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主 发表于 2006-6-18 21:08:46

to家人:如你所说,即使你我算不上朋友,但也不是敌人,你的意思我明白了,这件事的是非曲直,你我心知肚明,不用多说了,越说牵扯范围越大。风行我不认识,但认识不认识的无关紧要,因为我知道这里有很多善良的会员,只是出于对古龙的喜好聚集在一起,我不觉得任何人有干扰他们正常的网上生活的权力。我说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就是指这个,并无特指对象,呵呵~

to刺猬:你对岚巽儿说:“我这次说的事,你们凌坛主已经承认他那个“网络首发”纯属错误了。至于你对我的讽刺,我不作回应,但想反问你1句:麻烦你先好好想想,“网络首发”这个性质是能随便拿开开玩笑的么?”

卡~~你丫看到讽刺也不舒服呀?说不回应,但不等于没看到、没感觉是吧?那你气汹汹上一个帖子砸出去,就不考虑人家的感受?你说这个帖子后面有大量的针对你的人身攻击,他们骂你是不对,我也在用各种办法劝阻大家。但我反过来说你哈,你发帖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到这个后果?你别侮辱我跟你的智慧哈!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这么发帖子到热血上,骂“你们热血的管理员真是不要脸呀不要脸”,不管青龙到底咋了,你我能按住热血人的手不让他们回击吗?

你嫌古武慢,嫌某些人不去热血质问你,怎地这边的人(话不敢说满,只是我认识的那些,不认识的我也不敢说)被我按捺住不去热血滋事,倒成了你今儿的话柄了?嫌慢你可以拉小凌上QQ上对掐去呀?你说“网络首发”和“论坛骂架”,哪个更严重?前者不过是个虚名,后者可是实实在在的言词,论坛充斥着吵架帖,谁看了不烦呀?难道热血就欢迎吗?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的意思是你的行动只代表你个人,不牵扯热血。那么让人家到热血找你争吵,也不牵扯热血?你我看在这一点上,你代表不了青龙。

再说了,“网络首发”四个字能有多严重的性质,我的确看不出来。曾经有人拿了我的创意写小说、搞活动,我托朋友去问,人家说是他自己想的。我靠!在QQ好友上删了他,完事儿。我不是说我这人就有多么厚道,只是觉得既然大家都是推广武侠的,又不能从中盈利一毛一厘,又何必看的那么重。小凌已经明确表态,既然知道以前就有那本书的版本流传于网络,那就去掉“网络首发”几个字样。这不就结了?在这件事上,你说对了,那不是首发;但是你不觉得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吗?

今儿在热血群看到一句话,很有意思:“有些面具,贴着肉戴得久了,会渐渐融入血液。有些事情,平日里做得多了,会渐渐变成性格。”刺猬,这件事的经过大家都已经清楚了,而且大家都是成人,不用谁来教我们怎样做事。我真的不想再说了,你要骂我的话就在QQ上留一句:滚蛋,垃圾!我不会怪你的。但是这个帖,就到此为止吧。

古武的朋友们,都停战吧,毕竟刺猬关于“不是首发”的话没有错。如果我们嫌他骂人不对,那么我们说清道理就结了,也别再战争升级了。别说我太温和了,我是觉得没意思。我问大家几个问题:如果第六届网络群杀开赛,我们能聚集起足够的高手去参赛吗?如果有七大坛八大坛的联合征文,我们能写出不输给外人的好文章吗?如果有古迷网络联谊会,我们能充满信心的去参与吗?如果我们不提高自身,练好我们的“内功”,能真正有益于古武吗?古武读书会第二期考试时间快到了,有这功夫,不如抓紧时间看书去。

衷心希望像上次那样,就让我这是最后一帖吧。

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06-6-18 21:46:24

<p>接受地主的建议,此贴到此为止。</p><p>也希望古武的兄弟姐妹们到此为止。</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家人 发表于 2006-6-18 23:45:10

<b>以下是引用岚巽儿在2006-6-18 9:35:31的发言:</b><br/><p>另外,这大热的天啊,家人朋友远来也不容易,请先歇会,喝杯茶再说~!</p><p>呵呵!谢了~~丫头!</p><p></p><p>这帖子我不再回了,丁点~~~跟你说声不好意思!</p>

