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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 鲁卫《三少爷的刀》系列第八部,剑气盘龙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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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 1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4-9-3 14:0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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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林战纪
  鲁卫《三少爷的刀系列》之八
  剑气盘龙
  版本:上砚出版社有限公司
      未来OCR一校,轩辕二校

  内容简介:人在江湖,谁不在赌?赌的定义,有广义、狭义之分。呼卢喝雉,斗鸡赛马固然是赌;同样地,武林中人在大千世界,滚滚红尘内,无论是伸一拳,抑或发一剑,又何尝不是举足轻重的赌博?《剑气盘龙》,剑气是赌,盘龙同样指的也是赌,并不是真真正正的一条什么龙。但在“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眼中,《盘龙》二字,倒跟《鳝》这种东西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且看这少年赌徒如何应付名震天下之“大将军”东方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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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2 10: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山城异事明月夜
  山洞外,一只黑鸟飞过,似是乌鸦,但不是乌鸦。
  是一只比乌鸦巨大数倍的黑鹫。
  黑鹫在这一带,是威武的猛禽,素来目中无鸟。
  身为猛禽,牠在此地目中无鸟是可以的,但却绝不可以目中无人,更尤其是在山洞口站着的两个男人面前。
  这二人,一个是北地权势堂总舵主李临风,另一个是将帅盟三大主帅之一的大将军东方公武。
  除此二人之外,当然还有另一名最近才崛起江湖的武林高手——徐州武林盟主“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
  黑鹫傲慢地展翅飞过,俨然以森林王者自居。东方公武怒火忽起,大袖一扬,向半空扫出一掌。
  黑鹫立刻全身羽毛松散,甩落大半,随即直坠于地,双翅胡乱拍动三几下,然后气绝毙命。
  李临风散发披肩,手里仍然提着东方小雪项上螓首,叹道:
  “名满天下的『将军铁袖』,竟施展在小小飞禽身上,如非亲眼目睹,着实令人难以置信。”
  东方公武眉目凛凛,沉声道:“总舵主,久违了。”
  李临风语声平淡:“世人皆公认,你我是天生下来的死对头,但我知道,你从来没恨过我。”
  东方公武瞧着他手里提着的人头,声音在霎眼间变得有如破锣:“以前也许从没恨过,现在又如何?”
  李临风淡淡道:“现在也是一样,令媛生性好玩,她要玩弄我,也要利用我玩弄她的大将军父亲大人,但除了第一眼还可以出其不意让东方兄吓一跳之外,这种小把戏难道真的可以继续瞒过大将军的法眼吗?”
  轻轻一抛,东方小雪的首级斜斜地飞向大将军东方公武。
  这人头,竟是沉重得令人惊奇。
  人头不是人头,只是经过伪装的石头,但这种伪装,真是说不出地出神入化,骤然看来,最少有八九分便是东方小雪面庞的模样。
  东方公武把石头外面的假发和人皮面具扯下,捏在掌心,重重地咳嗽着,他咳嗽两下,洞口也有人跟着咳嗽两声。
  洞口的咳嗽声是装出来的,但很奇怪,连这种装出来的咳嗽声,听来也是难以形容地悦耳。
  还有,这种咳嗽,听来又像是一种奇特的娇笑,无论是谁听见,都会有着甜腻、舒畅,甚至是说不出美妙的感觉。
  “大将军父亲大人,都只怪小雪任性,强逼李总舵主陪着我跟你老人家开这种玩笑。”东方小雪似是腼腆地站在李临风身边,任谁都可以瞧得出,她是给东方公武宠坏的骄女。
  东方公武拉长了脸:“胡闹,就凭你也有本事强逼李总舵主吗?”
  东方小雪抿嘴一笑:“女儿自有女儿的法子,要是他不肯跟小雪合作,我会在山洞里面大叫大嚷,说他……说他对我有非分之想……”
  “住嘴!”
  东方公武陡地厉声暴喝:“简直越来越不象话!”
  东方小雪闭上了眼睛,笑得像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我是真的越来越不象话了,请你杀了我好吗?”
  听见最后一句话,方小宝不期然地想起权势堂八大长老之中,排名第六的王魁,他的外号,便是——“请你杀了我”。
  王魁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号,是因为在他背后有一个凄惨的故事。
  但东方小雪又怎样?
  她嘴里也在嚷:“请你杀了我——”
  但这只是女儿在父亲面前的撒娇,同样一句话,出自不同人物口中,境况之差别直如天壤。
  魁王。
  好一个铁剑入臂的魁王,这人如今怎样了。

  ※  ※  ※
  明月遇狗,忽然给噬掉了一大半,迷信的人脸青唇白,奔相走吿,求神拜佛,屁滚尿流。
  这是一座小城,但却有一个大井,井在小城的中央,恰似人体的肚脐。
  一老一少,两人屁股下面都是各式各样的兵器。
  兵器堆积如山,什么种类的都有,其中甚至包括仙人担、鹤嘴锄、千斤秤、铁畚箕等等。至于一般的刀枪剑戟、狼牙棒、天方画戟,更是琳琅满目,教人瞧得眼花缭乱。
  老者是秃顶老人,又肥又矮,虽然天寒地冻,但却老而风骚,敞开衣襟,大口大口地喝酒,然后又大口大口地喝豆浆。
  在他身边,有一大缸热腾腾的热豆浆,这本是小城内一个豆浆大王的档摊,老者二话不说,给了豆浆大王一锭金元宝,然后把整个豆浆档摊搬到井边慢慢享受。在他身边的少年,其实年纪已不太轻,少说也二十出头,老者经常盛赞他是世上最好看的乌龟。
  既是乌龟,也是一条虫,一条很懒很懒的懒虫。
  小叶认为自己已老了。他道:“最少比初八那天老了一日。”
  今天是初九。
  但这只是他自己说的,龟仙人不同意,肯定他记错了。
  龟仙人道:“今天是二十六,昨天是二十五,明天是二十四。”越数下去,越是混淆不清,有如浆糊混和着三百九十八种不同颜色不同味道的浆料,另加两条醉汉的三斤热尿。
  明月原本很圆,但却给懒虫说是初九,给龟仙人说是二十六、二十五、二十四,要是明月有知,当真恨不得给天狗永远噬掉,再也不肯亮相于人前。
  但今夜的天狗胃口不大,只是把一轮明月呑掉一大半,就再也没有继续下去。
  迷信的人脸上渐渐恢复了血色,躲在被窝里念经的老太婆颤抖渐减,一个苦行僧躺在钉床上面露微笑,彷佛这场灾劫是他向佛祖求情而获得解救。
  总而言之,小小城池,众生色相,蔚为奇观。
  只有大井旁边的一老一少,自始至终依然故我。
  天狗吃掉月亮也好,吃掉九五之尊的屁股也好,只要没打翻井边的酒坛和豆浆,一概不理。
  小叶虽然在喝酒,但嘴里也同时叼着一件物事。
  不是一根芦苇,不是一根筷子,也不是某某人的手指,而是一串冰糖葫芦。龟仙人瞧着他瞧了很久,彷佛在小叶的脸上看见了一条魔鬼的阳具。
  “这种东西好吃吗?又酸又甜,咬下去连牙齿都酸软一大半……”龟仙人忍不住咕哝着道。
  小叶摇摇头:“要是这种东西真的很好吃,我已把每一颗冰糖葫芦吃掉,但到这时候,每一颗冰糖葫芦还是完完整整的,看起来就像是那个躺在钉床上的苦行僧。”
  龟仙人横视着广场另一角,那个又瘦又黑但骨骼奇大的和尚,忽然头顶顶着钉床,双足朝天,似乎正在自杀。
  龟仙人嘿嘿一笑:“连天竺的和尚都赶到这里凑热闹,难怪连月亮都在呱呱大叫:『吾不欲观之矣。』”
  小叶把嘴里的一串冰糖葫芦抛上半空,暗藏巧劲,冰糖葫芦一颗一颗从高空脱离又尖又长的竹签坠下,他张开嘴巴呑了几颗,其余的也纷纷落在龟仙人的嘴里,各自咀嚼,那根竹签最后还是叼在这条懒虫的嘴角上。
  龟仙人脸上的表情,这刻彷佛正在咀嚼着魔鬼的阳具。
  小叶瞪了他一眼:“味道蛮不错呀,为什么脸色变得像是苍蝇的屁股?”
  龟仙人叹了口气,道:“冰糖葫芦比想象中好吃百倍,天竺和尚的脑袋却比想象中脆弱了十万倍,似乎连他妈的一块豆腐也不如。”
  小叶感到诧异,转过脸望向那张钉床。
  这时,明月重现,在银光对照之下,苦行僧的眼睛看来再也不像是冰糖葫芦,而是像一对铁蒺藜。
  再看清楚一点,也不是像铁蒺藜,而是真的变成了铁蒺藜。
  铁蒺藜有如巧匠镶嵌珠宝玉石,不偏不倚,一左一右地嵌入苦行僧的眼眶内;除非苦行僧的眼珠子是用钢铁铸造的,否则必瞎无疑。
  无论是谁,给一对铁蒺藜射入眼眶中,都是一桩惨事,但对这天竺和尚来说,更惨。
  那是因为当时他的秃头,正在顶着钉床,有不少好事之徒,都在暗下怀疑,认为这张铁钉床内有玄机,那些尖锐的铁钉,并不足以致命。
  但苦行僧用鲜血和性命证明,钉床上的每一口钉,都是货真价实的利器。
  在一对眼睛同时给铁蒺藜射瞎之后,他全身的力量在那一刹那间完全崩溃,最少有十几口又长又尖利的铁钉,无情地贯穿过他的脑顶。
  苦行僧死了,死得不能再死。
  但这并不是自杀,而是被人谋杀。
  凶手是谁?
  龟仙人没瞧见,叶虫也没瞧见,当苦行僧被人暗算之际,恰好也是这一老一少张开嘴巴仰面迎接冰糖葫芦的时候。
  无疑这一老一少都是绝世高手,但高手中的高手仍然只不过是人类中的人类,并不是神。
  那个苦行僧,对这二人来说,也只不过是一个无关痛痒的天竺和尚。
  和尚死了,很快就有人赶至,立刻处理。
  但来的并不是官府中人。这小城虽然也有一个看来似模似样的衙院,但这里的父母官,通常都只配站在铁城主的背后摇头摆尾,偶然也会吠叫几下,提醒大家知道他只不过是铁山川身边的一条狗。
  铁山川,是这一座小城的大人物,在这里,人人都尊称他是铁城主。
  虽说天下大势三分,南有天尊门,东方是将帅盟三大元帅天下,还有北地权势堂,声威震武林,无人能敌,但在某些地方,还是另有不可轻侮的势力存在。这一座城池虽然细小,但城南是黄河下游著名的识荆水坞,城北是山道险峻的樾木岭,而这水陆两道的命脉,一直都牢牢地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
  这人便是铁山川。

  ※  ※  ※
  江湖上,一直有个传说。
  ——铁山川在少年时,有一个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到了铁山川二十岁那一年,他这个好兄弟杀了一个采花贼,便沾沾自喜,把这件事吿诉铁山川,作为祝贺铁山川二十岁生日的礼物。
  ——铁山川大是高兴。当晩,二人抱头共醉,畅谈天下事,在清风明月之下,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
  ——翌日,铁山川终于知道那个采花贼的名字。
  ——那个采花贼姓薛,在一般人眼中,和铁山川是毫无相干的。
  ——但背后的真相,是铁山川并不姓铁,他的父亲姓薛,也就是给好兄弟杀掉的采花贼。
  ——铁山川是个野种,他的娘亲是青楼妓女,父亲死在好兄弟的刀下。
  ——自此之后,铁山川跟这个好兄弟全面决裂,再不相见。
  ——他的好兄弟姓武,名字是赤飙。
  ——若干年后,武赤飙固然成为中原天尊幕府主人,势力雄霸江南无人能及,但在天尊幕府势力范畴毗邻,老铁山城同样固若金汤,谁也不敢稍樱其锋。
  ——究其主因,有人认为,那全然是武天尊故意包容的结果。
  ——在这一带地域,只要武天尊不去动铁山川的老铁山城,又有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但真正的太岁,究竟是铁山川本人,还是“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
  ——没有人敢肯定。
  ——就算有人敢肯定,也不敢公开直说。
  ——得罪铁山川,已是自崛坟墓,要是同时得罪武赤飙,那恐怕是连坟墓也会给彻底的粉碎,死无葬身之地。

  ※  ※  ※
  老铁山城一半在黄河边,一半在山丘上,城池虽然不大,每年总是能够吸引一大群武林高手,参与一年一度的格斗盛会。
  格斗盛会并不是老铁山城独自创立的,正如一只手永远拍不出鼓掌声音的道理一样。
  在这方圆百里之内,除了老铁山城,还有另一股不容轻忽的势力,即是樾木岭背后一座山峰上的一片庄院。
  这一片庄院,已相当接近江东武林地域。
  庄院主人,有人说他从前是个江洋大盗,但在很年轻的时候已大大刮了一笔,早已金盆洗手改邪归正。
  也有人说,这庄院的主人,是来自京师的大内高手,换而言之,也就是皇帝老子的鹰犬。
  更有人说,这位庄主,并非中土人氏,乃是来自波斯异族,说不定更与西方魔教大有关连。
  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这庄院叫买椟山庄,庄主自号“还珠客”,无人知其姓氏,更不知其名。这还珠客,每次会晤宾客,总是头戴竹笠,笠下垂以黑纱掩面,无人能目睹其庐山真面貌。
  每年,买椟山庄都一定与老铁山城连手合办格斗盛会,双方各自选出十一名格斗武士,在买椟山庄与老铁山城之间的太初生死坪上,一较高下。
  还有两天,便是格斗盛会展开战幔的血腥日子。
  在决战在即之前,双方各自招揽武士,然后准时在坪上开战。
  老铁山城大井旁边的兵器,全都是铁城主命人摆放的,任何人,只要有胆量有本领,都可以在这里挑选适合的兵器,前往太初生死坪跟敌方拼个你死我活。只要在苦战之后仍然存活下来,定必重重有赏。
  苦行僧的尸首,已连同血淋淋的钉床被拖走,地上的血渍,很快就有几十个女人清理得干干净净,不但没有遗下半点腥臭,更因为洒上一些充满香料气味的沸水,令人有着芳香扑鼻的感觉。
  龟仙人仍然坐在一大堆兵器之上,他随手捡起了一件奇怪得不能再奇怪的兵器,看了又看,然后又用鼻子深深的嗅着,似乎立刻就已嗅上了瘾。
  小叶道:“这里是老铁山城,绝大多数武器都是用铁打造的,但你老人家手里这一件武器,用的并不是铁,而是金丝织锦,边缘镶着的是白金锯齿。”
  小叶已形容得很详细,但要是单凭这几句话,要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武器,恐怕还是大大不容易。
  那是一个只有女人才会穿戴的肚兜。
  龟仙人对这件兵器,几乎可说是爱不释手,道:“如非亲眼目睹”就算给本仙人再想三百年,也想不出世上会有这种香艳的武器。”
  小叶摇摇头:“这件武器,半点也不香艳。它原来的主人,并不是个天仙化人般的美女。”
  龟仙人瞪眼道:“你怎知道?”
  小叶淡淡地道:“这是阴山妖婆厉千虹身上最后一件武器,两年前,她潜入这座城池,向铁山川行刺,先后动用了六件兵刃,十二种暗器,到了最后,孤注一掷连这件法宝也搬了出来。”
  龟仙人听到这里,早已倒胃,“噗通”一声丢入大井里。
  他是见过厉千虹的,厉千虹才十八岁。
  人人都说:“十八无丑妇。”但厉千虹在十八岁那一年,已经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把胆小者嚇得昏倒过去。
  她实在是一个丑陋得不能再丑陋的女子。
  连在十八岁的时候都丑得吓死人,总不成在数十年后会变成大美人吧!
  “厉千虹为什么要行刺铁山川?”龟仙人干咳一声,脸上的表情变得像个苦瓜脸。
  小叶道:“江湖中人,江湖中事,又有谁能一一知道得一清二楚?”
  龟仙人点点头:“这话倒也不错,正如俺也弄不清楚,你为什么要参加这一次的格斗盛会?”
  小叶道:“要是我把真正的理由说出,你是否愿意相信?”
  龟仙人道:“只要你肯说,我这个前世的龟仙人一定相信。”
  小叶道:“难得做大哥的对小弟如此信任,但真正的理由,就连我自己也想不出来。”
  龟仙人叹息一声:“你说自己想不出来,我是相信的,最近,你给几个女人团团围困,要是换上俺,早已他妈的头昏脑胀,连豆浆都喝不下去。”
  小叶忽道:“那个来自天竺的和尚,我是见过的。”
  龟仙人一楞:“你以前曾经到过天竺吗?听说天竺有不少长鼻子牛妖,你骑过了没有?”
  小叶笑道:“那不是什么长鼻子牛妖,是一种叫大象的野兽,我没有骑过,也没有亲眼见过,因为我从没到过天竺。”
  龟仙人奇道:“既然从来没到过天竺,又怎会曾经见过这和尚。”
  小叶道:“我以前没到过天竺,但这和尚在两年之前,曾经到过天尊幕府,要是小弟没有记错,这和尚叫僧僧大师,因此,也唤作僧僧僧。”
  “僧僧僧?连法号都如此稀奇,难怪死也死得特别。”
  “这位僧僧僧,确是一个相当特别的和尚。当年,他曾经求见武门主,但三番四次都被哑大姐拒诸门外。”
  “哑大姐怎么说?”
  “哑大姐是哑的,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后来,有人说,这个叫僧僧僧的天竺僧远道而来,是为了寻人。”
  “从天竺老远跑到江南寻人?”
  “不错,而且他说过,武门主一定可以帮助他找到这个人。”
  “后来怎样?”
  “哑大姐终于忍无可忍,把他的鼻梁一掌震断,僧僧僧无奈,这才悄悄地吿退。”
  “老弟,你的意中人,绝对不是省油的灯,但你最后还是能够把她征服,真不愧是今生的龟仙人。”
  龟仙人呵呵一笑,仰首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接着说道:“这僧僧僧至今仍在中土武林阴魂不散,显然是寻人至今尚无下落,但却公然在这山城里遇害,老弟,照你推算,凶手会是何方神圣?”
  小叶道:“一个擅长使用铁疾藜的暗器高手。”
  龟仙人冷冷一笑:“这算是什么高见?在这山城,最少有几百人见过僧僧僧的脸上嵌着一对铁蒺藜,但行凶者却还没有被抓住。”
  小叶道:“凶手没有被抓住,是因为没有人敢抓他,既不敢抓,也抓不了。”
  龟仙人呆住,只好又再喝了一碗热腾腾的豆浆,好让自己的脑袋清醒一点。到了这时候,他发觉自己弄不清楚的事情越来越多,其中包括自己究竟喝酒多一些?还是喝豆浆多一些?
  “老弟,你早已知道凶手是谁?”
  “不是我才知道,在这山城,几乎人人都知道。”小叶的眼睛,忽然一只睁得很大,另一只却紧紧地闭着,表情怪异莫名。
  龟仙人“喔”的一声:“老弟,你的意思,是说……一只眼开……一只眼闭?”
  小叶颔首道:“不错。但其实,这种说法也是不怎么贴切的……正确一点形容,应该说是人人都瞪大眼睛装作瞎子,一律视如不见。”
  龟仙人并不是蠢人,就算他本来是蠢人,如今已活到九十八岁,只要并未因为年龄太老而变成老懵汉,便会是一条经验相当丰富的老狐狸。
  他长长的吐一口气,道:“俺明白了……他妈的,怎么忽然忘记了一件事……这山城的城主,他是喜欢搓捏铁胆这种玩意的。”
  小叶摇摇头:“早在十几年前,铁山川已不再把玩铁胆、钢铁、金胆之类的东西,而是把玩每颗总共有二十一根尖刺的铁蒺藜。”
  龟仙人奇道:“怎么连每颗铁蒺藜有多少根尖刺,老弟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小叶道:“在天尊幕府的卷宗室里,有关铁山川的资料,要是在春秋战国时代用竹简来书写,恐怕最少重达两千斤以上。”
  龟仙人叹道:“难怪有罄竹难书这一句老话。只不过是区区一座小山城的头子,就连他把玩的铁蒺藜有多少根尖刺都书写得清清楚楚,但未免他妈的有点多余吧?”
  小叶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有时候,一些细微的事情,都可以反映岀某一个人的习性,武功渊薮,以至是其人的历史背景。”
  龟仙人冷哼一声:“难道连铁蒺藜有多少根尖刺,也是一桩非比寻常的大事吗?”
  小叶道:“本来,这是没有什么人会加以留意的,但有一天,武门主对我说:『老铁的铁蒺藜,是『兵器鬼叟』盛煞神亲手打造的。』”
  龟仙人一怔:“这姓盛的老小子,不是『骷髅元帅』古人来的师伯吗?”
  小叶缓缓地点了点头:“不错,普天之下,只有盛煞神铸造的铁蒺藜,才会不多不少,打造出二十一根尖刺,因为他是在二十一岁那年,拜师在『伏牛圣匠』轩辕金臂门下的。”
  龟仙人“哇”的一声:“武赤飙这小子真不是人,天下间又还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
  小叶淡笑道:“当然还是有的,最少,你就已经把他哄骗得七荤八素五颜六色。”
  龟仙人脸色一沉:“老弟,请勿胡说。”小叶立刻闭上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在无锡城东一战,龟仙人曾力拼武赤飙,双方较量了一掌。
  ——那一战,龟仙人败了。当时,他老人家的脸红得发紫,但却还能笑得出来。
  ——他道:“不愧是『中原天骄尊者』,连喝豆浆也是功夫乖乖不得了,要是给你先喝十斤八斤高梁,我这个老乌龟非要连身子带着龟壳片片碎裂不可。”
  ——其时,武赤飙回应道:“你若不是曾受重创,功力大打折扣,别说是武赤飙,便是放眼天下五湖四海,又有什么人能接得下你的一掌?”
  ——由是观之,便连武赤飙那样目光锐利的大枭雄,也真的以为龟仙人已拼尽而败……
  但小叶却也和另一位武林前辈,猜测出个中玄妙。
  龟仙人虽然一度脸色沉下,但不旋踵却又哈哈一笑:“好一个今生的龟仙人,老大哥佩服佩服!”
  小叶皱了皱眉:“铁蒺藜的故事,是否已不必再说下去?”
  龟仙人却道:“豆浆还有两碗,你一碗,我也一碗,喝光之后,找个舒服一点的地方睡觉,要是能够睡至天亮而没有给人行刺,明早我做东,请你到茶楼酒馆里吃人肉包子。”
  “人肉?什么样的人肉?”
  “也许会是僧僧僧的肉。”
  “僧肉?”
  “怎么?不想吃吗?”
  “天竺僧肉嘛,小弟是敬谢不敏的。”小叶眨眨眼,“但若换上了唐僧肉,倒不妨多给我几斤。”
  龟仙人哈哈一笑,把最后两碗仍在冒烟的豆浆端起,笑得比白骨精和牛魔王还更魔性十足。
  夜更深。
  小城有客店,但早已客满。
  龟仙人也不怎么样,只是对掌柜的说了几句话,很快就有一间房间被腾出来。
  他对掌柜的笑吟吟道:“我每年都会烧掉十间八间客栈,反正没有房孑,不如大伙儿齐齐上,岂不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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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2 10: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买椟还珠轰海恨

