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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尧吉

[评论] 刀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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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2: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热,大家都懒得动脑子。

司马的书最适合偶尔翻起一本,千万不能集中海量阅读,否则读着读着就觉得面目可憎。

想起苏联电影《办公室的故事》一句台词:“你说我干巴巴的?”“不,您湿漉漉的。”

司马的书就是太干巴巴一点,他要能学古龙多给小说做做面膜就好了。

热点事件没必要写到帖子里,速朽,而且很多时候,借用冰火那儿的一句俗语,是狗吠火车来着。回帖里聊聊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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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3: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叶洪生极力鼓吹司马翎之后,很多人都受了影响。

我昨天在看古龙的《情人箭》。如果以这部小说中的高手为喻,估计司马翎可列当世七大高手之列。而古龙却是帝王谷谷主,再不济也是蓝大先生。这所谓的七大高手与蓝大先生和帝王谷谷主一比,差的不是一点半点。如果说面对卧龙生陈青云萧逸之流,司马翎勉强能称得上“才大如海”。可如果他面对的是金庸、古龙,司马只能算是“博学多才”了──这“博学多才”和“才大如海”之间的差距,差得也不是一点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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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5: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上思维周全。以前在法庭的时候,经常遇到因为打架而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立案时告知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惊诧莫名:我身上的伤不就是他打我的证据么?于是只好拿桌子上的茶杯打比方:比如说我把这个茶标打碎了,能让你来赔么?当事人说:这怎么可能?再解释:难道这个茶杯不是已经碎了么?他说:碎了是事实,但并不是我干的啊。这样就很容易解释了:你身上的伤也是事实,但怎么证明是被告打的呢?

这样的话每年要重复很多次,估计我的茶杯作道具已经做厌了。所以看到上面那句话,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有了反应。

关于茶杯,是很有趣的话题,再讲一个故事。

很早以前的时候,一女到法庭起诉离婚,理由是:老公的那话儿太大,难以承受。承办人问:到底有多大。该女看到桌子上放的茶杯,说:就象是你喝茶的茶杯那么大,每天要来好几次,如果是你,你受得了吗?承办人大怒,掷杯于地,喝令:给我滚!

以上与主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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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0: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思维就是“淫”,难道是个女法官?
风行的基层法官帖子怎么没有继续呢?不妨列一章:茶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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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0: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赫赫,发现给帖子灌水轻松多了、爽多了。
这原创怎TMD么就这么难呢?

以上与主贴关系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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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9 00: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尧吉 于 2008-7-25 17:23 发表
古龙曾在《关于飞刀》(《飞刀,又见飞刀》的序)一文中把刀与剑作了比较:剑是优雅的,属于贵族;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

那篇序很有趣,提出扁鑽算不算刀的問題
--剛好前一年,才在吟松閣被扁鑽扁
一個刀創未久的人大談刀經,真有點驚心動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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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16: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刀疤记(完整)

甲•刀疤记
古龙早年曾混过黑社会,这是不争的事实。
他本人即承认:我身上的刀伤无数,刀刀都砍在不同的地方。他的朋友林清玄也曾在《与古龙纵酒狂歌》一文中说:古龙年轻时在黑社会混过,身上有大大小小很多刀疤,因而他非常重义气。
但古龙生前似乎从未透露过这段以血换酬经历的任何细节,媒体也很奇怪的没有去探究──完全不象后来他在北投“吟松阁”再挨一刀时,飞短流长,八卦不断,庙堂民间满怀娱乐至死的劲头。
有一点可肯定:文艺青年古龙之所以会去混黑社会,不过是为了吃饭。他身上的那些刀疤,就是这段“揾食”生涯的代价。
古龙很快就象《喜剧之王》里那个高举两把菜刀收保护费的大学生一样,发现混黑社会的结果只有耳光和刀疤,而非元帅的勋章,他更发现在他那个时代,用笔比用刀抢的钱多多了──他当然立刻退出了那个血雨腥风的现实江湖。
据说古龙在创作时有个怪癖:喜欢浑身脱光只留一条内裤坐在地上,用黑板当桌子写武侠小说。只不知当功成名就后的他每次看到自身身上的刀疤时,创作灵感会否就此汹涌而至?
至少,“刀疤”这个意象给他作品打上了深深的印记。

