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7 05:02:38

寂寞·天涯·剑

  第一章 浪子无家,剑无鞘
                 
  十月十日。
  开封城外,流水旁,断桥边。
  深秋,残阳。残阳似血,冷风如刀,落叶如蝶,随风而舞。
  古道上,走来一位年轻人,身后有马,手中有剑,剑无鞘,寒光若秋水,秋水未枯,却已无情。
  少年的脚步非常沉稳,速度却不慢,即使是迈步时,身子也始终枪杆般挺直。很快,少年已到了断桥桥头。少年将马栓在流水旁的一棵老树上,倚树而坐,利剑便搁在身旁的细沙上。  
 马是好马,剑是好剑,这少年却似十分落魄,发髻已散,头发便凌乱的垂在肩上,衣服像是几个月也未曾换过,实在是破的要命,也脏的要命,上面满是酒渍,油渍,或许,还有血渍。
  这落魄的少年,又怎会有如此神骏的马,如此锋利的剑?
  酉时。酉时日落,秋日已落。天地间一片萧条,益发苍凉,无奈。
  少年的双眼望着古道的尽头,裸露的胸膛,被秋风刮得通红,像燃烧的火。   这少年叫白云。白云是个浪子。浪子,又岂非正如天上的浮云,风中的落叶?
  白云的眸子,有着深入骨髓的疲倦与冷漠。
  浪子有很多种,有的浪子多金,有的浪子多情,却终归有一点是相同的,执著,与生俱来,刻骨铭心的执著。仅仅只是执著于内心深处真我的灵魂,于是,抛开一切,无怨无悔,漂泊,落寞。一种疯狂,一种平淡,一种追寻,一种绝对的真实。执著,往往意味着成功。可是,谁又能真正理解,执著的尽头,往往意味着更深层次的寂寞和痛苦。浪子的洒脱,固执的隐藏血与泪。
  文人若浪子,如李白;剑客若浪子,如荆坷。生前身后事,千秋万岁名,却何曾为当世人理解,浪子的辛酸,又何以与世人道?
  秋月已升,皓皓明月,岂非正是浪子不羁的灵魂?
  一朵孤零零的菊花,在风中打着滚,落在白云脚边,花瓣飘零,白云叹了口气,眸子里,落寞又多了几许,倦意更深了。
  此刻,白云只想喝酒,和朋友一起,围着火炉,举杯痛饮。
  “儿须有名,酒须醉,醉后畅谈,吐心言。”白云击剑而歌,脸上已有了笑意。朋友,正如夏日的风,冬日的火,总能带来太多的快乐与欢笑。
  “十月十日,开封城外,流水旁,断桥边,无论生死,你必定可以见到我!”杨翔留给白云的话,是托二爷转告给白云的。杨翔是白云的朋友。白云的双眼,泛起融融的暖意。
  白云在这等人,等的,便是杨翔。等待一个值得等待的朋友,的确是件令人兴奋的事。
  酉时早过,月色已冷,夜已寒,白云依然在等。双眼始终一动也未动的盯着古道的尽头。
  “得儿,得儿……”马蹄声远远传来,寂静的夜里,格外响亮。白云笑了,他似乎已看到杨翔的笑脸。他甚至开始盘算怎样去全城最大最好的酒坊,偷几坛最香最醇的陈年老窖,喝上整整半个晚上。
  一匹黑马,远远驰来,正是杨翔的“大黑”,马上有剑,银鞘绿穗,正是杨翔的“破天”。
  白云的笑容却已僵住,牙已咬紧,马上,不见杨翔。
  马是杨翔的情人,剑却是杨翔的生命。
  黑马已在白云身旁停下。白云的身躯突然开始颤抖,手已握紧,眼角已裂。马鞍上,除了挂着杨翔的破天剑,还有一颗头颅,血肉模糊的头颅,白云认得,那正是杨翔的头。白云却无泪,真正的悲痛,眼泪已无法表达。  
杨翔是去杀人的,杨翔要杀的,是雷剑,烈阳堡主,金刀侯雷剑。因为有一天,二爷突然对他说,正是雷剑,杀了他的父亲。二爷叫苏雄,冷月宫主,银剑先生苏二爷。二爷的话,很少有人不信。杨翔原本只是个孤儿,是二爷一手把他带大,二爷的话,他当然更不能不信。杀父之仇,杨翔又岂能不报?这世上,原本有许多事情,根本就没法逃避。
  杨翔是单人匹马去烈阳堡的。雷剑的武功实在太可怕,所以,杨翔走时,甚至没告诉白云。他托二爷传话可惜,杨翔没能活着回来,他的剑,没有痛饮仇人的鲜血。
  杨柳岸,晓风残月。
  天已拂晓,白云已醉,痛苦犹在,这世间有很多痛苦,绝不是酒所能化解的。
  白云的瞳孔突然收缩,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白衣如雪,丰神俊朗的中年人,很瘦,瘦削而坚定的脸,说不出的威严。两道比鹰还要锐利的目光,此刻便停留的白云的一双手上。
  白云的手,干净,整洁,手掌很大,手指很长,指甲修剪的很短。
  “我叫雷傲,雷剑是我的父亲,我是跟着这匹马来的,”白衣人冷冷的道,“我很想等你一起走,可是,你喝酒实在喝得太久,我已不准备等下去。”
  “很好。”白云并未感到惊讶,“那么,拨出你的剑。”
  白衣人已不再说话。
  沉寂,对峙。杀气已弥漫开来。
  谁也没有再说话,谁也没有出手。只因谁也不愿率先露出破绽。高手过招,一丁点的破绽,已足以致命。
  雷傲的鼻尖已沁出汗珠,白云的脸亦已微红。他们的神经,却如钢铁般坚韧。
  飞虹掣电,剑已出鞘,雷傲的剑,一剑断魂,快得惊人。白云死盯着雷傲的剑尖,剑尖距白云的咽喉只有两寸。白云似乎已无法躲避,雷傲的神经难免开始松懈。白云笑了。雷傲这一剑,此刻已完全死去,剑尖距敌人的咽喉已不到两寸,这一剑又岂能再有变化?雷傲的剑突然静止。白云的剑,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拨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刺穿了雷傲的胸膛。
  人未倒,血已飞溅。冰冷的剑锋,热的血。剑无鞘,剑法无名。
  白云突然想呕,他的表情,比雷傲更痛苦。杀人,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白云并不是第一次杀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曾当街拨剑,血溅五步,这些年来,死在他剑下的人,他自己都记不清。
  白云依然年轻,心里却有了深深的倦意,挥之不去,这对一个剑客来说,已是致命的弱点。
  人在何处?人在江湖!江湖又在何处?江湖在江湖人的心中,江湖是一个充满名利厮杀的地方,不是等着杀人,就是等着被杀。
  烈焰蚀魂刀,冷月追星剑。这一刀一剑,近百年来,《兵器谱》上并列第一。却始终势同水火,两不相容。天下,永远只有一个第一,一山,决容不下二虎。故此,烈阳堡,冷月宫,明里无争,却暗斗不断。
  白云带着杨翔的头颅去见二爷。
  艳阳高照,秋风依旧无情。枭雄亦无情,二爷一代枭雄,见到杨翔的头颅,却老泪纵横。二爷无子,杨翔便是他的儿子。
  白云冷冷的盯着二爷。苏雄雷剑的刀剑之争,白云并无太大的兴趣。他只是个浪子,无根的浪子。对于一个浪子来说,真正需要,真正在乎的,或许只有友情。
  白云没有说话,眼里却闪着火焰,足以焚毁一切的火焰。
  二爷的悲痛似乎已经过去,泪已干,眼睛却依然无神。
  二爷正盯着白云。
  二爷道:“你可是准备去找雷剑?”
  “是!”白云的回答,简短,却坚决,有力。
  “不,你不能去。”二爷的语气,同样的坚决。
  白云道:“你知道,杨翔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若是我,你是否有理由不去?”
  二爷道“我只知道,我若是你,我会先找回自己的心。”
  白云无语。
  “我知道,你曾是个很好的剑客,现在,你依然有一双用剑的好手,”二爷盯着白云的手,那双手,干净,整洁,稳定,有力,“可是,你已经失去了一颗用剑的心。”
  剑气纵横千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剑无情,剑客无情!
  苍天无情,浪子无泪,剑,无鞘!剑客的剑,原本就是用来杀人的,剑既无情,何须有鞘?
  白云又想喝酒。
  开封城外,流水旁,断桥边。白云又喝了整整一夜的酒。正如这世上许许多多的人一样,白云想借酒消愁,岂知这正如抽刀断水,水未断,愁更愁。
  白云醉了,痛苦却更加清晰。
  白云只能睡觉,人世间太多的痛苦,或许只有睡觉,才能暂时忘却。
  可是,即使睡觉,也很快会有醒来的时候。

