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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相见欢,快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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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3 05: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武侠时代》系列之一

相见欢


  (一)花会

  忽逢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千株梨花开在“书剑山庄”的后山坡,娇嫩而精致的雪白花朵缀满了花枝,远远望去,仿佛漫天飞舞的白雪覆盖了整个山坡。
  山坡下,茵茵如毯的草地上,早已铺上了七张纯白色的波斯羊毡,。
  毡上各有一只描金的大漆盘,盘子里盛满了培育自温室的四季瓜果。不远处,青烟袅袅中,一只剥皮开膛、来自鄂尔多斯大草原的羔羊,贯穿了铁条,正在熊熊的炭火上徐徐转动,渐渐成了诱人的金黄色。渗出来的油脂凝聚成滴,落在火炭上,发出清脆的“毕剥”声。
  清风徐来,将花香、肉香、春泥的香气混合到了一起,直熏得人飘飘欲仙,唿吸之间,甚至连春日的阳光仿佛都透着一股甜香。
  风吹草低,手持金樽斜卧在白毡上的沈不凡,轻袍缓带,散发赤足,就好像躺在一片流云上,飘逸若仙。
  这神仙一样的人物,正是“书剑山庄”的主人,当然也是这场“梨花会”的东翁。
  赴约而来的六位客人中的最后一个人,也已被引至羊毡落座,但他还是没有起身待客的意思。
  “书剑山庄”是江湖中并不多见的书香门第,据说开创“书剑山庄”的沈氏先人状元及第,是位一等一的文人清贵。而历代的沈氏子孙虽不及其祖荣耀,但每一代中皆不乏博学大儒。
  沈不凡生肖属鼠,今年已五十八岁,他弱冠之年就已中举,半生饱读诗书,满腹锦绣,当然不是狂悖之徒。
  奇怪的是,今天他非但衣冠不整,态度也极轻慢无理,就好像转了性,换了一个人。
  他当然有他的道理:第一,“书剑山庄”虽以诗文传家,终归还是武林一脉,他不想终年固守斯文,给人看成迂腐的酸秀才。第二,这次前来赴约的都是他的晚辈,他这个主人若是个老古板,来客拘谨之下,岂非个个都要成了木鸡?第三,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次的花会并非寻常的赏花行令,而是要为他最小的、也是最疼爱的三女儿相一位如意郎君。他的发妻已过世多年,没人比他再清楚女儿的心思,他只希望有资格坐在羊毡上的六位年轻人能明白他的暗示,好好把握住这次机会。
  他微笑着把剩下的葡萄美酒一仰而尽,手中的金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天地间的春色都似已映在了上面。他背后六张羊毡上的六人,当然也一同映了上去。
  放眼江湖,能有资格在这六块羊毡上坐上一坐的年轻人绝不会超过十个。
  这六个人正是当今江湖中年轻一代的佼佼者,都是名门之后,精通剑法,年纪不大,在江湖中闯出的名头却不小,而且相貌都过得去。尤其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若龙,据说还是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剑客。
  沈不凡满意地叹了口气。江湖俊才尽汇于斯,无论是谁做了他的东床快婿,他都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
  他虽不贪杯,此时仍忍不住又要了一杯酒。
  酒很快就来了,斟酒的老家人顺势与他耳语,沈不凡的脸色微微有些变了,放下金樽,站起身,引颈向最远处的羊毡上望去。
  最远处的羊毡上面盘膝坐着的,正是最后一个到的宾客。他远在一箭之地开外,面目看不清楚,只瞧见皮肤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现在,他正抽出了腰畔装饰得很考究的长剑,很仔细把一只翠皮的哈密瓜一噼两半,然后又割了好多薄片,这才懒洋洋的躺下去,一片片地送进嘴里。吃一块叹一口气,不断地叹气,不停地吃。
  他吃的并不快,只因除了这只瓜,整只漆盘早已空了。
  开始的时候他坐着吃,然后又趴着吃,现在居然躺在了一堆果皮果核上继续吃。
  “看起来他胆子不小,胃口也还不错。”沈不凡收回了目光,问他的老家人沈福,“洛阳袁家的二公子呢?”
  “袁二少爷的佩剑良驹衣衫拜帖,统统给这黑炭小子夺了去,哪里还有面目再来赴会。”
  “袁氏一门最是护短,他闯了这等祸事,还敢大摇大摆的来这里,单凭这份胆色,他在江湖中就绝不会是无名之辈。”沈不凡沉吟着,又问道:“你可看出了他的来历?”
  “我没看出来,”沈福摇着头,把手中的大红拜帖呈上去,道:“就算他以前是无名小子,从今天开始,相信很多人都会记得他的名字。”
  沈不凡展开帖子,只见上面袁啸天的名字已给一笔勾去,旁边用秃笔歪歪扭扭涂了两个字──陈旧。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看到陈旧这两个字的时候,陈旧正在放一个新鲜的臭屁。

空着肚子吃一大堆的生冷之物,总难免肠胃不适,放点多余的气出去,并不算很稀奇的事,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但陈旧这个屁放的实在是与众不同,简直就是屁惊四座。不但声音洪亮,而且气息绵绵,良久不绝,远远传了过来,如同一声铮鸣的号角。

如此的春光美景之下,这个屁实在是大煞风景。

的一声,游若龙打开手中的泥金纸扇,轻轻在面前挥动,虽然没说什么,眼角眉梢的不屑却已很明显。

第一美剑客的名号果然名下不虚,的确是世间少见的美男子。不但面如冠玉,剑眉入鬓,显得英姿勃发,全无半分胭脂气,而且举止看上去也很风流,挥扇的姿势娴熟而潇洒,显然经过多次练习。像他这样的人,多多少少总是有点自恋的。

但这一次梨花会夺魁希望最大的也正是他。

如果雀屏中选,藏剑山庄书剑山庄顺利联姻,他即便背负入赘之名,但同接管江南第一武林世家的产业比起来,那一点蒙羞又算得了什么──沈不凡中年尚无子嗣,前两个女儿又远嫁番邦,书剑山庄后继庄主的人选,自然非呼之欲出的女婿半子莫属。

游少庄主的年纪虽轻,江湖却已老,人财两得的盘算,还是拨得清的。更何况听说沈三小姐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十八次变下来,想来也丝毫辱没不了他第一美剑客的名声。

游若龙很自信,也很愉快。

同来的五位情敌只能衬得他愈发的与众不同罢了,至于这个横空杀出来的黑小子,露乖出丑,粗鄙不堪,他当然更是不会放在眼里。

这一次他势在必得,沈三小姐的眼睛若没有瞎,看上的自然会是他。

他悠悠然给自己也斟了杯葡萄酒,举杯浅尝,对于沈三小姐的姗姗来迟,一点都不着急。

陈旧当然更不会着急,他只不过觉得有点泄气,这个屁得对他来说,实在是大伤元气。

幸好羊肉最是滋补,而且已经烤得熟透了。

他拍了拍屁股爬起来,倒背着双手,施施然走过去。

一个青衣小厮用刷子蘸着作料,正要往烤羊上涂抹,他一见,脸色都变了,一个箭步抢过去,劈手夺下了刷子,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上面作料的味道,的一声,喃喃道:这是什么鬼东西,险些糟蹋了好肉。

青衣小厮瞪着面前这个黑塔也似从天而降的少年,哪里还能说得出话。

陈旧看着他,忽然笑了,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道:有盐没有?

当然有。

吃草原上最正宗的烤羊,只需要加一点点的盐。陈旧一边解释给他听,一边动手把烤羊从铁架子上取下来,先扭断了羊头放到一旁,然后把双手插入断颈处,顺势一扯,整只烤羊就给撕成两片。他抄起一片,顺着肋骨下手,丝毫不畏熟肉的滚烫,不时吸吮着指尖的油腻,不大工夫就把两片羊肉撕得支离破碎,满满堆了一大盆。

他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守着肉盆坐下来,右手抓起一块肉,左手指头捻一小撮细盐,撒一撮盐,吃一大口肉,看样子要是不把整只烤羊都葬送在自己肚子里,是绝不会罢休的。

的一声,围在腰上、白玉镶金的腰带,竟给他渐渐凸起的肚皮绷断了。

他索性敞开衣襟,放怀大嚼,肉盆很快就见了底,他终于抱着肚子,心满意足地躺下去,长长打了个嗝,道:好肉!果然是好肉!顿了一顿,道:其实也不见得十分的好。

吃饱了还要发牢骚,青衣小厮有点气不过了,忍不住道:哪里不好?

