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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深秋明月照寒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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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7 05: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夜来一鸟,黑色羽毛,啼声催命,神鬼难逃。
  江湖上有个传说,月湖城里有一种很奇怪的鸟,长着黑色的羽毛,只在夜里飞翔。
  据说它是死亡的使者,若要你死,深夜里便会震翅而来,凡听见怪鸟啼声者,至今无人逃脱。
  自古以来,人们对死亡有不同的认识,死,可以是一种超尘脱俗的快意,让人解脱苦难;也可以是一种躯空魂散的清冷,寻找永恒的归宿。死亡不是一场游戏,而是一个宿命的结局。
  没有人知道这只怪鸟从何而来,也没有人知道它何时降临。
  离月湖城三十里外,有座小镇。镇上人烟稀少,死气沉沉,贫瘠荒芜,杂草丛生。
  这么寒冷的季节里,已没有多少人愿意出门夜行,街道两旁的茶楼酒店也早早关了门。而在街西一处空地,却有一人在喃喃低语,坐在一处以木柱支撑的草庐之中,正痛快地大口喝酒。
  此人长发披散,衣衫褴褛,面目狰狞,十指精瘦有力,黝黑发青。墩石处斜躺一刀,以白麻缠绕,布上有污血斑斑,似久未清洗;色泽微呈暗紫,锋芒浊而不露。
  镇上有很多人都见过他,却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说一句话,因为这个人长相不但奇丑,而且脾气相当古怪,若是见他满身是血,抱着酒坛在这里喝得大醉,夜里必定癫性发狂,凄声呼喊,犹如鬼子夜哭。
  他姓胡,叫胡不归。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要往哪里去。每年冬天他就会出现在小镇,都会喝得神智不清。
  胡不归的脸上满是刀疤和剑伤,犹如岁月划过的痕迹。他把碎银子滩在桌上,这是用双手辛苦赚来的,他数不清究竟杀了多少人,也记不得自己到底喝过多少酒,但数起银子来,却是非常的仔细。
  街道冷清,天寒地冻。
  胡不归依稀还记得前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记得那个漂亮的女人。
  当刀锋像无情的寒风般刺进花蝴蝶丰满美丽的胸膛时,他的手其实已经冻僵,说的准确点,这一刀其实是推进去的,因为他当时离花蝴蝶的距离只有三公分。
  没有人见过胡不归的刀是长是短?是宽是窄?死人也不例外。
  天空下起了大雪,胡不归的刀却是火热。雪花飘落在白麻上面,便立即融化,一股淡淡的青烟萦绕眼前。
  花蝴蝶是个很富有的女人,在月湖城一带小有名气,她生意做的很大,南七北六十三省已经很少有男人不给她面子。胡不归依稀记得那张晶莹雪白的脸上出现的那种恐惧,似有一种无何奈何的忧伤。
  花蝴蝶不是胡不归的仇家,她只是一个温柔多情的女人,胡不归为什么要杀死她?
  雇胡不归杀人的是个衣裳单薄的古稀老人,二十两银子已经是老人的全部积储,多一两都拿不出来,而花蝴蝶正好是镇上一家妓院的老板娘,一年前指使手下逼抢老人的女儿卖身还债,老人宁死不依,不仅被花蝴蝶一顿鞭斥,女儿也被活活打死。为了讨回这个公道,老人等了一年,他等到了胡不归。
  老人迎风站在街上,突然就跪在胡不归的面前。
  胡不归已经喝了很多酒,身子一直在晃动,连脚步都站不稳。他低着头盯着老人,突然叹了口气,“你这样跪下来,我会折寿的。”
  “有人告诉我,胡不归心肠很硬,我若是不跪,你可能看都不会看我一眼。”
  老人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说给胡不归听,老泪纵横。
  胡不归嗜酒如命,却并不好色,他在镇上这许多年,从未见过花蝴蝶:“想不到还有人比我心肠更狠。”他脑海里涌现的那几许记忆,被酒气熏得零碎不堪。
  老人用哆嗦的双手捧着二十两银子,高高的举过头顶,他的眼神非常悲哀,因为他实在不敢保证这点银子能够让胡不归为他报仇血恨。
  胡不归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但这一次他居然同意了:“如果现在你起来的话,我可以为你杀花蝴蝶。”
  老人激动地说不出话来,他的头在地上磕得咚咚响,几乎碰到了胡不归的鞋子。胡不归歪着脑袋又打量了老人一眼,然后喃喃地说了一句话:“你不用谢我,因为我已经快没钱了,这二十两银子可以让我喝上好几天的酒。”
  于是,胡不归到了醉花楼,说了五个字:“我找花蝴蝶。”
  来醉花楼找花蝴蝶的男人只有一种,况且胡不归的手里还捏着那二十两银子,所以没有人会问胡不归找花蝴蝶有什么事情,也没有人敢怀疑胡不归到醉花楼究竟是来找人还是来嫖妓。
  当他看见花蝴蝶的时候,他很快就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世上唯一能令他兴奋的东西果然不是女人,而是酒。
  花蝴蝶笑得非常可爱,款款娇语,举手投足间风韵犹在。
  花蝴蝶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只要能赚到男人的钱,只要醉花楼还有客人来,她的日子就过得开心一点,每天这样陪着笑脸,的确是件很累人的事情,但她就算笑得眼角抽筋,嘴唇发麻,也毫无怨言,因为灿烂的笑容也是做生意的一种本钱。
  也许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生活,花蝴蝶年纪已经不小,但在她的脸上你绝对看不到一丝皱纹,肌肤如雨露般的滋润,娇红欲滴。
  胡不归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又说了五个字:“我在外面等。”
  很多人在窃窃私语,胡不归来醉花楼居然真的不是来嫖妓的,他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外面很冷,天空在飘着雪。
  花蝴蝶穿着厚厚的花布棉袄,嘴唇已冻得发紫,她脸上虽然仍露着笑容,但已经很不自在。
  胡不归将手中的刀夹在腋下,右手拎着一个酒壶,他大口大口的喝酒,雪花已遮盖了他的睫毛。
  花蝴蝶非常清楚每个男人需要什么,她对付男人至少有一百零八种方法,但她站在胡不归面前,居然连一种办法都想不出来。很显然胡不归并不是很欣赏她的笑容,因为胡不归的表情是那么得无动于衷。
  她想到哭,眼泪天生就是女人的武器,但她哭不出来。其实她现在想得最多的还是活着,能活着是多么幸福。
  “你到底要什么?”这句话她憋了半天才问出来。
  胡不归叹了口气,道:“这句话问得很多余,我要的你永远不可能给我。”
  花蝴蝶眼珠子转动,她好象看见了一丝希望:“除了我的命,我什么都可以给你的。”
  胡不归摇了摇头。
  醉花楼里美酒佳人他不要,偏偏站在这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尘埃里摇头,摇头代表什么?难道胡不归什么都不要就要她的命?其实花蝴蝶可以给他二百两,可以给他二千两,甚至连人都可以给他,胡不归是不是疯了?
  当一个男人变得铁石心肠时,世上也许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打动他的心。
  胡不归的心正在下雪,毫无知觉。
  花蝴蝶非常沮丧,冷冷地道:“难道我的命就值二十两?”
  “就这么多。”
  “我们能不能进屋子里去,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
  “不能商量。”
  花蝴蝶突然咯咯地笑:“你这人真够死板的,可能是冻坏了脑子。不如我们进去温上一壶酒,边喝边谈。若是你觉得冷了,我还可以让你抱着我,好好的暖下身子。”
  花蝴蝶脚步轻柔地向胡不归靠过来,脸上的笑容灿烂无邪,她就像对待平常客人一样,来拉扯胡不归的袖子。
  胡不归不是嫖客,他并不是来喝酒和暖身子的。花蝴蝶的小手看似软弱无骨,却快的惊人,她一把向胡不归腋下那缠绕着肮脏白麻的刀抓去!
  她的表情异常惊喜,她居然抓住了,她就像抓住了情人的胳臂,令她兴奋和满足。
  是的,她抓在手里的却是酒壶。
  她感觉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肌肤似被火焰燃烧,胸膛灼热无比。
  雪没有停止飘落,鲜血也没有四溅。
  地上零星有几点鲜红的血花,在雪地里缓缓渗透,夺目惊心。
                 
                 
                 
