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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 鲁卫《三少爷的刀》系列第九部,将帅干戈(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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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4 13: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4-9-6 08: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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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林战纪
  鲁卫《三少爷的刀》系列之九
  将帅干戈
  版本:上砚出版社有限公司
      未来一校,轩辕二校

  内容简介:方小宝闯荡江湖的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是太短。闯荡江湖的人,谁能一尘不染?自视三头六臂之流,最终下场总是四面楚歌,三魂去二七魄去五。自然,总得有些幸运儿完全例外。天下大势,骤然看来似是三强鼎立之局,实则四分五裂,形势凶险而暧昧。面对着这个庞大得惊人的赌局,“长江第一赌徒”这一注又该怎样押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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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5 08: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逢林莫入还须入
  变生肘腋,权势堂一夜之间风云色变,“北权天君”李临风面临重大考验。
  事前,任谁都不相信权势堂会突生叛变。
  正因为没有人相信,这种叛变也就来得更凶悍、更猛烈。
  权势八老中,险道仁贵、我不动已原形毕露,更逼令李临风把“权贵玉令”交出。
  这必然是轰动天下的头等大事。
  对“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而言,天下间最轰动的事,莫如“小心上人”张娴娴女侠又再一次落入歹人之手。
  佛殿外,张娴娴给一名神秘高手挟在胁下,远飏而去,方小宝自是穷追不舍。岂料竟有逾百支利箭同时从背后射至。
  他老人家“啊呀”一声,仰天大叫道:“今番老子命休矣。”眼前一黑,身子摇摇欲坠。
  他中了箭吗?
  似乎是,但又似乎不是。
  正确一点说,他本来真的已中了六七箭,但却在最危急关头,有人用六七把飞刀,把这六七支利箭,一一震开。
  是谁能及时射出这六七把救命的飞刀?
  除了“北权天君”李临风,又还会是谁?
  当然还是李临风。
  叛将已再一次杀入寺中,逾百弓箭手,阵容庞大,杀气逼人。
  但在另一方面,葛春秋这位“混世军师”也已引领数十高手,向这些叛徒展开反击。
  方小宝在颈后摸了一摸,他分明已感到有一支箭射入颈后,但在最危急关头,利箭竟又已“不翼而飞”。
  他回眸一望,就看见了李临风冷静深沉的脸。
  方小宝向他抱一抱拳:“大恩不言谢,老子小弟的老婆给饿鬼抢走,再不追赶便会给饿鬼吃掉——”
  边说边走,直追出去,身形掠动得比屁股给火烧着的猴子更快。
  李临风叫道:“带着这东西!”右腕一甩,一件物事疾射出去。
  方小宝眼捷手快,在半空中把这件物事抄接下来,一眼望去,赫然是名剑——灞桥雪。
  抓住灞桥雪,心头一阵暖热,神功运起凌厉足劲,直向前追。
  只见远处,两条人影正在向东北急驰。说是两条人影,其中一人正是张娴娴女侠。
  方小宝此时已非昔日吴下阿蒙,一身轻功,直似腾云驾雾,那人挟着张娴娴,走得再快也比不上这位“长江第一赌徒”。
  可是,那人虽然渐渐给方小宝追近,但彼此相距甚远,要完全追及,也不是片刻间之事。
  只见那人大袖飘飘,挟着窈窕的张娴娴女侠,在一座树林里一闪而没。
  方小宝暗叫糟糕,忖道:“江湖名言:『穷寇莫追,逢林莫入。』但这一次,别说是一座树林,便是刀山火海也得闯了再说!”
  努力运劲,毫不犹豫地闯入林内。甫入树林,但见周遭古木参天,叶荫蔽日,要找寻敌人与小心上人,着实他妈的绝不容易。
  方小宝心中发愁:“要是连老婆都给饿鬼煮熟来吃,老子这个徐州武林盟主怎能在天下英雄面前立足?”
  既愁且慌,在树林中乱撞乱闯,忽然迎面扑出一条大虫,张牙舞爪。血盆大口直噬而至。
  方小宝“哇”的一声,叫道:“老子可不是武松!”抽出灞桥雪,但却不是挥刀斩虎,而是劈下一株粗如人腿的梨树,以树挡虎。
  那大虫来势汹汹,却没料到在虎爪之前,竟有一株树木忽然离奇地倒下,不禁连
  虎胆都给吓了一跳,窒步楞住。
  方小宝骂道:“好虎不挡路,老子要找回老婆,你要找人肉点心,找别的冤大头去。”
  轻功飞快,转瞬远去,那条大虫双目圆瞪,虎舌左舐左舐,连老虎也为之气结。
  灞桥雪既已出鞘,也就懒得收回。方小宝持剑寻妻,心想:“这娇滴滴的妻子尚未正式过门,要是真的给那饿鬼吃掉,将来说不得只好跟胖嘟嘟的阿锦拜堂成亲。”
  心念未已,深感混账,以凤眼拳在额角上狠狠的敲了一记,以示自我惩诫。
  在树林中左兜右转,兜转得瞳孔发亮,但却欠缺神采,心中越来越是担忧。
  忽闻一阵幽香,不知从何而来,闻着甚是舒畅。
  初时,方小宝感到精神一振,但随后一想,暗觉不妙,忖道:“子曰:『逢林莫入。』老子曰:『照入可也。』但入了这劳什子树林,忽闻怪异香气,莫非遇上妖精不成?”
  (逢林莫入一语,绝非『子曰』,只是方小宝之胡言乱语,不必当真。)既感不妥,立时展息呼吸,以免中毒。
  正在四处探头探脑视察形势,忽见漫天色彩缤纷,定睛一看,数之不尽的花朵,
  不知为何有如雪花般自半空中轻轻飘下。
  方小宝大奇,忖道:“此处又不是瑶池仙境,何来仙女散花?”想到仙女,不禁精神为之一振。
  但转念一想,却又不由自主地大摇其头,暗道:“散花的不一定便是仙女,便是母夜叉钟无艳,只要是兴之所至,也可以把鲜花左散右散,不散白不散。”一念及此,立时为之兴致索然。
  却在此际,眼前忽然大亮。
  他看见一张足以令他老人家呼吸窒息的脸孔。
  他看见了一个丽人,她仍在撒花,但撒出来的已彷佛不再是鲜花,而是一个又一个令人痴迷的梦。
  世上怎会有这样的绝色美女!
  女郞在撒花,无论是一步、一转、一蹲、一欠身、还是一举手、一投足、种种研态尽显登峰造极之美。
  鲜花香气袭人,但更令方小宝陶醉的,却是女郞的眉目、还有半点朱唇似笑非笑的动人神态。
  方小宝心中“啊呀”一声,叹喟不已,忖道:“如此人间绝色,要是老子早出生十年八载,怎么说也得把她娶为妻子,更要好好收藏,不能让那些登徒浪子瞧见。”
  女郞衣白如雪,眸子亮丽。她呵气如兰,对方小宝说道:“我像不像个妖精?”
  方小宝连连摇头,道:“从来只听说过仙女散花,可没听过妖精也会把鲜花散来散去。”
  女郞“噗嗤”地一笑:“仙女散花这些故事,都是骗人的,你看来很聪明,怎么也会相信这一套。”
  方小宝道:“老……老小弟虽然火炭聪明,但绝不会聪明反被聪明误。你若是个妖精,我便是唐僧。”
  女郞道:“如此说来,我注定是要吃掉你的肉的。”
  方小宝道:“天下间最难吃的便是唐僧肉,但凡要吃唐僧肉的妖怪,没有一个有好的下场,所以嘛,这种玩笑,千万开不得!”
  女郞道:“为甚么不问问:我为甚么要在这里散花?”
  方小宝道:“你散花的姿态很好看,便是天天散上大半天,也不嫌多。要是换上老……老小弟把花儿左散右散,就不会那么好看。”
  女郞叹道:“你还是不明白我的意思……不瞒你说,我散花并不是散来玩玩的,也不是要让别人看得痴痴迷迷,而是一种规矩。”
  方小宝大奇,道:“散花便是散花,又跟甚么……劳……劳什……规矩有干系了?”
  女郞道:“这是我师父定下来的规矩,我师父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天下间所有男人,都同样寡情薄幸,正是花花世界,十丈红尘,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莫愁啊莫愁,你也和师父一般,都是世间苦命的女子,命中注定要给无良的男人欺侮。
  “『但不要紧,男人越可恶,女人也就越更自强不息,我传授你上乘的武功,就是要你好好对付世上千千万万可恶的薄幸郞……
  “『莫愁啊莫愁,为师教你一个法子,要是你把鲜花散出去的时候,有任何男子目光灼灼地瞧着你,这人必是贪花好色之徒,杀之不枉矣。
  “『试想一相心,要是你容貌丑陋,无论你撒出去的鲜花有多芳香,有多美丽,那些男子又怎会色迷迷地瞧着你的脸庞,以至是婀娜窈窕的身子?
  “『色子头上一把刀。莫愁啊莫愁,你是人间绝色,天下间为你倾倒的男子,一定为数不少。但这些人,又有那一个会是真心真意的?
  “『不要妄想了,男人嘛,本来就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能杀一个便杀一个,千万不要口硬心软。
  “『要是散花的时候,有男子色迷迷地瞧着你,千万不要把他放过。
  “『杀无赦!』”
  女郞的说话,听来还是软软腻腻的,完全没有半点杀气。方小宝甜甜地一笑,在这一刻,他发觉甚么都是甜的。
  甜甜的空气、甜甜的鲜花、甜甜的秋波、甜甜的笑靥,还有嘴里也是甜甜的,彷佛不知道在甚么时候含着了一颗蜜脯。
  但方小宝这位老人家甚么时候把蜜脯放入嘴里了?
  没这种事。
  但他嘴里怎会是甜甜的?
  女郞甜甜地在笑,甜甜腻腻地吿诉这位长江第一号赌徒:“我散的是毒花,你已闻得太多、太久,要是你嘴里有着甜甜的感觉,那便是毒力发作的征兆,虽然一时三刻并不立刻致命,但少说也得首先吐出一两斤血。”
  方小宝哈哈一笑,道:“你说的话很有趣——”
  说到这里,满嘴黏黏糯糯,“喔”的一声吐出一大口血浆。
  女郞突然伸出手来,按住了他的嘴,轻柔地说道:“不要大呼小叫,这树林里面的小鸟胆子很细小,不要吓着这些鸟儿。”
  方小宝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你叫莫愁……是否姓莫?”
  女郞摇摇头,眨眨眼,脸颊娇肤嫩滑得似是弹指可破。
  她一笑嫣然,百花都在这张俏脸映照下逊了颜色。
  “我不姓莫,莫愁是我的名字。”
  “小姐……贵姓?”
  她在他脸上缓慢地、轻柔地、要命地吹了一口气,然后幽幽地说出了一个字:
  “燕!”
  她姓燕。她是江南芳草画堂的主人燕莫愁。
  方小宝咳嗽一声,心中大叫:“大海冲倒龙王庙,你的心上人步浪飞是老子的朋友,你真是一条美丽的笨虫……”
  但他的头已变得八百斤重,就算他心里把“这一条美丽的笨虫”骂得体无完肤,嘴里已连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他老人家只好心里叹息一声:“今番老子命休矣!”
  这一句话,他忽然感到“耳熟能长”。
  在不久之前,他岂非也曾经如此这般大叫过吗?
  他知道自己立刻就得昏倒过去。他之所以会昏倒,是因为闻着了有毒的花香。
  花香既然有毒,这一次大概是非死不可的。
  在临死之前,方小宝首先摸摸自己的耳朵,看看自己的耳朵是否又“熟”又“长”?
  一摸之下,忽然感到迷迷糊糊,彷佛耳朵真的已经“熟透”,而且“长”得像是一只特别长特别大的香蕉。
  幸好他很快就已眼前完全漆黑,他妈的不省人事。要是就此一命呜呼,他老人家的耳朵是否又熟又长,已是全不重要之事。

  ※  ※  ※
  夜已深,武赤飙在修竹下狂舞双戟。
  三国时,典韦善用双戟。
  帐下军士常道:“军中壮士典韦,提一双戟八十斤。”
  修竹在幕府岗下,逾万竿。
  在竹涛以北,有回廊。回廊通往累累巧石,高约五六丈。
  石丛上,哑大姐伫立者,面向东南,俯视着斧劈斜坪。
  斧劈斜坪,方圆数十丈,西北较高,沿东南方向下斜,两端石坪高低相差凡三尺半。
  明月瑟缩,钻入云中。
  云层渐厚,忽地一声霹雳,电光大作。斧劈斜坪上,高高矮矮站着一百九十七人,人人腰板挺直,战意如虹。
  哑大姐在石丛上俯视这一百九十七人,她在等待武赤飙,这一百九十七人也在等待武赤飙。
  武赤飙还没有现身。他在幕府岗竹林外舞戟,并不是为了练功,而是为了泄忿。在怒火未曾平熄之前,今夜武门主不欲发号施令。
  因此,幕府中白石组、绿玉组、桥头组、看山组及斜坪组总共一百九十七名组员,都得在斧劈斜坪上继续等候。
  霹雳响后,大雨接踵而来。一百九十七名战士,人人战意高昂站立着,没有人眉头稍皱。
  每个人的身子都已湿淋淋,一百九十七人,变成了一百九十七个落汤鸡。
  就连站在石丛上的哑大姐也不例外。但在雨势最狂暴的时候,一把黄油纸伞遮在她的头上。
  为哑大姐递来雨伞的是木钗婆婆。在天尊幕府,除了哑大姐,木钗婆婆是武赤飙最信任的女人,但她远比哑大姐老迈,已七十八岁。
  木钗婆婆是武赤飙的乳娘。没有她的奶,武赤飙也许活不过两岁。
  在天尊幕府,几乎人人都见过哑大姐,但对于这位木钗婆婆,却很少人曾经见过这位老妪的庐山真面貌。
  木钗婆婆平素深居简出,据说她除了佛堂之外,平时连木钗茧馆也绝少踏出半步。
  但在这一夜,年逾古稀之木钗婆婆突然现身,使斧劈斜坪上的气氛,更见凝重及大不寻常。
  木钗婆婆为哑大姐撑起纸伞,但纸伞细小,只能遮挡住哑大姐,她自己却给大雨淋得全身湿透。
  木钗婆婆虽然年纪老迈,而且躯体略为佝偻,但她身形极高,为了要把纸伞遮在哑大姐头上,她把身子弯得更低,情况显得怪异莫名。
  半个时辰过去了。
  雨势忽大忽小,但始终不曾停顿过片刻。
  蓦地,霹雳连环怒吼,雨势立刻变得极度疯狂。
  坪上一百九十七人还是动也不动。石丛上,木钗婆婆仍然为哑大姐撑着纸伞,这两个女人,也同样没有任何改变。
  但人人都看得出,木钗婆婆的身子已在不住地颤抖,到后来,连纸伞都在摇摇晃晃,无法稳定把持。
  终于,有人忍不住嘶叫:“大姐,怎可以这样!”
  大姐,当然是指哑大姐。在天尊门,哑大姐便是每个人口中,心中、以至是梦魂中印象深刻的——大姐。
  无论是否欣赏她,她都是绝大多数人的——大姐。
  但这时候,有人对大姐不满。
  叫声一起,木钗婆婆突然把纸伞一手抛掉,双目寒芒厉射在一人的脸上。
  这人,站在斧劈斜坪东南方,那是地势最低之处,但这人站在这里,竟比站在西北的战士还要高出一点点。
  木钗婆婆紧盯着这人,同时一步一步向他走过去。
  这人身高九尺半,凛若天神,但木钗婆婆比起这巨人,也只是略逊些许而已。
  她在这巨人面前站定,冷冷一笑。在天尊门,绝少人听过木钗婆婆的声音。
  到了这一刻,她终于开口:“斜坪组,副组长?翁针比?”
  巨人咬了咬牙,大声道:“不错!我便是斜坪组副组长翁针比!”
  木钗婆婆瞳孔收缩:“今夜列的是甚么阵?”
  巨人默然半晌,才道:“是『节钺阵』。”
  木钗婆婆道:“这是以符节、斧钺授予战将誓师出战的重要列阵,本门门规早有明令,凡列此阵,阵中任何人不得妄自开口,如违必斩!”
  翁针比不忿,怒道:“我已妄自开口,说了不该说的说话,谁来斩我?”
  语声甫落,他腰间的一把大刀突然闪电般给一只手抽出,刀光一闪,一颗巨大的头颅已应声滚落于地。
  这巨人的刀,已落在一代枭雄“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的手里。
  暴雨忽停。
  说停更停,彷佛连暴雨狂雷,也因为武赤飙的现身而被震慑住。武赤飙亲自斩杀翁针比,然后沉声说道:“令不严,军无纪,必败。”
  声音并不太响亮,但却清楚地传人每个人的耳中。武赤飙是天尊门主,统率逾万战将。
  但这一百九十七人,他是非常重视的。“翁针比犯了过错,我不能不惩处他。但要是在战阵中有犯错,死掉的绝不会只是一个人,你们明白了没有?”
  没有人开口。
  正因为没有人开口,足以证明这一百九十六人都已明白。
  武赤飙在斜坪上缓缓地穿插,忽然又道:“谁是奸细?站出来吧!”当他说着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冷酷地盯着白玉组副组长的脸。
  这人还很年轻,模样有几分酷肖叶虫。
  叶虫是天尊幕府的金腰带刀手,这人也用刀,刀法在五组战士之中,排名十名以内。
  他叫陶右券。
  武赤飙瞧着陶右券的时候,彷佛这年青人已是一个死尸。但陶右券的身子还是站得笔直,既不惶恐,也不分辩。
  武赤飙在他衣襟上重重拍了一下,才皱着浓眉说道:“准你说话!”陶右券立刻大声说道:“我没有话要说!”
  武赤飙浓眉皱得更紧,忽然一掌轰向他的天灵,陶右券立刻脑浆迸流惨死。武赤飙叹了口气,良久才道:“在这阵里,又有谁能准你开口说话了?就连本门
  主也不能啊!…………”
  只余下了一百九十五人。武赤飙又道:“没有人站出来,是否便等如没有奸细?”没有人回答。
  武赤飙再看了这一百九十五人一眼,才又再朗声说道:“散阵吧!明天,拂晓,
  你们跟着大姐杀入老铁山城去!”
  五组战士共一百九十五人,瞬即在夜色中消失了踪影。木钗婆婆抱起了翁针比,对武赤飙道:“我能否把他好好安葬?”
  武赤飙长长地叹了口气:“小翁是你的外孙,又有何不可?”
  木钗婆婆道:“如此,感谢门主破格通融了。”
  武赤飙神色木然,仰首观天。天有不测风云,又有谁能把明天的一切看得透彻?

  ※  ※  ※
  晨曦,老铁山城已变成一座恐怖的炼狱。
  一个高瘦的老妇,有如鬼魅般出现在山城门楼上,谁也不知道她是从甚么地方冒出来的。
  这一天清晨,负责看守山城门楼的是“刀之阁刀王”沈架势。
  沈架势是铁山川的表兄,他最瞧不起的人,也便是他的表弟铁山川。
  他说:“老铁是一条可怜虫,只懂得俯仰他人鼻息,委屈求全,要不是看在他娘亲面上俺老沈绝不会为这种人打江山。”
  沈架势的说话,是发自内心的真话。有人嗤之以鼻,认为此人狂妄而且品格鄙劣,食君之禄,却在背后把主人批评得体无完肤,一文不值。
  “刀之阁”是沈架势练刀的地方,这地方并不在山城内,而是远在千里外的一座山谷中。
  在“刀之阁”,有几十位练刀的江湖高手,天天练刀,天天吵架,天天内关,天天都有人受伤流血。
  但沈架势在刀之阁,是唯一从没有受伤流血的人。
  他说:“刀法练得不到家,便是削一个苹果来吃,也会把指头连同苹果皮一起削掉。”
  五年前,这位刀之阁刀王,一声不响,离开了刀之阁,来到了老铁山城,对他的表弟铁山川说道:“每天一两金子,我为你把守第一关。”
  铁山川立刻给了这位表兄黄金三千两,连眉头都不曾稍皱一下。沈架势接过金子,骂道:“暴发户!老子呸!”
  “呸”完之后,把金子当作石子般乱花。
  赌一夜醉醺醺的钱,把注码随便乱押,赢了送给妖媚贪婪的妓女,输了便大发脾气,到了天亮:三千两金子不见了一大半。
  余下来的金子,胡胡混混地花掉,直至身无分文,还欠下一屁股债之后,才老老实实地把守城楼,脸庞整日拉得比马儿还更长三尺!
  四五年光阴,转眼即逝。直至这一天晨曦,刀之阁刀王终于在这里遇上了劲敌。
  木钗婆婆。
  他从没有见过这老妇,但却知道在天尊幕府中,有一个深藏不露的老太婆,她是“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的乳娘。
  木钗婆婆既以木钗为名,她的木钗也便是她的武器。
  ——以木作钗,并不是因为朴素,而是因为木钗婆婆练的是“木主神功”木钗,也和金钗、银钗一般,是插在发髻上的。再大的钗,也不会太大。
  以钗作为武器,虽不罕见,但使用者必须拥有上乘武功,否则,很难可以发挥强大的威力。
  沈架势在城楼上叹道:“你是武天尊的乳娘,可惜太老了,乳房早已干枯,再也没有甜美的乳汁,不然的话,俺也很想尝一口试试是怎样的味道?”
  他的说话,很是下流,连一个古稀老妇也不放过。
  木钗婆婆是应该很愤怒的。但她并没有生气,最少,在表面上完全看不出她已动了肝火。
  她知道,沈架势的嘴巴虽然又臭又毒,但这人更厉害的刀法。
  在刀之阁,这人能够称王、绝对不是浪得虚名的。
  要是她在交战之前动怒,这一战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木钗婆婆知道自己的武功有多少斤两。
  诚然,曾经喝过她奶汁的武赤飙,早已成为威震四方的武林大豪,一身武功深不可测,但她只是武赤飙的乳娘,乳娘的武功,不见得便能及得上当年只顾埋首在乳沟间找奶吃的小小婴儿。
  要击杀沈架势,她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犯错。
  她阴恻恻地一笑,从灰白的发髻上取出一支色泽枯黄的木钗,道:“这木钗,是用一种很坚硬的木板削制出来的,沈壮士,你可知道这是一块怎样的木板?”
  沈架势桀桀一笑:“大概是从你自己的棺盖上削下来的木料制成吧?”
  木钗婆婆似是惊诧地“噫”一声,道:“你能够想到这一点,已算是十分难得,事实上,也真的是差不多了……”
  沈架势冷笑道:“要是你敞开衣衫,一双奶子还能挤出一两滴奶汁出来,俺饶你不死。”
  木钗婆婆仍然气定神闲,淡淡地说道:
  “你可知道,我练的是甚么武功?……也许你早已知道了,那是『木主神功』,木主者,便是子孙祭祝祖先所供奉的神主,上面写着死者姓名,又称为牌位。我这一支木钗,就是用沈道寒的牌位制成的,怎么你居然没瞧出来吗?
  ”说到这里,掏出一块已被砍烂的木主牌位。
  牌位虽已破烂,但仍然可见“沈道寒”这三个工工整整的文字。
  沈架势瞬间面如土色,睚眦欲裂。
  沈道寒是他的父亲,不懂武功,是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
  这读书人死于妻子的刀下。
  沈架势的娘亲,不守妇道,婚后三年,在市集上勾三搭四,最后谋杀亲夫,把儿子弃而不顾。
  全仗姑母一力承担,把这苦命的雏儿抚育成人。但这姑母活不到四十岁,已给铁山川一拳打死。
  姑母临终前,力竭声嘶地哀求沈架势:“不要仇恨你的表弟……看在我的面上,帮助他!”
  沈架势答应了,不然,他也不会置身于老铁山城。
  但铁山川这个表弟,实在令他非常失望。
  ——老铁山城能够在天尊幕府毗邻屹立多年,靠的不是铁山川,而是武赤飙毕竟顾念旧情,因此给予包容,以至是包容再包容。
  ——但铁山川并没有“感恩”。当年的宿怨,至今没有消除。
  ——最近,铁山川变本加厉,暗中勾结江东将帅盟,事情到了这种地步,武赤飙再也难以坐视。
  ——洗架势不喜欢铁山川,也不赞同铁山川与将帅盟互相勾结,但他已答应了姑母,今生必须好好“照顾”这个可恶的表弟。再者,每天一两金子的酬劳,他已收受了三千两之多。在这三千天的日子里,他绝不会离弃这座小小的城池。

