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05-1-17 18:03:46

[原创]关于“侠”的一点浅薄的杂想

<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一、真正的侠之大者<br/><br/>&nbsp;&nbsp;&nbsp;&nbsp; 在原始社会那个大同世界里没有侠,也不需要侠的存在,后来出现了国家,有了剥削、阶级,有了军队、法律、监狱,不平等就出现了,也正是基于这种不平等,才给了侠以生存的土壤、水分和空气。<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是一种实现彻底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公平与正义的理想,侠的出现,是为了救济制度所无法达到的部分,是为了救济事实上的不平等与非正义。一般而言的通说,是认为侠义的精神发韧于墨家。墨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不同的利益集团间相互争夺攻战的时代(这种相互争夺攻战从商汤、周武时就开始了,其目的并不是为了什么仁政,所谓的“以德配天”只不过是为了解决理论上的战争正义性的问题),利益集团间的争夺攻战在主观上并不是为了使他的子民有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当然在客观上会促进社会的进步,有思想的圣贤哲人对这样的争夺的反感,也有不同程度的流露,老子向往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不相往来就不会有战争了),荀子说民为贵,墨子说兼爱非攻。墨子不但提出这样的思想,而且和他的门徒们身体力行:“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孔席不暖,墨突不黔”,“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他的目的,只不过为了实现“利天下”的理想。<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如是说:“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当前我认为我们首要的任务……是铸造一个整体的幸福国家。”他说的“整体幸福”,基本上与墨子的“利天下”有些相象,说到这里,墨子与古希腊哲人的观点是有相通之处的,这也说明东西方哲学有相通之处。但可悲的是,墨子的学说在后世没落了,这并不只是墨子一个人的悲哀。<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自古以来,人们都在寻找一种完美的、能保障社会成员获得平等的生存、发展的、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与结构。记得在读初中时某年的中招考试,语文试题的作文题目是:给桃花源人的一封信,有相当多的学生在文中将现代生活描绘了一番,充满热情的说,桃花源人啊,你们快快出来吧,我们这里有电视、电灯、电话、楼房。当然,对于初中的学生来说,让他们意识到桃花源人所向往的境界是非常困难的,他们也不大可能明白桃花源人避世的目的。桃花源人所向往的不是个人物质的享受,而是一种完美的社会结构,一种能保障社会成员获得平等的生存、发展的社会制度与结构──“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与“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它们所反映的,是相同的理想与追求。<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真正的侠之大者,是都在寻找一种完美的、能保障社会成员获得平等生存发展、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与结构,而不是路见不平,对不公正的社会制度作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但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他们无法获得所需要的土壤、空气和水份,也不可能实现他们的理想与抱负。历代的农民起义,没有一个是在真正意义上获得了成功,或是被镇压,或是转化为统治者继续统治与他同样出身的农民,连统治的方式也没有什么改变。陈涉同志根正苗红,是典型的贫雇农,但在发达之后依然“涉之为王沉沉哉”,跳不出前人的窠臼。唯有孙中山先生无愧于侠之大者,他勇敢坚决而不带任何个人功利目的的带领人民摧毁了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更能称得上真正的侠之大者的是中国共产党人,他们在中国建立起了真正能保障社会成员获得平等生存发展、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千百年来仁人哲士的梦想。<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这样的理想抱负与追求,当然是那些带剑者无法想象也无法做到的境界,这才是最高境界的侠,这才是真正的侠之大者。<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二、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的目的之一就是主持公道实现正义。我们总是渴望实质上的公平公正与正义,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程序与制度能达到绝对的公平与正义,通过程序正义实现实质正义是我们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办法,虽然二者并不总是完全相符甚而要出现背离,但那是不得不以牺牲较小利益以维护较大利益的无奈之举。