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4 09:05:21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5 20:20 编辑

[宋朝商务]
       尽管清朝慈禧执政期已有著作权专律,但对著作物的保护,却可上溯到宋朝。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商务发达、中央政府因为商业流通获得足量税赋的朝代。

       宋朝之前.西周至唐有严格的坊市制,“市内不住家,坊内不设店肆”,两个区域以隔墙相隔开,市场面积狭小,市场之外严禁交易。而宋代打破了这种严格的分离,使市场更为活跃自由。
      例如《水浒传》中武松他大哥武大,在阳谷县依靠卖炊饼,可以典一间小洋楼(两层),养活两个人(太太在家不用打工)。而且,武大家的邻居,是王婆的茶馆,兼卖梅汤、和合汤等,其隔壁则卖“拖蒸河漏子,热烫温和大辣酥”。正是这种住宅、租赁房可充当营业场所的制度创新,给宋朝带来了经济繁荣。

      以“武松他大嫂”传奇生活为主题,兰陵笑笑生创作了“天下第一奇书”(下简称奇书);
      如果换副眼镜去看,可从中看到宋代的各类商品交易价,可得到中国商品宋朝以来的通货膨胀史。

      按照“奇书”第1回,武大典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用了十数两银子,典介于买与租之间,属于购买了永远使用权但没有产权。间接说明了宋代勤劳可以养家,而且武大也不需将剩下的一两间房出租当二房东(宋法律允许典房再租)。
   
      据有人在2007年考证:“明代万历年间1两银子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今天人民币200元。”将宋朝与明万历之收缩与2007年对2022年之膨胀相抵,大致可得:

      武大花了人民币约3000元、不足4000元取得一套两层四间、可永久使用的公房,总可用面积大概为60-120平方米。

      武大需多久才能赚十数两银子?按照“奇书”,当时西门庆家的伙计,每月2两银子,年底还有奖金。木匠打一具棺材,5两。剃头匠剃个头发,得银5钱。武大在清河县财主家打长工一两年或打散工三四年,吃用剩下能凑够十数两月银。

      阳谷县,隶属山东省聊城市,自隋朝以来未改过名。去年有人在阳谷县以优惠价买8公斤阳谷特产特级乌枣,花了300元。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4 09:10:09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4 09:11 编辑

       宋朝初始,已有保护著作权的萌芽,得益于宋太祖、宋太宗反思五代遗留的武夫称雄、藩镇割据的局面,确立的“兴文教,抑武事”的崇文政策,以及宋朝兴旺的科举考试对印刷品的大量需求。皇帝以文立国,以文治国,因此有了宋徽宗的瘦金体。
      
       宋代的书籍大体可分为官刻本、私刻本和坊刻本三类。
       国子监是世界上第一个官办的、以出售为目的而大规模印制图书的“出版社”。其刻书极多,重视校勘,质量上乘,而雕版印刷术发明以后,书商们有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去翻刻书籍。

      为了不让辛辛苦苦校勘的刻书被翻印,保护著作权首先是保护国子监书籍。宋朝甚至颁布法令,除非国子监的批准,所有私刻本和坊刻本不得刻印《九经》。

      对私刻本和坊刻本的管制,相对宽松,因为刻印书籍可能是不赚钱的。而对于畅销书,翻印的私刻本和坊刻本,最贵是一部“雕版”,差不多是好莱坞电影中的印制假美元的铜版(非授权99.9999%仿制版)。

      宋朝官府的保护著作权主要采取“追板劈毁”等管制措施——直接把雕版毁了,翻印商目睹,呼天抢地、如丧考妣。
      见一次毁一次,比什么罚款、坐牢等有效得多。

      当然也带有野蛮操作色彩,令人想起某伊斯兰国家,抓到小偷直接砍断四根手指;不及清朝的专律客观。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5 09:53:51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5 10:05 编辑

[远古保护]

       那么宋朝以前,是否存在著作权保护?这首先必须研究宋朝以前著作是什么?
       不妨把著作看成文字集合嵌入载体中,重要的是载体。

       汉字诞生之后,(成熟汉字系统)最早的载体以甲骨、青铜器和石头为主。殷墟甲骨文是较为成熟的汉字文字系统,约在商代的晚期,出现了占卜吉凶事件、刻在龟甲或者兽骨上面的“图书”,其文字史称甲骨文。
       商周时期,除了甲骨图书以外,还有专门铸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史称金文或者钟鼎文,青铜器上的铭文字数从几字至几百字不等。《金文编》收集单字3000多个,其中2000个含义确定。金文的形体和结构,同甲骨文非常相近,基本上是同一种一种字形。(江南柳小说需八斗书生翻译的就是钟鼎文)