                 
  胡不归喜欢一个人喝酒,喜欢在冬天里喝酒。
  世上没有永远的冬天,也没有永恒不灭的生命,在这种寒风刺骨的天气里,很少有人叹息生命的短暂,幸福的生活虽然太过遥远,面对生存,生命的意义也就麻木了,就像胡不归现在这样。
  有些人一生都在追寻自我,努力学会忘记,可惜有些事情他们一辈子都忘不了。
  所以,胡不归的生命里只有酒,杀人和回忆。
  其实胡不归不喜欢杀人,虽然刀法只有一招,死过多少人他早已记不清,他认为一个人喝酒才是最自由开心的一件事情,边喝边回忆起童年快乐时光,回忆起那个令他牵肠挂肚,痛苦一生的女人。
  地上有三,四只开了泥封的酒坛子,还有一个缺了口的瓷碗。
  胡不归已经喝了二十七碗烧刀子。
  他的脸上有种笑容,非常诡异,左边的肌肉在抽动,眼中有丝淡淡的哀愁,透隐着更多的是静谧与幽逸,而右边半个脸却没有半分血色,数道交错斜长的疤痕,使他的右脸完全失去了知觉,眼角射出来的是一道阴森的寒光,黯淡冷漠。
  他喜欢冬天,因为只有冬天的寒冷,才能麻痹他浑身上下那些说不清的伤疤,而春夏的霉雨季节里就会奇痒难忍;也只有在冬天,才能让他想起狄秋风,想起那个曾经抱着他一起取暖挨冻的女人。
  一个人如果觉得他活着是一种痛苦,跟死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分别,唯一有感觉的是他的胃,他的心跳。
  他可以三天不说话,也可以三天不吃东西,但不能一夜无酒。这几天的心情很不错,脸上居然能露出笑容来,对他来说实在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如果没有这二十两银子,他还是照样会来喝酒,因为这家酒店的酒,味道很特别,入喉不觉呛猛,反而甘甜滋口,夜风吹来,舒爽淋漓;忽醒忽醉中,酣畅无比。
  街上已无行人,寒风肆逆,落叶纷飞。
  胡不归隔街凝望着对面的高墙,眼神变得温柔。
  他看见了什么?
  童年太过短暂,短得令他忘记了很多快乐,忘记了那个穷困潦倒的少年究竟还是不是自己,记忆里只残留着一个女人的身影,连轮廓都已模糊不清;歌声婉转悦耳,裙纱随风而舞,婀娜多姿,楚楚动人,那个影子就是童年时的狄秋风。
  风中依稀传来歌声,丝丝绵绵,扣人心弦: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十八年了,这十八年来风餐露宿,哪怕飘过天边,走到海角,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都会回到这个小镇上来,这里不是他的故乡,却让他入魔般地着迷,好象他在小镇遗忘了些东西,每次他都在寻找,无论白天黑夜,他都这么痴痴地望着高墙,镇上有许多人都曾见过他,只是他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一句话。
  他究竟在寻找什么?究竟遗忘了什么?
  厚墙高耸,将世俗隔绝。
  没有人知道墙的那一边是什么,这似是一所富贵人家的大宅院,门口有两尊威武的石狮,却已残缺不堪,宽阔的楠木大门堆积厚厚的灰尘,暗红的漆已褪色,牌匾斜悬在门柱当中,上面有两个笔势苍劲的大字:狄府。
  邃深幽暗的街道变得死寂,隐隐中似有股沉闷气流,缓缓逼来,一株叶尽枝凋,寂寞凄冷的枯树,在风中摇弋。
  夜已黑,人已醉。
  忽然,一声鬼哭般地啼鸣在耳边响起,浑浊低沉,枯树瞬间被黑暗吞噬,一道血红色的精芒在黑夜里闪烁。
  这是什么?
  一只夜归的鸟儿,黑如焦炭,停在枯枝上,啼声低沉哀怨,扣扰心弦。胡不归似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冷漠中,清晰可见;十八年前的冬天,那些熟悉的笑容,熟悉的眼神,幕幕涌现眼前,令他有些神智絮乱,想去触摸,却伸不出手去。
  胡不归歪着脑袋望着这只黑色的鸟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居然就对着鸟儿好奇地问道:“你是谁?”
  “我是一只乌鸦。”
  乌鸦居然开口说起了人话?世上再没有比看见这件事更让胡不归感到惊奇的了,胡不归摇晃着身子,左眼精芒倏闪,充溢兴奋和惊诧的光芒。
  乌鸦振翅扑腾,鬼魅般地在空中旋舞,坚韧有力的翅膀将一切光明挡在黑夜里,它好象从天边飞来,划过忽高忽低的弧形,在风里跳动,一双血红的眼睛,透着莫名的诡异。
  胡不归打了个寒战。
  深夜里,这对翅膀在风中有节奏地震动,缓慢又有力,深黑的眼眶里散发着血红色的微芒,浓密油黑的羽毛在夜幕里沉浸,折射着氤黯逆光,就像死亡般的呼吸,压迫着生命。
  夜来一鸟,黑色羽毛。
  啼声催命,相思难逃。
  死亡使者!这只传说中的死亡使者居然被胡不归看见了。
  乌鸦在夜色里盘旋。啼声悲戾,眼神哀怨。
  胡不归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当他看见这只乌鸦眼中散发出来这种死亡气息时,突然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恐惧。手脚冰冷,脸色僵硬,他心脏仍有知觉,还在扑扑跳动,他很想大声尖叫,又想撒腿就跑,他似乎一刹那间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什么两腿哆嗦是懦弱的表现?为什么人们在死亡面前总是这么惊惶失措?因为生命即将受到威胁时,这种感觉是世上最可怕的。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他看见了死亡,他曾不止一次遭遇过死亡,但每一次都远远不及这次来得强烈,仿佛就在眼前,可以嗅闻,却偏偏触摸不到。胡不归并不怕死,那他害怕什么?
  死亡的气息在夜幕里蔓延,浓烈溷浊。
  他的胃在抽搐,一张脸也因过度地痉挛而变了形。他开始怀疑自己,这深邃死寂的呼吸还是不是生命的呼吸?看见乌鸦时,他始终没有喊出那句救命,腿伤隐隐刺痛,使他迈不出步子,心脏深处渐渐的寒冷,反而令他稍微安定,因为这微弱的知觉,还蕴涵着一丝渴望生命的自由。
  乌鸦忽然展翅俯冲,精芒血红,宛如飓风卷袭,震动天地。天地中似有刀光,杀气倏然暗涌。
  酒水浓如鲜血,暗红色的液体竟然有股腥气扑鼻。
  草庐突然坍塌,乌鸦疾旋在残瓦断垣上空,啼声尖锐刺耳。
  胡不归手中仍抱着酒坛,已凭空拔起,斜斜飘落,寒风将他的长衫吹拂,犹如黑夜中疾掠而过的蝙蝠。
  “望月斩?!”
  乌鸦在空中扑腾一圈,无声无息地停在一个黑衣人的肩头。
  这个人是何时出现的,胡不归根本就没有觉察到,好象他跟乌鸦一样,也从天边飞来,从黑夜走来,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突然站在胡不归面前。
  这人一身黑色的衣衫,手里握着一截枯枝,一声不吭地望着胡不归,脸上没有一点表情,若是刚才草庐坍塌是黑衣人以这枯枝之力所为,那这份功力着实匪夷所思。他就像肩头这只乌鸦一般诡秘,浑身透着邪气。难道黑衣人就是乌鸦?传说中的死亡使者就是他?
  胡不归的声音有些颤抖:“你怎么会……望月斩?这招是不是望月斩?为什么这招我从未见过?是谁人教你?”
  他脑子里突然有数不清的疑问。
  黑衣人沉声道:“江湖传闻逐日刀集天灵异铁而成,阴寒无比。若以血磨炼,锋刃处便有火流灼热,滋生烟焰,此刀可比昔日殷武丁所铸‘照胆’,胡不归一刀望月,虎啸山林,如惊天泣雨,至今刀下无一活口,不知是真是假?”
  胡不归脸上隐隐有一丝古怪的笑容,喃喃道:“想不到事隔这么多年,还有人记得。”
  黑衣人就像一尊雕像,静静地站着,一动也不动。
  胡不归悠叹一声,道:“来找我的只有两种人,一是找我杀人,二就是为了逐日刀,你这招根本就不是望月斩,我也根本就不认识你,为何你会出现在这里?”
  黑衣人冷笑道:“若是我连杀人都不会,找你又有何用?”
  胡不归道:“好象有点道理。”
  黑衣人道:“你难道就没想过我是来杀你的么?”
  胡不归摇了摇头,眼神有点迷离,喃喃道:“我想不出你有什么理由杀我,我的命太贱,值不了几个钱。”
  黑衣人道:“可是,人总是要死的。”
  “死若是这么容易的话,我早就死过几百次了。”
  黑衣人道:“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我。”
  胡不归笑了笑,道:“是的,很久没有碰见像你这么有趣的人了,你叫什么名字?”
  黑衣人淡淡地道:“钟别离。”
  胡不归奇怪地问:“原来你就是江湖人称死亡使者的乌鸦,为什么你的名字要叫别离?”
  黑衣人道:“因为我要相聚。”
  人世间最痛苦最哀伤的事情莫过于跟心爱一生的女人离别,跟患难与共的朋友离别,胡不归也一样,因为离别了太多的东西,这十八年来,他一直很想跟生命告别,为了不再离别,他想得最多的是死去。而钟别离的话却令他浑身一震,他没有明白过来,为什么“别离”是为了相聚?
  胡不归吃惊地望了望钟别离,低头抱着酒坛,喝了一口酒,喃喃地道:“离别是为了相聚……我们还能相聚么?”
  钟别离冷冷道:“那要看你愿不愿意相聚。”
  胡不归正色地道:“刚才你那一击火候不够,离相聚的偏差太远,如果你手里有逐日刀,可能会不一样。”
