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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 (作者: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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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3 15: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嫉妒

“双剑破天”盖小天每次看到大哥“雷神”常磊,就非常的羡慕他。说直接点,简直是嫉妒他。

不是羡慕他的武功。常磊虽然以手中八十三斤重的独脚铜人和一路“霹雳十八打”打遍西北无敌手,但盖小天的长短双剑施展起“枉凝眉”剑法来,同样号称江南无双。两人武功一走阳刚一走阴柔,谁练得到家谁便更胜一筹,本没有什么可嫉妒的。

也不是羡慕他的战绩。不错,常磊曾在十万大山一役中单挑“河西帮”总舵,杀河西帮八大金刚、四大坛主,杀军事“一纸销魂”何必谋,杀副帮主“牛眼冲天”袁瞪天,最后还一脚把帮主“臭脚”祖求对踢下了万丈悬崖,摔了个粉身碎骨。但他盖小天也曾雨夜疾驰七百里,长短剑大破“采花盟”老巢,三莺、四鸠、五狼、十蜂连同盟主“负心汉”风翩翩无一漏网,都成了他的剑下游魂。行侠仗义是他从学扎马步起就立下的志愿,有人和他一样,他只会高兴,哪会嫉妒。

当然,行侠不是没有代价的。常磊铁塔般的身体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结实,他的腰间常年扎着一条宽板带,没有它他简直就走不了路,那是“臭脚”祖求对给他的腰眼留下的纪念。而在这一点上盖小天也毫不逊色,他的肋部至今还留着一枚“留香针”没有拔出来。不是不想,从风翩翩把它射进他体内的那一刻起他就想,但是他不敢。即使风翩翩死了几年了他也不敢。因为这一针顶住了他的肺门,一拔出来他就会象漏气的沙袋一样瘪下去,瘪到死。

名声?地位?或许在这一点上他应该嫉妒吧。常磊是“常盖帮”帮主,而他只是副帮主。但是他能怎样呢?常磊几次让贤,他死活不肯,难道让结义大哥做自己的副手吗?那还有什么脸在江湖上混呢。何况大哥对自己言听计从,说白了就是根本不管事儿,这个帮主实际上还是他的。更何况……呵呵,常盖帮只有两个人,常磊和盖小天。

财富吗?两人过的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的日子。大斗金银左手进右手出,江湖人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留那么多金银干吗?

不过,那是年轻时的想法。等上了年纪,哪怕是江湖人也开始懂得金钱的重要了。而一旦成了家,哪怕是最慷慨的好汉,也会变得吝啬起来。

但是常磊是个例外。

常磊成家已经五年了。他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听到一声唿哨便跳出房来,笑哈哈的和把弟一起到“万花楼”喝酒赏“花”。现在,盖小天的唿哨打了老半天了,他还没有从房里出来。

盖小天知道他不是小气。但是等得实在忍不住了,又打了个唿哨。这次房里很快的出来了个人,一个女人,一个说不上很美但是五官很“正”的女人。她笑眉笑眼的对盖小天说:“是二弟呀?找你大哥?唉,你哥哥腰疼病又犯了,是我拦着不让他出来的。二弟进屋吧。唉,不是嫂嫂说你,你的肺……就少喝点吧。”

盖小天很尊重他的嫂嫂,但有时觉得他们不是一路人。比如她永远不明白酒对江湖人就是包治百病的良药,如果不喝酒,他只怕熬不过三天。但他没有说什么,对一个不能理解你的人解释,只能让她觉得你在狡辩。他不想惹嫂嫂反感,无论如何,他很尊重她。这倒不是因为大哥,虽然他很羡慕大哥的胆色,但嫂嫂也不比大哥差。

对了,他羡慕、甚至嫉妒常磊的,就是他的胆色,在女人面前的胆色。

不要以为任何男人都可以在女人面前豪情万丈的承担一切。有些东西,就是男人也承担不起的。

盖小天答应一声,走进了房内。


二、断 指

常磊趴在床上,盯着墙角的一条蠕动的青虫发呆。

盖小天一进来便看到了那条青虫,也不禁呆了。

常磊察觉了,侧过脸来,看着这不是手足胜似手足的兄弟,无声的叹了口气,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枷肫鹆艘桓龅胤剑呵嗔颉?br>
以前常盖帮不是只有他们两人的。他们兄弟二人也曾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常盖帮也曾辉煌过,也曾威名赫赫意气风发笑傲江湖过,但是这一切都因一个地方而改变了。