说到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裁判者是如何解决纠纷的。<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我们都知道有这样一句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裁判者来说,首先他要查明事实,然后才能运用法律准则进行评价、分析、判断,作出裁决。自古以来,所有裁判者的思维,基本上如此。<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然而裁判者并不是神仙,不具有通晓过去未来的本事,也不可能发明一个时间机器回到过去亲身体验已发生过的事实,他能做到的,只是根据证据和良心(西方国家允许法官自由心证),尽可能的再现和恢复已消灭的客观事实,再通过分析判断予以认定。这样通过证据和良心认定的事实称之为法律真实。<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既然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并不能完全相符,那么裁判者根据法律真实所作出的裁判与实质正义不能完全吻合甚而背离也是正常的现象。以辛普逊案为例,所有的美国人都认为辛普逊是有罪的,但都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这是一个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完全背离的特例,但并不能以此完全否定程序正义。程序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多数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不能因为个案的公正而使整体的公正丧失。如果不讲程序正义,任何人都可以没有任何证据对他人提起诉讼,他的请求都可以得到满足,我们每个人都必然要生活在惶惶不安的状态中,社会就会混乱、无序,甚至于崩溃。如果不讲程序正义,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被认为是潜在的杀人犯被逮捕起诉,法庭可以不需要证据就对你定罪。不管是虚构的窦娥还是现实中的杨乃武,都是不讲程序正义下的牺牲。<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过于强调程序正义,必然会造成放纵,但不注重程序正义,必然会形成冤屈。在放纵与冤屈之间,作为一个文明的社会,应当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我们在愤恨于被放纵的罪恶时,不能不想起那些冤屈下的亡魂。我们所要做的,是让程序正义尽可能的接近于实质正义,但决不可以放弃程序正义,而将正义与公平的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个人身上,事实已经证明那种做法不但愚蠢而且危险。<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在不同的时代,程序正义也是有不同的标准的,例如现在我们要求疑罪从无、重证据轻口供、严禁刑讯逼供,但在过去的封建社会里正好相反,刑讯拷打是取得证据的合法方式,没有证据只有口供就可以定罪量刑。例如青天如包公大人,动不动也对犯罪嫌疑人来个大刑伺候,我决不相信宋代的刑侦技术能达到多么高的水准能让包拯不会办错一个案件,也很难让人相信在他的大刑伺候和三口铡刀的恐吓下有多少案件是绝对公正的得到了审判。包公尚且如此,那些在水平比不上包公的司法官员的严刑拷打之下的冤魂,我相信一定不会是少数。<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过去的时代也是一个等级社会,例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比如 明确列入法律的“八议”制度,例如官员犯罪后的官当制度。唐朝是一个盛世,也就是在这样的盛世里,也有贵、良、*同罪异罚的制度,主人擅杀奴婢,杖一百,奴婢过失杀主,绞。所谓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不知是从那朝那代那个无耻文人口中叫出的鬼话。在这样赤裸裸的不平等下,能有多少人的实质正义得到了实现?他们的冤屈,他们失去的公道与正义,他们的愤怒与无奈,又可以到那里去伸张。所谓的青天,能否解决他们的问题?<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因此有了存在的必要性。<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某一样事物之所以对人们具有价值,那一定是因为它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客就是通过个人的暴力扶危济困,实现实质上的公正与正义。蒲松龄写过一个关于聂政的故事,说怀庆潞王强抢民女,经聂政之墓,聂政自墓中出,手握白刃,逼迫潞王放弃了他的打算。这样的故事虽然明知是想象也让人读来痛快淋漓,以潞王这样的高层,法律恐怕是难以对他起到制约的,通过法律也讨不来什么公道,但侠客以其个人的暴力就达到了法律所不能达到的目的,怎能不让人对侠客浮想联翩?<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客可以不受规则的约束,可以无需开庭审判,他就是法官,他就是刽子手,他行侠仗义的权力来源于他的武力,他可以根据他所见所闻的事实依照道德规范进行判断作出裁决,并且亲自执行。他强调平等,他不管不顾那些世俗的规则,他要的是公道,要的是绝对的正义。<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之所为,往往与现实的规则制度间存在冲突与矛盾,也正是因为这个,统治者才一直将侠列为打击的对象,所谓的“侠以武犯禁”是也。秦皇焚书坑儒,是为了在思想上钳制人;聚天下之兵铸之为金人,是避免武力的发展。不过秦皇没有想到的是,揭竿而起也可以摧毁一个政权。