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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还珠楼主章回小说标题_小说总回数与内地版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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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16: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10-18 17:32 编辑

还珠楼主章回小说标题_小说总回数与内地版的完善



      50年代,内地开始对还珠楼主的介绍一度是“著名的连载小说作家还珠楼主…….他所写的《蜀山剑侠传》,曾在国内享有盛名。”
      后来风向变了,对还珠楼主的的介绍改为“这本书是名章回小说家还珠楼主根据……渲染成书的。”
      称还珠楼主为(著)名章回小说家,是恰如其分的。
      第一次看还珠楼主蜀山大系小说者,莫不被其章回小说的楹联标题所震撼,所谓“章回小说家”,总是离不开其标题。
      围绕蜀山大系章回小说的标题,有许多内容,值得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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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8 16: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10-18 21:23 编辑

      1942年1月,《青城十九侠》第十八集由励力出版社初版,共4回。
      其中第4回标题为“一念痴情无心成大错 两番涉险五遁见奇功”。
      第十八集第4回由第112页开始,文字是“秋云已朝榻前,超群随同赶过一看”,该页最后文字为“又无法和”。
      第113页开始文字是“他分说”,该页最后文字为“便自千百重烟光中隐去”。
      第114页开始文字是“急得秋云,力竭声嘶”,该页最后文字为“不特尤师要为此受害,再要”。
      第十八集第4回在第134页结束,
      第134页开始文字是“根下虚浮”,该页最后文字为“迳持小桑,飞身纵下”。
      至此第第十八集完结。

      1942年6月,《青城十九侠》第十九集由励力出版社初版,共5回。
       其中第1回标题为“一念痴情无心成大错 两番涉险五遁见”。(与第十八集第4回标题相同)
       第2回标题为“铸错信奸谗 忍教雹散春霆 霜凋夏绿 锐身赴急难 誓结三生鹣鲽 同命鸳鸯”
       其中第1回由第1页到第32页。
       第十九集的第1回开始文字是:“到了屋内,取来玉钵”,结束文字是“仇人相见,自是眼红,贪他的美色”。
       按照首末文字匹配,《青城十九侠》第十八集第4回与第十九集第1回,完全不匹配。
       将第十八集第4回第112页到114页(前3页)的首末,第十九集第1回前3页的文字作匹配,也不匹配。
       基本判断,虽然第十八集第4回与第十九集第1回的标题,都是“一念痴情无心成大错 两番涉险五遁见奇功”,但内容基本是不同的。
       尚未细读,但第十九集的第1回开始文字是:“到了屋内,取来玉钵”,文意与第十八集第4回结束语“迳持小桑,飞身纵下”相联,基本前后相承,讲述同一件事。
       基本可以判断,第十九集第1回,相当于第十八集第4回的继续。
       由于第12集到第17集均每集4回,如将第十九集第1回,当成第十八集第4回的继续,那么第十九集,也等于是一集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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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8 16: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10-18 17:33 编辑

      产生这件“重复标题”事宜的背景是,在《青城十九侠》将出版第十八集前夕,发生了一件大事。当时日军已经侵占北平,而还珠楼主尚在北平。
      汉奸开始游说还珠楼主合作出版期刊等,为还珠楼主拒绝。
      第十八集结集出版后不久,还珠楼主被日寇抓进监狱,还珠楼主始终没向日寇低头,后被日寇抄了一次家。
      还珠楼主在监狱中,除了抗争之外,可能在脑海中继续演绎《青城十九侠》的故事,之前写到第十八集第4回的“持小桑飞身纵下”,还珠楼主继续默写小说,居然越写越多。
      因此,4月下旬,还珠楼主在多方支持下被“保释出狱”,还珠楼主继续撰写第十九集,由励力出版社初版的第十九集,第1回依然是采用第十八集第4回的标题,后面的4回才是新的章回。
      (原拟的第十九集草稿或在日寇抄家中丢失,因此按照脑海的新演绎,创作第十九集)

      目前《青城十九侠》最后一回是“薄幸怨檀郎 往事已如烟如雾 温柔怜玉女 伊人真宜喜宜嗔”,全书未完。
      假如将如将第十九集第1回,当成第十八集第4回的继续,则全书106回。假如
      将第十九集第1回,当成新的一回,则全书107回。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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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8 18: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第十九集第1回与第十八集第4回的文字完全不同,篇幅又长,那么,还珠楼主为什么不对第十九集第1回新撰标题呢?
     《青城十九侠》后由正气书局接手再版,
       第十八集第4回标题为“一念痴情无心成大错 两番涉险五遁见玄功”;
       第十九集第1回标题为“一念痴情无心成大错 两番涉险五遁见奇功”;
       两个标题仅差一字“玄功”与“奇功”,以示区别。
       还珠楼主明明有时间修改标题,却不改。

       回到1942年6月,当时离还珠楼主出狱已经有一两个月时间,还珠楼主还有时间写戏本,更有时间为第十九集第1回新拟标题。
       这或说明1942年6月出版《青城十九侠》第十九集,其第1回采用第十八集第4回的同样标题,是故意的!
       为何?

