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故事 我是一个记者.所谓记者就是记录的人,也就是说我只是那些不会写字的或者是有钱有权到不必自己写字的人的秘书,而所谓记录就是把别人说的话记录下来,如此而已.这也正是记者跟评论家的不同之处.评论家可以在连看都没看你的文章的条件下就发表评论,而记者不行,所以我有些瞧不起现在的有些八卦记者,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算不上记者,因为他们引申出说话人的意思远远超过了说话人的原话.我经常告诉自己:还好你还没有沦落到靠歪曲别人的话意来换饭吃的地步.
碰见郭怀的时候他正蜷缩在西直门地铁站里一个楼梯的拐角处,而我那天正好从西单买完东西乘地铁回家.北京的丐帮有多大我没有调查过,但在天桥或者地铁站里常常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所以我也没有注意他,只是把手里剩下的一枚一元的硬币丢到了他的碗里,然后就准备离开.忽然背后有一个声音:"先生,能把您手中的半个馒头给我吗,这钱您拿回去好了"坦白说,我当时很惊讶,天下居然还有不要钱的乞丐,同时我又很生气,给你钱还挑三拣四的,你是丐帮帮主还是怎么着.所以我转过身疑惑地盯着他,他居然很坦然,眼睛里居然很纯净,我从来没有用纯净去形容一个人的眼睛,但是,他的眼睛除了纯净我却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 "哦?可是这半个馒头是我准备带回家给小狗吃的啊,怎么可以给人吃呢"我特意加重了"人"字. 他听了仿佛很感激,但是瞬间又恢复了纯净. "先生,谢谢你,不过我是要饭的,既然是要饭的那么我就只要饭,否则我就变成要钱的了."他的逻辑虽然我觉得别扭,却找不出破绽. "钱可以买饭呀." "那是有钱的人做的事情,而我只是个要饭的"又是一句无法反驳的话. 坦白说,我当时真的觉得他不象乞丐,他有一种让人说不出来的气质,对于说不出来的东西,我习惯用一个词来形容---怪.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许这是记者的职业病吧. "这样吧,我请你吃饭,钱我收回来"显然他找不出拒绝我的理由,或者说他是真的饿了.所以他就跟我走了,开始我说去郭林吃,他死活不同意,说是太贵了,所以我俩在一家很小的饭馆坐了下来.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郭怀,东郭先生的郭,怀念的怀"又是一脸的纯净. "我叫王小山,记者,记者的阅历告诉我你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也许你以前是个大款也说不定." 他的脸似乎抽搐了一下,眼睛里迅速闪过一丝痛苦的神色,他说:"我想吃屉包子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说,随后我就让服务员端来五屉包子. 看他吃饭的样子似乎有一段时间没吃饭了,所以我没有说话,点了一支烟,慢慢地吸. 很奇怪,他只吃了一屉就不吃了,眼睛里居然好象有泪,只是他一直低着头,我不是很确定,不过我越发感觉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你怎么不吃了?" "这么好的东西不能一次全吃完." "还有四屉呢,你吃完了我再给你要." "有些东西现在看起来很多,但是如果你不知道珍惜,也许马上就会没了." "哦?" "其实你说对了,我以前可以算个有钱人,具体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当时生活很好,我跟晶晶很幸福." "晶晶是谁?" "是我以前的老婆,她很漂亮,真的很漂亮,人也很好.我们俩刚认识那会我还在读大学,记得那次是我下了课往食堂走的路上,有 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问我:'同学,请问我们学校的幼儿园怎么走呀?'其实我也不知道在哪,所以我就领着她满校园转,转了很久才在家属区里找到了幼儿园,不过那会儿天已经黑了,所以我说请她吃饭,她说我帮了她这么多忙,应该是她请我,我没推辞,吃饭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叫晶晶,刚来北京.就那样,我认识了晶晶."郭怀的眼里居然有满眼的幸福. "呵呵,没想到你曾经有这么浪漫的邂逅." "自从那次见到她,我就经常去找她,晶晶是个很体贴的人,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发个小脾气,但是女孩子因为小脾气而可爱,不是吗?所以我就开始追她,当时我只是个穷学生而已,唯一能给她的就是时间和甜言蜜语,我也知道当时有好几个白领甚至金领在追她,不过我没想那么多,如果现在我肯定没有勇气追她的.追了半年她选择了我,你知道我当时有多高兴吗?我当时兴奋的连续三天没睡觉.我发誓:我要一辈子对她好,我要让她幸福."郭怀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用的是一种近乎虔诚的口气说的,仿佛一个基督教徒在祈祷. 喝了一口免费茶,郭怀接着往下讲:"所以我拼命学习,硕士毕业后我进了一个不大公司,在那里我玩命的工作,我要让晶晶住最好的房子,开最漂亮的车.不到两年我就升到了副总的位置,那时我手里有了一些钱,所以我拉了原来的公司的几个人重新注册了一个公司.不可否认,在经商方面我确实运气很好,几年的时间我就让晶晶住进了别墅,开上了宝马,提前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小康社会."