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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派连载武侠 《火并水浒》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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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1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山雨欲来

骄阳胜火。

六月十九。正午。火辣的阳光赤裸裸地晒在又宽又直的长街上,整个小镇如同罩在一个硕大的蒸笼内,被炙烤得又干又燥。就连风中都带着令人窒息的热浪。

青石板长街两旁的门户竟是紧闭的,没有丝毫人声。这里赫然竟连一切生命的迹象都已消失。

小镇静若坟墓,却竟在刹那之间充满了杀气。

古老而笔直的长街尽头忽然出现了十三个赤脚麻衣人,鹘衣百结,披头散发,腰间横扎着条血红的缎带,十三双赤裸的脚板踏在火烫的石板上,竟似完全没有知觉。

麻衣人虽胖瘦各异,高矮不一,但每踏出一步竟都出奇地一致,不仅距离不差分毫,动作也跟完全一样,如同系在一根线上的十三只木偶。每个人脸上也都僵尸般木无表情,眼神更是说不出的空洞萧索。

长街的另一头有一架弯月拱桥,桥廊两旁竟恰好有十三只半人来高的石狮子,十三人慢慢走过长街,走上淡青色的桥头。

每个人,都刚好停在一只石狮旁边。

十三名麻衣人猛然挥掌,只有“仆”地一声,石屑飞溅,十三只石狮子赫然被同时拍得头颅粉碎。

他们的肉掌,竟比铜锤铁棒还要坚硬!

麻衣人眼睛里带着一种奇异的神情,缓缓自腰间解下血红缎带,拴在石狮踩着绣球的右腿上,然后就地盘膝而坐。

血红色的缎带风中飞舞,十三名麻衣人却仿佛老僧入定,再也不愿瞧上一眼。

许久,自桥下河水上游,方自缓缓飘来一叶梭舟。

船头一人头戴梭笠,身披蓑衣,背后以十字斜扎着一把乌鞘长剑,面目却隐藏在斗笠的阴影中看不清楚。

梭舟近,蓑衣人骤然跃起,凌空一个转折,人已在桥头。

他的眼神就像一把出鞘的刀,即便是掩藏在阴影之中,也刺得本已入定的十三名麻衣人如针芒在背。

十三人同时睁眼,然后就听见蓑衣人缓缓道:“我来了。”

他的声音竟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疲倦。

麻衣人中最前面的一人削鼻斜目,满头黄发,冷冷道:“很好。”

蓑衣人淡淡道:“很不好……”

黄发麻衣人的手忽然紧握:“不好?”

蓑衣人道:“因为我不肯死。”

黄发麻衣人的瞳孔骤然收缩,冷笑:“你不死,我死!”笑声中,他已纵身跃起,右掌中已多了一柄精光四射的短剑。剑光如惊虹掣电,凌空下击。

他显然是这群人的首领。他一动,其余十二名麻衣人也动了。

三柄链子枪“呛啷”一声迎风抖得笔直,闪电般刺向蓑衣人咽喉。两把雁翎刀使的则是河南商丘“地趟门”独一无二的地趟刀法,专攻脚踝与膝盖。烂银虎头钩毒辣险绝,墨黑盘龙棍沉稳雄浑,一正一险,配合妙到颠峰。

所有的动作都绝不花哨,但绝对实用、毒辣、有效!

如此要命的阵势,谁知蓑衣人不退反进,竟然合身迎了上去!

十三名麻衣人,本应攻出十三对兵器。但当黄发麻衣人将他生平最引以为傲的绝技“盘龙云刺”使出之后,竟骇然发现地面上已经多了十二个死人,其中五人的兵器甚至还没有完全拔出来!

而对方身上的蓑衣也已被鲜血染红。

不是十二个死人的血,是他自己的。

两柄链子枪一左一右,正插在蓑衣人双肩,一把雁翎刀砍在他左腿肚上,右肋则已被虎头钩撕出一个四寸长的血口,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涌。

然而蓑衣人竟似连一点感觉都没有,腰杆依然挺得笔直,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他的那柄乌鞘剑已出鞘。剑尖正在滴血。死人的血!

黄发麻衣人面如死灰,全身血液突然凝固。

他忽然纵声狂笑,然后倒转剑尖,用尽全力将短剑插入了自己的胸膛,鲜血红花般飞溅而出。

一尺七分的剑刃直至没柄,黄发麻衣人仰天倒下,喉咙痉挛吱吱作响,已凸出的眼珠里含着莫名的讥诮嘲讽之意,似是在重复着那句话:“你不死,我死!”

红日高悬,死人流出的血很快已凝结。

蓑衣人伤口中的血还在渗,他却连看都没有去看一眼,慢慢地转过身来,对着自己在河中的倒影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你好!”

良久,河水中竟果然慢慢浮起一条船来。

其实这实在不能算是一条船:梭子般溜尖的两头,中间高高鼓起,既无门无窗,也无浆无舵,犹如一只硕大的黑色橄榄。

难道这里面竟会有人?

