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不浪 发表于 2006-2-11 17:18:18

怜花宝鉴之人物志 (文: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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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3】:用减法生活的人</STRONG></P>
<P>几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和我的朋友唐明修──明修可能是目前国内最好的漆画家之一──开着他的北京吉普在郊外的山上狂奔。那是一辆老式的北京吉普,很旧了,明修索性把顶篷也拆了,当敞篷车开了。由于都喜欢车,坐在车上难免谈起车来,说着说着,明修突然说出了一句很不一般的话来,他说:“一般的车都是做加法,设计师今天这儿加一个东西,明天那儿加一个什么,车里越来越复杂。而真正的吉普车是做减法,把能不要的东西都不要了,只要能开就行,车越来越简单。”他一说完,我马上就想起了一个人:古龙《欢乐英雄》中的王动,一个用减法生活的人。可惜明修不读武侠,不知王动何许人也,因此当时没法和他说这个,颇为郁闷。</P>
<P>后来,在越来越纷繁复杂的琐碎生活中,我时常会猛然想起明修的这句话,然后就会想起王动。这几天有空重新翻了翻《欢乐英雄》,更加心有所感。在书的开篇第一章,郭大路穷得不行了想去做一回侠盗,摸进了一座大房子:<BR><BR>他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是张床。<BR>一张很大很大、很舒服很舒服的床。<BR>床上躺着个人。<BR>除此外,他再也没看到别的。<BR>这房子很大,建筑很堂皇,前前后后,至少也有三十间房,最大的一间房大得可以同时摆下十几桌酒。<BR>但前前后后几十间房子,除了这张床,这个人之外,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桌子和凳子都没有。<BR>前前后后几十间屋子全是空的,连厨房都是空的。<BR>郭大路怔住了。<BR>躺在床上的那个人并没有睡着,眼睛一直睁得大大的,可是尽管他前前后后的跑,前前后后的找,这个人始终没有理他。<BR>到后来郭大路忍不住冲到这人床前,想问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BR>这人却反而先问:“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没有?”<BR>郭大路只好摇摇头。<BR>这人叹了一口气,道:“我早就知道你找不到的,我已经找了三天,连最后一个破铁锅都被我拿去换烧饼了。你若还能找到别的,那本事真不小。”</P>
<P>当然了,这个人就是王动,这个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的大房子就是王动的家,原来名叫富贵山庄。一般人持家做的是加法,一辈子辛辛苦苦就是为了给家里添置东西。王动做的是减法,家里只留下了一张床,一张“很大很大、很舒服很舒服的床”。算一下,假设一天睡八个小时吧,人一生得有三分之一时间在床上度过,因此王动的选择,就像一辆吉普车,别的都不要了,但动力很好。</P>
<P>如果我们想到做加法是人的天性,是人与生俱来的占有欲的象征,那么,我们就多少能体会到做减法是很难很难的,得有大智大勇吧,才有可能做到。以我的阅读范围,在我读过的文本中,只有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中的男主人公做到了减法,这个灵魂倍受煎熬的中年男人逐步把家里的东西弄得越来越少;以我的人生阅历,我要说我从没见过在生活中做减法的人。相反的例子倒是很多,随手举一例吧:金庸的《笑傲江湖》中有一段写任我行刚从西湖底的地牢中逃出,就开始着手收拾旧日河山,这本也是人之常情,发人深省的是任老先生自己的一段话,他说:“湖底一居,一十二年,甚么名利权位,本该瞧得淡了。嘿嘿,偏偏年纪越老,越是心热。”当然了,要是等咱到了那个想做加法就做加法,想做减法就做减法的时候,那才叫自在。就连王动也跟郭大路说过这样的话:</P>
<P>王动忽然说:“有钱也并不是坏事。”<BR>郭大路道:“穷呢?”<BR>王动道:“穷也不坏。”<BR>郭大路道:“什么才坏?”<BR>王动道:“什么都不坏,坏不坏只看你这个人懂不懂得享受人生。”</P>
<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8】:双重生活</STRONG></P>
<P>“秋水为神玉为骨”,配得上这句话的女人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特别是,这是一个女人用来形容另一个女人的,凭着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猜想这个被形容的女人有着怎样的容颜风姿:</P>
<P>朱七七猛抬头,便瞧见一张秋水为神玉为骨,花一般娇艳,云一般温柔的面容,她失声道:“原来是你。”<BR>白飞飞嫣然一笑,道:“是我。”</P>
