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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朱羽《飞莺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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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etidanyuan 于 2026-7-8 19:48 编辑


  一、
  酒,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饮料。由于这种奇妙饮料的出现,世事就显得多彩多姿,变化多端了。说酒是一种奇妙的饮料一点也不为过。它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能,也同样能够化神奇为平淡;它可以使一个原本很可爱的人变得不可爱,但也可以使一个原本不可爱的人变得非常可爱;它可以使懦弱者变得勇气十足,却又可以使刚强者变得意气消沉;它可以使淑女变成荡妇,可以使君子变成小人;更可以使满身俗气的人变得通灵巧慧,有的人喝了酒之后痛苦万状,有的人喝了酒之后却又飘飘欲仙;有人在酒后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有人在酒后改变了别人的命运。说了这么多,应该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酒具有改变一切的神奇力量。如果没有酒,也许就没有李太白。难怪这位老人家留下了这样的名句: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自从这个世界上有了酒这种奇妙的饮料之后,酒店这门行业也就应运而生了:有绿醇千瓮、美女侑侍的豪华大酒家;有川流不息、三五小聚的通衢酒肆;也有茅顶竹篱、门可罗雀的荒村野店。尽管排场不同,所费有别,但它们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三杯通大道,一醉解千愁。
  酒店,是个令人向往、着迷的地方。
       咱们的故事也是从酒店里开始的。
       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酒店,小得没有一副座头。进门一副长条案,摆了两张长凳子,酒只有一种:二锅头;下酒菜也只有一种:盐煮花生,不是花生的收成季,就是盐炒花生;这家酒店也只有一个人经管:一个约莫五十几岁的老头子。有客进门,他说一个‘坐’字,客人起身,他告诉你该付多少钱,除此以外他不会说别的话。如果有人想向他打听什么,他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这家野店开在流沙河杨柳集渡头上游约莫一里之遥,这儿原是旧渡头,因为流沙河的流沙经常移东移西,使河床变形改道,这个渡头也就废弃了,没有渡头也就没有来往客商,酒店也就没有买卖……没那话,没有买卖这间酒店不就关门了吗?因为河水改道,河边也就多了一条小道,每天总有十个八个从咸阳古道老隘口绕过来的行人,他们在酒店里歇歇脚,喝上一杯,这位老人家每天只要赚个几十枚铜板就够生活了。那年头,一个铜板可以买三个新鲜鸡蛋哩!
  现在约莫是傍午时分,这家小酒店有一个客人,他大概二十五年纪,衣着不华丽,器宇不轩昂,一看上来就是天生只够进这种小酒店的命儿,他面前的那盘煮花生只剩下两三粒剥不出肉来的瘪壳儿,旁边叠着两只中碗,面前那只酒碗中的酒汁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口,在这儿喝酒可不用酒壶小杯,都是一碗一碗的上,二两的、四两的、半斤的,最大是一斤的海碗。这家伙竟然连喝了三个中碗,一斤半二锅头,还稳稳地坐在那儿,真够量。
  有人说,喝酒是一种享受,要浅饮细酌才能领略个中神妙;但也有人说,喝酒要狂放才见豪气。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未必对,酒如何喝法,似乎各人有各人的方式,总之以自己喝得舒服为原则。不过,这位年轻的路客喝得就不舒服,碗底还剩那么一口酒干吗?那是因为他舍不得喝。酒店的酒他是喝不光的,不过,口袋里买酒的钱是花得光的。
  黑色的小褂裤,在衣袖的拐肘处和裤管的膝盖处都起了油光。袖口、领口、裤脚都发了毛。腰不粗,那表示他那装钱的褡裢已经瘪了,他那股潦倒的劲儿非常明显,当他离开这儿之后也许就再也找不到容身立足之地,看起来,三杯通不了大道,一醉解不了干愁。
  九月初的太阳温和宜人,这时已经到了头顶上。这位年轻的路客终于端起了面前的酒碗,似乎下了最大的决心,将那最后一口酒喝了下去。嘴巴啧啧有声,他大概很想把二锅头的余味永远保留在舌尖。
  “多少钱?”他终于开了声,低沉而不开朗,这三个字好像被酒力困在喉咙管里了。
  “三八二十四,花生一盘,二十五大枚。”
  这路客掏摸着、掏摸着……还好,当他的手从腰间褡裢里抽出来时还不是空的,哗啦一声铜板散落在竹面的柜台上,一共是二十七大枚,付了酒资,还剩下两枚。
  他耸耸肩,有些讪讪地说:“这两枚也喝了吧!”