       其一,当时是日寇加速侵略时期,兵荒马乱,还珠楼主被日寇抓进监狱的消息也已外传还珠楼主亲笔称:“为敌寇宪兵队拘禁七十余日,刑酷余生,幸免于死”。
       外面多数认为还珠楼主有生命危险。
       第十九集第1回发表于还珠楼主脱狱后,与发表于“还珠楼主入狱”前的第十八集第4回,采取相同标题,是向外界传递“还珠楼主还活着”、“还能继续写小说”,以及“李寿民”还是“李寿民”——标题相同人也相同。

       其二,虽然还珠楼主脱狱,但汉奸、日寇引诱其出任伪职的威胁还在,
      正如还珠楼主亲笔称:“由此时受监视,备尝诱防之苦,虽幸终始坚持,勉全夙志,”
       采用相同标题,也是向“引诱其出任伪职者”表明:
    “李寿民”还是“李寿民”——标题不变人也不变——入狱时态度如何脱狱后态度也如何——不可能出任伪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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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9 0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是客观方面的粗制滥造。
十九集共五回,每一回的切分都是从一个本来完整的长句,中间硬生生截断分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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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9 07: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文玑 发表于 2024-10-19 00:13
我觉得应该是客观方面的粗制滥造。
十九集共五回,每一回的切分都是从一个本来完整的长句,中间硬生生截断 ...

有道理!{:baoquan:}{: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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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9 10: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又一个重要的问题:
励力版青城十九集第三回的篇幅,只在3000字左右,楼主单回篇幅如此之短,是很反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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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9 12: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处于现在丰衣足食的年代,有时或很难想象:出不出“任伪职”问题之关键以及“出任伪职”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1月23日,当时的南京政府正式公布《处理汉奸案件条例》,纳入“汉奸”范畴的共十款:

一、曾在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
二、曾任伪组织特任工作者。
三、曾任前两款以外之伪组织文武职公务员,凭籍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四、曾在敌人之军事、政治、特务或其他机关工作者。
五、曾任伪组织所属专科以上学校之校长或重要职务者。
六、曾任伪组织所属金融或实业机关首长或重要职务者。
七、曾任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宣传者。
八、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厂、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宣传者。
九、曾在伪党部、新民会、协和会、伪参议会及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
十、敌伪管辖范围内之文化、金融、实业、自由职业、自治或社会团体人员,凭籍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一个文人,出于生计,糊里糊涂地“出任伪职”,一旦被评为“汉奸”,不但自己受到处罚,先不论丢失工作无法养活家人,光给家人带来的精神痛苦,便无法估量,阴影可能轮罩后代多年。

       注意到其中的“曾任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范围实际很宽,其中牵涉的文人颇多。
       而“为敌宣传者”,主观意识较强。
       例如知名文人作为出版社主笔,为日伪发表一则报道,其实可能是按照日伪的战地报道电报稿稍为润饰发表,其中自然包含日伪洋洋得意的口气、不可一世的用词,也就成为“为敌宣传者”。
       假如没有较多众人为之澄清其没有“为敌宣传者”,莫须有之下,或便变成“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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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9 12: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作人抗日战争前被誉为
      “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中国民俗学开拓人,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著作等身。
        因为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等职务,根据《处理汉奸案件条例》,被定性为“汉奸”,

        据北大校长蒋梦麟回忆录:“他(周作人)对法庭说,他留在北平并不是想做汉奸,是校长托他在那里照顾学校的。法庭问我有没有这件事,我曾回信证明确有其事。”
        民国资料曾经说周作人最严重可能被判死刑,后蒋公敬重的胡适替其说情,免了死罪,“判了他十年的有期徒刑。”

       对“汉奸”的定性和处罚,不排除有不透明的地方,但考虑到国民在日寇侵略期遭受的极大痛苦和万般苦难,也就可以理解了。

点评

咎由自取  发表于 2024-10-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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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9 12: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证明,还珠楼主拒绝与日伪合作,一方面是民族气节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其社会阅历深厚、看清大方向的英明所致。

       因此也能长期依靠一支笔,养活家中近十口妇孺,抗日战争胜利后,也能使家人过着优于平均数、相对满意的日子。(反向思考,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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