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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天羽

[注意] 你们古武的管理员还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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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21: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to家人:如你所说,即使你我算不上朋友,但也不是敌人,你的意思我明白了,这件事的是非曲直,你我心知肚明,不用多说了,越说牵扯范围越大。风行我不认识,但认识不认识的无关紧要,因为我知道这里有很多善良的会员,只是出于对古龙的喜好聚集在一起,我不觉得任何人有干扰他们正常的网上生活的权力。我说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就是指这个,并无特指对象,呵呵~ to刺猬:你对岚巽儿说:“我这次说的事,你们凌坛主已经承认他那个“网络首发”纯属错误了。至于你对我的讽刺,我不作回应,但想反问你1句:麻烦你先好好想想,“网络首发”这个性质是能随便拿开开玩笑的么?” 卡~~你丫看到讽刺也不舒服呀?说不回应,但不等于没看到、没感觉是吧?那你气汹汹上一个帖子砸出去,就不考虑人家的感受?你说这个帖子后面有大量的针对你的人身攻击,他们骂你是不对,我也在用各种办法劝阻大家。但我反过来说你哈,你发帖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到这个后果?你别侮辱我跟你的智慧哈!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这么发帖子到热血上,骂“你们热血的管理员真是不要脸呀不要脸”,不管青龙到底咋了,你我能按住热血人的手不让他们回击吗? 你嫌古武慢,嫌某些人不去热血质问你,怎地这边的人(话不敢说满,只是我认识的那些,不认识的我也不敢说)被我按捺住不去热血滋事,倒成了你今儿的话柄了?嫌慢你可以拉小凌上QQ上对掐去呀?你说“网络首发”和“论坛骂架”,哪个更严重?前者不过是个虚名,后者可是实实在在的言词,论坛充斥着吵架帖,谁看了不烦呀?难道热血就欢迎吗?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的意思是你的行动只代表你个人,不牵扯热血。那么让人家到热血找你争吵,也不牵扯热血?你我看在这一点上,你代表不了青龙。 再说了,“网络首发”四个字能有多严重的性质,我的确看不出来。曾经有人拿了我的创意写小说、搞活动,我托朋友去问,人家说是他自己想的。我靠!在QQ好友上删了他,完事儿。我不是说我这人就有多么厚道,只是觉得既然大家都是推广武侠的,又不能从中盈利一毛一厘,又何必看的那么重。小凌已经明确表态,既然知道以前就有那本书的版本流传于网络,那就去掉“网络首发”几个字样。这不就结了?在这件事上,你说对了,那不是首发;但是你不觉得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吗? 今儿在热血群看到一句话,很有意思:“有些面具,贴着肉戴得久了,会渐渐融入血液。有些事情,平日里做得多了,会渐渐变成性格。”刺猬,这件事的经过大家都已经清楚了,而且大家都是成人,不用谁来教我们怎样做事。我真的不想再说了,你要骂我的话就在QQ上留一句:滚蛋,垃圾!我不会怪你的。但是这个帖,就到此为止吧。 古武的朋友们,都停战吧,毕竟刺猬关于“不是首发”的话没有错。如果我们嫌他骂人不对,那么我们说清道理就结了,也别再战争升级了。别说我太温和了,我是觉得没意思。我问大家几个问题:如果第六届网络群杀开赛,我们能聚集起足够的高手去参赛吗?如果有七大坛八大坛的联合征文,我们能写出不输给外人的好文章吗?如果有古迷网络联谊会,我们能充满信心的去参与吗?如果我们不提高自身,练好我们的“内功”,能真正有益于古武吗?古武读书会第二期考试时间快到了,有这功夫,不如抓紧时间看书去。 衷心希望像上次那样,就让我这是最后一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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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21: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地主的建议,此贴到此为止。

也希望古武的兄弟姐妹们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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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23: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岚巽儿在2006-6-18 9:35:31的发言:

另外,这大热的天啊,家人朋友远来也不容易,请先歇会,喝杯茶再说~!

呵呵!谢了~~丫头!