  天色甫亮,客店掌柜先生已给龟仙人拖入房中,痛殴一顿。
  这掌柜的不谙武功,要是龟仙人稍吐内力,早已粉身碎骨。
  “老爷子,为什么无缘无故打人?”掌柜的给揍得鼻肿脸青,连鞋子也给抓烂。
  龟仙人嘿嘿冷笑:“半个时辰之前,你做过什么勾当,快说!”
  掌柜的吃了一惊,迟疑半晌,最后再也不敢隐瞒:“小……小人在老爷子门外放下二十斤粪溺,在一刻钟之前才拿走……”
  龟仙人“呸”一声:“你要报仇,尽管舞动刀枪杀过来,要是连杀人的胆量和本事都没有,凡事只可他妈的逆来顺受,像你这等完全不成气候的报仇手段,说出来也只会笑掉江湖好汉的大牙,简直混天下之大帐!”
  掌柜的忙道:“小人……下次不敢,以后再也不敢,请老爷子息怒。”
  龟仙人冷冷一笑:“快滚!”
  一脚踢向掌柜先生的屁股,怒气冲冲地坐在椅上。
  小叶在床上揉揉眼睛,又擦了擦鼻子:“果然好臭!”
  龟仙人苦笑一下:“堂堂两大高手,竟然双双疲倦得连尾指都不想移动,明知这门外有人在搞把戏,也懒得爬出去斤斤计较,就算给臭死了,也是他奶奶的活该。”
  小叶道:“明天便是格斗日,今天非要好好吃一顿不可。”
  龟仙人道:“要不要到井边拣选武器?还是使用你自己的弯刀?”
  小叶道:“这把刀太厉害,一拔出来便吓死人,劳烦老大哥把它保管着,在井边随便拾一件兵刃,大概已很足够。”
  龟仙人道:“我这个做大哥的,别的本领也许平平无奇,但若论水性之佳,也许他妈的天下间无人能及。”
  小叶忙道:“那一个美丽的肚兜,就让它永远沉埋在井底好了,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把身子弄得湿淋淋。”
  龟仙人想了一想,缓缓地点了点头:“亦是道理。”
  二人离开客房,臭气不再缠绕,互视一眼,同时纵声大笑。
  走至大井边,兵器依然堆积如山。小叶随便拣了一条熟铜棒,便和龟仙人离开老铁山城。
  龟仙人忽道:“你不担心方鱼和冰宜吗?”
  小叶道:“方鱼和冰宜都不是弱质女流,我只担心这两个女人会把旁人一刀一个宰掉。”
  龟仙人眨着眼,道:“要是这两个女人自相残杀,怎办?”
  小叶笑笑道:“要是其中一个被杀,只好把活着的一个加倍宠幸。”
  龟仙人跳了起来,骂道:“你真不是人,幸好俺没生下一个女儿,否则说不定只好先行把你一刀杀了,免留后患。”
  小叶道;“就算你生下十个女儿,做大哥的也不必担心。”
  龟仙人沉吟片刻,“忽明其理”点头说道你说的不错,就算俺生下十个女儿,你是我的老弟,便是我女儿们的长辈,俺这个做大哥的又何必担心,真是过虑之至。”
  小叶却大摇其头,道:“小弟并不是这种意思。”
  龟仙人一怔:“不是这种意思,又是他妈的什么意思?”
  小叶叹道:“小弟的意思,是说你若生下女儿,恐怕最年轻的一个都已六十几岁,做小弟的又怎敢『高攀』?因此之故,大哥确是完全毋需担心的——”
  龟仙人大怒,一跳二丈,揄起拳头直扑向下,直轰小叶天灵要害。这一拳,势道之凶猛,看来竟然比小叶成名江湖之“裂岳霸王拳”还要厉害几分。这绝对是杀人的拳法,但小叶却气定神闲,走向路边伸手摘下一根比尾指略幼也略长的树枝,放入嘴角慢条斯理地叼着。
  “砰”然一声,龟仙人的拳头已重重轰在小叶天灵盖上,这一拳,绝对足以把小叶整个头骨砸成粉碎。
  但小叶仍然继续悠闲地叼着树枝,彷佛这并不是树枝,而是松脆可口的一种食物。
  龟仙人“霍”的一声在小叶面前站定,怒叫着道:“你是不是一个他妈的疯子,俺这一拳的力道,你可知道有多少斤?”
  小叶这才“愕然”地瞧了龟仙人一眼:“谁说我是个他妈的疯子?就算我是个疯子,也不会是玉树临风潇洒不群英俊犹胜潘安百倍的疯子,又怎会他妈的疯子了。……至于你这一拳,原本最少有八千九百二十一斤四两半,但却在最后关头在半空中放了一个响屁,导致真气大泄,原本八九千斤重的拳力,到最后只剩下了他妈的四两!”
  龟仙人“哇”的一声:“要是俺没有放这么一个响屁,你还有命吗?”
  小叶道:“要是连这一点都算不准,便是脑袋开花也是活该!”
  龟仙人脸色一沉:“你以为我不舍得把你宰掉?”
  小叶看了他一眼,道:“前面不远便是生死坪,要是你有兴趣参与格斗盛会,不如由你老人家亲自出阵,如何?”
  龟仙人摇头眨眼:“我只会作壁上观,你若能在格斗之后活下来,定必送你一坛好酒,作为奖励。”
  小叶笑道:“要是死于阵上,也请你送我一坛好酒,奠祭洒于坟前。”
  龟仙人道:“你若死于阵上,我在你墓前撒尿,早午晚各一大泡,作为惩罚!”
  小叶闻言,登时呆住,半晌喃喃道:“这岂非许胜不许败吗,……太不公平吧……”

  ※  ※  ※
  越过生死坪,二人边走边谈,边谈边骂,边骂边打,边打边笑,边笑边哭,边哭边捶……
  不知不觉,已过了樾木岭地界,龟仙人诗兴忽发,吟道:“纵横江湖路,半醉抱弯刀,两木聚成荫,买椟却还珠。”
  这是即兴诗,前二句有感而发,平淡中略见豪气,但却有更多沧桑之感。吟哦者毕竟已九十八岁高龄,纵使生性再豁达,在屡经忧患灾劫之后,难免在语气中显得沉郁,深叹时不与我。
  后二句,描叙的是樾木岭及买椟山庄,还有“还珠客”其人。
  樾者,道旁成荫之树也,但樾木岭那个“樾”字之所以得名,却是指两木交聚而成之树荫。在樾木岭中,聚靠着而并生之树木特别多,其中更不乏树龄逾千之古老神木,据说是千年以前,由一对江湖侠侣所栽种云云。
  至于买椟山庄与庄主还珠客之名,语出自韩非子“外储”中所载:“有一个楚国人,把珍珠放在一个木匣里,前往郑国将之变卖,郑国商人看见木匣非常漂亮,立刻把木匣买下来,却把珍珠退还给卖主。”
  椟者,即木匣子也。
  “买椟还珠”这一句成语,便是舍本逐末,取舍失当之意。
  小叶看了龟仙人几眼,忍不住道:“还以为你的肚子里只有豆浆和一大堆龟卵,想不到还很有点墨水。”
  龟仙人眨眨眼,道:“连轰海都懂得吟诗作对,不然的话,何以总是有一大群雌海龟跟着牠爬来爬去。”
  轰海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大海龟,一般雄性的海龟,从龟蛋里破壳而出之后,就会四只脚一条尾头昂昂地由沙滩直扑大海,一辈子也不会爬回沙滩上。
  重回沙滩的,都是母龟。
  因为母龟必须爬上沙滩,把龟蛋在沙滩上一颗一颗生,完成母龟们生命中最伟大的使命。至于雄龟,是从来不会“旧滩重游”的。
  唯独轰海,牠是一只大海中独一无二的大海龟,虽然龟仙人老是埋怨轰海重色轻友,每每跟着雌海龟的屁股游往别的海域去,但这一只年龄比龟仙人还要大得多的大海龟,还是经常会爬到沙滩上用粗糙的龟爪抚摸龟仙人的脸。
  但轰海也懂得吟诗作对吗?
  也许,那是真的。
  但那些诗句,恐怕就只有母龟才懂得领略和欣赏了。
  买椟山庄已然历历在目。在山庄门前,也堆起了三大座兵器,任由参与格斗盛会者挑选。
  龟仙人喷啧称奇,道:“铁山川跟还珠客年年都搞一场死很多人之格斗盛会,目的何在?”
  小叶沉声道:“有人说,这二人都是疯子。有人说,这两个是赌徒,每一年的格斗盛会,便是这两个大赌徒在幕后下重注赌个天翻地覆的时候。”
  龟仙人道:“真正的大赌徒,可能在幕后另有其人,但你为什么愿意为别人的赌局而卖命?”
  小叶道;“也许我也是另一个疯子。”
  龟仙人没有再说话,二人的脚步渐渐逼近那三座堆积如山的兵器,但却没有人在挑选。
  龟仙人拈起一口大刀,随手舞动几下,又把它丢在地上,小叶怔怔的瞧着他:“你想参战吗?”
  龟仙人道:“你若成为老铁山城的格斗者,我便站在买椟山庄这一边,咱们俩兄弟各为其主在生死坪上一决高下,你道如何?”
  小叶摇摇头,道:“你是不会参战的。”
  “怎见得?”
  “你的老情人死了,但我的哑大姐仍然活着。”小叶终于道出了心声:“你早就知道,我这一战是为谁而拼命,一个拼命的人,也许便是世上最可怕的疯子,你也曾经这样地疯过,但却不在今天或明天,而是在当日……东海之滨方鱼的那一艘战舰上!”
  龟仙人又再一次沉默下来。
  小叶的语声,很是平静,但在龟仙人胸臆间,却能卷起汹涌波涛,历久不能平伏。
  有些事情,是不容易放得下的。三年五载的盛情,已足以令痴男怨女连性命都弃之不顾,更何况一段六七十年以上的苦苦相思。
  小叶忽然感到自己的话不但过分,简直就是可怕地残酷,他为什么要重重地打击龟仙人?
  原因只有一个。
  ——小叶宁愿龟仙人独自地悲怆,甚至躲在某个角落里为了思念她而流泪,但他绝不愿意看见龟仙人抓起武器,参加这一场格斗盛会。
  就算这真的是一场战争,也只是属于小叶一个人的,他不愿意目睹龟仙人卷入明日的漩涡。这种思想,其实相当怪异,但他不想深入分析,只想率性而为,随心所欲。
  就在这时候,一顶轿子被抬入买椟山庄。轿夫一前一后,都是身材粗壮的大汉,在轿子帘幕底下,露出了一截刺人眼目的刃芒。
  露出来的一截利刃,只有短短的一寸。,但小叶肯定那是一把非同凡响的利剑。轿中人是谁?为什么故意把这一寸剑锋,自轿内透凸出来?小叶是聪明人,但他再聪明百倍,也绝对猜想不出个中真相。
  龟仙人身子微微前俯,瞧得连眼睛也眯了起来:“这是神物,别说是一般凡铁熟铜,便是这一把弯刀,也未必能够占到什么样的便宜。”
  小叶脸上似是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要是这人也参与明天的格斗盛会,我岂非很有机会遇上这把剑的主人?更很有可能给这一把剑击败,连眼耳口鼻都得分开几处地方来摆放,这就真的很不有趣了。”
  龟仙人的眼睛仍然眯成一线,道:“我有妙计。”
  小叶道:“而且还有两条。”
  龟仙人一怔:“老弟何以得知?”
  小叶道:“这两条妙计,第一计是三十六中的最后一计,走为上策。还有第二条妙计,便是倒转过来,站在还珠客这一边,如此一来,明日之战,这轿中人就变成战友,而不是敌人,岂不两全其美,妙之又妙。”
  龟仙人大为叹服:“老弟不愧是今生的龟仙人,无论我这个前世的龟仙人心里有什么高见,总是瞒不过你这一双贼眼。”
  “既有贼眉,自有贼眼。”
  “谁是贼眉,你是指俺这个大哥吗?”
  “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我指的不是你这个老大哥,难道还会指到南天门二郞神那边去吗?”
  “唔……这也不错,正是贼眉贼眼,我是老大哥,总得排在前头。”
  龟仙人瞧着小叶的脸,忽然“贼眉”一皱,“但你心里的想法,似乎并不一样,快快从实招来,贼眉和贼眼有什么分别?”
  小叶也不推倘,悠悠地道:“贼眼是用来眼看四面的,贼耳是用来耳听八方的,还有贼鼻贼嘴,都可以用来嗅嗅女孩子身上的香气,和舔一舔红颜知己的朱唇……反正都是个贼,也就不必假道学呆呆板板地做人。甚么『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统统一概抛诸贼头贼脑之后,真乃快哉!快哉!”
  龟仙人眨着眼睛,道:“说了大半天,你还没提及贼眉又是怎样的?”
  小叶在老人家灰白的眉毛上轻轻一扫:“贼眉是废物,绝对多余的东西,有人说眉毛可以阻挡尘埃,但能够阻挡得了多少?还有尘埃大多数都不是从上面掉下来的,若要依赖眉毛来阻挡尘埃,好让尘埃不容易掉入眼睛,除非那个人是个脸孔永远朝向地面的驼子!”
  龟仙人大怒,揄起拳头又要对付小叶,就在这时候,山庄里面走出了一大群人。
  这一大群人,看来都很有点武功根底,最少有三四十件兵刃,团团地包围着那一顶轿子。
  龟仙人“咦”地一声:“老弟,咱们是否应该走过去瞧瞧热闹?”
  小叶摇摇头:“这些人包围着轿子,显然不怀好意,咱们贸贸然地走过去,说不定会惹祸上身,还是不如远远站开,方始是最佳明哲保身之道。”
  嘴里这样说,早已展动身形,大步向前踏出。
  龟仙人破口大骂:“直娘贼,口是心非,指东划西指南打北,你这个人呀,真是一天比一天更靠不住……”自然也是直追过去,岂肯甘于寂寞。
  包围轿子的,为首的是一个衣色惨绿,脸色也是青青绿绿的绿袍人。
  龟仙人“啊”的一声,对小叶说道:“这小子叫『绿林绿衣使者』,姓林,名绿叶,算起来,他名字中和你的姓氏一样,彼此都是他妈的小叶。”
  小叶却摇摇头,道:“林绿叶并不是『一块绿色的树叶』,他是一个能言善辩的鹦鹉。”
  龟仙人突然笑了笑,道:“好端端的一个人,又怎会变成一个鹦鹉?”
  小叶道:“不少人都以为他的武功渊薮,多半跟『绿叶』之类的东西有关,尤其是他用的武器是长剑,于是,穿凿附会者都认为,此人必然与『绿叶剑仙』木长青大有渊源。”
  “实则如何?”
  “实则非也。”小叶淡淡道:“『绿林绿衣使者』这个外号,『绿林』二字,源于新莽末年,王匡、王凤等于鄂中当阳东北之绿林山聚众起义,号称『绿林军』,也因此之故,后世皆以义军统称之为『绿林』。
  “只是,如今绿林豪杰之中,已有不少鸡鸣狗盗,甚至是穷凶极恶之辈混迹其中。绿林二字,遂变成龙蛇混杂三山五岳之名词。
  “至于『绿衣使者』,根据『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唐代长安豪民杨崇义被妻子刘氏及邻人李弇谋杀,县官亲往杨宅查案,杨家中鹦鹉忽作人言,直指杀害主人的凶手便是李弇,终于得以案情大白。
  “其后,唐玄宗因此案下诏,封此一能言鹦鹉为『绿衣使者』。
  “因此,林绿叶是『鹦鹉十三杀手』中的老七,他最厉害的武功也不是剑法,而是『鹏鹉追魂喙』!”
  小叶侃侃陈辞,龟仙人听得不住点头,最后大喝一声:“论肚子里的墨水,你比我多。论江湖阅历,你也绝对不在我之下,他妈的,枉自活了九十八岁,当真连屁也不如!”
  虽然大叫大嚷,但那一群人连看都不看他一眼,每一道眼神,都专注在那一顶神秘莫测轿子之上。
  那一截透出帘幕只有一寸的剑芒,仍然刺耀着每一个人的眼睛,但两名扛着轿子的大汉,早已走得不知所踪。
  轿中人是谁?他故意向外伸出一寸的剑,又是一把怎样的剑。

