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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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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序言

  得知黄鹰的大名是在高一。当时的我正热衷于搜求武侠小说作家的资料,看到有资料说于东楼、丁情、黄鹰等人都当过古龙的枪手,而得其神髓者唯有黄鹰一人而已。
  后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看了黄鹰的《大侠沈胜衣》一书,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说来好笑,吸引我的并不是鼎鼎大名的沈胜衣,而是在本书中第一个出场的独孤雁。
  独孤雁是一个杀手,心思缜密的他洞悉了妻子与朋友的奸情。
  一定会有人说:那还等什么,剁了这对狗男女不就得了?
  且慢。独孤雁的朋友可不是一般的江湖中人或富商大贾,而是大理国的皇储段天宝。
  杀死此人不难,难的是应对大理国的举国追杀。
  杀还是不杀,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然而独孤雁不觉得这是一个问题。
  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面对段天宝的威逼利诱,独孤雁的回答只有两个字:“废话!”
  独孤雁杀段天宝的过程写得实在是痛快淋漓,不妨摘录如下:

  独孤雁不加思索地喝道:“拔剑!”
  段天宝点头道:“好,很好!”右腕一翻,缓缓拔剑出鞘。
  三尺长剑,灯光之下,闪亮夺目!这毫无疑问,是一支好剑。段天宝剑一出鞘,身形立展,剑光一闪,刺向独孤雁。他拔剑虽慢,出手却极快,这一剑的速度,显然是远在方才苏易的所谓“闪电剑”之上!一刺竟然就是二十七剑!
  独孤雁的瞳孔一刹那暴缩,轻叱一声,弯刀疾迎了上去。“叮叮当当”珠走玉盆也似的一阵乱响。刀剑一连相交了二十七次!
  段天宝一翻腕,又是二十七剑刺出,变招之快,匪夷所思!这跟着的二十七剑,比前此二十七剑所用的时间,最少缩短了三分之一。二十七剑都是刺向同一位置,刺向独孤雁的咽喉,其间相差只怕不到一寸!
  这种速度,这种准备,实在出人意料。独孤雁却竟似看出段天宝的剑势变化,弯刀一挑,斜挡在咽喉之前,一动也不动!二十七剑也就完全刺在刀锋之上。
  剑光飞闪,夺人眼神!独孤雁也竟然眼一眨也不眨!这种判断,这种镇定,又是何等惊人。段天宝看在眼内,心头大骇,剑势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他武功剑法虽然高强,平日毕竟是养尊处优,绝少与别人动手,临敌经验与独孤雁相较,简直判若云泥。
  独孤雁又岂会放过这个机会,立即抢进,弯刀反攻,连斩二十七刀!每一刀都是斩向段天宝不同的地方,一刀紧似一刀,一刀狠似一刀。
  段天宝当场手忙脚乱,但仍然能够以剑接下,却已经连退九步!独孤雁步步紧迫,弯刀追斩,刹那又连斩三十九刀。段天宝再退七步,后背已撞在对门那面屏风之上,身形不由得一顿,出手便一缓,独孤雁弯刀把握机会,疾斩了进去!
  裂帛一声,段天宝胸膛衣服被刀斩开,肌肤上同时出现了一道血痕。
  总算他闪避及时!刀锋的寒气却已直砭入他的肌肤之内,刹那之间,他最少打了七八个寒噤,手中剑却丝毫不敢缓慢,上下翻飞,护住全身要害。
  弯刀片刻之间又数十刀斩下来!
  刀锋嘶风,夺人心魄!
  段天宝长剑飞舞,身形飞闪。一阵激烈已极的金铁交击声过处,段天宝身形已横移九尺,离开了背靠着的那扇屏风!
  那扇屏风这时候已变成了一堆木屑。若是人,就成一堆肉浆了!
  段天宝一身衣衫亦已有好几处碎裂,有两处还开了血口,总算他闪避及时入肉不深,鲜血却已迸流。他身上那袭锦衣多处被鲜血染红,满头汗流淋漓,面色已因为惊恐变得苍白!有生以来,他何曾这样子狼狈。
  独孤雁绝无疑问,是决心将段天宝斩杀刀下!
  拼也许还有一线生机,不拼命,恐伯连一线生机也都没有,拼!
  段天宝一咬牙,人剑拼命反击。独孤雁无动于衷。
  落雁刀一出鞘,他便已置生死于度外,人与刀合为一体!
  刀无情,人无情。非生则死,别无选择!
  灯光辉煌,刀光剑光更辉煌,尖锐的破空声之中,灯光仿佛已经被刀斩碎!
  柳如春心胆俱丧,她居然还有气力逃命,却犹如蜗牛一样,在地上手足并用,向门那边爬过去。一个人爱钱,必然也爱命!她爬几尺,偷看一眼,只恐被独孤雁发觉,抽冷子一刀将自己斩杀刀下。那身子也尽向桌椅旁边靠拢,希望必要时那些桌椅能够救她一命。
  眼看她快要爬近门口,一声惨叫突然从后面传来!
  ——是段天宝的声音!
  她立时如遭雷击,浑身一震,不由自主地回头一望。段天宝一条左臂正在半空飞舞!
  断臂!
  滴滴嗒嗒一阵异响,鲜血洒落在地上,那条断臂夹着血雨凌空掉落在柳如春的身旁。
  柳如春情不自禁地一声尖呼!有生以来,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可怕的事情,何况那又是段天宝的手臂?
  段天宝的确是在拼命!可惜独孤雁也是在拼命,并没有因为他拼命就迟缩,反而激发起所有的潜力。
  说武功,两人也许差不多,说不定段天宝还要胜一筹,但说到临敌经验,段天宝简直就是一个初学走路的娃娃,与独孤雁根本无可比拟。
  所以独孤雁能够发挥本身武功的十足威力,段天宝连七成也发挥不出来,胜负的关键,也就在这里!独孤雁第三百九十七刀出手,终于将段天宝的左臂齐斩下来。
  鲜血怒激,段天宝一声惨叫,身形踉跄倒退七步!剧痛攻心,他的眼泪也几乎掉下来。像他这种养尊处优的王孙,如何禁受得住这种创伤。他的斗志刹那间完全崩溃了!
  在他的身后,就是独孤雁进来的那扇窗户,他目光一转,身形立时拔起来,向窗外掠出。
  他一心只想逃命!
  独孤雁冷笑着,没有追,右腕一翻,那把弯刀“呜”的脱飞了出去。他的左手已同时将连接刀柄钢环的那条铁链抖开!新月一样的弯刀曳着铁链一飞丈八,斩向段天宝的脖子。
  准确!迅速!意外!
  段天宝心神已乱,人在半空,身形又已老,如何闪避得开这突然飞来的一刀。惊呼未绝,他整个头颅已经被斩下来。血雨飞洒,断首与无头的尸身凌空掉下。
  不同于总是让坏人摔下山崖的金庸,也不同于总是让反派在快得难以形容的招式下丧命的古龙,黄鹰带给我们的,是手刃大仇的快感,是鲜血飞溅的刺激,是绝不留情的奋死一击!
  这真是第一等的痛快文字!
  如果就此得出黄鹰只会写血肉横飞之局的结论的话,那就错了。
  黄鹰偏爱李商隐的诗,他写起深情付逝水的忧伤来同样感慨深沉曲折动人:刀飞回!独孤雁接刀在手,眼瞳已变得珍珠一样晶莹,也好像有眼泪要掉下。
  刀无情,人又怎会无情呢?
  江湖上的朋友很多都以为独孤雁干杀手这一行,是因为喜欢杀人,也因为喜欢享受,但接近独孤雁的人都知道,独孤雁穿的是最普通的衣裳,上的是最普通的馆子,一点也谈不上享受。他的钱都花在家中。只花在柳如春身上。他的家依然像大富人家,柳如春平日的享受,很多人都比不上。

