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大武侠时代.银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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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令古龙的作品光芳万丈。
但酒,也夺走了古龙宝贵的生命。
“银雕”是四十八岁,英年早逝的古龙最后遗著,也是写“大武侠时代”最后的一章……
银雕
在传说中,有一种银色的雕,它比鹏更雄壮尊贵,比鹰更灵动骠悍,比虎豹更凶猛残暴。
可是大多数人都认为,这种银雕根本是不存在的,只有偶尔在传说中出现。
楔子
在京城刑部衙门最后一重院落里,有几间灰色的平房,巨大而厚重的石砖,据说是特地从西山运来的,只要有一个人守在房里,外面的人就很难攻进去。
灰色的平房坐落在东面的高墙下,到了春天,墙角就会开放出一丛丛不知名的红色小花,为这个终年死气沉沉的灰色院落带来几分生机。
现在已经是春天了。
程小青背负着双手,把一只断腕藏在深蓝色的袍袖里,慢慢的穿过院子。
他的脸是苍白色的,又带着点淡淡的青灰色,就像是这院子里还没有完全溶化的积雪一样。
自从正式在刑部当差之后,他脸上的笑容更少了,身体也越来越瘦弱,可是一双眼睛却越来越亮,在眸子最深处,仿佛闪动着一种凄艳而诡异的火光。
他腰上那柄弯刀的刀锋出鞘时,仿佛也在闪动着同样的光。
──在他瘦弱的身子里,是否也有种同样的火焰在燃烧?
现在他要去的地方,正是那一排阴森而灰暗的平房,在那里,积存着很多曾经轰动一时的档案,关系着很多他闻名已久的人,每个人都曾经被严令缉捕,但却永远无法缉捕归案。
有关这些人的资料,天下绝没有任何地方比这里收集得更详细完整,尤其是一个姓沈,叫做沈重的人,除了这里之外,几乎再也无法从别的地方找到有关他的完整速资料。
因为这个人在江湖各大门派帮会组织中,有一个非常秘密的代号──
银雕。
江湖中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沈重就是银雕。
这个人也就是程小青入刑堂后,最大的一个目标,可是首先他要先找出银雕最大的目标是什么?
× × ×
姓名:沈重。
代号:银雕。
年龄:四十五。
家世:四明沈家之长门独子,父:沈石田,母:王氏。
学历:诗文由沈氏家塾之授业师王老夫子启蒙,武功学自少林外家之大弟子“梅花神拳”万年青万老师傅,十四岁时,经由万老师之推介,转入武当名宿钟先生门下学剑,十七岁时,再兼修钟先生挚友“华山医隐”之独门武功金线神针与金丝绵掌。
专长:拳、掌、剑,皆已入门,尤其擅长“重楼飞血”一类之内家掌力,伤人内腑于无形无影之中,只是平日绝不轻露。
损伤记录:无
杀人记录:无
疾病记录:无
死亡日期:四十五岁生日时,死于饮酒过度,血管猝裂,当时无救。
备注:沈重死后,沈家将其堂房沈自清入继,继承沈氏香火家业,至今犹任。
沈重母王氏,为淮阳鹰爪王氏之次女。
× × ×
根据这份资料,沈重这个人非但已经死了,而且已经死了十七年。
不管他用的代号多神秘可怖,也不管江湖中那上结帮派为什么要用“银雕”这个代号来代替他的真实姓名,反正他都已是个死人。
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一个死人,就是一个死人,不管他用的是什么代号都一样,何况,他就算是个活人,也只不过是个很有福气的正常人而已。
他的家世很好,父母健在,都是知书明理的人,他从小走的是正路,练的武功都是名门正宗,授业的师傅,也是有名的正直侠义之辈。
他成长后,几乎从未涉足过江湖,更没有被牵涉江湖间的恩怨仇杀中,对于江湖中那些诡秘复杂的纠纷变化,他可以说完全不了解。
他的死,虽然不是寿终正寝,也可以算死得很开心了身后也被照料得很好。
刚刚被任命刑部主事,兼摄刑部总捕职位的程小青,怎的会对这么样一个死人感兴趣呢?为什么要把他当做自己任职后的第一目标?
× × ×
程小青独坐在阴暗的石屋里,点起了一盏油灯,将这份资料又重新翻阅了两遍,眸子里的火焰,仿佛又开始在燃烧。
看来他无疑已经从这份资料中找出了他要找的东西,只可惜谁也不知道他找到的是什么? (一) 紫丁香
暮春三月莺飞,淡淡的天,淡淡的云,一片鲜艳的杜鹃开满在山坡上,一片用数十根毛竹搭成的茶棚也占满了半个山坡,编织细密的凉棚,疏落简陋的栏杆,颜色依旧保持青翠的竹凳和竹桌,这种简陋的茶棚,总会带给人一种极不真实的浪漫之感,仿佛随时都会在这里遇上个落难的王子。
一个穿着件蓝布长衫,看来极瘦弱的年轻书生,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上了山坡,苍白的脸色,仿佛终年不见阳光。
一个瘦小的书僮,挑着简单的行囊追随在他身后,扁担上是挑着个用极精致的小羔羊皮制成的扁平葫芦形匣子,每一具都是巧匠精制的,单只它本身的价值,就已超过了一栋巨宅。
这位看来很落魄的年轻人,难道也是个微服出游的贵公子。
× × ×
