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吉 发表于 2020-3-2 16:28:09

诸神之殿

  一、拯救与逍遥

  有句话说:过去显得美好,并不是因为它们真的如此美好,而是那时候我们年轻。

  如果你认可,说明你已经不再年轻了:不再有年轻美好的肉体,也不再有可以肆意挥霍的时光。

  35岁的周润发便对25岁的梁朝伟说过:我动机不纯的,我就想看看你们是如何浪费青春,虚度光阴的。

  年轻时候的古龙未必认可这句话——成名之前的过去,黑暗得不值一提。那时候他正与贫困和自负斗争,那也是所有出身平凡之人的公敌,毫无美好可言。作为一个曾误入黑道的文学青年,他身上的累累伤疤并没有换来流氓大亨式的成长,他并没有混黑道的天赋。幸好他及时选择了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路,于是台湾的黑道少了一个唤作熊耀华的烂仔,但华人文学界却多了一个孤峰崛起的古龙。

  年轻的古龙以一支笔很快将贫困斩于马下,收获了那个时代难以想象的金钱、珍玩、醇酒、妇人,但他心中,始终有些难以拔除的顽刺。比如他对自己肉身的厌弃、以及他对武侠小说难登大雅之堂评价的愤怒。他一路斗争,赢得了生前身后名,输掉了肉身。

  古龙曾说过:你若想跟女人解释一件很麻烦的事,那么不是太有耐性,就是太笨。但古龙却能很有耐性地跟鄙薄武侠小说的人一遍遍解释:为什么我们需要武侠小说?

  1961年,声名尚不彰显的古龙在《武侠小说的创作与批评》中说:“近年来,武侠小说的兴起,我不敢说是因为其他文艺作品的贫乏,更不敢说是因为武侠小说本身的充实,但我确知,通俗文学的兴起,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必然的事……”,用词颇为谦卑。

  1968年,已写出《绝代双骄》和《楚留香之铁血传奇》的他,声名鹊起,却不得不在《此“茶”难喝—小说武侠小说》中颇为无奈地提出:我们希望批评武侠小说的人,至少先看看武侠小说。

  1974年,如日中天的古龙继续在《小说武侠小说》中大胆设想:“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和独特的趣味,若能再尽量吸收其它文学作品的精华,岂非也同样能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然并卵,武侠小说继续被所谓的正统文人鄙薄。

  古龙也很无奈,他还在继续解释:在我们这一代的武侠小说中,还是有一种不屈不挠,永不屈服,永不向邪恶低头的精神存在,而这种精神正是工业社会最缺少的一种,也是我们现在最需要的一种。

  终于1980年代,他再不扯武侠小说是否属于文学殿堂的蛋了。为啥要笨得向不是女人的人很有耐心地解释这件很麻烦的事呢?

  在他最后一部《大武侠时代》中,古龙骄傲地说:我的这些故事,写的是一个时代。

  他的文字,在这个工业时代,始终逍遥、美丽、年轻。

  只是,古龙又似乎无法拯救自己沉重的肉身和永不餍足的欲望。古龙对自己在别人眼中“长得五短身材,却是头大如斗”形象,时常自卑,甚至厌弃。只有心情不错的时候,他才会在自己的小说中偶尔调侃一下自己的颜值,比如《大人物》的杨凡。更多的时候,他会为了肉身的虚荣做一些可笑的事情。

  比如他对外自称是民国元老熊希龄的遗腹子;

  比如他为了取悦美国来的洋女子,甘愿缩食减肥,以酒活命,致使肝硬化无可收拾;

  比如他时常把暗黑心理投影在自己书中:没有哪个作家能比古龙更喜欢使用“侏儒”这个符号,且除了《孤星传》的“金童”之外,几乎所有的侏儒角色都往变态路上狂奔。

  早期作品《武林外史》中的花蕊仙,自幼被人笼中圈养以致身形无法成长,年长后乖戾残忍,忘恩负义,手中血债无数;

  《名剑风流》中的杀人庄庄主姬葬花,更是兄妹乱伦的产物。因其身负深重道德原罪,本身却又是个无力的可怜小丑,被人随意欺负戏弄,故而对世充满仇恨,妒忌一切美好,甚至有恋尸癖之嫌;

  再之后《萧十一郎》中的逍遥侯,创立玩偶山庄,囚禁和捉弄不服从他的武林高手,以此取乐;