  刀上仍有血。
  独孤雁眯着眼,目光仿佛落在刀上,又仿佛并不是。也许他这样眯着眼,泪就不会那么轻易流下。
  冷风透窗,吹进来一撮撮雨粉。雨仍然未歇,夜也正深沉。
  独孤雁终于举起脚步。
  夜更深。雨还是在下,一骑疾从独孤雁家奔出。
  飞扬的散发,落寞的面容,弯刀、铁链。
  ——独孤雁。
  长路迢迢,长夜漫漫。此去何处?
  正午。
  云漫天,独孤雁走在云罗之下,柳堤之上。
  坐骑一个时辰之前已经倒毙路旁。
  染柳烟浓,人更显得孤独。
  何去何从?
  上面的引文简直称得上是一首凄婉动人的散文诗了。
  然后独孤雁就踏上了逃亡之旅,最后在慕容孤芳的帮助下易容改装,化名方重生,托庇于万花谷。
  接下来的情节显得冗长乏味,主要在喋喋不休地讲慕容孤芳和沈胜衣是如何斗智斗勇争夺无双谱的。金庸的小说在开头时显得很平淡,越到后来越精彩,往往高潮迭起目不暇接,而梁羽生则是正好相反,起始阶段气象万千,越到后来越平淡无味。黄鹰的毛病和梁羽生类似,在最需要出彩的核心部分敷衍塞责,说实在的,要不是憋着要看独孤雁的结局,我早就弃书不观了。
  结局部分不出所料,依然是沈胜衣大获全胜,作为邪神慕容孤芳的手下,独孤雁自然难逃一死。使我略感满意的是黄鹰依然不忘为独孤雁安排一个彪悍而又不失体面的死法:面对一路追杀自己的大理护国剑师风入松,独孤雁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与之同归于尽。
  其实我对慕容孤芳无感,这姑娘虽然美丽,但年龄始终成谜……对正派人物沈胜衣白玉楼艾飞雨步烟飞等人更是充满恶感。他们在对付慕容孤芳一伙时也是诡计百出,还非要摆出一副受害者的无辜嘴脸。想来想去,我越来越感到郁闷,终于自己动笔写了个续集,虚构出了慕容孤芳的弟弟来为她复仇,卸掉艾飞雨的双臂,砍下步烟飞的双腿,一刀劈死白玉楼,恶战一番做掉沈胜衣……其实我是在替独孤雁鸣不平。
  由于黄鹰的大部分书都是以沈胜衣为主角的,所以我以后应该不会再看黄鹰的书了。不过,也许这一本并不完美的《大侠沈胜衣》就够了。能够让人留下印象并产生爱憎的作品大概不会是失败的作品。


