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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武侠作家阳朔作品集之寂寞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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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2 20: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本人校对仅是个人爱好,本作品仅供侠友学习交流之用,严禁一切商业途径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谢谢!


寂寞弯刀.png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弯刀
  作者:阳朔
  作品简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这就是李弃儿的割脖子弯刀。在江湖上,只有小李飞刀才有这么快的刀。可是,李弃儿却很痛苦、很孤寂;因为,他唯一的心爱女人蝴蝶弃他而去。他痛苦,寂寞,但他不能死;因为,他没有完成师父的遗愿:从飘香楼取回那把真正的无敌弯刀……
  飘香楼的剑是天下最快的剑,连师父都打不败的飘香楼,李弃儿能打败吗?途中,一个美丽女子的命运意外地跟他联系在一起,她是谁?她真的是天门教的叛徒吗?李弃儿既然已经开始对她动心,他还会不会与蝴蝶有情人终成眷属?李弃儿终于面对飘香楼主。飘香楼主告诉了他一个惊人的秘密……
  李弃儿以他那把比小李飞刀还要快的刀,割成了邪恶的脖子,摧毁了罪恶的巢穴,戳穿了滴水不漏的阴谋……
  本书以二十五年前一个誓约为背景,塑造了一个充满了痛苦、绝望、孤寂但却又坚强而睿智的英雄形像及他的传奇故事。
  第一章:秋风里,一道剑光拦住了李弃儿的去路
  秋冬相交。
  路两旁的树,瑟瑟的,偶尔,一两片树叶飘落。
  枯黄、阔大的叶子,在渐冷的秋风里,在不由自主的落着。
  一片又一片,没有人能使它们在树干上多停留一会。
  没有人能改变它们的方向。
  有风的时候,它们是孤单的。
  没有风的时候,它们也是孤单的。
  它们孤单。
  有一个人却比它们更孤单。
  孤单的叶子就落在孤单人的肩上。
  这个孤单的人,就是李弃儿。
  李弃儿浑身抖了一下,仿佛不堪一片叶子的重负。
  他仿佛用了全身的力气,才不致使自己倒下去。
  他在风中停了一会,等落在他肩上的叶子顺着衣服滑落到地上,才轻轻叹了一口气,才迈开脚步。
  他是不是病了?走得这么吃力?
  李弃儿没有抬头。
  他的腰上,挂着一把弯刀。
  这是一把非常普通的刀,就那么随随便便弯曲着。
  不像七,不像弓,倒像农夫割稻子的镰刀。
  没有闪光,但也不生锈。
  如此平常的刀,就算把它丢在路中央,一百个人看见它,有九十九个会把它一脚踢进路旁的草丛里。
  那个不会把它踢进草丛里的人,一定是个识货的人。
  这把既没有光辉,也不生锈的刀,是江湖上最快的刀。
  最快的刀是什么刀?
  快刀王的刀。
  快刀王的刀当然是刀中之王。
  农夫的刀大多是用来割稻子的,而他的刀是割脖子的。
  除了脖子,他的刀绝对不割其他任何东西。
  江湖上见过这把刀的人不少,但没有人看过这把刀是如何飞出去的。
  因为,看过这把刀飞出去的人都已经被割掉了脖子。
  没有脖子的人虽然也是人,但那是死人,而且,绝不会是一个完整的死人。
  人头是人头,身体是身体。人头与身体绝不会连在一起。
  割脖子的刀就挂在李弃儿的腰上。
  显得那么落寞,没有一点生机。
  像这片广大而凋零的树木。
  像他的脸神,他的眼神。
  没有人会相信这个毫无生气的人会是江湖上最厉害的快刀王。
  他为什么这么孤单?
  他的脸为什么这样苍白?
  他要到哪里去?
  他的身后是茫茫的原野,他的前面也望不到村庄和炊烟。
  谁也不知道,他能够走到这里到底走了多少天!
  谁也不知道,他还能走多久,走多远!
  但,他的脚步却是坚实的。
  一步,一步。
  没有人会相信他会突然之间倒下去。
  可是突然间,他真的倒下去了。
  在他倒下去的瞬间,他的眉宇间似乎流露出一丝微笑。
  没有人能够察觉。
  因为他的脸太苍白,太没有生机了。
  只有他自己清楚,那颗只有他才能感觉的心,最后一搏,是那么的强劲有力,就像勇士用尽最大力气在擂鼓。
  而后,震天的响声后是沉寂。
  他的微笑和惊喜其实在心里,没有人看得见。
  好像在说,我终于死了,终于可以休息了……
  太阳就在头顶。
  秋末的阳光,一丝一丝,挟着凉意注视着地上的万物。
  太阳是阴冷的,阳光照在身上,也让人感觉不到温暖。
  虽然没有暖意,但这个女人的脸上尽是笑容。
  她的笑,可以用任何美丽的字句来表示:鲜艳、满足、清亮。
  只是有点残忍。
  此刻,连残忍也不见了,只留下甜蜜的笑。
  她就站在李弃儿倒下去的地方。
  她握剑的右手有些颤抖,但绝不是害怕引起的发抖。
  她的脸因了兴奋而有些发胀。
  细腻而生动的脸,因了这一分潮红而显得越发可爱、美丽。
  但她还是一动不敢动,她注视着地上的李弃儿。
  好像不相信眼前的人会这样简简单单就死去。
  只一剑。
  这一剑,也没有她想象的那样凌厉,那样悲壮。
  她不相信,江湖上最厉害的快刀王,会在她的一剑之下就倒地。
  足足有一刻钟,她的全身每一根神经绷得紧紧的,双眼没有眨动一下。
  她注视着地上的李弃儿,心里至少准备了七七四十九种变化,以防止李弃儿的突然攻击。
  终于,她长长吁了口气。
  说不出是喜悦,还是叹息。
  又一片树叶飘落。
  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她的剑锋上。
  无声地,叶子一分为二。
  再无声地落地。
  好利的剑!
  “好利的剑!”
  她吓了一跳,握剑的手不由地紧了紧,如临大敌,四下里倾听。
  然而什么也没有。
  明明听见有个声音说了句“好利的剑”,难道是幻觉吗?
  女人笑了。
  继而欣赏起自己的剑来:这确是一把好剑,剑锋就像是从云隙间闪射的光。
  柔和、凛冽、摄人心魄。
  现在,她的心里比她脸上要高兴得多。
  因为快刀王李弃儿就死在她的剑下。
  不出三天,她的这把戚戚无名的剑,一定会传遍江湖。
  她的这把原本只值几两纹银的青锋剑,身价至少可以增加一万倍。
  她不由得用左手轻抚剑身,激动得有些抖擞,口中喃喃地说:
  “李弃儿是我杀的,我杀了李弃儿?”
  “你为什么要杀李弃儿?”
  “因为……”
  突然她整个人僵住了。
  脸色刹那间变得灰白,胸脯因惊悸而急速跳动着。
  她的舌头似乎也僵了,结结巴巴地说:
  “你……是谁?……为什么……不……现身?”
  等了一会,没有任何声音。
  “真是见鬼了。”
  女人收起剑,微微伸展了一下因过度紧张而僵硬的躯体,转过身,刚想走,身后又传来声音:
  “你为什么要杀李弃儿?”
  这一惊比刚才更甚。
  “哐当”一声,手中长剑落地。
  她连转身的勇气也没有了。
  “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声音尖利,像是竭力喊出来的。
  只是,在极度的恐惧当中,喊出来的声音听上去却很微弱。
  “鬼是不会说话的,我当然是人。”
  女人已经不能再动了。
  如果真的是鬼,她也许还不会这么害怕,凭她的武功,对手可以一直跟着她,而且连呼吸也听不到。
  可是听声音,那人又离她很近,就像是嘴巴凑在她的耳朵上讲话的。
  这种人,不用说有多厉害,但起码比鬼更难对付。
  一旦被这种人缠上,一定生不如死……
  想到这里,她仿佛连思想的能力也消失了。
  幸好,她的嘴还能够动。
  “是人……我……为什么看……不见……”
  “看不见我,你还能够杀了我吗?”
  女人的嘴张着,好像一辈子也合不拢了。
  她明明看见她的剑刺透李弃儿的咽喉。
  她的那招“不留痕”剑法,可以穿透人的咽喉而一点也看不出痕迹。
  到目前为止,至少有六位江湖一流高手死在她的剑招之下。
  她明明看见李弃儿在她一剑刺穿咽喉之后才倒下去的。
  这怎么可能呢?
  究竟错在哪里?
  没容她细想,只听李弃儿道:
  “你知不知道,江湖上谁的刀最快?”
  “知道,李弃儿的刀最快。”
  “你知道我的刀比你的剑快,为什么还来送死?”
  李弃儿的声音像一把粹火的刀,剜着她的心。
  她知道她的脸一定很惨,她更知道她的下场将更惨。
  一阵强烈的恐惧过后,她用力咬着嘴唇,直到疼痛的感觉盖过恐惧。
  她的眼中似乎恢复了风采。
  昂了昂头,说:“你知不知道,江湖上谁的剑最快?”
  “飘香三剑的剑最快。”
  听了李弃儿的话,她的脸似乎又有笑意。虽然这笑意有些勉强。
  “可惜你不是飘香三剑,对不对?”
  李弃儿没待她回答,又接着道:
  “你只是飘香楼的一个妓女。”
  这个女人是妓女!
  妓女是专门陪不同的男人上床的女人。
  妓女为什么要杀快刀王李弃儿?
  难道她不知道快刀王的弯刀是用来割脖子的吗?
  难道她连自己脖子都不在乎?
  “我的弯刀从来不割妓女的脖子,你走吧。”
  妓女还是站着,没有动。
  “难道你还想看看我的刀有多快?”
  妓女点头。
  “难道你真的不知道,等你看见我的刀出手,你的脖子已经在地上了。”
  妓女开始发抖。
  “你真的不相信?”
  “相信。”
  “相信还不走。”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妓女弯腰拾起地上的长剑。
  可是,她再也没有勇气回头看李弃儿。
  她不想再看见那把割脖子的弯刀。
  割脖子的弯刀,就挂在李弃儿的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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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李弃儿是孤儿,蝴蝶却使他的心更孤单
  一只蝴蝶,在空中飞。
  它在寻找它的同伴吗?
  或许,它是把风中飞舞的落叶当成了它的同伴。
  难道它不累,不需要休息……
  李弃儿倒在地上。
  他的脸还是那么没有生机,那么苍白,那么平淡,平淡得有些凄冷。
  没有人愿意多看他一眼。
  他实在是一个任何人见了都会怜惜都会毫不犹豫地给予同情的人。
  现在,他只是一个人,一个孤儿,一个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人。
  他现在绝不是快刀王。
  他的刀不会也不能割任何人的脖子。
  在他的感觉里,他已是死人,至少,他是一个马上就要死去的人。
  他很后悔,后悔自己没有死。
  没有让飘香楼的妓女杀死。
  他原以为他一定逃不过妓女刺出的那一剑。
  像她这样的绝妙的剑法,他已经很久没有识过了。
  如果他真的死在那一剑下,他也一定不会遗憾的。
  可是,他偏偏躲过了那一剑。
  他的雄心在躲过剑法的一瞬勃发,随即又熄灭了。
  活着已找不到目的,他为什么还要活着。
  李弃儿倒下去了。
  他屏住呼吸,他对自己说:“我已经死了。”
  “李弃儿已经死了。”
  “世上再也没有割脖子的弯刀了。”
  可是,他又醒过来了。他看见了那个想杀他的妓女。
  他很痛苦,当他看到对方以为自己已经死去,而流露出的那种满足和欣喜的表情的时候,他真的希望自己真的死了。
  如果,死能带给别人快乐,他可以死,宁愿死。
  当他的刀成为江湖上最快的刀之前,他就觉得,自己若要死,就应该死在飘香楼的剑下。
  十三岁的时候,他的刀就已经割断过两头狼和一只老虎的脖子。
  十年以后,许多想看清楚他的弯刀是如何飞出去的江湖高手,都被他割掉了脖子。
  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脖子,但是,总有一些人愿意让他割。
  那些声称自己的脖子比他的弯刀更硬的人,总是人头落地,也不愿意把双眼闭上。
  他看过各种各样的人临死的模样。
  他甚至想,自己的头被割在地上,会是怎样的情形。
  他很想看看自己人头落地的样子。
  可是,那些用刀或用剑来割他脖子的人,火候总是缺了那么一点点。
  那些来割他脖子的人,上有父母,下有儿女,还有恩爱的丈夫,还有忠心的朋友和需要完成的事业,有时候,他真想成全他们。
  每一次,他的刀又都农夫割稻子似的割掉了对手的脖子。
  有一次,他决定不再出手,他静静地站着等待对手的剑砍下来。
  可是,等了半天,他睁开眼睛一看,他的面前却跪着一个美丽的少女。
  这位少女便是蝴蝶。
  蝴蝶是一个纤弱而秀丽的女孩。
  她跪在李弃儿面前。剑被抛得很远很远。
  蝴蝶的泪不仅流满双颊,而且湿了前面的衣襟。
  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杀了我的父亲,但我不会杀你。”
  从那以后,李弃儿把自己的生命看成是蝴蝶的赐予。
  空中的蝴蝶还飞。
  它还没有找到可栖息的地方。
  秋风刮在李弃儿的脸上。
  他的身上,除了这把刀,在也没有其它东西了。
  在这个世上,也只有这把刀,才是他最信赖的朋友。
  只有这把刀,从没有背叛过他。
  在蝴蝶离开了他的岁月里,是这把刀,给了他自信,给了他活下去的念头。
  他常常流泪。
  抚着弯刀流泪。
  “弯刀呵弯刀,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跟着我,你注定要孤单的。”
  弯刀从没有让他失望过,并很快让他成为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快刀王。
  李弃儿的刀是最快的刀。
  就像飘香楼的剑是最快的剑一样。
  他的名字,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知道,不知多少人羡慕他的快刀和快刀王的荣誉。
  可是,蝴蝶却背叛了他。
  蝴蝶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你做你的快刀王,让我过我的凡人生活。”
  李弃儿的腹部一阵疼痛。
  每当他想起蝴蝶的这句话,他的左边腹部就会绞痛起来。
  “我为什么是快刀王,快刀王不是我!”
  每当李弃儿腹部绞痛的时候,他总是一边用手抵住痛处,一边大声喊叫:
  “不是我,不是我,我什么都不是!”
  蝴蝶现在的丈夫叫阿五,是金龙鱼馆的厨师。
  那一年,他们到金龙鱼馆去吃苏州鲫鱼,阿五端着鱼上来,不慎将鱼汤溅在蝴蝶的衣服上。
  蝴蝶随手打了厨师一个巴掌。
  就为这,李弃儿狠狠数落了蝴蝶一通。
  把她的眼泪也骂了出来。
  后来,没有李弃儿陪着,她就一个人去。
  再后来,蝴蝶很长时间不回家。
  后来他们就同居了。
  快刀王李弃儿的女人被金龙鱼馆的厨师阿五抢走,这样的消息,在不到一个时辰,就传遍了整个石头城。
  石头城的每个人都在等着李弃儿如何处理这件事。
  其实,李弃儿在与莫空决斗之前便已知道了这件事。
  尽管他知道莫空是江湖上最出名的使枪高手。
  也知道他的“一枪九影”曾挑破无数江湖好手的心胆,自己与他决斗,并没有太多的胜机。
  但是,李弃儿还是在最紧要的决胜关头分神收忽,莫空的枪扎进他的左肩。
  幸好那时莫空的人头已经被割了下来,否则,他的整条胳膊废了不说,也许早已性命不保。
  石头城的人等了两个月不见李弃儿回来,都以为李弃儿在那次决斗中死了。
  蝴蝶也以为李弃儿不会再回来了。
  他们哪里知道,每当夜深人静,人们都在沉睡之际,城外护城河的长堤上,有一个人在默默地徘徊,直到东方吐曙。
  这个人就是李弃儿。
  他每天夜里都要潜入金龙鱼馆,为的就是看一看蝴蝶。
  有时蝴蝶睡着了。
  有时蝴蝶还在跟阿五说话。
  这时,李弃儿就躲在外面,听他们说一些温暖而甜蜜的话。
  看到蝴蝶满足而又幸福的样子,他不知是后悔还是绝望。
  李弃儿在痛苦的自责中度过每一天,每一秒钟。
  “快刀王有什么用,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再爱的人,为什么还要活着……”
  “为什么要生我,为什么把我丢在这个世界上。”
  “每个人都有父母,可是我的父母呢,你们在哪里呢……”
  他是孤儿,他的心因爱而温暖,而燃烧,也因为爱的熄灭而变得冷酷、绝望、孤独。
  有人说他像一匹狼。
  狼是可怕的,江湖上最快的刀在狼的手里,那情形又会怎样呢?