──曾经,那些老年江湖人身上的累累伤疤,是江湖给予他们一生中最好的勋章,一如1962年《护花铃》中的龙布诗:
“他缓缓抬手,自右额轻轻抚下,这一道剑伤由右额直达眼角,若再偏左一分,右目便无法保全……
  笑声渐弱,语声渐微,右额上长短不一的三道剑痕,又触起了他的往事……
  他手掌滑过颇下的长髯,抚及髯边的一点创痕,那是天山的“三分神剑”,这一剑创痕最轻,然而在当时的情况最险……
  他一面沉声低语,手背却又滑上另一道剑痕,这一剑弯弯曲曲,似乎一剑,又似乎被三柄利剑一起划中……
  右眼边的一道剑痕,其深见骨,其长人发,上宽下浅,似乎被人凌空一剑,自顶击下,这正是矢矫变化,凌厉绝伦的昆合剑法,凄迷的大雪中,凄迷的昆仑绝顶……他手掌滑下面颊,隔着那袭锦缎的衣衫,他抚摸到胁下的三道剑痕……   (《护花铃》第一章)

──曾经,那些少年江湖人身上的伤疤,象他们初出茅庐的面容一样生气勃勃、富于魅力:
这少年赤着上身,身上横七坚八也不知有多少伤疤,脸上有条刀疤,几乎由眼角直到嘴角。
    ……但不知怎地,这又懒、又顽皮、又是满身刀疤的少年,身上却似有着奇异的魅力,强烈的魅力。尤其他那张脸,脸上虽有道刀疤,这刀疤却非但未使他难看,反使他这张脸看来更有种说不出的吸引力。  
    这又懒、又顽皮、又满是刀疤的少年,给人的第一个印象竟是个美少年,绝顶的美少年。(1966年《绝代双骄》第八章)
       
──曾经,那些青年江湖人身上的伤疤,深深掩埋着他们成名前的心酸血泪,它们沉默但一再提醒自己的主人:为成就一段傳奇,你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在虎丘悍匪江南七虎抢走了秦歌的心上人后,他单枪匹马上虎丘找到七只老虎挑战。花了四年的时间,每年都被老虎们砍了一百零八刀,流的血足够染红虎丘的每一块石头,才杀光老虎报得大仇,并赢得“虎丘山上欢声雷动,十里外都能听到”的所谓声名。
他付出的代价也不可谓之不大:
田心道:“直到那时,秦歌脸上才第一次露出笑容,他笑得那样骄傲,又那么沉痛,因为那时他那心上人已经死了,己看不到这光荣的一天。”      (1971年《大人物》第二章)

秦歌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我挨了刀之後,在地上爬着出去,半夜里醒来还疼得满地打滚,哭着叫救命的事?”       (《大人物》第十七章)

──又曾经,那些中年江湖人身上的伤疤,是铭刻在他们身体上的悠长记忆,光荣和痛楚共存,疲惫和厌倦并至:
他全身上下,前后左右,到处都是伤痕。
  各式各样的伤痕,刀伤、剑伤、枪伤、拳伤、掌伤、外伤、内伤、青肿、淤血、暗器伤……只要是你能想得出的伤疤,他身上差不多都有了。
  最奇怪的是,每个伤痕旁边,都用刺青刺出了一行很小的字。
  ……
  在一个暗赤色的掌印旁边,刺着的字是:
  甲辰年,三月十三,崔天运。
  今年是乙巳,这个掌印已经是一年前留下来的,可是瘀血仍未消。
  ……
  这剑痕就在他的心口旁,距离他的心脉要害还不到一寸。
  剑痕旁也用刺青刺着一行字。
乙未年,十月初三,唐傲。     (1976年《白玉老虎》第九章)