他们走上这片山坡的时候,时候还早,太阳才刚刚从后山升起。虽然是在这种时候,你已经可以在茶棚里遇见各种不同的人了。
无论哪一种人,都随时会在这种茶棚里出现,无论哪一种事,都有可能会在这种茶棚里发生。
它的迷人处也就在这里。
可是现在茶棚里的人倒不算太多,臃肿迂缓的老板正蹲在茶水炉子边洗碗筷,洗得非常仔细,非常干净,他能干而健康的妻子正在外面张罗饮食,擦桌抹椅,照顾客人。
客人只有两桌。
靠门近的一桌只有一个人,一个穿着件灰布大褂的老头子,随身的行李是个黄布包袱,用一把铁骨伞挑着,此刻正在喝着早酒,用一碟咸水煮蚕豆和一碟油炸花生来下酒,一口小半杯。
他喝得并不多,也不快,但是却在一直不停的喝,看样子好像可以一直不停的从早上喝到半夜。
他身上穿得虽然邋遢,可是脚上的一双草鞋却干净的很,好像并没有走太远的路。
这种人就连瞎子都看得出他一定是个久走江湖的老江湖,而且一定还是位认穴打穴的高手,手上那把铁骨伞专打人身三十六大穴七十二小穴,至少也已经有三十年的功夫,说不定还跟当年游戏风尘,天下扬名的异人铁伞先生有点什么关系。
靠着山边的一张桌上有四个人,一个丈夫,一个妻子,一个奶妈,一个婴儿。
婴儿还在襁褓中,由奶妈抱着,丈夫三十多岁年纪,又黑又土,看样子很像是个家里有些田地的小富农,娶了很标致的媳妇,生了个蛮可爱的小孩子,过着相当舒服的日子,自己对自己已经觉得很满意。
奶妈抱着婴儿,沿着靠山边的竹栏杆来回不停的走来走去,嘴里哄着别人的孩子,心里想着自己的孩子,眼里看着别人的老公,心里想着自己的老公,外面的山坡上一片翠绿,家里的菜园想必也绿了。
这个奶妈居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有一对很结实的乳房和一双很长的腿。
× × ×
穿蓝衫的年轻人好像这一切都不感兴趣,随随便便找了个位子坐下来,也没打算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好像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进这茶棚。
他那个小猴子一样的书僮却好像对什么都很感兴趣,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不停的东张西望,可是别人也想瞧他一眼的时候,他就立刻像小姑娘一样垂下了头,好像见不得人的样。
其实你只要仔细看清楚,就会发现这个小猴子原来长得眉清目秀,是个很漂亮的小伙子。
如果你再看清楚一点,又会发现每当江湖中有大事要发生的时候,总会有这么一个小伙子在附近出现。
奇怪的是,他出现时,身份总是很低贱,不是人家的奴仆,就是职位很卑贱的走卒,见了别人,总是抬不起头来。
更奇怪的是,如果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立刻就会对他表现出一种适当的尊敬,不到必要时,绝不会去看他。
太阳已经升起,三月的阳光,已经有了暖意,山坡下忽然传来一阵阵喊镖的声音,喊镖的趟子手,显然都是特别挑出来的,不但声音嘹亮,而且中气充足,叫人听起来都显得有精神。
他们喊出来的八个字,也让人听得精神一振。
“四平八稳,天下太平。”
这八个字的口气实在不小,可是一家镖局如果敢喊出这八个字来,当然也有它的道理。
听到这八个字,老江湖们立刻就会知道,这是太平镖局的总镖头诸葛太平来了。 × × ×
姓名:诸葛太平。
年纪:三十五岁
身高:六尺九寸
体重:二百六十九斤
专长:武功并非家传,从小喜爱小巧功夫,擅使一对银光卍字夺,七十二路小擒拿手与“一手三暗器”俱都出自针神李冰梅真传,唯接掌太平镖局后,一直太平无事,江湖中极少有人见过他的出手。
这是他的正式档案记录,赌局和刑部的记录都差不多,当然是绝对可靠的。
可是一个两百多斤的巨人,学的竟是女子的小巧功夫,却实在是件很滑稽的事。
这是不是因为他从小就太胖,所以才会舍弃他父亲的外门正宗,跟着女孩去练小巧功夫?就好像越没牙齿的人越喜欢嚼铁蚕豆一样,这个世界上岂非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
现在这位“四平八稳”的诸葛先生,正四平八稳的坐在一张特大的太师椅上,使八条精壮的大汉像抬轿子一样抬着。
他身上穿的是件大红缎子的长袍,前胸后背分别绣着四条金黄的大字,金光闪闪,耀人眼目,看来真是用黄金绣出来的,前面的四个字是“诸葛太平”,后面的四个字是“天下太平”。
前面开路的是十六个趟子手,一色大红劲装,倒赶千层浪的裹腿,搬尖大洒鞋,精神抖擞,得意洋洋,有了这么样一位总镖头,他们也觉得有面子。
六位鲜衣怒马的镖师,虽然都不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却都有一身硬碰硬的真功夫,而且相貌堂堂,全都长得很体面。
可是他们走的这一趟镖,却没有带着镖车,只有一顶青罗小轿,在众家兄弟的蜂拥下,走上了山坡,轿子里还不停的传出咳嗽的声音,听起来还好像是女人的咳嗽声。
坐在轿子里的,无非是个病人,而且还是个病得很重的女病人。
诸葛太平走的这趟镖,为的就是要保护这么样一个女病人?
