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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断章·小札【十二】:《多情剑客无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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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8: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年前,朝廷里的风流翰林,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探花郎黯然出关,展开自我放逐生涯。十年后,流放者归来。

       《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第一部击中我的小说,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我重读了三遍。时隔多年,还能想起初读此书时的痛楚,仿佛自己化身为李寻欢,历劫诸难。在我的记忆里,能够如此打动我的武侠作品,再也没有第二部。

       这本书在台湾出版时,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上部写歼灭梅花盗,下部叙与上官金虹争雄。上部极写“冬”,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回家,不管眼见何物,都将他迅速带入十年前的情境,带出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苦恋,寒气逼人;下部极写“秋”,兵器谱上的名角纷纷出场,几乎每一场决战都足以载入武侠史册,带出阿飞对林仙儿的痴恋,风雨萧瑟。

       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

       ●  追忆

       《多情》倾尽了古龙的热情和心血,这是一部用他的生命书写的失败之书。作品里头,找不到一个真正的赢家。

       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
       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几,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阳,想必也都依旧无恙。
       李寻欢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时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许刚陪林诗音数过梅花,也许正想回来取一件狐裘为她披上,也许是回来将他们方自吟出的佳句记下,免得以后遗忘。
       但现在李寻欢想去遗忘时,才知道那件事是永远无法遗忘的,早知如此,那时他又何苦去用笔墨记下?
       雪,又在落了。
       雪花轻轻地洒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
       ……
       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
       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却已老了。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

       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

       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  求道

       《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

       1999年,作家李弘发表了不大为人注意的中篇小说《春江花月夜》,把禅宗引入声色犬马的城市生活。主人公“我”花钱包了一个歌舞团的三流舞星,给她念吕洞宾的诗和禅宗的偈子,最终使她凤凰涅磐,跳出惊天一舞。在此之前,“我”只是压抑自己的欲望,因为在求得“道”之前,必须经历苦行。“我”追求的,是舞之道。

       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

       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小说外的人呢?《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

       十年后,古龙在《英雄无泪》里说:“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斗志,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

       ●  情道

       李寻欢的诗人气质注定了他的孤独。他肯定同意里尔克的一句话:“爱你的寂寞,负担那它以悠扬的怨诉给你引来的痛苦。”

       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

       李寻欢刚踏上小楼,就骤然呆住。
       漫长的十年,似已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消逝,他似已又回到十年前,望着那静垂着的珠帘,他的心忽然急促地跳了起来,跳得就像是个正坠入初恋的少年──十年前的温柔、十年前的旧梦……

       再来看看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初次相遇: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引用的部分很长,但我实在割舍不下──单拈出此一章节,已是很优美的一篇关于初恋的散文。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古龙在散文《却让幽兰枯萎》里说:“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古龙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有了这个蛇足,古龙才成其为古龙,躺在黑暗泥沼中仰望星空的古龙。

       ●  欲道

       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古龙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

       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

       情欲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很少有人能比出入欢场如家常便饭的古龙更清楚。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早在《护花铃》,古龙已经开始描写在理智和情感之间摇摆沉沦的情欲焚身的少年人。那些行过处花香细生,坐下时淹然百媚的性感少妇,是古龙小说里的美杜莎,身上释放出无孔不入的致命诱惑。

       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

       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
       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
       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

       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
       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

       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

       ●  权道

       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

       金庸的《笑傲江湖》,任我行、岳不群、左冷禅等人都想成为江湖霸主,于是阴谋诡计钩心斗角无所不为。金庸写的是寓言,官场政治的寓言。

       古龙笔下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古龙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古龙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古龙式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古龙的小说呢?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挺住即是一切。

       ●  武道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古龙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如白衣人、郭嵩阳、西门吹雪、燕十三;用刀者,多流连市井,食人间烟火,内心中往往有不为人知的隐痛,如李寻欢、萧十一郎、傅红雪。

       古龙似乎认为,剑客与其它的侠客不同,他们来自一个没有感情的世界,剑就是他们的信仰和神氏,他们必须抛弃十丈软红,在追索剑道的过程中淬练生命。正如郭嵩阳所说:“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

       他选择了与李寻欢为敌,并与后者携手上演了一场新派武侠史上的经典之战。他在决斗中落败,却赢回了一个朋友。

       郭嵩阳是《多情》里最纯粹的武人,他没有丝毫的私心杂念,用剑捍卫自己的尊严,毕生为攀登武道颠峰而活着,不对任何人和事动情。直到他遇到李寻欢。

       荒木飞吕彦的《乔乔奇妙冒险》第二部,反派卡滋败于主角之手,不仅毫无怨尤,反而在即将死亡的一刻,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流浪了一万年,可能是为了遇到你……”