橄榄船悠然浮至水面,忽然像河蚌一样自中缝打开,里面果然坐着人。

不是一个,是两个。一个奇胖,一个奇瘦。

瘦子身高不满二尺,周身裹在一件小得可怜的漆黑紧身衣里,一双眸子也是漆黑,全身上下似乎还没有二两肉,只怕连一阵风都能吹走。至于那个胖子也不太胖,至少要比一座山稍微瘦一点点,只有十根手指倒是又细又长,显得出奇地灵活,似是从这个肉球身子上长出的灵巧触须。

这艘船还没有被那胖子压沉,真算是运气。那矮小瘦子坐在他旁边,活脱脱就像是一只趴在那里的跳蚤。

黑衣瘦子望了蓑衣人一眼,叹了口气道:“我也不好。”

他说的的确是实话,无论是谁骤然间看到这么多死尸,心情都不会太好的。

蓑衣人双眸精光闪动,忽然道:“‘鼓上蚤’时迁?”

黑衣瘦子承认:“是。”

蓑衣人的瞳孔也开始收缩:“你一直跟着我?”

时迁笑了笑没有说话。沉默的意思有很多种,在这里沉默就表示默认。

蓑衣人瞟着地上的死尸,冷冷道:“莫非是为了骷髅岛、麻衣洞,大小十三洞主?”

时迁立刻开始摇头:“他们还不配!”

“他们不配,谁配?”

“你──” 时迁淡淡道,“因为我喜欢你。”

船上的胖子忽然笑了笑,瞧着蓑衣人剑柄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道:“你千万莫要误会,这黑跳蚤绝没有那种爱好……”

他淡淡接道:“他说喜欢你,只不过是喜欢你的剑而已。”

蓑衣人握剑的手背顿时青筋凸起,盯着时迁冷冷道:“你想要?”

时迁摇头道:“我不想。”

“你不想?”蓑衣人目中已有寒意冻结,厉声道,“鼓上蚤取人财宝向来如探囊取物,这次你却说你不想要?”

时迁看着蓑衣人身上还在流血的伤口,叹气道:“你这口剑确是吹毛断发、价值千金的利器,但是你听说过我向受伤之人伸过手没有?”

蓑衣人不觉骤然言塞──“鼓上蚤”时迁纵然常取他人之物,但他之所以偷你的东西,只不过是因为他觉得你不配拥有这件东西而已。况且他从不欺妇弱,不扰百姓,所教训的不是贪官恶绅,就是伪君子真小人的武林大豪。即便是他的仇人,也无法对他的所作所为指责半分。

──若非如此,你即便是跪下来求他去偷你的东西,他也不肯。

蓑衣人目中的寒冰已开始解冻,握住剑柄的右手却还是没有松开,一字字道:“你不要,他呢?”

“他也不要。” 时迁悠然道,“他就算再长八只手臂出来,也不会用剑的。哪怕是干将莫邪,他也不会看在眼里。”

“不用剑用什么?”

“用刀,木匠的刀。”

蓑衣人目中不禁渐渐露出诧异之色:“除刀之外,世上所有的兵器在他眼里都是废铜烂铁?”

时迁大笑道:“不错!因为神兵利器对他绝对比不上刀斧刨锯管用,否则他又怎么造得出这艘能在水下进行的船?”

蓑衣人长长地吐了口气,点头道:“‘八臂哪吒’项充,果然是你。”

古往今来,能够被称做“三手神猿”、“八臂神剑”之类的江湖人,大多武功都是以快捷变化见长,与人交手时如同多长了几只手臂,只有这个“八臂哪吒”却是例外。

因为他根本就不会武功。

然而他制作机关暗簧的本事却是冠绝古今。江湖传言说他在十四岁时,已经做出一只比诸葛武候的木牛流马还精巧、能扇着翅膀打鸣的木公鸡。十七岁时替九王爷藏剑山庄设置的机簧暗卡,甚至比少林罗汉堂的降龙伏虎罗汉阵更加可怕。昔年纵横一时的独行大盗翻天云就是被陷其中三日三夜,心力交瘁而活活累死的。

他甚至带着新婚的妻子,乘着自己制作的木鸢,在天上整整飞了一天一夜。

有关他的种种传闻,几乎已接近神话。

“你已经认出了我。”此刻胖子正微笑道,“这才公平。因为我也认识你。”

他含笑望着蓑衣人,一字一句道:“这种打架不要命的方法,除了‘拼命三郎’石秀,天下哪里还有第二个?”

现在蓑衣人已恢复平静,左手慢慢揭开宽大的斗笠:“不错,我就是石秀。”

“我们并没有恶意。”坐在船上的项充用一种很诚恳的语气强调说,“也没有丁点为麻衣十三洞主报仇的意思──若是一群人在十日之内接连奸杀了一十九名黄花闺女,那么无论谁用任何手段来对付他们,都是罪有应得。”

“我们喜欢你的剑,是因为它能杀人。” 时迁一字字地接道。

“杀谁?”

“我也不知道。”

这个答案实在不够好。所以石秀大笑:“你要我去杀人,却连要杀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笑声中充满讥讽之意。时迁竟还没有脸红,淡淡道:“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但很快就会知道了。”

石秀依旧大笑:“只怕你……”

话音未落,时迁忽然翻身跃起,在空中接连翻了四五个筋斗,忽又一飞冲天,用的赫然竟是“翻云纤胸望月式”和“鹤影冲宵摘星式”这样的绝顶身法。

石秀不禁为之色变,只见时迁又已火箭炮弹般落回船仓,河面竟连半点水纹也未激起。

但听“夺”的一声火星四溅,自半空中忽然落下一面纯钢杆身、白底蓝边绣金字的小旗,牢牢钉在青石桥廊之上。

旗帜飞卷而起,十六个绣金大字立刻迎风招展:“八月十五,西湖月明。冰雨消魂,笑掷千金。”

石秀笑声忽顿,紧盯着这十六个字,失声道:“冰雨夜消魂,一笑掷千金!”

