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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武侠论坛]闲话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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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2 00: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闲话江湖[br]“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中的江湖显然与“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处庭堂之高则忧其民”中的江湖不是一回事,与“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中的江湖更是风马牛不相及。想象之中的江湖,应当是离我们很远的一个地方,在那里鲜衣怒马的英雄侠客挥刀斩尽不平事,痛快淋漓的爱着所爱恨着所恨,快意恩仇,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都说江湖自有江湖的规矩,可是江湖的规矩又是什么?没有一个人把它说得清清楚楚,然而这些概念的创造者们自已心里却明白得紧。江湖,无非就是一个讲求丛林正义、一个弱肉强食、一个依靠暴力说理的地方罢了。说穿了,在江湖这个地方,就是暴力决定一切。所能从武侠小说中获得的江湖印象,基本上如此。[br]在江湖里有没有正义?当然是有的。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有人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作正义。江湖中的侠客,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正义的化身,每个人都可以替天行道,或者说是正义的代表者、主持者与执行者。天是什么?相信没有一个人能说清,自以为能说清的人也不过是睁着眼说混话。洪秀全说他是上帝的儿子是天弟,杨秀清说他就是上帝,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天,在讲求丛林正义的人看来,谁是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行道;只要能行道,谁是天则可以退而次之甚至不理不睬,管他是包青天还是梁山好汉!很久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好象叫作机械战警?),有这样一个场面:执法者命令匪徒放下武器缴械投降,匪徒顽强抵挡负隅顽抗,当然那些枪弹对于机械战警来说简直象灰尘一样微不足道。战警在引用了一大堆冗长的法律条文以后,判决其死刑并立即执行,于是开枪将之击毙。而在事实上侠客无非也是一个集警察、法官、刽子手于一身的角色罢了。只不过战警依据的是法律,而侠客参照的是道德观念与传统习俗。[br]郑成良先生将正义分作很多种,其中有一样叫作丛林正义,就是梁山好汉们主持的正义。在他们看来,一个人只要该杀,例如乱臣贼子,当然是人人得而诛之。谁来杀,成为无关紧要的事情了。不义之财,该不该没收?当然是应该的,那么谁来罚没也是无关紧要的。这样的正义好不好呢?我认为是没有明确的答案,就比如法治好还是人治好,很难有明确的结论。并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法治就好过人治,因为好的人治远远胜过坏的法治──唐太宗的人治较之希特勒先生的法治孰优孰劣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如果君主都是柏拉图认为的哲学王,那么根本就没有搞什么法治的必要。既然侠客们个个神明英武睿智过人,拥有超人的智慧,如同上帝一样明辩是非,那么让侠客们来主持江湖的秩序,赏善罚恶,完全可以促进江湖繁荣稳定的发展,而事实上,武侠小说中江湖的秩序就是这样维持下去的。[br]那么丛林正义真的就是那么美好么?它要求执行正义的权力掌握者的道德人格应当是完美的,并且有出众的理性洞察力。但是首先人们找不到可靠的办法把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选拔出来(当然在江湖中并不完全如此,侠客们都是自荐的毛遂,人人都可以替天行道的),另一个就是人们无法保证符合条件的人掌握权力后会不会不运用或是滥用权力。洪七公说他一生杀过二百多人,当然这二百多人以老洪自已的标准来衡量都是大奸大恶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家伙。我经常想,这二百多人如果按照当时的法律或是以现在的法律来评价,是否够得上判决死刑的标准?我觉得不一定完全够得上的,即使够得上老洪也没有这个执行权。但是披着正义外衣的老洪就那样亲自把他们处决了,并且在华山之上大义凛然的把裘千仞批评得无地自容,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强奸犯──欧阳克,此人若在八三年严打期间枪毙一百次也不为过,但是老洪却将之轻轻的放过了。那么按老洪的标准来衡量,欧阳克是否就够不上判决死刑的标准呢?想来欧阳克若无西毒在背后撑腰,只怕老洪早就要痛下杀手诛之而后快,当然是一定要打着锄奸惩恶的高贵名义的。老洪在这里面显然采取了两套标准,至少对裘千仞和欧阳克是如此。这就令人觉得,丛林正义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可靠的──成为孙悟空棒下鬼魂的只是些弱势群体,真正有强大背景者依然可以在庇护下逍遥法外;梁山的好汉们见了贪官也并非是一律的打杀,比如高太尉就受到了很好的礼遇;他们攻州掠县烧杀抢夺之时,受到伤害最大的恐怕还是无辜平民。[br]再比如谢逊,金庸的感情所向,使我们这些低级幼稚的读者深切的认为,谢逊犯下的累累罪行都不是毫无原因的,他身世不幸,妻子被奸全家被杀,他为复仇所做出的一切怎么都让人觉得并不为过,甚至是情有可原的。再比如萧峰,在作家与读者的心中,他始终是一个有情有义的英雄,是一个充满了悲剧色彩的英雄,在民族大义的感召下,在对阿朱的如丝柔情中,他在聚贤庄的血腥被轻轻的抹去了。我相信,如果由江湖的司法机关对他们进行审理的话,他们根本无须为他的犯罪付出任何代价。所以说,谢逊林平之与傅红雪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达到他们个案的公平与正义也是无关紧要的,人们关心的不是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方式,而是应不应当来复仇。如果说复仇是正当的行为,那么他们当然就是值得同情的对象。