  《天涯明月刀》中的三位侏儒,一蟹不如一蟹:“五行双杀”两人均性情刻薄,一毛不拔,古龙还要特别标注“阴入地好色,金入木天阉”。另一位天王斩鬼刀苗天王,不仅阴险狡诈,而且是个性虐狂,“他根本不是个男人,却拼命幻想自已是个能同时让四个老婆满足的大丈夫。他只有三尺八寸,却拼命幻想自己是今天神般的巨人,他做这种事,只因他根本就是疯子。”

  古龙晚期作品《风铃中的刀声》的韦好客和牧羊儿,也差不多延续了苗天王的淫猥和变态,以至于该书中的一些情节未免太黄太暴力。

  在古龙的最后一部作品《大武侠时代·赌局·海神》中,墨七星的变态心理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先天畸形,却练就一身类似于神迹的能力。为了能获得女人的真感情,他把一个女孩从小圈养起来,避免她接触任何男人,了解任何关于男人的信息,以确保她认为所有男人都是像他一样的畸形而丑陋的侏儒形象。

  把侏儒和性联系的如此紧密,或许不仅是出于一位天才作家的想象,更恐怕是古龙煎熬于内心欲望的一种投射。在他书中,侏儒人物的性伴侣往往都高大健壮,与现实中他对长腿女郎的性偏好刚好契合,但他又似乎长期身陷“侏儒不配有正常的感情和性爱”的无力之中,对投怀的女人们是否出于真感情,总是不那么自信。

  记者曾问已逝去的武侠小说作家萧逸(古龙年轻时曾当过他的伴郎)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为什么以前的武侠小说中总是男主角英俊非凡,女主角靓丽绝尘,一定要把人物美化到这个地步?就连比较古板的萧逸都回答说,这样才有市场(大意)。

  然而工业化时代的观众口味总是不断变化的。从前,不仅只有俊男能配靓女,而且男配角还不得染指女主人公。像金庸写尹志平玷污小龙女的情节,尽管老先生还强调尹志平颜值不低,看官们却已如丧考妣,最后只得让尹身败兼名裂。但当武侠小说越来越迎合宅男读者的口味时,男主人物的颜值也就江河日下了。男主人公越平凡、越屌丝,被统治阶层的阅读快感就越强。这与东瀛AV女优百花齐放、男优却一路不断猥琐的文化心理设定异曲同工。

  因此,古龙、温瑞安洋洋自得地抒写美丽女子被侏儒之类的配角强奸或性虐,除了自身重口味外,恐怕也是对男主必须玉树临风规则的一种暗讽。当然,在古龙没有活到的当今网络时代,情色、女子、穿越、仙侠、修真、宫斗、玄幻、灵异、同人……等无穷无尽的元素加入武侠小说之中,品味有越来越粗俗化的倾向,对女主女配的物化和意淫越甚。让人慨叹过去的武侠小说确实美好,而不仅仅是因为读者年轻。

  只是,书中的肉身突围易;现实中的人,却始终难以破解心中的情结。

  古龙也只能在书中与他的欲望和解。

  他写阿飞与私生子的身世和解: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才好。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他写狼来格格被割头小鬼一口咬在大腿上引发的情欲感觉,“我就忽然觉得全身上下都好像被塞入了一个大毛筒子里一样”。洋女人终于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S女王,有时她也会是那个M角色。

  至于他写的所有那些畸形而变态的侏儒角色,最终都没有好下场。即便是墨七星那个培养萝莉的疯狂计划,多少带有一丝梦想色彩的设计,却也因其过于离经叛道而身死道消。作为老一辈的文人,古龙敢写、但不敢真正怜悯这个角色。

  在书中明白一切道理的古龙,知易行难。他与父亲的真正和解,他对仅凭才华和金钱便能得到女人的真情感不是那么自信的。温瑞安可以以长得接近张国荣为傲,古龙做不到,而且他要的太多。

  我毫不怀疑今天的读者比古龙、温瑞安有更多更大胆的欲望,却很难期待再有古龙那么世故而无邪的文笔。

  在年轻的时候阅读古龙,无疑是幸运、美好的。尤其是,假如你年轻的时候,正值古龙小说在大陆普及的1980年代。那是个思想和肉身都生机勃勃的时代,大陆正在走台湾已走过的路,正在逐渐摆脱个体身体的困局,正在体验这个台湾文人所说的工业社会最缺少的一种精神,正在对美好的欲望狂热追求之中。

