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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断章·小札【十一】:《楚留香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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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1 00: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龙的追悼会上,作家乔奇送来一幅挽联:小李飞刀成绝响,人世不见楚留香。

       乔奇续写过《名剑风流》的结局,那是一次非常拙劣的代笔。但这副挽联,却不愧是悼念古龙的名联。小李飞刀和楚留香这两个人,只要是有耳朵的中国人,就不会没听说过。

       事实上,如果在古龙小说里挑一个最有名的人物,只会是楚留香,没有别人。

       楚留香是古龙的宠儿,有关楚留香的故事,基本上横跨了古龙创作的三个阶段。《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属于成熟期,其时古龙处于“创作力最旺盛、想象力最丰富、胆子也最大的时候”;《鬼恋傳奇》(《借尸还魂》)、《蝙蝠傳奇》、《桃花傳奇》创作于辉煌期,行云流水,不可方物;而写《新月傳奇》和《午夜兰花》时,古龙已进入衰退期,渐露颓相。

       按照古龙的计划,《午夜兰花》不过是四部“楚留香新传”的第一部。如果天假以年,那么我们至少会看到十一个关于楚留香的故事,放在外国,已可以算是很有规模的系列侦探小说了。

       古龙笔下还有两个系列,《七种武器》和《陆小凤傳奇》,它们的共同特色就是几个故事连成一块非常坚实的整体,每一个单独的故事,都是依托在整体之上,与整体密不可分。《七种武器》以空间为线(“青龙会”在各地的分舵),串起散乱的珠子,而《陆小凤》则以时间为轴(前四个故事分别发生于春夏秋冬四季),完美地描绘了陆小凤和他所处的时代。

       《楚留香傳奇》却完全不同。它是非常分散的,除了前三个故事合而为一的《铁血傳奇》外,其余几个故事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交叉,呈现出一种懒洋洋的魅力。这种魅力,和古龙在小说中营造的气氛不谋而合,最大程度上突显了楚留香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傳奇气息。

      古龙的创造性,在《楚留香傳奇》系列里一览无遗。

      论结构。由一个固定人物穿插在系列小说之间,其余配角轮番出场,这在外国侦探小说里屡见不鲜,但在武侠小说的世界里,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从此,武侠小说的“长篇”概念被重新定义,七八个十来万字的小故事,也可以组成一部“煌煌巨著”。这种结构的好处,一来拓宽了武侠小说的模式(可以明目张胆生产出一部部“续集”),二来解放了武侠小说的文体(可以推理悬疑言情动作武侠齐上,随意变换风格),三来有助于培养读者对故事和人物的忠诚度(看着同一个人物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不服不行)。

       论故事。借鉴侦探小说的技巧,完全抛弃了夺宝、复仇的俗滥模式,代之以“破案”。如果说推理因素在前三部小说里只是敲打边鼓的话,那在《借尸还魂》和《蝙蝠傳奇》里,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主干情节。凶手或装疯卖傻,或诈死复活,都是外国侦探小说常见的套路。《蝙蝠傳奇》的海上连环谋杀案,更是侦探小说“暴风雨山庄”模式的样板。这使得楚留香系列自始至终都笼罩在一股悬疑气氛里,读者不翻到最后一页,不会知道结局。

       论人物。拜师学艺等情节一律省略,人物一出场已名满天下,不管是年龄、武功还是性格,都已发展到非常成熟的境地,此后,除了阅历之外,几乎不再有变化。改变“孤身闯江湖”的套路,几个铁杆好友互相帮衬,个人隐身于集团之间。万人如海一身藏,通过性格的对比,反而更大程度上突出了主人公的魅力。

      论氛围。没有深仇大恨,没有凄风苦雨,甚至没有打抱不平,主人公出手纯粹为了“多管闲事”,蔑视嗜血的江湖法则,让生死和冒险成为一场游戏。引入喜剧元素,再危险的关头也敢开玩笑,主要人物永远高枕无忧,光明永远在望,永远的大团圆结局。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这样的小说,深刻与否不论,至少读来心情愉快。

       论观念。大量的现代观念如“法治”进入江湖视野,楚留香双手不沾血腥,抓到恶人必定送交官府法办。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现在”是可以真实掌握的,所以去他娘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奉行绝对的享乐主义,行侠仗义的同时,并不妨碍醉生梦死。开始言必谈“浪子”,醉心冒险的人,也醉心于流浪。