  他开始仇恨这个世界。
  他不再有亲人。
  最亲密的人已背叛了他。
  他只剩下一把弯刀。
  一把专门割人脖子的刀。
  他只能做他的快刀王。
  只有在杀人的时候,他才找到一点快乐。
  他的脸始终没有表情,连睡觉的时候也好像满腹心思,说也说不出。
  忧愁、伤感,都快要把他压垮了。
  他一蹶不振,他甚至要发疯。
  连石头城的人都快要把他忘却了。
  重新让石头城的人想起李弃儿的,是一场火灾。
  大火烧光了金龙鱼馆,而且,金龙鱼馆的老板被人用刀割断了脖子,阿五也被人砍了一只手。
  石头城的人都说:“这一定是李弃儿干的。”
  “原来他没死,当心,李弃儿还会报复的。”
  “谁叫开惹上快刀王的,这种人,杀人杀惯了,什么事做不出来。”
  “女人是祸水,谁沾谁倒霉。”
  所有咒骂李弃儿的话,李弃儿都知道。
  他的心凉了。
  这就是世人的心?
  他是孤儿,但是也是父母生的。
  他的父母竟没有让他见上一面。
  也许一开始便是错,他本来就不该来到这个世间。
  他的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是罪恶的,有污点的。
  他是累赘。
  在他懂事之初,一个老汉对他说:
  “你是一个被父母抛弃的人,今后,就叫你弃儿吧。”
  他点点头,他不知道弃儿是什么意思。
  在老汉的怀抱里,他只觉得很舒服,很温暖。
  他再也不愿从老汉的怀抱里出来了。
  在他的记忆里,这个老汉的眼神是世界上最明亮、最动人的眼神。
  他一生下来便是孤儿,这是上天的不公。
  然而,他最庆幸的,是他成了当时江湖上最厉害的杀手李无忧的唯一传人。
  李无忧就是那个怀抱他的老汉。
  他因为自己有了一个名字而高兴。
  他会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是弃儿。”
  他之所以会成为李无忧的传人,完全是李无忧觉得杀人是一件索然无味的事情,而且想过一种怡然自得的隐居生活。
  他们的房子在一片森林里。
  这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森林,连鸟也只能飞进来而飞不出去。
  李无忧教他的第一课,是如何割脖子。
  当然,那是一只野兔的脖子。
  特别令李无忧高兴的是,他在割野兔脖子的时候没有哭,而且还十分开心。
  尽管他开心,是因为他最爱吃兔子的肉。
  那一年,他才五岁。
  李无忧是他的师父,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玩伴,以及他长大以后的唯一朋友。
  李无忧训练人的方法是极其独特而残忍的。
  有时候,他会把他一个人丢在岩洞里。
  他大喊,大叫,大哭都没有。
  只好在阴冷的岩壁上用手抠洞,一步一步爬上来。
  他的双手满是鲜血,他的额头也碰得到处都是肿块。
  而师父就坐在洞口,怀抱着一只灰白的野兔。
  突然间,野兔跑了,他又得踉跄地追过去,直到他抓住了那只已经累死的兔子。
  与师父在一起的日子是无忧无虑的。
  他丝毫没有感觉到孤儿的孤单与寂寞。
  可是,失落与恐惧总是来得那么突然。
  一天早晨,他照例练功,踏着树尖,在山腰练习师父教他的最后一招“百花幻影刀。”青碧的天,绿的起伏的山脉,而雾霭就在脚下。
  李弃儿时而像雀鸟,时而像兀鹰,轻灵的腾挪,厚重的扑势,内息亦如这清晨的空气,沌而宁静。
  他旋转的身姿牵动着淡淡的雾气,就像一万朵雪莲簇拥着他。
  他的身子越转越快,快到连他的落脚点都看不清楚的时候,猛然站定,随即右手一扬。
  一扬之际,手中的叶片飞出,不远处,两只双飞的鸟,鸟头齐齐坠落,身子却一直飞出数十米,才突然摔下山谷。
  东方,一缕阳光,冲破浓雾,照在李弃儿的脸上。
  他的脸上,充满了兴奋,他的身体也激动得有些摇晃。
  最难练的“百花幻影刀”终于练成了。
  李弃儿兴冲冲回屋,远远就喊道:“师父,师父。”
  没有回音。
  到了师父门口,李弃儿压压激动的心情,稍微放低嗓门叫道:
  “师父,弃儿回来了。”等了好久还是没有回音。
  连喊数声不见动静,李弃儿急了。
  伸手推门。
  门开了。
  李弃儿也惊呆了。
  他的师父,他的唯一的亲人和朋友,竟没有跟他道别就走了。
  走了,永远不再回来了。
  他走得很安详,好像在鸟声中的细鸣中走的,也好像睡着了。
  在昨夜的松涛里,他睡得很安稳,不愿有谁来打扰。
  他的脸没有痛苦。
  李弃儿也没有。
  不是没有!
  李弃儿因了惊吓而脸色苍白,痛苦的表情在他的脸上已没有表达的余地,一刹那,他的心似乎停止了跳动,仿佛连知觉也失去了,他觉得自己已死了。
  他所面对的是另一世界的人。
  李无忧死了。
  李弃儿在一处树木葱茏的坡上,在常年缭绕着白云雾气的竹林里,安葬了师父。
  在师父坟前,李弃儿跪了七天七夜。
  七天七夜,世间所有的孤苦的味道都尝遍了。
  七天七夜,对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来说,是不是太冷酷了?
  李无忧给了李弃儿一身惊人的武功,也给了他一个任务。
  一张纸,纸上写道:弃儿,师父就要走了。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这是规律,谁也改变不了,谁也逃不掉,因此,你不要太悲伤,临走之前,我想对你说几句话,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说,你师父的刀并不是天下最快快的刀,而且我的刀也不是从没有失败过的。
  二十年前,我就败在飘香楼的剑下。
  本来,失败就是死亡。我之所以还能够活着,是因为我跟飘香楼有一个约定:
  二十五年后再分高下。
  我没有什么可以留给你,只有这把弯刀。
  它陪我几十年,在江湖上上也已经有些名气,但我没给它起过任何名字,今后你就叫它弯刀好了……
  在我与飘香楼定下誓约之后,我就开始寻找合适的传人,我知道我是永远战胜不了的飘香剑法的。
  两年后我才遇上你,你是被你的狠心的父母抛弃的,当时你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不说这些了,也许他们也有说不出的苦衷。
  五年后的十月初十是我与飘香楼定下的日子,飘香楼只认刀不认人。
  我的那把刀在失败时就留在了飘香楼,这把刀虽然不是原来的刀,却与原来的一模一样。
  你虽然把“百花幻影刀”练成了,但也一定不是飘香楼的对手,要战胜飘香剑法,你还要到江湖上去磨炼,武功的最高境界,我也说不出。
  我只有把我尽一生研究的最后一招“百花幻影刀”教给你。
  看着看着,李弃儿的泪水就涌出来了。
  欲哭无声。
  他最敬仰以为最了不起的英雄,竟然是一个失败的人,这么多年来,师父是忍着多大的痛苦,在悉心指点他的武功。
  一代枭雄李无忧,也有自己无法战胜的对手。
  连李无忧都不能战胜的人,他能行吗?
  在师父的坟前,李弃儿跪了七天七夜之后,又站着思索了七天七夜。
  一个人,只有风陪他思索。
  只有松涛陪他思索。
  别无他物。
  他多想只鸟在他耳边鸣叫几声啊。
  可是,附近树林里的鸟,都知道自己一露头,就会被他的叶子割掉脖子。
  他有多寂寞啊。
  他后悔自己平时杀了那么多鸟,不然的话,鸟儿一定会跟他一道向师父致哀告别。
  李弃儿在师父的坟前,烧了那张没有写完的遗言。
  李弃儿站得笔直,道:“师父,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的弯刀从飘香楼取回来。”
  李无忧的弯刀,从江湖上消失二十年之后又出现了。
  只是,弯刀是一样的弯刀,人却是别样的人。
  江湖人都说:英雄出少年。
  没错,李弃儿才十八年,正青春年少。
  李弃儿的弯刀,从来都没有失手过,每一次飞出,都有一个人的脖子被割断。
  他的心更冷,他的出手更快,他的经验在不断的交战中积累。
  他没有父母,没有朋友,没有牵挂,他唯一的念头就是取回飘香楼的弯刀,这才是他最重要的事情。
  只有想到这件事情,他的脸上才会出现一丝难以察觉的喜悦和满足。
  虽然江湖都在传说“天下最快的刀是李弃儿的刀”,只有他清楚,他的刀再快,也没有当年师父李无忧的刀快。
  因此,凭他现在的武功,根本不可能从飘香楼取回师父的弯刀。
  可是,他就连做梦也想着取回弯刀。
  这是他唯一的使命。
  他希望这个日子快快来临,就算他的刀没有飘香楼的剑快,就算他被刺透咽喉,他也希望这个约定的日子快快来临。
  好像只要完成这次约定,他的一生的使命就算了结。
  其他的任何事情都不重要,他都不在乎。
  在孤寂而痛苦的人生旅途上,他孤寂而痛苦地走着。
  一个人,默默的,远离人群和喧嚣热闹。
  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孤单与寂寞。直到蝴蝶的出现。
  李弃儿是孤儿,但他有权力爱与被爱。
  他把全部的爱都献给了蝴蝶,虽然他从没有在蝴蝶面前表露过“对你的爱是何等的重要”。
  但在他心里,是蓄满了感激与爱意的。
  他不知道蝴蝶有没有感觉他对她的爱,蝴蝶对他的关怀,却是他一生也难以忘怀的。
  直到爱上蝴蝶之后才发现,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夺回飘香楼的弯刀,还有另外一件同样重要的事情。
  这就是爱。他要用他的弯刀为他们的爱筑巢。
  他绝不容许他的爱遭到任何破坏。
  可是,当蝴蝶背弃了他而与金龙鱼馆的厨师阿五同居时,他竟没有勇气再去找她。
  他的心似乎被一头暴怒的豹子咬烂了。
  在绝望的冰天雪地里,他的孤单的身影更显得孤单。
  金龙鱼馆失火的那个夜晚,他就在城外的一棵柳树下,深夜的露水把他的鞋都弄湿了。
  看见火光,他首先想到的是蝴蝶。
  在他的迷朦的眼中,幻化出无数的蝴蝶的影子。
  他横下心。他决定不再见她。可是,他的双脚已经在奔跑。
  他知道,他还放不下这个女人,对蝴蝶的爱已经刻在了心底。
  等他赶到失火的现场,金龙鱼馆只剩下一片灰烬,成了一堆废墟,鱼馆的老板也被人割断了脖子。
  蝴蝶搀扶着阿五,站在一根还在燃烧的木棍旁。
  微弱的火光映着她满是悲痛的脸。
  阿五的左手无力地垂着,手上缠着一团白色的棉布。
  火光中,白色的布团上渗出丝丝血迹,看上去更阴森、可怕。
  阿五的头靠在蝴蝶的右肩上,似是昏迷了。
  四目相对。
  仿佛仇人。
  李弃儿彻底绝望了。
  蝴蝶愤怒而怨恨的眼神告诉了一切。
  他想解释:
  “这不是我干的。”
  说出口的却是:“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谁也说不清楚。
  爱与恨,生与死,相聚与分离,痛苦与孤独,这一切的一切,又有谁能说得清。
  蝴蝶面色苍白,脸上满是水珠,不知是汗,还是泪。
  “都说你在决斗中死了,为什么还要回来,为什么要放火烧了鱼馆,为什么砍了阿五的手,为什么不把我的脖子也割掉?”
  李弃儿的心在收紧,被一双无形的手抓痛。
  蝴蝶悲痛,李弃儿更悲痛,一种被深爱的人误解的绝望,像一块巨石无情地砸在胸口上。
  忍住悲痛,李弃儿道:
  “听我说,这不是我干的。”
  “普天之下,还有谁的刀这么快,这么喜欢割别人的脖子。”
  蝴蝶显然已是气极,浑身抖动,声音也更加凄厉:
  “你知道不知道,我当初不杀你,是想你能够对我好,可是你,你就像冷血动物,你只知道割别人的脖子,只知道杀人,你杀了那么多人,却从未带给我欢乐。”
  蝴蝶的眼中流泄着绝望:
  “李弃儿,你听着,从今以后,你做你快刀王,我过我的平静生活,再也别来见我,我再也不想再看到你。”
  说话的时候,蝴蝶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趴在她肩上的阿五醒了,迷迷糊糊,口中喃喃道:
  “快刀王……快刀王……”接着又喊道:
  “不,不要……不要杀我!”
  语气显是害怕之极,身子猛然抽动着。
  仿佛还深陷刚才的恐怖中。
  地上的木棍熄灭了。
  蝴蝶扶着阿五走了。
  黑暗中,只有李弃儿还站着。
  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的全身冰冷。
  蝴蝶的话让他震惊,让他绝望。
  他竟从来都不曾使她快乐过?
  蝴蝶还说他是冷血动物。
  他的内心深处有着那么多温柔而热烈的爱。
  而这么多的爱,在她的眼里,竟连一文钱也不值。
  他被深深地刺痛了。
  在这之前,李弃儿还是一个有爱的人,那么,在这之后,李弃儿真的要变成冷血动物了。
  李弃儿后悔……
  他后悔自己刚才没有让飘香楼的妓女杀死。
  他真的很想死。
  当他想起蝴蝶离去时怨恨的目光,当他想起自己悲凉的身世。
  有时候,死会变作一种愿望。
  有时候,他会羡慕那些死在他刀下的人。
  死了,便没有了知觉,什么痛苦也没有了。
  李弃儿还倒在地上。
  他不愿起来,他想,如果多躺一会儿,自己便真的死了,真的不再有知觉,那该有多好。
  可是,他的脸上又有了知觉。
  其实,他的知觉比任何人都灵敏。
  那只空中飞舞的蝴蝶,终于累了,正往李弃儿的鼻翼栖落。
  拨开云层的太阳,此刻,正把光线投向人间。
  阳光虽然很弱,但却倔强地一缕一缕,强劲的秋风也吹不断。
  秋风里,另一道闪光划过。
  空中的蝴蝶顿了顿,再接着飞落。
  李弃儿已挺身站了起来,谁也没看清刚才,他的弯刀是如何出手的。
  弯刀依旧挂在他的腰上。
  栖落的蝴蝶,已被劈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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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没有人看见他出手,弯刀已飞了出去……
  一骑快马。
  马蹄掀起灰尘。
  秋末,大地久未逢雨。
  灰尘在干燥的空气中弥漫,飞扬。
  那马就像一枚燃着的箭,急速往前射。
  虽然很远,李弃儿已经听出来,那匹马的脚步已乱了。
  如果再这样奔驰,要不了一盏茶的功夫,马匹一定会力竭而亡。
  马上的女子,似乎也已察觉。
  她稍一勒缰绳,马蹄便慢了下来。
  又有三匹马,从后面追了上来。
  前面的灰尘未散,后面的马蹄又扬起更大的灰尘。
  很快地,后面三匹马与前面的那匹马越来越近了。
  前面的女子一扬鞭,双腿用力一夹,胯下那马“咴咴咴”发出一阵长啸,奋力奔突,速度快得惊人。
  这是一条小路。
  路的两旁是整整齐齐的两排大树。
  李弃儿就站在路的中央。
  他的脸,苍白,落寞。像一张纸。
  没有生机,没有表情。
  他的眼睛紧闭着。
  他的耳朵里,马蹄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惊人。
  如果胆子稍小的人,只怕要被马蹄的气势压倒。
  李弃儿不是胆小的人。
  但是,就算他不是个胆小的人,只要是人,飞奔的骏马从身上踩过去,纵使不被踩死,最少也会被踩断一只胳膊一条腿。
  凡是不想被马蹄踩死的人,此刻,早就应该让路了。
  而不应该还站在路中间。
  苍白落寞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二十米,他的心像平寂的山谷,在默默细数马蹄的脚步。
  他的心又像一潭死水。
  他在想象马蹄践踏水面溅起了灿烂的水珠,水珠像无数美丽而又闻不到芳香的花朵,满天满地的向他涌来,把他包围,把他淹没,又把它高高地托起来。
  他的手,几乎可以摘到比冰还要寒冷的月亮了……突然,月亮变成了锋利的刀,割破他的是个手指,在他还没来得及感到疼痛的时候,身体下面的花朵散尽,他又重重地摔在地上。
  他还没有睁开眼睛,就听见一声娇叱:
  “不要命的小子,还不把路让开!”