  第二章 落井下石坑天尊
  “木主神功”是一种秘不可测,既玄、亦魔、也是精奇恐怖兼而有之的武功。常言道:“相由心生。”相如是,武功亦如是。木钗婆婆脚踏奇步,右手拈着的木钗,彷佛燃起了烈焰焚烧时所引起的“必卜裂嘲”声响。“
  木忌火。
  但木钗婆婆百无禁忌。她不但不忌火,更悍然地引火。她引火比吹一口气还更轻易,磷火一闪,左手撒出一撮如脂似膏的火油,木已燃烧。
  木钗婆婆烧的不是木钗,是木主牌位。“沈道寒”这三个凄凄惨惨的文字,在鬼火般忽蓝忽绿的烈焰下,迅速化为灰烬。
  这一把火,不但烧了破烂的牌位,也烧红了沈架势的眼睛。他盛怒,也同时深切悲哀。
  他悲哀,是因为他未能激怒木钗婆婆,反而给老妇一把火烧尽了他仅有的自信!
  他知道,这一战无论怎样演变,自己已立于必败必死的劣境。
  火在烧,刀在吼。
  刀锋发出的吼声,其愤怒之意显现出主人的心直可滴血,甚至是不惜肝脑涂地,只求与敌人同归于尽。
  武林中,有墨氏一族,以死士名震天下。墨氏的武功,每一招都是玉石倶焚的招数,但尽管如此,死士并不一定“无往而不死”。
  要跟敌人同归于尽,同样不是一椿易事。久而久之,墨氏的武功,每一招都是玉石倶焚的招数,但尽管如此,死士并不一定“无往而不死”。
  要跟敌人同归于尽,同样不是一椿易事。久而久之,墨门的死士,渐渐减少,以至是迹近乎完全消失。
  沈架势不是无知的。但老练精明,并不等于永远不会犯错。在这晨曦之战,他洁没出手便已犯错,而且是无法可以补救的大错。
  他根本不应该和这老妇谈话,就连半句说话也嫌太多。
  刀是好刀,要是以兵刃相比,木钗万万比不上刀王的刀。只是,刀只是刀,能决胜负判生死的,绝不是刀,而是人。
  刀无缺、刀无情、刀无憾,只因为刀无心。心不在刀,心在于人。相由心生,武功也同样心生。
  沈架势出刀之际,怒火难遏,但心头却是说不出的沉重。他在出刀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生命中一个又一个多情的女郞。
  每一个多情的女郞,都曾令他亢奋过,甚至是纵欲过。
  但那是真正的多情吗?不!那不是多情,甚至不能算是情。真正的“情”,绝不是那样的。
  在他生命中出现的女郞,都只是为了金银财帛而出卖色相,以至是假情假义。
  他不是不知道的,但他一直都在掩耳盗铃。要不是这样,他晩上做的梦又怎能甜甜蜜蜜?
  虽然这两三年以来,他能享受得到甜甜蜜蜜的美梦已不太多,但在运气好的时候,美梦还是偶然会闯入他的梦乡。
  也不一定是在酒醉之后,才有机会做一个甜甜蜜蜜的美梦。
  沈架势是刀之阁刀王。刀之阁是一个练刀的地方!在那里,每一个练刀之士,对刀法的研究,都是绝不寻常的。
  但他身为刀之阁刀王,在这晨曦一战,竟在出刀的时候大动肝火,也意乱情迷,如遭妖魅迷惑。
  相由心生,武功也由心生。不但沈架势如是,木钗婆婆也如是。
  “木主神功”也是由心而发的武功,正因为这种武功由心而发,只要把功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便足以把敌人的心智惑乱起来。
  这一战,沈架势在真气乱窜狂流之下败亡。木钗婆婆的木钗只是在他眼前虚晃,他的刀招已然大乱。
  刀招大乱,虽是败象,但却不一定必死。
  可是,“木主神功”最可怕之处,并不是用任何武器把对手击杀,而是逼令对手自己毁了自己。
  沈架势就是因为眼前幻影重重,导致心脉紊乱,连同三焦脉络一齐血气倒行逆走,终于血管爆裂身亡的。
  木钗婆婆成功地击杀沈架势,但这是邪异的一战。
  沈刀王固然死了,但本钗婆婆年事已高,更因求胜心切,把“木主神功”催谷至十成功力,终于在沈架势暴毙后,也长长地叹息一声,自城楼上坠地,含笑而逝。

  ※  ※  ※
  东方渐露鱼肚白色,武赤飙在城池外骑着一匹大宛良驹,手里抱着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
  美人来自京师,年方二十,贝齿朱唇,眉目诱人遐思。
  武赤飙好色,天下皆知,但在战阵上拥抱美人指挥大局,却还是众部属生平仅见。
  美人名熙春。
  熙春,不是嬉春。她莺声呖呖地吿诉武天尊:“我的名字,是和煦春天的意思。”
  熙春不是贪财的女子。她不贪财,是因为她比谁都更富有,她的父亲,是京城中著名巨富,甚至有人说,他的生意做得比皇帝的国库还更富裕。
  数月前,在天尊幕府中,哑大姐咬死了一个来自波斯的美人儿普丽丝。
  普丽丝对武赤飙不忠,她由武门主的宠儿,变作哑大姐牙齿下的“断舌冤魂”。自此之后,武赤飙对任何女子的兴致都不怎么浓厚。
  尤其是当哑大姐一度离开天尊幕府,身在无锡苦战权势八老的时候,武赤飙的生活,简直有点像个和尚。
  他甚至一度只吃斋菜。
  直至熙春忽然在他眼前出现。
  熙春是由三百二十名从仆簇拥之下,肆无忌惮地来到天尊幕府的。她这三百二十名从仆,只有十二人略懂武功,其余人等,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仆、便是天真烂漫的年轻小婢。
  她直接地求见武赤飙。
  她为武飙带来了一份礼物。武赤飙把这一份礼物打开,一看之下,勃然大怒,立刻把礼物抛入炭炉中烧掉。
  那究竟是甚么东西?至今还没有人知道,成为了一个令人感到心痒难熬的哑谜。
  当时,人人都以为这个胆大包天的富家千金小姐闯了大祸,别说是她自己,就连跟随着她一起到天尊幕府的从仆,恐怕也是难逃劫数。
  一举手杀掉一千几百人,对武赤飙而言,只是谈笑间举手投足之事。
  但出乎意料地,武天尊的怒火很快就平熄。他在天尊幕府中景色最雅致的厅院设筵款待熙春。
  从那一晩开始,熙春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武赤飙,甚至在这一天清晨,她乃在武天尊怀抱之中,二人共骑一匹骏马。
  武赤飙对熙春说:“这座城池的主人,曾经是我的好兄弟好朋友,但今天,我要把这个人片片撕裂,你害怕不害怕?”
  熙春淡然地一笑:“你是我的情郞,无论你做甚么事,我都不会害怕。”
  武赤飙道:“要是我用刀子割颈又怎样?”
  熙春眨动着迷人的睫毛,幽幽地叹了口气,“要是你真的死了,我不会陪着你去死,但一定会出家为尼,再也不问世事。”
  武赤飙怔怔地瞧着她,良久才道:“那么,你便是天下间最漂亮的尼姑。”
  熙春依偎在他的怀里。
  若论年纪,武赤飙大可以成为她的父亲,甚至是祖父。
  但她坚持:“你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的情郞。”
  这种话,武赤飙是否会真的相信?

  ※  ※  ※
  老铁山城,烽烟四起。
  “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亲率战士杀入城中,城中男女人人惶恐,有如世间未日。
  “刀之阁刀王”沈架势死讯传开后,城中战士的战意早已崩溃,有人期待铁山川及早披甲上阵主持大局,可是,这位老铁山城城主彷佛已在人间消失,再也没有人看见他的踪影。
  对武赤飙而言,要攻占老铁山城,击败铁山川这个老朋友,本来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战幔一掀,战况的演变,竟是顺利得出奇。
  熙春忽然在武赤飙耳边说道:“这一座山城,也许已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陷阱。”
  武赤飙在她的大腿上用力捏了一把:“谁是跌入陷阱里的野兽?是不是我?”
  熙春道:“这陷阱还不足以把武门主猎杀,但哑大姐身先士卒……这时候恐怕已给陷阱里的机关刺伤。”
  武赤飙最担心的,也正是哑大姐。
  熙春说的话,立刻有如铁槌撞在他的心窝上。
  他立刻扑入城中,同时大叫:“大姐!”
  就连武赤飙,也叫她做“大姐”!城中的杀戮早已展开。
  对于这座小小的山城,武赤飙并没有轻视,相反地,将帅盟已把势力在这里培植起来,要是稍为大意,后果都会是可怕地严重。
  武赤飙甚至预计小将军邱雪夫也在城中。
  邱雪夫在徐州武林盟主大会上吃了一个大亏,但武赤飙绝不相信那是真的。
  就算人人都相信邱雪夫真的败在一个小无赖手下,但武赤飙一定不会相信。
  因为他知道有关邱雪夫的一个重大秘密。

  ※  ※  ※
  城中广场,中间有一口大井,看来就像是这片广场的肚脐。
  井边俯伏着两具尸首,井里却传出了一个人的呻吟声。
  这种呻吟声,一般人听来,是不会感到有甚么特别的,似乎,任何人在垂死挣扎的时候,都会发出这种虚弱而绝望的呻吟。
  但在武赤飙耳中听来,这呻吟声简直比一刀砍在他脸上还更可怕。
  上天下地,只有一种人才会在喉咙里发出这种声音。
  那是哑巴的呻吟。
  哑大姐当然是个哑巴,她的“叫声”,也就只有武赤飙才最清楚。
  武赤飙立刻“投井”。井很大,但再大的一口井,始终只不过只是一口井。
  哑大姐果然已掉入井里,但井里除了她之外,还有另一个人。
  这人是在井水底突然扑起的。但这一扑之势,极是缓慢,有如从水底里凌空爬动着一只笨拙的蜗牛。
  这一只“蜗牛”,又像是从地壳里忽然冒起的一座大山。
  蜗牛不会伤害任何人。但一个有如大山般的杀手,其威力就很难臆测。
  这人在井里挥掌,武赤飙岂甘示弱,立刻还招。
  砰!
  两掌互击,井中人的身子继续向井口飞升,武赤飙却沉入井水里,左手搂住哑大姐,脸庞却向上直望,望向曾经与自己力拼一掌之人。
  井内不宜久留。
  但正当武赤飙抱起哑大姐要跃出井口之际,井口边缘的大石突然坍塌。
  井外有人冷冷地说道:“落井下石,坑杀天尊!”
  声音冷冷冰冰,巨石同时隆隆而下,直把武赤飙、哑大姐齐齐活埋。
  井外,站着一个全身湿透的白衣人,竟是——“小将军”邱雪夫!他俯首望着井口。
  井口边缘,早已布置机关,只要触动井口一块大石内暗藏的机括,井边大石就会立刻迅雷不及掩耳地直坠井中。
  井已被万斤大石完全封死,武赤飙、哑大姐已再无生路。

  ※  ※  ※
  逢林莫入,穷寇莫追。
  但为了小心上人张娴娴女侠,方小宝就算是龙潭虎穴,也是非闯不可的。
  可是,他还未曾找到张小姐,已给莫愁弄得天旋地转,昏倒过去。他老人家以为这一次再也不会醒过来。
  可是,他命不该绝,终于又再醒过来。
  他以为自己会死掉,但没有死。
  他也以为自己会躺在一张舒舒服服的大床上,但原来却给吊在树下,两条腿悬空地晃来晃去。
  他看见了燕莫愁。
  燕莫愁。是江南芳草画堂主人,也是“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朝思暮想,甚至一度为了她而颓丧了很久很久的女子。
  江湖上,人人都只道这位燕大小姐已在无名坡给寇少烈所杀,想不到她仍然活着。
  ——无名坡惨案,遇害的不是燕莫愁,而是小婢尔约。
  李代桃僵,事态演变峰回路转。
  方小宝被吊在树下,双手给柔软的缎子缚着,眼前是美丽绝伦的燕莫愁。
  方小宝苏醒后,强力定一定神,道:“老子怎么还没死掉?”
  燕莫愁道:“我不想你就此死掉,所以给你喂服了一些解药。”
  方小宝道:“你可知道,步帮主为了你茶饭不思,早晩以泪洗面?”
  步浪飞为燕莫愁茶饭不思是真的,但说他早晚以泪洗面,未免是夸大其词。
  燕莫愁淡淡道:“步公子对我情深义重,我是心中有数的。”
  方小宝道:“我是步帮主的好朋友,这一点,你是否也同样心中有数?”
  燕莫愁道:“方少侠在短短时间内,已成为江湖朋友众所嘱目之大人物,真是可喜可贺。”
  方小宝道:“能够给你这样的大美人吊在树下,更是可喜可贺之至。”
  燕莫愁道:“虽然不少江湖中人,都把你当作一个小无赖,但连步浪飞、李临风那样的人物,都先后跟你交上朋友,甚至是称兄道弟,可见你这人,着实很有点门道儿。”
  方小宝道:“我的门道儿再神通广大,也及不上燕大小姐的仙女散花。嗯……你在鲜花里下的是甚么毒?为甚么不用最歹毒的毒花,干干脆脆地把老子毒死?”
  燕莫愁道:“连你师父都不舍得干干脆脆地把你毒死,我又怎能白白浪费你这种人材?”
  方小宝道:“要是不舍得杀我,便该放下老子。”
  燕莫愁道:“你不是要找回张小姐吗?”
  方小宝道:“你怎会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
  燕莫愁道:“要是连『长江第一赌徒』方盟主的来龙去脉都摸不清楚,我还配在江湖中混吗?”
  最后一句话的最后几个字出自燕大小姐口中,委实令人有着难以置信之感。
  方小宝叹了口气,道:“步大侠很挂念你,你是应该知道的,求求你,行行好心做做好事,从速跟步大侠重聚,来一记破镜重圆好吗?”
  燕莫愁道:“你的张女侠也许已给吃人王吃掉,你不担心吗?怎么反而像个媒婆似的,只顾着为我和步公子穿针引线?”
  方小宝倒抽了一口冷气,道:“把张娴娴掳走的……是那一条道上的英雄好汉?”
  燕莫愁淡淡道:“他是我的一个从仆,叫吃人王。要是我稍一不慎,他也许会连我也烤熟来吃。”
  方小宝叫苦连天,道:“这可乖乖不得了,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要是还没成亲便给人吃掉,我这个徐州武林盟主的脸还能搁到甚么地方去?……。呜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楼梯,还望燕大小姐大发慈悲,把老子立刻放了,好让老子……。把张女侠从吃人魔鬼的手里抢救回来。”
  燕莫愁摇摇头,道:“这个从仆,武功极高,他要吃人,我也没法子可以制止。再说,你已昏迷了整个时辰,张小姐也许已给吃人王吃掉了一半。”
    方小宝大急,要把缚住自己的缎子震断,但他中了花毒,虽然被喂服了解药,但还是手脚酸软,内力提不起来,无法震断柔韧的缎子。
  忽听背后有人冷冷道:“方少侠是总舵主的金兰结义兄弟,区区便是拼掉这条贱命,也绝不能让方少侠的知己朋友受到损伤。”
  这人的声音,在方小宝耳中听来,并不熟悉,但却也不是全然没有半点印象。
  那是权势八老中,号称“混世军师”之葛春秋。

  ※  ※  ※
  葛春秋在方小宝心目中,并不是个好人。
  他老人家总是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不怎么靠得住的狗头军师。
  但在另一方面,他却又很渴望这是一个忠心于李临风兄长的当世诸葛亮。
  要是权势八老,人人都大大的靠不住,那么李总舵主的江山,恐怕会很有点问题。
  想不到葛春秋忽然来了。就连燕莫愁也同样意想不到。她道:“你把吃人王怎样了?”
  葛春秋道:“吃人王没有吃掉张小姐,只是把她瞧了大半天。也许,这便是秀色可餐吧!”
  他干咳两下,接道:“吃人王没有吃人,她也没有给人吃掉。但我吿诉他,我可以在三招之内,把他先阉、后切腹抽肠、再然后在他的脸上挖一个拳头般大小的窟窿。”
  燕莫愁道:“他怎能相信这些无聊的恫吓?”
    葛春秋道:“但他真的相信了,因为——”
  “因为怎样?”
  “因为我真的这样做了。”
  燕莫愁愕然。她愕然,是因为张娴娴也来了,而且还用绳索拖着一条死尸,一步一步逼近过来。
  这条死尸,便是——吃人王!
  方小宝眼见着心上人死里逃生,不禁“方心大慰”,笑道:“张女侠鸿福齐天,便是恶鬼要登门索命,也得鬼命呜呼,死了还要再死。”
  葛春秋沉吟半晌,对燕莫愁说道:“久仰江南芳草画堂燕大小姐是一代才女,却没料到,曾经是冰肌玉骨清雅不群之一代丽人,如今已蒙上江湖尘俗之气,甚至是玉手沾血,宁不令人扼腕浩叹乎?”
  燕莫愁道:“想尊驾便是权势堂军师葛先生吧!小女子也久仰了。以混世军师之尊崇身份,居然要劳驾先生出手对付一个下三滥的吃人狂魔,未免是过于小题大做吧!”
  葛春和道:“人无贵贱,事有缓急轻重之分。张小姐是本堂贵宾要是她在本堂阵地中给奸徒伤害,区区的脸上也没有光彩,只是一时下手太重,把燕大小姐的从仆杀了,诚属憾事。”
  燕莫愁道:“葛先生言重了。小女子尚有要事在身,葛先生若不想杀了小女子,这便吿辞。”
  葛春秋道:“不看僧面看佛面,芳驾是步浪飞步大侠的挚友,步大侠也与本堂李总舵主颇有深交,今日之事,区区大可不必深究。”
  燕莫愁道:“如此说来,小女子倒是叨了步大侠的光啦……”
  语声婉约动人,婀娜的身姿已在林中飘然远去。
  方小宝重执张娴娴女侠之手,甚感温暖。
  葛春秋视如不见,状甚儒雅。葛军师渐渐走在前头,方盟主的脚步越拖越慢,忽然闪电般在小心上人的朱唇上吻了一下。
  张娴娴怒道:“没正经,再不检点,把你的舌头割掉。”
  方小宝道:“便是把我的脑袋割掉,在老婆面前,又怎能天天规规矩矩正正经经?”
  张娴娴横了他一眼,冷笑道:“听说你的武功越来越高,人也越来越是混账,是不是有这种事?”
  方小宝道:“我是不折不扣的多情种籽。”
  张娴娴“呸”的一声:“你这个无赖多情不多情,跟你的武功又有甚么相干?”
  “怎会没有相干?照老子看,简直大有相干之至。”方小宝脸上一本正经地说:“正因为我太多情,情到浓时,定必大大顾念老婆心上人的安危。一念到护妻有责,要是一身武功不济事,只有半身武功,又和他妈的半身不遂有甚么分别?因此之故,便努力力求上进,把武功一层一层练上去,只消假以时日,我对你的爱意定必深如大海底下的万丈海底深渊,一身武功也就更是越练越高,就算未能天下无敌,也只会败在一个人的手里而已。”
  张娴娴白了他一眼:“又还有谁的武功会比你老人家更高啦?”
  方小宝叹道:“这岂不是明知故问吗?普天之下,最厉害的绝顶高手,便是你这位张娴娴女侠,你只消在我的脸上吹一口气,我老人家便是把少林派、武当派、昆仑派,峨嵋派以至是人人都派的武功一并练至炉火纯青纯蓝纯白纯黄纯黑,还是万万抵挡不住的。”
  张娴娴“呸”一声:“从来只有炉火纯青,又怎会纯青纯蓝纯白纯黄纯黑起来?还有『人人都派』又是那一门那一派?怎么我以前从没听说过?”
  方小宝道:“别人的炉火,烧的都是『凡木俗炭』,但我的炉火,烧的却是我老人家的一颗痴心。保证比金鎏殿上的妃嫔歌姬太监还更精采,因此之故,这种炉火既青、也纯蓝纯白纯黄纯黑,比中秋节的走马灯还更好看。
  “至于『人人都派』,那是天下第一大赌场在庄家发霉的时候所创,赌场的庄家输得七荤八素,所有赌徒人人赢个盘满钵满,于是乎庄家一怒之下,便当场宣布正式创立『人人都派』这一个门派,凡是愿意加入这个门派的赌徒,人人押注有赔无杀,永不落空。到了后来,人人都派的门徒,比八大门派所有和尚道士尼姑以至是天天吃狗肉晩晩逛窑子的俗家弟子加起来还要多,八大门派八位掌门商议之下,只好一起答允让人人都派加入八大门派的行列,于是乎嘛,八大门派变成了九大门派,人人都以人人都派的掌门『马首是尖』,为甚么会这样呢?原来这门派的掌门不但姓马,而且一张脸尖得像个尖尖的女人屁股,因此后世便有了『马首是尖』这一句伟大的成语。
  “张女侠,我老人家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童叟无欺的,唉,说得连口水也干了,快来亲亲嘴儿,好让你老公的舌头得以湿润湿润。”
  张娴娴立刻用凤眼拳跟方小宝亲亲嘴儿,方小宝未能闪避得及,给这一拳亲得嘴唇肿胀,连门牙也酸软起来。
  边谈边走,在这时候三人已回到了心田寺。
  心田寺内,一个独眼人正在用左眼直勾勾地盯着方小宝。
  方小宝认识好几个独眼人,其中最他妈的不成气候的一个,绰号非常惊人,唤作“逢赌必胜比武必赢娶妻必美威震神州无敌大丈夫”西门英杰。
  这个绰号,虽然略为冗长一些,但气势已足够吓死三几千人。
  但这位西门兄,在赌桌上赌十场输九场,所谓“比武”,只是在市井中跟一些不入流的泼皮无赖“过招”,而且十次打架九次吃败仗,后来娶了一个“如猪似肉”的老婆,在夏天赤条条地秤上一秤,净重足足二百三十斤,唯一最美丽的地方是脸庞的背后“可惜给她的“秀发”遮挡住云云……
  毎次想起西门英杰这个不成气候的朋友,方小宝就感到绰号太冗长是不怎么妙的。