       技艺已达常人无法想望的平台,高处不胜寒。若有谁能够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便是肝胆相照的知己仇敌。所以郭嵩阳为李寻欢慨然赴死,吕凤先为李寻欢佯败给阿飞,甚至上官金虹也破例与李寻欢干杯。

       在这个社会里,武艺低微的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只有被同情和被拯救的价值。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铁传甲。

       ●  义道

       《多情》一书,人物有各种千奇百怪的死法,小配角如游龙生之流,死亡场面也大有可观。但最让我动容的,还不是郭嵩阳的舍生取义,而是铁传甲和中原八义在地下室里的火拼:

       铁传甲忽然笑了,此时此刻,谁也不知道他为何而笑。
       他笑得实在有些令人毛骨悚然,大笑道:“原来你们只不过想亲手杀了我,这容易……”
       他反手一拳,击退了面前的黄衣人,身体突然向公孙雨冲了过去──对准公孙雨的刀锋冲了过去。
       公孙雨一惊,短刀已刺入了铁传甲的胸膛!
       铁传甲胸膛还在往前挺,牛一般喘息着,道:“现在……我的债总可还清了吧!你们还不走?”
       公孙雨的脸在扭曲,忽然狂吼一声,拔出了刀。
       鲜血雨点般溅在他胸膛上。
       他的吼声突然中断,扑地倒下,背脊上插着柄三尺花枪。
       枪头的红缨还在不停地颤抖。
       铁传甲也已倒下,还在重复着那句话。
       “我的债总算还清了……你们为何还不走?”
       公孙雨突又狂吼一声,扑在他身上,哽声道:“我们一定错了,他绝不是……”
       声音又中断。
       公孙雨背上又多了柄花枪,枪!双枪!
       ……
       易明堂那已瞎了几十年的眼睛里,竟慢慢地流出了两滴眼泪。
       李寻欢在看着,看得很清楚。
       他第一次知道瞎子原来也会流泪。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早已热泪盈眶?
       热泪就滴在铁传甲已逐渐发冷的脸上,他俯下身,用衣角轻轻擦拭铁传甲脸上的血和汗。

       在礼崩乐坏的年代,以李寻欢跟班面目出现的铁传甲,阐释了义薄云天四个字的含义。在这一瞬间,他让李寻欢黯然失色。

       做李寻欢的朋友,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李寻欢介入朋友的生活,他们无不偏离自己的行动轨道,然后或疾或徐陨灭。到了最后,我们惊奇地发现,最年轻、最不成熟的阿飞,反而是李寻欢身边唯一一个存活的朋友。

       李寻欢和阿飞的相交,从第一章“飞刀与快剑”开始,到最后一章“蛇足”结束,贯穿了整部《多情》。阿飞为李寻欢冒充梅花盗,李寻欢为阿飞束手就缚,两人之间的情义纠缠,是《多情》交响乐中最响亮的音符。

       但他们的感情并不是纯粹的友情,反而更像是亦师亦友的父子之情。父亲一方面可以为儿子牺牲,另一方面又希望儿子可以沿着他布置好的道路走下去,却不知儿子早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他的视线范围。阿飞后来对李寻欢的痛责,定有着反抗父权般的心理因素存在。

       幸运的是,李寻欢施加给阿飞的影响是绝对正面的。他以自己的温情和坚持,慢慢同化了这个秉持“不成名,只有死”原则的孤傲少年:

       李寻欢道:“你就算将他们全都杀了也没有用,还是没有人会承认你杀了梅花盗,这道理你难道还不明白么?”
       阿飞发亮的眼睛渐渐变成灰色,缓缓道:“不错,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变成梅花盗。”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是么?”
       李寻欢笑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阿飞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
       这笑容看来是那么潇洒,却又是那么寂寞。
       他微笑着道:“如此看来,我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成名的了。”

       这是阿飞在《多情》里最潇洒的瞬间,和他最后甩脱林仙儿的段落不相伯仲。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两人的友情使得《多情》拥有了武侠小说中少见的双线结构,齐头并进,一边是阿飞成熟化的成长故事,一边是李寻欢世俗化的回归故事,时进时退,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  文道