说完,郭怀居然笑了笑. "可是巨大的成功背后就是巨大的压力,你知道,现在IT竞争有多么激烈.所以我只能更玩命的工作,我发现自己辛辛苦苦换来的确是更大的辛苦,以前给别人打工你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但是现在做了老板却要考虑公司的未来,所以以前我经常有时间陪晶晶聊天逛街什么的,渐渐的我发现我被工作粘住了,那会儿就象吃了毒品,很想放弃却始终放不下,毕竟公司是我的半个孩子,所以我根本没时间陪晶晶,不过晶晶依然对我很好,我说过,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 "让我最终想放弃事业的是晶晶的一次生日,我居然给忘了,看着晶晶满脸委屈的缩在我怀里,我真的心痛的不得了,我告诉自己,郭怀你该收手了." "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我有点不同意他的观点. "可是没有晶晶,我有事业又有何意义?" "呵呵,人各有志,那你就把公司卖了?" "卖了?"他嘴角流出一丝苦笑,"如果能卖了该多好呀." "公司是你的,你想卖就卖啊." "公司是我的,可是股市不是我的,一夜之间我变得一无所有,世上很多事就是这么奇怪,连给你悔改的机会都没有,或许我是我前半辈子太顺了,破产后不到一个月,我觉得胃一直很痛,所以我就去医院检查,医生跟我说,我的胃溃疡很严重,需要做手术切除一部分,忘了告诉你,以前我就感觉胃不好,只是工作太忙就没在意.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今天这么饿却只能吃一屉包子的原因." "那你做手术的钱从哪里来呀?" "我把我的手表,手机一切贵重的东西都偷偷的卖了,然后跟晶晶说丢了." "那你怎么不跟她说啊" "医生说,这个手术有生命危险,我不想让她担心,而且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我已经不可能给她幸福了." "可是你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啊?你还年轻." "是啊,我是有机会的,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得了爱滋病你还会觉得我有机会吗?" "什么?你有爱滋病?"坦白说,我当时很惊恐. "放心吧,今天的饭你没有动过,咱俩也没有接触,只是我要把喝水的杯子给带走."他满脸的嘲弄. 我觉得脸有点发烧,连忙转移话题. "你怎么得的爱滋病?" "当时,我真的很想东山再起,甚至有点急于求成,我一边找了另一个工作,一边想更快的聚起一笔钱.我想到了买血,这下子你明白我怎么得的爱滋病了吧." 我没有说话,也无话可说. "所以我下定决心跟晶晶离婚,我用最恶毒的语言骂她,而且只要她跟别的男生在一起,我就借题发挥,终于,她受不了了,要跟我离婚,我把房子车子都给了她,我已经活不了几年了,要房子车子有什么用,最适合我居住的地方是殓房,那样死了也不用别人来抬我." "你这是何苦呢?" 郭怀的脸上带着自嘲的微笑:"我现在还记得我走的时候晶晶眼里鄙夷的神色,那会儿她还以为我是大款,看上了另一个女人" "晶晶现在好吗?"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她很好,知道我为什么只在西直门乞讨吗?" "为什么?" "因为晶晶每天下班都会从那里经过,自从离婚了以后我就再也没看见她开那辆宝马,其实以前我也讨钱的,我用每天讨来的钱跟一个经常在地铁站门口卖花的小姑娘买一朵廉价的玫瑰花,然后让小姑娘塞给她,她经常问小姑娘是谁送的,可是小姑娘却始终没说,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哈哈,因为那小姑娘是个哑巴"郭怀放肆的大笑. "那后来你怎么不要钱了?" "有一天我看见她挽着一个很体面的男人走过去,那个男人还扔给我十块钱,之后她就再也没坐地铁,我也松了口气,晶晶又可以过上很体面很幸福的生活了,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要过钱." "不过晶晶从来没认出来你?" "你看我现在脸浮肿,头发也全掉光了,她还能认出来吗?而且我每次都低着头." "故事似乎应该完了,你以后怎么办?" "哈哈怎么办?继续要饭,你知道爱滋病人找不到工作的."他笑的很凄凉. "然后呢?" "然后?静静的等死,反正象我这样的乞丐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难过的,更不会有人收尸的,所以如果哪天我觉得不好,我就跑到火葬场或者荒郊野外躺着,这样死了也不会影响市容市貌的." 我的泪开始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朋友,我替你收尸." "哈哈算了吧,别传染你.好了故事完了,我也该走了.再见"说完他把剩下的四屉包子全装进了一个塑料袋,连同喝水的杯子一起拿走了,嘴里喃喃的说:"晶晶,希望下辈子你不要再恨我,我们还做夫妻." 从此,我在地铁站再也没有看见郭怀,一年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新闻:北京市郊发现一男尸,疑系病死. 然后我的泪又开始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原来,你也不是一个真正的记者."我对自己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