他甚至连呼吸都几已停顿,仿佛这十六字里蕴藏着某种不可思议的奇异力量。只听时迁点头道:“不错。”

时迁竟接着问了一个似乎完全没有关系的问题:“你有没有赌过钱?”

“你可知道‘拼命三郎’除了杀人时会拼命,赌钱时也一样会拼命?”石秀沉默良久,终于缓缓道。

“那你可懂得赌钱时最重要的是什么?”

“专心。要是心神已乱,手气再好也会变霉的。”

“你果然懂得赌!”

石秀沉吟着:“西湖月明……笑掷千金,可是指八月十五中秋,杭州西湖将有一场豪赌?”

“不错。实际上,这场赌约本就是由他发起的。”

“你是要我杀到时会在那里湖捣乱的人?”

“是的。”此刻时迁眼里也有了光芒,“我们的武功虽然比他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你可曾听过杀鸡焉用宰牛刀。”

“──那将是一场空前绝后的豪赌,到时候必定鱼龙混杂,也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人企图浑水摸鱼。若是我们能替他料理掉那些碍眼的小角色,他就能专心一致,获胜的机会就会大得多。”

“──我们也很可能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敌人和危险,但我们也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让这些高手分心。”

这些意思时迁并没有说出来,但他知道石秀也一定已明白。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

石秀沉默着,仰面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我只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问。”

“你们怎么知道我一定会答应?”

这一次时迁并没有回答。回答的是项充。他用一种很奇怪很深沉甚至带着一丝悲哀的眼光看着石秀,缓缓道:“三年前,独鹿山,你莫非忘了么?”

石秀闻言身子猛地一震,额角汗珠突现。

时迁凝视着他面上的变化,轻叹道:“当时‘残剑’独孤以一人之力血洗独鹿山飞瀑庄,一夜之间欠下二十七条人命,只有你受他一剑穿胸昏死过去,反得逃脱性命。这三年来的滋味,你便不说,我们也想象得到……”

这句话就像一根长满尖刺的鞭子,顿时将石秀的全身都鞭打得战栗起来。项充叹息道:“若非宋江之力,你怎么报得了仇?如今便正是你报答他的时候。”

石秀额上冷汗滚滚而下,握住剑柄的手背早已青筋凸起,一字一句道:“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们?”

项充的眼神里忽然也充满了一种无法形容的、深邃的痛苦,缓缓道:“你可有亲兄弟?有自己的女人?可知道自己的手足亲人被人杀死时的痛苦……若非时迁出手相救,我早已连同他们一起死在宣州城外的乱坟岗上。”

“我曾制作出一种可使人从万丈绝壁跳下而毫发无伤的‘追风伞’,但高俅得知之后,不仅逼着我拿出制作结构图,过后还派‘飞雪使’许洋杀我全家灭口。”

──有时候,懂得太多反而会给你招来灾难。这种事并不是如今才发生。自古以来,也不知曾有多少能人巧匠就这样被湮没。

这本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之一。石秀的瞳孔已收缩,满腔热血似都化做了泪。

项充忽然又扬起了头,一字字道:“我虽然不会武功,但还有自己这双手,还可以制作机关暗簧,谁也不能否认我还有用。”

这虽然并不是一张英俊的脸,但是坚毅而果决的神情却足以令人忘记它的丑陋而肃然起敬。“我知道这一次很可能会有危险,但这已是我能报答宋江的最好办法。你若不嫌弃我这个胖子,就跟我一起去。”

石秀静静地听着,只觉得一股热血自胸膛涌上头顶。

他忽然反手自青石桥廊上拔起那面白底绣金旗,纵身跃上船头:“我们走!”

“去哪里?杭州西湖?”

“不错。”

“你已相信我?”

“是。”

“为什么?”

“连你都不怕死,难道我怕?”

七月二十三,黄昏。大名府翠云楼的伙计们正忙着关门打烊。

原本这并不是打烊的时候。若是在往常,此时的客人早已把楼上楼下的三层密密坐满。这里地方很大,生意也很好,据说掌勺的两位大师傅曾在皇宫里为皇帝做过御膳,方圆数百里,你休想找出比这里更正宗的干炸赤鳞鱼和鸡丝蛰头来。

实际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着一百零八年历史的翠云楼也只有在七月二十三才会这么早便打烊,否则即便是除夕深夜,这里照样食客盈门。

因为今天是翠云楼的创始人──“活灶神”张近仁的死忌。

张近仁三十一岁时一手创立了翠云楼,到八十三岁善终翠云楼已枝繁叶茂,成为大名府第一酒楼,养活了里里外外共二百七十四口人。他活着时对伙计们和蔼可亲,死后自然也倍受尊敬。翠云楼自上而下的历代老板伙计,都把这一天看得比过年还要重要。

