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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日据时期台湾地区最早武侠作家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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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13 11: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大怒反索,其人疾驰。张奋力迫之不能及,直至古庙而止。其人非他,即前此所遇之异人也。
       异人,人呼为孙瘤子,受张师无垢和尚之托,来此援张,令归红莲寺从其师。

       抵鲁后,曾数入抚署。初见马通于二女,颇憾郑张之既杀其父,复娶其女,似此无行,何以无垢以张为徒。
       及闻张告郑之语,始知张之义侠,而于郑仍恶之。
       一日复闻马述及郑张之真姓名,二女痛哭求复父仇,马慨然允之。
       行时遇赵承规,知其奉师命潜来护马,技出张上,虑张遣其毒手,设法引之相见于史卜存许,无非为张地也。

       今马既不念异姓兄弟之义,自以除之为快,免为自身后日之累,始以计使郑张移居旅舍,别遣人引兵围之,扬言捕盗,径执郑门外戮之,张以购衣幸免。
       欲阻其更去,乃伪攫其衣,引之庙中,劝以有赵承规在,万无逞志之理,不如从师命西行之为愈。

       张虽极感其援手之恩,然于义兄之仇,志在必复。
       孙无如何,许为代收郑尸而已。

       小柳因张在逃,必欲马擒置之法。马亦惧张报复,缉捕甚严。
       张不从孙言,三次往刺,皆为赵承规所窘。自审不敌,废然而退。

       往见史卜存,问马非良吏,赵果以何因缘,护之如此。史曰:“此亦自有因缘。赵之师,沈栖霞炼师也。六十年前,沈一幼弱之女尼耳,遇雨投宿马氏。马父见其美,欲行非礼,赖马母力救而免。今马有难故遣徒护之,所以报马母也。复仇不在一时,子姑待之。”
       因赠以缅刀一事,珍重再三乃别。

       张心仍不死,复往刺之。赵怒斥之曰:“何不自量!再来,汝且无幸。”
       张不得已,遂回红莲寺。

       三年,马升任江督,时无垢已死,续任住持者为知圆。张以缅刀赠知圆,而自携一淬毒之匕首以往。
       夤夜入署,守备果疏,张竞手刃马而自就缚焉。
       马被创未殊,亟传令系二女及施夫妇皆杀之。
       亟是事无佐证,承审者擅易张之供词,仅以江洋大盗置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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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31 07: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星影片公司此部《大侠复仇记》,基本忠实于(平江)不肖生之《江湖奇侠传》。
       明星影片公司的《火烧红莲寺》系列,从第二集开始,电影情节脱离原著,天马行空一般编造,只追求电影效果能吸引观众。
       但必究郑正秋是有理想之电影人,在可能情况下,还是守住尽量忠实原著的规范。

     《大侠复仇记》的故事背景是“清末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案”,刺客为张汶祥。
       一般记录为“张汶祥刺马案”,简称“刺马案”。
       “刺马案”与“太原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案”并称为“清末四大奇案”。
       “刺马案”最关键地方在于,其一,马新贻是慈禧太后亲信、一品官员、朝廷封疆大臣,被刺当日,“马新贻例行阅军,在督府右箭道检阅射箭。阅毕,走侧门步行回督府。前有数名巡捕开道,后有武弁、兵丁簇拥,而刺客张汶祥从旁边突然冲出,直扑马新贻。”
       这种大场面自然防守严格,而张汶祥是如何被安排在重要位置、躲过检查的,谁安排?
       其二,时机和环境的选择。在马新贻位于总督内时,防守极为严格,单枪匹马难于行刺,在督府之外反而容易。选择行刺日是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当时盛夏,
马新贻在烈日下检阅射箭,身上着衣不多,张汶祥容易一刀致命,如果是冬天穿棉袄,不容易刺中要害。
       但关键是,必须事先知道马新贻的“阅军”安排时间段、清楚马新贻例行的路线,谁提供日程表、路线图?
       其三,刺客张汶祥在行刺后并没有离开,反而口中不停地叫喊:“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有来有去。”“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张汶祥抱着必死的信心来行刺,也说明他是为“报恩”而行刺,恩人养他或他等几个知己多年——“养兵千日”,他现在才有机会报恩。
       谁养他们千日、有恩于他们
       其四,“刺马案”之所以被称为“清末四大奇案”,是因为结案的判词不能服众,但此案前后经历多名朝廷命官审议,竟然不了了之,无法有力解释张汶祥与马新贻有何血海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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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恺然的《江湖奇侠传》,对“张汶祥”使用了原名,对“马新贻”用了“马心仪”;
       给了“张汶祥刺马心仪案”一种解释,解释张汶祥与马心仪的血海深仇是“背叛盟言”、谋杀“结义兄弟”,最骇人听闻的是马心仪竟然好色到夺“结义兄弟”的侍室(在电影中是大柳、小柳)。
       向恺然的说法属于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不可判断”命题。
       但如果将马心仪与“马新贻”挂钩,会发现一些矛盾。
      “马新贻”生于1821年,1863年42岁已任安徽布政使,1864年,42岁已升任浙江巡抚,为正二品实职。不久升闽浙总督,从一品。权倾一面,根本不必要如此“渔色”(当时中国的从一品汉人官员,屈指可数);
       且如果真有结义之事,更不可能有大违伦理、连一般盗贼都不屑做的“勾义嫂”行为。

      证据在于:
      刺客张汶祥在行刺后并没有离开,反而口中不停地叫喊:“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有来有去。”“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如果“马新贻”真有如斯令人不齿的“渔色”行为,刺客张汶祥正常做法应该是先周围人士痛斥“马新贻”的罪行、解释他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替天行道”。
      但令人诧异的是,在张汶祥在行刺后一段时间(没有离开杀人现场),他没有指出“马新贻”的任何罪行,表现行为不是报私仇而是“为义气”而为之。

      大多数将“刺马案”视为“清末四大奇案”、视为“莫名其妙”的刺杀官员,均没有联想到上述“破绽”,而向恺然确像“故意忽略之”。

点评

也许,向恺然的说法类似电影的做法。  发表于 5 天前
郭富城的《踏血寻梅》没看过,那就去观看。  发表于 5 天前
过去60年,香港电影拍过许多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奇案片。像郭富城的《踏血寻梅》,有人批评其美化罪犯。  发表于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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