  一、快剑

  汴京,临风轩。
  艾飞雨和他的七个朋友围坐在一张八仙桌的四周。
  坐在下首的一位少年说道:“艾大哥,你这次和沈大哥他们除掉了为祸江湖多年的红梅盗,为朝廷和百姓立了一大功,从此快剑艾飞雨的名号只怕要更加响亮了,哈哈!小弟敬你一杯!”
  艾飞雨笑道:“陆少侠过奖了,这次的行动其实全靠沈大哥和白大人出力,我只是没有给他们添乱而已。”
  坐在艾飞雨左边的一位老者咳嗽了一声,缓缓说道:“不然不然,飞雨世侄的本领老夫是十分清楚的,在江湖上真称得上是罕有其匹,这次歼灭红梅盗之役若是没有飞雨世侄鼎力相助,只怕沈胜衣他们也难以收其全功啊。”
  众人纷纷附和道:“正是正是,张老先生所言极是有理。”
  坐在张老先生旁边的一个壮汉起身道:“艾兄神功盖世,侠肝义胆,兄弟敬你一杯!”言毕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艾飞雨本来还想逊谢几句,不知怎的,话到嘴边却又觉得多余,也就不去管它,径自把酒喝了。
  其余众人一个挨一个起身敬酒,敬酒之时不免要说一番艾大侠义薄云天红梅盗死有余辜之类的话,话虽类似,但意思却层层递进,到最后一人时,艾大侠固然成了五百年一遇的绝代高手,而红梅盗也已经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了。
  一轮酒下来,艾飞雨已经有了些许醉意,这点酒放在平时根本不算什么,但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还有什么比年少成名更让人飘飘然醺醺然呢?是啊,张老先生是青城派的一代名宿,陆少侠是渭南陆家年青一代中的翘楚,这个少年曾经策马奔驰八百里,将横行塞外多年的丁老怪毙于掌下,还有那个壮汉,虽然粗豪,但是一身神力也着实惊人……而这些人对自己都如此推重,怎能不让人豪情万丈呢?
  艾飞雨情不自禁地讲起了前些日子与红梅盗斗智斗勇的故事,众人凝神细听,时不时发出的惊叹声更是令艾飞雨逸兴遄飞,虽然这已经是他第十九次向人们讲述这个故事了……
  正在众人陶醉之际,一声轻微的冷笑不合时宜地飘散在了酒楼热烈的空气中。
  众人循声四望,只见一个一袭黑衣背负长剑的青年正在靠近楼梯的一个座位上自顾自地饮酒。楼上没有其他客人,那声冷笑显然是这个青年发出来的。
  艾飞雨第一个有气,冷冷的问:“这位朋友是觉得我说得不对了?”
  黑衣青年头也不抬,只顾夹肉。
  陆少侠顺手抄起一个酒杯掷向黑衣青年,怒喝道:“艾大侠在问你话呢!”
  黑衣青年漫不经心地用筷子夹住了那个破空而至的酒杯,随即伸指一弹,众人只觉眼前闪过了一道飞速流淌的白光,定睛再看,只见陆少侠捂着嘴,额上汗珠滚滚滴落。张老先生一声惊呼:“弹指神通!”众人闻言尽皆变色。
  艾飞雨知道今日遇上了劲敌,沉着脸问道:“在下艾飞雨,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黑衣青年细细地咀嚼着一个鸡腿,直到把那个鸡腿啃完才傲然道:“我的姓名你还不配问!”
  艾飞雨拔剑出鞘,剑光寒若冰雪,众人赞道:“好一把惊魂剑!”
  艾飞雨宝剑在手,豪气陡增,笑道:“不知道我这把剑配不配问一问?”
  黑衣青年倏地扬眉、起身、拔剑,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张老先生又是一声惊呼:“龙泉剑!”
  须知龙泉剑乃是天下八大名剑之首,数十年前早已消失无踪,如今忽然出现在这个青年手上,如何能让人不震惊?
  黑衣青年道:“老先生好眼力!”
  艾飞雨的手心已经浸出了汗珠,但是他知道,今日之局有进无退,一世英名在此一战。他平静地说:“朋友请出剑吧!”
  黑衣青年笑笑,道:“你先来。”若在平时,艾飞雨自然不会占这个便宜,不过他已经看出面前这个青年人绝非易与之辈,自己实在没有丝毫把握能够赢他,说不定一个不慎,这些年来辛辛苦苦得到的侠名就会付诸流水,再说自己既然号称快剑,剑快一步又有何妨?只要自己胜了,江湖上的朋友才不会管是谁先出的剑呢。想到这里,艾飞雨长啸一声,刷刷刷刺出了三十七剑,分刺黑衣青年三十七处要害,招招都是杀手!
  黑衣青年的身形如鬼魅般一闪,早已将艾飞雨的三十七记快剑尽数避开,紧接着,他划出了快如闪电的一剑,惨呼声中,艾飞雨的左臂已经重重地跌落在了地上。好个艾飞雨,微微定神之后居然并不退避,又势如疯虎般刺出了二十九剑!这二十九剑是艾飞雨毕生功力所聚,当真有裂山开石之势,剑气所到之处,桌椅食具无不粉碎!
  刺出这二十九剑之后,艾飞雨已经看不到黑衣青年的声影,而他臂上的断口处血如泉涌,煞是吓人。艾飞雨立即点了自己肩上的三处要穴,并把仅存的一只手捂在了伤口处。这时,他猛然听到有人在喊:“飞雨小心!”下意识地回头张望,只见一道剑光从天而降,还未及闪避遮挡,只听得“咣当”一声,自己的右臂竟然也已跌落到了桌子之上!艾飞雨惊怒交迸,只觉天旋地转,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地上,转眼间已不省人事。
  从艾飞雨出剑到他双臂被斩断只是电光火石之间的事,众人根本就没有机会出手相助!
  黑衣青年站在一面桌子上,窗外的暖风吹动着他的衣衫,也吹动着众人的衣衫。不知为何,众人都觉得这风实在是冷得刺骨。
  黑衣青年问:“你们是他的朋友?”
  张老先生哆哆嗦嗦地说:“是……哦,不是,不是。我们,我们也就是萍水相逢,萍水相逢。”
  黑衣青年又问:“这么说,你们是不打算帮他报仇了?”
  张老先生道:“岂敢岂敢。虽然我们不知道……不知道大侠和艾……姓艾的有什么过节,但是想来这姓艾的总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所以……所以今天该有此报,该有此报。”
  黑衣青年叹息道:“然则你们总是在一个饭桌上吃过饭的……”众人一听,个个吓得魂不附体,不知该如何答话。幸好黑衣青年续道:“这样吧,一会儿你们帮他止住血,再请个大夫看一看,免得一代大侠就此殒命。至于他的两条断臂嘛,那是他用来还债的,你们要是帮他接了回去,未免有失公允。”
  只见黑衣青年拾起艾飞雨掉在地上的左臂,与艾飞雨的右臂放在一起,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把两条断臂扫入了布袋之中。众人一怔,随即明白了他的用意,眼见得此人武功高强心思细密手段毒辣,不由地抖成了一团,只盼他早早离去,又哪里敢说半个不字?
  谁知黑衣青年犯下如此大案之后并不着急离去,而是回到座位上好整以暇地喝了一杯酒,又撕了一条鸡腿,这才背起布袋,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
  众人听他走远,这才七手八脚地帮艾飞雨止了血,抱着他直奔薛名医处。一路上大家都在想:这魔头是谁?这魔头是谁?

