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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隆中客的一些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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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1 12: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隆中客《尸谏》(联合早报1983年9月24日-10月4日连载,节选自《鸳鸯双煞》第三部《红娘子》片段,并改写)



  朦胧的夜。
  朦胧的月。
  由于一批价值连城的元廷珠宝的押运人员临时驻札而风光了十二天的刘氏宗祠,也显得一片朦胧。
  二更将尽,三更不到辰儿。
  朦胧的刘氏宗祠的滴水檐前,停着四辆车厢密封的双套马车,押运的武装官兵,已集合在广场上,整装待发。
  情况很明显,这个运宝行列,又要踏上征途了。
  可是,身为这个运宝行列的主要押运人员——以丁为元大侠为首的群侠,却是一个也没看到。
  刘氏宗祠四周的警卫,都已撤除,祠内一片漆黑,除了“唧唧”虫鸣,与偶尔发出的马嘶声外,周遭一片寂静。
  此时此地的寂静,令人没来由地滋生一种既神秘,又不安的压迫感。
  也就在这一片寂静中,广场上的官兵群中,传出轻微的对话。
  “怎么还不走?”
  “听说是等人。”
  “你问我,我去问谁?”
  “唉……不管怎样,总算是要走了,能离开这个鬼地方,总是好事。”
  “是的,这些日子来,整天面对的是神案上的灵牌,既晦气,又无聊,这回回到京城后,一定在秦淮河的画舫中,逍遥个三天三夜,以作补偿。”
  “你……你想去那种场所,逍遥三天三夜?”
  “难道不可以?”
  “当然可以,问题是,你荷包中的银子够不够?”
  “够,够,我已经积存了半年的饷银,没花过半文钱。”
  “你老兄半年的饷银是多少?”
  “这个嘛!一个月一两八钱,半年是六个月,六八四十八,一共是十两零八钱。”
  “唔,十两八钱银子,在那种场合,作为打赏老妈子的小费,是勉强可以过得去了……”
  “你……说什么呀……”
  那位满脑子秦淮梦的“老兄”,一听自己辛苦积存半年的饷银,在那个场合,只不过是可以勉强作为打赏老妈子的小费,震惊得几乎要跳将起来,嗓门也不自觉地提高了一倍。
  另一个连忙伸手捂住他的嘴巴,低声沉叱:“你疯了……”
  接着,又悄声苦笑道:“老兄,别作什么风流梦了,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你我都不是去那种场合的命,好好珍惜你那十多两得来不易的银子,拿回家去,交给自己的老婆才是正经。”
  同一时间。
  黝黑的刘氏宗祠左厢房中,传出一声轻微的叹息——一位年轻女人的叹息。
  接着,是一个男人的语声道:“玲玲,好端端地,怎么又叹起气来?”
  听这嗓音,这称呼,厢房中住的显然是“鸳鸯双煞”杜介夫、宋玲玲夫妇。宋玲玲的语声又轻叹一声道:“介夫,你想想看,从四个半月以前的太湖开始,到目前为止,为了这批价值连城的元廷珠宝,一共死了多少人?”
  杜介夫的语声道:“没统计过,我想,约莫估计,不会少于三百个吧!”
  “这真是所为何来?”
  “还不是所谓‘人为财死’。”
  “黑道歹徒,为贪财而死,是活该,可是,那批死难的官兵呢?”
  “他们是尽忠职守,也算是在劫难逃。”
  “待会,可能还有人会遭劫?”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听说周侗大侠有消弭这场杀劫的锦囊妙计?”
  “有这一说,但效果很难说。”
  “但据说,周大侠很有把握。”
  “他自己当然要这么说,其实,他对马啸天,已经下过多年的功夫了,多年来的努力,都没发生作用,今宵能例外吗?”
  宋玲玲的语声苦笑道:“说的也是,哦!对了,周大侠跟马啸天,一正一邪,怎么会那么要好的?”
  杜介夫的语声反问道:“你没听说过?”
  “咱们两口子到这儿才不过两天,忙得一塌糊涂的,哪有功夫去打听这些。”
  “据我所听说的,是这样的,若干年前,周大侠遭到宵小的暗算,于生死一发间,马啸天适时路过,将他救了下来。”
  “哦……”
  “于是,周大侠一直以仆人自居,称马啸天为‘恩主’。”
  “也称马啸天的女儿马胜男为‘少主’?”
  “是的,但马啸天却称周大侠为‘周兄’,马胜男也称周大侠为‘周伯伯’的。”
  宋玲玲的语声又轻叹一声,道:“江湖上,就有那么些怪人怪事,也有那么些死心眼的人。”
  杜介夫的语声笑笑道:“这就叫作江湖之大,无奇不有。”
  不等对方接腔,又道:“提到死心眼,周大侠这个人,可真是当之无愧的了。”
  “还有什么更死心眼的事?”
  “这又言归正传了,多年来,周大侠一直以老仆的身份,想劝导马啸天改邪归正,都徒劳无功,但他却一点也不灰心,一直锲而不舍地在进行着。”
  “其实,这也正是周大侠的可爱之处。”
  “是的。”
  “我心里希望,这一次,周大侠的苦心,能有很好的效果。”
  “我也是这么希望,因为,邪派中的第一号魔头木明珠,今宵一定会来,还会带来不少的黑道巨擘,目前,能够影响木明珠的人,只有一个马啸天,如果待会周大侠对马啸天的锦囊妙计失效,则今宵这一场杀劫之凄惨,必然是空前绝后的。”
  宋玲玲的语声轻叹道:“同样的,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站在我们的立场,也只有尽其在我,能做多少是多少了。”
  杜介夫的语声,道:“看周大侠的神情,好像对他的锦囊妙计,满有信心的。”
  “我们也乐观其成,只是,今天午后,就没见到周大侠了,他去哪儿了呢?”
  “谁知道哩!这两天,他一直都是神秘兮兮的。”
  “有没有问过丁大哥?”
  “没有……”
  一声厉啸,划破夜空传来,打断了这小两口的对话,同时,也使广场上那两名悄声对话的大兵改变了话题:“老弟,这位仁兄,大概就是咱们要等的人了,但愿你我福大命大,都能逃过这一劫。……”
  一阵急劲的衣袂破空声过处,广场上已泻落十多个不速之客来。
  紧接着,火光连闪,广场四周,亮起十二枝松油火把,刘氏宗祠中,也鱼贯地走出一行人来。
  刘氏宗祠前的广场不算大,但是够容纳目前的正邪群豪,并供他们活动。
  而十二枝松油火把,也足够将现场照得相当的明亮。
  由外间来的那批不速之客,是以自封为“云罗仙子”的木明珠为首,其次是“千面神魔”马啸天,“都天一煞”惠能,“长白双凶”计天行、计天赐兄弟,和木明珠所精心调教出来,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的“三英”、“四杰”等七个年轻人。
  令人诧异的是,这个行列中,没看到马啸天的女儿马胜男。
  群侠这边,则是以丁为元为首,以次是“笑煞星”朱烈,“鸳鸯双煞”杜介夫、宋玲玲夫妇,丁玫,周巧儿,锦衣卫指挥使王伦,东厂二档头朱自立等人。
  可是,没见到衡山派的长老周侗。
  周大侠是要以锦囊妙计消弭目前这一场杀劫的主角。
  目前,正邪双方都已经摆开阵势,这位主角怎么还不来?
  在这节骨眼儿上,周大侠去哪儿了呢?
  这问题,除了丁为元之外,连周大侠的女儿周巧儿也没法回答。
  因为周巧儿曾经悄声问过丁为元,丁为元只不过是含含糊糊地说:“令尊可能要等一会儿才来。”
  当双方人员相继出场时,原先待在广场中的押运官兵,和那四辆双套马车,都不待吩咐,自动退过一旁,将场地腾空出来。
  xxx
  被手下人拥着,像众星拱月似地木明珠,媚目环扫之后,向丁为元披唇一晒,道:“丁为元,你是准备夜行军?”
  丁为元含笑点首,道:“是的,同时,也是准备办移交。”
  “移交?”
  “是的,待会,如果三场两胜的是你木仙子,这批珠宝,就该移交给你了。”
  “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这,也许正是我丁某人唯一的长处吧?”
  “你,好像早已知道我今宵一定要来?”
  “不错。”
  “是由哪儿得来的消息?”
  “没有谁给我消息。”
  “那你怎会知道我今宵一定会来?”
  “不是知道,应该说是我断定你今宵一定会来。”
  “噢……”
  “由于不久之前,马胜男将杜仲诱导入你预先设在江边的陷阱,所以,我断定你不会接受展延三天之约,而今宵一定会来。”
  “你很聪明。”
  “多谢夸奖。”
  木明珠黛眉一扬,注目接问:“这儿,还是由你作主?”
  丁为元似笑非笑地点点头道:“这叫作‘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
  “客气,丁志中呢?”
  “他是闲云野鹤之身,恐怕不会来了。”
  “那么,咱们说明较量的细节,立即开始。”
  “好,请说。”
  木明珠沉思着道:“较量一共是三场,三场两胜者为胜方,这批珠宝即为胜方所有。”
  丁为元正容点头,道:“我同意。”
  “较量中,各尽所长,死伤不论。”
  “那是当然。”
  “第一场由我先派人出场,你们可以依自己的意思,派人应战。”
  “行。”
  “第一场的胜方可以先派人出场,向对方指名挑战,如果被指名者不出场,即作为落败论。”
  “可以。”
  “一经决定胜负,败方就不得有任何异议。”
  “好!就此一言为定。”
  “现在,较量开始。”木明珠沉声喝道:“两位计当家的请出场。”
  “长白双凶”计天行、计天赐兄弟俩应声而出,并由计天行发话道:“咱们‘长白双凶’是兄弟档,不论是对付一个人也好,对付千军万马也好,都是兄弟联手,特此声明。”
  说完,双双亮出一把雪亮的缅刀,同声说道:“是谁下场赐教?”
  “不是赐教,是讨教。”
  人随话到,杜介夫、宋玲玲夫妇已双双射落计氏兄弟身前,二话不说,就挥剑抢攻。
  木明珠娇笑一声,道:“‘鸳鸯双煞’夫妇档对‘长白双凶’兄弟档,很有意思,也很公平……”
  平心而论,目前这情况,“很有意思”是不错,“公平”则未必。
  因为,姑且撇开双方的实力强弱不论,光就年纪、辈分来说,计氏兄弟是长辈人物,名气也大于杜介夫夫妇。
  但目前,没人计较木明珠的话,而全部在全神注视着这一场武林罕见的恶斗。
  杜介夫夫妇,不愧是当代武林第一人大悲神尼的弟子,尽管计氏兄弟是老江湖,阅历多,经验足,但在杜介夫夫妇那雷霆万钧的攻势下,一开始就微落下风,百招之后,计氏兄弟的缅刀在杜介夫夫妇的双剑之下,已显得“黯然无光”。
  这情形,使得木明珠秀眉紧蹙,一瞬也不瞬地凝注着斗场。
  群侠这边的杜仲,向周巧儿悄声说道:“巧儿,现在,我见识到大悲门下的真本领了。”
  周巧儿也悄声笑问:“有何感想?”
  “甘拜下风。”
  “还要不要跟杜介夫较量一番?”
  “已经口服心服、甘拜下风了,我还会自己去找难看吗……”
  一串惨号声打断了杜仲的话,也结束了这场激烈而又精彩的恶斗。
  计氏兄弟双双眉心中了一枝银质竹叶镖,横尸就地。
  这是杜介夫夫妇杀敌的一贯手法,也可以说是一种习惯。
  对他们的竹叶镖,他们夫妇有绝对的信心。
  因此,当对方中镖之后,看都不看一眼,就双双一个倒射,回到自己的阵容中。
  木明珠一挥手,出来两个年轻人,将计氏兄弟的尸体拖了回去。
  然后,木明珠漠然地向丁为元说道:“丁为元,这第一场,你赢了。”
  丁为元也漠然地道:“承让。”
  木明珠道:“依照方才协定,第二场由贵方派员叫阵。”
  丁为元道:“在下记得。”
  “笑煞星”朱烈含笑而出,道:“这第二场由我朱烈笨鸟先飞。”
  木明珠注目问道:“你打算向谁挑战?”
  朱烈道:“在下要向‘千面神魔’马啸天讨教。”
  木明珠“唔”了一声道:“‘笑煞星’对‘千面神魔’,倒也算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
  马啸天已缓步而出,一直到朱烈身前丈远处才停下来,一瞬也不瞬地注视着,并冷冷地一笑道:“朱烈,你伤风了?”
  朱烈一愣,道:“没有啊!”
  马啸天道:“没伤风,怎会嗓音沙哑?”
  朱烈道:“这个……嘻嘻……是有一点儿伤风。”
  马啸天脸色一沉,道:“说!你是谁?”
  朱烈呆了一下,没接腔。
  马啸天冷笑道:“在‘千面神魔’面前搞改装易容,你这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朱烈身躯一震,苦笑道:“恩主,我……我……我是周侗。”
  朱烈变成了周侗,嗓音也不“伤风”了。
  周侗的嗓音虽然不再“伤风”,但他的身上,却显然有着某种严重的痛楚。
  只见他眉峰紧蹙,一口钢牙咬得“格格”作响,身躯也摇摇欲倒,却强忍着没倒下去。
  不难想见,如非是他脸上涂着易容药,他此刻的脸色,也一定是很难看的。
  这回,可轮到马啸天转怒为惊了。
  他,疾“滑”而前,一把扶住周侗,并促声问道:“周兄,你是怎么了?”
  周侗苦笑道:“没什么,恩主,老奴这条命,是你救的,现在,老奴将这条命还给你!”
  “爹……”
  惊呼声中,周巧儿飞身而前,由马啸天手中接过扶持的工作。
  紧接着,杜仲也飞身向前,跟周巧儿一左一右,将周侗挟持住。
  马啸天又沉声喝道:“周兄,你服的是什么毒?”
  周侗惨笑道:“是鹤顶红。”
  “鹤顶红”是剧毒中的剧毒,服下之后,是没法解救的。
  因此,周巧儿尖声悲呼:“爹,您就这么狠心弃我而去……”
  周侗轻轻地一叹,道:“乖女儿莫打岔,让爹还有一口气在,让爹将该说的话说完。”
  接着,语声略为提高道:“木仙子,丁大侠,我很抱歉,我要借用三位的一些宝贵的时间,希望能完成我此生尚未完成的心愿。”
  木明珠冷漠得像一尊塑像,没接腔。
  丁为元却苦笑着一叹,道:“你是求仁得仁,却将我坑惨了,你教我如何向巧儿侄女交代?”
  周侗道:“丁大侠,我再说一声抱歉,我不该欺骗你,但我女儿很乖,很明理,她绝对不会怪你的。”
  由这两人的对话中推测,周侗易容成朱烈的经过,也就不难想像了。
  马啸天脸上的肌肉抽搐着,不言也不动。
  周侗强忍痛楚,强振精神,沉声问道:“恩主,你能不能成全老奴的心愿呢?”
  马啸天淡然地道:“你的心愿,就是要我改邪归正?”
  周侗点点头道:“是的。”
  马啸天冷然凝注周侗。
  周侗则以企盼的目光凝注马啸天。
  良久,良久,马啸天才一挫钢牙,长叹一声道:“罢了!周兄,我答应你,我马啸天从此刻起,立即改邪归正。”
  这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只是,周侗以无价的生命作为代价,这牺牲未免太大了。
  但死心眼的周侗,却反而以自己的牺牲有了收获,为之喜极而泣,道:“谢天谢地,也谢谢恩主!”