陈旧道:本来这大草原上的羔羊肉是极鲜美肥嫩的,但要把活羊千里迢迢赶到这江南来,一路之上,难免水草不济,再加上水土不服,肉质难免要打了折扣,吃起来口感差了很多。

他居然说说头头是道,看起来对吃极有心得。

青衣小厮也不免对他刮目相看,陪出笑脸,道:看不出公子还是个大行家。

陈旧也笑了,懒洋洋的笑容,从他那张黝黑的脸上慢慢浮现出来,看起来居然还很帅。

其实他长的并不难看,高挺的鼻子,宽阔的额头,面颊的线条干净利落,棱角分明,很有男子气概,虽说肤色黑得有些离谱,却衬得他的眼神更纯净、闪亮。

他仰面躺在那里,突然变得安静下来,痴痴望着高天上变幻不定的流云,懒散的笑意依然挂在嘴角,眼神中却渐渐流露出很复杂的表情,有欢喜、有忧伤、甚至还有一丝的恐惧。

没人知道他心里究竟在想着些什么,他似乎把一切都收敛到那双漆黑的眸子里。

一个心机并不是很深的人,却要埋藏很多的秘密,无疑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静静的躺在那里,面对着寂寥的天空,他显得有种说不出的孤单和无助。

就在这时候,安坐在羊毡上的几个人突然有了一阵小小的骚动,纷纷站了起来。

他们苦侯多时,望眼欲穿,沈家三小姐终于现身了。

花树掩映间的一条石阶小径上,沈三小姐莲步而来。一条白色的坠地百褶长裙,裁剪得很贴身,恰巧可以完全显露出一个花季少女曼妙的体态。她的身上没有一件多余的装饰,只在如云的绿鬓上斜斜插着一只珠钗,面上未染铅华,正午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那一层细细密密的黄色绒毛有着引人遐想的美。

每一个引颈遥望的人都觉得不虚此行,沈三小姐果然没令他们失望,果然是个美人,而且很会打扮。

她俏生生站在那里,娇嫩而精致,仿佛就像是这梨花中的仙子,美得丝毫不带俗气。

游若龙轻摇纸扇,缓步迎了上去,别的人自然也不甘落后。

唯一还能沉住气的,只有衣衫不整,躺在那里的陈旧。

他虽没有动,眼里却发出了光,把两根手指伸进嘴里,忽然打了一个长长的呼哨出来。

这通常都是登徒子调笑的伎俩,不但轻佻,而且无礼。

游若龙的心头登时泛起了怒火──“藏剑山庄书剑山庄未来的少夫人,怎容得人如此唐突!

他决定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狠狠教训一下这黑小子。

他走的并不块,但这段路也并不长,前面玉人的眉目已清晰可见,单一个小巧而微微上翘的鼻尖,就足以令人着迷。

游若龙自认绝非好色之徒,此刻心头仍不免为之一荡,呼吸急促了起来,然后他就仿佛隐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轻微而富有节奏,并且越来越响。

等他从意乱情迷中惊觉过来,那匹全身乌黑发亮的健马,四蹄如飞,已从他身边乌云一样飞快掠过,带起的劲风刮得他面颊隐隐生痛。

马上的人振臂呼哨,显得说不出的轻狂得意。

除了陈旧,还能有谁!

他骑来的马本远远散在草地边,听了他的那声呼哨,便一路小跑奔了过去,跑到陈旧身边,身子已跑热,陈旧一跃上马,不用加鞭,跨下良驹便如一支怒箭般射了出去。

他用这么隐秘而突然的手段奔过去,显然不怀好意。

已有人在高呼:拦住他,拦住他!

五位世家子弟中,有一人随身带着行猎的弓箭,此时张弓搭箭,箭去如流星,但到了陈旧身后,其势已竭,陈旧扭腰回头,竟用两根手指轻轻松松夹了去。一声长笑中,马已奔至沈三小姐面前,他只一附身探臂,沈三小姐便被卷入了怀抱中。

笑声未绝,人和马都已消失在梨园深处,只留下卷起的漫天飞花,洋洋洒洒地飘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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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劫持,是绑架,更是无情的戏弄。

当今江湖新一代最顶尖的高手,居然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扬长而去,毫无应变之力,这真是一个莫大的嘲弄。

游若龙的表情就像是给人在小肚子上狠狠踢了一脚,脸色发青,额头上青筋凸起,猛一跺脚,刚要展动身形追下去,突然从他身旁伸出一只手,牢牢攥住他的手臂,然后他就听到沈不凡一字字地道:不用去追。

游若龙扭过头,吃惊地看着他。

沈不凡的声音镇静而冷漠,手掌干燥而稳定,无论是谁都感觉不出他内心的波动。他脸上几乎也没什么表情,任何人都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这江南第一武林世家的当家人,临危不乱,果然有着大家风范。

游若龙却想不通他为什么阻止自己追下去,此刻耽搁一分,沈三小姐的下落便要渺茫一分。

他已急得快发疯了。

沈三小姐若是没了踪影,他的如意算盘岂非也要全然落空?

他并没有想下去,也没有发疯,因为就在这时,沈不凡突然松开他的手臂,伸出两根手指,在他悬在腰畔的佩剑上屈指一弹,只听的一声龙吟,三尺长剑竟给他生生地弹得脱鞘而出,化成一道白光激射而出。

游若龙的念头还没转过来,就见到沈不凡伸手抄住剑柄,看也不看,反手就是一剑刺出。

这一剑诡秘毒辣,毫无半分征兆,当然不会落空,三尺长的剑锋完全穿透他背后那人的胸膛。

站在他身后的是一位十七八岁的锦衣少年,此时低头看着胸口洇出来的大片血迹,喉咙里荷荷发声,却已叫不出声音,一张年轻英俊的脸渐渐扭曲变形,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这应该是他第一次面对死亡,也绝对是最后一次。

感觉着冰冷的剑锋穿心而过,那滋味的确可以让一个人的骨髓都冰冻起来。

他的人也在这瞬间僵硬,仰天栽到之际,终于发出了叹息般的一声呻吟,然后死得干干净净。

这少年也是应邀而来的六位世家子弟之一,南沈北吴,恩威江湖。他正是燕京大豪吴飞熊的子侄,身份何等显赫,竟无缘无故毙命在沈不凡的剑下。

这一剑足以惊散任何人的魂魄。

冰冷的疼痛就好像感同身受,游若龙整个人都已僵硬,眼皮却在不停地跳,脸上已没了血色。

别的世家子弟看上去同他也差不多。

每个人都隐隐有了不祥的预感,恐惧就像瘟疫一样,传染了每一个人。

沈不凡将手中长剑略略一斜,看着上面的血珠子一连串地滚落下去,轻叹道:藏剑山庄,果无凡品。

他猝然发难,刺杀一人之后,风神散朗如故,就好像地上那具正在枯萎的尸体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双手捧剑,送至游若龙面前,淡淡道:剑是好剑,却不知施展出的剑法又如何?

这的确是一柄好剑,样式极古雅,虽不见得是藏剑山庄中最锋利的,却一定是最悦目的那一把。

薄成一线的剑锋,迎展于春日的阳光下,光华夺目,恰似一位出身侯门的贵公子,孤独冷傲,令人难以亲近。

游若龙迟疑着接剑在手,目光与沈不凡一碰,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今日还应有一个人毙命于斯!

他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他毕竟也用这口剑杀过人,也在江湖的刀口剑尖上历练过,完全不必因为目睹了一次凶杀的场面就惊惶失措。

──谁将是下一个剑底游魂?他又为什么招来杀身之祸?这一次的梨花会,难道是沈不凡设置的鸿门宴?

他脑子里有太多的疑问,却没有想下去。

因为就在这时候,答案自己跳出来了。

那手持弓箭的华服少年,似乎已经觉察到事情不妙了,瞪着一双眼,眼里充满了血丝,咬着牙悄然后退,突地抬手一箭射出,却是对空而发。

羽箭笔直冲天而起,发出凄厉尖锐的哨音,箭尾处还拖出一道鲜红的烟雾,经风不散。

鸣镝!这是一只通讯的响箭。

这一次,游若龙的表情就像是给人砍了一刀,失声道:大地会!

