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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地主

【花絮】大地主评论问题回复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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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1 23: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乱世天妃:

1.四书五经和现代的哲学自然有它们的用处,但很可惜的是,唯独对不愿去了解它们的人没有用处。

2.孔子死于公元前479年,也就是已经作古2484年了;孟子死于公元前289年,也已经作古2294年了,都并非你说的几百年。已经死去两年多年的人,还能让自己的学术著作流传在祖国大地上两千余年历久不衰,还能让“世界上知道有那么两个人”,还能让中国、外国的“学派作者、考古学家对他们感兴趣”,还能用自己充满了智慧闪光的学术思想和人生观、世界观影响着现代的人──这本身难道不就是一个奇迹吗?试问天下间,有几人能如此二人?

现在的人,又有几人能如?

至于他们是否只讲道理而不以身作则,你查查他们的生平,史书上自有公论。

你说有几人能记得孔孟的话,我倒是相信,连中学生都知道孔子的名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也相信凡是真正的武侠写手及读者、评论者,都记得这段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掷地有声的言辞就是思想家孟子所阐述的人格标准,两千多年来中国人一直把它作为格言传诵至今。

我不愿轻视你,但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我认为是没有价值的。

3.八股文恰恰不是孔孟倡导的。所以你对八股文说的那些话,也就划不到孔孟的头上。

4.关于侵权的那段,我劝你最好了解一些著作权法的规定。你对“姓名权”的引用就很……错解。

其次,既然谈法律,我就要说,法律是不管金庸是否表里不一、是否不知好歹的不“
感谢有那么多人看的起他,支持他。反而说别人的不是”的,法律只注重事实,只看当事人是否有违反行为。无论金庸这个人做人怎样,都与“同人”是否侵权无关。

所以,从逻辑……哈哈,逻辑上来说,你说的金庸评李亚鹏周迅如何如何的,简直是……离题太远。

5.“我不知道什么金叶,也许你认为我见识少,我也无所谓。”这是你的原话。我以为联系你发在这里的全文,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颇为严重的。

你承认不知道金圣叹、叶洪生,那么我不指望你尊重他们,但对不知道的人和事不要妄加攻击,应该是做人很基本的道理吧?既然你不知道他们,那么你对他们说过的话:“论武侠,他们是够格,但是论人品?我看他们还不够。”请问是从何而来的呢???

6.你说:“
别忘了,以前的人,现在还有几人记得。就算他们以前是大英雄,甚至是皇帝。还不是要在历史中,被人选择遗忘。

我请你也记得铭刻在亚瑟王湖底墓碑上的话:“有的人,将永垂不朽”。

这句话英国人记得,世界上凡是读过亚瑟王传记的孩子也都记得。倒是你说的话,有几人认同呢?

7.你说自己舒服就行、快乐就行,我并不反对。但是假如真的如此,你该不会这么在意别人的批评意见。我倒觉得,你并不像你自己期许的那样快乐、潇洒、自由。

8.关于不会写的问题……呵呵,会不会是个方法问题,想不想是个思维问题。只要想到了,以后会写出来的。其实洒家挑别人的刺,一方面固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BT,但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希望大家越写越好的意思。

我相信无论听得进听不进我的意见,你以后写作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声音提醒你:“再多看看,写的更认真些”,呵呵,那就达到我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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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10: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喂喂。。。。争归争,辩归辩,捧归捧,摔归摔,离题太远可要罚款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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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18: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7.你说自己舒服就行、快乐就行,我并不反对。但是假如真的如此,你该不会这么在意别人的批评意见。我倒觉得,你并不像你自己期许的那样快乐、潇洒、自由。

没啥事,跟着丁点的帖回一下,莫冷如果也觉得自己舒服就行、快乐就行,那还会成为如此一个杀手么?你说你快乐舒服就行、不用管别人,却又说现实中你也被家长逼着学习、在社会里力争上游,不知道算不算你口中金庸的表里不一?

