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铜城渐渐迷沉成灰暗。
阿夕拖着疲惫的脚步登上巴士。
眼神有些恍惚,身子随公车的颠簸摇摇晃晃,直到在自己喜欢的位置坐下。
除了阿夕,车上只有司机和另一个乘客。
原本小小的车厢,瞬间膨胀,延伸。
铜城很静,特别是在深秋的夜,人们都习惯了没有夜生活的安逸状态。
夜的喧闹,对于小城的人们而言,犹如异族的入侵,是万万看不惯的.
城非城,县非县,如此模糊的概念,阿夕不喜欢,阿夕的内心并不留恋铜城.
只是在离开之前,还是想记住这里:
尽管他不满意现在的一切,伙伴;女人;工作.
他时常不知道用何种方式对待别人,内心是排斥的,可外表表现出令自己都反感的热情,为什么,为什么?
流逝的岁月在他身上刻下再也无法修复的伤痕,怀念童年不是归因,不是纠结,而是慰藉:他死也不肯承认,但潜意识里已然默认.
他并不在意公车此去的方向,他只是想再看看这座寂静的古老的土城,土得掉渣的灰城.
嘭嘭------
夜空一声巨响,老天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
一辆侧面奔驰而来的混凝土大卡撞击了公车.
经受不住大卡的冲击,小车立马扭曲,阿夕只知脑袋轰鸣,一会即无知觉.
……
在冥王接见之前,阿夕的灵魂被带往神秘的古代,那是他念念不忘的先秦时代.
阿夕对自己的身份很诧异,双手合一,不敢相信这一切的真实性:
闭眼摸去,衣裳是粗布,腰间挂壶,壶下有武器,分明是铁器,咳,剑!睁眼又是一惊,难道自己已是游侠,侠之大焉.
原来人能在消逝之前瞬间回到过去,而它的安排也能如你宿愿,真是天大的笑话.
哈哈哈,阿夕此时正行进于荒野,想及自己的来由,不禁莫名大笑,谁会明白这奇妙的经历.
一生一次足已.
现在只有勇敢的走下去.
壶里装的是米酒,,清爽而烈,他的胃因过度的酒精早已痉挛,但此时喉咙口呼出的香味很好,他喜欢.
耳边没有人声,更没有女人的吵闹声.
这样不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是的,他一直想逃避一个叫蓝血莜的女人,.
有些女人生来比烈酒更烈,血莜就是典型.
阿夕自许生来冷血,曾经的孩童事已经让他痛苦了十几年,之后他没有热情,没有感觉.
可这个女人两年来一直在与自己争吵,记忆中连血都快吵干了.
阿夕默念:血莜,血莜,固执倔强完美的女人哪,不要再为我流泪,不要再找我,不要……
他年,彼布衣之侠,渐有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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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一个友人的日志改写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