  马啸天长叹一声,道:“周兄,还是省下这‘谢’字吧!我已经够惭愧,也够难过的了。”
  紧接着,又注目问道:“周兄,你是否还有未了的别的心愿?”
  “有,而且是两个。”
  “那么,请你快说出来,我当尽一切力量,替你完成。”
  周侗凄凉地一笑,道:“多谢恩主,老奴附带的第一个心愿,是请恩主劝导木仙子罢战言和,消弭目前这一场无边杀劫。”
  马啸天微微一怔,并偷瞧了漠无表情的木明珠一眼,才苦笑道:“这件事,恐怕不太容易,但我当勉力以赴就是。”
  “老奴的第二个附带心愿,是希望恩主和木仙子成全胜男少主的心愿。”
  “你说的是要我和木仙子同意胜男嫁给杜仲?”
  “是的。”
  “那么,令媛方面,如何交代?”
  “小女巧儿不是醋坛子,而且,他们三个当事人之间,老奴也早已协调过了。”
  周侗的语声,越来越低,显然已近油尽灯枯之境了。
  马啸天连连点头,道:“周兄,这些,我全都答应了。”
  “多谢……”
  这“多谢”二字,已经气若游丝,下面的字,已没法说出。
  周巧儿放声悲呼:“爹……”
  周侗精神一振,眼角滚落两颗泪珠,凄然一笑道:“孩子,你该为爹高兴才对,多年来……爹……从来没有现在这么高……兴过……”
  又一声哭喊划破夜空:“周伯伯,你为什么这么傻。”
  那是刚刚赶到的马胜男。
  可是,周侗已经不能说话了。
  他那失神的双目在周巧儿,杜仲、马胜男三人脸上环扫一顾,嘴唇牵动了一下,含笑溘然而逝。
  周巧儿、马胜男放声悲呼。
  其余群侠也都热泪盈眶,长叹出声。
  一声佛号,划空传来,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话到人到,一位形容猥琐,中等身材的灰衣老僧已泻落当场。
  那是外表长得实在不怎么样,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一代神僧一心大师。
  他,身形一落,立即向木明珠合什为礼,道:“老衲敬向木施主告罪,木施主请来的三位西域高手,已被老衲挡驾回去了。”
  不知是不是由於周侗对马啸天的“尸谏”有连带影响?还是由於眼看大势已去而心灰意冷,此刻的木明珠,居然没生气,反而很平静地一叹,道:“这些,我好像早已有过预感。”
  接着,举手一摆,向她的手下人苦笑了一下,道:“走吧!”
  一骑长程快马,及时赶到现场,马上赫然是“笑煞星”朱烈。
  那是真正的朱烈。
  朱烈飞身下马,高举一个盖有户部大印的公文封,含笑说道:“丁兄,幸不辱命。”
  丁为元也含笑说道:“朱兄辛苦了。”
  木明珠心中一动,向丁为元注目问道:“丁为元,这四辆马车的车厢中,装的都是石头?”
  丁为元歉笑道:“正是。”
  “真正的元廷珠宝,已经暗中由水路运走。”
  “是的。”
  “负责押运的就是朱烈?”
  “还有两位宫廷大员。”
  “那么,留在这儿的官兵,也都是假的?”
  “不!只有一部份是假的。”
  “你也预料朱烈会於最近三天之内,取得户部大臣的收据,兼程赶回,所以才要求将决战日期,延后三天?”
  “是的。”
  木明珠苦笑着长叹一声,道:“好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妙计……”
  一摆手,一行人快步离去。
  丁为元大步走向仍在抚尸哀泣的周巧儿身边,正容说道:“贤侄女,令尊求仁得仁,以一死化解一场杀劫,可以说死得重如泰山,你应该节哀顺变,以有这样的父亲为荣,是不是?”
  周巧儿含泪点头。
  杜仲却正容说道:“是的,我也为有这样的一位岳父大人,值得骄傲。”
  “很好……”丁为元含笑点头之后,又吟唱起来:
  今宵归去,
  做个闲人!
  一壶酒,
  一溪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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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6 21: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枫林镇》(《南洋商报》1982年9月12日-17日,共六期连载,为《千面杀手》开头截取。人物改名为幽灵杀手杨云。其中有留有一处马脚。)



  枫林镇,名副其实,是由于镇旁有一大片茂密的枫林而命名。
  这个枫林镇,不算大,也不算小,约莫有五百多户人家。由于地处南来北往的交通要冲,市面相当繁荣,举凡一般城镇中吃、喝、玩、乐的玩艺儿,这儿也都应有尽有,真个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
  深秋,拂晓。
  西风飒飒,红叶纷飞。不但是红叶纷飞,地面上也是红叶片片。
  真个是:枫叶红于二月花。满眼一片艳红,令人心醉。
  晓来谁染枫林醉?总是离人泪!
  现在,尽管这儿也有人,而且是两个人,但却是谁都能断定,这两个人绝对不是离人。
  离人不可能厮杀,但目前这两个人,却正在杀得难解难分。
  刀光剑影,山上随着罡风劲气飘飞旋转的红叶和沙尘,淹没了他们的身形,因而没法分辨正在厮杀的两人,究竟是怎样的人。
  “停!”
  随着这一声劲喝,刀光剑影一起收敛,人也可以看清楚了。
  使刀的是一个年约四旬开外,一身乡巴佬装束的短装汉子。
  使剑的也是一身短装,但年纪很轻,约莫二十三四岁,中等身材,肌肉结实,谈不上怎么英俊,潇洒,却隐约地散发着一股慑人的英气。
  两个人含笑对立,一点也不像是才拚过命的对头,冤家。
  当然也不像是离人。
  使剑的先开口:“怎么样?朋友。”
  使刀的笑笑道:“现在,我可以确定你就是名震江湖,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的幽灵杀手了。”
  使剑的道:“结论别下得太早,这年头,冒人字号的人太多了。”
  使刀的双眉一扬,道:“至少,我该相信我自己的玩艺,能在我这把刀下从容地接下百招的人,纵然是冒牌的‘幽灵杀手’,也值得信赖。”
  “你,好像很自负。”
  “彼此彼此。”
  “那么,这笔生意——?”
  “敲定了。”
  “好,定金一半,先付。”
  使刀的爽快地交出千两纹银的银票十张,含笑拍拍对方的肩膀,道:“祝你一路顺风——”
  ×××
  杀手接的生意,当然是杀人。
  定金一半是白银万两,全额自然是二万两。
  二万两白银杀一个人,在人命贱如草芥的江湖上,这个价钱是很高了。
  是甚么人的头颅,竟然如此值钱?
  说来真好像是笑话,那位脑袋值二万两银子的人是谁,连受雇杀人的“幽灵杀手”也不知道。
  他的雇主——那个使刀的告诉他,已在枫林镇的悦来客栈替他订了二十一号上房,并已预付十天费用,到时候自然有人携带另一半的酬金前往指示目标。
  ×××
  悦来客栈不是枫林镇最豪华的客栈,却是枫林镇最大的客栈,楼上楼下加上后面的独院,一共有四十二个房间。
  一进门就是一间兼做餐厅所用的大厅。
  所有楼上楼下的房间,都绕着大厅成U字形排列。
  “幽灵杀手”所住的二十一号上房在楼上,也就是位于U字左边的拐角处,居高临下,不用出房门,仅由窗口就可以看到楼下大厅和后院中大部份的动静。
  ×××
  “幽灵杀手”住进悦来客栈已经三天了,但他所期待的跟他联络的人却杳无音讯。
  为了排遣寂寞﹐这三天中,他也曾逛过枫林镇一些吃、喝、玩、乐的场所,同时,跟悦来客栈中的掌柜和小二们也都厮混熟了。
  掌柜的是一个大胖子,年约五旬上下,笑口常开,挺着个大肚子,煞像一尊弥勒佛。
  ×××
  “幽灵杀手”住进悦来客栈第四天的上灯时分,一位白衫书生住进他对面的第二十八号上房。
  那白衫书生年纪、身材都跟“幽灵杀手”不相上下,但却远比“幽灵杀手”来得英俊。
  可惜的是:他的神色太冷漠,冷漠得好像所有的人都欠他的银子不肯还一样。
  白衫书生住进二十八号上房之后,就没出来过,至少是当“幽灵杀手”当夜出门逛街之前,没看到他出来过。
  当夜,“幽灵杀手”一直在外面混到午夜过后才回来。回来之后,他在枕头底下发现一个密封的信函。
  是谁留下的密函?
  密函内写了些什么?
  ×××
  翌日。
  也就是“幽灵杀手”住进悦来客栈后第五天的中午。
  悦来客栈中的餐厅中已上了八成座。
  “幽灵杀手”独据一个背外朝里,也就是面对楼梯口的座位,正在低斟浅酌,状极悠闲。
  所谓“状极悠闲”,是一点也不算夸张的。
  餐厅中的八成座,至少也在四十人以上,算得上最包括了三教九流,形形色色的人。
  但这位“幽灵杀手”却是旁若无人,对周围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根本就视如未见,如非是店小二的一声“爷”使他回到现实中来,可能还在继续“神游物外”哩!
  他,擎着本已送到唇边的酒杯,却是头也不曾扭动一下地问道:“什么事?”
  店小二哈着腰,堆着一脸职业性的笑容道:“已经客满了,这位爷想在这儿挤一下,请多多包涵。”
  “行,请!”
  “幽灵杀手”答应得很爽快,但他根本没瞧瞧那位要“挤一下”的人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就一仰脖子,喝了个杯底朝天。
  那位想“挤一下”的,是一个两鬓斑白,年约半百的青衫老人,他,一面在“幽灵杀手”的左首坐下,一面歉笑道:“多谢这位老弟,只是无端打扰,老将深感不安。”
  “幽灵杀手”注目一笑道:“不必客气,出门在外嘛!哪能那么讲究。”
  青衫老人吩咐店小二依照“幽灵杀手”的酒和菜式也照送一份之后,才含笑点首道:“是的,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时难。”
  “幽灵杀手”笑笑道:“那也不尽然,像我,生就的流浪命,哪怕家里再舒服,如果要我在家中闷上一千日,不发疯才怪。”
  “老弟很会说笑。”青衫老人压低语声道:“昨宵的信函,已经看过了?”
  “幽灵杀手”对于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好像一点也没感到意外,微微点首道:“不错。”
  青衫老人探怀取出一叠银票,递了过去,道:“这是其余的一半,请点收。”
  “幽灵杀手”没有点数,随手将银票揣入怀中,道:“我相信不会少。”
  “老朽贾珍,今后,还请老弟多指教。”
  “客气。”
  “可以请教老弟尊姓台甫吗?”
  “杨云。”
  “是真实姓名?”
  “幽灵杀手”杨云名满江湖,化身千万,是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人物。但一般人都知道“幽灵杀手”这个绰号,知道“幽灵杀手”的真实姓名的人,可说是少之又少。
  也由于这原因,贾珍才不得不有此唐突的一问。
  杨云的眉梢一扬,道:“信不信由你。”
  这时,店小二已将贾珍所叫的酒菜部送了上来,并殷勤地斟好了酒。
  贾珍举杯歉笑道:“老朽出言不当,自罚一杯。”
  一仰脖子,喝了个涓滴无存,然后,亲自把盏,给双方都斟满了酒,再度含笑举杯,道:“敬你一杯,祝你马到成功。”
  “谢谢!”
  杨云漫应声中,一双精目却盯着正由楼梯上缓步而下的一个人——昨宵上灯过后,才住进来的那位白衫书生。
  白衫书生那张冷漠的俊脸,仍然是不带一丝表情,只是用那双同样冷漠的星目,向餐厅中飞快地一扫,然后,高视阔步,拾阶而下。
  那神情,大有睥睨当世,唯我独尊的气概。
  但他神气没多久。
  就当他走到楼梯的一半时,贾珍由桌子下以脚尖碰了杨云的小腿一下,并低声道:“老兄,把握机会……”
  杨云以行动作为答覆。
  但见他右手一抬,立即有一线白影疾射那白衫书生的左胸——
  如响斯应,白衫书生一声惨呼,人也跟着一阵翻滚,滚下楼梯。
  他的左手还扶着刀柄,雪白的长衫上,已被殷红的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他,身躯蜷曲着,那双充满惊骇的眼睛,定定地盯着杨云,就像那些以往死在“幽灵杀手”杨云的飞刀下的武林高手一样,至死都不会相信对方的飞刀会有那么快,那么准,那么狠。
  他的左手紧握着那把钉住他的心脏的刀柄,右手紧握着拳头,全身都在抽搐,那张本来是颇为英俊的面孔,连五官都扭曲得挤成了一堆……终於,他剧烈地抽搐了一下,才咽了气。
  但,他那双失神的眼睛,却仍然盯着杨云,好像死得很不服气。
  杨云对自己的玩艺儿好像非常自信,飞刀出手之后,他连看都不看一下,就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向贾珍咧嘴一笑道:“幸不辱命。”
  贾珍拈须微笑道:“老弟飞刀绝技,使老朽眼界大开。”
  “过奖,”古剑含笑起身,道:“现在,已经‘银货两讫’,告辞。”(校对按:“古剑”,修改的都不彻底,哈哈,笑一声,保留不改。)
  “且慢。”贾珍皮笑肉不笑地道:“老弟台,你且向四周瞧瞧,还走得了吗?”
  其实,杨云早就看到了。
  当那白衫书生突然被暗杀时,餐厅中的顾客,已被吓待纷纷走避,没吓走的只剩十六个,那十六个都已亮出兵刃,远远地将杨云围在核心。
  但杨云仍然是熬有介事地举目扫视一周之后,才向贾珍笑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贾珍阴阴地一笑道:“你以为呢?”
  杨云道:“要钱,还是要命?”
  贾珍道:“钱要退还,命也要留下。”
  杨云朗声笑道:“以往,只有‘幽灵杀手’要别人的命,想不到今天却有人要我‘幽灵杀手’的命,真是奇闻,真是奇闻。”
  “不是奇闻,是现在情况不同了。”
  “就算是情况不同吧!你我之间,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杀我?”
  “这话问得好新鲜,我问你,你自从干杀手生涯以来,曾经杀过多少人?”
  “到目前为止,一共才二十八个。”
  “那二十八个冤魂,都跟你有冤有仇吗?”
  杨云好像是楞了一下,道:“这么说来,是有人雇用你来杀我?”
  贾珍笑笑道:“你只猜对了一半,是有人出银子请我来杀你,但不是你一个……”
  “还有谁?”
  “就是你方才杀死的那一个。”
  “噢……”
  “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我可以告诉你,他就是名震江湖的‘冷面书生’……”
  “真想不到。”
  “论名气,论神秘性,他都不比你这位‘幽灵杀手’逊色,是不是?”
  “是的,他对武林败类、江湖宵小的威胁,更比我这个职业杀手管用。”
  杨云淡然一笑之后,又立即接道:“所以,你才不惜使出这‘驱虎吞狼’之计,让‘幽灵杀手’跟‘冷面书生’来一个自相残杀?”
  “不!”贾珍含笑接道:“这回,你又只猜对了一半。”
  杨云耸肩一笑,道:“看来,我这个人,实在太笨了。”
  贾珍道:“其实,你并不笨,只是,消息不怎么灵通而已。”
  杨云轻轻一叹,道:“好!猜对一半,就一半吧!请告诉我,猜对了的,是哪一半?”