楼后庭院内的香烛已燃起,最后一块门板眼看就要阖拢。

暮色中,十丈长街却突然响起一阵密集的蹄声。

只听人群惊呼,四散奔逃,货摊被打翻的声音不绝于耳。扶着门板的两个伙计忍不住伸出头去。

马鬃飞舞,健马眨眼间已至翠云楼门口。

只听一声长嘶,马作人立,前蹄重重地踏在街心,两块花岗岩竟已被踏得粉碎。两个伙计直看得瞠目结舌。

这匹马长腿细颈,全身竟是墨绿色的,一双琥珀色的眼珠里闪着妖异诡秘的光芒。马背上骑着的却不是人,竟是一条火红色的大狗。

狗的舌头也是火红色,长长地自口中吐出,竟拖到了马腹之下。狗爪紧紧攥着马鬃,喉咙深处不断发出宛若冤魂夜哭般的低嚎。

一马一犬,仿佛来自地狱拘魂的恶鬼,那两个伙计被它们死死地盯住,简直七魂失了六魄,裤裆忽然全都湿透。

暮色更浓,长街此时已一片死寂。自大街尽头却慢慢地踱出两个人。

左边一人是精赤着上身的短髭大汉,胸毛又浓又粗,黑铁般的肌肉隆起如包,黑袄裤扎裤脚,左眼却是一个漆黑的深洞,满口锯齿般的白牙竟似在闪着光。若是庙里的夜叉复生,恐怕还比他好看些。

这人尚算是半人半鬼,右边那人简直连一丝人气都没有了──裹在白袍子之内的身子又细又长活像跟竹篙,脖子竟有尺余,可以蛇一般任意扭动,舌头吐出一直垂至下巴,一双眉毛斜斜下吊,血红的眼珠凸出活似就要顶破眼眶,走起路来也是飘飘荡荡,双脚竟似未曾沾地。

翠云楼上上下下四十九名伙计瞧着这两个人,只觉一股透心的凉意从脊背直刺向头顶,魂魄几乎冲出七窍,目光却偏偏无法移开。

两人看起来虽缓缓地迈着步子,但不知如何却三五步就到了翠云楼门口。马背上的那只火焰犬忽然低声咆哮,纵身跃起,落在白袍人脚边。墨绿驹则倒退数步,前蹄下跪,匍匐在短髭大汉身侧。

白袍人咯咯笑道:“我要买包子。”

一个舌头长长吐出的人竟还能笑着说话,这笑声简直比杀猪还难听,所有人恨不得将耳朵立刻割下喂狗,连五脏六腑都忍不住翻腾起来。

白袍人与短髭大汉咯咯大笑,缓缓穿过还未最后封起来的门洞,走进酒楼。旁人哪里还敢阻拦。

两人径直走到柜台跟前,短髭大汉盯着掌柜道:“包子呢?”

掌柜的是个穿着件宝蓝色长袍、胸前挂着鼻烟壶、五十来岁的清瘦老人,此时脸色早已发绿,勉强赔笑道:“两位只怕弄错了,小店的包子向来都是上午便已售磬……倒是隔壁胡同口张麻子的……”

话还未完,他的人头突然凭空跳了起来,血花旗花火箭般自断颈处冲出,顿时将房梁完全染红。

众人只瞧见白袍人的袍子似是动了动,精光一闪,又钻回了他的袍袖之中。

这场面实在太血腥,太诡秘。有人已经开始大口的呕吐。

白袍人神色不变,转身慢慢走到众伙计中一个矮小猥琐的汉子面前,咧嘴笑道:“他没有包子卖,你有没有?”

那汉子面黄肌瘦,络腮胡,高颧骨,眉间生着一颗朱砂痔,此时虽面无表情,但太阳穴两旁的大血管却突然开始“突、突”跳动。

短髭大汉忽然大步上前道:“‘轰天雷’凌振,你还想装多久!”

黄脸汉子似是完全被吓傻了,却突然错步,拧腰,飞身而起,身法快若惊雷。

众人只觉眼前一花,黄脸汉子发出一声野兽般垂死的狂吼,却又颓然跌回原来的位置,一条左腿却已齐跟断去。

短髭大汉掌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柄圆月般的弯刀,刀锋鲜血淋漓。

凌振勉强自地上支起半个身子,牙关紧咬,黄豆大小的汗珠从额角滚落。

白袍人阴恻恻笑道:“你若没有包子,就拿元宝来换吧……”

原来他们本就不是来买包子,而是来打劫的。

所有人都面无人色,却听晚风中忽然传来二声撕心裂肺的呜咽,竟似是火焰犬与墨绿驹的哀号。便是一群受地狱之火煎熬的冤魂的哭泣声,也没有这般令人毛骨悚然。

窗外一人大笑道:“‘混世魔王’樊瑞、‘丧门神’鲍旭这两个龟儿子,果然威风得很!”

虽说是笑,但笑声中却无一丝欢愉之意,活似滚烫的熔岩泛起气泡时那种低沉回荡的声音,令人听了全身汗毛倒竖立。另一人的笑声更辛辣:“不知这威风可借给咱俩用用?”

这声音更是又尖又细又凄惨,若有一只猴子被人捉来开膛破肚,那临死前的惨叫就必定是这个样子。众人直听得牙齿发痒,毛发直竖立。

白袍人身形忽然凝固,一双斜眉却开始簌簌抖动,脱口道:“无翅飞九州,无面鬼见愁!”