<P>古龙写作的毛病之一是不太会节制,这毛病在《武林外史》中随处可见,加在“秋水为神玉为骨”后边的这两个比喻──“花一般娇艳,云一般温柔”──纯属画蛇添足。这样一个白飞飞,在男人眼中又是什么样的呢?</P>
<P>忽然之间,白飞飞那莹白如玉,柔软如天鹅,玲珑如鸽子的娇躯,已展露在沈浪面前。她的胴体并无那种引人疯狂的热力,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惹人怜爱的娇弱,那是一种纯情少女所独有的风韵,动人之处,难描难叙。沈浪要不瞧已来不及,这一瞧之下,便再也忍不住有些痴迷,一时之间,目光竟忘了移开。</P>
<P>这一瞧之下,令沈浪的后半生都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和他一起生活的是朱七七,但占据他内心隐密深处的是白飞飞。</P>
<P>不过,这个如羊羔一样温柔恭顺、如鸽子一样善良纯洁的白飞飞只是一个女人的一半面孔,她还有另一半面孔,那一半叫“幽灵宫主”──心狠手辣的幽灵派掌门人。为了替生母报仇,她过着侍女和宫主的双重生活。她报复的对象是抛弃她生母的生爹“快活王”;她报复的方式是一个女人所能想出来的最可怕的方式──把自己嫁给生爹“快活王”;她报复的手段,当然也是不寻常的:</P>
<P>她从头到脚,看来似乎天生就是要被人欺负的,教人见她,虽然怜惜,却又忍不住要生出一种残酷的征服之意,她这双手似乎在求人怜惜,但却又仿佛在邀请别人,求别人摧残似的。</P>
<P>很少有男人能抗拒这样的手段,因此,像快活王这样的一世枭雄最终也着了她的道。不过,报复“快活王”成功并不是她人生的巅峰,她一生的真正的杰作是:在戏要落幕的时候,她改变了主意,不再想杀沈浪,而是怀上了沈浪的种子,然后离开了他。这样,沈浪的后半生,将是一边和朱七七生儿育女,一边想着她和他们的孩子。她留给沈浪的,是另一种双重生活。</P>
<P>我要说的是,不管是白飞飞还是沈浪,他们的生活都是在苦熬──是的,“他们在苦熬”。相比之下,反倒是头脑简单的朱七七过得最幸福。我把这理解为命运。</P>
<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9】:老板和老板娘</STRONG></P>
<P>老板名叫朱停,“朱停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得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起来。胖的人看来总是很有福气的样子,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老板。”老板娘是朱停的老婆,不知道叫什么,只知道她很美,“她的确是个非常美的女人,弯弯的眉,大大的眼睛,嘴唇玲珑而丰满,看来就像是个熟透了的水蜜桃,无论谁看见都忍不住想咬一口。但她身上最动人的地方,并不是她这张脸,也不是她的身材,而是她那种成熟的风韵。只要是男人,就会对她这种女人有兴趣。”</P>
<P>这一天,正是江湖风云将起未起之际,老板娘陪陆小凤喝完酒回家:</P>
<P>老板娘施施然走了进来,用两根手指头拈着块小手帕,扭动着腰枝,在他面前走了两遍。朱停好像没有看见。<BR>老板娘忍不住道:“我回来了。”<BR>朱停道:“我也看见了。”<BR>老板娘脸上故意作出很神秘样子,道:“我刚才跟陆小凤在他房里喝了许多酒,现在头还是有点晕晕的。”<BR>朱停道:“我知道。”<BR>老板娘眼珠子转动着,道:“但我们除了喝酒之外,并没有做别的事。”<BR>朱停道:“我知道。”<BR>老板娘忽然叫了起来,道:“你知道个屁。”<BR>朱停淡淡道:“屁我倒不知道。”<BR>老板娘的火气又大了起来,大声道:“我跟别的男人在他房里喝了半天酒,你非但一点也不吃醋,还在这里想什么糊涂心思?”<BR>朱停道:“就因为我没有糊涂心思,所以我才不吃醋。”</P>
<P>呵呵,想必诸公看到这段文字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古龙写《陆小凤》的时候,风格趋于成熟,已经从写《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抒情阶段中摆脱出来,转向幽默和冷静,所以《陆小凤》特别耐看,其中的人物,不论主角配角,大多写得很传神。像朱停和他老婆这样的配角人物,只在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处有过短短的出场,但却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P>
<P>我想了想,在古金的江湖上,总共有三对夫妻令人印象深刻。一对是《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夫妇,做到了把老婆当哥儿们的境界;一对是《侠客行》中双剑合璧的石清夫妇,做到了情深意厚、心意相通;再一对就是《陆小凤》中的朱停夫妇。前两对夫妻,互敬互爱,双方无论做什么事,都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和解释,也不会有口角和吵闹,是理想中的神仙眷属。而朱停和他老婆,却要斗斗心机、过过嘴瘾、在真真假假之间演绎另一种夫妻模式。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我倾向于做朱停,因为“他自己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更何况这个老婆是一个风情万千却又忠贞不渝的成熟女人。当然,还因为“他这一生中从来没做过一样正经事,却总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因为“他无论要做什么事的时候,都要先‘停’下来想一想。只要想开了,世上也就没什么事是非做不可的了。”</P>
