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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 鲁卫《翡翠天王》系列连载(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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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15: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4-7-24 13:09 编辑

鲁卫,本姓陈,香港人,新一代小说高手。 原本经商,专营成衣买卖,现弃商从文,专心写作。才气纵横,右手写武侠,左手写科幻,闲以神鬼志异,不到一年时间已数部作品,代表作有《三少爷的刀》,《剑雪神雕》,《翡翠天王》等等。
七月份准备连载鲁卫《翡翠天王》,也将为大家揭秘其神秘的冰山一角。鲁卫的《翡翠天王》和龙乘风(署名余破浪)的《翡翠天王》有何异同?鲁卫是不是就是龙乘风的分身之一?
鲁卫《翡翠天王》(上砚出版社)共三部:
1)坛中雪蝶
2)神魔诀
3)战地春秋

与余破浪(龙乘风)《翡翠天王》(洛云图书出版社)共两部
1)翡翠天王
2)宫本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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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4-7-1 17:14 编辑

鲁卫《翡翠天王》系列:
第一部《坛中雪蝶》目录:
序幕
第1章 :天王的霸业
第2章:千里蝴蝶
第3章:冰川的传说
第4章:一掌泯恩仇
第5章:斧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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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17: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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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 23: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坛中雪蝶》(翡翠天王系列第1部)
  作者:鲁卫
  版本:上砚出版社
  校对:轩辕剑侠

  序幕:

  大海怒吼,巨浪滔天。
  一艘残旧、落伍、甚至千疮百孔的战船,正孤单地横渡波涛汹涌的“神风大海”。
  在数百年前,蒙古大军十四万人,战船四千四百艘,旌旗蔽日地直扑东瀛长崎北。(今平壶岛)
  东瀛国上下震惊,自知绝难抵御蒙古大军无情的蹂躏,除了祈祷上苍拯救之外,束手无策。
  八月初,海上突然风起云涌,巨浪澎拜卷至。
  巨大风浪持续四天,四千四百艘战船四处飘散,几乎全部沉没。
  这一场大风,拯救了东瀛岛国,东洋人称之为”神风”。
  数百年后,战功显赫之名将“关白”丰臣秀吉逝世,托孤于部将德川家康及毛利辉元。
  东瀛战国局势渐定而未定。
  此时,中原武林群雄并起,形势比东瀛岛国更为混乱。
    千疮百孔的战船上,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为了黄金而发狂的人,他们都是船伕。
    另一种是不顾生死,但求远离东瀛岛国的人。
    前者九人,后者孓然一身。
    这个孤寂而伤心是汉子,本是一代名将。
    他十五岁已统率大军披甲上阵,勇破敌军于十弥川畔。
    比起十七岁首次上阵,统率冈崎武士大破寺部城的德川家康,他更见年少而卓越不凡。
    他是宫本千军。
    他喜欢百合花。
    他更喜欢一个像百合花般柔美绚丽的少女----百合子。
    百合子,她岁月无声。
    一生下来就不曾说过半句话。
    但宫本千军从她的眼神中,明白她的千言万语。
    残破的战船上,只有风。
    没有风中的百合,没有他的百合子。
    风浪没有停下来,这艘战船似乎随时都会再大海中四分五裂。
    但年逾三十的宫本千军,他心中无悔,眼神无悔。
    一个苍老而瘦弱的船伕,在起伏不定的甲板上嘶哑着嗓子问:“将军大人,你到中土,是不是要找一个人?”
    宫本千军呛咳着摇头。
    老船伕道:“我知道,中原也有一位英雄人物,将军大人若有机会,不妨去看看他……看看他是否比得上我们的战国英雄……诸如上杉谦信、织田信长、德川家康……以至于将军大人您……”
    宫本千军仍然在咳嗽着,他已在船上病了五天。
    又是一个巨浪卷上甲板,两人全身上下尽湿。
    宫本千军在巨浪迎头而下之际问:“他----是----谁?”
    巨浪的冲击力,把老船伕撞向船桅。
    他头破血流,快要死了。
    他在嚥气前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翡翠天王……叶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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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2 00: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4-7-2 01:03 编辑

    第一章 天王的霸业

  翡翠城,是名城。
  江湖传言:“ 天下财富一千万,三百万两在翡翠。”
  后面那一句话,有人略嫌夸张,但也仅是“ 略嫌”而已。
  翡翠城主叶璧天,号“ 怜香”,自称“ 惜玉天王”,年廿八,十二岁已行走江湖,单人匹马直闯杀手林,在杀手榜下撕掉第一张杀人名单,名单上的名字是——千面杀神。
  这名单贴在杀人榜上头号位置,已整整三年,天下杀手虽多,竟无一人敢将之撕下,甚至不敢多看一眼。
  但区区一名十二龄童,竟随手把这名单撕下,这不是恶作剧又是什么?
  但三天之后,叶璧天带着满身血渍骑马回来,在马颈之下,赫然悬挂着一个人的项上首级。
  经过杀手林的杀人掮客的(注1)无情验证,证实这首级确然属于千面杀神,绝不会错!
  从(注2)那一天起,叶璧天的名字,立刻轰动整个武林!
  十六年后的今天,叶璧天最少有三大特点名满天下。
  第一:武功盖世。
      第二:富可敌国。
      第三:怜香惜玉。
  他是风流人多情人,他越多情越风流,越更怜香惜玉。
  这一天,骄阳艳艳,叶璧天在演武场上,盛筵款待远自东海而来的武林大豪“ 无敌狮王”钟海啸。
  钟海啸雄霸东海水陆二路,今天是他六十大寿。
  随同钟海啸而来的,更有沿海七帮十一会的头领,可算阵容鼎盛,声势浩大。
  叶璧天说过要为钟老太爷贺寿,但究竟这位翡翠城主费了什么心思,却是个谜。
  翡翠城演武场,能容千军万马,比诸天子脚下之禁军大较场,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倏尔间,演武场中突然出现美女无数。
  演武场本是杀气森严之地,但此刻却变成了脂粉阵,演舞场!
  霎眼间,美女如云,艳光四射。
  场中佳丽,没有一千,竟也最少八九百以上!
  钟海啸等群豪无不瞳孔发光,人人心猿意马。
  在一片管弦乐韵中,歌姬曼舞动人。
  顷刻之间,娇媚万状的舞姿,竟布满演武场每个角落,真是蔚为奇观。
  未几,又有近百美女,分左右排列,把一辆巨大之极的木车,以铁链拉动过来。
  巨车之上,有九个巨大之极的寿桃,乃用精美糕点材料炮制。
  近百美女把巨车拉到“ 无敌狮王”钟海啸面前始停下,随即全体向钟海啸跪拜,并齐声颂祷:“ 恭祝钟老太爷福如东海,寿与天齐。”
  钟海啸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场中逾千美女,无一不是千挑万选的绝色佳丽,平时想碰上一个两个,也是千难万难,但叶璧天却竟能作出如此安排,来为自己祝寿。
  如此场面,如此气派,就算做梦三千年,也梦不出来。
  再看叶城主,他一脸淡然之色,既不骄傲,也没有刻意献殷勤,更显得(注3)他有王者之风,否则,最少也可算是枭雄气槪,无人能及!