  ※  ※  ※
  绰号太冗长,有人认为不妥,但却也有人认为妥之又妥。
  (尤其是到了清朝,就连皇帝的尊号也是长得像是一匹布。例如清朝的第二任皇帝,他的尊号便是《礼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宏功至仁纯孝章皇帝》,总共用上二十五个字。)
  除了西门英杰,“逍遥六怪”中的老三不凡,也是一个独眼人。但有一天,齐非俏俏的对方小宝说道:“不凡的另一只眼,其实没有瞎掉,他只是故意把左眼罩住,好让他的箭法可以射得更准确一些。”
  但方小宝从没见过不凡射箭。
  怎会这样的?
  是不是齐非胡说八道?
  还是他奶奶的别有内情?(此事容后表白,暂且不提。)
  (要是以后没有再提,此事大可就此作罢,任何人都不必苦苦深究。)
  (请不要问为甚么,因为世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除了西门英杰、不凡之外,方小宝认识的独眼人,还有酱醋店卖酱醋而且险些给喝醋妻子掷入酱缸里给活活酱死的卖酱老狗。
  卖酱老狗瞎掉的是一只右眼,他的右眼是在成亲之后不足半年,给老婆用一只铁匙羹剜出来的,原因是他偷窥村长的女儿洗澡。
  村长的女儿才六十三岁,尚未老瘦得只剩下皮包骨,而且,她的牙齿只是掉落了三分之一,算是保养得相当不错。
  对于这件事,方小宝也认为卖酱老狗做得很不对,很不值得同情。
    但卖酱老狗却在大吐苦水:“当晩,俺以为是村长的孙女儿走入浴池……”
  方小宝这才恍然大悟,立刻安慰卖酱老狗:“世事难尽人如意,要是下一次偷窥少女出浴,不妨打听清楚一点,以免重蹈覆辙。”
  但经过这一次惨烈的教训,卖酱老狗再也不敢“故技重施”,因为他只剩下一只眼睛,要是再有半点差池,就得变成一个瞎子。
  除了上述数人之外,方小宝所认识的独眼人,还有天眼。
  天眼“是权势八老之中“排名第七的长老。
  在数月前,方小宝曾跟这一位七长老拼了一掌。
  那一掌对拼,天眼用了八成真力,结果二人平分秋色,谁都没有占着半点便宜。想不到在这心田寺,二人冤家路窄,又再相逢。
  方小宝护妻有责,急急在张娴娴面前护驾,以单掌挺向前方之势“顶住”天眼,同时大声道:“你要寻仇,只管冲着老子放马过来,除了老子之外,旁人都跟咱们的恩恩怨怨无关。”
  天眼直挺挺地站着,冷冷的说道:“你就是徐州武林盟主『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
  方小宝道:“好说!在那破庙之中,你已听说过老子的高姓大名,却又何必他妈的明知故问?”
  天眼道:“我明知故问,那是因为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方小宝道:“别跟老子也前也后,你若要再拼一掌,老子随时奉陪!”
  天眼摇摇头,道:“同是本堂长老,又岂可同室操戈?”
  方小宝奇道:“何谓之『同虱粗歌』?莫不是虱子唱歌,曲词粗俗的意思?”
  天眼一呆,半晌道:“此事与虱子无关,这是军师的高见。”
  方小宝奇怪地望向“混世军师”葛春秋,瞧瞧这个越来越不像是狗头军师的军师究竟有甚么话要说。
  只听见葛春秋缓缓地道:“区区已对总舵主禀明大势,决定把方少侠纳为八老之一,在权势八老之中排名第八,取代廉老八的位置。”
  方小宝又是一怔,道:“谁是廉老八?”
  葛春秋道:“廉老八,便是咱们八老中排名最末,人称『赶尽杀绝鬼判官』的廉清泉。在数月之前,咱们这位八长老,不幸在战阵中殉难。”
  方小宝“哇”的一声,道:“原来廉老八已死,这岂非要老子顶替一个死人的位置吗?呸!这种大吉利市的事,老子决计不干……
  “只是……这椿事情,未免他妈的有点为难。……
  “要是老子还不曾跟总舵主结拜,这种事当然是想也不必想,提也不必提的……但老子的结拜兄长既然是权势堂的总舵主,他老人家的权势堂也便是老子小弟的权势堂,要是老子不肯做这个长老,未免是他妈的十分不够义气,要是做兄弟的不够义气,便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此事一旦传扬开去,老子的一世英名,岂非付诸流水?……
  “但这个甚么八长老,是在战阵上给敌人干掉的,要是老子取其位而代之,意头上可不怎么佳妙……除非……
  “老子自降一级,不做八长老,做个九长老却又如何?”葛春秋、天眼闻言,不禁为之面面相觑。
  忽听一人用力鼓掌,道:“贤弟言之成理,再说,廉老八是为了本堂而战死的,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八长老这个位置,仍然应该给他保存下来!”
  鼓掌说话之人,赫然正是“北权天君”李临风。
  葛春秋微微一笑:“总舵主既然这样说,事情就照这么办。从今开始,方少侠便是权势九老之一,是咱们权势堂的九长老。至于仪式方面,大可以在日后补办,未知总舵主,方少侠意下如何?”
  李临风、方小宝同时点头,相互握手,同时纵声长笑。
  笑声过后,方小宝据实相吿:“七长老天眼,跟我这个老人家是有点过节的。就算没有过节,他这副『砖容』总是硬绷的像是一块石砖,老子小弟瞧见了就很不顺眼。但老子小弟已决定不和他计较除非七长老要跟我这个九长老比划比划,否则,老子小弟决定不会内閧,来一个笼里鸡窝里反。”
  天眼冷冷地一笑:“九长老,你说的话,也就是我心里的话。你瞧我瞧得不顺眼,我瞧你也是越瞧越不是味儿。但不要紧,权势八老已变成了九老,既然你是老九,我这个老七绝不会找你的麻烦!”
  方小宝道:“如此最好不过。”
  李临风微微一笑,道:“八老也好,九老也好,都是自己人,从此以后,务须和和气气,同心协力抵御外侮。”
  方小宝皱了眉,道:“和和气气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重振总舵主的声威,再说,权势九老,如今阵容大大不整,既有八长老呜呼哀哉战死,也有三、五两位长老『倒歌相向』,这两名吃里扒外的劳什子长老,唱的准是他妈的反歌,正是此歌不可长,要是权势堂的长老、兄弟、战士纷纷大唱反歌,那便有如楚霸王一般凄凉,楚项羽听的是四面楚歌,咱们听的却是四面反歌,虽则此歌不同彼歌,但天下乌鸦一样黑,天下歌曲一样反,还是不要让这些反歌唱得沸沸扬扬为妙。”
  方小宝一面说,一面打量四周形势。说到这里,话题一转,道:“这座寺院,今天死了多少人?”
  葛春秋道:“和尚死了几十个,叛徒那边的杀手也死了几十个,还有混世部、天眼部,合凑起来也死了几十个。”
  方小宝道:“何谓之混世部?天眼部?”
  葛春秋说:“混世部的战士,由区区管辖、统领。天眼部的战士,则由七长老天眼负责。”
  方小宝“哦”的一声,道:“本长老明白啦。凡是权势堂的长老,都有几十个部下。你叫混世军师,因此便有混世部,天眼的便是天眼部。”
  葛春秋道:“本堂每一位长老的下属,人数最少的是六长老魁王,只有二百六十一人。”
  方小宝“喔”的一声,道:“如此说来,混世部、天眼部的下属又有多少?”
  喝春秋道:“混世部约三千人,天眼部约一千二百人。”
  方小宝听了,舌头一伸,道:“哇!原来如此。如今老子也是长老之一,是否也会拥有一个小宝部?”
  葛春秋道:“这个自然,但人数多寡,怎样分配,还须从长计议,再由总舵主定夺。”
  方小宝皱了皱眉,道:“人数多寡,我这个九长老是绝不计较的,但说到分配,有一个下属,非要交由本长老负责管辖不可,不然的话,定必他妈的天下大乱。”
  葛春秋正容道:“九长老想要的下属是谁?”
  方小宝道:“本长老非要得到手不可的下属,便是张娴娴女侠。”说着,把张娴娴拉到葛春秋面前,神情一本正经。
  葛春秋登时面露为难之色,道:“九长老,这件事请恕区区无能为力。”
  方小宝脸色一变,道:“二长老,你是军师,怎么连这一点小事都拿不了主意?是否欺负我这个初到贵境的九长老?”
  葛春秋道:“此事为难之处,是因为张小姐并非本堂中人。”
  方小宝“啊”的一声,道:“这可容易得很。老子既已成为本堂的九长老,自然有权力吸纳弟子的,对吗?”
  葛春秋点点头道:“这个自然。”
  方小宝得意地一笑,转过头对张娴娴道:“张女侠,本长老决定把你收纳为小宝部的下部……不!不是下部,是……部下,你明白了没有?”
  张娴娴没好气地说道:“我的师父是出家人,说不定连我也会剃度做个尼姑,九长老的美意,请恕我不能从命。”
  方小宝怒道:“你要是做了尼姑,老子便去做采姑贼。”
  张娴娴俏脸一红:“你胡谗些甚么?”
  方小宝道:“一般淫贼,称之为采花贼,但老子只会奸淫尼姑,更尤其是你这种不通人性的小尼姑,这便是采姑贼!”
  张娴娴大怒,拔出长剑便向他迎头砍下。
  方小宝大叫道:“尼姑又要谋杀亲夫啦,来人,快快护驾!”
  葛春秋、天眼为之面面相觑,李临风却立刻出手阻格,对张娴娴微笑道:“张小姐,贤弟只是闹着玩的,不必太过认真。”
  张娴娴冷哼一声,骂道:“他是长江第一无赖,怎配和你称兄道弟?”
  李临风听了,也跟着她冷哼一声,对方小宝道:“九长老,你怎么由赌徒变成了无赖?把张小姐气得连脸都白了?还不快快向她赔罪?”
  方小宝立时遵命,道:“兄长吩咐,小弟无有不从。”
  急急向张娴娴女侠请罪,但张娴娴再也不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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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5 08: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盘龙蒸鳝杀三方
  翌日清晨,心田寺外,布置了二千战士。
  葛春秋、天眼在大雄宝殿中对李临风禀吿当前局势。天眼首先说道:“我不动在寺北两里,亲率不动部八百余众,封锁登往燕子天涯峰的道路。”葛春秋道:“老五素来行事稳重,不喜冒险,虽然亲率不动部八百战士,背后必然尚有强援撑腰,因此,寺北形势,不宜轻忽低估。”李临风沉吟道:“燕子天涯峰,已非三朝两日便能收复之失地,就算北道无人把守,也是不宜冒进。”
  葛春秋道:“至于寺西三里开外,也有两拨神秘雄师,分从两条道路上虎视眈眈,其中一条道路上的叛将,恐怕会是老四……”
  李临风脸色一沉,道:“好一个赤发老四!”
  赤发老四,便是权势八老之中,排名第四的赤发岛王。
  葛春秋虽然说:“恐怕会是老四……”
  但其实不啻已在肯定,赤发岛王也已背叛了权势堂。
  天眼忽然在李临风面前跪了下来,叫道:“赤发老四是当年我把他引入本堂的,直至这一场变乱后,才知道是我有眼无珠引狼入室,属下恳请总舵主恩准,让我把这
  叛徒的脑袋提回来清理门户!”
  李临风摇了摇头,道:“赤发老四虽然已成为叛徒,但敌人气势正盛,无论如何,不能急急与对方硬拼。”
  葛春秋不住的在点头,道:“总舵主明见万里,以区区之见,还是不如及早前往蒲牙山,与蒲牙堂主『天打雷劈鬼见愁』杜仲会师,再行徐图后计。”李临风道:“从心田寺前往蒲牙,只有一条小道可走。”
  葛春秋颔首道;“不错,那是乱石山道。”
  李临风道:“敌人派遣谁把守这山道?”
  葛春秋吸一口气,才道:“不知道。”
  李临风一怔,但没有再追问。他很了解这军师,从来说一不二,既然军师说不知道,就一定甚么都不知道。
  存心躲藏在暗角里的敌人,既防不胜防,也很不容易看清楚他们的真面貌。但李临风没有再犹豫,立刻下令:“集结本堂所有战士,立刻向乱石山道进发。”
  乱石山道就在眼前。
  但在方小宝眼中,别说是乱石山道,就算是到了南天门玉皇大帝的宫殿,也及不上他身的张娴娴女侠。
  几经死缠烂打,方小宝终于哄哄骗骗地把小心上人哄骗得眉开眼笑。
  他道:“你的好丈夫,如今已贵为权势堂九大老之一,又是徐州武林盟主,你跟着一个这样的男儿,可算是不枉此生。”
  张娴娴道:“在三千战士队伍之中,求求你不要再大放厥词好吗?”
  方小宝道:“兄长虽然给三大长老背叛,但仍然有好几位长老为他老人家支撑大局,就算老子大放那个甚么……厥词,也不妨事。”
  乱石山道,地势甚是险要,两旁都是悬崖,又或者是奇岩怪石,随时随地都可能有伏兵杀出。
  果然,走至山道一半,敌人的伏兵已在一座峡谷中疯狂地杀出。
  葛春秋、天眼各自统率本部战士,全力与叛将雄师周旋。方小宝忙道:“老子的老婆,你不必惊惶,你的老公再不济事,天下间也只不过有三几位绝顶高手才能让你的老公稍稍吃亏,只要你跟随在本长老左右,本长老绝不会让你掉落一根头发!”话犹未了,乱石山道已变成一个战况惨烈无比的战场。
  双方少说也有六七千人展开惊天动地的浴血战,嘶叫混和着利刃砍在骨头上、胸膛上的声音,令人恍如置身于炼狱、屠场,境况极是恐怖。
  李临风身先士卒,以一口灞桥雪剑,与敌人展开舍死忘生的大决战。
  在这种大混战中,平时武功再高明,招数再潇洒的一流高手,也只能陪同着所有战士,不要命地、绝不留手地一味砍杀敌人,和平时的高手比拼,绝不一样。那是因为敌人太多,厮杀的方法也就回然有别。
  李临风想起在少年时怎样学剑。
  那时候,他十二岁,由于天资聪颖,无论修文习武,而对怎样的难题,都认为世上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把自己难倒。
  有一天,师父给他一把很锋利的剑,叫他明天早上,到一座树林里砍冬瓜。翌日早上,他带着这把锋利的剑,依照师父的指示,走入那座树林里,把一个用縄索绑住的冬瓜一剑砍为两截,然后带着半个冬瓜回去见师父。
  师父问:“此事容易办否?”
  李临风道:“易如拾芥。”
  师父道:“三天后,依样葫芦,把树林里吊着的冬瓜砍掉,但不必把砍掉的冬瓜带回来。”
  李临风有点莫名其妙,但还是爽快地一口答应。
  此后,每隔三天,师父都命令李临风前往树林砍冬瓜,但每一次的数目都不相同,有时候一个,有时候两个,有时候四五个,最多的一次,总共有十个。
  如是者过了一年,李临风十三岁,越来越是聪明,武功也一天比一天更精进,严然大有高手风范。
  但在这一年之内,师父再也没有传授他任何新的武功和劎招,只是毎隔三天,命令他到树林里砍冬瓜,风雨不改。
  李临风十三岁生日那一天,在家中呼朋引类,喝酒行令猜拳,玩得很是痛快。
  翌日上午,宿醉未醒,忽然脸上一阵剧痛,惊醒之下,才知道给师父用鞭子重重抽打在面庞上。
  师父冷冷道:“快要日上三竿,今天是砍冬瓜日子,你怎么还躲在被窝里睡觉?”
  李临风没有怨恨师父,只是觉得师父十分古怪。
  带着酒意,头昏脚重地走到树林,心想:“砍十个八个冬瓜,易如拾芥!”
  但当他走到树林的时候,不禁为之傻住。
  树林内,每一株大大小小的树林,都吊着数之不尽的冬瓜。他不断地揉着眼睛,还以为自己醉眼昏花看错了,但最后,他知道自己没有看错,只是树林内吊着的冬瓜,数目之多,是他连在做梦里也绝对梦想不出来的。
  但他还是没有害怕。
  他挥剑斩冬瓜,一剑一个,有如风卷残云,越砍越是精神爽俐。
  虽然冬瓜数目多得惊人,但他还是把冬瓜纷纷斩开。
  两个时辰后,树林里的冬瓜最少已给他砍掉了一大半,但他已渐渐筋疲力竭。
  这时候,师父冷冰冰的声音响了起来:“风儿,这是你认为易如拾芥的事情,要是连这种小事也把你难倒,还配做我的徒儿吗?”李临风听了,掌心一阵冰冷。
  他咬着牙,再度挥剑。
  他决定无论怎样艰苦,也得把树林里吊着的冬瓜全都砍掉。
  树林里的冬瓜,又再一个一个被砍开。可是,他的力气也渐渐耗尽。结果,还有树林西南方的冬瓜没有被砍掉。
  还没有被砍掉的冬瓜,尚有二千三百六十六个!
  ——砍一个冬瓜,易如拾芥!
  ——砍十个八个冬瓜,同样地易如拾芥!
  ——砍三万个冬瓜又怎样?
  ——冬瓜不会疲累,但砍冬瓜的人,一定会疲累得连手臂都提不起来!
  ——尤其是在砍冬瓜之前,没有充足的准备和足够的睡眠,那么,冬瓜虽然又呆又容易一剑给砍开,但仍然能够把最聪明的剑手活活累死!

  ※  ※  ※
  师父的教训,李临风是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
  在这乱石山道,敌人就像是十三岁那一年树林内的冬瓜!
    冬瓜是不会动的,但再窝囊的敌人,都不会任由自己随意斩杀。
    几千条精壮汉子互相挥动利刃斩杀,这种场面李临风当然是经历过的。
    但在这一战,他倍感无奈。在形势逼迫之下,他不能不全力一战,但他认得出,不少给满桥雪斩杀的“敌人”,都是自己认识的权势堂战士,甚至有好几个年纪轻轻的武士,曾经亲手为自己送上一些自制的糕饼和点心……
    其时,李临风是感到一阵亲切的。但事前仍然历历在目,转眼间,已在残酷的战地上生死相搏,绝不留情。
  若有时间可以让李临风思考,他定必感到沉痛。这种沉痛,来自他本身“仁慈”的一面,但在江湖中,他是举世公认之一代枭雄,其人本性,绝对是可怖地“残忍”。
  “北权天君”李临风已杀红了眼。他一面杀人,一面追问“混世军师”葛春秋:“是谁在这山道上把持大局?”
  葛春秋道:“自然是总舵主。”
  李临风摇头不迭:“我是指敌人那边!”
  葛春秋没有立刻回答,他用的是一把尺半紫金刀。
  军师用这一把刀,闪电般割断三名敌人的咽喉,然后才在李临风身边,用一种极低沉极无奈的声音,道:“是大金。”
  大金。
  这名字听来,很是普遍,听来就和市集里一般的小人物没有甚么两样。
  李临风听见了“大金”这个名字,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异样。已杀红了的眼睛依然红得像是烈火,手里握着的灞桥雪仍然锋芒毕露,杀人不沾血,冰寒剑气锋刃冷厉逼人。
  敌阵中,一条八尺大汉,神威凛凛,以一对百斤大铜槌怒砸李临风,血盆大嘴同时发出破锣般的喝叫:“李总舵主,俺来会你!”
  这大汉是权势堂勾魂部的“大槌王”贺横山。
  去岁中秋,贺横山在燕子天涯峰“势疾如风大厅”上,跟李总舵主干了一大碗高梁。
  在干了这一大碗高粱之前,这位大槌王已喝了三十五大碗。当他喝掉这第三十六碗高粱之后,就在势疾如风大厅中央哈哈大笑,然后醉得一塌胡涂。
    是李临风亲自把这大汉抱回勾魂部战将大楼的。
  可是,去岁中秋的豪情,今日已变作死敌的火并。
  贺横山,因为个子高大,用的一双兵器也是又重又大,又被称为——大贺。
  大贺是大金的记名弟子。
  对大金而言,记名弟子便是正式弟子,因为他直至今天,只曾收过三个记名弟子。看见大贺不要命冲杀过来,李临风想起了去岁中秋之夜……好一大碗高粱酒,好一条醉得令人怜爱的八尺大汉!好!当夜的感觉,真是太好太好,他已把大贺当作是一个好兄弟!
  但好兄弟今天不再是向自己敬一大碗酒,而是把一对百斤大铜槌凶狠绝伦地直砸下来。
  李临风心中隐隐知道是怎样一回事……他知道,大贺是个怎样的人……
    大贺是死心眼的,上天下地,他绝不会把任何人的地位,凌驾在大金的头上。
  大金是他的师父,但他甚至已把大金当作父亲……君要臣死,臣不死是为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是为不孝!
  大金要大贺杀过来,便是要大贺死!
  大金相信,以大贺霸道的武功,也许可以把李总舵主的招数逼出八八九九!
    就算只是逼出一两成,大金也可以从旁静观,谋定而后动。基于这一点点原因,已很足够叫大贺冲杀过去,让他“壮烈牺牲”。
  虽然只是在电光石火之间,这一层关节,已在李临风脑海中分析得透透彻彻。他甚至已察觉到大金无情的目光,已在这乱局中冷冷地盯了过来。
  李临风绝不愿意堕入敌人的圈套中。无论是甚么形式,大大小小的圈套,他都不愿意也绝不甘心一脚踩进去!
  但在这刹那间,他已再无半点选择余地。
  他必须出手对付大贺。
  灞桥雪在他掌中,那是神兵利器,也是一个李临风永远忘不了的梦,圆不了的破镜……有人说,冰雪无情、大海无情、烈焰无情……但对他而言,在灞桥雪这把利刃周遭所发生的变故,才是天下间最无情的。
  他不想杀大贺。
  但却非要杀了大贺不可。
  而且,他这一击,绝对不能令大金得到任何“好处”。他要大金知道,这个憨直愚鲁的记名弟子,算是白白的给牺牲了。
  但纵使如此,大金是否会后悔和悲伤?李临风不知道……也许,到了这一刻,他才蓦然惊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也太可怕太可怕了。
    这一战,大贺是慷慨赴义的。他知道权势堂总舵主的武功,绝对远在自己十倍,甚至是百倍之上。
  但这一击,他完全义无反顾。
  也倾尽了全力。
  他是“大槌王”,左槌一招“昙花一现”,这是虚招。真正的杀着,是右槌的“千里燎原”。
  生生死死胜胜负负,都只看右槌这一招。
  要是这一招能沾着李总舵主的衣角,已可算是奇迹。
  但这一招“千里燎原”,并不是沾着李临风的衣角,而是重重地砸中了他的背心!
  李临风没有吭一口气,只是脸色苍白地单膝跪下,额上冷汗如雨。
  大贺一击即中,但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心里在狂呼:“这是万万不可能的。”然而,眼前的李临风,不是已经结结实实中了一招,神情痛苦地跪了下来吗?
  就在这时候,大金来了。

  ※  ※  ※
  大金,并不姓金,他在权势八老中排行第一,人称——勾魂金翅。
  金翅练的是“金翼天鹰爪”,但在权势堂中,绝少人见识过这位大长老的武功。
    他在四周杀声震天的时候,冷静地逼近李临风。
  “总舵主,听说你曾经在练功的时候走火入魔,随时都会突然发作,我一直都不怎么相信,但如今看来,竟是真的。”
  大贺闻言,陡地目露惊惶之色,彷佛走火入魔中了一槌的是他自己!
  他忽然脸如土色地在李临风面前跪了下来,又“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叫道:“总舵主,大贺不知道这种事……不然的话,便是把大贺碎尸万段……俺……不……属下也万万不敢向总舵主动手……”语声颤抖、惶恐不安,如临末日。
    李临风眯着眼瞧着这条八尺大汉,居然笑了起来:“你真是个妙人。要是我不曾……走火入魔,你反而不害怕吗?……”
  大贺道:“只要是公平较量,属下甚么都不怕!”
  勾魂金翅冷冷一笑,道:“大贺,你是越来越有出息了。”倏地一爪插入大贺头顶,大贺一声吼叫,缓缓地站了起来。
  大贺的身子虽然站起,但勾魂金翅的右爪并没有放开,仍然牢牢地抓住他的天灵要害。这一爪,五指如钩,已完全插入了他的头骨,不消片刻,鲜血已在他的脸上汨汨地淌了下来。
  勾魂金翅脸对脸地对这记名弟子说道:“为甚么不还手?”
  大贺惨笑着:“你可以背叛李总舵主,但我绝不能跟着师父做出大逆不道的事情。”
  勾魂金翅忽然瞧着李临风,叹道:“大贺用大铁槌重重袭击总舵主,我身为权势堂的大长老,当然要为你报仇……”五指内劲疾吐,大贺当场脑浆迸流倒下。
  李临风在此际缓缓地站了起来。在他身边,全是勾魂部的战士。
  勾魂金翅已成功地把李临风孤立。在这一层包围网,大长老最少动用了六百战将!