<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10】:春天在她的眼睛里</STRONG></P>
<P>你若问我谁是古龙的江湖上最可爱的女人,我的答案是:燕七。因为古龙写道:“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P>
<P>燕七一直女扮男妆,不过,这只骗过了一个人──郭大路,而她爱上的偏偏就是这个人。他们初次见面时的台词颇为有趣:</P>
<P>郭大路道:“你叫什么名字?”<BR>燕七道:“燕七。”<BR>郭大路道:“你还有六个哥哥姐姐?”<BR>燕七道:“没有。”<BR>郭大路道:“你既然不是排行第七,为什么要叫燕七?”<BR>燕七道:“因为我已死过七次。”<BR>郭大路道:“若是再死一次,你岂非就要叫燕八了?”<BR>燕七苦笑了笑,道:“燕七这名字挺好的,我不想再改了。”</P>
<P>从这一刻开始,燕七和郭大路、王动、林太平一起,演绎了一出名叫《欢乐英雄》的江湖故事。在这四个人中,燕七、王动、林太平都是身份隐秘、家世大有来历的人物,只有郭大路是一个没有任何秘密的赤子。在四个人奇特的共同生活中,燕七不知不觉地爱上了郭大路。燕七选择和郭大路斗嘴和抬杆的方式来表达关心和牵挂。在日复一日的斗嘴和抬杆中,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但是,令燕七着急的是,郭大路总是看不出来她是女扮男妆。最后,燕七用出走和美人计来提醒和考验郭大路,并最终得到了幸福。</P>
<P>《欢乐英雄》是古龙最明亮、最快乐、最春天的一部作品,书中多次写到了春天,都和燕七和郭大路有关:</P>
<P>燕七道:“你想听什么?”<BR>郭大路看着王动和红娘子,目中渐渐露出一种柔和的光辉,缓缓道:“现在我只想听一听可以令人心里快乐的事,令人快乐的消息,譬如说……”<BR>燕七看着他,目光也渐渐温柔,柔声道:“譬如说什么?”<BR>郭大路道:“譬如说,春天的消息。”<BR>燕七的声音更温柔,道:“你已用不着再问春天的消息。”<BR>郭大路道:“为什么?”<BR>燕七道:“因为春天已经来了。”<BR>郭大路眨了眨眼,笑道:“已经来了么?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BR>燕七转头去看王动和红娘子,柔声道:“你应该看见的,因为它就在这里。”<BR>郭大路的声音也很温柔,轻轻道:“不错,它的确就在这里。”<BR>他看着的却是燕七。<BR>燕七的眼睛。<BR>他忽然发现,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P>
<P>这是古龙写的最美的段落,这美是纯粹的、圣洁的、温暖人心的,所有这些,都在燕七的眼睛里。</P>
<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11、12】:传统与个人才能</STRONG></P>
<P>在叶开、傅红雪、路小佳纵横江湖的《边城浪子》时代,李寻欢、阿飞和荆无命已经退隐江湖,成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前辈高人。在《边城浪子》中,阿飞和荆无命作为前辈高人,因机缘巧合,两人都有过短暂的出场。这个时候,他们都已经人到中年,不论是形像还是心境,都和《多情剑客无情剑》时代有了很大的变化,差不多快要到返璞归真的境界了。但是,他们本性中的一些东西却永远也不会改变,这些东西通过他们的眼睛流露出来。</P>
<P>这个人是一个陌生人。<BR>他身上穿的是件很普通的粗布衣服,洗得很干净,和衣服同色的腰带上,随随便便的插着根短棍。<BR>短棍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还是他的眼睛。<BR>他的眼镜很亮,有很多人的眼睛都很亮,但他的眼睛却亮得特别,亮得就好像一直能照到你内心最黑暗的地方。<BR>……<BR>被这双眼睛看着时,傅红雪心里居然也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就好像在黑夜中走进一个陌生的地方,忽然发现有条狼在等着你一样。</P>
<P>这个“陌生人”就是阿飞。他穿洗得很干净的粗布衣服,以短木棍为武器而不再用剑,这是说他的做人和武功的境界都已今非昔比。只是他的眼睛里流露出的东西还是让傅红雪这样的人都觉得恐惧──这是他的本性,是他没有改变也永远改变不了的。那么,荆无命呢?</P>
<P>她脸上又露出种恐惧之色,接着道:“我从来也没见过武功那么高的人,只轻轻挥了挥手,我们就近不了他的身。”<BR>叶开动容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BR>丁灵琳道:“是个独臂人,穿着件很奇怪的黄麻长衫,一双眼睛好像是死灰色的,我也从来没见过任何人有那种眼睛。”<BR>丁乘风也已耸然动容,失声道:“荆无命。”<BR><BR>然后叶开就看到了荆无命──“他转过身,就看到一个黄衫人标枪般站在池畔的枯柳下。他看不见这人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一双奇特的眼睛,像野兽般闪闪发光。”</P>
