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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神秘的贷款──古龙初中时的翻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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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06: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初二时,古龙即以一篇翻译文章投稿‘自由青年’,赚第一笔稿费,作家李南衡前阵子还找到这篇稿子,影印给古龙,古龙很高兴。”--〈古龙在暮色中步出这世界〉,民国七十四年(1985)九月二十二日,民生报第九版报导

署名必然是“古龙”或者本名“熊耀华”,否则李南衡如何能找到呢?根据这条线索,前几天我到国家图书馆(台北)跑了一趟,毫无所获,不得不思考“时间点”是否错误。(前车之鉴,2007年我找到古龙的第一篇小说〈从北国到南国〉,发现古龙把发表时间从1955年说成1956年。)于是往后再找一两年,终于找着了。

这篇翻译文章名为〈神秘的贷款〉,是短篇小说,发表于《自由青年》第十一卷第三期,时间在1954年3月1日,古龙就读师院附中(今师大附中)三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因此不是初二投稿,而是初三。

值得注意的是署名“古龙”,证明熊耀华早在初中就使用这个笔名。这和《时报周刊》第250期〈古龙的武侠与感情世界〉的说法相互呼应:“本来,他也不是用‘古龙’做笔名。‘那时候,我的笔名可真不少,每写一篇,就取一个,多得都记不得了。’”“在念师院附中的时候,古龙就已经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了。这个女朋友姓古,名字里有个凤字。为了和女朋友的名字相呼应,于是,有了古龙这个笔名。用这个笔名,古龙写下了第一篇文艺小说‘从北国到南国’刊登在晨光杂志上。从此,他没有用过其他的笔名。”因此,“古龙”这个笔名从初中就开始使用了,直到高中二年级发表〈从北国到南国〉时固定下来,成为唯一的笔名。

现在,我把这篇译作分享出来,希望读者喜欢。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06: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影

古龍的翻譯文章03.jpg

自由青年第十一卷第三期封面,目录中有古龙的名字(彩色复印)

古龍的翻譯文章04.jpg

封底(彩色复印)

古龍的翻譯文章05.jpg

版面下方是自由青年的出版资讯
原本以红字印刷,此为黑白复印

以下两页(15-16)就是〈神秘的贷款〉

古龍的翻譯文章.jpg

古龍的翻譯文章02.jpg




  我注视着出纳员数钱:十四张钞票,总共是一千四百元,这是我两年来私下里瞒着人拼命节省储蓄下来的成果。一个有着精明而善于盘账的太太的人,而能有这么一笔存款,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呀。
  我把这些钞票放进皮夹里面,离开银行,叫了一辆车子回公寓。
  当我在厨房里检点刀叉盘碟等用具的时候,我的太太--安说:“我希望这一个鸡尾酒会成功,我们没有看见这些人,已经有不少年了。”她望了一下时钟:“不管怎么样,我们总算快预备好了。”
  “差不多了。”我说过便走到卧房里去。 
  我把皮夹子拿出来,取出那一千四百元钞票,偷偷地放在我的枕头底下。就在那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听见安在和劳.世墩打招呼。
  客人络续地来,我在厨房里忙了一会之后,各个客人便都到齐了,这一帮客人彼此都认识,可是,长久没聚会在一起了。--说仔细些,已经有两年三个月一星期零两天没见面了。自从那一次分别以后,大家都各奔前程,各自结交了新朋友,谁也没找到谁,在房间那一头的安对我挤眉毛,暗示我鸡尾酒会快要散了。我马上在调制鸡尾酒的瓶子上敲着,一直敲到大家都注意我时才放手,“这一次请诸位来舍下聚会,是有特别用意的,”我宣布:“我想你们中间有些人也许早已心里明白。”
  他们你看我,我看你地互看了一下,才回过来看我:“两年多以前,”我说:“我请了一次客,那时所请的客也是你们各位,地点也是这里。”
  劳.世墩微笑,“那次搞得很夜深,”他说,“不过玩得倒是很痛快的。”
  “对了,”我说。“我经营的事业失败了,欠了债没办法还,正计划第二天离开城里回家乡去吃老米饭,那天,我就坐在这间房里准备回去的事情,忽然一个念头来了,我想举行一次惜别的宴会,于是便把我的朋友统统邀请了来欢聚一宵,在欢聚的时候出了一件事情。那件事情,改变了我的生活,而我今天再请你们来玩也是为了那件事。我要还那笔款子呢?”
  话虽说的不十分清楚,但是,我知道,客人里面,几个和我真要好帮过我忙的朋友,自会懂得的。