大家看不见轿子的人,再回头去看诸葛太平,这才看见他那双漂亮的小小胖胖的手上,居然还粘着一朵小花。
一朵小小的小花,一朵浅紫色的紫丁香。
他走下太师椅的时候,就把这朵小花插在他的镖旗上。看他脸上那种欣喜的表情,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男将一朵鲜花插上他初恋情人的发鬓边。
小轿也停下,一只手从轿子里伸出来,掀起了珠帘。
一只长得很奇怪的手,手指很细、很长,带着种病态的苍白色,甚至比那穿蓝衫的年轻人的脸色还要白得诡秘。
在初升的阳光下,这只手看来几乎是完全透明的,连皮肤下的每一根筋络和血管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很难看得见这么样一只手,它的主人当然也是个很难得看见的人。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完全不同的两个人,那就是诸葛太平和这个人了。
她的身材就像是她的手一样,柔美纤长,她的腰很高,一举一动间,都带着种无法形容的韵律,就像是雷鼓的变幻,琴韵的转折,刚健中又带着婀娜。
她穿的是男装,虽然瘦弱而多病,动作间却带着种男儿的英烈气,可是又偏偏会在有意无意间,流露出一些无法饰掩的女性化动作。
尤其是在她的腰肢间。
她的腰就像是一条蛇,就像是一条从高山上流下的春水,就像是一条在微风中转折的柳枝,就像是一柄名家掌中的剑。
只可惜她实在太瘦弱,美好的青春和泉水般的力量,都已随着病魔的折磨而消失,整个人看起来都已经完全没有生机和活力。
在肥胖而充满劲力的诸葛身边,她看来只不过是一具躯壳而已。
诸葛在大声吩咐他的随员拿酒拿肉来的时候,她一直都在不停的咳嗽,不停的喘息。
× × ×
这时候诸葛又用他那双灵巧而肥胖的小手,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一朵浅紫色的紫丁香,插在他自己鲜红的衣襟上。
他眼中充满了欣喜的表情,嘴里还在把一首山歌低唱:
“送你一朵紫丁香,
插在你的鬓发上,
带着你的嫁妆来,
一匹绫罗十丈长,
送你一朵紫丁香,
插在你的香腮旁。
胭脂红了你的脸,
快来让我尝一尝。”
这位非常有福气的总镖头,想不到居然还是个非常有情趣的人。
穿蓝衫的年轻人冷冷的看着这些人,心里在想:“角色都已到齐,好戏是不是已经要上演了?” (二) 好戏
这时候诸葛的情趣已经不在山歌上了,因为他的属下已经把他的“路菜”摆上来,诸葛走镖,镖车可以少,路菜却是绝对少不得的。
这一盒路菜足足比最大号的磨盘还要大半尺,卤蹄膀、咸猪脚、酱牛肉、燻青鱼、硝牛舌,要什么有什么,一样不少。
诸葛的嘴哪里还有空唱山歌,想不到的是,他不唱了,却有人替他唱了下去。
“送你一朵紫丁香,
插在你的耳朵上,
割下你的耳朵来下酒,
送给老娘尝一尝。”
诸葛的脸色变了,只听“嗖”的一响,刀光一闪,一把飞薄的柳叶刀,已经往他耳朵上刷了下来,一刀不中,又是一刀,接连六六三十六刀,使的刀法竟是不折不扣的柳叶湖真传。
使刀的竟是这个茶棚的老板娘。
老板也没有闲着,正在洗的毛竹筷子已经被他一连串用甩手箭的手法飞掷了出去,而且专打人身的关节要害穴道。
二三十双筷子打出去,十六个趟子手和六位镖师已经被他打倒十来个,这个其貌不扬茶棚老板,居然是位一等一的高手。
可是等到他的筷子打到诸葛身上时,就变得不中用了,尖锐锋利的毛竹筷子不是被诸葛身上的肥肉吸住,就是被弹了出去。
使柳叶刀的老板娘虽然已刷出四六二十四刀,却连对方的耳朵边都未碰到。
体重二百多斤的诸葛太平,竟在这张太师椅上施展出了闪、展、腾、挪的外门小巧身法,庞大的身躯竟变得像小鸟般灵活。
忽然间,一声轻叱、一声惊呼,一根毛竹筷子已经刺入老板娘的手腕,呛的一响,一柄柳叶刀掉落在地上。
诸葛一只手用一根“借”来的竹筷刺入老板娘的手腕,另一只手已经拈起一块猪脚,手肘一弯,送猪脚入口,再伸出手时,就有七颗寒星自腕肘间间暴射而出。老板凌空跃起,以洗碗的木盘做盾牌去挡诸葛的暗器,只听“咚”的一声,木盆碎裂,一块猪脚打破木盆,一点寒星随之而入,在老板的心口间闪了一闪,忽然就看不见了。
老板的人已翻倒,又过了半晌,心口上的衣服才被鲜血染红。
诸葛大笑。
“原来我这身肥肉还是有用的,奉劝各位还是多吃点肥肉,也好多长点肥肉出来。”
茶棚里没有人开口,茶棚外反而有人说话了,一个人笑嘻嘻的说:
“这话倒是一点都不假,我们兄弟一定会好好记在心里。”
说话的这个人,一身白衣如雪,长得斯斯文文,规规矩矩,只不过特别喜欢笑而已。
他身边的一个人,看样子简直像是跟他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只不过神色永远是那么古板正经,笑起来的时候也好像没有笑一样。
“弟子南宫方、南宫喜,奉家叔之命,特地前来迎驾。”他说:“弟子们来得迟了,还请大少爷和总镖头恕罪。”
大少爷无疑就是那位看来仿佛是女扮男装,又仿佛是男扮女装的病人,她一直都皱着眉,坐在那里,低低的咳嗽,别的人和别的事,她全都漠不关心,别人说的话,她也完全没有反应。
诸葛太平却不能不关心,立刻就问:
“你们都是南宫世家的人?”
“是的。”
“你们的叔叔就是南宫玉?”
“是的。”
诸葛太平长长的松了口气。
“还好你们总算来了。”他叹着气说:“你们倒也真沉得住气,直到现在才露面,也不怕我这只耳朵真被人割了去。”
“我们兄弟都知道,有了诸葛大叔在这里,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一定是天下太平的。”南宫喜说:“如果聂老大不出手,那就更太平了。”
他忽然笑嘻嘻的回过头,笑嘻嘻的问那蓝衣人瘦小的书僮:
“聂老大就是想出手,看见吕老爷子在这里,也不会出手了。”他问这书僮:“聂老大,你说对不对?”
“那倒是一点都不假。”这个书僮也笑嘻嘻的说:“只可惜我不是老大,我是老二。”
那一直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闷酒的老头子,忽然皱了皱眉:
“聂老二?聂小雀?”
“是的,我就是聂小雀,下五门聂家的老二聂小雀。”
老头子忽然大笑。
“这就难怪了,难怪有人一路上连换了八种面貌来掩人耳目,却还是被人一路盯到这里,原来是遇到一位真正的大行家了。”
易容术本来就是下五门的五大绝技之一,下五门的功夫,当今天下再也没有比得上聂家的。
那年轻的夫妇对望了一眼,对这些话好像并没有什么反应,只不过希望自己能赶快离开这是非之地。
奶妈一直在哄着孩子,自己却已经先被吓成了一团。
孩子本来已经被吓得连哭都哭不出来了,现在又开始用尽全身力气来哭。
奶妈有好几次想解开衣襟来喂他吃奶,可是偷偷的看了看茶棚里的这些人,随便怎么样也不好意思把那对结实沉重丰富多汁的果实掏出来。
老头子又笑着说:
“聂二倌想必已看出他们是‘紫丁香’的人,也知道紫丁香三年一次的盛会已经快到了,所以一路把他们盯到这里来。”
“吕老爷子呢?”聂小雀笑嘻嘻的反问:“吕老爷子是来干什么的?”