华服少年站定脚步,挽弓而立,薄如剑刃的嘴唇,渐渐露出一丝讥诮的笑色。

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沈不凡曼声轻吟,目光却如出鞘的利刃,一分分冷锐起来,迎注着游若龙,道:现在,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游若龙点着头,额头上冒出一粒粒黄豆般的冷汗,握剑的手,忍不住一阵轻颤。

大地会据说是继青龙会之后,最秘密、最庞大的组织,势力要远远超过当今公认的江湖第一大帮会丐帮

丐帮充其量不过是一群叫花子,而大地会敛聚的财富,已非常人所能想象得出。

就如同佛门弟子的皈依一样,每一位被吸纳入会的成员,都要心甘情愿地奉献出自己全部的家产,而这种吸纳在大地会从未间断过。

这一次他们显然对书剑山庄的沈不凡发出了邀请。

游若龙终于知道,沈不凡为什么要用那么绝情的一剑刺杀吴浩。

吴飞熊当然早就率吴氏一门投奔大地会门下,而眼前持弓的华服少年,南宫世家的少主人南宫羽,自是不问可知。

大地孕育一切,也可以埋葬一切。

沈不凡的那一剑,就代表了他的决断──宁可玉碎,决不瓦全!

他决不允许存世百年的书剑山庄,在他的手中被吞并、消亡。

若龙兄风华正茂,前途不可限量。南宫羽目光闪动,盯着游若龙,忽然道:想必不会愚蠢到陪着姓沈的老顽固一同送死。

他说的是实话,实话总是容易打动人。

游若龙脸色阵红阵白,已在后悔不该来,一旦来了就难以置身事外。

他有把握在十招之内就结果了南宫羽的性命,但南宫羽身后的大地会他实在惹不起,可是今日如若袖手旁观,他这几年闯荡下来的侠名也要毁之一旦──临阵退缩,贪生怕死,任何一个罪名他都担当不起,那该是一生都难以洗刷的污点。

沈不凡却笑了,笑得轻松而自在,悠然道:我虽然是个老顽固,却不见得一定要死,年轻人徒逞口舌之利,唯有自伤。

南宫羽冷笑道:就让你这老贼苟延残喘片刻,又有何妨!

到了此时还判断不清局面,一味的自狂自大,装腔作势,实在折损了大地会的金字招牌。沈不凡的涵养工夫显然很到家,对他的出言不逊丝毫不以为然,摇了摇头,温言道我们不妨打个赌,看谁活得更长久些。

他并不是在威胁,也没有在恫吓,可是话一出口,却叫人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寒意。

南宫羽的脸色立时就白了,不自觉地后退一步,挽弓的一双手筋节暴起,目光充满了戒备警惕之色。

这一次你们来这里的有三个人,你,吴浩,还有那半路上便铩羽而归的袁二公子袁啸天。沈不凡微笑着,缓缓道:你们三人之中,你和吴浩的任务是出其不意刺杀我,而袁啸天却是要先行挟持小女,以备作我万一脱困的要挟,迫我束手就范。

南宫羽喉咙干涩,已说不出话。

 另外,你们还有三十六人会在正午时分从正面突袭山庄,另有三十六人埋伏在山庄和梨园之间的必经路上,用以阻杀救援之人。沈不凡微笑着叹了口气,道: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尚不知道对错与否。

南宫羽只觉得一个脑袋渐渐涨到了两个大,脚跟发软,简直快站不住了。

难怪沈不凡好整以暇,突逢变故丝毫不慌乱!难怪他的响箭一响过后就没了消息!难道这一次派出的七十二名好手,竟然在他的不动声色间就给一网打尽了?

从未有过的无助感,就像一根又细又韧的线,勒住了他的心,勒得他透不过气来。

他感觉自己完全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里,任何的挣扎咆哮,都显得那么的无力和可笑。

他的斗志已彻底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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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有十一年没杀过人,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杀人再残酷、再恶心的事了。沈不凡垂目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清洁,除了他自己,再没人能看出这么样的一双手到底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

他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了疲惫厌倦之色,叹息着喃喃道:结束一条年轻的生命,无疑是一件很罪恶的事,这种事只做一次就已足够了。

他的弦外之音,也足够让南宫羽欣喜若狂,让他的双膝禁不住弯了下去。

年轻人谁没有做过错事,只要他肯浪子回头,就值得原谅,依旧还是光明正大的世家子弟、名门之后。

沈不凡嘴角噙着一丝笑意,眼光有意无意地瞟了游若龙一眼。

就在南宫羽双膝即将落地的一刹那,一道寒光乍起,闪电般投入他的怀抱。

游若龙的游龙剑终于脱手而出。

他无疑选择了一个最恰当的时机。

这时的南宫羽精神涣散,全无戒备,正给了他一个一击致命的绝佳良机。

他没有错过这个机会。

这一剑倏忽而去,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看上去远远要比沈不凡反手的那一剑漂亮、精彩。

这两剑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一剑穿心,救无可救。

南宫羽垂头看着钉子般钉在自己心口的剑柄,还有一息尚存,还没有死干净。

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没有任何情绪的表露宣泄。这个年轻人只缓缓把这最后一口气吐干净,突然露出一个很古怪笑脸。

他终于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他是跪着死的。

 

站着的活人看着他扑倒在地,各有各的眼色和表情。

游若龙的一张脸却已因兴奋而发红。一剑斩杀大地会的爪牙于剑下,无疑会再一次使他的侠名扬于江湖。至于南宫世家,却连兴师问罪的资格都没有,如果他高兴,甚至可以振臂一呼,率领江湖中的正义之士,将南宫一门从江湖除名。而江湖中人畏之如虎的大地会通过今天的事看起来,远没传闻的可怖,沈不凡弹指间,就化解了他们的突袭,将一场祸事消弭于无形。

游若龙把每一层后果都考虑到了。

尤其让他兴奋的是,书剑山庄这江南第一大武林世家的实力要远远超过他的想象。他如果做了书剑山庄的女婿,才真的是前途不可限量。

他的这一剑,显然也给自己的夺魁加上了至关重要的筹码,在沈不凡心中的分量已非他人可比。

藏剑山庄若与书剑山庄南北呼应,合二为一,说不定还可以合力将大地会掀翻马下。到时候,一战成名,美人在抱,又该是何等的风光逍遥。

现在只剩下唯一的一个问题:如何营救沈三小姐脱困。

那黑炭似的野小子既非大地会门下,根本不足为虑,藏剑山庄结交广泛,要找出他的行踪来也并非难事。

最后的一个问题,似乎也即将迎刃而解。

迎着正午的阳光,游若龙眯起眼睛,觉得很轻松,也很愉快。

最后他只希望那个黑小子是个未经人事的鲁男子,不要冒犯了他的佳人,虽然他并不介意,但还是希望和他入洞房的新娘子是个真正意义上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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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逃亡

 

人在马上,马在路上。

无须加鞭,这匹三岁口的大宛良驹一路上越岭翻山、踏水过溪,即便身负两个人,急驰了一个时辰后,依旧身行如龙。

这是逃亡的标准速度。

路线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僻静、平坦,却正好可以完全发挥马匹的优势,也正是条逃亡的标准路径。

奔出这条林间小径,前面就是官道。

这里距离书剑山庄已过百里之遥,已不必再担心露了行迹。

就在这时候,树下的草丛里突然寒光闪动,一左一右探出两支镔铁钩镰枪,正是前朝大破拐子马的独门兵刃,也正是对付奔马的标准武器。

没人能想到这里居然会有埋伏。

陈旧也想不到。

唯一想到的,却好像是那匹马。

健马长嘶,人立而起,这两枪居然钩空了。

这匹马久经训练,正如一位武林高手,收放自如,应变奇快,双蹄乘势踏落,只听咔咔两声,竟将两枚枪头一齐踏断。

空林寂寂,午后的阳光透过枝杈投射下来,风从密林深处吹过来,带着潮湿腐朽的味道。

健马垂首轻嘶,颈下已满是汗水,它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小黑子,你还真是个好小子!陈旧长松了一口气,跨下马背,轻拍马首,微笑着喃喃道:如果你做个人,我这老黑子也是要甘拜下风的。

背弃故主,卖主求荣。有人冷冷地接口道:无论它是人是马,都一样该死!

听口气就可以知道这个人很专横、很冷酷,而且惯于发号施令。

口口声声不离生死。陈旧皱了皱眉,道:袁大少爷好大的煞气!

