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游侠文学,大体上有两种趋向,一是从文学史角度,一是从文化史角度。这当然只是讲侧重点不同。既然以文学作品为研究对象,不可能不涉及审美价值判断;而大侠精神作为武侠小说的灵魂,本身就有深厚的文化意蕴,文学史家无法完全绕开.刘若愚的《中国的侠》(The Chinese Knight-errant)评价中国史书、诗文、戏曲及小说中的侠,主要考虑的是中国文化中的「侠」这一精神侧面,而不是某一文学体裁或类型的艺术发展;龚鹏程的《大侠》论及唐代剑侠及民初的武侠小说,可突出的是「剑侠在文化史上的意义」,着重考察中国人的「英雄崇拜」及侠客形象的「历史诠释」。这两者无疑更着重游侠文学的文化意义.至於从文学史角度来考察,按论述对象的顺序,起码可开列出如下着作:崔奉源的《中国古典短篇侠义小说研究》、马幼垣的〈话本小说里的侠〉(收入马着《中国小说史集稿》)、鲁迅的〈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中国小说史略》第二七篇)、倪匡的《我看金庸小说》及其续编、王海林的《中国武侠小说史略》等。论者才气学识可能千差万别,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不以「纯艺术」的尺度来衡量武侠小说.这种学界的共识,自然有其高明之处,只是似乎也留下不小的遗憾:在武侠小说演进发展过程中,除了文化氛围的刺激外,自身文学机制的运转到底起了什么作用,这点诸家很少涉及,读者不免有点茫然。如果承认武侠小说也像历史演义、英雄傳奇、神魔小说一样,也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一种特殊的小说类型,那么从类型学角度考察这一小说类型的基本特徵及演进趋势,或许有助於世人对武侠小说的理解。不敢奢望此类着述会有多大的学术意义,但总比瞎捧或乱骂好些。将武侠小说作为一个独立的小说类型来研究,必然牵涉到论者整个的理论框架,不能不有所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