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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江湖里的古龙】公开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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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00: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截至2004年12月15日晚上11时59分止, 公开投票的有效投票共有61票. 分布及折合得分如下:

1.   江湖 (作者: 无德)               2票 (6分#)
2.   他是英雄 (作者:林初七)          3票 (19分)
3.   他是书生 (作者:笑半天)          8票 (50分)
4.   共聚古龙江湖 (作者:岚巽儿)      5票 (31分)
5.   飘香一剑 (作者:龙大侠)          7票 (44分)
6.   绝迹江湖 (作者:梦邪)            6票 (38分)
7.   无边落木萧萧下 (作者:有无子)    6票 (38分)
8.   一个人的江湖 (作者:绿水湖主)    5票 (31分)
9.   寂寞江湖 (作者:游客82)          7票 (44分)
10.  相遇?相遇? (作者:独孤忆惘)      5票 (31分)
11.  寻找古龙先生 (作者:小胡)        7票 (44分)

# 由于写手在限定时间外完成/尚未完成, 故按规定得分折半计算.

按公开投票结果,由笑半天的《他是书生》以50分领先, 而仅以1票之差的有龙大侠的《飘香一剑》、游客82的《寂寞江湖》及狐狸的《寻找古龙先生》, 均得到44分。恭喜笑gg!

然而现在妄论胜负仍是言之尚早, 还得过我们的5位评委的关呢!  从现在开始, 5位评委 --痕迹、花残、飘灯、笑花主人及凌妙颜将会打分, 期待啊期待!

各位关心掷杯征文结果的朋友, 请继续密切留意!
发表于 2004-12-16 14: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关于掷杯征文《江湖里的古龙》评分的补充说明 :5.为再给未完成征文作者一个机会,请在6日前修改并完成作品。如果6日后还作修改补充,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将失去参赛资格。
游客82的文章在12月4日补充完成,应以全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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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6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凌妙颜在2004-12-3 12:53:09的发言:
4.未完成的作品的得分为:得投票分数的50%+评委分数。

5.为再给未完成征文作者一个机会,请在6日前修改并完成作品。如果6日后还作修改补充,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将失去参赛资格


由上述第4点及第5点综合来看, 据我理解, 在11月底(即征文截止前) 未完成, 而在6日前完成的作品以 "得投票分数的50%" 计算; 而在6日后仍未完成(即包括在6日后才完成的作品) 按上述第5点应"视为无效作品". 所以其实无德兄的文章, 由於至今尚未完成, 其实属於无效, 而2份6日后完成的作品(梦mm & 游客gg) 的应以票数x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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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15: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掷杯征文之【江湖里的古龙】公开投票結果

小胡理解错误,如果在6日前11月底后完成的还是算50%那就没有“再给未完成征文作者一个机会”这个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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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6 22: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 分数换算已经改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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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2 18: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掷杯征文之【江湖里的古龙】公开投票結果

投票……呵,未免失之偏颇。只是我懒,我也懒的去想公平的方法出来。不过说句自家话,还是以评委为住,以投票换算的分数未免过重了……呵,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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