  钟别离道:“剑有双锋,刀有霸气,我虽然喜欢刀的霸气,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自己。”
  胡不归缓缓道:“刀又何尝不是在伤害自己?有时候我觉得杀人的是刀,而不是我,我根本控制不了它,器有其利,必有其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离开它,可逐日刀还是在我手里,望月斩仍然还是杀人的刀法,我根本摆脱不了。如果你想得到这把逐日刀,我劝你乘早打消这个念头。”
  钟别离冷冷道:“你死了就解脱烦恼了。”
  胡不归笑道:“可惜我怎么死都死不了。”
  他内心已经没有恐惧,只有更多的无奈。其实他是非常想死的,问题是他多年来的努力尝试,换来的都是白费力气而已。
  人如果没有追求,很容易产生死念,特别夜深人静时,灵魂便随风而逝,清晨醒来,阳光依旧照在脸上,生存的罪孽仍在折磨每个人的心智,胡不归是深有体会的,他死过几次,都没有成功,为了能够解脱灵魂,他做了很多牺牲,可是命运就是这么不公平,无论他怎么努力,他还是活着。
  昔日太行山一战,他身负七十八处刀伤,伤口如火灸般的疼痛,当“太行五虎”倒下时,他躺在雪地里足足昏迷了三天三夜,奇迹般地醒来。
  当年伏击青城剑派掌门施清岳,胡不归收银一千五百两,身中九九八十一剑,当他一刀割破施清岳咽喉的时候,长剑也穿胸而过,在这最接近死亡的瞬间,让他欣喜若狂,青城剑派成名久远,他对青城剑法一直很有信心,可惜,他又一次醒来。
  “为什么我他妈的就是死不了?”
  每天晚上,胡不归喝着烂醉,便带着这个疑问沉沉睡去。
  花开花落,春去冬来,转眼又过了一年。
  胡不归在等死,好几次他都想一死了之,但每次只要一有这个念头,他就醉了。他没有勇气面对自己,也没有勇气抗拒酒瘾。
  自由的真正涵义是可以自在的活着,而不是放任的等死,但他最喜欢一个人坐在夜里,安静地喝酒,安静地等死。
  一个男人孤独的时往往会先想到酒,然后再想到女人,有很多人一直以来都以为喝酒是男人的发泄品,其实是错的,酒对某些男人来说反而是一种安慰,女人才是发泄的工具。
  胡不归望着钟别离,若有所思地道:“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你的刀法是谁人所教?”
  钟别离道:“我能不能先问你一个问题?逐日刀下至今无一活口,为什么这么多人还拼了命的想要?”
  胡不归哈哈大笑,道:“好,我喜欢你!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逐日刀只是个名字,根本就没有特别的地方,那些人其实也只是想要一个名字,有了名就有利,有逐日刀在手,就是最好的证明。为了这个贪婪的证明,多死几个又有何妨?”
  钟别离点了点头,道:“好象是这样。”
  胡不归道:“那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
  钟别离淡淡地道:“望月斩本是我家传刀法,十三岁那年我爷爷开始教我,五年来我也只学会这一招,虽然我手中并无逐日刀,但我却已经杀了六十一人。”
  胡不归奇道:“你十三岁就已经开始杀人了么?”
  钟别离哼声道:“十三岁就杀过人的并非只有我一个,燕国勇士秦武阳十二岁便杀人于市,比我还早一年。”
  胡不归寒意登起,这少年眉宇之间的冷酷和对生命的轻描淡写,跟那只乌鸦一模一样,透着邪气,透着死亡。
  江湖究竟有什么?杀戮也许不仅仅只属于江湖,无论在哪都能看见,无论在哪都是江湖。
  “如果刚才那一招真的是你家传的刀法,那我们倒有些渊源。”
  “不错,我跟你一样,都来自月湖山庄。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一个胡不归远远做不到,应该还有月湖山庄的一份功劳。”
  胡不归疑惑地望着这个古怪的少年,道:“听你的口气,你好象一点都不喜欢月湖山庄。”
  “我爷爷关心的中是我的父亲,从来没有关心过我。他曾经对我说过,你跟你父亲一样,生来就属于江湖。”
  胡不归道:“你父亲不是正在月湖山庄养尊处优么?”
  钟别离冷冷地瞧了胡不归一眼,闭口不语。
  胡不归又道:“你爷爷教你刀法,只怕就是为了对付我。但望月斩天下地上只有一刀,你那一刀究竟是什么名堂?”
  钟别离道:“如假包换的望月斩。”
  胡不归一惊,疑心又起。
  钟别离满怀心思地道:“爷爷教我刀法时,从来没有提起过你,倒是我娘,时常挂念着逐日刀。”
  胡不归动容道:“你……你娘叫什么名字?”他的长发在风中飘扬,眼神猝然由黯淡变得透明。
  钟别离阴沉着脸,冷冷吐了三个字:“不知道。”
  胡不归奇怪地问:“你连你娘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钟别离的声音竟然变得沙哑,冷笑道:“我为什么要知道?每年的冬天她才会出现,每次她都是不声不响得离开,我的话你信不信?她想得到的只是逐日刀,我在她眼里又算的了什么。”
  胡不归目已神游,思绪又回到从前,低声呤道:“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十八年了……秋风的儿子都已经长这么大了。”
  钟别离冷冷道:“人总是要长大的。”
  胡不归摇了摇头,道:“有很多事情你永远不会明白,就像你娘不肯见你,一定有她的苦衷。如果今夜你是来要我的命,或者来跟我喝酒,我一定很欢迎,但如果是为了逐日刀,我劝你还是断了这个念头,因为逐日刀是不祥之物,你没有办法控制它。”
  钟别离面无表情,淡淡地道:“我说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自己,虽然江湖上有很多人欲占为己有,但这把刀在我眼里却是一文不值。”
  草庐虽毁,刀却仍静静斜躺在墩石处,刀锋被白麻缠绕,布上有暗紫色的污血。难道这把就是近年来人人谈之色变的江湖神器逐日刀?
  乌鸦扑腾翅膀,在钟别离的肩上跳动,似乎有些急噪不安。
  胡不归奇道:“江湖上十个当中至少有九个人想拥有逐日刀,你居然不要?”
  钟别离的眼神似有丝异常,冷冷道:“我不要。”
  胡不归叹道:“你爷爷教你的那一刀望月斩,我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当年胡凤歌铸成逐日刀,名镇四方,但为了压制刀的戾气,又自创了一招望月。现在逐日刀就在我这里,而你好象学成了另一招望月斩,你知道是为什么?”
  钟别离道:“我只知道能杀死人的刀法一招就已经够了。”
  胡不归叹了一口气,摇着头道:“你又何必骗我?你爷爷教你望月斩,一定也跟你说了逐日刀的秘密,这个秘密是他多年的心愿,他怎么可以放弃?我知道你母亲是谁,她叫狄秋风,而你的父亲便是月湖山庄的钟长卿。”
  钟别离道:“原来月湖山庄的事情你都知道。”
  胡不归道:“我只有一件事情不明白,为何你娘连亲生儿子都不见,这些年你父亲有没有在你面前提起过她?”
  钟别离摇了摇头。
  胡不归望了一眼隔街的狄府大院,神情有些激动,道:“我有一个习惯,每年的冬天都要来这里喝酒,这里虽然多年荒芜,无人居住,但我喜欢这里的感觉,我能想起很多的快乐,而且那些快乐才真正地属于我。”
  钟别离淡淡道:“这里应该是我母亲的家。”
  胡不归痴望高墙,沉声道:“这里以前是住过两个女人,一个是你母亲,另一个是你母亲的亲妹妹,她叫狄秋月。”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童年的记忆都是永难磨灭的,胡不归的记忆也一样,他依稀能想起那一个至小孤苦伶仃,不知道父母亲疼爱是何滋味的寂寞少年,一个是月湖庄主钟邪膝下爱子,眉清目秀,人中骐骥的钟长卿。两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情同手足,一起读书习武,一起玩耍游戏,星移月动,流宕忘返。
  而月湖山庄与狄家世代交好,每月有这么几天,狄家便来月湖山庄作客,只要狄家孪生姐妹秋风秋月一到,月湖山庄更是充满了欢声笑语。
  胡不归出身贫寒,生来自卑,每当狄家姐妹来到月湖山庄,他便一个人悄悄地躲在柴房练功,外面的热闹好象与他无关。他年纪虽小,却是知趣的很,从不与少城主争强东西,包括快乐。
  当狄家姐妹无意之间跑到柴房玩耍时,他已累得呼呼大睡。
  两个小姑娘正玩的高兴,却发现柴房躺着一个与自己年纪相仿,又满脸灰尘的陌生少年,皆是又惊又奇。
  “这个小混蛋是谁?长得这么丑!”
  “好象是钟家的仆人。”
  “他居然躲在这里偷懒睡觉,等会我去告诉长卿哥哥。”
  “妹妹,人家好好的在这里睡觉又碍你什么事了?多嘴。”
  “不如我们捉弄他一下,嘻嘻……”
  胡不归醒来时,脑门好象已经冲血,他忽然发现自己脚上绑着麻绳,被倒挂在屋梁上面。而眼前出现两双干净白皙的鞋子,鞋面绣着两朵牡丹,精致漂亮的长裙被微风吹拂,有阵阵香气扑鼻。
  “快放我下来。”胡不归看不清这两个人的脸,一时之间不明白发生了何事,心里是惊恐万分。
  于是,他听见了这世上最令他动心的两个声音:“你说三声‘我是乌龟王八蛋’,我就放你下来。”
  “妹妹,你闹够了没有?”
  胡不归的脑袋嗡嗡炸响,但他终于反应过来,月湖庄主钟邪向来对他爱护有加,山庄还没有人会把他吊起来,一定是狄家姐妹二人看他穿得朴素,又躺在柴房睡觉,定是以为山庄仆人,便存心捉弄。
