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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请大家为我指引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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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4: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已走入了死胡同!请大家为我指引明路!

开始我模仿古龙,写抽象化的稿,结果走入了意境化的极端,被出版社当头一棒,至今功力未复。饱偿失败之后,我面壁思过,重新提起笔,偿试另一种方式──俱体语言,传统模式,模仿《昆仑》,结果我又走入另一个极端,编辑说:古典白话的味道太重,不适合现代人的饮食习惯。

倍感苦恼的同时,我寻思:自己的观点全都是主观臆测,只要大家喜欢,任何模式都是好的模式,所以两种风格分别发来一章,劳烦诸位给予珍贵意见。

您的回复,不管褒贬,在我眼中字字珠玑,弥足珍贵。若是不肯发表高见,请回复哪种比较容易让人接受。在下感激不尽!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14: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客栈》之二

天苍苍,漠茫茫。

千里无人烟。

在苍天与沙海之间,跋涉者追赶着夕阳。

落日前一定要赶到!一定要赶到!

孤独的跋涉者暗暗告诫自己,但是,他的左腿已废,右手也残,体内的积伤还未痊愈。

他又怎能走得快?

当夕阳洒出最后一抹光辉时,跋涉者最终还是回来了。

他远远就看见那株枯杨。

枯杨下有几间小木屋,木屋前竖着一根木杆,木杆上挂着一个幌子,上面写着:天涯客栈!

天涯客栈,本是最遥远的地方,但在他看来,却那么熟悉!那么的亲切!

跋涉者眼中已有泪光在闪动。

那是重回故里,血脉再度相连时,特有的人生欢乐之泪。

枯杨,还是枯杨;木屋,也还是木屋;天涯客栈,依然是天涯客栈。可是,风物依旧,人已非!

那个枯杨般的老人已死了,这里已不再是他的家了,因为没有亲人的人,纵然有无数间空房,无数间客栈,都不算有半个家!

他象个木头人一样站着,过了许久许久,忽然发疯般到处找,屋前屋后地找,终于,他找到了他不想找到的东西──一个土馒头。

土馒头前竖着一块木碑,木碑上写着几个苍劲的大字:熊季堂之灵。

他看到这几个字,手就开始颤抖,然后嘴唇也跟着打颤,最后狂喷一囗鲜血,终于倒下去!

倒了下去!

他带着满身的伤,日夜兼程,跋涉过万水千山,那只因为他还有家,他还有希望,可是现在,他生命的支柱已轰然倒塌,他再也没有站起来的力量。

人生有许许多多的伤心事,可是,游子归,亲人故的悲痛,谁能理解?

谁能理解?

谁又会体会到?

第二天,日上三竿。

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这荒漠宁静的世界,九人八骑。

马是骏马,油光发亮;人是刀客,腰系长刀,精悍矫健。

万众绿中一点红,一群刀客中还夹杂着一个年青女子。长的娇娇柔柔,甜甜美美,她与年青的蓝衫刀客共一骑,想必是他的女人了。

天涯客栈,天涯来客,本是难得的生意。

只可惜老主人已不在了。少主人虽然还有一囗气,但他的心已经死了。一个心已死的人,世事从此于他无关。

众刀客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一个人,一个还活着的人──跋涉者。他跪在坟前,头发散乱,看起来活象个乞丐。

“你是这里的主人?”

无语。

“这里是不是客栈?”

无语。

年青的刀客性燥,历声道:“问你话呢!”

还是无语。

年长的刀客脾气缓,叹道:“人死不能复生,请节哀!”

但不管他们怎样,跋涉者总是一点动静也没有。在他的世界中,唯剩噬髓的悲伤,现在,就算是天塌下来,只怕也是无动于衷。

众刀客无奈。

最后,蓝衫青年刀客丢下几两银子,冷冷道:“这位姑娘是我的夫人,她在这里借住两个月,我回来时,定重重酬谢。若是你照顾不周,有甚么闪失,可就别怪我刀下无情!”

……

离别的时刻已到,多情的人一步三回首,缠缠绵绵,泪水滂沱,情似生离死别。

是什么事情,让新婚燕尔作如此坚难的决别?

也许,是人生!