  二、弧线

  汴京,明月楼。
  白玉楼左手搂着花魁唐宛如,右手举着一个琥珀酒杯,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他不住地回味着今日早朝时圣上对他说的话:“白爱卿智勇双全,剿灭红梅盗,追回九龙杯,为朕出了一口恶气,居功至伟,不可不赏!苏爱卿,拟旨,封白爱卿为粉王,进位为枢密使!”这还是本朝破天荒地第一次分封异姓王呢!再加上手握天下兵马调动大权的枢密使一职,他白玉楼的权势真可以说得上是一时无两了。
  前些年朝中党争激烈,为了避免惹火烧身,白大人一直小心翼翼地以不慕荣利的姿态示人。现在好了,不经意间已经大权在握,以往深埋心底的雄心壮志终于有了实现的机会,哼,小小西夏不奉正朔,务必率兵荡平,对,先让沈胜衣潜入西夏王宫把伪王刺死,到时候自然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还有大理国,虽然大理国护国剑师风入松帮过自己的大忙,但是谁不知道他那是在巴结自己,目的不过是使他们那一团爝火不致被天朝浇灭罢了。万里车书尽混同,洱海岂有别疆封?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还有大辽……
  唐宛如看着白大人出神的样子,不禁嗔笑道:“原来白大人来明月楼不是为了寻欢,倒是筹划起国家大事来了。”
  白玉楼回过神来,朗笑道:“唐姑娘果然是冰雪聪明,把老夫的心中事看了个透,哈哈,该饮一杯!该饮一杯!”
  香闺中暖意融融,红烛映照着佳人俏丽的朱颜,美酒激荡着疆臣胸中的豪气。白玉楼抚摸着唐宛如的秀发,悠然道:“如此良辰美景,怎可没有诗词助兴!小芳,拿笔砚来!”
  侍立在唐宛如身后的小芳应了一声,随即将文房四宝铺设在了一张雕饰华丽的方几之上。
  白玉楼笑顾唐宛如,道:“宛如,你先来。”
  唐宛如也不推辞,深深施个万福,道:“那奴家可就要献丑了,王爷不要取笑小女子才好。”
  白玉楼道:“汴京城里谁不知道姑娘琴棋书画无不精通,诗词歌赋挥笔立就,就连那些文士们也自愧不如,还望姑娘不要取笑我这个粗人才好呢。”
  唐宛如微微一笑,笔走龙蛇,眨眼间便将一首小词写就。
  白玉楼捧读道:“小阁藏春,闲窗锁昼,画堂无限深幽。篆香烧尽,日影下帘钩。手重江梅更好,又何必,临水登楼?无人到,寂寥恰似,何逊在扬州。从来,如韵胜,难堪雨藉,不耐风揉。更谁家横笛,吹动浓愁?莫恨香消玉减,须信道、扫迹难留。难言处,良窗淡月,疏影尚风流。哈哈!好一首满庭芳,好一个疏影尚风流!宛如你真称得上是词中女状元了。”
  唐宛如淡淡地说:“王爷谬赞,奴家愧不敢当。还请王爷赋诗。”
  白玉楼提笔蘸墨,运笔如挥剑,不多时就写好了一首七绝。诗云:“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鼎沸似永嘉。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
  唐宛如读完,正要夸赞几句白大人的豪情壮志,忽听得门外有人大笑道:“白大人和唐姑娘好雅兴!”
  白玉楼此刻心情欢畅,并未把这突如其来的打扰放在心上,心想门外站着的说不定是自己的同僚,亦或是想要攀龙附凤的举子。自己以前为避嫌疑,从来不去结交官员士子,现下既然要大展宏图,没有这些人的辅弼却是万难成事的。想到这里,白玉楼呵呵笑道:“门外的朋友进来共饮一杯如何?”
  话音刚落,一个身穿黑衣背负长剑的青年便推门而入。赫然便是方才在临风轩中大肆行凶的那个怪人!
  白玉楼一怔,随即想到,原来是一个想要为朝廷效命的江湖豪客。自己手下虽然有沈胜衣艾飞雨步烟飞这些不世出的人才,但是多一个好手就是多一份胜算。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当下亲切地问道:“不知这位小兄弟如何称呼?”
  黑衣青年冷冷地道:“慕容孤鸿。”
  白玉楼心中隐隐觉得不妥,一时之间却想不出究竟何处不妥。他沉吟半响,忽然厉声问道:“慕容孤芳是你什么人?”
  慕容孤鸿一字一顿地答道:“是我姐姐。”
  白玉楼仰天大笑:“这么说你是替你姐姐报仇来了?”
  慕容孤鸿道:“不错。”
  笑声未绝,白玉楼已经拔剑在手。剑光闪动间,杀气大盛!
  慕容孤鸿不动声色地将剑鞘握在手中,斜着眼睥睨着白玉楼,仿佛在打量着一头早已到手的猎物。
  白玉楼怒气填膺,有生以来还没有哪个人胆敢如此轻视于他!怒剑挽起狂花,将慕容孤鸿笼罩于层层剑光之下!哪知慕容孤鸿只是信手挥动剑鞘,就已将白玉楼的攻势尽数化解,武功之高,实在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白玉楼出剑越来越快,一颗心却越来越凉:对方武功太强,自己完全不是对手,若是对方手中所握不是剑鞘而是宝剑的话,自己现在哪里还有命在?他以剑鞘出战,是要尽情戏耍自己,还是有心留自己一条性命?他姐姐的死虽然与自己大有干系,但是终究不是死在自己剑下,今日之事说不定还有转圜的余地……就是这么一分心,白玉楼的长剑已经被慕容孤鸿稳稳地压在了桌子之上!间不容发之际,慕容孤鸿猛然拔出腰间佩刀,旋即砍出了令山河为之变色的一刀!
  只见白玉楼的脑袋划过了一条优美的弧线,径自飘落在唐宛如的玉枕之上。这还是白大人第一次从这个角度欣赏自己那挺拔的后背呢。不过这个意外的收获依然不足以弥补白大人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意识迅速抽离的感觉就像瀑布飞流,两行热泪悄然汇入了血水之中,高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小芳早已吓得晕了过去,而唐宛如却依然端坐在房间中央的一把椅子上。
  慕容孤鸿拿起白玉楼题诗的那张纸,叹道:“没想到这首诗成了白大人的绝笔。”
  唐宛如淡淡道:“人生如寄,倏忽生死。虽然无奈,却也寻常。”
  慕容孤鸿道:“姑娘见识通达,气度雍容,实在令人佩服。”
  唐宛如道:“奴家不过是一个倚门卖笑的风尘女子罢了,哪里比得上这世间的文人墨客和英雄豪侠。”
  慕容孤鸿道:“文人和武人中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亦自不少。反倒是姑娘你,出尘不染,临变不惊,不愧是女中丈夫。”
  唐宛如微微一笑,道:“奴家尚有一事不明,不知少侠可否见告?”
  慕容孤鸿道:“姑娘请讲。”
  唐宛如道:“奴家虽然不会武功,却也能看出少侠的武功高出白大人很多,少侠既然复仇心切,为何不在一开始就出剑呢?”
  慕容孤鸿解释道:“在下伤人用剑,杀人用刀,刀剑一出,招招见血。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不会轻易亮兵刃的。”说着便拿起毛笔,蘸上浓墨,在宣纸上写下了六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杀人者,武松也!”
  慕容孤鸿把那张宣纸递给唐宛如,说道:“到时候把这个交给官府,这样一来姑娘就不会受到连累了。”
  唐宛如目光流转,心下疑窦丛生:他刚才明明自称慕容孤鸿,怎么一眨眼又变成了武松?难道是我听错了?一双妙目望向慕容孤鸿,眼里全是探询之意。
  慕容孤鸿嘴角含笑,抱拳道:“告辞!”转身越窗而出,很快便隐没在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三、亏欠