他居然猜出了来人是谁,并且还猜对了。

袁傲天从树后转身走了出来,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一丝惊讶之色。

他是袁啸天的胞兄,却年长他的兄弟整整二十岁,长眉细目,穿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衣衫,看上去颇有几分出尘的仪表。但他本来很清秀的面庞,却像是带了一副面具,很少有什么表情,未免显得刻板阴鸷,令人很难亲近,一双眼在顾盼之间精光闪动,更是不怒自威。

陈旧踮起脚,笑嘻嘻招了招手,与跟在他身后的袁啸天打了个招呼。

袁啸天根本不理他。他本是为了一雪前耻而来,但现在,两只眼珠子盯住马背上的少女,连眼皮都舍不得眨一下。

经过炎炎烈日下的长途奔驰,稳坐雕鞍上的沈三小姐只在鬓角鼻尖微微见汗,神色却是冷定的,纵然是在被掳劫的一刻,她都不可思议地表现得安然自若,没有挣扎,也没有呼叫。

她的表情从始至终竟几乎是凝固的,就连眼神都是凝滞而空洞的,虽有光亮,却没有焦点。

她整个人看起来赫然就好像一具制作精美的瓷娃娃,有着迷人的光泽和颜色,却已失落了灵魂。

袁傲天的目光也不禁为她的颜色所夺,也在盯着她看,眼中光芒闪动,突然拱手一揖,道:不知芳驾可是沈家的三小姐?

他毕竟还是老江湖,念头一转,便想到了陈旧所以要打劫袁啸天,最大的目的就是要那张可以到藏剑山庄一路通行的拜贴。

他既赶去了藏剑山庄,那马背之上,梨花仙子般纯洁娇艳的白衣少女,除了沈家的小姐,还能是谁?

袁傲天纵是城府深沉,此时也不禁耸然变色,转头对陈旧厉声道:你好大的胆子!

陈旧还是笑嘻嘻的一脸不在乎,道:我的胆子一向不小。

哼!哼!袁傲天连声冷笑,手已握紧了腰畔的剑柄,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却迟迟不肯拔剑。

他实在看不透这黑小子的来历。

他兄弟已在这小子手下吃了一次亏,说是轻敌大意也还勉强说得过去,但藏剑山庄梨花会却几乎聚集了江湖中成名的少年英才,他不但把众人心目中最珍贵的一朵花摘了去,而且还能毫发无伤,全身而退,当中的机变和身手,实在不容小觑。

袁傲天沉吟不决,袁啸天却已按捺不住,地一声,拔剑在手。

不知死活的小淫贼,口气倒是不小。他长剑在胸前劈空一斩,样子又威风又神气,有了长兄在侧,仿佛早忘了上午的狼狈,剑尖指着陈旧的鼻子,道:给你两条路,要想活,就乖乖和我回藏剑山庄听候沈老庄主的发落。

陈旧叹了口气,道:另一条路不用问,自然是条死路。

袁啸天森然一笑,道:把你劈了喂野狗,连坑都省了。

他根本就没打算给陈旧走那条活路。

神不知鬼不觉杀了陈旧,不但可出心头的一口恶气,更可以把迷失心性的小美人藏入金屋,等到生米煮成了熟饭,还怕沈不凡不认他这个东床快婿。

遇到了这等事,他的脑筋倒是转得又快又清楚。

兄弟二人眼光一对,心意已通。

袁啸天更不迟疑,一个箭步窜出去,长剑一抖,急刺而出,霎时间,漫天都是剑光,招招都是杀手。

袁傲天滑步跟出,掌中剑随之出鞘,两剑交剪般盘旋飞舞,织出一片剑网,将陈旧的身行锁住。

健马铁铸般的纹风不动,马背上的白衣少女静静瞧着在两口长剑绞杀下奋力求活的少年,如同置身事外,仍没有任何情绪的流露。别人的死活,她又怎会放在心上。

剑网密集,并在逐渐收紧。

陈旧左转右扭,终还是挣脱不出。

漫天的网丝忽然化成了一道闪电,剑光一闪,袁傲天手中的剑锋已刺入陈旧的肩胛。

鲜血乱箭般标出,陈旧仰天栽倒。

袁啸天咬着牙,劈手一剑,斩向他的咽喉。

陈旧左肩被剑锋贯穿,竟被牢牢钉在地上,眼见这又狠又准的一剑迎面斩来,已是避无可避。

眼见一颗大好头颅即将落地,这一刻,沈三小姐的神色不知怎么竟然微微一动,但随即垂下了眼帘,对一切又全然恍如不见。

她真的没有看到,却还是听到了惨呼声。

惨呼过后,居然跟着还有哭爹喊娘的抽泣声。

等她的眼光再看过去,只见三个人居然都躺到了地上,都在不停地喘息,不停地流血。

陈旧的伤在肩膀,袁家兄弟都伤在腿上。

他们的腿骨都已被生生地敲断了,而陈旧拿在手中的武器,却是地上那两枚被马蹄踏断的镔铁枪头──他们本来要用来割断马腿的枪头。

袁傲天腿上流着血,脸上流着汗,嘴里流着苦水,狠狠地盯着陈旧,过了良久,才嘎声道:这算是什么武功!

这跟本就不是武功。陈旧懒洋洋地躺在那里,表情和姿势同躺在梨花园中晒太阳没什么两样,把手里的枪头放下去,伸出两根手指捏住剑锋,很仔细、很小心地一分分拔了出来,伤口很深,血又一次的涌了出来,他吸了口凉气,道:武功是用来伤人的,不是自伤的。

袁傲天看着他,心里也不得不承认,他用的的确不是武功,而是一种比武功更有效的手段。

这手段虽然一击奏效,瞬间便放倒了他们二人,但他竟不惜自己身受重伤,这跟疯子几乎也没什么区别。

这黑小子当然不会是疯子。

你究竟是什么人?袁傲天问他。

你真的想知道?陈旧捏着剑锋,居然把长剑送回到他的鞘中,然后把内衣的一片衣角扯下来,按在肩头的伤口上,用来止血。

袁傲天的瞳孔骤然收缩,看着他手中的那片衣角,脸上的肌肉突然僵硬。

那片衣角是淡淡的天蓝色,质地是最上乘的锦缎,上面用精巧的苏绣针法,鲜红的丝线,锈着一条小龙,一条肋生双翼的飞龙。

袁傲天认得这个暗记。

因为他自己的内衣的衣角上也有这么一样刺绣,绣的却是一条飞虎。

这是大地会中各人的标识,这少年居然也是大地会中的人,而且地位比他还要高一级,最高的一级。

现在你既知道了我是谁,是不是肯罢手,肯走了?陈旧淡淡道:走时别忘了捎带上你的兄弟,他哭得可真难听。

他就这么躺在地上,看着袁傲天拉起了满脸鼻涕眼泪的兄弟,两个人相互搀扶一瘸一拐地走远,头上的冷汗这才一下子流了出来。

凝固的血已将那片锦缎粘在皮肉上,他揭起一角,突然用力一扯,伤口再一次撕裂,殷红的血,泉涌而出,迅速染红了半边身子,看上去触目惊心。

冷汗同时湿透了重衣,陈旧整个人似已麻木,双眼只凝望着白衣飘飘的少女,期盼这样能够触动到她早已僵化的神经,把她从那场永无止境的梦魇中唤醒过来。

一切试图似乎都是徒劳的。

沈三小姐图画般的美丽,也图画般的不真实,对眼前的一切都视而不见,什么都打动不了她。

阴冷的风贴着地面吹在伤口上,钻心的刺痛。

陈旧终于从心底里轻轻叹出口气,因为失血而变得惨淡苍白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失望沮丧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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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大茂密的古老树木下阴暗而潮湿,地上堆积的经年的落叶都已腐烂发酵,踩上去烂泥一样湿滑。

这里终年不见天日,也终年鲜有人迹。

陈旧并没有再走那条事先选好的路径,而是牵马进了密林深处,横穿过这片森林时,天色已黄昏。

落日的余晖正照在他面前一片开阔的原野上,天上晚霞似火,地上到处盛开着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不远处,流水潺潺,一条小溪蜿蜒着流向远方。

这像是一片被人遗忘世界,平凡、恬静,看上去很美。

看来被人遗忘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一个人遗忘掉过去的痛苦,是不是也一样?