  马上的女子,一双眼瞪得好大好大,圆圆的,像是要滚出来似的。
  她右手,紧紧抓住缰绳。
  刚才那马突然人立,差点没把她掀下来,看着她又气又怒的样子,李弃儿冷冷的,声音比他的脸更寂寥:
  “你走你的路,为什么要把我惊醒。”
  女子一张脸气得通红。
  要不是她在最后时刻勒住快马,马蹄早已踩扁了他,她还以为他是瞎子又是聋子,听不到也看不到,没有想到他竟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她把手中的马鞭一挥,作势劈下,厉声喝道:
  “早知你如此不要命,刚才就应该把你踩死算了。快让开!”
  “如果你刚才就把我踩死,也许他们就追不上你,可是现在,就算你把我一鞭抽死,你也跑不走了。”
  李弃儿的脸依然没有表情。
  那女子的脸色却大变,急回头,后面那三匹马,已经追到。
  因为奔跑得太快,以致停下来的时候,骑马人一个个从马背上掀了下来。
  从他们落马的姿势看,他们显是受过极好的训练。
  三个人双足一点地,同时又往前跃出十几米。
  拦住了女子的去路。
  那女子见去路被阻,猛一翻身,身子在空中斜斜飞起,两起两落,就已稳稳坐在了最后的那匹马上。
  一勒马缰,掉转马头。
  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而且就在那三个汉子落地的同一瞬间进行,变化之快,实在令人叫绝。
  女子落在马鞍上鞭子还未抽下去,三个人中的一人朗声道:
  “童飞飞,还不下马。”话音刚落,三匹马同时倒地,死了。
  原来,那三人早就料到女子有此一着,故而在下马之时运用重手法将三匹马的内脏击碎。
  能够在举手之际击碎骏马内脏的人,他们的武功,无论如何该算一流。
  被唤作童飞飞的女子,似未料到如此变化,竟呆在地上,不知如何是好。
  三人中又一人道:
  “童飞飞,还是跟我们回去见教主吧,教主让我们转告你,只要你能乖乖的回去,教主决不会责罚于你的。”
  童飞飞脸色煞白,听到“教主”两个字更是身子一颤。
  但她还是站着,没有说话。
  三个人中又有人喝道:
  “童飞飞,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难道你不知道教主说话从来都是说一不二,不可违抗的吗!”
  童飞飞还是一动不动,置若罔闻。
  一阵风吹过,树上飘下一片枯叶。
  这一刻,除了叶子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只有静寂。
  打破这静寂的是李弃儿。
  “既然她不想回去,你们就不要让她回去好了。”
  李弃儿还站在路中间。
  好像他这一辈子都不想从这里走开,好像他的双脚已经生根,而无法再移动了。
  那三个人好像现在才发现李弃儿似的,几乎同时说了一句话。
  一人说:“你是谁!”
  一人说:“滚开!”
  另一人则说:“你为什么要拦在路中间。”
  “如果童飞飞不想回去,你们就自己先回去吧。”
  李弃儿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阴冷,又隐含着某种命令的口吻。
  “哈哈,哪里来的野小子,管闲事最好先分清白天、黑夜再说。”
  三个人中说话嗓门最大的那人道:
  “童飞飞,你真好福气,刘坛主为了你自毁双目,才见了一面,这小子却连性命都愿意为你赔上,难怪教主一定要你回去了!”
  童飞飞本来默不作声,这时急忙道:
  “不关他的事,那我们回去。”
  那人说着,缓缓走了几步,接着道:
  “只要你回去,你仍旧是教主夫人,我们仍旧是你的属下,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决不敢有半点违抗。”
  “不,我不回去。”
  童飞飞脱口而出,显然回去是一件万万行不通的事情。
  她接着又说:“宋坛主,看在我曾救你一命的分上,你就让我先把刘大哥托我办的事情办完了,再跟你们一道回去,行不行。”
  被童飞飞称作宋坛主的是一位穿白衣的青年汉子。
  他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精悍骠壮,手指细长,每个手指都套着一只铁环。
  他的腰上,插着一根铁笔。这根铁笔,比普通的笔更短更细也更厉害。
  他是一位点穴高手,不知有多少人在他的指下丧生。
  在童飞飞的目光注视下,宋坛主不由低下了头。
  因为,在童飞飞说完话的时候,她的眼中已蓄满了泪水。
  面对如此疲累,如此无助而又曾救过自己性命的女子,他还能够向她出手吗?
  三人中,年纪最大的是一个穿黑衣的老者,他颧骨突出,目光如电,一看便知是一个内家高手。
  他见宋坛主不吭声,冷笑了几声,道:
  “童飞飞,你不要再多说,今天,你不回去也得回去,由不得你了。”
  童飞飞道:“难道就没有别的选择了?”
  “有!”
  老者道:“一条是跟我们回去见教主,另一条是死。”
  童飞飞苦笑道:“陈坛主,其实你也清楚,我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老者道:“早知今日,何必……”
  “住口!”
  童飞飞不待老者说完,抢断道:
  “陈坛主,我敬你是长辈,也是刘大哥的兄弟,今日之事,不求别的,只求你能让我把刘大哥托付的事情办好,到时童飞飞一定随你们回去见教主。”
  被童飞飞这么一说,老者面色变了变,随即又冷笑道:
  “没错,刘坛主是我的兄弟,但我却没有他大胆,连教主都敢背叛。”
  “不,刘大哥并没有背叛教主。”
  “没背叛教主?”老者道:“那他为什么自甘毁掉双目?”
  “只有背叛教主的人才会自毁双目。”
  童飞飞的脸颊又显通红,她稍一转身,道:
  “司马坛主,你虽然常常恶语伤人,但,我知道你的心里还有善良。”
  “哈哈哈。”大嗓门的那人道:
  “如果几年前你这样夸奖我,我真的会跪下来向你磕一百个响头,可是现在,你别想用这种话来打动我。”
  “司马坛主,我问你,本门教规第七条是什么?”
  大嗓门的司马坛主一愣,接着一阵怪笑,道:
  “虽然你已不是教主夫人,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你的问题。”
  司马坛主笑声一顿,纵声道:“教规第七条,对待仇敌,斩草除根,绝不留情。”
  童飞飞道:“违反本教规的,该当何罪?”
  “违反教规第七条,除自毁双目,还得亲手诛灭九族。”
  “司马坛主,我再问你。”童飞飞道:“三年前的五月初五,你在干什么?”
  司马坛主不用思考,道:“三年前的五月初五,教主率众血洗仇家庄。”
  “那次血战,你一共杀了多少仇人?”
  “二十三个。”
  “有没有放走过任何人?”
  “没有。”
  “真的没有?”
  “没有。”
  童飞飞轻轻吁了口气,缓缓道:“司马坛主,那次血战,你本来可以杀死二十四个人的,就因为你心有仁慈,才只杀了二十三个。”
  “仇家庄所有的人都被使者杀光了,我根本找不到可以杀的人。”
  “难道连刚刚出世的婴儿也杀不了吗?”
  听了童飞飞的话,司马坛主脸上一变,颤声道:“你,你……”
  也许他想说:你不要血口喷人。
  也许他想说:你难道看见了。
  但不知什么,他竟没有说下去。
  童飞飞道:“虽然你不忍心杀死仇家的后代,但婴儿还是被别人一刀捅死了。”
  叹了口气,又接下去:“其实,当时的情景我都看见了,我看你也是出于一片善心,并非是要放走仇家后代,故而没有向教主报告。”
  老者听了童飞飞的话,转身盯着司马坛主,枯瘦的脸上看不出他在心里想什么。
  司马坛主不由后退了半步,道:“她在胡说!”
  “童飞飞,你不要花言巧语了。”老者转回厉声喝道。
  虽然老者心里在说:哼,司马坛主,原来你曾手下留情,放走过仇人的后代。
  嘴里却喊道:“童飞飞,你不要死到临头还血口喷人,司马坛主的忠心,教中众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还是你自己考虑考虑吧,是跟我们回去见教主,还是就在这里给你找一块墓地,不要怪我们没有给你选择的机会。”
  经老者一说,宋坛主,司马坛主同时跨上一步,齐声道:
  “教主的命令,谁也不能违抗!”
  空气似乎凝固了,只有秋风在吹,在流动。
  只有那片飘扬的树叶还那么悠闲,那么从容,飞舞的样子是那么的好看。
  他不知道,这时它生命最后的一次展现,也许它知道,一旦落地,它的生命便彻底结束,因而,在这瞬间的飘落里,它要把最肆意的姿势留下来!
  树叶还没有落地,李弃儿冷冷地说道:
  “你们太没有良心了,两条都是死路还让别人挑选。”
  又是一阵沉默。
  此刻,连秋风也停住了,连树叶也没有一片落下来。
  没有秋风,没有落叶,可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感到了深秋的萧索与凄凉。
  弯刀挂在李弃儿的腰上。
  在深秋的凉意里,他的充满了倦意的身体,就像一堵残墙,在岁月的侵蚀下,随时都会坍塌下去。
  割脖子的弯刀就挂在他的腰上。
  他的弯刀,可以在闭着双眼的情形下,把空中的蝴蝶劈成两半。
  可是,他心中的蝴蝶呢?
  李弃儿又在深深后悔了。
  他后悔没有让飘香楼的妓女杀死,现在更后悔拦住了童飞飞的去路。
  童飞飞不想回去……
  童飞飞还要为她的刘大哥办一件事。
  童飞飞不能死。
  他对自己说:童飞飞本来不会死的,他们本来追不上童飞飞的。
  李弃儿又自责道:如果童飞飞死了,那是因为他。
  仿佛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历程,像是从阴暗的天气里走了出来。
  突然之间,李弃儿觉得有一种责任。
  他有责任保护童飞飞。
  而他们,竟给了童飞飞两条死路!
  那么,若要童飞飞不死,只有他们死。
  李弃儿的腰上,割脖子的弯刀静静的悬挂着。
  不像七,也不像弓,就像农夫割稻子的旧镰刀,没有光辉,但也不生锈。
  这实在是一把普通的刀。
  一片云飘过去,把本来照在弯刀上的最后一抹阳光也遮去。
  这把刀就显得更加没有生机和更加孤单了。
  李弃儿又冷冷地:“你们给了她两条路,我也给你们两条路,一条是马上滚开,一条是……”
  李弃儿轻轻的,好像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过了好久他才将最后一个字说了出来:“死。”
  司马坛主、宋坛主和陈坛主,三个人你看看他,他看看你,最后终于忍不住同时大声爆笑起来。
  他们好像遇到了今生最好笑,最开心的事情似地笑了起来。
  他们有足够的理由这样大笑:他们是坛主,是教主手下最得力的好手,他们有一身惊人的武功,他们各自的绝技,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样一个病恹恹的,看上去毫无生气的人竟然要他们死。
  他凭什么要他们死!
  就凭他腰上的那刀吗?
  如果这样的刀也可以杀死他们,那他们早就应该死掉了。
  他们盯着他腰上的弯刀。
  他们要看清楚,他到底用什么办法把他们杀死。
  他们看见——
  他的手慢慢地移动着。
  他的刀挂在右边,而慢慢移动的,却是左手。
  他好像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了,那么慢,一寸一寸的,好像永远也够不着那把弯刀。
  他们每个人都在心里为他加油:快点呀,快点呀……
  他们的脑子里,一遍遍演练着自己的绝招。他们都是高手,尽管他们不相信他真的能杀了他们,但他们全身警戒,身体的各个部位都隐藏变化与杀机!
  他的疲累的手,终于快要抓住弯刀的刀把了。
  他们屏住呼吸,眼睛睁得比平常大一倍!
  长久的等待,终于要看到结果了——
  可是,直到他们死了,他们也没有明白,就在他的手触到弯刀的一刹那,他们只觉得眼前一闪,像电光,又比电光更快。
  他们只觉得脖子上似乎被蚊子叮了一下,痛的感觉也马上凝固了。
  他们看见暗淡的秋天的天空突然亮了一下。
  那是他们自己的血,溅起的一片暗红。
  他们的招式,还停留在原来的动作上。
  他们的头,已经掉在地上。
  他们比平时大一倍的双眼,还不相信地瞪着李弃儿的弯刀。
  李弃儿的弯刀就挂在他的腰上,好像从没有离开过!
  童飞飞从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刀。
  她的眼神还惊疑不定,脸上却已经绽出花朵。
  因为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出手这么快的,只有快刀王李弃儿。
  快刀王的刀是江湖上最快的刀。
  可是,她的脸很快又忧郁起来,轻叹道:“你不该杀了他们的。”
  “我已经给过他们选择的机会。”
  李弃儿还是那样落寞,那样没有生机:
  “不是我要他们死,而是他们自己选择死。”
  “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
  “我不知道他们以前是什么人,但现在我却知道了。”
  李弃儿道:“他们是三个被我割掉脖子的人。”
  “你可以割任何人的脖子,却不能割这三个人的脖子。”
  童飞飞道:“他们是天门教的人。”
  “天门教?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李弃儿抬头,望见一排排的树叶在秋风里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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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天门教
  天门教是江湖上最隐秘最庞大的组织。
  谁也不清楚,天门教到底有多少人。
  也许,在一爿简单的茶楼里,坐在你对面的斯斯文文喝茶的人就是天门教的人。
  也许,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与你擦肩而过的,是天门教的人。
  也许,街上那个脏兮兮的无家可归的青年是天门教的人。
  也许,远近闻名的油头粉面的花花公子是天门教的人。
  也许,那个屠夫是天门教的人,也许,驼背的老妪是天门教的人。
  也许,哪个为了一毛钱也要争个面红耳赤的小贩子是天门教的人。
  还有,你多看了一眼的人,和你吵过架的人,还有,你敬重的人,你讨厌的人,或许,你身边的朋友也是天门教的人。
  天门教无孔不入,却又绝不虚张声势。
  因此,尽管天门教是江湖上最隐秘的组织,但它的影响却并不太大。
  他们像一张网,又像网不住的水,可以渗透每一个角落。
  他们并非刻意要藏起自己的面目,而是他们看上去都是一些很平常的人,平常得跟周围的人没有丝毫两样。
  而通常,他们是一些身怀武功心狠手辣的人。
  天门教也是江湖上最恐怖的组织。
  如果你的儿子突然不见了,如果你的丈夫无缘无故全身中毒死亡了,如果你出口回家,而家里已变成一片灰烬。
  天门教便会干这样一些让人想不到的坏事。
  可以说,这是一些下三烂的见不得人的事。
  但是,天门教也有一些真正的高手。
  他们做事,总是光明磊落。
  他们站着的时候,腰杆挺得很直。
  他们死了,还会有人为之落泪。
  在天门教里,这样的人绝不止一个。
  但是,即使天门教里只有一个真正的高手,这个人也不会是别人,而是高天凤。
  高天凤今年二十八岁。
  他是一个很英俊的青年。
  凡是见过高天凤的女人都会被他倾倒。
  他的眉毛,他的眼睛和鼻子看上去都是那样的特别。
  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就像磁铁。
  高天凤能倾倒女人的,是他的武功。
  高天凤杀人的武器,是一把薄薄的刀。
  薄得像一张纸,薄得连刀锋也看不见。
  其实,再薄的刀都会有刀锋的。
  有刀锋就可以看得见,高天凤的刀为什么会看不见刀锋呢?