  那个时代的肉身和精神,正如同这神龙的双翅:一只拍打着苦难,一只拍打着春天。

  二、岛与乌托邦

  肉身是个体的,也是群体的。至于精神,既可以是肉身的附丽,也可以脱离肉身单独长存。比如,“天不生圣人,万古如长夜”、“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比如,古龙。

  肉身的起点在哪里?金庸的《书剑恩仇录》曾记载了一曲民间小调:“终日奔忙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却嫌房屋低。盖了高楼并大厦,床前缺少美貌妻。娇妻美妾都娶下,忽虑出门没马骑。买得高头金鞍马,马前马后少跟随。招了家人数十个,有钱没势被人欺。时来运到做知县,抱怨官小职位卑。做过尚书升阁老,朝思暮想要登基。一朝南面做天子,东征西讨打蛮夷……”,从正面解读,你可以说是在嘲讽贪得无厌的伧俗之人。但从另一面看,正是这些伧俗之辈永不停歇的个体欲望,汇聚起来支撑起了一个帝国——集体的起点是个体,个体的起点往往是肉身的欲望。

  只是从古至今,从中到外,肉身总是脆弱的,容易被轻易抹杀,成为历史中的一点尘埃。无论是哀怨的“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还是慷慨的“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或是豁达的“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都是肉身的无常和陨灭。因此芸芸众生会呼唤建设地上天国,呼唤诸神众佛庇护。众生的肉身,需要乌托邦。

  江湖同样无常,江湖人也需要他们的圣域桃源和诸神之殿。

  犹如希腊之神居于高峰之上俯瞰人间,江湖人的圣域桃源多被筑在内陆山上,比如昆仑葱岭之类,古龙则偏爱海外的仙山。

  他写黄海的不知名孤岛,聚居了许多久已被武林中认为死去的人物。当江湖中的顶尖人物厌倦了江湖的的时候,就会被这诸神之岛的使者“海天孤燕”接引走,在岛上过着散仙般的生活。无数武林中人被岛上的绝世武学吸引而寻觅、朝圣、留驻,发誓永不离岛。

  他写诸神岛,被世人描绘为遍地俱是瑶花琼草,绵羊能与猛虎共卧在一株梧桐树下,金梁玉瓦建成的诸神之殿几与天齐。岛上来往的人群都是仙风道骨,在尘世上万金难易的绝世武功秘籍,在这岛上却是无聊时候打发时光的消遣之物。

  他写蝙蝠岛,被江湖人誉为海上销金窟。其中不但有琼花异草、仙果奇珍、明珠白璧、美人如玉,还有看不尽的美景、喝不完的佳酿、听不完的秘密、交易不完的失传秘籍。

  他写侠隐岛,沙滩洁白柔细,海水湛蓝如碧,大地满眼翠绿,无数在江湖上已失传多年的神奇武功,都能在岛上一个普通人手中随随便便就使出。

  ……

  在诸神之岛上,无数失传的绝世武功秘籍资因源极大丰富而如同草芥,但古龙最终揭穿了江湖人的这些朝圣之地,实质都为谎言织就的乌托邦。诸神岛的高人进行着种种匪夷所思、逆反人性的人体试验;蝙蝠岛中进行交易的秘密和武功,都是通过杀戮掠夺或者盗取而得;而侠隐岛的出世高人们,实质是一个密谋造反的杀手组织。

  古龙对建立江湖中的地上天国,从来有仇。

  那么对云上天国呢?《书剑恩仇录》民间小调的最后一节是这样的:四海万国都降服,想和神仙下象棋。洞宾陪他把棋下,吩咐快做上天梯。上天梯子未做起,阎王发牌鬼来催。若非此人大限到,升到天上还嫌低。玉皇大帝让他做,定嫌天宫不华丽。

  同样是赤裸裸的世俗物欲,而不是真正的宗教追求。

  古龙所欲往之的美好黄金城,只能在虚无缥缈之间,那是沈浪王怜花等人寻找的海外仙山,永远都在寻找的路上。

  在古龙不曾触及的当今网络时代,有一大群修真之人,超越世俗的价值观,对地上天国什么的,固然视之如同浮云;对建立云上天国,泽被苍生,也毫无兴趣。这些修真之人,穿梭于宇宙多次元的空间之中,奉行的是《三体》中的黑暗森林法则,即弱肉强食法则,不择手段掠夺修仙资源为己所用。他们固然揭示了仙界绝非黄金世界,但所谓仙侠,视自身肉身的长生为一切意义所在,为此不惜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这是从前的文人,包括古龙在内所无法认可的。

