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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行天下

[分享] 公民代替侠士:梁羽生走了(傅国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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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9 12: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枫儿 于 2009-2-8 21:52 发表

这显然并不是种族的划分,而是公私法要求不同,对掌握权力的人有更高的要求。不能以元朝的划分来类比。比如,作为公职人员在履行公职的时候,就不能以“市民”来要求。而平等的人之间的事务,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以“公民”的要求,以全社会的利益为考量做出价值判断。比如买卖总是卖者求价高,买者求价低,只要符合法律,不需要以整个市场的兴衰为己任。


把民众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从而给予他们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这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在这一点上,和元朝的划分没有什么区别。

作为公职人员,只是受雇佣者,我们给予其薪水,他们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你的话语中,多次出现了“要求”,是谁来要求的?是公民来要求的,还是市民来要求的?还是公私法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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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9 12: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枫儿 于 2009-2-8 22:15 发表


这是当初制定的法律,受苏联影响很大(历史原因),所以民法通则还是如此。实际上应该使用的词汇是“自然人”。因为即使是“公民”的指称不以我所说的“公民”要求,只是公法概念,其至少也不包含“外国人”和“ ...


查了查宪法,很多地方还是使用了公民的概念。

最近一次修宪是在什么时候,总是在合同法制订之后吧。

你应当建议全国人大再次修宪,把公民统统换成自然人,同时加上市民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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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9 13: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的观点的依据是黑格尔的学说和法国民法典的规定,你怎么不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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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17: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行天下 于 2009-2-9 11:58 发表


在我看来,正在服兵役的人就是军人,是用全体公民的钱养起来的武装力量,就象是我养着的保安,平时好吃好喝好穿的伺候着,一旦来了强盗小偷,他就有义务来保证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用不着军人靠提高自身的觉悟来履行义务,比如让他深刻领会到作为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你这样的比喻是不是不恰当呢?法律和道德,兵役义务可以和民事上的雇佣一样吗?也是可以随时解除的合同吗?而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最低要求,并不是说没有觉悟就可以不履行职责的。我之前所说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要求,不是道德上的,是最底线的要求,所以对象才指向全民和他们平时的事务,而不是品德高尚的人和履行特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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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17: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行天下 于 2009-2-9 13:15 发表
支持你的观点的依据是黑格尔的学说和法国民法典的规定,你怎么不引用呢?

我手边也没有什么资料,也没有背嘛。

赫然发现离题两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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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13: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少了个武侠壮士:emem42-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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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09: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小妖 于 2016-7-24 09:40 编辑
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09-2-8 18:48
江湖中是没有法院的。

江湖讲的是丛林法则,谁拥有更多更强的暴力,谁就执掌了话语权。

所以虽然我并不觉得小椴的作品是一流的,我喜欢他对江湖的态度。那依然是个弱肉强食的江湖,也许他并没有否定以上的任意一句,他只是把目光从“话语权”上移开。他写老人,写小孩,写弱者,写这些人身上的“侠”,这些曾经被很多武侠创作者写过,但小椴是以他们为主体的,他将目光真正落到他们身上。他写得多是无可奈何的境遇,“话语权”并不在这些人的身上,他们是没有足够的暴力来保护自己的弱者,但他们守住了一个“侠”字。我以前喜欢古龙小说的一个理由是,我觉得他笔下的人物有自己的原则,在看重的事情面前有一种迎难而上的决心,组织他们生命的是原则与自由,有原则大于生命,重于自由。金庸小说的人物则过于擅长审时度势,知难而退。但我觉得单在这方面,小椴走得比古龙更远。古龙其实还是很宣扬“话语权”的,并且他经常给角色开外挂(我没说过金庸不开),即使他们暴力不足,也往往能够在与更暴力的对决中活下来;你会看到他笔下有很多不惜为“侠”付出代价的角色,但事实却是如果他们是主角,他们往往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
小椴则是,他如实地写他们在一种境遇下的侠义,他写明知自己不够强大,仍为保护弱者挺身而出的人。他的区别在于,他没有写到这些人最后的报耻雪恨,没有写他们幸运得救,走上人生巅峰的道路,没有写他们推翻不公平的话语权直到自己掌握话语权——他的目光到他们完成侠义为止。这些人并不一定勇敢无畏,他们心中也有恐惧,但心中那一点点火光,本性中那一点点的对弱者的同情,心底最后的未曾被生活磨灭的原则,往往在境遇的压迫下被激发出来,形成一种其实并不强大,但终究义无反顾的力量。这是“且从绝处读侠气”七字的意义。