<P>阿飞和荆无命在本性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他们也有很不同的地方:年轻时,阿飞会爱上女人,荆无命不会;现在,阿飞会笑,荆无命不会。“陌生人又笑了。他的笑神秘而奇特,就像是在严寒中忽然吹来一阵神秘的春风,溶化了冰雪。”这样的差异是非常重要的,再算上他们和李寻欢的差异,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差异,不仅影响他们自身,同时也神秘地影响着他们的下一辈──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我们就会看到,在李寻欢和叶开之间、阿飞和傅红雪之间、荆无命和路小佳之间,传统和个人才能是如何的相辅相成和相互制约。</P>
<P><BR>阿飞和荆无命在对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谈论武功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以李寻欢为参照对象。阿飞在击断路小佳的剑后,对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说道:</P>
<P>“我知道你们这一辈的年轻人,非但聪明,也很用功,已经不在我们当年之下。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明白一件事,真正伟大的武功,并不是聪明和苦功就能练出来的。你一定先得有一颗伟大的心,才能练得真正伟大的武功。这当然不容易,据我所知,天下武林高手中,能达到这种境界的,也不过只有一个人而已。”</P>
<P>这个人,当然就是李寻欢──“大家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每个人的心忽然跳了起来。叶开的心跳得更快。”因为,叶开是李寻欢的传人。作为对比,阿飞在和丁灵琳的对答中谈到了荆无命:</P>
<P>丁灵琳道:“我早就听说你是天下出手最快的人,可是一直到今天,我才相信。”<BR>陌生人[阿飞]道:“你错了,我从来就不是出手最快的人,一直都有人比我快。你知不知道是谁教路小佳用那柄剑的?这人有个很奇怪的名字,他叫做荆无命。据我所知,当今江湖已没有比他更快的剑。”<BR>丁灵琳道:“小李飞刀呢?他的出手是不是比荆无命更快?”<BR>陌生人的眼睛忽然也亮了起来,道:“他的出手已不是‘快’这个字能形容的。”<BR>丁灵琳道:“我明白了,他出手快不快都一样,因为他的武功已达到你所说的那种伟大的境界,所以已没有人能击败他。”<BR>陌生人道:“绝没有人。”</P>
<P>这是阿飞眼中荆无命和李寻欢的区别。那么,荆无命自己是怎么看的呢?</P>
<P>荆无命缓缓道:“我已有多年未曾见到李寻欢了,我一直都在找他。因为我还想找他比一比,究竟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剑快?但现在我却已改变了主意,你可知道为了什么?”<BR>叶开当然不知道。<BR>荆无命道:“是因为你。”<BR>叶开又很意外:“因为我?”<BR>荆无命道:“看见了你,我才知道我是比不上李寻欢的。”<BR>他冷漠的声音竟似变得有些伤感,过了很久,才接着道:“路小佳只懂杀人,可是你……你刚才出手三次,却都是为了救人。”</P>
<P>在经过漫长的江湖恩怨后,前辈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从纯武学的意义上来探寻事物的真谛,但就在这不经意中,后辈们的命运却也已被决定。不管武学和诗学在最高境界上是否能够相通,我都很难不想起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中的那段名言:“假如我们研究一个诗人,撇开了他的偏见,我们却常常看到:他的作品中,不仅最好的部分,就是最个人的部分也是他前辈诗人最有力地表明他们的不朽的地方。我并非指易接受影响的青年时期,乃指完全成熟的时期。”</P>
<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13】:江湖也是要花钱的</STRONG></P>
<P>多年来把金庸古龙的书翻来覆去地读了又读,逐渐发现一个秘密:金庸的江湖是不用花钱的,那些江湖儿女们每天只惦记着武学秘籍、恩怨情仇、乃至国恨家仇,唯独钱的问题无需考虑。不知道是谁,但一定有人帮他们搞定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迎来送往、吃喝玩乐等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这有点像供给制时代的生活,人们只管革命就行。而古龙的江湖是要花钱的,很多人几乎每天都要为下一顿的饭钱而绞尽脑汁,比如《欢乐英雄》中的郭大路等快乐青年;还有些人──往往还是大人物──因为钱的问题栽了跟头,比如《陆小凤》中的金九龄。</P>