  贾珍道:“使出这‘驱虎吞狼’计的人不是我,是有人以二十万两银子的代价,购买你们两个的人头。”
  杨云抬手拍拍自己的脑袋,苦笑道:“真想不到,我这颗脑袋,居然能值二十万两银子,真是祖宗有德,祖宗有德。”
  贾珍得意地笑道:“你们两个,都是神秘人物,神秘,固然可以保护自己,但,有时候却也会收到反效果。现在,你们就收到反效果了,我,不花一-文钱,不费吹灰之力,就宰了一个……”
  “你说,你没花一文钱?”
  “是啊……”
  “难道说,你给我的银票是假的?”
  “绝对不假。”
  “那……你怎能说‘不花一文钱’呢?”
  “这么简单的话,你都听不懂,我看,你老弟可能真有点笨哩!”
  杨云好像恍然大悟地道:“我明白了。”
  贾珍道:“看来,你这个人,受不得激,一激就聪明起来……”
  “正是,正是。”杨云连连点首,道:“你的意思是:只要杀了我,银票自然可以收回去?”
  “你,果然聪明起来了。”
  “银票能收回去,自然也算是‘不花一文钱’了。”
  “是啊你看,我这个‘驱虎吞狼’之计,妙不妙?”
  “我看,不怎么妙。”
  贾珍楞了一下,没接腔。
  杨云笑问道:“你那么有把握,认为一定可以杀死我?”
  贾珍冷哼一声,道:“废话!”
  杨云神秘地一笑,道:“你也认为,我真的是‘幽灵杀手’杨云?”
  贾珍身躯一震,道:“你……不是‘幽灵杀手’?”
  “绝对不是。”
  “那你是谁?”
  “我是‘幽灵杀手’杨云的搭档古大年,俗语说得好,牡丹虽美,须要绿叶相扶,如果说,‘幽灵杀手’杨云是牡丹,那我古大年就是牡丹旁边的绿叶。”
  “那么,杨云呢?”
  贾珍的口中虽然是这么问,但神色上却显然是不相信。
  “杨云在这儿……”
  接口的是另一个人,也就是片刻之前死在古大年的飞刀之下的“冷面书生”。
  此刻,“冷面书生”卓立楼梯下,左胸上血渍殷然,那把本来是钉在他左胸上的飞刀,已握在他的左手中,俊脸上,星目中,仍然是一片冷漠。
  贾珍和他的十六个夥伴,目光一触之下,齐都脸色大变地退了一大步。
  死人复活,而且,这个死而复活的,居然就是江湖中人谈虎色变的“幽灵杀手”杨云,此情此景之下,如果贾珍等人表现得很镇定的话,那才是怪事哩!
  古大年笑问道:“贾珍,你不相信?”
  贾珍苦笑了一下,道:“他……他不是‘冷面书生吗’?”
  古大年道:“不错,他就是‘冷面书生’,现在,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冷面书生’与‘幽灵杀手’,本来就是一个人。”
  “啊……”贾珍苦笑如故地,道:“方才的表演,是你们事先串通好的?”
  “是啊!你那‘驱虎吞狼’之计,虽然失败了,但花二万两银子,看一场精采表演,却也很值得呀!”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我还是有点不相信……”
  “噢……”
  “最近三天中,你们的行动,一直都在咱的监视之中,你们两个,不可能有串通的机会。”
  仍然卓立一旁的杨云插口冷笑道:“但你不能不相信眼前的事实。”
  贾珍又苦笑了一下,道:“不错,这,倒是实情。”
  杨云的冷厉目光,像两枝利箭似地环扫一匝,然后凝注贾珍,沉声说道:“姓贾的,我给你一个便宜,说出主使人来,我可以网开一面,放你们逃生。”
  贾珍哈哈大笑道:“杨云,你也是干杀手的,怎么说出这种外行话来。”
  杨云道:“看情形,你很自负,也很自信。”
  贾珍道:“如果我没有足够的自信和自负,又怎敢接下这笔生意,向太岁头上动土。”
  “有种!”杨云冷笑一声:“我先取两只耳朵,以示薄惩……”
  那“惩”字的尾音未落,寒芒闪处,贾珍的右耳已不翼而飞。
  凭一把飞刀,要割掉对方的两只耳朵,任何人也不会相信。
  因为,即使对方是死人,于割掉一只耳朵之后,飞刀也不可能再绕上半圈,去割掉另一边的耳朵。
  这道理,谁都懂得,贾珍更是懂得,甚至绝不相信对方能割掉自己的一只耳朵。
  但,当他的右耳一凉,发出一阵椎心刺骨的剧痛時,他不能不相信了。
  事实证明,杨云的一把飞刀,的确是割下了两只耳朵——一只是贾珍的右耳,另一只是贾珍背后丈远处,一个短装汉子的左耳。
  古大年裂嘴大笑,道:“贾老儿,现在,你又开了大眼界……”
  杨云却仍然是冷笑道:“贾珍,现在说出主使人来,还来得及。”
  贾珍右手捂着右耳根,左臂一挥,厉叱一声:“杀!”
  十六道寒芒,分由不同方向,一齐涌向杨云和古大年二人,贾珍却乘机退向三丈之外。
  这是一场无比激烈的恶斗。
  那十六个人,显然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高手,尽管他们的装束和使用的兵刃不一样,但他们那种剽悍,和勇往直前的精神,却是如出一辙。
  因此,尽管杨云和古大年二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也还是恶斗将近百招,才算是取得绝对优势。
  自己人落了下风,一旁掠阵的贾珍,自然为之直皱眉头。
  陡地,一个西瓜滚向他的脚旁。
  不!不是西瓜,是一颗人头——一颗已经失去左耳的人头。
  贾珍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古大年朗声笑道:“贾老儿别怕,到现在为止,你的脑袋还在颈子上……”
  贾珍的脑袋虽然还在颈子上,但他那十六个夥伴的脑袋,却已有半数以上跟颈子分了家。
  “兵败如山倒”,当贾珍眼看大势已去,而准备脚底抹油时,杨云已飞身而前,一把扣住他的右腕,道:“姓贾的,乖一点儿,带我去找你那后台老板……”

  (全文完)

南洋商报1982年9月12日-17日连载全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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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6 21: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幽灵杀手》(武侠世界连载。人物改名为幽灵杀手杨云,内容同《枫林镇》。)



驱虎吞狼计 虽妙难得逞

  枫林镇,名副其实,是由于镇旁有一大片茂密的枫林而命名。
  这个枫林镇,不算大,也不算小,约莫有五百多户人家。由于地处南来北往对交通要冲,市面相当繁荣,举凡一般城镇中吃、喝、玩、乐的玩艺儿,这儿也都应有尽有,真箇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    ××    ××
  深秋,拂晓。
  西风飒飒,红叶纷飞。不但是红叶纷飞,地面上也是落红片片。
  真箇是:枫叶红于二月花,满眼一片艳红,令人心醉。
  晓来谁染枫林醉?总是离人泪!
  现在,尽管这儿也有人,而且是两个人,但却是谁都能断定,这两个人绝对不是离人。
  离人不可能厮杀,但目前这两个人,却正在杀得难解难分。
  刀光剑影,加上随着罡风劲气飘飞旋转的红叶和沙尘,淹没了他们的身形,因而没法分辨正在厮杀中的两人,究竟是怎样的人。
  “停!”随着这一声劲喝,刀光剑影一齐收敛,人也可以看清楚了。
  使刀的是一个年约四旬开外,一身乡巴佬装束的短装汉子。
  使剑的也是一身短装,但年纪很轻,约莫二十三四岁,中等身材,肌肉结实,谈不上怎么英俊、潇洒,却隐约地散发着一股慑人的英气。
  两个人含笑对立,一点也不像是才拚过命的对头、冤家。
  当然也不像是离人。
  使剑的先开口:“怎么样?朋友。”
  使刀的笑笑道:“现在,我可以确定你就是名震江湖,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的‘幽灵杀手’了。”
  使剑的道:“结论别下得太早,这年头,冒人字号的人太多了。”
  使刀的双眉一扬,道:“至少,我该相信我自己的玩艺,能在我这把刀下从容地接下百招的人,纵然是冒牌的‘幽灵杀手’,也值得信赖。”
  “你,好像很自负。”
  “彼此彼此。”
  “那么,这笔生意——?”
  “敲定了。”
  “好!定金一半,先付。”
  使刀的爽快地交出千两纹银的银票十张,含笑拍拍对方的肩膀,道:“祝你一路顺风……”
  ××    ××    ××
  杀手接的生意,当然是杀人。
  定金一半是白银万两,全额自然是二万两。二万两白银杀一个人,在人命贱如草芥的江湖上,这个价钱是很高了。
  是甚么人的头颅,竟然如此值钱?
  说来真好像是笑话,那位脑袋值二万两银子的人是谁,连受雇杀的人“幽灵杀手”也不知道。
  他的雇主——那个使刀的吿诉他,已在枫林镇的悦来客栈替他订了二十一号上房,并已预付十天费用,到时候自然有人携带另一半的酬金前往指示目标。
  ××    ××    ××
  悦来客栈不是枫林镇最豪华的客栈,却是枫林镇最大的客栈,楼上楼下加上后面的独院,一共有四十二个房间。
  一进门就是一间兼做餐厅用的大厅。
  所有楼上楼下的房间,都绕着大厅成U字形排列。
  “幽灵杀手”所住的二十一号上房在楼上,也就是位于U字左边的拐角处,居高临下,不用出房门,仅由窗口就可以看到楼下大厅和后院大部份的动静。
  ××    ××    ××
  “幽灵杀手”住进悦来客栈已经三天了,但他所期待的跟他联络的人却毫无音讯。
  为了排遣寂寞,这三天中,他也曾逛过枫林镇上一些吃、喝、玩、乐的场所,同时,跟悦来客栈中的掌柜和小二们也都厮混熟了。
  掌柜的是一个大胖子,年约五旬上下,笑口常开,挺着个大肚子,煞像一尊弥勒佛。
  ××    ××    ××
  “幽灵杀手”住进悦来客栈第四天的上灯时份,一位白衫书生住进他对面的第二十八号上房。
  那白衫书生年纪、身材都跟“幽灵杀手”。不相上下,但却远比“感灵杀手”来得英俊。
  可惜的是:他的神色太冷淡,冷漠得好像所有的人都欠他的银子不肯还一样。
  白衫书生住进二十八号上房之后,就没出来过,至少是当“幽灵杀手”当夜出门逛街之前,没看到他出来过。
  当夜,“幽灵杀手”一直在外面混到午夜过后才回来。回来之后,他在枕头底下发现一个密封的信函。
  是谁留下的密函?
  密函内写了些甚么?
  ××    ××    ××
  翌日。也就是“幽灵杀手”住进悦来客栈后第五天的中午。
  悦来客栈中的餐厅中已上了八成座。
  “幽灵杀手”独据一个背外朝里,也就是面对楼梯口的座位,正在低斟浅酌,状极悠闲。所谓“状极悠闲”,是一点也不算夸张的。
  餐厅中的八成座,至少也有四十人以上,形形色色,算得上是包括了三教九流的人。但这位“幽灵杀手”却旁若无人,对周围那形形色色的人,根本就视如未见,如非是店小二的一声“爷”使他回到现实中来,可能还在继续“神游物外”哩。
  他拿着早已送到唇边的酒杯,却是头也不曾扭动一下地问道:“甚么事?”
  店小二哈着腰,堆着一脸职业性的笑容,道:“已经客满了,这位爷想在这儿挤一下,请多多包涵。”
  “行,请!”
  “幽灵杀手”答应得很爽快,但他根本没有瞧瞧那位要“挤一下”的人客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就一仰脖子,喝了个杯底朝天。
  那位想“挤一下”的,是个两鬓斑白,年约半百的青衫老人。他一面在“幽灵杀手”的左首坐下,一面歉笑道:“多谢老弟,只是无端打扰,老朽深感不安。”
  “幽灵杀手”注目一笑道:“不必客气,出门在外嘛!那能那么讲究。”
  青衫老人吩咐店小二依照“幽灵杀手”的酒和菜式也照送一份之后,才含笑点点首道:“是的,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时难。”
  “幽灵杀手”笑笑道:“那也不尽然,像我,生就的流浪命,哪怕家里再舒服,如果要我在家中闷上一千日,不发疯才怪。”
  “老弟很会说笑。”青衫老人压低语声道:“昨宵的信函,已经看过了?”
  “幽灵杀手”对于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好像一点也没感到意外,微微点头道:“不错。”
  青衫老人探怀取出一叠银票,递了过去,道:“这是其余的一半,请点收。”
  “幽灵杀手”没有点数,随手将银票揣入怀中,道:“我相信不会少。”
  “老朽贾珍,今后,还请老弟多多指教。”
  “客气。”
  “可以请教老弟尊姓台甫吗?。”
  “杨云。”
  “是真实姓名?”
  “幽灵杀手”杨云名满江湖,化身千万,是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人物。但一般人都只知道“幽灵杀手”这个绰号,而知道“幽灵杀手”的真实姓名的人,可说是少之又少。
  也由于这原因,贾珍才不得不有此唐突的一问。
  杨云的眉梢一扬,说道:“信不信由你。”
  这时,店小二已将贾珍所叫的酒菜都送了上来,并殷勤地斟好了酒。
  贾珍举杯歉笑道:“老朽出言不当,自罚一杯。”
  一仰脖子喝了个涓滴无存,然后,亲自把盏,给双方都斟满了酒,再度含笑举杯,道:“敬你一杯,祝你马到功成。”
  “谢谢!”
  杨云漫应声中,一双精目却盯着正由楼梯上缓步而下的一个人——昨宵上灯之后,才住进来的那位白衫书生。
  白衫书生那张冷漠的俊脸,仍然是不带一点表情,只是用那双同样冷漠的星目,向餐厅中飞快地一扫,然后,高视阔步,拾阶而下。
  那神情,大有睥睨当世,唯我独尊的气概。
  但他神气没多久。
  就当他走到楼梯的一半时,贾珍由桌子下以脚尖碰了杨云的小腿一下,并低声道:“老弟,把握机会……”
  杨云以行动作为答覆。
  但见他右手一抬,立即有一线白影疾射那白衫书生的左胸——
  如响斯应,白衫书生一声惨呼,人也跟着一阵翻滚,滚下楼梯。
  他的左手还扶着刀柄,雪白的长衫上,已被殷红的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他,身躯蜷曲着,那双充满惊骇的眼睛,定定地盯着杨云,就像那些以往死在“幽灵杀手”杨云的飞刀下的武林高手一样,至死都不会相信对方的飞刀会有那么快,那么准,那么狠。
  他的左手紧握着那把钉住他的心脏的刀柄,右手紧握着拳头,全身都在抽搐,那张本来是颇为英俊的面孔,连五官都扭曲得挤成了一堆……终于,他剧烈地抽搐了一下,才咽了气。
  但,他那双失神的眼睛,却仍然盯着杨云,好像死得很不服气。
  杨云对自己的玩艺儿好像非常自信,飞刀出手之后,他连看都不看一下,就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向贾珍裂咀一笑,道:“幸不辱命。”
  贾珍拈须微笑道:“老弟飞刀绝技,使老朽眼界大开。”
  “过奖,”杨云含笑起身,道:“现在,已经‘银货两讫’,吿辞。”
  “且慢。”贾珍皮笑肉不笑道:“老弟台,你且向四周瞧瞧,还走得了吗?”