“人老了,想改行也太迟了,我当然还是在干我的老生意。”
“杀头的生意?”
“不错。”吕老先生说:“杀头的生意,经常都有人做的,赔本的生意才没有人做。”
“二十万两以下的生意,吕老爷子当然还是不会接。”
“当然。”
“这地方有谁的人头值二十万两呢?”聂小雀眼珠子直转:“我看来看去,好像只有一个。”
诸葛太平叹了口气:
“我只知道我身上这一身好肉还值几文,想不到我的人头也值二十万。”
“二十万?”吕老先生淡淡的说:“阁下好像还不值。”
“我不值谁值?”
吕老先生笑了笑,一把精钢为骨的铁伞已经撑起,车轮般旋转起来,不但伞骨伞柄均可以打人穴道,而且每一根骨都是一支可以随时脱手飞出的利刃,把人活生生的钉死。
这是种很奇特的外门兵器,很霸道,也很难用,所以使用起来,攻守皆宜,别人要想攻破他的那一轮伞影,绝不是件容易事。
这时他的人已借着这一轮伞舞风车般攻了出去,只听“嗤”的一声响,轮影顿绝,铁伞脱手,这位来头显然不小的老先生,已经被一根毛竹筷子活活钉死在青竹架成的桌子上。
大少爷还在不停的咳嗽,咳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好像根本没发现他身后那一对夫妻已乘他以竹筷刺死老者咽喉时飞身出手。
两个人一人用链子枪,一人用双匕首,两种兵器一长一短,一强一险,一刚一柔,两个人就算不是夫妻,也跟夫妻差不多,互相心意相通,出手当然配合得很好,何况两个人的武功本来就不错,这一出手,就直取大少爷的致命要害处。
只听咳嗽之声不停,两道锐风割破了咳嗽声,一根一尺八九寸长的毛竹筷子,已经把丈夫钉死在竹椅上,竹筷直穿入喉,竹椅还在“吱吱”的响。
妻子的罪更不好受,两边琵琶骨都已被竹筷刺透,全身也已被冷汗湿透。
大少爷冷冷的盯着她,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也是紫丁香的人,你为什么要杀我?”
妻子颤抖着,终于回答:
“要杀你的人,何止我一个。”
“除了你,还有谁?”
“还有......”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已经有一柄利剑的剑尖从她的前胸穿出来。
如果你看见有一截剑尖从你的前胸穿出来,你就应该明白,那一定是因为又有一柄利器已经从你的后背刺入,穿透了你这个人。
那么你也就应该知道,这时候你已经等于是个死人了。
下毒手的人是谁呢?
奶妈在摇着头叹息:
“我早就告诉过他们,叫他们一定要等机会,绝不能轻举妄动,因为金家的大少爷绝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只可惜他们偏偏不信。” “所以你就杀了他们灭口。”
“是呀,我不杀他们怎么办呢?要他们来杀你的那个人,当然绝不能让你知道。”
她一只手抱着啼哭的孩子,一只手中的利剑还在滴着血。
一个人抱着孩子还能杀人,这个人当然也不是好对付的角色。
“你呢?”大少爷问:“你是谁?”
“我是谁?”奶妈吃吃的笑了:“我只不过是个替人抱孩子的奶妈而已。”
她又叹了口气:“只可惜孩子们总是不听我话,被我抱着的时候总是爱哭,来,你来抱抱看怎么样?”
她居然真的把孩子抛了过来,抛给了这位本来应该是大小姐的大少爷。
孩子哭得更凶。
大小姐对付杀人的凶手时虽然面不改色,看到这个快要投入她怀里的孩子却慌了手脚。
她非但没有抱过孩子,连泥娃娃布囡囡都从来没有抱过。
从她四岁开始,陪着她睡觉的就是她的剑。
仗剑杀人,流血五步,她完全不在乎,可是要她用剑来对付一个好哭的孩子,她能怎么办?
奇怪的是,聂小雀居然好像比她更着急,竟突然失声大呼:
“小心,小心这孩子。”
小心?为什么要小心?要怎么小心?
× × ×
包住孩子的襁褓松了,孩子在半空中手舞足蹈,哭个不停。
忽然间,寒光一闪。
大少爷忽然发现这个孩子舞动的小手间,竟似乎有寒光一闪。
难道这孩子也会杀人,聂小雀要她小心的就是这一点?
大少爷脸色也变了,不管怎么样,要她先出手去对付一个啼哭中的孩子,她实在办不到。
可是她如果不先出手,那么她自己就很可能被刺杀在这一瞬间。
幸好就在这一瞬间,已经有一道刀光飞起。
× × ×
一道新月般的刀光,带着种奇秘的弧度,凭空出现在阳光下。
阳光灿烂如金轮,刀光如银月,忽然间就已飞到啼哭飞舞中的婴儿面前。
刀光一拆,斜划婴儿的腰。
对付这个襁褓中的婴儿,他竟放出了一刀就可致命的杀手。
想不到这个婴儿本来像是断线木偶般的身子,竟然能在毫无着力点的时候将身法陡然转变,从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脱手画出了一点寒光。
这一着无疑也是致命的杀手。
可是刀光早已先变了,刚才的那一弯新月,竟仿佛只不过是水中的月影而已,对方的突击,就像是掠过水面的微风。
微风吹过,水波粼粼,水中的月影也起了种虽然极平常,却又极诡秘的变化,仿佛在扭动,仿佛在伸展,仿佛在扩散。
刀光飞来,啼哭中的婴儿竟不再招架闪避,反而将自己一只白藕般的手臂迎了上去。
刀光飞去来回,血光飞溅而去,忽然间就化成了一片血雾。
就在一刹那间,血雾已扩散成十余倍,像一层血红的轻纱般笼罩茶棚了。
又一刹那间,血雾又突然消失,再看那婴儿和她的奶妈都已不见了。
(三) 天魔大法
年轻的蓝衣人石像般站在那里,铁青的脸上每一根线条都像是用他的刀自己雕出来的。
他的刀是一柄弯刀,刀锋上没有血,血雾中的每一滴血珠都似已消失了,连那条小小的手臂都已随着消失了。
“子母天魔,化血分身,好厉害!”
“那就是昔年魔教三十六大法中的子母天魔和分身化血?”
