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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古龙胞妹争著作权,这个世界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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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6: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龙胞妹争著作权

联合晚报(2004-12-10)

(台北讯)已故武侠小说作家古龙的著作权争夺风波没完没了,继其庶子入台北法院申请拥有著作权后,古龙的胞妹也以继承人身份,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风云出版社停止刊印51本古龙小说著作,以及索取5100万元(约255万新元)的赔偿,法院昨天就案件进行审理。
长居美国夏威夷的古龙胞妹熊小云昨天委托律师入台北法院,申诉书指她是古龙亲妹,她与其他兄弟姐妹才是古龙遗作的继承人。

熊小云委托的律师指出,古龙过世时,郑小龙及熊正达都没有改姓,因此继承权应归古龙的父亲,后来古父病逝,著作权应由兄弟姐妹共有。

代表律师又说,熊小云是与其他姐妹们沟通后才提出诉讼,要目前拥有《楚留香》、《萧十一郎》等51部小说的风云出版社停止刊印发行,并且赔偿过去卖书所得收入。

主审法官根据被告方面质疑,要求熊小云必须提出在台固定住所,否则要缴交数十万元的裁判费,同时要求双方在十天内提出古龙小说的销售数据。
发表于 2004-12-12 16: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天啊,看不出来先生的姐妹和儿子居然是这样的人,简直象豺狼

够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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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6: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啦,很多的,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亲情有很多时候也是禁不起考验的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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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6: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亲情冷暖,我想先生死后也想不到他的亲人居然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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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2 17: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他活着的时候已经饱尝了这方面的苦头,他死后又怎会在乎! 至不堪的其实是我们这些所谓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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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7: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先生淡薄名利,视金钱如粪土,他的亲人却是一身铜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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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7: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老大死后也不得安宁,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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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7: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真替先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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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9: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古龙活着的时候,没听过有这些人的存在呀,怎么古龙死后全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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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20: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他们知道钱啊,有钱就行,就向楼上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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