  其实,杨云早就看到了。
  当那白衫书生突然被暗杀时,餐厅中的顾客,已被吓得纷纷走避,没吓走的只剩十六个,那十六个都已亮出兵刃,远远地将杨云围在核心。
  但杨云仍然是煞有介事地举目扫视一周之后,才向贾珍笑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贾珍阴阴地一笑道:“你以为呢?”
  杨云道:“要钱,还是要命?”
  贾珍道:“钱要退还命也要留下。”
  杨云朗声笑道:“以往,只有‘幽灵杀手’要别人的命,想不到今天却有人要我“幽灵杀手”的命,真是奇闻。”
  “不是奇闻,是现在情况不同了。”
  “就算是情况不同吧!你我之间,无冤无仇,你为甚么要杀我?”
  “这话问得好新鲜,我问你,你自从干杀手生涯以来,曾经杀过步少人?”
  “到目前为止,一共才二十八个。”
  “那二十八个冤魂,都跟你有冤有仇吗?”
  杨云好像是楞了一下,道:“这么说来,是有人雇用你来杀我?”
  贾珍道:“你只猜对了一半,是有人出银子请我来杀你,但不是你一个……”
  “还有谁?”
  “就是你方才杀死的那一个。”
  “噢……”
  “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我可以吿诉你,他就是名震江湖的‘冷面书生’……”
  “真想不到。”
  “论名气,论神秘性,他都不比你这位‘幽灵杀手’逊色,是不是?”
  “是的,他对武林败类,江湖宵小的威胁,更比我这个职业杀手管用。”
  杨云淡然一笑之后,又立即接道:“所以,你才不惜使出这个‘驱虎吞狼’之计,让‘幽灵杀手’跟‘冷面书生’来一个自相残杀。”
  “不!”贾珍含笑接道:“这回,你又只猜对了一半。”
  杨云耸肩一笑,道:“看来,我这个人,实在太笨了。”
  贾珍道:“其实,你并不笨,只是,消息不怎么灵通而已。”
  杨云轻轻一叹,道:“好!猜对一半,就一半吧!请吿诉我,猜对了的,是哪一半?”
  贾珍道:“使出这‘驱虎吞狼’计的人不是我,是有人以二十万两银子的代价,购买你们两个人的人头。”
  杨云抬手拍拍自己的脑袋,苦笑道:“真想不到,我这颗脑袋,居然能值二十万两银子,真是祖宗有德,祖宗有德。”
  贾珍得意地笑道:“你们两个,都是神秘人物,神秘,固然可以保护自己,但,有时候却也会收到反效果。现在,你们就收到反效果了,我,不花一文钱,不费吹灰之力,就宰了一个……”
  “你说,你没花一文钱?”
  “是啊……”
  “难道说,你给我的银票是假的?”
  “绝对不假。”
  “那你怎能说‘不花一文钱’呢?”
  “这么简单的话,你都听不懂,我看,你老弟可能真有点笨哩!”
  杨云恍然大悟地道:“我明白了。”
  贾珍道:“看来,你这个人,受不得激,一激就聪明起来……”
  “正是,正是,”杨云连连点首,道:“你的意思是:只要杀了我,银票自然可以收回去?”
  “你,果然聪明起来了。”
  “银票能收回去,自然也算是‘不花一文钱”了。”
  “是啊!你看,我这个‘驱虎吞狼’之计,妙不妙?”
  “我看,不怎么妙。”
  贾珍楞了一下,没接腔。
  杨云笑问道:“你那么有把握,认为一定可以杀死我?。”
  贾珍冷哼一声,道:“废话!”
  杨云神秘地一笑,道:“你也认为,我真的是‘幽灵杀手’杨云?”
  贾珍身躯一震,道:“你……不是‘幽灵杀手’?”
  “绝对不是。”
  “那你是谁?”
  “我是‘幽灵杀手’杨云的搭档古大年,俗语说得好:牡丹虽美,须要绿叶相扶,如果说,‘幽灵杀手’杨云是牡丹,那我古大年就是牡丹旁边的绿叶。”
  “那么,杨云呢?”
  “杨云在这儿……”
  接口的是另一个人,也就是片刻之前死在古大年的飞刀之下的“冷面书生”。
  此刻,“冷面书生”卓立楼梯下,左胸上血渍殷然,那根本来是钉在他左胸上的飞刀,已握在他的右手中,俊脸上,星目中,仍然是一片冷漠。
  贾珍和他的十六个伙伴,目光一触之下,齐都脸色大变地退了一大步。
  死人复活,而且,这个死而复活的,居然就是江湖中人谈虎色变的“幽灵杀手”杨云,此情此景之下,如果贾珍等人表现得很镇定,那才是怪事哩!
  古大年笑问道:“贾珍,你不信?”
  贾珍苦笑了一下,道:“他……他不是‘冷面书生’吗?”
  古大年道:“不错,他就是‘冷面书生’,现在,我吿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冷面书生’与‘幽灵杀手’,本来就是一个人。”
  “啊……”贾珍苦笑如故地,道:“方才的表演,是你们事先串通好的?”
  “是啊!你那‘驱虎吞狠’之计,虽然失败了,但花二万两银子,看一场精彩表演,却也很值得呀!”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我还是有点不相信……”
  “噢……”
  “最近三天中,你们的行动,一直都在咱们的监视之中,你们两个,不可能有串通的机会。”
  仍然卓立一旁的杨云插口冷笑道:“但你不能不相信眼前的事实。”
  贾珍又苦笑了一下,道:“不错,这倒是实情。”
  杨云的冷厉目光,像两枝利箭似地,环扫一匝,然后凝注贾珍,沉声说道:“姓贾的,我给你一个便宜,说出主使人来,我可以网开一面,放你们逃生。”
  贾珍哈哈大笑道,“杨云,你也是干杀手的,怎么说出这种外行话来?”
  杨云道:“看情形,你很自信。”
  贾珍道:“如果我没足够的自信,又怎敢接下这笔生意,向太岁头上动土。”
  “有种!”杨云冷笑一声:“我先取两只耳朵,以示薄惩……”
  那“惩”字的尾音未落,寒芒闪处,贾珍的右耳已不翼而飞。
  凭一把飞刀,要割掉对方的两只耳朵,任何人也不会相信。
  因为,即使对方是死人,於割掉一只耳朵之后,飞刀也不可能再绕上半圈,去割掉另一边的耳朵。
  这道理谁都懂得,贾珍更懂得,他甚至绝不相信对方能割掉自己的一只耳朵。
  但,当他的右耳一凉,发出一阵椎心刺骨的剧痛时,他不能不相信了。
  事实证明,杨云的一把飞刀,的确是割下了两只耳朵——一只是贾珍的右耳,另一只是贾珍背后丈远处,一个短装汉子的左耳。
  古大年裂咀大笑,道:“贾老儿,现在,你又开了一次眼界啦……”
  杨云却仍然是冷笑道:“贾珍,现在说出主使人来,还来得及。”
  贾珍右手捂着右耳根,左手一挥,厉叱一声:“杀……”
  十六道寒芒,分由不同方向,一齐涌向杨云和古大年二人,贾珍却乘机退向三丈之外。
  这是一场无比激烈的恶斗。
  那十六个人,显然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高手,尽管他们的装束和使用的兵刃不一样,但他们那种慓悍,和勇往直前的精神,却是如出一辙。
  因此,尽管杨云和古大年二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也还是恶斗了将近百招,才算是取得绝对优势。
  自己人落了下风,一旁掠阵的贾珍,自然为之直皱眉头。
  陡地,一个西瓜滚向他的脚旁。
  不!不是西瓜,是一颗人头——一颗已经失去左耳的人头。
  贾珍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古大年朗声笑道:“贾老儿别怕,到现在为止,你的脑袋还在颈子上。”
  贾珍的脑袋虽然还在颈子上,但他那十六个伙伴的脑袋,却已有半数以上跟颈子分了家。
  “兵败如山倒”,当贾珍眼看大势已去,而准备脚底抹油时,杨云已飞身而前,一把扣住他的右腕道:“姓贾的,乖点儿,带我去找你那后台老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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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中客《第十九层地狱》(民族晚报於1983年10月29日连载全一集。新加坡联合早报1983年11月9日-19日连载。)
       
  四周山色中。
  一鞭残照里。
  一骑快马在山径上纵辔疾驰。
  这骑快马的前头约莫箭远处,山径上一人当道而至。
  此人约莫四旬开外年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衬托上那一身黑色袄袴,站在那儿,就象是一座铁塔。
  那骑快马在那“铁塔”前丈许处人立而起,并发出一串“唏律律”的长嘶。
  现在,可以看清楚马上人的模样儿了——二十三四的年纪,身材颀长,面貌俊秀,配上那一身白色儒衾,即使是仍然骑在马背上,也能予人以“玉树临风”的飘逸感。
  这白衫骑士不但外表很帅,骑术也是高人一等。
  当他的坐骑人立而起时,他仍然以原姿端坐马背上,沉稳有如泰山地“哦”了一声,道:“原来是你,原先,我还以为是甚么不长眼的独行盗,想向我讨取买路钱哩!”
  那铁塔似的黑衣人咧嘴大笑道:“向浪子杜冲要买路钱,岂不是寿星公上吊——活腻了。”
  “你王老总专程等在这儿,当不是为了说一些自以为很俏皮的废话的吧?”
  “当然不是,当然不是……”
  “那么,有何贵干?”
  “有一宗很重要的案子,急须你老弟鼎力协助。”
  原来白衣骑士是名震江湖的“浪子”杜冲。
  那铁塔似的黑衣人却是有“王老虎”之称的羊城(即今之广州)总捕头王伦。
  坐骑已恢复常态,人却仍然端坐马背上的杜冲,仰脸悠悠地道:“我杜冲既不吃公粮,又不当差,有什么理由要帮你办案?”
  杜冲算得上是名副其实,连说话也是够冲的。
  但王伦的个儿虽大,脾气却好得很,对于杜冲的“冲话”,不但不以为忤,反而神秘地一笑道:“当然有理由,而且,我说明之后,你老弟一定很乐意帮助我。”
  “噢……”
  “老弟台,你且弯下腰来……”
  端坐马上的杜冲俯身前倾,身材高大的王伦,就足够贴耳密谈了。
  当王伦贴着杜冲的耳根“叽咕”了一阵之后,只见杜冲双目中异彩连闪,道:“真的?”
  王伦左手做“忘八”状,道:“骗你的是这个!”
  “你说那妞儿来自扶桑?”
  “不错,那小妞才十九岁,又美又媚,又无限温柔,是一个每一分一寸,都充满女人味的女人。”
  “怎么我以前没见过?”
  “你老弟离开羊城已有十天,可是那小妞是三天前才来的啊!”
  “噢……”杜冲注目接问:“有这么好的美差,你为甚么不自己去进行,来一个假公济私?”
  王伦搔搔头皮,失笑道:“这个……有两个原因。”
  “我正在听。”
  “第一,这不过是一条线索,是否可靠,还拿不准。如果以我这总捕头的身份去进行,很可能会打草惊蛇,徒劳无功。”
  “唔……”
  “第二,小杜,我的外表,长得实在不怎么样,不但不能讨女人欢心,甚至会把女人吓跑,所以,才不得不找你这位美男子帮忙……”
  “这也算是美男计?”
  “正是,正是……尤其是要借重你小杜对付女人的那一套功夫。”
  “哈哈……”杜冲禁不住得意地笑道:“想不到荒唐经验也有正经用场的时候,王老总,今后,你可不能再板着面孔,教训我“要注意严肃一些了”。”
  “这一项,算是给你抓到了理由。”王伦无可奈何地一笑,道:“小杜,我已经替你预订了座位,现在赶去,正是时候。”
  杜冲笑笑道:“你麾下好像算准我今宵一定回到羊城来?”
  王伦拈须微笑道:“当然,否则,我还算是羊城的总捕头吗!”
  “别再向自己脸上贴金了。王老总!”杜冲神色一正,道:“任务我已打赢接下来,但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如果弄不出甚么名堂来,你可不能怪我。”
  “那是当然,只要你老弟能尽心尽力就行了。”
  “行!告辞!”
  “刷”地一鞭,向五羊城绝尘疾驰而去。
  xxx
  羊城,由于是通商港脚,比起其他城市来,一切都开风气之先,“第十九层地狱”,就是一个最鲜明的例子。
  “第十九层地狱”可不是甚么阴曹地府中第十八层地狱以下的那一层,而是专为多金的活人而设的销金窟、安乐窝。
  在这儿,除了吃、喝、玩、乐都是最好、最高级的之外,还有采自波斯、天竺、高丽、扶桑的外国美女表演销魂艳舞。
  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封闭社会中,能容许几乎是全裸的妙龄美女公然表演销魂艳舞,不但骇人听闻,也是不可思议的事。
  所以,尽管“第十九层地狱”的消费额高得令一般穷小子们望门兴叹,生意却是出奇的好,如不先一天订座,临时休想能获得方寸之地。
  当然,“第十九层地狱”之所以生意特别好,它那惊世骇俗的怪异招牌,也是原因之一。
  xxx
  夜深沉。
  “第十九层地狱”中的男男女女们,却正在恣意地享受着。
  幽暗却多彩的灯光下,满场都是喁喁细语声,打情骂俏声,美艳女侍的媚笑声,……再加上衣香鬓影和美酒佳肴的香气,令人联想到,好像世界末日已经到来,如果今宵不尽情享受,明天就没机会了似地。
  这儿场地很大,摆了一百二十个卡座,却只有王伦代杜冲预订的那个卡座还空着。
  这儿的卡座设计得很特别,都是面向舞台,只能两人并肩而坐的“鸳鸯座”,而且,四周还有一道恰到好处的屏风,可防春光外泄。
  现在,舞台上正有一位几乎是全裸的妙龄美女在表演销魂艳舞,那正是王伦口中的扶桑美女和子。
  王伦的话并未夸张,这个扶桑姑娘的确是美得没话说,也的确是女人中的女人。
  尤其是在特别设计的灯光下,在醉人的乐声中,更衬托得她那柔若无骨的娇躯,极具挑逗性的艳舞,格外令人想入非非。
  现在,“浪子”杜冲也赶到了。
  “浪子”杜冲,还是一袭雪白儒衫,不过,那是新换上的儒衫,由头到脚,都换过了。
  当然,他也沐浴过,洗尽了由于长途鞍马所黏上的满身风尘。
  因此,现在的杜冲,显得格外地容光焕发,十足显示出是一位翩翩浊世的佳公子。
  现在,杜冲在女侍的前导下,已来到那预订的卡座前。
  出人意外的是,这副由王伦所代为预订的卡座上,已经有了人。
  那是一位年约花信的明艳少妇。
  这位少妇不但美而艳,而且,尽管她目前是坐着,但在那身裁剪合身的紫袄袴衬托之下,更显得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
  而且,不论是“大的”,“小的”,都配合得恰到好处,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
  跟舞台上的和子一比,固然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但在玩家的眼中,紫衣少妇更别具一番令男人心醉的成熟韵味。
  “浪子”杜冲是玩家,而且是大玩家,自然识货。
  所以,杜冲乍然惊艳之下,禁不住目光为之一亮。
  那位紫衣少妇也善解人意,向杜冲投过甜甜的微笑。
  一旁的女侍更是未语先笑道:“杜公子,这位夫人是特别欣赏和子姑娘的艳舞而来,因未事先订座,特别请求在这儿坐一下……”
  那紫衣少妇接着媚笑道:“杜公子的心上人前来时,我会自动让位,如果杜公子不欢迎,我也可以马上离去。”
  杜冲飞快地含笑接道:“欢迎,欢迎,象你这位天仙化人的大美人,如果说不欢迎,岂非是愚不可及的大笨蛋。”
  说完,挨着她身边坐了下去,道:“在下很荣幸,能与你同桌进餐。”
  “奴家也很荣幸,”紫衣少妇柔媚地一笑:“能与名震江湖的杜公子同座,至少可以免除被一些无聊的男人骚扰。”
  杜冲微微一怔,道:“你认识我?”