  当然,钟海啸也并不是个井底之蛙,在他麾下(注4)混饭吃以至富甲一方的武林人物,又何止逾万!
  诚然,面对如此浩瀚之美女阵场面,震惊是必然的,甚至是无可掩饰的,但武林大豪自有武林大豪的风范,当这些震惊稍为消散后,他面上的神态,依旧豪迈不凡,足以令人心折。
  他朗声大笑,笑声响彻云霄。
  笑声中,钟海啸身形向演武场中直射,但去势却极其缓慢,甚至竟似在半空中停留了片刻光景。
  群豪倶是见多识广之辈,钟海啸露了这一手轻功,其难能可贵之处正在于一个“ 慢”字。
  若是双足沾地,自是越慢越易,越快越难,但要是身已凌空,而又要掠向远处,那就决难缓缓掠去,别说是人,便是飞鸟,恐怕亦难臻此一境界。
  但内力精湛之士,却能凌空御劲,以无匹内家真气,在身子向前飞掠之际,缓而不堕,甚至是在空中作出短暂停留,然后才继续向前缓缓迈进。
  这便是武林中传闻已久的“ 御气迷踪步”。
  钟海啸这手轻功一露,群豪无不轰声喝采。
  叶璧天莞尔一笑,轻轻鼓掌,但掌声并不热烈。
  钟海啸终于缓缓地落在巨车之上,又复大笑,道:“ 叶城主这份隆情厚礼,老夫好生感谢,常言道:‘ 百闻不如一见’,今曰有幸拜会城主,更蒙厚待,老夫决与贵城结盟,此后东海七帮十一会,曁老夫麾下所有战船、战将及狮王十二连环坞上上下下,誓与翡翠城共同进退,彼此同气连枝,都是好兄弟!好朋友!如有违背,自当…….”话犹未了,倏地一道身影如电射至,一个人比箭还快地直插在他身旁。
  钟海啸以“ 御气迷踪步”缓缓登上巨车,震慑群豪,而这人却反其道而行之,以极快极快的速度昂然站立在钟海啸面前。
  除了叶璧天,在场之中,又有谁的身法可以快速得如此不可思议?
  叶璧天不等钟海啸说下去,便已抢快截口道:“ 今天是钟老太爷荣寿之日,不宜立誓,总之,从今天开始,咱们便是好兄弟!好朋友!既共同进退,也同气连枝!”
  语声未落,群豪喝采之声早已大作,气氛热烈无比。
  钟海啸大悦。
  “ 好一个叶城主!好一个风流人物!”这是钟老爷子对叶璧天的评语……

  X              X            X
  翡翠城,占地逾万顷 ,正是城中有堡垒,堡垒中更有重重迷宫,至于其他亭台楼阁,水榭池林,自是多得不可胜数。
  叶璧天崛起江湖,树大招风,强敌罄竹难书,虽然人人深知此人绝难冒犯,更难向其横施毒手,但仍不免会有些抱着必死之心的死士,潜入翡翠城中,伺机向叶璧天进行刺杀。
  但这些死士般的刺客,绝大部份连叶璧天的影子还未找到,便已在城中迷了途,继而失手被擒,再也离不开翡翠城。
  城中堡垒无数,迷宫多如雨后春笋,但平时叶璧天会在什么地方呢?
  答案是令人费解的。
  他常常逗留的地方,竟然是城中最不为人注目的一座茅舍。
  这一晚,月色皎洁,若是细心留意,不时可以听见女子娇啼婉转的叫声。
  东海群豪,决定在此盘桓数天,然后才回东海。
  自古英雄皆好美色(注5),城中既有佳丽逾千,群豪又岂有如入宝山空手而回之理?
  叶璧天风流之名,名满天下,并非幸致。
  但正当群豪在城堡中风流快活之际,叶璧天却在燕瘦环肥南北脂粉美人阵中悄然引退。
  他又来到这座毫不起眼的茅舍中。
  X              X            X
  茅舍中,一灯如豆。
  这茅舍,看似毫无屏障,实则机关重重,而在此茅舍方圆三十丈内,更被列为禁地中的禁地。
      就算是条狗无意间闯入禁地半尺,也会被碎尸万段,死无全尸。
      无人能越雷池半步!唯独叶城主例外。
      当然例外!
  茅舍中有何重大秘密?
  当然有!这秘密,如今就在叶璧天眼前。
  这秘密已存放在这茅舍三年之久。
  而这秘密,就是一个坛子,和坛内的一个人。
  坛,是很普通的一个坛,但很大,大得可以容纳(注6)下一个人。
  但坛中人,却不普通,不但不普通,简直就是人中龙凤,罕世难逢。
  她是一个美丽得无法形容,无可比拟的女人。
  她的面容,看来一片平静,并无任何喜怒哀乐的表情,但她那清丽的轮廊,粉雕玉砌一般的肤色,已足以令天下间任何男人(注7),为之惊艳失态。
  但此刻却只能看见她的脸,她的身子,却埋藏在普通之极,甚至是粗糙之极的大坛内。
    茅舍外,风吹,云动,然后是一轮银白的月光,悄悄地透过茅舍的小窗户,洒在她的脸庞上。
    月光下,她的脸看来更庄严,更高贵,也更艳丽。
    她有高尚独特的气质,虽在斗室茅舍之中,依然冷眼逼人,使人打从心底里对她有种高不可攀的感觉。
    但坐拥天下三分财富,武功才智惊世绝艳的叶怜香,惜玉天王,他的感觉却又怎样?
  无论是谁,人人都知道,翡翠城主是高高在上,谁也无法撼动的武林巨人,虽然,他才二十八岁。
  但叶璧天这个名字,早巳在十六年前(注8)向天下黑白两道英雄豪杰宣告,年龄对他,并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怎样战胜。
  而他,至今百战百胜,无一例外……最少,至今人人认为确然如此。
  他是个不败之神,每战必胜之神!
  但在这茅舍中,每当他面对坛中这个女子的时候,他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胜利之神的表情。
  不胜,即败!
  在叶璧天心中,这是一个非白即黑的世界。
  尽管他的眼神,看来虽然明亮,但他的心,却仿如被放置在汹涌波涛,滔天巨浪之上。
  当然,他力图(注9)在她面前掩饰,但她冷冷淡淡的表情,却似在揭开他脸上的一切伪装,彷佛在说:“ 放弃吧!你已失败了!”
