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痕迹在2006-9-21 10:00:23的发言:
一、今天是九月二十一日,论坛上到现在居然连一个官方公告都没有?只此一条,就该把老龄凌迟七七四十九天,一天也不多,一天也不少,少一天老龄就是小狗。
二、自打老龄进了公路局,天天一帮子人像土匪一样,大清早四点钟就出去打秋风,弄得民不聊生,烽烟四起,路有冻死骨。古人云,老而不死是为贼。中央一直三令五申,要三个代表,要八荣八辱,无耻啊无耻!
三、老龄自打出道以来,勾引良家少女少妇无数,始乱终弃,至今仍未嫁娶,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不知还有多少人家的女子要害在他手下……
一、虽然没有发公告是事实,但凌迟四十九天未免过于残忍,建议减轻处罚──去其势可矣。 二、上路拦车罚款的,往往是有执照的车匪路霸。所以老凌充其量只不过是作案的工具,算不上作案的主体。 以前说老凌与鸬鹚同类,他还不明白哩。 三、既然是勾引,那就算不上强迫,对这样你情我愿的事情,好象没有谴责的必要吧。 没听过这支歌:“我住东来你居西,你无夫来我无妻;我无妻时犹自可,你无夫来好孤栖”?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老凌能舍身饲虎,要是没有副大慈大悲的心肠,焉得如此? 再说,中午八菜一汤云云,难道老凌可以发布命令取消么?难道因为老凌不去吃,就能减成三菜一汤么?难道能大家都不去吃,就看着那么多的饭菜让它臭掉烂掉么? 最高指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所以,为了不至于犯罪,不但要去吃,还要吃得理直气壮,吃得滴汤不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