  那紫衣少妇抿唇微笑道:“难道你不是名震江湖的‘浪子’杜冲?”
  紧接着,她又自我介绍,道:“奴家朱凤仪……”
  “有凤来仪,好预兆,府上是……?”
  “小地方长沙。”
  “长沙是大地方,也是好地方。而且,有道是,湘女多情……”
  “杜公子真是浪子本色,三句话过后,就穷吃豆腐起来。”
  杜冲涎脸笑道:“不是我爱吃豆腐,只因姑娘天仙化人,教人情不自禁。”
  朱凤仪幽幽地道:“很可惜,奴家不是姑娘,但也没有丈夫。”
  “那……”杜冲目光充满了困惑:“我正感到很奇怪哩!”
  “奇怪一些甚么?”
  “方才,女侍说,你是专为看和子的表演而来?”
  “不错!”
  “那是吸引男人的表演。”
  “我经常会做出一些令男人们吃惊的事。”
  “也包括一个人到这儿来?”
  “我也经常是一个人,更何况,身在异乡为异客。”
  “这就是我方才所说‘感到很奇怪’的关键上了。”杜冲娓娓地接道:“方才,我在想,若你是少妇装束,却不见尊夫相陪,如果是未婚姑娘,象你这样天仙化人的美姑娘,就该有太多的臭男人争着护花……”
  朱凤仪截口媚笑道:“现在,你已经明白了?”
  “还不能算是完全明白。”
  “那我再补充说明,我新寡,先夫过世才一年,基于某些道德观念,我不能另交男友。”
  “哦……那真遗憾……”
  “但你可以例外。”
  “这是说,我可以做你的朋友?”
  “是的。”
  杜冲含笑说道:“这真叫我受宠若惊,不过,我还希望知道原因。”
  “原因?”
  “为什么我可以例外的原因。”
  朱凤仪大方地道:“因为,你是名震江湖的浪子杜冲。”
  “还有吗?”
  “还有,我有把握断定你不是由于觊觎我的钱才想跟我交朋友,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机会告诉你,我是一个拥有千万家财的人。”
  “曾经有那样的男人吗?”
  “有过,所以,我怀疑任何一个想接近我的男人。”
  杜冲洒脱地一笑道:“我大概又是例外了。”
  朱凤仪媚笑道:“这句话,是毋须重复的。”
  两人相视而笑,杜冲顺手揽上她的纤腰。
  这时,女侍送上了美酒佳肴,而且,都是这儿最名贵的。
  杜冲一怔,道:“你……你是几时点的酒菜?”
  朱凤仪道:“你还没来时,我就交代过了。”
  “噢……”
  “今宵,由我做东。”
  “是怕我这个浪子付不出账?”
  “我真后悔告诉你,我是一个拥有万贯家财的人。”
  “是担心我也不‘例外’……”他自然地在她的香腮上亲了一下。
  “唔……你……你好放肆。”
  “你忘了,我是名震江湖的浪子。来,我借花献佛,敬你一杯……”
  酒,能激发热情,也能增加勇气。
  何况,这儿的气氛,是那么撩人。
  更何况,这小而又窄的卡座上挤着两个人,就是想要保持一点儿距离也不可能。
  于是,三杯酒一下肚,两人已像扭股糖似地,纠缠在一起了。
  舞台上,和子的表演正达高潮——动作由慢转快,也更具挑逗性。
  尤其是那表现无限饥渴的眼神,真叫人心痒难搔。
  腻在杜冲怀中的朱凤仪低声说道:“冲,你的心跳得好厉害。”
  杜冲低头吻了她一下,道:“此情此景之下,只有木头人才能保持正常。”
  朱凤仪娇哼一声,道:“这儿的老板,一定是魔鬼。”
  “你忘了,这儿是第十九层地狱。”
  “你常来?”
  “不常来,但我在第十八层地狱开了长房间。”
  “第十八层地狱在哪儿?”
  杜冲腾出左手,向上一指,道:“当然就在这第十九层地狱的上一层。”
  她,轻轻咬了一下他的嘴唇:“你好坏……”
  “凤,走吧!这儿对你不适合。”
  “不!再坐一会儿,我喜欢这个地方。”
  “你本来是淑女,再坐下去,就会变成荡妇了。”
  “淑女不过是受人尊敬,荡妇却可以享受生活乐趣,所以,我乐意变成荡妇!而且,事实上,我也已经变成一个荡妇了。”
  “凤,你的话,真教我吃惊。”
  “你不该吃惊的,难道你是君子?”
  “浪子”杜冲当然不是君子。
  为了表示他不是君子,他没答话,但一双手却活动得更为放肆起来。
  有颇长一段时间,双方都没说话,只是默默地进行“手谈”和“口谈”。
  双方越“谈”越“投契”,“谈”得连惯常倚红偎翠的“浪子”杜冲,也有点儿不可自持起来。
  “凤。”他在她耳边轻唤:“你是否觉得我太粗野了?”
  “不!”她的语声像梦呓:“冲,凡是你喜欢的,我都乐意顺从。”
  “那……我们应换一个地方了。……”
  xxx
  现在,杜冲、朱凤仪二人已经换了一个地方——杜冲口中的“第十八层地狱”的长房间中。
  杜冲不愧是会享受的大玩家,他所租的长房间,本来就是这儿最豪华的上房,不但陈设方面标新立异,别具风味,灯光方面,更是比“第十九层地狱”,还要令人意乱情迷。
  本来就已经意乱情迷的朱凤仪,一进入房间,就主动送上一个长得令人心慌的热吻。
  长长的热吻中,杜冲很熟练地解除了她身上的所有障碍。
  于是,朱凤仪成了最原始状态的“小白羊”。
  朱凤仪不愧是天生尤物。
  在衣衫的衬托下,固然是牡丹绿叶,相得益彰,解除一切障碍之后,她所有的天赋的“本钱”,也都经得起考验。
  天赋奇佳的朱凤仪,经得起考验,老吃老做的“浪子”杜冲,却反而沉不住气了。
  他,显得很猴急地,双手托起她的娇躯,向一旁的雕花大床上一抛,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的障碍还没解除,就以“饿虎擒羊”之势,飞扑上去——
  不知是意乱情迷下的杜冲忙中有错,还是朱凤仪故意吊他的胃口,他这一式“饿虎擒羊”,居然落了空。
  她,轻抚自己的酥胸,妙目斜睨着,昵声说道:“冲……我身上好酸,先替我捶捶腿,好吗?”
  语声嗲得令人心慌,那姿态更是撩人怜爱。
  杜冲色迷迷地咽下一口口水,涎脸笑道:“行,我保证侍候得你舒舒服服的……”
  他的右手握拳,不轻不重,不快不慢地捶着她的大腿,左手却轻抚她那高耸的胸前双峰,并下意识地闭了一下眼睛。
  也就由于他闭了一下眼睛,朱凤仪忽然出手如电,点了他前胸的三大要穴,并“格格”地媚笑道:“杜公子,这,算不算阴沟里翻船呢?”
  杜冲张目苦笑道:“凤,你这玩笑开得太过份了吧!”
  “你以为,我有工夫跟你开玩笑?”话虽然不好听,但她的俏脸上,却仍然是一片媚笑。
  杜冲为之一怔,道:“那……你是玩真的?”
  “你说呢?”真绝,此情此景之下,她的话声,还是那么嗲声嗲气的。
  而且,她还抬起一条粉儿嫩致的玉腿,搁在泥塑木雕似的杜冲的头上。
  杜冲为之啼笑皆非地,道:“这,跟目前的情况,不太调和吧!”
  “是好象有点儿不太调和,不过,你‘浪子’杜冲不是最喜欢这个调调儿吗?”朱凤仪笑意盎然地道:“冲,别怕,我不会杀你。”
  “杀我?有这么严重吗?”
  “说严重,倒是够严重的。”
  “可是,你我之间,无冤无仇……”
  “咱们之间,是无冤无仇,但你不该接受王伦的请托,更不该是王伦和抚台大人的好朋友。”
  杜冲恍然大悟地道:“原来你就是那个正在暗中策划劫狱的‘俏罗刹’?”
  “是的。”朱凤仪得意地媚笑道:“可笑王伦居然把那个扶桑小妞当作‘俏罗刹’我,真是错把冯京作马凉了。”
  杜冲苦笑道:“这,对我来说,倒算是歪打正着,只可惜……”
  朱凤仪截口娇笑道:“只可惜你色星高照,马失前蹄。”
  杜冲苦笑如故地,道:“方才,你说不杀我?”
  “是的。”
  “为什么?”
  “因为,我要借重你来作为交换‘闹海蛟’的人质。”
  “闹海蛟”吕明是积案如山的海盗头儿,也是“俏罗刹”的情夫,目前正囚禁在羊城大牢中。
  “俏罗刹”是一个很神秘的胭脂大盗,一般人都只知道她叫“俏罗刹”,而不知道她的尊姓芳名。
  杜冲又苦笑了一下,道:“这是一个好主意。”
  “当然!”朱凤仪含笑接道:“凭你杜公子跟抚台大人和王伦的友谊,那是绝对可以行得通的。”
  “所以,你不用再策划劫牢了。”
  “是的,谁会去舍易就难呢!”
  “可是,我认为,你这如意算盘,绝对打不通。”
  “何以见得?”
  “因为,我这个当事人不答应。”
  “此时此地,能由得了你吗?”
  有如泥塑木雕的杜冲,忽然出手如电,一晃而回,并含笑说道:“现在,你该信邪了。”
  现在,轮到朱凤仪苦笑了:“你……你的穴道并未受制?”
  “是的,当在‘第十九层地狱’,我坐在你身边之前,就施展了‘移筋易穴’的功夫。”
  “高明。”
  “过奖。”
  “我是什么地方露出破绽?”
  “你的表演功夫很好,并未露出什么破绽。”
  “那你怎会对我采取预防措施的?”
  “那是一种本能,也是一种直觉,因为,尽管我曾经有过很多次的飞来艳福的经验,但象今宵这种艳遇,毕竟太突然了。”
  朱凤仪忽然脸色一变,道:“你……你废了我的功力?”
  杜冲正容说道:“那是为你好,今后,你可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你会放过我?”
  “我不会放过你,我要带你去抚署,算是你自己自首,凭我跟抚台大人和王伦的交情,当可从轻发落。”
  朱凤仪默然无语。
  杜冲俯身吻了她一下,道:“结案时,我会到抚署来接你,到时候,咱们再完成今宵不曾履行的游戏。”
  朱凤仪禁不住发笑道:“你,真是一个可恨又可爱的浪子。”
  “是吗!”他又吻了她一下,道:“我真正可爱的地方,你还不曾发现哩……起来,穿好衣服,咱们该走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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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7 20: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浪子》(南洋商报1982.6.10-1982.6.17连载)



  “浪子”这两个字,无疑有颇为广泛的涵义,而它的每一项涵义,可以说都是不受人敬重的。至少,它会予人以“不务正业”、“玩世不恭”的印象。
  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人都不乐意自己被冠上“浪子”的头衔。
  但,杜冲却特别例外。他居然替自己冠上“浪子”的“美称”……浪子杜冲。
  浪子杜冲今年已经三十一岁,已经是超过“而立”之年了,却仍然是孤家寡人一个,并未婚配。
  他,有很好的家世,有足够他挥霍的银子。
  他,长得器宇轩昂,一表人才。
  他,允文允武,文能倚马千言,武能活毙狮虎。
  他……
  他,具有太多的扬名立万,光耀门楣的条件,他却一一放弃,而全心全力去经营“浪子”这个头衔。
  皇天不负苦心人。
  现在,“浪子杜冲”,已经是江湖上家喻户晓的“浪人”了。
  生平懒散无大志。
  一心甘做脂粉奴。
  这是浪子杜冲的口头禅。对这两句口头禅,他也的确是身体力行,不遗余力。
  所以,尽管他已逾而立之年,而仍然是光杆一个,但跟他有过一段情的美姑娘,却是连他自己也搞不清究竟有多少位了。
  常有朋友问他:“杜冲,你的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本身的条件这么优越,认识的美姑娘又多,却为何还不成家呢?”
  他说:“成了家,就不成为‘浪子’啦!何况,我也还没找到成家的理想对象。”
  当然,身为浪子,又具有一身高明的武功,有时候,路见不平,也会拔刀相助。
  同时,他也会接受别人的请托而打抱不平,而且,也不接受任何酬劳。
  但,他接受请托时,却须看他当时的心情好坏而定,心情好时,一口答应,心情不好时,断然拒绝。
  如果有所请托的人不想尝那“闭门羹”的失望滋味,最好是由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家去,不论他当时的心情好不好,保证有求必应。
  他……
  浪子杜冲就是这么一个怪人。
  暮春,月夜。
  夜不深,银盆似的月亮,才爬上柳梢头。
  浪子杜冲,独个儿在繁花似锦的后花园中对月沉思。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位“生平懒散无大志。一心甘做脂粉奴”的浪子,独对良辰美景,能不兴“形单影只”之感吗?
  他,是不是也曾经约好了某一位红粉知音,,目前还没赶来呢?
  一名仆人装束的中年人匆匆走来,向杜冲说:“启禀公子,有一位美姑娘求见。”
  本来是一脸落寞神情的杜冲,目光为之一亮,道:“好!好!快请。”
  那仆人含笑道:“回公子,人已经来了……”
  这个仆人当然深知他主人的胃口和个性,所以,未经请准就擅自做主,将客人带进后花园来了。
  不错,正有一位红衣女郎,袅袅娉娉地分花拂柳而来。
  那红衣女郎年约二十二三,长裙曳地。
  严格说来,她并不算太美,但却特别具有一股令人一见之下,如沐春风,如饮醇醪的亲切感。
  她的左手还牵着一名年约四岁的红衣女孩。
  那红衣女孩长得有如粉妆玉琢,人家人爱,脸蛋儿也跟红衣女郎有七成近似。
  现在,那红衣女郎和女孩已俏立杜冲丈远外的一丛杜鹃花旁。
  含笑问檀郎,花强美貌强?