<P>金九龄何许人也?金九龄乃是天下第一名捕,陆小凤对他的评介是:“金九龄被公认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位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P>
<P>他的师兄是少林寺的苦瓜和尚,他交游的是陆小凤、木道人、老实和尚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和他的名气相称的是他的生活方式:</P>
<P>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P>
<P>此外,他还喜欢收藏古董字画。不得不承认,金九龄是有品位的第一流人物。但是,问题在于,“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公门中的薪金是有限的,至于外快,他虽然精于辩别古董字画和相马,能够从中赚些钱,但与他的开销比起来,却是入不敷出,特别是在女人身上要花很多钱,这有欧阳情的话为证:</P>
<P>欧阳情道:“别人都认为你在女人身上不必花钱,只有我知道,象我们这种女人,眼睛里一向只认得钱,就算你是潘安再世,宋玉复生,也一样要得有钱才能进得了门。”</P>
<P>欧阳情的话虽然无情和难听,不过确实是实话。金九龄为了维持那样的生活,只得扮成绣花大盗,盗走东南王府中的十八斗明珠,外加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镇远的八十万两镖银、镇东保的一批红货和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金九龄执法犯法,做下了泼天大的事来,结果终于送了命。在金九龄的临死前,深受其害的东南王府总管江重威──原来也是金九龄的好朋友──感慨万千地对金九龄道:“其实我早已算到你会有这么一天,你太喜欢花钱,太喜欢享受。”这句话颇有些总结的味道,我的理解是,江湖上是要花钱的──关于这一点我赞成古龙。还有就是,谁又不喜欢花钱和享受呢?</P>
<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之【14】:致命的自负</STRONG></P>
<P>陆小凤江湖生涯中最挫败的阶段是他和宫九做对手的时候。 这不仅仅因为宫九武功高出陆小凤很多,而是因为宫九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比陆小凤出色,使得一向非常自我的陆小凤自惭形秽,从心底里感到挫败。</P>
<P>陆小凤死里逃生飘流到南海的荒岛上后,发现岛上的人们根本就没把他这个名满天下的大人物当回事──人们根本就不认得他,只是客气地称他为陆公子。这里的人们每天关心和谈论的是一个叫宫九的人,他们亲切地管他叫“老九”或者“九哥”:</P>
<P>陆小凤很想看看这人是谁,却连头都抬不起来,只听见牛肉汤道:“你们都来见见九哥这位新收的随从,他叫木一半,好像是海南孤雁的门下,九哥还特地要他带了好多好多礼物回来给我。”<BR>她声音中充满欢悦,立刻就有人问:“这几天老九又到哪里去了?什么时候回来?最近他身子可还安好,有没有喝醉?”<BR>木一半立刻恭恭敬敬的一一答复,可是这位九少爷的行迹,却连他都不清楚。<BR>听见九少爷归期无定,大家都仿佛很失望,听见他身子健康,大家又很开心。<BR>对这个远在天涯,行踪不定的浪子,大家都显得说不出的关怀,可是对这个刚刚还跟他们赌过钱,此刻就躺在他们面前的陆小凤,却根本没人问,这个人的死活,他们根本就不放在心上。</P>
<P>所有这些,都使陆小凤心里酸溜溜的不是滋味,因为:</P>
<P>他一向是江湖中的宠儿,认得他的人都以他为荣,无论走到哪里都极受欢迎,卧云楼主人珍藏多年的名酒只有他才能喝得到,就连孤僻高傲的苦瓜大师,看见他去了,都会亲自下厨房烧几样素菜给他吃。<BR>女孩子们见到他,简直完全无法抗拒,连冰山都会溶化。<BR>可是到了这里,他却好像忽然变得不值一文,要替那位九少爷擦鞋都不配。</P>
<P>这样的心理打击很容易让人一下子失去信心,怀疑自己什么都不行了,只不过是一堆垃圾。这是陆小凤和宫九对手戏的第一回合,陆小凤连宫九的人都没见着,就遭受沉重打击。紧接着的第二回合,陆小凤遭受更加沉重的打击,因为这一次的交锋和女人有关。就在陆小凤和沙曼柔情缱绻的时候,宫九“象轻云一般”地给沙曼送来了一份礼物:</P>
<P>他们看到了他留下的一朵花。<BR>一朵冰花。<BR>现在正是仲夏,这朵花却是用冰雕成的,透明的花瓣还没有开始溶化。<BR>要在多么远的地方才有窖藏的冬冰?要费多么大的苦心才能将这朵冰花完完整整的运到这里?<BR>除了那神龙般的九公子,还有谁能做得出这种事来?<BR>他知道她从来不看重身外之物。<BR>他知道她怕热,在这座南海的岛屿上,却终年看不到冰雪。<BR>所以他特地将这朵冰花带回来,亲自来送给他珍爱的女人。<BR>可是他来的时候,她却在别人的怀抱里,他只有留下这多冰花,悄悄的走了。</P>
<P>这一瞬间,陆小凤的心理是复杂的,不仅在爱的创造力方面,而且在爱的道德感方面,他都是失败的。“陆小凤看着这朵冰花,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酸楚,却不知是为了这个孤高而多情的人?还是为了自己?”这之后,陆小凤在宫九面前全面处于下风,一直在走下坡路。世事的奇妙在于:当陆小凤的下坡路走到谷底之时,也是宫九达到巔峰之时,这个时候陆小凤没有一点包袱了,他开始从谷底反弹,而宫九则陷入了致命的自负。</P>