  老头儿收起了柜台上的铜板,送上来一个二两小碗。
  他虽然很洒脱地说:“这两枚也喝了吧!”可是当酒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却又舍不得喝了,他两只手捧着那个小小的酒碗,放在鼻尖下轻轻地嗅着。也许这二两酒汁是他唯一所有的,除此之外,他是什么也没有了。
  不!他还有一样东西,一个小布包儿,长不到一尺,窄窄扁扁的有一把折扇那么大小。可别狗眼看人低,如果那是一条黄金,拿到金银铺子去兑换了,他可以坐在这家小野店里一连喝上两三年哩!
  酒店主人老头儿的眼睛只注视江边那条小路,因为那条路为他带来客人;客人才能为他带来生活所需,突然,他的目光一落,年轻路客虽然是背对着那条小路,也知道一定是又有旅客路过了。可是,那老头儿脸上又有了失意的表情。为什么呢?客人过门不入吗?没有呀!
  年轻路客好奇地回转了头,哦!路过的人是个女的;还是个年轻的姑娘家,肩上扛了一把油纸伞,伞尖上挑着一个布包袱。年轻的姑娘那有在路上喝酒的啊!
  可是,那个年轻姑娘竟然一个大步跨进了野铺子。
  老人家!有凉茶卖吗?”她一点儿也不怯生,看起来,她绝不是第一次出门。“小店只卖酒,不卖茶。”老头儿破例开了腔。
  “我渴死了,那该怎么办?”她有点撒娇的味道。
  “姑娘!酒可以代茶。”
     不行,不行,”她一连地摇着头,“我闻着酒味头都会晕……老人家,麻烦你,拿碗到河边帮我舀一碗河水,我照酒钱付,行吗?”
          不行,河水不可以当酒卖,”老头儿拿了一只空碗放在柜台上,“我借碗给你,你自己去舀吧。
  那个年轻路客好像从娘胎落地就在等这个机会似的,拿起那只空碗就往河边跑去,河边近在咫尺,一转身,他就双手捧着一碗清澄的河水回来了。九月天的流沙河是最平静的季节,河水一点儿也不带沙。
  大姑娘一口气将碗里的水喝光,一面吁着气、一面连声说道:“谢谢、谢谢!这位大哥人真好,我请你喝一碗酒好了。
  “不!我已经喝够了!”
  “这位大哥别客气,我是很诚心的呀!”
  “真的不客气,你看!”他指着面前那只一两小碗,“这碗酒我都喝不下去了……”
  他的话并没有很爽快地说完,显然他后悔说错了话。
  “那就谢啦!”大姑娘说完就转身走出了野店。
  “姑娘!”年轻路客赶出去,“你要上那儿去?”
  大姑娘落落大方地说:“我去杨柳集,你呢?”
  “正好同路。”
  “那敢情好!”大姑娘显然很赞成二人同行。
  年轻路客突然想起他忘了他那个狭长的小布包儿,连忙又跑进野店,同时他又端起那只小酒碗,大姑娘正好转过头来看他,他狠下心,放下酒碗。他这一辈子也许糟蹋了不少青春岁月,糟蹋了不少可贵的感情,却从来没有糟蹋一滴酒,这还是头一回。
  “你家就住在杨柳集?”大姑娘主动地向他搭讪;由此可见她为人很随和,也没有生就一双嫌贫爱富的势利眼。
  “杨柳集上我连一条狗都不认识。”
  大姑娘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这个人说话真有趣,我是看你没带行李包袱才这么问。
  “出门带东西多麻烦!”
  那……衣服怎么换洗呢?
  “这身衣服是黑的,很耐脏。”
  “哎呀!你这个人真新鲜,”也许她这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这种人,所以感到新鲜。“你……哎呀!我这个人就是口没遮拦,你不会嫌我话多吧?”
          不会,不会,你说起话来很好听。
  “那就对了,我的名字就叫黄莺,那是一种会唱歌的鸟。
  “黄莺?”
  “对!黄莺,很好记,是不是?你叫什么来着?”
  “我姓魏,单名,一个烈字,轰轰烈烈的‘烈’。
  “魏烈?!嗯!这个名字很有气派。我以后叫你魏大哥好吗?”以后?到了杨柳集之后还有‘以后’吗?
  “是不是嫌我高攀了?”
  “不不,不是这个意思,——好好好!随你怎么叫都行。”看起来他还是鲁男子,在女人面前还不够老练。
  “魏大哥!你是干什么行当的?”
  “我干……”魏烈突然又把他要说的话吞了回去。“对不住,我不能说、不能说。”
       “为什么呢?”
  “我说出来可能会吓着你——告诉我,你到杨柳集去干什么?”
  “我也不能说。”
  “哦?”
  “我要是说出来我干什么的,你也会吓一跳。”
  魏烈用很古怪的眼光打量着她,他似乎猜不透这个大姑娘话中的意思。接下来,好一段路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魏大哥!我看得出来,你的人很好。”
  “你!你也很好。”
  所以,我不想瞒你,我……”她超前了两步,下面的话随风送进了魏烈的耳里:“我是个买的。”
       魏烈大步赶上前去,侧过头问:“黄姑娘,什么是卖的?