       论爱情。对浪子而言,“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显然是个笑话。所以楚留香经常换女朋友,而且动辄“天亮说分手”。感情和性紧紧连在一起,一晌贪欢或是擦肩而过的心动,都可以不追求结果。畸人、畸情在小说里占了一席之地,有自恋狂(石观音),同性恋(水母阴姬),有双性恋(雄娘子),老少配(枯梅大师和原随云),甚至有人兽恋(青衣尼和大猩猩)。

       论友情。博尔赫斯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探案情节,而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友谊。胡铁花扮演了楚留香系列里的华生角色,类似于相声里的捧哏,两人凑足一台戏。但胡铁花并不是轻飘飘的人物,折射出的是古龙对现实生活的另一面观感:悲哀与无奈。加上外冷内热的姬冰雁,在《大沙漠》里上演了一出远征三人行。在这里,友情的亮色完全盖过了爱情。

       闽菜里最有名的是佛跳墙,其实就是一锅大杂烩,什么好吃的都往锅里放。楚留香系列就像是大杂烩:喜欢飘逸出尘的恶之花,有《血海飘香》里的无花伺候;喜欢曲折故事塞外风光的,《大沙漠》里的关外沙漠冒险可以满足看官;喜欢传统武侠高手决战的,《画眉鸟》里楚留香突围剑阵足够精彩;喜欢惊悚离奇的,《鬼恋傳奇》里的借尸还魂吓死人不赔命;喜欢侦探推理的,可以去破解《蝙蝠傳奇》里的海船连环谋杀案;喜欢卿卿我我的,《桃花傳奇》正好是一部彻头彻尾的言情小说;喜欢言不及义的现代派,还有《午夜兰花》顶着。总有一款适合你。

       一部好看的小说,既具备了许多原创元素,又能迎合不同读者的口味,它想不成功,想不轰动都不行。

       何况还有楚留香。

       楚留香无疑是古龙寄情很深的人物,古龙把自己对男人的幻想,一股脑儿倾注到楚留香身上。“傳奇”两个字,正是对楚留香一生最好的界定。

       许多人诟病于楚留香的“神性”,认为他不食人间烟火,也没有凡人的悲哀苦痛,远远没有陆小凤可爱。其实这完全弄拧了古龙的原意。楚留香是什么人?古龙说:

       “虽是一介大盗,却是每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每一个少年崇拜的偶像,每一个未嫁女儿的母亲心目中最想要的女婿,每一个江湖好汉最愿意结交的朋友,每一个销魂销金场所的老板最愿意热诚拉拢的主顾,每一个穷光蛋最喜欢见到的人,每一个好朋友都喜欢跟他喝酒的好朋友。他当然还是世上所有名厨心目中最懂吃的吃客,世上所有最好的裁缝心目中最懂穿的玩家,世上所有赌场主人心目中最大的豪客……”

       毫无疑问,古龙根本就是想“神化”楚留香。楚留香风流俊赏,本来是九天之上的人物,身上怎么能有市井气息?他只是旁观众生的喜怒哀乐,然后出手,拯救那些需要他拯救的人。这种“高大全”的大胆写法,现在看来是成功了,楚留香已经定格在武侠文学史上,成为永不下坠的一颗星星。

       所以,我们看《楚留香傳奇》,不必追究其现实性,只要搬一张椅子,晚来天欲雪时,在红泥小火炉上温一壶浓浓的酒,然后听古龙这个家伙说他的奇思妙想,说楚留香败无花、挫观音、战水母、折血衣、射蝙蝠、摘桃花、刺天王、拗兰花的故事,说过往烟云中消散无踪的童话。

       古龙虚晃一枪,说创作《楚留香傳奇》是受了英国种马詹姆斯·邦德的影响,后人大多穿凿附会,寻求二人身上的相似处。其实楚留香系列虽然吸取了“007”的特点,但还是洋装华魂,真正吸引读者的,反而是系列作品中透露出的纯正的中国味道。谓予不信,随手拈来几段:

       “‘掷杯山庄’在松江府城外,距离名闻天下的秀野桥还不到三里,每年冬至前后,楚留香几乎都要到这里来住几天,因为他也和季鹰先生张翰一样,秋风一起,就有了鱼鲈之思,因为天下惟有松江秀野桥下所产的鲈才是四鳃的,而江湖中人谁都知道,‘掷杯山庄’的主人左二爷除了掌法冠绝江南外,亲手烹调的鲈鱼脍更是妙绝天下。”(《鬼恋傳奇》第一章“借尸还魂”)