  ※  ※  ※
  乱石山道,乱得令人震骇。
  也不仅只是乱,更是杀声震天,血流成河。在这一刻,每个人都和李临风一般,全都杀红了眼。
  天眼的剑,已不再像平时那样固执。从前,这位七长老杀人,总是首先用剑尖刺瞎敌人的右眼,然后才刺入咽喉……
  他的剑,甚至不像是他平时的剑。平时,他的剑是很清脆、很准确、也很刁钻狠毒的。但在这一战,天眼的剑几乎已当作是一柄斧头来使用。
  他杀了十几个敌人之后,不再像以往般单手出剑,而是双手齐握剑柄,大开大阖地砍杀敌人。
  忽听一人在他身边笑道:“七长老,怎么不再刺瞎敌人的右眼,然后才把敌人一剑了帐?”
  天眼冷哼一声,道:“九长老,还是小心保护张女侠去吧!”
  方小宝道:“军师已布下八卦阵把张女侠保护得密不透风,便是十万大军杀将过来,也伤不了她一根头发,倒是总舵主兄长不知所踪,本长老他妈的很是担心。”
  口沫横飞之余,手里挥着一把在地上捡拾起来的钢刀,闪电般连续斩杀了十几名敌人。
  天眼横了他一眼,忍不住问:“九长老,你这几招是甚么刀法?”
  方小宝哈哈一笑,道:“这是他妈的『手起刀落乱斩神刀』,招招不同,要是砍出了一招,这一招便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刀招,再也没有雷同的第二刀!
  别说是其他武林豪杰,便是本长老也没法子再重复使用一次。”
  说了一大堆,这种刀法原来只是胡乱施为的“即兴武功”。
  但天眼听了,反而目露惊叹之色。
  这种不是刀法的刀法,若是由他来施展,恐怕连五个敌人也斩杀不了。
  但在方小宝手中,一手“刀法”虽然全无章法,但却胜在招沉力猛,因此能够无招胜有招。
  若要在武学上达到如斯境界,非要拥有精湛上乘的内力不可。
  方小宝一面挥刀,一面对天眼说道:“照本长老看,叛将那边高手甚多,也比咱们这一边声势浩大得多,九大长老之中,除了本长老撇开不说,不少长老都已他妈的『倒歌相向』,你这个七长老,本来就是阴阳怪气之人,何不索性阵前『倒歌』,为新总舵主建立大功,岂不妙哉?”
  天眼大怒:“九长老,你喜欢开玩笑,老七是知道的,但这种事关乎天某一生清誉,九长老若然再口没遮拦,天眼就算不自量力,也要领教领教九长老的高招!”
  方小宝“咦”的一声,道:“真是大大的对不住。原来你这个独眼长老是个大大的忠臣,老子……本长老一时失言,七长老大人有大量,幸勿见怪。”
  天眼道:“我不见怪!但总舵主已给敌人重重包围,你快去那边……”
  方小宝大叫一声:“很好!本长老绝不会令你失望!”手舞刀花,招式古怪,但却威力无边,挡者披靡。
  不旋踵间,这位九长老已向李临风那边直冲过去。但却给一大群武士挡住。
  这一大群武士,竟有三百余众!
  方小宝大怒,喝道:“本长老要见总舵主兄长,谁敢阻路,一律杀无赦!”刀如巨浪翻滚,竟在重重阻挡之下,一直杀出一条血路。
  直至最后,遇上了勾魂金翅……
  “你就是方小宝?”
  “好说!老子是长江第一赌徒,也是徐州武林盟主,时至今日,更是权势堂九大长老之一,排名第九……噫?你又是甚么人?”
  “你是九大长老中排名最末的老么,我是九大长老中排名第一的——勾魂金翅!”
  “原来是大长老,失敬!失敬!”
  “常言有道:『识时务者为俊杰。』李临风已今非昔比,正如江河日下,方老弟是聪明人,大概应该知道如何选择道路吧?”
  方小宝哈哈一笑,道:“道路嘛,老子自然是要好好选上一选的。倒不知道大长老又要怎样选择?”
  勾魂金翅道:“我要走的自然是康庄大道。如今,燕子天涯峰已换上新的主人,要是方老弟愿意弃暗投明,我这个大长老可以为你引荐引荐。”
  方小宝道:“不必了,照本长老看,你这个大长老是个蠢得不能再蠢的蠢人。总之,你这个大长老走向东,老子便走向西,你要往北走,老子便向南行,以免沾染着大长老的蠢气。”
  勾魂金翅瞳孔收缩,冷冷一笑:“说得好,看来,我是一个非常令人讨厌的老家伙。”
  方小宝道:“人贵自知,你若要活下去,就得立刻放下屠刀,跟着本长老向总舵主认错。”
  勾魂金翅道:“权势堂的总舵主,刻下正在燕子天涯峰,在这乱石山道上的李临风,只是一个可怜的——败军之将!”
  方小宝大怒,一刀便向勾金翅当胸直劈过去。
  勾魂金翅一手箝住刀锋,轻轻用力一扭。“喀”的一声,刀锋折断。
    方小宝“砰”一声,骂道:“凡铁!生锈刀!去你娘的!”把断折了的刀用力一抛,断刀去势如箭,飞插入一个叛将的脸上,登时仰天倒下。
    勾魂金翅闪电般展动身法,一爪抓向方小宝。
  勾魂金翅步法诡异,招式中蕴藏着不少变化。
  方小宝心中一凛,不敢立时硬接对方的招数,只好急急游走,双手忽拍一掌,忽打一拳,招招都是避重就轻,心想:“要是在十招之内不曾败落,老子首先一拳轰碎这劳什子大长老的脸。”
  岂料心念未已,左肩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勾魂金翅的右爪已抓入肩头。
  方小宝这一惊非同小可,一急之下。闪电般连环反手疾拍出一十七掌。
  这一十七掌,别说是旁观者瞧得为之眼花缭乱,便是方小宝自己也为之目眩头晕,在发出这一十七掌之后,险险几欲摔倒。
  但这一十七掌的威力,却是令人震骇的。
  这一十七掌,勾魂金翅又岂会一一被击中?
  他只是被击中一掌。
  但也就只是这一掌,勾魂金翅的脸色已变得又灰又黑,如遭电殛。
  勾魂金翅重重地咳嗽一声,想不到这少年的内力,竟然如此了得,只是中了对方一掌,已然感到半边身子发热,更是不自禁地浑身发颤,尤其是右胸中掌之处,更是剧痛难当,有如给无数尖针刺入,直钻入心肺之中。
  要是二人正在单打独斗,勾魂金翅的境况,必然大大不妙。
  但在这大混战之中,勾魂金翅虽已中掌受伤,而且伤势比方小宝还更严重,但勾魂部的战士,已纷纷向方小宝围攻过来。
  方小宝左肩中了一爪,伤势不轻,内力已在迅速减弱。在发出十七掌伤了勾魂金翅之后,气势更是大大有所不如。
  他担心李临风安危,屡欲冲破重围与兄长会合,但眼前尽是密麻麻数之不尽的敌人,要硬闯过去,又是谈何容易?
  “总舵主,小弟在这里!谁敢阻拦,老子绝不客气!”方小宝嘴里大声呼叫,心中却在暗自发愁,忖道:“狗头军师、独眼剑虽然已带来二三千人,岂料叛党更是声势滔滔,老子内力虽然尚可,但说到武功招数,却是他妈的甚是平常,对方少说也有几百条汉子正在跟本长老展开车轮战,便是有三头六臂十二条腿,也不易把这几百个灰孙子一一打发!”
  心神不定,左臂给一条灰衣汉子一刀砍下,虽然闪避得快,并未整条胳臂给砍掉下来,但仍然划破了一道半尺长的口子,登时鲜血直冒,脸色也更苍白了三分。
  眼看形势越来越是不妙,忽听一人自半空发出一声清啸,接着大喝道:“谁敢逆天行事?”
  强援忽至。
  际此危急关头,乱石山道岔口那边,一队黑衣大军突然无声无息掩杀而至,为首一人,赫然竟是——“大将军”东方公武!

  ※  ※  ※
  自盘龙阁一别,方小宝心想:“这一对将军父女,还是以后不见为妙。”
  但隔不了几天,“大将军”东方公武竟在鏖战之地杀出。在盘龙阁,这位江东集雄曾与“北权天君”李临风口中论剑,但这时候,他手里舞动的却是一把九尺大刀。
  方小宝心中一凛:“要是这位将军老爷赶过来打落水狗,兄长命危矣!”
  然而,东方公武要对付的,却是勾魂部的战士!大刀上下翻飞,东方公武大袖飘扬身形转动,声势甚是骇人。
  方小宝“嗯”了一声,叫道:“好厉害的『盘龙刀法』,厉害!厉害!”
  东方公武道:“这不是盘龙刀法,而是盘龙蒸鳝大杀三方!”
  方小宝哈哈大笑:“只要不是打落水狗刀法就好!”
  东方公武道:“方少侠的兄长只是虎落平阳,暂且龙游浅水,可不是甚么落水狗!”
  方小宝道:“将军大人所言甚是。”二人边说边杀,杀得敌阵落花流水,局势渐渐生变。
  勾魂金翅吃了方小宝一掌,虽然并无性命之忧,但伤势不轻,一口真气总是无法提聚,江东将帅盟“大将军”东方公武突然率众杀出,形势更是急转直下。
  随着东方公武而来的数百黑衣战士,人数虽然并不算多,但却如狼似虎,锐不可当。
  乱石山道上,杀声震天。蓦地,一阵奇怪的号角声断断续续地响起。随着这一阵断断续续的号角声,权势堂叛党战士立刻有次序地从北方撤退。
  两军、以至是三军交战,每有某一方被逼撤退之局面。
    两军交战,进攻是一种深不可测的学问,进攻如是,防守,以至是撤退亦如是。
  (后世第二次世界大战最著名的《邓克尔大撤退》,英国大军成功撤退保存实力,奠定日后反扑德军获胜之重要基础。)
  东方公武、葛春秋同是久经战阵,熟读兵书之阵前大将,虽然并未聚在一起,但彼此心意相同,绝不容许勾魂金翅率领之战士从容撤退。
  东方公武亲率三百战士,绕道拦腰向叛党大军截击。
  葛春秋则调动二百弓箭手,衔尾穷追,不断放箭。
  至于方小宝,拼命地找寻总舵主兄长,但遍寻不获,反而差点撞在张娴娴娇俏的脸庞上。
  若在平时,方小宝定必趁势亲亲小心上人的嘴儿,但他担忧总舵主兄长的安危,居然错过大好机会,并没有顺水推舟,有如猫儿的猫嘴碰在鲜鱼的鱼肉上但却掉头拔脚便跑。
  倒是张娴娴一手把他拉住:“为甚么看见我掉头便跑?是不是我的样子很难看?”
  方小宝道:“兄长有难,便是天仙花子,都已变作庸脂俗粉。”
  张娴娴小嘴一扁:“要是总舵主死了,我是否也会变得像个骷髅头一般恐怖?”
  方小宝道:“这种事,你提都不要提,半个字都不能说!”
  神情焦惶,左顾右盼找寻李临风的影子。
  张娴娴又把他拉得更实,道:“要是你这样找,找三天也找不着风大哥。”
  “风大哥?你叫他风大哥?”
  方小宝两眼一瞪:“你跟总舵主很熟落吗?怎么以前不曾听过你这样叫唤老子的兄长?”
  张娴娴俏脸一红:“他年纪比我大,对我像是亲妹子一般照顾,我叫他一声风大哥,那是人之常情,何必大惊小怪?”
  方小宝道:“老子……甚么时候大惊小怪了?倒是你这张脸,古古怪怪的,有甚么不可吿人之事?快说!”
  语声甫落,已给小心上人一拳重重轰在脸上。张娴娴的脸色很不好看,看来很生气,甚至生气得想哭。
  但看见方小宝的脸又再一次给自己打得一塌胡涂,彷佛鼻子也快要坍蹋下来,不禁又是为之一阵楞住。
  若在平时,方小宝“无缘无故”地吃了一拳,非要大大发一阵脾气不可。
  但在此时此地,他老人家居然全不计较,只是一脸鲜血“正容”地说道:“都是我不好,说话连砂带石口不择言,张女侠给我来二记『当脸拳喝』,那是非常正确的,要是一拳太少,不妨再在你老公脸上多轰几拳,如此这般一喝再喝,在下定必头脑清醒,阿弥陀佛。”
  张娴娴哼的一声:“要是给我这样子再『喝』几下,你老人家这个九长老非要变成『死狗长老』不可。还有,世上只有佛家语谓之日『当头棒喝』,可没有甚么『当脸拳喝』的,你不要胡说八道!”
  方小宝道:“此事休要再提,你的风大哥,老子的总舵主兄长在那里?快说!”
  张娴娴道:“风大哥已给将帅盟的高手掳走。”
  方小宝立刻跳了起来,叫道:“你说甚么?将帅盟的高手……是哪一个?是『小将军』邱雪夫?还是那个『骷髅元帅』古人来?”
  张娴娴道:“都不是,是一个风大哥看见了便连腿都软了一截的少女,她对勾魂金翅说道:『我要带走小李,你有甚么话要说?』勾魂金翅甚么话都没有说,就眼巴巴地让这少女带走了风大哥。”
  方小宝道:“你怎知道她是将帅盟中人?”
  张娴娴道:“她一上来,首先已在我耳边轻轻的说:『张女侠,我是小雪。』”方小宝吃了一惊,失声道:“东方小雪?”
  张娴娴点点头:“不错。带走风大哥的,是东方小雪,她说的话,就连权势八老中的大长老也不敢争拗,你可知道是甚么原因?”
  方小宝摇摇头,道:“大将军这个宝贝女儿,比你还要难搞十寓八千倍,她的事,老子就算抓破了头也想不出来。”
  张娴娴道:“东方小雪出现的时候,她身边还有两个人。”
  方小宝道:“是两个怎样的人?是男是女?好看不好看?武功比起你的老公怎样?”
  张娴娴道:“这是一对年轻兄弟,一穿黑衣,一穿白衣。”
  方小宝“啊”的一声,道:“原来是黑白无常!”
  张娴娴摇了摇头,道:“不是黑白无常,是权势堂的『黑白双鹰』任氏昆仲。”
  方小宝又再一次愣住。
  权势堂有权势八老,全是力足独当一面的江湖巨擘。更有年轻一代好手,诸如“黑白双鹰”任氏昆仲。
  “黑鹰天王”任火云。
  “白鹰地藏”任水烟。
  这是权势堂除了权势堂八老之外的另一着奇兵。

  ※  ※  ※
  但东方小雪怎会和权势堂的“黑白双鹰”在一起?乱石山道强敌已退,但李临风却不知所踪。
  只有张娴娴知道东方小雪、“黑白双鹰”把她的风大哥带到甚么地方去。
  方小宝立刻跟了上去,他对小心上人道:“你的风大哥,他的身体有点问题,要是不及早把他找回来,恐怕情况不妙。”
  背后却有人立刻接道:“既是任家兄弟护着总舵主,九长老大可以放心。”竟是“混世军师”葛春秋不知道从甚么时候追了上来。
  方小宝道:“本长老的红颜知己知道的秘密很多,老子跟着她走,你这个狗……混世军师也跟着本长老走,但要是老子的红颜知己直往深坑里跳,你这个军师是否也愿意紧紧地跟随着一起?”
  葛春秋道:“大局为重,不宜开这种玩笑。”
  方小宝道:“天下间有两种人。一种人便是天踏下来地底爆裂,也要开开玩笑再说。另一种人,在地上捡到金元宝也去笑上一笑……”
    葛春秋没有再答腔,只是跟着方小宝一直向前走。