  女孩子天性好玩,男孩子岂非生来倔强?
  胡不归涨红了小脸,大声叫骂:“你才是乌龟王八蛋,快些放我下来。”
  左边一双鞋子哼了声,娇斥道:“嘴巴挺倔的呐,等我找根棍子来,我看你嘴硬还是皮硬。”鞋子噌噌地跑开,在柴房到处晃动,像真是在寻找些棍子木棒。
  右边那双鞋子叹了口气,轻声道:“你非要这么大动静么?”鞋子走过来又轻轻地踢了踢胡不归的脑袋,继续说,“你就依了她罢,她这个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叫三声她就放你下来了,我可作不了主的,因为我打不过她,咯咯。”
  胡不归气得差点晕死过去,双掌在地上支撑着,抬起头去看鞋子的上面部分,他没有看见二人的脸,却看见了一根小臂般粗细的木棍。
  呼地一声!
  这一记棒子闷敲了下来,直打得他脑门里金星相撞,眼前一片漆黑。
  胡不归暗想:不好,今天老子要归位!他牙关一咬,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将身子平展开来,一跃而起,双手紧紧地抱住了那人的腰身。
  女人的身子很温暖,这是他第一次这样抱住了一个女人。
  不是,是个女孩。
  女孩的脸刷地就红透了,她想不到这个长相奇丑无比的男人力气居然这么大,将她紧紧抱住,根本挣脱不开。她方寸大乱,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这样抱着,急得快哭了出来。
  右边那个女孩惊斥道:“你干什么?快些放开秋月。”
  胡不归知道自己抱着的这个女孩叫狄秋月,右边这个自然便是狄秋风。虽然胡不归的脸离狄秋月很近,几乎可以闻到她鼻翼淡淡的呼吸,可是他并没有往其他地方去想,他只是想她们能快点把绳子解开。
  现在的局面似乎难以控制,狄秋风饶是机智聪慧,此时也已慌了神色,失声叫起:“我们只是跟你闹着玩哩,我将你放下来,你也放开我妹妹,好不好?”
  胡不归心里得意起来,斜着眼睛瞧着狄秋风,表示同意。狄秋风急忙去解绳子,胡不归又瞪着眼睛瞧了瞧狄秋月,嘿嘿笑了两声,心想:大户人家的小姐被我一个穷孩子抱着,感觉也挺不错的。
  狄秋月被这两声笑得发毛,泪水夺眶而出。
  胡不归重获自由,双手不情愿地松开,脸上便挨了一记清脆的巴掌,只打得他身子弹开老远,摸了摸脸颊,恶狠狠地盯着狄家姐妹。
  狄秋风娇斥一声:“你个坏蛋欺负我妹子!”粉拳抡起,要来教训胡不归。
  狄秋月半天才回过元神来,拾起地上木棍,呼呼有风,与狄秋风一前一后向胡不归扑来。
  胡不归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夺门就飞奔出去。
  三个孩子在月湖山庄后山整整跑了两个时辰,天气已暗淡下来,秋风肆逆而不知寒冷,一个拼命地疯跑,两个奋力急追,早已累得筋疲力尽。
  “你……你别给我们追到,追到……要你好看!”
  “好……好啊,有本事你们……你们来追我。”
  “你个……老乌龟……”
  胡不归哈哈笑起:“是啊……我是老乌龟。两个小……小乌龟啊哈哈,在追一个老乌龟。”
  空山幽明,回音低浊。
  胡不归见距离渐渐拉开,双腿一软,便躺倒在草地上大口的喘气。汗水尽湿的衣衫被风一吹,紧贴着肌肤,竟觉冰冷刺骨。他打了个冷战,回头去望身后,却已不见狄家姐妹的踪影。
  夜幕临近,漆黑斜长的枯枝随阴风肆舞,令人毛骨悚然。
  山林中似有呼呼的怪鸣,隐约能清晰地听到回音。
  胡不归不由地心惊肉跳,腿肚子哆嗦了几下,心想那两个丫头估计早已回庄,犯不着在这里受冻。拍了拍身上灰尘,便往山庄小跑而去。
  刚掠过一道矮丘,猛然就看见三点紫色火光,在前面路上晃动,再仔细一瞧,却原来是三个人提了三盏气死风灯,嘻嘻哈哈地正往这边过来。
  当中一人与自己一般高矮,身着锦纶绸缎小袄,腰间别了块细绳玉佩,在月色下闪晃不停。此人精芒神色,风致如玉,正是少庄主钟长卿。
  钟长卿远远见他,嘻嘻笑个不停:“可被我们逮到了!你如何欺负我家妹子的,还不快从实招来。”
  另外一人哼了声,抡起手中木棍朝着胡不归直冲过来,正是狄家妹妹狄秋月。
  “两只小乌龟居然去搬救兵,可恶可恶。”胡不归在柴房尝过木棍滋味,只恐被她击中,边骂边绕着弯子快跑,脚步哪敢停下。
  钟长卿拍腿大笑:“左边左边!秋风妹子去右边,可别让他再跑了!”他脚力甚好,跑了几圈便追上胡不归,一把扯住胡不归的衣领,一记后羿弯弓,硬是将胡不归按翻在地。双膝抵在胡不归的后腰处,这边又使劲的给胡不归眨眼色。胡不归会意,大喊:英雄饶命,我投降了。
  狄家姐妹抚掌开怀,咯咯笑道:“长卿哥哥,快些按住他脑袋。”
  胡不归吓了一跳,正要开溜,钟长卿拍了拍他脑袋,站起身来冲着狄秋月嘿嘿笑道:“妹子算了罢,你这棍子会打死人的。小胡是我好兄弟,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放过他了。”
  狄秋月想起柴房之事,又羞又怒:“不行!这乌龟欺负本小姐,可不能这样就算了。”
  胡不归呼得站起来,破口便骂:“你个乌龟小丫头蛮横不讲理,是你将我吊在柴房在先,我……我那个在后,几时变成是我欺负你们了?你!你也在场的,你说你说。”
  狄秋风歪过头去,道:“我什么都没看见。妹妹哦?”
  胡不归脸儿涨得通红,甩开钟长卿手臂,气呼呼地往山下走去。
  狄秋风突然呵呵笑了声,道:“你站住!我替我妹子说声对不起哦,不过你也得给我妹子道歉。”
  胡不归一呆,料不到狄秋风的态度转得这么快,不由地对狄秋风颇为好感,只觉得狄秋风比那庙里菩萨还要美上三分。他也不知自己怎么会滋生这样的念头,急躁地摸着头皮,怔怔地站在原地,后面的话硬是不知如何开口。
  钟长卿笑道:“秋月妹子莫再生气了,大家只有一场误会而已。古人云,不打不相识,不打不成交,冤家宜解不宜结,哈哈,朋友不都是这样的么!”
  胡不归呵呵傻笑道:“小钟说的对呢,刚才是我不对,两位小姐对不起了。握个手,大家就是好朋友。”
  狄秋风笑道:“谁跟你是好朋友,你的手脏得要命,才不稀罕握!”
  狄秋月呸了声,道:“哼哼,不知道要不要为朋友两肋插刀哦?”
  钟长卿正色道:“当然要的。”
  狄秋月将手中木棍往草地上一扔,没好气地别过头去。狄秋风与她窃窃私语,不知在谈论什么,忽而偷偷失笑起来,忽而又互相抓扯打闹。
  钟长卿附耳轻声道:“若不是我来救你,你骨头定要拆散几根,快说,怎么谢我?”
  胡不归翻了个白眼,道:“大不了下次钟叔带你进山捉蛇,我替你瞒着伯父了。”
  “哈哈,果然是好兄弟!”
  狄家姐妹嘻闹一阵,过来仔细瞧了瞧胡不归,狄秋风问:“你叫什么名字?”
  “胡不归。”
  狄秋月扑哧笑道:“胡归?咯咯,果然是乌龟。”
  胡不归脸色一青,转过身大声叫道:“你耳朵聋的啊?是胡不归!不是乌龟!”
  狄秋风笑道:“好好,就算你是胡不归……”
  胡不归白眼翻起,极为恼火地道:“什么就算?我本来就是胡不归!”
  钟长卿笑嘻嘻地过来,拉着胡不归的手,说:“你们就别欺负小胡了,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小胡也不许欺负狄家妹子。古人云,相请不如偶遇,结拜不如乘早,今夜月色迷人,我们四个学学古人桃园结义,在这里拜把子做兄弟怎样?”
  狄秋月轻啐道:“古人的废话还真是多。”
  狄秋风奇道:“拜把子是男人家的事情,我们怎么拜?”
  钟长卿搔了搔头皮,喃喃道:“怎么女孩子家不好结拜的么?”
  狄秋月咯咯笑道:“男孩子与女孩子只能拜堂做夫妻。”话一说出口方知失言,不由大窘,小脸通红。狄秋风咯咯嘲笑,去刮她鼻子,二人在草地上笑骂闹打起来。
  钟长卿与胡不归小眼瞪大眼,都是不知什么事情令这两个女孩子忽然笑得这么肆无忌惮。
  至此,胡不归与狄家姐妹混熟,欢歌笑语,无所不谈。更是经常与钟长卿四人一起跑进月湖山庄后山,玩耍游戏,捕蛇捉鸟,抓鱼摸虾。
  春去秋来,花落花开。
  童年虽然快乐,却是一生中最短暂的时光。
  转眼已过六年。
  胡不归与钟长卿均已长大,狄家姐妹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
  四人在一起时间久了,亲密无间,反而少了男女之间的那些传统矜持,多的是彼此之间肝胆相照的深厚友情。
  秋意正浓。
  如果说童年的友谊是种快乐,那么现在他们之间应该是种难言的幸福。
  他们渐渐明白了什么叫甜蜜,什么叫呵护。
  绿草堆里,野花生得烂漫,几只蝴蝶在花丛中轻轻翕动。
  那些蝴蝶似在跳舞,姿势很美,它们扇动着翅膀,在草丛里扑飞,忽上忽下。
  狄秋月长得眉清目秀,骨子里却透着欢愉的自然之美,仿佛是大自然附与她的天地灵气,举手投足间都那么清馨动人。
  狄秋月欢呼着要钟长卿去捉蝴蝶,钟长卿身形一跃,一招飞袖流云,在半空中将一只蝴蝶用袖子套住。狄秋月开心地将蝴蝶捧在手心,细细把玩。
  狄秋风扯了扯胡不归的衣袖,轻声道:“你也去给我捉一只罢。”她的声音清爽细腻,音过之处,百鸟似挣翅共鸣,青裙簿衫,双眸如梨花雨露,眉眸深处里隐有静月浮动,春风含羞。
  胡不归却是摇了摇头,他望着钟长卿与狄秋月开心戏蝶的身影,满怀心思:“看那些蝴蝶自由自在的飞不是更美更快乐么?不一定要捉在手里……”
  狄秋风疑惑不解地瞧了他一眼,灵光闪动。
                 