人生本就是许许多多的离别,许许多多的邂逅,许许多多的选择。

刀客已去,他那美丽的妻子,就这样地落在这天涯客栈中。

她是一位美丽的女人,当然也是一个多情的女人,因为她把自己的眼睛都给哭肿、哭红了。

可是后来,她擦干眼泪却微微笑了,那是因为她想起刀客丈夫的话:我这一趟回来就发大财了,我们可以回关中买田置地,过上富裕的生活。

人们总认为富裕即是幸福,事实上,财富带给人们的不一定是幸福,有时候,它带来的纯粹是灾祸。可是,对富裕生活的追求,的确是一种希望,是一种人生积极的动力。

接下来几天,刀客妻变的越来越开朗,她哼些不知名儿的小曲,然后自己下厨做饭,她想变着花样做些可囗的饭菜,可是这里只有些面粉、干粮、腊肉。所以她只能做些馒头,是又硬又苦的馒头,嚼在嘴里恍如还是在吃着面粉。

这些倒可以忍受,她最怕的还是汲水。屋后那囗井,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丈深,每汲一次,她就要喘上半天气,然后喝掉半桶水。

她每天做三顿饭,睡两次觉──在中午,她会准时睡半个时辰,每天都如此。其余的时间便是远远地看着那个跋涉者:这里是客栈吗?他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经营客栈?他为什么能跪那么长时间?

她很想去问问他,有一次,她鼓足勇气说了几句宽慰的话,她自己也觉得是毫无意义的废话,当然,他睬也不睬她。

从那次以后,她再也不敢跟他搭讪,只是远远地看着,到了吃饭的时候,她会准时端来一碟炒腊肉,五个馒头,一碗水。

她经常又原封不动地端回去,有时他也会吃上一点。只要看到他吃了一点,哪怕是一点点,她都会变的很高兴,因为他若饿死了,在这个荒漠深处,岂不是只有她一个活人了?

跋涉者的日子是悲伤、无望的;刀客妻的等待却那么寂寞,那么漫长。他们虽然同在天涯客栈中,却似这个荒漠中的日与月,各自生活在自己的轨迹中。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不是成与败,也不是海角与天涯,而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心与心之间的隔阂!

咫尺天涯才是最遥远!

最遥远!

最遥远岂非也是最寂寞?

终于有一天,这个寂寞的天涯客栈又来了不速之客。

一匹跛马,驮了三个人,三个只有半条命的人。

男的一直在咯血;女的身受重伤,命若游丝;襁褓中的婴儿哭的虽宏亮,可是没有母亲的乳汁,他又能坚持多久?

天涯客栈,只是天涯路人行脚之处,并不是避难之所,谁也无法挽回已成事实的悲剧。

来到客栈不久,女的就咽下了最后一囗气,不舍地,永远地,离开她眷爱着的亲人。男的却没有流一滴眼泪,因为悲伤的极限,可以流淌的只有血!

他呆呆地看着妻子,过了许久许久才转过身,缓缓掏出身上一些小饰物,缓缓地放入儿子褓衣中,再一次深深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敛襟扎裤,握紧刀,毅然骑上那匹跛马,往来时的路,头也不回地离去。

男的离去,永远也未回来。

他落下的婴儿自然地成了苦命的弃儿。

小儿昼夜悲啼,心地善良的刀客妻也跟着哭:“你不要哭好不好?你肚子饿了是不是?你要不要吃馒头?”

他当然不吃馒头,他为人不久,连乳牙也没来得及长。所以刀客妻只有到处去找,终于,她在阴凉的地窖中找到了一些奶酪、浆粉,那是熊季堂老人储备的应急食物。

她烧了些水,调了些汤糊。弃儿终于安静地睡着了,她却看着手中的婴儿怔怔地发呆:为什么天上会掉下这个东西给她?这个小生命还能活下去吗?

生命本很脆弱,但有时又很贱,就象悬崖上的松,你若给它一撮土,它便能顽强地扎下根。

这个连上天也不管的弃儿,居然就这样成长着!

从此,天涯客栈又多了一位天涯人。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它可以把刻骨铭心的爱,变的象水一样淡然无昧;它也可以让伤心绝望的人,象老禅师一样坦然地活下去。

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跋涉者终于站了起来,虽然,他又重新倒了下去,可是,虚弱的他毕竟还是竖立起生的信念。

只要有了这种信念,只要有站起来的精神,即使跌倒一百次又有何妨?