  叶璧天是何许人,又怎会不明白她的心意?
  他摇摇头,固执而激动地说道:“ 不!不能放弃!我是怜香,是惜玉天王,而妳,是我心中唯一存在的女人。”
  说得赤裸裸! 说得血淋淋! 为了坛中这个女人,他愿意付出一切,当然也等于愿意牺牲一切。
  他不但说得赤裸裸,也在一瞬间运劲全身,把身上每一件衣物,每一寸布帛,震得粉碎!(注10)
  人也赤裸裸!
  他的肩膊宽阔而肌肉结实,他的胸膛结实强壮(注11),他的腿修长而有力,无论他穿着什么衣服,抑或什么衣服都不穿,叶璧天就是叶璧天,一个在武林中永不言败,也永不曾败的胜利之神。
    裸体能令人疯狂,但却绝不等于邪念。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会邪恶?
    人心至善至圣,也可至邪至恶。
    是正是邪,在乎一心!
    若说叶璧天的身子并不尽善尽美,相信唯一可以挑剔的,就是在他身上,总共有七道伤痕。
    最浅最短的一道伤痕,刘子他十二岁第一次杀人之时,被杀者是千面杀神,但千面杀神也在他背上劈了一刀,刀痕长六寸!
     但最深最长的一道伤痕,却在他胸间以至小腹,那是剑痕,也是七道伤痕中,唯一由女子所划下来记号。
     这女子,也就是坛中的女子。
  “ 雪蝶,今夜又月圆,来吧!”
  叶璧天伸出手,坛中的雪蝶也把手递给他。
  他轻轻地把雪蝶从坛中引带起。
    坛中的她,竟然也是身无寸缕,肤色明艳照人!

   (注1:港版为:杀人掮客铁无情; 注2:港版为:自那一天起;  注3:港版为:益显他
     注4:港版为: 在他羽翼下;  注5:港版为:自古唯大英雄好色; 注6:港版:容纳2字为载
     注7:港版为:任何稍微正常的男人;  注8:港版为:告诉天下黑白两道英雄豪杰;
     注9:港版为:努力;  注10:港版为: 震成片片粉碎; 注11:港版为:胸膛肌肤虬结强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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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15: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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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6 11: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千里蝴蝶

  她不但美丽年轻,而且高贵。
    即时她全身赤裸,她仍然是美得神秘,美得令人有着高不可攀的感觉。
  真正的人间绝色,何须涂抹分毫脂粉。
  高傲尊贵的仪容,也不是单靠锦衣华服才能衬托出来的。
  雪蝶的高贵,并不来自身外衣物,而是散发自眉宇之间,螓首之上,举止之中。
  她就像仙子般美丽、高贵,但却也同时令人心碎。
  倘若她置身于坛中三载,乃属天意,又怎能不教人掷笔生叹:“ 天意何其残忍?”
  尊贵的人,虽然天生尊贵,但不一定比寻常百姓幸福。
  叶璧天轻轻搂着她的纤腰。
  她的纤腰雪白而柔软,令人目眩。
  他看着她,眼神中有着无限的怜惜。
  叶怜香!惜玉天王!
  他似已把生命中所有怜香惜玉之意,全部顷注在眼前这丽人的身上。
  一轮圆月在窗边,月色皎洁,仿如水银般洒在这对男女身上。
  他柔情蜜意地在吻她。
  “ 妳还是和以前一样动人。”他由衷地赞美着。
  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他的手、他的吻、他的每句话以至于每一个字,全都像是不可磨灭的烙印,深深地、火热地印在她的心坎里。
     能够获得叶天王如此深情款款的宠幸,那是天下间无数香闺少女,甚至是楼中怨妇,风尘红粉心底里的一种梦想。
     如今,这种梦想,虽然活生生地降临到雪蝶身上,但她却有着无限地恐惧。
  “ 叶郎!”她亲昵而忧心(注12)地叫唤着:“ 不必了,求求你! ”
  叶璧天倏地抬起了脸,深邃如海、明亮如星的眸子直逼视她:“ 小雪,我很穷!你明白吗?”
  富可敌国,权倾半边武林的叶城主,居然会说:“ 我很穷! ”
    这岂不是天下间最荒谬的笑话?
  但她没有笑。她不笑,是因为她明白他的意思。
  有句老生常谈:“ 人穷志不穷。”可见这个“ 穷”字,可作多方面的解释。
  在财富上、权势上,叶天王大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然跟这个“ 穷”字相距十万八千里,远远沾不着边际。
  叶天王武功盖世,富可敌国,更风流多情。
  但他纵已赢得风流薄幸名,但可以令他魂牵梦萦的红颜知己,却又有几人?
  他对她说过了。(注13)
  “ 唯独妳!”
  他又吿诉她:“ 在我生命中,所有女人都只是过眼云烟,唯独妳,绝不是这样。”
  那是他三年前对她讲过的话。
  当时,雪蝶仍是武林中轻功最出色的“ 千里蝴蝶” ,她喜欢飞翔在名山大川之上,足下轻快如烟,去不留尘。
  她轻功快,叶璧天更快。
  但他永不赶在这“ 千里蝴蝶”前头。
  他可以一跺而令天下黑白两道英雄好汉人人心神震荡,他绝不做任何事让小雪生气。
  在他心中,只有一个小雪。
  所以,他穷。
  他心中永远没有第二个小雪。
  明月下,她的心在跳,血在发烫。(注14)
  叶璧天把她拥抱得更紧。他的声音,听来沉实有力偏偏却又柔情似水:“ 没有了妳,我将会穷得变成一片空白,连叫化子都不如……妳舍得这样折磨我吗?……”
  她抬起头(注15),眼睛里闪烁着火花。
  “ 你……不后悔?”她轻轻问,她的唇看来柔软而凄艳。
  “ 我后悔!后悔在三年前让妳孤身犯险,以致种下今天的恶果。”
  “ 不!当年事,错不在你,也不在我。”雪蝶轻轻吐出口气,声音轻柔平静:“ 前尘是缘,今日也是缘,善缘是缘,孽缘也是缘,但无论是怎样的缘份,既已过去,便成定局,既已定局,悔又如何?不悔也是一样。”
  他哂然而笑:“ 妳自诩可以无悔当年之举,何以问我将来会否后悔今天所做之事?这岂不是小觑了妳的叶郎吗?”
  她凝视着他,她的瞳孔宛如夜星般晶莹闪烁:“ 叶郞,天下人都说你风流,但依我看,你却是个心无旁鹜之情的呆子。”
  “ 不管别人怎样说,也不管妳怎样取笑,妳是我的梦。”叶璧天宽敞的额角贴在她面颊上,语声无限温柔:“ 唯一的绮梦。”
    “但这梦,有太多涩苦。”
    “却有更多甜蜜,更多闲雅韵事。”
    “你还敢自命风流吗?”