                 
                 
                 
  “长卿哥哥,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哦。”
  “干什么?”
  “如果我被人欺负了,你帮不帮我出气?”
  “谁敢欺负你?”
  “我是说如果!”
  “没有人敢欺负狄府千金罢?哪来的如果?”
  “……”
  “小胡哥哥,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哦。”
  “天底下还有什么事情秋月都不懂的?那我就更不明白了。”
  “你先听我说哦,如果我被人欺负了,你帮不帮我出气?”
  “我能打得过那个欺负你的人么?”
  “应该可以的,你帮不帮我出气?”
  “你是不是先去欺负人家的?”
  “……”
  胡不归和钟长卿其实一直不明白狄秋月为什么要问他们这样的问题,因为他们猜不透女孩子问这样无聊问题的用心。
  狄秋月只想知道这两只小乌龟哪一个会真正来关心自己,是不是可以不顾一切地为自己做任何事情。
  狄秋风的心思岂非也一样?狄秋风仰头望着天空,轻轻地微笑,也许快乐真的不是可以一直拥有的,有时候人们会向往鸟儿的翅膀,天空这么深远,鸟儿可以自由的飞翔。
  这是对自由的渴望,却是那么的脆弱不堪。
  一个情犊初开的少女,想得最多的是幸福,是快乐,自由能说明什么?只是为了飞翔么?
  有时候秋月会突然奔到秋风的跟前,然后非常直截了当地问:“你喜欢长卿哥哥还是喜欢小胡哥哥?”
  狄秋风嫣然一笑,柔声道:“你喜欢的我绝不会跟你抢。”
  狄秋月充满怀疑地盯着秋风的眼睛仔细的看,又道:“你老实坦白地告诉我,你喜欢谁多一点,就多出一点点的那一个!”
  狄秋风对这个妹子相当头疼,她素来知道秋月的性格,敢爱敢恨,打她骂她从来不记仇,却从来不喜欢别人对她说假话。
  “好象……好象小胡哥哥可爱一点。”
  “他有什么好?他长得貌丑如猪!”
  这句话说完以后,狄秋风有三天没有找到宝贝妹妹的踪迹。
  狄家上下皆慌了神色,需知狄秋风是知书识礼,乖巧伶俐的很,而这个狄秋月至小就生性顽皮,行事刁钻古怪,她们虽是孪生姐妹,脾气性格却是大不相同。这三日不见二小姐的踪影,狄家长辈已急出了一身汗来。幸亏钟邪庄主使人快马送了封书函,狄秋月竟然在月湖山庄小住了三日。
  狄秋风始终放心不下这个宝贝妹子,便随家仆去月湖山庄寻她。
  狄秋月见姐姐赶来山庄陪她,心里欢喜,什么不愉快的心烦事情全都抛在脑后,约上胡不归和钟长卿,跑到后山又疯玩了一天。
  姐妹二人在月湖山庄住了一日,便要告辞庄主回去,钟邪庄主吩咐家奴,准备了马车,将狄家姐妹送回狄府。料不到胡不归与钟长卿二人偷偷地藏在车箱后面,跟着狄家姐妹溜出了月湖山庄。
  少时情愫另有别样风景,他们就像高飞自由的鸟儿,急切地扑入广阔的天空里。
  他们好象天生就是情人,彼此已经情话连绵,跟心爱的人儿在一起,可以忘记一切烦恼,忘记一切忧愁,他们知道这就叫爱。
  “姐姐,我知道小胡哥哥疼你。”
  “瞎说,我怎么不知道哩。”
  “因为他是个混蛋,他一看见我就喊出姐姐的名字……”
  “咯咯,那是因为我们长得太像哦。”
  “那他在你面前有没有叫过我的名字?”
  “……”
  狄秋风非常明白,自己深深地爱着胡不归,两个相爱的人才会如此惦念着对方。而狄秋月呢?她与钟长卿已形影难离,因为两个男人之中她只能选择一个。
  胡不归清晰地记得那晚在狄府花园里发生的情景,明月偷偷地躲进了云层,花儿羞红的花瓣悄悄地低下了头去。
  钟长卿买了胭脂水粉悄悄地送给狄秋月,二人小心地在房内笑骂嘻闹,不时低低私语,卿卿我我,只留了胡不归与狄秋风在外头依栏相偎,任凭西北风吹。
  狄府花园有精致的假山,有流水沥沥的轻唱,假山能抵挡寒冷的风吹,却挡不住人间的似火热情。
  这是人类最原始的欲念,也是最天真无邪的情感。
  此时的狄秋风,春风妩媚的点点柔情,岂是用闭月羞花可以形容?
  “秋风,你与我在一起不会后悔么?”
  狄秋风的眼眸里有波光闪动:“我怎么忍心后悔……”
  胡不归柔声道:“你的笑容,你的泪水都令我着迷,我这辈子都已无法离开你。”
  狄秋风微红着脸儿,幸福的依偎在胡不归的胸膛:“我只希望等我老了,你还是这般疼我爱我。”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情不仅仅只是甜言蜜语,爱情需要时间来证明,古往今来,情人们都这么想。
  狄秋风的指间轻柔地拂过胡不归脸颊,低声道:“不归,我给你唱首歌儿罢。”
  胡不归喜道:“秋风的歌儿一定是世上最好听的。”
  狄秋风微微翕动着桃花般鲜嫩的双唇,轻轻唱起: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歌声温婉动人,尽诉爱意之情。
  胡不归将狄秋风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人世间的种种情感,种种宿命,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们天生对生命的想象力,已经全部浑浊在情爱里,他们仿佛已经长出了翅膀,在天空自由的飞翔。
  无边的黑暗里,无尽的秋意中,有一声低低的幽叹……
                 