×           ×           ×

  那天请客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那天,我整个的完了的那天。我记得:我坐在书桌旁边把帐单作最后一次清查,我欠了九百六十元的债,而我的存款则已经提完了,没有地方可以周转,我直勾勾地瞅着那堆帐单,最后,把它们团了团,扔进一个抽屉里去。
  请客是我所作的一种最后姿态,对霉运气翘起大拇指,指着鼻子逞英雄的勾当。我请了住在过道那边的雷冉斯,又打电话请了劳.世墩,爱德马开,彼德雷诺尔兹等三人。他们三人都和我共过事,一直到我有了改行经商的漂亮念头之后,才不在一起的,我又登门邀请了多利斯.卡尔兰,她是一个模特儿;安.邓含,她是一个录事;玛基.汤姆斯,她是一个书记员。我邀请了我在城里所认识的各个朋友,并倒空了我的皮夹子去备办食品。
  酒会散的时候,客人们集体同时也个别地安慰了我几句之后,大家便都走了。我走进卧室,往床上一倒。头一着枕,枕头底下便有东西在花喇花喇的响,我伸手往枕头底下一摸,摸出了一千四百元钱,我简直眼睛都看花了。
  我一冲,冲到电话机那里,第一个打通了电话的是劳.世墩。我夹七夹八地把发现钱这件事说给他听;他却当我是,也许故意装着当我是,喝醉酒糊涂了,劝我好好的去睡,不要去想它。我挂上电话,又和其他几个友人谈了一下,也都没有听见说什么。我的施主愿意作无名氏,我只有不再提它;我只有一个小钱都不乱用,尽可能另外立一个户头存起来,预备着等发现我那个施主时还他。
  一星期以后,我还清了我所欠的帐,信用重新建立起来 了,新的补给也来了。一开始,我就设法弄到一笔大宗定货,使得我的兴隆起来,我时常去找那三个女朋友--多利斯,安,玛基。有时也去看其他的朋友;八个月之后,我和它结了婚,慢慢地和我那一帮老朋友就疏远了。

×           ×           ×

  今晚我特别对卧房注意;但是,隔着一间洗澡房望过去很不容易。很早很早我的朋友便开始看他们的手表,并且,找借口回去,七点钟的时候末了走的一个客人劳.世墩在大门口和我握手告辞,客人一走光,安便动手收拾残余。
  “安,高兴到外面去吃晚饭吗?”我说。
  “我们先把房间打扫清洁了再说吧,”安说:“我不高兴再去预备晚饭了呢。”
  我走进卧房,把枕头拿起来,枕头底下压着的钱不见了。我又走出房去洗碟子,安和我谈论着我如何和朋友疏远的事,她说这类事情以后可不能再让它发生。
  我低低地时不时回答一两句,心里只惦记着那一笔钱,后来安从壁柜里取出她的外套,我们一同走出门,叫了一辆租用汽车到恩里克大饭店。
  我们相对无言好像陌生人一般,过了一会我没话找话说:“今晚我回家之后,没有拆信看,有什么要紧的事没有?”
  “今天是初一,帐单来了,我带了一张来,这张上的数目,比平常稍微大了一点,你也许高兴核计一下。”
  她把一张百货公司的帐单递给我,总数好像是一十五元一角,“这不算什么。”我说。那晓得弄错了,原来是一千五百一十元!
  “上个月你买了那套新衣服。”安提醒我。
  “花了一百一十元。”我说。
  “我晓得:你看了帐单就会大生其气的,”安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带你到恩里克来的缘故,你总不好意思在此地演什么活把戏吧。可是,一个女孩子买了这么好的一件貂皮外套穿在身上而她的丈夫竟会看都没有看见--”
  “这是貂皮外套吗?我还以为它是你那件旧麝鼠皮大衣呢。”我大睁眼望了一下安,又望一下放在她椅子背上的外套。“抱歉得很,”我说。“这件衣服可真漂亮,,只是我一下午,心里都在想着别的事情,所以没注意。”
  “要紧的是,”安说,“我可以买下这件外套么?”
  我迅速的想了一下。那件外套我们实在买不起的,但是,我不得不很快地作一个决定,我端详着安,下了决心:像她这样的人不论要什么东西,都该给:“你就留下吧。”我说。
  “谢谢你,亲爱的,”她说。“我想买它,已经有好几年了,我作梦都在想着它。”
  “怎么你从来就没有说过什么!”我说。
  “我攒过不少钱,”她说。在两年三个月一个星期零两天以前,我就攒够了买它的款子。那天,就是你到广告公司里拜访我,“邀我参加你的酒会的那天。”她说。
  “安,”我说,“原来就是你呀!从来没有听你提到过那笔钱。”
  “你也没有对我说过啊!”她说:“我们刚一结婚,我就知道你对我在钱财方面有所保留,你简直就不能想像我对这件事存的是什么古怪想头。在两星期以前的一天早晨,我心里觉得不愉快,随即买了这件外套。我想你是应该替我买一件的,今天这件衣服才送来,到下午听你发表了你的演说,我便走进卧室去枕头底下一瞧,”说到这里,她脸红了,“呐这里,钱你,拿吧,我带着这么多钱,吓都吓死了。”
  茶房头看见安伸过手来,塞了一百块钱的钞票在我手里时,吃了一惊,露出了颇不以为然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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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06: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妙顏或者誰把文章打出來,貼在樓下
我再把帖子轉到考古專版(過段時間再收到藏菁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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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6 00: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喵,有人在家嗎