那个地方当然就是青龙镇。

青龙镇在当时是宋金两国的西部交界处。某年,金国四狼主金兀术发五路大军入侵中原,江湖人士虽想置身朝廷事情之外,但逢此时此事,天下虽大,又何处可以遁身局外?更何况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常磊和盖小天动了激愤,振臂一呼云集了一万江湖儿女,组成常盖帮,打出“义军”的旗号勤王抗金。怎奈朝廷忒也窝囊,竟然不战而逃,把个临时都城建康拱手送与了番人。常盖帮勤王不得,盖小天献计,引军北上夺取青龙镇,截断金兵归路,则其自乱。

一切都计划的很好。士气高昂,粮虽不足但是兵精,个个都是一个打百个的好手。青龙镇也夺下来了。只是他们忘了一点:朝廷是否感激、支持、承认他们这支“义军”?

待南侵的金兵返回时,金国国内的大军也到了,青龙镇两面受敌。而盖小天派出的十几路求援使者,却没能从临近的州县求来一兵一卒。

然后就是苦守。

常磊发现自己的把弟打了个寒颤。是什么能让他这肋带钢针尤面不改色的把弟不寒而栗?只有一件事,自己的朋友正以最悲惨的方式死去,而自己却无能无力。

绝望的苦守中的常盖帮帮众越来越绝望。他们发现自己面临的最大敌人不是金兀术,而是饥饿。

你有过十几天加起来只吃了一个窝头的经历吗?你曾和几千人一起挖过老鼠洞吗?你能想像闻名江湖的大力士“今日拔山”项大羽饿的拿不动自己的斧头吗?……

项大羽最后斩落了自己的左臂,生生的吃了,然后他单臂挥动大斧杀入番营,用一百零八个金兵的性命给自己陪葬。

越来越多的人效仿项大羽,而常磊和盖小天对此一点办法也没有。真的没有办法。

直到最后,青龙镇的一个老人发现观音庙后那块田地里的泥土可以吃,欣喜的跑来报告他们,他们才避免了吃人、或者饿死的两难选择。

常盖帮饱餐了一顿泥巴,当夜杀出了青龙镇。也许是金兵经过一个多月的围困后松懈了,也许是他们自己在战场上磨砺的更强了,也许是他们都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而激发了空前的战意,有些人居然杀透重围逃出去了。但是他们再也没有回到常盖帮。常、盖二人也不想去追究为什么。

常盖二人不愧是一帮之首,不但自己逃了出来,还顺手解救了险遭番将蹂躏的两个女人。

这当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常磊身上多中了七箭,盖小天丟了一个手指。

若不是如此,日后也不会被“留香针”射中。

常磊看到把弟凝视着断指,又无声的叹了口气,说:“兄弟,坐吧。愚兄的腰疼的厉害,今天怕是去不了万花楼了。”

盖小天坐下,笑道:“大哥有了嫂嫂,那种地方少去也好。”

女人端上茶来,闻言笑道:“二弟也得有个女孩管管才好!二弟自己有意中人么?是哪家的姑娘?嫂嫂帮你说去!”

盖小天摇了摇头。女人问道:“还想着柔福吗?唉,你们,无缘哪,你还是忘了她吧……”

盖小天一阵心痛,借饮茶遮掩过去了。

五年前,兄弟俩救出的两个女子,一个叫德昭,一个叫柔福。德昭就是眼前的嫂嫂,而柔福,却最终选择了回家。

三、胆 色

常磊每次看到自己的老婆都很自豪。天下有几个男人是可以娶到公主的?