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7 09:09:42

第二章 人在江湖
  白云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又香又软的床,身边,还躺着一个女人,又香又软的女人,没穿衣服的女人。
  白云使劲摇了摇脑袋,似乎清醒了许多,头却依然很痛。
  女人侧躺着,睡梦犹酣,胸脯微微起伏,吐气如兰。裸露的香肩,很白,很嫩,吹弹可破,一张小巧精致的脸,完美无暇。
  一个绝对能让天下男人为之心动的女人。
  白云却在苦笑。白云并非没见过女人,也不是没碰过女人,十七岁那年,白云就已不再是小孩子。
  白云一直以为,一对男女之间,若是迸发了那种叫爱情的东西,那么,一切的奇怪,愚蠢,神圣,肮脏,都可以被接受。
  爱,可以包容一切。
  爱情不比友情。友情似水,淡却含蓄,天长地久;爱情却如火,轰轰烈烈,一个照面,已叫人生死相许。
  女人突然醒来,看看自己,又看看白云,似乎并不惊讶,她一头蹭入白云怀里,又香又软的身子,像猫一样蜷在白云身旁,朝白云甜甜一笑,道:“你知道我是谁?”
  白云还在苦笑,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女人又笑了,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轻抚着白云的胸膛,“你是不是很喜欢我?”
  “你的确是个很要命的女人,我简直喜欢的要命。”
  “可是你知不知道,你虽然很脏,却是个很漂亮的男人。”白云笑得很难看,女人却笑靥如花,“你可知道,其实我一直都喜欢你的。”
  女人叫方竹筠,江南第一美人方竹筠。
  秦隼很年轻,却已是一名很好的剑客,江湖十大名剑,雷傲排名第九,秦隼排名第三。
  方竹筠岁美,秦隼的剑却更利。方竹筠是秦隼未过门的妻子。
  “你可是怕秦隼?”方竹筠问白云。
  “是的。”
  “我知道,你的剑并不比他差,你却不能杀他?”
  “他有很好的杀我的理由,我却找不到杀他的理由,”白云道,“所以,我只有死。”
  “可是,你却不能死。”
  “不错,死虽然并不可怕,我却有太多的事还没有完成。”白云很无奈。
  “那么,你或许应该明白,有时候,杀人并不需要很好的理由,只因为,你根本就已没得选择。”方竹筠盯着白云。
  白云的剑抵在方竹筠雪白的胸膛。
  “既是如此,我或许应该杀了你,是你,给了秦隼杀我的理由。”
  “杀我?”方竹筠笑了,“快意恩仇,或许是件很痛快的事情,我却只是个无辜的女人。”
  白云无语,手中的剑,却已垂下。
  方竹筠搂住白云的腰,把脸偎依在白云怀里,幽幽叹口气,道:“我只是喜欢你,我难道也错了么?”
  白云道:“可是,你原本会是秦隼的妻子。”
  方竹筠道:“可是,现在我只想做你的妻子。”
  沉默,白云只有沉默,方竹筠的手搂的更紧。
  秋日清晨,凉意依旧,此刻,也便有了一丝暖意。要命的暖意,只是,白云已无法拒绝。
  无论是谁,在与一个令人心动的女人进行一项激烈的运动过后,虽会倍感惬意,多多少少,总会有几许疲惫。
  此刻,白云很累,累得只想睡觉。
  方竹筠忽然道:“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白云摇了摇头,道:“我当然不知道,可是,我又为什么要知道?”
  天地虽大,对于一个浪子来说,却何处不是自己的归宿,又何处才是自己的归宿?
  方竹筠笑了,道:“那么,我或许应该告诉你,这里,便是试剑山庄,你应该知道,试剑山庄是秦隼的家。”
  白云也笑了,道:“我只知道,这里有很好的床,很好的酒,还有很好的女人,而此刻,我只想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说完,白云把头一扭,果真呼呼睡去。
  方竹筠狠狠拧了白云一把,白云却没有反应。
  方竹筠叹了口气,像是喃喃自语,又似对白云说道,“你若果真如此糊涂,我只盼你从此再莫要起来。难道你就不觉得奇怪,你堂而皇之的在秦隼家里,搂着他未过门的老婆睡觉,像秦隼这么一个血性男人,居然会没有一丁点儿反应?”
  “那只因为,秦隼此刻必然已是个死人。”白云终于懒洋洋的接过了话头。
  方竹筠一惊,奇道:“死人?可是,谁会杀了秦隼?江湖上,能杀死秦隼的,似乎并不多,而能在试剑山庄置秦隼于死地的,我实在数不出几个。”
  白云苦笑,道:“杀人,有时候并不需要太大的名气。”
  “可是,究竟会是谁?谁会杀了秦隼?又为什么要杀他?”方竹筠歪着头,不解的问。
  “我,只因为我有很好的理由,你原本应该是秦隼的妻子。”白云盯着方竹筠。
  方竹筠的眼睛瞪大了,道:“可是,你一直在这儿。”
  白云的俊脸上,浮现出一丝自嘲的冷笑,“我既然可以在试剑山庄搂着秦隼未来的老婆睡觉,杀秦隼的,又为什么不是我?”
  方竹筠一愣,道:“你是说,这原本就是一个阴谋?可是,主使者会是谁?这样做,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白云道:“你为什么要问我?”
  方竹筠又愣住了,道:“不问你,难道应该问我?你可是怀疑我么?”
  白云突然又笑了,道:“我为什么又要怀疑你?”
  秦隼果然已是个死人。非但秦隼,试剑山庄上下一百二十三口,没有一个活命。
  晨雾散去,秋日已升,方竹筠却觉得更冷,白云只是苦笑。
  血已冷,剑痕犹在,秦隼的喉头,清晰的印着一道细小的红线,创口平整,血肉并未外翻,却深达一寸有余。
  此刻,秦隼凸起的双眼仍是充满惊鄂与不解。白云与之对视,面色逐渐凝重。
  方竹筠双手紧紧抓住白云,依然忍不住全身颤抖,道:“我们为什么还不走?为什么还不离开这个鬼地方?”
  “走?我们当然要走,可是,我们又能走到哪里去?”白云喃喃自语,“现在,我只想找个舒服的地方,好好的睡上一觉。”
  方竹筠死死盯住白云,呆了半晌,方道:“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聪明的女人,现在我才发现,我简直笨得要命。我实在已经糊涂了,这究竟会是怎么一回事,你又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男人,这样的情况下,你居然只想睡觉。”
  白云道:“其实我也笨得要命,我却知道,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原本就莫名其妙,若是碰上想破脑袋也想不清楚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干脆什么也不想,先好好睡上一觉。”
  人在何处?人在江湖。身在江湖,有很多事,便往往身不由己,根本没得选择。
  这,正是江湖人的悲哀与无奈。