    “我是怜香客,是惜玉人,我不风流,又又谁能比拟?”他的体贴,已到了水乳交融,彻底渗入她肌肤每一寸每一分的境界。
    她的身子在颤动。
    美丽女子在如此颤动着的时候,最能令男人心醉,也最令男人感到难受。
    天在动,地在摇,月色似已变成了熊熊烈火。
  她腮边飞红,仿如霜叶。
  霜叶红于二月花。
  他的浓情,教她激动;他的奉献,令她迷惘;他的怜惜,使她流泪。
  他把她眼角淌下来的珠泪吻干。
  “ 叶郎!璧天!”她乌溜的秀发开始纷乱,然而,不及心乱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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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6 11: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                        ※                                ※
  窗外,有轻风、有虫鸣、有花草在悠闲地摆动着。
  窗内,她的玉臂是他的软枕,他的身体是她的屏障,不但能护着她,也是她每夜的梦,绮梦。
  茅舍内的呼吸渐渐柔和,细长。
    他俩情更浓,直教生死相许。
  “ 小雪,能够和妳在一起,是我生中最大的幸福。”叶璧天挚诚地在她耳畔低语。
  “ 但我却只是柳絮,一毬凌空飘荡的柳絮,不但轻如无物,也无根。”她凄然一笑。
  她唇上仍有叶璧天嘴唇的余温,她的眼睛痴痴地瞟在他脸上。
  他的脸,有太深太重太浓太厚的爱意,而这所有的爱意,都只倾注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三千宠爱在一身。
  但她没忘记一件事。
  这三年以来,她只是个“ 坛中人”。
  除了在月圆之夜,她可以离开那局促的坛子一段短暂时间之外,她只能蜷曲着身体,像是一条蟒蛇般伏在洞穴里。
  月圆之夜。
  三年以来,每至十五之日,他一定会来。
  每一次,都如今夜。

  ※                        ※                                ※
  翡翠城,是名城。
  也是大城。
  城中包罗万有,包括酒家、赌场、青楼、屠房、市集、以至寺院、道观。
  寺院在城西,名为相法寺。
  相法寺虽在翡翠城中,翡翠城主虽是叶天王,但寺中方丈,仍是寺中领袖,权威至高无上。
  方丈是海镜大师,年五十,眉目凛凛,身形高大威猛,三十五岁出家,剃渡后坚持佛诫: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
  但在皈依我佛,出家为僧之前,他杀人如麻、打家劫舍、奸淫掳掠、胡说八道、逢饮必醉。
  只是,往事俱往矣。今之海镜,已非当年之汪洋大盗。
  “ 南无佛,南无法,南无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南无阿弥陀佛…… ”
  蓝蓝夜幕尚未尽褪,海镜已念了十二篇经文。
  十五年来,他早晚功课从未或缺。
  连续念诵十二篇经文,对海镜来说是平常事,据说他有慧根。
  当年种下之种种杀孽,错不在今生,而是在前世,甚至是前世的前世。
  念经可除戾气、俗气、怨气。
  叶璧天并不念经,但常到相法寺听海镜念经。
  今晨,海镜念第一篇经文的时候,他已在。
  海镜是否知道叶城主已在寺中?
  除了他自己,谁晓得。
  只是,他如常念经,心无旁鹜地一篇复一篇地念下去。
  乃至拂晓,寺外鸟声喧噪,如乳晨雾悄悄溜进寺门后,南无之声方渐遏止。
  雾中伫立一人,一个神情平静的人。
  他的态度优雅闲适(注16),一身雪白长袍,似与今晨乳白的浓雾混成一气。
  海镜合什,在这人面前念了一句:“ 阿弥陀佛。”
  这人道:“ 我与佛无缘。”
  海镜两道浓眉向上挑起,目光炯炯地射在这人的脸上:“ 若是人人与佛有缘,个个落发为僧,天下千万女子岂非也得变成尼姑?”
  这人轻叹一声:“ 大师不念诵经文的时候,似乎不怎么像个得道高僧,也(注17)不像个和尚。”
  海镜淡淡一笑:“ 城主也不像个统领数万帮众,风流艳屑洒艳遍神州大地之人。”
  城主。
  此城只有一个主人,叶天王,叶怜香,叶璧天。
    晨雾里的叶城主,看来仍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
    他是武林中地位最显赫的男人,他的一生,似乎早已命中注定多姿多彩,充满着不可思议的波折和传奇。
    无论遇上任何困难的事,叶城主都一定有法子去解决,而且一定是用最快捷,也最高明的法子。
  但海镜却忽然皱眉,向叶璧天道:“ 你虚弱了。”
  只是短短四个字,平平淡淡的四个字。
  叶天王依旧神情恬静,若以脸容安逸祥和的程度来比较,他比海镜更像个修道的出家人。
  他浅笑:“ 大师要为我把脉么?”
  海镜缓缓摇头:“ 我不为任何人把脉,就连当今圣上九五之尊,也不例外。”
  但他的手却已搭在叶璧天右腕脉门上:“ 但你不同,因为你是天下间最高贵的疯子。”
  叶璧天沉吟无语。
  海镜的手指粗短而壮拙,除却拇指外,其余八根手指几乎以样长短。
  海镜为叶城主把脉,良久全身纹风不动。他不动,叶璧天也不动,两人看来有如浓雾中的一对石雕像。
  也不知过了多久,海镜粗短的手指松开,然后合什道:“ 一半。”
  “ 还有一半?”
  “ 至少不多。”(注18)
  “ 于愿足矣。”叶城主鼻息悠悠,脸容更安逸更祥和:“ 大师,吿辞了。 ”
  海镜却道:“ 城主请留步,且听贫僧一言。”
  叶璧天道:“ 大师有何指示?”
  海镜又合什:“ 城主三载以来,每月月圆之夜,俱以本身阳气精力,汇入烟雨宫主之女体,不愧至情至圣,令人感动。”
  叶璧天恻然。
  烟雨宫主,就是雪蝶,就是他心中唯一的绮梦,唯一的小雪。
  “ 烟雨宫主身中‘ 飘香七色毒虫’,天下无药可解,唯一暂延性命之法,系以‘ 情人坛’内置‘ 九转大还丹’、‘ 千岁鹤顶红’及‘ 火焰金蛇胆’,强行镇压蛊虫,但每届月圆之夜,仍须由一武功盖世绝顶高手,先服‘ 驼峰鹰脑羹’,再吞‘ 孔雀草’,把全身至刚至阳之功力,经过交合,再融汇入中蛊者之女体,始可令蛊毒暂不发作,唯独此法,久用定必不利男方……”海镜向叶璧天阐明利害。
  叶璧天哂然一笑:“ 此事早已知之甚详,又岂劳大师再三阐述。”
  海镜不禁冷笑道:“ 才不过三载,城主功力已然减半,身为翡翠城主,数万门生帮众皆以天王马首是瞻,难道至今你还不明白(注19)此事有多严重?”