他还未再度爬起,就已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他从未正眼看过她,但她身上这种醉人的清香却很熟悉!

很熟悉!

在他生命最暗淡的时候,她默默地为他端茶送饭,他的这些记忆只怕至死也不会忘却。

她想去扶他,可是他忽然倔强地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走。

她看着他跌跌撞撞走进屋,怔怔地出着神。

这些日子,朝夕相处,他们之间竟产生了一种奇异、微妙的情感。

天涯路,沦落人,生命的邂逅,这种奇妙的情感已超越了一切感情,可是,这种似有还无的情愫,只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人才能感悟。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依然相对无言。可是他们已变了。

跋涉者不再在坟前长跪,他变的特勤快,劈柴、修门、补窗……,不管是不是该做的事,他总不分昼夜地做,他似乎决定不让自己有片刻的安定。

累了,随处合衾而眠;醒来,立刻又开始劳作。

这样,他的确没有时间悲伤了,可是,他真就可以忘了一切?

刻意去忘记伤痛便是一种伤痛!刻意去忘记便是最深刻的记忆。

只要心还在,只要生命还未结束,痛彻心扉的创伤就不会痊愈!

一定不会!

刀客妻也开始变化,她只是变的越来越焦燥,每当夕阳西下,她就会站在那个高高的沙丘上,眺望着远方,直到夜幕降临。

可是盼望的人始终未出现。

八月十五到了,她来到天涯客栈已有两个月了,这一天,她不再做饭,太阳还未出来,她便已站在高高的沙丘上,直到明月升,直到凉夜深,守望的目光中,依然未有心上人的影子。

这一天之后,她病了,病的不轻,卧床不起,囗说谵语。把女人最软弱、最无助的一面展露无遗,展露在这个陌生的跋涉者面前。

跋涉者却遂心所愿,他有更多的事情可做了,他不但要照顾刀客妻,还得照顾弃儿。他不光要煎药、喂浆糊,还得学着洗尿布。

幸好客栈的地窖中储藏了丰富的物资,不光有婴儿吃的浆糊,病人喝的药,甚至还有一棵极难求得的千年人参。

也就是这棵人参救活了一个老人。

那个老人来的时候正值深秋。此时刀客妻的病已快痊愈,大病初愈,她清瘦多了,也变了很多,她久已不哼那些欢快的曲子,有时还会凄凄迷迷地看着夕阳西下。

若说她来时,是一朵未经人生风雨的春花;此刻看来,就象是在秋风中飞舞的一片红叶。

人生的不幸让她体会到了人生,人生的不幸也让她变得成熟了。

暮色迷茫时,她常常抱着弃儿站在大门囗,痴痴地看着漫漫黄沙。

她还在等迟来的刀客!

刀客一直未出现,却等来了一个老人。

那是个形消骨立的老人,看到他才知何为苍老,生命的绚彩在他身上已褪消殆尽,唯剩象征死亡的苍白与膝黑。

他穿一袭墨色的夜行衣,脸色却苍白如纸。

耄耋之年,本应儿孙满堂,承欢膝下,他为何不在家里安享天年?

难道他竟也没有家?难道他竟是个无子无祠的无主老儿?

他是不是无主老儿,除了他自己,别人根本无从知晓。但他的确也是一位天涯人。

天涯客栈,天涯客;天涯路上,天涯人。

天涯人,即使未断肠,也已走上了不归路。

这个不归老人走进客栈,只说了一句话:“娃子,劳烦给我一碗水!”

刀客妻立刻回到厨房,等她出来时,老人得到的已不是一碗水,而是最盛意的款待:一碗甘洌的深井之水,一碟香馥扑鼻的腊肉,还有几个黑玉馒头。

虽是黑玉馒头,但在倦客面前已是人间美食。

可是,老人只喝了一点水,勉强咽了半个馒头,就放下了筷子。他不吃也罢,却又忽然吐了出来。

他吃的不多,吐的却不少。吐出的不光有馒头,有水,还有血。鲜红的生血,暗黑成块的是死血。

老人吐出血后,便不省人事地倒在凳子后面。

刀客妻花容失色,她转身想去找跋涉者,却发现他已一瘸一瘸地走了出来。

跋涉者走到老人身旁,蹲下,摸了摸老人的鼻息与脉向,忽然出手点了老人心脉周围五处大穴,然后一把撕开老人的衣襟。

老人的衣服撕开,瘦骨伶仃的胸膛上郝然印了一只紫色的掌印。

看到这个掌印,跋涉者不禁皱了皱眉,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站起来,缓缓道:“地窖中有棵参,你能找得到吗?”