我實在不想自己打字
還有很多文章等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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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6 22: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能找到,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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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09: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搬新家的缘故,家中暂时未装宽带,周末不能上网,所以没能及时回应,马上就打。

资料很珍贵,可以匹敌《从北国到南国》,看来古龙的英文的确很扎实。由此看,古龙、古凤的传闻应该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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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11: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注视着出纳员数钱:十四张钞票,总共是一千四百元,这是我两年来私下里瞒着人拼命节省储蓄下来的成果。一个有着精明而善于盘账的太太的人,而能有这么一笔存款,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呀。
  我把这些钞票放进皮夹里面,离开银行,叫了一辆车子回公寓。
  当我在厨房里检点刀叉盘碟等用具的时候,我的太太——安说:“我希望这一个鸡尾酒会成功,我们没有看见这些人,已经有不少年了。”她望了一下时钟:“不管怎么样,我们总算快预备好了。”
  “差不多了。”我说过便走到卧房里去。 
  我把皮夹子拿出来,取出那一千四百元钞票,偷偷地放在我的枕头底下。就在那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听见安在和劳.世墩打招呼。
  客人络续地来,我在厨房里忙了一会之后,各个客人便都到齐了,这一帮客人彼此都认识,可是,长久没聚会在一起了。——说仔细些,已经有两年三个月一星期零两天没见面了。自从那一次分别以后,大家都各奔前程,各自结交了新朋友,谁也没找到谁,在房间那一头的安对我挤眉毛,暗示我鸡尾酒会快要散了。我马上在调制鸡尾酒的瓶子上敲着,一直敲到大家都注意我时才放手,“这一次请诸位来舍下聚会,是有特别用意的,”我宣布:“我想你们中间有些人也许早已心里明白。”
  他们你看我,我看你地互看了一下,才回过来看我:“两年多以前,”我说:“我请了一次客,那时所请的客也是你们各位,地点也是这里。”
  劳.世墩微笑,“那次搞得很夜深,”他说,“不过玩得倒是很痛快的。”
  “对了,”我说。“我经营的事业失败了,欠了债没办法还,正计划第二天离开城里回家乡去吃老米饭,那天,我就坐在这间房里准备回去的事情,忽然一个念头来了,我想举行一次惜别的宴会,于是便把我的朋友统统邀请了来欢聚一宵,在欢聚的时候出了一件事情。那件事情,改变了我的生活,而我今天再请你们来玩也是为了那件事。我要还那笔款子呢?”
  话虽说的不十分清楚,但是,我知道,客人里面,几个和我真要好帮过我忙的朋友,自会懂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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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请客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那天,我整个的完了的那天。我记得:我坐在书桌旁边把帐单作最后一次清查,我欠了九百六十元的债,而我的存款则已经提完了,没有地方可以周转,我直勾勾地瞅着那堆帐单,最后,把它们团了团,扔进一个抽屉里去。
  请客是我所作的一种最后姿态,对霉运气翘起大拇指,指着鼻子逞英雄的勾当。我请了住在过道那边的雷冉斯,又打电话请了劳.世墩,爱德马开,彼德雷诺尔兹等三人。他们三人都和我共过事,一直到我有了改行经商的漂亮念头之后,才不在一起的,我又登门邀请了多利斯.卡尔兰,她是一个模特儿;安.邓含,她是一个录事;玛基.汤姆斯,她是一个书记员。我邀请了我在城里所认识的各个朋友,并倒空了我的皮夹子去备办食品。
  酒会散的时候,客人们集体同时也个别地安慰了我几句之后,大家便都走了。我走进卧室,往床上一倒。头一着枕,枕头底下便有东西在花喇花喇的响,我伸手往枕头底下一摸,摸出了一千四百元钱,我简直眼睛都看花了。
  我一冲,冲到电话机那里,第一个打通了电话的是劳.世墩。我夹七夹八地把发现钱这件事说给他听;他却当我是,也许故意装着当我是,喝醉酒糊涂了,劝我好好的去睡,不要去想它。我挂上电话,又和其他几个友人谈了一下,也都没有听见说什么。我的施主愿意作无名氏,我只有不再提它;我只有一个小钱都不乱用,尽可能另外立一个户头存起来,预备着等发现我那个施主时还他。
