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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古龙熊飞生平最后拼图[2026.9.21古龙武侠论坛首发]:谜中有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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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08   1985年9月台北三军总医院的住院保证金推测

  这是链接https://www.hswh.org.cn/e/DoPrint/index.php?classid=33&id=81808的文章《黄智贤:台湾有免费医疗?造谣的,你们自己信吗?》

  3.台湾以前没有健保,很多人为了看病倾家荡产。没有给押金,医院也不收病人。1995年连战当行政院长,实施全民健保。

  9.病人自己要付的,还有各种的“部分负担”。门诊的“部分负担”,包括药品、检验、急诊三大块。

  10.基层诊所的药品在100元以下的,不用再付。药品在101元以上的,要付20%。医学中心,要多付一点。各种检验跟急诊的“部分负担”,也有详细规定。就是按照比例,有自己要付的自付额。所以哪来的免费医疗?

  11.另外,不管是药、检验还是要住院,还有很多,就是“完全自费”。看病时,有一部分治疗、检验跟药品,健保是给付的。但是,很多治疗、检验跟药品,健保是不付的。如果这个治疗疗程、检验,或是用药,很必要,但是健保不付。或者健保用药疗效比较差,自费疗效比较好。你要不要自费?能不自费吗?

  12.住院也是一样,有“部分负担”要自己付。是根据病房费别跟住院日数长短的不同比例来计算。病房如果从健保病房升等,当然要付差额。住进加护病房(ICU),也要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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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6-9-23 13:06 编辑

      这是,《慈济功德会创始人——证严法师》一文的介绍:
      “直到1966年3月,证严法师因探病前往一家医院,惊见地上一滩血,才将她的学佛之路彻底改变。
       听闻那是一名难产妇人走了8个小时的山路,却因付不起8000块钱的保证金,留下一滩血之后又被抬回家,失去救治机会。
       台北当时的医疗缴费制度是必须先付保证金,才能入住医院。”

       难产妇人的住院的保证金是8000块钱(设为八千新台币),这是1966年的事情。
       如果1985年9月,古龙要住进三军总医院的加护病房,保证金推测为数万新台币。可参考“开了三十万的支票给那家饭店。”的三十万,有个数量感觉。
       但如果使用古龙开的支票,那还是跳票。推测为古龙付的保证金是现金或等同于现金(刷卡)。

       《医疗法》在全台于1986年11月才公布,1990年代后才逐步施行,1985年当时并无明确法律强制医院必须先救人不问费用。
       三军总医院的特殊性:该院为军方医院,军职及眷属凭转诊或身份证明可享公费医疗,不必先缴保证金;但一般民众(非军职)送医时,院方通常会要求先缴保证金或押金。
       即使古龙是名人,三军总医院还是会要求先缴保证金或押金。当时的三军总医院,不会为古龙而破例,这是经济社会使然。

       因此,大概率当时送古龙进三军总医院的加护病房,“某女星”要垫付保证金推测为数万新台币(至少要比1966年的八千新台币更多)。
       但是,“某女星”事后并未声张,也没有任何古龙家属后期还保证金的事宜被披露;外界甚至未发现古龙是倒在“酒廊”上被送医。参考另外的报道:“他(古龙)整整地一个人自己关在北投的新哖庄饭店里面,喝了三天三夜的酒。”
       注意其中的“一个人”,大多数的报道,都未发现古龙其实是被“某女星”召来两个友人送古龙入院的,也即是说,“某女星”垫付了保证金后没有再出现,也不愿人知道此事。

       诸葛青云或知道她是谁,但遵从意愿,没有公布名字。
       如果是个性张扬的女子,或者本身很享受新闻曝光率的女子,做了此事之后,肯定到处宣传,恨不得记者均来报道。

       因此,“某女星”的定位范围包括,个性低调、不愿为外界知道与古龙的关系、当天手中有足够现金(或银行卡有足够现金)的女子。
       关键还要加上这两点,第一,她是古龙喜欢见之人;第二,她有见古龙的理由(包括以前受过古龙的恩惠);第三,因爱而盲目,不会劝阻古龙的喝酒行为。
       按照如此定位,“某女星”的范围就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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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09  古龙1985年9月最希望见到之人