<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司马迁作游侠列传,后人说那是为了抒发心中的不平之气,所以写得尤为精采,观司马迁生平,也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他也实在没有办法奈汉武帝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既然做不到,那就借刀笔发发牢骚。他笔下的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不伐其德”,这是司马迁所愿意认为的,但是在统治者看来,那是:“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大逆无道”、“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两种观点的冲突,证明了侠与规则之间的矛盾,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统治者从来不愿看到自已的国家里存在明目张胆的个人暴力危害自已的统治,不管这样的暴力是出于什么目的,那都是不允许的。所以到了后世,侠与统治阶级逐渐合流,出现了三侠、五义、黄天霸,替官府拿拿强盗,“侠”沦为了鹰犬走狗,如鲁迅所言:“满洲入关,中国渐被压服了,连有“侠气”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臣,不敢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镳,替他捕盗……。”(《流氓的变迁》)侠实现实质正义的方法,从个人的非法暴力行为,通过青天转化为合法的暴力,侠固然安全了,但也丧失了独立的人格,沦为了附庸。<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这一阶层在事实上的消亡,不等于人们放弃了对侠的幻想。事实上,只要不平等与实质正义无法得到实现的情况存在,侠就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之中。例如我们都向往雷锋,但没有想着自已先去做雷锋的,我们只是向往别人都做雷锋,然后获得帮助。存在于幻想中的侠,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侠了,而是供奉在中堂里的神胎,虽然明知它不会显灵。<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三、其他<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幻想中侠的社会一般被称之为江湖。江湖是一个缺乏规则的地方,人们可以用模糊的道德概念进行衡量、判断,并将之作为自已行事的依据。侠一般是以暴力或是间接的暴力实现目的的,这种暴力是没有任何人进行授权,它是否能代表正义,也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侠的暴力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也就是说它是非法的暴力。这种非法的暴力与合法的暴力之间(根据马克思的学说,国家就是一个暴力机关,然而国家的暴力是代表公共的暴力,是依照明确的规则(法律)授权实施的暴力,是合法的暴力)必然要存在着矛盾与冲突。<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不管在什么时代,如果专属于国家机关行使的权力可以放任给个人行使而又不受约束的话(比如“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无序与混乱。例如刑事案件,绝对不能由某一个个人(纵然他是“侠”)来行使侦查、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执行的权力。但是侠经常自觉不自觉的行使着这些权力,比如他路见不平,看到强大的恶人欺压善良的弱者,于是就运用暴力将恶人打倒,以模糊的道德概念进行衡量、判断后作出自以为公正的判决,并且予以执行,该废武功的就废武功,该痛打的就痛打一顿,该阉了的就阉(比如不戒对田伯光的做法),该杀的就杀。错了怎么办?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有过,基本上侠是自责一通了事,没见到过一个去投案自首的。<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谢逊杀了那么多的无辜,也没有见他把自已怎么着。他之所以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因为他的背后有着一个强大的暴力集团,那就是张无忌所率领的明教,并且有少林武当这样的江湖高级政府为他撑腰打气。</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侠是用自以为正确的暴力对付自认为错误的暴力的人。这并不见得高明多少──你骂人是错误的,所以我骂你就是正确的;你打别人是错误的,所以我打你就是正确的;我比你骂得高明,我比你的拳头更硬,所以我就是有道理的;既然我是有道理的,那么你就是错误的了。<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在我们意识到了侠的暴力是一种错误之后,不再主张侠义的实现通过暴力程序的必要性,而是把侠作为一种精神加以赞美,比如扶危救困、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比如为希望工程捐一块钱,看到乞丐施舍他一毛硬币,听说某儿童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在网上呼吁。在诚信体系需要用法律的强迫手段来打造的时代里,这种说法是非常有市场的也是没有人敢于反驳的,也被认为是侠的体现,理所当然的是一门“显学”。<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没有写完,也算写完了,留下个坑吧,不知到什么时候才能填上。</p><p><br/></p>