       纵观古龙六十八部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无疑是其中最重要、也最有代表性的一部。作家的才华至此爆发,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古龙写作”。

       武侠小说的文体革命正式掀起,以诗为文,一句一段,长短句交错,字里行间又有内在的逻辑,形成强烈的张力。文字之外,古龙在人性的冲突和矛盾中提炼出残酷的诗意,熔冶成文,充沛饱满的感情几乎要溢出书外。

       场景蒙太奇的切换技巧,已经完全成熟。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以禅论战探索武学颠峰的同时,阿飞正在绝望的沉沦和堕落。一页之中已是两重天地,古龙精确控制着读者的情绪,欲大起时大起,欲大落时大落,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

       存在主义思想的引入、极端人性的刻画、对武学的新定义、兵器谱概念的提出……很难想象,一部小说可以同时取得这么多方面的成就。

       《多情》是动人心弦的悲剧,李寻欢身边虽有一友一女,但他孤星入命的形象,已经印在每一个读者心中。

       瓦莱里说:“美的定义是容易的:它是让人绝望的东西。”

       不管古龙本人是否承认,也许悲剧真的比喜剧更动人心魄。

       最后一章“蛇足”,古龙强颜欢笑,他写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长亭依依惜别,男子希望自己能成为下一个上官金虹、李寻欢,是不是暗示着江湖即将开始新一轮的轮回?

       无论如何,那都是之后的故事了。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感谢古龙带来这样的杰作,沸腾了四海少年的热血,又让他们低回不已的杰作。

       最后,让我引用一句对菲茨杰拉德的评语来结束本文,这句话安在古龙身上一样合适:

       “终其一生,他都只是在作品里描写自己……但他写的是如此出色,以至于我们在他的作品里看到了整个世界。”

发表于 2007-4-2 20: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本人已经期待不浪兄的这篇已经很久了,这是古龙小说中的高潮之作。

只是我的理解和观点:

1.李寻欢,这个名字他在告诉大家,其实这一生不能和最爱的女人在一起,一样可以活着,有时候甚至可以活的更值得。

2.人活着就是酸甜苦辣,承受任何一样多一点都是选择,真正的男人都有自己与其他人不一样的选择。

3.对于李寻欢这样的朋友,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资本,不要选择和这样的行尸走肉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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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1 00: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戏雪引用的说法完全正确,是我疏忽了。

老让曾经考证过这个问题,原文转引如下:

“《多情剑客无情剑》原是现行《多情剑客无情剑》上半部分的书名,下半部分叫《铁胆大侠魂》,而《边城浪子》原名是《风云第一刀》(古龙起的)。

后来付梓出版时,出版商把《多情剑客无情剑》和《铁胆大侠魂》合并出版,定名为《多情剑客无情剑》;而真正的《风云第一刀》,出版时候则改名《边城浪子》。

至于为何《多情剑客无情剑》别名为《风云第一刀》,依我的分析,极有可能是出版商无意中发现原来用在《边城浪子》上的《风云第一刀》一名更适合用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上,于是流传开来。

但是,从台湾各版来看,基本上都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为名,尚未发现以《风云第一刀》命名的版本,倒是大陆学林出版社曾以此命名出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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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3: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细读老边此篇,更加感觉到《多情》的伟大,虽然《多情》之后还有《欢乐英雄》、《七种武器》、《三少爷的剑》、《英雄无泪》,但若论古龙的第一代表作,还是非《多情》莫属,此书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可以一品再品。

几种“道”的阐述非常精彩,旁征博引,功力非凡。以往几篇虽都一气呵成、珠玑满纸,但同此篇相比,可能要稍嫌随意单薄一点。老边对《多情》的挚爱(从引文篇幅亦可看出),使得此篇下笔要缜密厚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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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3: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天版《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一部终的时候,后注有:(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一部终),不知道别的版本是否也是这样,如果各版本都是如此,应该也可以算得《多情剑客无情剑》就是原名的铁证之一。

最近要写一篇关于《多情》的文字,要再重新仔细阅读一遍,也相信我的发现会带给大家一个惊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3 12:53: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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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赏的话不用多说了。相较《楚留香》,边城这篇大气起来,也许是因为《多情》为边城挚爱的缘故,呵呵。

首先指出几个观察精确、完全合乎我心的地方:

1.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2.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

3.早在《护花铃》,古龙已经开始描写在理智和情感之间摇摆沉沦的情欲焚身的少年人。那些行过处花香细生,坐下时淹然百媚的性感少妇,是古龙小说里的美杜莎,身上释放出无孔不入的致命诱惑。

(补充一点:相对大多数武侠作家,包括金庸,古龙是最少处女情结的一个。对少妇的魅力,当然还是司马翎最着力了,不过司马翎一样有处女情结,荡妇是江湖的点缀,女主角必定还得是处女)

4. 做李寻欢的朋友,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李寻欢介入朋友的生活,他们无不偏离自己的行动轨道,然后或疾或徐陨灭。

(补充:这里应该提一提孙驼子吧?)