  ※  ※  ※
  这里是买椟山庄,山庄主人是还珠客。这山庄的名字,令人有着“舍本逐末”之感。
  山庄主人,应该比谁都更明白,但何以还要为山庄取一个这样的名字?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想到这一点,当然也不会有太多人去研究个中的来龙去脉,但总是有些人认为:事出必有因,于是,也引起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传说。
  但传说始终只是传说。虽然有些传说,的确等于事实的真相,但却有更多的传说,和事实根本并不相符,甚至是恰恰相反。
  但无论江湖上流传着一些怎样的传说,买椟山庄并不是一般的江湖帮派,还珠客更是一个从没有人能够摸清其底细的武林奇人。
  小叶很想会一会还珠客。龟仙人却是什么人都想会上一会,在他过去的岁月里,他经常会一会的都是鲨鱼、巨蟹、大虾、海星之类的海族朋友。
  当然,几乎每天都得会上一会的,必然是大海龟轰海。
  但这时候,他老人家最想会一会的,便是还珠客。还有这个轿中神秘莫测之人。
  不但龟仙人想会一会轿中人,林绿叶也是一样。他不失江湖礼数,首先向轿门面前抱拳作揖,朗声说道:“山庄总管林绿叶,日前曾收到尊驾遣人送至敝庄之拜帖,特此在山庄门外倒屣相迎。”
  轿中人声音嘶哑,似在抱病之中,但言词很不客气,道:“那不是什么拜帖,只是一纸挑战书。这一封挑战书,也不是写给你这种芝麻绿豆般的小脚色,凭你的身分,别说是倒屣,是把裤子脱掉下来,也没资格迎接我这一顶轿子!”
  林绿叶原本一张惨惨青青的脸孔,立刻变得更是惨绿几分。他本是能言“鹦鹉”,但在这轿中人面前,只怕再无“置啄”
  的余地。但他还是不能就此闭嘴,他道:“日前,尊驾遣人送至敝庄之礼物,委实是太贵重了,敝庄庄主的意思,是无功不受禄,已着令林某将之退还给阁下。”前一句“尊驾”,后一声“阁下”,礼数还是有的,但声音已渐渐变得冷冷冰冰。
  做了一个人人都看得懂的手势,然后由两名青衣汉子合力抬起一个几乎比轿子还要大的木箱子,把木箱子四平八稳的放在轿门之前。
  轿中人冷冷道:“把木箱子打开。”
  林绿叶道:“这是尊驾送来的礼物,要是敝庄主人喜欢,早已接收下来,如今既然拒而不纳,也就绝不会偷龙转凤,把木箱子里面的礼物掉包。”
  轿中人冷冷地重复先前的那一句话,道:“把箱子打开。”语声虽然并不响亮,但却另有一股难以言喩的威严,令人无从抗拒。
  就连带着几十名护院武师包围着逗顶轿子的林绿叶都不能,他甚至亲自把木箱子小心奕奕地打开。
  龟仙人忽然脸色一变,小叶奇道:“你怎么了?这箱子里的东西,咱们站在这里是瞧不见的,但你的脸色为什么变得比龟壳还更难看?”
  龟仙人咬了咬牙,叫道:“我嗅到了一种熟悉的气味。”
  龟仙人虽然快将活到一百岁,但他的眼睛比鹰隼更锐利,嗅觉比猫儿还更灵敏。他说嗅到了一种熟悉的气味,便一定是真的嗅到了某些他老人家十分熟悉的东西……
  但那是什么?
  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女人吗?
  不,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小叶早已说了出来的答案。
  ——“你的脸色为什么变得比龟壳还更难看?”
  小叶说中了。从大木箱子里给林绿叶高高举起的,赫然真的是一只巨大的龟壳,而且,毫无疑问,这个巨大的龟壳,是属于轰海的。
  轰海是大海中的大海龟。
  ——在那幼白的细沙上,龟仙人每天都会躺卧着吹风晒太阳,那是东海之滨最恬静也最美丽的无名沙滩。
  ——蓝蓝的天,蓝蓝的海,就连在海面上不时抬起龟脑袋在探头探脑大海龟的一双龟眼睛,看来都是蓝蓝的,蓝得动人,蓝得赏心悦目。
  ——牠叫轰海,名字的缘由,在于某年某月某天,龟仙人嘴里闷得淡出乌来,便把逾千斤重的大海龟扛起,然后跑上一座悬崖之上,再把它掷入大海。这一掷之势,力道威猛无伦,偌大一只千斤巨龟,竟有如炮弹般冲天飞起,然后射向茫茫大海。
  ——恰好有一艘官船航行至此,掌舵的便是水师提督大人。
  ——提督大人奇祸忽至,竟在官船之上,给一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叭”的一声击中脑袋,就此一命呜呼,他死了也不知道,把他重重击中的是什么东西,因为那东西在击中他脑袋之后,又已“噗”的一声,弹入了茫茫大海。
  ——其后,消息满天飞,十居其十都是无中生有的谣传,但从没有人把这一桩离奇的凶案,和一只大海龟联系在一起。
  ——就算有人说了,也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大海龟并不是一只有翅膀的飞鸟,又怎可能“从天而降”。
  ——只有龟仙人心中有数,自从那一天之后,大海龟就有了一个非常威武的名字,曰:『轰海』。
  ——但也自从那一天开始,轰海的龟壳,在左前方部位出现了一个铜钱般大小的缺口,显然是在轰中水师提督那一刹那间遗留下来的。
  ——这一个缺口,龟仙人永远不会忘记。还有,轰海龟壳上的每一寸花纹,龟仙人都可以随时绘画出来,绝对不会弄错,上天下地,以至是水底龙宫,再也不可能找出另一个人,会比龟仙人更深切地了解轰海的龟壳。
  因此,毫无疑问,从大木箱子里被高高举起的,必然是轰海的龟壳,这是绝对不可能弄错的。
  龟仙人今天已多次发怒,但也只有这一次,他是真真正正的——怒不可遏:他在盛怒中直冲过去,“叭”的一掌,把林绿叶这一个“绿林绿衣使者”直轰出三丈远,可怜这位山庄总管,连这一掌是从什么地方扫过来也没看清楚,便已身受重创俯伏地上,嘴里直喷鲜血。
  普天之下,又有多少人能禁受得起龟仙人在盛怒中发出的一掌,这“鹦鹉”就算有三头六臂金刚不坏之身,到了这时候,也就只好干脆死掉,以免惨受五脏六腑支离破碎之苦。
  林绿叶用“鹦鹉喙”戳向咽喉,作出最后的自行了断,但那时候,龟仙人的一双眼睛,只是死命地盯着那一顶神秘的轿子,他恶狠狠地质问:“你是谁?为什么要向一只善良的大海龟下毒手?”
  轿子四周,虽然围着几十个山庄护院武师,但这些人越退越远,谁也不敢逼近过来。看来,在龟仙人和轿中人面前,就连他们都知道,这几十人只能算是一大群酒囊饭袋。
  轿中人仍然把那一寸剑锋伸展出帘幕之外。蓦地,又有一只手伸了出来,向龟仙人招了一招,似乎正在示意叫他老人家走入轿内。
  这是一只左手。
  一只粗壮有力的左手。
  毫无疑问,轿中人是个男人,而且身形比扛着轿子到这里来的两名轿夫还要粗壮,一看见这种粗大的手,小叶脑海中便不期然地联想起某一个人。
  那人是长江纤力会总驼主石厚茧,他的外号是“大手一挥”。
  “大手一挥”的手当然十分粗大,但轿中会是石总驼主吗?
  不!因为这一只手虽然同样地粗壮,但在指掌之间,并没有大大小小的厚茧。
  这人是谁?龟仙人会进入这一顶神秘的轿子吗?这一点,就连越来越熟识龟仙人脾气的小叶都不敢肯定,但最后,龟仙人沉着脸,直入轿中。
  小叶从没见过龟仙人的身子幌动得那么快,他可说是一闪而入,众人根本没法子可以瞧见轿内的情况,更不可能瞧见轿中人的模样。
  龟仙人很快又从轿子里钻出来,他钻出轿子之后,对这几十个议院武师道,“明天,我会在生死坪上,为贵庄主人还珠客出战,除了我之外,还有轿子里的朋友,要是明日之战贵庄吃了败仗,我和轿子里的朋友愿意割头谢罪。”
  几十个武师为之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个又肥又矮的老人是否正在信口雌黄。其中一个胆子较大的武师叫道:“你的武功很厉害,咱们都是亲眼目睹的,但你是谁?轿内的朋友又是何方神圣?要是咱们什么都不知道,如何能向庄主复命?”
  龟仙人冷冷一笑,道:“不必复命了,你们糊涂,不见得你们的庄主也同样地糊涂。这里的事,还珠客一定比谁都更清楚。”
  这时,山庄内又走出十二个人。
  这十二人,全是体态轻盈,神态从容的年轻女子。
  龟仙人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一名彩衣女子上前颔首微笑,躬身回答:“奴婢等是山庄内的『还珠十二金钗』,奉了庄主之命,躬迎三位贵宾进入敝庄,庄主已吩咐开筵盛情款待,请勿推辞。”
  龟仙人道:“很好,反正俺老人家的肚子已饿得很厉害,既有盛筵款待,自是不可错过。”
  把轰海的龟壳一掌震碎,脸上神情怪异莫名,一时之间,就连小叶也为之摸不着头脑。
  这时候,轿中人突然破轿而出,人未亮相,一道耀目寒芒,已像是厉电般闪出。
  小叶一看这剑,愣住。再看这人,更是难以形容地惊讶。这把剑,是神物、是利器,若以兵刃而言,只会比弯刀更锋利更坚固更可怕,但小叶从没见过这把剑。
  但他目光锐利,虽隔丈许距离,仍然可以看见,在剑刃上镌刻着两个看来很是奇怪的文字:“牂牂”。
  这把剑,便是牂牂大铁剑。剑已嵌入一个人的右手臂骨里,为了这把剑,这人自断右掌,始能把这一把铁剑嵌入自己的身体里,此后人剑相连,永不分离。
  这人,小叶是见过的,双方甚至曾经在战地上互相对峙,决战一度逼在眉捷。但最后,这人在大占优势的境况下,放弃了这一战。
  他是魁王!曾经是权势八大长老中排名第六的六长老——“请你杀了我”魁王。
  其时,魁王曾面对面这样地对小叶道:“我一定会找你决一死战,日期限在两年之内,这一战,无论对你来说也好,对我来说也好,都是躲不掉的。”
  魁王的话,小叶绝对不会忘掉。他尊敬朋友,但也同样尊敬一些值得尊敬的敌人。
  两年期限,并未届满。二人隔别,才只不过数十天之事。但一别重逢,魁王的右手已变成了牂牂大铁剑。他少了一只手,但却一定比从前还更可怕得多。
  魁王的眼神,本来就是深沉可怖的,这时候,看来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一个剑、臂相连的武者,其生命是否也已起了某种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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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3 10: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盘龙之癖空对奕

  山庄门外,气势平平无奇。若以这等景观和天尊幕府相比,自是相去极远。
  但进入山庄大门,内里景物却令人看得眼花缭乱,甚至是神为之夺,目为之眩。山庄内,房舍连绵,有大大小小的街道,有各式各样的庭台楼阁,有宽敞干净的广场,更有小桥、流水、假山,但最令人目眩的还是无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看见一些年轻貌美的少女,有的在舞剑、有的在下棋,有的在画画,还有一些少女正在晒晾色彩缤纷的衣裳。
  山庄内,四周都充满着一种清幽的香气。
  龟仙人忽地呵呵一笑:“早知如此,在天狗食月那一夜,便该在这里作客!”竟对轰海龟壳之事,再也只字不提,更换上了另一副游戏人间般的嘴脸。
  在旁人眼中看来,龟仙人是个为老不尊的老家伙。甚至会把他当作是一条老淫虫。但小叶心中有数,龟仙人绝非好色之徒。
  在龟仙人心目中,天下间只有一个女子。最后,他的“意中老太婆”裘太夫人,在他眼前把心脏挖了出来。
  ——龟仙人挖出了心脏和敌人交换她的性命,他可以为她而死,她也同样毫不迟疑地为了龟仙人而殉情。
  ——那时候,龟仙人同样也是九十八岁!一对暮年恋人,竟在古稀之年,双双做出了道种轰轰烈烈的壮举。
  龟仙人在少年时,年轻时以至是壮年时,都并不是那种自命风流三心两意的男人。相反地,他用情之专一,是小叶远远不及的。

  ※  ※  ※
  大厅很大,墙上挂着不少字画。
  垂于中堂的,是一幅气势磅礴的八骏图,但小叶最欣赏的,却是一副以狂草书成的对联。
  上联是:“醉卧天河尝粉席,”
  下联是:“醒抱人间啖蛾眉。”
  小叶站在比人还要高的对联下驻足而观,细看对联落款,那是“沧州武人醉后涂鸦。”
  “沧州武人”是谁?一般武林中人,自是不明所以,但小叶却知之甚详。那是天尊门主“中原天骄尊者”在年轻时的自号。
  “沧州武人”也就是武赤飙!世人只知武赤飙武功盖世。却鲜有人知道,这位不世枭雄,也和“北权天君”李临风一样,能写得出一手好字。
  “这是三十年前武门主在敝庄写下的一副对联,叶三少爷认为如何?”大厅中忽然响起一个人平淡的声音。
  这声音虽然平淡,但却有着一种奇特的力量。
  叶虫微笑,回头望向这人。
  这人,一如传言,头戴竹笠,边缘垂下一块黑纱,身穿一袭黑袍,彷佛便是当日与龟仙人硬拼一掌武赤飙的模样。
  叶虫淡淡道:“你就是这山庄的主人?”
  黑袍人道:“好说!好说!”
  叶虫道:“庄主这一身装束,看来与武赤飙差不多,只是,武门主身形壮大威武,但尊驾嘛……老实不客气的说一句,那是:『望之不似人君。』”
  这黑袍人既是买椟山庄庄主,自然也便是还珠客。
  还珠客的声音,听来仍然是一派地平静:“三少爷还没说出,对这一副对联有何观感?”
  叶虫道:“武赤飙写下这一副对联的时候,要是再多喝五七斤高粱,定必更佳。”
  还珠客似是怔呆了很久很久,才长长地吐一口气:“如此品评,老夫还是生平第一次听见,但却有如暮鼓晨钟,发人深省。”
  叶虫道:“当年,沧州武人仅在半醉之余挥毫,但武人并非文人,文人写字,半醉一憱而就,意境也可大大地洒脱飞扬,但强如武人,更强如年轻力壮如日方中之武赤飙,要是他有八九分酒意,这一副对联,定必更见笔力万钧,豪迈逼人。”
  还珠客听了,似是深有同感,一面听一面不住地点头。
  但龟仙人却大摇其头,道:“老弟之言,似是而非,我这一个前生的龟仙人,第一个大大的不服气。”
  还珠客闻言,干咳一下,道:“未知前辈意下如何?”
  龟仙人走到对联面前,伸手一指,怪声说道:
  “这十四个字儿,虽然出自须眉手笔,但词句却是风流曼妙,绝非沙场战阵洒热血抛头颅之悲壮气概。要是写得铁剑银钩,笔力宛似长戈大戟冲锋陷阵,豪迈是挺够豪迈了,逼人也确是十分逼人,但又怎符合这十四个字儿的意境?
  “要是当年小武再喝十斤八斤高粱,再喝他妈的一两缸不知名的他妈的劳什子酒,笔力自然逼人百倍。那么,这十四个字儿,也该当改动改动才对。”
  还珠客大感兴趣,道:“照前辈之见,应该怎样改动,才算是比较贴切?”
  龟仙人道:“这副对联,原本是:『醉卧天河尝粉席,醒抱人间啖娥眉。』一旦喝多几斤酒,笔力更坚挺更逼人,便应该改为:『踏碎天河冲粉席,强暴人间俏蛾眉。』”
  还珠客听了,默然不语,显见心下大大不以为然。
  龟仙人冷冷一笑,又道:“俺说的话,分明是在煮鹤焚琴,大煞风景。庄主何以哑忍便算?要是俺只是一个寻常的老头子,你还会这样客客气气吗?”语锋如刀,咄咄逼人,丝毫不留余地。
  还珠客却摇了摇头,道:“前辈休要误会。适才本庄主沉吟未语,只是因为正在细意咀嚼前辈所改动之佳句,并非心存异议,更没有丝毫不快。”
  龟仙人“哼”的一声,在一张雕花梨木大椅上坐了下来,一脸尽是鄙夷不屑之色。
  自从踏入山庄后,魁王并未说过一句话,直至此刻,忽道:“我是来找一个人的。”
  还珠客道:“你要找的人,确然身在本庄之中,但他不想见任何人,你要向本庄主挑战,本庄主大可随时奉陪。”
  龟仙人截然道:“咱们已答应明日之战,会为这山庄出阵,要是在今天你们二人决斗,不管是谁死掉,后果都很严重。”
  魁王道:“我只想把那个人找出来,只要庄主把人交出,挑战之事,大可就此作罢。”
  还珠客道:“那人既不想见任何人,本庄主绝不能让他受到骚扰。”
  魁王冷冷道;“如此说来,庄主是存心包庇秦班了?”
  还珠客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秦堂主是本庄主相交多年好友,要是我在这时候把他交出,便是不忠不仁不义之徒。六长老若执意为难本庄主,请恕难以从命!”
  魁王沉声道:“这一笔帐,姑且不提,那一只大木箱,本是我载满黄金赠与庄主之物,信上早有明言,要是庄主把木箱子退还,里面大可空空如也,何以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木箱子里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龟壳?”
  魁王在严词质问。龟仙人已听得双目血红,脸上的神情充满恨意。
  绝少人能明了龟仙人与大海龟轰海之间的情谊。
  更绝少人能明白,当龟仙人一掌震碎大龟壳的时候,这老人的心里究竟已淌岀了多少滴血!那是无奈的一掌,也是痛苦的一掌。
  龟已死,余下来的一个大龟壳,固然是珍贵的药料,更是令龟仙人悲恸的巨龟遗物。
  相见争如不见。
  还是不如一掌将之击成粉碎,让这龟壳碎片,与这大地溶为一体。
  但轰海之仇,龟仙人是非报不可的。
  在轿中,龟仙人与魁王只是谈了几句话,龟仙人已肯定,杀龟元凶,绝对不是魁王。
  这一只大箱子,其来龙去脉竟是大有跷蹊。
  只听见还珠客徐徐地道:“其实,两位早已知道,这是一桩卑鄙的栽赃嫁祸,否则,两位高人,又怎会在明日之战,甘愿为本山庄出阵?”
  龟仙人瞪眼道;“铁山川是狗杂种,这一笔帐,俺要他十倍偿还!”
  小叶忽然冷笑:“你们凭什么认定,海龟遇害是铁山川那边的人下手?”
  魁王沉声道:“连在木箱子里做手脚的人,都已给我的人当场逮住,只是事情机密,知道真相的人少之又少。”
  小叶道:“难道就连庄主都不知道?”
  魁王冷冷道:“要是他知道,也不会让这一口木箱子运出山庄门外!”
  小叶怔住。
  他怔怔地望向还珠客。
  还珠客的脸,一直都给笠帽下的黑纱遮掩着,没有人能瞧见他的脸,只能听见他的声音。
  他的声音,听来仍然十分平静。他道:“六长老说的不错,在本山庄,我是权力最大的庄主,但却还是管辖不了来自外地的奸细。”
  小叶道:“奸细是谁?”
  魁王道:“奸细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箱子是我派人送入山庄的,但退回来的时候,里面已放着一只巨大的海龟壳。但我决定,任由这龟壳退回来,瞧瞧会发生一些什么样的事情。”
  龟仙人道:“结果是我险些连人带轿一起粉碎。”
  魁王道:“但你宁愿走入轿子里,听听我说的话。”
  龟仙人道;“你说的话并不动听,但我相信那是真的。”
  小叶忽然道:“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喝一杯无拘无束的酒。”
  忽地有人话声如冰,脸色也是冷冰冰地走了出来,道:“要是叶三少爷不嫌弃,我来陪你喝这一杯。”
  这人一身蓝衣,脸上的神情好像输了八十万两银子。
  竟是权势堂刑部堂主“地狱潘安”秦班。
  谁都想不到秦班会自己走出来。
  魁王一看见这人,目中立刻露出浓浓的杀机:“我在这里!”这是一句很简单但也很奇怪的说话。
  秦班冷冷道:“你是为我而来的?”
  魁王道:“不错。为了要见你一面,我可以不计付出任何代价。”
  秦班道:“你在这里,我也在这里,但在这里谈话,方便吗?”
  魁王道:“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
  他接着道:“我只想问你一件事,班萍之是不是你杀的?”
  秦班道:“不是。”
  魁王听见这个字之后,目中杀机立刻消失,更长长地叹一口气,喃喃地道:“不是你,果真不是你……”
  秦班道:“我说不是,你为什么要相信?”
  魁王道:“从千尸血祭里走出来的刑部堂主,只可以死,绝不可以瞒骗下属,这是血祭中十九条条文之一。”
  秦班道:“你并不是相信我,只是相信千尸血祭的仪式?”
  魁王道:“难道你不相信吗?”
  秦班道:“我不知道班萍之已死,只知道在这个月以来,你一直都在追查我的下落。”
  魁王道:“杀萍之的武功,是『地狱刑掌』。”
  秦班道:“原来如此……”
  魁王道:“堂主的脸色并不好看。”
  秦班道:“我的脸色,从来没有一天是好看的。从千尸血祭里走出来的刑部堂主,每一个都是这样。”
  魁王道:“你受了伤?”
  秦班道:“既然瞒不过六长老的眼睛,我只好直认不讳。”
  魁王道:“是掌伤?”
  秦班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是掌伤。”
  魁王道;“是哪一门哪一派的掌功,竟能伤得了秦堂主?”
  秦班道:“你要看看掌印吗?”
  魁王道:“想。”
  秦班立刻把衣襟敞开,在右乳之下,果然有一道瘀黑得几乎像是头发色泽般的掌印。
  魁王一见之下,两道浓眉紧皱在一起,沉声道:“是地狱刑掌?”
  秦班笑了:“不错,凡是第一天中了地狱刑掌的人,要是熬得过去,掌印只会是淡淡的暗红色。以后每隔一天,掌印会变成深红?瘀蓝?以至是灰黑之色。”
  “你中掌已多久?”
  “七天。也是最后一天。”
  “什么意思?”
  “你是谁?难道你不是权势堂八大长老之一的魁王吗?你若是魁王,怎会连地狱刑掌的威力都不知道?”
  “我是魁王,是货真价实权势堂八大长老之一。我不是冒牌的,别人要冒充我,也绝不容易。”
  说到这里,魁王伸出了右臂,也同时递起了已深入臂骨的牂牂大铁剑。
  要冒充魁王,本已不易,再加上“铁剑入臂”,要冒充这个六长老“请你杀了我”,几乎是绝不可能之事。
  魁王当然是魁王,他绝对了解“地狱刑掌”的威力。
  “凡是中了地狱刑掌之人,绝对没有人能活得过第七天,但你是秦班!这是你的独门武功,难道连你也不能例外?”
  “要是我可以例外,地狱刑掌也就不能算是地狱刑掌了。”
  “为什么要躲入这山庄?”
  “当然不会是为了你。”秦班的脸上仍然一贯地冷漠,“在我心目中,你绝不是什么可怕的敌人,相反地,我是刑部堂主,你屡次触犯了门规?我是有责任必须把你缉拿,治以应得之罪的。”
  魁王无言。
  他深信秦班的说话。
  ——班萍之不是秦班杀的,血洗铜山水寨,把万古恨击杀的,也不是“地狱潘安”秦班,而是另有其人。
  是谁在处心积虑布下一个这样的陷阱?魁王必须查出真相。但这时候,他首先要弄明白的一件事,就是秦班是为了什么人而躲入买椟山庄?秦班的脸忽然变了颜色。
  原本一张苍苍白白的脸,忽然变得赤红,但在极短暂时间之内,更变成了灰黑之色。
  他没有胡言乱语,他对魁王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确无讹的。
  七天!
  凡是中了地狱刑掌的人,最多不能活过七天。从来没有人能例外,就连“地狱潘安”秦班也同样不能,但这一掌,是什么人劈在他胸口上的?秦班虽然仍然站着,但身体正在剧烈地摇晃。他的伤势,就在这一瞬间全面恶化,甚至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最令人感到讽刺的,是他中的那一掌,并非其他门派的武功,而是他自己最擅长的独门掌功“地狱刑掌”。
  任何人都看得出,秦班快要死了。
  每一个人在死前,通常都会有一些很重要的话对身边的人说。
  但秦班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向魁王招了招手,示意他走过去。
  魁王没有迟疑,立刻上前。秦班满意地微笑(在这时候还能如此一笑,很是难得。)他取出了一枚铜钱,放在魁王左掌之中。
  魁王只是瞧了铜钱一眼,便把这一枚看来毫不起眼的东西放入怀中藏好,然后对秦班道:“属下明白了。”
  秦班干笑着,一张脸变得像是头发般乌黑,然后仰面倒下。
  魁王没有让他直跌倒下去,伸出唯一的手掌,承托住他的身体,脸上的神情一片麻木。

  ※  ※  ※
  买椟山庄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在这里所发生的事,也很奇特。
  “地狱潘安”秦班死了,他死于“地狱刑掌”之下,而且在中掌之后,什么地方都不去,偏偏逃入这山庄里,其奥秘,委实耐人寻味。
  秦班之死,并不令魁王感到特别的沉痛。
  是否值得他沉痛的事已太多?
  班萍之,万古恨都是他关心的人,但都已一一遇害。
  那是躲藏在黑暗里的人。所有致命的狙击,都来自黑暗里的角落。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魁王久历江湖风浪,知道这一次遇上的敌人,远比以前所有强敌加起来还更难应付百倍。
  到了明天,便是生死坪上格斗盛会的日子。
  魁王冷冷的说道:“但愿明天会有一个好的天气。”
  他天气良好的时候杀人。
  他不喜欢拖泥带水,无论是做事和杀人都是一样。