从老年的龙布诗到中年的金老大,刚好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循环。部分意义上可说,他们身上的伤疤,也就是古龙身上的刀疤。正因为感同身受,所以古龙在塑造他们的形象时才满怀着理解和宽容之情。
转捩点出现在1980年,这之后古龙作品中的刀疤渐渐变得丑恶。
《风铃中的刀声》中,先天残缺的姜断弦白天是个砍人头的官方刽子手,夜里则是个喜好腰斩对手的嗜血江湖人。看过这部书的人,没有谁能忘得了那个带着浓浓血腥的“诗意”镜头:在烈日炎炎的沙漠中,年轻的刀客正向着爱人全力飞奔而来,但中途,他的人突然从腰间一分为二,鲜血如同旗花火箭般四处迸射。
用古龙自己的话说:相思中的人果然回来了,可是他的归来又让所有的希望全部碎灭……于是思念就变成了仇恨,感怀就变成了怨毒。于是血就要开始流了。
在古龙最后一部作品《猎影•赌局》中,夫家被灭门、自身受辱的红红为了找到凶手,不惜投身娼门,因为她只记得在凶手身体的隐秘处,有条像蜈蚣一样的很长、很丑的刀疤。可惜最后她虽找到了凶手,却仍死在凶手的手上。
──正是在1980年的吟松阁事件之后,古龙身上多了一条丑恶的刀疤。
从前他视浑身的伤疤为一个江湖人的荣耀和勋章,但最后这道刀疤,却成了他的致命之伤。
赌局也是终局。

古龙曾遥望过自己的老年的:《护花铃》中龙布诗、《霸王枪》中的熊九太爷,便都寄托了他的某种幻想。这同时也是个不祥之兆:他已过早地泄露了天机。又或许,象这样的奇才,根本就无法承受一个平庸和颟顸的老年?
盘点他不算长的一生,他被很多男人伤害过(从他身上伤疤来看),却也伤害过更多的女人;但他以自身的才华换取物质,享受生命,与读者一起分享他个人对生命的体验,这中间毫无非正义之处。
对一个有太高天赋乃至有天才特质的人,我很难就古龙个性上的缺陷作更多的批评,毕竟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包括生命。如今,他的刀疤已随着他的肉身消亡在尘土之中,流传至今的,只有他那些独特的文字。
那些文字当然不是完美无缺的,但即便从他那些伤痕累累的故事中,我们也能读到他自身各种坦荡真诚的欲望:自卑、自大、敏锐、冲动、天真、寂寞、无奈……就像我们每个人每一天所经历的那样。它们有种穿越时空、亘古不变的力量,感染着我们,慰籍着我们,令我们感慨万千。

在《护花铃》中,古龙曾描述过一个“无上限科学研究”的诸神之殿,其中有个天真或者疯狂的构想便是“隐身之术”,至于那道理,“端的奇妙得无法形容。南宫平全神凝注,却也听不甚清,只知道他说若是能使人身完全透明,比水晶还要透明,那么别人便再也看不到他了”。
其后的古龙,也曾构想过种种“隐身之术”,其中既有把盏水融入江河、米粒放入米堆的世故,也有让最熟悉的人成为透明杀手的智慧,却再也拣不回这样曾经的天真了。
若是真能使人身完全透明,比水晶还要透明,那么他身上的刀疤是否也就此永远消失呢?
愿公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


乙•争锋记
刀剑之争,是武侠文学中一个永恒的话题。
古龙曾在《飞刀,又见飞刀》的序中把刀剑作了比较:剑是优雅的,属于贵族;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这虽只是一家之言,但却不乏同行者,比如云中岳就爱使用一个平民之刀胜过世家之剑的固定套路。
同一个哈姆雷特会有一千种不同的解读方式,而同样的刀剑之争,在不同的武侠作家笔下,也会有各异的文化附丽。
不妨先从古龙佩服过的一些武侠作家说起。

首先是王度庐,他的“鹤-铁”系列魅力独特,虽粗服乱头却不掩国色。
他笔下的刀剑相争,主要还是爱情和命运之争:如李慕白-俞秀莲、罗小虎-玉娇龙。王推崇“剑”,李慕白、玉娇龙其人其遇,如神龙夭矫,变化莫测。在爱情中,他们也比代表“刀”的俞秀莲、罗小虎更主动。但他们却始终拘囿于名礼偏见而屈从于命运,与心爱的人不得曲谐,郁郁终生──在爱情的战场上,高贵的“剑”并不是最终的胜利者,他们伤害自己更甚。
但王度庐的贡献是巨大的,他塑造的玉娇龙角色独一无二。古龙笔下的傲慢而高贵的女性角色虽也不少,但她们都没有玉娇龙那份独立于爱情之外的勇气。