  叶璧天的眼神,在那弹指间倏地枯涩无光。
  但也仅是弹指间之事。
    然后,她轻轻伸手,掌心虚扣成弧状,一道平和而强大的内力,飞向寺门外一株榆树上。
    榆树上有鸟栖于枝叶间,不是一只,也不只有一种。
    鸟和人一样,可以残酷地生死相搏,也可以愉快地和平共存。
    人,有相思。
    鸟,亦有同名。
    叶怜香轻轻伸手,以内力牵引一鸟入其掌心,正是相思鸟。
    相思鸟在天王掌中,并不惶恐。
    “大师,世人看相思,多以温柔、多情、和平眼光视之,大师是否同意?”
    和尚不假思索地摇头。
    摇了又摇。(注20)
    叶璧天莞尔,再问:“大师何所见而云焉?”
    海镜道:“我年幼时,曾饲养此鸟,一巢数只,都是相思雏鸟。”
    “后来如何?”
    “其中一雏鸟,顶上无毛,一如贫僧现状。”
    “是相思中的和尚。”
    “但此鸟僧不得好死。”
    “如何死法?”
     “其余雏鸟纷纷啄其脑顶,初啄成无数小孔,不出三天,无数小孔已变成一个大洞,这鸟僧的脑髓,尽为同伴所食。”海镜笑笑,以两指抹在叶城主掌中相思之头顶。
     天王也笑,笑意却转苍凉。
     人情凉薄,世情凉薄,竟教有情有义也转化为凉血和薄幸。
     他突然瞳孔暴睁,血丝满布眼眶之内,厉声向和尚喝叫:“谁来下手?”语声未落,和尚已转身入寺门内。
     海镜悠闲的声音,自佛殿堂中远远传了回来:“城主既有一半功力,此刻尚毋须为此事而假手于人,若只剩下四分之一,霸业皇图,大可休矣。”最后两句,已几乎不可听闻。
     叶璧天仍是叶璧天,这位权倾半边天下,威震整个武林的翡翠城主,他连站立的姿势也没丝毫改变过。
     但他掌中的相思鸟,脑髓已在那一瞬间神秘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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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6 11: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4-7-6 11:32 编辑

      ※                        ※                                ※
  东南八百里外,有仙山。
  白居易长恨歌:“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茫茫皆不见,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
  但这仙山,并不在海上,而是靠在湖边。
    湖,是弱水湖,片叶不浮,是故无舟可渡。
    山,是高耸入云,连猿猴都攀越不上去的千仞绝壁。
    山壑中,有仙雾,也有瘴气,毒蛇异兽,以至食人花,杀人籘,断肠草,放眼皆是(注21)。
    这仙山,也有飞瀑流泉,更有一瀰清澈潭水,美如神仙境界。
  一阵流水款乃声,响自潭水东北角,听似船桨在摆动,仔细一听却又不然。(注22)
  潭中无船,也无桨,只有一双窈窕动人的身影。
  两个少女,仙子般艳绝人寰的美女,在潭水中浮沉、嬉戏。
    她俩的玉手,嫩滑如春葱;她俩的纤腰,柔若无骨。
    在潭水中掩映着的胴体,丰美而成熟。
  二人年纪,相差不远,不是十七,便是十八。
  都是玉骨冰肌,秀色撩人。
  可惜在此桃源仙境,四野无人,纵使天香国色,却是无人能窥入眼。
  四野确无人,但潭水之下,却似有灰影在浮沉,挣扎。
  “ 小蓝,我看差不多了,再踩着他不让他冒上来透透气,恐怕会弄出人命。”
  “ 姊姊,在药王仙山,就算这臭和尚真的淹死了,师父也能把他救活,且别焦急,先玩玩再说。”
  “ 不!你太过份了。”做姊姊的把小蓝一推,接着人如鲤鱼入水,把一个脸色浸得发白,嘴唇却已发黑的和尚,从潭水下救了上来。
  小蓝没好气地用手溅起水花:“ 这死和尚不识时务,淹死了也不值得可怜。”
  姊姊正色:“ 他是剃度出家的修行和尚,自持戒律,向来循规蹈矩,偏是你这个小妖精,不知道在那里听来的闲言闲语,硬说他是个淫贼秃。”
  姊姊动了火,小蓝只好伸了伸舌,不答腔。
  她姊姊叫媞眉,身材高挑有致,眉目俏丽,无论或颦或笑,都有说不出的迷人灿烂。
  只要是有她出现的地方,无论在场有多少名嫒贵人,她都有压倒群芳的本钱和手段。
  假如说小蓝是狐狸化成的精灵,那么她就是自瑶池下凡而来的仙子。
  直至今晨,雾散时候,小蓝带来了一个和尚。
  一个身穿灰布单衫,外披袈裟的年轻和尚。
  小蓝对她说道:“ 山下近月以来,屡传有淫贼寅夜入屋窃玉偷香,据报这采花贼头上牛山濯濯,准是这个色迷迷的死和尚。”
  媞眉暗自失笑。
  小蓝是跟着她一起长大的,这丫头是个怎样的东西,她比谁都更清楚。
  世上牛山濯濯之人,何止万千,再说,纵使采花贼是秃顶之人,也不一定是个和尚。
  就算真是个和尚,又怎能一口咬定便是这个?
  是小蓝入世未深,一时糊涂抓错了人吗?
  要是有此想法,那才是不折不扣的糊涂蛋。
  药王仙山下,谷峦叠布,大小寺院庙宇林立,大和尚小和尚触目皆是,何以小蓝不抓一个年逾古稀,老得连牙齿都没剩下几枚的老和尚回来?
  媞眉的确曾经这样质询小蓝。
  但这小灵精三言两语便分析得清清楚楚:“ 这样的老和尚,行将就木,还有力气爬入少女香闺去采花才是怪事!”
  她说得甚是。
  如此老弱残兵,只配采药补身,又岂是贪色采花的淫贼材料?
  太阳底下千万种勾当,莫不因人成事。
    男人强奸女人,女人勾引男人,都要具备一定程度上的条件。
    就连雄性麋鹿要占有雌性麋鹿,也得经过连场争风吃醋,甚至是跟别的雄鹿拼个你死我活,打赢了才有资格和雌鹿交配。
  强者永远骑在弱者头上,此理千古不易。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要抓和尚,当然要抓一个年轻的、纯朴的、眉清目朗的(纯朴的和尚,也可能是个淫贼,那是因为这和尚外貌纯朴,心中邪恶之故)。
  小蓝很识货,一抓就抓住最好的,最漂亮的年轻和尚,他法号云烟。
  尘世诸色诸相,莫不是过眼云烟。
  但这云烟和尚,却在小蓝的掌握中。
  身外之物,可以视为过眼云烟,但落在自己指掌中的男人,却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宝贝。
  媞眉骂她:“ 你快要变成蜘蛛精了。”
  她嘻嘻地笑:“ 蜘蛛抓住了唐僧,前来和姊姊分享。”
  “ 淫贱!”