“是的。”
金大小姐的脸色也是铁青的,冷冷的问这个年轻的蓝衣人:
“魔教大法,已有二、三十年未现江湖,你看见过?”
“没有!”
“你怎么能对一个孩子下得了那种毒手?”
“那不是个孩子。”蓝衣人说:“要练成化血童婴的大法,至少也得有三十年的苦功。”
“你从未见过魔法大法,怎么能确定他已是化血童婴、子母天魔?”
“我不能确定。”
“但你却还是出手了。”
“我若不出手,阁下此时说不定已化作了一滩浓血。”蓝衣人冷笑:“我还不想看见‘丁香盟’中的大护法此时此刻就死在这里。”
金大小姐铁青的脸色忽然因愤怒而变成一种病态的嫣红色,想开口,却又开始不停的咳嗽。
蓝衣人看着她,死冷的目光中竟似露出了一丝温柔之色。
可是没有人能看见这一抹温柔,因为他已经走了,就在他眼中露出这一抹温柔的那一瞬间走了。
又过了很久,金大小姐才问诸葛:
“这个人是谁?”
“他姓程,程小青。”
“是不是关二的那个外甥?”
“是的。”
“近来他好像已渐渐变成个很有名的人,而且进了刑部。”
“他顶的是凌玉峰的缺,是正六品的官,干总捕的事,官虽不大,权却不小。”诸葛太平叹了口气:“他要是我的外甥,我就真的太平了。”
“你看他这次是不是为了我们紫丁香来的?”
“但愿不是,只可惜......”诸葛又叹了口气:“自从他有了那把刀之后,就变得越来越不太平了,我真不懂,令狐不行为什么要把刀法传给他,让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他看着金大小姐,摇头苦笑:“尤其是你,你的日子一定更不好过。”
“为什么?”
“因为我看得出,迟早你一定会去试一试他的那把魔刀。”
金大小姐不回答这句话,她是在想,想那张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想那一片深沉无底如死亡本身般的黑暗,想那一片黑暗中那一种温柔。
──她非但看见了,而且很难忘记。
诸葛太平却在看着她,忽然眯着眼笑了。
“幸好这一类的事总比我想像中好得多。”他哈哈的笑着说:“也许你虽然想试一试他的魔刀,他却并不想试你的剑。”
他撕下条鸡腿,放在鼻子上深深吸了口气:“也许他根本不愿伤你的毫发,只想......”
忽然间,剑光一闪,诸葛手里的鸡腿已经被削成了两半。
金大小姐的脸色又已因愤怒而发红,一双眼睛钉子般钉在诸葛的鼻尖上。
“不管你在想什么,也不管他在想什么,我只告诉你,下次我一见他的面,就要杀了他!”她冷冷的说:“不管他是谁,不管他练的是什么刀法都一样。”
诸葛太平的鼻尖虽然在冒着冷汗,却仍是笑眯眯的问:
“你要杀的,只不过是他这个人而已。”
“对。”
“为什么呢?”
“因为我高兴。” × × ×
一个山坳,一坞桃花,聂小雀懒洋洋的斜倚在一株桃树下,看起来居然已经有点卜鹰的样子了。
要学卜鹰别的事也许都不太容易,要学他的懒,那简直像吃白菜一样简单。
“看样子你好像有准备再往下走了。”程小青忍不住问:
“走是要往下走的,可是已经用不着再盯住那位杀人如捡豆的金大小姐和诸葛太平。”
“你怕她杀了你!”
“那我倒不怕。”聂小雀懒洋洋的笑:“现在她心里若是想杀一个人,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程小青拍着脸,不开口。
聂小雀又说:“我们用不着再盯住他们,只因为南宫喜跟我的交情还不错。”
“他是不是已经把‘紫丁香’三年一度的聚会处告诉了你?”
“他是个聪明的人,他知道我反正迟早都会盯出来的,所以不如卖个交情先告诉了我。”聂小雀叹着气:“南宫世家的人,最近好像变得一个比一个聪明。”
“聂家的人呢?”
“聂家的人当然也不笨。”聂小雀笑着说:“只不过聂家的人最近好像变得有点懒而已。”
“南宫家的人,最近难道也加入了紫丁香的三联十八舵?”
“他们不干。这种事他们还做不出来。”
“可是他们却知道紫丁香的聚会处,而且来接金大小姐的也是他们。”
“那是因为南宫玉。”聂小雀说:“紫丁香已经重金礼聘南宫玉为他们这次聚会的总提调。所以一切迎宾、纳礼、接待、住宿、膳食、宴客的事宜,全都由南宫玉负责。”
他叹了口气:“做这一类的中,天下只怕再也找不出比南宫玉更优秀的人才了。”
南宫世家一向最注重体仪规矩,最讲究饮食服饰,排场一向总是最大的。
自从南宫世家没落后,他们家的子弟,总希望被各大门第聘为迎宾宴客的总提调,这已经成为南宫世家的维生手段之一。
一个没落了的武林世家,要想维持往昔的风光,并不是件容易事。
程小青居然也叹了口气。
“南宫玉确实是这方面的人才,只可惜他的武功却因此而被埋没了。”
“他的武功也很不错?”
“他练的也是刀,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落雁刀,灵劲轻妙,刀刀占敌机先。”程小青说:“我本来很想试一试的。”
“幸好他追寻的志趣已不在与人比较刀法的强弱,否则他现在很可能已经死在你的刀下。”
程小青一点谦虚的意思都没有,只淡淡的说:“很可能。”
“也许还不仅是很可能而已。”聂小雀说:“也许是已经必死无疑。”
“也许。”
聂小雀长和的吐一口气:
“天魔神刀,纵横如意,魔刀一出,当然是天下练刀人的不幸。”
“不幸,也有大幸。”
“哦?”
“光是为了要避魔刀之锋,而收敛自己,反而使得自己能永保安泰,岂非是他的大幸。”
“只可惜有些人是绝不会这么想的。”聂小雀说:“他们天生就不是这种人。”
“哦?”
“那位金大小姐就绝不是这种人。”
程小青的瞳孔仿佛突然收缩,过了很久,才冷冷的问聂小雀:
“你认为她一定会来试一试我的刀?”
“一定。”
“据说她的剑法,也是绝不留情的剑法。”
“剑下若是有情,如何能成为紫丁香的头号杀手?”