短髭大汉面色发紫,冷冷道:“这儿果然是块风水宝地,连‘飞天大圣’李衮和‘没面目’焦挺也来了!”

刀刮铁锈的那个声音大笑应道:“老子既然来了,你们还不早些滚蛋么?”

樊瑞与鲍旭面色惨白,忽然交换一个眼色,怒吼着破窗而出。

窗外竟突然一片死寂。

连一丝声音也没有再发出。谁也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凌振与众人全身的冷汗皆已湿透衣衫。

终于,两个人又自窗口飞了进来,“叭”地一声掉在楼板上,正是樊瑞和鲍旭。

只见金刚般的樊瑞全身扭曲成一团,那柄圆月弯刀赫然正插在他的小腹之内。而‘丧门神’鲍旭长长伸出的舌头却死死绞住了自己的脖子。一直在扮鬼的人,这次终于真的做了鬼。

另外两人轻飘飘地穿过窗户,凌空翻了个身,方才落下。一人望着地上的两具尸体轻叹道:“这里本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你们又何必来寻死……”

说话的那人精瘦枯干,尖嘴喉腮,一条右腿竟是天生的畸形,孤零零地萎缩着挂在腰下,必定就是“飞天大圣”李衮。众人直瞧得心窝发凉,再一看他身旁那人。这不看倒还罢了,一看之下,有人甚至连鼻涕眼泪都吓了出来。

这人的脸赫然竟如火山爆发之后凝固的岩浆,层层叠叠,不仅没有一寸光滑完整的肌肤,也没有鼻子没有眼睛没有耳朵没有嘴巴,只有一个个地狱般的深洞绽裂着,露出丑陋而恶心的肉红色。

没有人能够想象这样的一个人是如何看得见,如何吃饭说话,也没有人能想象当这样的一张脸对着自己时会是怎样的感受。众人胃里又酸又苦,却简直连吐都已吐不出来。

现在两人已站在凌振面前,“没面目”焦挺自头颅上赤红色的深洞中发出一阵恶枭般的怪笑:“你看这人像不像笨蛋?”

“不像!”李衮用一种兀鹰般贪婪残酷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凌振,大笑道,“一个人若是笨蛋,又怎么能单枪匹马做出东城桂花胡同赵大员外失窃四十万两白银的大案,之后还能隐姓埋名,不动声色地在这里躲上一个月?”

“但他要不是蠢得厉害,怎么会到现在都不把银子交出来──” 焦挺皱眉道,“要知道有一种人是永远都没有办法花银子的。”

“不错!这种人就是死人。” 李衮大笑。

凌振蜡黄色的脸忽然一阵扭曲。李衮紧紧盯住他,厉声道:“莫非你真的想死?”

此时,屋外的暮色中忽然又出现了一只手,轻轻地敲了敲破窗框。一个无比甜美的声音淡淡道:“里面有人么?”

这是一只白玉般柔若无骨、毫无瑕疵的手,纤纤指尖涂着鲜红的凤仙花汁,在轻风中微微颤抖着,宛若一只娇嫩的白玉兰花,那么地惹人怜惜。

即便是凶神恶杀的焦挺与李衮,都不觉看得呆了。

晚风中忽然充满了奇异的香气,无数五彩缤纷的鲜花从窗口飞了进来,轻轻地落在地上,铺成一条无法形容的美丽的地毯。这间原本满是血腥的酒楼,似乎骤然间从地狱变成了天堂。

一个乌发云鬓的宫装少女,轻轻地自门口走入,走在鲜花织成的彩毡上,就好象走进了阳光灿烂百花盛放的花园里。

她的眼神是那么娇媚,腰肢是那么纤细柔软,一张清秀的瓜子脸不施粉黛,却更惹人油然而生一种怜惜之意。

她鬓边插着一只有着十三枚花瓣的牡丹,竟赫然是晶莹剔透的雪白色,就仿佛远山新雪初融时的那种颜色。

乌黑的发,雪白的花,更显出一种无法形容的神秘之美。所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似乎连呼吸都已停顿。

谁知焦挺与李衮看见这朵牡丹,竟连整张脸都扭曲起来。仿佛进来的不是一个文静柔弱的小姑娘,而是地狱中最凶残最可怖的噬人恶鬼。

豆蔻少女侧目瞧了瞧血泊中的两具尸体,嫣然笑道:“一个是魔王,一个是丧门神,如今终于名副其实了……”

方才还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焦挺和李衮,此时却竟连话都不敢接,只顾瞧着自己的脚尖,仿佛那里忽然长出了两朵大喇叭花来。

豆蔻少女眨了眨眼睛,轻笑道:“你们一直看着脚尖做什么,莫非我长得丑么?”

这句话本没有什么威胁之意,但李衮竟骇得面无人色,颤声道:“在下……在下实在没有这个意思……”焦挺却突然噗的一声跪了下来,全身似已瘫软。

豆蔻少女缓缓俯身,自樊瑞身上抽起那柄带血的圆月弯刀,轻声笑道:“鲜血的滋味,你们可尝过么?”