  一星期以后,我还清了我所欠的帐,信用重新建立起来 了,新的补给也来了。一开始,我就设法弄到一笔大宗定货,使得我的兴隆起来,我时常去找那三个女朋友——多利斯,安,玛基。有时也去看其他的朋友;八个月之后,我和它结了婚,慢慢地和我那一帮老朋友就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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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我特别对卧房注意;但是,隔着一间洗澡房望过去很不容易。很早很早我的朋友便开始看他们的手表,并且,找借口回去,七点钟的时候末了走的一个客人劳.世墩在大门口和我握手告辞,客人一走光,安便动手收拾残余。
  “安,高兴到外面去吃晚饭吗?”我说。
  “我们先把房间打扫清洁了再说吧,”安说:“我不高兴再去预备晚饭了呢。”
  我走进卧房,把枕头拿起来,枕头底下压着的钱不见了。我又走出房去洗碟子,安和我谈论着我如何和朋友疏远的事,她说这类事情以后可不能再让它发生。
  我低低地时不时回答一两句,心里只惦记着那一笔钱,后来安从壁柜里取出她的外套,我们一同走出门,叫了一辆租用汽车到恩里克大饭店。
  我们相对无言好像陌生人一般,过了一会我没话找话说:“今晚我回家之后,没有拆信看,有什么要紧的事没有?”
  “今天是初一,帐单来了,我带了一张来,这张上的数目,比平常稍微大了一点,你也许高兴核计一下。”
  她把一张百货公司的帐单递给我,总数好像是一十五元一角,“这不算什么。”我说。那晓得弄错了,原来是一千五百一十元!
  “上个月你买了那套新衣服。”安提醒我。
  “花了一百一十元。”我说。
  “我晓得:你看了帐单就会大生其气的,”安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带你到恩里克来的缘故,你总不好意思在此地演什么活把戏吧。可是,一个女孩子买了这么好的一件貂皮外套穿在身上而她的丈夫竟会看都没有看见——”
  “这是貂皮外套吗?我还以为它是你那件旧麝鼠皮大衣呢。”我大睁眼望了一下安,又望一下放在她椅子背上的外套。“抱歉得很,”我说。“这件衣服可真漂亮,,只是我一下午,心里都在想着别的事情,所以没注意。”
  “要紧的是,”安说,“我可以买下这件外套么?”
  我迅速的想了一下。那件外套我们实在买不起的,但是,我不得不很快地作一个决定,我端详着安,下了决心:像她这样的人不论要什么东西,都该给:“你就留下吧。”我说。
  “谢谢你,亲爱的,”她说。“我想买它,已经有好几年了,我作梦都在想着它。”
  “怎么你从来就没有说过什么!”我说。
  “我攒过不少钱,”她说。在两年三个月一个星期零两天以前,我就攒够了买它的款子。那天,就是你到广告公司里拜访我,“邀我参加你的酒会的那天。”她说。
  “安,”我说,“原来就是你呀!从来没有听你提到过那笔钱。”
  “你也没有对我说过啊!”她说:“我们刚一结婚,我就知道你对我在钱财方面有所保留,你简直就不能想像我对这件事存的是什么古怪想头。在两星期以前的一天早晨,我心里觉得不愉快,随即买了这件外套。我想你是应该替我买一件的,今天这件衣服才送来,到下午听你发表了你的演说,我便走进卧室去枕头底下一瞧,”说到这里,她脸红了,“呐这里,钱你,拿吧,我带着这么多钱,吓都吓死了。”
  茶房头看见安伸过手来,塞了一百块钱的钞票在我手里时,吃了一惊,露出了颇不以为然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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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7 21: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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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7 22: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搬新家的缘故,家中暂时未装宽带,周末不能上网,所以没能及时回应,马上就打。

资料很珍贵,可以匹敌《从北国到南国》,看来古龙的英文的确很扎实。由此看,古龙、古凤的传闻应该是真实的。
凌妙颜 发表于 2009-7-27 09:21

聽說名字是叫
古亞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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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22: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两个字拉: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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