  ※  ※  ※
  三人展开轻功,行走迅速。张娴娴只是一直向西走,不到半个时辰,已到了一座小镇。
  张娴娴道:“要是这镇上有一间破烂的庙院,咱们便已找对了地方。”
  方小宝眉头一皱,道:“破烂的庙院多如牛毛,怎见得找到了破庙便是找对了地方?当真是不通之至。”
  葛春秋道:“在别的地方,破庙也许是为数不少的,但在这方圆千里之内,除了这一座南昆镇,恐怕再也难以找到另一间破庙。”
  方小宝盯了葛军师一眼,道:“原来二长老对天下间大大小小的破庙无不瞭如指掌,本长老深感佩服!佩服!”葛春秋淡淡一笑,默然不语。
  方小宝却没闲着,接着问:“咱们的三千战士,仍滞留在乱石山道,总舵主已给大将军的女儿带走,二长老和本长老又已跟着张娴娴女侠满山到处走,那三千个战士是否再也不必理会?”
  葛春秋道:“九长老放心,七长老天眼熟读兵书,那三千战士,对七长老的命令更是绝对遵从,叛党大军既已撤退,在短暂时间之内绝不敢卷土重来。”
    方小宝道:“要不是『大将军』东方先生忽然拔刀相助,咱们是否能够开得过这一劫?”
  葛春秋干笑一下,又再沉默下来。方小宝怔怔的瞧着他,忍不住长长的叹一口气:“不错,有些事情,还是『心照不酸』算了。要是彼此『心照』,恐怕会变得又『酸』又苦,很不是味儿。”
  未几,三人已来到了一间破庙。
  方小宝在庙门之前扫了一眼,道:“天下破庙一样破,想老子虽然姓方,却跟破庙大是有缘,要是姓破,岂非每晩都得在破庙里睡觉吗?”
  张娴娴道:“天下间岂有姓破之人?少废话,风大哥就在庙内。”
  进入破庙,只见神殿后面有一间石屋,四面石墙最少已坍塌了一半,但一扇木门仍然完整无缺。
  门外,两名年轻武士在左右把守着。这二人,衣色一黑一白,正是“黑白双鹰”任氏昆仲。
  方小宝干咳两下,上前抱拳说道:“老子……在下本长老方小宝,是总舵主的好兄弟,两位可是『黑白双鹰』任氏兄弟?”
  黑衣人道:“我是任火云。”
  白衣人道:“我是任火烟。”
  方小宝道:“总舵主兄长怎样了?”
  任火云道:“总舵主有令:任何人等,不得入内。”
  方小宝道:“本长老也不能?”
  任水烟道:“任何人都不能。”
  方小宝道:“除了总舵主兄长,还有谁在这石屋子里面?”
  任火云道:“总舵主有令:内里情况,不能向任何人透露。”
  方小宝怒道:“这是一间连四道石墙都保不住的破屋,只要绕到侧边,内里情况任何人都可以一目了然。”
  任火云道:“九长老所言甚是。但双鹰已奉了总舵主之命,必须在门外稳守,无论是谁想绕过石屋两侧,除非首先把双鹰杀掉。”
  方小宝脸色一沉,回过头望向“混世军师”葛春秋,道:“军师长老,这双鹰看来有点靠不住,要是总舵主兄长有甚么差池,这责任由谁来负?”
  葛春秋却道:“九长老放心,黑白双鹰对总舵主忠心耿耿,这是绝对不必怀疑的。”
  方小宝眉头一皱,忖道:“这下子辣块妈妈屁股开鲜花啦!要不是你这个狗头军师曾经在树林里救了老子的老婆,就连你是否靠得住都不敢说。这两个黑白无常似的东西,本来是权势堂中人,怎会忽然跟将帅盟的大将军小女儿厮混在一块?这妖女鬼灵精怪,总舵主兄长身上既有他妈的新伤旧患,更兼他奶奶的熊走火入魔,要是落在奸人手里,今番命休矣……”
  越想越是感到不妥,眼珠子骨碌地一转,凝注在张娴娴女侠的粉脸上。
  “张女侠,这两位武士,既年轻又有一身惊人武功,由这二人为总舵主兄长把守门户,本来是非常不错的。只是,这只是一间破庙后面的一间小小破屋,堂堂权势堂总舵主居然落难至此,说出来脸上也不太光彩,还是不如由张女侠跟这两位大哥说说,请总堂主兄长快快出来,另寻其他地方驻脚也罢。”方小宝“语重深长”地侃侃而谈,但张娴娴连睬都懒得睬他。
  方小宝心中有气,再也按捺不住,走到“黑鹰天王”任火云面前大声说道:“本长老要参见总舵主兄长,请快快通传。”
  任火云脸色一沉,喝道:“总舵主的命令早已说得很清楚,任何人都不能入内,也不容许任何人加以骚扰。九长老若再无理取闹,我不容气了!”
  方小宝嘿嘿一笑:“真是他妈的废话。难道你现在便很客气了?”
  正要动手,木门忽然“曳”的一声打开,李临风在东方小雪陪伴之下,双双走了出来。
  方小宝一看见总舵主兄长,立时精神大振,正待开口叫嚷,李临风已沉声喝道:“贤弟,这里的事,你用不着担心。东方姑娘是咱们的朋友,我有重要的事情和她商议,任何人都不得打扰。”
  方小宝听了,张大嘴巴,但却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李临风又对葛春秋说道:“二长老,劳烦你和七长老、九长老带着忠于本堂战士,从速取道直往蒲牙分堂,我自然会随后紧紧赶上。”
  葛春秋抱拳道:“属下遵命。”
  方小宝也抱拳道:“小弟也遵命。”
  李临风这才缓缓地点了点头,道:“事不宜迟,三位速去!速去!”语毕,“砰”然一声,又再把木门重重地关上。
  方小宝无奈,只得对葛春秋说道:“总舵主兄长既已说得明明白白,咱们逗留在这里也没有甚么作用,还是不如快快赶回去,免生他妈的枝节。”
  张娴娴似乎有话要说,但方小宝已把她拖拖拉拉,匆匆离开了这间破庙。
  三人离开庙后,葛春秋忽然沉吟道:“九长老,此事大有跷蹊。”
  方小宝冷冷一笑,道:“老子早已瞧得出,黑白无常不是甚么好人!”
  葛春秋却道:“黑白双鹰是忠心的,但东方小雪这位千金小姐,却不易惴测。”
  方小宝道:“那个小妖女,固然是鬼灵精怪很不好惹,但照本长老看,她对总舵主兄长是蛮不错的,绝不会把兄长加害。”
  葛春秋道:“区区的顾虑,并不在于双鹰,也不一定在于东方小姐……”
  张娴娴的眼色变了:“军师是担心……风大哥的身体真的出了很严重的岔子?”
  葛春秋神情沉重地点了点头,道:“实不相瞒,总舵主练功走火入魔之事,我是最早获悉的。他这一次离开燕子天涯峰,区区一直都很是担心,但总舵主坚持要亲自把张小姐找回来,我要劝阻也是劝阻不来……”
  方小宝凝注着张娴娴的脸,心道:“原来在兄长心中,她是那么重要的……”想念及此,脑海里乱成了一片。
  只听得葛春秋又道:“在破庙之中,要是总舵主给厉害的敌人重重包围,咱们还可以想办法怎样杀出一条血路。但照区区看,总舵主最大的隐忧,并不在于身外的强敌,而是体内走火入魔的凶险境况。”
  方小宝道:“要是总舵主兄长再度走火入魔,那个小女妖又还能干得出甚么花样?她又不是一个神医!”
  张娴娴道:“但东方小姐故意把风大哥的下落透露,必然另有深意……”
  方小宝道:“这妖女的说话,比那些登徒浪子的花言巧语更靠不住,你若把她当作扶手拐杖,准会摔个头崩额裂。”话犹未了,东方小雪已脸色苍白地走了过来。
  “你们果然还没离去!”她似是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要救小李,这一次就得看看你们的本事了。”
  葛春秋悚然一惊,道:“东方小姐,有话不妨直说,区区等在此洗耳恭听。”
  东方小雪忽然伸手指指天空,说道:“老天爷是有眼的。”
  方小宝道:“这个老子早就知道,而且曾经见过。”
  东方小雪一怔:“你真的见过老天爷的眼睛吗?”
  方小宝道:“八岁那一年见过,最近也见过,但这两种老天爷的眼睛,是完全不一样的。”
  东方小雪道:“是怎样的眼?”
  不等方小宝开口,张娴娴已截然道:“小雪有重要的话要说,你不要随便打岔胡说八道。”
  小心上人“明令禁制”,方小宝只好把舌头尖的说话呑回。
  但东方小雪却对方小宝的说话大感兴趣:“方少侠,请先把八岁那一年见过的老天爷眼睛说出。”
  方小宝哈哈一笑,道:“本长老在八岁那一年,武功欠佳,连跳动也比一般猴子略慢一点点,但不知如何,当年本长老为了要见识见识无边无际的大海,便跟着一个老赌徒前往广东,终于到了汕头那边。”
  东方小雪笑道:“汕头是个海港,我也曾经跟着父亲到那里钓鱼,那边的海水很清澈,钓的海鱼又大又肥美,真是百吃不厌。”
  方小宝笑道:“说来也真凑巧,带我到广东去看看大海的老赌徒,他也喜欢钓鱼和吃鱼的。”
  “那么,你在八岁那一年,在汕头那边吃过多少甘香鲜美的海鱼?”
  “没有。”
  “甚么意思?”
  “没有的意思,已经说得十分清楚!”方小宝苦笑了一下,“咱们虽然到了海边,但却连一条小小的鱼儿都不曾钓上。”
  东方小雪奇道:“怎会毫无收获?哦……我明白啦,把你带到广东去的那个老赌徒,他只懂得赌博,不懂得得怎样钓鱼!”
  方小宝摇摇头,道:“你猜错了。老赌徒在未曾成为赌徒之前,是个渔夫,说到钓鱼的本领,古往今来普天之下,他排名第二。”
  东方小雪笑道:“那么,排名第一的又是谁?”
  方小宝道:“是姜太公!他钓鱼用的钩子是直钩,也不用任何鱼饵,只是愿者上钩。这种钓鱼的本领,古往今来又有谁能比得上?”
  东方小雪道:“既然老赌徒钓鱼的本领那么厉害,何以你八岁那一年的那一天,他连一条小小的鱼儿都钓不上来?”
  方小宝叹了一口气,道:“那一天,海面上刮起了大风,老赌徒还没有把鱼竿弄好,已给一个巨浪卷入大海,自此之后,谁也没见过他的踪影,准是给海龙王召见,已在海底龙宫里风流快活去也。”
  东方小雪道:“如此说来,应该说是老天爷没有眼睛才对呀!”
  方小宝道:“老天爷是不是有眼睛,并不是这样看的。”
  东方小雪道:“不是这样看,又应该怎样看才对?”
  方小宝道:“老赌徒掉入大海之后,老子心里很是高兴,因为他的荷包一直都在老子身上。”
  东方小雪奇道:“你才八岁,老赌徒为甚么要把荷包放在你这个黄口小儿的身上?”
  方小宝笑道:“老赌徒说:『道路上不太平,随时都会遇上盗贼,我把荷包放在你身上,就算遇上强盗,也不会想到你身上有银子和银票。』
  “老江湖的经验,看来是半点不赖的。要不是这样,他老人家直闯龙宫,岂非白白浪费荷包里面的银子和银票吗?
  “只是,我再高兴,也只是高兴了片刻。每晩想起老赌徒,心里就很是难过。要是老赌徒能够活着回来,这荷包里的东西,我连一文钱都不稀罕。
  “那时候,是八月天气,汕头的渔民说道:『海外吹来一场很可怕的大风暴,要是不躲入山区,连人带房子都会给大风一并吹走。』至于海边停泊着的船只,境况自然更是大大的凶险。
  “我虽然只有他妈的八岁,但胆子比瓮缸还更大几倍。虽然暴风雨杀至,但仍然躲在一间木屋里,跟几个赌徒赌个天昏地暗,不亦乐乎。
  “但这时候,外面的风雨越来越是变本加厉,幸好老子手风大旺,赢了几十两银子。正当其他赌徒要翻本的时候,忽然间大风一吹,整间小木屋顶给吹走,赌局自然散了,人人抱头逃命。
  “老子福大命大,找到了一个山洞,躲了进去,里面原来还有一个白发老翁。
  “那个老翁的名字,老子早已忘掉,但他老人家讲过的一些话,却是老子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
  “我才躲入山洞里,老翁已对我这个八岁的老人家说道:『这一场大风,很快就:会突然停顿。』
  “我听了大奇,看看山洞外的大雨,听听那些可怖的大风呼吼声,心想:『如此大风,便是吹至明天,也不一定会停下来。』
  “可是,过不了多久,雨点大大的减弱,原来怒吼不已的暴风,也在这时候真的『突然停顿』。
  “我奇怪地走出山洞之外,但觉四周景物在转瞬之间,忽然变得极是平静。我长笑一阵,抚掌道:『这一场可怕的暴风,终于成为过去!』
  “但那老翁却摇了摇头,道:『暴风没有成为过去,相反地,咱们正处于风暴的中间。』我大大不相信,老翁又道:『一个时辰左右,可怕的暴风又会再吹起,如今,咱们是在这风暴的风眼中。这一场大风,是老天爷吹来的,因此,这风暴的风眼,也就是苍天的眼!』
  “当时,我这个八岁的老人家,只当作那个白头发的老人家正在做梦。
  “但一个时辰后,暴风雨又来了。要不是及时躲入山洞,恐怕两个老人家都会齐齐给吹入大海之中。
  “自从经历过这一件事之后,我知道老天爷是有眼睛的。
  “暴风的眼,也就是老天爷的眼。”
  东方小雪听了,一双迷人的眼睛不住地在眨动:“你老人家最近见过的天眼又是怎样的?”
  方小宝道:“这天眼,正是权势九老之中的七长老天眼,他只有一只眼睛!”
  张娴娴忍不住大叫一声:“够了!”
  方小宝见小心上人大发脾气,再也不敢东拉西扯胡言乱语,立刻追问东方小雪:
  “你说『老天爷是有眼的』,又是甚么意思?”
  东方小雪道:“小李不是因为练功不慎才走火入魔的。他忽然走火入魔,是因为有人在他练功的时候,悄悄的在附近弹琴。”
  方小宝奇道:“弹琴和走火入魔又有甚么相干?”
  东方小雪道:“那一首琴音,是在很久以前,萧阶月为他弹奏过的!”
  方小宝听到这里,心中忽然感到为之一寒,道:“你是说,这种琴音,是故意令总舵主兄长在练功时心緖紊乱,因此而走火入魔的?”
  东方小雪点点头,咬着牙说道:“正是这样。”
  方小宝道:“因此,只要找到当日弹琴之人,那人便是陷害总舵主兄长的叛徒?”
  东方小雪道:“正是这样!”
  方小宝道:“但这件事跟老天爷是否有眼,又有甚么相干?”
  东方小雪道:“要是老天爷瞎了眼,恐怕永远也找不出弹琴的是谁!”
  方小宝瞪目道:“你已知道是谁?”
  东方小雪冷冷一笑:“当然!想当年,曾经听过阶月弹琴的人,并不太多。但权势八老中的二长老『混世军师』葛春秋,偏偏便是其中一人。”
  葛春秋一直都只是静静的听着。
  直至东方小雪的话说完,他脸上的表情仍然是淡淡漠漠的,既不否认,也不承认。
  方小宝的脸色却变了,变得双眉倒竖,杀气腾腾:“二长老,你听见了没有?”
  葛春秋缓缓地点了点头,道:“东方小姐说的话,区区每一个字都听得十分清楚,但区区已最少三十年不曾弹过琴。”
  方小宝冷笑道:“谁能证明,你真的已三十年不曾弹琴?”
  葛春秋道:“无琴之人,又怎能弹琴?”
  方小宝道:“要弄来一具琴,并不是甚么难事。”
  葛春秋道:“九长老认识区区不深,误信人言,我是不会怪你的。”
  方小宝道:“老子对二长老也同样认识不深,你究竟是忠臣军师还是个狗头军师,日后自有分晓。”
  东方小雪冷冷地瞅了方小宝一眼,道:“你若不相信葛春秋陷害小李,便是不相信我的说话。既然不相信,为甚么还不向我下手?只要把我杀了,以后就不会有人在你们之间挑拨离间!”
  方小宝苦笑道:“你是总舵主兄长的朋友,要是把你杀掉,兄长面上可不好看。”
  葛春秋沉吟道:“东方小姐,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双鹰愿意为总舵主护法,原本是不足为奇的,但双鹰对东方小姐信任有加,内里情况如何,区区着实不明白。”
  东方小雪冷冷一笑:“我是个人见人爱的俏女郞,双鹰血气方刚,对我深深倾慕,自然在本小姐石榴裙下言听计从。”
  葛春秋道:“事已至此,还望东方小姐放老实一点,不要再玩弄花样。”
  东方小雪哈哈一笑,道:“二长老,你也用不着把我当作杀父仇人般看待。诚然,二长老当年也曾听过阶月的琴音,但不见得你便能依样画葫芦,能够一成不变地弹奏出来。”
  方小宝“咦”的一声,道:“你本来不是矛头直指二长老吗?怎么忽然又语气急变?”
  东方小雪冷哼一声,道:“我从没说过暗中弹琴陷害小李的人,便是这位二长老!”
  方小宝怒道:“此事非同小可,你怎可以含沙射影,指桑骂『怀』?要是本长老一时不察,因此而投入你的『怀』中,岂非天下大乱,死得人多吗?”
  东方小雪冷笑道:“你是个蠢人,你心里怎样想,脑袋里打的是甚么笨主意,本小姐可没功夫理会!”
  方小宝怒不可遏,但张娴娴却忽然在他面前甜甜地一笑,笑得十分灿烂。
  方小宝瞧得连骨头都为之酥软下来,一腔怒火,立时在这张美丽的笑靥下化为乌有。
  只听见张娴娴的声音悠悠地说道:“要了解真相,解铃还须系铃人,还是不如找风大哥慢慢详谈吧。”
  方小宝叹了口气,道:“要是能够和总舵主兄长面对面慢慢详谈,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但总舵主兄长甚么人都不想见,更在门外派遣双鹰把守,唉……这便如何是好?”
  东方小雪道:“适才小李不肯让外人干扰,是大有原因的。”
  方小宝眼珠子一转,笑道:“莫不是那时候……总舵主兄长正在与东方小姐亲亲嘴儿吗?”
  东方小雪却轻轻叹了一口气,道:“要是他愿意和我亲……一亲……我是高兴还来不及的。但他在我面前,永远都是个可恶的正人君子。”
  方小宝嘿嘿一笑,道:“这年头,倒是卑鄙小人才会是最可爱最讨人欢喜的。”
  张娴娴在他的鼻子上用力扭了一下:“你便是最可爱最讨人欢喜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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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6 08: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马场伯乐选名驹
  破庙神殿后的小木屋门外,“黑白双鹰”任氏昆仲仍然把守着,木门也仍然紧紧地关闭着。
  东方小雪又已回来。她对任火云道:“甚神医是否还在门内?”
  任火云道:“是。”
  方小宝眉头一皱,道:“原来东方小姐已为总舵主兄长找来一位神医……嗯……是了……这位神医姓甚名谁?”
  东方小雪道:“这位神医,他老人家原来是认识少侠的。”
  “他……他老人家贵姓?”
  “姓甚。”
  “名谁?”
  “不错,正是姓甚名谁。此位老神医,也是一个著名的老秀才,胸口总是喜欢悬挂着一个大得出奇的木鱼,一早一晚固然非要敲个够本不可,便是闲来无事,也会把大木鱼敲得令人心旷神怡,几乎心旷神怡得立刻跳入井里凉快凉快!”
  听到这里,方小宝不禁“啊呀”一声大叫起来,失声道:“竟是来自秭归城的甚老先生?”
  话犹未了,一个老秀才已腰板直挺挺地从门内走了出来。
  只见老秀才的胸口,悬挂着一个木色湛然乌亮的木大鱼。
  方小宝干咳两声,道:“敲了几十年木鱼,始终敲不出金银满屋,更敲不出甚么颜如玉,更烦扰坊众,殃及病鱼,心灰意懒之下,把它抛入井底,他妈的一了百了。”
  这几句说话,都是数月前甚谁说过的,方小宝记忆犹新,照念出来,唯一稍有更变的,是最后的一句,增添上了“他妈的”这三个字。
  甚谁看见方小宝,脸上的神情甚是愉悦,道:“井涸僧头破,木鱼夜半回,天意如此,夫复何言?”
  方小宝莫名其妙,道:“何谓之『井姑僧头坡』?”
  甚谁道:“井涸,自然是没有井水了。那一个井,原来早已干涸,却有一个僧人,用绳子爬入井底里面壁,给不才的木鱼掷中秃头,自然是头破血流了。但这僧人还是在半夜深更,把木鱼交还给不才,唉,这还不是天意吗?因此,这木鱼又再挂在脖子之下,再也不分离。”
  方小宝点头一笑道:“原来底里没有甚么『姑奶奶』,只要没有噜噜嗦嗦的女人烦扰着,一切事情都很容易办。”
  甚谁也点头一笑,道:“说得好,难得在异地重逢,不才愿借水酒一杯,向官大侠敬上一敬!”
  取出一只瓷杯,左手指甲在右腕轻轻一划,不旋踵瓷杯已载满鲜血,眼看鲜血已在杯口边缘满溢,甚谁已把瓷杯闪电般递给方小宝接住。
  方小宝甫接过瓷杯,甚谁又已疾迅无伦地取出一只白玉盒子,首先把盒盖打开,然后把盒子里面的膏药涂在右腕伤口上,这种膏药,止血极快,才涂上去,伤口已然不再滴血。
  甚谁早已年逾古稀,一张皱纹满布的脸青青白白,骤然又再失血一杯,虽则杯子并不太大,但总是“血一杯也”,如今看来,他的脸又更青白了三分。
  但他却欣然地一笑,漫吟道:“几日来真个醉,不知道窗外乱红已深到指,花影被风摇碎。
  “拥春醒乍起,有个人人生得济楚,来向耳畔问道,今朝醒未?情性儿慢腾腾地,恼得人又醉。”
  方小宝听了,大赞道:“甚老先生作诗敏捷,小弟拜服之至。”
  东方小雪听了,忍俊不禁,失笑道:“这不是诗,是长短句。这首词也不是甚神医的佳句,而是周邦彦的杰作。”
  甚谁哈哈一笑,道:“官大侠不必介怀,你是个汪洋大盗,不懂得美成之词,又何足怪哉?”
  方小宝道:“我并不姓官。”
  甚谁瞪目道:“你分明是官玉伯,若不是方小宝少侠把你救活,你这个盗贼头子早已一命呜呼!你姓官,令尊也必然姓官,还有令尊的令尊,以至是你祖父的令尊,统统都姓官,你这个姓官的虽然做了贼,却也不能数典忘宗,连自己姓官都不肯承认!”
  方小宝给这胸口老是挂着一个大木鱼的老秀才弄得啼笑皆非,东方小雪火上加油,道:“甚神医教训得极是。咦?他老人家敬你的一杯『水酒』,你怎么到此刻还不肯喝?”
  方小宝哼一声,道:“不是不肯喝,只是不舍得把这种佳酿喝掉。”
  甚谁道:“要是官大侠……不,你是个汪洋大盗,应该说是官大贼才对……要是官大贼不肯赏这脸,把这一杯清露般的水酒喝掉,不才立刻吿辞,再也不理会李总舵主是死是活!”
  方小宝一呆,然后仰首把瓷杯里的鲜血一口喝掉,再然后拇指一竖,赞道:“果然是好酒!”
  甚谁道:“既是好酒,再来一杯怎样?”
  方小宝心中冒火,勃然道:“要就不喝,若然再喝,最少也要给老子十斤八斤!”
  甚谁道:“这个容易,来人哪!给我拖一条肥猪过来!”
  方小宝这一惊非同小可,急急叫道:“请恕晚辈喝醉了,他妈的一时失言!”
  甚谁道:“要是真的喝醉之人,定必血脉紊乱,头重脚轻。”
  方小宝道:“江湖中人,都说一颗头颅重达七斤半。”
  甚谁道:“七斤半之头颅,只是小人的脑袋,要是真英雄大丈夫,一颗头颅少说也有九斤半以上。一旦喝醉,头颅更重,但有多重,那是因人而异的。”
  方小宝道:“醉酒之人,头重十斤,是否当真?”
  甚谁道:“千斤之数,只是胡谗,照不才看,少说也得有心头一半那么重。”
  方小宝道:“心头又有多重?”
  甚谁道:“人言常道:『心事万重。』须知一重心事重一斤三两,万重心事便重一万斤另三万两……折算起来,合共是一万斤另三十万钱。既然人头最少也有心头一半那么重,便是五千斤另一万五千两,也就是五千斤另十五万钱正!”
  方小宝听了,连连点头称是。
  甚谁又道:“人在江湖,最重要的是分黑白,明是非。”
  这几句话,忽然又说得头头是道,方小宝自然更是点头如捣蒜。
  甚谁接着又道:“除此之外,也必须分金银,明大小。同样都是一两,一两金子和一两银子便大有差别,要是混淆不清,误把黄金当作白银使用,那便非常吃亏,智者不为也。”
  说金道银,权衡轻重,也不能算是离谱的伟论,方小宝自然还是可以继续点头称是的。
  但甚谁接着说的却是:“至于明大小,甚实也和明是非一般的重要。须知天下万物,有大必有小,诸如大人与小人。大人者,年满二十之人也。小人者,年未满二十之小童也。亦有一解释,谓卑鄙无耻之徒为小人。
  “人有大小之分,老婆自然也有大小之别。正室元配夫人,谓之『大婆』,继『大婆』之后入门者,便是小老婆。
  “天气暑热,有小暑与大暑之分。天气酷寒,也有小雪和大雪之别。
  “刑场上,大戮便是死刑。情场上,意中人脾气发作,在情郞的手臂上以指尖用力戮了一下,便是小戮。
  “但最重要的,还是必须深明大解与小解之道。
  “大解是石头出洞,小解是溪水淙淙,一般而言,总是大解费时甚久,小解片刻便可完成。但要是大小齐来,那便要看看爆出来的石头是否干燥。”
  方小宝忙道:“甚老前辈所言甚是。敢问李总舵主刻下境况如何?”
  甚谁道:“里面的李总舵主,他是个男人。”
  方小宝叹一口气,道:“这男人的身体,可有甚么毛病?”
  甚谁道:“毛病是没有的,他有的是大病。”
  方小宝面有忧色,道:“能治愈否?”
  甚谁道:“听说这小镇有一家面店,煮出来的面是吃不死人的,很是难得,我想试一试。”
  方小宝咳嗽一下,道:“吃不死人的面到处都有,不见得有甚么佳妙之处,还是不如找些吃得死人的面才吃,比较有点意思。”
  甚谁一听之下,大为雀跃,但这一只雀太老,跃不起来,只是站在地上双肩一耸,笑道:“这主意妙极,这小镇有这种面吗?”
  方小宝道:“这小镇小得不能再小,面店也就只有他妈的一家两家,但甚前辈要吃『即死面』,晚辈总是有门路的。只是必须先把李总舵主的事情办妥,然后才有时间带前辈去品尝品尝。”
  甚谁喉咙里发出了“咯咯”的怪声,似是为之垂涎三尺,道:“官大侠,男人大丈夫讲过的话可不准赖账,一言为定。”
  方小宝笑道:“官大侠讲过的说话,官大侠自然绝不抵赖。”
  张娴娴、东方小雪听了,都是深明其意。
  “官大侠”讲过的说话,“官大侠”不会赖账,但方小宝并不是甚么“官大侠”,既不是“官大侠”,也不是“官大盗”,来来去去,他只是“长江第一赌徒”、徐州武林盟主暨权势九老之一的九长老方小宝!
  甚谁忽然把胸口悬挂着的木鱼敲了十一下,然后道:“这件事,大木鱼已记下来,总之,不得抵赖!不得抵赖……唔……李总舵主的身体,确是出了一点岔子,但不要紧,只要找到适当的法子,总有机会把他治愈过来。”
  方小宝抚掌一笑,道:
  “甚老前辈既有妙法良方,晚辈非要洗耳、洗脸?漱口『恭听』不可。既是『洗耳洗脸嗽口恭听』,便是他妈的大公无私,人人有份人人都可以公开听一听的,请甚老前辈快说!快说!”
  甚谁却摇摇头,道:“要救回李总驼主,可不能到处泄漏天机,总之,此事不可传五耳。”
  方小宝咧嘴一笑,道;
  “甚老前辈做事果然稳当,人人都说『此事不可传六耳』,前辈却把『六耳』减为『五耳』,定然是早有周密防范,便是只有独耳之人,也绝不容许这独耳的家伙窃听天机!”
  甚谁哈哈大笑:“知我者,果然莫若官玉伯也!”
  说着,伸手抓住方小宝的左手,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乱用词句,不知所云。
  人人都以为甚谁抓住方小宝的手,会走入那破屋之内,岂料甚谁在黑白双鹰面前兜了一个圈子,却把方小宝拖拖拉拉,一直拖出破庙之外。
  葛春秋追了上前,恭声道:“甚神医,总舵主在小屋那边。”
  甚谁两眼一瞪,吼道:“你把不才当作甚么人?是个又蠢又呆的老人吗?小李在甚么地方,我老人家比你这个狗头军师还更清楚,你要是不远远滚开,不才立刻上吊服毒割颈,只要不才死了,天下间再也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们的总舵主。”大言炎炎,俨然以“天下第一神医”自居。
  葛春秋叹了口气,不敢再跟上去。
  岂料甚谁却又大吼一声,道:“你这个狗头军师怎么做事毫无主张?不才是个老得七懵八呆九天之内大发神经六百五十四次的老糊途,要是不才说甚么你便相信甚么,一定天下大乱。”
  葛春秋叹道:“天下本来就已乱七八糟。”
  甚谁灰白的眉毛皱了一皱,挥挥手道:
  “快走!快走!要是不才年轻五十岁,集结天下豪雄打江山,绝不能有你这种狗头军师。”
  方小宝闻言,深感“他妈的吾道不孤”。
  面店的老板,是个脸孔像是芝麻烧饼一般的大汉。
  甚谁盯了他一眼,道:“为甚么在这里卖面?”
  大汉道:“俺在这里卖面,是因为这里有人吃面,要是没有人吃面俺也就不会在这里卖面。”
  甚谁点点头,道:“你煮的面,爽不爽?”
  大汉道:“甚爽。”
  甚谁道:“汤汁香不香?”
  大汉道:“甚香。”
  甚谁道:“要是面爽汤汁香,何以生意如此清淡?”
  大汉面露不悦之色:“老人家,你是来吃面还是来撒野的?”
  甚谁道:“不才是来打架的。”
  大汉冷冷一,笑:“你老人家的骨头快将当作鼓极使用,正是行将骨头打鼓,还打甚么架?”
  甚谁点点头,道:“老板所言甚是,但你在三天前把老婆打得重伤,要不是这里的村长找到了一个蒙面神医,尊夫人早已给你这个王八蛋活活打死,要是不才今天把你放过,又怎对得住天下英雄豪杰?”
  大汉脸色一沉,道:“甚么蒙面神医,简直是屁话!”
  方小宝越瞧越不顺眼,心想:“甚老前辈虽然正气凛然,但他老人家不懂武功,别说是打架,便是打苍蝇打蚂蚁也是『力有不弟』。唔……老前辈当然不如弟弟般勇猛,当仁不让,且待我这个『官老弟』为他老人家出一口乌气!”
  正要代为出头兼出手,甚谁却大喝一声:“官大侠,冤有头债有主,不才要好好教训这个卖面的混蛋,你千万不要插手,也不能插脚。”
  方小宝道:“插头可以吗?”
  甚谁道:“插头也不可以,除非你有一条猴子般的尾巴,才可以插尾相助?”
  方小宝摸了摸屁股,心中叹了口气:“要是真的有一条猴子般的尾巴,老子便是插尾也可以把这卖面的混蛋一尾插死。”
  但他屁股平滑,没有甚么尾巴,只好暂且缩开一旁,静观其变。
  大汉早已大不耐烦,粗暴地一掌推在甚谁的胸膛上。这一推之力,最少足以把甚谁一掌推开三四丈之外。
  岂料甚谁竟是纹风不动,一双眼睛冷冷地盯在大汉的脸上。
  大汉的脸色变了。
  他是练过外门硬功的,一手“推山掌”,便是一条大野猪,也可以将之一掌推开数丈,震得整条大野猪粉身碎骨。
  但他这一掌用上了六成功力,满以为一掌便可以把这老秀才震得半死不活,岂料竟然有如一掌推在一堵坚硬的石壁上。
  大汉心中一沉,沉声道:“原来是会家子,真人不露相!”
  甚谁冷冷一笑:“练了一手还算很不错的推山掌,却只是欺负老弱妇孺,简直丢尽天下男儿的脸。”
  大汉不再轻敌,把推山掌功力催谷至十成,毫不保留地疾拍出去。
  但这一次,甚谁不再像是一块木头般任由大汉一掌拍至。
  大汉一掌出击,甚谁已像是鬼魅般闪在他的背后。
  砰!砰!砰!砰!砰!连续五拳,把大汉揍得全身瘫痪,整个人有如掉空了的麻布袋,软绵绵地倒在地上。
  ※  ※  ※