另外我也觉得大多数网络写手都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习惯,当然,独家观点而已

至于丁点的评论呢,他也从来没有说过他就代表所有人的观点,各位不用那么着急

巽儿:论坛有人辩论是好事,人都没跟你要奖金呢你怎么就提罚钱了啊?

完全没有恶意,嘴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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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2 22: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巽儿,跑题的好像不是洒家吧?呵呵……奖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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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2 22: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兄弟好久不见,顺祝文笔大进,隐然有大家风范、一代宗师的气势,好现象,支持、鼓励!

哦对了,我说的不是这里的文,是你写的《坏人楼四书之论语》。呵呵,何不贴过来让大家共享?一定会加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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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09: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小东西:我不是怕人争辩,而是怕没人争辩哪,不过呢,要维持现场次序不是?有奖就有罚么,哈哈~!

大家不要怕砸,不要怕挨砸,欢迎大家见文就砸,砸得好的岚巽儿掏银子奖励,绝不食言~!

汗哦,左一句砸,右一句砸的,说得好像挺那个什么的,应该说评论,评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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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09: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地主在2005-11-22 22:08:43的发言:
巽儿,跑题的好像不是洒家吧?呵呵……奖金……奖金!!!


奖白眼一个,嘿嘿~!

要奖金的就再砸个精华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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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21: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大地主一再强调的一些说法有必要再谈谈.

1,首尾呼应只是一种写作技巧,有一句话说二遍给人加深印象的效果.但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要首尾呼应.

2,关于南宫松那段是多余的想法.作为读者的角度来说,我看<鹿鼎记>前面那么多文笔描写"文字狱"的事件(与韦小宝没有多大关联),也认为是多余的.可是作者本身有他自己的用意,他想写文字狱,而二三句话是写不出来的.我在写南宫松这个人的时候,想到一些关于父母不管自己子女,造成很多不良少年,因此就顺便提一提.就算这是个问题,也不是个大问题.不会给人造成先入为主的感觉,就像写"文字狱"那样,读者记住的只是韦小宝这个人,文字狱只是个很模糊的印象.

3,关于提到布局糟糕,没有说的很详细,我也知道要怎么谈.

4,"古龙先生是要突破传统的套路,但并没有说、也不可能说写文可以随心所欲,可以不讲基本的起承转合。实际上,在文学史上做出大胆创新的何止古龙先生一人,屈原、李白、苏轼都是开一代先河的人物,但他们只是突破传统,并非抛弃传统。"(大地主原文).

我想好象从未说过要抛弃传统的话,也不知道大地主是从哪里理解的.


5,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就算你说的再有道理也很难打压改变一些人的想法.因此,我认为没有必要去和人针锋相对.其实一开始如果我也和大地主针锋相对,没完没了的.除了增加一些情绪波动之外,毫无意义.只是不想有些人为了一些没有必要的事纠缠不清.同时鼓励大地主继续自己伟大批判工程.正所谓:"天下没有坏人,警察就会失业",这也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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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3 22: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笑半天:

1.首尾呼应的确不是对每一篇文章的要求。有的文章不讲究什么技法,但自然而然深入人心,正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笑兄的文……很遗憾我还是要直说,我还是以为前后有些脱节的。没办法,再看一遍,还是改不了这种想法。

2.金庸写文字狱可不是闲笔,他有力的烘托了当时的社会环境,而且埋下了伏线,在收拾吴三桂的时候才收拢起来,这正是长篇的笔法啊。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另开一个帖子讨论,免得某巽又说跑题,呵呵……

3.布局我的确没说仔细。以我目前的水平,还不到指导具体细节的程度,所以……直说罢,我是能说不能做,哈哈~

4.关于继承传统的问题上,既然我们看法一致,那么就不用多说了。

5.谢谢你的鼓励。

针锋相对……呵呵,偶是有这个毛病,喜欢和人辩论。闻过则改、闻过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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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4 09: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很喜欢现在的这种评论气氛,至于跑题嘛,尺度掌握在某岚手中,嘿嘿~!怎么感觉我现在是个很骄傲的裁判来着,有点神气活现了,哈哈~![em10]


继续继续...........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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