陈旧止步转身,作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势,那匹善解人意的良驹立时就俯下身去,一直等身上的人下去,这才一跃而起,跑开饮水吃草。

沈三站在原地,却显得无所适从,微微侧头,只定定看着眼前这个遍身血污的男人,眼神纯净而漂亮,仿佛直到现在,才发现这个人的存在。

陈旧也在静静看着她被霞色映红的面颊,看着她眼中对自己的陌生眼光,心头突然泛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也不知道是欣慰,还是酸涩。

这是他们今天第一次如此近的面对,然后,陈旧对她说出时隔十年后的第一句话:我想你饿了。

他的手背到身后,再伸出来,掌心竟魔法般多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是他从梨花园的漆盘里留出来的。

沈三的目光在苹果和他的眼睛上来回梭巡了几次,终于试探着伸手拿过去,放在嘴里,小小地咬了一口。

她显然是真的饿了,这一天的奔波,对她来说,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捧着苹果坐了下去,大大咬了一口,含在嘴里,却不咽下去。

陈旧懂她的意思。他坐在她对面,伸手接过她递来的苹果,也咬了一口。

苹果又脆又甜,他的鼻子却不知怎么有些酸了,仰起脸,把眼睛里就快流出的泪忍回去。

你一口,我一口,最后沈三手里剩下了一个小小果核,她就拔下头上的金钗,在两人中间挖了一个小小的洞,把果核埋了进去,小心翼翼掩上了土,也仰起脸,一脸的孩子气,充满了期待,仿佛随时都会看到一棵枝繁叶茂的苹果树,从这里破土冒出来。

晚风吹来,拂起她披散下来、海藻般浓密的长发,这所谓的三千烦恼丝,看起来并没有增添她一丝的烦恼。

她把自己封闭起来,拒绝任何人和事的闯入,完全的孤独无助,也完全的无忧无虑。

......咿呀呀吱呦,呀吱咿吱喂......毫无征兆的,从不开口与人交谈的沈三,竟然轻轻的哼唱起来。开始的时候,词曲还有些含糊,唱到一半,已将这唱腔委婉清新的黄梅小戏的韵味完全表达了出来。

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搭配上轻快俏丽的曲调,听上去更是别有一番滋味。

这是她在襁褓中就听惯的调子,因为她的母亲是安徽黄梅人。她把幼时的记忆都完好的封存起来,删除掉那刺痛人心的一幕──她把自己保护得很好。

夜色就在她的歌声中悄悄笼罩下来,倦鸟归巢、虫声唧唧,和歌声溶在一起,宛如天籁。

他们看着第一颗星亮起,直到黑丝绒般的夜幕上繁星点点。

不知何时,沈三已和衣躺在即将凝结出露珠的草地上,眼帘垂落,昏昏欲睡。

夜雾,不知何时从他们身后的树林中悄悄地弥散出来,浓得就像乳汁一样,让这夜色凭添了一种神秘的味道。

陈旧静静地等着雾气漫过去很远,这才一跃而起,潜入这夜色浓雾中,没走多远,弯下了腰,似乎用了用力,一整块草皮竟应手而起,下面是个倾斜的洞穴,里面居然藏着一辆马拉的车厢。

这实在是一个很神秘、也很奇妙的发现。

车厢涂着黑漆,车后的帘帷也是数重的黑色棉布制成的,车厢里面的一套被褥却是雪白的丝绸,皮肤般的光滑清凉,鹅毛填充的枕头柔软舒适。

陈旧脱去了沈三脚上的绣鞋,把她抱上去,替她拉好了被子,沈三立时就发出轻微的鼾声,睡得香甜无比,就像是个孩子。

千里马驾驭起车辕显然有点不情愿,垂着头,踏着细碎的步子,显得有点委屈。

陈旧坐在赶车的位置上,也不知道从哪摸出了一壶清水,几个硬面饼,甚至还有一包卤牛肉。

食物是新鲜的,存放的日子绝对超不过一日,而整个车厢从里到外也都是崭新的。

车厢当然不会从地下面无缘无故长出来,唯一的解释就是,陈旧不止为自己安排了一条退路。

他今年才不过二十岁,但思虑之缜密深远,就连老江湖也不见得比得上。能做到大地会飞龙一级的人物,绝非一时的侥幸所能得来的。

把背靠在车厢上,尽量把伸直双腿,慢慢喝尽了那壶水,他终于感到全身已近干涸的血脉中,又开始有血液流动起来。

无须鞭策,马车径直朝着北斗七星的方向进发。

一路向北,在那片齐鲁大地上,有一处很大的港湾,大海上更有一座青青的小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你最想去哪?

我要去看海。

陈旧还记得沈三说出这个愿望时的样子──双臂张开了一个大大的怀抱,仿佛要把蔚蓝的大海都揽在自己怀里。

那一年,他十岁,她九岁。

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一年改变,甚至颠覆了。

他的记忆是那么清晰而深刻,就像刀子刻在他心头一样,疼而永难愈合。

那是一段噩梦般的往事,一切都是狰狞扭曲的。

陈旧拒绝自己再陷进回忆里。

毕竟,他们还有方向,还有前途,还有那片海、那座岛,在等着他们。

最后的归宿,竟是万里之遥的海岛。

看海,难道就是一语成谶。

──“大地会的触角,总不能遍及海疆吧。

缭绕的晨雾,在车壁的黑漆上凝成一粒粒的露珠,然后泪一样的淌下去。旭日从右侧升起来,带着慵懒的暖意,带着木叶清香的空气,甘泉般沁人心脾。

马车走在一条废弃、却依旧平坦的古道上,几乎没有丝毫的颠簸,车里的人也还沉睡未醒。

陈旧并没有再隐藏行迹,大地会的势力,他又怎会不清楚。既然明知道躲不掉,何妨不索性做得大方些。

只不过当身后响起急促的马蹄声时,他仍不免有些意外和震惊。

他震惊的并不是对方追赶上来的速度,而是听蹄声就可以分辨出的──追上来的只有一个人。

一人一骑。

陈旧在心里冷笑,右手已握住了腰畔的剑柄。

这不是他的剑,却一样可以为他杀人。他的剑只要出鞘,就从未空回过。

七次出鞘,七条人命,就已为他博取来了大地会中仅有三席的飞龙尊位。

──“飞龙令下,便宜行事。

他虽没有直接统领的下属,却可以调动号令千百的人手、千百万的金银,而他却只须听命那一个人的差遣。

──“一龙抵得百万兵

自从他一剑摘了重兵环卫、踞守帅帐,号称朝廷第一勇士的骠骑大将军的头颅之后,那神魔般不可测的会主,就对他下了这样的定论。

蹄声犹如战鼓擂动,迅速逼近过来。

来人显然比陈旧还要大方,全然不在乎暴露自己。

陈旧缓缓吐出一口气,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是苦笑。

他不用回头去看,已经猜到的来人是谁。

普天之下,也只有这个人知道他的方向和目的。

他本该早就猜到的。

苦笑着松开了剑柄,擦去手心的冷汗,懒洋洋地靠了回去,他在心里终于不得不承认,他还是对这段冒险的旅途充满了莫名的恐惧。

而这段旅途才不过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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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选择

 

就像是一片朝霞从天边飘了过来。

马是胭脂色,马上人的衣裳也鲜艳如彩霞,就连脚上的一双小蛮靴都是绯红色的。

马车已停住,黑马竟然不肯再走了,转首回望,显然这阵快捷的蹄声也引起了它的注意。

它当然是奔跑的大行家,只听这蹄声的节奏,就知道赶来的同类的和它一样不同凡响。

胭脂马上人右手挥鞭,左手提缰,跨下的枣红马猛地向前一冲刺,两条前腿突如钉子般牢牢钉到地上,不动分毫,两条后腿却高高扬起,将全身的重量和向前的冲力都聚集到两条前腿上,当中要承受的力量,岂只它体重的数倍。换做寻常马匹,即便不是双腿立折,恐怕也是要顺势摔倒,而这匹枣红马却连膝盖都不弯一下,一声长嘶,双蹄竟完全陷入干硬的土中,终究还是稳稳站住了,而且姿势看起来一点都不勉强。

两马四目相对,彼此眼中竟有着惺惺惜惺惺的复杂表情。

只可惜,它们的主人远没它们有情调,懂得眉目传情。

陈旧板着黝黑的一张脸,气色败坏,看上去的确很讨厌。

胭脂马鞍上的人面对这样的一张脸,脸色当然也不会好看。

脸色不好看,不代表相貌就难看。

事实上,如果这个人洗去面上的风尘之色,再好好的睡上一觉,一定会是一个美人。

她淡褐色的皮肤,看起来健康爽朗,和陈旧在一起居然显得还很般配;一双大而灵活的眼睛,眼波流转有三分的柔媚,却有七分的寒意,宛如尚未完全解冻的河水,下面春水暗流,上面却仍是坚冰一块。眼角处微微上翘,不生气也似带着三分的薄怒。