  甚谁吃了一碗面。
  面很爽,汤汁也很香甜,但煮面的并不是老板,而是差点给老板用拳头打死的老板娘。
  甚谁吃完面之后,没有付账。
  他对老板娘道:“不才便是把你救活过来的蒙面神医,我没有收取你的诊金,这一碗面,我自然也不必付账。”
  老板娘忙道:“这个自然。”
  甚谁道:“要是你丈夫以后再把你虐待,下一次我只会揍他一拳。”
  老板娘叹了口气,道:“真正要命的招数,只消一拳便已足够。”
  甚谁没有再答腔,对方小宝使了一个眼色,示意离去。
  方小宝怔怔地瞧着这个老秀才,心中疑云阵阵:“一直以为他是个老疯子,原来只是装蒜扮傻的老狐狸。此老人的武功,看来竟是他妈的深不可测……他……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跟着甚谁,只见这老秀才的轻功,竟然极是高明,跟平时老态龙钟的模样,完全判若两人。
  若在数月之前秭归城内,甚谁施展出这样的轻功,方小宝便是长了四条腿也万万追赶不及。
  然而,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此际方小宝的一身内力,已跟数月前不可同日而言。'
  一个人内力既然强劲,足底下脚程也自然疾迅得多。
  而且,内力越是深厚绵长,韧力也一定越更充足。
  方小宝跟甚谁走动,二人越走越快,也越走越远。
  两个时辰后,少说也已走出了百余里路程,直至一座大牧场木栅之外,甚谁的脚步方始停下。
  方小宝环顾四周一眼”闪闪眼道:“这是甚么地方?”
  甚谁道:“大马场。”
  方小宝道:“如此说来,这便是养马的地方?”
  甚谁冷冷道:“大马场不养马,难道养猪养狗养猫不成?”
  方小宝道:“官某骑马,颇是了得,要是有一匹千里名驹,定然可以一日千里,大展鸿图。”
  甚谁道:“甚么官某?你姓官吗?到了这个时候,你再也不要在老夫面前胡胡混混!”
  方小宝心中一凛,但仍然故意说道:“晩辈官玉伯,因此自称官某,难道不恰当吗?”
  甚谁冷冷一笑:“要是官玉伯能够跟着老夫连续赶路两个时辰,恐怕天上的月亮都会直掉下来。方小宝,你还是给老夫正正经经一点,否则,谁也救不了你的总舵主兄长。”
  方小宝伸了伸舌头,笑道:“老前辈果然厉害,要不是老前辈自愿露出庐山真面目,晩辈怎么说也想不到你老人家的本领,竟然如此神通广大。”
  甚谁脸色一寒,道:“娘胎神僧不惜把毕生功力传赠给你这个市井无赖,看来你的造化着实不少。可是,你可曾珍惜这一份功力?”
  方小宝一怔,半晌无言以对。
  甚谁冷冷接道:“以你目下的内力,虽然仍未能挤身天下十大高手之列,但寻常武夫,已万万不是你的对手。只是,武功之道一如修文读书,不进则退。更尤其是一旦纵情酒色,对身体的戕害,就更是难以估计!”
  方小宝一脸无奈,只得不住地点头,嘴里含糊地应道:“老前辈教训的甚是。”
  甚谁突然一记耳光重重掴在他脸上。
  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故,出手前毫无半点征兆,方小宝猝然不防,右半边面颊登时给掌掴得高高肿起,嘴角同时渗血。
  方小宝大怒,叫道:“为甚么打人?”
  甚谁冷冰冰地说道:“你可知道,自己站着的是甚么地方?”
  方小宝怒道:“老子知道又怎样?这里是大马场!这是养马的地方!在这里,只会养马,不会养猪养狗养猫,是也不是?”
  甚谁沉声道:“无论这是马场也好,猪棚狗窝也好,对你来说,都是——江湖!”
  “江湖!”
  “不错!你已是江湖中人,而且年纪轻轻,名气却一天比一天响亮,在你这一生,已绝摆脱不了身为江湖中人的命运!”
  “老子是江湖中人又怎样?”
  “凡是江湖中人,不分任何时刻、地点、心境变化怎样,都必须提防来自任何角落里的袭击,要是连这一点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当然只有任人鱼肉的份儿。”
  甚谁说到这里,又是另一记耳光向方小宝左边脸颊直掴下来。
  这一次,方小宝已有防范,甚谁右手一抬,他老人家已闪电般侧身一闪,这一闪奇快无比,甚谁这一掌再快,也是万万跟不上。
  岂料方小宝身形未定,“拍”的一声,左边脸颊还是重重的吃了一记耳光。
  原来甚谁右手一抬,竟是虚晃一招,真正出手的并不是右掌,而是左掌。
  这一掌左右之分,差异极大,方小宝又再一次“猝然不防”,登时左边脸颊中招,两边脸庞同时给甚谁掌掴得高高隆肿。
  方小宝连吃两记火辣辣的耳光,不禁怒火狂燃,骂道:“老而不修!老子让你两招,可不是真的怕了你!”施展掌法,疯狂地向甚谁怒袭过去。
  但他这一手究竟是甚么掌法?这一点,就连他老人家自己都不知道。
  方小宝狂怒出手,甚谁却是游刃有余,轻易地把这位老人家的招数一一化解。
  每化解三招,又在他脸上刮一记耳光。
  如是者,方小宝连攻二十一招,脸上也就再吃了七掌。
  他老人家两边脸颊,早已给甚谁刮得面目全非,正是黄台之瓜何堪再摘?
  方小宝越战越是心惊,忖道:“今番老子命休矣!”
  他脸上吃的耳光越多,越更明白自己的武功,远远不如甚谁,最后只得住手,远远地站了开去。
  甚谁也不为己甚,并没有穷追猛打,却道:“要是老夫痛下杀手,你如今焉有命在?”
  方小宝不敢反驳,心想:“老子粗心大意,并未瞧出这老疯子原来只是装疯卖傻,便是死在这老狐狸掌下,也是他妈的活该。”
  甚谁忽然把一个白玉盒子抛给方小宝,然后冷冷说道:“快把膏药涂在脸上,否则给这九记耳光毁了容貌,可不要怪我。”
  方小宝接过白玉盒子,他曾经目睹甚谁用这盒子里的河药涂抹在伤口上,极具灵效,当下不再迟疑,打开白玉盒子,把药膏厚厚的涂在脸上。
  岂料这药膏一涂上去,原本已火辣辣疼痛不堪的脸颊,更是如遭火烧一般,又似是给几十把无形的利刃不住地切割,直疼得倒地翻滚,惨呼哀号。
  甚谁嘿嘿一笑,道:“人在江湖,就连自己的亲生老子、亲生儿子都不能轻易相信,更何况是曾经出手把你重重毒打之人?像你这种粗心大意,轻佻浮躁的黄毛小子,又怎配在江湖中立足?”
  方小宝又惊又怒,更是痛得死去活来,嘴里本欲破口大骂,但喉咙如遭石块咽哽,连半个字也没法子吐出来。
  忽听一阵清脆马蹄声响,方小宝勉力睁开眼睛循声望去,只见一匹白马,蹄声得得地向自己走了过来,马鞍之上,一名胖嘟嘟的少女双目圆睁地盯着自己。
  方小宝终于“啊呀”一声叫了出来,他老人家本来还有一大堆话要说,但却也在此际蓦地眼前一黑,天旋地转晕迷过去。
  这一次,方小宝只是晕迷了半个时辰,便已悠悠转醒。
  当他张开眼睛的时候,只见胖嘟嘟的阿锦正在伸出肥肥胖胖的拇指,拇指上涂满了黄黄白白的膏药。
  她眨眨又圆又明亮的眼睛,把这些并不怎么好看的膏药涂在方小宝的脸颊上。
  方小宝没有动。
  他不是不想动,而是全身疲累得连指尖都不愿意移动一下。
  “小宝哥哥,你的脸还疼不疼?”阿锦神情关切地问。
  方小宝这才吁了一口气,道:“给你的拇指揉了几下,便是本来脸如刀割,如今也清凉舒适,天下太平。”
  阿锦的眼睛湿润起来,幽幽的说道:“瞧见你刚才的样子,真是吓坏人啦……说句真话,我一直都在心如刀割才是真的。”语词恳挚,绝非作伪。
  方小宝心道:“虽说江湖中人心难测,但阿锦妹子对我一片真情,老子是绝对不能怀疑的。”
  顾目四盼,只见自己正躺在一座厅院中间的一张草席上。
  这厅院布置华丽,墙上挂着不少名贵字画,甚具豪门气派。
  “这是甚么地方?”
  “这里是大马场,马场的主人,是我的义父。”
  “你甚么时候认了一个马场的主人做义父?”
  “在满月那一天,我妈已把我送到这座马场,从那一天开始,马场的主人便成为了我的义父。直至十二岁那一年,姊姊才把我带回徐州去。”
  “这座大马场的主人是谁?”
  “我义父是『马场伯乐』乐胜。”
  “怎么从前没听你提起过?”
  “要是你想买一匹好马,我一定会对你说。但你只是想找寻张娴娴女侠,从没说过要找一匹好马,所以这件事也没有提起的必要。”
  “你怎会在这里的?”
  “本来,咱们是要前往燕子天御峰的,但后来,义父骑着马找到了咱们,说你一定会给一位江湖异人带到这座大马场。初时,我是不大相信的,但义父言之凿凿,姊。姊也怂恿我跟着义父回到这座大马场,等候你的音讯。”
  “你们?你们总共有几人?是不是步大侠?逍遥六怪……谭四爷、四姐、还有费仙子?”
  “你很聪明,差不多都给你猜中了,只是……逍遥六怪如今只腾下了五怪。”
  阿锦说到这里,再也忍耐不住,“哇”的一声伏在方小宝胸膛上大哭。
  方小宝陡地跳了起来,失声道:“六怪怎会变了五怪?这种事,可不能拿来开玩笑!”
  阿锦哭得更是凄楚,至此,方小宝知道她绝不是在胡诌,但六怪之中,是谁遭到不测,他却是猜想不出来,只好等待阿锦哭声渐止,方始探问详情。

  ※  ※  ※
  六怪之中,老四“善长呆翁”施舍惨遭毒手,方小宝闻讯,差点连肺也给活活气炸。
  阿锦抽抽噎噎的说道:“骷髅元帅绝不容易对付,宝哥哥千万不可轻举妄动。”
  方小宝坐在席上,闷哼一声,久久说不上半句话来。
  就在这寺候,厅院外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蹄声渐近,一匹神骏枣色上驷,竟然长驱直进,直入这厅院之中。鞍上一人,身披锦绣披风,年约五旬,精神抖擞,相貌堂堂。
  方小宝大奇,阿锦已然说道:
  “义父来了。他喜欢骑着马儿穿堂入舍,甚至连卧室也可以拴着马匹,然后在马儿身边睡觉。”
  鞍上人正是“马场伯乐”乐胜。
  乐胜没有下马。他喜欢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和别人谈话,虽然有点无礼,但他喜欢这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觉。
  他淡淡地对方小宝说道:
  “甚老前辈要找三匹好马,除了这座大马场之外,除非到兰州老秦的马场去。但兰州相距此地数千里,再说,老秦的马儿,也没有比这里的马儿好。”
  方小宝道:“我是方小宝,敢问甚老前辈要找三匹好马,有何用处?”
  乐胜道:“这一点,我可不怎么清楚,方少侠要知道个中来龙去脉,不妨向甚老前辈请问一声。”
  目光一转,瞧在阿锦脸上,笑道:“你的山姐一天比一天更胖,你可不要跟着她齐齐更胖起来。”
  阿锦苦着脸,没有回话。
  乐胜叹了口气,道:“我的宝贝干女儿,要是你再愁眉不展,义父恐怕也得坐立不安,甚至是不思饮食啦!”
  阿锦忙道:“我没事,干爹千万不要胡思乱想。”
  乐胜又叹息一声,缓缓道:“你娘亲是我心中最好的女子,可惜胡里胡涂,嫁给了你的老子,只怪你干爹福薄缘悭,那是没话说的。
  “你父母早死,你妈把你交付到我的手里,要我无论如何必须把你好好照顾,君子一诺千金,既已答应了,就永远不能反悔。
  “你的姊姊,比你肥胖得多,也精明厉害得多,对于她,我是不怎么担心的。
  “但你的性情,比你姊姊柔弱多了,武功也远远不如她,要是在江湖上走动,阿山是一条母狮,而你却只是一条母羊。
  “一条又肥又可爱的母羊,居然也在江湖上走动,那是十分危险的,但又有谁能禁止你这条又肥又可爱的小母羊在江湖上走来走去?
  “阿山不能,义父不能,谁都不能。
  “要是义父的武功冠绝天下,我这一身武功自然一定传授给你。但老实说,我是连武赤飙、古人来、李临风这些江湖术士都打不过的,就算把压箱底的本领倾囊相授,你也不会得到太大的好处。
  “唯今之计,只好把你送到甚老前辈门下,让他传授你三招两式武功。
  “甚老前辈是武林一大奇人,照义父看,除了龟仙人之外,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这位老前辈的绝世高手,只怕不出三人。
  “诚然,甚老前辈脾性怪异,生平绝不收徒。但念在多年相识,也许会破例通融,亦未可料。
  “你喜欢方少侠,那是天下皆知的。只是,事有先后次序,情缘之为物恐怕也是一般无异。阿山冷眼旁观,知道方少侠早已有了意中人,那是孙放君的女儿张娴娴。
  “但不要紧,照义父看,方少侠命中注定三妻四妾,便是张娴娴排名第一,你最少也可以排名第二,若然以赛马作个譬喩,跑第二的马儿,也不算是差劲。
  “甚老前辈在江湖中神出鬼没,当然并非真的姓甚、名谁……
  “至于他老人家的真正身分,你俩日后定然知晓,但在目前,是不必急急查个水落石出的。”
  乐胜在马鞍上侃侃而谈,说到这里,甚谁不动声色地走入厅院,脸上木无表情。
  乐胜也不再说话,骑着枣色骏马,穿过这一座厅院,跨过后花园,转瞬不知所踪。
  甚谁走到阿锦面前,冷冷道:“你今年几岁了?”
  阿锦怔了一怔,半晌答道:“十六。”
  甚谁哼一声;“才十六岁,已胖得像是三只母猪并凑起来的样子,要是到了三十六岁,岂不是连河马瞧见你都得昏倒过去?”
  阿锦苦笑一下,这一笑真的好苦好苦,苦得像是随时都会哭了出来。
  甚谁立时喝道:“不准哭!要是哭了,老夫一掌毙了方小宝!”
  最后一句话,威力十足,阿锦岂敢掉下半滴眼泪?
  甚谁不再望向她,沉着脸却对方小宝说道:
  “娘胎神僧虽然把毕生功力传赠给你,但除了一身内力之外,在武学上的招数,你可曾下过半点苦功?”
  方小宝道:“晩辈自从成为徐州武林盟主以来,『盟务』烦忙,正是日理万机,大大小小的事情总是他妈的有如走马灯陆续而来,以致无法抽身练习武功上的招数……再说,神僧也只是把一身内力传赠给晩辈,可不曾教授我甚么武功招式。”
  甚谁冷冷一笑:“都是借口!甚么盟务烦忙,简直一派胡言。你若要练习武功上的招式,大可以把师父传授的武功重新苦练,但你曾经如此努力过吗?”
  方小宝苦笑道:“我的那个师父,武功太高,我是跟不上,练不了的。”
  甚谁冷冷道:“胡说!到了这时候,仍然不肯说?”
  语锋冰冷如刀,咄咄逼人。
  方小宝道:“晚辈的那个师父,他老人家传授给徒儿的武功,是少林派七十二绝艺之一的拈花指。”
  甚谁道:“拈花指在少林七十二绝艺之中,排名十一,你要是能够把这套武功练至第八重境界,便是当今少林寺方丈大师,也不是你的对手。”
  方小宝叹道:“别说是第八重境界,便是要练至第二重境界,恐怕也是难比登天。”
  甚谁道:“你是瞧不起自己?还是瞧不起你的师父张鉴川?”
  方小宝闻言,心中悚然一惊,暗道:
  “这个不再疯癫的老疯子,竟然事无大小,统统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可他妈的很是不妙!”
  咳嗽一声,清理清理喉咙,道:“晩辈的师父是权势堂的神医,他老人家是神医,你老人家也是神医,凡是神医,都是世外高人,晚辈区区一名凡夫俗子,又怎有资格瞧不起自己的师父?”
  甚谁冷冷道:“胡说!张鉴川曾经在你体内施放『金蚕万蛊毒』,你对他怀恨于心,那是人之常情,要是你老老实实直说,我也不能怪责于你。但你偏偏口是心非,并想文过饰非,却也没仔细想一想,你的文才原本就是一文不值,连屁也不如!”
  方小宝给甚谁厉言疾色责骂,心中大是不悦。
  只是,这老秀才武功远在自己之上,他妈的君子不吃眼前亏,大丈夫男子汉能屈能伸,这一口乌气暂且忍住再说。
  凡是有这种心态之人,多半都是深沉阴鹫奸狡甚至是胸襟狭隘之辈,在这时候越是强忍屈辱,将来的叛变也就越是可怕凶厉。
  但方小宝却并不属于这种人。
  在这方面,他真的颇有大丈夫能屈能伸之气度,但到了日后,他老人家一旦鲤跃龙门武功大进,却不见便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只听见甚谁接着说道:“老夫说你瞧不起自己的师父张鉴川,并不是信口雌黄的。
  “你早就知道,拈花指这一门武功,是少林派七十二绝艺之一,可是,你师父却又不是少林寺的僧侣,也不见得他曾经是少林派的俗家弟子,因此,你师父传授你这一套拈花指法,你根本就不怎么相信,这便是少林派货真价实,源流正宗之佛门奇功!
  “你既不相信你的劳什子师父,也不相信这一套武功。因此,在练功的时候,完全没有把这套武功放在眼内,正如一个古玩商人,手里捧着一件膺品,自然是嗤之以鼻的。
  “但你可知道你的师父原来是甚么人?”
  方小宝擦了擦鼻子,道:“总不会是一个秃头和尚!”
  甚谁冷冷一笑,道:“你师父十五岁那一年,你在甚么地方?”
  方小窦一怔,半晌苦笑道:“自然还在老子的老子的裤裆里,最少要等二十二年才能出世。”
  甚谁道:“既然在你老子的裤裆里面还不曾出世,又怎知道你的师父在十五岁的时候,不是一个小和尚?”
  方小宝陡地一呆,道:“甚老前辈,我师父……年轻时真的是少林寺的和尚?”
  甚谁点了点头,道:“不错,当年,他是少林寺的一个小沙弥,但他天资聪颖,悟性奇高,在十七岁给逐出少林寺的时候,已把拈花指法练成!其时,他的功力达到了第三重境界!”
  方小宝长长的吁一口气,道:“这也只不过比我这个徒儿胜了二重。”
  甚谁冷哼一声,道:“你练来练去,只能把拈花指练至第一重境界,但你可知道,第一重境界和第三重境界的差异有几大?”
  方小宝耸了耸肩,摇头道:“晩辈从没把拈花指练至第三重境界,又怎知道第一重境界和第三重境界的差异有几大?”
  甚谁沉着脸,道:“这便是不学无术之过!”
  说到这里,右手食指一伸,戟指遥遥指向五丈开外的一堵石墙,只听得“嘶”的一声,一道指劲从甚谁的食指射出,石墙上立刻凹陷了一个小洞,隔远望去,这小洞竟似是深不见底。
  方小宝舌头一伸,道:“这……这便是拈花指的第三重境界?”
  甚谁摇摇头,道:“老夫不懂拈花指,这是『宿夕一弹指』,这一指的威力,在我手中施展出来,大概便等同拈花指的第三重境界。”
  方小宝的舌头,又再一次他妈的摘舌不下。
  甚谁沉声接道:“张鉴川本是少林派弟子,但在十七岁那一年,先犯酒戒,再犯色戒,结果给般若堂首座大师逐出师门。
  “按照门规,他这一身武功必须被废掉。但般若堂首座大师一念之仁,网开一面,悄悄的放了你师父一马。
  “你师父离开少林寺,不到三年,已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堂,不久,更成为权势堂中人。
  “其后,与浣花剑派的孙放君结为夫妇,婚后诞下一名女儿,便是你朝思暮想的张娴娴小姐。
  “只是,张小姐的身世,竟是大有商榷余地。江湖传闻,她并不姓张,而是姓邱。他的生父,便是名震天下江东将帅盟三大将帅之一的『小将军』邱雪夫!
  “为了邱雪夫,张鉴川一气之下隐居山林不问世事,然而,他始终还是对孙女侠念念不忘,个中关节,料想你也是心里有数的。
  “然而,无论张鉴川怎样毒害你这个无赖徒儿,他传授给你的拈花指法,确然是少林正宗功夫,绝无半点虚假!
  “但你是一团烂泥,枉有大好机缘,却弃而不练,堂堂少林绝学,在你手中练得不知所谓。娘胎神僧把一身功力传赠给你,并不是叫你在江湖上胡胡混混度日的,你可知道,娘胎神僧是谁?
  “老夫不妨说给你知道,娘胎神僧是我的同胞兄长!他看中了你这个小无赖,算是你前生修来的福气,但你要是辜负了他的一番美意,我这个做弟弟的可不会把你放过!
  “你——明——白——了——没——有?”
  方小宝听到这里,额上汗如雨下,道:“明白!明白!一千一万个明白!”
  甚谁忽然盯着阿锦,道:“你父亲是我的老朋友,你知道不知道?”
  阿锦莫名其妙,不晓得甚谁何以有此一问,只得缓缓地点了点头。
  甚谁道:“你的老子,并不是甚么好人。为人贪杯好色,忘恩负义,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可算是非常倒霉。
  “但倒霉归倒霉,我既然交上了他这么一个朋友,就不能把朋友的事情弃而不顾。
  “阿锦,你是一个略肥的小姑娘,像你这种女孩,心地都是善良的,可惜,你喜欢的却是这个大大靠不住的权势堂无赖!”
  方小宝陡地叫道:“甚老前辈,你可以骂我是无赖,但绝对不能辱骂及权势堂。”
  甚谁冷冷道:“这是甚么道理?”
  方小宝道:“权势堂是我兄长一手打出来的江山,你侮辱权势堂,也便是侮辱了我的总舵主兄长!”
  甚谁冷笑道:“纵使李临风在江湖上可算是一号人物,但他手下的兵将,又有多少是真真正正的英雄豪杰?就以权势八老而言,先后已有数名长老背叛李临风,如此权势堂,又怎值得恭维?”
  方小宝道:“权势八老已变成了九老,如今境况已是大不相同。”如此反驳;就连他自己都感到软弱无力。
  甚谁冷冷的盯了他一眼,道:“阿锦对你情深义重,这是连瞎子都瞧得见的,可是,你早已有了张娴娴,这件事,你怎样打算?”
  方小宝道:“匈奴未灭,何以为家?”
  甚谁道:“你在唱戏吗?”
  方小宝一凛:“岂敢!岂敢!”