  古龙的宗教观固然很淡薄,甚至在文字中近于诽神谤佛:比如财神是黑社会组织的高层,太阳神是邪教的头子,土地庙是杀手组织的联络点,尼姑庵是颠覆一切清规戒律的淫所。他在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天涯明月刀》中,有一段关于神如何看待世人的文字,更令人流汗不止:

  “屋子里里最奢华的一件东西就是摆在床头上的神龛。那精致的雕刻,高贵的黄幔,恰巧和四壁那些淫猥低劣的图片成一种强烈的对比。
  她为什么要将神龛放在床头?
  难道她要这些神祇亲眼看到人类的卑贱和痛苦,看着她出卖自已,再看着她死?”

  所以他会写傅红雪对威胁他的公子羽属下说:“现在我只要一拔刀,你就死,天上地下,绝没有一个人能救得了你!”

  所以他会写萧十一郎一刀砍向漠视苍生的石佛,“看来你也只不过是块顽石而已,凭什么要我尊敬你?你若当真有灵为什么不指点他一条明路?却只有呆子般坐在这里,任凭世人在你眼下为非作恶?”

  也有肉身成神、最终位列诸神之殿的例子,比如李寻欢的神话。

  但古龙写李寻欢,他写的是那种内心的一点神念使凡人成为神,写的是人性的高贵使得凡人成为神。

  反面例子是叶孤城。

  叶孤城是一个很喜欢速度的人,在海上,在白云城,在月白风清的晚上,他总是喜欢一个人迎风施展他的轻功,飞行在月下。叶孤城的剑,就像是白云外的一阵风,一剑西来,天外飞仙,是没有破绽的。

  然而他接受了弑君的密谋。如果你说这是他不诚于剑,心中的一点尘埃使得他无法像西门吹雪一样领悟至上的剑道进而成为诸神中一员,那就错了。古龙隐约解释道,正因为他有了一个以剑弑君的念头,所以他非得突破这个挑战,才能使剑心无暇。这个计划失败了,他宁愿死在当时剑法不如他的西门吹雪剑下,因为他知道,他的剑道将永远会因为有这个破绽而阻碍他诚于剑。

  除非他不起念。

  叶孤城的执念使得他更像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这是真正将自己奉献给剑道之人。在当今的修真仙侠小说中,他的问题根本不算什么:凡人成仙之道本来就需要百折不挠的意志、千锤百炼的内心,叶孤城未免太骄傲了。

  然而这正是叶孤城之所近神的原因所在。在中国文明中,学仙有过的吴刚受天帝惩罚,到月宫砍伐桂树,但桂树随砍随合,永无休止。在西方文明中,薛西弗斯被神祗们处罚,不停地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去,然而刚至山顶巨石又滚落下来,他不得不继续推石上山,同样永无休止。当凡人被神安排去干徒劳无功和毫无希望的活的时候,他只有接受奴役和抵御奴役两种选择,而后者,既需要坚持个体内心的骄傲才能保持清醒,又需要弑神的手段。

  叶孤城两者都有。

  再晚一些时候,古龙就要陷入《离别钩》和《英雄无泪》中的“天意”迷局了。铸剑师在铸炼兵器之时,往往已经看到了不祥的凶兆,或者是委托他铸剑的人要死在这剑下,或者是他的至亲血脉要死在剑下,无论他毁去武器与否,都不会改变结局。只有果,却无因。或者说,委托他铸剑的人、他的血脉亲人要遭受噩运的因又是何人设定?为何神要对凡人如此播弄?无从解答,因为天意如刀——天意无常,天意难测,天意也难信,却又不能完全不信。

  所以他给最后作品的其中一部起名“赌局”,江湖万事万物,不过都是赌局的盘口,包括主人物自身的命运在内。

  《大武侠式时代·群狐》中有一段描写华山的文字:“山风怒号,云蒸雾涌,华山苍龙岭一脊孤悬,长至三里,两旁陡绝,深陷万丈,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把雪亮的刀,斜斜的插在白云中。”