  黄莺停下来连连跺脚:“哎呀!你是真不懂,还是故意要羞人家嘛?”
  “我是真不懂呀!”
  “我……我专门往热闹的地方跑,在招商客栈作买卖,五十个铜板关门,一百个铜板拉铺,一块老光洋过夜,陪男人上床睡觉,懂不懂?讨厌!”她虽然话说得豪爽,毕竟还是勾动了伤心处,眼眶子里出现了泪光。
  魏烈瞩视着她,两道目光像火一样的灼人。
  “黄莺,咱们是同行。”
  你……你说什么呀你?
  “我也是个卖的。”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悲凉的意味。
  “你胡扯些什么呀?”
  “你听我说,你卖身,我卖命,咱俩岂不是一样?”
  “你卖命?命只有一条啊!”
     是的,命只有一条,也许是我的运气好,命大,所以能够一卖再卖……不过,我比你卖的价钱高,最少也有三两百块老光洋……”
  “那你应该很有钱,为什么这么穷?”
  “我有了钱就拿去喝各式各样的好酒,直到把钱花光了为止……”
      “也到班子里去找漂亮的姑娘,是不是?”
  “不!我从来没有干过那种事。”
  怕那些姑娘脏?”她不自觉地退后了一步,好像她就很脏      
      “不!我是觉得我自己脏,我的钱也脏,全是血腥味儿。”
  “那你为什么还要干那种行当呢?”
  “因为我要钱买酒喝,而且……我杀的人都是一些该死的人……我现在又要找主儿卖命了,因为我身上连一枚铜板也没有了。”
  “魏大哥——”黄莺诚挚地说:“我身边还有点钱,待会儿到了杨柳集,你去剃头、洗澡,再换一身新衣服,然后再去喝一个痛快……”
  “我怎么可以用你的钱?”
  “有什么不可以?你是大哥,我是小妹,还分什么?而且将来你还可以还我,只是……只是有一点,我可要先说清楚:我要是跟别的男人在一起干什么,你可千万别生气,那是买卖。”
       魏烈无言,他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下去;说实话,他还没有嫉妒的经验。
  “魏大哥!咱们到客栈去开两间房,一先一后进去,装着不认识,在人面前也不要互相打招呼……”
  “那又是为什么呀?”
  “这样会教你没面子呀!”
       “黄莺!你既然认为干这种行当是羞耻的,为什么还要干呢?”
  “哎呀!你这个人,我当然有我的苦水呀!”黄莺将伞尖的包袱取了下来,又在包袱里面取出了一个绣荷包,塞在魏烈的手里,“呶!这里有几块钱,你先拿着...杨柳集我去年来过,渡头边有一家临河客栈很不错,我先走,你慢慢再来。”
  她说完之后扬起头就往前走了。魏烈楞楞地站在那里;此时他心中有一股很特殊的感受,像是喝下了一罐子酒,浑身轻飘飘、软绵绵,可是头脑又非常清醒。
      

        二
        杨柳集虽然称之为‘集’,因为这儿是流沙河中段最大的渡头,实际上比起一般镇子还要来得繁荣,单是招商客栈就有二十来家。
  魏烈的脑袋瓜儿已经成了一个大青萝卜,剥得溜光溜光的,身上那套皂色的褂裤也是光溜光溜的,害得魏烈浑身直痒痒,脚丫子在薄羊皮的短靴里也很不自在,但他从黄莺临去的眼光里可以看得出来,她喜欢他一身干净光鲜,他也就照着她的意思去作了。
  临河客栈的客房很洁净,其实,魏烈根本就不讲究这一些,马厩、牛栏、荒山、破庙他都睡过,这又是遵照黄莺的意思。现在已经上灯,他已经喝到第七壶酒了,在这种太讲究的客栈里就是这点别扭,总是不会用大碗酒,老是四两一小壶、四两一小壶的。
  从他进入客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个钟头,他还没有和黄莺照过面,原先他想,不照面也好,免得别扭,可是,逐渐在他心里升起了一股欲望:很想见见那小妮子,那股子欲望随着酒意愈来愈强烈了。
  终于,第八壶酒又上来了。同时,店小二还在他的耳边嘀咕了一句:“有位爷们教我捎个口信,请你喝完这壶酒赶紧吃饭,然后回房,早些安歇。”
       “是那一位?”
  “那位爷们说,跟您说“闪雷”两个字,您就明白啦!
  闪雷?这两个字真像闷雷般震动了魏烈的心弦,不过,他表面上还是挺平静的。
  “小二!麻烦你,把酒菜送到我房里去……对了!你们这儿有没有……有没有……卖的?”最后那两个字好像很难出口。
  “有,当然有,”小二脸上浮现暧昧的笑容,“咱们客栈里今天来了一位莺姑娘,一流的雌货,一落脚就忙到现在,宿夜已经有人订了,我跟她商量商量,关个门捅它一火——您要叫?”