聂小雀说:“只可惜她的身子太弱,除了杀人外,无论要她干什么,她也都连一点力气都没有。”
程小青点头。
“被人杀时,也用不着力气的。”
“可是她相信你绝不会杀她。”
“为什么?”
聂小雀并不直接回答这句话,只说:“那也许只不过因为她是个女人。”
“女人又如何?”
聂小雀笑了笑:“女人们通常都认为男人不忍杀她的。”
“不忍?”
“是的,不忍。”聂小雀说:“只要有一丝温柔,就会变成了万般不忍,只要有一丝不忍,就变成了无限温柔。”
程小青的脸色变了,毫无表情的脸上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居然又叹了口气,才用一种特别沉静的口气说:
“就算我不忍杀她,她也必将死在我的刀下。”程小青说:“只要她的手在我面前握住了她的剑柄,她就要死在我的刀下。”
“为什么?”
“因为我的刀!”
──如意天魔,如意魔刀。
程小青的声音更深沉!
“有时候我的刀虽然在我手中,却不是我能如意控制得了的。”
──因为它已经被天魔所控制,已经是一柄魔刀。
“如果有人在我面前拔剑,也就是在刀前拔剑,杀机一动,就引动了刀上的杀机。”程小青说:“那时我纵然不想杀人,那人也非死不可了。”
聂小雀不再说话。
他忽然觉得背脊上仿佛有一股寒意升起,仿佛可以感觉到那柄魔刀已隐隐动了杀机,只等着选择一个人来作为它刀锋上天魔的祭礼。
看着程小青那一张亮白得接近透明的脸,和那一双眸子里无边无际深不见底的黑暗,他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已变成了一出悲剧。
自从程小青开始练这柄魔刀的那一瞬间,这出悲剧就已经开始了。
谁也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结束,可是每个人都知道,它既然已开始,那么不管它将要有什么样的发展与变化,都不是任何人所能挽回的。
“紫丁香的这一次聚会地点在哪里?”
“在太湖。”
“你猜卜鹰会不会知道他们这一次聚会?”
“这就很难说了。”聂小雀说:“任何人的事我都可以猜测,只有卜鹰是例外。”
“紫丁香的三联十八舵中,有没有什么人跟他的关系比较密切?”
“好像没有。”聂小雀说:“可是太湖一定有的。”
太湖三万六千顷,周围不知多少里,怎么会没有卜鹰的亲人朋友?
“所以他现在很可能已经在太湖了。”
“是的。” (四) 湖畔的吃鱼人
江南,太湖。
太湖不是西湖,西湖是美人,太湖是英雄,以七十二峰之苍翠,矗立于三万六千顷之波涛中,问谁家男儿有此气概?
“也许有人有的。”
“谁?”
“就是那个人。”
那个人正在吃鱼,在湖畔吃鱼。
在湖畔的清泉湾。
清泉湾的湖水仿佛自成一区,口阔三里,湾九里,湖水澄澈,寒光照人,照着这个吃鱼的人。
这个人的肩广腰窄,顶秃如鹰,穿一身宽大而柔软的黑色长袍,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比猎鹰更锐利,此刻却像是只鱼鹰般在吃鱼。
“太湖白鱼冠天下”,他吃的正是白鱼。
这个人仿佛永远都有最好的东西吃,仿佛天生就应该拥有一切最好的。
就连他的仇敌,都是最好的仇敌。
他常常跟别人说:“一个好的仇敌,往往比十个好朋友更难得。”
──这是不是因为朋友可以由你自己选择,仇敌却不是你自己可以选择的。
不管怎么样,他总算活了下来,生命如此美好,能活着已经足够了,何况还有鱼吃!
能被他吃的鱼也是运气,因为他的人虽粗豪,吃鱼却吃得很仔细,吃完一条鱼,一整条鱼骨头还是好好的摆在那里,连鱼刺都没有断一根。
× × ×
这是张临窗的桌子,桌临着窗,窗临着水,水临着天,水天一色。
卜鹰在吃鱼的时候,正在看一份资料,那个厚厚的卷宗封面上,写着的是“紫丁香”。
紫丁香三联十八舵。
天字第一堂:联营。
堂主:韩浪,男,四十一岁,风流倜傥,擅使一对“莲花白”,江湖人称“莲花浪子”。
目标:以营利为主,经营太湖四周苏州、无锡、宜兴、吴兴等城镇之各种营利事项,下设八舵,八大舵主皆为江南著名之花花公子,不但精于武功,嫖赌弹唱,亦为高手。
地字第二堂:联杀。
堂主:金玉侯,男,五十七岁,武功家数不详,家有“藏剑阁”,藏名剑十余器,乃浙东巨族,资财亿万,江湖人称“富可敌国”。
目标:杀人。
顺我者生,逆我者杀。
下设分舵六支,舵主皆为杀人的高手,手段毒辣,经验丰富。
备注:金玉侯近日病危。
人字第三堂:联成。
堂主:钱东权,男,六十三岁,江湖人称“老谋深算”。
目标:负责内部组织,分配调集人手。
下设分舵四。
这就是“紫丁香联盟”整个组织的大略情况,唯一的遗憾是,有关他们总盟主的资料,居然连一点都没有,这个组织就好像根本没有总盟主存在。
卜鹰喝干了他的第三壶酒,掩起了卷宗,坐在他对面的一个人,正在看着他发怔。
这个人是个女人,清清爽爽的一张鸭蛋脸上,完全不着脂粉,满头黑亮的青丝,也只随随便便的挽了个孀妇髻。
但她却不是个寡妇,一个还没有嫁过人的女人,是做不成寡妇的。
如果她年纪再年轻几岁,如果她脸上稍稍抹一点胭脂,如果她不是整天都锁着眉头,到哪里才能找得到这样的美人。
卜鹰在心头叹了口气,脸上却展开他独有的明朗笑容,再一次举杯饮尽,忽然说:
“卓二姐,我知道你不会伤心的。”
“什么事我不会伤心?”