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7 09:10:11

第三章 我只想要你的头
拔剑,剑出鞘,血染大地。
  江湖,是一个充满血腥与杀戮的世界。江湖,又是一个是非纠缠的地方。谁是谁非?其实并不重要,千百年来,是非恩怨,又有谁能真正分得清,道得明?
  公正山庄,一个据说可以明辨是非的地方。公正山庄的主人,“江湖铁判”冷秋寒,武功并不高,却据说有一双断清善恶的眼睛。二十年来,冷秋寒耗费巨资,逐一悬赏追杀,诛除了不少江湖上恶迹昭彰,却又武功高绝的人物,侠名远播。
  此刻,秦隼便在公正山庄。带他来的,是“出尘剑客”司空秀,秦隼的表兄。在江湖上,司空秀并没有太大的名气,秦隼却常说,他若与司空秀比剑,不出三招,必败无疑。司空秀之所以并不出名,或许只因为他已久未踏足江湖。剑客无名,剑,却始终是用来杀人的。
  既已出尘,又何必入俗?“出尘剑客”司空秀,之所以再度拔剑,重入江湖,既不为名,亦不为利,只因为秦隼不仅是他兄弟,而且是他最好的朋友,就像白云和杨翔。
  清癯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司空秀的手,却一直紧握。
  冷秋寒的目光,停留在秦隼的咽喉,血已冷,剑痕犹在,致命的一剑,一剑封喉。
  冷秋寒的脸色,十分凝重。
  二爷在一边苦笑。冷月宫主,银剑先生苏二爷。
  冷秋寒转向二爷,突然道:“在试剑山庄,一剑击杀秦隼,这样的剑法,江湖上并不多见。”
  二爷道:“的确不多,或许我可以。”
  冷秋寒道:“你当然可以,可是,秦隼死时,你正在办理杨翔的丧事,我听说,你早已把杨翔当成自己的儿子。”
  二爷默然。
  冷秋寒继续道:“既然你并未杀秦隼,或许,你已知道凶手是谁。”
  二爷苦笑,无奈的点头:“我当然已知道凶手。”
  冷秋寒的眼里,闪过丝许同情:“我听说,白云是杨翔最好的朋友,杨翔死后,或许,白云就是你的儿子。”
  二爷无语。
  “可是,罪恶,总是要用血来洗涮的。”
  二爷道:“白云曾经是一名很好的剑客,可是我知道,他已经没了一颗剑客的心一颗无情的心。杀手无名,或许,杀死秦隼的,并不是白云。江湖上,有许多高明的杀手,往往并没有太大的名气。”
  冷秋寒缓缓道:“秦隼有一名未过门的妻子,可是,刚刚却有人告诉我,她和一名年轻人在一起,带剑的年轻人,剑无鞘。”
  司空秀冷冷道:“这个女人叫方竹筠,或许你也听说过,她之所以有名,只因为她长得很美。秦隼被杀那一天,她恰好也在试剑山庄,她也是唯一活着走出试剑山庄的人。”
  冷秋寒望了司空秀一眼,道:“不,他并不是唯一活着的人,有人亲眼看见,和她一起走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似很落魄的少年。”
  二爷依旧沉默,他已无话可说。
  冷秋寒叹了口气,面向二爷道:“我很清楚你对白云的感情,所以,今天请你来,只不过想告诉先生一个事实。”
  冷秋寒看着二爷,却已不再说话,他知道,从今以后,杀白云的人,会很多,而二爷已无法阻拦。
  二爷长叹,这一点,他当然也已明白。
  明白的,还有白云。
  月夜,无星。冷冷的月光,透过稀疏的茅草,映在白云脸上。破旧的桌椅,狭小简陋的木屋。屋在山上,山无名。这里,是白云的家。白云是浪子,浪子,又怎会有家?可是,浪子也总归会有一两个朋友,朋友虽不是家,却和家一样,充满温馨和暖意。白云的家,本是当年和杨翔一起喝酒练剑,把酒言欢的小屋,现在,却成了杨翔冢前的草芦。
这样一个地方,自然并不隐秘,至少,该来的人都会来。
  白云已经入睡,可以睡的时候,白云从不醒着。床板虽然很硬,白云却睡得很舒服。方竹筠躺在白云身边,她努力合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一个人,心里若是装了太多的事,总是会睡不着觉的。
  白云睡得很死,轻微的鼾声,在小屋内回荡。
  方竹筠轻轻站了起来,推门走出屋外。月亮的清辉,冷冷映在身上,秋风吹起,寒意更浓。
  一条颀长的身影,背对方竹筠,静静的伫立在月色中。
  “你还好?”
  “总算还没疯掉,”方竹筠道,“你若是我,你或许已疯掉。”
  “他若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许,疯掉的就是他。”
  “我杀的人实在已经不少,我实在已是个很好的杀手。”
  “那么,你不妨多杀几个。”
  白云醒来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艳阳高照,实在是个很好的天气。
  方竹筠依然沉睡未醒,脸上,挂着倦意。
  白云伸了伸懒腰,抓起桌上的酒壶。壶是空的,酒早已喝光。白云于是站起来,懒洋洋的推开门走了出去。
  地上的草,早已枯黄。
  冬天快来了,阳光依旧有些刺眼。
  一出门,白云就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浑身黑衣的中年人。很瘦,脸很长,干枯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只乌鸦。
  喜鹊报喜,乌鸦却总报忧。
  这乌鸦般的中年人枪杆般的挺立在阳光下。深球的太阳,其实很温暖,这个人却浑身散发着寒意,冷冰冰的寒意,宣示死亡。
  黑衣人道:“你是白云?”
  “我若不是,难道你是?”
  “我只想要你的头。”
  “为什么?”白云笑道,“我的头难道可以盛酒喝?”
  黑衣人冷冷道:“你的头虽不能盛酒喝,却很值钱。”
  “值多少?”
  “绝对不少,白银五万两。”
  “我的头既然如此值钱,我又为什么要给你?我为什么不自己拿去当了买酒喝?”
  “你若喜欢喝酒,最好现在赶紧先喝上几口,否则,只怕你已不再有机会。”
  毫无征兆,一柄剑已递到白云胸前,简简单单的一剑,速度却不可思议的快,快得要命。杀人的剑,往往很简单。
  这黑衣人无疑是个很好的杀手。杀人的人,总会死在别人剑下。
  秋风吹起,白云随意的一剑挥出,像风一般自然。秋风无情,秋风吹过大地,又有谁能抵挡?黑衣人的攻势,于是在这秋风中化解,一如冰雪融化在阳光下。
  剑,寒光四射,冰冷冷的剑尖,抵在黑衣人咽喉。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我为什么要杀你?”白云收回长剑,道,“杀人,其实并不痛快,远不如喝酒痛快。这两年来,我只杀过一个人,只因为他的父亲,杀了我的朋友。”
  “可是,我是来杀你的。”
  “想杀我的人,远不止你一个,我若一个一个的去杀,岂非累的很?”
  黑衣人怔住,突然掉头就走。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杀了他?”不知何时,方竹筠已醒来,站在白云身后,“江湖上,你若不杀人,就会被人杀。”
  白云道:“我为什么要杀他?杀了他难道会有人给我五万两银子?你或许不会想到,我的头居然那么值钱。”
  方竹筠突然笑了,道:“其实我也很想要那五万两银子。”
  白云奇道:“你要那么多银子有什么用?”
  方竹筠道:“我只想花五万两银子请你洗个澡,你实在已脏得要命。”
  白云呆住。
  “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自白云身后响起,“我若有五万两银子,我也会请你洗个澡的。”
  白云没有回头,脸上已有笑意,“是你?”
  “是我。”
  一个浓眉大眼的青年,“嗖”的跳到白云面前。于是,白云看到了一张爽朗的笑脸。
  白云道:“你也是来杀我的?”
  “你的头的确很值钱,我却并不想杀你。”青年笑道,“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要杀你,我也不会杀你。”
  青年的手中,攥着两个很大的葫芦。
  青年双手举起,葫芦凑到白云眼前,道:“我来,只想请你喝酒。”
  白云的心头,涌起一阵暖意。他知道,即使所有的人都不再相信他,沈冲却一定会。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7 09:10:30