  “不不不!”魏烈连忙摇头,“我只是随口问问、随口问问。
  店小二那张热呼呼的脸子又冷了,魏烈一摇头,分明是断了他一条财路。
  魏烈回了房,剩酒残肴也跟着送了来,他又开始喝他的第八壶酒,当酒壶里再也倒不出一滴酒来,他正要高喊店小二送酒时,突然有一个人打开房门走了进来。
  那个人约莫四十来岁,一袭长衫,显得非常斯文,一声不响,在魏烈面前一坐,取出一把扇子,当胸摇了一摇,扇子上面写着“闪雷”两个字,那把折扇立刻又合了起来。
  “宝号如何称谓?”魏烈冷冷的问。
  “上宋下斌,有个匪号,叫做‘文武合’。”
       “久仰。”
       “听说你来到了流沙河的南岸,昨儿还有人在砦石镇见过你,今儿突然不见了踪影,害我找得好苦,原来你老弟改了模样儿。”
  不要话家常。”话声冷得像冰。
  “只谈买卖?”
  魏烈点点头。
  “人后天傍晚到,就在这家客栈落脚,天地玄黄四间上房都订下来了。”姓宋的倒也直截了当。
  一个人住四间房?
  “七个人,这是摆明的;暗中有多少,还不知道。
  “七个人?这不是剖鱼,也不是杀鸡。
  “主儿只有一个,六个是随从。
  “赶尽杀绝?”
  “犯不着花那么多冤枉钱……他们只住一宿,第二天一大早就过河,你的时间不多。”
      “那是我的事,宋兄!你这条线我没有搭过,我也不问你是怎么找上来的,你可知道我的规矩?”
  “一清二楚。”
  “那就按规矩来,先谈主儿。”
      “是个会家子,六名扈从也都高强,是些扎手货,所以价钱也特别高,你净拿大洋一千块,你老弟以往没这么高的价钱吧?我宋某人是不接手便宜货的。”
  先谈主儿,后谈价钱。
  “老弟!我依照你的规矩,请你也依照我的规矩。”
  “你也有规矩?”
  “当然。现在你可以摇头,等我说出了主儿的名和姓,你就非接下这桩买卖不可了。”
      “哼!”一股傲慢的笑意从魏烈的嘴角流露出来。“我正穷得发慌,不会把送上门的买卖给推掉。”
  宋斌手里的折扇又打开了,他就像是一个变戏法的,刚才扇面上呈现的是“闪雷”两个字,现在所显露的却是“吴望台”三个字。
  “吴望台?”
  唰地一声,宋斌手上的折扇收了起来,然后他将折扇凑上了油灯的火苗。熊熊的火光映得魏烈的面孔变成了血红色。
  吴望台?就是那个以前在省城拉过保安队,毙了悍匪斜眼林七,如今退休在作皮货买卖的吴望台?
  “老弟的耳目倒是挺灵通的。”
  魏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好像很喜欢那把折扇燃烧起来的火焰味儿。
      宋斌从袖筒里摸出一个沉甸的小布包来放在面前,轻轻地说:“这里是十五两黄金,折价五百块老光洋,先付一半,这是规矩。”
  “别忘了,咱们还没有谈好价钱。”
  “一千块老光洋,我先就说过了。
  “那是你说的,我可没答应……”魏烈显然在此道中也是老经验。“我遵照你的规矩,买卖接了,不过,价钱太少了。”
  如果相差不多,可以商量。
  “差得很多。”
  “老弟!别太离谱,姓吴的不过是个糟老头子。”
  我可不是糟老头子,我还没有讨老婆传宗接代哩!
  好啦!老弟,开个价吧!
  “你既然出手是黄金,咱们就拿黄金来计算,一百两,先付我六成,你的那一份不在我这儿扣。”
  宋斌的眼睛珠子瞪得很大,像是非常吃惊,但他并没有勃然大怒,随后他竟然嘿嘿地笑了起来。
  “老弟!你真狠!
  “这是卖命钱。”
          宋斌真是一个高明的魔术师,那只袖筒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的宝库,一抖,又出来了三个小布袋子,笃笃笃地落在桌子上。
  一切依你,先付六十两,都是九九成色,你可以立刻拿到金银铺子去验。
  “后天夜晚我会在旧渡头的小酒店里等你,等到天亮你不来我就走,从现在起,咱们再不照面。”
  宋斌说完之后就向门口走去,他正要开门,门倒先开了,黄莺出现在房门口。三个人都感到意外,六道目光顿时绞到一起去了。
  黄莺的反应倒很快,连忙笑着说:“对不起!我走错屋子了!她连忙又将房门拉上。
  宋斌的脸色变了,他沉声问道:“老弟!这雌货是干吗的?”
  “客栈里的粉头。”
          是你叫她来的?