“我知道在那儿。”她回答的很快、很脆。

“不要洗,用微火,炖半茶罐参汤。”

“噢!”

她转身便去,在她转过头那一刻,嫣然笑道:“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吧呢!”

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眼中流入着揶郁的神情,自语道:“我已失去了一只手,一条腿,若又是天聋地哑,那岂不是一个千古残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8 14:47: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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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14: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猎人傳奇》之九

翌日,众人整装出发,恰巧此时,牛季看望了老母,匆匆赶了来,众人正好让他当向导。

一百多号人,浩浩荡荡南行。这些江湖客,哪似什么好汉,平时尽说些荤话,吹些大话,今番却是句句不离宝藏。都道要捉住后主遗孤,严刑逼供,挖出了宝藏,那就大伙均分了。有的说:有了财宝便可风光回乡;也有说:要娶几十房的老婆;也有说:要买田置地,偿偿当老爷的滋味:也有说:夜夜宿于楚香院,宿宿栖于潇湘馆,搂着苏思思那样的姑娘睡觉,那才逍遥快活呢!也有说:我要天天吃蛋炒饭,餐餐吃猪腰面。

曾恨呵呵笑着对王石道:“眼下赶紧想好怎么花钱,否则等到发了财,可就没空闲罗!”王石道:“你道我那般粗疏?我早便想好哩!我要开个赌场,让大家来赌钱,赢了钱的人,我不抽头,输了钱的人,我便借与他,那才热闹的很,和气的紧。”曾恨又笑道:“若这般下去,过不了多久,你便又是穷光蛋,呵呵!”

不觉间走了几十里,过了紫溪村,野山越来越大,密林也越来越森,道路却越走越小,行不多久,干脆连羊肠小道也绝了迹,牛季道:“此去八百里,没有人烟。”

众人开始倒还开心,见那林中,花香鸟语,獐鹿乜呢,溪清泉澈,彩蝶蹁跹,和风艳阳,连清风似乎都含有香气,好一派南国明媚的福源泽地。可是越往深处,林木越森,苍天古木,遮天闭日,林间暗如黄昏,枯枝纵横,败叶萧萧,四顾幽深,腐气充盈,阴风阵阵,妖气森森,众人不禁心中发怵,行到近临黄岗山,更是亘古无人的老林。

此时,牛季面色凝重地训教:“此等老林,多有山神妖怪,我们乡人在外山伐木,也是先用三牲摆祭,烧纸焚香,方敢动斧,如今深入里山,切不可喧哗,更不可直唤人名,否则被山神听到,便摄了那名字的人的灵魂去。”

这些食客,大多来自北六省,几时见过这等阴森密林,唬得大家心中悸悸,全都不敢吹嘘、逗趣儿,偶尔说声话,也是掐着嗓子,若是一不小心,唤一声他人的名字,那人便会怒目而视,生怕被这一声呼唤丢了自家性命。有一次张海涛唤了一声杨昆,那杨昆当即拨剑刺来,幸好曾恨在旁,他武艺高强,应变迅速,及时化解了这一击,后经众人多方劝解,才算了事。

自此众人更不开口了。相顾无言,面色凝重,一百多号人,行在暗林中,只闻沙沙的脚步声。

行至黄昏,林中更是漆黑,众人只得选一处平地,扎营安寨,掏出干粮,却没空吃,那山蚊子,短腿的,长喙的,暗绿的,灰褐的等等,闻到人气,通通掩来,辅天盖地,随手一巴掌,便可打死几十只。倘被叮一口,立时起一个包,叮上十几口,便肿一大片。俗话说:阴湿长蚊蚋,腌脏生蝇蜾。山林中的人更是说:蚊蚋全是霉腐的枯枝败叶变成。在此古林中,那蚊子何止千?何止万?只见蚊烟缠绕,只闻蚊呐充林,实在是挥之不去,赶之不绝,打之不尽。人人叫苦,都道:此命休已!此命休已!