白天羽 发表于 2006-6-19 10:20:08

<p>费了很大劲登录上来,看到边城不浪又长篇大论了1段,也看到丁点调停说算了,而且这帖里几个主要人物都没有再争吵。那我也就罢手吧。反正该说的话,前面也讲得差不多了。这帖里绝大部分人都有理亏的地方,包括我、风行天下等。大家就算扯平。</p><p>另,既然凌妙颜让我把上回的所谓“干杯”给说清楚,而我本人也觉得既然能打开古武论坛,对那个事就不能再拖下去,那么我等会去那边回应几句。</p><p><font color="#052294">最后,长期以来我认为把酒热血(rxgulong)的成败,最大的功过都在他本人。而且正因为从前的旧事,闹得现在许多矛盾都不可收拾(如上回风凉子借着跟沈梦飞理论的机会,去我们热血管理处严重质疑“热血古龙”4个字的真正归属;如凌坛主在这帖的回复里暗示某些人阴谋得逞;当然还有我很久前对把酒寻欢的狠批等等)。但似乎凌坛主对rxgulong关闭的内幕知道得非常清楚,很明显又跟我所知道的情况相去甚远。现在让把酒寻欢和痕迹两人出面解释并澄清旧事估计不大可能了,那么我想建议1句:既然凌坛主也是知情人,是否可以找时间把这些事跟大家详细说明1次?如果还有其它人可能对这事很了解,如风凉子等,也大可1并请来,我们对着把所知道的相互印证1下?</font></p><p><font color="#052294">其实这绝非把酒寻欢或是其他某1两个人的事,当年的rxgulong之所以能兴盛,众多朋友的感情与心血也是关键原因之1。所以,尽力弄清楚真相,也算是对朋友们的交代,也应该有这么1交代。而如果把酒寻欢并非像我说的那样置大家的心血与感情于不顾,1意孤行要关闭论坛,那么我们把当时的情况弄明白了,岂非也可还他清白?也省得大家在提到从前的事时,纠缠不清。</font></p>

刀锁 发表于 2006-6-19 11:22:30

<p>嗯,我确实是独孤东西,本来不打算用马甲的,只是突然想到当时来热血的一位叫“qwe”的朋友,别人既然不喜欢用真面目示人,我为什么要上主号呢~~</p><p>在之前我并不知道你是不知道还是故意的,而且这种事一般人都不会贸然写上网络首发四个字,所以你加这四字在我看来就是不要脸的行为,既然你硬说不是不要脸呢我也沒話可说</p><p>如果我确实剽窃了古侠的文章并没有注明是转载自你们这的,还自称是网络首发,那你要骂我不要脸我绝对不反驳。</p><p>就好像如果你出版了一套古龙小说,并说自己这套是第一套正式出版的正版古龙小说,那么其他书商是不是会骂你不要脸?</p>

刀锁 发表于 2006-6-19 11:36:37

补充一下,我之所以叫刀锁而非“asdf”呢,是因为我在热血公开群里叫“刀锁”这个名字已经至少半年了,很多人都知道刀锁是我

魔刀丁鹏 发表于 2006-6-19 12:27:16

如果我确实剽窃了古侠的文章并没有注明是转载自你们这的,还自称是网络首发,那你要骂我不要脸我绝对不反驳。

刀锁朋友很会辩解呀,你的意思就是说:不经别人同意转了别人的东西不算不要脸,只有在前面再加上网络首发四个字才算你不要脸是不是?我认为既然是转了别人的,最低限度也要在前面加上[转帖]二字。

另外,我看到独孤东西这个ID已经贵为rxgl.net/bbs的管理员,那么我建议你去后台把论坛名字中的“热血古龙”四个字去掉。连论坛的名字都是剽窃别人的,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不要脸。

不要跟我讲什么热血过去的那些纷争,我只知道一个事实:热血古龙是把酒寻欢一手创立的,你们没经把酒寻欢同意私自用了别人论坛名字,最后还用无耻的手段致使原热血古龙关闭,把热血古龙四个字据为已有,在网络上招摇撞骗。这是一种最最无耻,最最不要脸的行为。

TO隆胸:你把我们之间的事情公布,我很欢迎,也可以让大家看清你的素质。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把主帖挪到后面去,却把一些回帖放在前几楼呀!