我身边有个饱览新武侠的朋友对我说,"金庸说武侠已写无可写。我觉得那是他已写无可写。传统武侠写完了,九把刀和赵晨光可以写现代都市中的武侠。一切奇怪的设定都是表象,不变的只有侠而已。连武都可以算是表象,君不见不会武功者,也有侠气。看着吧,这种文学形式只要不死去,就能完成转型。"
我看的新武侠不够多,但我觉得新武侠中写“武”,却淡化对“武”的迷信与崇拜是一种可贵的趋势。
江湖即人生,人生即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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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3 09: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小妖 于 2017-10-13 09:55 编辑

金庸出的散文集读了,觉得了了。梁羽生的《笔花六照》和《名联谈趣》读了,觉得甚好。

极爱梁公的词。他17岁时写《水龙吟》那三首词,年少时读来惊叹。但后来才了解到诗词写得好的人,无不是少年即有很高水平了。

“只要中国没有完全跨入现代社会,侠文化就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一贴精神安慰剂,可以满足人们潜意识里寻求公平、正义的欲望。”“但是,武侠小说的黄金时代注定是一去不复返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靠公民、不靠侠士的新时代。”错了。1.当今中国,人们不再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第一潜意识。 2.无论我们是一个靠公民还是靠什么别的的时代,都不是武侠小说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的真正理由。

很简单,看看现在流行的是什么就知道了。流行的是快餐文化,玄幻、穿越、言情、都市、宫斗、美国大片,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谁真正在乎公平与正义,人们已对这些口号失望了,也不感兴趣,在这个商业化的社会,人们只关心眼前的实际利益,所以看都市、宫斗;精神慰藉方面,要的是发泄,是爽快、刺激,所以看科幻大片、玄幻修仙,武侠这套老旧形式力度太弱,已无法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且看武侠,说出来是没什么逼格的一件事,更少人主动去看。风行说现代写武侠的人忘了什么是文以载道,其实,道,尤其是过去的武侠小说所载的那种道,已不是现代人最在乎的东西了。道离现实世界是很远的。宫斗载了什么道?胜者为王。你不算计别人,就会被别人算计死。过往人们肯定善良这种品质,现代的善良很容易被打上“圣母”的标签,成为无能、懦弱的同义词,已不再是社会层面的政治正确。人们爱看科幻,真的因为它伸张了正义吗?更多为的是感官刺激,就像嗜好游戏的现代人一样,在现实世界里我们无法驰骋,但在游戏世界里,“我指挥圣女贞德抗击英国基佬,我带领成吉思汗征战欧亚,我罐装腓特烈尸骸朝圣耶路撒冷,我挥舞上帝之鞭性虐欧罗巴。我领导萨拉丁横扫中东,我剑指福尔克,与华莱士谈笑风生于堡垒之下,山崎一役,切腹明智光秀,日本四岛将成一统国家。坐镇露梁,干翻秀吉海军,高丽棒子仍喊大明爸爸。”“退出游戏,帝国不再,轰然崩塌。点开微信,无人理我。朋友圈女生自拍,一堆人点赞回复么么哒。突收收到短信,中国电信祝您生日快乐啦。”只能在游戏世界里,我是唯一的王者,世界的主角。
至于所谓的具有社会关怀的公民,已无法主导阅读市场的走向。

也许武侠小说仍能够有空间。但如果它作为一种载体,承载的是符合当下潮流的思想,我仍不看好它,因为像清宫剧、校园言情、网游这些已经做得够好,没有人会光顾武侠这种不起眼的形式。其实武侠黄金时代过去了,没必要否认这一点。唐诗有唐诗的时代,宋词有宋词的时代,元曲有元曲的时代,武侠有武侠的时代。但这不意味着武侠写无可写。其实我想看到一些新鲜的东西,我想看到有人能拿武侠这种我喜爱的形式去写一些后现代的思想,或者去关注一些更不为人所关注的群体,发掘一些更有趣的现象,但很难去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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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才发现以前回过这个贴,什么“江湖即人生,人生即江湖”,也不知当时是脑子抽了还是为了装逼冒出这么一句没根据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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