<P><BR>宫九,“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话陆小凤问过牛肉汤,也问过沙曼。牛肉汤的回答是:</P>
<P>“其实我也说不出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这个人实在太复杂,太奇怪。无论多难练的武功,他全都一学就会。像老实和尚那样的武功,在他手下根本走不出三招。他不赌钱,不喝酒,男人们喜欢的事,他全不喜欢。没事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坐在海边发呆,有时两三天都不说一句话。他虽然又古怪,又孤僻,可是每个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常常为别人做很多事,自己却一无所求,对于钱财,他更没有看在眼里,你只要向他开口,只要他有,不论多少他都会拿给你。”
<P>牛肉汤是宫九的妹妹,沙曼是宫九的未婚妻,沙曼所说的宫九和牛肉汤说的不一样:</P>
<P>“可是那个人不是人。他是条毒蛇,是只狐狸,是个魔鬼。有人说他是九种东西做出来的:毒蛇的液,狐狸的心,北海中的冰雪,天山上的岩石,狮子的勇猛,豺狼的狠辣,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再加上一条来自十八层地狱下的鬼魂。”</P>
<P>在见到宫九之前,陆小凤先来到宫九住的地方,对宫九又有了新的了解:</P>
<P>华美的居室,精雅的器皿,夕阳正照在雪白的窗纸上。<BR>他一向是个孤僻而自负的人,“所以他最喜欢照镜子。”<BR>“为什么?”<BR>“因为他唯一真正喜欢的人,就是自己。”<BR>屋子里果然有面很大的镜子,看来显然是名匠用最好的青铜磨的。<BR>“这是他自己磨成的,他自己认为这无疑已是天下第一明镜。”</P>
<P>一个自负到自恋的人,这是陆小凤没见到宫九前对宫九的基本了解。是对手总是要见面的,但陆小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和宫九的第一次见面会是那样一种情形:</P>
<P>一个头发散乱,脸色苍白的年轻人,正半裸着在地上挣扎翻滚。<BR>他的躯体苍白而瘦弱,带着斑斑的血渍,却是他自己用针刺出来的。<BR>看见陆小凤进来,他显然也吃了一惊,但是一种无法忍受的痛苦与渴望,已使他完全失却了理智。<BR>他又在低呼:“鞭子。。。用鞭子抽我。。。用力抽我。。。求求你,快拿鞭子。”<BR>陆小凤从不能理解这种人,看到宫九,却忽然明白了──他得到的已太多,而且太容易得到,所以他心里的欲望,只有在虐待自己时,才能真正得到满足。</P>
<P>陆小凤终于忍不住拿起鞭子抽打了宫九,让宫九得到了一次满足,奇怪的是,“他忽然发现自己心里仿佛也有种奇异而邪恶的满足。”只是,“这感觉却令他几乎忍不住要呕吐。”更奇怪的是,转眼之间,宫九又变成了另一个人:</P>
<P>一个人从里舱慢慢的走出来,漆黑的发髻一丝不乱,雪白的衣衫上连一根皱纹都没有,轮廓优美如雕刻般的脸上带着种冷酷、自负而坚决的表情,眼睛锐利如刀锋。<BR>这个人就是刚才那个人。</P>
<P>陆小凤慢慢明白,宫九只有一个弱点,如果不利用这个弱点,他是无法战胜宫九的。因此,在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刻,陆小凤第二次拿起鞭子抽向宫九,只是这一次,鞭子忽然由抽改刺,要了宫九的命。其实,真正要命的是宫九自己身上的致命的自负。</P>
<P><STRONG>怜花宝鉴之人物志之【16、17】:33岁的女人</STRONG></P>
<P>我是一个对数字很敏感的人,喜欢1、3、6、9这四个数字。33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数字组合,做一个33岁的男人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我敢这么说是因为我已经做过33岁的男人。但是,一个女人到了33岁是什么样子,又会有什么样的心态呢?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幸好古龙为我们大家写了一个33岁的女人──风四娘:</P>
<P>她的眼睛还是很明亮,笑起来还是很令人心动,见到她的人,谁也不相信她已是三十三岁的女人。</P>
<P>唉,这一句写得含蓄、蕴籍。“还是很明亮”,“还是很令人心动”,这两个“还是”,是欲说还休。“谁也不相信她已是三十三岁的女人”,这是在赞美风四娘,不过,同时也是说,如果是平常普通的33岁的女人,那是不会有风四娘这样的风姿的。风四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呢?</P>
<P>她喜欢各式各样的刺激。她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BR>这三十三年来,风四娘的确没有虐待过自己;她懂得在什么样的场合中穿什么样的衣服;懂得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懂得吃什么样的菜时喝什么样的酒;懂得用什么样的招式杀什么样的人。<BR>她懂得生活,也懂得享受。<BR>像她这样的人,世上并不多,有人羡慕她,有人妒忌她,她对她自己也几乎完全满意,只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寂寞,无论什么样的刺激也填不满这份寂寞。</P>