“如果我问你有关韩浪的事,你一定不会伤心的。”
“会,我会伤心。”卓二姐幽幽的说:“只不过近年来我已经不怕伤心了,我只怕没有伤心的事可以让我伤心。”
“那么韩浪──”
“韩浪是个浪子,可爱又可恨,也不知伤过多少女人的心,我也是其中之一。”卓二姐说:“可是我并不怪他,因为我本来就知道他是个这么样的人,如果我不让他伤我的心,也许比现在更伤心。”
──情之一字,为什么总是这么多复杂的解释,总是让人分不清。
卓二姐反问卜鹰:
“江湖中最赚钱的两样事是什么?”
“一样是赌,一样是娼。”
“完全对了。”卓二姐说:“我们见过的男人中,没有人比韩浪赌得更精的,也没有人比他更懂女人,所以让他来负责紫丁香的联营,真是再好也没有了!”
“金玉侯也是武林世家,又是亿万富豪,谁也想不到他会是紫丁香杀手的首脑。”
“对。”
“紫丁香不但行动机密,组织严密,用人也用得正在节骨眼上,本来应该日渐庞大才对,可是近年来反而逐渐没落。”
“那是因为这两年来他们连续做错了好几件事,在好几宗大生意上都失了手,损失的人力和财力都不少。”卓二姐看看卜鹰,微笑着说:“再加上你们‘赌局’突然崛起,韩秀在你们那里又送掉了不少,再加上‘财神’南来,紫丁香的没落就不能算奇怪了。”
卜鹰深思着:
“他们损失的人,是些什么人呢?”他好像在问卓二姐,又像是在问自己:“凌玉峰、潘其成、铁罗刹,这些人本来会不会是紫丁香的人?”
“这些人现在是不是都已死了!”
“是的。”卜鹰说:“近年每一件案子被破之后,至少都有一两个人被杀死灭口,留下了一大票赃银,不知下落,追查不着。”
“所以就有人怀疑紫丁香?”
“不错。”
“你想想,这些案子如果真的是紫丁香在幕后主持的,他们还会这么穷吗?”
“装穷是人人都会的。”
卓二姐叹了口气:“看起来最近你的疑心病好像越来越大了。”
“疑心病最大的绝不是我。”
“不是你是谁?”
× × ×
“是程小青。”
× × ×
这句话不是卜鹰说出来的,是一个距离这间木屋还有很远的人,可是说完了这四个字之后,这个人已经在窗口出现了。尖尖的脸,亮亮的眼。
聂小虫!
卜鹰居然分得出谁是小雀,谁是小无,谁是小虫,所以只问:
“你是不是已经跟小雀先通过了消息?”卜鹰问:“他那边的消息如何?”
“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我先听坏的。”
“程小青果然来了,金玉侯果然病得很重,魔教中又有人出现。”聂小虫说:“我先说这三样够不够!”
够了,这样的坏消息,只听一件就已经足够,卜鹰先问比较不太坏的一件。
“你怎么知道金玉侯一定病得很重?”
“因为他没有来,来的是他女儿,也就是那位外号人称金大少的金大小姐,带着她特地请来的大保镖。”
“大保镖?”卜鹰说:“江湖中最大的保镖,当然就是那位诸葛太平。”
“对了。”
“金大小姐金碎心呢?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知道从我见到她开始,她就一直在不停的做两件事。”
“哪两件事?”
“咳嗽和杀人。”
不停的咳嗽,不停的杀人。
“她弱得好像连一阵小风都受不了。杀起人来,有如割草。”
“有没有人要杀她呢?”卜鹰问。
“有。”
聂小虫说:“要杀她的人,好像还是紫丁香属下的人,和他们请来的帮手。”
“子母天魔?”
聂小虫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是子母天魔。”
卜鹰微笑。
“就好像你们有你们暗通消息的法子一样,我也有我的法子,你们的法子,我不会知道,也不想知道,我的法子也一样不想让你们知道。”卜鹰笑得极愉快,“这么样我们才算扯平了。”
他说:“所以我暂时不想听坏消息了,你先说好的吧。”
聂小虫想也不想,很快的就说了出来:
“程小青看上了金大少。”
这下轮到卜鹰吓了一跳了,这样的好消息就算只有一个也已足够让人吓一跳。
想不到聂小虫又说:
“还有第二个好消息。”他说:“为了庆祝他们三年一度的聚合,紫丁香这次还特地请来了一位天下无双的总提调。”
“天下无双?”
“有关迎宾待客,筹划接送,菜肴酒水,礼节仪注,这一类之事,由他来做总提调,固然是天下无双,若说气派之大,手面之阔,花钱之凶,天下也找不出第二个,别人一两银子就能够办妥的事,他至少是花五两,可是只要是他办的事,就一定办得比别人漂亮。”
“你说的是南宫玉?”
“就是他。”
(五) 不吃鱼的人
南宫玉,三十三岁,身高六尺九寸,虽然不算太高,可是江南最好的裁缝和最好的鞋匠,却使得他看来身材修长,至少要比他实际的高度高三寸。
他的身材一直保持得很好,全身上下绝没有一分多余的赘肉,身上穿的衣服也绝没有一寸多余的地方,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完全贴身的。
自己也极讲究衣着的韩浪曾经说过:
“我这一生中,从未看见过比穿在他身上更合身的衣裳。”
一个三十三岁的男人,正是刚开始成熟的时候,一个像他这样的独身男人,更不知道是多少女人心目中最理想的对象。
那当然不仅是结婚的对象,最重要的还是偷情的对象。
只可惜南宫玉对这些全都不感兴趣,他最感兴趣的也许只是修饰自己。
× × ×
这一次,他专程赶到太湖来,是为了做紫丁香这次聚会的总提调。
自从南宫世家最后的一队海船在扶桑一带遇难沉没后,他做的就是这一类的事,从少林寺达摩佛像的开光,到武当韦门真人的移交,从陆上神仙玉老太爷的葬礼,到玉三小姐的婚礼,都是由他负责提调的。
所以这位南宫公子在江湖中认得的巨亨大豪之多,恐怕再也没有别人比得上。
可是现在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出紫丁香这次有一位特别的贵宾是谁?