接着是司马翎。司马笔下的刀剑之争,虽也不脱儿女私情的窠臼,他却能以天纵之笔开创一个以刀剑论武道的新天地,典型如《刀君剑后》。
不过司马不折不扣是个男权主义者,刀君在武道上虽未必胜过剑后,但在爱情上还是胜出了。剑后最终被司马安排了一个奇怪的结局:她和端木芙一起嫁给了刀君,但她仅取罗夫人名份,不取夫妻之实,生儿育女由端木芙负责。
我个人对这个“半爱修道半爱君”结局评价是:理解但不以为然──理解,因为司马是个男的;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个男的。
司马的刀剑之争,后来对他的私淑弟子黄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大唐双龙》中寇仲和师妃暄的刀剑之争,不过把 “武道”拓展为玄而又玄的“天道”,刀与剑,仍深深打上了江湖精英的标记。

然后当然是金庸。金庸笔下的刀剑之争一般让爱情走开,偶尔有这么点影子,也属于一对中年以上怨偶之间的家庭矛盾,如史老婆婆与白自在、秦红棉与段正淳。更甚者,公孙止刀剑两手抓,以为就此可背叛妻子,却落得个身葬万丈深渊的悲惨下场。
金庸笔下的刀剑之争,简言之可归为“忠义”二字:
其一,“飞雪”中的胡苗刀剑之争,最终仍是个死结。《雪山飞狐》的最后,是胡斐重复父亲的命运还是苗人凤以一处刀疤还报胡一刀,无人知晓答案,包括设局者金庸。流传江湖的,只有那一场意气相倾的往事。
其二,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倚天》中刀剑之间的关系,寄托了金庸的某种不变的政治理想:屠龙刀中的兵法可得天下;倚天剑中的《九阴真经》可成就武功。如果持屠龙刀的人得到天下后残民以逞,那么就用倚天长剑取其首级。
往前,《书剑》中的乾隆昏暴,他胞弟陈家洛终“拔出短剑,也在毒药罐中熬了一会”;往后,《鹿鼎记》中的康熙是“鸟生鱼汤”,因此无论是独臂神尼、归辛树还是陈近南,都没有理由向他刺出倚天之剑。
可惜的是,纵观中国历史,持屠龙刀的暴君总是一世而千出,能制衡他们的倚天高人却几乎是千世而一出。
倚天、屠龙中间,只“流遍了,郊原血。”

回到古龙。
古龙一直有个名士情结,因此他很推崇贵族之剑:从早期的方宝玉和白衣人,到中期的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谢晓峰和燕十三,直至遗著中的薛大先生和柳轻侯,这些剑客无一不是江湖中的贵族和王者。
但他笔下各种类型的刀和刀客,更能打动人心。他最成熟的十年创作期内的刀剑之争,把武侠小说的思想性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1968年的小李飞刀是一个创造。
小李探花一生中遇到过很多优秀的剑客,如阿飞、游龙生、郭嵩阳、荆无命等,这些人都曾想试一试小李飞刀究竟有多快?游龙生是为了一个女人,荆无命是为了一个男人,郭嵩阳是为了一个座位,阿飞却是为了一时冲动。
但最终他们都成了小李探花的朋友,都折服在他的伟大人格之下。荆无命曾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小李探花的武功远不如上官金虹,却能最终战胜上官?直到他看到他的下一代路小佳又不如小李探花的下一代叶开,才终于承认:没有伟大的人格,就没有伟大的武功。
不过李寻欢虽然使刀,他本人毕竟还是个太子党。他的饮食住行作派,也比较小资而非平民化。且最终,小李飞刀不仅成为遥远的绝响,更成为江湖的神圣图腾。他的嫡传弟子、他的嫡系后代,就终生只能继承这个道统而不能推陈创新。
幸好,关于刀的“神话”,并没有建立起古龙创作的樊篱,他走的比这远多了。