  岳阳,青龙涧。
  一十三骑奔驰在河边那条荒草丛生的小路之上,所过之处烟尘四起。
  当先一人虬髯满面,怒火冲天:早就听说女飞贼步烟飞胆大包天,曾在中原一带做下许多大案,但是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吃了熊心豹子胆,偷到青龙山头上来了。弟兄们水里来火里去,流汗流血,出生入死,费尽千辛万苦积攒下这点家当容易吗?上次劫镖,一不留神让对方的镖师一箭射瞎了左眼,至今还隐隐作痛;老二前些年带人洗劫祝家庄,被人打断了右腿,只能靠拐杖行走;老三的脑袋上有二十多道刀疤,一到阴雨天就奇痛难忍;手下的小兄弟们更是死的死残的残,而没死没残的还都指着这笔钱讨老婆呢。你他妈连声招呼也不打,说那就拿,连个零头也不给我们留,还说什么劫富济贫之类的屁话,要说穷,谁他妈能穷过我们?你个臭娘们不就仗着有沈胜衣撑腰吗?沈胜衣怎么了?是大侠就可以断人活路了吗?奶奶个雄!
  虬髯大汉心中胡思乱想,手上也丝毫不停,不住地挥动着马鞭,恨不能让他的坐骑御风而行。跟在他身后的盗党们也是同样的心情,个个把马鞭甩得呼呼作响。
  如此狂奔了数十里,暮色已悄然四合,而盗党们的马匹都渐有不支之势,不过没有人甘心就此放弃,他们仍然在抽打着可怜的马儿,追逐着那万分之一的希望。
  有道是苦心人,天不负,就在盗党们接近绝望的当口,一匹粟色小马映入了他们的眼帘,虬髯大汉大喜过望,振臂高呼道:“弟兄们,跟我冲!”其余众人齐声应道:“好!”
  步烟飞紧盯着越奔越近的盗党们,不由得暗暗叫苦:只怪当初太大意,在跃下山崖时闪了腰,一身惊世骇俗的轻功暂时无从施展。慌乱间骑了这匹粟色小马一路奔逃,好在这匹小马十分神骏,不多时便将追兵甩开了老远一段距离,暗自庆幸之余不小心踢了一下它的肚子,没想到这畜生居然就此记上了仇,任你如何软言劝慰,就是不肯向前一步。偏偏刚才还在山涧,此时却到了一片平川之上,连个藏身之处也没有。步烟飞焦急地抚摸着马头,试图让小马回心转意,谁知她一急,手上的力道不觉加重,抚摸不知何时变成了拍打,小马吃痛,心中愤愤然,更加不愿意挪动了……这边厢步烟飞还在和小马僵持着,那边的盗党们已经拍马赶到。虬髯大汉打个手势,他身后十二骑迅疾分成两拨,将步烟飞围在垓心。
  虬髯大汉喝道:“步烟飞,你还不把我们的血汗钱交出来吗?”
  步烟飞道:“不交又如何?”
  虬髯大汉威胁道:“信不信我们轮了你?”
  步烟飞按剑在手,颤声道:“如果你们胆敢动我一根寒毛,我沈大哥是不会……”
  老二狂笑一声,打断了她的话:“兄弟们今天偏偏要动动你这个步家大小姐,最后顶多是赔上烂命一条,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哈哈哈……”
  老三温言道:“步女侠莫慌,我们都是有理想有追求的土匪,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出此下策的,只要你乖乖地把钱交出来,我们可以既往不咎,大家都是江湖中人,多个朋友多条路,冤家宜解不宜结啊。”
  步烟飞道:“口说无凭,万一你们拿到银票以后马上翻脸怎么办?”
  老三摸了摸头上的刀疤,赌咒发誓道:“如果我们食言,让我头上再多一条刀疤。”
  步烟飞瞟了一眼老三那个刀疤密布的脑袋,暗想此人估计早已达到了刀疤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的境界,再多一条刀疤又有何妨?如此无赖可当真少见。正自拿不定主意,耳边忽然传来了达达的马蹄声,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黑衣青年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健马,正向自己这边飞驰而来。
  步烟飞病急乱投医,立即招手道:“喂喂,你快过来评评理,他们十几个大男人合起伙来欺负我一个弱女子,呜呜,没有天理了。”
  虬髯大汉低喝道:“小丫头不许乱叫!”须知绿林中人最重声名,他们向来崇尚单打独斗,忌讳倚多取胜。今日山寨被盗,虬髯大汉情急之下点齐了十二个结义兄弟并肩追来,如此兴师动众地对付一个小女子,如若传到江湖上,青龙山的颜面恐怕是难逃扫地而尽一途了。就在群盗惊疑不定之际,黑衣青年已经在他们面前收住了马蹄。
  夕阳的最后一道余晖洒落在黑衣青年那冷峻的面庞上,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他背上长剑和腰间宝刀所散发出来的冲天杀气!
  来人正是慕容孤鸿!
  虬髯大汉细细打量了慕容孤鸿一番,判定他是个刚出道的小辈,这种人血气方刚,临战经验却不足,只要设法激怒他,再耐心与之周旋,势必稳操胜券。他给老二使个眼色,老二立即心领神会,笑顾步烟飞道:“原来是步女侠的姘头到了,哈哈,久闻步女侠裙下之臣遍及四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佩服啊佩服!”步烟飞涨红了脸,怒道:“你不干不净地胡说些什么?”
  慕容孤鸿更不答话,手一扬,一枚透骨钉破空而出。老二的反应也堪称迅捷,他看准暗器的来路,将哨棒一横,不偏不倚,刚好将这枚透骨钉的去路封住。得意非凡的老二正要说几句大爷我闭着眼睛也能将小辈的暗器尽速扫落之类的大话,忽感额头一痛,接着便口吐白沫,倒栽于马下,业已毙命!
  原来慕容孤鸿所发的暗器撞上哨棒之后居然浑若无事,不仅洞穿了坚逾钢铁的哨棒,还深深地钉入了老二颅内。这手神功绝技一露,群盗的气焰顿时便去了七分!
  虬髯大汉原打算独自把这个无名小辈料理了,也好让兄弟们见识一下自己的霹雳手段,没想到还没出手便痛失爱将,当下也顾不得什么江湖道义了,招呼道:“老三老四,你们盯住这丫头,其他人跟我上!”群盗轰然应诺。
  虬髯大汉当先策马抢上,使一招“开天劈地”,欲趁慕容孤鸿未及拔剑之机将其劈成两半。慕容孤鸿右手疾抬,已将虬髯大汉猛恶惊人的快刀夹于两指之间,跟着左手挥出一掌,挟风带电直击对方胸口,只听“砰”的一声,虬髯大汉口喷鲜血,心脉俱裂,脑袋一歪,眼看是不活了。慕容孤鸿听风辨形,反手一刀又将绕到他左侧欲图偷袭的两名敌人拦腰砍成了四截,接着身形一展,如大鹏般掠起,袖口一扬,已有数百枚暗器从天而降,急如暴雨,艳若梨花,激射向围攻他的盗党!在一旁监视步烟飞的老三喃喃道:“暴雨梨花针!”
  慕容孤鸿此次所发的暗器,正是令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暴雨梨花针!比之刚才射向老二的那枚透骨钉,这次的暴雨梨花针无论是在力度、速度还是精准度等方面都取得了空前的突破,更何况心肠狠毒的慕容孤鸿事先还给每根针都喂上了见血封喉的剧毒鹤顶红。转眼间,九名大盗已经凄凄惨惨地迈上了奈何桥,最倒霉的莫过于刚才被慕容孤鸿腰斩的那对难兄难弟,他们本来还可以辗转呻吟一阵,欣赏一下破土而出的小草,感受一下芳香四溢的大地,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半个时辰的光阴是多么的宝贵啊,谁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命犯太岁难逃一劫……老三老四早已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口中连呼“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我上有八十岁的……”慕容孤鸿道貌岸然地说:“在下并非嗜杀之人,两位请便吧。”老三老四喜出望外,称谢几句后转身便走。一路上星光熹微夜风轻拂,劫后余生的窃喜早已湮灭了兄弟惨死的悲怆。
  目睹了这一切的步烟飞呆立一旁作声不得,心中纷乱至极,过了许久才低声道:“谢谢你救了我,可是……可是,你下手时未免太狠了些。”
  慕容孤鸿抬头望向夜空,淡淡地说:“我相信他们每个人所杀死的人都不会比我今天杀掉的人少。”
  步烟飞不悦道:“总之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人,咱们就此别过吧。”
  慕容孤鸿道:“慢着,你还欠我一样东西,还清了再走不迟。”
  步烟飞奇道:“什么东西?咱们以前见过吗?你到底是谁?”
  慕容孤鸿不答,没有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四、留恋