  因为,高天凤在杀人的时候,对方往往只注意他的手。
  因为,高天凤的手实在太漂亮了。
  只有从一生下来便没有干过任何活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手。
  高天凤的手细嫩修长,白白胖胖的手上绝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
  这是一双天下女人做梦都渴望拥有的手。
  如此漂亮的一尘不染的女人的手却长在高天凤的身上。
  高天凤的手和高天凤的刀是同一种颜色,当他把薄薄的刀刺进对方的胸膛里的时候,对方还以为他的手上是空的。
  不论是他的刀杀死了敌人,还是他的手杀死了敌人,总之,只要高天凤要杀的人,没有一个能逃掉的。
  在江湖上,他的手远比他的刀闻名。
  所有见过高天凤的女人,都想一辈子跟着他。
  因为,能一辈子跟高天凤在一起,他的手便成了她的手,而拥有这样一双手是每个女人的梦想。
  还有一些女人,她们想把高天凤的手砍下来,据为己有。
  当然,想把高天凤的手砍下来的女人都已经死了。
  她们在临死的时候,还以为高天凤的手在抚摸自己的胸脯。
  事实上,高天凤的刀此刻已经插进了她的胸膛。
  薄薄的刀,是透明的。
  高天凤的手也是透明的。
  高天凤从来都不用手亲自杀人。
  他觉得,他的这双手不应该粘上血腥的味道。
  他每次杀人,只是借助双手用刀杀人。
  即使他用刀杀人,他的刀上也从来不粘血滴。
  把刀刺进胸膛而不粘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速度?
  也许,只有感觉过的人才说得出。
  但感觉过他的刀的速度的人都已经成了死人,死人就算会说话,活着的人也根本听不懂。
  尽管喜欢高天凤的女人那么多,但他的身边,却很少有女人陪伴。
  不是他不需要女人,有时候,他会到妓院里去寻开心。
  他最喜欢的是那种既热情又风骚的女人。
  那种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女人,就是贴钱给他,他也不会有兴趣的。
  有那么多的女人愿意嫁给他他为什么还要孤孤单单一个人呢?
  这个道理,谁也弄不懂。
  因为弄不懂,才有很多人想办法去弄懂。
  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花姑便是其中一个,而且是最有耐心的一个。
  花姑寻找高天凤已有一年零十八天了
  花姑是“花姑酒家”的主人。
  花姑请了十六个伙计为自己干活。
  花姑是从来不干活的。
  花姑的手因此很嫩,很细,很好看。
  那些酒客,十有八九是来看花姑的这双嫩手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
  而花姑呢,每次到客人桌上去收钱,总是那么大方,从长长的衣袖里,露出她那白白的嫩藕般的手,等客人把银子放在她的手心,她的手便缩回长长的衣袖里。
  如果想多看一看,只有多喝一碗酒,多付一次银子才行。
  花姑的手为她赚了不少的钱。
  至少方圆一百里,大家都知道有个花姑酒家。
  大家都说花姑的手是天下第一好看的手。
  那天,高天凤喝完酒,从怀里掏出银子,花姑却不敢伸手去接。
  她从来未看到过这世上还有比她的手更漂亮的手。
  如果花姑的手很难看倒也罢了,她不愿意自己的“天下第一好看的手”在高天凤的手下失色。
  因此,她的手没有从衣袖里伸出来。
  花姑说:“你的酒,算我请客。”
  高天凤身子未动,把银子往她面前又递了递。
  花姑再次说:“你的酒我请客。”
  高天凤把银子放在酒桌上,转身,淡淡地:
  “我从来不喝别人的酒。”
  说完,便走出了花姑酒家。
  花姑天天盼望,希望高天凤能第二次再到她的酒家喝酒,到时,她一定要让高天凤看看她的手。
  可是,一直等了两年,高天凤也没有再来喝酒。
  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七百多个早晨和黄昏。
  花姑在七百多个希望与失望的煎熬中,终于无法再等待下去了。
  花姑关了花姑酒家。
  花姑成了流浪人。
  花姑整整找了一年零十七天,终于在一年零十八天的早晨找到了高天凤。
  花姑很想哭。
  在找到高天凤的刹那,花姑感觉很辛酸,一年来的种种辛苦全部都涌上心头。
  如果可以,花姑真想大哭一场。
  高天凤正朝她而来。
  突然间,花姑有了一种亲切而又久违了的感觉。
  好像孤儿找到了父母。
  秋天的风并不太冷,她竟微微颤抖着。
  高天凤骑着一匹白马。
  在万木凋零的深秋,白马很耀眼。
  马上的高天凤也是一身白衫,马就停在花姑的前面。
  “一年前我还到你的酒店喝过酒。”
  高天凤的表情还是淡淡的,语气平静,道:“可惜已经关门了。”
  花姑的头有点昏眩。
  她看见了高天凤一只手握着缰绳,一只手自然垂着。
  薄薄的刀就挂在腰间。
  “下次喝酒,叫你请客。”
  高天凤道:“可惜已经关门了。”
  “关门可以重新开张的。”花姑的声音有些颤抖。
  高天凤道:“重新开张,酒的味道一定没有先前的好。”
  “那我可以炒菜给你吃。”花姑道:
  “很多人喝我酿的酒,却没有吃过我炒的菜。”
  “你的炒菜真的那么好吃?”
  “吃过我炒的菜,你一辈子也休想忘掉。”
  说到这里,花姑才笑了。
  她笑着大声道:“其实我什么都不会炒,只会炒螺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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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花姑的炒螺蛳
  花姑的手艺确实不错。
  她的炒螺蛳还未端上来,整座酒楼的人都闻到了香味。
  花姑已从厨房里钻出来。
  高天凤笑道:“你的手艺果然不错。”
  花姑也笑道:“你还未尝过,怎知道不错?”
  高天凤道:“就凭我这分想吃的欲望。”
  高天凤朝花姑又一笑,道:“螺蛳炒好了,怎么还不端上来?”
  花姑故意顿了顿,道:“我在想,要是螺蛳端上来,只有我们两个人吃,其他人会不会来抢。”
  “当然会!”花姑的话还未说完,已经有一个人走到她跟前,笑道:“如果你把螺蛳端上来,我不仅要抢你的螺蛳,还要抢你的人。”
  “哦?”花姑道:“我又不是螺蛳,抢我做什么?”
  “你的双手不仅是天下最好看的手,而且还能炒天下最好吃的螺蛳,把你抢回去,天天吃你炒的螺蛳,岂不更好。”
  “要是我不让你抢呢?”花姑依旧在笑。她笑起来的时候,也很好看,很美。
  “天下只有我不想抢的东西,没有我抢不到的东西。”
  这人道:“抢东西,谁也没有我快。”
  花姑叹了口气,道:“可惜,你的手快,有人的刀比你的手更快。”
  高天凤望着花姑,眉宇间尽是笑意。
  这人好像才注意到高天凤的存在,而且,才发现高天凤正对花姑微笑。
  这人道:“她说的就是你的刀?”
  高天凤好像没听到,双眼还是盯着花姑笑。
  “她说你的刀比我的手快,有没有这回事?”
  这人好像很有耐心,很有涵养,连问两遍,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他非但不生气,好像还很高兴似的。
  他注视着高天凤,接着道:“我每次在抢东西的时候,总希望我抢不到东西,可惜,每次都让我失望。”
  高天凤不再笑了:“这次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直到这时,高天凤才打量起来人。
  可是说,这是一个有高贵气质的人。
  穿着一套紫绸的衣衫,他的面部由于保养得好而显得光彩照人。
  四十岁左右的人,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那分自信和从容,威仪大方。
  高天凤道:“阳关城最富有的快手张三,竟要抢人家的螺蛳吃,难怪江湖上要叫你贪婪张三了。”
  这人果真是快手张三。
  在阳关城,张三的名字连三岁小孩都知道。
  张三出名,是因为他很有钱,他到底如何有钱,谁都说不出,只是传言,张三的财产即使子子孙孙吃上十八代,也吃不完。
  可惜张三没有后代,也没有娶过老婆。
  可他依旧是阳关城最富有的人。
  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阳关城几乎所有未出嫁的少女都希望张三能看上自己。
  张三不仅是阳关城里的首富,而且有一身好功夫。
  没人说得出他的武功究竟如何好,只是在江湖上,不论白道黑道,还是强盗,没有人敢对张家无礼。
  张三的父母在十年前都去世了。
  张三曾在父母临终时许下诺言,他答应父母一定要在自己身体还行的时候生七个儿子,八个女儿。
  他的父母是在他含泪的誓言中含笑闭上眼睛的。
  如果他们知道,张三至今还没娶老婆,没生儿子,一定会后悔只生了张三一个儿子的。
  这么庞大的一笔财产没人继承,他们一定会柔肠寸断。
  张三也知道,这么庞大的财产要是浪费了,实在太可惜,因此,他要尽可能在他没死之前把钱都花掉。
  他请了三十这七个女佣,每天负责把“父母留下来的九十九间房子擦洗得一尘不染。
  他的这三十七个女佣,其实都是他从别人手中抢来的。
  三十七个女佣,每人都有一绝,有的歌唱得好,有的琴弹得好,有的会下棋,有的会炒菜……他也弄不清楚,到底谁是琴弹得最好的,谁是菜炒得最好的。
  总之,他一脚踏进张家大院的大门,就会听见各种悠扬的琴乐之声。
  吃饭的时候,自然有人陪他吃饭,而陪他喝酒的,绝对不是烧饭烧得最好的,也不是歌唱得最好的。
  这些女佣,本来都是大富人家的受宠的妻妾,她们愿意做张三的佣人,自己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
  其实,张三抢女佣,从来没用过双手。
  人们叫他快手,是因为那些被他抢的妻妾的人来找他算账,不管来了多少人,都被他的一双手解决了。
  不是被砍了脑袋,就是服服帖帖地,从哪条路来,从哪条路回去。
  张三习惯用菜刀砍人的脑袋,而且,总是干净利索,从不拖泥带水。
  菜刀是切菜的,如果带着一把菜刀,别人会以为他是一名厨师。
  张三最讨厌这个行当,因此,他总是把菜刀别在衣服里面。
  张三虽然没有妻儿,但他的家在阳关城。
  他是一个十分恋家的人,除了阳关城的每个角角落落,他从未去过其他地方。
  在阳关城,他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他的名字。
  因此,当高天凤叫出他的名字的时候,他一点也不觉得吃惊和奇怪。
  张三望着花姑道:“我家里有炒豆腐的人,却没有炒螺蛳的人,无论如何,我都要把你抢回去。”
  高天凤突然觉得,张三是个很可怕的对手,他的从容自信和他的气度令自己十分紧张,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一种辽阔的杀气。
  无法捉摸,无法把握。
  他的心也似乎颤栗起来。
  对方只是随随便便一站,没有显露敌意,他竟在他的气势下紧张起来。
  他真不知道自己的刀有没有他的手快了。
  但他仍淡淡地:“等螺蛳端上来了,你就会知道我的刀快还是你的手快。”
  高天凤的话刚落,厨房里传来一生清脆的碎裂声。
  花姑的脸色变了变。
  只是在这一瞬间,没有人发现她脸上的变化。
  随着这一声碎响,炒螺蛳的香味更浓地弥漫开来。
  大家谁都没有动,只有花姑走进厨房里,不一会儿,就又出来了。
  花姑道:“厨子死了。”
  高天凤和张三并不惊讶。
  好像他们知道厨子会死一般。
  “盘子碎成十八快,炒螺蛳撒了一地。”
  花姑道:“我的第一盘炒螺蛳,竟然是为死人炒的。”
  张三笑了笑,道:“尽管你在螺蛳里放了毒,可惜炒螺蛳的味道实在太好,没有人能抵挡这种诱惑。”
  张三说着,注视着花姑。
  花姑道:“你说我在螺蛳里放毒?”
  张三点点头:“难道不是吗?”
  不待花姑辩解,张三又接着道:“要不是厨子贪吃,也许,倒下的,是我们三个人中的一个。”
  张三那张华贵的脸上,流溢着光彩,却又极其平淡地:
  “没有一个女人不想得到高天凤的双手,特别是那些自信的女人。”
  高天凤一直都不说话,这时插嘴道:“可惜花姑不是一个自信的女人。”
  张三道:“难道她不想要你的命?”
  “当然想。”高天凤的嘴角又露出微笑。
  花姑听着,一点都不觉得好笑,她的脸平静,好像在接受别人对她的赞扬。
  张三道:“炒螺蛳被一个死厨子吃了,那么,你的刀和我的手到底谁快呢?”
  高天凤漂亮的脸庞也渐渐滋润起来。
  那把薄薄的几乎透明的刀就在她的腰上。
  秋风从门口吹进来,薄刀在风中摆动。
  这是一把比风还轻的刀,轻得几乎没有重量。
  只有张三知道,这是一把怎样的刀。
  在风中飘的刀才是世上最沉重的刀,最难对付的刀。
  他不知道,当高天凤的刀刺进他的胸膛的时候,他有没有拔出来菜刀砍了高天凤的头。
  他实在没有一分把握。
  他实在不想冒这个险。
  可是他实在太想证明一点:到底高天凤的刀快,还是他的手快。
  张三觉得,人活着,就应该证明点什么。
  哪怕是用百分之一的希望,哪怕是用自己的性命。
  如果不能证明什么,就算活上二百岁,跟活四十年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他要试一试。
  这是,整座酒楼的人都走了,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还有那个死去的厨子。
  除了风声,再没有别的声音。
  空气也不再流动了。
  高天凤的手不仅使女人着迷,连张三看着也想据为己有。
  能抚摸这么柔嫩的手,一定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张三突然想起婴儿的肌肤。
  可是,张三的双眼紧盯着高天凤的手,这种想法一闪而过,再也不敢多想。
  他知道,如果他再多想一遍,也许高天凤的刀就会插进他的胸膛里。
  没有别人,只有花姑。
  花姑的心跳像是被冻结住了。
  一场罕见的决斗,即将开始。
  高天凤的刀。
  张三的手。
  是高天凤的刀先插进张三的胸膛?
  还是张三的手先拔出菜刀砍掉高天凤的头?
  彼此都在等待,等待动手的良机。
  他们不是用鼻子呼吸,好像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感应,都在等待,都在寻找。她们要把自己调节到最佳的竞技状态,然后再发出最后的万无一失的击杀。
  时间实在太慢了。
  高天凤的刀,终于没有能与手融在一起。
  他不由轻叹了一声:“炒螺蛳的味道虽然不错,但总是没有性命重要。”
  高天凤笑起来的样子让花姑迷醉。
  高天凤的话却使花姑大吃一惊。
  高天凤道:“和一个想要自己性命的人在一起,不如孤孤单单的好,你还是把炒螺蛳的人抢走算了。”
  高天凤接着道:“快手张三没有抢不到的东西。”
  他这样说,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
  良久,张三才从刚才的对峙中回过神来。
  他知道他已输了半招。
  如果高天凤出手,他或许已经没命。
  张三面露愧色,朗声道:“张某不才,却不会这般无知,连抢不到的东西也要抢。”
  他这样说话,也分明表示自己不如对手。
  真正的高手就是这样。
  不论是邪恶的教徒,还是正义一派,只要他真正担得起“高手”两个字,他就会坦然承认“一山更有一山高。”
  山外青山楼外楼。
  张三道:“阳关城实在太小了。”
  他的神色有些凄怆,也有些激动。
  “我一直以为,阳关城是我永久的终老之地,我不愿意踏出阳关城,并非害怕技不如人,而是担心外面同样没有我的对手,就像阳关城找不到对手一样。”
  停了停,苦笑了一声,接着道:“从今日起,江湖上再也没有快手张三了。”
  说毕,张三的左手已掉在地上。
  他是如何拔出菜刀砍掉自己的左手的,连高天凤也没有看清楚。
  血,溅在地上,像一朵怒放的花。
  高天凤惨然道:“何苦呢……”
  他知道,即使他出手挡住这一刀,也无法使张三的心灵不受伤。
  张三的脸苍白。
  他忍住断臂之痛,对高天凤勉强一笑道:“我一向以快手为荣,怎知只是空活了四十年。”
  随后对花姑道:“我真的很想抢你的炒螺蛳,可是,你说对了,他的刀比我的手快。”
  说完这几句话,张三已是微微发抖,他深吸了一口气,道了声:“后会有期”,身子已飘飞出去。转眼不见了。
  断臂之后还能如此飞奔,高天凤不仅骇然。
  花姑轻轻叹气,幽幽道:“我的炒螺蛳味道不错,可是很难吃。”
  “住口!”