       “杨柳岸。月光轻柔。张洁洁挽着楚留香的手,漫步在长而直的堤岸上。轻涛拍打着长堤,轻得就好像张洁洁的发丝。她解开了束发的缎带,让晚风吹乱她的头发,吻在楚留香的面颊上,脖子上。发丝轻柔,轻得就像是堤下浪涛。苍穹清洁,只有明月,没有别的。楚留香心里也没有别的,只有一点轻轻的,淡淡的,甜甜的惆怅。人只有在自己感觉最幸福的时候,才会有这种奇异的惆怅。……楚留香情不自禁,曼声低吟:‘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桃花傳奇》第五章“花非花 雾非雾”)

       “他穿的是一双有唐时古风的高齿木屐,虽然走在泥泞里,一双白袜上却没有溅到一点泥污。……他没有佩剑,也没有带着任何武器,却撑着柄很新的油纸伞。可是,当他冒着斜风细雨走入这条阴暗的陋巷中时,就好像走在艳阳满天百花盛开的御花园里一样。”(《新月傳奇》第一章“一碗奇怪的面”)

       《世说》中人,柳永词,唐代木屐……这些都是很容易调动读者“传统记忆”的细节,古龙当然不是随便写写的。人心向古。楚留香的魅力,就在于他虽然具有现代人的观念,但身上的古风不减,既飞扬跳脱,又风雅知礼,配合古典的情境,缓缓唤醒读者的浪漫情怀,童年记忆也随之复苏。传统/童年的二元转化,不仅在古龙小说里有所表现,也对读者施加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对楚留香最确切的评价,出自于无花之口:“能与此人相识,无论为友为敌,都可算是件乐事。”

      黄霑说过,古龙也做不到楚留香的境界,但他能想得到写得出这般人物,已经很不简单。信哉斯言。

      无论读者是否喜欢,楚留香都可算是一个不朽的文学形象。闭起眼睛,很多人都能在想象里构筑他的模样,虽然他也许只是一阵轻烟。这个人物的鲜明和独特,甚至可以使他成为文学长廊里的一个标志性和象征性人物。一部作品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伟大的。

       《铁血傳奇》后,古龙迎来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部作品:《多情剑客无情剑》。彻底的喜剧之后是彻底的悲剧,这真是个讽刺。接下去的三年,一边是《欢乐英雄》和《大人物》,一边是《萧十一郎》和《流星·蝴蝶·剑》,古龙在喜剧和悲剧之间闪移挪腾,施展他的翻云覆雨手。

       古龙当然不是楚留香。楚留香战无不胜,而古龙与创作搏斗了一辈子,却难言获胜。以古龙的逻辑,败就是死,所以他没等到放下笔杆安享天年的日子,就已驾鹤西去。

      所以我们也永远不会知道,“楚留香新传”剩下的三个故事到底说了什么。

      人世不见楚留香。楚留香最后的冒险经历,就此湮没在傳奇之海里。

发表于 2007-2-21 14: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一下,慢慢看几遍,想好了再回帖。

在故事的傳奇性和条理性上,我认为楚留香傳奇应在陆小凤系列之上。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借尸还魂”,双线并进,又巧妙地将楚与薛的决斗,楚与石的爱情穿插在内,短短一篇,落英缤纷,珠玑满纸,奇险美谐,无一或缺。既自成一篇,点滴伏笔,又能敷衍出下篇,大师的功力,实在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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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8 15: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疑问,古龙根本就是想“神化”楚留香。楚留香风流俊赏,本来是九天之上的人物,身上怎么能有市井气息?他只是旁观众生的喜怒哀乐,然后出手,拯救那些需要他拯救的人。这种“高大全”的大胆写法,现在看来是成功了,楚留香已经定格在武侠文学史上,成为永不下坠的一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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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但就是这个被“神化”的楚留香,却又给人如此逼真的感觉,实在让人拍案叫绝之后,陷入迷茫:不是说没有缺点的人物塑造出来不够真实么?为什么这个楚留香却让人如此难忘如此不舍?