  岳阳,连云庄。
  这是沈胜衣的一处庄园,里外都有大批好手日夜把守。
  步烟飞扑到沈胜衣怀中,痛哭失声。站在一旁的白冰伸出纤纤玉手抚摸着步烟飞的后背,嘴里不住地说着安慰的话。而白冰通红的眼圈仿佛在提醒着人们:这位倾国倾城的姑娘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步烟飞怎么也想不到,那个救了她的黑衣青年会突然拔剑斩断她的双腿。慕容孤鸿那如魔鬼般冷酷的声音此时又在步烟飞的耳畔响起:“我姐姐当初要卸你一条腿,你不肯,现在利滚利,你的两条腿正好还清本息!”剑光一落,血光激飞……那是一个月华如水的夜晚,一场痛彻心肺的梦魇,一曲刻骨铭心的悲歌……丧失双腿对于一个以轻功见长的女侠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正在异时空漫游的史铁生含泪答道:“生不如死。”
  沈胜衣脸色煞白,青筋乍现,双手微微颤抖,有生以来他还从未如此愤怒过。就算是当年听说他老婆已经跟别人好上了之后也没有。他的愤怒不仅来自于对断了臂的艾飞雨、断了头的白玉楼、断了腿的步烟飞的无限同情,还来自于对手的目中无人:慕容孤鸿明明知道这些人和自己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却还是毫不犹豫地接连痛下狠手,分明就是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沈胜衣一生纵横湖海杀人如麻,武功之高自不必多言,尤为重要的是他为人机警智计百出,所以每每能在绝境中起死回生,将比自己强大数倍的对手击败。这些年来,沈胜衣已经习惯了在千钧一发之际力挽狂澜,在险象环生之时坐定孤帆,谁料这次偷闲去塞外跑了一回马,回到故国后故人们已变得如此凄惨。
  桌上放着一封信,那是慕容孤鸿派人送来的战书:胜衣兄足下:昔年万花谷不自度德量力,致扰白公爱女悠游,兄奋剑而起,联袂群雄,逐独孤,杀变化,迫死孤鸿女兄,弟智计不逮,武艺低微,自当吞声饮恨,夫复何言!然弟闻姊惨死,不觉目眦尽裂须发皆白矣!伏念芸芸众生,无非朝露晚霞,弟思虑再三,决意掷此三尺微命,一舒郁郁之情。烦请沈兄于明日午时三刻赴城东沧浪亭一会,弟当焚香一柱,恭聆教益。慕容孤鸿再拜。
  沈胜衣又一次把那封战书放在手中细细读了一遍,愤恨地想:说什么“致扰白公爱女悠游”,好像你们多无辜似的,你姐姐分明是想把白冰截下来做人质;“武艺低微”的人能一刀砍死白玉楼吗?你“须发皆白”?我怎么听说你拥有一头飘逸出尘的黑发呢?
  白冰忽然问道:“沈大哥,你明天真的要去赴约吗?”
  沈胜衣道:“非去不可。”
  白冰道:“听步姊姊说,那个魔头心狠手辣,不仅善于偷袭,还公然使用喂毒暗器,我担心他已经安排下了什么毒计来对付你。”
  沈胜衣道:“我自会随机应变。”
  白冰泣道:“沈大哥,我真的好害怕。我已经没有了爹爹,如果你也……你也……我们向他求饶吧,求求他大发慈悲放过我们吧。”
  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白冰,沈胜衣心碎欲裂,两手指节格格作响,沉声道:“我与此人不共戴天!”
  躺在床上的步烟飞挣扎着起身道:“沈大哥,我和你一起去。”
  沈胜衣心中一暖,柔声道:“烟飞,你和小冰在这里等我,如果我在日落之后还回不来,你们就可以去替我收尸了,我相信他是不会为难你们的。”
  步烟飞哽咽道:“沈大哥……”
  沈胜衣笑了,笑得如春水般平静,如春风般温柔,他将步烟飞拥入怀中,在她耳边低语道:“如果我侥幸活下来,第一件事就是娶你。”
  步烟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些来,无论怎样努力,沈胜衣对自己始终若即若离,谁知在自己形同废人之后,意中人居然慨然许婚,她感到一阵幸福的晕眩,甚至由衷地感激起慕容孤鸿来……光风霁月,星辰满天。又是一个醉人的夜。
  白衣飘飘的沈胜衣独立中庭,心境如面前的清池,一片澄澈。
  沈胜衣知道,慕容孤鸿的武功深不可测。
  但是自己已堪一战。
  高手对决,比得已不再是招式。
  而是境界,是觉悟。
  是一刹那的灵光。