  红衣女孩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有点儿怯生生地向杜冲打量着。
  红衣女郎却是半羞半笑,含眸凝睇,一副若不胜情的娇慵姿态。
  花前月下有美人,更别具一番风韵。
  现在,正是月下,也正是花前,而红衣女郎也的确是一位足能颠倒众生的大美人。
  所以,尽管浪子杜冲是惯于依红偎翠,阅人多矣的大玩家,入目之下,也惊为天人,而为之意乱情迷地愣住了。
  他,怔愣出神,居然连她身边那人见人爱的红衣女孩,也不曾看到。
  淡淡衣裳楚楚腰,
  无言相对亦魂销。
  这,对目前的浪子杜冲来说,该是最好,也是最恰当的写照了。
  一旁的仆人会心一笑,悄然退走了。
  半晌,那红衣女郎未语先笑地,向着杜冲敛衽一礼,道:“杜公子,奴家这厢有礼了。”
  莺声呖呖,如珠转玉盘,悦耳之极。
  灵魂儿飞上九天的浪子杜冲,总算灵魂入窍了。
  但,他的灵魂虽已入窍,人却好像还没完全清醒过来。
  他,不知道答礼,也没答话,只是如醉如痴地喃喃自语道:“天可见怜,我总算找到理想中的对象了……”
  那副痴迷神情,真的令人喷饭,红衣女郎也忍不住为之“噗嗤”出声。
  由于红衣女郎的这一声轻笑,杜冲总算是完全清醒了。
  他。好像自己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讪然一笑道:“很失礼,还没请教姑娘尊姓芳名?”
  红衣女郎仍然是未语先笑道:“奴家白冰心,‘白玉无瑕’的白,‘玉洁冰清’的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心。”
  杜冲脱口赞美道:“好名字!人如其名,也只有白姑娘你才配用这名字。”
  “多谢杜公子夸奖!”
  “不是夸奖,在下是言出由衷。”
  “奴家也是衷心的感谢。”
  “白姑娘深夜驾临寒舍,不知有何指教?”
  白冰心俏脸一正,道:“奴家深夜打扰杜公子,实是有所拜烦。”
  杜冲“噢”了一声。
  现在,杜冲已发现白冰心身边的红衣女孩了,他的一双清目,微显困惑地在白冰心与红衣女孩的小脸蛋上来回扫视着。
  白冰心娓娓地说道:“久仰杜公子侠肝义胆,济困扶危,是一位能急人之急的大侠……”
  杜冲发笑打断她的话,道:“不是大侠,是一个生平懒散无大志,一心甘做脂粉奴的浪子。”
  白冰心嫣然一笑道:“这些,奴家也早有耳闻。”
  “白姑娘还知道一些什么呢?”
  “奴家还知道杜公子对姑娘家的请求,由来就不忍拒绝。”
  “唔……但,那只限未婚的美姑娘,对已婚的妇女,很可能会例外。”
  “这个……奴家也知道。”
  “还有,在下接受美姑娘的请求,不收酬劳,但有条件,那就是这位美姑娘至少得陪我做十日之游。”
  “奴家知道。”
  杜冲潇洒地一笑道:“这是对一般美姑娘的条件,但对白姑娘你,在下却有额外的条件。”
  白冰心微微一怔,道:“什么额外条件?”
  杜冲忽然岔开话题,道:“白姑娘,这位小妹妹好可爱啊!”
  白冰心牵着红衣女孩的左右,轻轻摇动了一下,那红衣女孩仰脸娇唤,道:“阿姐……”
  白冰心连忙截口笑道:“小妹别淘气,这位杜叔叔正在说你很可爱哩!快说:‘谢谢杜叔叔’……”
  那红衣女孩向着杜冲羞涩地一笑,道:“谢谢杜叔叔!”
  杜冲轻轻地吁了一口气,道:“她……她是白姑娘的小妹?”
  白冰心很自然地笑了笑道:“是的,她是奴家同父异母的小妹。”
  “我……我还以为……”
  杜冲一笑住口。
  白冰心也没追问,只是展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
  少顷过后,白冰心才含笑问道:“杜公子方才说,对奴家有额外的条件。”
  “是的,”杜冲注目接道:“白姑娘既然知道招商在下,当然也知道,到目前为止,在下还是光棍一个。”
  “唔……”
  “在下之所以迄今还是光棍一个,固然是由于懒散成性,不想受家室之累,但。一直没找到理想中的对象,才是真正的主因。”
  “那么,杜公子理想中的对象,是怎样的形象呢?”
  “像白姑娘这样的美人儿,庶几近矣!”
  杜冲开门见山,说得很露骨。
  但,白冰心的回答也不含糊,“奴家真有受宠若惊之感。”
  杜冲接口笑问:“真的吗?”
  白冰心以香帕掩口媚笑:“当然!”
  “那么,在下还有使白姑娘更加受宠若惊,也可能是唐突佳人的话,还没说出来哩!”
  “奴家正在洗耳恭听。”
  “好!白姑娘,现在,在下就直言谈相了!”杜冲神色一正,道:“当在下完成白姑娘所委托的事情之后,我要长侍白姑娘的妆台,永为不贰之臣。”
  白冰心俏脸微酡,没接腔。
  杜冲追问道:“白姑娘是不愿意?”
  白冰心幽幽地道:“杜公子,请恕奴家说句不知羞耻的话,以杜公子的条件而言,正是所有姑娘家梦想的白马王子……”
  杜冲忙不迭地截口问道:“那么,白姑娘是答应了?”
  白冰心听如未闻地继续说道:“得夫如此,此生不算虚度。……”
  杜冲又迫不及待地钉上一句:“白姑娘是已经答应了?”
  白冰心漫应道:“目前,奴家还不能答应……”
  “为甚么?”
  杜冲神情似乎见地,显得一片惶急。
  这位一向就游戏人间,玩世不恭,从来对女人不认真的浪子,今宵,好像对白冰心一见钟情,真的认真起来了。
  但,急惊风偏遇着慢郎中,他集,白冰心可一点也不着急。
  她,俏脸上掠过一片凄凉笑意,新菱似的咀唇翕张了一下,却是欲言又止。
  “白姑娘是认为我这个浪子的话,不可靠?”
  “不是。”
  “是已经有了心上人?”
  “不是。”
  “是认为我配不上你?”
  “不!这句话,应该是由你家说的……。”
  杜冲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声道:“这就行了,只要我认为你配得上我,咱们就可以一言为定了,现在,请给我一句话。”
  白冰心苦笑着摇摇头。
  杜冲殊感失望地道:“还是不答应?”
  白冰心幽幽地一叹。道:“也不是不答应,须知世事多变化,就算奴家现在答应了,谁能保证,临时不发生变化呢?”
  “我保证。”杜冲急得举起了手:“现在,我可以发誓……。”
  白冰心摆手制止道:“不必,世间多少感情悲剧的主角,当他们互相热恋时,谁不是都曾经有过一箩筐的海誓山盟。”
  杜冲发笑道:“说来说去,你还是不信任我。”
  白冰心道:“也不尽然,因为,我自己也有难言之隐。”
  “难言之隐?”
  “是的。”
  “那是在下不便过问的了?”
  “请杜公子多多包涵。”
  他们两人喋喋不休,一旁的红衣女孩却打了一个呵欠,道:“阿……阿姐,我好困,我们回去吧!”
  白冰心连忙将她拉起,在那苹果似的小脸蛋上亲了一下,道:“小妹乖,姐姐跟这位杜叔叔的话,还没说完,等说完了,马上带你回去。”
  小娃儿说睡就睡,一入乃姐怀抱,就鼻息均匀地入了梦乡,乃姐说些甚么,已经听不到了。
  杜冲神色一正,以坚定的语气说道:“我已下定决心,白姑娘,不管你有甚么难言之隐,只等你所交办的事情办好,我绝对不让你再离开我了。”
  白冰心凄然一笑道:“杜公子盛情可感,但,奴家还是那句话,世事多变化,且到时候再说吧!”
  杜冲点点头,道:“好!现在,请说你交办的事情。”
  不说“请托”而说“交办”,足证此刻的杜冲,的确是动了真情,“吃定”白冰心了。
  白冰心含情脉脉地盯了杜冲一眼,道:“奴家所请托的事,对别人来说,是非常困难,也非常危险,但。对杜公子你而言,奴家却深信易如反掌折枝。”
  杜冲洒脱地一笑道:“白姑娘,别滥送高帽子,请说正经事。”
  “好的。”白冰心神色一正,道:“杜公子,大洪山飞虎寨寨主黄飞虎这个人,你该耳熟能详?”
  杜冲点点头,道:“黄飞虎作恶多端,积案如山,我当然知道。”
  接着,又微微一愣,道:“怎么,白姑娘跟黄飞虎有过节?”
  白冰心神色一黯,道:“是的,黄老贼是杀我大哥的仇人。”
  “噢……”
  “我大哥白正权是中州镖局的镖师,三年前,护镖途经大洪山时,黄老贼暗施诡计,我大哥镖失人亡,此仇一直忍痛至今,无法雪耻。”
  “白姑娘所交办的事,就是要我杀黄飞虎替令兄复仇?”
  “是的,一方面也是替行族除害。”
  杜冲毅然点首道:“好!为美人复仇,为行族除害,不论那一方面,我都义不容辞。”
  白冰心凄然一笑道:“杜公子云天高义,白氏满门,存殁均感。”
  “不用客气。”杜冲截断对方的话后,又沉思着道:“黄飞虎本身武功高强,聚众千人以上,又占天险之利,所以,连官家多番进剿,也都徒劳无功。”
  白冰心道:“但,奴家相信,这些,绝对难不倒你杜公子。”
  杜冲笑了笑道:“虽然难不倒我浪子杜冲,但也绝对不会像你方才所说是易如反掌折枝。”
  白冰心讪然一笑,没接腔。
  杜冲剑眉一扬,道:“不论有多少困难,我都一定全力以赴。”
  白冰心绽颜一笑道:“那么,奴家先谢了!”
  杜冲道:“不用谢,到时候,莫教我失望就好了。”
  一顿话锋,又道:“好!咱们就这么一言为定,三天之后,我一定提着黄飞虎的人头,呈献给白姑娘的存殁之前,现在,我恭送白姑娘回府……”
  说到这儿,他愣了一下,道:“白姑娘不是本地人氏?”
  “小地方襄阳。”
  “那……白姑娘住在哪儿?”
  “暂寓本镇悦来客栈。”
  “那么,现在,我恭送白姑娘姐妹俩回客栈。”
  “多谢杜公子!”
  “别谢得太多。”
  “这叫作礼多人不怪啊……。”

  飞虎寨的黄飞虎虽然武功高强,人多势众,又占天险之利,但对于智勇双全,艺高人胆大的浪子杜冲来说,却一点也没感到有甚么困难。
  他,当夜就启程,第二天晚间,制住了飞虎寨的一个小头目,乔装深入虎穴。
  当他潜入黄飞虎的寝室中时,黄飞虎正搂着他的压寨夫人,好梦方酣哩!
  平常不可一世的黄飞虎,吃饭的家伙搬了家,还不知是怎么回事哩!
  大洪山中腾升起一片冲霄烈焰。
  飞虎寨于一夕之间,烟消云散。

  第三天上灯时分。
  杜冲兴致勃勃地提着用油布包好的黄飞虎的头,双手递给白冰心道:“幸不辱命。”
  白冰心欲言又止,双肩耸动,泪下如雨。
  一旁的红衣女孩,摇晃着白冰心的手臂,道:“娘,你说过的,现在,我可以不用再叫阿姐了……”
  现在,杜冲像中了邪似地愣住了。
  半晌,他才苦笑道:“想不到你们竟然是母女俩。”
  白冰心带泪凄然一笑道:“这叫作君子可欺之以方,未亡人复仇心切,不得不用点心机,尚请杜公子多多包涵。”
  杜冲苦笑如故地问道:“白正权不是你大哥?”
  “那是先夫。”
  “你也不姓白?”
  “未亡人姓许!叫许冰心……”
  “很好,我这个老江湖居然马失前蹄,栽了斛斗,好可笑啊……哈哈哈……”
  许冰心微显不安地,道:“杜公子,你……你生气了?”
  杜冲眼泪都笑了出来,道:“谁说我生气了!”
  “没生气就好……”
  “我不但没生气,而且,有生以来,从来没有现在这么高兴过。”
  “真的?”
  “当然是真的。”
  “受了骗,还要高兴,那是为甚么?”
  “多想想就会懂的。”
  许冰心幽幽地道:“杜公子,你帮了未亡人的忙,未亡人却骗了你……”
  “我不这么认为。”
  “但,未亡人一介女流,又是败柳残花,没法补偿你,更没法报答你。……”
  “我不要补偿,也不要报答,只要你旅行咱们事前的约定就行了。”
  “你……?”
  杜冲含笑接道:“算讨价还价,从现在起,我杜冲浪子回头,跟定你了,哈哈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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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7 20: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豆腐西施》(南洋商报1982.11.29-1982.12.9连载)



  存仁山庄是一个城堡式的庄院,占地百亩,规模宏伟,并具林园之庄。
  存仁山庄庄左长孙尚义,年约五旬,长得一表人才,满象一位仁慈长者。
  长孙尚义的夫人刁亚男,是一位琦年玉貌的大美人,今年才二十四岁,正是花信年华,跟长孙尚义恩爱非常,白发红颜,不知教多少少年儿郎羡煞、妒煞。
  但,实际上存仁山庄不仁,长孙尚义也不义。
  因为,存仁山庄是一个强盗窝,长孙尚义就是坐地分赃的强盗头儿。
  而且,外表仁慈得象一位慈祥长者的长孙尚义,还是一个采花大盗哩!
  ×××
  刘家集,约莫三百来户人家,是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集子。
  刘家集距存仁山庄十五里,是出入出存仁山庄必经的门户。
  日新客栈是刘家集中唯一的一家客栈,也是存仁山庄的耳目。
  凡是存仁山庄的人,不论职位高低,也不论是出庄或入庄,只要不是负有限时完成的紧急任务,总得进入客栈歇歇腿、喝杯茶。
  其实,歇腿、喝茶,都是假的,真正的目的却都是心照不宣——瞧瞧客栈对面的豆腐西施。
  日新客栈对面有一家“古记豆腐店”。
  古记豆腐店店面不大,人手不多,一共才五个人——一个年纪半百的老头,一个约莫双十年华的美姑娘,三个十七八岁的精壮小子。
  据说,他们是一家人,老头是父亲,美姑娘和小子是姊弟。
  当然:所谓豆腐西施,也就是那位美姑娘。
  那位美姑娘对豆腐西施的绰号,是当之无愧的。
  尽管她并不怎么美,顶多也只能算是中上之姿,但,毫无疑问,在这刘家集中,却是首屈一指的大美人。
  豆腐西施不但美,而且还特具一股子无法形容的媚劲。
  她那股媚劲,任何男人见了都会为之怦然心动,心痒难搔。
  所以,她那家豆腐店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开张才一年多一点,就将刘家集中另外两家豆腐店打垮了。
  现在,古记豆腐店成了刘家集中唯一的一家豆腐店,其生意之好,更是没得话说。
  美中不足的是:这位人见人爱的豆腐西施,却是经常“倦勤”,三天总有两天见不到她的芳踪,因而使那些想多看她一眼的人,经常会失望。
  ×××
  今天,是大雪天。
  今天,又不见豆腐西施的芳踪,而且,古记豆腐店大门紧闭,连那糟老头和三个臭小子,都见不到人影。
  所以,那些“歇歇腿”、“喝杯茶”的人,都感到很失望。
  不过,那些人尽管都感到很失望,却都不敢像往常那样地恣意喧哗。
  因为,日新客栈的掌柜王大成早已招呼过他们:“昨宵,庄主和夫人都住在楼上。”
  ×××
  长孙尚义夫妇好像是由外地回庄时,临时决定住在日新客栈的。
  放着十多里路的路程不回庄,却降尊纡贵地住进这小客栈,为什么?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他们两口子还没有离去的打算。
  现在,他们两口子就在二楼上一间上房中的临街窗口闲眺。
  “闲眺”的又是一些什么?