江湖上有很多公主。什么铁剑公主辣手公主玉面公主不笑公主……但他娶到的是货真价实的公主,当今高宗皇帝赵构的女儿,德昭公主。

番兵兵临城下,赵构仓皇出逃,撇下满城百姓、宫中无辜,任人宰割。幸亏金邦四狼主金兀术雄才大略、不喜女色,令人把所有俘虏押返回国,德昭等女子才得保住清白。

但是仗越打越乱,狼主也有驾驭不住狼崽子的时候。青龙镇前便发生了军中奸淫妇女的事件。恰恰这个时候常盖帮突围路过,几个未穿盔甲的番将当时便丟了性命,另几个后来被狼主以“贻误战机”的罪名砍了脑袋。德昭、柔福两位公主也被常盖二人救走。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两位公主悉心照料常盖帮身受重伤的正副帮主,硬是把他们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这倒说不清是谁救谁了。有道是日久生情,常磊和德昭、盖小天和柔福也逃不过“关关雎鸠”的铁律,彼此的情愫像早春的青草不可抑制的萌发了。伤好了以后,常、盖二人带着二女游历江湖,饱览名山大川,度过了四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直到传来高宗赵构定都临安的消息,四人都知道该做个了断了。

盖小天问柔福:“你愿跟我留在江湖吗?”柔福不答,反而讲了一个故事:“有一年,父皇和我们观看外国进贡的一种杂耍,叫做‘走钢丝’。人在离地几丈高的钢丝上走、跳、翻筋斗,很是惊险。父皇突然说:‘朕这一生,就像走钢丝,一步踏错便是万丈深渊。’还教训我们说人是不能走错路的。盖郎,留在江湖不是出路,你跟我回朝做官好不好?凭你的文韬武略,很快就能立不世功名,到时候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来娶我。”

盖小天不答,望着苍茫大地、星空河流,良久才道:“我是属于这里的。”

三天后盖小天把柔福送到了临安赵构宫外,两人在不舍又不得不舍中终于分手了。

常磊问德昭:“你愿跟我留在江湖吗?”德昭同样对他讲了“走钢丝”的故事,然后反问:“你愿跟我入朝为官吗?”常磊叫道:“不去!朝廷有什么好的,你也不许去!老子养定你了!”横抱起德昭便走。德昭笑得搂住他的脖子,道:“我是公主很难养的哦!不过你敢不养,我就杀了你!”常磊道:“你就是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拼了命给你摘来!”

事后盖小天不吭一声,只是对大哥伸出大拇指,很久才放下。

以后每当盖小天看到大哥夫妻琴瑟和谐时,便会有些懊悔。特别是近来朝廷想和金国和亲,把柔福公主嫁给大狼主粘罕,他更是想到:“我当初为何不强留她?我是还了她自由还是让她落入了火坑?是让她感到我的尊重还是让她对我失望了?我这一步,走错了吗?”


四、选 择

送走了盖小天,德昭又下厨做饭。油烟熏得她又咳嗽起来。

“做饭做饭,原来天下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做饭!火烤红了我的脸颊,烟呛哑了我的嗓子,菜刀磨粗了我的手,油盐酱醋取代了琴棋书画,洗菜刷锅代替了邀月赏花。这样的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日三次,何时是个头呀?我不怕累、不怕死,跟着阿磊、小天,不是也练成了武功吗?再遇敌人我也不是吴下阿蒙了。但是这种消磨人的日子,这种蚕食人的肌肤的日子,我是再也撑不下去了!

阿磊的腰伤,使我们一直没有孩子。我都老大不小了,没有孩子的女人还是女人吗?我劝过他别去十万大山的,可是他还是去挑战河西帮了,只因为他是大侠,别人求他救人他不能不去。可是,这种事不是应该由官府来管吗?那些人为什么不去求官府,而要来求他呢?我们现在的苦,又有谁能帮呢?

他爱喝酒,爱赌钱、爱面子,哪怕老婆在家里挨饿,也要在人前做出一掷千金的架势。以前他钱来得容易,可是现在年纪渐大又有伤病,独脚铜人使出来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凌厉了 。等老的时候,我们可指望什么过活呢?给他说过多少遍了,可他就是不听!

