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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任务]佣兵计划之藏弓☆-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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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07: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兴隆客栈坐落在大兴安岭茂密的丛林边,是一家小的不能再小的客栈。

    提起这样的小客栈,很多人会自然而然的联想到,客栈的掌柜应该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老掌柜有个叫绣花的闺女、当然还少不了一个充当上门女婿的小伙计。

    我很想说兴隆客栈并不是大家想像的这个样子,但要命的是,它恰恰跟很多毫无特色的小客栈一样,有个老掌柜,有个叫绣花的姑娘,还有个当伙计的傻小子。

    给客栈取名叫“兴隆”,不过是为了讨个吉利而已,并不能说客栈的生意一定就兴隆,事实上,在如此偏僻的地方,除了偶尔有几个猎户会光顾,客栈里很少见到客人。

    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客栈,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一天。

    此时,老掌柜正在柜台后面一边翻着账本一边叹气,最近生意不好,整整十天,客栈里没有来过一个客人,再这样下去,很快就连买米的钱都没有了。老掌柜觉得有些奇怪,如今天气晴暖,正是打猎的好季节,可为啥这些日子连一个猎人也没见到呢?

    绣花和伙计正在无聊的擦着桌子。绣花大概二十多岁,长的不算漂亮,是那种很常见的乡下姑娘,她穿件大红色的花褂子,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大鞭子,耳边还插着一朵百合花。伙计就更没啥特别的地方了,不到三十的年纪,粗布衣裳白头巾,肩膀上始终搭着条毛巾。

    绣花长的不算漂亮,打扮的也很普通,但似乎对伙计很有吸引力,擦桌子的时候,伙计时常偷眼看绣花,每次绣花发现伙计在看她,便会瞪伙计一眼,轻轻说声“讨厌”,随后低下头偷笑,这时伙计也会跟着呵呵的傻笑起来。

    两人正闹着,老掌柜不耐烦的冲伙计嚷道:“笑,你还能笑的出来,十天了,一个客人没有,厨房里那点米也快吃完了,再这么下去,我们都去喝西北风呀!你这傻小子,除了会傻笑,还会干什么?我老了,本指望招个上门女婿替我养老送终,谁料却找了你这么个傻子来,笑,我让你笑。”随手抓起一块麻布就要扔过去,就在这时,忽然有一个人走进了客栈。

    来者是个中年男子,相貌英俊,从衣着打扮上看,像是个小商人,客栈外,停着一辆运毛竹的大车,旁边还站着三五个人,都穿短衫,应该是负责装车卸车的下人。

    见有客人来,老掌柜抬起的手忙放了下来,满脸堆笑的迎上前去,问道:“客官,您是要住店还是用膳?”

    男子忙应道:“在下从山里运了一车竹子,路过此地,想歇歇脚,顺便吃些东西,喂喂牲口。”

    老掌柜笑道:“好好,客官里面请。”扭头看到绣花和伙计还在那里啥站着,脸一沉,吆喝道:“还愣着干什么,招呼客人呀,女儿,给客人上茶,阿中,把客人的马接下来牵后院喂喂。”转念一想,又改口道:“算了,马还是我去喂吧,你跟绣花再这里招待客人。”回头对男子道:“客官您有什么要求,尽管吩咐他们就行。”

    男子应了一声,招呼几个手下一起进了店,各自找桌子坐下。伙计又忙活着把桌子摸了一遍,随后就到后院去弄饭菜,绣花则提着一个茶壶穿梭在不大的房间里,给众人倒茶。

    那男子的相貌虽说不上英俊,但眉宇间却透着一股豪气,绣花在倒茶的时候,不免偷眼瞧他,男子感觉到绣花再看他,也扭头回视,这个情景巧好被端着盘子从后院走来的伙计看到,有些生气的他使劲咳嗽了一声。

    男子略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开口道:“店里有些闷,不如把桌子抬到外面去吧,我看那棵老槐树下的阴凉很好。”

    老掌柜喂好马,来到店前老槐树下,搬张椅子坐下,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男子聊天。

    “这位先生高姓呀?不是本地人吧。”老掌柜问。

    “在下姓李名愈,祖籍河北,生意人吗,平时走南闯北的,这次听说大兴安岭的竹才木料很好,就雇了几个人,进山砍了些竹子拉回去做家俱卖。”男子答道。

    两人交谈间,伙计陆陆续续的端上来一大笼馒头和几盘青菜,无非是山里采的蘑菇野菜之类,还提来几坛自家酿造的米酒,老掌柜见状,抱歉的说道:“这位客官来的时候不巧,本来这大兴安岭盛产各类野味,来小店歇脚吃饭的猎人们每次都能捎些过来,可是这些日子不知道为什么,一个猎人也没有来过,因此,小店里只剩下这些青菜了,阿中呀,到后院杀只鸡给这些客官炖炖。”

    李愈道:“这几天在下听说,山水帮的人将这一带的山林都封锁了,见到猎人就抓,已经抓了上百人了。”  

    “哦?有这回事?”老掌柜惊奇的问道:“山水帮是个什么帮派,他们为啥要抓猎人呢?”