第四章 杀手无名
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虽然很多,和朋友在一起却总是件高兴的事情。高兴的时候,白云通常很想喝酒。
  买来的酒,总不如偷来的好喝,沈冲的酒,一般都是偷来的。酒是好酒,很香,很醇,很醉人。白云和沈冲都喝得很快,酒很快已喝光,他们却没有丝毫醉意,眼睛依然很亮。
  沈冲忽然道:“我知道你很想为杨翔报仇,可是,你却一直没去找过雷剑。”
  白云道:“我虽然不喜欢杀人,我却很想杀雷剑,可是我知道,被人杀的滋味一定更不好受。”
  沈冲道:“可是我也知道,终归有一天,你还是会去找他的。”
  白云笑了,这就是朋友,有些事情,虽不足与外人道,朋友却总是能理解的。
  沈冲又道:“我总觉得有些奇怪,我总觉得杨翔原本是不应该死的,二爷应该知道,杨翔并不是雷剑的对手。”
  方竹筠道:“或许,是杨翔执意要亲手为父母报仇,这世上有很多事情,原本就必须自己去面对,没法逃避。我知道,江湖上最重血性,我也知道,杨翔是个血性汉子。二爷当然也会明白,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他可以阻止的。”
  方竹筠看着白云,期待他的见解,白云却并未开口。
  沈冲道:“可是,我听说二爷一直把杨翔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若是你,你是否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去送死?二爷又为什么会知道杨翔的父母是雷剑杀的?他明明知道杨翔绝对杀不了雷剑,又为什么要告诉杨翔?”
  白云静静的看着沈冲,这一切,他早已想过。
  方竹筠道:“可是,二爷的确把杨翔当成自己的儿子,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二爷又怎会想让杨翔去死?杨翔死了,对二爷又有什么好处?”
  沈冲无语,这些,正是他想不明白的。
  方竹筠继续道:“二爷或许很想除去雷剑,可是杨翔却并不能杀死雷剑,这样做,对二爷绝无好处。”
  沈冲忽然一跃而起,道:“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二爷?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他问个明白?”
  白云道:“我们为什么要去问?”
  若二爷真如沈冲所想,问又岂能得到真相?若二爷并非沈冲所想,又何必去问?
  沈冲一呆,很快又坐了下来,道:“你说的实在没错,你实在要比我聪明一点。”
  方竹筠却叹道:“他有时候虽然很聪明,有时候却只是个疯子,现在,连我也快疯掉。”
  沈冲闻言,又是一愣,道:“为什么?”
  方竹筠道:“有人出五万两银子买他的命,他非但不急,而且整天只想着喝酒睡觉,他岂非是个疯子?你若是我,你是否也会疯掉?”
  沈冲笑了,道:“我若是他,我也会和他一样的。”
  方竹筠叹道:“原来你也是个疯子。”
  “那么,或许我也是个疯子。”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是二爷。
  江湖上有很多事情,原本就无可奈何,可是,人却总是要活下去的,笑,总比哭好。这道理,白云明白,沈冲明白,二爷当然也明白,却不是方竹筠所能理解的。
  一个人若要与命运抗争,最好的办法,并不是竭嘶底里,而是平心静气,这样才能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否则,在命运没把你打倒之前,你早已被自己击垮。
  二爷看着白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在这里,我也知道,杀秦隼的一定不是你。”
  方竹筠道:“可是,杀秦隼的究竟会是谁?”
  白云道:“我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他若要杀我,根本不必如此大费周章,我虽然没看见过他的剑,可是我知道,那一定是柄杀人的好剑。”
  二爷道:“也他并不是要你死,也许,他要杀的原本就只是秦隼,可是不管怎样,你应该明白,如果有人要杀你,你就必须得杀了他,你必须得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我知道,你一定可以的。”
  白云苦笑,道:“我的确应该活下去,现在,我的确还不能死。”
  方竹筠的眼睛忽然瞪大,她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浑身黑衣的中年人。很瘦,脸很长,干枯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个人,整个就像一只乌鸦。
  白云笑了,他当然也看到了这个人。
  白云道:“你又是来杀我的?”
  黑衣人道:“五万两银子虽然很多,我现在却已不想要。”
  白云道:“那么,你为什么不走?”
  黑衣人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说完后,我马上就走。”
  “什么事?”
  黑衣人道:“我虽然很喜欢钱,我的剑却从来只杀该杀的人,我原本有太多的理由相信你是杀秦隼的凶手。”
  白云道:“现在你已不这么认为?”
  黑衣人道:“若是有人要杀我,我必定会杀了他,你却并没有杀我。”
  白云道:“也许,我只是要你认为杀秦隼的并不是我。”
  黑衣人道:“你根本没必要那么做,那样也不能证明什么,你不杀我,只因为你本就不是一个杀人的人。我一直以为,只有两把剑可以一剑击杀秦隼,我现在已不这么认为。”
  白云道:“你已知道杀秦隼的凶手?”
  黑衣人道:“我虽还不知道谁是杀秦隼的凶手,可是,我知道至少还有一柄剑,只需一剑就可以杀死秦隼。”
  白云的眼睛亮了:“你已见过那柄剑?”
  “是的,我已见过那柄剑。”黑衣人道,眼里突然有了恐惧,“那柄剑辉过时,听不见剑声,也看不到剑光,仿佛天地间并没有这么一把剑存在,这柄剑却又无所不在。”
  死寂。没有人说话,呼吸也仿佛停止。每个人都在感受这柄剑的可怕。死亡,只有死亡,死亡虽然无法感知,却只有死亡的威胁才无所不在,让你不能呼吸,也无法躲避。
  二爷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黑衣人道:“那是个可怕的杀手,那个人叫墨风。”
  沈冲道:“墨风?你莫非只是在唬人?我怎么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黑衣人道:“我叫乌鸦,你是否听说过我?”
  沈冲摇头,道:“没有,我从未听说过你,我却觉得这名字很有意思,你实在就是一只乌鸦。”
  黑衣人又问白云:“我是不是一个很好的杀手?”
  白云默然,点了点头,他已明白乌鸦的意思。杀手无名,一个真正的杀手,往往并没有太大的名气。
  沈冲无语,这道理,他当然也明白。
  秋风吹起,冷风如刀。