  高天凤吼道:“你走吧,我再也不要吃你的炒螺蛳了。”
  花姑似乎没有听到高天凤说的话,继续幽幽说道:“你刚才不是说我是一个没有自信的女人吗?可是现在我却要做一个自信的人,我相信你一定会吃我的炒螺蛳。”
  “尽管你知道我的炒螺蛳有时会放毒。”
  花姑道:“你也会喜欢吃我的炒螺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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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梦
  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只有这条河在流动。
  放眼望去,满目是萧瑟的景象
  空中没有鸣叫的鸽鸟,连天空也是混浊的。
  没有别的声响,只这条小河不时发出“汩汩”的轻响。
  一片树叶,被秋风扫落,掉在水面上,缓缓地流去。
  多么不幸啊,叶子,当你在一个地方停下来的时候,那里已是陌生的岸。
  李弃儿这么想着,走着。
  他在小河边的一块岩石上站住,俯望自己的脸,他的脸不停地变着,像是也要被水流走似的。
  他就跟水面上的叶子行走。
  “让我陪你走一段路吧”李弃儿在心里这样对叶子说。
  反正,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走。
  反正,他也跟落叶一样孤单。
  “即使所有的人都不陪你了,还有我。”
  李弃儿默默地对叶子许诺着,他要陪叶子走到永远。
  走到尽头?
  他不知道小河有没有尽头。
  “别伤心,落叶,只要你想一想这世上还有比你更孤单的人,更绝望的人。”
  李弃儿知道,他的刀再快,也没有飘香楼的剑快。
  十月初十,就是他生命最后的一天。
  他不会像他的师父李无忧那样,把弯刀留在飘香楼,然后再约定一个日子去取回来。
  他没有这样的勇气,这样的耐心。
  失败,就是死,只能死,只有死。
  如果不是为完成师父的遗愿,他或许早就不在世间,天下最快的刀并不能杀死孤独和痛苦。
  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一个把自己的心包裹在黑暗的人,一个绝望的人,是很难活得长久的。
  李弃儿又想到蝴蝶,想到她那双美丽而又含怨的眼睛,他的心一阵阵收紧,一阵阵疼痛,只有用手用力捂着下腹,才稍稍好一点,才不至于摔倒。
  那曾经像阳光一样的爱,此刻,正变作箭,穿射他的内脏。
  痛过之后,他的心里渐渐平息,渐渐泛起一丝柔情,这柔情却是瞬间的,给人回味的机会也不留。
  这条河也许真的没有尽头。
  如果没有尽头,他就可以一直走下去。可是,他又希望不久就走到尽头,他便可以不用陪树叶再走了。
  十月初十,他希望这个日子早些来,他可以早些了结最后的心愿。
  他又担心这个日子的来临,他甚至希望时间里根本没有十月初十。
  他觉得他还有许多话没说,许多事没做。
  他连自己是谁都没有弄清楚。
  就这样死去?他甘心吗?
  可是他只有死,再过一个月便是十月初十,他将在飘香楼的剑下丧身。
  这是无法改变的。
  风,吹着河边的树,也吹着苍凉的原野。
  童飞飞跟着李弃儿也走了这么久,这么长。
  “你走吧。”
  “我不走。”
  “为什么不走,我不需要有人陪。”
  李弃儿还是默默的,双眼注视着河面上的飘叶,走走,停停。
  落寞的样子没有生机,仿佛一棵即将凋零的树。
  茫然中,他听到了一阵来自遥远的哭声。
  这是一个婴儿的哭声。
  同样在秋天,在万木萧瑟的田野上,一个婴儿,浑身包裹着厚厚的棉布。
  婴儿的脸被秋天的冷风冻得青紫,但婴儿的嘴却倔强地,不让哭声太悲伤。
  婴儿竭力忍住不哭,不向这个苍凉的世界求助,可是,寒冷、饥饿、焦渴,却不得不迫使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声哭喊。
  婴儿的哭声被秋天的原野没收了。
  天空阴沉着脸以狡黠的面目盯着婴儿,飘来飘去的云,也似乎是幸灾乐祸。
  它们好像在说:这又是谁的孽债啊,不负责任的寻欢作乐,没有人性的野兽行径。
  来吧,来吧,孩子,悲哀的孩子,痛苦的孩子,为了让世间少一些仇恨,多一些恩怨。
  孩子,来吧,静静睡去吧,让无助变作你的翅膀,让欢乐永远伴随着吧。
  婴儿好像听懂了这些来自云层的语言,他渐渐地闭上双眼,他张开天使般的双手,小小的胸怀似乎拥抱住整个天地,就像站在了一朵云上。
  婴儿洁白的身体被高空的阳光照耀着,他再不感到寒冷,再也不感到饥渴,灿烂的阳光照在他裸露的肉体上画上最漂亮的图画。
  他兴奋极了,欢呼着连自己也感到奇怪的声音,一群天女来到他周围,美丽的面孔满是惊喜。
  天女们,一个个伸出双手,争先恐后来争抢他。
  他不知道往谁的怀抱里奔投,他想寻找一张熟悉的脸,寻找一双他一眼就能认出的手……可是,婴儿失望了,他找不到熟悉的东西,一切都是陌生的!
  婴儿害怕了,他又觉得一阵阵的冷。婴儿害怕得发抖,他的眼前,天女也不见了,只剩下一个丑陋的不男不女的人。
  这是一个有着长发遮住面孔的人,像一块冰冷的巨大的石头,一声不响,仿佛随时都可以一口把他吃下去。
  婴儿真的害怕极了,明亮的阳光也一下子被黑暗吞没了。
  阴森森的石头黑暗中传来说话:来吧,孩子,你本是仇恨结下的果实,你需要忏悔,需要吃苦,需要砍掉你的双手。
  使你不再作恶,婴儿被恐惧驱使着,使他无法反抗,一步一步,朝黑暗中走去。
  突然,一道闪光,划亮了他迷蒙的双眼。
  婴儿看见一把比闪电还快的弯刀,把巨大的黑色岩石断为两截。
  沉寂的四周突然响起流水的声音……像做了一个荒唐而遥远的梦,又像从天堂到地狱走了一周。
  婴儿的棉布被掀开,秋风却不再吹进来,他感到暖意从胸膛注入,婴儿重新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无比孤傲又无比欣喜的脸。
  这是天下第一快刀李无忧的脸。
  这个快要被冻死的婴儿,便是李弃儿。
  婴儿做的梦他还记着。
  李弃儿总以为那个婴儿已经死了。
  他不应该是那个婴儿,一生下来便是罪孽。
  可是,如果不是那个婴儿,他又是谁呢?
  李弃儿绝望了。这绝望来自内心的孤独。
  他不止一次地仰天长问:“到底是谁生了我?”
  “如果谁能告诉我,我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上,我愿意一辈子为谁做牛做马。”
  有时候,李弃儿以折磨自己来发泄心中的苦闷。
  在一千次一百次的自我折磨之后,他得了一种后遗症,他的心一旦伤心过度,便会剧痛难耐。
  丧失所有的意志和力气,快刀王就会变成废人。
  而这时,要杀他就像杀一头猪一样简单。
  但是,李弃儿并非小猪。那些想杀了他而一举成名的人,往往自己的脖子先掉在地上。
  他们不知道,李弃儿就算是睡着了,他的心也因为痛苦而醒着,只要他的心醒着,他的刀就不会睡着。
  他的刀比闪电还快。
  割脖子的弯刀,始终挂在他的腰上。
  再过一个月,便是十月初十。
  十月初十,是李弃儿与飘香楼决斗的时刻。
  江湖上早已传言,只要快刀王的刀出手,飘香楼也许要从江湖上消失。
  李弃儿却清楚:他绝不是飘香楼的对手,失败的一定是快刀王、李弃儿、他自己。
  他是孤儿,他来到这个世上便是孤单的。
  他觉得自己很脆弱,不堪一击。
  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倚托。
  而飘香楼,是一堵坚固的墙,一座巍然难撼的山。
  在这样一座大山面前,李弃儿感到了势单力薄,他的意志似乎被大山的阴影溶化了。
  只有腰上的这把在阳光里也显得暗淡无光的弯刀,才能给他些许自信和勇气。
  这点自信和勇气,是绝难战胜飘香楼的。
  李弃儿不是去飘香楼决斗,而是去送死的。
  他的神情就像秋天的树叶,随时都可能在风中凋落。
  “难道我连一片树叶都不如?”
  童飞飞跟在李弃儿的身后,轻叹一口气。
  “你走吧。”
  李弃儿依然道:“李大哥托你办的事,你现在可以去办了。”
  李弃儿说着,脚下不停地,随着水面的树叶飘过一段急流。
  童飞飞却落下一截,她急急地赶上来,道:
  “难道我真的这么讨厌,你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刚才那一眼都是多看的。”李弃儿道:
  “要是我不看你那一眼,你也许已经死了。”
  “可是,你为我杀了天门教的人。”
  童飞飞道:“天门教是不会放过你的。”
  “如果他们有本事,就来割我的脖子好了。”
  “会的,他们一定会来要你的命。”
  童飞飞好像十分恐惧,语调也变了:“杀天门教的人,就得死。”
  童飞飞接着道:“天门教的威力一旦发挥出来,没有办不成的事……”
  “那你为什么还敢逃出来?”
  秋风里,李弃儿似乎连腰也直不起来,腰上的弯刀一晃一晃的。
  童飞飞低下头,幽幽地道:“他们本来追不到我的。”
  李弃儿明白,童飞飞说的并非假话,若不是被他拦住去路,他们也许很难追上她,但,总有一天他们会要了她的命。
  “我已经割了他们的脖子,他们再也不会来追你了。”
  李弃儿的声音像苍凉的天空。
  过了一会,又道:“刘大哥托你办的事,你现在可以去办了。”
  童飞飞也还是那句话:“可是你已经为我杀了天门教的人。”
  “我杀人又不是今天才开始。”
  李弃儿缓慢抬起头,落寞的神情默默注视空中飞去的云朵。
  那云朵散散淡淡的,很远,又很轻。
  轻得让人感觉有些沉重。
  李弃儿的心变得无比旷阔,有高山流水,也有落叶残垣。
  “从前我杀人从没有想过理由。”
  “那这次呢?”
  “这次……”李弃儿想说什么,又摇摇头:“其实这次也没有理由。”
  “有的,一定有!”
  童飞飞大声道:“你杀他们是为阻止他们杀我。”
  “我为什么要阻止,他们杀你与我何干?”
  李弃儿喃喃地,走路也像他的说话一样慢。
  “你不忍心看见我被他们杀死,是不是?”
  李弃儿一惊,像被说中心思似的愕住了。
  “你不忍心我被他们杀死,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是不是?”
  李弃儿的目光有些乱了……
  是的,童飞飞是个漂亮的女人,女人所有的风韵都集中在她身上,秋风吹过,她的长长的黑发飘了起来。
  童飞飞的脸,呈现一种成熟的魅力。
  童飞飞的眼睛,是一池波动的水,深深的,水面上写着清丽,也写着几许悲伤。这分悲伤与忧郁,更添几分爱怜。
  李弃儿只看了一眼,童飞飞的影子已定格在她的脑海里了。
  灰蒙蒙的天空像阴沉沉的脸。
  李弃儿把目光收回来,落在那片飘流的树叶上,自语道:
  “何苦呢!教主夫人不做,却要在这么冷的天气里逃命。”
  接着,又道:“等天门教的人再次追上来,怕连逃命的机会也没有了。”
  童飞飞道:“天门教所有的女人都是教主夫人,只是,我连教主是谁都不知道。”
  “什么?”
  李弃儿好像很意外:“教主夫人连教主的面孔都没见过?”
  “是的。”童飞飞道:“我也不知道教主是什么模样。”
  不待李弃儿说话,童飞飞又接下去:“我们只是听从使者的吩咐。”
  李弃儿道:“天门教有多少使者?”
  童飞飞道:“六个。”
  “不过,”童飞飞叹道:“使者的面孔我也没有见过。”
  童飞飞似乎非常害怕:“那简直不是人,他们总是在你的背后吩咐你做什么,该怎么做,他们的动作就像一阵风,根本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的。”
  李弃儿道:“难道世上竟有这么快的身手?”
  童飞飞道:“是的,就像你的刀。”
  “我的刀?”
  李弃儿露出一丝笑,艰涩道:“可惜我的刀就要消失了。”
  李弃儿的表情渐渐沉下去:“连我的人都死了,我的刀还能飞吗?”
  童飞飞却笑了:“江湖上已经找不出能杀死快刀王的人了。”
  一只乌鸦,停在光秃秃的一棵树尖上,黑黑的,像一块铁。
  它的叫声凄厉,清脆,在空旷的原野上久久地缭绕。孤单的乌鸦,也许在呼喊着它的伙伴,也许因为找不到朋友而悲鸣,鸣叫声后,一动不动的,仿佛是死了。
  悲凉又从心底泛起。
  李弃儿用手抵住腹部,哀然与酸楚又在折磨他了。
  他的脸一阵阵发白,身子也开始发抖起来。
  他第一次觉得,快刀王再快,也斩不断孤单与寂寞。
  在孤独面前,他只是一个屋里的斗士。
  他觉得自己不堪一击,随时都可能倒在地上。
  他多么希望有一个温暖的胸膛,或者一双可以信赖的肩膀,能让他倚靠着休息片刻。
  他多么希望有几个朋友,他其实也需要帮助,需要同情和鼓励,可是,他总是拒绝。他宁愿自己孤单,忍受一切苦楚。
  因为,对这个世界,他已经不抱任何希望,连最亲最爱的人都离他而去,他还有勇气相信其他一切吗?
  况且,一个月之后,他将死在飘香楼的剑下,就像他不相信世上还可以找到真正的朋友,他不相信他的刀可以战胜飘香楼的剑。
  李弃儿想起婴儿时那一个梦。
  他又看到了天女的手伸向他,而他却置身黑暗,被黑色的漩涡牢牢拖住。
  “砍掉你的双手,使你不再作恶。”
  “让翅膀伴随你,让欢乐停在你的身边。”
  李弃儿仿佛听见从风中传来细细的声音,他连连问自己:“我是罪恶吗?”
  他的目光变得无力了,迟缓了,甚至连河面上漂流的树叶也追不上了。
  “难道你真的要看着我死。”
  童飞飞的话像一根针,刺痛了他麻木的心。
  李弃儿愣了愣,道:“你不会死的,没有人可以要你死。”
  这时,空中的云层闪出一道裂缝,柔和的阳光直直地照下来。
  照着童飞飞笑意的脸。
  “你答应陪我了?”
  李弃儿点点头。他又抬头,望着童飞飞。
  童飞飞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在傍晚的霞光里,美丽的女人往往是最容易感动男人的,美丽的女人本来就是难以抗拒的。
  李弃儿不想再走下去了,他想喝酒。在这样荒芜的原野,到哪里去找酒呢?