    李愈道:“山水帮就是千山万水帮,是个挺大的江湖帮派,一个月前,山水帮帮主周水山派一个名叫柳无为的手下来关外,跟黑龙江一带的黑水盟谈结盟的事情,谁料柳无为在大兴安岭附近被一个叫楚洪荒的猎人给杀了,周帮主大怒,派穆念飞带大队人马来关外,务必抓拿楚洪荒。可谁也不知道楚洪荒到底长什么样,于是穆念飞便想出一个主意,见到猎户装束的人就抓,抓住后再慢慢审问。”

    老掌柜听完,叹口气道:“唉,这不是造孽吗,这一带的人靠山吃山,大都是靠打猎为生的,如今山水帮这么一闹,不光猎户们没法过日子了,就连我这小店也跟着遭了殃,唉。”

    李愈此时也神色凝重,自语道:“是呀,穆军师这次办的,是太过火了。”

    这时伙计将炖好的鸡端了过来,刚走到桌前,忽然脸色大变,双手一抖,碗掉到了地上,摔的粉碎,鸡汤流了一地。伙计指着前方战战兢兢的说道:“熊……熊……”

    老掌柜和李愈顺着伙计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见一只身材硕大的黑熊正朝这边缓缓走来,不觉心头也是一惊,但在仔细一看,原来熊并不是自己走来的,而是被人背着走来的。

    能背动四五百斤的黑熊,那要多大的力气。

    再走近些,众人便可以看清背熊人的长相了,这是一个猎户打扮的人,年纪在三十岁上下,由于长期在野外活动,他的肤色黝黑,下巴上浓密的胡须让他整个人看来粗旷中又带有一丝野性,腰间围着一块虎皮,斜挎长弓,两只熊掌搭在他的肩上,熊的背后,还绑着一把钢叉。

    来到树阴下,猎户将熊放倒,取下钢叉,冲老掌柜道:“把这头熊拖到后面处理了,熊胆给我留下,另外切它的左前掌炖了端来,剩下的,算是酒菜钱了。”

    老掌柜忙应了一声,招呼伙计过来抬熊,伙计抓住熊腿使劲拽了半天,也没能挪动,李愈忙招呼自己的几个手下帮忙,六个人合力才勉强将熊拖到后院。

    猎户找张椅子坐下,李愈拱手道:“这位仁兄天生神力,佩服佩服,在下姓李,不知仁兄如何称呼?”

    猎户爽朗一笑:“在下楚洪荒。”

   李愈一惊,问道:“你就是楚洪荒?听说山水帮正在找你呢。”

    楚洪荒又是一笑:“柳无为那小子平日作恶多端,该杀。山水帮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让江湖中正道人士所不齿,不用姓周的小子来找我,我还要去找他呢。”

    闻听此言,李愈又轻轻叹息一声。

    楚洪荒没有觉察到李愈的异样表现,继续天南海北的跟他攀谈,李愈也只好随声附和,熊掌上来之后,楚洪荒邀请众人一起享用,转眼半个时辰过去,李愈起身冲楚洪荒拱手道:“在下着急赶路,不能陪仁兄喝酒了,山高水长,你我二人有缘日后再见吧。”楚洪荒也忙起身还礼。

    老掌柜将马前来,套在车上,李愈的一干人等也聚到车子旁,这段时间里,有一人冲李愈频繁的使眼色,李愈却假装没有看到,最后,那人实在忍不住了,大喊道:“还愣着干什么,楚洪荒就在眼前,动手吧!”说着,从车底抽出一把单刀,另外四人也格抽出一把刀,冲楚洪荒围攻上去。

    变起突然,老掌柜、绣花、伙计三人忙躲到了树后,楚洪荒却毫不惊慌,站起身来,右脚挑起钢叉,迎战五人。

    这五个人的刀法都很娴熟,一同出手,组成的刀阵更是风雨不透,但他们忌惮楚洪荒钢叉的分量,都不敢跟其硬碰,只能一味游斗。纠缠了一柱香的功夫,楚洪荒大喝一声,钢叉横轮,将五个人的单刀一一磕飞。

    李愈一直在冷眼旁观,见此情景,伸手握住车上最粗的那根竹子,用力向地上轮去,只听喀嚓一声,竹子劈列,李愈手中多了一杆钢枪。

    楚洪荒笑道:“好一柄霸王枪,阁下便是山水帮四将军之一的李退之吧,四将军中,我觉得只有你尚存正义之心,为何非要替姓周的小子卖命呢?”