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7 09:11:00

第五章 扑朔迷离
秦隼当然不是白云杀的。这一点,原本就是一个事实,可是,相信这个事实的人,却实在太少。江湖,从来都是一个奇怪的地方。
  惩恶扬善,除恶务尽,一直都是江湖人心目中最为痛快淋漓的侠义之举。很多人都想成为大侠,很多人都想杀白云,很多的大侠,现在已躺在公正山庄。
  三十四具尸体,三十四个当世有名的高手,三十四道细小而清晰的剑痕。
  血已冷,剑痕犹在。致命的剑,一剑封喉。
  冷秋寒默不做声,脸色肃穆得可怕。
  在场的人还有很多,他们原本都是要杀白云的。此刻,对白云这个人物,他们却连想也不愿意去想。每个人的眼中,都有着深深的恐惧,白云的剑,他们虽未见过,可是他们已知道,那一定是把杀人的好剑,这把剑,他们只盼自己永远都莫要见到。
  没有人说话,空气也仿佛凝结。司空秀冷眼旁观,他明白,今后还想要杀白云的人,只怕会很少。五万两银子虽然很多,大侠虽然人人都想做,可是这一切都远比不上自己的性命重要。司空秀当然也知道,他自己却是无论如何也要去找白云的。
  死,的确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可是,这个世上,总会有不怕死的人。
何帆就是个不怕死的人。何帆也在找白云,何帆却并不是想要那五万两银子,何帆也不想做大侠。“快刀”何帆,是六扇门第一高手,他找白云,只因为缉拿凶手,原本就是他的职责。
  何帆也在公正山庄。何帆在看死人,很认真的看死人。死人虽然不会说话,死人却同样能告诉何帆很多东西。何帆的脸上,突然有了奇特的表情。
  黑夜,无月,月黑风高。
  公正山庄,翠竹园。冷秋寒在和司空秀喝酒。
  冷秋寒道:“你可是已准备去找白云?”
  司空秀道:“是的,我一定要去,我来,只是想和你告别。”
  冷秋寒道:“你已知道他在哪儿?”
  司空秀道:“是的,我已知道。”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司空秀咬牙,手已握紧:“现在,我准备现在就走。”
  冷秋寒的脸上,已有了悲哀的神色。他知道,司空秀这一去,或许已不能再回来。冷秋寒却什么也没有说,他明白,司空秀是一定要去的。
  冷秋寒默默提起酒壶,斟了满满一杯子酒,递到司空秀面前,道:“走之前,你先喝了这杯酒。”
  司空秀不再说话,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掉头就走。
  看着司空秀远去的背影,冷秋寒的眼里,似乎已有热泪。
  “他已只是个死人。”一个冰冷的声音突然想起,月光下,一条颀长的身影,背对着冷秋寒负手而立。冷秋寒的脸上,立时有了恭敬而畏惧的神色。
  冷秋寒道:“是的,他必定已是个死人,他一定会死在白云的剑下,一剑封喉。”
  “不,你错了,他绝不会死在白云的剑下,他会死在雷剑的剑下。”
  冷秋寒道:“雷剑?雷剑也用剑?”
  “雷剑也用剑,他的剑必然也是一剑封喉,可是,他的剑,也必然会和其他人的剑有所区别。”
  冷秋寒笑了,道:“我已明白。”
  司空秀一定要杀白云,他有足够的理由,这些理由,雷劲当然也有。雷劲是雷剑的儿子,雷傲的弟弟。
  司空秀刚走出公正山庄,就看到了雷劲。
  雷劲道:“我是从烈阳堡来的,我叫雷劲,雷傲是我大哥。”
  司空秀道:“你想和我一起去找白云?”
  雷劲道:“你既已知道,又何必再问?”
  司空秀道:“好,你和我一起去。”
  雷劲道:“那么,我们为什么还不走?”
  司空秀道:“我在等人。”
  “等人?你在等谁?”
  “等我。”黑暗中走出来一个人,一个浑身黑色的中年人。这个人,赫然便是乌鸦。乌鸦道:“我带你们去找他。”
  白云现在当然在白云的小屋,白云和沈冲在喝酒。这两个人在一起,除了喝酒,似乎总还是喝酒。
  方竹筠道:“我们为什么不走?我们为什么还要呆在这个地方?我有一种预感,很快就会有人找上门来。”
  白云道:“你若是不愿意呆在这里,你为什么不走?你若是要走,我保证不会有人拦着你。”
  方竹筠一愣,突然又笑了,笑得很甜,很美,道:“我为什么要走?你知道,我是不舍得离开你的,你难道忍心赶我走么?”
  看着方竹筠的笑,白云叹了口气,道:“你的笑果然很迷人,你果然是个很要命的女人,我又怎会忍心赶你走?”
  沈冲也叹道:“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叶二娘的笑会和雷剑的刀,苏雄的剑一起,被认为是江湖上最可怕的三样东西,现在我已终于明白。”
  方竹筠道:“我却不是叶二娘。”
  白云道:“也幸好你不是叶二娘,否则我只怕已喝不下酒。”
  沈冲忽然笑道:“你现在虽还喝得下酒,却已无酒可喝了。”
  沈冲的葫芦空空如也,酒果已喝光。
  方竹筠道:“我去买酒?”
  “不用了,”一个声音接道,“现在他已不需要喝酒。”
  墙上突然破了一个洞,一个人便从这洞里钻了进来。一个又黄又瘦,唇上稀稀拉拉留着几根胡须的黄衫中年汉子。
  方竹筠道:“我说的果然没错,果然已有人找上门来,”
  沈冲笑道:“可惜你还是错了,他找的却不是门,他找的只是墙。”
  白云也笑了,道:“老鼠是从来不找门的,老鼠只会钻洞。”
  黄衫汉子也笑了,道:“我本来就是老鼠,我当然只会钻洞。”
  方竹筠的眼睛瞪大了,道:“原来你们认识?”
  白云道:“我们本来就认识,我们本来就是很好的朋友。”
  方竹筠突然又笑了:“你认识的人怎么尽有些奇怪的名字,原本已有只乌鸦,现在又多了只老鼠,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认识头大象?”
  白云怔住,道:“你怎会知道我认识大象?”
  方竹筠的眼睛又大了。
  小屋突然有了奇怪的震动,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雷鸣般响起:“我就是大象,我已经来了。”
  方竹筠道:“你为什么不进来?”
  窗户突然被撞飞,一个酒缸大小的头探了进来,方竹筠于是看到了大象。方竹筠呆住。
  老鼠对白云道:“我来找你,是有个朋友要见你。”
  白云道:“他为什么没来?”
  老鼠道:“他只想见你。”
  白云道:“他在哪?”
  “就在山下。”
  白云笑了,道:“好,我现在就去找他。”
  白云走下山,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眼睛很亮的年轻人。年轻人的手中,握着一把剑,白色的剑鞘,白色的剑柄,白色的剑穗。可是白云知道,这把剑的剑身却一定是黑色的。这个人,就是墨风,这把剑,就是墨风的乌玉断肠。
  白云笑了,道:“你是来杀我的?”
  墨风也笑了,道:“我不是来杀你,我要杀的,只是白云。”
  白云道:“我们果然是很好的朋友。”
  墨风道:“我们也会是很好的敌人。”
  白云道:“每一个要杀白云的人,都会死在白云的剑下,而且是一剑封喉。”
  墨风道:“所以,我只有要杀白云,才会碰到那把剑,杀人的剑。”
  白云道:“我就是白云。”
  墨风道:“你不是白云,至少你现在不是,白云是杀人的人,你不是。”
  白云笑了,道:“你已到过公正山庄?”
  墨风道:“我已见过那些死人,甚至我也以为那些人是死在你的剑下。现在,已有很多人知道我要杀白云。”
  白云道:“其中当然也包括杀人的白云。你想必也已见过乌鸦。”
  墨风道:“他是个很可怕的人。”
  白云道:“可是,他并不知道我们是朋友,否则,连我也已被他骗过。”
  墨风道:“很少有人认为我们是朋友。不过,我很想看你被骗的样子,那一定很有趣。现在,我只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白云道:“什么地方?”
  墨风道:“你为什么要问?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白云笑了,道:“好,我不问,我跟你走。”
  乌鸦此刻正在白云的小屋,他当然没看到白云,非但白云,沈冲,方竹筠,还有老鼠,大象,他一个也没看到。
  司空秀冷冷的看着乌鸦。
  雷劲道:“你说过,白云一定会在这里的。”
  乌鸦道:“他本来的确是在这里的。”
  雷劲道:“可他的确已不在这里。”
  乌鸦道:“他又不是石头,他可以走。”
  雷劲道:“那么,我们为什么还不走?”
  司空秀道:“你们走,我留下。”
  乌鸦道:“你留下,我也留下。”
  雷劲道:“你们为什么要留下?你们难道以为白云会回来?他为什么不可以不再回来?我们为什么不四处找找?他或许还走的不远。”
  乌鸦道:“你去找,我们留下。虽然他可能不再回来,却也有可能还会回到这个地方。”
  雷劲一跺脚,道:“好,我去找,你们留下。”
  乌鸦道:“你若没找到,你就回来。”
  雷劲没有回答,他已冲出很远。
  雷劲很快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衣服很脏,头发很乱,手中有剑,剑无鞘。落魄的浪子,无鞘的剑。
  雷劲道:“白云?”
  白云道:“你是来杀我的?”
  雷劲道:“是的,我叫雷劲,雷傲是我大哥,我是来杀你的。”
  白云道:“很好。”
  雷劲道:“拔出你的剑。”
  白云的剑已在手中,剑无鞘,剑光若秋水,秋水未枯,却已无情。
  雷劲轻叱,大刀劈出,不着边际,不成章法,看似沉重,却又飘忽,如快如慢,如空如实,突然迅雷不及掩耳,劈向白云眉心。就像晴天里突起的霹雳,叫人措不及防。
  白云冷笑,长剑挥起,化做一道弧形的光华,辉煌、灿烂,夕阳般绚丽,又如轻风般自然。夕阳虽美,却未免太过凄凉,风虽柔和,秋风却冷,冷得彻骨。
  秋风吹在雷劲身上,雷劲于是觉得全身冰冷,只有喉头很热,一些很热的液体,正从咽喉飞射而出。手中的刀,突然变得十分沉重,明明距白云的脑门已不到两寸,却再也无力劈下去。
  刀光映着白云的脸,雷劲脸上突然充满了惊愕。人已倒下。白云冷笑。一张妩媚的笑脸在月光下出现,很迷人的笑脸,黑暗中走出一个女人,很好看的女人。
  女人道:“你果然把白云的剑学得很像,你果然是他最好的朋友。”
  “白云”道:“你果然是个要命的女人,你的笑果然很要命,你果然是要命的叶二娘。”
  女人道:“谁说我是叶二娘?谁说我不是方竹筠?”
  “白云”道:“我虽然学得很像,可是我终归不是白云,我知道,我还比不上他。”
  女人道:“白云虽然很有名,可是在江湖上真正认得白云的并不多,他们只认识白云的剑,落魄的浪子,无鞘的剑。”
  “白云”道:“是的,这已经足够,这足以证明,杀雷劲的,就是白云。”
  “是的,杀雷劲的,正是白云,我已亲眼看到。”说话的,赫然是乌鸦。
  叶二娘道:“司空秀已死去?”
  乌鸦道:“我既已在这里,司空秀当然已经死去。”
  “白云”道:“白云呢?你可看到白云?”
  叶二娘笑道:“他当然已去找他的朋友。”
  乌鸦道:“你错了,白云根本就没有回来过,你留给他的信,还在桌上,他根本就没打开看过。”
  叶二娘怔住:“那么,他会去了哪里?”