<P>33岁的风四娘最怕的是寂寞,虽然她已经名满江湖,有数不清的追慕者。当此时,韶华将逝未逝,爱情若即若离,每一天的流逝都令自己心惊,终于,转眼就到了这一年的七月十五:</P>
<P>七月十五,是她的生日,过了今天,她可就要加一岁。<BR>“三十四”,这是个多么可怕的数字。<BR>她十五六岁的时候,曾经想:一个女人若是活到三十多,再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三十多岁的女人,正如十一月里的残菊,只有等着凋零。<BR>可是她现在却也不知不觉到了三十四,她不敢相信,却又不能不信,岁月为何如此无情?</P>
<P>三十四岁对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呢?风四娘想得很清楚:</P>
<P>一个女人到了三十四,对男人的选择是不是就不会像二十岁时那么苛刻?风四娘在心里问自己,嘴角不禁露出凄凉的微笑。<BR>最近这些年,她曾经有几次想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嫁了,可是她不能,她看到大多数男人都会觉得恶心。<BR>青春就这样消逝,再过几年,以前她觉得恶心的男人只怕也不会要她了,唉,三十四岁的女人。</P>
<P>从33到34,是一个分界线:33还是一个美好的、有想像空间的数字,34就变成了一个丑陋的、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数字。跨过33岁的女人容易妥协,那么,风四娘,这个风一样的女人呢?她是也和别的女人一样向生活低头呢,还是依然对某些东西坚持不渝?</P>
<P><BR>33岁的风四娘爱上的是27岁的萧十一郎,一个名动江湖的热血男儿。而萧十一郎却一直把她当成哥儿们,当成老姐。在若即若离中两年过去了,33岁的风四娘成了35岁的风四娘,而萧十一郎也爱上了上流社会的沈璧君。两年后,他们再次相遇,萧十一郎喝醉后枕在风四娘的手上睡着了,风四娘却思绪万千:</P>
<P>每个人都知道风四娘是一个风一样的女人,烈火一样的女人。<BR>但却没有人知道,任何女人所不能忍受的,她却已全都默默忍受了下来。<BR>她知道萧十一郎了解她,就正如她了解萧十一郎一样。<BR>可是他对她的情感,却和她对他的情感完全不同。<BR>这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一种无可奈何的痛苦<BR>她忍受这种痛苦,已忍受了十年,只要她活着,就得继续忍受下去。</P>
<P>对于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来说,这样的思绪和场景都显得残忍,生活在这里裸露出了真实的面孔,在让你痛苦的同时还要让你承受它。不过,即便在这样的煎熬中,爱也有特别的抚慰:</P>
<P>萧十一郎的呼吸很轻,很均匀,仿佛带着种奇妙的节奏。<BR>她凝视着面前这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倾听着窗外的风声和萧十一郎的呼吸。<BR>一种甜蜜而深沉的黑暗,比夜色更浓的黑暗,忽然拥住了她。<BR>她忽然睡着了。</P>
<P>这是只有真正爱着的人、真正付出了爱的人才能体会到的感受──突然之间,时光的流逝让人心安──这就是幸福的时刻。只是,这样的时刻在人的一生中太少太少了。后来,风四娘和沈璧君,这两个都爱着萧十一郎的女人,有一天坐在一起喝起了酒:</P>
<P>风四娘沉默着,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BR>沈璧君道:“你不但聪明美丽,而且很洒脱,你活得比很多人快乐,至少比我快乐。”<BR>风四娘又笑了,笑容中却带着种说不出的凄凉和悲伤。过了很久,她才慢慢说道:“别人都认为我很快乐,因为我早已学会将眼泪往肚里流。今年我已经三十五了,却和二十年前一样,没有家,没有亲人,每到过年过节的时候,我只有偷偷地躲起来。因为我不愿别人看见我流泪。你也是个女人,你应该知道一个女人想要的是什么,但我却一样都没有。你想想,像我这么样一个女人,还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活下去?”</P>
<P>最终,命运给了风四娘应有的回报。萧十一郎为了救她,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虽然他们都知道这样做非但救不了风四娘,就连萧十一郎也要束手就缚。“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人生到此足矣。我要说得是,风四娘,不管她多少岁,她都配得上这样的命运,或者说,只有风四娘这样的女人,才配拥用和承受这样的命运。</P><BR>
<P align=right><FONT 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1 18:00:16编辑过]</FONT></P>