她当然是个女人。

只有女人才会不计后果地乱使小性子──她跨下的若非也是万中选一的良驹,她摔得一定比马还惨。

她的年纪看起来比陈旧还要大些,不过这并不防碍她使小性子,牙齿掉光的老太婆也一样有小性子的。

通常情况下,一个女人若对一个男人有小性子,就说明她对他有了某种程度的亲近和依赖。

看着陈旧的脸色,又瞟着眼他肩头的伤,绯衣女子面上的薄怒终于褪尽,掏出个乌木瓶子,瞧准他的伤口掷过去,一半外敷,一半内服。她的口气还是冰冷的,十日之内忌酒,忌女色。

陈旧正疼得在那咧嘴,听到她后半句话忍不住笑了。

绯衣女子白了他一眼,道:亏你还笑得出。

眼见他在那笨手笨脚地敷药,脸上露出不耐之色,终于忍不住跳下马,把他向里一推,跳上车坐到他身边,手腕一翻,指尖已夹了柄小银刀,刀锋一掠,就将伤口的结痂削了去,手指在陈旧的手背上一弹,乌木瓶中的伤药洒下,将伤口覆盖,顺手又扯下他的一只衣袖,包扎妥帖。

她的手法无比的轻巧灵动,一气呵成,眨眼之间,把一切都处理得妥妥当当。

陈旧闭着眼,把剩下的药倒进嘴里,清凉的药性立时令口齿生津,他就混着口水把药粉吞了下去,禁不住长长舒了口气,眉头也舒展开来。

这是谁的出手,这么重?绯衣女子却皱眉问他,不等他回答,又抢着道:莫不是沈不凡?

如果是他出手,陈旧苦笑道:结果真的很难预料。

你好像很怕他,却还是在他老虎一样的屁股上重重踢了一脚。绯衣女子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线,道:我想不佩服你都不行了。

 我也没办法。陈旧笑了笑,道:遇到娶媳妇这等终身大事,抛头颅洒热血,又何足惧哉。

他的回答居然还很妙。

绯衣女子哑然失笑,伸出足尖在黑马的屁股上一点,等马车向前慢吞吞走了一段,这才问:沈家的这位三小姐,真的是你没过门的媳妇?

陈旧点点头,道:而且还是指腹为婚订下的。

绯衣女子怔住。

指腹为婚的意思就是说,我爹和沈不凡各指着自己妻子的肚子订下这门亲事,如果两个未出世的孩子是一男一女,等长大成人,就可以结为夫妻。陈旧闭着眼睛,道:现在的结果你也看到了,我是男的,偏巧对方是女的。

还真是天公作美,连我都要替你高兴了。绯衣女子想了想,道:这么说你与沈家还是故交?

我爹和沈不凡不但同窗,还是同科的进士。陈旧笑了笑,笑得很奇怪,喃喃道: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故交。

绯衣女子盯着他看了一眼,打开了油纸包,拿起个硬面饼,掰了一块放在嘴里慢慢咀嚼,过了一会,才道:我们认识多久了?

陈旧道:十年,整整十年。

绯衣女子道:我们算不算故交?

你是看着我长大的。陈旧微笑道:我想赖都赖不掉。

绯衣女子抬手在他脑门上弹了个爆栗子,佯怒道:我看着你长大,你现在却看都不看我一眼,难道还怕我这老太婆逼你娶我不成!

陈旧揉着脑门,终于睁开眼,吃惊地看着她,怔了怔,终于忍不住展动颜色大笑起来。

你说过的,我要戒女色。你是女的,样子又不难看。他笑着道:我只是在遵医嘱而已。

阳光驱散了晨雾,笑声也正如这灿烂的阳光,让他的整个人都在发光。

笑,有时恰如一剂良药,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奇效。

绯衣女子看着他脸上的笑色,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他的伤不轻,这段旅程也很凶险,她本来还担心他撑不下去,但她现在终于知道,在他没到那座青岛之前,他的人是不会跨掉的。

晨光明丽,鸟语花香,马车闲闲地顺着古道走着,他们两个人看起来就像在春游踏青一样闲适。

沈不凡杀了我爹。陈旧沉默了良久,突然开口,这是石破天惊的一个话题,他口气却显得清描淡写,记得那一年,我十岁。

十岁孩子记忆力,足够让他记住那一切......

那些年他们两家因为儿女亲家的关系而时常走动。他的父亲中了进士后,朝中没什么背景,却因写的一手字颇得颜体风骨,在翰林院谋得了一个书书写写的闲差。那一年蟹肥的季节,他父亲告了假,带着他到书剑山庄去看开得正好的菊花。小孩子对菊花不大感兴趣,那蒸得遍体通红、籽满膏肥的横行将军才对胃口。贪吃的结果就是半夜里肚子的翻江倒海,他半睡半醒地坐在屏风后的马桶上,透过屏风的缝隙,只瞧见他父亲和沈不凡两个人灯下对酌,都已喝得有些面红耳赤,低声说些什么,好像还有点争执,两个平时温文而雅的人,似乎都有点激动。

然后,我见我爹拿起桌子上的一本书大声说了一句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陈旧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他本来就是个迂腐顽固,不知道变通的读书人,这句话说得尤其又酸又土,但却很坚决。

这显然是招致杀身之祸的一句话。

然后,我就看见沈伯......沈不凡的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突然一下又变成了铁青色。陈旧望着远山,目光深远,过了良久,才缓缓道:我只瞧见亮光一闪,爹爹突然就扑倒在桌子上,沈不凡手中出鞘的剑,却在一滴滴地往下滴着血。

他的声音返起了一丝的嘶哑,接着道:他是知道我在屏风后的,提着剑就向我走来,就在这时候,门口有小三的哭声......她什么都看见了。

这实在是一段令人窒息的叙述,陈旧深深吸了口气,很快把结果说了出来:小三从此以后就不理人了,沈不凡在最后的关头并没有斩草除根,把我放逐到了那片大漠,大概是让我自生自灭,而那本古书也终于归了他,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挖到那个传说中的宝藏。

这是一个很差劲的图财害命的故事。陈旧笑了笑,道:但它偏偏是真的,偏偏发生在我身上。

你没打算过复仇?绯衣女子道:你们的江湖好像信奉一句话,父仇不共戴天。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本就是江湖的规则。

这真是一个好提议。陈旧点点头,道:好得不能再好了。

没人知道他这句话里的意思,绯衣女子显然也不懂,但她并没有问下去,她并不是一个多嘴多舌的女人,而且就在这时候,车厢忽然轻轻摇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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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里睡着的人终于还是醒了。

摇晃开始变得剧烈起来,然后她突然开始捶起了车壁,捶得越来越用力。

车厢里黑暗寂静如同坟墓,完全不是她所能忍受的。

里面有准备好的衣衫,帮我给她换上。

蓝布印染着白花,素净淡雅,沈三卷起衣袖,露出嫩藕般的一双手臂,卷起的裤管下是莹白光洁的小腿和底平趾敛的天足。

这套蓝布衣服是全新的,宽腰长袖,并不合身,但让她有了一种真实可触摸的美感。

她下了车就在那里蹦蹦跳跳,尘土脏了脚,她毫不在乎,脚心踩到了给阳光晒得发烫的石子,便笑出一阵银铃。

陈旧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她,脸部的轮廓在这时都变得柔和起来。

她的确值得你冒险。绯衣女子淡淡地笑着,凉丝丝,甜丝丝的一抹笑意依稀出没在她眼底,让她的目光显得闪烁迷离,甚至有点不怀好意,可是她对你好像完全没有印象。

十年之前我可不是现在的样子。陈旧拍着自己的脸,喃喃道:那时候我在日头下晒上半天都会晕倒。

绯衣女子道:可是你现在却壮得像条野牛。

陈旧道:所以她认不出我一点都不奇怪,只要我还认得她、记得她,就足够了。

你确定她是你记得的沈家三小姐?绯衣女子眼中的笑意忽然变得又冷又尖锐,就好像结了冰的锥子,眨也不眨地盯着陈旧,缓缓道:难道你真的确定她就是你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那个小三?

