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之火 发表于 2010-11-6 16:33:32

網路轉載古龍小說還是有風險的

網載大俠小說,古龍兒子告贏

2010/11/06 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已故武俠小說家古龍的兒子鄭小龍控告雅瑪數位公司,未經授權就在公司網站張貼他父親的作品「邊城浪子」,侵害著作權,法院判決他勝訴,雅瑪須賠償十萬元,並在定讞後,於聯合報全國版登載判決主文。

四十三歲的鄭小龍,目前服務於航警局刑警隊,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被調派擔任馬英九總統的隨扈警官,他是柔道五段的高手,曾多次在世界警、消人員柔道比賽中奪冠。馬總統當時還曾感謝警政署派這名高手保護,讓他很有安全感。鄭小龍特殊的背景,也成為媒體焦點。

鄭小龍九月中旬,向智慧產法院民事庭提出著作權告訴,主張他六年前經台北地院確認與古龍有親子關係,父親古龍的小說著作權由他繼承,但雅瑪數位科技公司未經他授權,就在該公司「雅瑪文閣」網頁中,複製他父親的小說「邊城浪子」全部內容,供公眾上網瀏灠及列印,因此向該公司求償。 雅瑪表示,今年八月起更新網頁,刪除未經授權資料,九月初接到鄭小龍來函後,就把所有的文章移除,希望法官駁回告訴。 法官認為「雅瑪文閣」網頁中刊登「邊城浪子」,確實侵害古龍的著作權,審酌雅瑪立即刪除,依鄭小龍請求判該公司賠償十萬元。法官並認為網路傳輸功能無遠弗屆,雅瑪侵權行為影響深遠,有必要以公開方式導正。

边城不浪 发表于 2010-11-6 17:45:16

港台方面的版权意识都很强。我记得十年前,张抗抗一批作家告内地几个文学网站张贴小说侵权,但后来好像不了了之。

台湾网站转载古龙小说的面广否?是只有雅玛一家在搞呢,还是小郑同学借此杀一儆百?

一般来说,内地网站如果没有将张贴的小说用于商业用途,且被警告后立刻删除的话,事主不会和网站计较。比如最近有人在豆瓣小组连载村上春树的《1Q84》第三部(自译版),译者收到南海出版公司(据说花了一千万拿到1Q84版权)的律师信后马上删除了帖子,后来也没啥事。

这个义工译者胆子不小热情也高,之后愣是在自己的博客坚持翻译完全书,并提供地址供人下载。

顺便一说,我昨天刚看完一部网友自己翻译、张贴于网站的日本爱情/推理小说《爱的成人式》,颇精彩,在此谨慎推荐。

渺雨 发表于 2010-11-6 20:56:02

这个义工译者胆子不小热情也高,之后愣是在自己的博客坚持翻译完全书,并提供地址供人下载。
没被干掉?

边城不浪 发表于 2010-11-6 21:36:30

目前为止好像没事。当然这种行为不值得鼓励,毕竟风险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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