  第五章 名人剑谱卷土来
  “大马场之大,并不在于马场,而是马场上的天空。”这是乐胜经常挂在嘴边的说话。
  方小宝听了,大是赞同。
  他对阿锦道:“有一种茅厕,只有四道石墙,上面是没有盖子的,每当在这种茅厕里方便,仰首望向天空,也是感到这茅厕十分之大。”
  这几句话,不但阿锦听见了,甚谁也在背后听得一清二楚。
  甚谁甚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闪电般出手,一爪抓在方小宝右胛骨上。这一爪,看来只是轻描淡写,并不如何着力,但却有一股诡异可怖的力道,直渗入方小宝四肢百骸之中。
  阿锦在旁瞧得“胖容失色”,却不敢开口为宝哥哥讨饶。
  甚谁这一爪,牢牢不放。
  乐胜牵着一匹黑马徐徐地走过来,眯着眼睛说道:“这是甚么武功?”
  甚谁淡淡道:“这种武功,在江湖中甚是平常,只不过是『分筋错骨手』。”
  乐胜呵呵一笑,若无其事地点点头,又把黑马拖走,直往草坪那边,嘴里喃喃呢呢,也不知道在喃呢些甚么。
  “分筋错骨手”是一种酷刑,方小宝冷汗涔涔而下,但却咬牙强忍,绝不讨饶。阿锦早已心如刀割,正要开口为宝哥哥求饶,甚谁已放开了手,冷冷的道:“乐胜是老夫的多年老友,你这张嘴巴以后最好放干净些。”
  方小宝已全身虚脱如死,软绵绵地躺在地上。
  阿锦急急把他扶起,眼中泪水乱转,就只差点没“哇”的一声大哭。
  甚谁接着却道:“这小无赖虽然口没遮拦,但骨头还算是挺硬的……”
  说到这里,忽然轻轻叹一口气,道:“也就难怪李临风居然会和这种市井无赖之徒结义金兰,成为异姓兄弟……正是十清一浊,不如十浊一清……天意!唉……真是天意啊……”
  这时候,方小宝又已直挺挺地站了起来,道:“甚老前辈,别的事情,我也许不怎么明白,但『玉不琢不成器』这六字真言,我还是心里很清楚的。”
  甚谁陡地转过身,眼神锐利如箭地射向方小宝的脸,厉声道:“你胡诌些甚么?”
  方小宝正容道:“你老人家说得很对。娘胎神僧把毕生功力传赠给我,必然对我这个小无赖大有期望。只是,单凭这一身平白无端得来的功力,绝不足以在武林中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一个弄不好,遇上了前辈那样的绝世高手,甚至会连性命也保不住。做人切忌高不成低不就,既然老天爷已给我屡遭奇遇,我自己本身也就不能一直懒懒闲闲地游手好闲,从今以后,定必勤练武功,绝对不能辜负了神僧的一番美意。”
  说得一本正经,态度之认真,堪称前所未有。
  甚谁神情肃穆,道:“你不但不能辜负我的和尚兄长,也不能让李临风失望!权势小李,不失为一条好汉,他没有把你轻视,你也不该让他给江湖中的朋友讥笑!”
  方小宝道:“前辈的教训,我会一辈子好好的记住!但总舵主兄长形势危急,前辈何以不立刻施以援救?”
  甚谁沉声道:“权势小李练功走火入魔,全然是给内奸洞悉其弱点,以琴音施以暗算所致的。
  “老夫已为他详细验证,要解救李总舵主走火入魔的险况,必须要往极北之地,找寻一种神物,方可彻底解救。
  “那一种神物,极是罕贵,能否把这东西找到,老夫是全无把握的。
  “只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既然老夫已找到了症结所在,这北地之行,最少得尝试一下,便是失败而回,也是无话可说的。”
  方小宝这才明白甚谁的一片苦心,不禁立时翻身拜倒,叫道:
  “晩辈愚蠢,不知甚老前辈之苦心安排,谨此在这里给你老人家磕头赔罪!”
  果然“咚咚咚”的连续磕了三个响头,阿锦见了,又是一阵心疼,生恐宝哥哥的脑袋会给震坏。

  ※  ※  ※
  大马场饲养的马匹逾千,甚谁左挑右选,拣了三匹怪马。
  一匹很老。
  一匹很肥。
  一匹活脱脱的像只瘦猴。
  甚谁骑着最老的一匹马,道:“老人骑老马,相得益老。”
  阿锦骑着最肥的一匹马,道:“胖人骑胖马,顾影自肥。”
  方小宝骑着瘦猴一般的瘦马,道:“马有未曾经我骑,事无不可对锦妹言。”
  阿锦听了,骂他是个无赖疯子,嘴里渗出的笑意却是甜得足以引来十万只蚂蚁。
  临别依依,甚谁对“马场伯乐”乐胜说道:“李总舵主是方小宝的异姓兄弟,小李也跟咱们有点渊源。此刻权势堂骤生巨变,老夫是不能袖视的。但你尽管放心,东方公武既已及时施以援手,复有葛春秋、天眼两位长老把持大局,小李要安全抵达蒲牙山,大概不会有甚么问题。
  “在蒲牙分堂,已有数千权势堂战士,从燕子天涯峰以至是各地分舵赶至。
  “总坛那边,固然是阵势庞大,但忠心于李临风的战士,为数也是不少。
  “在短暂时期内,李临风在众将捍卫之下,应该可以支撑得住,但以后的形势,就得走着瞧啦!”
  乐胜却道:“这里有逾千匹良驹,何以拣选这三匹不伦不类的东西?”
  甚谁冷冷一笑:“这三匹马,是不是属于这座马场的?你是不是这三匹马的主人?你为甚么把这三匹马批评得一文不值?老马有甚么不好?胖马难道便跑不起来吗?还有那匹瘦马,虽然瘦得像只猴子,但用来駄着方小宝,还是轻而易駄的。如此这般,乐场主认为有甚么问题?”
  乐胜道:“只是你喜欢,任何问题都不是问题。”
  甚谁干咳一声,道:“天下大势,一天比一天严峻,乐场主务须好自为之。”
  不再逗留,策骑老马离开大马场,方小宝和阿锦在后跟随。
  天色苍郁,厚厚的云层自四方八面飘来,看来很快就会下雨。
  甚谁道:“要是马儿给雨水淋湿了身子,只要等待太阳冒出来,晒上一晒就会干爽。”
  方小宝、阿锦双双点头称是。
  三匹马,鱼贯向北走。
  在道路上,甚谁对阿锦说道:
  “从这一天开始,你不准吃一口肥肉,要是悄悄吃了一块,老夫把方小宝的鼻子割了下来。”
  阿锦大吃一惊,忙道:“不吃!不吃!半口也不敢吃!”
  雨点终于洒下。
  好大的雨。
  人马都已湿透,太阳要到甚么时候才冒出来?

  ※  ※  ※
  大雨滂沱,老铁山城广场中央的大井已给巨石封死三天。
  井外,三百武士不分昼夜,把持武器重重围住,没有任何人斗胆稍为疏忽。
  曾有一名武士感到困倦,站在井边睡着了觉,他的脑袋立刻就给砍了下来。
  井里的大石,不但封死了武赤飙和哑大姐,也困住了这些武士。
  在老铁山城的铁幕里,铁山川对“小将军”邱雪夫一直陪尽小心,尽显奴颜婢膝本色。
  在他眼中,邱雪夫和从前毫无分别,还是有一对眼睛、一个鼻子、两只耳朵,当然也有一对手臂和两条腿。
  但要是他在早一阵子,曾经在徐州高手村见过那一幕情景,准会惊诧得连嘴也合不拢!
  ——在高手村,张鉴川和邱雪夫都断掉了一只手。
  ——邱雪夫断的是右手,张鉴川断的是左手。
  但这时候,出现在老铁山城的“小将军”邱雪夫,他的一对手仍然是完整无缺的。

  ※  ※  ※
  方鱼又再一次重投“小将军”邱雪夫怀抱里。
  她仍然是那么娇媚可人,以美色而言,世上又有多少男人能抗拒方鱼的诱惑?
  邱雪夫这位“小将军”,他的年纪当然不小了,若以江湖上的老狐狸计算,他绝对是出类拔萃的精英分子。
  下雨天,也是倦意袭人的一天。
  方鱼在铁幕里的厢房,花瓶里懒懒闲闲地斜插着两三朵玫瑰,她也在邱雪夫耳畔懒洋洋地叹喟,说了一句:“金兽懒添香。”
  脉脉的柔情,漫不经意地在眼梢中渗出,就像是经过隐蔽而巧妙安排的毒雾,虽然只是一丝丝一缕缕地散发着,但已足够杀人于无形。
  杀人不见血的手段,才是最高明的杀着。
  邱雪夫似是全身都已松懈下来。
  在方鱼的殷勤伺候之下,他很想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只是,美人在怀,在睡觉之前,恐怕有些事情会是非常劳碌的。
  偏偏这种劳碌,又是男人生命中最大的享受。
  “将军,天为甚么要下雨?”她的声音,像是懒洋洋的小猫,但她的名字并不是“猫”,是“鱼”。
  邱雪夫把她乌亮的秀发绾在手中,目中似在燃起热焰:“你好大的胆子。”
  方鱼春葱般的手指在他喉管上爬动:“我做错了甚么事?”
  “龟仙人在东海巨舰上,给你整治得半死不活,你以为他是一块豆腐吗?”
  “我讨厌这个老乌龟,所以把他的老相好揪出大海吹吹海风,岂料这老乌龟年近百岁,对裘太夫人还是痴情得连老命都可以不要……唷!早知道老乌龟这般死心眼,我才不会陪这老疯子玩这种游戏……”
  窗外雨声沥沥,她那柔细动人的鼻息,在邱雪夫怀中同样地隐约可闻。这种声音虽然微弱,却能令男人为之动情。
  邱雪夫的手在她胸襟上游动:“听说裘太夫人临死前曾经叫喊出四个字:『定昌救我!』要不是她这么一喊,江湖上又有甚么人知道龟仙人的名字?”
  “虽然知道名字,但龟仙人姓甚么,同样没有人知道。”
  “可惜那个老女人,毕生之中只是叫出了这四个字,她本来是个哑巴,谁也不知道,她怎会忽然开口说话的。”
  方鱼轻轻抬起眼:“将军,你想说甚么?”
  邱雪夫笑笑,但这笑意有点怪异:“你要对付龟仙人的老相好,是不是因为她是个哑巴?一如武赤飙麾下的那个哑大姐?”
  不再是试探,而是直接地质问。方鱼是冰雪聪明的女郞,她也不再勉强地支吾以对。
  她干脆承认:“不错!我讨厌哑巴!憎厌哑巴!甚至要杀掉这些哑女人!”
  邱雪夫仍然一手绾住她的秀发,另一只手更滑入她衣衫内,用力地握着她右边乳房:“是为了你的师兄叶三少爷?他喜欢哑大姐,你心里大有妒意,也因此而迁怒于龟仙人的老相好?”
  方鱼的身子一阵颤动,但声音却很稳定:“是又怎样?小叶是我的好师哥,我和他自幼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一起习武练功,我和他耳鬓厮磨的时候,你这个将军还不曾在我身边出现!”
  邱雪夫嘴角仍然露出阵阵笑意,但他的手已从她的衣衫里抽了出来:“除了叶虫,在你身上还有多少个男人留下来的气味?”
  这两句话,彷佛是两下歹毒的鞭子,重重地抽在方鱼的脸上。
  她的脸颊肌肉立刻扭曲,雪白的牙齿似已把嘴唇咬破。
  “很好!真是好极了!”
  方鱼忽然把他用力推开,叫道:“你终于知道我是一个淫荡的女子,你的剑呢?为甚么还不用你的剑刺穿我这张脸?杀呀…………天下间有谁不知道小将军杀人不眨眼,难道你会不忍心向我下毒手吗?”
  邱雪夫默然。他是将帅盟三大元帅之一的“小将军”,他的女人,又有谁敢动主意?
  但方鱼不是一般女子。也许,她真的是一个胆大包天的女郞。
  邱雪夫没有杀她!只是忽然反问一句;“天为甚么要下雨?”

  ※  ※  ※
  邱雪夫体内的欲焰没有得到发泄,他走出铁幕,走到大井旁边,陪着三百武士一起淋雨。
  铁山川当然也小心翼翼地陪伴在左右。
  邱雪夫忽然问:“落井下石这一招,是铁城主精心策划的,照你看,武赤飙和哑大姐如今怎样了?”
  铁山川道:“大石落入井中,井中有水,二人并无退路,刻下必已尸沉井底,双双魂断奈何天!”
  邱雪夫道:“这二人既然早已死了,为甚么还不把大石块一块取出?”
  铁山川道:“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反正二人被困井中,时候越长,能活下来的机会也就一定越来越少。”
  邱雪夫冷冷道:“要是本将军想跟你打赌,你敢不敢接受?”
  铁山川一楞,邱雪夫又已紧接着说道:“我敢用自己的脑袋跟你打赌,井底里再也没有武赤飙和哑大姐这两个人!”
  铁山川立刻涨红了脸,使劲地摇头:“不!这是不可能的!这些大石,三天三夜以来从未曾给移动过,武赤飙和那个哑巴,无论是死是活,必然仍在大井之内!”
  邱雪夫脸色一沉:“说得如此肯定,咱们就以项上首级押这一注!”下令武士把石块吊起,其时雨势滂沱,霹雳大作。

  ※  ※  ※
  巨石一块一块被吊起,直至井中巨石完全被吊走,井内仍然看不见任何人的踪影。
  既不见人,也不见尸。“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和哑大姐,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困井中,但最后却双双不翼而飞,无人能知其去向。
  铁山川甚至亲自下井找寻,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爬回井口,邱雪夫冷冷地说道:“你这颗脑袋已经输掉!”
  铁山川没有求饶。他道:“这颗脑袋瓜子太蠢,留着也没有甚么意思。常听人道:『大好头颅,由谁来砍?』能够死在小将军的剑下,已算不枉此生……但请问将军,武天尊、哑大姐是怎样逃脱的?”
  邱雪夫却摇摇头,道:“我不知道。”
  铁山川忍不住忿然道:“连脑袋都已当作赌注,又怎会不知道这二人是怎样逃脱的?将军,士可杀不可辱!”
  邱雪夫叹了口气,道:“我敢跟你赌这一注,并不是因为我知道武赤飙与哑大姐怎样逃出大井,而是因为早已肯定这二人已不再在井中!”
  铁山川楞住,不明所以。
  方鱼忽然撑着一把黄油纸伞,悠悠闲闲地在大雨中走到井边。
  雷电交加,雨点下得比黄豆还要大的时候,她怎能给人这种悠悠闲闲的感觉?说来似是不可思议,但看来偏偏确是这样。
  邱雪夫斜视她一眼,目中的热焰防佛又再燃起。
  “你能说出个中关节吗?”他不禁沉重地叹一口气,“看来,你已掌握了正确的答案。”
  方鱼把伞子遮在邱雪夫头上,眨动着眼睛说道:
  “武门主、哑大姐早已回到天尊幕府重整阵势,要是这二人至今仍然被困井内,无论是死是活,天尊门中最少有逾千高手赶赴此地营救,但三日三夜过去了,天尊门连一只蚊子都没有飞过来,由此可见,这二人早已脱离险境,回到天尊幕府去!”
  邱雪夫听了,不期然地在鼓掌:“方鱼!不愧是本将军的方鱼……”
  “小将军”在鼓掌,铁山川却是面如死灰。
  他本是这座城池的主人,但在邱雪夫、方鱼眼皮底下,却只是一条微不足道的可怜虫。
  邱雪夫道:“你这颗脑袋已输掉,但也不必急急把它砍下来,只是……这真是一颗非常非常愚蠢的笨脑袋!”
  邱雪夫没有杀铁山川,但却比杀了他还更残酷。因为自此之后,这位铁城主再也不能抬起头来做人。