                 
                 
                 
                 
  转眼又是冬去春来,月湖山庄后山一片空气清新,草绿花香。
  胡不归每天都早早起来,一路小跑扑倒在湿湿的草地上,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清晨的水露芳香。
  然后他的脑海里便出现狄秋风的影子,一颦一笑之间,犹如春风拂面,婀娜生姿。
  他可以在草地里打滚,可以在山谷里歌唱,因为爱情使人年轻。
  有些人在爱情里成长,有些人在生命中轮回。胡不归究竟属于哪一种?
  月湖山庄中居鹿铭山间,山清水灵,位置极佳。
  庄主钟邪年轻时曾师学胡凤歌铸刀之技,武功不详。他今年四十有三,鬓前虽已有少许灰发,但多年的修心养性,远离世俗的纷扰,使他精神矍炼,孔武有力。
  对于生活,他从来不趋之若鹜,他认为追逐时间的人是最愚蠢的人,所以他的动作幅度一直很慢,对生活中的细节特别的讲究,倘若他清晨起床,他会先安静得聆听一会林中飞鸟欢快地啼鸣声,享受一下山也虚无,树也缥缈的意境,然后用最慢的速度穿好衣裳,用最慢的速度砌好一壶云雾花茶。
  钟长卿虽然是钟邪亲生儿子,但钟邪却反而疼爱胡不归多些,每日里教胡不归习武,少林拳脚,武当剑术,无不教得仔仔细细,而对钟长卿,却只教些寻常的内气轻功和大小擒拿。
  钟长卿与胡不归至小一起长大,感情颇深,从来不介意父亲的偏心。他每天乐得陪狄家两姐妹到处疯耍,倒又逍遥自在。
  胡不归在月湖山庄已快有二十载,钟邪从未教过他任何刀法,三日前却突然将一柄用柳木削成的木刀递到了胡不归的身前。
  “从今天开始,伯父教你望月斩。”
  “我想跟长卿一起学,好不好?”
  “长卿的资智与你不同,他不是学武之材。”
  胡不归天性聪慧,果然一学就会。木刀舞动起来,草落花飘,鸟惊雀飞,望月斩虽然只有一招,却是包罗万相,他潜心苦练,不出一个多月,刀风凌厉迅猛,已成火候。
  忽一日,钟邪将胡不归带到山前,心思重重地望着胡不归的双眼,从身后取出一个包袱,叹道:“你我缘分已尽,这把逐日刀本是你胡家之物,今日物归原主。望月斩你已领悟精髓,假以时日,必定青出于蓝,这正是你闯荡江湖的大好时机。”
  刀身触手冰冷,渗透几许阴寒,却是绯红如血,仿似以鲜血磨炼。锋刃处隐有火流灼热,一遇风吹,竟然滋上烟焰。
  胡不归心里又惊又疑,怔怔地望着钟邪,不知何故。
  钟邪道:“你已经长大了,伯父也可以了却这桩心事。”
  胡不归似乎明白了钟邪的话意,扑通拜倒地上,泪花翻滚:“伯父要我去哪里?”
  钟邪微微笑道:“初生的鸟儿一旦长出翅膀,总是要有飞向苍穹的一天,天空这么大,岂会没有你容身之处?”
  养育之恩二十年,胡不归如何肯轻易离开?钟邪的亲情重重,胡不归岂能忘怀?
  钟邪缓缓道:“你爹曾经是我的恩师,当年仗着逐日刀的威力,在武林中独揽风云,杀戮太重,结了不少仇家。江湖上纷争四起,为的就是夺走此刀,因为逐日刀有个秘密一直不为人所知,那年冬天,我与你爹路经大漠截杀关东大盗,不料却身陷关东悍匪燕山十八骑的包围,你爹临死那日,托我将你养大,说只要你练成了望月斩的刀法就一定会解开其中的秘密……”
  钟邪将胡不归的身世一五一十得说来,胡不归听得是又悲又喜,悲得是父亲下场如此凄怆,喜的是能手握逐日刀,学成绝世刀法:望月斩。
  世上有很多事情发生得太快,快得让你感到晕厥,快得令你肝肠寸断。
  当胡不归双手颤抖地接过逐日刀时,他不敢相信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称霸武林,逐鹿天下。
  权利和富有,这些是每个少年人的梦想。
  眺望碧空,那个有云的地方就是江湖么?
  女人呢?女人和江湖都属于自己么?
  胡不归想起最多的是狄秋风,他欣喜万分之下,只想快点把这个好消息与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分享。
  “孩子,你爹的心愿只有你能完成,希望你不会令你爹失望。从今以后,你就是逐日刀的主人,只盼你能将望月刀法发扬光大,不要辜负伯父一番心血。”
  胡不归磕头拜倒,含泪与钟邪告别。
  他知道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他也知道这一去就不再属于月湖山庄。
  江湖里有他的梦想吗?
  为什么钟邪一定要他走进江湖?难道江湖就是他的归宿?
                 
                 
                 
                 
  月湖山庄。
  胡不归的离去,山庄内的气氛与往常大不相同。
  钟邪紧闭房门,茶饭不思。
  管家钟叔虽然年纪已大,平时里活泼好动,笑容热情亲切,今日却失神守魄般的站在门外,双眼通红,像是刚与钟邪经历一番争论,脸上的表情悲痛无奈。
  钟长卿从外面回来,才方知小胡不辞而别。
  为什么小胡离开山庄居然来不及等他道别?
  他隐隐中深感一丝不安,心急如焚地奔入内堂去追问父亲。
  钟邪神情凝重地坐在檀木椅上,表情异常古怪。他望了爱子一眼,淡淡地道:“逐日刀我已经交与不归,望月斩刀法他也略有小成,为父平生从未欠过别人,胡师父多年的心愿,我终于替他完成。不归已长大成人,他留在山庄只会一无事处。”
  钟长卿急道:“小胡有没有告诉爹爹,他几时回来?”
  钟邪道:“卿儿,不归不属于月湖山庄,他是江湖人,他只属于江湖。”
  钟长卿思绪大乱,他不知道江湖究竟是什么。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梦想被胡不归抢走,胡不归不再回月湖山庄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逐日刀永远不再属于月湖山庄,钟家也永远不再有称霸武林的条件。钟邪为什么这么做?难道他竟视爱子前途而不顾?
  每一个少年都有一腔热血,每一个少年都有雄心万丈的梦想。
  “不!逐日刀属于月湖山庄!我也要去江湖!我要去找小胡!”
  钟邪冷冷道:“我一天不死,月湖山庄仍是我做主。逐日刀本来就是胡家家传宝刀,我等这天等了整整二十年,胡师父在天之灵庇护,逐日刀又将威震武林,这是不归的责任,也是我们月湖山庄的骄傲。”
  钟长卿叫道:“为什么?为什么小胡可以拿着逐日刀,练成望月斩?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钟邪大怒:“不归天赋异禀,实在是练武奇才,我若不将刀法传于他,只怕望月斩便要绝传世间。我钟邪只生你这么一个儿子,逐日刀霸气太盛,你控制不了。爹爹心意已决,你只要做你的月湖庄主,江湖是非根本就不适合你。”
  钟长卿只觉得天地黯淡无色,脑子里浑浊一片空白。他不甘心梦想就这么被钟邪破灭,他不甘心他争不过胡不归。
  胡不归逐日在手,望月一斩,天下地上唯他独尊,而他钟长卿究竟得到了什么?是自己太愚蠢?还是自己太无能?他想起了狄秋月,忽然又想到了狄秋风。
  “爹爹,孩儿从小到大不曾跟小胡争过,爹爹教小胡武功而不教我,我也没有半句怨言,可是这次……可是这次孩儿不甘心……”
  钟邪柔声道:“卿儿,希望你能理解为父一片苦心,等你跟爹爹这么老,你就明白了。”
  钟长卿悲怒交加,哪里听得进半句。
  为什么小胡可以去闯荡江湖,而他只能坐在月湖山庄等老?为什么小胡拥有的东西而他却得不到?为什么上天对他这么不公平?
  钟长卿含着泪水,终于安静下来,因为他知道,这已经是无法再去改变的事实。
  钟长卿的眼神异常,脸色紫青。
  他的突然有个很奇怪的想法,他想到了报复。
  “爹爹,你将刀法传给小胡,是为了孩儿着想,孩儿体谅你的心意,绝不会跟他去争,但只要爹爹做主,将秋风许配给孩儿,我也心满意足了。”
  人的情感包容万千,惟独私念最接近灵魂。人性在失望无助的打击中,往往就会扭曲,变得丑陋不堪。
  钟邪奇道:“你不是喜欢秋月么?”
  钟长卿神情微变,眼角痉挛数下,咬牙道:“孩儿只爱秋风。”
  “除了逐日刀,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婚姻大事,为父自然为你做主。”钟邪轻叹了声,也许他知道人的命运其实都是一样的,有拥有就会有失去。
  有时候,人其实是世上最奇怪的动物,愈得不到的东西愈有吸引力。妒忌本来就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情感,钟长卿也绝不例外。
  钟邪不许钟长卿练望月斩,只是爱子心切。逐日刀出,望月一斩!这足已摧毁世上一切的力量,包括一切生命。他不愿意看见悲剧发现在自己儿子身上,亲情可贵,贵在可以为爱放弃。
  钟长卿不会放弃。
  他失去的他要换个方法夺回来!他不能输给胡不归,绝不能。
  一个男人将身怀旷世刀法,另一个男人将拥有绝代佳人,这两个男人之中谁更快乐?
  一个女人永远都不可能跟所爱的人在一起,而另一个女人却同时爱着两个男人,这两个女人之间谁更幸福?
  这注定是个悲剧。
                 