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7 09:11:25

第六章 何大捕头
墨风带白云去的,竟然是六扇门。
白云苦笑:“你带我来的原来是这里,莫非你是准备将我拿去换酒喝?”
“我的确喜欢喝酒,我也的确没钱,可是你可以放心,我非但不会拿你去换酒喝,”墨风望着白云,一字一顿的道:“而且,如果有人打算拿你去换酒,我绝不会答应!”
白云道:“可惜人在江湖,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往往身不由己。”
墨风道:“你总是说些扫兴的话,不过,你说的总算都是大实话。”
白云笑了,道:“你知道,我并不是个很老实的人,我若突然正经起来,那一定是碰到了你,你这人,有时候实在太过严肃,所以无趣得很。”
墨风道:“我带你来这里,是因为我要带你去见一个更无趣的人,这虽然不是件有趣的事情,却绝对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知道,这个人,一定就是何帆,六扇门的何大捕头。”
白云很快就见到了何帆,圆脸小眼大胡子的何帆。
何帆正在晒太阳,懒洋洋的躺在毛驴上晒太阳,只是他实在太胖,毛驴又实在太小,是以毛驴的腿在发抖,何帆的满身肥肉也在发抖。
白云于是笑了,转身对墨风道:“谁说何大捕头是个很无趣的人,我怎么觉得至少要比你有趣的多?至少我从没见过有人在猫背上晒棉絮。”
何帆也笑了,边笑边从毛驴上跳了下来。
于是白云的眼睛瞪大了,何帆不仅脸是圆的,脑袋是圆的,连身子都是圆的,简直整个人都是圆的,更要命的是,圆圆的腰身上围了很大一根草绳,左边插着一条烟竿,右边却别着一口圆圆的大铁锅。
白云道:“可惜你没拿锅铲,不然你实在像是一位大厨。”
墨风道:“谁说他没有锅铲,谁说他不是大厨?”
何帆果真就从袖子里倒出了一把锅铲,朝着白云笑道:“谁说我是何帆?谁说我不是‘笑面庖丁’史孝仁?”
白云一楞,接着也笑了,道:“原来你只是位厨师,原来你就是传说中那位精通天下美食,刀法一流却不问江湖事的‘笑面庖丁’!”
何帆笑道:“我的刀,不是拿来杀人的,我的刀,只用来切菜。”
白云道:“据说,自从十年前铁剑郭蒿剑挑麻衣教而招致邪派联手追杀而金盆洗手,江湖上就少了一位用剑的高手,而公正山庄却多了一名用刀的厨师。那么,你就是郭蒿?”
墨风突然道:“你错了,他不是郭蒿,他只是史孝仁,公正山庄烧菜的大厨,‘笑面庖丁’史孝仁。这就已经足够!”
白云道:“可是,史孝仁怎么会在这里,这里明明是六扇门,你明明是带我来找何帆的。”
何帆道:“何帆自然在他该在的地方,你只需要明白,我见过这段时间内公正山庄所有的死人。”
白云道:“那么,想必你已经看出些端倪。”
何帆道:“我虽然并不算是用剑的高手,可是,我见过的死人绝对比你们都多得多。”
白云道:“我听说,何帆是一个很擅长和死人对话的人,所以他才是何帆,六扇门第一神捕。”
墨风道:“他现在虽然不是何帆,他现在虽然只是一位大厨,可是,和死人打交道的本领总算还没有丢。”
何帆淡淡一笑,望着白云,道:“我虽然没看过你的剑,可我毕竟见过你杀过的人。”
何帆的瞳孔突然收缩,声音里也有了一丝寒意。“每个人都是一剑封喉,只留下很薄的伤口,甚至没有血迹,细小却又清晰,和公正山庄所有的死人一样。”
白云道:“可是,你必然已经找到不同的地方,不然,你现在说的话,简直就是放屁,因为同样的话,江湖上很多人都已经说过。”
墨风道:“何大捕头并不是个喜欢放屁的人。”
“包括秦隼在内,公正山庄本来有三十五具尸体,每个人同样都是一剑封喉,伤口没有血迹,创痕细小而又清晰,可是,我终归还是看出了它们的不同,”何帆顿了顿,道:“你的剑,虽然同样是一剑致命,所留下的伤口却很浅,而且每一道创口都恰到好处,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所以创痕很平滑,不管过多久都只留下一道细小的红线,就像已经愈合;可是我在公正山庄所见的尸体,起初也是一道红线,停放几天过后却有了很细微的皮肉外翻的迹象,所以,虽然从表面看来,创口是一样的细,一样的大小,甚至几乎是一样的深浅,可是,伤口的内部,一个是很圆滑的弧形,一个却是很尖锐的三角形,也就是说,一个是剑尖或剑锋划过所留下的伤口,一个却只可能是剑尖刺入所造成的创痕。剑尖刺入的伤口因为前端很细,所以即使深上些许也很难查辨,只是下手越重,伤口越深,创口就更容易外翻。”
何帆盯着白云,又道:“据我所知,你并没有拿剑刺人咽喉的习惯,我知道你杀的都是该杀的人,可是你似乎有追求伤口完美的喜好。而且,你所杀的人,神态都很安详,公正山庄的死人,表情却都充满惊愕和恐惧。”
白云叹道:“看来你果然对死人研究得很透彻。”
何帆道:“我忘了补充一点,公正山庄的死人,从创口来看,都有些须剑尖左倾的痕迹。”
墨风望着白云,道:“我想,在江湖上,喜欢用剑刺人,而且左手使剑,同时剑术造诣极高的人,你应该也想不出几个。”
白云的脸上突然有了痛苦的表情,道:“我实在不愿意相信是他,甚至我现在还不愿意怀疑是他。”
墨风道:“可是你说过,人在江湖,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往往总是身不由己。”
何帆又道:“奇怪的是,公正山庄昨天又多了一具尸体,这个人的伤口一样很细很小,甚至和你一样不见血痕,却是竖着的,而且伤在眉心。”
白云皱眉,“这个人是谁?”
何帆道:“这个人就是司空秀,自告奋勇要去杀你的司空秀。”
白云道:“莫非慧眼如炬的冷大庄主认为又是我杀的。”
何帆道:“苏二爷看过伤口后很震惊很失望,因为他认为司空秀是死在雷剑的手上,虽然雷剑这回没有用刀,可是,他的剑,多多少少也有烈焰刀法的痕迹。二爷当然知道,司空秀是去杀你的,而且,司空秀的尸体的确是在你的小木屋发现的。”
白云只能苦笑。
“而且,”何帆似乎没注意白云的表情,继续道:“更要命的是,当时在小木屋的,还有一个手足无措的方大美人,她居然说是雷剑突然出现,帮你杀了司空秀,然后你们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所以,二爷自然有足够充分的理由相信司空秀就是雷剑杀的,而你却跟着雷剑走了。我相信你一定知道雷剑是二爷的夙敌,自从杨翔死后,这两个人更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你或许该给二爷一个解释,至少全天下的人现在都这么认为,因为二爷看起来,实在对你太好。”
白云于是又想喝酒。
白云也只能喝酒。
酒已经喝得差不多,墨风突然道:“你可已经找出头绪?”
白云道:“我何止找出了头绪,我简直已经找出了很多头绪,可是这许多头绪混在一起,却又没了头绪,所以我现在只能头疼。”
墨风道:“何帆能够看出来的东西,难道一直被江湖人认为能够明察秋毫的冷秋寒就看不出来,就算冷秋寒看不出来,难道银剑先生苏二爷这样不世出的高手也看不出来?”
白云并没回答墨风的问题,还是自顾自道:“我只是在头疼我怎么会突然成了众矢之的。”
墨风没有再问,他知道,有很多问题根本就问不出答案。
墨风道:“你可是想去公正山庄?”
白云道:“我已经不得不去,这或许是能够找到答案的唯一途径。”
墨风道:“那么,我们现在就去?”
白云道:“现在就去,不过,我去,你不能去!”
墨风道:“我为什么不能去?”
白云脸上于是又有了那闲散的笑容:“你若去了,谁去找白云?你若去了,谁去救老鼠和大象?”
墨风道:“你莫非打算在公正山庄住上一段时间?”
白云道:“堂堂何大捕头既然能在公正山庄做大橱,我为什么不能?”
墨风道:“可是大橱只需要一个,而且你又不会烧菜。”
白云又笑了,道:“我虽然做不成大橱,可有何大捕头在,我总能做一个洗碗切菜的小厨吧。”
白云没想到的是,即使有何大捕头在,他也没能当上公正山庄的小橱,公正山庄的厨房挑人,简直比挑女婿还苛刻得多。冷秋寒非但明察秋毫,更是小心谨慎。
可是,白云还是成功混入了公正山庄。
吃喝拉撒,吃喝固然需要谨慎,拉撒却随意的多,所以,白云在公正山庄当了一名挑夫,挑粪的挑夫。