陈旧怔了怔,念头尚未转过来,只觉眼睛一花,就已见她手腕翻转,那柄银色的小刀又夹在了指尖。

刀锋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白光,陈旧的脸也白了,这个变化绝对在他意料之外,他几乎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眼睁睁瞧着那只手、那柄刀,向沈三挥了过去。

同样轻巧灵动的手法,夺人性命,是不是也一气呵成?

陈旧知道这个答案。他的气息瞬间断绝,在一阵眩晕中,只觉得一颗心直沉到脚底。

手起刀落,青丝飞扬。

这惊鸿般的一刀并没有割断沈三的喉咙,只堪堪擦着她的眼皮划过,锋利的刀刃翻转之间却已将她额前垂落的秀发割断了。

呼吸之间的生死立判,沈三却显得无知无觉,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憨笑如故,甚至伸出手去抓飘散在风中的自己的发。

她没抓住那游丝般的发,陈旧却已抓住那绯衣女子的手腕,就像捉住毒蛇的七寸一样,死死地扼住,丝毫不放松,他的眼也瞪着她不放松,车梦铃!车梦铃!他直呼她的姓名,一点都不客气,恨恨地道: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车梦铃眼中丝毫没有怯意,冷冷地道:你弄疼我了。

陈旧道:你知道不知道你险些杀了她?

车梦铃道:我的手很疼。

陈旧道:你究竟想要对她做什么?

车梦铃道:放手!

看到她渐渐竖起的眉,眉宇之间蓦然升腾起的逼人的煞气,陈旧只有松手,却隔在了她和沈三中间,喘着粗气,道:你发疯了么?

我没发疯。车梦铃看了看手腕上那道发紫的淤痕,道:发疯的是你。

是我?陈旧叫了起来:你还讲不讲理?

车梦铃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冷冷看着沈三,一字字道:她不是沈家的三小姐,绝对不是!

陈旧突然安静了下来,原本就不善的表情迅速板结,变得又干又硬,盯着车梦铃,我只不过让你给她换了身衣衫,他把冷笑尽量压下去,缓缓道:你却验了她的身,而且还用那么凶险的手段去试探她。

车梦铃吃惊地看着他,想不到他居然会有如此的反应。

你不相信我?她问他。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陈旧道:你今天才不过是第一次见到她。

你也不过是十年之后第一次见到她。车梦铃道:你凭什么相信她就是你要找的人?

陈旧摇了摇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这本来就是一个无理取闹的问题。

车梦铃眼波瞟过在他身后那个完全置身事外的青衣少女,欲言又止──那么天真纯美的笑靥,足以取信任何人,只有黑暗中那赤裸出来的身体,却无意泄露了她的秘密。

漆黑的车厢里,一切都没逃过她天生的那双夜眼。

可是她并没有说出那秘密,她知道即便说了陈旧也不会懂,也不会信──一个有秘密、心里有鬼的人,又怎能沉住气,坦然面对她那一刀?

她痴痴地怔在那里,终于在心里偷偷叹了口气,再说不出什么。

一股陌生的酸痛感穿心而过,几乎快把她的眼泪疼了出来。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可能真的是想嫁给这个小她七岁的男人。

不然她怎么会从天边般遥远的大漠一路追随他而来,又为什么现在会因为他的不信任而伤心?

她并没有哭,只跺了跺脚,彩霞般飘飞到胭脂马上。

她走得和来时一样突然。

陈旧站在原地,目送她离去,淡漠的眼光中,没有歉意,没有挽留,仿佛现在在他的世界里,除了沈三,别的女人都是不相干的过客。

等他的眼光一落到沈三身上,立时变得温柔起来。

沈三站在路旁的树下,微仰着头,眼睛定定地瞧着什么,专注的表情带着一丝恍笑──那里有一只蛹,正破茧成蝶,尺长的双翅渐展于风中,颜色斑斓,美得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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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变异

 

古镇。长街。

长街是用一块块崭新的青石板铺就的,而且显然刚刚用清水洗过,纤尘不染,碧玉一样闪着淡淡的荧光,尤其当马蹄踏上去,金玉之声,宛如音乐。

就在这音乐声里,马车踏上了古镇上的长街。

车走的并不快,因为这条长街已是古道的尽头。

一条废弃的古道,连着一座遗世而立的古镇。

这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的景致,垂柳池塘,白墙乌瓦,尤其在将晚的天色里,清风送爽,一切都恰似一幅写意的水墨画,空灵幽雅,令人心旷神怡。

这当然是局外人用欣赏的眼光所感受到的。

一旦置身于这条长街中,所有的一切立时就感觉不一样了。

夜幕渐垂,残阳渐坠。

黑骏马垂着头,缓缓走到这里,寂寞的蹄声里,已渐渐透出疲惫、萧索之意。

这段旅途即便对它来说,也太过漫长。

而现在,它终于望到了这条路的尽头。

穷途末路,这就是置身其中给人的感觉!

 

长街的尽头处摆着一张宽大香案,上面放着三牲,两旁又各燃着一只粗若儿臂的龙凤喜烛,看样子不伦不类,也不知道是要行祭祀,还是要拜天地。

等到陈旧抬起头,看到香案后、红罗伞盖下的那个人时,便知道了这香案的用处。

这个人穿着大红的梁冠吉服,上面玉佩、彩绦、络穗、蔽膝、绶佩,杂七杂八的零碎,一应俱全。就算给死人穿上这身新郎倌的打扮都会喜气洋洋,可是这个人隐藏在伞下阴影里的那张脸,却是苍白如死人。

他并没有死,而且看样子还经过一番精心的打扮,显得苍白且有些浮肿的脸,多半就是给洗澡水泡出来的,梳理得一丝不乱的头发,甚至还没有干透。

他直勾勾的眼光盯住陈旧,眼神却在不停地变幻,忽而怨毒,忽而恐惧,样子看上去显得又可怕、又可怜。

如果不是见过他一面,陈旧根本认不出这个人就是当今号称天下第一美剑客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若龙。

时隔三日,那个意气风发,风流自赏的游若龙,怎会变成这付模样?又怎么会等在这里?

陈旧想不通。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整条长街上竟然只有他一个人。

这个古老破败的江南小镇,仿佛真的遗失成了一座死镇,非但没有人烟,甚至连死老鼠都不见一只。

长街两侧起起伏伏立着几十座样式古雅的小楼,刚刚给人统统用大红的油漆涂过,红彤彤的油漆还没有干,在血色般的残阳下,也仿佛血一样无声地流淌。

天地间仿佛都弥散了一股血气,天上地下仿佛也只剩下了一种颜色。

马车不知何时已停住,两个人目光胶结,都没有开口说话,彼此沉默在热烈狂燥的气氛里,模样都有种说不出的诡秘。

只有随风而动的腐朽的窗棂吱吱哑哑的响,就好像有怨灵隐身其后,在呻吟泣诉。

僵局总需要有人打破,沈三出现得也正是时候。

──她每次出现得好像都很是时候。

跌跌撞撞地从车厢里跳出来,东张张西望望,她的精神看起来很好,好像对任何事都会感兴趣。最后当然还是香案后的那个衣着光鲜的大红人,吸引住她的目光。

在她的印象里,似乎只有戏台上的人才有这样滑稽的打扮、这么古怪的表情。

她拍着手,咯咯笑着径直走过去,陈旧居然也没有阻止她的意思。

游若龙的目光一落到她脸上,瞳孔立时开始扩散,甚至连表情也随之开始涣散,显露出一种无法形容的恍惚之色。

这绝不是一个新郎看新娘子应有的眼色和表情,更像是个神智不清的病人开始虚脱了。

这看起来打算要在这里拜天拜地的一对新人,似乎都有些神经兮兮的不正常。

比较起来,陈旧显得不但正常,做事还很有条理。

他先把车辕从马背上卸了下来,牵着黑骏马到池塘边去饮水,自己蹲在那抄水洗了脸,甚至掏出把和车梦铃那柄样式一样的小银刀把胡子刮了。

身上那件满是血污的衣裳已不能穿了,幸好他在车厢里也给自己留了一套长衫。

纯黑纯丝的长衫,最精良的质地,最精巧的手工,样式也正是当下王孙清贵当中最流行的一款。

再站到香案前,面对红罗伞下的游若龙时,他的脊背标枪般挺得笔直,面上的风尘之色一扫而空,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涣然一新。