  街头雪景白茫茫一片,看久了不但腻,更觉得眼花。
  对面古记豆腐店的大门紧闭,豆腐西施芳踪杳然……
  对了,长孙尚义是否也是前来欣赏豆腐西施的绰约丰姿的呢?
  身为采花大盗的长孙尚义,绝不可能对豆腐西施没有野心,但,也绝对不可能带着他的夫人刁亚男一同前来欣赏豆腐西施的秀色。
  但,事实上,这两口子已经在这儿住了一夜又半天,凭窗“闲聊”也有好一阵子了,而且,还好像没有停止“闲聊”的打算。…
  ×××
  终于,刁亚男首先打破沉寂,道:“那个人真的会来吗?”
  长孙尚义“唔”了一声。
  “那个人说,今天午正时分一定来,现在,午正时分已经快到了,怎么还没来?”
  “因为,午正时分只不过是‘快到了’,实际上却还没到。”
  “你……”她擂了他一拳,也给了他一个妩媚的白眼。
  停了一下,刁亚男问道:“你相信他一定会来?”
  长孙尚义到:“当然!”
  “何以见得?”
  “因为,那个人没有骗我们的必要。”
  原来长孙尚义之所以在这小客栈中住了一夜又半天之后还不想走,是有约会。
  能够跟长孙尚义夫妇订约的,并能教这两口子乖乖地等在这儿的,绝对不会是等闲人物。
  只是,“那个人”又是谁呢?
  ×××
  房门上传来轻微的剥啄声。
  长孙尚义沉声喝道:“进来。”
  房门“呀”然而启,进来的是一个须发斑白的短装老者——日新客栈的掌柜王大成。
  王大成向着长孙尚义夫妇的背影躬身施礼,道:“参见庄主,参见庄主夫人。”
  长孙尚义头也不回地问道:“有事?”
  王大成哈腰恭应道:“启禀庄主,庄主夫人,午餐已经……”
  长孙尚义截口接道:“不急,我们都还不饿。……”
  刁亚男也接口说道:“等我们需要的时候,再送到这儿来。”
  王大成连连哈腰,道:“是是……”
  长孙尚义徐徐地道:“看到对面的豆腐店,我想起一个传说。”
  他们夫妇仍然是面对窗外,不曾转过身来。
  王大成谄笑着问道:“庄主说的是那位豆腐西施?”
  长孙尚义点点头,道:“不错。”
  王大成咽下一口口水,道:“那位豆腐西施,的确是……是天生尤物。”
  他,话出口了,却又显得殊为不安地,向刁亚男的背影飘了一眼。
  世间事,往往就是玄妙得不可思议。
  你怕甚么,偏偏就来甚么。
  王大成刚刚向刁亚男的背影“飘”那么一眼,刁亚男却刚好转过身来,似笑非笑地问道:“王大成,你一定已经尝过甜头了?”
  王大成哈腰发笑道:“回庄主夫人,属下没有。”
  “没有?”
  “真的没有。”
  “谁不知道你王大成是色中饿鬼,终朝面对一个天生尤物,你能熬得住?”
  “回庄主夫人,兔子不吃窝边草,属下职责所在,熬不住也得熬啊!”
  “这是说,你是不敢乱来?”
  “正是……”
  刁亚男转向长孙尚义道:“那么,庄主你呢?”
  长孙尚义含笑反问:“我怎样?”
  刁亚男道:“你有没有乱来过?”
  长孙尚义道:“我也不敢啊!”
  刁亚男杏眼圆睁地嚷道:“好啊!你居然想要对不起我。”
  长孙尚义讶问道:“此话从何说起?”
  刁亚男哼了一声,道:“我问你,方才,你是不是回答我说:‘我也不敢’?”
  “是啊!”
  “我再问你,‘我也不敢’四字,是不是表示你不敢乱来?”
  “不错。”
  “‘不敢乱来’是不是表示你心中本来想要‘乱来’?”
  “这个……”
  “心中想要‘乱来’是不是就是‘想要对不起我’?”
  长孙尚义一脸苦笑,接不上腔。
  一旁的王大成想笑却不敢笑出声来,那一副尴尬神情,足以令人喷饭。
  刁亚男却向王大成怒叱道:“王大成,你敢笑我!”
  王大成连忙哈下腰,道:“属下不敢。”
  他,尽管口中说“不敢”,但那张老脸上,却仍然洋溢着盎然笑意。
  刁亚男顿足娇哼一声,道:“天下臭男人,都不是东西!”
  长孙尚义涎脸笑道:“臭男人是人,当然不是东西嘛!”
  接着,他神色一正,道:“好了,别再疑神疑鬼地瞎胡闹了,现在说正经的……”
  话锋略为一顿,又道:“亚男你有没有想过,我为何会忽然问起那位豆腐西施来?”
  刁亚男白了他一眼,道:“我正要问你哩!”
  “亚男,”长孙尚义苦笑着接道:“我看,你是被浓厚的醋意,将心智蒙蔽住了!”
  “是吗?”
  “你想想看,此时此地,忽然冒出这么一位豆腐西施来,你不觉得大有蹊跷吗?”
  “唔……是好像有点不对劲。”
  长孙尚义转向王大成问道:“大成你有没有暗中查探过?”
  王大成恭应道:“有,但不管看出什么破绽来,而且……而且……”
  “而且怎样?”
  “属下也曾藉机试探过,但那一家子都不像是怀有武功的人。”
  “这是说,完全没有一点可疑的地方?”
  “这个……属下可不敢这么认定。”
  “噢……”
  “因为,那位豆腐西施,一个月当中,总有十天以上见不到人。”
  “有没有人暗中监视?”
  “有,但都没看到她是怎么离去,也没有看到她是怎么回来。”
  长孙尚义沉思着道:“也许是姓根本没离去,也可能是由于她太高明,你所暗中派去监视的人,根本不能察觉她的行踪。”
  王大成连连点头,道:“是有这个可能。”
  长孙尚义又道:“平常,有没有发现甚么可疑的人物,进出豆腐店?”
  王大成苦笑道:“这个……属下可没法回答。”
  本来嘛!豆腐店生意特别好,进出的人那么多,谁能分辨出谁可疑呢?
  刁亚男接口娇笑道:“够了,如果她真像你们所想像的那么高明,自然也就不会有甚么可疑人物让你们去发现,是不是?”
  长孙尚义连连点首,道:“对对对……那么,夫人之意是——?”
  刁亚男道:“这事情,由我亲自处理。”
  长孙尚义含笑接道:“那好极了……”
  “我看一点也不好……”
  接口的是一位不速之客。
  一副很普通的身材,一张很普通的脸,一身很普通的青布短装,三十出头的年纪,这就是这位不速之客予人的初步印像。
  但,尽管他外表一切都很普通,所表现的身手,却太不普通了。
  凭长孙尚义夫妇的身份和身手,而且又是大白天,居然都没察觉他是怎么进来的。
  刁亚男俏脸一沉,道:“你是谁?”
  那短装汉子含笑反问:“夫人忘了,现在正是午正时分?”
  长孙尚义沉声说道:“你是前来赴约的?”
  “不错。”
  “可是,你不是那个订约的人。”
  “你知道那个跟你订约的人,姓甚名谁吗?”
  “不知道……”
  这可真是笑话。
  凭长孙尚义这强盗头儿的身份,连跟他订约的人是谁都不知道,就这么死心眼地,在这儿等对方前来赴约,传出去真是江湖一大奇闻。
  “如果你有种,待会儿你就会知道的。”那短装汉子侃侃地说道:“现在,说明我的来意……”
  话锋略为一顿,又道:“你那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就是你那个人委托我去偷来的,如果你有种,如果你已准备好那个人所要交换的东西,那个人就在集东土地宙前恭候大驾。”
  这又是一大笑话。
  強盗头儿的珠宝,居然被小偷偷走了。
  而这个小偷,居然胆敢在强盗事主面前耀武扬威,自鸣得意。
  强盗遇上贼,世间真有这样的鲜事吗!
  长孙尚义不愧是一个威镇一方的枭雄,此情此景之下,居然一直也不生气地问道:“你说的都是实情?”
  那短装汉子道:“当然!”
  长孙尚义道:“好!带路。”
  那短装汉子道:“总瓢把子果然是大人大量,佩服,佩服,哈哈哈——”
  ×××
  漫天风雪中,三条人影像电掣星飞地奔向刘家集东边的土地庙。
  三人的轻功,都是一流中的一流,不但速度快,而且已几乎到达“踏雪无痕”的境界。
  ×××
  土地庙前,一个黑衣人正迎风挺立雪地中。
  那是一个全身黑色的女郎,黑色劲装,黑色小蛮靴,外套黑色披风,箭头飘着黑色剑穗,脸上待着黑色丝巾,……显得格外神秘。
  衬托上周围的积雪,黑白分明,格外醒目。
  当长孙尚义、刁亚男、短装汉子等三人轻捷地泻落她身前三丈处时,她一面揭下幛面丝巾,一面冷笑道:“长孙老贼,还认得我吗?”
  长孙尚义微显困惑地向对方周身上下打量着,没接腔。
  那短装汉子含笑说道:“这就是跟你订约的‘那个人’,也就是刘家集上的大美人‘豆腐西施’。”
  长孙尚义仍未接腔。
  刁亚男却媚笑道:“果然见面更胜闻名,真个是我见犹怜……”
  豆腐西施目注长孙尚义,又冷笑一声,道:“想不起来了?”
  “有点儿似曾相识。”长孙尚义似笑非笑地接道:“能否请先行提示一下呢?”
  豆腐西施道:“姑奶奶姓左,叫左玉英。”
  长孙尚义身躯一震,道:“左玉英!”
  左玉英冷笑道:“现在,想起来了?”
  长孙尚义笑道:“是的,想起来了,五年前,那婉嘲讽啼娇嚷的情景,至今犹回味无穷,只是,现在你成熟了,比五年前更具魅力,更令人陶醉,成了一位十足的大美人,所以,嘻嘻……方才,我一时之间竟然认不出来了。”
  左玉英冷冷地道:“有话快说,你能说话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这是说,你一定要杀我?也自信一定可以杀死我?”
  “很好!”长孙尚义含笑接道:“老夫行年五十,死不为灭,而且,近三十年来,一直过的是锦衣玉食,依红偎翠的生活,也算是享受够了,可以死而无憾……”
  左玉英截口冷笑道:“现在,听我宣布你的罪状。”
  话锋略为一頓,又沉声接道:“你,污辱无数良家妇女的清白,该杀!”
  “唔……”
  “身为盗魁,为祸江湖,该杀!”
  “唔……”
  “污辱我的清白,毁掉我一辈子的幸福,间接促使我父母亲气愤而死,该杀!”
  长孙尚义又“唔”了一声,道:“不错,仅仅这三大罪状,我已经是死有余辜了。”
  左玉英冷笑道:“你明白就好。”
  长孙尚义道:“只是,你有杀死我的能力吗?”
  左玉英披唇一哂,没接腔。
  长孙尚义冷笑道:“据我所知,你们左家那几乎庄稼把式的功夫,实在太平凡了。”
  左玉英道:“你以为,我这五年功夫,都在睡觉?”
  长孙尚义道:“我可以想象到,为了复仇雪恨,这五年中,你一定下了不少的苦功。现在,我更知道,最近一年来,你以‘豆腐西施’的身份,潜伏本庄附近,侦伺本庄的虚实和行动,算得上是煞费苦心。只是,我认为,这些都还不够……”
  左玉英截口接道:“只要我自己认为,已经足够就行了。”
  话锋一顿又起:“老贼,这一年以来,你的‘事业’经常出纰漏,你知道原因何在吗?”
  “现在我明白了,是你在暗中作怪。”
  “不错。”
  “这也就是你一个月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不在豆腐店中的原因?”
  “不错。”
  “那么,你派人偷走我的夜明珠,目的又何在?”
  “问得好!为了免得你死后作糊涂鬼,我可以加以说明。”
  “多谢你的仁慈!”
  “现在,我的武功已经大成,我绝对自信,十招之内可以宰掉你。”
  长孙尚义冷笑道:“老夫拭目以观…”
  左玉英也冷笑道:“‘拭目’可以毋须,引颈受戮可真有这个必要。”
  不等对方接腔,又道:“现在,我不但武功已经大成,各方面的安排部署,也都已经完成。所以,我才派人偷出你视如性命的夜明珠,改装易容,强迫订约,以便实践我所预订的‘调虎离山’,‘分进合击’妙计…”
  长孙尚义脸色一变地,截口接道:“你…”
  一阵急骤的马蹄声,打断了他的话。
  刘家集方向一骑快马,溅雪疾驰而来。
  左玉英冷笑道:“现在,我已开始收网,你除了接受报应之外,插翅难逃。”
  刘家集方向来的快马已停在现场五丈之外。
  快马上的劲装大汉,一方面飞身下马,一面扬声说道:“报告庄主,大事不好。”
  长孙尚义沉声说道:“何事惊慌?”
  那劲装大汉道:“回庄主,本庄已被官兵包围,大批神秘高手杀入庄中,锐不可当,属下是由排水沟中爬出来报信,属下离庄时,庄中已经多处起火,这匹马是由日新客栈骑来…”
  左玉英截口冷笑道:“现在,名实不符的存仁山庄,早已化成一片劫灾,你信不信?”
  长孙尚义苦笑道:“看这情形,我不能不信了,只是,我实在想不通,本庄的门户刘家集中,毫无迹象可寻,你那大批人马,是如何通过的?”
  左玉英道:“他们走的是水路…”
  “啊……”
  “夤夜渡江,拂晓攻击,所以,在事出意外的情况之下,即使你们夫妇在庄中坐镇,也无能为力。”
  “如果我的猜想不错,你是在眼看大功告成时,才赶到这儿来赴约的?”
  “不错。”
  “高明!”
  “过奖。”
  长孙尚义仰首长叹,道:“为了五年前的一笔风流债,要付出如此高的代价,也未免太过份了。”
  左玉英冷笑一声道:“我认为不过份,也还不够!”
  话声中,她已“锵”然亮出长剑。
  长孙尚义苦笑道:“还必须砍下我的脑袋才够。”
  “不错。”
  “老夫的脑袋是现成的,只怕你没这个本事……”
  话声中,他已在向刁亚男连连使眼色。
  话落,夫妻双双飞身而起——
  只见两道寒芒,以交剪之势,射向左玉英——
  寒芒由两道变成三道,並迸发出一连串的金铁交鸣之声。
  不断的金铁交鸣声中,还夹杂着左玉英的冷笑声,清叱声,和长孙尚义的怒吼声,刁亚男的惊呼声。
  人影在飞旋,寒芒在闪耀。
  一时之间,看不出是谁占了上风。
  快速而又激烈的恶斗中,只听左玉英娇声叱道:“老贼,尽管你是两人联手,我还是要在十招之内宰掉你们!”