呵……这就是的江湖吗?这就是我梦中那自由自在、潇洒飘逸的江湖人吗?

我当初的选择,是错的吗?”

常磊听着灶间的刀铲声,心里不由升起一股内疚。

“堂堂的一国公主,跟着我真是受罪!还是二弟高明,这种江湖岁月,不该让她们这些金枝玉叶来承受啊!我本以为可以给她撑起一片天,让她过得舒舒服服,不逊于一个真正的公主,没想到现在反而是她在照顾我。看来,当初是我错了,把一个女子拖到她不熟悉的生活中,这本身就是任性,是不负责任啊……”

正在这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但是他脚尚未立稳,已被一具独脚铜人压住了脑袋,同时一把带着葱花的菜刀顶住了他的膻中穴。

黑影一拱手:“贤伉俪果然是高人!在下无恶意,有机密事和常大侠商谈。”

三日后江湖盛传,“雷神”常磊夫妇把所有家当──黄金四千两捐给了善堂赈灾。旋即又传出,常磊要去刺杀金国迎娶柔福公主的使者。一时间常盖帮名声大噪,远胜当年。

盖小天和常磊、德昭三人对坐在荒山小庙,三人都是心事重重。

盖小天道:“大哥,你接了这种万分危险的生意,为什么又漏了口风?这样等于同时和宋金两国为敌,无论成败,只怕天下之大、无处容身了。”

常磊道:“我也不知道口风是如何漏出去的。不过我也不想躲躲藏藏的,为国为民,我是想杀了这个辱我大宋的迎亲使……”嘴上这么说着,心中却道:“我的腰伤越来越严重了。那天一动手,我就知道再过一年,下半截就要瘫了!难道要我缠绵床榻、苟延残喘?不,我要趁着还能动、能打,轰轰烈烈的干一场!同时也赚点佣金,给德昭留点什么。如果我死了,她……唉!”

德昭接口道:“对,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所以我把阿磊收下的佣金全捐出去啦!二弟,你说嫂嫂做的对不对?”心中却想:“磊哥,你的那点小算盘还能瞒过我?我怎能收这些黄金呢?那不等于我以前的选择是错了吗?这可比死更让我难受!”

盖小天道:“既然如此,我去!我反正是光棍一条,无牵无挂。况且这关系到柔福。”

德昭一手拉着丈夫,一手拉着义弟,斩钉截铁的说:“我们一起去!”

常磊大笑,突然出手点倒二人,道:“你们谁也不许去,我去。”

五、刺 杀

临安城外,旌旗招展、号角长鸣,高宗赵构携柔福公主和百官在城门外恭迎大金使者。这当然是有辱国格的行为,但是赵构哪还顾得了这些!

常磊混在围观的人群中,面前如林的刀枪隔开了军兵和百姓。他知道这不是刺杀的好时机,因为城门前约莫有近万兵马,动手的话有去无回。但是暗夜潜入、鸡鸣狗盗式的杀人并非他的特长,他喜欢堂堂正正、轰轰烈烈的干一场!何况此时,金人趾高气扬、警惕性最低,雷霆一击下未必便杀不了迎亲使。

他取出背囊中的独脚铜人,身边的百姓顿时一阵骚动,避火般的躲开了。唯有两个人却反而上前一步,摘下了肥大的帽子──德昭和盖小天。

德昭嗔道:“老公──!”盖小天微笑道:“大哥,你的点穴手退步了。”

常磊嘎声道:“是你的功力进步了很多。”

常磊有些后悔,到底是把他们拖累了!好像他这一生都在拖累别人:常盖帮的那些老弟兄、德昭公主、自己的二弟……但现在官兵已对这里有所察觉,几个人正向这里移动,行刺之举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三人对望了一眼,一生的恩怨情仇从眸间滑过,最后留在眼中的,是同仇敌忾的决绝之气!

杀!

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金兵队伍一阵大乱,有人疯虎一般冲进来、闯进来、杀进来了!

最先接触的小队长刚刚提起狼牙棒,便被沉重的独脚铜人砸了个稀烂。他的长官正要指挥,翻飞穿刺的长剑已在他的身上进出了九次!