从萧十一郎起,古龙开始认真贯彻起他的平民之刀理念。《萧十一郎》的最大魅力,既不在于它是从剧本改成,也不在于主角爱上的女人是个有夫之妇,而在于一个平民缘何能在与贵族争夺爱情的战场上胜出?
在本传中,萧十一郎曾不无沉痛的自嘲“……想那萧十一郎只不过是个马车夫的儿子而已,又怎能和连城璧那种世家子弟相比?”但最终,“马车夫的儿子”凭借一种平民的正直和勇气胜过了贵族之剑,获得了爱情。
──并非没有同样正直和有勇气的贵族,但连城璧显然不在其中,尤其当他们共同面对那个庞大的魔王逍遥侯时。
萧十一郎远没有达到小李飞刀那种人格和刀融为一体、无坚不摧的境界,可他有勇气为了美好的东西去挑战强权。他的布衣之怒,甚至赢得了逍遥侯的欣赏和尊重。
《萧十一郎》本传是个不折不扣的悲剧:平民在爱情道路上一路只收获了累累伤痕,包括被误解的爱人在胸口留下一道险些致命的刀疤,最后的结局更是充当了贵族的炮灰──但古龙不忍心,于是就有了不伦不类的后传《火拚》。
后传的结局差不多算是个喜剧了:平民很莫名其妙得到王者之刀和大笔财富,跻身富人阶层,终于有资本骗过贵族,并赢得最终决斗的胜利。

幸好古龙写出了傅红雪、《天涯明月刀》中的傅红雪。
《边城浪子》很彻底地剥掉了傅红雪的贵族血统、复仇的意义以及珍贵的爱情,使得刚走入《天涯明月刀》的他,生命里几乎只剩下紧握在手中的一把刀。
然后他遇见了一把鲜红的蔷薇剑,投入了一场几乎是对决整个江湖的战争。
他拔刀,挥刀,留给敌人的永远是殷红的鲜血和凄厉的刀疤──却也终于被剑所伤,伤在深深的心底。
允许我改一段鲁迅先生的文章来记录这场战争:
已不是蒙昧如非洲人士而背着雪亮的毛瑟枪的;也并不疲惫如中国绿营兵而却佩着盒子炮。他毫无乞灵于牛皮和废铁的甲胄;他只有自己,但拿着平民所用的,受过天上诸神祝福和地下群魔诅咒的黑刀。
  他走进无物之阵,所遇见的都对他一式点头。他知道这点头就是敌人的武器,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许多战士都在此灭亡,正如孔雀翎一般,使猛士无所用其力。
  那些头上有各种旗帜,绣出各样好名称:杜雷、倪平、倪慧、多情子、杨无忌、五行双杀、萧四无……头下有各样外套,绣出各式好花样:自卑,自恋,自大,残忍,冲动,诡诈……。
  但他的刀已经出鞘。

古龙赋予这把黑刀的毁灭力量甚至超过了小李飞刀。
但这刀,并非带来绝对的毁灭:它既割过初生儿的脐带,也挖过黑暗中禁锢的牢墙,还给想退隐的杀手脸上留下一道刺眼的刀疤后却放过了他。
当傅红雪终于来到神一样的公子羽面前,他拔刀,砍裂了神脸上那个沉重的青铜面具,击败了那把血红的蔷薇剑。于是,激动人心的结局到来了。
──燕南飞对公子羽说:我奋斗二十年,不过是为了能和你一起喝咖啡。
──傅红雪却对公子羽说:我奋斗二十年,并不只是为了和你一起喝咖啡!
神竟然同时看错了这两个。
──而腰斩《天涯明月刀》的人又是何其的可悲呢?他们竟然看错了古龙。