  而李弃儿想喝酒的时候,是无论如何都要有酒喝的。
  所以,当李弃儿看到河边一片酒店时,便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李弃儿还没有跨进门槛,就闻到了一股异香。
  这么好闻的香味,李弃儿一辈子都没有闻到过。
  当他闻到这股异味时,疲惫的神情也为之一振。
  只有炒螺蛳才能有这样的味道。
  而普天之下,能把螺蛳炒出这种味道的人,只有花姑。
  花姑每次炒螺蛳,都是为了高天凤。
  普天之下,只有高天凤才知道炒螺蛳的真正味道。
  花姑说得很对,高天凤吃了一次炒螺蛳之后,就再也忘不掉螺蛳的味道,就再也少不了螺蛳下饭下酒。
  花姑很乐意为高天凤炒螺蛳。
  她只想每天能多看几眼高天凤漂亮的双手。
  花姑常常想,要是自己能拥有如此漂亮的手就好了。
  有时候,花姑真想把高天凤的双手砍下来,据为己有。
  可是,花姑也知道,那些比她厉害百倍的想要高天凤双手的女人,都在高天凤薄薄的刀下丧身,她不想冒险。
  因为花姑还不想死。
  更重要的,即使花姑在炒螺蛳里放毒,毒死高天凤,那时高天凤的手一定没有活着时漂亮。
  花姑除了能炒一手好螺蛳,更有一手服侍人的本领。
  只要高天凤想吃,半夜里花姑也会以最快的速度为高天凤炒螺蛳。
  高天凤深信,花姑绝不会在炒螺蛳里下毒害他。
  从花姑的眼神里,高天凤可以看到她的内心。
  这一点令高天凤也觉得惊讶和不可思议。
  高天凤是天门教的“清道夫”,也是江湖中名头很响的杀手。
  他要杀的人,没有能够逃脱的。
  尽管天门教遍布每个角落,高天凤要杀人,却从不依靠其他人的消息。
  他有极其敏感的嗅觉,他就用嗅觉来找“敌人”,而且,每次都十分成功和有效。
  五年前,天门教秘密指示他杀掉从江湖上退隐多年的“天畅镖局”总镖刘老爷。
  高天凤不仅连老爷的面没见过,刘老爷的名字也才第一次听到。
  可是,他只用了七天时间,就找到刘老爷,并且把透明的薄刀插进刘老爷的胸膛。
  谁也想不到江湖上名声显赫的天畅镖局总镖头会躲在什么地方,却让高天凤给找到了。
  刘老爷原来躲在妓院里。
  高天凤十分相信自己的感觉,他正想着童飞飞要出现的时候,就看见李弃儿从外面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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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高天凤说:“我们可以是一对好朋友”
  和李弃儿一道进来的,当然还有童飞飞,看见童飞飞的时候,高天凤的心里一阵激动,他的血液在一瞬间沸腾起来,就像猎手发现猎物那样兴奋。
  高天凤杀人的手段很高明,但他每次杀人前总是会兴奋。
  高天凤很欣赏自己的杀人方式,但他对于自己控制兴奋情绪的本能更加满意。
  正因为这样,高天凤在无数次的决斗中才万无一失,那些被他的刀穿透胸膛的人,并非个个都功夫不如他,而是他们没有高天凤懂得在临战时如何调整心态。
  高天凤不经意地夹起一颗螺蛳,用嘴唇轻轻碰了碰,然后“嘘”一下吸出螺蛳肉,然后很慢地咀嚼着,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花姑就坐在高天凤对面,认真地注视着高天凤吃螺蛳的样子。
  其实,花姑在更多的时间里只看见高天凤的手。
  高天凤的手让她有一种迷醉和心痒的感觉。
  花姑在想,就算她在螺蛳里放入剧毒,高天凤也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去的。
  可是,她不会这么干。
  她不想要高天凤的命,也不容许别人伤害高天凤,她把高天凤的性命看成自己的性命一样重要。
  因此,当李弃儿走进来的时候,花姑便紧张起来。
  就像秋天的一片落叶,李弃儿无声无息地进来,坐下,仿佛是被屋外的风吹进来的。
  屋子里有一张桌子,而这张桌子已经坐着高天凤和花姑了,李弃儿只好也在这张桌子旁坐下。
  李弃儿不说话,也没有看一眼高天凤和花姑,似乎他们根本不存在。
  他的眼睛微微闭着,像疲惫不堪的浪子,只要闭上眼睛,就会睡上一百天。
  他的弯刀在他的腰上无精打采地挂着。
  高天凤注视着李弃儿,却对刚刚跨进门槛的童飞飞说道:
  “你就是童飞飞?”
  童飞飞的脸上依然绽放着灿烂的笑。
  她快走几步,在李弃儿身边坐下,笑道:
  “我就是童飞飞。”
  童飞飞望着李弃儿,柔声道:“你不是很想喝酒吗?”
  李弃儿缓缓站了起来,冷冷地道:
  “可惜这里不是酒店,我们走。”
  李弃儿说完真的转身,朝门口走去。
  童飞飞愣了愣,也跟着站了起来。
  只听高天凤道:“不管是不是酒店,有酒喝就行了。”
  李弃儿把迈出门槛的脚收回来,同样冷冷地:
  “我从来不喝别人剩下的酒。”
  高天凤从怀里掏出一瓶白酒,道:
  “你喝酒,我吃螺蛳。”
  李弃儿又坐回原来的位置上,他的面前,已多了一杯酒。
  酒香扑鼻。
  好香的酒。
  酒是诱人的,特别是如此醇厚的酒。就算是不会喝酒的人,闻到这种酒香,也会不顾一切吞下这杯酒的。
  可是,李弃儿却没喝下这杯酒。
  “怎么,你怕酒里有毒?”
  高天凤笑了,又拿起筷子夹盘子里的螺蛳。
  李弃儿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的。”
  高天凤道:“没有人告诉我你会来这里。”
  李弃儿道:“你在这里等了多久了?”
  高天凤道:“两天。”
  李弃儿道:“你一定知道我是谁了?”
  高天凤道:“知道。”
  李弃儿道:“有什么话要告诉我?”
  高天凤道:“没有。”
  李弃儿不说话了,举杯喝了杯中的酒,这是一杯浓烈的白酒,像火烧一样,从喉咙一直烧进肚子里。
  李弃儿痛楚的心稍好些。高天凤再为李弃儿斟上。
  李弃儿道:“你为什么不说?”
  高天凤道:“说不说都一样。”
  李弃儿道:“也许不一样呢?”
  高天凤顿了一下,道:“我在这里等了两天,就是为了杀童飞飞。”
  李弃儿点点头,漠然道:“天门教的人是我杀的。”
  高天凤点点头,道:“这我知道。”
  李弃儿道:“你不想杀了我?”
  高天凤道:“在我杀童飞飞的时候,希望你不要出手。”
  李弃儿漠然的,淡漠的神情像枯死的树木。
  他又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一次,酒如刀子,割着他的内脏。
  李弃儿不看任何人,把头埋得更低了。
  童飞飞也不说话,她知道天门教决不会轻易放过她,但她相信她不会死得这么快,这么早。
  果然,李弃儿轻叹了一口气,缓缓道:
  “要是我求你不要杀她呢。”
  高天凤一阵大笑,道:“快刀王也会求人?”
  李弃儿道:“快刀王也是人。”
  高天凤不笑了。
  他仔细地打量着李弃儿,好像他从来都不认识这个人,这个人会说出这种话。
  高天凤的目光停留在李弃儿的弯刀上。
  这是一把极其平常的弯刀,不像七,也不像弓,没有闪烁的光亮,也没有锈迹。
  毫无生气的弯刀,就像农夫挂在旧墙上的久已不用的柴刀。
  没有人会相信,如此平常的弯刀,可以割断任何高手的脖子。
  高天凤却深信不疑。
  当他的目光与弯刀相触时,他只觉得脖子一阵发凉。
  李弃儿看上去十分疲倦的身躯,却仿佛是一团隐藏着无尽刀光的锋芒。
  看不见刀光的锋芒,比任何刀剑都要可怕得多。
  李弃儿好像不堪秋意的袭击,身子不由得缩了缩。
  面对如此不堪一击的对手,高天凤却没有把握了。
  他的薄薄的几乎透明的刀也挂在腰上。
  他曾无数次将薄刀轻轻插入对手的胸膛。
  他每次将刀从对手胸膛里抽出来的时候,总会发出一生叹息,是蔑视?
  是快意?还是对手总让他失望?
  高天凤也寂寞,他从未遇到过可以真正一搏的对手!
  武功越高的人,越渴望失败。
  这只是一种说法。
  而当失败真正来临的时候,却很少有人愿意接受。
  高天凤也不例外。
  因为,失败,不仅仅是身败名裂,随之而来的是死亡。
  没有人愿意死,愿意失去生命。
  高天凤是高手,更是热爱生命的人在还有理由活下去的时候,他绝不愿意死。
  高天凤活下去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还没有将花姑的炒螺蛳吃光。
  他觉得,浪费花姑的炒螺蛳比浪费生命还可惜。
  因此,高天凤没有出手,而且不停地吃着炒螺蛳。
  李弃儿也已经喝了五杯酒。
  高天凤把李弃儿空杯斟满,这已是第六杯了。
  两男两女,像两对小夫妻,又像两对叙旧的老朋友。
  这情形,很难使人相信,在无形的空气中,杀机已经形成。
  可惜没有另外的人看见。
  天渐渐暗下来,连蜡烛也是花姑点上的。
  秋风在屋顶徘徊,像一群不肯离去的孩子。
  在这无情而萧索的秋风中,树上的叶子又落了几许?
  烛光摇曳,每一个人的脸都生动了起来。只有李弃儿,他的脸没有因为喝了六杯酒而变得红润。
  他的脸依然是苍白的。
  他的神情也还是落寞的。
  他正陷在什么样的悲哀之中?
  只有预知死亡的人才有这种表情。
  李弃儿曾经有过强烈的生存愿望,那是一段有爱有阳光的日子。
  这样的日子随着蝴蝶的离去而远离。
  现在,他只剩下了对师父李无忧的怀念,这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感激之情。
  他的生命可以说是李无忧给予的,他没有权力浪费生命,他生命唯一的使命,是从飘香楼取回师父的弯刀。
  尽管师父告诉过他。飘香楼的弯刀与他腰上的弯刀一模一样,可他还是很想看看师父的弯刀。
  因为,师父的弯刀,才是天下最快的刀。
  飘香楼,连师父都战胜不了,他能行吗?
  十月初十这一仗,他知道他必败无疑。
  飘香楼的剑,是天下最快的剑,他的对手只有一个:飘香楼。
  他的心里无时不在演练,剑和弯刀同时出手,他不想再杀人,也不愿被人杀。
  他要死,也要死在飘香楼的剑下。
  李弃儿虽然没有看高天凤,可他隐隐觉得,高天凤的刀,使他有些眩晕。
  如果高天凤的刀刺过来,他也没有把握躲开。
  李弃儿把第七杯酒喝下。
  这是最后一杯酒。
  酒瓶已经空了。
  而这时,高天凤也刚好将最后一颗螺蛳的空壳丢在地上。
  望着空空的酒瓶,高天凤道:“酒没了。”
  李弃儿道:“够了。”
  高天凤道:“我们可以是一对好朋友。”
  李弃儿道:“我不想做你的朋友,也不要你做我的朋友。”
  高天凤道:“我是来杀童飞飞的。”
  李弃儿道:“可不可以暂时不杀?”
  高天凤道:“可以,只要你给我一个时间。”
  李弃儿道:“一个月以后。”
  高天凤道:“一个月以后你还要阻止呢?”
  李弃儿沉默了良久,道:“一个月之后,我已经死了。”
  高天凤长长叹了口气,道:“可惜……”
  李弃儿道:“可惜什么?”
  高天凤道:“我真想跟你一战。”
  李弃儿道:“你想杀我?”
  高天凤道:“因为你杀了天门教的人。”
  李弃儿道:“就因为这个理由吗?”
  高天凤缓缓道:“就算你们没有杀天门教的人,我也希望跟你一战,哪怕死在你的刀下。”
  接着,高天凤又道:“跟你决斗,一定是件十分痛快的事。”说着,眼神闪出渴切的光芒。
  李弃儿不作声了,他的眼光在跳动的烛光里更加幽深。
  李弃儿一字一顿地:“要是我侥幸不死,一定跟你一战。”
  说完这句话,李弃儿已站在屋外的原野上,秋天的夜,凉意袭人。
  李弃儿抬头,空中的弯月悬挂在淡青的天幕上,没有风,却有一片树叶自树梢飘落。
  迷朦的月色里,童飞飞走过来,慢慢的,将头倚靠在李弃儿的肩上。
  李弃儿想推,终于没有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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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飘香楼
  只要是江湖中人,只要长着一对管用的耳朵,就应该听说过“飘香楼”三个字,在江湖上,再也没有比飘香楼更响亮的名字了。
  随便问某个人,“江湖上最快的剑是什么剑”?
  得到的回答肯定是:“飘香楼的剑最快”。
  可是,很多人弄不清楚,飘香楼,到底是一个人的名字?
  一个地方的名字?
  一把剑的名字?还是某个组织的名字?
  他们只知道,飘香楼的剑是江湖上最快的剑。
  飘香楼,一座飘香的楼。
  飘香楼三个字,已经在江湖上飘香了二百多年。
  如今,飘香楼不仅是一座最好的妓院,而且是最高武功的像征。
  二百年来,飘香楼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劫难,终于向世人证明,飘香楼是最强大的,任何力量都不能撼动它。
  飘香楼不仅证明了这个道理,江湖上也已经接受了这样的事实:飘香楼是最强大的,不败的。
  能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可飘香楼却做到了。
  在飘香楼,秋天是一些平和的日子,没有一丝萧索与凋零的感觉。
  浓香很早就起了床。
  浓香是浓香阁的主人。
  浓香阁只是飘香楼三阁中的一阁,另外两阁是清香阁和无香阁。
  浓香推开窗子,浓浓的花香合着清早的空气贯进来,她深深吸了一口,她感觉整个人都被花香浸染了。
  花香来自窗前的大花园。
  大花园里栽养着成百上千种花,世界上许多早已绝迹的花种在这里生长着,繁衍着。
  浓香默默地注视着离她最近的一朵花。
  这是来自波斯的花种,像菊花,又不像菊花,在清早的空气中,拳头一样挺立着,花瓣也极力伸张着,像是一张张仰望的脸,鲜艳,润滑,激动。
  整个清晨的秋天的露水似乎都集中在一朵花上了。
  浓香伸了伸有些酸痛的腰。她的脸清晰、苍白,在清早的第一缕阳光里,她的脸上似乎还写着不安。
  越过越来越浓的花香,浓香看见了大花园四周的十八座阁楼。
  浓香的脸色微微柔和起来。
  她在想象,十八座阁楼里,粉红色的帐幔笼着怎样的温柔、梦乡。
  十八个男人,一定还沉浸在昨夜的甜美欢愉之中。
  浓香阁的妓女,是天下最懂温柔的女人。
  这十八个女人,是浓香亲自挑选的,对这十八个女人,浓香十分满意。
  如果她是男人,她也愿意把所有的钱都花在这里的每一个女人身上。
  浓香也是女人,而且是一个最漂亮的女人,可是,在对付男人的手段上,她却自叹不如。
  她也弄不明白,那些女人,究竟使用了什么方法,才使得那些男人就算倾尽家财,也要跟她们再睡上一个夜晚。
  浓香阁的妓女永远不怕没有主顾,等待与她们一同享受快乐的男人总是排成队。
  能够做浓香阁的妓女是一种福分。
  因为,浓香阁的妓女从来不勉强服侍男人,反过来,男人还要为她们服务。
  即使你腰缠万贯,浓香阁的女人看不上你,你也休想与她睡上一夜。
  有许多人,总是把能够在浓香阁逍遥一夜当作在江湖上炫耀的资本。
  事实上,进入浓香阁也确非易事。
  那些能够与浓香阁的妓女逍遥一夜的男人,得经过清香阁和无香阁两道关。
  清香阁的主人叫清香。
  清香阁就建在竹林里。
  清香阁虽然也有十八座阁楼,这些阁楼的设置却比浓香阁低了一个档次。
  清香阁与浓香阁虽然只隔了条小溪,遥遥相望,可清香阁的人决不能越过小溪上面的木桥,他们最多只能站在对岸,闻一闻浓香阁飘过来的花香。
  曾经有一个男人,他终于忍不住诱惑,偷偷地进入浓香阁的大花园。
  他躲在一簇高大的花丛底下,想偷看一眼浓香阁妓女的姿色。
  结果,他连妓女的影子也没看到,自己却变成了施花的肥料。
  这是一个有胆色的男人,据说他的掌上功夫少有人敌,可以把活豹的脑袋一掌打烂。
  凭着这威猛无比的掌力,他连胜十八场,打败十八个对手,才从无香阁进入清香阁。
  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连袭击者的面孔都看不清楚,就成了花圃的肥料。
  在清香阁的男人,才有希望成为浓香阁的客人,而浓香阁的客人,就可以跟浓香阁的一个妓女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
  到过浓香阁的男人,就不会走出飘香楼半步。
  不是不让他们离开,而是他们自己不愿离开飘香楼。
  浓香楼的女人究竟有什么魔力,使男人们如此迷恋,这是一个谜。
  总之,男人们从浓香阁出来,又回到无香阁,与众多男人一起争夺进入清香阁的机会,又在清香阁等待进入浓香阁。
  如此重复,有时几年才得以进入浓香阁一次,有时十年也没有机会。
  浓香阁有十八个妓女,能够与每一位妓女共枕的男人,还未曾有过。
  无香是一个瘦小的女人。
  没有哪一个男人敢对无香无理。
  这不仅因为无香是无香阁的主人,更是因为她的武功。
  无香的武器是一柄大背刀。
  瘦小的女人用沉重的大背刀,这有点滑稽,可是,如果哪一个人觉得好笑的话,他的身子一定会被她的大刀断为两截。
  因此,无香阁的每一个人都十分尊敬无香。
  无香已经四十七岁了,看上去还像三十五岁。风韵犹存。
  无香阁在飘香楼的左边,清香阁的右边,无香阁建在一座峡谷里,峡谷的两边造着许多房子,这些房子都是无香阁的财产。
  这里有旅店,饭馆,酒楼,当然也有妓院,这里的男人都是一些有钱的,有功夫的,有的还怀有绝世武功,当然也有强盗小偷之类。
  他们到这里的目的,是想搂着浓香阁的女人睡一觉。
  这里本来来的人很少,开始只是几个人一起争夺进入浓香阁。
  后来,飘香楼的名声越来越大,到这里来的人也越来越多,现在,这里已变成一个小集市。
  除了男人,女人也来这里。
  女人来的目的,除了当妓女赚男人的钱,就是跟这里的人比试武功。
  无香阁有专门比武的地方,这个地方叫武场。
  武场设在一片树林里,没有搭台,也没有架棚,武场其实只是一片空地。
  一些被追杀的人躲进无香阁,一些复仇的人也来到无香阁,因此,无香阁经常上演一幕幕残忍的凶杀、仇杀。
  无香阁向来不管这些江湖恩怨。就是儿子杀亲爹,无香阁也不管。
  但是,对有些行径,无香阁却非管不可,那就是喝了酒不付钱。
  其实,大九也不是不付钱,而是他口袋里实在掏不出半两银子了。
  大九刚刚说了一句:“掌柜的,今天我没带银子,明天一起付吧。”
  掌柜马上沉下脸,厉声道:“没银子,把酒吐出来!”