他换的并不是一件外套。

自信、果敢、坚决,都从他的胸膛里迸发出来,他已再不是那个懒散、落魄、卑微的少年。

他所显露出与他的年纪不相符的威仪和气势,虽没有咄咄逼人的锋芒,却更有慑人心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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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5: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游若龙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伞下一把宽大的交椅上,椅子上铺着用玉石编缀的席子,据说有安神的功效,他的神情看起来却显得更加焦躁不安,显然是已经注意到了陈旧的变化,手指一道道缠着腰畔的彩绦,缠得很紧、很用力。

沈三小姐却显得很轻松,而且好像看透了这个人,根本演不出什么好戏。

她忽然从腰间解下个青草编织的笼子,只轻轻一扯,里面立时就有一只彩蝶翩然飞出,正是她看着破茧的那只蝶中的凤凰,斑斓眩目,倾国倾城,美艳不可方物。

凤蝶并没有飞走,沈三屈指一弹,它居然俏生生地落到了那根竖起的纤纤玉指上,双翅开合,似在炫耀自己的美丽。

沈三忍不住展颜而笑,这是她的把戏,精彩而奇妙。

就在这时,只听毕剥,毕剥接连两声,香案上那两只巨大的红烛先后爆出了两朵灯花,霎时间,两只蜡烛放的光竟然要比灯笼还亮。

亮起来的不止蜡烛,还有游若龙的眼睛。

就在这一刻,他的双眼发亮,迸发出异样的神采,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还了魂,突然充满了生气。

他就用这如炬的目光逼视着陈旧,突然指着他的鼻子大笑,笑声响亮而短促,霍然起身,道:我认得你,你是陈旧。

陈旧点点头,不说话。

这个变化虽然很突然,但还不够他吃上一惊。

我知道你是大地会中的头牌杀手,漠北一带尊你为雄,还有个名号叫大漠之鹰

陈旧仍旧点点头。

能在大漠上翱翔的鹰,最拿手的本事岂非就是忍耐?

只可惜这里不是你的大漠,你的行藏也已经泄了底。游若龙仰起脸,阴恻恻地一笑,笑声压在喉咙里,犹如里面藏了一条响尾蛇。他本不是阴鸷狠毒的人,至少表面上看起来不是,但现在却完全变了,变得锋芒毕露,杀气腾腾。

谁都可以看出来他笑得不怀好意,陈旧却偏偏还好明知故问,那又如何?

游若龙把缠在手指上的彩绦一圈圈放回去,用眼角瞟着他,冷冷地丢给他一个字,死!

字出口,欢天喜地的乐声也已响起。

长街寂寂,非但没有人影,连鬼影子也没一只,可是这锣鼓喧天的喜乐却从四面八方潮水般涌了过来。

游若龙走到案前,负手而立,长长吐出口气,情绪终于渐渐舒缓下来,而烛光映照下的脸,竟渐渐生出了一种奇怪的铁青色。

那一对即将燃尽的红烛发出的光,不知何时竟变成了碧恻恻的颜色,在已暗的天色中看来,说不出的诡异可怕。

这对红烛,照亮的正是通往黄泉的不归路。

蜡炬成灰,毒已成烟。

这次的毒杀并不巧妙,却很有实效。

陈旧一直站在下风处,每一缕毒烟都没有浪费。

游若龙咬着牙,等着他倒下去,等着他哀号求饶。

他的心头突然掠过一阵残忍的快意,毕竟,那份比凌迟还难以忍受的痛苦,不只他一个人独享过。

陈旧还没有倒下去,黝黑如铁的容颜却仿佛在扭曲,显露出很惊讶的表情。

这突然而来的喧扰和鬼火般的烛光当然足够他大吃一惊,但他的目光牢牢地盯在某一处,像是看到了更加恐怖的东西。

游若龙也感觉出有些不对劲,顺着他的目光低下头,一瞬间险些跳了起来。

只见香案上铺着的大红帏帘下,不知什么时候,竟伸出一只手来。

这本来是一只很秀气、修剪得很整洁的手掌,但现在却满是伤口、满是紫黑的血污,看起来鬼爪般可怖,无声无息地潜到了游若龙脚畔,一把就扼住了他的脚踝。

无论谁给这样一只手抓住,都会有种要被拉下地狱的感觉。

游若龙没有跳起来,他的身子瞬间僵硬如尸,直挺挺的动也不敢动分毫,牙齿却不由自主地上下轻击,格格直响。

刚刚才显露出的雄风杀气,全都不翼而飞了。

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怕成这样。

他心里有什么鬼?

幸好那只鬼手除了扼住他的脚踝,迟迟再无别的手段。

游若龙又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终于把胸口的那口凉气透了上来,突然飞起一脚,狠狠朝帘后踢去。

只有骨头碎裂的声音,却没有惨呼,那只手还没有放松,抓起来却不是很紧了。

游若龙一脚接一脚踢过去,一脚比一脚有力,在一连串的皮肉钝击声中,终于嘶声而呼:看你还不死,看你还不死......声嘶力竭的声音,搀杂在无休止的乐曲声中,凄厉、狂野,直能叫人的寒毛都竖立起来。

那只手也终于再无力抓住他,游若龙最后的一脚不但把帘子底下的那个人踢了出去,也把整个香案掀翻在地。

烛火立时点燃了帏帘,熊熊的火光中,只见香案下的地上居然还动也不动地伏着三个人,三个死人。

每一具尸体上都布满了剑痕,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被踢飞的身子还在蠕动,慢慢地僵硬,最后终于还是不动了。

火,燃起了尸体的衣服,空气中立时充满了令人作呕的味道。

那场梨花会应邀而去的六个年轻人中,三个死在这里,正被烈火焚烧。

他们年轻的生命,显赫的家世,到头来不过是付之一炬。

这就是和我争的下场,你们每个人都该死!游若龙嘶声而呼,神态癫狂,双目渐渐赤红,盯着陈旧,厉声道:你也该死,你也去死!

这条长街曾被那三人的鲜血染红,他在每一个人的身上至少刺了十几个透明窟窿,几乎放干了每个人的血,最后还把他们的尸体藏于香案之下。

他就是杀害他们的凶手,这就是他心里的鬼。

难怪这条长街要用崭新的石板铺就的,上面还用水清洗过。

难怪他要在洗澡水里泡上四个时辰,才能洗尽身上沾染的血迹。

难怪他穿起了这身用四条人命换来的吉服,却有着死人一样的脸色。

但这一切似乎并不是出自他的本意。

他为什么要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来?

火舌翻卷,也舔到了他的大红吉服,他跳着脚,用力撕扯着衣服,衣服立时成了碎片。他的肌肤本来白如精钢,从脖子到小腹刺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文身,而现在这条青龙却已支离破碎,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

那显然是给他自己抓出来的伤痕,每一道都入肉三分,每一道都已溃烂,流出的脓血带着扑鼻的臭气。

你终于还是服下尸虫脑神丸陈旧悚然动容,脱口道:你已没有回头路了。

游若龙身子一震,呆了片刻,惨笑道:“‘蝶茧之毒,普天之下有谁能忍受得了!谁能受得了......

陈旧无语。

没有身受蝶茧,是绝无法想像得出,那种身子似被一道道蚕丝从头到脚紧紧勒得密不透风,动不能动,五脏六腑却仿佛在不断膨胀、溃烂,直要从嘴里吐出来的痛楚。它或许称不上是天下至阴至毒之物,但那由内而发的腐败感,却能完全摧毁一个人的意志。

那是一种活生生的、死的体验。

这世上最可怕的无外死亡,而唯一比死亡更能令人恐惧的,只有等死!一种精神完全清醒下,感觉着由内而烂,变成尸体的缓慢过程。

这种假想出来的感受,能令任何人都崩溃。

而服下尸虫脑神丸,虽可解除这种痛苦,却无异于饮鸩止渴。

用一生的被奴役,来换取破茧重生。

游若龙忽然之间泪流满面,全身都在颤栗发抖,就好像一个刚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的孩子,满腹的委屈和恐惧。

他的情绪转换得很快,也很不正常,他整个人都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一念之差,已让他失去了引以为荣的一切。

昔日那个风流倜傥,踌躇满志的世家公子,已沦为别人操纵的杀人傀儡。

没有人再比他更痛恨自己!

他唯一能掌握的,只有他的剑。

他拔剑,双手而持,野兽般的狂吼声中,连人带剑,疯了一般向陈旧扑了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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