两人被问得张目结舌,也不知道是该承认,还是该否认。这美丽少女究竟是什么来历,竟会令两名如此穷凶极恶的凶徒如此敬畏?众人即便是想破了头,也猜不透是怎么一回事。

豆蔻少女凝目往刀身上瞧了瞧,叹息道:“我今天倒想尝尝……”樱唇微张,竟果真朝带血的刀锋上咬了一口。

只听“咯”的一响,这柄百链精钢、吹毛断发的宝刀竟生生被她咬出一个月牙般的缺口。

众人早已看得呆若木鸡。却见她微微皱眉道:“不好吃,原来死人的血是咸的,咸得发苦!”

她竟已将这截精钢咬碎吞下了肚,又瞧着焦挺和李衮淡淡道:“你们也尝尝自己的血,好么?”

两人竟比三岁幼童还要听话,立刻从怀中各自抽出一柄精光四射的匕首,在自己左臂上划出一道又深又长的血口。

鲜血,立即涌了出来。

两人连忙凑上嘴去拼命吮吸,直到伤口中的鲜血几乎被吮尽,才抬起头来齐声道:“小人的血是咸的,咸得发臭!”

豆蔻少女淡淡道:“不对。”

焦挺面如死灰,哭丧着脸道:“姑娘……还有什么不满意?”

“我要你们尝的血不是咸得发臭,”豆蔻少女眼波一转道,“而是咸得发苦。”

咸得发苦的血,就是死人的血!

看来今天她就是存心来找麻烦的。

两人额头冷汗沁出,就像被抽空了的布袋一样瘫软在地,似乎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却突然间闪电般跳起,狂吼着朝那少女扑去。

这本就已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李衮身形一旋,自衣袖里立刻泼风般打出无数银光,朝那少女卷去。右掌中的匕首寒光流动,流云般护住全身,左爪已呈漆黑色,闪电般掏向少女双目。

焦挺一拳击出却绝无半点花哨,虎虎生风,直捣对方胸腹要害。

这一拳之威重逾千斤,本就曾令雁荡山上官三雄同时肝胆俱碎。

然而只见寒光一闪,李衮的搜魂爪竟已被根根削断,血淋淋地掉在地上。额头血肉模糊,鲜血汩汩地自头顶流下,淹没口鼻。焦挺的胸膛上则赫然插着他的那柄匕首。

两人大叫,倒下。焦挺双睛凸出,自胸膛上喷出的鲜血箭一般射向半空,落下来时正好落在他的嘴里。

豆蔻少女面色不变,依旧淡淡望着两人的尸身道:“我没有骗你们吧?死人的血果然是咸得发苦。”

躺在地上的人自然内永远也不能再回答了,门外却有一个无比优雅无比安静的声音叹息道:“三娘,你还是这样顽皮……”

这语声仿佛来自天边,若即若离,轻柔飘渺,却又似春风拂面,教人听了说不出的舒服。

豆蔻少女闻言也不觉脸色微变。众人只见眼前一花,面前便又多了一个身穿云霞般锦秀宫装的美妇人。

她或许已并不算十分年轻,但眉依然如春山,眼波依旧清澈而灵活,双唇仍然娇嫩如花瓣。任何女人若是到了她这样的年纪,还能有这样轻盈而优美的风姿,必定足以令天下所有的男人神魂颠倒。

她就那样静静地站在花毡上,连满室的鲜花都失却了颜色。

豆蔻少女望着她,忽然咯咯笑道:“慕容姐姐,我真的很佩服你。”

美妇人淡淡道:“是么?”

“我连夜从江南雪狐山庄偷跑出来之后,立刻便乔装易容,在无锡、常州和楚州绕了七八个大圈子,又命人扮成我的样子折回钱塘,没想到却还是被你找到。” 豆蔻少女眼波流动,“你说我还能不佩服你么?”

这番话翠云楼的伙计们听了还不觉得如何,凌振却不觉变了脸色。江南雪狐山庄?莫非正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江南慕容世家?

──武林四大世家,关中司马富甲天下,刀法刚猛辛辣;赤壁南宫剑器精绝险急,家族成员却人丁不旺。襄阳诸葛生性恬淡,门下弟子多年来更是足不出户,几乎绝迹于江湖不问外事。倒是江南慕容世家姐妹众多,姻亲连枝,近年内越发人气鼎盛。

──慕容七姐妹暗器、剑法、内功之精名动天下,挑选夫婿的本事更是世人皆知。她们所嫁的夫婿有的是泱泱大帮之主,有的是名门望族的掌门人,还有钟鸣鼎食物、席丰履厚的当朝一等大将军,无一不是江湖中的顶尖高手。江湖中人就算惹得起慕容七姐妹,也不敢得罪她们这些已经成名立万的丈夫。

──更何况慕容姐妹虽然从小教养得比谁都温柔多礼,但对付江湖中的恶徒却从来都不曾手软。据说不少砍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江湖硬汉,宁可进刑部的铁血大牢,也不愿意被人架进雪狐山庄。

江湖人也都知道,只要雪牡丹一出现,必定就是慕容姐妹来了,这朵牡丹简直就是阎王爷的催命符。

这美妇人果然就是慕容姐妹中的大姐慕容月,臻首轻摇道:“扈三娘你这鬼精灵,悄悄盗走了我的雪牡丹,偷学了两手不成器的‘移花接木神功’,就要在这里招摇撞骗。也不怕坏了雪狐山庄的名声。”

豆蔻少女吐了吐舌头,柔声道:“好姐姐,别生气了,”

原来她竟不是慕容七姐妹之一。众人的好奇之心不觉越来越浓。只见扈三娘笑嘻嘻地自鬓边摘下那朵雪牡丹,戴在慕容月的杨妃堕马髻上,扯着慕容月的衣袖道:“好姐姐,我还给你还不成吗……大不了下回再去雪狐山庄做客,我保证规规矩矩什么也不拿不练。”

慕容月也不动怒,只是淡淡道:“还有呢?”