  大九赔笑道:“掌柜的,看在老主顾的面上,您就放我这一回吧。”
  掌柜怒道:“放你娘乌龟王八蛋!老子从来不赊账!”
  大九道:“你就赊我这一次吧。”
  “赊,赊你娘的乌龟王八蛋。”
  掌柜的嘴里怒骂,手也不闲着,一甩手,“啪”一下一巴掌掴在大九的脸上。
  大九的脸上马上起了五道手指印,显然这一巴掌打得不轻。
  大九道:“你为什么打我巴掌?”
  掌柜好像呆住了,他也不相信他这么随随便便一甩手,竟打在大九的脸上。
  大九用手摸着被打的脸,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掌……掌柜的,我又没有说不把酒吐出来,你……为什么打我巴掌。”
  掌柜见大九一副熊样,反而神气起来,骂道:
  “我就要打,你敢怎样?我打你妈……”
  “乌龟王八蛋”五个字还未说出,一支箭已射进他张开的嘴里。
  这是一支酒箭。
  掌柜嘴一拢,“咕嘟”一声吞下去。
  只觉胸口一阵恶心,臭水直往上翻。
  大九的手还在脸上抚摸,嚷道:
  “哪有这种道理的,又要吐出酒,又要我付酒钱。”
  掌柜的强咽下几口水,整个脸都气歪了。
  “乌龟王八蛋!”掌柜一边怒骂,一边作势,扑向大九。
  别看掌柜神情大怒,似是失去理智,一招一式却极精妙,无任何破绽可寻。
  其时酒楼里有许多客人,他们看见掌柜一巴掌掴在大九的脸上,大九一口酒吐在掌柜的嘴里。
  正觉得好笑,突见掌柜掌法一变,化掌为刀,快速绝伦地劈向大九。
  大九与掌柜本就距离很近,再加上掌柜的掌法既精又狠,大家不禁惊呼出声,为大九担心。
  掌柜也以为,这一掌劈下去,不把大九的胳膊砍下来,起码也得让大九躺在地上。
  然而,掌柜的掌快,大九的身形似乎更快。
  掌柜的掌还未沾上大九的衣襟,大九已斜斜跌出。
  这一跌出,看上去狼狈已极,实是妙到毫巅。
  大九嘴里还一连串叫道:“为什么要打我,为什么要打我。”
  掌柜这一下可真愣住了。
  他心里明白,自己绝不是大九的对手。
  大九还在说:“掌柜的,看在老主顾的分上,你就让我赊一次吧。”
  酒楼里其他客人已经在笑了,他们虽然见多识广,可是像这么好笑的场面,好像才第一次看到。
  “无香阁从不赊账,你还是乖乖地把酒钱付了。”
  不知何时,掌柜的后面已多了一个人。
  这是个满脸麻子的人。
  麻厨子。
  这里的每个人都认得麻厨子。
  麻厨子虽然满脸麻子,却炒得一手好菜。
  所有吃过麻厨子炒菜的人都这么说,吃了麻厨子的菜,再看麻厨子的脸,不吐才怪。
  所以,麻厨子整天呆在厨房里,从不轻易出来。
  麻厨子出来,一定有麻烦事。
  现在,麻厨子出来了,大九就有麻烦了。
  大九道:“你就是给我们炒菜的麻厨子?”
  麻厨子并不回答大九的话,道:“我是出来收酒钱的。”
  大九道:“我已经把吃下去的酒都吐出来了。”
  麻厨子道:“还没有吐干净。”
  “可是……”
  大九苦着脸道:“我已经吐不出来了。”
  “吐不出来,就请付钱。”
  麻厨子突然声调一变,厉声道:“还不快吐!”
  大九浑身一震,退了两步,哀声道:
  “麻厨子,行行好,不能赊酒,就赊一次吐吧,等我想吐的时候,再吐一次给你,好不好?”
  麻厨子似乎动心了,想了想,说出一句大家都惊讶的话:
  “好,麻厨子就为你破一次例,不过在你想吐的时候,一定要吐给我看。”
  大九感动得要掉眼泪,连连道:
  “多谢麻厨子关照,大九就算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的恩情。”
  大家觉得好奇怪,大九是不是疯了?就为这点小事,也要做牛做马去报答?
  这时,又听大九说道:“麻厨子的大恩大德,大九一定没齿难忘,可是,大九一没身份,二没地位,现在又身无分文。
  “像我这种人,难保什么时候就会死去,不是饿死,就是冻死,不是走投无路跳崖而死,就是被仇家一刀砍死。
  也很难说再过五分钟就会死,那么,麻厨子的恩情我是永远还不上了……”
  大家越听越离奇,连麻厨子也听得莫名其妙。
  大九还不停地说:“我这辈子,从没欠过人家什么,欠人东西要还,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要是做了违背天理的事。
  “下辈子做人没屁眼,做马没好鞍,记得有一次,我饿得头脑发昏,却不敢接受别人施舍给我的一个馒头。
  “我知道,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怕的就是还不起恩,我怕我下辈子做人没屁眼。
  “做马也是一匹瘦马,没屁眼多难受啊,瘦马多让人瞧不起啊,想来想去,今生的罪孽还是别让下辈子去还……”
  大九说着说着,忽停住,注视着麻厨子,道:“所以,我决定还是不赊账了。”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所有的人都想不到大九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可大九真的这样说道:“麻厨子,我不赊账,你说该怎么办?”
  “该,该你妈乌龟王八蛋,快付钱!”
  掌柜的突然来了勇气,好像突然才发现他才是这里的主人似的。
  “掌柜的,这事与你无关。”
  大九紧盯着麻厨子:“这是我与金刀陈标之间的事。”
  “金刀陈标?谁是金刀陈标?”
  掌柜的一脸疑惑,刚骂道:“金刀陈标是乌龟……”
  “啦!”掌柜的脸上已挨了一巴掌,“王八蛋”三个字生生咽了回去。
  “麻厨子,你,你个乌龟……”
  掌柜的还未说完,又是挨了一巴掌。
  麻厨子怒视着掌柜,沉声道:“再骂,我把你的脖子拧下来!”
  掌柜似乎被打懵了。
  在麻厨子逼视下,掌柜退了一步,继而怒道:“麻厨子,你疯了,我竟敢打我!”
  麻厨子道:“我不是麻厨子。”
  掌柜愣了愣,笑道:“麻厨子,你在我这里炒了二十年的菜,你不是麻厨子,难道你是乌龟王八蛋。”
  接着,大声喝道:“麻厨子,从现在起,你给我滚蛋!”
  麻厨子这下没有发怒,跨上一步,对掌柜道:
  “掌柜的,多谢你二十年前收留了我,我给你做了二十年的厨子,也为你赚了不少的钱,可是,你要我滚,我的工钱怎么算?
  “我知道,你是怕给不起工钱才一直留住我的,你也清楚,金刀陈标在二年年前给人做一道菜就得二十万两银子。
  “这二十年,你就是把所有的银子都给我,也不够,所以,我打你两个耳光,就算是你欠我的。”
  掌柜的嚷道:“我欠你乌龟王八蛋,金刀陈标炒道菜二十万两银子,可你是麻厨子,麻厨子炒一天的菜只能吃一顿饭,可你却天天吃五顿饭,你算算,你还欠我多少!”
  “我不是麻厨子,我是金刀陈标。”
  金刀陈标两眼如电,道:“其实你五年前就已经知道我是谁了,是不是?”
  掌柜的极力想否定,可不知是恐惧还是什么,竟点了一下头。
  金刀陈标叹了口气:“五年前就该杀了你。”
  接着又道:“现在我们谁也不欠谁了,你可以走了。”
  掌柜如遇赦令,转眼间飘逝无踪,身手之快,连大九也觉得不可思议。
  大九笑道:“金刀陈标,你不欠掌柜的,欠我的该怎么还?”
  陈标道:“欠钱还钱,欠命还命。”
  大九道:“好个欠命还命!拿命来!”
  “来”字刚落,杀机已现。一场决斗,风雨欲来。
  喝酒的酒客,虽然都是些江湖中人,但是被大九的杀气一逼,都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纷纷站了起来,退到墙边,有几个胆子稍小,武功稍弱的,早已远远地跑开了。
  与刚才的嬉皮笑脸相比,大九简直判若两人。
  大九的脸上罩着一层严霜,眼睛却似乎喷着火。
  陈标道:“我早已料到,这一天迟早会来的。”
  大九道:“只要你肯交出来,现在还来得及。”
  陈标道:“我没有拿,拿什么交给你。”
  “那么,只有拿命了!”
  话犹未了,大九已右手如勾,斜斜勾出。
  这一招,看上去平平常常,没有风雷之势,可陈标的全身十大要穴都在这一勾的控制之下。
  陈标身躯硕大,移动起来却异常灵敏,在间不容缓之际,身形飘出三丈。
  大九一勾落空,似乎早已料到陈标会往哪个方向挪移,抢先一步,勾已化成掌,依旧轻飘飘一掌,朝陈标拍去,这一掌,变幻莫测,掌力无比。
  陈标神色大惊,眼看在劫难逃,忽然听得“哐”的一声脆响,陈标的手里已多了一件武器。
  闪闪的,是一把金刀。
  金刀陈标。没有人看清陈标的金刀是如何出手的。
  各人只觉眼前一晃,大九闪电般退了三步!
  这时,从窗户射进一缕晚霞。
  如此亮丽的晚霞,在深秋的黄昏,是极难得的。
  晚霞射在陈标的金刀上,金刀又将光线照在陈标的脸上。
  陈标满脸麻子,在暗红色的光影中,看上去更阴森可怖。
  陈标拿刀的手开始微微抖动起来,嘴角嚅动:
  “大九,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何这般苦苦相逼?”
  大九手一伸,道:“拿来!”
  陈标呆了片刻,似想说什么,突然喊道:“拿去!”手中金刀幻化无数片金色的光影,罩向大九。
  “叮叮叮叮叮!”大九的食指在陈标的刀下弹了五下!
  一连五响,陈标前进了五步,大九又后退了五步,陈标的凌厉无比的攻势,却在这一进一退间被大九化解。
  陈标凝立不动,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惨然道:“大九,你终于练成了‘隔空弹指’功。”
  大九一脸的严肃,道:“你的金刀追月,也比二十年前更快,更威猛了。”
  继而大九又道:“可是今天,无论如何你也得将刀谱交出来,不然……”
  陈标惨笑道:“如果刀谱在我手中,你早已死了。”
  大九厉声道:“陈标,你别再装糊涂了,我们已调查得清清楚楚,刀谱是你在二十年前和师妹一同偷走的。”
  “师妹呢?”陈标一听到师妹两个字,精神一振,关切道:“大九,师妹她怎么样了?”
  “师妹死了,都是你这个师哥害的。”
  大九大声道:“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畜生,你诱骗了师妹,又把师父的刀谱偷到手,你说你会娶师妹的,你以为毁了容就没人能找到你了吗?
  “师妹临死前把什么都说出来了,你还不承认!”
  陈标道:“师妹怎么死的?快告诉我,大九。”
  大九道:“你别问师妹是怎么死的,还是把刀谱交出来吧。”
  陈标喝道:“大九,快说!”
  大九漠然道:“二十年前你是我师兄,可现在,你是叛徒,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陈标变色道:“大九,我求求你了,你快说,师妹究竟是怎么死的。”
  大九望着凄惨的陈标,一字一顿道:“师妹是我杀死的。”
  良久,陈标才轻轻道:“我知道我做错了什么,大九,你回去后,麻烦你每年在师妹的坟上添几把土,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顿了顿,又接着道:“刀谱是我偷的,可不在我身上,你就别问了,回去吧,大九,师父要问起来,你就说,金刀已经死了。”
  大九道:“可是你现在并没有死,你快说刀谱到底在哪里?”
  “告诉你,你也拿不回来。”
  “刀谱就在……”
  陈标说了半句,再也说不下去了,显是死了。
  “哐当”一声,金刀掉落在地上,人也慢慢瘫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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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20: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飘香一剑倚天寒
  浓香把目标从窗前的花朵上移开。
  一个清新而芳香的世界,可是外面,秋意正浓,荒凉覆盖着原野。
  风吹落树上的叶子,河水卷走泥沙。
  外面的世界,该有些什么正在无奈地消失!
  能够沐浴在花香里是多么美好啊!
  太阳渐渐升高了。
  尽管阳光是那样的软弱无力,房间里还是明亮了起来。
  这是浓香的卧室。
  浓香仔细地打量着卧室里的每一样东西。
  这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是贵重而精致的,包括那张凳子,也是用千年的樟树制成的。
  这里就是浓香阁。
  浓香阁里有十八个妓女,浓香不是其中之一。
  浓香虽然也跟男人睡过觉,但浓香不是其中之一。
  浓香是浓香阁的主人,也是十八个妓女的主人。
  如果硬把妓女的主人说成妓女,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就像李弃儿说她是妓女而她并没有反驳一样。
  其实,浓香不愿反驳,能够做浓香阁的妓女本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浓香阁的妓女和飘香楼的剑一样出名。
  浓香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在天堂里了。
  她不相信,她的剑没有穿透李弃儿的咽喉,快刀王的刀也没有把她的脖子割下来。
  她从来没看到过这样快的身手,如果快刀王李弃儿要杀她,纵使她有十个脖子,也已经被快刀王的弯刀割掉了。
  这使她想到倚天寒。
  倚天寒。
  一剑飘香倚天寒。
  倚天寒是飘香楼的剑客。
  飘香楼名满江湖,而飘香楼只有三名剑客,倚天寒就是其中一剑。
  其实,浓香只见过倚天寒一面。
  只一面,浓香便深深记住了倚天寒。
  在飘香楼,见过倚天寒的人不会超过十个。
  “飘香一剑倚天寒”这句诗一般的传言,江湖中却人人知晓。
  浓香的剑在江湖上虽不算太慢,但她却无法进入飘香楼。
  因为她的剑还不能代表飘香楼。
  飘香楼的剑是江湖上最快的剑,而她的剑,只能代表浓香阁,或者说,她只是飘香楼的一个妓女,而不是飘香楼的剑客。
  飘香楼的剑客,除了倚天剑,还有胡云飞和木头。
  三个人,三柄剑,飘香三剑。
  飘香三剑,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剑客。
  倚天寒的剑究竟有多快,浓香也没有见过。
  既然是最快的剑,就应该说有多快便有多快。
  李弃儿的刀是天下最快的刀,李弃儿的刀究竟有多快,浓香也没有见过。
  浓香很想见识见识快刀王的刀到底有多快,但她还是胆怯了,她相信李弃儿说的话,“我的刀出手,你的脖子已经掉在地上了。”
  最快的剑遇到最快的刀,结果会怎样呢?