                 
                 
                 
  八月初五。
  月湖山庄比平时热闹了几分,丫鬟仆人忙里忙外,招呼门外来庄的客人。
  因为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月湖山庄少主将娶狄秋风为妻。
  烟花冲天,点点星光夺目耀眼。
  一青衣人站在月湖山庄后山,手里捏着一只扑扑欲飞的蝴蝶,怔怔地望着灯火阑珊,人音喧嚷的山庄,一动不动。
  青衫随风飘摇,秋意正浓。
  他似有万千的心事,却不知与何人倾诉一般,地上的身影寂寞斜长。
  “钟邪是为了他儿子的幸福才赶我走,江湖才是我的家……”
  他的眼神里虽有难隐的恨意,但他对自己的命运也有无可奈何的认同。
  他的嘴唇颤颤喏动,似在跟蝴蝶说话,声音很轻:“秋风一定很恨我,是不是?”
  手指微松,蝴蝶扑翅跳起,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轻盈地往草丛深处飞落。
  胡不归望了一眼这片熟悉的草地,泪流满面:“让你自由地飞你才会快乐,也许秋风也这么想……”
  无尽苍穹间一声悲恸长啸!
  胡不归学会了放弃,也永远学会了什么叫痛苦,钟邪为了亲情可以放弃儿子的成就,胡不归为了亲情也可以放弃自己的爱,放弃究竟能不能使人幸福?
                 
                 
                 
                 
  狄秋月一身黑衫,黑纱遮掩了大半个脸,她的身影在夜色下忽隐忽现。
  她静静地站在草地旁,望着胡不归消失在茫茫夜幕里。
  她仍然在想同一个问题:究竟自己爱得人是钟长卿,还是胡不归?
  一个问题想得太多次,往往解释的理由就会出现好几个。
  现在钟长卿就要跟自己的亲姐姐拜堂成亲了,还有必要去爱自己的姐夫么?
  胡不归是个江湖人,这是他的宿命,有江湖在爱着他,还需要自己么?
  狄秋月心乱如麻。
  她的声音犹如梦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知道你爱姐姐多一点,我也知道长卿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是我偏偏不告诉你,就算这个世上所有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告诉你……”
  爱到浓时便是恨么?还是恨入骨髓才知爱?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狄秋风依窗而立。
  她此时似毫无知觉,任由寒风吹拂脸颊,泪水已被冷风吹干,晶莹剔亮。
  门外有家奴来报,找遍了月湖城所有地方,始终找不到二小姐的踪迹。
  她思绪早已混乱不堪,心情异常沉重,好象这世上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人都突然不见。
  胡不归不知身在何处,狄秋月也下落不明。
  究竟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
  当听到钟长卿将要娶自己为妻的消息时,她已万念俱灰。
  因为如果胡不归真的爱她,就一定会站出来阻止这桩婚事,可是胡不归没有来。
  从小到大,狄秋月的性子最坚强,虽然她是妹妹,却比姐姐更勇敢。她也一定会站出来阻止这桩婚事,可是狄秋月在哪呢?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锣鼓震壁,红烛映天。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怎么老是流泪呢?”
  狄秋风轻轻地笑了笑,将一双绣着牡丹的女童鞋小心得藏在箱子里,红绸布缓缓地遮盖住自己的脸……
                 
                 
                 
                 
 楼主| 发表于 2006-6-27 05: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街依然死气沉沉。
  黑如焦炭的乌鸦在枯枝上不安地颤晃,扑腾着翅膀。
  胡不归的记忆好象写满在厚墙之上,犹如墙土,被寒风吹得无踪无影。
  “你是不是好人?”
  钟别离的声音仍然冰冷,冷过冰雪。
  胡不归的思绪回到了钟别离的身上,歪着脑袋反问道:“如果我说我不是人,你信不信?”
  钟别离道:“我信。”
  胡不归张大了嘴巴,皱着眉头地望着钟别离,道:“你连这种鬼话都信?”
  钟别离面无表情,冷冷地道:“我可以是乌鸦,你也可以不是人,我一点都没有感到奇怪。”
  胡不归眨了眨眼睛,似乎对钟别离的话很感兴趣,他发现这个人很有意思,而且突然之间就有了种念头,非常地想跟钟别离交朋友。一个想跟死亡使者交朋友的人,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个疯子,但胡不归不是个疯子,他只是个醉人,醉人说的话岂非都是醉话?
  “好人跟坏人难道有区别吗?”
  “当然有,因为我爹就是个好人。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娘虽然恨你入骨,但是爹爹经常喊出你的名字,他对你没有恨意,只有愧疚。”
  胡不归的眼神有丝哀怨,他跟月湖山庄的前世今生,都已变得模糊不堪,他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究竟是谁。
  钟别离应该是钟长卿和狄秋风的孩子,当年钟邪教胡不归望月斩,就是为了胡不归能称雄武林,可惜,在江湖这么多年,死过无数次的胡不归已经不再是个孩子,有一天他突然明白,钟邪不让他自己儿子学望月斩,其中肯定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为何要将望月斩传给孙子?为何狄秋风日思夜想的不是胡不归,反而是逐日刀?
  她究竟有何目的?
  胡不归叹了一声,缓缓道:“有很多女人都说过,一个杀人如麻的男人不是个好男人,连生命都不珍惜的人又怎么配做人?我很不以为然,我杀了这么多人却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个坏人,我只是觉得我不应该做人。”
  钟别离冷冷道:“做人真的没有乐趣,还是做鸟儿好,起码可以飞翔。”
  胡不归笑意更浓,他突然又发现这个钟别离跟他年轻时完全是一模一样。年轻并没有错,至少年轻可以做很多事情,做很多令自己开心的事情。胡不归究竟做过几件开心事已经记不清楚了,可是他今天好象特别开心。
  乌鸦是来要人命的,钟别离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一个怎么死都死不了的人无论做什么都有他值得开心的理由。胡不归从这个年轻人身上想到了一件事情,而这件事情肯定会令他非常开心。
  “我很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你,喜欢你的意思就是想跟你交朋友,我想你一定明白。”
  钟别离冷冷道:“我没有朋友。”
  胡不归眼睛一亮,道:“你没有朋友,我也没有朋友,两个没有朋友的人不是正好可以交朋友?”
  钟别离道:“你好象快要死了,我从来不跟死人交朋友。”
  胡不归用袖子抹了抹嘴,像个孩子般天真地笑:“我只是好象快要死了,又没有真的要死,我看你还是考虑考虑。”
  钟别离默然不语,悠然转过身去,望了一眼对街的高墙。
  枯枝探出墙头,在淡淡的月色下摇弋,在墙上投出斜长零乱的阴影,犹如水墨图画,黑哑哑的一片,异常沉闷。
  “我一直找不到我娘,每年的冬天,只有这只乌鸦才知道我娘的行踪,自从外公去世,狄家人去楼空,已无人居住。”他的声音虽然很轻,胡不归却听得很仔细。一个从小到大只见过自己亲娘五次的孩子,与一个孤儿有何分别?也许他心里并没有仇恨,也许他心里跟胡不归一样,只有思念。
  狄秋月呢?此时此刻她又在哪里?
  胡不归抱着酒坛,大口地喝酒。好象这个世上只有酒才是他最亲近的朋友,天底下已没有人能了解胡不归的寂寞。
  “我找了十八年……如果不是我曾经发过誓,我一定会去月湖山庄找你爹娘。”
  “每个人都在寻找失去的东西。”
  胡不归苦笑道:“你来找我肯定有原因,因为江湖上的人都想知道逐日刀的秘密。”
  钟别离淡淡道:“也许你自己才是逐日刀的秘密。”
  胡不归道:“有这个可能,所以你根本就不是找逐日刀,反而是来找我的。”
  一声鸦鸣,这黑夜的幽灵突然直射天穹,振翅疾飞。
  它飞越高墙,消失在夜色里。
  钟别离望着乌鸦飞过的方向,点了点头道:“人海茫茫,只有它知道你在哪里。”
  胡不归奇道:“我从未见过这只乌鸦。”
  钟别离的眼神非常奇怪,有些狡猾:“你一定见过的,因为它从小就跟着我娘。而且每年的冬天我娘就会出现,你也一样。”
  胡不归双唇隐动,欲言又止。
  钟别离道:“为什么你害怕见到她?”
  胡不归苦笑道:“可能是你娘不想看见我。”
  钟别离道:“但她却时常说起逐日刀。”
  胡不归叹道:“也许不止是她一人牵挂……”
  雪下了一夜,终于停了。
  曙光已渐渐撕裂黑夜,远处山峦的轮廓依稀可见。
  茫茫皑雪与天空辉映,青白相接。
  钟别离目视远方,定气凝神,口中发出一声尖锐的呼哨!
  一个黑点由远而近,贴着积雪,分外明显,黑色的乌鸦闻着钟别离的啸声而来,用一种及其优美的姿势低低滑翔。
  远处树林中忽然出现了一个黑影,速度极快。
  黑影就像一只蝴蝶,在灰黯的树梢枝头飘然飞跃,兔起鹘落,紧随着乌鸦,诡异地飘现在二人身前。
  这黑影身姿柔弱,黑色的长发在风中起舞,透着令人痴迷的狂野。
  胡不归一生中见过不少女人,他的心里只有那个最深爱的人,对别的女人已经没有一点兴趣。他可以忘记世上还有一种叫作女人的东西存在,他也可以把逐日刀无情地插进花蝴蝶的胸膛。
  但眼前这个女人居然令他麻木的心灵隐隐一痛。
  乌鸦扇动着翅膀,悠然飞落在她肩头,似久逢的朋友,亲热地低声啼鸣。
  她脸上遮掩着黑色的轻纱,婉然飘逸,如风动海棠,绰绰身姿与皑雪滋溶,这般地茕茕孑立,有种说不出的落寞和哀伤。
  胡不归呆望着眼前这个女人,眼神扑朔迷离。
  “别离居然真的找到你了……”
  此时的钟别离已悄无声息地将所有的冷酷和戾气收敛,像个温顺的孩子般地站在黑衣人的身前。
  胡不归失色惊呼:“秋月!”
  光阴似疾电,岁月催人老。
  记忆在胡不归的脑海翻滚,仿佛一个生性刁蛮,顽皮固执,纯真无邪的小女孩突然出现眼前,手心似捧着一只欲飞蝴蝶,扑翅挣扎。
  这个的小女孩就是狄秋月,只是她的手心没有蝴蝶,她已长大。
  此时的胡不归感慨万千,他已无法再掩饰这种揪心的情感:“我认得你,你是秋月……”他突然又惊又奇地瞧了钟别离一眼,话到唇边又咽了回去。
  钟别离的母亲怎么会是狄秋月?
  狄秋风在哪里?钟长卿又在哪里?
  “你老了。”
  “你何尝不是一样。”
  “你还回来干什么?”
  “我还活着,有很多事情我还没有做。”
  “有些事情你不一定要做。”
  胡不归需要做什么?他除了杀人和喝酒,他还能做什么?跟心爱的女人团聚,还是去找那个令他痛苦一生的人报仇?
  “为什么钟邪要教长卿的孩子望月斩?为什么你一直在惦记着逐日刀?钟邪不是一直想我死在逐日刀下么?他大可一刀杀了我,为何要养育我二十年,为何要拆散我和秋风的幸福?”
  “江湖已经令你不再相信任何人,是么?”
  “是的。”胡不归的语气非常坚定。他从来没有忘记是钟邪将他骗入了江湖,是钟邪让他在这个人间地狱里苦苦挣扎了十八年,逐日刀肆意杀戮,染尽了生命的鲜血,他曾经不止一次在死亡中活过来,也不止一次在醉梦里死去。
  “逐日刀本来就不应该属于你。”
  胡不归的表情肃然冷寂,他的眼睛里似滋生一团怒火,无声地燃烧:“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是胡凤歌的儿子!”
  狄秋月冷冷道:“这么多年了,有些人心里早已没有刀。”
  胡不归道:“我有。”
  “逐日刀就是所有痛苦的罪魁祸首,你把刀给我。”
  “为什么?”
  钟别离一声不吭地望着二人,对母亲和胡不归之间的谈话,似懂非懂。他似乎明白狄秋月为何要惦记着逐日刀,其实并不是贪婪,而是一种爱。
  如果胡不归没有拥有过逐日刀,没有学过望月斩,如果胡不归没有离开过月湖山庄,没有经历过这十八年的苦难,狄秋月无论问他要什么,他都会送给她。就像钟长卿可以为她捉蝴蝶一样,胡不归也愿意。
  但是现在,如果胡不归没有了逐日刀,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狄秋月喃喃道:“没有逐日刀,你就不会再有痛苦。”
  “不!没有逐日刀,谁来保护秋风,谁来保护你?!”胡不归话说到嘴边才知说错,十八年都过去了,胡不归有照顾过她们么?一天都没有过。
  狄秋月虽然黑纱蒙面,却难以遮住那双被岁月磨练过的眼眸,她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天真的小女孩。
  狄秋月的眼神充满幽怨地望着胡不归,道:“钟伯伯从来没有想过要害你,你又何苦执迷不悟,逐日刀是不祥之物,只有把它毁了天下才能太平。”
  胡不归冷冷道:“我要回月湖山庄,我要去找秋风。”
  狄秋月的娇躯微微颤抖,她的声音异常冰冷:“好,我带你去见她。”
  月湖山庄的后山。
  这里是一片熟悉的草地,熟悉的野花。
  就在他们儿时嘻戏的地方,多了一处矮矮的土丘,高高堆立的泥丘上已长满野草青苔,一块乌黑的木牌深深地埋在土中。
  这是一座小坟,墓牌上却没有刻字。
  乌鸦倏然扑翅而起,在小坟上面盘旋数圈,佇立在墓牌顶端,激奋地冲胡不归“吖吖”啼鸣。
  胡不归与钟别离皆是疑惑不解地望着狄秋月。
  狄秋月只是不语,去远处摘了几朵野花来,很仔细地插进土里,眼眶里满是泪水:“姐姐,不归和别离一起来看你了……”
  相思相见知何日?
  此时此夜难为情。
  如果胡不归有翅膀,他肯定愿意跟狄秋风一直飞,无论多么大的风雨,有爱人在身边,他永远都不会疲累。
  如果爱情只是飞翔,为何上天不允许他们在一起?如果别离就是为了相聚,为何相聚的是两种结局?
  狄秋月幽幽叹道:“姐姐一直在等你回来,她相信你一定会回来。”
  胡不归呆呆地望着狄秋风的坟,逐日刀在秋风中呼呼唳叫,似乎在伤心地哭泣,又好象在嘲笑胡不归悲惨的命运。
  狄秋月满是哀怨的眼神,抚了抚钟别离的长发,柔声道:“孩子,这件事情我们瞒了你十八年,我姐姐才是你的亲娘,你三岁那年她就离开了我们,而站在你一起的这个人才是你真正的父亲。”
  天地间黯淡无光。
  钟别离悲痛欲绝,双膝着地,大呼道:“为什么你们都要瞒着我?为什么?!”
  世上有些事实的真相,还是不要明白的好,很多出人意料的结局往往会将你一生的经历全部打乱。
  “是长卿要瞒着你,他不愿意再看见自己好朋友的儿子为失去母亲伤心,他答应要等你亲生父亲回来的那天,才让我告诉你。”
  狄秋月默默地转过身来,黑纱虽然遮住了她的脸,却能感觉她内心的哀伤:“一别十八年,我以为你不愿意再回月湖山庄……”
  “别离真的是我儿子?”
  狄秋月低声道:“姐姐与长卿婚后不到三个月,便生下了别离。姐姐没有一天不在思念你,忧郁成疾……”
  胡不归又惊又悲,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痴痴地望着坟头,泪如涌泉。
                 