  “没错,你以为我不是男人?”
  “老弟!别打哈哈,你是老干家,怎么可以让别人看见我跟你在一起?”
       “从此以后你又不在这杨柳集上露脸,你怕什么?”
  “话不是那么说……”
       “你打算怎么办?”
      宋斌回身走到魏烈的面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老弟!就麻烦你动动手,多少钱我照付,这条贱命可不值钱,你可千万别一再地狮子大开口啦!”
  “你说什么?”
  “老弟!这还用我再说第二遍吗?”
  “告诉你,姓宋的,我不杀女人……”
  “好好好!别冲我瞪眼,她那条贱命不敢劳动你的大驾,我去找别人,行不行?
        “不行!”魏烈突然发出了一声怒吼。
  “咦?老弟!是怎么回事?”
  “姓宋的!把话听清楚:要是天上落下冰雹子打破了她的头,地上突然裂开一条缝让她掉了进去,我都认为是你玩的花样,我会把你撕了喂鹰。”
  宋斌似乎不打算走了,他又在魏烈面前坐了下来。
  “老弟!在道上,你是当行出色的,对于你的一切,我有相当的了解。你除了喜欢喝几杯酒之外,别无嗜好,而且,酒从来没有使你误事……今天是怎么回事?你这样感情用事,不仅为我带来危险,也为你自己带来了莫大的危险,你知道吗?”
  “她不会为咱们带来任何危险。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
  “好好好!老弟!你现在肝火太旺,我也不跟你争了,待会儿多想想,你会想通的……我走了。”
  宋斌一走,魏烈就连忙高呼小二。
  “来啦!来啦!”小二匆匆赶来。“是不是又要添酒?
  “添酒!添酒!再把那个莺姑娘叫来。”
  立刻就到。小二又笑了。
  酒来了,黄莺也来了。
  “刚才那个人是谁呀?你不是说,杨柳集上你连狗都不认识一条吗?”
  黄莺两颗眼睛珠子瞪得好大、好大。
  “在店堂里喝酒认识的,一直跟我啰哩吧嗦的,我把他撑走了,黄莺!你搬到我房里来住。”
  半晌,她才摇摇头:“不行呀!”
  “为什么不行?”
  有一个布贩子要我陪他过夜,人家钱都付了。
     “把钱退给他。”
  “这样不可以的,作买卖要讲信用……”
       “这是什么买卖?黄莺,从今以后你再也不干这种买卖了,你听清楚了吗?”
  黄莺搬张凳子在魏烈身边坐了下来,一只手臂攀在他的肩头上,柔柔地说:“魏大哥!我在路上就跟你说过了,你不可以生气的,不作买卖,咱们吃什么、喝什么呀?”
  “我养你!”
  “魏大哥!你……”
  “黄莺!我故意在你面前装穷,是想试探你是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结果你还是对我那么好。”魏烈拿起一个小布袋塞到黄莺的手里,“呶!这给你,够你用啦!”
  黄莺打开布袋,向外倾倒,里面是十五个黄闪闪的金元宝。她似乎从来也没看见过这么一大笔财富,人在喘气、手在发抖。
  “这里还有,你要多少,就拿多少。”
  黄莺激动地搂着魏烈的脖子,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魏烈好像突然灌下了一大桶酒,连忙将她推开了。
  “快去把你的东西搬过来。”
  “魏大哥!我真是高兴极了,好!我立刻去退那个布贩子的钱,不过,我今晚还是睡在我自己房里。”
  “不!你今晚要睡在我房里。”
  “魏大哥,你不要这么急嘛!人家怪别扭的,而且,客栈里也会有人会笑话,等明天我们离开杨柳集之后再在一起也来得及呀!
  “黄莺!听我的话,赶快去把你的衣物拿过来。”
  “魏大哥!我会不好意思……”
  “黄莺!”他拉起她的手,很正经地说:“你不要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我只是要你出现在我的眼里我就很安心……你睡床上,我教小二拿两张板凳拼起来睡……”
  “那又为什么呢?”
  为什么?魏烈怕宋斌对黄莺下毒手,但他又如何解释呢?其实,这会儿他有些迷糊,他从来就没有重视过生命,但他现在唯恐黄莺受到伤害。
  “黄莺!不要再问了好不好?我生下来娘就死了,又没有姊妹,这一辈子我都没有跟女人打过交道,你是头一个,求求你不要再问东问西啦!”
  “好好好!你这个人呀!还挺有心机的,突然来这么一招,弄得人家心里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
  “快去快去!”