  “ 姊姊!”小蓝不服气,“ 将来我若人尽可夫,你怎样侮辱我都可以,但我知道你也知道,直至这一刻为止,你是处子,我也是处子,又怎能说我是淫贱?”
  “ 呦,好一个处子,淫贱的处子! ”媞眉乌亮的秀发一枓,唇边笑意带来无限春风。
  小蓝的脸在发烫(注23),她这个姊姊虽然白璧无瑕,但若论道行,她比妹子胜上一筹、两筹,甚至达到无可估计的境界。
  唐僧肉已在砧板上,怎样分脏?
  总不成一块一块割下来据案大嚼吧!
  云烟是个好和尚,他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令小蓝在老远瞧见了,便为之心痒起来。
  一看便痒。
  越看越痒。
  身痒脚痒,还可以用手搔抓搔抓,但心痒又怎能搔抓得进去?
  解铃还须系铃人,是谁令小蓝痒得要命,便把这个混蛋抓回仙山再说。
  要是这混蛋不识时务,又或者无能为小蓝姐姐解痒,大不了干脆把他干掉,然后把这厮剁成肉碎送去喂狗。
  她的心可以痒,也可以狠,小蓝姐姐又岂是省油的灯。
  主意是打定的了,但以后的“ 下文”怎样发展,却是天晓得。
  抓了云烟和尚回来,小蓝以处子之身,同他施以肉诱。这一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因为这勾当并不在斗室中进行,而是以天地为媒,山水为证,更有媞眉姊姊冷眼旁观。
  媞眉固然是美人,小蓝也有她的风韵。
  在潭水映照下,小蓝的脸甜得像是蜜糖,但却绝不是甜得教人发腻的俗艳。
  她也和媞眉一样,眉眼间蕴藏着一派人见之而忘俗的秀气。
  她是高傲的,高傲得像个小公主。
  在仙山下的市镇,无数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快意恩仇闯荡江湖的豪杰,以至于腰缠万贯的殷商钜贾,都曾先先后后各出花样,来讨小蓝的欢心。
  但小蓝在那些市镇上,总是有如浮光掠影,倏然而来,忽尔而去,那些少年、青年、壮士、百万豪富,竟没有任何一只手可以叩开她的心扉。
  他们连轻抚的机会也没有,又如何能叩开她的芳心?
  是以,这些男人只能惊艳,让小蓝那份娇媚无限的艳色,永远地在他们的心底里收藏着,回忆着,甚至是发狂地痛恨着思恋的煎熬,直至他们老死为止。
  谁说美丽不是罪过?
  但小蓝这高傲的公主,也有她另一张的脸孔。
  人,谁没第二张脸孔?以至第三、第四、甚至是数不清的各款面具?
    只有天生下来的可怜白痴,才会一辈子以真面目示人。
  小蓝在十三岁生日那一天,便开姶偷偷地想男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会有这种念头,但他并部认为这是罪过。
    这本来就不是罪过。
    女孩子想男人,男孩子想女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天地间一切生命,只要有分雌雄,便会这样。
    思春。
    这两个字看似俗气,实则不然。
    思春是美丽的,伟大的,甚至是神圣的。
    没有思春,生命便不是生命,而是石头。
    男思春,女思春,男男女女思春。
    思春也是要讲条件的,没有思春条件的人,他们生命中的春天早已逝去。
    十三岁的女孩思春,通常都是她心中最大的秘密,就算被人看穿了,也一定矢口不认,更不会自动招供,唯恐旁人不知。
    但小蓝是小蓝,她不是一般女孩。
  她在潭水中沐浴的时候,把心里想着的东西吿诉媞眉,并且抱怨:“ 真窝囊,明明是在想着一件东西,却连东西是怎样的都不知道,岂不笑话!”
  的确是个笑话。
    世上千千万万少女们心中的笑话。
    但有胆色为此事而投诉的女孩,万中无一。
    小蓝投诉了,而且此举有两大意义。
    第一:为自己宣泄。
    第二:考验媞眉。
    当年,她十三,媞眉十四,在男女间的事情上,年纪大十几个月的姐姐只能五十步笑百步。
    ----分明想着一件东西,却连这样东西是怎样的都不知道。
    好一件东西,媞眉明白那是什么,也知道这东西普通之极,随随便便在一条街上最少有二三百……
    撇开太老太嫩的不算,二三百中少说也有过百以上,正是小蓝想一开眼界的东西。
    但如何能弄一个回来给小蓝瞧瞧,却颇费思量。
  媞眉想了大半天,忽然想起前朝读书人“ 凿壁偷光”的故事。
  对,凿壁是高招,但这一次并不是偷光,而是偷窥。
    偷窥男人洗澡,便可一览无余,此事最易不过。
  坐言起行,经过一番勘察,寻觅对象,最后选中了镇上一家布匹绸缎庄的少东。
  这少东年约十八,平时衣履风流,应对顾客大方得体,虽嫌他略带轻浮,并不稳重,但他身形健硕,兼且皮光肉滑,在男人堆中已算是鹤立鸡群。
  反正只是用姊妹俩的眼睛去非礼他,又不是做夫妻做人世,又何必管他是否轻浮得可以直飘上云端去。
  虽仅十三、十四岁之龄,但这对俏姊妹的轻功,早已练得出神入化。她俩要在民间房舍中穿梭走动而不为他人发觉,乃是易如反掌之事。
  凿壁也不难。
  媞眉凿了一个小洞,给小蓝去大开开界。
  但出浴美男并未现身,于是,小蓝也凿了另一个洞,回敬给她的好姊姊。
  她凿的洞,比媞眉凿的洞大两倍。
  好不容易,他来了。
  媞眉早已探清楚路线,知道这是他每天沐浴的地方。
  但这一天,有点奇怪,浴盆里并没有载着水。
  还以为这少东不会出现,但最后他还是来了。
  媞眉已查清楚,他十七岁,姓易,名春秋,曾习武,亦修文,但武功甚差,文学造诣也不出众,只能算是个相貌堂堂的凡人。
  说句实话,媞眉并不看得起易春秋。
  只是小蓝思春,她要看这男人的身体。
  而她又多凿了一个洞,也要媞眉姊姊陪她一起看。
  她道:“ 不看白不看。”
  媞眉冷笑:“ 看便看。”
  但这一看,竟使她俩毕生难忘。
  这是她俩事前万万意料不到的一幕。
  易春秋是挽着一只黝黑铁箱进入澡堂的。
  除了铁箱,他腰间还系着一个铁葫芦,看来里面载满了酒。
  小蓝感到(注24)奇怪极了,他到底是来沐浴,还是来喝酒的?那黝黑的铁箱,似乎沉甸甸的,里面又放着些什么东西?