再辉煌的刀光也终究要暗淡的,古龙创作的巅峰就要结束了:1978年的《离别钩》和《英雄无泪》,为古龙笔下的刀剑之争划上了一个诡异的句号。
离别钩其实是一把变形了的剑,它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要吞噬主人的血,后来它果然砍断了曾经主人蓝大先生的腿、现任主人杨铮的手。当然,它也穿过了贵族狄青麟的薄刀,割断了他的喉咙,赢得了刀剑之争的胜利。
泪痕同样是一把畸形之剑,铸造它的萧大师在铸剑时看到了凶兆,他的独生儿子将来要死在这柄剑下,所以他的眼泪滴在宝剑上,形成一道泪痕。在《英雄无泪》的最后,本泪痕在手的卓东来要赌一赌这究竟是谶言还是妄言,不仅将泪痕还给了小高,而且也没有使用他最擅长的短刀,结果被一剑穿心,输给了自身的宿命。
与其说刀输给了剑,不如说它们输给了天意和宿命。
离别钩和泪痕,在用主人的血洗清了自身的戾气后,给予了他们主人一个还算光明的未来;而狄青麟那把杀人不留刀疤的薄刀、卓东来那把曾砍断蝶舞双腿的短刀呢?它们戾气并未消尽,却似乎再没有人关心它们的下落。
但我知道,千百年来,它们其实就一直藏在你我胸中:有的磨损殆尽,有的一怒出鞘………


丙•断臂记
“独臂人”是江湖中一个独特的符号,金庸爱写,古龙爱写,温瑞安也写过;1967年的香港影视长廊中,还出现过一部璀璨夺目的划时代力作:张彻执导、倪匡编剧、王羽主演的《独臂刀》。
倪匡自称能模仿很多武侠小说家的风格写作,我以前曾认为不无吹嘘的成分,但看了《独臂刀》后,我认为他至少是个非常伟大的武侠片编剧。
《独臂刀》的前半段借鉴了金庸《神雕侠侣》杨过断臂情节:刁蛮师妹齐佩虽对同门方刚暗怀情愫,却因他天性孤傲反生怨恨,与两位师兄对他百般欺凌挑衅。后同门雪夜较技,齐佩不敌,竟施偷袭斩去方刚右臂泄愤。
故事的高潮出现在后半部:方刚断臂后得村姑小蛮相救,本想退出江湖。然而师门的仇人却没有放过他,目睹爱人小蛮遭人欺负调戏自己却无能为力的境遇,方刚愤然重提父亲遗下的断刀苦练武技。小蛮不忍,拿出祖传的残缺刀谱,终令方刚练成“独臂神刀”,一雪前耻──这一残谱断刃练奇招的情节,被古龙写入《离别钩》,而杨铮最后的断臂,也是必然的结局了。
像《独臂刀》、《神雕侠侣》、《离别钩》这样的作品,如何都能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魅力而成为经久不衰的经典?
或许就因为它们都有个在残缺中求圆满的主旨──孤身奋斗的过程总最能呈现人性中的阳刚和惨烈之美。勤生薄死的墨侠毋论,就是遵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孝之始也”的儒家也认可:欲承受天降之大任,须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断其手臂自是应有之意。

一个江湖人断臂之后怎么办?
方刚苦练绝技,在为师门报恩后携爱侣隐居山林退出江湖。
杨过苦练绝技,在襄阳一战成就主流大侠声名后携爱侣隐居山林退出江湖。
杨铮或许继续在小城中做他的小捕快,或许也携爱侣隐居山林退出江湖。
只有温瑞安笔走偏锋:戚少商最后放过了同样断臂的顾惜朝,放弃了和息红泪的情缘,愤然加入名捕群中,选择了独臂持剑卫道的一条新路。这和古龙《英雄无泪》的结局是异曲同工的:剑客的剑,就像英雄的斗志,只要你不死,就不能放弃。
当然,还有些江湖人选择了第三条路,这也是我这篇小小的评论所感兴趣的地方。

不妨先回顾一下金庸笔下千姿百态的断臂人:
为爱情断臂的有无尘道人;
时运不济路遇煞星被断臂的有罗立如、侯通海、平阿四、明教锐金旗一众人等……以及杨过;
毒蛇噬身为救老命而不得不断臂的有沙通天;
还有原因比较特殊的断臂如玄贞道人、阿九等。
几乎能够解释江湖人断臂的原因都被金庸写尽了,以至于古龙笔下的断臂人虽然也很多,却很难突破以上窠臼:比如为莫名其妙的爱情被砍断手臂的丁灵甲、中了暗器被卓东来毅然砍去手臂的司马超群等,这些情节都显得比较老套。
但毕竟古龙还有一种断臂情节是金庸不曾写,也不可能写好的──就算写过,也是妖异的,畸情的,而且非断臂。