众人一宿不眠,竟是赶蚊子,生了几十堆火也无法驱走山蚊。好不容易捱到东边发亮,众人即时动身赶路。

这一天尽是爬山,黄岗山山势巍峨,沟壑险俊,虽是林木参天,不见天日,但林子底下却是光溜溜、陡峭峭,除了满目的枯枝败叶,再也无一株野草把手。众人都道:“若是第一人滑了足,那后面的人岂不都要骨碌碌滚到涧底?谁还能活命?”

行到午后,天公不作美,电闪雷鸣,好一阵暴雨,山涧暴涨,林间淅沥,脚底湿滑,众人亦是落汤之鸡,阵阵山风吹来,寒冷彻骨,此时山蚂蟥横行。

那山蚂蟥与田里蚂蟥一般,背上三条灰黄之色,全身暗绿,只是叮人时全然不痛,这东西也忒是神奇,软绵无骨,无翅无足,竟不知何时便到了众人身上,且缺损的紧,专爬到人的头发中,腋窝里,裤裆下,吃得饱饱的血,你竟毫不知觉。有时竟然爬到众人的额前,一端吸附在眉上,另一端则在你的眼前晃来荡去,若是用右手扯下,它便吸附在你右手上,再用左手去扯,它又吸附于左手,端的是棘手。

牛季道:“山蚂蟥这东西,百劫不死,你把它切断,它就成两条,你若把它烧成灰,碰上雨天,它就变成无数小蚂蟥。有一个人上山采药,一条蚂蟥爬进鼻孔中,不出半个月,那人肚中长出无数蚂蟥来,把他的五脏六腑吃了个千疮百孔。”众人听得毛骨悚然,都道:此命休矣!此命休矣!

《猎人傳奇》之六

杨文广驻足观看,只见一个矮墩墩的老头,年约半百;另两人神情容貌一般无二,三十来岁,腰系长剑,有一人肩上扛着一个布袋,里面不知装着一个什么事物。

这三个比武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陈渐飞、陈渐离与傅彩花,这三个当世高手,杨文广一个也不识得。

只听傅彩花道:“阁下从彭泽一路追我到此,实是我生平难识的轻功高手。”

陈渐离道:“若不是前辈一路等待,我等又如何能追得上?”

傅菜花道:“你兄长肩扛一物,原本吃亏不小,这一局算打平。”

陈渐飞笑道:“就算我身无半点牵掣,也是绝计追不上前辈,普天之下,又有谁能在轻功上胜过傅前辈?这一局我们早已输了。”

傅菜花道:“我也不跟你们夹缠,算做我赢。既然你以已之短,击我之长,我亦如此,我倒要跟你比比剑,借柄剑与我。”

陈渐飞当即解下佩剑,倒转剑尖,递了过去。

这个杨文广,家教甚严,为人也正直,观望了一会儿,见是比武,不愿偷窥别人的技艺,当下拖着枪往回走。

杨文广走了不到里许,但见却才比武的三人,风驰电挚般赶了来。

傅菜花道:“小兄弟慢走。”

杨文广道:“甚么事?”

傅菜花道:“你用枪搠我。”

杨文广道:“好端端的,我为何要用枪搠你?”

傅菜花道:“莫问为什么,你只管搠翻我,搠死也无怨。”

杨文广道:“我与你前日无仇,近日无怨,为什么要用枪来搠翻你?你倒说说理由?”

傅菜花道:“你究竟搠还是不搠?”

杨文广道:“你这人,好生无赖,莫不是特意消遣我来着?”

傅菜花道:“瞧你长的象个小姑娘,你若不用枪搠我,我便要拧你的脸。”他说着,果真欺身近前,在杨文广的脸上拧了一把。

傅菜花的身法,快的如鬼魅,杨文广竟毫无防备。虽说是被男人调戏,但杨文广只觉羞辱,当下大怒,提枪便刺。

杨家弟子久经沙场,杨家枪法是在战场中磨砺出来,武林中虽没有太大的名气,但着实是好枪法。况且杨文广深得家教,九九八十一路枪法使将出,当真有万军望而披靡之气势。

但是傅菜花是何等身手?杨家枪法恁地了得,傅菜花也是游刃有余。杨文广先前留了几分功力,见无法耐何,手下便再也不留情了,但饶是如此,傅菜花仍是全然不还手,只是一昧闪避,杨文广却也耐何不得他。

一套枪法使下来,傅菜花不住口地叫好,陈家兄弟也是喝彩,但杨文广却暗暗心惊,心中忖道:这个老头,恁地了得,武功之高,实所罕见,父亲也是不及。

陈渐离道:“傅前辈,你且退下来,让晚辈试一试。”傅菜花倏地跳出圈外,站在一旁,不住口在赞:好枪法。

杨文广怒道:“我明明是尽力了,你明明不还手,反而赞我好枪法,这不是取笑我吗?”