  黄莺果然立刻去把她的东西拿了过来,其实,也只有那个小包袱和那把油纸伞。两人相对坐着,黄莺也不说话,对着魏烈眯眯笑。
  一阵冲激的情潮又逐渐归于平淡,魏烈突然打了个寒噤,那绝不是畏寒。他只是突然发觉:他好像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宋斌离开临河客栈之后,一直循着河边往下游行走,逐渐离开了杨柳集,这一走最少也走了五里地。河边毫无遮掩,上弦月早已升起,如果有人跟踪他的话他立刻就可以发现。然后他又登上了一道约有二十余级的坎坡,上了河堤,踞高临下更是看得清楚,除了渔火点点之外,他的视线内不见人迹。
  接着,他以悠闲的姿态在河堤上漫步,突地一个扑纵,他的身影就在月色下消失了。他的身法奇快,行动也是相当诡诈,即使真有人想钉他的梢,只怕也办不到。
  约莫过了一盏热茶的时间之后,宋斌在一座四合院落里出现了。他不是从院子门进来的,是从一棵高约二丈的老榆树上面跳落地面的。
  四合院的三面房屋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对着院子门的房门里亮着灯,窗纸上显露出好几个人影。宋斌落地的声音相当轻,屋里的人却依然听到了。
  “谁?”一声低沉的喝问。
  “文武大将军。”宋斌用隐语报名,他将那个‘斌’字拆开了。
  门打开,一个身穿水蓝褂裤,大约二十五六的少妇在门口出现,她像是在对屋内的人说话:“是宋大哥。”
  宋斌向那少妇挥手致意,走进了屋子。
  屋里有五个人,一个年约五十岁,而没有一根白发的硕壮男人,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妇人,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再就是那个开门的少妇。
  “老弟!”那个五十岁的男人很客气地问:“吃过饭了吗?”
  “姚兄!”宋斌蹙着眉尖说:“饭是没吃过,可是我不饿,先谈正事,好吗?”
       “你老弟出马的事还有办不妥的吗?”
  “没错,”宋斌卷起了袖管,还抖了一抖。“那小子已经收下了六十两金子,买卖也接了,可是……可是我有点儿担心。”
  “担什么心?”姓姚的态度始终很轻松。
  “魏烈真是第一流的吗?”
  “宋老弟!我姚元奇在道上也不是只混了一天半日,再说我这双鹰眼利得像钢刀,那有看人看不透的?才三年工夫,魏烈干了十一票,死鬼都不是窝囊废,半点漏子都没有。在年轻的一辈当中,他算这个啦!”姓姚的还挑出了大拇指头。
  “姚兄!你这么说我当然信得过,我只是觉得姓魏的不像是阎王爷手下的催命使者,倒像是红楼梦里的贾宝玉。”
  那两个娘儿们不由得掩嘴笑了。
  姚元奇没有笑,他很认真地问:“你说他像贾宝玉,这话什么意思?”
  “他好像是个多情种子!”接下来,宋斌将客栈中所发生的事情很详尽地说了一遍。干暗杀这种勾当的人必然会暗怀鬼胎、提心吊胆,因为不管事成事败,被害的一方都会倾全力追杀元凶,身居牵线的人置身于微妙的地位,为了本身的安全,当然不愿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宋赋在这一方面非常小心,虽然只是一个寄居旅邸作皮肉生涯的流莺,他也不肯轻易放过。
  姚元奇自夸有一双利如钢刀的鹰眼,自然是城府极深的人物。当他听过宋斌的陈述之后并没有大惊小怪;至少,他在表面上没有显露丝毫讶异之色。
  “姚兄!”宋斌重覆着他已经说过的话:“你说,这小子岂不是成了红楼梦里的贾宝玉?”
       姚元奇的反应依然很平静,说起话来也是慢条斯理的:“关于魏烈这位小兄弟,我虽然没跟他照过面,对他的一切我倒是相当了解。他不好女色,那就谈不上怜香惜玉。作一个杀手有连续十一次成功的纪录,那绝对不是靠运气。不但要有真本领,还不能犯下任何轻微的错误。我想:他这么作恐怕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喜欢用自己的方法去处理问题,或者排除危险,不喜欢受别人的支配、摆布;另外一个原因我猜想那个娘儿们说不定是他的助手。”
  “姚兄!”宋斌一脸诧异的神色。“您这种想法太玄了吧?杀手生涯多么危险,谁会用助手啊!”
  “这的确是有点儿匪夷所思的,不过,也绝非不可能。我查过,以往有几件交易,以魏烈的功力来说,根本不可能凭他独力去完成,但他照样完成了,我就怀疑他可能还有帮手”姚元奇作了个切断的手势。“好了!老弟!咱们别再谈论这件事,你也别再想……还有好多细节需要布置,咱们边吃边谈……弯月!去把酒菜端上来。”
       年轻点的少妇点头应声,那个三十来岁的妇人接着说:“弯月!我跟你一起去。”
  宋斌笑着说:“姚兄!您真是好福气,又是弯月、又是淡月,林家一双姊妹都落进了您的怀中,这左拥右抱、齐人之福的滋味……”
  “别说笑,”姚元奇的脸色非常严肃。“淡月这一辈子恐怕是跟定我了,至于弯月,你也多少了解一些内情,她虽然恨透了那小子,却又对他不能够忘情。我这个作姊夫的可不敢作非份之想。”
  宋斌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有些讪讪地转过头去,这才看到坐在一边一直没吭声那两个年轻小伙子。姚元奇能让他们留在现场,当然视为心腹。但是,根据宋斌的印象,似乎以往从来都没见过他们。
  心中一狐疑,嘴里就不禁问道:“那两位……?”