  ※  ※  ※
  是夜,风冷如刀。
  盘龙雅阁最华丽之阔达楼,已给东方公武包了下来。
  一张方桌,坐了四人,除了这位大将军之外,还有他的女儿小雪、李临风及方小宝。
  宴无好宴。中宴如是,小宴亦复如是。
  小雪是任性的,也是娇憨的,在父亲面前,这种女儿永远都是最可爱,但也是最麻烦的。
  你说有多可爱,她便有多可爱,同样地,你说有多麻烦,便有多大的麻烦。
  也许,这是老天爷对人间比较公平的一面。世事很难绝对完美,也就很难会有可爱而又绝对不麻烦的女儿。
  她亲自为父亲剥干净一条肉多膏肥的蟹钳,又适当地蘸了一些姜丝酱醋,然后才把危危颤颤抖动着的蟹肉放入东方公武的口中。
  东方公武呷一口烫得暖热的花雕,吃一口在这个季节里很不容易找得着的大海肥蟹,这种场面,你说有多温馨便有多温馨。
  又有谁瞧得出,这人竟然便是威震江东武林的大将军东方公武?
  但是令人难以相信的,便是和他面对面而坐的一人,更是北地权势最盛,统领帮众逾十万之权势堂总舵主——“北权天君”李临风。
  李临风已更衣,披散了头发也已小心梳理好,回复了原来矫矫不群潇洒俊逸的模样。
  在东方公武眼中,似乎只是很在意自己的女儿,但他又怎能真的漠视,李总舵主的存在?
  李临风也在喝酒,但喝的不多,总是浅尝辄止。倒是“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见肉便吃,见酒便喝,不管三七二十一,有如面对着“逍遥六怪”,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东方公武深深地瞧了他一眼,忽然道:“能够跟本将军硬拼一掌之后,如此开怀大嘴大嚼,果然很有点意思。”
  方小宝道:“早已说好,这一顿酒菜由你来付账,要是不吃个够本,恐怕连十八代祖宗都大大的对不住。但你那一掌实在霸道,老子……晩辈虽然没有当场给活活打死,但说不定在大吃大喝之后忽然吐血惨死,也是不足有奇的。”
  东方小雪瞟了他一眼:“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大吃大喝?”
  方小宝又伸筷挟了一块红烧獐腿,一面据案大嚼一面说:“就算什么都不吃,什么都不喝,也同样可能会吐血惨死,与其做个饿鬼,何不吃个饱喝个够然后才上路去?”
  东方公武道:“要是我想跟你再拼一掌,你敢不敢答应?”
  方小宝连想也不想便点头大声回答:“敢是不敢的,但就算心里害怕,要逃避也逃避不来,既然你要再拼一掌,也就只好拼了再说。”
  东方公武眯着眼瞧着这少年,淡淡地道:“要是本将军肯网开一面,放你逃走呢?”
  方小宝哈哈一笑:“你的『要是』未免是太多了。要是老子晩辈不会吃了几块大肉,恐怕还不够力气给你老人家一一详细回答。”
  东方公武道:“请勿顾左右而言他。”
  方小宝道:“你是大将军还是公堂上手执惊堂木的大官?你正在审犯吗?你老人家大破悭囊请咱们俩兄弟吃饭,咱们是赏足了脸才坐下来的,换而言之,咱们都是你的贵宾。
  “老子……晩辈既是你老人家邀请回来的贵宾,才只不过吃了三两块肉,喝了三两口马马虎虎的劣酒,你老人家便像是审犯般在左审右审,这算是什么样的待客之道!
  “老子晩辈素来都是有问必答之人,但在答话之前,有时候是会顾左右而言他的,这并不是故意令你老人家生气,只是每个人都有他自己一贯的作风。我这个老子晚辈便是这样的人,别说是顾左右而言他,便是顾左右而他妈的,顾左右而言他奶奶的熊,他奶奶的灰孙子王八蛋也是经常有之的,你只不过请我吃了些东西,便请我勿顾左右而言他,岂不是太过份了吗?”
  东方公武脸色沉下,但没有发作。
  方小宝又喝了一大口酒,才接道:“要是大将军网开一面放我逃走,老子晩辈虽然心里很想一走了之,逃之夭夭去如黄鹤,但你可知道我是谁?
  “我是徐州武林盟主,也是长江第一赌徒,更是北地权势堂总舵主的老弟。
  “在兄长面前,无论遇上任何人,遇上任何事,性命可以丢,面子绝对丢不得!”
  “因此,你老人家要我跟你再拼一掌也好,再拼十掌也好,我都不会逃避!”忽然跳了起来,作出一个要跟东方公武比划比划的姿势。但东方公武仍然坐着,小雪又已为父亲送上另一块甘香鲜美的蟹肉。
  一直没有开腔的李临风忽然淡淡道:“贤弟,请坐下来。”
  “坐下来?坐在椅子上跟大将军对掌吗?”
  方小宝摇了摇头:“我武功不如大将军,要是坐在椅子上发掌,劲道必然远逊站在地上,那便一定败得更快,死得更惨。”
  李临风道:“大将军只是随便说说,贤弟不必过份认真。”
  方小宝道:“军无戏言!”
  李临风道:“大将军并不是君王的那个君。从没听过军无戏言这一句话。”
  方小宝道:“军中无戏言呢?这句话总是有的吧?”
  李临风道:“贤弟之言,总是很有点道理。”
  方小宝道:“总是很有点道理,也就是有更多不合理。但有理也好,没有理也好,做弟弟的绝不能让做兄长的丢脸!”
  李临风笑道:“你若真的不想兄长丢脸,就得立刻坐下来,我有点事情?要向东方先生好好请教一下。”
  方小宝一怔,但很快就坐了下来,继续吃肉,继续喝酒。只听见李临风对东方公武说道:“在下有事,刻下便要回总坛去,将军款待,我是深感盛情的,未知足下有何赐教?”
  方小宝心中咕嘀:“真是奇哉怪也。到底是谁要向谁请教了?”
  东方公武哈哈一笑,道:“李兄快人快语,东方某是从心底里欣赏出来的,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我更是宿敌。但自古以来,是敌是友,每每还得瞧瞧形势怎样演变。”
  李临风道:“东方先生之言,不无道理,但也正因为形格势禁,许多事情,都不是能够随心所欲的,便是要交一个朋友,往往也受到各方面的制肘。”
  东方公武道:“李兄所言甚是。要是你我只是平凡人物,许多制肘反而不再存在。只是,为了东、北二地武林大势着想,将帅盟与权势堂,大可联成一气,创造出另一番局面。”
  李临风道:“将军之见,是两大派系连手,合击中原天骄尊者?”
  东方公武颔首道:“武赤飙雄霸江南多年,但时至今日,已是忧患重重,别的不提,就以天骄十二楼,已在短短数月之内,严重地损兵折将,再加上金腰带刀手叶三少爷已萌去意,只要你我连手南下,要把天尊幕府夷为平地,乃是指日可待之事。”
  李临风平静地道:“这就是东方先生今天不向我动手的理由?”
  东方公武深吸一口气道:“百足之虫,尚且死而不僵,李兄虽曾一度走火入魔,但不见得这便是可乘之隙,相反地,这也许只是一个陷阱,等待一些自以为可以捡便宜的人上前白白送死。”
  方小宝听了,心中忖道:“原来老狐狸聪明得过了头,以为我兄长走火入魔,只是故布疑阵,好让敌人送上门白白送死!”
  李临风却只是淡淡一笑,道:“东方先生行事稳重,在下是很佩服的。只是,联手合击天尊门之事,在下兴趣不大,还望先生见谅。”
  东方公武静默了一会,道:“这里是盘龙雅阁,总舵主应该知道这名字的典故吧?”
  李临风哂然一笑,道:“在下纵然学浅才疏,对这盘龙二字,还是略知一二的。”方小宝闻言,嘴唇启动,但最后却只欲言又止。
  东方公武早已瞧在眼里,但只是微笑着。
  东方小雪可不客气,立刻眨眼睛道:“方盟主好像比小李还更胸有成竹,倒不如就由你老人家解说解说吧!”
  方小宝一挺胸膛,大声道:“老子并不是胸有成竹,也不是胸有成木,只是老子自有老子的一套,便是说错了,也只是方小宝的事,跟我兄长完全没有半点相干。这样吧,我有我说,要是说错了,再由兄长补上,未知将军先生意下如何?”
  东方公武的声音低沉而雄壮,道:“我也很想听听你怎么说。”
  方小宝不再客气,反问东方公武:“你老人家吃过白鳝没有?”
  东方公武道:“白鳝又称为鳗鱼,色灰白,身是圆管状,味道相当鲜美。”
  方小宝冷冷一笑:“这种东西是灰是白是红是黄是绿,身体是圆是方是三尖八角,味道鲜美也好腥臭也好,但老子晩辈要问的是你老人家吃过白鳝没有?”
  东方公武道:“吃过了又怎样?”
  方小宝道:“如何吃法?”
  东方公武道:“此物可烧来吃,也可以清蒸,配料用黑豆鼓、嫩葱、陈皮、蒜蓉,蒸熟之后,再浇以烫热滚油少许,其味无穷。”
  方小宝道:“在家里自己清蒸?还是在酒家让厨房师傅代为泡制?”
  东方公武道:“都在酒家吃这一道菜。”
  方小宝道:“一条白鳝,重可达三数斤,要是在酒家让厨师泡制,随时会给厨子偷几块而不易察觉,因此,最高明的处理手法,便是着令厨子不必把整条白鳝一块一块切开,只是以利刀把白鳝一刀切割一大半,务使整条白鳝由头至尾互相黏缠,放在碟子上蒸熟,然后整条端上桌,这便是著名的『盘龙鳝』!因此嘛,这盘龙雅阁,便是指清蒸盘龙鳝的地方……但今天这一顿饭菜,怎么少了这一道金漆招牌的名菜?莫不是白鳝十分肥大,至今尚未蒸熟?”
  东方公武“哦”的一声:“原来世上有『盘龙鳝』这道名菜,我以后一定好好记住。”
  方小宝皱了皱眉:“但如此说来,这盘龙雅阁的意思,必然是另有所指的了?”
  李临风微微一笑,道:“汉字语句,每有借用之词,盘龙鳝者,俚语也。”
  听到这里,方小宝心中大奇:“分明是一条鳝,又怎会变成了『鲤鱼』?”但却不敢打断兄长话柄,只是暗自纳闷。
  只听见李临风接道:“盘龙二字,出于晋书,记载中有云『刘毅,小字盘龙,嗜赌博,一掷数百万。』以是后世便把嗜赌形容为『盘龙之癖』。”
  东方公武一阵长叹:“李总舵主果然多才博学,东方某自愧不如。”
  李临风道:“东方将军在此盘龙雅阁款待咱兄弟二人,想必另有一番深意,不妨直言。”
  东方公武颔首道:“既在此盘龙雅阁浮一大白,要是不赌一两手,未免辜负了这酒家的大好名字。”
  听见“赌”这一个字,方小宝自是精神大振,这时抚掌笑道:“大将军所言极是,倒不知道要怎样赌法?”
  东方公武淡然一笑道:“久闻李总舵主剑术独步天下,东方某不自量力,斗胆向兄台赌几招剑法,未知尊意如何?”
  方小宝再也忍不住。叫道:“比剑便是比剑,何谓之赌几招剑法?”
  东方公武哂然道:“在此盘龙雅阁,非但有『盘龙癖』之隐喩,也是附庸风雅之阁,要是明刀明剑比拼,未免是大煞风景了。不如各自出剑三招,以口述为依据,谁胜谁负,也不必旁人知晓,只消你我二人心知肚明便可。”
  方小宝听得一头雾水,李临风却欣然答允,笑道:“东方先生不愧一代高人,如此构思,在下拜服之余,更愿立刻领教先生高招。”
  东方公武道:“咱们互出三招。为求公允,先下一局棋子,以定由谁首先出招,你道如何?”
  李临风淡淡道:“果然公平,谁输了棋,谁便首先出第一招,然后由赢棋一方先出第二招,最后由输棋一方先出第三招。”
  说得一清二楚,毫不含糊。
  方小宝听了,又是莫名其妙:“真乃他奶奶的怪哉!为什么输了的反而可以首先出第一招,也可以在第三招首先出招?”
  殊不知道,口中论剑,先出剑招者反而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后出剑招者,大可谋定而后动,除非是对方“剑招”着实太“精妙”,方始弃权认输。
  这种关节,东方公武自然是心中有数的,当下朗声一笑,道:“李兄说的甚是,就照这么办!这一局棋,且由李兄首先下子。”
  一击掌,两名店伙恭恭敬敬递过两面木盘,盘中各置一座精美瓷砵,一傤白子,一傤黑子,摆放在东方公武、李临风面前。
  方小宝笑道:“好精致的棋子,但棋盘呢?”李临风道:“棋盘在天。”
  “天?天上也有棋盘吗?”
  “有句话叫『星罗棋布』,星星岂非也在天空之上吗?”方小宝越听越是不明其理,也就在此际,李临风拈起两颗白棋,在栏杆边直射向半空。
  东方公武也是依样葫芦,相继射出两颗黑子。
  方小宝更奇:“这算是正在下棋吗?怎么每人都走了两着?”
  李临风摇了摇头:“还没有下棋,只是点出了棋盘的四处角落。”
  东方公武道:“李总舵主照的是左右上角,东方某点的是左右下角,四角一点,方形已成,这便是咱们的棋盘。”
  方小宝听了,半信半疑,嘴里却没闲着:“兄长点的既是左右上角,定必大占上风。”
  说话中,李临风已信手拈起一颗白子,向半空中直射过去,同时道:“棋盘在三丈开外,每一着子,必须射出三丈,保持直射之势。”
  东方公武点头称是,随即也射出了一颗黑子,看走势,似是你走你的阳关大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梁。
  如是者,你走一着,我也走一着,每一颗黑白子都射向半空,“棋力”主强,直如强弓射出的利箭,全都射出十余丈开外。
  在半空“一块”无影无形的“棋盘”上对奕,在方小宝、东方小雪眼中看来,根本就是完全无迹可寻。
  初时见了,还觉得很是奇趣,双双瞧得目不转睛,感到津津有味,但时候一长,便觉得如此“棋局”,着实沉闷无比,方小宝为人“老实”,索性伏在桌上沉沉睡觉。
  在梦中,首先瞧见了阿锦。
  “咦?你怎么瘦了?有没有秤一秤瘦了多少斤?”
  “只是瘦了四两,你怎么居然瞧得出来?。”
  “相思令人瘦,真是太难为你啦。”
  “小宝哥,相思令人瘦,要是相拥在一块,是否会胖了起来?”
  “这个自然。”
  “怎见得?”
  “老六便是一个最佳证明。”
  “老六?那一个老六?”
  话犹未了,“老六”已站在方小宝和阿锦中间。
  她身怀六甲,腹大便便,气势蔚为奇观。
  “妹子,方盟主的说话是真的,我就是跟齐非经常相拥在一块,久而久之,便胖了起来。”
  这个“老六”,自然便是“逍遥六怪”中的“女兄弟”唐娇。
  未几,又有一个胖女子走了过来,这胖女子,并没有身怀六甲,但她贵为阿锦的亲姊姊,自是更为肥肥胖胖,有如一座大山。
  那是连唐娇遇上了她也得靠边站的山姐。
  山姐一亮相,便大声叫道:“好妹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妈的女大不中留,娇妹一马当先敢作敢为,那是你的好榜样,难得小宝对你情深义重,便是为他生下十个八个小娃娃,也决计不会是什么坏事。”
  方小宝在梦中听了,眉开眼笑,连连点头称是。
  便在这时,又有一个胖女子从天而降,定睛一望,竟是张娴娴女侠。
  “小心上人,你怎么也胖了起来?”
  “这不是胖,是有了身孕。”
  “哇!好极了!咱俩终于大功吿成,快快过来,让好老公给你亲亲嘴儿。”
  “呸!亲什么嘴儿!”
  “老子是你腹中肉块的父亲大人呀!你为了方盟主而肚皮扩大,可说是劳苦功高,为了奖励奖励,给你亲亲嘴儿也是应该的。”
  “少臭美啦!这腹中肉块,跟你姓方的可全然没有半点相干。”
  “他不姓方,难道姓圆?”
  “既不方也不圆,他姓李。”
  “姓李?谁是孩子的父亲?”
  “当然是号令天下英雄的李临风李总舵主!”
  “你……你说什么?你到了燕子天涯峰,就是……就是为了老子的好兄长?……”
  “好说!除了他,又还有谁能令我心仪拜服?方小宝,你要是跟李总舵主相比,恐怕是相差得太远啦……哈哈……哈哈哈……”
  这阵笑声,竟是说不出的尖锐,令人极其难受地刺耳,方小宝掩着双耳,大声叫暇:“不准笑!不准笑!”
  一叫之下,自桌上一惊而起,睁眼一望,竟是一场莫名其妙的“大头春梦”。
  也正因为他忽然惊呼,正在“下棋”的李临风在射出一颗白子的时候,势道微微偏差,走了一下误着。
  一子差,满盘皆落索。
  这一局棋,东方公武胜。

  第四章 棋局人生纵横路

  空中对奕,棋盘既在眼中,更在心中。
  棋盘已是线路纵横,一子白一子黑纷纷跃然于无影无形的棋盘上,考验的不仅是棋艺,更重要的还是记忆。
  若然没有惊人记忆力,无论棋艺有多高明,都不可能下完一局棋。
  但在东方公武、李临风这一局棋,就连棋艺、记忆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器量和信任。
  信任,是指信任对方有下这种棋的能力。但更重要的,还是信任对方在这种棋局面前,能够和自己公平较量。无论棋局演变过程怎样,绝不会“弄错”,也绝不会抵赖。
  对奕,在棋艺相埒,彼此旗鼓相当情况下,是可以当作赌博的。
  有人以为,下棋纯粹是棋艺的较量,但若彼此棋艺相埒,就得看看当时双方的状况和运气。
  这一局棋,李临风运气欠佳。他在重要关头的时候,忽然给方小宝大叫两声,只是微微分神,一颗白子已射得偏差几分。
  但他既不抵赖,也不诿过于方小宝。
  东方公武眼中抹着一丝惋惜的神情,道:“如非误失此着,这一局棋最少还得再下两个时辰,始能分出胜负。”
  李临风微微一笑:“棋局如人生,活得长久,不一定便是精采。”
  东方公武一楞,半晌叹道:“果然是大有意思的对手。要是有一天,东方某必须亲手把你歼杀,诚属人生最大憾事。”
  李临风道:“要是易地而处,在下也深有同感。”
  东方公武道:“听君此言,犹胜万金。但你我势成死敌,沙场决战,锋刃永远无情。”
  李临风道:“生死无常,战阵无情,胜负也无足论。”
  东方公武长笑道:“说得好,李总舵主请先出第一招。”
  李临风、东方公武俱武学大宗师,在剑道上,各有一番惊人艺业。这一场论剑,就在这盘龙雅阁最华丽厅院内展开。
  李临风背负双手,伫立于露台,气度雍容,手中无剑,但全身上下每一寸都散发着剑道大宗师独具之无形剑气。
  竟似一团看不破的浓雾,绝对足以令人目眩神迷,莫辨方向。
  东方公武深知厉害,一双细长眼帘轻轻闭上,右手拇指与中指互捻,悄悄念起“金波迦叶大悲咒”与之抗衡。
  李临风背对宿敌东方公武,毫不畏惧背后有人来袭。
  不是愚昧、不是轻忽、更不是鲁莽,只因为了解。李金貌生平,了解敌人远远多于了解朋友,这是莫大优点,也是莫大缺失。
  他深知,在这论剑比斗之际,背后的大将军东方公武,不但不会向自己暗袭,更绝对是一个可靠的守护神。
  在这一刻,论剑胜负未分之际,谁敢妄动李临风分毫,东方公武是绝对不会轻饶的。

  ※  ※  ※
  剑气不一定便是杀气。杀气是霸道的,为杀而杀。但剑气却另具一种活力,宛如生命之泉源,音乐里的乐章。
  李临风全身上下散发出的便是剑气。他在这一团宛如浓雾般的剑气里平静地开腔:“灞桥雪。”那是他的剑名。
  这是论剑第一章,便如两军交战,对阵大将相互通名。东方公武在露台边缓缓踱着方步,也应声回答:“傥来三尺。”
  三尺是青锋,傥来,是偶然而来。“傥来剑”,是东方公武三大名剑之一,以这一口傥来剑,最不为世人所知晓。
  灞桥雪、傥来剑,都是剑刃轻柔之神兵利器。两口剑,加起来还远远及不上魁王之牂牂大铁剑,更远远不如白眉神捕之王者神剑。
  然而,兵器之道,固然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即以份量轻重、刚柔程度而言,也同样是互有优劣,正如白雪红梅。
  “梅虽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李临风报以“灞桥雪”剑名,东方公武还以“傥来三尺”,以剑论剑,颇堪匹配,也可说是颇堪匹敌。
  李临风望向穹苍,淡淡道:“剑生于晨曦,我立背东之位。
  “天晴风微,高踞巨石上,宿醉初醒,然耳净目明,心如止水。
  “专心于剑,蓄锐于心。阵鸟越林,一鸟于右前方禁受不住两大剑气,颓然俯堕。
  “三十三天天外天,剑动于天,天崩地坼,天罗地网,天理难容,五式合一,于鸟堕及眉一弹指间出招,问先生能破解否?”
  寥寥数语,字字杀机,东方公武在霎眼之间,忽地身躯颤动,汗流浃背。
  一张平时虎虎生威的脸,在这时变得苍白,甚至是有着无助的感觉。
  但他并没有迟疑,李临风语声一停,已然接道:“鸟堕于君眉间,灞桥雪借势出招,五式一招,浑然有劲,难破!难破!
  “天剑五式一招,来自高踞之地。天晴风微,剑刃锋芒大炽,唯一可解之法,系以火剑反击。
  “鸟堕于君眉,君既高踞,鸟仍在我高处。君出招,我亦以火剑之势相迎。先以举火燎天势,把堕鸟化为灰烬,羽毛飞散处,也是星火剑光隐没出击之点,我以千点星火拼君五式一招天剑,你道如何?”
  李临风一愕,良久轻轻鼓掌:“好剑法!这一招,东方先生胜。”
  东方公武长长舒出一口热气,道:“承让!侥幸!承让!侥幸!”不是装模作样,实在有感而发。
  李临风:“第二剑,请将军发招。”
  东方公武沉吟片刻,道:“第二剑,我出招。
  “子夜,雷电大作,暴雨滂沱。平地泥泞,怒火攻心。
  “傥来三尺,双手横挥。电光闪处,足踢泥泞,作为掩护。
  “足起剑挥,魔、神合一,魔是天魔七杀斩,神是炁神一点红。斩中有刺,刺中有斩,问李兄如何能破?”
  李临风闭目静听,大将军语未毕,已重重咳嗽,不是作伪,而是咳出一大口鲜血。
  东方公武以口述剑招,字字千斤,杀气腾腾。
  李临风苦笑、东方小雪、方小宝以为他又要认输。但他倒抽一口凉气,嘴角带血说道:“电光未起,天色最黑,霹雳闪时,也不是真的明亮。电光如幻,泥泞掩眼,再遇魔、神之剑,虚虚实实,难以逆料。
  “要解此剑招,双目不能睁开,耳听雷音:心辨敌势。人虽未盲,使的却是东瀛盲侠听声剑,唯有此剑,天魔不是魔,炁神也不是神。斩斩刺刺,刺刺斩斩,唯双耳一心辨证。”
  东方公武听了,额上冷汗如雨,神情委顿颓然坐下。
  最后一招,由李临风首先“出剑”。
  “斗室,一灯如豆。
  “人不动,剑不动。
  “灯灭,暴喝,佛门狮子。
  “吼声一起,内力碎剑,咫尺距离千百碎刃袭来,将军如何应付?”
  东方公武忽然笑了。谁也想不到他会在这时候笑得出来。但这是一种怎样的笑意?
  他笑了之后,为李临风斟酒,也为自己斟了一杯。
  二人对饮,东方公武道:“你若舍得让灞桥雪变作碎片,第三招东方某认输。”
  言中有物,是真的甘愿认输吗?
  李临风饮尽杯中酒,脸上露出一个苦涩笑容,一双瞳孔,更似是濛上难以言喩的凄伤。显见当年之痛,至今未能痊愈。
  东方公武目注着女儿:
  “你要记住,李总舵主是天下有数的英雄人物,但他始终是将帅盟头号大敌,你若跟着他,有朝一日,说不定会死在我的剑下。”
  他并不是恫吓的。但小雪会屈服吗?
  她只是抿嘴一笑:
  “爹,今天我跟你回去,改天再来找他的麻烦。要是有朝一日女儿死在你的剑下,只愿李临风看在我的面上,不找你这个败军之将寻仇。”
  东方公武的脸僵住,李临风却喟然叹道:“这三招口中论剑,将军又何曾败了?”
  再瞧了方小宝一眼,道:“贤弟,咱们走吧!”
  方小宝眨着眼,道:“很好!这里既没有盘龙鳝,也不是一个真真正正可以大过赌瘾的地方,既已饮绝食醉,不走更待何时?”
  二人身形展动,迅即消失远去。
  东方公武目注这二人急速远去的背影,倏地弯下了腰脸色惨白地咯出一大口鲜血。