忆飞刀 发表于 2010-4-8 11:57:24

楼主写得不错啊!继续加油!待续哦

建安风骨 发表于 2010-4-15 21:23:25

典型的古大侠的风格,读来非常过瘾!赞一个!

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21 17:36:22

  第七章 一点也不小声的百小声

    白云既然已经去了公正山庄,墨风自然只好去找老鼠和大象。

    墨风没有找到老鼠和大象,却先找到了乌鸦。和乌鸦在一起的,还有一个锦衣华服的中年人。

    乌鸦眯眼看着天空,道:“今天的天气虽然不错,我的运气却实在不是太好。”

    乌鸦又看着墨风,道:“我实在不愿意见到你,更不愿意见到你的剑。”

    墨风冷道:“我也实在不愿意见到你,我相信没有人会希望碰到乌鸦。”

    一旁的锦衣中年突然开口了,声音清亮而洪大,道:“既然你们彼此都不愿意见到,那么,你们为什么不现在都走?我实在希望你们走得越远越好。”

    墨风道:“你又是谁?你为什么希望我们走得越远越好?”

    锦衣人大声道:“我就是百小声。”

    墨风道:“百晓生?我肯定是听错了。”

    乌鸦道:“你没有听错,他的确是百小声,如假包换的百小声,百小生就是百晓生的后代。”

    乌鸦于是用剑鞘在地上划出了百小声的名字。

    墨风道:“可是他一点都不小声,他的声音大得很,他简直就应该叫百大声。”

    百小声道:“你别管我是百小声还是百大声,你只要明白我不仅认识你的剑,我还知道许多你们想知道而不知道的事情。”

    墨风于是很难得的笑了。

    墨风对乌鸦道:“我实在应该感谢你,看来,有时候能碰到乌鸦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百小声道:“可是在我看来,没有比碰到这只乌鸦更不幸的事了。喜鹊报喜,乌鸦却总是报忧,被乌鸦缠着本来就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要命的是,我现在又碰到了乌玉断肠,传说中代表着死亡和恐惧的乌玉断肠。”

    墨风道:“我敢保证,只要你能把我想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你肯定会比现在愉快很多。”

    乌鸦道:“只可惜他声音虽然足够大,知道的也足够多,嘴巴却实在很紧。”

    百小声道:“我虽然不是个生意人,可是要从我这里得到想要的消息,就必须拿我想知道的消息来换。这岂非很公平很合理?”

    墨风道:“可是,若连你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又怎么知道?”

    百小声道:“差矣差矣,我又不会分身术,我怎么会知道天下所有的事情,你们难道没听说过越是好问的人越博学,越是博学的人越好问?”

    墨风道:“你原来只是个喜欢做信息交易的贩子。”

    乌鸦道:“可是他居然还说自己不是生意人。”

    百小声道:“难道我看起来像是一个生意人?我什么时候赚取过哪怕一钱银子?”

    乌鸦道:“可是你要知道,有些事情,远比银子要珍贵的多,也管用的多。”

    百小声道:“可是,在江湖上,知道的越多的人,死的往往也越快,我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也需要朋友,靠得住的朋友。”

    墨风突然笑了,道:“你总算还记得我这个朋友。”

    乌鸦愣了,道:“原来你们早就认识,你们居然是朋友?”

    百小声也笑了,“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只是他一直装作不认识我而已。”

    乌鸦道:“那是为什么?”

    百小声道:“因为我虽然是个很好奇的人,我却很怕死,简直怕得要命。”

    墨风叹道:“他总觉得如果和我扯上关系,必然会死得更快,因为我不仅好奇,而且更不怕死。”

    百小声道:“所以一碰到你我就头疼,可是你一有事情总是会来找我。”

    百小声又望着乌鸦,叹道:“如果不是你这只乌鸦,我又怎么会碰到他这股黑风,我又怎么会如此头疼?”

    墨风盯着乌鸦,道:“我很奇怪,你为什么要找我。”

    乌鸦道:“我根本就不想找你,只是有人一定要我找到你。”

    墨风道:“这个人是谁?”

    乌鸦道:“这个人就是二爷,银剑先生苏二爷。”

    墨风的脸上突然有了奇怪而痛苦的表情,“他为什么要找我?他不是一直都不愿意见到我么?”

    乌鸦道:“二爷说他很想念你,二爷还说,人老了,想法多少总会有些不同。”

    墨风道:“也好,我答应你去见他,或许我也应该去见见他,有很多事,我始终得找他问个明白。”

    乌鸦道:“那么,我们现在就走?”

    墨风道:“现在我还不能去,有些事情,我必须要做,而且现在就必须去做,否则只怕已经来不及。”

    墨风又转过身去,对着百小声,“所以我才来找你,你知道的事情,一直就比我要多得多。”

    百小声苦笑:“不管我知不知道,你想要知道的事情,即使跑断两条腿,我也总会帮你弄个一清二楚。可是,我现在也不能去,我也还有事情必须现在就做。”

    墨风道:“好,我和你一起去。”

    百小声道:“你为什么要和我一起去?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要乌鸦把我想知道的事情告诉我,因为无论如何,我至少已经帮他找到了你。”

    乌鸦于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这是我从白云的小屋里发现的,你想要的,或许可以在上面找到线索。”

    百小声笑嘻嘻的接过信来,当即信手拆开,过目之后,突然脸色大变。

    墨风眉头一皱,百小声突然拉起他的手就走,只留下乌鸦伫立在原地,瘦长而干枯的脸上,泛起森冷的笑。

    夕阳西下,冷风吹起,肆虐大地。

    百小声始终一言不发的往前走,身后,跟着同样始终一言不发的墨风。

    百小声突然停下,问道:“你为什么不问我?你为什么不问我究竟要带着你去哪里?”

    墨风道:“因为我知道你迟早要告诉我,我又为什么要问?”

    百小声道:“那好,我现在就告诉你,因为你要继续往前走,我却要往回走了。”

    墨风道:“为什么?”

    百小声道:“因为前面就是奈何桥,过了奈何桥,就是传说中的阎罗谷。这地方,我是万万不能去的。”

    墨风道:“为什么不能去?”

    百小声道:“因为二十年来,进入阎罗谷的男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

    墨风道:“那我为什么能进去,莫非我不是男人?”

    百小声道:“因为我有老婆,可是你没有,我若死了,这世间岂非又多了一个寡妇?”