  媞眉的眼神,也是十分诧异。
  她看得出,易春秋的脸色,极其沉重,似是正在面临着一个重大的抉择。
  他把沉实的木门关上,慎重地栓上门闩,然后盘膝坐在浴盆中。
  过了好一会,他自怀中取出几个小瓷瓶,然后把瓶上的木塞一一拔起,再小心翼翼地把所有小瓷瓶放在铁葫芦旁边。
  他的手,似乎有点僵硬。
  但更僵硬的,是他的面孔。
  他的脸不但僵硬,而且还微微痉挛。
  这时候,外面忽然下起雨来。
  雨点声淅沥沥,空中倏地掺来大量寒气,浴盆中身材结实欣长的易春秋,全身剧烈颤抖。
  他的颤抖,令媞眉骇然。
  如此年轻英爽的他,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她看不通,也想不透。
  她想:“ 关键在铁箱里,只要打开它,一定会出现眉目。”
  但易春秋接下来的动作,却并不是触及铁箱,而是打开铁葫芦的塞盖。
  塞盖抜开,酒香随即飘溢不尽。
  媞眉不识酒,但小蓝却是大行家。
  她的鼻子一嗅,心里已在喝采:“ 好绝妙的‘ 武夷流香’。”
    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武夷山九曲溪畔,有一个被人尊称为“田父”的老农民,他亲手酿造的米酒,只要酒坛一开,浓浓的酒香就三天三夜都会在武夷山飘溢着。
    酒,是用武夷山下良田稻米釀成的。
    酿酒用的水,取自九曲溪甜美的清泉。
    还有,盛贮酒的器具,是用遇林窑烧制的瓷坛。
    这酒便是“武夷流香。”
    雨声中,酒香萦绕,能一尝此佳酿,本是人生莫大享受。
  但当他仰着脖子,把酒液灌入喉咙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彷佛喝的并不是美酒,而是砒霜毒药。
  难道这真的是穿肠毒酒,他想自杀?
  媞眉的心噗噗乱跳,小蓝却聚精会神,好像连眼睛也没眨动一下。
  铁葫芦里的酒,很快就给他喝得点滴不剩。
  酒,是最能影响人的思想,以至左右人的言行举动。
  自古至今,数不尽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江湖豪杰以至贩夫走卒,都曾因湎酒惹祸,或借酒成事,其间之得得失失,罄竹难书。
  一卮之酒,能兴邦,可亡国,自然更可轻易影响个人的成败。
  易春秋闭门独饮,并非自萌短见,而是藉此壮胆。
  但在斗室之中,他孑然一身借酒壮胆,所为何事?
  答案仍在那黝黑铁箱之中。
  酒,能令人颤抖,但也同样能令颤抖的人稳定下来。
  倾尽一壶武夷流香之后,易春秋瞳孔暴睁,有如遇见上天下地诸神诸魔一般,神态怪异莫名。
  但他的手不再颤抖。
  他的手稳定,人也稳定。
  他终于打开了黝黑沉实的铁箱,宛如正在揭开千年古墓内的巨石棺盖。
  铁箱长约三尺,宽尺许,内有二物。
  一本书谱、一把刀。
  书谱极残旧。
  刀刃极锋利。
  书纸黄而霉,更隐隐透出难以言喻的邪气。
  但易春秋的手,却不断轻抚着它,仿如抚摸着山盟海誓地老天荒永不背弃的情人。(注25)
  这书谱有多珍贵?
  媞眉不明白,小蓝也不明白。
  但他一定早已明明白白。
  所以他带备了酒,带备了几个小瓷瓶而来。
  还有刀。
  极薄极锋利的刀。
  刀很轻,但却能令用刀者有着沉重如山的感觉。
  尤其是一个引刀自宫的人。
  接下来的一幕,一切无言,只有血。
  他解开身上最重要部位的束缚。
  但这男人,竟然咬着牙,引刀自宫!
  媞眉很清楚地看见这一幕。
  小蓝却早已昏倒在她怀中。
    易春秋想做太监吗?
  不!不是为了要做太监,他是为了那本又黄又霉的书谱。
  书谱记载的是一种武功。
  武林早有广泛流传:“ 欲练葵花宝典武功,必先引刀自宫。”
  前朝武林,有东方不败,神功天下无敌,他练的武功,正是来自葵花宝典。
  东方不败,一个神话般的江湖巨寇,一个半男不女的不世枭雄。
  虽然这是数百年前的人物,但一提起“ 东方不败”这四个字,仍然足以令人震慄,甚至足以教人为他而匍匐膜拜。
  东方不败。
  葵花宝典。
  引刀自宫。
  易春秋竟是数百年前东方霸主和武功的延续。
  伟大的诞生,必先经过剧痛的分娩。
  他也不例外。
  他把小瓷瓶的各种药粉和金创药洒在伤口上。
  他的脸再也没有任何颜色,只有白。
  惨白的人生,惨白的武者。
  直至这一刻,他才惊觉自己犯了一个极严重的错误。
  他最少应该多带一坛酒。
  酒不足够,他又再度剧烈颤抖,但绝不再呻吟。
  呻吟的只是媞眉。
  易春秋在翌日神秘失踪。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只有媞眉心中有数。
  这个男人,也许已不再是男人,但他将会是武林中的一场大气侯。
  这一场大气侯,将会影响及多少千万人的生命,那是谁也没法子逆料的。
  往事虽可怕、血腥,但岁月总有办法将之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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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6 11: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4-7-6 11:30 编辑

  刀锋无情,岁月更无情。
  无情刀锋能挥断一切,偏偏斩不开岁月,也堵塞不住岁月。
  刀锋染血,固然吓人,但要思春的少女,早晚还是要继续思春。
  小蓝春心再动,但她和媞眉一样,眼高于顶,不肯轻易动情。
  她若非如此,早已把贞操摧残得支离破碎。
  但这一天,合该有事。
  小蓝嗜酒,也识酒,忽闻仙山脚下市镇胡麻子的酒舗,数日前运来了一批上好的猕猴桃酒。
  猕猴桃酒,曾经是诸葛孔明亲自炮制的佳酿,系以蜀山野林枝藤上猕猴桃酿制,能治深山瘴气引来的疾病,更曾藉此美酒令蜀兵精神焕发,挫败魏军。
  此酒香气芬芳,沁人心脾,既有机缘自远道运来,又岂可失诸交臂。
  岂料小蓝巴巴地赶到镇上,猕猴桃酒早已售罄。
  小蓝在气得鼓腮跳脚之余,忽然看见一个和尚在店铺门前化缘。
  和尚年轻,和尚虔诚,和尚纯樸,和尚洁净,和尚好看……
  找不到猕猴桃酒,却找到了比猕猴桃酒更好千百倍的和尚。
