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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6: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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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看到, 原來痕迹把 "十年" 發到這了. 第一次看"十年" 是在痕迹的BLOG裡, 我就把我當時的回覆也貼一下.
寫于2014年3月:
上星期五跟飘灯聚旧, 谈起热血, 谈起痕迹。
回家以后, 决定上网搜搜, 结果, 痕迹的”十年”就搜出来了。
热血 - 一个多么遥远的名字, 唤起了许多回忆。
痕迹, 一个一向很敬佩的人, 当时热血的总版。
在仅有的接触中, 印象中他是一个公正的人。他不多写文, 好像都是处理版务时, 说起大道理来长篇大论的, 但他行文流畅自然, 不刻意不造作, 自有一种灵气, 让人看的赏心悦目。这独特的气质, 至今也是我最欣赏的文字之一。
”热血”也是我第一个上的BBS, 当时我带着不纯正的动机注册了一个ID, 然后用这个ID开始了在”热血”的生活。
生活 -- 是的, 在这虚拟的世界上, 我生活着。和痕迹、也和很多去过”热血”的人一样, 我被这地方独有的魅力所吸引而至令终日流连忘返。
说来惭愧, 其实我不算是特别喜欢古龙的人, 但我是真心喜欢着”热血”里的人。我其实是个极为不善于交朋结友的人, 在”热血”我看见很多人互相交流着, 互相牵引着, 从网上走到现实, 我羡慕不已, 却一直不伸出手来。直到一次, 我感叹的时候, 这个叫痕迹的人, 他告诉我: 你不是过客, 你是归人。这句话, 我一直记着。于是, 当原创的版主邀我去原创时, 我便答应了。
人与人, 也许就是缘份。能从虚拟走到现实, 确实是不容易。由于网络不良份子以及身边的人不断告诫, 我一再却步。想来, 痕迹是第一个从网上走到现实的人, 因为当”热血”关闭的那一个晚上, 我们通话了。后来因工作的关系经常穿梭于广东地区, 知道痕迹人在邻近, 本来是想见个面。只是后来知道自己有了小狐狸, 便停了一切往返活动, 事情也就搁下了。想来有点遗憾, 不过我想, 我们认识过, 也不曾遗忘过, 那就已经足够了。
小胡 2014.3.24
(PS: 到最后有缘相见的, 就只有飘灯 -- 一个我在”热血”认识的人, 我们细水长流, 至今她也是我十分重要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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