  五、遗言

  岳阳,沧浪亭。
  一袭白衣的沈胜衣终于见到了一袭黑衣的慕容孤鸿。
  面前是美酒佳肴,身后是芳草蓝天,午后的阳光慵懒而热烈。
  没有丝毫的犹豫,沈胜衣便举杯一饮而尽,他这样做不是相信慕容孤鸿的人品,而是确信慕容孤鸿绝对不忍放弃手刃自己的快感。
  沈胜衣赞道:“好酒!”慕容孤鸿微笑道:“也只有沈大侠才配喝这样的酒。”沈胜衣叹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沈某虽说也曾做过几件令江湖同道称道的事,不过所犯的错亦自不少,午夜梦回,每每怅然不已,大侠二字,更是愧不敢当。按说我是没有资格来教训别人的,但是沈某对慕容老弟这些天的复仇之举,却还是不免有腹诽之时。”慕容孤鸿道:“在下洗耳恭听。”
  沈胜衣道:“令姊已逝,她生前的是非曲直也不必再论。可步烟飞毕竟是一个姑娘,你怎么忍心下那样的辣手呢?”
  慕容孤鸿道:“在下先前帮步姑娘脱困是出于江湖道义,自然无需多言。不过我听说步姑娘生平最爱宣扬男女平等之说,此说极有益于世道人心,孤鸿是十二万分的赞成。出手断步姑娘双腿,正是秉持了一视同仁之义。难道是在下会错了意?莫非步姑娘口中的平等仅仅是指男女在利权方面的平等?”
  沈胜衣道:“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啊,是不是?”慕容孤鸿抬头望天,淡淡道:“确实不错。”沈胜衣道:“如果一个人在如此美妙的时节死去,想必是不会甘心的。”慕容孤鸿道:“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节死去都是不会甘心的。”沈胜衣感叹道:“可惜有的人必须死。”慕容孤鸿补充道:“而且是横死。”
  言尽、风起、剑扬!
  沈胜衣的左手剑烈如醇酒疾如流星,剑招灵动变幻,令人目眩神迷。沈胜衣深知要胜慕容孤鸿绝非易事,是以并未一味贪功求进。攻时固似狂风骤雨般横扫千军,守时亦如三山五岳般端庄凝重,而无论攻守,奇诡莫测的招数总是绵绵不绝,好似滔滔奔流的大江大河铺天盖地般席卷而来。谁料慕容孤鸿更是艺高人胆大,在如此剧斗中居然一直不肯亮出兵刃,而是单靠一双铁掌与天下第一快剑决胜负、判生死!
  如此局面其实早在沈胜衣意料之中。明月楼的唐姑娘聪慧过人,早已把慕容孤鸿的一言一行铭记于心,细细打听一番后,一条珍贵无比的情报很快便浮出了水面。沈胜衣不禁大喜,立即送上了三千两白银,心想:好小子,你既如此张狂,那么也别怪沈某狠心。这黑云散产于西域,遇血即化,三步必倒,不在剑刃上涂上几层,如何略表寸心?
  哪知沈大侠还是打错了算盘,慕容孤鸿掌势如环,滚滚而上,丝毫不带风声,而身处其中的沈胜衣却感到了一股汹涌澎湃的潜力,势如山倒,猛若雪崩,耳边的爆豆之声更是此起彼伏,原来慕容孤鸿发掌虽然不带风声,但却打得沙飞石走,经不起他掌力震荡的小石子便如锅中沙豆,粒粒碎裂了。沈胜衣那精妙绝伦的剑招好像受了束缚似的,渐渐有力不从心之感,难以挥洒自如,身形也被慕容孤鸿的掌力所迫,不由地后退了几步。涂了毒的长剑,又哪里能伤得着慕容孤鸿分毫?
  沈胜衣暗叫不妙,剑法突然一变,飒飒连声,剑气纵横,浑身上下,便似闪起千百道冷电精芒,想来那慕容孤鸿虽然武功卓绝,只怕也不免会眼花缭乱,如此一来便可趁机反攻,一扫颓势。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慕容孤鸿居然凝掌不发,陡然间拔刀在手振衣而起,电光般闪到沈胜衣身后,快刀一长,已将沈胜衣的胸膛洞穿!原来慕容孤鸿早已看出沈胜衣适才所使的不过是眩人耳目的虚招,故而甘冒奇险,一往无前,寒刀一出,饱饮鲜血!
  沈胜衣一惊,右手一扬,三枚铁蒺藜呼啸而出,二人相距既近,这一下又是兔起鹘落变起仓促,慕容孤鸿根本来不及躲闪,三枚暗器排成一列,端端正正地钉在了慕容孤鸿的胸口。这一击是大侠沈胜衣的最后一击,猛恶惊人之处自是可想而知,就连气焰熏天的慕容孤鸿也不禁倒退了五步!
  还未及转身,沈胜衣便知已然得手,不禁放声大笑。虽然每笑一声就要吐一口血,但是沈胜衣还是感到畅快异常:是啊,马革裹尸方为真男儿,大仇得报不愧世上英,胜衣此生无憾矣!
  临死前还有一点时间,沈胜衣忽然很想欣赏一下慕容孤鸿那惊愕的表情。他缓缓地转过了身,却发现慕容孤鸿正在朝着他友好地微笑。
  沈胜衣愕然道:“你……你……”
  慕容孤鸿道:“忘了告诉你了,我穿了软猬甲。要说老字号温家的软猬甲,质量就是好,贵虽贵了点,但无疑是江湖中人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利器。买宝甲,到温家,品质卓越,童叟无欺。”
  沈胜衣倒下了,倒在了一片荒草中,他的遗言简洁明快,只有一个字,据王小波说,这个字从读音到字形都和洗澡的澡差不多。