  每一个字都与他20年前写《护花铃》的华山相同。

  你可以说是出于他身体衰弱的原因,何况华山还是那个华山,古龙自然有权把自己年轻时候的文字照抄一遍。只是不知道,古龙写再无诸神的《群狐》时候,会否忆起自己当年写《护花铃》诸神之殿的心境:那时候的南宫世家,门户是一座高达三丈的石门,石门上满雕着微笑的仙人与狰狞的恶兽;主院屋脊有如史前的猛兽般矗立,雄奇的滴水飞檐,却像是它的一双巨翅,正在振翼飞起。那时候的诸神,既年轻、又美好。

  三、少女与死神

  把少女与死神联结起来而赋予的艺术形式太多了,有曲子,有诗歌,有小说,有舞剧,有电影。创作者踏过了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历史长河,也横跨了东西一切文明,甚至对南极北极的无人区,他们也敢以此主题进行艺术演绎。或许,在两者背后,真有永久不变的人性吧。

  武侠小说当然也不例外。当诸神之殿倾颓时,还有谁能比少女,更能慰藉脆弱、干涸的肉身?还有什么样的背景设定,能比面对少女与死神,更能展示江湖人的光艳?

  在金庸笔下,如香香公主之于陈家洛、程灵素之于胡斐、阿朱之于乔峰、岳灵珊之于……林平之。当年轻美丽的生命和炽热忠贞的爱情战胜死神、甘愿为直男主角献上肉身牺牲时,那一刹那汹涌澎拜的感动和扼腕叹息,或许正体现了文学的永恒魅力所在。唯一要说遗憾的是,陈家洛们之后的表现似乎配不上这样伟大的牺牲,他们往往有更多的江湖责任,以至于无法回报以同等的、如宗教信徒般的虔诚,甚至林平之凉薄地根本未表现出与其他三人类似的愧疚之情,更令人怀疑“我为你牺牲,但与你无关”的设定,是否更像是宗教门徒之间的大爱而非男女之间的私爱。

  在古龙笔下,当翠浓为傅红雪挡住刺杀而殒身后,他写道:“他跪在山巅,将她埋葬在阳光下。从今以后,千千万万年,从东方升起的第一线阳光都将照在她的坟墓上。”短短数十字,缠绵悱恻、悄怆幽邃,这个女人也从此成为傅红雪的精神图腾。

  当娃娃被天尊强迫婚配给了害惨了她一家、现在却是一个瞎子兼残废的竹叶青后,他写娃娃会因怜悯而心甘情愿从死神的镰刀下,救赎这个曾经的坏人:“他既不知道我的过去,也不会看不起我,更不会抛弃我在乘我睡著的时候偷偷溜走。只有在他身边,我才会觉得安全幸福,因为我知道他需要我。”虽是卑微的感情,却令她无上的骄傲。

  而且,古龙赋予了这两个符号更多的艺术呈现。

  《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当荆无命要来带走林仙儿时,她的一名裙下之臣本是点苍山弟子,家里已有妻子,却被这个“看起来是仙子、却专带男人下地狱”的女人蛊惑,冲上去挑战强人,最终被荆无命戏弄后一剑杀死,除了知道是个蓝衫少年外,连名字都未留下。少女竟牵引死神而来,令人喟叹。

  《大武侠时代·赌局·海神》中,畸形而丑陋的墨七星为了获得少女海灵的真感情,将她在孤岛圈养多年,除了不让她了解男人的真正信息之外,他大手笔地建立了一个海上宫殿,保证了少女一直享有奢豪、高品位的物质生活。哪知道卜鹰闯入该岛后,直接颠覆了海灵多年来对男人的信念,让她心甘情愿被一个秃顶中年人轻易就诱拐走。墨七星多年的经营一笔勾销,而且死神这么莫名其妙地突如其来,估计他很难瞑目。

  《白玉老虎》中,脸永远都像棺材板一样、时常惦记自己死后会不会有一口紫檀木做的棺材的唐紫檀,在他慢慢戴上了陈旧的鹿皮手套,准备使用令江湖闻风丧胆的唐门暗器杀人前,总要经过一个内心的仪式,想一遍自己与亡妻年轻时候的往事。“他在十七岁的时候,捕杀了这只小鹿,一个辫子上总喜欢扎着个红蝴蝶的小姑娘,亲手为他缝成了这只手套。”只是坏人死于话多,配角也总死于想法多,唐紫檀虽然最终发现他死后绝不会有一副紫檀木的棺材,却死得从容而干脆,像条汉子,也获得了对手的尊敬。在这个情节描绘中,少女与死神接踵而至,生之温情与死之无常对比强烈,实为生花妙笔。