这当然和人们对完美侠客的渴求心理分不开的,此外,和老边所说的那种种创新也是分不开的。

古龙创造的楚留香虽然完美,但却独一无二。古龙之后,任何人都无法写出另一个同类型的侠客形象,可以超越楚留香。“人世不见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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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5: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边此篇,定然是写得来累。不管老边心下如何,委实给人拼凑之感,

对于楚留香此人,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老实话,我对于楚留香,是心有不喜的。有人说,楚留香太完美了,所以他的故事不能读,否则,以后找老公都是很麻烦的事情(当然,这是涉世未深的少女之言)。也有人说,楚留香无所不能,他不杀人,但是他的敌人都是自行了断,杀人而不见血,香帅可谓是伪君子的大者。

金圣叹说施耐庵著《水浒》,乃是“本无一肚皮宿怨要发挥出来,只是饱暖无事,不免伸纸弄笔,寻个题目,要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楚留香岂非也正是如此?他本应当是与世无争的世外高人,红尘中你杀我夺血流飘杵,与尘世外的香帅又有何干?然而他未免见猎心喜,非常喜欢涉入世事之中,海上死了人,他要管;黑珍珠不见了,他也要管……。管来管去,可就成了与陆小凤截然不同的的名满天下的战无不胜的楚香帅了。

他不杀人,但是总要他的敌人自杀。他信奉人权正义,但总难免以暴力相向。当然,这暴力可能是优雅的,但是不管再怎么优雅的暴力,也总归是暴力。

赤祼祼的信奉暴力并不是什么错,华盛顿若非依靠暴力,怕是很难争取到独立自由,但是一味的相信并依赖暴力,也并不能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几句淡扯完,下面就要对古龙的“法制”(非法治)思想进行批判与揭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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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7 09: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写得很顺手,倒是上一篇《绝代双骄》陆陆续续写了几天,那才叫真累。

关于《楚留香》的“暴力”,我觉得无可厚非。武侠小说当然不能没有暴力,正如情色小说不能没有色情一样。货色都是一回事,就看作家怎么包装了。

比较有趣的是这句话:“他不杀人,但是总要他的敌人自杀。”

这可以算是武侠世界里千古未解的悖论了。又要快意恩仇,又要双手不染鲜血,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古龙大大的狡猾,他要嘛让楚留香的对手自杀,要嘛就借他人之手干掉反角,如此,两方面都照顾得很妥当。

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古龙笔下的男主人公,对女人有欲望上的需求,但恪于武侠小说的“纯情”原则,又不好意思赤裸裸的勾引。于是,白飞飞迷奸沈浪,叶灵迷奸陆小凤之类的香艳情节屡屡上演,既满足了欲望,又把道德的羁绊推到女方一边,无耻啊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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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15: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花道:"你现在想要我怎样?"
       楚留香缓缓道""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因为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
       无花微笑道:"无论如何,你这种观念的确是令人佩服的。自古以来,江湖中只怕谁也没有这样想过。"
       楚留香缓缓道:"等到许多年以後,这样想的人,自然会一天天多起来,以后人们自然会知道,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
       无花叹道:"这是以後的事了,现在你……"
       楚留香道:"现在,我要将你交给能制裁你的人手上。"
       无花大呼道:"你要将我交给别人?"
       楚留香道:"不错。"
       无花狂笑道:"你既不能制裁我,天下还有谁能制裁我?"
       楚留香道:"他们这些人虽然未见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须尊敬的。"
       无花冷笑道:"你难道一向很尊重规矩?"
       楚留香道:"我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
       无花叹了口气道:"楚留香,你实在是个很奇怪的人,但你无论如何,也休想将我交到那种人手上。"
       楚留香叹道:"为什么?你本是个很高贵的人,那些人随手并不敢沾着你的衣衫,但又谁叫你犯了如此卑下的罪,'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句话你难道不懂?"
       无花像是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只是微笑喃喃道:"楚留香,无论如何你也休想要那种人沾着我的一根手指。"说着说着,他的身子竟已缓缓倒了下去。
       霹雳闪电,声震天地。
       楚留香赶紧扶他,在电光一闪中,瞧见了他的脸,这张温文俊美的脸,此刻已变得铁青而可怕。
       楚留香大骇道:"无花你……你为何这样笨,死!难道就不是逃避么?"
       无花张开眼来,勉强一笑,道:"我这并不是逃,我并不是不敢去面对他们,我只不过是不屑在那种卑贱的人面前低头而已。"
       他目中突然又现出辉煌的光彩,道:"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总是个高贵的人,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高贵得多,楚留香,这点你承认么?"
       他眼睛渐渐阖起。
       他已永远听不到楚留香回答了,电光闪过,他面容又恢复了安详与平静,甚至嘴角都还带一丝微笑。