    墨风道:“我虽然没有老婆,可是我也不想死,我为什么要进去?”

    百小声道:“因为你要找老鼠和大象。而那封信上说,老鼠和大象就在阎罗谷。”

    墨风苦笑,既而叹道:“看来我果然得进去,我发誓,如果我能活着出来,我一定马上去找一个老婆。”

风舞黄沙 发表于 2010-4-21 17:37:29

冷月宫。

    皓月当空,月光如水。

    英雄迟暮,剑犹利,可惜白发已生。

    二爷伫立在这如水的夜色中,白衣似雪,白发如霜。

    乌鸦站在二爷的对面,浑身漆黑,双手垂立。

    二爷道:“你想必已找到了墨风?”

    乌鸦道:“是的,您要我转告给他的话,我已经带到。”

    “那么,他为什么没有回来?他为什么没有回来见我?”

    “因为他说还有很重要的事情现在就要去办。”

    “那么,他现在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百小声读完您交给我的信后,就拉着墨风头也不回的走了。”

    “你果然是个老实人,我喜欢老实人。”

    “在二爷面前,我一向很老实。”

    “既然如此,关于公正山庄的事情,现在你知道了多少?”

    “我知道的不算多,我知道的,相信二爷您早已经知道。”

    二爷冷笑,道:“难道你真以为司空秀是雷剑所杀?”

    乌鸦垂首,很恭敬的答道:“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来没见过金刀侯,也没见过他杀人,但是,二爷既然认定司空秀是被雷剑所杀,那就一定是。”

    二爷笑了,“你不应该是乌鸦,你应该是鹦鹉。”

    乌鸦道:“二爷既然说乌鸦是鹦鹉,乌鸦就是鹦鹉。”

    二爷又笑了,道:“很好,你现在可以走了。”

    乌鸦却并没有走,道“二爷难道不想知道墨风去了哪里?”

    “你既然已经把信交给了百小声,墨风既然跟着百小声走了,那么他们必然是去了阎罗谷。”

    “阎罗谷是个什么地方?”

    “阎罗谷自然不是活人能去的地方,活人如果去了阎罗谷,自然也就成了死人。”

    乌鸦的脸色于是变了,“那么,我们岂非害了墨风?”

    二爷道:“我已经害死了杨翔,我又怎么会再去害墨风?难道你们都以为我是真的老糊涂了么?”

    乌鸦道:“可是……”

    二爷挥了回手,打断了乌鸦的话,“阎罗谷这地方,固然凶险得很,白云固然不能去,一般的江湖人也不能去,墨风却总有一天必须得去,现在去了也未尝不是好事。”

    “既然如此,二爷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也应该走了。”

    二爷不语,紧闭双眸,仿佛很累,又似若有所思。

    乌鸦于是一拱手,而后转身而去,消失在夜幕中。

    二爷的双目突然睁开,望着乌鸦离去的方向,犀利的眸子里精光四射,仿若自言自语,喃喃道:“这个江湖,果然已经复杂到连我也无法琢磨,只是,你们最好还是莫要太低估我。”

    乌鸦没有回公正山庄,而是去了杨翔的坟冢,白云的小屋。

    自从白云失踪以后,这原本清净的地方热闹了不少,聚集着不少江湖人物,或明或暗,目的却只有一个,他们期盼着白云再回到这里,能够一举擒住这传说中杀人如麻的江湖公敌固然可以成就自己的荣耀,再不济,也至少可以目睹一场盛况空前的厮杀,作为茶余饭后可供夸夸其谈的资本。

    可是,白云仿佛就这么凭空消失了,一两个月始终不见踪影。

    每个人的耐性都是有限的。

    “白云又不是傻子,他既然杀了那么多人,又怎么再回到这里?如果你是白云,你会傻到回来送死么?”

    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而且确实很说得过去。于是,虽然失望,这些因为同样理由聚集在这里的江湖人总算又可以因为同样的理由陆续离开。

    这个地方,于是又恢复了当初的宁静。

    乌鸦走到白云的小屋前,驻足四望,又仔细的侧耳倾听,良久,确信四下无人之后,轻盈的闪进了小木屋。小屋里自然没人,也自然没有等,原本就一身漆黑的乌鸦于是显得更黑,只有一双眼睛精光发亮。小屋里的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墙上还留着老鼠打的洞,一张破旧的木桌子,上面还有白云和沈冲喝酒留下的空酒壶,一张破旧的木床,透过稀疏的茅草遮盖的屋顶,依稀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乌鸦于是就躺在床上看星星。

    看着看着,乌鸦居然就睡着了。

    乌鸦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听到这敲门声,乌鸦的脸上,居然也有了和白云一样的懒洋洋的笑意。

    乌鸦道:“你为什么要敲门?墙上不是有一个洞么?你为什么不从洞里钻进来?这岂非要省事得多?”

    敲门声还是继续,门外响起一个声音,一个女人的声音,“我为什么要钻进来?我又不是老鼠。”

    乌鸦于是跳下床来,打开门,他就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蒙着白纱,看不出美丑,甚至也看不出年纪的女人。

    这女人虽然看不出美丑,却是身姿曼妙,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仪态万千。纵然被白纱遮住了脸庞,已足以倾倒众生。

    .而且,这女人自始至终都在笑,美丽的大眼睛很漂亮的弯着,荡漾着笑意。

    乌鸦不由愕然,道:“你是谁?”

    女人道:“这句话似乎应该由我来问。”

    乌鸦笑了,道:“你在我的屋外敲门,你居然要问我是谁?”

    女人也笑了,道:“你居然半夜在我家的花园起了一间屋子,这屋子除了有门,墙壁上居然还有一个洞。现在,你居然还要问我是谁?”

    乌鸦楞了,站在门口四处看,果然四处花团锦簇,雕栏砌玉,明明是大户人家的后花园,哪有当初守墓草芦的一点影子?

    乌鸦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又是什么人?”

    女人咯咯大笑,仿佛听到了这世间最有趣的事情,直笑得花枝乱颤,道:“这里就是万花谷,我就是叶二娘,江湖上倾慕我的人虽然很多,接近我的手段也不胜枚举,可是像你这么有趣,直接在我花园里造一所房子的,我却是第一次见到。”

    叶二娘止住笑声,接着叹了口气,又道:“可惜你这人长得却无趣得很,简直就像一只乌鸦。”

    乌鸦又愣了,瞪大眼睛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乌鸦?”

    这回叶二娘也愣了,继而又笑,道:“原来你果然就是只乌鸦,这名字倒合适得很。”

    乌鸦突然摇了摇头,道:“我虽然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万花谷,可是我知道你一定不是叶二娘,如果你是叶二娘,那么我所认识的叶二娘又是谁?”

    “你所认识的叶二娘自然就是方竹筠,如假包换的方竹筠。”

    “你是说,那个方竹筠根本就不是假的,那个方竹筠本来就是江南第一美人方大小姐?可是,既然如此,她又怎么会亲手杀了自己的未婚夫?”

    “谁说是方竹筠杀了自己的未婚夫?”

    “当然是她自己说的,当时我们几个都在场,莫非我们都听错了?”

    “可是她也说自己是叶二娘,你们也都没有听错,你必须明白,有时候,听到的,不一定都是事实。”

    “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的如此清楚?”

    叶二娘又笑了,道:“因为,方竹筠就是我的女儿,这一切都是我一手安排的。”

    乌鸦道:“那么,你为什么把这一切都告诉我?你应该知道,这件事情,最好别让任何人知道,尤其不应该让我知道。”

    叶二娘还是在笑,“很多人都不知道你的真正来历,所以你能很容易的在三方周旋,可是我不仅知道你是谁,来自何处,而且我不妨告诉你,你要做的,也正是我要做的。所以,你才会有机会来到这里。”

  第八章 叶二娘的笑

    叶二娘突然收住笑容,脸上有了虔诚而恭敬的神色,道:“这个人,在我心目中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我虽然只有一个女儿,可是我知道,他也只有一个儿子。”

    “所以,你不仅愿意牺牲自己,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女儿?”乌鸦的脸上也有了同样的表情,道:“如果是我,我也一定会这样做,或许,我们欠他的,都实在太多。”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寂寞·天涯·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