这帖子我不再回了,丁点~~~跟你说声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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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10: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费了很大劲登录上来,看到边城不浪又长篇大论了1段,也看到丁点调停说算了,而且这帖里几个主要人物都没有再争吵。那我也就罢手吧。反正该说的话,前面也讲得差不多了。这帖里绝大部分人都有理亏的地方,包括我、风行天下等。大家就算扯平。

另,既然凌妙颜让我把上回的所谓“干杯”给说清楚,而我本人也觉得既然能打开古武论坛,对那个事就不能再拖下去,那么我等会去那边回应几句。

最后,长期以来我认为把酒热血(rxgulong)的成败,最大的功过都在他本人。而且正因为从前的旧事,闹得现在许多矛盾都不可收拾(如上回风凉子借着跟沈梦飞理论的机会,去我们热血管理处严重质疑“热血古龙”4个字的真正归属;如凌坛主在这帖的回复里暗示某些人阴谋得逞;当然还有我很久前对把酒寻欢的狠批等等)。但似乎凌坛主对rxgulong关闭的内幕知道得非常清楚,很明显又跟我所知道的情况相去甚远。现在让把酒寻欢和痕迹两人出面解释并澄清旧事估计不大可能了,那么我想建议1句:既然凌坛主也是知情人,是否可以找时间把这些事跟大家详细说明1次?如果还有其它人可能对这事很了解,如风凉子等,也大可1并请来,我们对着把所知道的相互印证1下?

其实这绝非把酒寻欢或是其他某1两个人的事,当年的rxgulong之所以能兴盛,众多朋友的感情与心血也是关键原因之1。所以,尽力弄清楚真相,也算是对朋友们的交代,也应该有这么1交代。而如果把酒寻欢并非像我说的那样置大家的心血与感情于不顾,1意孤行要关闭论坛,那么我们把当时的情况弄明白了,岂非也可还他清白?也省得大家在提到从前的事时,纠缠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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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9 11: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确实是独孤东西,本来不打算用马甲的,只是突然想到当时来热血的一位叫“qwe”的朋友,别人既然不喜欢用真面目示人,我为什么要上主号呢~~