岚巽儿 发表于 2005-1-18 17:16:00

看到这个“侠”字,忽然想,每个人的思想中是否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侠义的精神?!

vivian 发表于 2005-1-18 17:51:16

以下是引用<I>岚巽儿</I>在2005-1-18 17:16:00的发言:
看到这个“侠”字,忽然想,每个人的思想中是否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侠义的精神?!




偶认为并不是每个人的思想中都会存有"侠"的精神吧.
"侠"是属于非常个人化的东东.它不在法制所规定的任何范畴内.
"侠"只能受道德思想来约束的.属于道德思想范畴.
而道德是在法制约束之外的来衡量人们行为标准的一种思想范畴.
对于道德思想的认识程度,因人而异,
有的人道德素质高;有的人道德素质差.
但有些人是根本不讲道德的,
对于那些在言行上超出道德标准底线的人来说,更谈不上他们有"侠"的精神了.

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05-1-18 18:29:31

<P>1、法律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P><P>2、法律设想每个人是小人,而不是君子</P>

vivian 发表于 2005-1-18 18:58:31

以下是引用<I>风行天下</I>在2005-1-18 18:29:31的发言:

<P>1、法律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P>
<P>2、法律设想每个人是小人,而不是君子</P>

这恐怕是风兄本人的设想吧?


1,法律并不是什么最底限度的道德
2,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不过具有普遍性而已.
3,这些具有普遍性的规定并不代表就是道德的最底限度.
4,"侠"只是在法律认可之外的一种个人的思想或是精神罢了.

hk1234 发表于 2005-1-18 21:13:32

以下是引用<I>岚巽儿</I>在2005-1-18 17:16:00的发言:
看到这个“侠”字,忽然想,每个人的思想中是否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侠义的精神?!



我始终认为如果仅仅只是『精神』的话,那只能说是一种对是非的认知或是仅仅只是一种恻隐之心而已,绝不能称之为『侠』。

比如我们看到不公或是不义的事,我们知道那是不对的──—只能说是一种对是非的认知而已,我们同情受害者──—只是一种恻隐之心而已,但是我们如果没有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据理力争的话,又如何称得上『侠』呢?!

所以我始终认为还是要有一个行为表现出来,才配、才可以叫做『侠』。

我也认为『侠』绝不是一些人的固定的称谓,每个人都可成为侠,只要是能『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据理力争』(也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话,都可以称侠。

可惜在现今这个社会,侠还是太缺乏了。

那些流氓、小偷在大街上公然为所欲为,视路人为无物,只在新闻中也见过不少了。我也不是说要人逞英雄主义,去跟那些恶人『肉搏』,但好歹也可以做些事,例如报警。

只是现代的人都是怀着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以致那些恶人这么肆无忌惮。

如果人人(大部分人)都愿意做『侠』的话,该多好呀!如果大部分人都愿意做『侠』的话,不那么漠然的话,相信不用出手,仅仅是那一种集体压力、道德谴责所形成的『浩然正气』,已可以令那些宵小之辈落荒而逃了。

如果可以这样,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会更美好呢?!

反过来说,现在的社会算不算是世风日下呢?!可惜连我自己也根本不配叫『侠』,只是在心中有一种企慕而已!惭愧!惭愧!

vivian 发表于 2005-1-18 21:24:18

以下是引用<I>hk1234</I>在2005-1-18 21:13:32的发言:




我始终认为如果仅仅只是『精神』的话,那只能说是一种对是非的认知或是仅仅只是一种恻隐之心而已,绝不能称之为『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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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把一个人看待某件事物所持有的那种"思想"上升为一种"精神"的话,那么这种"思想"或是说"精神"当然不只是一种"恻隐之心"这么简单了...

"侠"的精神当然是要比单纯的"恻隐之心"深刻的多吧.
"侠"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含义,偶也说不清楚,但绝非什么恻隐之心这么简单.













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05-1-18 21:54:32

<P>就象正义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一样,侠也没有正解</P><P>在不同的时代,正义有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的时代,侠也有不同的标准</P><P>现在的侠的标准是什么?我不知道</P><P>“流氓、小偷在大街上公然为所欲为,视路人为无物”,这与人们缺乏侠的精神有一定的关系,但没有绝对的关系</P><P>类似这样的情况,只能说明治安状况差的事实,而治安是属于政府部门的职能</P><P>在认为为希望工程捐款、看到乞丐予以施舍、听说某儿童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为其呼吁是一种侠行义举的同时,有没有想得更多一些</P><P>『各人自扫门前雪』并不值得批判,每个人都把自已门前的雪扫净了,基本上就没有雪了</P><P>何况,我每年还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卫生费,那为什么还要扫我门的雪,收我钱的人为什么不来扫?呵呵</P>

冰良 发表于 2005-1-29 20:25:30

重要的是心中有侠,可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偶倒是很相信人性本恶,社会在进步,道德却在萎缩退化,真不知这是不是一种进化的倒退~

笑花主人 发表于 2005-1-17 19:41:12

<P>我一直不太明白的一点是:侠是否只存在于小说中?</P><P>虽然古代有所谓的游侠列传,有郭解之流,有什么七侠五义,但似乎在正史中却很少见到侠这个字眼,就算荆轲,也只能算是个刺客,侠是不是只存在于市俗文化或者说稗官野史中,我一直没有机会去查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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