扈三娘瞪大了眼睛,道:“还有什么?没有了啊!”

慕容月道:“那面旗呢?”

扈三娘仿佛很吃惊的样子看着慕容月,终于明白自己的表情其实也不怎么高明,叹了口气,缓缓自左袖之中抽出一筒白底蓝边、尺许长的卷轴来。

她显然还不甘心,依旧央求道:“好姐姐,那天你就带上我好么?”

慕容月反手接过卷轴,也不去理她,目光在地上滚了两滚,轻叹道:“这四人平日时常作恶,如今横死倒也罢了……”

她的目光已转向凌振,淡淡道:“至于东城赵富贵的那四十万两银子,本就是搜刮来的民脂民膏。你留下一千两,其余的就分给今年因旱灾而受苦的益州饥民吧。”

她的语声虽轻柔,但话语之中却带着一种令人不可抗拒的力量。只听“啪”的一声轻响,凌振面前已多了一个细颈鹅肚的淡绿色小瓷瓶。

“这是慕容世家祖传的刀伤药,每日内服三次,早晚外敷两次,伤口四日内便可完全痊愈……”慕容月已转过了身,“只希望你今后能好字为之。”

她本已携起了扈三娘的右手徐徐往门口走去,却听凌振在身后哑声道:“等一等。”

慕容月并没有回头,却停下了脚步。

任何时候,她都保持着那样优雅的姿态。她也不会拒绝任何人的正当要求,尤其是一个已经身受重伤的人。

这本就是她从小所受的最基本的的教育之一。

凌振却已勉强用一条腿站了起来。他的伤口处还在不停地流着血,但他的身体与神经竟也像是铁打的。“你手里的这面旗,是不是有十六个字?”

这个问题不仅令扈三娘睁大了眼睛,也让慕容月转过身来。她直视着凌振的双眼,目光就像是两道电光想要穿透他的心底。

慕容月凝视凌振良久,终于答道:“是。”

语声中,卷轴已被展开,变成一把白底蓝边绣金字的钢杆小旗,旗上绣着金灿灿的十六个大字:“八月十五,西湖月明。冰雨消魂,笑掷千金。”

这短短十六个字竟似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凌振原本苍白的脸上忽然也有了一种光辉。“冰雨消魂,是不是指的漫天冰雨?”

“不错……” 此时慕容月一双星眸里的神情竟似也受到了某种感染,缓缓道:“疾风一过夜留香,漫天冰雨最消魂。天下除了‘及时雨’宋江,只怕没人能再配得上‘漫天冰雨’这四个字。”

暮色更浓,窗外上午夜色也似忽然变得迷蒙而神秘。凌振望着那面绣金旗,忍不住叹息道:“只是他的足迹消失江湖,也几乎快一年了。”

──自紫禁之战以后,宋江就突然在江湖上消失,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死。实际上,就连紫禁之战本身也是一个最大的秘密,宋徽宗赵佶、水泊山庄群豪以及铁骑帮都将这个秘密掩藏得很好。

──高俅虽已伏诛,但其余党的势力在朝廷之内依旧盘根错节,绝非一朝一夕之内便可连根铲除。宋徽宗还必须借假高俅之手,来控制蔡京、童贯等人。

如今“漫天冰雨”这四个字居然重现江湖,随之而来的还是一场空前绝后的豪赌,这只怕是江湖中近十年来最轰动的大事。

凌振的眼睛也放出了光:“八月十五中秋夜,西湖秋月正圆……慕容姐妹当然也是在被邀请之列。”

──一十九面绣金旗,分别呈送给当今江湖中十九个最有分量的人物,这些人中有举足轻重的门派掌门;有威名显赫的大帮帮主;有独霸一方一怒横尸的总瓢把子;有富甲天下的武林世家的当家;甚至还有形迹飘忽、久不问江湖中事的世外高人。

──绣金旗的发出者自然是宋江。而所有的绣金旗都是由两个人送来的,一个黑矮瘦小,一个胖得像山。胖子连走两步都要大喘气;瘦子看起来连吹口气都能吹走。关内关外来回往返十九趟总共五六万里地,谁也不知道两人是如何做到的。

