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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ngyur

[还珠] 还珠楼主轶事、佚作、逸闻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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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处补充25楼关于《罗宾汉》1946年9月11日‘刘汇臣将版权连同纸型,一并出让与过、陆二人承受,以一千五百万元代价,立卖绝契约’的一些信息。

一周后,报纸上刊登了正式信息,有四条:



一、上海励力出版社改称正气书局启事
本社开设上海山东路二○九号,自八月一日起将励力出版社牌号改为「正气书局」,仍在原址营业。所有改称以前与客户往来,一并移归正气书局办理。特此通告。
上海山东路二○九号正气书局陆宗植谨启


二、朱鸿儒律师受任正气书局法律顾问,并代表经理陆宗植暨过维三先生收买还珠楼主所著蜀山剑侠传等书版权及纸型。


三、声明
本律师兹受正气书局常年法律顾问。兹据经理陆宗植来所声称,名小说家还珠楼主所著蜀山剑侠传、青城十九侠、蛮荒侠隐、云海争奇记、边塞英雄谱诸书版权,向归励力出版社刘汇臣所有,现刘君无意经营,业将上项版权连同纸型一并出售与宗植及宗植友人过维三为业,并由该书局聘请还珠楼主继续写作完成,以慰海内外万千读者殷殷属望之意。上项版权纸型代价,已一次付清,立有让与契约为据,从此改归陆宗植、过维三所有,有自由处分之权。以前版权方面如有纠葛,概归刘汇臣自理,与陆宗植、过维三无涉等情前来相应,代表声明如上。
事务所  南京东路同益里十六号 电话三四一二五


四、预告
蜀山卅四集及新著柳湖侠隐准双十节前出版(蜀山一-卅三,靑城一-廿四,均同日可购全)
山东路二○九号正气书局发行



注:过维三,铅印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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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点不同的想法。
1、观贤应该是拜文珠为义母,而非陈德宜。
理由有二:
一是观贤为37年生人,到48年已过十岁,不可能把两个朱夫人混淆。
二是蜀山原文里,圣姑作为文珠的化身,英琼作为观贤的化身,也有类似义母义女的设计。
因此,两个朱夫人只是住址混淆。
2、《还珠缘》的“二十三年长留倩影”,如果从民九算起,到43年刚好合数,也刚好是楼主从《轮蹄》“改动”成《征轮侠影》的时间点。
因此我觉得楼主再见文珠的时间还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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