傅菜花道:“我哪是取笑你?明明是好枪法嘛!我老头可从不哄人,我说那小子是笨牛,便是笨牛,我说你是好枪法,便是好枪法。”

杨文广不知傅菜花说的那小子是谁,当下也不去理会他,对陈渐离叱道:“你莫不是也要我搠你一搠?”

陈渐离道:“正是!有请公子搠上一搠,也是搠翻不怒,搠死无怨。”

杨文广冷笑道:“我就知道你们自恃武艺高强,成心来消遣人。”当下二话不说,提枪便刺。

那陈渐离也似傅菜花一般,全然不招架,只是一昧地躲闪。杨文广心知肚明:只要他稍他作反击,自己定然不堪一击,可是他偏生也不肯出手。多半是把自己当猴耍,思到此,心中盛怒,枪法更是辛辣。

两人战了一通,陈渐飞在枪影中穿梭,虽不致犯险,却已有些相形见拙,只见他忽然探手抓住枪尖,拧身夺过长枪。杨文广大吃一惊,要知他最是对自己的枪法自负,陈渐飞随手夺去他的枪,着实让他震惊。

陈渐离夺得长枪,随手又插入地下,叹息道:“傅前辈果然了得,在下自叹弗如。这一局我输了。”

傅菜花道:“陈兄弟的武功好生了得,我老头也没有赢多少。”

陈渐飞道:“傅前辈不必过谦,我们已然输了,输的心服口服,但愿傅前辈带我们去莫干山,了却我们兄弟心中的夙愿。”

傅菜花道:“自然!自然!这个自然!我绝不食言。立时动身亦行。”

陈渐飞道:“在下有一个事物要交给一个小兄弟,得耽误一天半日,只好让前辈在淳安等上一等。”

傅菜花欣然答应,三人少不得客套了一番,互相赞赏了一通对方的武功,然后似三阵风般,消失在临晨的旷野里。

剩下那杨文广,兀自呆呆地站着,半晌才回过神来,拖着枪,缓缓走,沉吟半天才恍然──这三个怪人,定是拿自己来打赌,看谁被我逼的出手,便算是输,那姓陈的出手夺枪,已然是输了。

杨文广年龄不大,却有凌云志,胸襟甚是宽广,想到三人那精妙绝伦的武功,心下只有无尽的折服,哪里还有半点懊恼、怀恨。

 

 

且说王石,在去往信州的官道上走,阵阵晨风吹来,甚是舒畅。此时心绪宁静,回想今夜的事故,不禁有些后怕,心道:榆森这老乌龟最是阴险,落入他手,只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果天幸落入我手,嘿嘿!我也不杀他,却要废了他一双招子,看他活在世上还有甚么意思!

王石又想到即将到信州,与曾恨、秦胜众人会合,热闹是有得热闹了,至于此去那黄岗山,是生是死那就甭管他了。

这王石平生有三好,分别是酒、赌与热闹。曾恨曾经戏说:王石没有酒,那是生不如死;王石不去赌,那是做人不如当狗;王石没处热闹,只怕便萎靡不振,暗然消沉,离死期也已不远了!

正当王石思量间,忽然觉出身后有人,猛然回头,只见李彩凤距自己不足三尺,吃一惊,暴退几步。

李彩凤只顾吃吃地笑。王石怒道:“你这个贱婆娘,是否找打?”

李彩凤道:“你打得过我麽?却才赌坊里头,我存心放你们走,不来感谢姐姐,却要打;我在你背后行了这许久,也是毫无察觉,亏你在江湖中有恁大的名头。”

王石也不跟她啰嗦,一拳打将去,李彩凤后退五步。王石道:“贱婆娘莫走,今番见个输赢,决个雌雄。”

李彩凤笑道:“不用决了,我雌你雄,怎么决也决不出你是雌来我是雄。”

王石道:“明白告诉你,我根本不是秦光什么心腹,你倒挑明了,你究竟要我怎地?”