  浓香不敢往下想,她担心李弃儿的刀比倚天寒的剑快。
  哪怕只快一点点,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了倚天寒,她可以做任何事情,她那么关心和爱慕倚天寒,为什么没有勇气,把内心的感情说出来?
  是她没有勇气吗?不,她根本没有机会再见到倚天寒。
  她只有把感情变成行动。
  她要阻止李弃儿与飘香楼的决斗。
  浓香呆呆地站着,阳光透过淡绿的窗帘,她的脸上映着窗帘上的花影。
  她从墙上取下一柄长剑,轻抚着,纤细的手指无声而秀丽。
  这柄长剑,从未让她失望过。
  浓香注视着自己白而嫩的双手,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到现在还在怀疑,明明看见剑从李弃儿的咽喉穿过,他难道是魔鬼?
  难道世上真有杀不死的人?
  想起昨天那一幕,浓香浑身一阵寒冷,脖子也有些凉意袭来,她不觉得用力握了握长剑。
  她把长剑从剑鞘里拔出来,用唇息微微吹这一剑锋。
  清冽,透明而跳跃的剑锋,像一团凝固而又看不见的火焰,在她的心里燃烧。
  浓香推开房门。
  里面是一座花园。和外面的大花园比,这座花园显得很小,但是,要说这座花园是属于某个人的,便有些奢侈了。
  这座花园虽然小了点,但里面的花都是一些珍品,而且,花种少说也有三百种。
  这座小花园是浓香的。
  每天早晨,浓香都要在这座小花园里练剑。
  花朵们吐露着各种各样的芳香,伸展着姿态万千的花瓣,空气仿佛也变成了一条奇妙的河,在这种境界里练剑,不用说也是一种享受。
  可是今天,浓香第一次出手,就把一朵花的花瓣刺破了。
  浓香懊恼地刺出第二剑,第二片花瓣又刺破了。
  “刷刷刷!”
  浓香一连刺了九剑,九剑下来,剑尖仍是没有一滴露珠。
  “剑乃兵器中最娇惯之物,你若跟它斗气,它便不听你的使唤。”
  浓香大惊,喝道:“你是谁,为何躲在花园里?”
  “别管我是谁,我看你心浮气躁,今天也休想把花瓣里的露珠取出来。”
  浓香侧耳细听竟分辨不清声音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
  浓香这一惊非同小可,来人的武功如此高深,使她不由得慌张起来。
  “你不要害怕,我不会害你的。我只是路过此地,看你使的剑有些不对,便忍不住说了出来。”
  浓香镇定了一下情绪,暗道:“听声音还是一个女的,原来你在装神弄鬼,不敢出声,却在装什么武林高手。”
  又听那声音道:“如果你紧张,害怕,我不说就是了,你接着练吧,不然太阳一出来,露水就要干了。”
  浓香一抬手,一剑刺出,还是刺破花瓣,取不到露珠。
  “哎,叫你不要心浮气躁,就是做不到,像你这样,再练一年,也还是白搭,哎,不说了,不说了,省得你又紧张兮兮的。”
  浓香这下听清楚了,声音来自花园角落的一棵树上。
  这棵树,高大,粗壮,枝繁叶茂,在秋天也不落叶。
  浓香故意喊道:“看这一剑怎样?”
  长剑挥出,身轻如燕,朝那棵大树掠去。
  浓香身在空中,发现不了树上的人藏在哪里,一剑之势既去,只得坠在地上。
  “哎,不行不行,你的剑尖太偏了。”
  浓香眼前一亮,树下已站着一位少女。
  白色衣裙,眉清目秀,唇齿间还存着稚气,奇怪的是,少女的手里拿着一根小鱼竿。
  少女嚷道:“哪有你这样使剑的,手腕抬得这么高,万一对手的剑比你快,你连变招的机会都没有了,你这不是白白送死吗?”
  少女看上去稚气未脱,说话时却一本正经,好像在学大人的模样,说话的声调也假装着又高又粗。
  浓香想笑,想给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一个教训,她剑尖一指少女,嘎声道:
  “你相不相信,我一剑可以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少女看了看浓香的剑,摇摇头道:“你在吓唬我。”
  浓香道:“你不信?”
  少女道:“不是不信,而是你的剑根本刺不到我。”
  顿了顿少女又道:“如果你不信,可以试一试。”
  浓香剑尖稍偏,凝神贯注,手中的剑却怎么也刺不出去。
  只见少女随随便便一站,全无招式,全身每一处都是空门,但是,浓香的剑就不知从哪里击进。
  因为少女的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在瞬间转化成攻势。
  少女看似无招,实是有招,而且埋伏着极其精妙的后招。
  浓香紧蹙眉头,心里想着无数的剑招。
  少女急道:“你这是怎么了,还不出招,是不是没有想好用哪一招?”
  浓香本来还存心轻蔑,这下又被少女说中心思,
  真是又气又恨,真的想一剑挑出她的眼睛。
  可是,浓香着实想不出破招之术。
  “无招胜有招”,这个道理她不是不懂,
  她只是不相信,少女如此年轻,就懂得运用如此深奥的武学原理。
  “罢了,罢了。”浓香是又气又恼,在一个小女孩面前都丢脸,若传出去,飘香楼岂不被人笑话。
  浓香一咬牙,眼睛看也不看,随手一剑刺出。
  这一剑根本没有按章照规,也不是浓香所学剑法中的任何一招,她完全是心之所致,随意乱刺。
  浓香心说:“反正破不了,就让她看一回笑话吧。”
  没想到,剑招递出,但听少女一声惊呼,竟也慌了手脚,躲避之际,情形甚是狼狈。
  幸好少女轻功了得,闪得快,不然不是伤了手臂,衣衫定然要被划破。
  少女站定,奇道:“怎么突然之间,你像是懂了许多,你刚才是不是故意在骗我?”
  浓香也觉得莫名其妙,可是她何等聪明,一看之下,已知原委,定是少女误以为她有破招之术,而刚才只是在骗她。
  怎么知这是误打误撞,她自己都弄不清楚这一招是如何刺出的。
  浓香窃喜。她故意装作不懂的样子说:
  “你还相信不相信我的剑可以把你的眼珠挖出来?”
  “相信,相信。”
  少女不住地点头,嘻嘻一笑,道:“老前辈原来是高人,晚辈真是有眼无珠了。”
  少女一副调皮的模样,却说着一本正经的话,什么老前辈,晚辈的,好像是老江湖。
  浓香忍住笑,道:“你叫我老前辈,难道我很老吗?”
  少女道:“前辈哪里谈得上老,前辈看上去美丽如花,笑靥过人,怎会老呢,我叫你老前辈是因为你功夫比我好,我爷爷说过,比我功夫好的人都是我的前辈。”
  少女好像长久没说话似的,一开口便没完没了。
  少女接着道:“我爷爷还说,像我这种乳臭未干的丫头,要是敢在江湖上行走不是被狼吃了,就是被老虎咬死,他说我的骨头又嫩又稣,老虎吃了我连骨头也不用吐。
  可是,爷爷也说过,以我现在的武功,江湖上能打得过我的人已经不多了,原来爷爷也会骗人的,他教我的武功都不管用,啊呀,不说不说了。
  爷爷说过,祸从口生,刚才因为多嘴,差点被你挖掉眼珠子,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打死我也不敢多嘴了。”
  浓香开始还觉得好笑,听到后面不由暗暗心惊:
  这小孩原来真的大有来头,要不是刚才误打正着,说不定这丑就出大了。
  正想着,又听少女说道:“晚辈无礼,有一事相求,不知可否?”
  浓香还未答话,少女已接下去说道:
  “晚辈自知技艺浅薄,但还是斗胆,望前辈赐教。”
  少女说完,将手中的鱼竿放在一旁,依然随随便便站着,但脸上却一脸的严肃,决不像是在开玩笑。
  浓香吃了一惊,想不到少女还会向她提出挑战。
  经过刚才一招,浓香明白,少女武功比她高出许多。
  饶是浓香聪明过人,这时也无计可施,刚才少女说她武功比她好,说她是她的前辈,她都默认了,现在,人家晚辈请她指教,她怎么好拒绝呢?
  浓香一时无话可答,呆呆站立原地。
  少女最后一个字刚落,身形已动。
  浓香只觉得眼前一花,刚想闪避,后背已是一麻,接着右手的三处穴道也被点中,手中长剑差点把握不住。
  少女“噫”了一声,道:“前辈若真的不想与晚辈动手,晚辈也没有办法。”
  浓香穴道被制,无法动弹,听得少女此说,无异于讥讽,心中恼怒至极,恨不得与她拼个死活。
  突然间,浓香身子一轻,被制的穴道自动消失。
  原来少女在点她穴道时只注入少许内力,故被封的血脉瞬间畅通了。
  浓香又急又恼,心念未动,长剑已斜斜刺向少女。
  浓香用足了劲道,赫然是她那招从未失手的“流星剑”
  这一招最讲究轻灵,且快速无比,又无声无息,浓香的这招流星剑,穿透过无数高手的咽喉,虽然浓香背对着少女,但她一剑刺出,脸上已露出笑意。
  因为在她使出流星剑的同时,她听到身后传来少女的一声惊叫。
  接着又听到一盆花被打的脆响。
  不用看也猜得到,少女一定是摔倒在花盆上了。
  想到这里,浓香不由笑了起来。
  可是,他的笑意刚刚泛起,又在脸上凝固了。
  她张大了嘴巴,脸色也是惊讶而苍白。
  不知何时,她的面前又站着一个人。
  这个人的左脸上,有一道疤,血红的疤痕,像一道燃烧的阳光。
  鲜艳、醒目,又像一支血铸的剑!
  这里是花园,周围都是些珍异的花种,每一朵花都怒放着,吐着芬芳的花香。
  可是,浓香还是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异样的清香!
  淡淡的清香,不仅没有被浓浓的花香掩盖,反而把花香驱散了。
  这种清香,浓香只闻到过一次。
  这是飘香楼的清香。
  只有飘香楼的剑客才会有这种独特的清香。
  飘香剑客!
  没错,他就是倚天寒。
  虽然只见过一次面,浓香一辈子也忘不掉倚天寒脸上的疤痕。血红的疤痕,像一条灿烂的彩虹。
  浓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刹那间脸变得煞白。
  浓香整个人都僵住了,不能说话,也不能移动半步。
  倚天寒左手轻挥,浓香只觉得身子稳稳地往左侧移了三步,同时,感到丹田有一股暖流注入!浓香看一眼倚天寒,内心激动万分!
  倚天寒却不看浓香默默注视着少女。
  少女一脸的气恼对倚天寒,道:“我正向老前辈请教,你干什么要闯进来,害得我,你看,你看,连花都打烂了。”
  倚天寒沉着脸,道:“你怎么会在花园里?”
  少女道:“我本来就在花园里嘛,是你才偷偷闯进来的。”
  倚天寒又道:“谁是你的前辈?”少女一指浓香,嘴一努,道:
  “就是她,刚才她随随便便一剑差点挖了我的眼珠呢。”
  瞧少女满脸雅气,倚天寒笑道:“真的吗?”倚天寒还以为少女说的刚才一剑是浓香的流星剑。
  “当然是真的。”少女道:“要不是我躲得快,也许我现在已看不见你了。”
  少女忽然惊呼道:“啊呀,你怎么这么难看,脸上的伤疤像蚯蚓,恶心死了。”
  “住口!”倚天寒大声喝道。
  倒不是因为少女说他难看,而是他,明明看见少女只一招便制住浓香,浓香一剑挥出,少女又用极怪异的手法去夺浓香的长剑,若不是他及时解救,浓香拿剑的手只怕残废了。
  此时又听少女说什么向老前辈请教,说什么自己的眼珠差点被挖掉,简直一派胡言,拿他开玩笑!
  倚天寒怒视着少女,也瞪了一眼浓香。
  浓香其实什么都没听见,她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倚天寒,生怕他转瞬间就消失。
  少女可不知道倚天寒想什么,在他一喝之下,也怔了怔,接着道:“稀罕你功夫好是不是?我偏不叫你前辈,怎么样?
  “爷爷曾说过,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你要是有本事,尽管杀我好了。”
  倚天寒实在想不通,看她的武功,似有几十年的修为,听她说话,完全是几岁的小孩子,倚天寒一时怔住,不知该说什么。
  见倚天寒沉思不语,少女又道:“我知道你不敢杀我的,你要杀我,我爷爷知道了,决不会饶你。”
  倚天寒目光一偏,看见了墙边的鱼竿,神色立时变了,道:“快说,你是谁?”
  少女道:“这么凶干什么?我又不欠你东西,大呼小叫的,要是平时,你问一千遍一万遍我也不会告诉你,可是今天,我偏偏要告诉你,我叫阿鲁。”
  倚天寒道:“我问你姓什么?”
  “什么姓什么的,我叫阿鲁就是阿鲁。”
  少女道:“我一出娘胎,爷爷就这么叫我的,至于为什么叫阿鲁,你去问爷爷好了。”
  “你爷爷叫什么名字?”倚天寒紧接着问道。
  阿鲁道:“什么爷爷叫什么?爷爷的名字不就是爷爷吗!”
  看阿鲁的神情不像在骗人。
  倚天寒走到墙边想拿鱼竿。
  还未拿到,只见眼前一晃,鱼竿已被阿鲁抢先拿在手里。
  阿鲁道:“这是我的鱼竿。”
  倚天寒道:“你拿鱼竿做什么?”
  阿鲁道:“鱼竿当然是钓鱼的。”
  倚天寒道:“你也喜欢钓鱼?”
  阿鲁道:“其实我是不喜欢钓鱼的,只是,爷爷每天都要逼我去钓,而且钓不到鱼就不教我武功。”
  倚天寒脸色越来越凝重,脸上的疤痕却像吐艳的火。
  倚天寒问道:“东海钓叟跟你什么关系?”
  阿鲁道:“爷爷从来没有朋友,整天只知道钓鱼,有时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不睡,我最佩服他钓鱼的本事了,对,今后就叫他钓叟。”
  你爷爷本来就是钓叟。“
  倚天寒缓缓道:“而且是一个很厉害的钓叟。”
  话音还在回响,倚天寒已如寒燕一般掠过树梢,消逝不见了。
  阿鲁看呆了,喃喃道:“他的轻功……”
  浓香自言自语道:“他真的走了。”接着又道:
  “阿鲁,你为何不跟他多说几句话。”
  阿鲁道:“是他自己要走的,又不是我赶他。我本来还想告诉他,我为什么会在花园里,他走了就走了,有什么稀罕的……”
  浓香望着倚天寒消逝的方向,问道:“那么你告诉我,你为什么在这里?”
  阿鲁清了清嗓门,一本正经道:“禀老前辈,晚辈之所以会在这里,是因为我发现这里很香。”
  浓香开心地笑了。她的心里,缭绕着一缕清香。
  这是飘香楼的清香。
  飘香剑客的清香。
  倚天寒的飘香。
  阿鲁问道:“他是谁?”
  浓香道:“倚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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