在之前我并不知道你是不知道还是故意的,而且这种事一般人都不会贸然写上网络首发四个字,所以你加这四字在我看来就是不要脸的行为,既然你硬说不是不要脸呢我也沒話可说

如果我确实剽窃了古侠的文章并没有注明是转载自你们这的,还自称是网络首发,那你要骂我不要脸我绝对不反驳。

就好像如果你出版了一套古龙小说,并说自己这套是第一套正式出版的正版古龙小说,那么其他书商是不是会骂你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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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9 11: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我之所以叫刀锁而非“asdf”呢,是因为我在热血公开群里叫“刀锁”这个名字已经至少半年了,很多人都知道刀锁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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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9 12: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确实剽窃了古侠的文章并没有注明是转载自你们这的,还自称是网络首发,那你要骂我不要脸我绝对不反驳。
刀锁朋友很会辩解呀,你的意思就是说:不经别人同意转了别人的东西不算不要脸,只有在前面再加上网络首发四个字才算你不要脸是不是?我认为既然是转了别人的,最低限度也要在前面加上[转帖]二字。 另外,我看到独孤东西这个ID已经贵为rxgl.net/bbs的管理员,那么我建议你去后台把论坛名字中的“热血古龙”四个字去掉。连论坛的名字都是剽窃别人的,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不要脸。 不要跟我讲什么热血过去的那些纷争,我只知道一个事实:热血古龙是把酒寻欢一手创立的,你们没经把酒寻欢同意私自用了别人论坛名字,最后还用无耻的手段致使原热血古龙关闭,把热血古龙四个字据为已有,在网络上招摇撞骗。这是一种最最无耻,最最不要脸的行为。 TO隆胸:你把我们之间的事情公布,我很欢迎,也可以让大家看清你的素质。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把主帖挪到后面去,却把一些回帖放在前几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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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9 12: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双方的朋友的我, 一直也不敢出来, 原因是我相信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面子叫谁打住, 如此一来, 说了也是白说. 不过看过地主的敢言, 即使是人微言轻, 我也忍不住来说上两句. 这两句虽然没有宏大的理据支持, 但毕竟是狐狸的由衷之言, 认为狐狸还可以交朋友的就将就看着. 刺猬与妙颜 事情始于妙颜一个贴子的误失上开始, 后得刺猬发贴指出, 后来妙颜已承认错误. 从这个顺序看来事件应该完满解决, 有些人可能因此成为朋友. 但这一次, 事情的发展完全向另一个方向走. 其实这样的事已不是第一次, 这一次更在妙颜已承认错误之后仍有这么多余音, 事件与其被关注的情度似乎真正升级上一个不该有的高度. 一次又一次的由个人对错, 暴升至论坛相对, 究竟是什么原因? 有这样的发展, 原因其实很简单, 因为本来就是对人而非对事. 我相信, 如果这个贴子是由狐狸来发, 或者错误由我来指出, 相信事情的发展就会不同. 其实刺猬与妙颜本有嫌隙, 个中原由我不清楚, 不过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 这嫌隙已令他们到达一个互相极不信任的心理状态, 以至有任何问题都会弄至人格品德的问题, 而非一时失误; 于是来指教变为指责, 回应变回骂, 每一次都弄得一发不可收拾. 首先狐狸认为, 事件本身实在与论坛无关. 然而两人都在各自论坛身居要职, 发生了标签效应, 各人的言语思想不禁往这方向走, 故力度十足的升级到论坛的层面. 如果让我来说, 两个人的态度都不要得. 作为二人朋友, 眼见这样的恶言相向, 不禁为之痛心失望. 不过狐狸自问不该过问, 也无力解决二人的心病, 只想在此相劝一句: 二位作为论坛的领导, 是论坛里举足轻重的人物, 任何言行也不可能只关系个人, 必定会对论坛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希望你们做事论事对事不对人,一言一行也应具备最起码的尊重及礼貌, 方不失为一论坛之首的风度, 让人从心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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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00: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to东西:你再发帖就让我失望了。 to魔刀丁鹏:我和你并无交往,当然不能命令你做什么。不过你瞧,当事人已经听我劝,都说结束了,如果你为古武好,也请停止吧。 小胡说的心态问题很好。我们说出自己的理就是了,不等于谁抢到最后的回复帖谁就有理。所以,都罢手吧。 最后我说个我自己的真事儿,当做总结吧: 有阵子我很喜欢科幻作家星河的文章。一次我看到他发表在1999年第3期《科幻世界》杂志上的大作《潮啸如枪》,喜欢的不得了,就向网友们吹嘘个没完。不管你们信不信,其中有两个身处国外。后来他们说,点点你给弄个版本上来,我们都看看。我就亲手──请注意我是亲手!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上来的,发出之后我就吹嘘说:这可是网络上的唯一版本哦!你们快看吧。为什么我会说“唯一版本”呢?因为那是我自己打出来的,我以为别人不会像我这么费功夫,或者敢于冒犯作者的版权。 当时,是2000年8月,暑假。 结果呢?你们都知道。有不知道的在百度上搜索一下“潮啸如枪”四个字吧,就会发现有一大堆的搜索结果,我那个“唯一版本”的声明,简直就是个幼稚的大笑话。 后来,我泡到的一个MM(顺便忏悔一下啊,我真是古今中外第N大色狼啊!像我这种人渣,居然还继续逍遥的哄骗着小MM们的眼泪……真该一头撞在……那个,那边那个波霸姐姐,IC、手机、QQ卡,通通告诉我号码?)对我说:“点点,你那个文章……人家其他网站早就有了啊!”我那个汗、狂汗、瀑布汗啊!!! 后来,急忙把帖子删了。 其他人的事儿,我也没有证据。我只能拿自己的事儿说事儿。你们看完我的故事,也就知道我想说什么了。有些事儿很简单,就是个误会,不简单的,怕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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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0: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问题已经解决,锁了,两天后沉底。如果还有人认为有必要再说些什么,可以另开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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