× × ×
这次聚会除了几位主人之外,也还有十几位他们特地邀请来的贵客,每一位客人的起居饮食,甚至每一顿饭的菜单和客人偏爱的酒类,都要经过南宫玉精心的安排,一定要做到让客人满意为止。
幸好客人们的喜恶,大致上总是差不多的,陈年的泸州大曲,总是要比普通的白干受欢迎。
其中最难伺候的只有一位客人。
这位客人不喝酒、不喝茶,绝不碰任何一点刺激的饮料,甚至连新鲜水果榨出来的汁都不碰。
他只喝水,纯净的清水,而且一定要出自有限的几处名泉。
好在西湖灵隐的虎跑泉距离这里并不远,这一点还比较容易对付。
更困难的是,这位客人不吃没有脚的东西,也不吃只有两只脚的东西。
韩浪特地再三关照这一点,绝不能让这些客人忌讳的食物出现在他桌子上。
“鱼好像就是没有脚的。”
“不错,所以他绝不吃鱼。”
“鸡鸭鹅鸽都只有两只脚,他当然也不吃。”
“对。”
“虾和蟹呢?”
“虾蟹的脚太多,他也不碰。”
“那么剩下来可以吃的,除了蔬果外,就只有牛羊猪犬了。”
“对。”
“可是他又偏偏是个极讲究饮食的人。”
“不但讲究,而且自己还精于此道,还能做一手好菜。”
“只用牛羊猪犬,能做得什么好菜来?”
韩浪微笑,拍南宫玉的肩:“这方面你是专家,这位客人就多靠你费心照顾了。”
× × ×
这位贵客是谁呢?紫丁香为什么要对他如此礼遇?是不是有求于他?
南宫玉完全不知道,韩浪也没有给过他一点暗示。
现在他只有一点线索──
这位客人是个不吃鱼的人。 (六) 贵客?恶客?
只不过鱼总是有人吃的,这个世界上总有吃鱼的人,到处都有。
对鱼来说,这实在是件很不幸的事。
对人来说,这个不吃鱼的人就不仅是“不幸”而已了,简直已是种灾祸。
现在两个吃鱼的人正在讨论这个不吃鱼的人。
“我相信这次紫丁香这次聚会,一定请了位十分难得请到的贵客。”卜鹰说。
聂小虫立刻问卜鹰:
“为什么?”
“因为南宫玉。”卜鹰说:“任何人都知道,这位公子爷是个花钱的大王,而且从来不按照预算花钱,紫丁香如果本来打算花三万两来办这次聚会,请他来了,至少要花十万两。”
“很可能。”
“所以紫丁香不管是想装穷也好,还是真穷也好,都不该请他来提调的,除非──”
“除非这次他们请了位难得的贵客。”
“对。”
“这位贵客会是谁呢?”
“不知道。”
卜鹰沉吟着,又说:
“我想来想去,最多只能猜到一点。”
“哪一点?”
“这位贵客大概很不喜欢吃鱼。”
“为什么?”
“太湖白鱼冠天下,现在正是白鱼大出的时候,尤其叫‘时里白’的一种,更是分外肥美,软壳的虾和银鱼也都是人间美味。”
卜鹰无疑是个对鱼虾很有研究的人,接着又说:
“这个村子就在盛产白鱼的马山,平时附近如果有人大宴宾客,早几天就有人来采购鱼虾了。”卜鹰说:“可是这一次紫丁香的聚会在即,到这里采购鱼虾的人却很少,平日罕有的‘时里白’都乏人问津,可见紫丁香这次的贵宾,一定对鱼虾不太有兴趣。”
“有理。”
“你想不想得出江湖中的名侠大豪们,有哪几位是不吃鱼的?”
聂小虫叹了口气反问说:“真正能够算是名侠大豪的人,你能想得出几个?”
卜鹰苦笑。
赌局的记录中并没有遗漏这一点,江湖名人中的确有好几位是不近鱼虾的人,不沾荤腥的也有不少,可是这几天中有谁会到太湖来呢?
卜鹰想不出。
江湖名人的行踪,通常都不是秘密,也无法保守秘密,这几天之内,有可能会到太湖来的人,几乎连一个都没有。
“也许不是客人呢?”聂小虫忽然说:“不吃鱼的那位仁兄,也许并不是客人。”
“不是客人,是什么人?”
“是主人。”
不是客人,当然就是主人,主人不吃鱼虾,客人们的口福也就减少了,这种事不但不合情合理,而且常常都会发生的。
“你说的是韩浪,还是钱东权?”
“都不是。”
“那么难道是金大少?”
“也不是。”聂小虫说:“莫忘记紫丁香的盟主并不是他们。”
紫丁香真正的盟主是谁,至今仍是个秘密,这次聚会他若来了,一切事当然都以他为主,他不吃鱼虾,别人也只有不吃。
“这样的主人,到处都有的,这样的客人,反而比较少。”聂小虫说:“自己不吃鱼虾,别人也不准吃,世上若是真有这种客人,那就不是贵客,而是恶客了。”
他微笑:“据我所知,以金大小姐的脾气,这样的恶客她绝对受不了。”
金大小姐并不一定喜欢吃鱼,可是现在她却在吃,午饭的桌子上,几乎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鱼,除了鱼之外,就是虾。
她好像故意要向某一个人示威一样。
这就是大小姐的脾气,别人只有看着,只有苦笑,只有不吃。
那位贵客已经来了,昨天晚上夜深时就已经来了,只不过一直都在南宫玉特地为他准备的一个僻静处休息,一直没有见人。
直到现在,连韩浪和金碎心都没有见过他,只有钱东权去过一次,出来时只说:
“客人准备在今天晚上戊时前后用饭,要我们先把南宫玉拟好的菜单送去。”
韩浪没说什么,金碎心却在不停的咳嗽,不停的冷笑。
这些客人实在也未免太霸道了一点,简直比主人还要像主人,简直就像是个大爷。
钱东权却好像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这一点,很心平气和的说:
“他还要我们去调查调查,除了程小青和卜鹰之外,江湖中还有什么好角色到太湖来了,能够请来的,就要我们去把他请来。”
金碎心忍不住冷笑着说:“不能请来的呢?”
钱东权不说话了,也用不着再说,韩浪却偏偏要替他说出来。
“这个世界上好像只有一种人是请不来的。”韩浪故意说:“这种人就是死人。”
金碎心本来连脸都已气红,忽然又笑了笑,很悠然的说: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不赶快去请程小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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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已经是四月十一的未时,程小青也已到了太湖畔的西山,一个打着赤足,梳着根朝天辫的小孩子,正站在山石下看着他直笑,笑得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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