  ※  ※  ※
  生死坪上,格斗盛会随时展开。双方列阵各十一人,以生死战决定谁胜谁负。
  在老铁山城那一边,十一名格斗武士都已手握兵器,严阵以待。原本,小叶也是其中一分子。
  但到最后,这条懒虫却站在买椟山庄这一边,跟魁王、龟仙人并列在一起。
  龟仙人已把弯刀交还给三少爷,却取过那一条熟铜棒,不住的在舞来舞去。
  小叶的嘴里,叼着一支竹签,竹签上套着一枚铜钱,铜钱在竹签上转来转去。
  龟仙人道:“你怎会站在这一边的?你不是早已打算成为铁山川的格斗武士吗?”
  小叶道:“我的打算,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更改的。要是凡事一成不变,恐怕会十分痛苦。”
  龟仙人冷冷道:“三心两意,不见得便很快活。”
  小叶叹道:“但我什么时候说过,一定会站在铁山川那一边?这只不过是你老人家想当然的事情!”
  龟仙人道:“要是你害怕在生死坪上跟我这个前世的龟仙人拼命,才作出这样的改变,也是情有可原的。”
  小叶叹道:“你知道的事情,其实比蚊子腿上的腿毛还要少得多,怎么老是自以为是?”
  龟仙人道:“只因为我已活了九十八岁,是个很有江湖经验的老江湖。”
  小叶道:“轰海比你活得更久,但牠的龟壳已给人像是衣服般抛来抛去。”
  龟仙人怒视他一眼:“这件衣服已给我一掌震碎,以后再也休要提起。”
  小叶道:“是谁杀了轰海?难道你以为会是铁山川亲自干的?”
  龟仙人道:“就算不是老铁亲自下手,他也脱不了干系!是他的潜伏在买椟山庄的卧底,把龟壳放入木箱里的!”
  小叶冷冷道:“你以为世上每一个人都会知道轰海的存在?”
  听见这句话,龟仙人楞住了,他呆楞楞地瞪着小叶的脸,彷佛在这条懒虫的脸上,最少有几十条蜥蜴正在爬动着一样。
  过了很久很久,龟仙人才道:“你知道是谁干的?”
  小叶紧握着弯刀,手背上的青筋已一根一根凸起,眼神也变得莫名其妙地痛苦:“我但愿我是猜错的,可惜,我知道这次无论如何一定错不了。”
  龟仙人看着他面上变化重大的表情,忽然叫道,“是……方鱼!”
  方鱼!小叶唯一的小师妹方鱼!
  她怎么了?
  她不是已经彻底改变了吗?
  就连龟仙人都已原谅了她……
  但在倏然之间,方鱼彷佛又再变成了另一道可怖的魔影,再次笼罩着小叶和龟仙人!
  ——在东海之滨,那个美丽、恬静无人的沙滩上,方鱼曾经暗中伺窥了多少次有关于龟仙人的秘密?
  除了方鱼之外,没有人能知道。
  但小叶绝对可以肯定,方鱼是知道轰海这一只大海龟的。
  小叶不再说话了。龟仙人却忽然叹道:“那个来自天竺的苦行僧,死得好不寃枉!”
  苦行僧死于一只属于铁山川的铁蒺藜,但自始至终,龟仙人总是猜不透,铁山川为什么要亲自下手对付一个天竺僧人?就算真的是他杀的,又何必留下这一对唯恐旁人不知晓的独门暗器?
  但这时候,龟仙人终于明白了。
  铁蒺藜的确是铁山川的,但却并不是铁山川下的毒手。行凶者是方鱼!
  她为什么要杀这苦行僧?理由是不必问的。方鱼要杀一个人,随时都可以罗列出几百种旁人连在梦里都想不出来的理由。
  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龟仙人想了一想,凝视着小叶叹道:“她是要向你显露颜色,她在你身边胡乱杀害无辜,但那时候,你正在张开嘴巴迎向从天而降的几颗冰糖葫芦!”
  小叶也叹了口气,沉声道:“她为什么又要再一次把自己改变?”
  他可不知道,方鱼曾经这样对班萍之说过:“我要一个人死掉,是毋须任何理由的,因为我是——方鱼!”
  世上有无数善变的女人。但方鱼也许是所有善变女人中最善变的一个。
  小叶对她的了解,是否历来都是太肤浅太肤浅了?
  生死坪上,格斗盛会即将开始,但场面并不太热闹,除了双方决斗的二十二人,旁观者不足一百之数。
  龟仙人环顾四周一眼,忍不住咕哝着说道:“这算是他妈的什么盛会?二十二个人在这活见鬼的地方拼个你死我活,只是为了赢取微不足道的奖赏,难道人命真的的这样不值钱吗?”
  小叶道:“你从没参战,要是你懂得什么叫打仗,就会知道人类的性命,有时候比起蛾蚁还更不如。”
  龟仙人瞪眼道:“你是说咱们已变成了虱子?”
  小叶淡淡道:“要是能够变成虱子,还算是很不错的。最少,虱子可以比蚂蚁跳得更高更快。”
  龟仙人想了一想,摇头道:“你说错了,虱子并不是比蚂蚁跳得更高更快,而是蚂蚁根本只能爬动,从来都不懂得怎样左跳右跳,你什么时候见过有种蚂蚁是可以跳得起来的?”
  小叶道:“格斗立刻就要开始了,你还有什么遗言?”
  龟仙人点点头,道:“有!”
  “快说,再迟一些可能会赶不及说。”
  “俺的遗言,就是问问你是否也有什么遗言?要是有遗言!请不要对着我这个九十八岁的老人家说!”
  小叶打个哈哈,战斗已经开始。在生死坪上,魁王连半个字都没有说,他越来越是感受到颠沛流离的惨痛滋味。
  为了要练成“流离十剑”,他不惜铁剑入臂,但在铁剑入臂之后,班萍之猝然遇害,万古恨也同时万古留恨,铜山水寨惨遭一股神秘力量血洗。
  “地狱潘安”秦班已死,而且是死在“地狱刑掌”之下。
  秦班临死前交付给魁王的那一枚铜钱,如今正在小叶嘴角边转来转去。
  铜钱上面,刻着了一个人的名字,刻的是“吕无忌”。
  好一个吕无忌。好一个“湘江赛孟尝”。
  连秦班那样的高手,也已栽倒在这人的手里。杀害班萍之,血洗铜山水寨嫁祸给权势堂的,也是这一个人!
  在买椟山庄,必然隐藏着某些秘密,甚至是无数足以令江湖上产生惊天动地巨大变化的秘密。
  秦班在受伤后,什么地方都不去,只是逃入买椟山庄,而还珠客也全力庇护,义无反顾。
  还珠客是谁?至此,虽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料想必与权势堂有着极深厚的渊源。
  但在三十年前,“沧州武人”武赤飙却也曾在买椟山庄作客,而且还留下一副颇饶趣味之对联。
  由此可见这位神秘莫测的还珠客,和天尊门也一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反观老铁山城,这一座城池虽然细小,但多年以来,竟能在强邻虎视眈眈之下,地位固若金汤……套一句江湖俗语:“铁山川烧的是那一门的香?”
  是否武赤飙顾念旧情,以是一直未曾将之赶尽杀绝?
  这种种关系纠葛,本已令人感到扑朔迷离。但从小叶口中,却又再爆出了“方鱼”这个女子的名字。
  魁王心中有数,知道小叶是故意让自己好好提防的。
  方鱼是小叶最疼爱的小师妹,但魁王却是备受小叶尊敬的敌人。
  魁王说过,在两年之内,一定要跟小叶决战,这种人讲过的说话,是永远不必怀疑的。
  小叶杀了“赶尽杀绝鬼判官”廉清泉,这便是三少爷与魁王之间的一个死结。
  要解开死结,也许必须付出生命作为代价。
  对于方鱼的底蕴,魁王绝对不陌生。
  ——在无锡城外,万箭道人就是给方鱼所杀的。
  ——方鱼的母亲,是洞庭湖畔“玉箭女王”禢盼秋的女儿。
  ——魁王曾向汲水和尚提出警吿:“她叫方鱼,但你要紧紧记住两件事,第一:她比世上最厉害的婊子都更厉害百倍。第二你若要找方鱼报仇,最好瞧瞧自己有几条性命。”
  ——最后,汲水和尚没有死在方鱼手上。因为这个莽和尚在酒寮里遇上了武赤飙!
  ——武赤飙没有杀汲水和尚,只是把他逼疯。要杀一个人,也许远比逼疯一个人轻易,但武赤飙要这和尚疯掉,和尚就只好立刻变成一个痛苦的疯子。
  ——到最后,是小叶为这疯和尚一刀解决痛苦的。
  魁王绝对没有忘记方鱼这一个人。
  “她比世上最厉害的婊子都更厉害百倍。”这是魁王曾经对方鱼作出过的评价。要是小叶当时也听见了,心中会有什么样的滋味?

  ※  ※  ※
  格斗盛会终于开始。
  双方各以十一人互拼,任何一方十一人都已败阵,便算是负方。
  每一年格斗盛会的战况都不一样。有时候老铁山城胜,有时候买椟山庄那一边赢。但无论谁胜谁负,战情都会十分紧凑,最惨烈的一次,双方二十二人中,最后只有三人仍然存活下来。
  败方固然是惨败。胜利的一方也只是惨胜。
  但这是公平的较量,事后的生生死死,谁也不能怨天尤人。
  只是,从来没有一次格斗盛会是今天这样的……

  ※  ※  ※
  一个又肥又矮的老者,舞动着一条熟铜棒抢先出阵。
  一棒一个,两棒两个,三棒三个……
  每出一棒,敌阵便有一人倒下。十一棒之后,老铁山城的十一个格斗武士全都躺了下去!
  买椟山庄赢了。但却有十个“格斗者”,连指头都不曾稍动一下。除了小叶和魁王之外,其余每一个人都看傻了眼。
  龟仙人只用了十一棒,就已大获全胜,他没有杀人,只是把对方十一个看来都很威武的“格斗者”整得昏倒过去。
  后来,据说;这十一人之中,其中有两个是什么门派的掌门、帮主,更有一人的自号,谓之日“打遍天下敌手”云云。
  但在龟仙人棒下,这些高手全都变成了笑话。
  买椟山庄今年获胜,但幕后的赌注是多少?是十万两还是一百万两?也许,这是永远的秘密,只有铁山川和还珠客才会知道。
  龟仙人大胜头阵,又再站在小叶身边。
  小叶向他抱拳恭贺:“恭喜了,果然是老当益壮,威风凛凛得很。”
  龟仙人冷冷道;“击败了十一个酒囊饭袋,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但你可知道,在老铁山城,早已隐伏着一些真真正正的武林高手?”
  小叶道:“既是髙手,为什么不在这生死坪上露两手?”
  龟仙人又冷笑一声:“这里只是让猴子玩耍的地方,真正的战场,永远不会像是演戏一般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小叶道:“你忽然又精明起来。请问今天早上吃了些什么东西?”
  龟仙人道:“千年长白野山人参。”
  他并不是信口雌黄,是真话,他接着,“今天早上,还珠客问俺?『老爷子,今天早上想吃什么东西?』我便顺口答了一句『千年长白野山人参。』还珠客立刻就把这种东西当作是萝卜般抛了过来。”
  小叶道:“如若炖服,最少也得搞上大半天。”
  龟仙人嘿嘿一笑:“决战在即。要是炖够火候才能呑入肚子里,也不知道在决战之后脑袋是否仍然挂在脖子上,还是不如把人参当作萝卜般一口吃掉。”
  小叶叹道:“难怪阵上如此神勇,这人参,果然大收补气提神之宏效。”
  龟仙人道:“你若想吃,俺去找还珠客,叫他弄十斤八斤过来吃个痛快。”
  “十斤八斤千年野山人参?”
  “当然,难道是山芋吗?”
  “不必了,小弟年轻,受不了这种补药。”小叶立刻敬谢不敏。龟仙人不再说话,目光忽然注视在魁王的脸上。
  魁王似是若无其事,但从一双眼睛,可以看见他心头有一大块挥之不去的可怕阴影。
  铁剑入臂,但他从未使用过已嵌入臂骨的牂牂大铁剑杀人。在这生死坪上,他本可大开杀戒,但龟仙人抢先出阵,他几乎一直都在旁观看,全身上下纹风不动。
  回到山庄,魏冰宜已在山庄门外等候着小叶回来。
  山庄内,有一些风景十分雅致的小屋。
  小叶住的那一间,陈设简洁,但置身其中,感觉悠闲而舒适。窗外没有风雨,屋子里只有两个人。
  魏冰宜脸上带着一种混合的表情。一半是愉快的微笑,另一半是幽怨的哀思。
  她仍然是三少爷心目中的小美人儿,但在短短一两个月之间,她的一脸稚气已渐渐变得成熟起来。
  女孩在稚嫩的时候,是一种美。
  在成熟过程中,每一个阶段,又是另一种美。
  “方鱼呢?”小叶吐出这三个字,几乎可说是明知故问。
  魏冰宜摇摇头,但脸上似有几分惊惶失色:“从你离开之后,我已远远避开她。”
  小叶叹了口气:“你很聪明。她并不是一条鱼,而是毒蛇。”
  魏冰宜道:“但我知道,她也和我一样,正在千方百计找寻你的踪迹。”
  小叶欷歔:“她找寻我,是要向我报复。在她心中,我是一个寡情薄幸的男人,就算有一日,她要把我车裂于市,也不是奇事。”
  魏冰宜立刻抱紧着他:“不!我不能让任何人把你伤害。”
  小叶苦笑:“但给我伤害的人,又岂在少数?冰宜,不要为我担忧,猫有九命?虽然我并不是只猫,但近朱者赤,和你亲近得多了,总会沾染一些猫儿的气息。”
  魏冰宜笑骂起来,在小叶胸口上轻轻提了一下:“你好坏,居然把我当作是猫猫狗狗!”
  说到这里,不期然地想起惨死者“半尺布”刀下的猫狗大夫,不禁顿时悲从中来,抽抽噎噎地哭泣。
  她全身蜷缩,这一哭,比千娇百媚的笑脸更能绾住三少爷的心。
  小叶是多情的,但他和龟仙人不同。龟仙人的多情,终其一生,都只是专注在一个女子身上,可说是至死不渝,从来不敢离弃。
  除了那一个哑女子,龟仙人对任何女人都是绝对冷漠无情的。
  但小叶不能。
  这是不是因为他的心肠太柔软?他不知道。
  也正因为他不知道,以致在这一方面,显得有点进退失据,似是艳福无边,但却也是千百般地无可奈何。
  这便是人生。
  人生本来就是千变万化的。不同的人,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
  她含着泪,也不只是怀念猫狗大夫,也是因为思念小叶太久了,相思越深,见面的时候激动也越甚。
  小叶也在激动。他把她移向床边,在她的粉颈上用力吻了一下,她的身子立刻一阵颤抖起来。
  她轻喘着,叫道:“你为什么总是要欺负我?”薄薄的责骂,便是另一种形态的挑逗。
  小叶在她耳畔低吟:“我没有忘记,你有一对白生生的腿儿。”
  他正在努力把她的一双美腿分开。
  罗衣一件一件褪下,她轻轻按他的腰:“现在是光天化日,你怎么还是色胆猖狂?”
  小叶已把她压在床上:“肚子饿了就得吃喝,又管得了是白天还是晚上?”
  忽然从一张矮几上取出一颗杏脯,放入她的小嘴里,又问:“甜不甜?”
  她媚丝细眼,早已破涕为笑:“你喜欢我怎样说?”
  小叶的手已滑向她的乳房:“你喜欢怎样说便怎样说,但无论你怎样说,我都知道你是从心底里甜出来的。”
  她在他的肩膊上啮咬一口,咬的力道居然还不太轻。
  小叶没有叫喊,只是闭上眼睛忍受下来。
  她意犹未足,再咬一口,就像是一只活泼、顽皮、贪婪的小猫。
  此刻的她,是苦?是乐?是酸?
  还是真的像是小叶所言:“你是从心底里甜出来的。”
  她迷糊了。
  她给他的十指轻轻撩拨,她把一切都交付了他。
  小叶已给她接二连三地啮咬得连眼泪都迸流下来,但他只是流泪,既不吭一声,也不呻吟。
  他在想:“这是不是身为男子汉必须要吃的哑巴亏?”换上是女人,早已迫不及待尖叫起来。
  一想起“哑巴”二字,小叶脑海中不期然地想起了哑大姐。曾几何时,哑大姐是他思念最深的女子,但如今又怎样了?
  他有了魏冰宜,也曾一度拥有方鱼。
  当他拥抱方鱼的时候,他竭力让自己忘掉这女子有多危险,但在心底处,他很清楚地知道她是一条美丽的毒蛇。
  但同样地,在心底里更深处,他始终忘怀不掉,她是多年以来自己最疼爱的小师妹。
  当他埋首在小师妹丰满乳房中间深沟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已变成一只可笑的驼鸟。
  小师妹的乳沟,便是他的沙堆。
  就在那时候,他忽然明白驼鸟为什么要把脑袋埋藏在沙堆之内。
  这种做法,在旁人看来,当然是可笑复可怜的,但驼鸟却有驼鸟的想法。
  ——那是因为太舒畅了!原来埋首沙堆之中,非但可以不见天日,更能带来一种说不出美妙,说不出亢奋的感觉。
  这种感觉,甚至可说是别无其他事情能够替代。
  在短短一霎间,他想起了哑大姐,也想起了方鱼。但眼前的人,却是魏冰宜。
  一瞬后,他有点歉疚。但这种歉疚,却又是为了谁?
  是眼前的魏冰宜?是哑大姐?
  甚至是美丽但恶毒的小师妹方鱼?
  方鱼是任性的,但魏冰宜又何尝不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女郞?只是,两者之间任性,仍然大有分别。
  魏冰宜的任性,不会动辄伤害别人,就算偶然有这种情况,所造成的伤害也不会太深。
  但方鱼却绝对不是这样。她的任性,使她不顾一切后果地,成为江东将帅盟小将军邱雪夫身边最重要的女人。
  也因为她的任性,使龟仙人遭遇到生命中最沉重的打击和伤害。
  尽管龟仙人衷心地原谅了她,但那是另一回事。
  过去了的历史,早已成为铁案,无论日后人们怎样回顾,历史就是历史,绝对不会因为人们的观感、态度而有着一丝一毫的改变。
  小屋内,男女开始欲焰狂燃。但谁也不知道,小叶在这时候联想到的事情,竟然是如此地复杂。
  魏冰宜把溢满着对小叶的爱意,毫不保留地倾泻而出。
  她的身体是柔软的,皮肤光滑如同质料上乘的缎子。
  但她的一双乳头,已渐渐异样地发硬!。
  她是个一天比一天更成熟的女孩。
  但这样“成熟”其实还是很幼嫩的。
  她并不是贪享快乐,只是认为,无论为叶三少爷做什么事情,都是天经地义的。
  只要能令小叶有片刻欢愉,她愿意付出无穷无尽的代价。
  这种思想,她没有说出来,只是做。
  为了小叶,为了三少爷,便是死了也值得。
  连死亡都阻止不了她,又还有什么力量可以把她抑压?
  这些力量,也许在天地间是存在着的,但她并没有遇上。
  她在他的爱抚下激情动荡,二人一径陷入淫欲横流的境界。
  再也没有矫饰,这是赤裸相对,正面交锋的壮绝时刻。
  他掰开她那雪白而修长的大腿,贪婪地看,也贪婪地吮啜,她咬着纤幼的手指在呻吟,风情娇艳无限。
  在这一刻,她看来是那么地柔弱,但她越是柔弱,也就更能激发起男人的情欲。
  男女之间的感受,往往都是神妙无穷,只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的。
  一切羁绊都不再存在。她的身体散发无可抗拒的魅力,在小别之后,她比从前更能令小叶心跳加速。
  他开始剧烈地摇动她的身体。
  这种摇动,是透过双方身体最重要,也最敏感的部位来进行的。
  其中当然包括彼此的一双眼睛。她牢牢地看着小叶,眼前的三少爷,便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要是缺少了这部分,后果比起缺少了半边脸孔还更可怕。
  但现在并不是想及那些可怕事情的时候。
  人生得意须尽欢。
  饮酒,可以是一种“尽欢”,但男女之间的交合,同样是另一种激烈无比的“尽欢”。
  她在他的压逼中,感到体内彷佛正在燃烧着熊熊烈火,但在娇嫩的花蕊深处,却又像是波浪起伏,令她身不由主地心荡神驰。
  她在他剧烈摇动之下呻吟,他突然发生一阵低沉的吼叫,那是雄性野兽在髙潮一刻的叫声。
  窗户外,忽然洒下一阵细雨。
  她披着被子,悄悄把脸探出窗外,由衷地说:“雨景好美。”
  小叶立刻把她拉回来:“但在我眼中,只有你才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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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3 14: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黄河泛滥狂徒剑