边城不浪 发表于 2006-2-11 17:23:42

<P>      这是王怜花完成《古金兵器谱》之后,给上海《东方早报》写的一系列小文章,发在万科论坛的“武林外史”专栏。我选了几篇谈古龙的,以飨同好。</P>
<P>      限于篇幅,此系列自然没有《古金兵器谱》精彩,动辄谈命运,也流于牵强附会。但作者到底才情横溢,文章还是颇多可读之处。</P>

轩辕随意 发表于 2006-2-13 23:40:16

<P>手中有本古金兵器谱,写的的确很好。</P>

笑花主人 发表于 2006-2-14 17:50:54

<P>“我要说的是,不管是白飞飞还是沈浪,他们的生活都是在苦熬──是的,“他们在苦熬”。相比之下,反倒是头脑简单的朱七七过得最幸福。我把这理解为命运。”</P>
<P>年来又看了看武林外史,深有同感。</P>
<P>而且,我总觉得,在传统中国人的心中,沈浪应该是配不上朱七七的,反之亦然。</P>

竹叶青,女儿红 发表于 2006-2-19 10:47:59

<P>看欢乐英雄,先是笑,然后悲,莫明的,最后看到结局便也是好的。</P>
<P>王动给我的印象比郭大路更深些。特别是刚开头那里,后来的悲喜多是源于他的,</P>
<P>也许我们都活的太复杂了吧</P>

太平公主 发表于 2006-2-25 20:06:37


<P>   讨厌白飞飞!沈浪就送给她好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别让那个姓沈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吃着碗里的,惦记锅里的。我觉得他和金世遗一个德性,和这个在一起想那个,和那个在一起想这个。我就不信他真娶了白飞飞能忘得了朱七七。<br></P>
<P>    七七那样的女子,和熊猫儿在一起最好,因为熊猫未必最懂她,却是最爱她。熊猫儿知道自己不聪明,从来不卖弄小聪明。</P>
<P>    我可把沈迷得罪苦了,其实我满喜欢沈浪的,但是讨厌他有时优柔寡断。</P>

风铃中的女人 发表于 2006-3-10 14:00:38

<P>金庸的江湖是不用花钱的,那些江湖儿女们每天只惦记着武学秘籍、恩怨情仇、乃至国恨家仇,唯独钱的问题无需考虑。不知道是谁,但一定有人帮他们搞定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迎来送往、吃喝玩乐等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这有点像供给制时代的生活,人们只管革命就行。而古龙的江湖是要花钱的,很多人几乎每天都要为下一顿的饭钱而绞尽脑汁</P>
<P>所以我觉得古龙的小说更真实</P>

沈夫人 发表于 2008-9-17 22:28:59

此作者对不起“王怜花”这个名字,人家王怜花什么时候觉得占据沈浪内心的人是白飞飞了?纵览全书,没有一个人觉得沈浪爱的不是朱七七。王怜花、熊猫儿和金无望等人就不用说了,白飞飞自己都不认为沈浪心里有她,就连一心想诱惑沈浪的染香,都对朱七七说沈浪心里只有她。我发觉很多人谈沈浪的感情都没有从书出发,而是自己胡乱YY,真是太让人郁闷了。

王潜石儿子 发表于 2008-11-17 11:56:10

看了这么多才发现竟然还有人说沈浪爱的是白飞飞 不知道这个人好好看过书没有 沈浪为了朱七七甘心给王夫人打下手 还有王怜花说的那段沈浪要娶的是朱七七 就算朱七七死了沈浪心里也只有朱七七 楼主连王大公子说的话都看不懂 楼主这个王怜花对的起书里那个惊才绝艳对事事都了如指掌的王怜花吗? 还会想起白和他的孩子看了多情还有谁不觉得白飞飞可怜啊 白越看着孩子长大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白痴 强要来的孩子变相证明自己的爱情一败涂地 自己什么都没有 死的这么凄凉
郭大路那段要贴这样的帖子是个人都会!

枫儿 发表于 2009-2-9 19:49:35

真要是王怜花,眼里哪里还有白飞飞,只有沈浪哪里不如他,朱七七怎么样可以爱上他才对。
朱七七也很苦恼嘛,沈浪对谁都很好,就是对她挑三拣四,要求特别高。

春天真的很美。周围的人有时候不明白,为什么我看一本书看得又哭又笑。因为太美了。

初看边城浪子,总是在想,为什么李寻欢不出来?看着看着就在想,为什么还要题李寻欢?后来才觉得,李寻欢真的很了不起,不对,是古龙很了不起。

所谓年龄不是问题。有什么没有什么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风四娘有她爱的人,有爱她的人,别人还不一定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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