  “新跟我的。”姚元奇目光中闪过一丝诡谲的神色。“这一回出门跟往日不同,一批旧人我是一个也没带。”
  “姚兄,你太大意了吧?新人最容易出毛病,你恐怕连他们的底细都没有查”
    “放心,老弟。我姚元奇行事一向是稳扎稳打的,他们俩是天生的聋哑,听不见也说不出,只会看手势。”
  姚元奇打了一个手势,那两个年轻小伙子立刻走了出去。当那两个年轻小伙子转身离去的时候,宋斌突然高声叫道:“二位何不留下来喝一杯?”但是,那两个年轻小伙子却是连头都没有回一下“老弟!你还不信,非得试一试?”
  “姚兄!”宋斌有些讪然。“有句俗话:江湖愈老,胆子愈小,江湖路一年比一年险,江湖人物一年比一年诈,想活着,就得小心翼翼。”
  可是,如果想舒坦地活着,锦衣玉食,娇妻美妾,就得放胆冒险。
  “姚兄这话是不错,如果能两全其美那不是更好吗?”
  姚元奇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微微笑着。
  林氏双月端着酒食走了出来。提起双月姊妹,在北六省是小有名气的。她们的父亲林宽和是河北省有名的武师,一套八卦拳真是神到意随毫无瑕疵。当年民国还没建立,袁某人尚在小站练兵的时候曾经当过军中的拳脚教席,双月姊妹当然也得到父亲的真传。这位林宽和名为宽和,人却不甚宽和,爱杯中物,也因而冲劲儿极大,尤其爱跟别人抬杠,在五十岁那年醉后向人挑衅,竟然师出无名地伤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手里,在床上一躺半月,终于一命呜呼。
  当时淡月才二十冒头。姚元奇与林宽和是气味相投的交情,由于姚元奇料理好友的后事尽心尽力,淡月感恩动情,就跟了他,虽没有经过什么明媒正娶,大开喜筵,道上的朋友已经认定了他们是一对夫妻。
  宋斌自幼在关外长大,十三岁就干了马贼,虽没练就一套正大堂皇的武功,由于经常干着没本钱的买卖,久而久之也就练成了一身身轻如燕、翻飞自如的轻功。战,他避之唯恐不及;搏,他也没那个种;逃、闪、躲、钉、滑、溜、潜,全是他的看家本领。三十岁那年入了关,原想有番作为,没想到,关内对他似乎不太吉利,刚一作案就落进了河北省有名的神捕人称‘三叉戟’的关山云的手里,牢头刚好是姚元奇的一个表弟,闲谈中提到了宋斌,因为那个牢头此生中还没有见到过比宋斌更聪明的人。姚元奇倒也是爱才若渴,就千方百计地把宋斌救了出来。从此二人就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
  宋斌在牢里认识了一个老江湖,靠着那位老江湖的指引、调教、培植,宋斌终于干上了如今这一行。别瞧不起这种居中的牵线者,可不简单。他们不但要人头熟,线子熟,还要有声望,有信誉,最重要的是:绝对守密,即使遭到性命威胁时都要遵守这个信条。
  在吃喝的时候,姊姊淡月很少说话,她是属于那种文静型的;妹妹弯月倒是十分亲切,不时为宋斌敬酒、布菜。要不是姚元奇刚才提到她对以前的情人仍不忘情,他差点就要会错意。
  弯月以前那个男人叫夏飞霜,这个名字有点怪,因为夏天绝不可能飞霜。他不是江湖人物,而是现任河北省侦缉总队长夏长秋的大少爷,弯月跟他来往了三年,没有谈到婚姻,后来突然劳燕分飞,而且弯月时时表露恨意。
  林弯月和夏飞霜为什么劳燕分飞?林弯月又为什么对他痛恨?没有人敢问情由,因为只要有人提到这件事,弯月必定大发雷霆,连她的姊姊淡月也不例外。
  这是一个谜,谜底藏在弯月的心中。也没有人去问夏飞霜;不是没有人去问他,是没法子找到他。听说被他老子软禁在家中,不许他跨出大门一步。
  十天前,姚元奇找到了宋斌,托了他这件事。论交情,论他今天所干的行业,他都无法拒绝的。
  终于,线路搭上了。按照往例,他只消等到魏烈把事情办妥之后把余下的四十两黄金付出就算完事。如果风浪太大,他就溜到南边的西山湖畔或者虎岳麓去避避锋头。这一回因为头手是姚元奇,宋斌也只有改变一下原则了。
  “老弟!”酒喝得差不多了,姚元奇开始谈到了正事:“咱们虽然没有歃过血,也算有兄弟之谊,所以,有许多份外的事你还得帮忙。”
  “我不是专程回来等您的吩咐了吗?”
