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梗概:一个年轻的女孩被以老J为首的流氓强奸杀害了。而老J本人随即被怪异的弹珠声吓死了。刑警队长王森在侦破这件怪案的时候,发现女孩的父亲陈教授的第一个女儿也是这样惨死的,当时野猫叼去了她的弹珠,三十年后弹珠吓死了那个犯人的儿子。 洒家评论: 1.应该说作者很大胆,很自信。他用一个刑事案件来传达“亲情”的主题,这需要克服一定的难度。除了一般人对刑侦工作不了解外,情节的扑朔迷离也会让普通写手望而止步。但是怒红居然写成了。成功与否下面再说,看她的注册性别是女性,洒家先对此MM的勇气表示一下敬佩!先加20分。 2.不过,看作者的文笔,洒家怀疑其实他是男性的。那种刚性的文字不是未经风雨的小MM能写出来的。语句通畅且有特色,读来有较强的阅读美感,加20分。 3.开始拍砖……呵呵。 (1)。作者的主题是“亲情”吧,应该属于“冷热酸甜”的哪一类呢?看不出。不切活动主题,扣10分。 (2)。“亲情”是好地,但是不是万能地。陈教授当年如果好好照顾娜娜,她就不会遭遇惨祸了?奇谈怪论!当五个男人冲进来的时候,完全可以打翻这个文弱书生,一逞兽欲。那五个禽兽,应该个个枪毙! 还有,陈清茗应该是得到父母全部的亲情了吧,又如何?还不是重演了当年的惨剧?亲情和犯罪,有内在联系吗?完全没有!以强奸案来强调亲情,真是南辕北辙、不知所云。 (3)。“报应”的错误。 对犯错的人,我们都希望他得到报应。小错小报应,大罪大报应。怒红的文中也多次提到“报应”。但是洒家要问,你的文中真的体现了苍天有眼、报应不爽吗?没有!陈教授没有照顾好娜娜,是有错,但决谈不上有罪,难道就该承受丧失亲骨肉、忏悔三十年、还要失去另一个骨肉的报应?娜娜又有什么错,九岁就惨死在禽兽手下?陈清茗又有什么错,惨死在圣诞之夜?洒家读后只有一个感受:天是无眼的!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那个老J,不是受到报应了吗?”嘿嘿,哈哈!这也算报应?强奸杀人,兽欲得逞了,人也掐死了,或者他的鬼魂会说:“老子死的也值了!”而且,就算没有那个弹珠,他也难逃法网,也就是说他不死于“鬼魂”也得死于法律,这种情况下弹珠根本就是多余的,对陈清茗毫无意义了,这也算什么报应吗? 老J的父亲杀了人,老J也杀了人,杀的还是姐妹两个。这是他们父子的报应吗?我看倒像那两姐妹的报应! 总之,文章的逻辑极端混乱,主题严重扭曲,扣50分! 4.建议。 报应……呵呵,洒家是多么希望这个世界上有报应啊。如果怒红真要体现报应,那么可以这样:老J刚抓住女孩,就被传来的弹珠声吓死了,女孩因此得救。冥冥中,似乎娜娜的鬼魂来救了自己的妹妹,亲手为自己复了仇:老J是害自己的人的儿子…… 亲情……多么温暖的字眼。如果怒红要体现亲情,可以这样:老J是个流浪的善良青年,看到一伙流氓要欺负陈清茗,就冲上去救了她,自己被流氓们用刀捅死了。他临死的时候喃喃的说:“爸爸,我为你赎了罪。我是多么的想你啊……”以怒红的文笔,我想赚些MM眼泪不成问题。 哈哈,最后,总分:60。 BT狂舞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