  六、十年

  岳阳,鸿都门。
  慕容孤鸿突然勒马,因为他发现了前来为沈胜衣收尸的白冰。白冰骑着一匹红马,身旁则是一辆马车,想必步烟飞就坐在里面。
  看到一脸漠然的慕容孤鸿,白冰心中仅存的一点幻想也被无情地浇灭了。
  白冰冷冷地问:“慕容大侠这是要留下小女子的命吗?”白冰的话音刚落,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马车中传出,紧接着,马车狂奔起来,直奔沧浪亭而去。
  慕容孤鸿欠身道:“在下绝无此意。”
  白冰定定地看了慕容孤鸿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悲伤、怨毒和绝望。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慕容孤鸿现在说不定已经见到他姐姐了。
  慕容孤鸿忽然问道:“你想报仇吗?”
  白冰冷笑道:“如果我说不想,你信吗?”
  慕容孤鸿淡淡道:“可惜你一时还找不到报仇的路径。”
  白冰不语,她不能不承认,对方说的是实情。
  慕容孤鸿微笑道:“我知道一个人,或许能帮到你。”
  白冰猜不透慕容孤鸿要使什么阴谋诡计,但复仇的热望还是让她迫不及待地问道:“谁?”
  “树人大师。”
  “树人大师是谁?”
  “是我师父,住在河西鸣沙山中,武艺之高,神鬼莫测。”
  “他既然是你师父,又怎么会收我为徒?”
  “树人大师只认钱,不认人。”
  “钱?拜师需要多少钱?”
  “一万两!”
  “……可以,可以打白条吗?”
  “可以。我二师兄李小峰当年就是打的白条,说好五年内还清,结果失了信,师父下山找到他,不但废掉了他的武功,还打断了他的双腿,他这几年一直在汴京铜雀巷一带行乞,不信你可以去问。”
  “我实在是拿不出……”
  “没关系,你把这个九龙杯拿去吧,它至少值三万两。”
  “九龙杯怎么会又到了万花谷的手上?”
  “当然是我进宫偷出来的。”
  “我需要练几年才能超过你?”
  “也许十年,也许更长。”
  “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愿意帮助一切有志于复仇的人,哪怕她复仇的目标是我。”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望着白冰策马远去的背影,慕容孤鸿暗想:要是你长成步烟飞那样……想到这里,他不由地耸了耸肩。
  白日低垂,暮云层叠,慕容孤鸿带着荣耀与疲惫、满足与空虚踏上了归途。
  只有步烟飞还在沧浪亭畔哀哀哭泣。
  正是: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
  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
  白马嘶回风,泣妇正愁绝。

  (完)
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沈胜衣的时候,还是上初中,那时候只是图个热闹,看个痛快,没有想过故事核心是不是合理,人物做法是否合适,正派大胜,反派死光就是皆大欢喜。

这点你比我强多了,有了自己的思考,没有被作者牵着鼻子走。

其实一开始独孤雁的遭遇跟沈胜衣差不多,如果沈胜衣三观正常的话,至少不应该去杀独孤雁。

续写的很棒,可惜太短,情节有些太简单,一点曲折意外都没有,可能你只是想杀死这些所谓的正派人士,给独孤雁报仇而已。

其实想想,黄鹰写《十三杀手》也是这种手法。

语言比大部分作者都要好,居然还有黑色幽默。下面这句话让我不禁莞尔。
沈胜衣倒下了,倒在了一片荒草中,他的遗言简洁明快,只有一个字,据王小波说,这个字从读音到字形都和洗澡的澡差不多。

文章我帮你排了一下版,原来的排版你的想法和小说混杂在一起,不明了,换一下字体区别了一下,另外,给引文标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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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凌妙颜 发表于 2024-12-4 07:09
我看沈胜衣的时候,还是上初中,那时候只是图个热闹,看个痛快,没有想过故事核心是不是合理,人物做法是否 ...

感谢坛主帮我排版,这样一排清晰多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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