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有个符号“义”,专用来描述男人之间的某种特殊感情。这种感情引发了历史上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如要离断臂刺庆忌、慧可断臂求佛、王佐断臂说服陆文龙。
我们视之当然,甚至认为是一种智慧,属于三十六计中的苦肉计。西方人却往往无法理解一个男人怎可能为另一个非亲属的男人牺牲那么多?只好把这种感情理解为同性恋。却不知在东方文化里头,同性之情一直被描述为非常态、非正常的。
金庸应该是个标准的异性恋者,他的笔触很不愿意涉及同性之情。东方不败与杨莲庭不仅是一个特例,且金庸只有事先写了东方不败的身残然后才敢写他的情坚。另外,东方不败对老杨明显以妻妾自居,大的纲常其实未乱。
看了金庸的所有武侠作品,我有个有趣的发现:在他的江湖里头,男人之间总要急于划清界限。当一个主角想对另外一个/一些男人显示非同一般的感情时,金庸会立即为他们举行结拜仪式。兄弟之名份早早确定,不仅坚定地排斥了同性恋的归位,而且彻底切断了这种感情异化的可能性。
当然偶尔金庸也会戏谑一下:《鹿鼎记》中,当韦小宝与天地会群豪去剥老百姓的衣服逃亡时,被剥了衣衫的苦主吓得大叫:“兄弟年纪老了,这调调儿可不行……”
但大多时候,这种士大夫式的审美情趣常常为了烘托主人公的英明神武,而毫不顾及那些“死跑龙套”的尊严和感情需要,又未免显得残忍:如《神雕侠侣》中,原本性取向很正常的沙通天、侯通海、彭连虎、灵智上人四人在臂断和目盲之后,坚持要用铁链穿过肩头连成一串,隐居荒僻的乡中达十六年。金庸说,他们彼此之间绝对没有发生点什么,大家只是一起晒太阳的关系。
姑妄听之啦。

古龙虽也是个标准的异性恋者,他却敢于大胆写同性之情,甚至人兽恋: 前者如水母阴姬与南宫燕、李霞与唐可卿,后者如青衣尼和无名“兽人”。
当然还有男人之间某种微妙的感情。

金无望掉入王怜花的陷阱,中伏被囚。但以他过人之能,当时只需一走了之,王怜花也挡他不住。却因为他和沈浪意气相倾,唯恐沈浪也中伏,于是奋起反抗,结果以一条手臂为代价重创了王,阻止了王的阴谋。
这当然是一种士为知己者断臂的“义”。因为义沈及王,在《武林外史》的最后,本已立心要杀王怜花报仇的金无望,竟会因为王已被沈初步感化而放过了他,甚至还会因为大家一起佩服沈浪而与王作相视一笑。
用天涯的术语来说,这个结局 “华丽丽的”。

然后是荆无命。
荆无命和上官金虹之间的关系,甚至比阿飞和李寻欢之间的关系更复杂、也更难写。
毫无疑问,荆无命对上官金虹有种终生不渝的忠诚。
《多情剑客》中,古龙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他和上官金虹之间配合默契,连步伐上都有带着某种共同的韵律。但荆无命断臂后,这种韵律就被破坏了。因为对于上官这样的枭雄来说,擅长左手剑的荆断臂之后无疑是个废物。然而他只是抛弃了荆,却并没有像对待其他属下一样杀人灭口──须知荆了解他那么多不可示人的秘密。用上官的原话来解释不杀荆的理由:我不忍。就凭这一句话,又把右手剑更快的荆重新纳入了他的韵律圈子之中。
──荆之所以偷偷苦练右手剑法,是为了当上官金虹对他的态度若是改变了,他就会用这法子去杀上官,至少会去试一试。所以只要上官一重新接纳他,则一切恩怨不在话下。
《九月鹰飞》中,荆无命虽未出场,却提到他已将金钱帮的秘藏全部传给了上官金虹与林仙儿的女儿。
《边城浪子》的最后一章,荆无命依旧穿着代表金钱帮的黄麻长衫出现在叶开面前,坦承自己还想与李寻欢比一比谁更快,也坦承自己一直不明白李寻欢为啥能战胜武功更高的上官金虹?
这种忠诚精神的源头又是什么呢?与他们都有肉体关系的林仙儿至死都搞不明白:“我一向认为我很能了解男人,可是我却实在不了解你们,实在想不通你们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只知道无论那是种什么样活见鬼的关系,都一定令人恶心得要命!”
──我也不明白。没有人能解释清楚人性的复杂,包括古龙在内。
不过我很喜欢《边城浪子》的结局:这个孤独的黄衫人在阳光底下,用一种很平淡的语气反复提及他从前生命里的神,那一刻他既非落寞的怨妇,也不再是燃烧后的灰烬,他,不过是这个江湖里的又一个陌生人而已。
当他带着一条肉体上终生难消的刀疤消失在风中的时候,我很欣慰他的内心终于获得了永恒的平静。