       以上内容节选自《法律庄严》与《自裁以谢》二章。


       侠的江湖一向是信奉丛林规则的地方,原则是强者为大。楚留香能够认识到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正如无花所言:江湖中只怕谁也没有这样想过。然而,并不能简单的认为:楚留香具有此种观念,便是具有了“法治”或“法制”观念(二者实际上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动态,而后者是静态,详细区别见http://www.juristical.com/books/fali/99.htm)?事实上,古龙的认识层次绝没有如此低下。

●    最早具有”人权“观念的江湖侠士。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国国民议会,1789年8月26日)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除了依据公共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差别外,其他社会差别,一概不能成立。”

       楚留香说:“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楚留香说:“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因为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六条:“法律是公共意识的表现。”

       楚留香说:我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

●   恶法非法

       楚留香一方面说:"他们这些人虽然未见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须尊敬的。"同时又提出:"我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一边说要尊重法律与规矩,一边却又说少数人立下的规矩不值得尊敬。二者之间矛盾么?其实是并不矛盾的,无从晓得古龙是否涉足过法学,但是借楚留香之口说出的这番话却提出了一个法学界至今争辩不休尚无定论的问题,那就是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之争(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018084.htmlhttp://kayak.blogdriver.com/kayak/1095587.htmlhttp://www4.zzu.edu.cn/newlaw/web/tesefuwu/jiangzuo/jz_chenzhonglin.htm)楚留香所要尊重与信仰的,是与道德正义相符合的良法;所要蔑视与反对的,是与道德正义相悖的恶法。

●   谁是合法又合格的审判者?

      “江湖”中没有官府,没有国家机器,更没有江湖法庭。但是善恶有报,究竟什么人才有权力来审判作恶者?

       显然不可能是作为个体身份出现的某个侠客,即使他受到江湖中人万众敬仰,他也不应当具有这个权力。因为“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同样道理,如果江湖公民未曾把审判权授予某个个人或某个机构,那么不管他是楚留香,还是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郭靖先生,都不应当具有这个权力。

       那么是所谓的武林大会么?

       武侠小说中常有召开武林大会对江湖公敌进行审判的故事,从武林大会的组成成分(全体武林人士)上来看,它应当具有类似的权力,也可以算是江湖的临时最高法庭。在程序上,它不分门派大小武功高低,人均一票;在实体上,它参照的是道德正义。所以,这样的审判,可以算得上是公正的审判。

       只是侠客凡是拿缉到了歹人,都要参照这样的程序审理,未免过于程序繁琐且效率低下,而且司法成本也极为昂贵──江湖中人动辄以万计,数万人的吃喝住宿,岂是召集者所能负担得了的?

       自然,在楚留香故事的开始,古龙便设计了一个名捕神鹰,名捕的背后,当然会有监狱法庭这样的暴力机关,所以楚留香才要将无花交到这些人的手上进行审判。不过这样的审判机关虽然合法,但是在无花眼里,审判者却未必合格──因为他们是卑贱的,而无花却是高贵的。也许在无花的心中,只有楚留香才有这样的资格。楚留香虽然没有回答无花的质问,但是在他内心,也许是默认了无花的看法。

       刘瑾受审时说:“满朝公卿,皆出我门,谁敢问我?”现在的犯罪高官往往予以异地审判,大约受审者都与无花持有相同的心态。

       江湖本来就是一个丛林社会,古龙硬要把人权观念强加于其中,无异让侠客自缚手脚,所以到了陆小凤,便索性抛开了这些观念,放手让陆小凤大开杀戒了。依照楚留香的逻辑,陆小凤自然没有诛杀金九龄的权力,但是读者却可以从陆小凤掷出的一剑中,感受到报复的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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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3: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对“小札“而言,内容有些庞杂了。

一个从不为过去感伤,不对未来敬畏的家伙,也太完美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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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03: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甚至有人兽恋(青衣尼和大猩猩)。

这个不能如此断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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