  她不再鼓腮,不再跳脚,她得意洋洋地吿诉自己:“ 真是不彺此行,这和尚是我的。 ”
  找个和尚谈心事,听来骇人,却也大有好处。
  她在想:“ 天下间薄幸郞君比比皆是,不是陈世美,便是粗鲁汉。倒是出家人嘛,决无妻妾之忧,他也不像个莽和尚,要是今天放过了他,只怕以后三年都睡不着觉。”
  打定了的主意,就像是烤熟了的肉,吃定了。
  小蓝的容貌,是天仙化人。
  小蓝的心术,是狐狸灵精。
  小蓝要骗一个和尚,要抓一个和尚,就好比和尚念经一样,有何难哉。
  她像是老鹰抓小鸡般,把云烟和尚抓往山之中,潭水之畔。
  猎物到手,也绝不隐瞒,第一个十万火急请来的人,是媞眉姐姐。
  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
  总不成派贴广邀天下豪杰,前来看戏。
  不!不是看戏,是观礼。
  观看周公之礼。
  小蓝已十七岁,她的胸脯已发育得很不错,可算是接近成熟阶段。
  她是个女孩,春心荡漾已久的女孩。
  但她并不是寻常百姓人家般的女孩。
  她有她的梦想,也有她的一套。
  她绝非平凡的女性,她也不甘平淡淡地渡过此生。
  世俗的嫁娶,是盲婚也好,是千挑万选拣回来的也好,对她来说,都只是个平凡的梦。
  循规蹈矩,是千千万万平凡女性必走的路,但她绝不甘心尾随着这浩瀚却 充满着无奈的队伍。
  她是仙山的女孩,她要走一条由自己开辟出来的路。
  这条小蓝的路,当然有男欢女爱,但她不稀罕做任何男人的新娘子。
  新娘子这名词虽然动听,但不到一年半载,多半会由黄脸婆、糟糠妇之类的字眼取而代之。
  礼记内则有云:“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
  只要嫁为人妇,就得烧饭煮菜,美其名曰“主中馈”,实则天天处理家内杂事,永远都是男人脚下的奴仆。
  小蓝曾听师父说过,男人要整治女人,这倒是没话说的,但最令天下女子恶气的,却是历史上一个大有名气的才女班昭。
  班昭写了一本巨著,全书共分七章,总合共一千六百多字,这就是以后千千百百年中国女性必须感激不浅的“女诫”。
  女诫七章,第一章是“卑弱”、第二章是“夫妇之道”,第三章是“敬慎”,第四章是“妇行”,第五章是“专心”,第六竟是“曲从”,第七章是“和叔妹”。
  自从这位伟大才女班昭写了女诫这本有关“妇道”的专书以后,天下妇女便有了“三从四德”的枷锁,真是人人有份,绝不落空。
  卑弱——就是要尊敬长辈,对平辈谦让。
  夫妇之道——就是要好好奉侍丈夫。
  敬慎——警告为人妻者必须顺从丈夫,连跟丈夫开玩笑都不能过份,以免引起不愉快。
  妇行——女子有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总之,一切都有法则、规矩、不容有半点踰越。
  专心——妻子死了,丈夫可以再娶,丈夫死了,妻子不可再嫁。
  曲从——媳妇对公婆、叔妹和丈夫等,必须逆来顺受。
  和叔妹——对小叔子和小姑们谦虚顺从,不可违背他们的意思。
  到了后来,朱熹极力主张女子必须终生守身如玉,并且大声疾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历朝圣贤才子,不分男女,都喜欢抱着一个共同目标迈进,他们的脚步,毫不怜惜地蹂躏着每一个女子的身体和心灵,而且践踏得越凶狠,越是成功和伟人。
  这是小蓝绝对无法忍受的。
  她曾用男人最歧视,认为最肮脏的经血,涂抹在一些所谓圣贤的画像之上。
  她冷冷地对这些画像说:“我的月布,比你们的脸孔还要干净。”
  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孩。
  她曾对媞眉说过:“ 失节事小,寂寞事大。”
  她不能忍受寂寞,不甘忍受寂寞,她早就向苍天矢誓:“ 只要遇上一个我喜欢的男人,不管他是什么人,也不管他是否已有三妻四妾,他是我的,但我的贞操却是我自己塞进他裤裆里,用不着任何人来穿针引线。”
  对小蓝这个妹子,媞眉是不置可否的。
  她并不认为小蓝全对,也不认为小蓝全错。
  错错对对,是是非非,不一定非黑即白。
  媞眉只是觉得云烟和尚有点冤枉,甚至是天大的冤枉。他不幸,很不幸地落入小蓝的手里。
  小蓝用尽方法去撩拨云烟。
  她的媚态绝不庸俗,她用纤纤玉手摸云烟的脸,用最能挑逗男人情欲的言语刺激云烟的心。
  这绝不是凡夫俗子所能忍受的诱惑。
  这若是一场战争,那个小蓝所发动的攻势,大可以用“ 雷霆万钧”这四个字来形容。
  但她换回来的,却是云烟和尚一篇又一篇的诵经。
  “ 众生无边誓愿度,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门誓愿学,
  佛道无上誓愿成。
  唵,钵啰末怜陀宁娑婆诃。”
  这是向佛祖表明心迹的经文。
  小蓝不认输,在潭畔脱掉她所有衣衫,不遗余力地、不惜工本地、不成功便成仁地勾引和尚。
  她美丽的胴体上没有半点疤痕,没有任柯瑕疵。
  小蓝是娇花,是嫩蕊,是无数血气方刚少年午夜思念,为她而辗转难熬的对象。
  最难能可贵的,她和媞眉一样,都是处子之身。
  她若肯开出一个价钱来,保证有数不尽的金山银海摆在她双腿下,来换取她宝贵的初夜。
  但她不要金山银海,只要眼前这个纯樸、虔诚、说不出的眉清目秀的年轻和尚。
  可是,和尚的优点,对小蓝来说也是缺点。
  他太纯樸、太虔诚了。
  他心中只有三千世界,法力无边的诸神诸佛。
  小蓝用威逼利诱手段再加上赤裸裸的美色,怂恿他开口跟自己谈话。


  (注12:港版为忧心忡忡; 注13:港版后面还有“仅仅只有三个字”; 注14:港版为“血在发热。”;注15:港版为:他抬起脸; 注16:港版为悠闲;
  注17:港版‘也’为‘甚至’; 注18:港版为“只少不多。” 注19:港版为“还看不见”; 注20:港版为:“摇头又摇头”; 注21:港版为:“触目皆是”;
  注22:港版为:再听却又不然”;  注23:港版为“脸在发红”;  注24:港版删除了“感到”两字; 注25:港版为“情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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