  老铁山城,雨势转大。
  雨如黄豆,井边的兵器都已给搬走,但却跪着一个赤膊上身的大汉。
  大汉给绑得像是一只大粽子,双手套着手械,这便是“明梏”。
  “明梏”是古制,在周朝已订下这种规矩。“周礼”有云:“士加明梏,以适市而刑杀之。”
  凡是死囚,被押送到刑场之际,必须戴上项械、手械及足械。
  到达刑场后,去掉手械便即行刑。
  在手械上,写上犯人的姓名及罪行,这便是“明梏”。到了明清朝代,取而代之的是“亡命牌”,那是一块木牌,插在犯人背后,同样是写上犯人的姓名及罪行。
  大汉在手械上被写上的姓名是——叶虫。

  ※  ※  ※
  大汉的确姓叶,但却并不叫叶虫。他叫叶德孔。
  叶德孔也不是什么骗子,凡是认识叶德孔的人,都知道这人非常非常勤力,更非常非常的老实。
  但忽然间,有人说他不但姓叶,而且相貌最少有七分酷肖叶虫。
  那个人是怎样判断这一点的,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她在肯定这一点的时候,她已喝了十几斤女儿红。
  她是一个说话声音比银铃更动听,胸脯成熟动人,腰肢纤细婀娜,脸上总是挂着甜蜜美丽笑意的女郞。
  没有人知道她从什么时候进入老铁山城。但她才亮相于人前,身边就有了铁山川的影子。
  在老铁山城,人人都知道铁城主深居简出,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平时总是隐藏在铁幕之内,不肯轻易见人。
  世有两大幕府。其一是天尊幕府,其二是血池幕府。
  曾有人问铁城主:“铁幕,是否隐寓着会成为天下间第三幕府之意?”
  结果,这人立刻就给铁山川用“摘头手”把脑袋硬生生地摘掉下来。
  铁山川道:“本城主姓铁,住的房子喜欢处处悬挂帘幕,因此,这里就叫做铁幕,我不喜欢胡乱推敲自以为是的蠢材,凡是想活下去的人,都必须清楚本城主的脾气!”
  铁山川的脾气怎样?有人说:“若单凭这一件事而加以推断,那是愚不可及的事情?”
  有人完全同意这种说法,但却有更多人嗤之以鼻,不敢苟同。
  喝了十几斤女儿红的这个女郞,不但认为叶德孔酷肖叶虫,更认定他和叶虫一样,同样都是不可饶恕的骗子。
  她决定把这人斩首,铁山川立刻下令把叶德孔绑起,然后押至井边,只消时辰一到,便把这颗头颅一刀斩掉下来。
  消息不径而走。
  女郞知道,真正的叶虫必然会赶至,出手制止这一桩荒谬绝伦的“斩首奇案”。
  要是有人敢下注,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脑袋也当作赌注,赌小叶一定会在行刑之前赶到井边,把这个无辜的叶德孔救出生天。
  她认为自己很了解三少爷。事实上,她真的很了解三少爷,只要三少爷知道出了一件这样的事,他无论如何一定会赶至出手制止。
  叶德孔已跪在井边两天。
  行刑时间已到。
  女郞的酒意已消。在这滂沱大雨之下,她的头脑是否已完全清醒过来?
  城池里几乎所有人都围聚在这片古老而灰暗的广场上,看看这无辜的死囚是否可以逃出生天。
  凡是斩首,戏台上的老倌总是大叫大嚷“午时三刻行刑!”似乎行刑时间,都已铁定在“午时三刻。”
  但这并不是真确的。
  每一处地方,都有不同的习惯。有些州县城市,的确明文规定,凡是处决死囚,都在同一时间开刀。但就算这样,也不一定会是午时三刻。
  反之,最普遍的行刑时间,是寅时三刻。那是在天亮之后。
  但这一次,定下行刑时间的并不是官府,而是把叶德孔“定罪”的女郞。
  她把行刑的时间,定在午时一刻。
  午时一刻已到,但这是下大雨的天气,连刽子手都不敢肯定是否到了午时一刻。刽子手不敢挥刀,女郞走到刽子手面前,问:“为什么还不行刑?”
  刽子手比这女郞最少高了两尺,手臂比她的腰肢还更粗大。
  “下雨天,是不能行刑的。”
  “这是谁定下的规矩?”
  “王法明文规定:『雨未霁、天未晴皆不得执行死刑。』”
  “王法!你来跟我说王法?”女郞笑了,她手里忽然亮出一支长长的发簪,然后闪电般戮入刽子手的脸上。
  这是很痛楚也很伤害的一击,但并不致命。刽子手嚎叫,惊骇莫名,但不敢反抗,只是掩着脸向后急退。
  斩首的大刀已跌落地上,女郞连眉头也没皱一下,便一刀斩在“叶虫”的脖子上。
  直至这一刹那间,女郞仍然不相信这个无辜的“叶虫”会身首异处。
  她深信,自己是最了解小虫,他只是匿藏在人丛中,只要大刀真的向“死囚”砍下,三少爷就会在最后关头及时出手,也许还会大叫一声:
  “刀下留人!”
  雨势更凶。
  刀已劈下。
  半空忽然响起一声暴喝……不!不是暴喝,而是暴雷!
  刀已砍下!人头立刻落地!
  血液有如怒泉直喷半空,竟高逾二丈。女郞愕然了。
  行刑已完毕,“死囚”已彻底死掉,但小叶没有出现。
  女郞的脸在瞬息间苍白如洗。半空霹雳声继续大作,她狞厉地仰天一叫:“——小叶!我——恨——死——你!”
  一脚把无头尸身踢入井中,已有人撑起一把特别阔大的雨伞走了过来,柔声道:“方小姐,不要动气,你要保重身体。”来者并非别人,正是这座小小城池的主人铁山川。
  铁山川,年逾五十,平时衣饰朴实,威武而深沉。但在这女郞面前,他似是变了另一副样子。
  女郞是方鱼,是一个铁山川绝对不敢得罪的女郞。因为她的人还没到,铁城主早已接到了小将军邱雪夫的手谕,上面写得很清楚,方鱼是小将军最关切的女人,要是她在老铁山城里少了一根头发,大井里的井水将会完全被鲜血染红。
  小将军的命令既已下达,铁山川又岂敢稍有半点轻忽?
  这座老铁山城,原来早已成为江东将帅盟的分舵所在。
  武赤飙是毫不知情,还是诈作不知?

  ※  ※  ※
  小叶一直都在人丛中瞧着他的小师妹。方鱼,这是多么令他感到温暖而心疼的名字!
  龟仙人没有跟着他,在他身边的只有魏冰宜。他俩都是经过易容才混入城中的。
  在易容后,小叶变成了一个中年农夫,魏冰宜更是“白发苍苍”,老得连腰板都再也挺不直,只能佝偻着身体走动。
  魏冰宜仰望天色,叹了口气:“这场雨,看来比想象中更可怕。”
  小叶道:“可怕的不是天气,是人心。”
  “蛇蝎妇人心?”
  魏冰宜幽幽叹一口气:“别忘记我也是个女子。凡是女子,与生倶来最大的本领便是妒忌。男子妒才,女子妒的却是别的女子的艳色。妒心一起,便生妒火,妒火狂燃,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小叶望了这“老妇”一眼:“你认为方鱼是喝你的醋?”
  魏冰宜的“老眼”似是一阵迷惘,良久,轻轻的叹道:“要是她喝我的醋,我是很高兴的,但我还没这种资格,也许是命运的安排,我并不拥有这种福份。”
  小叶明白她的意思。天下间唯一能令方鱼喝醋的女人,除了哑大姐之外,尚有何人?
  男女之间,许多事情都是非常微妙的。正因为太微妙,以致令人太难理解。凡是深明此道之情场老手,都知道爱情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游戏。
  为了这种绝不简单的爱情游戏,古往今来以至是不可预见的未来,人们都毫不吝啬地为了心目中的挚爱而付出无可比拟的代价。
  基本上,这种事情每天,以至是每一刻都在发生。
  “最毒妇人心”,每每也是因妒成恨演变而成的恶果。
  魏冰宜已把心中的感受坦白剖析,小叶再三向她凝望,眼神充满歉疚,也同样地充满怜惜。
  半晌,他道:“小师妹今天杀的那个代罪羔羊,没有人认为他是罪有应得的。
  在广场里的几百人,最少有一半为他感到不值,认为他死得十分冤枉。”
  魏冰宜道:“你又怎样?”
  小叶道:“他最冤枉的地方,是在死前给方鱼连名字都给改掉。”
  魏冰宜道:“撇开这一点不谈,难道这人真的有该死之道?”
  小叶道:“他是个吃得禾米多的伪君子。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采花贼,但最可笑的,是他有眼不识泰山,居然想向方鱼下手。”
  魏冰宜的眼睛不禁大亮:“这么说,方鱼只不过是在为民除害,谈不上什么『最毒妇人心』!”
  小叶道:“在这一件事情上,你可以这样说,但在此之前,你可知道她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
  魏冰宜道:“这都是你不好!要不是你丢下她一个人弃而不顾,她根本不会成为邱雪夫身边的女人!”
  叶虫没有否认她的指控。他忽然蹲了下来,以手支颐,忽然又再站直了身子,一脸啼笑皆非。
  倒是魏冰宜,她暗地里吁了一口气。
  她总算知道小叶为什么任由那一条“代罪羔羊”被砍掉脑袋。要了解一件事固然不易,要了解另一个人,更难。

  ※  ※  ※
  雨未停,天色一片灰,这样的天空,这样的雨,谁也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老铁山城虽然并不是大地方,但城中也有不少巨宅。
  在一座古老深沉的大屋子里,有人撑着雨伞走到一间雅致小室门前站定,虽未叩门,门户已为他而开。
  开门的是个女郞,她的脸清秀而诱人,身体上散发着比鲜花还更令人迷惑的香气。
  在老铁山城,她已成为了一个身分异常特殊的人物。她并不是城主,更不是城主夫人。
  但她在这里拥有的权力,几乎已可以随时命令铁山川在她面前跪下来。
  方鱼。
  方鱼已下了命令,除了她准许之外,任何人踏入这间大屋子里,都是死罪。
  到了这个时候,她的命令比铁城主还更有效,除了活腻了而且不怕惨受酷刑折磨的人,有谁敢违抗?
  但却还是有人来了。这人并没有得到“准许”,而且就算有人看见了他,也不会知道他是何方神圣。
  在这张脸上,赫然罩住一块狰狞可怖的面谱。但从这人的身形和走路时的姿势,仍然可以令人感受得到,他并不是一般等闲人物。
  没有人能透过面谱看清楚面谱背后的脸孔。
  但方鱼却认得出从面谱里透射出来的一对眼神。
  “你竟然来了?”
  “下雨天,留客天。我既然来了,你是否愿意把我留住?”
  “留得住你的人,但又有谁留得住你的心?”
  “我的人在这里,一颗心在这里,只是,你总是喜欢把男人看得太复杂。”
  戴着面谱的蒙面人走入房中,方鱼把大门轻轻关上。方鱼牵着他的手,但觉触手之处,一片冰凉。
  她不禁幽幽的叹了口气,道:“有人说,连手掌都冰冷的男人,定然凉薄无情,看来这是真的。”
  蒙面人摇摇头:“错了。手掌冰凉,只因为这人血气不足。”
  方鱼的手在他胸膛上轻轻抚摸:“你终于肯承认酒色过度了?”
  蒙面人道:“要是你天天陪我大醉一场,或迟或早,我总会有酒色过度的一天。”
  方鱼道:“我虽然看来还很年轻,但早已不再是那些愚昧无知的小女孩。你这种哄哄骗骗的手段,还是收回也罢。”
  蒙面人的眼神,似已沉醉在醉人的绮梦中。他托起方鱼美丽的脸庞,诚诚实实地赞了一句:“你真美丽。”
  方鱼皱了皱眉,撅起小嘴:
  “你把小将军邱雪夫当作是一个死人吗?这是他的城池,我是他的女人,你竟然大模大样跑到这里来勾引我,请问有几颗脑袋?”
  蒙面人笑了一声:“我是个没有脑袋的人,这颗用来吃饭的家伙,也只不过是向阎王暂时借用的。要不是这样,胆子又怎能比米缸还更大?”
  方鱼笑了,笑得足以令世上绝大部份男人的骨头酥软得像是脆脆的脆饼。蒙面人也笑了。他忽然亮出了一把短剑。剑虽短小,但寒气袭人,绝对是一把利器。
  剑光忽起,把方鱼身上的衣衫轻轻挑碎,色彩缤纷的布料四下飞散,转瞬间她已变得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这当然是一手十分漂亮的剑法。
  衣衫尽碎,但却不损方鱼躯体分毫。
  但方鱼过人的定力,也令蒙面人的眼神闪过一丝赞赏之色:“不傀是小将军的女人,一般庸脂俗粉,连你一根小小的足趾都比不上。”
  方鱼坐了下来,把一双曲线迷人的大腿交迭,右腿迭着左腿,右足诱人地向上高翘着。
  蒙面人发生了一声赞叹:
  “我的眼光绝不会看错女人,你的足趾,真的很美,要是能够割下其中一根好好收藏,简直是人间艳福。”
  方鱼笑道:“你真懂得说笑。”
  蒙面人摇摇头:“我不是说笑,我是认真的。”短剑寒芒再起,疾向方鱼右足尾趾削去。
  方鱼立刻缩腿,但这一剑根本不是攻向她的右足,只是虚晃一招,剑招在弹指间势道急变,削的仍然是尾趾,但却不是右足,而是左足。
  方鱼从没见过这样怪异的剑法。因为她不知道世上真的有一种男人,喜欢把女人的足趾当作鲜花一般摘取下来。
  但她终于知道了。那是当她左足尾趾忽然感到一阵冰冷的时候。
  她的左足足趾,雪白整齐?修剪得十分干净,绝对没有藏着半点污垢,只是在断口之处带着一串腥红夺目的鲜血。
  蒙面人拈着这一根足趾,然后把面罩除下,露出一张俊俏而略嫌苍白的脸。
  这人看来年青挺拔,是个罕见的美男子,但却把方鱼左足的尾指放入嘴里,笑吟吟地把鲜血吮啜得干干净净,然后才又再吐了出来,四平八稳地摆放在掌心之中。
  方鱼早已发抖。她终于感受到切肤之疼。她左足尾趾断口处一片血红,一片湿濡,但却喉头干涸得像个在沙漠里快要给渴死的人。
  她的脸比这人更苍白,但在苍白中很快又绽现出一种异样的红。
  ——她估计错误了,她不但引狼入室,而且直至豺狼的面罩已除下,她仍然没法子可以看清楚对方的真面目。
  窗外卷来一阵风,洒入一把无情的雨。连空气中都带着刺鼻而苦涩的味儿。
  良久,她沙哑地道:“吕无忌,你竟敢把我变成九只足趾的女人?”
  吕无忌!
  这蒙面人赫然便是“湘江赛孟尝”吕无忌!
  爱美是人的天性,再美丽的女人少了一根足趾,在某些男人眼中看来不啻是一头怪物,就算男人不这样看她,她自己也会把自己当作是妖魔鬼怪看待。
  吕无忌笑了,他忽然把锋利的短剑塞入方鱼掌中,然后握着她的右手,让她右掌里短剑的剑尖抵着自己的咽喉。
  “你若心里把我恨得入骨入肺,只消稍稍吐劲,把剑尖向前一推,就可以为这一根小小的足趾彻底地报仇。”
  吕无忌说这几句话的时候,似是没神没气的,甚至连眼睛都眯了起来。
  方鱼的眼中,骤然地闪过一丝杀机。
  这男人虽然把她的一根尾趾削下,鲜血仍然汨汨地在流,但她知道,这一剑绝对可以在一念之间,把对方的咽喉狠狠地戮穿。
  为了报仇,天下间没有任何事情是方鱼不敢做的。
  但这一次,她居然没有下手,只是冷冷地提醒吕无忌:“吕公子,你可知道我是一个比毒蛇还更危险的女子?”
  吕无忌缓缓地张开眼睛,但尖锐的剑尖仍然紧贴着他颈项的皮肤。
  他全然不惧,淡淡一笑:“你若不是比毒蛇还更危险的女郞,也不值得本公子冒着风雨走到这里。”
  方鱼冷笑:“这笔血债,你怎样还我?”
  吕无忌道:“血债当然要用血来偿还。”说到这里,咬破舌尖,嘴角涔涔地淌下了鲜血。
  方鱼的脸色变了:“你是否要把自己的舌头咬断?”
  吕无忌道:“那倒不必。我欠你的血债,只是让你漂亮的小足淌下一点点血,要是我嚼舌自尽死了,又怎能把断趾重新接回?”
  方鱼怔怔地瞧着吕无忌,她不愿意相信他说的话,但却又希望他说的话是千真万确的。
  这时候,吕无忌已在她面前蹲了下来,把断掉的足趾接回到断口之处。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已涂上厚厚药膏,小心奕奕地在伤口涂抹着。
  “破镜尚可以重圆,小小一根足趾,要把它和漂亮的主人重新结合,又怎会是难事?”
  吕无忌自顾自地说道:“经过了这一剑,你以后一定会永远记得我这个人。但你放心,你只会在心底里记得我,当伤势复原后,外面是看不出疤痕,甚至是毫无瑕疵的。”
  在接驳断足趾的时候,方鱼忍不住发出一阵呻吟。那并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痒。
  吕无忌的手,不时在她足掌之下轻轻搔抓,令她感到说不出的难受。
  已断的足趾,很快已接驳完成,伤口居然很快就不疼了。
  方鱼瞪视着吕无忌,眼神有点凶,但却又彷佛带着一丝欣赏的意味。
  她忽然一头撞入他的怀里,叹谓一声:“总有一天,你会死在小将军的剑下,谁叫你斗胆伤害他最喜欢的女人?”
  吕无忌没有发出声音。脸上似乎没有什么表情。
  但要是仔细留意,他的眼角正露出一种充满自豪的笑意。
  是不是因为他已征服了一个比毒蛇还更危险的女郞?
  风雨依然。
  房子里的呻吟声,也在一直绵绵不绝地继续下去……

  ※  ※  ※
  这边风风雨雨,另一边阳光妩媚,绿草如茵。
  草坪上,一匹马,一行人。
  经过一连串惊涛骇浪,“逍遥六怪”又已齐齐聚首,连逍遥帮帮主“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也已回来。
  除了狂徒之外,还有“美梦仙子”费相思、“白眉神捕”谭四、徐州城最有份量的山姐、她的胖妹子阿锦……真是说不出的热闹。
  马是小红,本是“大手一挥”石厚茧的爱驹。步浪飞借来一骑,但很可能便是“刘备借荆州”。
  但骑在小红背上的,既不是步浪飞,也不是费相思,而是腹大便便的“女兄弟”唐娇。
  不凡道:“六弟有孕,乃帮中第一大事。”
  俯览道:“何大之有?”
  探囊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因为肚子大大之故。”
  俯览道:“好端端的一个肚子,怎会大得这么厉害?”
  马鞍上的唐娇再也忍耐不住,大声道:“早已说过,是因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
  不凡连连点头,连连称是。随即向齐非瞪了一眼:“为什么把不干净的东西塞进六弟的嘴里?”
  齐非叫道:“你是那一只眼睛瞧见俺把不干净的东西塞进她的嘴里?”
  不凡瞪起唯一的右眼,怒叫道:“你在讥讽我只有一只眼睛吗?我便是瞎了一只眼又怎样?江湖上的『独眼龙』、『独眼鹰』、『独眼豹』以至『独眼盲侠』比比皆是,你敢把这些独眼高手瞧扁吗?”
  俯览奇道:“独眼龙独眼鹰独眼豹我是听说过的,独眼盲侠却又是他妈的何方神圣?既然是独眼,最少也还剩下另一只眼睛,又怎会是个盲侠?”
  不凡冷哼一声:“你懂个屁!在冀北有『一跛一盲』,盲了双目的那一个经常指着跛子四处闯荡江湖,但那个跛子也只剩下了一只左眼,换而言之,两人合共只有一只眼睛,偏偏剑法最厉害的还是那个瞎子,因此江湖中人便公送这二人一个外号,就叫『独眼盲侠』!”
  齐非“哼”的一声:“道听途说之事,岂可当真?”
  不凡道:“要不是瞧在六弟脸上,今天非要和你这个混蛋大战三百回合不可。”
  蓦地,骑在马鞍上的唐娇忽然叫道:“四哥怎么不见了?”
  她说的四哥,自然便是“逍遥六怪”中的老四“善长呆翁”施舍。
  在六怪中,施舍年纪最老,也是说话最少的一人?平时,六怪聚在一起,讲话最多的不出三人,那是俯览,不凡和齐非。
  只要这三张嘴巴同时说话,方圆十里之内一定吵闹不堪。
  也正唯如此,施舍不见了,众人等竟是未曾及早发觉。不凡顾目四盼,道:“老四不是说要去小解吗?”
  齐非道:“他嘴里什么时候这样说过?”不凡道:“俺是老三,他是老四,咱们经常都喜欢秘密地说三道四,只是你们听不见罢了。”
  俯览皱了皱眉:“老四近来的肠胃有点古怪,说不定原本是小解的,但由于『忽大忽小』,就像是赌骰子一样,也许小解之后变了大解,只好躲在草丛一角,慢慢解决。”
  就在这时候,西方传来阵阵吵耳的怪叫声。