                 
                 
                 
  月湖山庄。
  庄主钟邪已年过花甲,的确算是老了。鬓前生满了白发,远没有以前的精神。
  他的生活仍然悠闲清净,很和规律,他的动作幅度仍然很慢,不肯多花一分力气。
  清晨起床,他像往常一样,静静得聆听一会林中飞鸟欢快地歌声,享受一下空山幽明的意境,用最慢的速度穿好衣裳,用最慢的速度砌好一壶云雾花茶。
  然后他就会去厨房,亲自用清水清洗管家钟叔在后山采来的草药,煎好草药之后,他便小心仔细端到钟长卿的床边,亲自喂儿子喝药。
  钟长卿患病卧床已有十一年,疯狂地酗酒和悲伤的情绪已令他双腿不能奔跑,多走几步便要跌倒,连月湖山庄的门都走不出去。
  自从娶了狄秋风,快乐一去不再复返。当狄秋风生下胡不归的儿子时,他终于明白自己做了一件世上最愚蠢的错事,他追悔莫及。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让胡不归离开月湖山庄,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让狄秋风死……
  “小胡,如果有一天你看见别离,你会不会认识他?你一定会哭罢……你哭的样子一定像个孩子。”
  “咱们带着别离一起去山里捉蛇好不好?”
  “这些年我挺幸福的,因为秋月经常来看我。只是有件事情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躲着别离?”
  “是的,也许别离会让她想起你,也许是的……她很调皮,她永远都长不大。”
  钟长卿不止一次地这样想,每当想起童年的开心事情,他就会快乐的笑。
  他习惯了一个人喃喃自语,习惯了跟自己对话,因为他害怕寂寞。特别是在夜深人静时,思维就像个深深的黑洞,愈是挣扎陷得愈深。
  当老管家钟叔满脸欢喜之色,跌撞着从门外跑来时,他知道一定是秋月来看他了,为了能让秋月看见他充满精神的模样,他艰难地迈着双腿走出卧房。
  他看见了狄秋月,也看见了钟长卿。
  一只乌鸦停在一个陌生人的肩头,吖哑呼叫,他却认不出这个衣衫褴褛的人究竟是谁。
  胡不归放慢了脚步,静静地望着钟长卿。
  岁月能够改变人的容颜,却永远改变不了人的情感,记忆可以让人痛苦,同时也能令人欣慰。
  钟长卿怔住了。
  眼前这人是那个整天被秋风秋月欺负的少年么?是那个从小与自己一起读书习武,一起玩耍嘻戏的伙伴么?
  十八年了。
  钟长卿的眼角有一滴泪水,他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显然极其兴奋。他扑上去紧紧地抓住胡不归的手臂,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小胡,你终于回来了……”
  胡不归一把抱住了钟长卿,突然放声大哭。
  这是人世间最真挚的感情,再也没有爱与恨的分界,再也没有生死离别。
  没有妒忌,没有仇恨,没有恩怨,没有报复。
  回忆能给人一丝甜蜜,但是寂寞却是岁月的杀手,孤独会狠狠地折磨你,比刀割更令人痛苦,撕人心扉。如果不是他一直在等着胡不归回来,如果不是狄秋风还时常来山庄看望他,他早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有希望,就会勇敢的活下去。一个人的内心隐藏着深深的愧疚,就总是会想方设法去弥补。
  钟邪端碗的双手微微发抖,怔怔地望着胡不归,他的表情异常复杂。他似有千言万语,话到唇边却又咽了下去。
  钟别离接过爷爷手中的瓷碗,轻轻地托住钟长卿的身子,将悲痛哭泣的养父扶回卧房,又细心地将碗里剩下的药羹用勺子喂到钟长卿嘴边。虽然他已经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胡不归,但是多年来对钟长卿的感情终是无法割舍的,看着慈父开心的笑容,他只有忍住不让眼泪流下来。
  管家钟叔用衣角偷偷地擦拭眼泪,他知道老庄主一定有很多话要跟胡不归说,向狄秋月招手示意。
  乌云布满天穹,秋意萧瑟。
  逐日刀在风中沉寂,一股死亡的气息在月湖山庄蔓延。
  胡不归握刀的手在颤抖,冷冷地望着钟邪,望着这个制造悲剧的老人。
  钟邪喃喃道:“我没有照顾好你的兄弟……我也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也许这是前世的报应。”
  “你的眼里只有名利,你只想着你自己!”
  钟邪苦笑道:“当秋风生下了别离,我才发现我错了。”
  胡不归厉声道:“为什么是我?就因为我是胡凤歌的儿子么?你明明知道逐日刀非寻常利器,刀气凶残暴逆,你生怕自己的儿子死在刀下,你生怕临老没人给你送终!江湖我来闯,我没有半点怨言,可是为什么你要将秋风许配给小钟?回答我,为什么?!”
  “孩子,我没有欺骗过你,你生来就属于江湖,江湖就是你的归宿,这是不争的事实。没有经历过风雨的灌木如何能长成参天大树?没有流淌过山川峡谷的河流,又怎么知道大海的宽博?我没有错,我只想长卿能幸福快乐。只是……我真的不知道秋风怀了你的孩子。”
  胡不归冷冷道:“你对我太好了,传我逐日刀,教我望月斩,无非就是为了月湖山庄。我可以为了你的欲望去打天下,我也可以为了你的名利痛苦十八年!十八年了,我每时每刻都在想着逐日刀的秘密,我终于想通了,很多事情我都无法选择,逐日刀根本就是个悲剧!”
  钟邪闭上双眼,仰首望天。
  青衫被秋风吹起,更显孤寂。
  “这个秘密其实很简单,没有望月斩它就不是逐日刀。只有练成了望月斩才能天下无敌。江湖上那些想占为己有的蠢人是想不到这个秘密的。望月斩共有两招,另一招我却教给了别离,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
  胡不归呆了呆,望月斩怎么会有两招?
  钟邪干咳声,继续道:“因为这个世上没有人能控制逐日刀。卿儿他……他这一辈子都休想练成望月斩,你才是唯一的希望。别离是你的儿子,所以我将另一招刀法传授给他,你们父子二人一人一招,方能避免劫数,化解逐日刀的戾气。”
  胡不归冷笑道:“胡言乱语。”
  钟邪的心情却是非常平静,似胸有成竹。他明白如果要胡不归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只能用行动来证明。
  钟邪气定神凝,青衣迎风狂舞,乌云滚滚而来,将他周身笼罩。
  他掌心向外,手中无刀,却滋生刀气。
  钟邪身形暴长,双臂在空中抡舞,一招望月,撕裂乌云!刀风瞬时随云散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果然是望月斩的刀法,与胡不归所学那招大相径庭,少了一点霸气,却多出几分柔情。
  胡不归瞳孔收缩,他的眼神忽闪迷离:“你接我一招望月如何?”
  人只要有了欲望,就会变得疯狂。逐日刀在风里丝丝作响,刀也有欲望。
  天色昏暗,乌云凝聚,月湖山庄已被遮掩在杀气里。胡不归长发披散,脸上的伤疤纵横交错,愈显桀骜。
  乌鸦扑腾着翅膀,显得急噪不安。
  逐日刀在手,面对一位养育他二十年的老人,他有没有出刀的勇气?
  秋去冬来故园在,花落人淡已不堪。
  就在天与地之间,刀光一闪!
  远处有雷声轰鸣,隐约中竟听见凄恻的呼声,只见钟长卿奇迹般地出现在眼前,身子已扑上钟邪。
  天空下起了雨,鲜红的血雨。
  雨幕中有钟别离声嘶力竭的哭喊声,黑色乌鸦惊惶无助的尖利啼吟,也有狄秋月缓缓晕倒的身影。
  世上有很多事情往往出人意料,世上有很多的仇恨都需要用鲜血来洗清。
  钟长卿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
  逐日刀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呢?
  江湖人争先恐后来夺逐日刀,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练成望月斩,因为只有望月斩才是逐日刀的秘密。
  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又像是冥冥中早已注定一样。胡不归紧紧地抱着钟长卿,只觉得天旋地转。
  钟邪痛苦地闭合了双眼,浑身颤抖不止,忽然仰天长啸:“师父!你听得见吗?弟子无能,我们终是逃不了这个血咒啊!”他口中念念有词,怔怔地站在雨中,脸上流露着惊惶恐惧的神情。
  血咒?
  难道是逐日刀的血咒?
  “逐日刀真正的秘密其实是个血咒。它只要一闻到血腥,便会饮尽亲人的鲜血!这个世上是最恶毒的诅咒,这是铸刀师的诅咒!”
  这是个多年前的秘密。
  钟邪少时,师从胡凤歌学习铸刀之术,他尊师重道,潜心修炼。当逐日刀将成之时,胡凤歌却突然将望月刀法传授于他,只是希望他能为胡凤歌做一件事情。
  “我有个不祥的预感,逐日刀逆气太重,我控制不了。但是逐日刀是我毕生心血,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前功尽弃,人的宿命早已注定,刀也一样。所以要克制逐日刀凶逆之气,唯一的方法就是……”
  “师父,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为你去做。”
  “血……只有亲人的血!”
  钟邪怎么忍心让逐日刀和望月斩在他手里失传?他怎么忍心看着自己多年的希望付诸流水呢?于是他为自己的爱子选择了放弃,尤其让自己的爱子横尸江湖,倒不如了却胡凤歌的夙愿,让胡不归去力揽狂潮。
  放弃是暂时的,离别就是为了相聚。
  当逐日刀饮过了亲人的鲜血,当望月斩在逐日刀下变得无坚不摧时,当胡不归在江湖上出人头地时,最骄傲的自然是月湖山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月湖山庄的名誉,都是为了钟长卿的前途。
  一个江湖人永远摆脱不了江湖的诱惑,江湖的吸引力远不止生存和毁灭这么少。
  名垂千史么?抑或得到至上的权利和荣誉?
  他的宿命就是为了爱人,为了朋友,为了逐日刀,为了望月斩。
  胡不归愤怒了:“为什么我还活着?为什么我怎么死都死不了?!”
  “你父亲生性痴狂,为了逐日刀,可以牺牲一切!师父命我杀了你娘时,你只有八个月,我不忍再看见一个无辜的孩子为诅咒流血,便将你偷偷地抱回了家。师父用你娘的鲜血熔进炉中,终于铸成了逐日刀,杀尽仇恨,所向无敌。大漠关东十八骑围攻那日,你父亲终逃不了血咒的厄运,他的鲜血仍然控制不了逐日刀。师父临死时才大彻大悟,逐日刀仍然少了一个亲人的血,就是他的亲生骨肉。他没有责怪我,他的遗言就是绝不能让你碰逐日刀,也绝不能教你望月斩。”
  胡不归惊呆了,这是个多么可怕的诅咒!
  “这跟望月斩有何关系?”
  钟邪阴沉的脸上忽现兴奋,他的声音在颤抖:“只有望月斩……才能发挥逐日刀的威力,没有望月斩,逐日刀……只是一块废铁。”
  胡不归大喝道:“你还没有回答我,为什么我还活着!”
  钟邪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似颠非颠,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温柔,就想一个慈祥的父亲,充满了关爱:“因为你不是胡不归,你……是我的亲生儿子钟长卿!”
                 
                 
                 
                 
  秋雨淅沥欲停。
  乌云已渐渐散去。
  月湖山庄的花草树木好象都静止了喘息,时光停滞不前。
  胡不归听得见自己浑浊闷沉的心跳声,听得见耳朵里嗡嗡的回响,却听不见呼吸。
  他轻轻地抱着钟长卿,尸体已经冰冷。他此时非常想用自己的生命去把钟长卿换回来,哪怕只能换回半个时辰,只要能跟他再说上几句话。
  人的宿命早已注定。这是胡凤歌的诅咒,无人能改变的诅咒。
  恍惚间,他眼前仿佛出现了童年的画面。
  一个风致翩翩的少年,半夜三更缠着管家钟叔,偷偷地上后山去捉蛇,清新的草地上,飞身而起为狄秋月去捉蝴蝶,这些童年的记忆愈来愈清晰,清晰地令胡不归想痛哭一场。
  他知道钟邪没有骗他,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逐日刀只会饮尽亲人的血。
  钟别离的确是胡不归的儿子,是胡不归和狄秋风所生,钟邪之所以教他望月斩,就是因为诅咒不会降落在他身上,因为钟别离姓钟而不是姓胡,胡不归也并不是胡凤歌的儿子。
  望月斩是绝世刀法,不能让它失传,这是胡凤歌的夙愿,也是钟邪的心愿。钟邪将刀法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又让自己的儿子去江湖受尽磨难,因为他在遵守诺言,他要保护师父的独子。可惜,胡凤歌的血咒始终还是灵验。
  钟长卿自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悔恨交加,他痛恨自己被妒忌和自私冲昏了头脑,他不应该拆散钟伯父爱子的幸福。狄秋风因为不能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每日以泪洗面,在月湖山庄住了三年,忧郁而终。她的死对钟长卿打击很大,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养育他爱护他的钟家,每日借酒解愁,生不如死。
  每年的冬天,狄秋月就会来月湖山庄看望他,她知道钟长卿的痛苦,也知道她自己的痛苦。每次看见钟别离她就好象看见了胡不归,也许不在钟别离的身边,她心里会好受些。
  胡不归为了狄秋风,十八年来在江湖风餐露宿,他一直有个信念,有生之年一定能再见到爱人。钟长卿郁悒成疾,已经卧床不起,但是为了朋友的儿子,为了这个钟家的后人,十八年来毫无怨言。
  人性情感的伟大,凡人永远解释不了。狄秋月也一样,她永远解释不了她深爱的人究竟是谁。
  胡不归的心如刀割,他的悲怆苦痛足以铺天盖地。
  为什么你可以为我死,我却为你生?如果做兄弟只是为了生和死,我宁愿我们还是孩子,我们没有纷争。
  胡凤歌的儿子注定要为逐日刀牺牲。
  钟邪呢?他为了保护师父的儿子不被仇人所害,可以心甘情愿地用亲生儿子来替代,他教自己的儿子练成绝世刀法,并不是他的自私自利,而是为了让真正的胡不归逃避世上最恶毒的血咒。一个父亲的伟大慈爱,这世上又有几人知晓?
  鲜红似血的逐日刀,在天地间闪动着耀眼的锋辉。
  现在它已饮满了亲人的血,诅咒从此随风散去。它终将天下无敌么?它终于可以满足那些属于江湖的荣誉么?
  秋风清狂,秋月高悬。
  月湖山庄的后山,添了一座新坟。
  胡不归将钟长卿安葬在狄秋风的身旁,又摘了几朵野菊花,铺在两人的坟上。有数只色彩绚丽的蝴蝶小心翼翼地飞过来,它们绕着野花纷飞,忽上忽下。
  胡不归思绪万千,生命是短暂的,世上万物皆不可避免。自由是永恒的,谁也阻止不了蝴蝶的繁衍生存,谁也阻挡不了人类对自由的渴望。
  天空黯淡消沉,身后穿来声声鸦鸣,尖锐刺耳。
  乌鸦抖动着黑色的羽毛,落在草丛的灌木枝上,静静地望着胡不归。
  那些熟悉的笑容,熟悉的眼神,又再次涌现眼前。它就像是他的兄弟钟长卿,又仿佛就是他的爱人狄秋风,无论是幻觉还是现实,胡不归已不愿意再想,他伸出了手,抚摸着乌鸦的翅膀。
  “我知道的,你们可以在天堂里自由自在地飞翔。”
  乌鸦并没有躲开他,它好象听得懂胡不归的说话,它发出一声扰人心弦的哀怨啼鸣,一滴泪水滴落在胡不归的手背上。
  这是一滴血红血红的泪,红得令人心碎,乌鸦也会流泪么?
  青山深处,依稀有绵绵歌声传来。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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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7 10: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君心妙文,全文不长,正符合时下时间不够的朋友们哦~!粗略扫了几眼,不敢妄言,待看完了再说吧~!

PS:突然看到加了精华,似乎丁丁来过了?要是能在后面加几句读后感不是更好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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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2 18: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精彩,楼主的文思缜密,很让人费脑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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