[br]依照江湖的规则,辛普逊不大可能会逃过法律的制裁,刘涌也无须经过二审再审程序,早就被主持正义的侠客们代表人民处决了。我们很难想象得到,最高法院如果维持了辽宁高院的二审判决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但是美国人却认为,辛普逊虽然是肯定有罪的,但是法院的无罪判决也是正确的。西方国家早就抛弃了游侠骑士,而中国人却一直沉溺于于对侠客青天的幻想之中。丛林正义的实质是不讲程序的野蛮复仇,但恰恰是这种与文明背道而驰的方式却使我们情有独钟。推究其原因,一个是程序正义不能很好的得以实行,再一个是丛林正义所独有的低成本与高效率的特性,再一个就有点儿难以启齿了,那就是每个人内心潜在的嗜血的渴望(张献忠说:天生万物以养人,人何以对天,于是就杀杀杀杀杀杀杀)。至于丛林正义在实施中出现了错误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毕竟侠客们并不是哲学王。郭靖认定是黄药师杀了他的师父们,所以见了黄老邪父女二人就不分青红皂白的痛下杀手;傅红雪在复仇的过程中杀错了人,于是就感到痛苦以致于癫痫病发作。但是在丛林正义的社会,这种错误是允许的。因为杀人者人恒杀之,复仇者也可以成为复仇的对象。傅红雪可以复仇,那么也应当允许对傅红雪复仇,只要复仇者有足够强大的力量。[br]所以说,江湖其实也是一个依靠暴力说理的地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谁掌握了足够强大的暴力,谁说出的话就具有决定力。国家是一个江湖,地球也照样是一个江湖,只不过在侠客的江湖里面,武功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说理的充分性与强度。所以侠客们都是孜孜不倦的研习武功,都要把个人的暴力提升到最大的限度,甚至不惜于挥剑自宫,只有这样,才好教他心里觉得安全。江湖中人有了血海深仇,一般不会报官府解决,而是要投师学艺,或是到穷山恶水间寻找武功秘笈勤学苦练,然后重出江湖复仇成功。在这一点上,有点象是傳奇游戏──你级别低装备差被人砍是活该的,等你级别高了装备好了砍别人也是理所应当的。清政府要搞君主独裁,孙中山要建立民主共和,这样的矛盾 只靠辩论赛肯定是不能解决的,孙中山既然无法说服清政府放弃独裁,那就开打,要以暴力来说明自已理由的正确性,结果证明孙中山是对的,而清政府错了。在地球上情况还好一些,以前有个国联,现在有个联合国,所以日本侵华的时候,蒋中正就放弃了以暴力说理的方式,要通过国联来解决了,结果很不幸,日本退出国联,所以国联的决定对日本也就没有什么拘束力了。蒋中正只好依旧采用暴力说理的方式来与日本对话。在地球这个大江湖里面,暴力说理的方式现在依然非常流行,如果不相信,请往台海局势那边看。[br]在武侠的江湖里,古龙说过这样的一句话:“陆的尽头是天涯,话的尽头就是剑”,西门吹雪的道与叶孤城的道显然是截然不同的,在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下,两个人都选择了沉默,让剑说话,让暴力证明谁更加正确。张无忌独挡六大门派,照样离不开暴力的说理,洪七公的行侠仗义,亦是如此──他能在华山之上将裘千仞教训得汗流浃背,与他的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并非没有一点关系,在他功力尽失的时候,区区一个欧阳克也把他看得屁都不如。古龙算是好一些的,让楚留香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那就是法律庄严,但是最后他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报复”并不是种很好的法子,只不过那至少总比让恶人逍遥法外好。不但江湖离不开暴力,我们所处的世界也离不开暴力,要不然为啥要加强战备打仗?满口的大道理讲得再漂亮,终究抵不过挥来的拳头,不管在什么时候,这都是个不争的事实.[br]三五步走遍天下,七八人百万雄兵,舞台是世界的缩影,江湖又何尝不是?如果认为江湖就是一帮子人在那里舞刀弄剑风花雪月,是一个离我们非常遥远的地方,那可就真的错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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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2 11: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評論類文章已有3篇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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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12: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独辟蹊径,以法学的观点来评述武侠作品及武侠人物的行为可算是风行的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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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14: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凌妙颜在2005-7-23 12:11:04的发言:

独辟蹊径,以法学的观点来评述武侠作品及武侠人物的行为可算是风行的首创。

我是向王怡学习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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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18: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思考的问题啊。
向老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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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19: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需要知道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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