       诚如前述“假如古龙不自觉地走上“酒解”的道路,他必定要选择一位最合适的酒伴,然后,无遗憾地告别红尘。”
       同时如前分析,酒伴有可能是以前受过古龙的恩惠者,古龙有条件“召唤”她到身旁。
       基本思路:古龙1985年9月最希望见到之人是谁?
       在古龙去世后的回忆文章中,查到古龙在去世前若干月前,表示过希望能再见到“丁丁”。

       丁丁是谁?
       丁丁是一位躲在“铁幕”之后,避开众人,不让人发现与古龙有交往之人。
       丁丁在古龙心目中的地位,不亚于张小兰、孙嘉林,但喜欢古龙者,或知道张小兰、孙嘉林,甚至李烈,却未必知道丁丁。
       幸好有丁情,把掀开“铁幕”把丁丁推到台前。

       根据丁情的回忆,有一位女子,她出现在古龙因手部受伤而陷入人生低潮的时期。丁情回忆,她曾因要在圣诞节回家陪妈妈而离开,导致古龙眼中浮现“一抹痛楚”。
       后来古龙生病出院,丁情去找她,她便立刻回来照顾古龙,让古龙重获快乐并恢复了创作。但最终,她还是因为某些原因再次离开。
       某些原因是什么?
       当时借住在古龙家的小黄龙与她相处不睦。
   那时候,小黄龙很不谅解她无视于古龙逐渐短绌的财务状况,却经常倾囊将古龙的收入拿去贴补她自己的娘家。
       她是谁?
       她是丁丁!
       丁情形容她“是个很漂亮很灵巧的女人”,并且很得古龙的喜欢。
       其他记载表明,她是一位“孝女”,很顾家,总是将赚来的钱交给妈妈。她也能演戏,如同古龙以前欣赏的张小兰、孙嘉林一样,均能入戏。
       “有一位女子,她出现在古龙因手部受伤而陷入人生低潮的时期。” 古龙因手部受伤就是吟松阁风波被砍;
       (“吟松阁风波”是1980年10月发生在台北北投吟松阁旅社的一起血案,该晚古龙与友人在旅社207房谈剧本,隔壁212房是影帝柯俊雄及随从,因敬酒被拒发生口角,古龙在离开时遭柯俊雄随从“小叶”叶庆辉用扁钻刺中右手腕,失血约2000cc送医抢救,输血时不幸感染肝炎,为五年后早逝埋下病根。)
       “古龙与友人在旅社207房谈剧本”是因为古龙的电影公司准备筹办一片新电影,丁丁出现时,古龙的电影公司还在运作,还存在电影演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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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丁情在书中的回忆,曾因要在圣诞节回家陪妈妈而离开,导致古龙眼中浮现“一抹痛楚”。

  古龙对丁丁小姐是有“感觉”的。

  由于丁丁的低调、极度不希望被曝光,目前几乎查不到关于丁丁小姐的记载。

  但不要紧,古龙喜欢将他的家人、同学、友人、交往者的名字,写进小说。

  1981.10.22-1982.05.21,古龙的《风铃中的刀声》联合报连载至7部4章未完。

  古龙将丁丁写进小说,这时古龙认识丁丁已经将近一年。

  这是古龙在《风铃中的刀声》中写的:

  丁宁终于听到了他一直在期望着能听到的声音,一个陌生人的脚步声。

  每个人的脚步声都有它的特质和特性,就正如每个人的脸都不同。

  对于丁丁来说,要分辨一个人的脚步声,简直就好像要分辨他的脸那么容易。

  这个人的脚步声无疑是丁丁在这里从未听到过的,它不像狱卒的脚步声那么夸张而响亮,也不像韦好客那么谨慎而沉稳,更没有慕容秋水那种蛮不在乎的傲气。

  □□□□□□

  古龙根据上下文,巧妙地写出“丁丁”的真实姓名——丁宁。

  不排除这位在古龙生命最后五年,占据心灵一角的丁丁小姐,曾经被称为“丁宁”。

  但《风铃中的刀声》的丁宁不是男性吗?