  ※  ※  ※
  买椟山庄内,魁王、小叶和龟仙人正在看雨、喝酒、吃精美的糕点,说一些无聊的废话……
  然后,魁王就冒着大雨走了。
  他来的时候,坐在一顶轿子里。
  现在,他要离去,轿夫却已不知所踪。还珠客送他一匹马。
  但魁王拒绝了,他道:“自从铁剑入臂后,再也不想骑马。”
  还珠客是庄主,坚持要送魁王一程。
  但魁王也拒绝了:“庄主,不必客气了。我并不是你的朋友,也不是你的贵宾。我连你的脸孔都看不见,只能隔着黑纱布听见你的声音。但你可知道,你的声音比狗吠还更难听?”
  还珠客只好立刻闭嘴。
  他闭嘴,龟仙人的声音随即接上:“六长老,技痒吗?真的很对不住,那一场格斗盛会,原本是你试剑的大好良机,但却给本仙人抢在前头,把十一名敌人迫不及待地击败。
  “但不要紧,要试一试这把大铁剑的威力,机会还是多得很的。
  “听说距离此地西南八十里外,有一个强盗寨,寨主的武功很是厉害,擅用十几种大大小小的兵器,要是找这鸟汉试一试牂牂大铁剑,定然会有一番激斗!”
  魁王猛然回头,沉声道:“我要找的不是一般武林人物!要试剑,一定要找武功绝顶的高手!”
  龟仙人道:“你想找的对手是谁?”
  魁王道:“我用的剑,要试剑,当然要找另一名剑客。”
  龟仙人立刻找了一把剑回来。他找这一把剑,奇快无比,只是在众人眼前一晃,转眼间手里已多出了一把总之是长剑的长剑。
  龟仙人摆开架式,叫道:“这是仙人指路!俺是龟仙人,这一招剑法,只有俺才有资格名副其实地施展!”
  小叶伴着这个前世的龟仙人久矣,从没见龟仙人这样认真使用一把本来并不属于他自己的剑,不禁为之怔呆住,彷佛看见一只老乌龟忽然飞上了半空要跟一只飞鹰决战。
  魁王叹了一口气,在他眼中,龟仙人是一个令他非常头痛的人物。
  他只好说道:“不必了,论武功,我再练三十年也不是你的对手。再说,前辈虽然武功绝顶,始终不是一名剑客。”
  龟仙人立刻望向小叶的脸。
  今天,叶虫嘴里叼着的既不是一根芦苇,也不是一根筷子,而是一朵含苞待放的鲜花。
  龟仙人突然闪电般出手,把鲜花从小叶的嘴边摘下,然后把这一朵弱不禁风的花朵放在剑尖上,然后才对魁王问道:
  “在你眼中,这是一把剑?还是一朵花?”
  魁王毫不犹豫,立时道:“除了剑,无论甚么都不会放在我的眼里。因为,我是——一——个——剑——客!”
  龟仙人冷冷一笑,道:“要是一个花王,那么,在他的眼中,便应当只有花儿,而没有剑的存在了?”
  魁王道:“对花王来说,应该是这样的。”
  龟仙人冷冷地道:“剑上有花,花已不再是花,剑也不再是剑。
  “在你眼中,只有剑而没有花,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懂得甚么才是真正的剑。
  “在花王眼中,只有花而看不见剑,同样是因为这花王自以为是花王、花里、花痴,但实则,这人根本不配谈花、赏花、咏花、摘花、种花……
  “剑上有花,在真正懂得剑的人眼中看来,花便是剑,剑也便是花。花花剑剑,剑剑花花,剑中固然有花,花中也同样有剑。
  “神州万里,佩剑而行之人,无处不在。每当风云际会,群豪荟聚的日子里,掌中有剑、背负剑者、口中声声不离佛道者,每每多如过江之鲫。但真正懂得剑道之人,绝对万中无一。
  “曾有人于盛筵上心血来潮,在席上,以『箸』为题,大发议论,畅谈此人对天下各地不同民族、不同质料筷子之认识。
  “筷子,多为木、竹所造。但也有用象牙、牛骨、甚至是黄金制造。谈到铁筷子,以高丽人最为广泛采用。原因在于高丽人男子权力极大,动辄以筷子殴打妻子,更容易在动怒之中把筷子折断。因此,家家户户无不采用坚固耐用之铁筷,藉此减省不必要之浪费。
  “此人对筷子之认识,自以为天下无人能及。却有一秀才,以千两黄金打赌,指对方身上有种举世广泛流传使用之筷子,但却懵然不知,简直是挂一漏万?贻笑万方。
  “此人不服,接受赌注。
  “秀才哈哈一笑,上前抓起他的右手,指着他的五根手指,道:『这便是天下间千千万万叫化使用的筷子,俗称五爪金龙!』
  “秀才又道:『除了天下间大大小小成千上万叫化之外,远在千千万万里外,有一大国名为天竺,人民数目比中土不遑多让,该国子民,不分上下尊卑,无不以五根手指作为筷子使用,这中间的好处在于定必随身携带,而且各自珍藏,绝不会互相混淆,用过之后,也各自洗涤油垢,毋须妻奴代为清洗。』席间众人听了,无不叹服,一致裁定这场赌博,由秀才获胜。
  “手指本是血肉相连之物,但却也是灵巧无比,也是方便无比之筷子。
  “同样地,花可以是花,但也可以是无坚不摧的利剑。”
  龟仙人的说话,越来越是急速。到了最后,花随剑刃舞动,但这一朵含苞半开的花儿,始终有如被胶漆黏附在剑尖一般,无论长剑怎样急速晃动急转,一直没有掉落下来。
  在场群豪,无不眼色倏变。
  龟仙人,谁敢说他不是一名剑客?
  魁王是权势八老之一,生平见多识广。眼前这个身材肥矮的秃顶老者,随随便便挥洒出来的,竟然是少林派的达摩剑法!
  可是,最令魁王惊诧的是,仍然不是这一手少林达摩剑法,而是剑尖上始终反黏附着的一朵鲜花……
  ——剑上有花,花已不再是花,剑也不再是剑……
  ——由此引伸,逹摩剑法也不再是达摩剑法!但要是连达摩剑法都不再是达摩剑法,那么,剑道何在?剑何在?人何在?还有……花又怎样?剑上的花不再是花,又是甚么?难道是剑吗?
  魁王的思绪,已在道一瞬间其乱如麻……他瞳孔暴睁,似要竭尽全身力气,去看清楚这一把剑!这一朵花!
  但他的瞳孔睁得越大,眼前的物事反而变得越更模糊。
  剑尖上的鲜花,花瓣忽然片片脱落。花瓣尚未完全成长,原本娇嫩而轻盈,但却在这一刹那间倏地变成片片利刃,射向魁王胸膛。
  五瓣娇嫩的花瓣,竟变成剑刃般锋锐,一一射入魁王胸膛的肌肉里!
  在花瓣飞出之际,魁王不是呆着不动的。他是剑客,牂牂大铁剑已然入臂。
  他练的是“流离十剑”,剑招颠沛流离,人也颠沛流离。
  颠沛流离的人。眼神虽然空洞视线虽然模糊,但剑已入臂,早已人剑合一。
  颠沛流离的剑招,看来消沉不振,但在这绝对失意落寞境界里,却又是另一种旁人无法明了和领略的境界。
  不是绝处逢生。
  只因颠沛流离虽则坎坷,却并不等同绝境。
  “流离十剑”,剑招“一剑不如一剑”,换而言之,这是一剑比一剑更消沉的剑法。
  但这种消沉,却也更能激发起最不得意时候所产生的奇怪力量。
  牂牂大铁剑在花瓣飞舞中似在叹息,甚至似在呻吟,但在这叹息与呻吟之中,一股澎湃激烈的剑气,竟使方圆三丈之内,激荡起一团迷雾般的光影。
  还珠客脸上垂下的黑纱在抖动,足底向地面陷入半寸。
  小叶是刀法上的大行家,刀剑本同源,这一手剑法,同样令他感到“嘴里没有东西叼着是很危险的。”
  他立刻叼着自己的尾指,聊胜于无。
  他忽然想叼着一株大树、一道不可能叼在嘴里的河流,甚至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
  在此之前,他从来不曾有过这种怪异的想法。
  他是不是疯了?
  花瓣入胸,魁王全身僵硬。
  花瓣插入肌肤不深。
  是龟仙人剑下留情!
  龟仙人背对魁王,冷冷的道:“花是剑,剑也是花。我本非俗世人眼中的剑客,但我是!绝对是剑客中的剑客。
  “天下英豪,无不以论剑而自豪。
  “论剑,论的自然是剑道。但真正懂得剑道的人,世上又有多少?
  “你的总舵主李临风,是可以的。
  “武赤飙,这小武也是可以的。
  “将帅盟三大将帅,也是可以的。
  “你,也许是可以的。
  “但,不——在——今——时——今——日!”
  魁王的脸,仍是颠沛、流离、消沉、甚至是说不出的落拓。
  他道:“邱雪夫在老铁山城,我今天就去会他。”牂牂大铁剑在他有臂中稳如盘石,锋芒闪闪逼人。
  龟仙人不再说话,向还珠客讨取一坛女儿红,大碗大碗地跟小叶在雨中痛饮。

  ※  ※  ※
  战书已下,决战约在太初生死坪。战书是这样写的:
  “江东将军邱:
  久仰足下剑法独步武林,愿乞赐高招,虽死无憾。是日黄昏,不见不散。
                                                    权势六长老魁王书
  已是黄昏,雨势已停,一抹斜阳,把生死坪染成壮绝的金黄。
  魁王曾在此坪上参与格斗盛会,但最终英雄无用武之地。他没有失望,那一天,敌阵那十一名格斗者,并不是他想对付的人。
  他需要的对手,并不是这些庸材,“小将军”邱雪夫,才是他值得出招的对手。
    夕阳渐渐西下。
  魁王孤身伫立,除了大铁剑和他骨肉相连永远再也不离不弃之外,他身边就只有一道长长的影子在陪伴着。
  他在等候邱雪夫。战书上已写得很清楚:“不见不散。”但这只是魁王的“夫子自道”,邱雪夫并没有亲口答允,说他一定会来。
  然而,魁王仍然在等候,他认为,邱雪夫绝对是一个值得自己恭候的对手。
  暮色更浓,“小将军”邱雪夫始终没有出现。
  在太初生死坪上,一只野兔毫无警觉地走过,也曾侧着兔脸望向魁王,但在兔眼之中,这人彷佛只是一块搁置在那里很久很久的石头。
  终于,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把剑,步履沉稳地踏足在生死坪上。
  “我的剑没有嵌入手臂里,因为我必须珍惜这唯一的左臂。”
  是邱雪夫吗?
  在高手村中,邱雪夫岂不是已断了一臂吗?
  但在老铁山城出现的“小将军”邱雪夫,他的一双手臂还是完完整整的。
  这人是谁?是否在徐州高手村出现的那一位“小将军”?
  不!这人并非邱雪夫,而是一度在武林中销声匿迹之排教教主“不过不失”班统之!
  邱雪夫没有出现,却杀出了一个班教主。魁王的眼色立刻变了,变得异样地复杂,已嵌入右臂骨内的牂牂大铁剑不期然地在颤动。
  班统之曾经一度把自己的生命视如枯萎了树叶,他的右臂,给“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轻易地一刀卸了下来……
  在他的生命史大,曾经全力拼搏,而且不计一切后果。
  直至他感到形势不如想象中理想之际,要收势已来不及。
  也在枫叶红透半边山林的时候,躺卧在山脚下一条又臭又脏的沟渠里。沟渠的污水,源自一座小牧场的养猪棚……
  他甘愿就此死掉。但小牧场的主人把他带回牧场里,用医治禽畜的药料治疗他的创伤。
  小牧场的主人对班统之说道:“要是你还能活下来,我送你一把剑。”半个月后,班统之还活着。
  小牧场主人果然以一把剑相赠。
  小牧场主人是个老头儿,他又对班统之说道:“我给你这把剑,是因为你一定用得着它。这把剑,看来平平无奇,但却曾经在江湖上叱咤风云,大放异彩。
  “我并不是这把剑的主人。相反地,这把剑的主人,是给我用卑鄙手段暗算毒死的。你一定很想知道那人是谁,但就算我说了出来,你也不会相信。
  “纵使你不相信,我也不妨对你坦白直说。这把剑原来的主人,便是李名人。
  “李名人这个名字,对你来说也许是很陌生的。但他的儿子,便是当今武林权势熏天的『北权天君』李临风!
  “我为甚么要毒杀李名人,这是武林中最大的隐秘,我是不会对你细说的……反正你也不必知道得太详尽……
  “李名人的剑不妨以他自己的名字为名,就叫名人剑好了。
  “时至今日,李临风的锋芒,自是远远跨越过他当年的父亲李名人,但曾经见识过李名人剑法的武林豪杰,必然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李名人是给我毒杀身亡的,这个秘密,我原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只是,我太老啦,而且无儿无女,至今孑然一人,便是他朝一日,你把此事传扬,我也是绝不在乎的。
  “我不但霸占了李名人的剑,也在他身上搜获一本『名人剑谱』,里面记载着李名人最得意的种种剑招,可惜李临风连一个字儿都不曾瞧过。
  “我把你救回来的时候,并不知道你是甚么人。但无论你是甚么人,都是无关宏旨的……
  “在七十岁以前,我甚么都不相信。不信神不信佛不信鬼更不信人,只是相信自己的一双手。
  “但七十以后,人老啦,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感到力不从心。李名人是我毒害身亡的。他的剑和剑谱,都在我的衣柜里……
  “但天下间偏偏有这种笑话——
  “我并不是武林中人,以前不是,如今不是,从来都不是!
  “虽有名人剑,也有李名人的剑谱,但我从没想过要练武功、学剑法!大半辈子以来,我可算是得物无所用,只是偶然会在梦中勾起当年毒杀李名人的境况……“这把剑和剑谱,你一定会用得着。要是你害怕事情泄露出去,不妨杀人灭口。
  “你若杀我,便是恩将仇报。
  “你若不杀我,便是一个徒具妇人之仁的蠢材!”小牧场主人说的话,很是奇特。但班统之终于知道,何谓之“活腻了”!
  又过了半个月,班统之用名人剑贯穿过老人的咽喉,然后把老人草草埋葬,再然后一把火烧掉了小牧场,但却不再重返太湖,而是前往江东找寻一个人。
  “小将军”邱雪夫。

  ※  ※  ※
  战书是写给邱雪夫的,但邱雪夫没有赴会,出现在太初生死坪上的,是“不过不失”班统之。
  魁王寒着脸:“为甚么邱雪夫躲在山城不肯出来?你有资格为小将军出战吗?”
    班统之道:“小将军的架子向来都很大,区区权势堂的六长老,并不足以令他的眉毛掀动。”
  魁王道:“萍之已死!”
  班统之道:“这件事,我知道!早在她跟着你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妹子不会有好的收场!”
  魁王道:“萍之的仇,我一定会为她伸雪,不劳你这位兄长费心。”
    班统之道:“从前,从没见你以剑作为兵刃。但这把东西……还能算是一把剑吗?”
  魁王道:“我也不太清楚,因此,很希望可以找一个对剑这种兵刃有认识的人来印证一下……遗憾者,邱雪夫没有赴会。”
  班统之道:“邱将军已下了将军令,命令我来会你。”
  魁王道:“你认为自己有资格吗?”
  班统之道:“虽然隔别不久,但你变了,我也变了。彼此变成怎样,你不知道,我也同样不知道。兵法有云:『知己知彼』,可是,这一战,你我不但不知道对方怎样怎样,甚至连自己怎样怎样,恐怕都是不明不白的!”
  这几句话,骤然听来很是荒诞,但魁王听了,却是深有同感。
  名人剑已出鞘。
  牂牂大铁剑也已遥遥指向班统之的脸。
  暮色之下,二人同时出招。
  ——两种截然不同的剑招,就像是两头截然不同的猛兽,突然发难。
  名人剑如龙,剑势浩瀚,仿如君临天下。
  牂牂大铁剑如狮,霸气万千,但这种霸气,偏偏发自颠沛流离的心境中。
  落寞失意的人,何来霸气?
  但在人剑合一之后,许多变化都是无法臆测的。
  班统之的剑锋,展现出李名人当年的剑法,但李名人用的并不是左手剑。
  换而言之,虽然使的是李名人的剑法,却和当年李名人手中施展的剑法并不一样。
  魁王从没见过这种剑招。
  任何人都不可能见过这种剑招。
  这一战,最后谁胜谁负?

  ※  ※  ※
  “流离十剑”,一剑比一剑落拓、消沉。
  这是全然不依剑道而成的剑法。
  魁王的师父更曾吿诫:“不必天天练剑。”这也是很不寻常的训谕。
  如此剑法,又怎会是上乘的剑法?
  反观班统之的剑,剑气纵横,势道雄浑气象万千,名人剑谱上的剑招,绝不等闲。
  狮一般霸气的大铁剑,渐渐变得仿如一头垂死雄狮,连吼叫声音也变得像是软弱无力的呻吟。
  但在呻吟最微弱的刹那间,“叮”一声响,名人剑已给大铁剑震得脱手飞开,无情大铁剑“呼”地一声斩向班统之的咽喉。
  这一战,班统之败了。只要这一剑势道不变,他也必定会死掉。但牂牂大铁剑只是架在他的脖子上,并没有真的把他斩死。
  “为甚么不下手?”
  “你是萍之唯一的哥哥,要是我杀了你,她在天之灵也不会把我原谅。”
  魁王没有杀班统之,但班统之并没有露出感激的神色,眼神反而变得像是第一口咬不中对方的毒蛇。
  暮色中,魁王把牂牂大铁剑高高举起,姿态奇异地离开了生死坪。
  班统之瞳孔收缩,嘴角沁出一种神秘诡异的笑意。
  他把名人剑拾回,良久良久之后,才喃喃地自言自语:“萍之,我从没看走了眼,你拣的这个男人,绝对是一条可怜的蠢汉!”
  剑招再展,同样仍是名人剑谱上的招式,但却比先前的剑招最少疾迅两倍!
    他竟是故意败在牂牂大铁剑之下的。

  ※  ※  ※
  权势堂乱局未平,形势一天比一天更见扑朔迷离。
  葛春秋、天眼全力护送“北权天君”前往蒲牙分堂,最令人惊诧的,是“大将军”东方公武在乱石山道及时横里杀出扭转乾坤。
  举世皆知,东方公武与李临风乃是宿敌。又有谁能在事前预料,“大将军”竟会在“北权天君”最危急关头上,率师仗义相助?
  李临风伤员重重,更因走火入魔影响所及,一度险险丧命于勾魂金翅之手。
  尚幸“黑白双鹰”救驾及时,复得东方公武父女相助,誉暂时渡过这一劫。
  翌日,与东方公武会合,权倾半边武林之两大枭雄,在荒凉古道上策骑并辔而行。
  李临风感触良多,叹道:“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东方公武眼神沉郁,也叹一口气:“同是天涯沦落人。”
  李临风在马上拍拍东方公武的肩:“将军与我,谁更胡涂一些?”
  东方公武道:“世人无不公认你我精明老练,算无遗策,岂料时至今日,双双作流亡之君……你胡涂,我也胡涂,数说起来,真是天大一场笑话。”
  李临风道:“冰冻三尺,自非一日之寒。权势堂要是毁在我的手里,想来也不能算是冤枉。”
  东方公武道:“要是这样说,江东将帅盟的命运,必然略佳。最少,只不过是老夫被逐出盟外而已!”
  李临风摇了摇头,哂然道:“缺少了大将军之将帅盟,还能算是将帅盟吗?”
  东方公武不由苦笑:“金貌兄,事已至此,已不必在老夫脸上贴金。眼下,你我二人,只能携手共同进退,至于真正原因,心照不宣也罢。”
  李临风叹喟一声,然后沉默甚久,才道:“武林西陲之地,果然是天下心腹大患。东方将军,要是直至此刻方始如梦初醒,是否已是噬脐莫及?”
  东方公武却道:“物必先自腐而后虫生,要是自己争气,又有谁能在你我二人手底之下乘隙而入?”
  李临风一楞,思之良久,无奈地,轻轻地点了点头。
  蒲牙山已不在远。
  但战将在路途,永远都是遥远漫长,难以回首望向家乡的。

  ※  ※  ※
  同一时刻,天尊幕府议事厅中,武赤飙把一个女郞身上每一寸衣衫以掌力震成粉碎。
  女郞是江南名妓,守身如玉六载,在今岁之初,自愿把初夜献给武门主。
  事缘起于其姊于秦淮河畔被恶霸强暴,事后投河自尽,武赤飙路经途中,把强暴者一掌毙了,女郞感恩图报,遂把初夜献给武天尊。
  武门主是一代豪雄,他对这名妓说道:“要是我年轻三十岁,也许会相信你对我生了倾慕之情。但本座老矣,请姑娘不要跟武赤飙谈风说月。你姊姊的事给我遇上,我杀了恶霸,并不是因为我这个人正义凛然,只是因为兴之所至,也可以说是那恶霸倒足了楣,如此而已。
  “对姑娘而言,你的身子便是财富。凡是男人,都喜欢占有女孩的童贞,你已二十二岁,乃能守身如玉,出污泥而不染,你的初夜,最少值五千两。”
  武赤飙从不喜欢白吃白喝,他在事后给了她八千两。
  她叫顾蓉。
  她一直没有再离开天尊幕府。

  ※  ※  ※
  武赤飙虽然早已不再年轻,但他仍然是一个精壮的男人。
  顾蓉在他的冲插下,不住的在娇啼婉转。
  不是虚假的装模作样,而是肉体真的承受了太重大的刺激。
  这种刺激,来自肉体深处,深刻得足以令她死去活来的磨擦。
  良久,二人气喘吁吁全裸地紧紧相拥,一场激烈的暴风雨终于渐渐地平息。她似在满足的慵懒中。
  武赤飙全身赤裸,走向议事厅后面的一座清池。
  池水是烫热的。周环五丈,悉砌以白石,莹砌如玉。
  在池的四面,设阶级而下,中有双龙啧口,泉眼自龙口中涌出,宏丽已极。
  武赤飙把全身浸入池水之内,久久没有冒出头来。
  在水底,忽见晶莹肉体晃动,武赤飙随手一抓,搂住了这女郞的纤腰。
  蓦地,池水迅速地染成血红色。
  武赤飙没有慌乱,只是立刻把女郞在水底抱起,一跃离开池水。
  在半空中,两人身子都是赤条条的。
  在武赤飙怀中的女体,不是顾蓉,竟是哑大姐!
  在水底,视线朦胧不清,武赤飙仍能镇定应变。
  但在半空中,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他已蓦然惊觉,掉入烫热池水里的,是腰侧插着一口短刀的哑大姐!武赤飙终于震惊了!
  人仍然在半空,但他强烈地感到自己的双手正在颤抖。
  他无言,哑大姐当然也无言。
  当武赤飙双足沾在白石阶级之际,浴池门外静静地伫立着一个衣着奇异,令人眼前为之大亮的女郞。
  那是春风过后的顾蓉。
  顾蓉的手里没有刀,但她身边却有另一个女郞。
  顾蓉已是万中无一的美女,但在这女郞艳色之下,竟还是略逊三分。
  顾蓉身上穿着的衣物,令人感到奇异,那是因为她身上穿着的。居然本来是“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的一袭熟罗长袍。
  在她身边的女郞,巧笑嫣然,她的手里也没有刀,但却握着一个镶满碧玉宝石的刀鞘。
  她并不是那种一眼看去,便令人感到妖烧冶艳的女郞。
  相反地,她看来是那么清清淡淡,一脸怡人秀丽之色。
  但她却在“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面前,搂抱住武天尊的女人。
  更在他的徒儿腰侧无情地插了一刀!
  武赤飙抱着哑大姐,眼中充满怒意。
  女郞却在微笑,竟似是笑得不可一世:“武门主,久违了,我是方鱼。”
  哑大姐身上的血还在向下滴。
  血,染红了武赤飙的一双赤足。
  也染红了他的一双眼睛。
  他突然嘶声叫道:“邱雪夫!你怎么还躲在一角不敢出来见我?”
  浴池外,有帘幕。
  幕侧挂着两串风铃。
  蓦地,清脆铃声响动,帘幕缓缓地掀开,露出一张不像是脸孔的脸。
  这张不像脸孔的脸,是因为在这张脸之上,罩住了一具“秀气”的面具。
  秀秀的眉,薄薄的唇,挺直的“鼻梁”。
  “熙春?”武赤飙身子一震,倏然之间,恨意冒涌如同森林大火涌起的浓烟。
    他恨的是谁?
  是顾蓉?
  是方鱼?
  是熙春?
  还是痛恨他自己?

  ※  ※  ※
  天下大势,一变再变。
  权势堂变生肘腋,总舵主李临风似是从天上的云堆直往深渊里直掉下去!
  江东将帅盟,三大将帅之一的“大将军”东方公武,竟遭驱逐于江东武林以外,与李临风双双变作“同是天涯沦落人”。
  甚至一直稳如盘石之江南天尊幕府,也接二连三出现令人震骇的乱局……
  在这战世纪里,以后的日子将会谁主浮沉?

  《三少爷的刀》第九集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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