  “刚才我不是提到还有许多的细节需要安排布置吗?其中最重要的一件:我要运走死者的尸体。”
  “这……”宋斌不由浑身一震。
  “很难办,是不是?”
  “姚兄!那口子不是单人独行,明处的扈从就有六个,暗处不知道还有没有,要想在事成之后运走那口子的尸首好像不太可能。”
  那倒不见得。一直缄默的淡月开了口。“嫂子有何高见?”
  “一个字——盗。”
  “盗?”宋斌翻着眼。
  客栈里出了命案,客栈方面一定会立刻报案,这杨柳集上只驻扎了一个保安小队,验尸的仵作一定要从县城里赶来,其中必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宋大哥,这件盗尸的任务由我和弯月妹妹去办,不劳你的大驾。”
  “那——?”宋斌似乎想问问他可有什么效劳之处。
  姚元奇把话题接了过去:“老弟!你只要准备一副棺木,一辆双辔大车就行了。”
     “姚兄!这都不成问题,问题是:除了棺木和双辔套车之外,还需要一个车把式。“你怕找不到吗?”
  “别说一个,十个、二十个也不成问题。”
  “那,ー?”
  “姚兄!车把式是人,人就必然有眼睛、有耳朵、有嘴。有眼睛就会看,有耳朵就会听,有嘴就会把他听见的、看见的再说出去。”
  坐在一边的林弯月开口说了话:“宋大哥,亏你想得那么仔细,可是,有一件事儿你偏偏忘了。人要有口气在才能说话,如果咱们让车把式断了气,他还能把他听见的、看见的,都说出去吗?宋斌猛地打了一个寒噤,这小妮子怎会如此残忍呢?他突然发现这件交易有点儿不对劲。
  姚元奇既然自夸他有一双利如钢刀的鹰眼,自然能从宋斌脸上的神色看到他的心底深处。没有丝毫保留,立刻就把硬话递了过去:“老弟!你吃这行饭,有人被放了血你才有进账,应该不会心软吧?”
  “姚兄,你太小看我了,心软的汉子还配走腿闯道?”
  可是,刚才弯月小妹提到处置车把式的方法时,你的脸色就变了……
  “姚兄!是我暗暗惭愧,二姑娘都想得到而我却没想到,这多难为情呀!”宋斌说了假话;由此可见,他对姚元奇有了戒心。
  有了戒心又有什么用?干他这一行的就像象棋盘上的过河卒子,再不能后退了。
  接下来倒是真正地吃喝,大家都很少说话,尤其是宋斌,他不断地用酒菜来堵住他的嘴,最后,他以备车和找寻适当的车把式为由,匆匆告辞,姚元奇也没有坚留。林二姑娘弯月殷勤地送客送到大门口。
  弯月一回到堂屋里就以不屑的口吻说:“魏烈也许是一流的杀手,宋大哥却是二流,或者三流的。”
  “弯月!”姚元奇瞪着眼问:“你这么说,有凭据吗?”
  “从他的言行可以看出来,干他那一行,根本就不应该抛头露面。”
  “那是他跟元奇有特殊关系。”作姊姊的开了口。“当年元奇曾经救过他。”“所以我才说他是二、三流的,干他那一行就应该六亲不认,讲情论恩,早晚要出漏子。”“瞧你!”姚元奇笑着说:“自从和飞霜分手之后心中就充满了恨意,弯月!你恨死夏飞霜都不要紧,可别再去恨天下所有的人。”
  “姊夫!请你以后别再提那个名字,行吗?”林弯月绷着脸说。
  “好好好!不提,不提。”姚元奇倒是很让他的姨妹。
  下一步棋怎么走?”林弯月一本正经地问。
  “现在正是序盘,车已经亮出来了,下一步应该跃马临河……弯月,懂吗?”
     “跃马临河,我当然懂。”林弯月信心十足地说。“临河该是指‘临河客栈’,对不对?”姚元奇点点头。
  “那匹马应该是一匹小母马。”
  “你这个丫头!”林淡月在妹妹的手臂上打了一下。“你什么不好比,偏要把自己比成一匹马。”
  “淡月!”姚元奇很正经地说:“你妹妹没有比错,她的确是一匹……弯月!你先要想想清楚,既然是一匹马,就可能被人骑。”
  “我明白。”
  “真的明白吗?”姚元奇钉着问。
  “我当然明白。”林弯月敞着嗓门说:“那个骑士就是魏烈,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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