常磊和盖小天踏着鲜血和死尸飞掠向前、向前,接近、更接近旌旗下项挂白狐皮的大金使者!

潮水般的金兵涌了上来。他们绝大部分从来没听说过汉人中有荆轲、聂政这样的人、这样事、这样的热血,但是今天他们看到了!他们看到两个汉人在枪刺矛击下浑身浴血,但是,有进无退!他们看到锋刃屠戮在这两人身上却毫无效果,而这两个打不死的魔鬼,闪电般的挥舞着武器吞噬了无数人的生命!

铜人在骨头上敲打着,长剑在咽喉中切割着,造就的是一排排死尸,腾起的是一层层血浪!金兵在两人的快速推进中已完全不成章法!

很多经历过那次事件的金人、汉人,多年后还心有余悸的向儿孙这么述说:“你见过一万人被两个人吓的倒退吗?那两个不是人,是天神降世啦……”

金人倒退,压的宋人也不得不倒退,城门为之拥堵,金国迎亲使无路可退!

常磊和盖小天使个眼色,大喝一声:“咄!”,前后一分,被护在中间毫发未伤元气充盈的德昭纵身在丈夫宽大的背上一踩,高高跃起,将手中的菜刀远远的掷了出去!

这一招是盖小天的得意招数,德昭练了五年,唤作“投鼠”。

投鼠不忌器。虽是简单的飞刀,却贯注了使用者全部的精、气、神,无论中与不中,一刀既出,玉石俱焚。

迎亲使的左右亲卫奋不顾身、前仆后继的用身子掩护主子,那菜刀连穿两面盾牌、四人的铠甲、身体,才势衰落在迎亲使的脚前。

同时德昭“哇”的一声,大口吐血,倒在丈夫的怀里。

投鼠一刀,玉石俱焚。

迎亲使面色煞白,兀自骂道:“这帮汉狗……”一语未了,就听“突”的一声,胸前冒出了一截带血的剑尖!

“这是怎么回事?……”他最后的思维就停留在这里,一股无可匹挡的痛楚把他送入了绝对的虚无。

附近的人都惊呆了,几乎怀疑自己的眼睛:怎么,是被迎的柔福公主越出凤辇,杀了迎亲使!

战场,随着大金使者的尸体砰然落地,忽然静了下来。

柔福仍握着那柄短剑,那是盖小天送她的临别纪念。她一步步的走到盖小天身前,伸手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子:“盖郎,是我错了,我不该离开你,不该回到皇宫,更不该找你们来做刺客!你能原谅我吗?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一定跟着你,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盖小天一瞬间全明白了。幕后策划刺杀迎亲使的就是她,也许走漏风声的也是她。她是想让金人知难而退?还是只想拖延时间?抑或觉得行动太危险,想让自己兄弟知难而退?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功夫询问也没有必要追究了,他一把握住柔福的手,说道:“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常磊和德昭的手臂从后面伸过来,四个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

高宗大叫:“放箭!你们给朕放箭!!”

宋金两国的弓箭首次合作,射向四个站在幸福的钢丝上的人。

(全文完)
 楼主| 发表于 2006-2-13 15: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11日当晚七时,决战中文的[地政之战]里地主的文章,钢丝为名,直接切题~!全文讲述了兄弟情,姐妹意,侠之大者,义薄云天却又无可奈何的常盖帮历经风雨,钢丝的选择,从四个视觉来剖析文中四个主角的命运选择~!行文大气,情节紧凑,故事可看性很强~!如果在文字上再有所提练,将是一篇非常好的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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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3 15: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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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3 16: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文大气~~~~~

这几个字似乎最近利用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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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3 16: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呃,其实,最近我已看到过几篇大气之作了~!我甚至感觉,男人与女人就是不一样啊,我是打死也写不来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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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3 16: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老岚你对大气这个词的概念是怎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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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3 19: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为大气一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可以概括的~!还在PK大赛时,也有人说重掌金刀很大气呢,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还好,大气一词可不是由俺一家定论的,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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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7: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黄易那边大致看了一遍,回来这里又仔细看了一遍,值得顶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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