5.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不是很赞成的有:

1.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他们第一次相会,天机老人去“送走”上官,李寻欢对上官有杀气,有敌意。上官也已经察觉。

他们第一次面对面,上官感叹小李出身高贵,何苦来污浊的江湖打滚?可见上官出身一定不是上层社会。

2.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九月鹰飞》里,侧面写了林仙儿托孤阿飞,阿飞转委托给叶开的事情。阿飞应该不可能“绝对的想通”。这是我下一篇的内容,就不多扯了,呵呵

3.最后一章“蛇足”,古龙强颜欢笑,他写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长亭依依惜别,男子希望自己能成为下一个上官金虹、李寻欢,是不是暗示着江湖即将开始新一轮的轮回?

应该不是强颜欢笑。“蛇足”和“三少爷的剑”的结尾是相通的,不过《多情》确实还在维护一个道德江湖,劝人积极入世。《三》里古龙就在质疑江湖的道德意义。《赌局》更基本就没有了。

我个人是不赞成道德虚无主义的。

 

最后要指出一些个人的读书心得:

1.我想过写这部书的评论,不过我的立意不会有边城这样的大气,我的角度是江湖的女人:主线是林诗音-林仙儿-孙晓红结构,另外还有铃儿、蓝蝎子、大欢喜女菩萨、胡媚、翁大娘。大概能代表古龙笔下的各色女人心态。

2. 边城“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其实爱情(情欲)、权力、武道都是人的情感,都是人欲、人性。这是一线贯之的,标签各异不妨碍其实同质。建议边城用这一线联贯本文,脱离“小札”的小格局

3.《多情》罕有地多次提到“官府”的背景。这应该是古龙其他任何书中都不能比的一处“特色”。建议边城多想想,我等也可少费些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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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1: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突然想起,王怡《不服从的江湖》提过金钱帮,指出江湖武功资本主义向金钱资本主义的蜕变的精彩观点,这也可部分解释上官和小李的对立原因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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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1: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规矩,坐板凳慢慢看,过几天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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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4 22: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马翎不仅有处女情结(《丹凤针》是个例外),偶尔还有处男情节。《帝疆争雄记》的主人公中了陷阱,跟荡妇干柴烈火了一次,马上开始考虑娶妻问题,这不毛病吗。

李拖累的何止孙驼子?龙啸云、郭嵩阳、吕凤先、蓝蝎子、铃铃……如果再算上天机老人,小李简直就是灾星。

关于不赞同的部分,说实话,没感觉咱俩说的有什么冲突。不过几个补充都很有趣。

“道”其实是人性(欲望)的另一种表述,也是串起这篇文章的主线。有点偷懒的意思,省得想小标题了。

“官府”嘛,我也不用费脑子,反正评文写完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你,这是组织对你的信任,别推辞。呵呵。

顺便说说,《猎鹰》里出现了一个济南府正四品京堂潘其成,而且身负绝技,在古龙小说里相当罕见。

王怡几篇谈侠论法的文章极有创见,影响了无数挂羊头卖狗肉的后来人。现在估计要转到谈武论神上了──上帝才是《多情》众人的苦海明灯。

等着看《多情》江湖女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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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12: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喜欢"欲道"那一段 XD

有个小地方,文中提到:
“这本书在台湾出版时,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

然而在〈郭琏谦:古龙武侠小说目录及创作年代商榷〉备注第十五项:

胡正群为上海学林出版社编“台港新派武侠小说精品大展”时曾写一篇总序〈神州剑气升海上----简述台湾武侠小说的兴起、沿革与出版〉云:“他写出了《风云第一刀》。上半部一九六八年连载于香港《武侠世界》,下部易名《铁胆大侠魂》,连载于一九六九年创刊的香港第四本武侠杂志----《武侠春秋》。”
(中略)
但开始于《武侠世界》连载时即是名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并非《风云第一刀》(关于《风云第一刀》详见《边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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