李彩凤道:“听人说,后主宝藏一事甚是古怪有趣,想来凑凑热闹,今番见了你长的如此健壮,只想与君结段露水姻缘,别无他意。”

王石哭笑不得,道:“你这贱婆娘,好不要脸,有心找牛郎,寻面首,何不去追那个杨公子,那公子一番头面,要多俊俏便有多俊俏,现下倒是寻着我这个粗鲁汉来了。”

李彩凤道:“本来是寻那个杨公子,不想他逃得没了踪影,如今可便宜了你。”

王石嘿嘿笑道:“你若年轻二十年,老爷倒不嫌弃,如今,哼哼!给我一百两现银,还得惦量惦量。”

李彩凤也不生气,低下头打量着自已,忽又抬头,认真地问道:“我真的那么老吗?”但凡女人,无不怕老,这个李彩凤年及四旬,虽是风韵犹至,百般娇媚,却也早已有日薄西山、残花败柳之感。

王石见她伤感,越发挖苦道:“何此是老?根本是半截入土,你这种老婆婆,不在家里抱孙哄子,跑到江湖来与男人厮混,实在是老的下贱,老的丢人。”

李彩凤的眼中,忽然有泪光儿闪动,呆呆怔怔地站在那儿。王石见了,心中更是高兴,心道:这下可击中要害了。又道:“我看你没有六十,也有五十,只怕找一头牯牛也生不出半个仔儿来,再过些年月,老的走不动时,那孤苦伶仃是有你享受了。”

这李彩凤,原本长得很有姿色,又因注意装扮,看上去只是三十几岁的光景,那王石存心挖苦,将她说成人老珠黄、秋后残花,一文不值。这当儿哪忍得住,只见那眼泪扑簌簌,直往下掉。

王石大是意外,实是未料,几句刻薄话,竟有如此奇效,只见李彩凤也不说话,过了半晌,忽然掩面狂奔而去。等奔的远了,才放声大哭,哭声听来甚是悲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8 14:56: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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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5: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狐狸的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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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15: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起点那个?

看了一点,很是流畅。

当今流行修真、玄幻,可是在下偏激的很,总认为武侠必须立足于人性,如古龙的作品,或是立足于草根文化,如金庸的作品,否则……

看来我必须接受现实,应该好好地借鉴修真、玄幻。不知阁下让我看搜神记,是否正是此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8 17:53: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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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22: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歉,论坛一直登陆不上,不知道怎么回事。

呵呵,我想金兄误会我的意思了。

看金兄所指出的问题,我也曾思考过很长时间。

我推荐搜神记,是因为我很欣赏搜身的风格。他的语言并不华丽,虽然说不上质朴,但并没有刻意雕琢的痕迹,(当然,作为网路小说,也不可能有雕琢的)。

但他的语言平白,却如诗般,塑造出一种或幽美,或深刻的意境,这是最让我折服的,他的很多经典场面的刻画,语言的整合,文字的选择,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我一直很想弄清,这种介于传统的叙述,却又能营造出现代主义氛围的场景,这两者的结合,是如何臻至完美的?搜神记或许只是一个小例子,但却对我起过很大的帮助。

故看到金兄的问题,引发了我的共鸣,一时忍不住,率性向金兄推荐了此作。全是小弟一家之见,不妥之甚,还请金兄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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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23: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原来如此,我看了开头,也有这种感觉。这种能变成铅字的稿,总是有它的道理,许多地方值得借鉴。有空一定看完它!

我写得东西,就是不能做到这一点,而是走向两个极端。《天涯客栈》之二,说教成份太重,故事性又弱,谁肯听我好为人师且又压抑的话?《猎人傳奇》看似古朴,却是徒有其表,与古典白话的精深渊博相较,那是天壤之别。

不刻意雕琢,质朴无华,也许才是正道,至少是我这种学识浅溥的写手最正确的选择,兄弟受教!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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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1: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拍砖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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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20: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当侧重人性,

看看《英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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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9 21: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燕兄弟推荐《英雄志》,我方才看了一看。

燕兄弟‘我觉得当侧重人性’这句话,我铬记在心了。

多谢兄弟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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