    李退之咬牙道:“废话少说,拿命来。”挺枪直取楚洪荒。

    霸王枪对杀虎叉,两件都是重兵刃,辅一交锋,客栈前便被搅的尘土飞扬,金属撞击之声不绝于耳。交手十多招后,楚洪荒钢叉当胸沉横,倾尽全力向前推去,李退之用霸王枪的枪杆抵挡,一击之下,被撞出十步之远。

    楚洪荒道:“别打了,你赢不了我的。”

    李退之气喘吁吁的说道:“都到这个时候了,佣兵们怎么还不出现?”

    “谁说我们没有出现呀。”答话的居然是绣花,此时她跟老掌柜伙计三人从树后转出来,站在李退之和楚洪荒之间。

    绣花冲李退之笑道:“李将军呀,你跟你的手下就是太心急了,其实,我们早已经将楚洪荒拿下了,你只要多等半个时辰就好,可你们偏要动手,把小店的桌桌椅椅都打坏了,以后我们怎么做生意呀。”

    闻听此言,李退之和楚洪荒都是一惊,楚洪荒怒道:“原来你们早就串通好了,我不明白,佣兵队伍在江湖上的口碑还不错,为何也会替山水帮办事呢?”

    老掌柜,不,应该说是伯乐先生应道:“我们佣兵讲究的就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你的命值十万两银子呢,这买卖我们为何不干?”

    李退之问道:“你说你们已经给楚洪荒下了毒,可刚刚我们是在一起吃饭喝酒的,难道,难道我们也中毒了。”

    绣花笑道:“李大将军放心,我百合下毒的功夫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就算大家在一个坛子里喝酒、一个碗里吃饭,小女子还是想放到谁就放到谁。”

    楚洪荒大怒,提钢叉要向前冲,谁料刚跑出两步,忽然身子站立不稳,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李退之上前伏下身子试了试楚洪荒的鼻息,又掐他的脉搏,发现他果然死了。

    郎中装扮的伙计和伯乐将楚洪荒拉到树下放置好后,伯乐起身对李退之说道:“事情了结,李将军可以回去交差了。”

    李退之道:“几位辛苦了,银子五天后会送到指定的地点。”扭头看了看楚洪荒的尸体,长叹一声:“楚洪荒是个豪爽的汉子,他一死,我还真有些难过,唉,无奈、无奈。”

    伯乐道:“在下本不该多嘴,但山水帮的行径实在是有些令江湖中人所不齿,阁下又为何一定要屈身于其中呢?”

    李退之无奈的摇摇头:“伯乐先生说的没错,但在下也有难言之隐,楚兄的尸体劳烦先生好好安葬,在下告辞了。”说完,翻身上马,扬鞭而去,那五个使刀人也上了马车,紧随其后。

    目送众人走远,伯乐对郎中道:“阿中,去把楚洪荒弄醒吧,百合姑娘,去弄几个好菜,我要跟楚洪荒好好长谈一次。”

    郎中不满的说道:“拜托不要叫我阿中好不好,太难听了,还有,你有把握说服楚洪荒吗?”

    伯乐自信的笑道:“放心吧,日落之前,我们便会多一位队友了。”

20070603

发表于 2007-6-4 1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我写三个场景,你却只写一个,果然懒中更有懒惰人啊。

在看到老掌柜要亲自去喂马时,我就知道是伯乐到了,百合很容易发现,但是郎中到是不容易看出来呢。另外,关于先杀后救似乎已是惯性思维了,毕竟除此之外也没有好的方法了,如果有谁能写出更妙的处理方式,我会多给些分的,呵呵。

本评委大人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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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07: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惯例,抛砖引玉。

这次偷懒了,就写一个场景。而且避重就轻,没写伯乐说法楚洪荒的过程。

期待大家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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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1: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贯很喜欢司凡这样的语言

这场景又让俺想到令狐冲跟小师妹开酒馆的事了,吼吼

此文好就好在这个李退之,正如岚儿所说,先杀后救是惯性思维了,本来这样的做法能否瞒得了山水帮有待讨论,但是正因为有了李退之这个人和他未泯的良心,楚洪荒的假死究竟是不是会被看出破绽来就不是那么重要了,看不出来那是佣兵们智谋的胜利,看得出来而得蒙李退之故意洋装糊涂放一马(文中可是李退之提出让佣兵帮忙处理楚洪荒尸体的哦),则是整个武林与正义的胜利了!

1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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