  ※  ※  ※
  怪叫声来自五条大汉。
  五人推车,一面推车,嘴里一面发出尖锐刺耳的声响。但这种声音,比起车上几十条恶犬的吠叫,显得完全微不足道。
  在每一辆木头车上,都有一个巨大的铁笼。铁笼中载着的,全是形貌凶恶的犬只。
  齐非抚掌大笑:“妙极!只要挑选两三只又肥又大的,今晩便可大快朵颐!”
  五条大汉把木头车推向东北方,在一条岔道上把铁笼打开,几十条恶犬向东北方疯狂地飞奔过去,凶狠的吠叫声不绝于耳。
  谭四突然脸色大变:“施舍在那边!”他还没叫出口,步浪飞早已拔出泪痕剑直追出去!
  论轻功,二人不相伯仲。但步浪飞更早一步抢在前头,谭四紧紧跟随。其余五怪,除了“女兄弟”唐娇,在费相思陪伴之下,仍然留在原地。
  山姐、阿锦本拟追前,却给费相思喝止:“留在这里,对付那些恶犬,单是步浪飞和谭四爷已很足够,就只怕已赶不及营救施老四!”
  山姐想了想,道:“你说得好,要是人人都扑过那边,谁来照顾娇妹子。”
  阿锦一直跟随着姊姊,胖姊姊往东,她便往东,胖姊姊留下来,她也跟着留下。
  放眼东北方,步浪飞、谭四早已双剑齐发,把好几头恶犬相继斩杀。
  恶犬数目虽多,堪称狗多势众,但在狂徒、神捕剑下,爪子再锋利也不济事,转瞬间又有六七头恶犬身首异处,变作无头之狗。
  齐非等四怪,随后赶上。不凡以一双崭新板斧,大展屠狗绝技,手起斧落,那是名副其实的“斧头劈狗”。
  霎时间,狗血横飞,险些把不凡唯一的右眼都浆住。一不留神,左腿给一头恶犬恶狠狠地噬咬,登时被撕下一大片肉。
  齐非大怒,嘶声暴喝:“除了俺,谁敢咬逍遥六怪的老三?”赤手空拳,把那恶犬的狗脸一拳轰碎,恶犬再凶,也得立时气绝毕命。
  探囊身材特矮,出手也特快,一手地堂刀法擅攻下三路,用来对付恶犬,甚为适合。
  只见手起刀削,刀刀削向狗腿子,竟是一刀直削恶犬四足,再凶恶的犬只,二旦四足齐断,也就只好奄奄一息坐以待毙。
  但在一棵大树下,已然可见施舍给一根绳索重重捆绑,十几头恶犬争相扑前噬咬,下半截身体竟给撕咬至肢离破碎,小腹中更有部分肠脏向外溢出,令人惨不忍睹。
  步浪飞、谭四双双冲过去,泪痕剑、王者神剑疯狂斩杀,很快就杀了一大半恶犬,余下数犬急急挟着尾巴四下逃窜开去。
  谭四解开施舍,本欲抢救,但一探气息,呼吸早已中绝,不禁怅然地把尸首放下。
  步浪飞睚眦欲裂,展动身形,穷追那五名大汉。
  但他尚未追及五人,前面已刀光大盛。
  刀光一起,有如斩瓜切菜,五名运载恶犬的大汉纷纷倒地,人人身首异处。
  步浪飞大喝道:“谁?”
  眼前一人,有两道漆黑的浓眉,威武高大,手绰一把八尺大刀,刀刃三尺半,刀柄四呎半,手长也超过三尺,他以单手握着刀柄末端,连手臂及至刀刃尖端,伸展长逾一丈。
  刀极沉重,少说也有七八十斤,但这人如此握刀,刀锋毫不颤动,就像是连人带刀一起铸造的铜像。
  但这人穿着的,却是一双草鞋。
  步浪飞怔住。眼前这人,似是早已失去了光辉的末路袅雄,但却又彷佛被重新灌注上另一种截然不同形式的生命。
  “我是服部绝问,来自东瀛,但决定要死在汉人的地方。”声音像是从石头,甚至是个钢铁中爆出,丝毫不带半点属于人类的感情。
  步浪飞打量这人,道:“为什么要杀这五个人?他们不是你的手下吗?”
  服部绝问摇摇头:“在中土,我是注定永远孤独的。没有朋友,没有下属,甚至没有自己。”
  步浪飞道:“你还没有回答,为什么杀这五个人?”
  服部绝问冷冷笑道:“纵犬伤人,难道还不该死?”
  步浪飞也冷冷一笑:“难道他们不是给你指使的?”
  服部绝问道:“指使这五人纵犬行凶的,另有其人,不是我。”
  “不是你,又是谁?”
  “我不会说。”
  “要是你败在我剑下又怎样?”
  “还是不会说,”服部绝问的手一直保持稳定,刀刃、刀柄和手臂始终笔直如尺:“听说你姓步,外号人称『黄河第一狂徒』?”
  “是又怎样?”
  “愿领教阁下高招。”
  “你不是我的对手。”
  “怎见得?”
  “因为你太拘谨,远远比不上我那样——狂!”
  “狂”字出口,泪痕剑也已出招。“黄河第一狂徒”的剑法有多狂,这一战也许会大见真章。

  ※  ※  ※
  服部绝问来自东洋,他要追求的,是第一流刀法的境界。
  刀有很多种。有些刀比手指还要短,有些刀比长矛还更长。但无论是怎样的刀,都具有杀人的功效。
  刀法,每每就是用刀来杀人的方法。
  这一天,服部挑选这一把大刀,迎战“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他不知道步浪飞的武功怎样,只知道这年轻人在江湖中很有名气。
  他要看看中原武林有名气的剑手究竟是怎样的。
  他已跟随着骷髅龙练刀。骷髅龙,也就是骷髅元帅古人来,既是他的仇人,也是他的“师父”。但服部绝不会叫他一声“师父”,就算他每天教他一千招刀法,直至五十年后,他还是不会叫他一声“师父”。
  古人来吿诉服部:“步浪飞是一个值得一试的对手,无论你能否击败他,最少应该一试、再试。。”
  服部欣然答允。
  古人来又道:“只是,你若在初试狂徒剑法之后已战死,以后就不能再试。”
  试剑天下,说说是容易的。不少“试剑”之人,只是“试”了一次,就已试入了鬼门关,再也没有下一次再试的机会。
  服部是武者。这些道理,在他还没有断奶之前就已明白。生死有命,一个武者的胜负存亡,更是在于一念间的决定。
  步浪飞的剑法,招式并不繁复,但却大开大阖,越战越狂。“狂”,也是一种力量的泉源。
  就像是“怒”。但怒并不等于狂,甚至连狂怒都和狂完全无关。
  只有真正的狂徒,才能使出狂傲的武功。有人说:“勇者无惧”、“狂傲”亦然。甚至可以这样说:“狂者比勇者更无惧于强敌。”二人打得十分灿烂,步浪飞的剑势越来越盛。
  服部的大刀,给泪痕剑步步紧逼,刀招一招比一招更陷落下风。眼看不出十招,步浪飞已可把这东瀛武者击杀,蓦地横里杀出一人,人未到,一片刀光已把步浪飞和服部绝问双双分开。
  来者骨格粗大,但脸上肌肉少得出奇,堪似是只有一块人皮仅仅包住了头骨,和一具干枯了的骷髅头没有太大差别。
  “骷髅元帅?”步浪飞剑势一收,瞳孔也在收缩。
  古人来把手里的白骨魔刀晃了一晃,目注着步浪飞道:“今天,服部还不是你的对手,但只要他今天不死,总有一日,他的刀可以砍掉你的头颅。”
  步浪飞道:“想不到江东将帅盟,连东瀛武士都已招揽在旗下。”
  古人来道:“目前,他还不能算是将帅盟的人,相反地,他最大的目标,是要把本元帅击杀,可惜,他的刀法连你都打不过,因此只好耐心等候。”
  步浪飞目光如刀,冷冷地道:“逍遥帮中的施四怪,是你下的毒手?”
  古人来直认不讳:“不错,是我把他绑在树下,然后命令五个农夫把恶犬运到这里的。”
  步浪飞心里阵阵痛楚。施舍之死,未免是太寃枉了,但古人来为什么会选中了他?
  骷髅龙目光遥注在远方,淡淡地接道:“在将帅盟而言,不是朋友,便是敌人。
  而且,步大侠算来算去,无论是跟权势堂也好,中原天尊幕府也好,都可算是很有点交情的,照此推算,你我之间成为死敌,只不过是或迟或早的事情。
  “数月之前,你在黄河铗吟渡口力毙『矛王』卓盖天,复与多情楼主人『美梦仙子』费相思双双远走高飞,从那时候开始,江湖中人一致认定,你已成为武赤飙眼中之死敌。
  “但在常青谷,武赤飙非但没有给你致命一击,反而当众力斥『绝命楼』主人『绝不留手绝命客』雷素,更公开承认从没把步大侠当作敌人看待,甚至只要你愿意带着费相思重回天尊幕府,对于费楼主的背叛死罪,大可既往不究。由此可见,武天尊对你看得极重,以你目前与费楼主之关系,便是有朝一日,二人双双为武赤飙效命,也绝对不是一桩奇事。
  “常言有道:『防范于未然。』与其让逍遥帮的势力日益坐大,本元帅何不当机立断先发制人?只要步大侠能想通想透这一点,就不会认为施舍之死,是过份寃枉的。
  “江湖上所有门派帮会中人,都是争霸天下者手底下的棋子,凡是棋子,是卒也好是车也好,总有被敌方呑噬的时候。而施四怪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颗棋子,他有这样的下场,本来就是意料中事。”
  步浪飞把手里的泪痕剑横刃于眉目前,沉声道:“古元帅之言,在下虽然绝不苟同,但对你来说,也许是完全真确的。
  “但我是谁?我是逍遥帮主,虽则帮会人数单薄不成气候,与贵盟相去极远,但门下帮众无辜遇害,真凶既在眼前,又岂容袖手不理?”
  剑锋一抖,剑尖遥遥指向古人来咽喉。
  古人来道:“以步大侠认为,凭你的武功,能杀得了本元帅吗?”
  步浪飞道:“古元帅乃江东将帅盟三大首领之首,便是武天尊、李总舵主亲临,恐怕也不敢稳言可胜。只是,在下忝为逍遥帮主,门下帮众无辜遇害,这一战已再无退缩之借口。”
  古人来静静地听着,良久目露赞赏之色,道:“不愧是『君子狂徒』张不悔门下得意弟子,也难怪连武天尊也很想把你招揽入天尊门下。
  “这样吧,本元帅与你一招定胜负,要是一招未判胜败存亡,算是你我二人今天都是命不该绝,你道如何?”
  步浪飞仰天长笑:“一招便一招,在下得罪了。”泪痕剑剑势一展,杀出一招“黄河泛滥”。
  黄河流域,与长江一般同样源远流长。数千年以来,在这一江一河冒起的英豪俊彦,自是罄竹难书。这一招“黄河泛滥”,便是黄河剑宗的绝技。
  黄河剑宗乃黄河中游历史悠久门派,但门下弟子从不过问武林中事。只是每隔十年,派出一名剑使行走江湖,把天下各门各派重要大事记录下来,然后交回卷宗到剑宗王府备存。
  当世黄河剑宗王者“黄河剑王”司空苏,与“君子狂徒”张不悔是八拜之交,因此步浪飞年少时,常在剑宗王府作客,司空苏对他极是喜爱,在他十六岁生日那一天,亲自破例传授这一招剑法,作为贺礼。
  多年以来,步浪飞从来不曾施展过这一招剑法,并不是对这一招剑法欠缺信心,而是因为这一招剑法,真的只有一招。
  只有一招的剑法,便是有如孤弦寡索,前者不成一套武功,后者无法弹奏出一首完整的音乐。
  但在这一刻,只有一招的剑法,反而是最完整的武功。
  反正只是比拼一招,要是有两招合成为一套的剑法,已有一半变得绝对多余。这一招“黄河泛滥”的威力究竟有多大?
  步浪飞虽然早已把剑招练至滚瓜烂熟,但却完全无从估计。
  正如从没吃过辣椒的人,又怎能明白辣椒究竟有多辛辣?
  对步浪飞而言,这本是极其冒险的一招。但他却反而因为这一招剑法,眼神充满了绝对的自信。

  ※  ※  ※
  骷髅元帅,又称为骷髅龙。
  诚如步浪飞所言!便是武天尊、李总舵主亲临,恐怕也不敢稳言可胜。
  这并不是夸大其词,也并不是刻意在古人来这一张骷髅脸上贴金,而是不争的事实。
  但这位“黄河第一狂徒”当真是狂得可以,竟敢向古元帅正面交锋。虽然是“一招决胜负”,但要是知道古人来以往的战绩,他要斩杀敌人于刀下,又有多少次用得上第二招?
  一招刀法,已足以决定一切。江湖上甚至有人认为:要是当今少林寺方丈与古人来决战,这位骷髅元帅最少有九分把握,可以在一招之间把方丈的脑袋削开两边!
  步浪飞这一战有多凶险,着实不难想象。
  “轰隆”一声,似是半空响了一下霹雳。
  但不是。
  这一声巨响,竟然发自骷髅龙掌中的白骨魔刀!
  谁也无法明了一把刀怎能在出招之际发出这种惊天动地的声响,但当古人来出刀的时候,每个人的耳膜都为之猛烈震荡。
  刀剑交击。
  刀如霹雳,剑者狂流。
  只拼一招!
  一招,转眼即成过去。
  双方身形没有太急剧的闪动,但在刀剑交击一刹那间,凡是目睹的人,脸上都变了颜色。

  ※  ※  ※
  古人来出了一刀,一刀也是一招,如此一刀,已足够把世上绝大多数武者的生命彻底摧毁。
  但步浪飞已回剑入鞘。他没有死,甚至没有倒下,只是一张脸变得雪白。古人来在这一招之后,是背对者步浪飞的。
  他的眼神只是盯在服部绝问的脸上。服部是倔强的武者。
  在战场上,就算面对千军万马冲向自己,也绝不会畏缩,更不低头。但在目睹这一招比拼后,他忽然双膝一软,“噗”声跪了下来。
  他喃喃地道:“这是什么剑法?什么刀法?你们是什么样的人?”
  古人来没有蔑视他,但却做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他把服部抱起。服部是一条大汉,但古人来把他当作初生婴儿,举重若轻,轻轻地把他抱走。
  俯览、不凡、齐非三人同时暴喝:“给我站住!”
  俯览早已把熟铜棒换掉,如今使用的是一根巨杵。
  不凡也已铸造了一双崭新的精纲板斧。
  至于齐非,他身上的鹿皮兵器袋更是武器琳琅满目……但谭四的一把王者神剑,把这三人一齐拦截下来:“给我站住!”同样的一句说话,令三怪愕然、震惊、难受。
  俯览不顾一切,挫牙扑前。不凡绕道疾冲。齐非却颓然地把鹿皮兵器袋丢于地上。
  俯览冲不过谭四一关,一根巨杵给王者神剑震得脱手,竟是一飞冲天,不凡绕道疾冲,才冲出数丈,已给谭四一掌挡了回来。
  俯览和不凡都没有受伤,但两张脸都已变得比死人还更难看。
  没有人怪责谭四。
  谭神捕只是要让三怪知道,凭他们的武功,绝不是骷髅元帅的对手,要是不顾一切闯过去,只有白白送命。
  古人来抱着昂藏七尺的服部远远地消失了踪影,直至这时候,步浪飞忽然“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然后摇摇欲坠,谭四及时上前把他扶住。
  “步大侠,你怎样了?”
  “要是由你出战,你道如何?”
  “不会比你稍差,也不会比你更胜半筹。”
  “六扇门中人,很少像你这样老实。”
  “不!我并不是老实,而是在自己的脸上贴金。”谭四苦笑一下,“若要说出真心话;易地而处,我此刻已说不出半个字来。”
  步浪飞垂下了头,微笑着晕迷过去。

  ※  ※  ※
  坟墓在黎明时分造好。
  简简单单的墓碑,冷冷清清的山丘。施舍死了,没有人哭,甚至没有人流泪。
  死了一个平时总是面无表情的人,为什么要为他流泪……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没有人问,也没有人说。
  只是,在墓前摆起了一座很奇怪的“大阵”。附近方圆三十里以内的瓦缆、砂锅以至是铁盆之类的煮食器皿,几乎都给搬了过来。
  俯览生火,齐非宰狗,唐娇把狗肉一块一块切开,然后整晩都在焖煮狗肉。
  狗肉,本来又叫“香肉”。
  几十只狗一起下锅,真是蔚为奇观。
  既是蔚为奇观,更是香闻十里。
  对于泡制狗肉,六怪是经常为之,每次都是在吵吵闹闹之中大快朵颐,更佐以佳酿,六怪中最少有五怪酩酊大醉。
  但这一次,却一直都在静默之中进行。
  步浪飞在昏迷之后,直至三更时分才悠悠转醒。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费相思的大腿上。
  “相思,令你担忧了……”步浪飞歉然地说道。
  费相思摇摇头:“我没有怎么担忧,明知道你不会死掉,更成功地接下了古元帅一招,我高兴还来不及哩!”
  他当然不相信她会为了这一招比拼而“高兴”。
  但他点点头,面上露出感激之色。他不再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在曙光初现的时候,步浪飞才微微一笑:“还记得可口镇那个地方吗?”
  费相思叹了口气,道:“怎会不记得?那是我们第一次吃狗肉的地方。”
  步浪飞道:“但这时候的狗肉,虽然比可口镇那一群叫化子泡制得更香更诱人,但谁也没有吃上一口。”
  费相思道:“本来,齐非打算尽量大吃大嚼的,但唐娇却说出了一些令人伤感的说话。”
  费相思道:“这些狗,是吃过施四怪身上的肉的,要是我们再把这些狗肉吃掉……”
  步浪飞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颤。“女兄弟”的说话,听来不无道理。
  就是这样,所有狗肉都摆放在施舍的坟前,没有人吃,只是不断的在喝酒。
  首先醉掉的,是“高高在上”俯览。
  在六怪中,原本以施舍的酒量最差,但施舍一死,俯览便是容易醉得不省人事的一个。
  众人之中,以阿锦的年纪最轻,性子也最是柔弱。
  施舍遇害,她早已想哭,但山姐对她说:“人人都不哭,你若首先放声大哭,说不定便会齐齐哭个天崩地裂。”阿锦听了,只好竭力忍住。
  天亮后,步浪飞虽然伤势不轻,但决定继续北上。
  他道:“小宝说不定已跟着李总舵主前往燕子天涯峰,在权势堂,我们也许有不少敌人,但李临风偏偏是我的朋友。”
  朋友。
  这两个差“黄河第一狂徒”口中吐出,其份量是绝对不轻的。
  在高手村,方小宝跟着李临风一起远飙而去,山姐不是不挂念的,但她“轻功”远远不如二人,想追上去也是无能为力。
  经过一番折腾,逍遥六怪都已聚在徐州,步浪飞也骑着小红至此,其后由费相思主张前往燕子天涯峰走一遭,人人赞成,连山姐、阿锦姊妹也兴致勃勃,便在两日之前开始启程。
  谁也想不到,半途之间,竟然杀出了骷髅元帅古人来,更把施舍残酷地杀害。
  这一笔血债,逍遥帮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会忘记,但要到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为施舍报仇雪恨,却是无人能够逆料。