小胡 发表于 2006-6-19 12:43:47

作为双方的朋友的我, 一直也不敢出来, 原因是我相信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面子叫谁打住, 如此一来, 说了也是白说. 不过看过地主的敢言, 即使是人微言轻, 我也忍不住来说上两句.这两句虽然没有宏大的理据支持, 但毕竟是狐狸的由衷之言, 认为狐狸还可以交朋友的就将就看着.

刺猬与妙颜

事情始于妙颜一个贴子的误失上开始, 后得刺猬发贴指出, 后来妙颜已承认错误. 从这个顺序看来事件应该完满解决, 有些人可能因此成为朋友.但这一次, 事情的发展完全向另一个方向走. 其实这样的事已不是第一次, 这一次更在妙颜已承认错误之后仍有这么多余音, 事件与其被关注的情度似乎真正升级上一个不该有的高度. 一次又一次的由个人对错, 暴升至论坛相对, 究竟是什么原因?

有这样的发展, 原因其实很简单, 因为本来就是对人而非对事. 我相信, 如果这个贴子是由狐狸来发, 或者错误由我来指出, 相信事情的发展就会不同.其实刺猬与妙颜本有嫌隙, 个中原由我不清楚, 不过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 这嫌隙已令他们到达一个互相极不信任的心理状态, 以至有任何问题都会弄至人格品德的问题, 而非一时失误; 于是来指教变为指责, 回应变回骂, 每一次都弄得一发不可收拾.

首先狐狸认为, 事件本身实在与论坛无关. 然而两人都在各自论坛身居要职, 发生了标签效应, 各人的言语思想不禁往这方向走, 故力度十足的升级到论坛的层面.

如果让我来说, 两个人的态度都不要得. 作为二人朋友, 眼见这样的恶言相向, 不禁为之痛心失望. 不过狐狸自问不该过问, 也无力解决二人的心病, 只想在此相劝一句: 二位作为论坛的领导, 是论坛里举足轻重的人物, 任何言行也不可能只关系个人, 必定会对论坛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希望你们做事论事对事不对人,一言一行也应具备最起码的尊重及礼貌, 方不失为一论坛之首的风度, 让人从心折服.

大地主 发表于 2006-6-21 00:02:02

to东西:你再发帖就让我失望了。

to魔刀丁鹏:我和你并无交往,当然不能命令你做什么。不过你瞧,当事人已经听我劝,都说结束了,如果你为古武好,也请停止吧。

小胡说的心态问题很好。我们说出自己的理就是了,不等于谁抢到最后的回复帖谁就有理。所以,都罢手吧。

最后我说个我自己的真事儿,当做总结吧:

有阵子我很喜欢科幻作家星河的文章。一次我看到他发表在1999年第3期《科幻世界》杂志上的大作《潮啸如枪》,喜欢的不得了,就向网友们吹嘘个没完。不管你们信不信,其中有两个身处国外。后来他们说,点点你给弄个版本上来,我们都看看。我就亲手──请注意我是亲手!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上来的,发出之后我就吹嘘说:这可是网络上的唯一版本哦!你们快看吧。为什么我会说“唯一版本”呢?因为那是我自己打出来的,我以为别人不会像我这么费功夫,或者敢于冒犯作者的版权。

当时,是2000年8月,暑假。

结果呢?你们都知道。有不知道的在百度上搜索一下“潮啸如枪”四个字吧,就会发现有一大堆的搜索结果,我那个“唯一版本”的声明,简直就是个幼稚的大笑话。

后来,我泡到的一个MM(顺便忏悔一下啊,我真是古今中外第N大色狼啊!像我这种人渣,居然还继续逍遥的哄骗着小MM们的眼泪……真该一头撞在……那个,那边那个波霸姐姐,IC、手机、QQ卡,通通告诉我号码?)对我说:“点点,你那个文章……人家其他网站早就有了啊!”我那个汗、狂汗、瀑布汗啊!!!

后来,急忙把帖子删了。

其他人的事儿,我也没有证据。我只能拿自己的事儿说事儿。你们看完我的故事,也就知道我想说什么了。有些事儿很简单,就是个误会,不简单的,怕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吧。

凌妙颜 发表于 2006-6-21 10:42:48

<p>此帖问题已经解决,锁了,两天后沉底。如果还有人认为有必要再说些什么,可以另开一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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