       石头之书的历史略迟于钟鼎文,但考古发现最早的石头书来自唐代,其形状像鼓,故称作石鼓,其石刻为“石鼓文”。不知江南柳创作了石鼓和尚时是否获得此历史。

       广义的石头之书可上溯到秦朝李斯的《封泰山碑》,立于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是泰山最早的刻石,用小篆书写后刻于石。值得注意的是,貌似联合国对汉字的肯定始于《封泰山碑》,不承认甲骨文(?)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5 09:55:51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5 10:10 编辑

       用帛作为载体的图书,称为帛书,最早的帛书产生于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可谓中国最早的正式书籍;两汉时期比较流行。
       帛书贵重,为王公贵族所用。后期一些圣旨,也是帛书。

       从周代末年开始,中国出现了把文字写在竹片和木板上的书籍——竹木之书。用竹片书写的书又称之为“简策”,用木板书写的书称之为“版牍”,统称“简牍”。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书,主要是“简牍”和少量帛书。罄竹难书之“书”即是简策。

       在纸张发明之前,简牍与帛书,是中国书籍(著作)的主要形式。西汉初年造纸术被发明,公元105年(东汉)蔡伦改良造纸术发明“蔡侯纸”。因为简牍笨重、容纳字数有限,帛书昂贵,因此在东汉之前,著作没有保护的必要。

       三国时期,韦诞改良制墨术。713-741年(唐朝)出现世界上最早用印刷术印制的报纸《开元杂报》。762年(唐肃宗执政)出现雕版印刷术,是世界印刷史、书籍史的重大事件。著作的翻印才成为可能。970年-1051年(宋朝)发明了活字印刷术,翻印效率更高。

       与雕版-印刷活字可以比拟的,是现代BT下载。

       与宋朝的宋刻本并存的一个名词,称为“宋体字”(笔者撰稿打字一般用宋体字),意指仿照宋刻本的字体,显得古朴端庄。

       甲骨文之前,最早的汉字以陶文、刻符出现,与甲骨文并行的是骨刻文,后为金文(钟鼎文)。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也统一了汉字,李斯在秦国文字“大篆”的基础上,整理并由秦始皇颁布了全国统一性的规范文字“小篆”,一直沿用多年。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6 08:29:43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7 08:41 编辑

       东汉至两晋出现了隶书。随着东汉蔡侯纸的出现,文人用毛笔在纸上写字,不满足于单独几种字体,于是楷书、行书、草书出现了。但主要是满足艺术性要求。论书籍传播,主要字体还是“宋体字”和“仿宋体字”,“仿宋体”——模仿“宋刻本”而产生的另一种字体。两种字体的笔划至细,可以刻出最多笔画的繁体字,用楷书、行书刻这些字要刻得特别大,不经济。
       可见宋朝在书籍史之伟大位置。

      宋朝自公元960年开始,因此,如果要研究中国的著作保护史,从宋朝再上溯只能是唐肃宗执政期762年到唐亡的960年此198年。
      
      这阶段出现了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使得唐朝元气大伤,从此由盛转衰。其后朝廷中又形成了党争局面,以及 藩镇、宦官相冲突的乱局,即使开明大臣有保护著作权的奏章,未必准奏;准奏也未必能执行。

       因此,中国比较系统的著作保护史,只能从宋朝开始。正如叶德辉在《书林清话》卷二所言“翻版有禁例始于宋人。”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6 08:32:23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6 08:52 编辑

       目前找到的史上最早版权保护的范例,是南宋孝宗时期王称著作《东都事略》。

       此书在牌记上刻有“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版”。

      

       牌记原指题有文字的板状标志,如布告牌、招牌、门牌等。古代官府用作凭证的小木板或金属板也称牌记。所以牌记有做标志或告示的性质。后来书肆借用其意,在所刻的书之首尾或序页后、目录页后,另刻一墨图记或有形状的牌子。注意上图,“目录页终”后、书的最左侧,以黑墨为边界、内嵌入文字的长方形框,便是牌记。