  ※  ※  ※
  斜阳西下,古道荒凉。
  李临风牵着一匹瘦马,马鞍上呆着腹有雷鸣的“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二人的脸色都很苍白。
  瘦马是方小宝信手牵来的,他对李临风道:“这匹马的主人,是个刻薄成家的大财主,连草料都不肯多喂给马儿吃。”
  李临风道:“天下间这样的守财奴,触目皆是,贤弟用不着大惊小怪。”
  “兄长,盘龙鳝大楼口中论剑,你怎会受了内伤?”
  “口中论剑,并不是纸上谈兵,只要说错半句话,无形剑刃就会戮入胸口,直透心脏,你懂不懂?”
  “兄长,小弟虽然冰雪聪明,但真的不懂。”
  “贤弟!冰雪聪明,一般指的都是女孩子。”
  “省得!”方小宝道:“女子是冰雪聪明,男子汉便该说是火炭聪明啦!”
  “冰雪对火炭虽然工整,但却没有人如此这般形容男子。”
  “凡事总得有人创下先河—……嗯……为什么不叫先海、先溪、先湖?偏偏要说是创下先河哉?”
  李临风但笑一语。
  方小宝瞧了他一眼:“原来有些字句,兄长也和老子小弟一般,齐齐都是先人板板辣块妈妈,一概不懂。”
  李临风叹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历来古代帝王祭祀,定必先祭黄河,后祭大海。那是因为以河作为大海的本源。这种思想,是要人民知道根本的重要。到了后来,才引伸地称倡导在先的事物为先河,你现在明白了没有?”
  方小宝恍然大悟,道:“难怪在赌场中,人人都先赌为快,足证先赌者才是赌场的根本,说将出来,脸上也是大有光彩。”
  李临风笑道:“先睹为快的那个睹字,可不是赌博的那个睹字,贤弟不要弄错。”
  “又弄错了吗?”
  方小宝“啊呀”一声:“有劳兄长更正!更正!”
  经过一番唇口舌解说后,方小宝又再明白了什么叫先睹为快。隔了半晌,道:“这匹马虽然他妈的略瘦,总算是出身于大户人家,兄长论剑受创不轻,敬请骑在马儿背上,减少操劳。”
  李临风道:“连你都瞧得出这匹马瘦弱,愚兄身子太重,这匹瘦马恐怕是吃不消的,还是由你骑着便是。”
  方小宝想了想,甚感不安,道:“唐三藏取西经,牵着白马一味往西行总是孙悟空,圣僧必然四平八稳坐在马鞍上,从没例外过一次。”
  “你是猴王吗?”
  “不是,但性格有点相似。”
  “我是唐僧吗?”
  “也不是,但看兄长的皮肉,恐怕也像是唐三藏一般白净幼滑,光可鉴人。”
  “嘿嘿,莫不是你想把兄长当作唐僧肉一般吃掉?”
  “使不得!千千万万个使不得!”
  方小宝大吃一惊,忙道:“凡是想吃唐僧肉的妖怪,没一个有好的下场,老子小弟敬谢之至!”
  “既然用上了『敬谢』,就该索性说是『敬谢不敏』。”
  “为什么要『不吻』?要是遇上心上人,应该改为『敬谢一吻』,又或者是『敬谢必吻』才对!”
  暮色渐浓。
  瘦马拴在寺院门外,李临风带着方小宝投宿于寺中。
  这是心田寺。
  心田,在佛教中便是内心世界之意,方小宝却盛赞道:“心中有田,一亩也好,千亩也好,总算是有田之人。有田便有米,有米即有饭,既有饭糊口,一辈子也不用愁。”
  众寺僧听了,僧僧面面相觑。
  心田寺住持,据说是有道高僧,法号景庆。景庆大师年逾八旬,至今牙齿齐全,须眉皆黑,每晚睡半个时辰,天未亮念经做功课,天甫亮上山采摘药材,正午耕种,黄昏之前在寺后传授众僧强身健体练武之法,晚间到河边挑水洗衣,总是不肯让自己稍为清闲。
  景庆大师得知李临风驾临,着令弟子于膳堂设下斋宴,亲自出迎款待。
  膳堂占地广阔,可容三百僧侣一起用膳。但这时候,偌大厅堂,只有景庆大师、李临风及方小宝三人。
  斋菜款式有三。第一道斋菜是笋干腐竹,第二道是芽菜煮冬菇,第三道是清炒通心菜。
  除此之外,糙米饭每人一大碗,另备清茶及清水,此外再也别无他物。
  李临风捧起饭碗,把糙米饭放在鼻端一闻,面露赞叹之色:“金貌凡夫俗子,久已无缘得闻大师自耕米之饭香,今日喜再相逢,不胜欣慰。”
  方小宝也依样葫芦,把这一大碗饭放在鼻端一闻,却是眉头一皱,忖道:“如此米饭,第八流的饭庄也不会比它更差,怎么兄长居然当作是香饽饽?”
  只听见景庆大师微微笑道:
  “饭香不在米,心境本由人。施主戎马倥偬,朝夕心存杀戮意念,这等糙米饭是甘香还是苦涩,只怕是从未真正领略过的。”
  李临风道:“在下只是江湖武者,只怕不大恰当。”
  景庆大师摇首:“寻常武者,自然难与三军战士将领相提并论。但施主以一人之力,驾御江湖北地数万人马,其力量之雄厚,直可敌国,一旦江湖争端辄起,施主又与阵上元帅、大将军何异?”
  李临风一面扒饭,一面缓缓地点了点头。
  景庆大师又道:“我佛慈悲,但世人总是尔争我夺,无不为一己之欲而大开杀戒。施主若能放下屠刀,总有一天,能够真正体会到这一碗米饭是怎样的滋味。”
  李临风很快已把一大碗饭吃得干干净净,道:“大师之言,暮鼓晨钟,在下自当铭记于心,不敢或忘。”
  饭后,李临风陪着老和尚到河边挑水、洗濯衣衫。方小宝双足泥垢甚多,也趁此良机在河边洗脚,洗得十分痛快。
  是夜一宿无话。

  ※  ※  ※
  翌晨,李临风推开房门,地上有一物事。
  细看之下,是半尺灰布,里面包裹着一个老和尚的左半边脑袋。李临风的手没有颤抖,但脸色已变得雪般苍白。
  这是“半尺布”刀法。
  景庆大师死了。
  杀他的是险道仁贵。
  那是权势八老中排名第三的长老。
  ——“半尺布”的意思,是说凡是给这一刀削掉半边脑袋的人,那半边被削去的脑袋,只要用半尺布就可以把它包裹起来。
  险道仁贵是权势八老之一,但李临风又是谁?

  第六章 混世军师权责令

  景庆大师懂武功,但他的武功,绝不足以用来杀人。
  他练的是内家强身拳,拳招极慢,拳劲也不强,只是强壮筋骨的练功心法。但在他生命中最后一刻,却遇上了极其凶暴,下手绝不留情的“半尺布”刀法。出刀者,是险道仁贵。但李临风偏偏在这一天投宿于心田寺!险道仁贵难道不知道总舵主“北权天君”就在这里?就算他真的不知道,又为什么要把景庆大师半边脑袋一刀削下来?李临风一双稳定的手,重新把景庆大师的左半边脑袋包好,目中再也难掩一股充满着忿然的杀气。
  他望向天阶。天阶遍植梧桐,在一株树干后面,缓缓地走出了一个人。六旬年纪,身材粗壮,衣襟上血渍斑斑,手里握着一把“险道削脸刀”。这种刀,不止一把。
  ——与哑大姐短兵相接一役,险道仁贵曾经弃刀撒退,当时,他再也不顾着地上的刀一眼。
  因为他还有第二把,以至是第三把同样锋利可怕的“险道削脸刀”。
  险道仁贵甫现身,便向李临风张开血盆大口,道:“总舵主,老三已杀了这里的住持。”
  李临风眼角肌肉在跳动,声音变得像是从木头里凿出一般之木讷、空洞,没有半点感情:“我知道。”
  险道仁贵道:“老三有句话,不知道是否应该说?”
  李临风冷冷道:“连不该做的事都已先斩后奏,又还有什么话不能直说?”不悦之情,言溢于表。
  险道仁贵默然片刻,缓缓道:“不要回去了。”这是很简短的一句话,但其中包涵着什么样的意义?
  李临风不是不明白的。
  险道仁贵敢在李临风的身边戕害景庆大师,并不是因为景庆大师有可杀之道,当然更不是因为这位三长老忽然间疯了,而致胡乱杀人。
  他只是“语重深长”地吿诉总舵主“不要回去了。”
  他“劝喩”总舵主再也不要回到燕子天涯峰,那个地方,本是权势堂根本重地。但要是连总坛都不能回去,李临风还算是权势堂的总舵主吗?
  李临风摇摇头道:“为什么不要回去?”
  这一问,好像是真的不明所以才会有此一问,但也好像只是明知而故问。
  险道仁贵也不再掩饰:“局势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我们已不再承认你是总舵主。”
  李临风道:“但你刚才不是还称呼我是总舵主吗?”
  险道仁贵道:“恐怕已经是最后一次了。从现在开始权势堂总舵主这个宝座,已换上了另一个人。”
  李临风道:“这人是谁?他有几颗头?多少条手臂?”
  险道仁贵道:“目前还不方便向李兄透露。”
  李临风哂然一笑:“就算你不再是我的下属,恐怕也没有资格和我称兄道弟。”
  险道仁贵笑了,皮笑肉不笑地道:“我不配,倒是徐州武林盟主那样的小无赖,才配跟你称兄道弟?”
  李临风脸上的笑意立刻完全收敛:“你不尊重我,也许还可以多活一些时候,但你侮辱方小宝,便是——大——错——特——错!”
  他并没有暴怒。
  也从没有人见过他真正暴怒的样子。
  但他现在这一副表情,已足够让任何人为之心胆倶裂。险道仁贵要是能够例外,他恃的又是什么?答案几乎立刻出现在眼前。
  一个肥胖的老者,眼神阴沉得像是地狱里的判官,在他的右手里,扠着一个少女的粉颈,只要稍为吐劲,这少女立刻就得颈骨尽碎,玉殒香销。
  这时候,方小宝才懒洋洋地爬起床,揉着眼睛站在李临风身边,但他盯着的并不是这位兄长,而是肥胖老者右手掌握中的可怜少女。
  定睛一看,差点没“咕咚”一声栽倒下去。因为这少女并非别人,正是他老人家朝思暮想,肠牵肚挂的小心上人张娴娴女侠!

  ※  ※  ※
  “久违了!”方小宝心中在狂喊,但他在张大嘴巴之后,嘴里连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要是可以交换,方小宝宁愿自己落在肥胖老者的手里。
  一般而言,肥胖的人总是和和气气笑脸迎人的,但这老者绝对相反。他连皮笑肉不笑的笑意都欠奉,眼神冷沉而且充满着可怕的杀气。
  他一出现之后,就像是石像般伫立着,动也不动。
  这是一个性子极沉稳的人,若以赌徒的句语来形容,他绝对是凤凰无宝不落的。
  从身材看来,这肥胖的老者有点像是龟仙人。但龟仙人是豁达爽朗灰谐有趣兼而有之的,永远不会像这肥胖阴鸷的老者,竟然把一个妙龄少女当作人质。
  小心上人落在奸徒手里,方小宝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当他稍为定一定神之后,就知道这肥胖老者针对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兄长李临风。
  他心中大是恚怒:“他妈的,针对老子的兄长,便是等于针对老子,辣块妈妈不开花,开花生个小娃娃,老子君子不报仇,十日未晩,总有一天,教你知道长江第一赌徒的厉害。”
  在他心中,“十年报仇”实在是太晩了,改为十日,比较恰当一些。但此际张娴娴女侠落在这胖老者手里,别说是十日,便是眨动十下眼睛,也嫌时候太长。
  方小宝心中已暗骂了肥胖老者千遍万遍,但他老人家不知道胖老者的名字,只能骂他是胖鬼、胖畜生之类的字眼。
  李临风却在这时候冷冰冰地说出了三个字:“我不动!”
  我不动。
  骤然听来,完全不像是一个人的名字。也许,只会令人联想起“敌不动,我不动。”这两句“六字真言”。
  但眼前这个把张娴娴当作人质威胁李临风的肥胖老者,他的名字就叫——我不动!
  更是权势八老中排名第五的五长老!

  ※  ※  ※
  我不动完全没有动。
  他甚至连一对眼珠子也像是石头造出来的。他只是唇片启动,阴恻恻地对李临风说道:“除了思念一个已死去二三十年的女人,你还有什么作为?”
  这是严词质问,绝不客气。
  李临风静静地瞧着我不动的脸。我不动的眼神阴惊深沉,但李临风比他更冷厉逼人:“你今年春秋为多少?”
  我不动道:“七十六。”
  李临风道:“人生七十古来稀。你已活到这把年纪,怎能欺负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
  我不动道:“活一天,做一天的事。你若不想看见她死在我掌中,请把『权贵玉令』交出。”
  李临风深深的瞧着他:“要做总舵主的人,怎会是你?”
  我不动道:“不必挑拨离间,也不必在我面前投石问路,到了这田地,由谁来做总舵主,你已无能为力干涉。但要是不立刻把玉令交出,这小妮子立刻就性命不保!”
  李临风冷冷道:“她姓张,我姓李,我和她非亲非故,就算把她碎尸万段,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不动道:“只要你再把这些话说一遍,我用脑袋保证,世上唯一酷肖阶月的女孩,立刻会死在这里!”
  李临风瞳孔收缩,不再说话。
  我不动又道:“只要把玉令交出,我和老三立刻就走,这女孩也可以继续活下去!”
  险道仁贵忽然轻轻叹了口气:“这样漂亮的小美人,若要用半尺布包里起半边脸孔,那可太不有趣。”
  方小宝一听见“包裹起半边脸孔”,虽然不知道那是“半尺布”刀法,但料想必然不是一桩好事,不禁眉头紧皱,暗呼不妙:心道;“要是老子有什么玉令、玛瑙令、珍珠令,便是三几百件也一古脑儿送出去,保住小心上人性命为要。”但那“权贵玉令”是李临风之物事,他老人家再慷慨也是无计可施的。
  他老人家再“火炭聪明”,也决计猜想不到那面“权贵玉令”之重要性。
  那面“权贵玉令”便是权势堂总驼主信符,等同皇帝之玉玺,又好比丐帮帮主之绿玉打狗棒,要是此等物事流失他人之手,其后果之严重着实难以逆料。
  方小宝虽然暗自着急,但总算很有义气,并未因为小心上人的安危,而开口逼令兄长把令牌交出。
  过了片刻,李临风自怀中取出一块绿油油的令牌,轻轻抛给我不动。
  我不动接过玉令,眯着眼瞧了大半天,脸上还是毫无表情,却守诺地把张娴娴放了。
  张娴娴脸色苍白地向方小宝这边飞奔,方小宝心头噗噗乱跳,伸出双臂牢牢地把小心上人抱住。
  李临风在旁边怔怔地瞧着,心中百感交集。
  我不动、险道仁贵双双步步为营,面对着“北权天君”李临风倒踩脚步,缓缓地离开天阶。
  张娴娴惊魂甫定,方小宝自是百般呵护,道:“只要我老人家在你身边,老子保证张女侠百邪不侵,早午晚连做梦的时候都平安大吉。”
  张娴娴却忽然把他推开,对李临风说道:“燕子天涯峰内乱,两帮人马连夜展开血战,至今尚未停止。”
  李临风面色凝重,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权势八老,最少已有二人叛变。”
  张娴娴急道:“我妈尚在燕子天涯峰,总舵主快想办法救她!”
  李临风道:“此地距离燕子天涯峰尚有百余里路途,要救孙女侠,务须计策周全。”
  孙放君身陷险境,但和整个权势堂严峻局势相比,却是完全微不足道。
  方小宝越想越气,恨不得追上去把我不动、险道仁贵砍成肉酱。
  忽然瞧见地上有一包东西,打开一瞧,哈哈一笑急急重新包裹起来,不敢让小心上人看见,唯恐把她吓得花容失色。
  未几,一人手提铁箱子走入天阶,高冠古服神态凝重。
  远比李临风还更凝重。
  方小宝已成惊弓之鸟,一见陌生人闯至,已暴喝叫道:“来将通名,速速受死!”
  这人不理方小宝,在李临风面前恭恭敬敬跪下,沉声道:“属下疏忽失职,未能及早敉平内乱,恳请总舵主严惩治罪。”
  方小宝一楞,李临风急急快扶起这人,然后对方小宝道:“贤弟,你要看清楚了,这位是二长老『混世军师』葛春秋。”
  方小宝咕嚷道:“适才兄长不是说过,八老中最少已有二人叛变吗?”
  李临风叹道:“不错,先前二人,一个是三长老险道仁贵,另一个是五长老我不动,这二人都已背叛,权势堂。但葛春秋是总坛军师,他的为人怎样,我在三十年前就已十分清楚。”
  方小宝道:“兄长若认为军师信得过,想必是信得过的。小弟方小宝,人称徐州武林盟主,自号泥漆招牌『长江第一赌徒』,军师有礼了。”
  说着,向葛春秋抱拳作揖,礼数甚是周到。
  李临风也对葛春秋说道:“这是我的金兰义弟方小宝,大家都是自己人,有话不妨直说。”
  葛春秋也向方小宝抱拳为礼,道:“方少侠出道江湖日子虽浅,但已在黑白二道闯出了一番名堂,区区虽在燕子天涯峰久未下山,已是久仰大名。”
  方小宝哈哈一笑,心中却道:“别把老子当作羊牯,要是你这个军师是狗头做的,老子一定不会对你客客气气。”
  李临风道:“变生肘腋,有人要把我杀个措手不及,军师有何高见?”
  葛春秋道:“罪魁祸首,并非源于本堂,而是有外界力量暗中介入。”
  李临风道:“以军师之见,该是何方势力?”
  葛春秋道:“以区区所知,既非江东将帅盟,也不是江南天尊门,而是来自西陲某一神秘教派。此一教派早已暗中窥伺本堂,总舵主这一次甫离燕子天涯峰,本堂异志之徒立刻策动叛变,以致酿成前所未见险峻局面。”
  李临风忽然哈哈一笑,道:“反正早已毒疮缠身,倒不如让这些恶毒早点并发,看看究竟是否天亡我也。”
  葛春秋道:“以区区之见,叛党羽翼已成,总坛要地已落入敌人之手,总舵主暂且不宜硬闯回去,与其急于一拼,不如权宜约隐片时,盘算大局始再徐图后计。”
  李临风微一沉吟,叹道:“燕子天涯峰虽然是本堂命脉所在,但事已至此,只好把命脉转移到别的地方,再行谨慎部署,与叛党周旋。”
  葛春秋正容道:“大丈夫能屈能伸,想当年,咱们尚未创立基业之前,处境比目下还更凶险艰苦,到后来还不是熬过去吗?”
  李临风道:“三十年了。人生有多少个三十年?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但军师放心,为了数万帮众,我是永不气馁的。”
  葛春秋道:“有了总舵主这一句话,属下定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李临风道:“浣花剑派孙女侠本在总坛作客,如今情况怎样?”
  葛春秋道:“总舵主放心,孙女侠已安然下山,大概是叛党也不想横生枝节,在这时候得罪了浣花剑派隐居多年的名宿。但这位张小姐,却还是不免受到一些委曲了。”
  方小宝忍不住道:“你是军师,以后若遇上这等险况,头等大事,便是务需照顾张女侠的安全!”
  护花情切,竟一开口便对“混世军师”葛春秋颐指气使,架子比这寺院还要大。
  葛春秋却不着恼,恭声道:“方少侠所言甚是,区区以后一定会好好记住。”
  方小宝心道:“他妈的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狗头军师越是客客气气,越是他妈的不可不防。只是,他妈的举手难打笑面人,这狗头军师就算真的十分该杀,暂时还是必须把他当作大大的忠臣看待。”
  虽然大起警惕之心,但仍然希望自己怪错这姓葛的,否则,兄长身边的手下,十个中有八九个靠不住,那便十分危险。
  只听见葛春秋又道:“总舵主请恕属下直言,叛党首脑,已悬赏黄金十万两,要取总舵主的项上首级。”
  方小宝一怔,道:“既有此事,先前那个老妖怪何以还不动手?”
  葛春秋道:“总舵主神功无敌,老三和老五就算吃了豹胆熊心,也不敢押这一注。”
  方小宝心中一凛,暗道:“要是那些老妖怪知道兄长练功走火入魔,不久之前又因为论剑之事而受创,只怕早已出手冒险一搏!”
  方小宝心中所想,固然不无道理,但“北权天君”威名极盛,二老纵使知道其中关节,也未必斗胆向李临风出手,究其原因,二老可能认为李临风兵不厌诈,故布疑阵,但更因为此地已是心田寺,随时会杀出忠心于李总舵主之嫡系高手。果然,二老甫去“混世军师”葛春秋已然接踵而来。
  葛春秋盘算大局,向李临风进言:
  “叛党鸠占鹊巢,但人心顺逆并未明朗,总舵主大可退守长安以北蒲牙山,再设总坛,与燕子天涯峰上一干叛将分庭抗礼。属下相信,只要总舵主登高一呼,必有无数旧将回巢,一俟整顿雄师,自可与叛将一决高下,重整雄风。”
  李临风颔首道:“蒲牙山是本堂重要分堂所在,蒲牙堂主『天打雷劈鬼见愁』杜仲近况怎样?”
  葛春秋道:“还是和以前一样,每隔三天找一次女人,每隔七天大醉一场,每隔半个月喝一大碗杜仲炖鸽汤。”
  李临风道:“杜仲喜欢喝杜仲炖的鸽汤,他究竟喜欢杜仲多些?还是鸽子多些?”

  ※  ※  ※
  虽然谈不上十分“久别”,但小心上人重投怀抱,方小宝确有恍如隔世之感。
  方小宝把她牵牵扯扯,来到佛殿面前,恭恭敬敬向佛祖叩头,道:“全仗佛祖保佑,张娴娴得以平安大吉,方小宝在这里向你老人家叩头,感恩不浅。”
  瞧见他这副模样,张娴娴不禁“嗤”一声失笑起来。
  方小宝又把她拉到外面,道:“我的姑奶奶,你怎么在徐州忽然销声匿迹?可知道我想你想得好苦?”
  张娴娴道:“有几苦?”
  方小宝道:“好比鱼胆,猪胆,又好比黄莲……真是说不出的苦呀!”
  张娴娴道:“你这张嘴巴,说得出口便说,说不出口也说,比树上的吱喳鸟儿还更靠不住。”
  方小宝道:“我是否靠得住,你是心里明白的。凡是女子,说话总是口不对心,嘴里越是说不,心里越是点头叫好。”
  张娴娴抿嘴一笑:“那么,你便是世上最靠得住的好人!”
  方小宝笑道:“好人是怎样的,只要瞧瞧我便一清二楚。”
  张娴娴瞧着他:“你可知道,我给你师父抓住,困在一个石牢里?”
  方小宝点点头:“这件事我知道。我师父是『毒手神医』张鉴川,他老人家是你娘亲的丈夫,照此推算应该便是你的父亲大人,但又有人说你的父亲也许是小将军邱雪夫……”
  张娴娴听到这里,眼圈已是又红又湿。
  方小宝“咦”的一声:“你为什么想哭?是不是不喜欢改姓邱?”
  张娴娴摇了摇头:“我不介意姓张还是姓邱。只是想起娘亲命苦,因此想哭。”
  方小宝笑道:“凡是做娘亲的,谁不命苦?你用不着为了这点小事担忧。”
  张娴娴道:“我的身世,扑朔迷离,到现在还是搞不清楚,你会不会瞧不起我?”
  方小宝哈哈一笑:“说到身世,我老人家比你更厉害。若说你的身世扑朔迷离?我的身世便是扑扑朔朔迷迷离离,总之,缠七瞎八,再说三百年也说不出一个明明白白。”
  在梧桐树下,二人互诉心声,忽听一人在背后冷冷说道:“很久已没吃过少女的嫩肉,今天非要吃个痛快不可!”
  语声令人不寒而栗。
  但今天的方小宝,已不再是当日吴下阿蒙。
  他猛然暴喝一声:“你吃不如我吃!我吃你条命!”
  连瞧都不瞧一眼,翻身便是一掌向后疾拍过去。
  这一掌,挟着风雷之势,直劈背后那人胸膛,势道之猛烈,大大出乎张娴娴意料之外。
  但背后那人,身手奇高,方小宝掌势虽然又劲又快,但却能轻易卸身闪开,更欺身直上,疾迅无伦地点了张娴娴身上数大要穴,更把她当作是小母鸡般挟在胁下,远飏而去。
  方小宝这一惊非同小可,衔尾穷追,蓦地背后逾百支利箭同时射来,他闪了九十几支,却还是有六七支箭射在他背心、颈后。
  他老人家“啊呀”一声,仰天大叫道:“今番老子命休矣!”
  眼前一黑,身子摇摇欲坠。

  《三少爷的刀》第八集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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