据说在江东福隆镖局整整干了三十一年的老镖头赵老酒,甚至一次在酒桌上发誓说曾经看到这两人乘着一只会扑扇翅膀的大纸鸢,从自家的房顶上飞过去。

赵老酒是福隆镖局出名的老实头,三拳打不出一个闷屁,说过的话跟钉在墙上的钉子一样可靠。但这一次的话也实在太悬乎。

谁也不能完全相信,但谁也不能完全不信。

这更给宋江此次重现江湖增添了说不出的神秘色彩。

实际上,宋江本身也已成为武林傳奇。收到绣金旗的人自然把能够被他邀请视作一种荣耀。当然也有人企图乘机与宋江一决高下。

因为如今的江湖人,都已将能击败出道以来从未败过的“及时雨”看作最大的荣誉。

更有无数深闺中的少女,甚至是已经出阁的富家小姐,偷偷自家里跑出来,为的只不过就是能在那一天亲眼目睹他的翩翩风采。

扈三娘偷走绣金旗只怕也是为的这个目的。“你猜得很对──”她忽然微笑接口道,“像她们这样的家族,江湖中若有什么大事本就缺不了她们。否则我也不会急匆匆地赶去雪狐山庄做客。”

慕容月瞪了她一眼,作色道:“下次你再来,看我不把你五花大绑,再送回扈老爷子那里去。”

扈三娘吐着舌头,眨眼道:“你舍得么?”

凌振可没有她这样的好心情,凝视慕容月一字字道:“你此去可是一心求胜?”

慕容月反问:“你说呢?”

凌振端详着她面上的神色,忽然大笑道:“当然不是!试问如今天下,又有哪一个女子能忍心让宋江败在自己手里?”

“你错了。”慕容月的神情忽然已变得十分郑重而严肃,“慕容七姐妹都是已出嫁之人,绝无任何非分之想。我们也从来没有做出过一件令慕容家丢脸的事情。”

她一字一句道:“任何人若要怀疑雪狐山庄的清誉,慕容姐妹纵是女流之辈,也绝不会答应。”

谁也想不到,一直温柔娴静的慕容月竟会在瞬间改变这么大,变得像一把出鞘的刀。凌振忽然就说不出话来了。因为他明白──尊严与名誉,对于这样的武林世家来说,甚至比性命更加重要。

他本就一向都很尊敬这种爱惜自己家族名誉的权利。

──无论如何,一个人若是不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拼命维护家族的名誉与地位,这种精神就应该受到理解和尊敬。

只听慕容月沉默半晌,终于缓缓接道:“我无求胜之心,只不过是因为我根本没有机会胜而已。无论武功还是赌技,我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凌振的眼里再次有了光:“但你明知如此,还是一定会去。雪狐山庄迄今一百八十余年,本就从未听说过有任何慕容子弟临阵退缩过。”

“是的。” 慕容月承认,并且有意无意地瞟了瞟身边的扈三娘,淡淡道:“何况我还要带她去见一见她心目中最英俊、最潇洒、最机智的男人。否则我手里的这面绣金旗迟早还要被她偷去……”

扈三娘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却又忍不住微笑道:“你这话可要算数的。”

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满园的鲜花突然开放。慕容月瞧着她的笑靥,不禁轻叹道:“天下的男人,本都应该排着队地来追求你。你却偏偏对谁都不理不睬,反倒一心只想着那个人……”

扈三娘红着脸,胸膛起伏道:“你再拿我开玩笑,我……我就再也不认你这个干姐姐了。”

少女的心中,本就有许许多多的梦想。就算有些梦太虚幻、太离奇,但这岂非就是每一个少女所必经?

凌振瞧着扈三娘,又转眼看了看慕容月,忽然纵声大笑道:“好!好!”

扈三娘皱了皱眉,道:“好什么?”

凌振大声道:“我虽只不过是个飞贼,但也本想凭借从赵富贵那里弄来的四十万两银子,在中秋之夜会一会天下好汉。如今遇见慕容夫人,才知道自己已经不用去了!”

扈三娘不禁问道:“为什么?”

凌振正色道:“慕容夫人虽是巾帼,但豪气更胜须眉。夫人既已如此,赴约众人更是人中翘楚,我这断腿之人又何必再去献丑!”

他突然探手自怀中掏出一个黑色鲨皮褡裢袋,“啪”地一声掷在桌面上。

袋口已松,一颗颗圆润晶莹的珍珠从里面滚了出来,在夜色中熠熠生辉,整个房间忽然之间都被照亮了些。

翠云楼众伙计张大了嘴巴,连眼睛都看花了。只听凌振仰天大笑道:“那四十万两已被我换成这袋珠宝红货,还请夫人代劳分发给益州灾民。我若再给自己留下一文钱,就是乌龟王八蛋!”

他一面口中说着话,一面拾起伤药瓷瓶,右手“嚓”地拗下一条桌腿拄在地上,竟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扈三娘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之中,轻轻叹道:“他倒也不失为一条硬汉。”

慕容月淡淡道:“若非如此,我也不会让他走出这门口。”

扈三娘呆了片刻,悠悠出神道:“我真搞不懂宋江为什么要把那么多高手约到西湖去,八月十五那天,他一个人怎么对付得过来……”

慕容月却笑了。她慢慢地转过了身,用发亮的眼睛凝视着扈三娘,悠然道:“你放心,他一顶应付得来──”

“因为他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

发表于 2006-4-25 19: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寫得很好耶,接著呢?俺要看下去!

不過,俺好像找了個錯字,

即便是凶神恶的焦挺与李衮,都不觉看得呆了。殺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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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20: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

不过``````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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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2: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唉啥子唉?

有話就要講嘛

還有哦

怎麼過了這麼多天,怎麼還沒有新的一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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