  这不要紧,古龙也将亲妹妹小云的名写进《多情剑客无情剑》——龙小云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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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丁情的本名是蒋庆隆,早年曾用艺名“小黄龙”从事电影行业。

  而丁情这个笔名,实际得自“丁丁”(丁宁)。

  古龙根据“丁宁”和“琴棋书画”替蒋庆隆取笔名“丁琴”,蒋庆隆后用谐音字“丁情”。

  古龙命名蒋庆隆笔名“丁琴”,何尝不是包含了对“丁丁”(丁宁)的“好感”。

  (胡适为何竭力说服王赓与陆小曼离婚,撮合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以后他有事家访徐志摩,就可见到陆小曼。)

  古龙以后看到“丁情”(“丁琴”)的署名,就如同见到“丁丁”(丁宁)的署名。

  古龙尊重友情,将爱情让位于友情,在丁情与丁丁(“丁宁”)发生矛盾时,选择了友情与丁情,但内心深处,依然怀念丁丁(“丁宁”)。

  在古龙准备将小说《边城浪子》拍成电视剧,邀请笔名“丁情”(“丁琴”)的肇始女子——“丁丁”(丁宁),共商电视剧情,作为当年冷落丁丁的补偿,丁丁来不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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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6-9-24 13:25 编辑

  

  


  前面“§08 1985年9月台北三军总医院的住院保证金”,探讨了,将古龙送到三军总医院住院、急救,大概率是需要交一笔“住院保证金”。

  之前“脾脏破裂,进入昏迷。(诸葛青云语)”,

  某女星打电话请“彼得潘”和“吴涛”过来,将古龙送去三军总医院急救。

  “彼得潘”和“吴涛”匆匆过来,未必有那么多的现金,也没有替古龙付保证金的义务。

  当时于小姐在台南,丁情也不在,谁付的钱?

  如果古龙开给“某女星”是支票,在三军总医院一样的“跳票”,唯有大笔的现金(或等同现金),才行。

  如果“某女星”是“丁丁”,就解释得通。

  她是一位“孝女”,很顾家,总是将赚来的钱交给妈妈。因为经常倾囊将古龙的收入拿去贴补她自己的娘家,造成丁情与她的矛盾。

  假如于秀玲1985年9月17日,与古龙大吵一场,一气之下回到台南家中;古龙打电话给“孝女”丁丁,准备让她在《边城刀声》电视剧担任角色,要与她共商剧情,并预支一部分现金,让丁丁过来(现金可以交给其妈妈),丁丁必定过来共商剧情。(古龙账里还有剩余40万,而在于秀玲离开后,古龙心里已觉得身边再也没有亲人了;古龙之预支一部分现金于丁丁,可参考决定离世孤寡老人将身边钱交给一直予以照顾保姆之行为)

  那么,丁丁手中就有一笔现金。

  丁丁、“彼得潘”和“吴涛”三人,将古龙送去三军总医院急救,“彼得潘”出面办理医药费垫金(保证金)手续,丁丁将手中现金交出,作为古龙的保证金,也就解释得通(一个老人虽然有子女却不来往,只有保姆一直照顾,老人把余钱一部分交给其最后在身边者——保姆,保姆在老人发病时将老人送医院,用老人给的钱作医治保证金——这本来就是老人自己的钱)。

  这只是说,如果与之共商电视剧情者,是古龙1985年9月最希望见到之人——丁丁,许多事可解释得通。

  而且,丁丁是古龙不自觉地走上“酒解”的道路、他心目中的最佳酒伴,与丁丁一边享受美酒、一边讨论电视剧情,古龙可以无遗憾地告别红尘。


  (以上纯属推测,取概率最大的结果而已,但其他小概率事件也有发生的可能)


  (诸葛青云笔下“某女星”究竟是谁,以真实历史书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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