  当然从个人口味来说,我觉得写的最好的是《拳头》。

  有人已评价过,狼山就是缩小版的台湾岛。当工业化程度兴盛到一个顶端的时候,岛内必然会产能过剩,大量的工业化产品就需要走一条对外输出之路,而随之的必然是资本和人力的输出。一地整体如此,局部地区则不然,因为总会有人走不出去的。

  离不开狼山的年轻人浑浑噩噩,只爱用大麻和性来麻醉自己。太阳神、法师等邪恶教主们趁机盯上了这批少男少女们,用每月一次的祭湖大典这层宗教外衣来为他们的混沌生活增添色彩,让他们心甘情愿为太阳神献上肉身。

  小马救下那个被法师吃掉半边乳房的少女,为了让昏迷的女孩清醒,他将她浸入了冰冷清澈的泉水,古龙描绘道“阳光灿烂,她忽然开始在泉水中打挺,就象是条忽然被标枪刺中的鱼”。看上不是很聪明的小马里,最终却能说服这个少女放弃自毁,“幸好现在你还年轻,要想重新做人,还来得及。”

  蓝衫少年、唐紫檀、墨七星无疑没有这样的机会。金庸爱让少女为爱情牺牲,将爱情纯粹化和无限美化;古龙却爱让少女带领死神而来,让男人为虚荣或者邪恶付出代价。这并无高下之分,纯粹是口味有别。

  同样处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社会中,金庸怀恋从前江湖中的那些田园牧歌;古龙的作品之中,却少有田园,更没有故乡和乡愁,这跟台湾自1950年代便兴起的乡愁文学颇不一样。他始终认为自己并不是归人,而只是一个过客,无论对文学,还是他自己的人生。

  古龙当然也有一种故乡的:那是已逝去的时光,也唤作“过去”,只是他很少惦记返乡。在早期《护花铃》中,龙布诗在华山绝顶,还会一一历数自身的伤疤,缅怀念自己从前年轻时候的奋斗岁月;在终期的《大武侠时代》,当卜鹰袍展开宛如鹰翼的长袍在空中滑翔飞掠过华山苍龙岭时,他有兴趣的只是前头一个个不知所终的赌局,对过去,绝不留恋。

  没有故乡的作品总会被人认为是没有浓厚的历史幽情、家国情怀,因此会显得轻灵有余,厚重不足。只是,所有你能看到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都只会把你引向视你为代价的乌托邦。

  古龙始终爱智商正常的少女,同时也不畏惧死神。

  没有比人的肉体更真实的存在。

  没有比人的美丽意志更接近神的存在。

  这正是他作品的双睛,只要他点落,神龙就能破壁飞去。

  现在,离古龙肉身消弭于这个世界已经三十五年了。

  据生物学家说,当生物界的庞然大物如大象、鲸鱼,如果预感到自身的生命将要终了的时候,它们就会找一片安静的区域孤独地离开。大象之墓,将为尘世留下数不清的宝贵象牙;而死去的鲸鱼沉入深海后,将会给无数海底生物送去营养食物,时间甚至会长达数十年乃至一百年,它仅剩的骨架,化作新鲜的充满活力的珊瑚礁。然后关于鲸鱼的所有,就像梦一样踪迹全无。

  当后来者捡拾起古龙的象牙,汲取其书中的点滴营养物后,他们遥望远方,或许已看不到巍峨的诸神之殿,但终能看见不朽的黎明。

  正如这个春天,当世界一度笼罩在疫情死神的阴影之下,我们只能往前走,像《英雄无泪》结局中抱着琵琶走下去的瞎眼少女一样,继续唱下去,内心有恐惧,也有光。

凌妙颜 发表于 2020-3-3 05:33:54

有时候看完一篇好文章,一部好小说,抑或一个好电影,除了让你目瞪口呆,除了脑海里一直闪现的那几个贫瘠的感叹词“卧槽”、“牛逼”、“太棒了”外,你根本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你所有的试图都是徒劳,因为学识、思想等等一切都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而尧吉的文章,往往都会给我这么一种感受,当然,肯定也包括这篇。

淡淡的笑着 发表于 2020-3-5 09:30:28

卧槽,牛逼,太棒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诸神之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