再后面是赵平,先天无极派掌门赵无极的独子、被傅红雪砍断了一只手臂的黑手组织中的“食指”。
傅红雪认出他的杀手身份后,曾一度想替先天无极清理门户。但他尊敬赵无极,因此只留下了赵平一只杀人的手。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傅红雪却落入了赵平的手中,被他横加折辱。危急间傅红雪抓住一瞬的机会拔刀杀了赵平,却陷入无限的悔恨悲伤之中──因为他发现赵平并不真正想杀了他。
赵平也不是因为傅红雪上次放过他而感恩图报。古龙解释道──也许那只不过是种莫名其妙的感激,感激你让他知道了一些以前他从未想到的事,感激你还为他保留了一点人格和自尊。
以现代的观点,赵平似乎染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他的生死一度绝对操纵在傅红雪手中,结果傅不仅没有杀他,也没有泄露他的世家身份让他身败名裂,他因此莫名的感激。
这种微妙的情感,卓玉真不能理解,傅红雪理解却说不清楚。

我要提及的最后一位断臂者是司马超群。
司马超群有理由感激卓东来,是卓一手把他捧上大龙头、大英雄的位置的,司马不败的江湖神话也是卓一手缔造的。但他毕竟不是傀儡,他也有自己完全独立的自尊,有自己对于江湖的独立理解。
司马超群最终和卓东来彻底决裂。但卓东来不仅没有伤害他,在他危急的时刻还赶过来救他的命。当司马超群为剧毒暗器所伤时,卓东来为阻止毒性蔓延,一剑就把他的一条手臂砍下来。
可惜司马还是死去了,死在深爱他却完全不能理解他和卓东来之间关系的妻子吴婉手上──这样一份男人之间的复杂情感,古龙笔下的女人似乎从来就没有理解过。
在古龙那个年代,他也没敢再继续进一步:卓东来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古龙却仍要强调他和荆无命一样是个异性恋者。
司马又是否知道,自己之所以被卓东来选中,是因为卓想用他来补偿那个未出生即和母亲一同死去的孪生弟弟?

所有的断臂恩怨情仇,终尘归尘,土归土。
那些断臂上的伤疤,就如同树的年轮一般,记载着江湖中的所有秘密。
得之我命,不得我幸。


丁•后记
在网上,有人问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一个人如果过了30岁还喜欢读古龙的小说,那他是不是就不用混了?
又有人感慨:刀疤是过往荣光和沧桑的记录,可惜江湖里没有收集人皮的行为艺术家!
我的回答是:这些都很重要吗?
至少,我永远都不会去经历古龙身上的那些伤口了──30岁之后的我,已经有了自己随遇而安的人生。
反复体味那些精灵般的文字,如同一首老歌里所唱的:

现代和古代的山峰交叠
火山和冰山的地层相连
我却站在上面、迷惑其间
时而忧伤
时而感谢
请听,慢慢的听
或许其中,也有你的感觉
让我飞越时空、过滤尘嚣
与你做忘年之约
我的感觉
游走在漫长而短暂的岁月
我的感觉
犹疑在善变又不变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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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16: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emfunk-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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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5 02: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修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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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9 13: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巨侠有本小说就叫做《刀疤记》,"

《刀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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