       上图牌记中,最关键是“已申上司”几个字,即是官府已记录在案,可作以后诉讼仲裁依据。

   《八大剑侠》中毕五偷学艺后偷师父健骡乘夜偷跑,师父张兴德次日发现第一时间报官健骡被偷,“已申上司”才成功避免了毕五杀人后遗骡的陷害。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7 08:14:32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7 08:44 编辑

[明朝保护]

       明朝的著作权保护,基本是宋朝的延续。多数是以地方政府颁发榜文和蝶文形式出现,此前一般是原著、原印制商发现被盗版,告官诉讼,官府如判决原告胜诉,一般会同时再颁发榜文和牒文,而不会有广泛(空洞)、一般性的著作权保护法规。

      重要的书籍,甚至惊动皇帝,发布“禁止擅镌”的告示,以禁例的形式保护编著者和版刻者的权益。
      而对于可能动摇中央、地方政府统治基础的盗版行为,执行起来当然也雷厉风行。

      著名白话短篇小说集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是明朝的著作,中国四大名著之三,《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均是明朝著作。
      四大名著之四,原是上述那本“奇书”(明朝)后才代以清朝的《红楼梦》。

      因此明朝比起宋朝客观上更有著作权保护的必要,但实际上明朝的著作权保护往往成为空话,不及清朝实在。

   因为明朝出现了通货膨胀,司马翎的小说专门附带描述这个现象(官员俸禄缩水养不起家)。

   书籍价格昂贵,明末书坊主舒冲甫刻印的《封神演义》,每部定价纹银贰两,若按万历时期的米价,约值米2.75石,超过了一名知县月俸的三分之一,普通官员都买不起。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7 08:34:11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7 08:45 编辑

      (1980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初版的《封神演义》全2册,平装32开,标价15元。
       1982年人美出版社初版《封神演义》全七册的绘画版连环画 ,64开,标价20元。)
      (根据各地回忆录,八十年代初期有些县的县长工资为90-110元不等。
      不同的是,当时许多图书馆有专款可购买出版社的书,
      县长和老百姓可以去图书馆借《封神演义》阅读)

      明朝书籍价格昂贵,这造成一种事实:
      对于经济拮据,无力购书的读书人来说,抄书自然更是惯常之举。


      民间的抄书比较隐秘,即使政府颁布法令又如何?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内地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叶飞三下江南》等,年轻人冒着“反革命”的危险传抄,更遑论明朝抄书不算严重犯规)。

      实际上,大量的明清优秀著作,是依靠抄本一年年流传下来,例如《儒林外史》、《镜花缘》起初也是靠传抄而流行的。

   发展到后面更成一种检验机制。
   一本小说本来属于一种文化消费品,出版它能否赢利,书坊主并无多大把握,只好放任小说的传抄;一旦发现某部小说抄传甚广,书坊主觉得有利可图,就自然会将其刊行于世。
    《英雄小八义》、《彭公案》便是如此。

   放任传抄,必定使得明朝的著作权保护,打了折扣。



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8 09:08:10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8 12:08 编辑

[自申版权]

      由于明朝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皇权控制、反贪污肃吏治,不会很主动颁发具体的著作权保护法令等,因此印书商和作者,有些采用“自行申诉版权”的方式,尽量保护书籍不被翻印,具体方式有四种。
      其一,字号商号自申版权。

       书商本来就有自己的商号,甚至另外设计了“字号标记”——类似于现代的商标。
       明代不少书籍在显眼处(包括但不限于书首、书末)出现字号标记,一旦印本质量得到公认,读者会认字号标记,久而久之,形成马太效应。

       印本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文字质量)差的,也不敢公然盗用“字号标记”加入印书,读者一目了然。
       印本质量好的也没有必要盗用别人的“字号标记”,因为告官诉讼,会坏了自己的商号。

       下图为明万历期间的《女史四书集注》,“字号标记”为“永顺堂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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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剑飘东半剑西 发表于 2022-12-18 09:09:45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2-12-18 12:08 编辑

       其二,牌记方式自申版权。
      上述《东都事略》及其牌记,便是一例。

      不同的是,牌记还有正方形、鼎形、钟形、碑形等几何形状 。牌记可上推到唐宋,甚至有椭圆形牌记。
      下图为宋刻本的椭圆形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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