  话落,一道长虹直冲三丈以上——
  长虹环空一匝,化成一张剑网,向长孙尚义夫妇兜头罩落——
  一声凄厉惨呼过处,一切归于静止。
  雪地上,鲜血斑斑,陈尸两具——长孙尚义被腰斩,刁亚男被一剑穿胸。
  左玉英像一尊塑像,仰首望天,默然无语。

  (完)

注:南洋商报1982.11.29-1982.12.9连载,共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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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7 20: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一阵风》(民族晚报於1983年5月7日连载全一集。新加坡联合早报1983年10月17日-27日连载。)



  一阵风不是一阵清风,也不是一阵狂风,是一个人——一个神偷。
  一阵风的偷技、轻功、武功都是一流的,所以,他自出道以来,就从来不曾失过手。
  由于他神秘莫测,有如一阵清风地来无影,去无踪,因而一般人都戏称其为一阵风。
  没有人知道一阵风姓甚名谁,也没有人知道一阵风是男、是女、和多大年纪,更没有人能知道一阵风的行踪。
  一阵风偷窃的对象,是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他所偷来的不义之财,随收随散,九成以上都暗中赒济了苦哈哈的穷苦大众。
  如果某一个地区的穷苦大众忽然获得了有如天降的意外之财,那就表示一阵风已经光临该地了。
  所以,一阵风是神偷,也是义贼,更是穷苦大众心目中的救苦救难的万家生佛。
  杏花·春雨·江南
  苏州郊外,官道上,十里长亭——地方官送往迎来的十里长亭。
  长亭附近没有杏花,却有春雨,绵绵不绝的春雨已经下了五天了。
  长亭中没有送往迎来的官府中人,只有避雨的小民们。
  避雨的小民一共八个——两个商人,两个文士,三个小贩,一个衣服上缀着十多个补丁的糟老头儿。
  糟老头儿背倚木柱,双手抱膝在打盹。
  两个文士聚精会神地在下棋。
  商人和小贩却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在抱怨天太坏。
  接连下了五天不大不小的雨,这种天气,也实在是该抱怨的。
  只是,天要下雨,娘要改嫁,这都是无可奈何的事。
  所以,抱怨归抱怨,不想冒雨赶路,就得忍,就得等。
  不远处的农村中,冒出袅袅炊烟,农家已经在做晚餐了。
  可是,长亭中的八个人,却好像还没有离去的打算。
  按说,他们应该不是没有离去的打算,而是雨越下越大,行不得也!
  两骑快马,冒雨疾驰而来——
  一串“唏聿聿”长嘶过后,两骑快马止于长亭外,冲进两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彪形大汉来。
  两人一面抖落身上的雨水,左边的一个并苦笑道:“这鬼雨,真教人心烦。”
  右边的一个精目向亭内的八人环扫,一面漫应道:“淋点雨,算不了甚么,只要咱家大人所耽心的那话儿不来,就谢天谢地了。”
  左边的一个一怔道:“甚么那话儿?”
  右边的一个道:“你说呢?”
  “你说的莫非是一阵风?”
  “你老兄总算开窍了。”
  “一阵风又怎样,咱们这一路行来,已经遭遇过十三次拦截,还不是全都给咱们摆平了。”
  “可是,那都不是一阵风。”
  “一阵风真像传说中的那么厉害?”
  “不知道,我没见过一阵风,也没听说有谁见过一阵风,但,你曾经听说过,一阵风失过风,或者是有过甚么败绩吗?”
  “没有啊!”那左边的一个苦笑道:“不过,不论一阵风有多厉害,咱们到达这十里长亭,就等于已经回到家了,总不会那么巧,一阵风就等在咱们家门口吧!”
  “一……一阵风等在谁的家门口?”
  插口的是那倚木柱、双手抱膝在打盹的糟老头儿。
  在这片刻之间,两个文士照样在下棋,两个商人和三个小贩也照样在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对于长亭中新来的两位不速之客,好像并未引起他们多大的注意。
  至于那糟老头儿,却一直都在抱膝打盹,不曾醒来过。
  现在,他好像是被这两位不速之客吵醒了,而突然没头没脑地插上那么一句。
  而且,没头没脑地插上那么一句之后,还伸手揉揉他的惺忪睡眼,苦笑道:“老天爷,求求您,别再下雨了。”
  现在,也能看清他的尊容了。
  疏眉,细眼,酒糟鼻,衬托上那额头、眼角的皱纹,斑白的须发,以及那么满是补丁、脏兮兮的粗布短装,可以说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不过,平心而论,这位糟老头儿固然够“糟”,“老”却未必,任何有经验的人,都可以一眼断定,他只不过是四十出头的中年人而已。
  xxx
  那右边的一个目光深注地问道:“你问这些干嘛?”
  那中年人(糟老头)呲牙一笑,道:“不干嘛,只是,如果能见到他,想向他道谢而已。”
  “道谢?谢甚么?”
  “谢他雪中送炭啊!”
  那中年人好像理直气壮地说得很轻松,但那右边的一个却是脸色为之大变地,沉声问道:“你是说,一阵风给过你银子?”
  那中年人含笑点首,道:“是的,是白花花的十两纹银。”
  “那是甚么时候的事?”
  “前天晚上,可能是天亮之前,而且……”
  “而且怎样?”
  “咱们那个村子中,每一户都获得十两纹银……”
  那中年人口沫四溅地说得正起劲之间,那两个劲装大汉却一声不响地冲出长亭,跨上骏马,朝原路上冒雨疾驰而去。
  那中年人禁不住苦笑着自语道:“这两位仁兄,是不是有毛病?”
  那两个正在下棋的文士中,一个青衫文士接口道:“他们两个没有毛病,只是赶回头向他们的主子送信去了。”
  那中年人道:“送信?送甚么信?他们的主子又是谁?”
  那青衫文士不答反问道:“你老兄是本地人吧?”
  “是的。”
  “那么,苏州城中出过一位大官,你老兄知不知道?”
  “这位相公说的是现任刑部尚书吴大人?”
  “不错,不过,吴大人已经告老退休,不再是现任的刑部尚书了。”
  “哦……”
  “吴大人现正在返乡途中,待会就要到达这儿。由于吴大人搜刮过不少的造孽钱,所以,引起道上朋友的觊觎,这一路来,已遭遇到十三次的拦截,方才,那两个人说的话,你老没听到?”
  那中年人讪然一笑道:“是的,方才,我正在打盹,只模糊地听到‘一阵风正等在家门口’那句话。”
  那青衫文士道:“那两位就是吴大人的随员,听你老兄说一阵风就在本地之后,就立即赶回去向吴大人报信去了。”
  那中年人呆了一下,道:“一阵风真的那么可怕?”
  那青衫文士道:“对于拥有不义之财的人来说,一阵风的确是太可怕了。”
  那中年人默然无语。
  那青衫文士又道:“这儿马上会发生一场大屠杀,这位老兄还是委屈一点,赶快冒雨回家去吧!”
  那中年文士脸色一变,道:“是是……多谢这位相公提醒……”
  说完,抓起搁在一旁的斗笠,蹒跚地冲出长亭,消失于恼人的春风春雨中。
  时间已接近黄昏,下雨天更显得连天黑好像提前了。
  那青衫文士忽然沉声说道:“兄弟们,点子快到了,咱们准备一下。”
  可真是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苍茫暮色中,只见一行人马冒雨疾奔而来。
  那一行人马可相当壮观。
  最前面是四个骑士,四骑士后面是四匹驮着箱笼的骏马。
  然后是一乘由四个壮汉抬着的暖轿,最后又是四个骑士。
  那不久之前,来而又去的两个骑士,就在最后四个骑士之内。
  由于是冒雨赶路,每一个人都戴着雨具,就连箱笼和暖轿上,也都覆盖着防雨用的油布。
  那一行人奔行甚快,接近长亭时,也未减速。
  看情形,他们是唯恐夜长梦多,没打算在长亭歇脚,而准备一口气赶回苏州城去。
  但等在长亭内的那七个人却已在长亭外面将他们拦住。
  那七个人中,两个文士持剑,两个商人持刀,三个小贩持铁尺,一字横排,严阵以待。
  奔行甚速的那一行人马,不得不停了下来,并由最前面的骑士沉声问道:“诸位意欲何为?”
  两个文士中的青衫文士,显然是七人中的头儿,闻言之后,披唇一哂,道:“你说呢?”
  “你们想打劫?”
  “不错。”
  “你们知不知道,咱们是甚么来头?”
  “如果我不知道你们是甚么来头,谁会饿着肚子,冒着大雨在这儿苦等。”
  那为首的骑士摘下斗笠,甩脱蓑衣,其余七个骑士也一致行动,并“锵”然亮出刀剑,甚至抬轿的四个轿夫,也一齐亮出鬼头刀来。
  那青衫文士一摆头,甩脱头上的雨水,沉声说道:“别想螳臂当车,听着,献出财宝可以保命。”
  那为首的骑士冷笑道:“真是说的比唱的还要好听。你知不知道,咱们这一路行来,已消灭掉十三批企图打劫的歹徒?”
  “知道。”
  “既然知道,还敢前来送死!”
  “送死?”那青衫文士笑着接道:“你可知道咱们的来历吗?”
  那为首骑士冷哼一声,道:“说出来听听。”
  那青衫义士徐徐地说道:“咱们是‘天堂七煞’。”
  说的人好像漫不经心,但听的人却不由身躯为之一震,而一时之间没接腔。
  “天堂七煞”是横行江、浙地区的江洋大盗。
  由于他们的行踪经常出现在苏杭地区,而苏杭地区又有“人间天堂”的美称,因而这七个江洋大盗也被称为“天堂七煞”。
  所谓人的名,树的影,恶名昭著的“天堂七煞”,才亮出字号,就好像将对方镇慑住了。
  那青衫文士冷冷地一笑道:“现在献宝保命,还来得及。”
  “放屁!”
  叱声来自暖轿中。
  随着这叱声,暖轿轿顶被震开,一道人影由暖轿中腾跃而起,疾如鹰隼,迳行扑向“天堂七煞”中为首的青衫文士。
  双方其余的人,也纷纷发难,一时之间,金铁交鸣之声,连绵不绝。
  这一场恶斗,发动得快,结束得也快,前后不过是十多个照面就结束了。
  护宝行列中,连暖轿中为首的那人在内,是以十三对七,人数上几乎多了一倍。
  但他们这回是碰上了厉害的对手,人数上虽然占了绝对优势,却敌不过“天堂七煞”的强劲攻势。
  结果是十三个人倒下六对,而且都死状奇惨,唯一没死的是来自暖轿中的那个头儿——那当然不是退休的吴大人。
  那是吴大人花钱雇来的替身。
  那位替身虽然没死,却也被点住穴道,没法动弹了。
  “天堂七煞”虽然获得全胜,却也有三个人挂了彩,不过,那都是无关紧要的轻伤。虽然是轻伤,但在雨水刺激之下,却也很不好受。
  因此,恶斗一经结束,受伤者之一立即说道:“老大,咱们赶快赶着四匹驮马,远离这是非之地。”
  那青衫文士道:“不忙,我要先瞧瞧。”
  那青衫文士着手打开驮马上的箱笼,一瞧之下,傻眼了。
  因为,他所打开的第一口箱子中,竟然全是石头。
  既然第一口箱子中全是石头,其余的箱子中也不可能例外。
  那青衫文士没有继续检查下去。他,呆了一下之后,一挫钢牙,道:“好一个狡猾的老贼!”
  其余六人脸色同时一变,也同声问道:“老大,是怎么啦!”
  那青衫文士苦笑道:“里面全是石头。”
  那其余六人又同声惊问:“那……咱们岂非白忙一场?”
  那青衫文士道:“不会白忙的,吴老贼的老家在苏州城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一个箭步,飘落那被制住的头儿面前,扬手两记耳光,怒声叱问:“说!珠宝在哪儿?!”
  那头儿被揍得晕头转向,口角流血,含含糊糊地道:“已经进了苏州城……”
  “胡说!”
  “我说的是实在话,信不信由你。”
  “可是,咱在这儿等了七天,怎么没有发现?”
  “咱们吴大人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你们当然不可能发现。”
  “你没骗我?”
  “骗你不得好死。……”
  “你本来就不得好死!”
  话声中,飞起一脚,将那头儿踢得头部撞上长亭的石阶上当场毙命。
  青衫文士一脚踢毙那头儿之后,头也不回地向他的同伴说道:“走……打道苏州城……”
  说走就走,一个个的跨上那批“死鬼”遗下的健马,向苏州城疾奔而去。
  夜幕已垂,长亭外遗留十三具死状奇惨的尸体,一匹健马和仍然驮着不少石头的四匹驮马,令人触目惊心。
  雨还在不断地下着。
  雨水冲掉了那些尸体上的血渍,却冲不掉现场中那既恐怖又凄凉的气氛。
  xxx
  夜色更浓。
  沉沉夜色中,长亭外又走来一个奇异的行列。
  那奇异的行列最前头是一个一手持灯笼、一手持招魂幡、披麻戴孝的孝子。
  孝子后面是一幅由四个人抬着的朱漆棺材,棺材后面是一顶由两个人抬着的小轿。
  这顶小轿,比起方才那位吴大人的替身所乘的那顶暖轿来,实在显得太寒酸了。
  当然,这奇异的行列,也全都有一副防雨的装备。
  加上这个奇异的行列之后,长亭外那恐怖凄凉的气氛,好像更加浓厚起来。
  这个奇异的行列,对长亭外那令人恐怖的现场,好像视如未见,一行人默默地穿过长亭,继续前行。
  但,就在这当口,这个奇异的行列前面,有如幽灵似地,冒出一个人来。
  这个人,就是不久之前,在长亭中被“天堂七煞”中的老大,三言两语给吓走的那个糟老头儿,也就是那个一身补丁,其貌不扬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当道而立,使得那当先开道的孝子不得不停下来,哭丧着脸道:“这位大叔,请借光一下。”
  那中年人冷哼一声:“水仙不开花,装蒜!”
  身形一晃,已卓立那小轿前,沉声喝道:“姓吴的,给我滚出来!”
  轿帘一掀,现出一个一身孝服,白发萧萧的老妪,拉着沙哑的嗓音,道:“这位大爷,你认错人了吧?”
  “错不了!”那中年人冷笑着接道:“吴公道,你这点鬼心眼,瞒得过别人,可瞒不过我一阵风!”
  话落手扬,只见他凌空一抓,那白发老妪头上的假发和脸上的人皮面具,都应手而起。
  就像变戏法,白发老妪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年约五旬开外,方面大耳,脸色一片苍白的大男人。
  此人就是刚退休的刑部尚书吴公道。
  以吴公道的身份、地位,应该是红光满面才对。
  他此刻的脸色一片苍白,如非是平日酒色过度,那就是被蓦地出现的一阵风所吓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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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公道语声带颤地,注目问道:“你……当真是一阵风?”
  一阵风冷笑一声:“如假包换。”
  “一阵风!”
  抬轿的轿夫、抬棺材的大汉,和“孝子”等七人,同声惊呼,准备撒腿就跑。
  但事实上,这七个人只不过是故作溜状,而出其不意,一起亮出兵刃,由背后扑向一阵风——
  一阵风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似地,头也不回,右手反手一抄,夺过“孝子”手中的长剑,寒芒闪处,“锵”然震响中,其余六人的手中兵刃,全被震飞,七个人也成了七具“木偶”,呆立当场。
  吴公道不愧是当过一品大员的人,经过这片刻缓冲之后,他居然一切都看开了似地,镇静得有如一个局外人,拇指双翘地笑道:“好身手!看来,你这个一阵风果然是真的了。”
  一阵风道:“你是由于我其貌不扬,才怀疑我是冒人字号?”
  吴公道道:“不错,老夫起初是有这种想法。”
  “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你不懂得?”
  “是的,老夫临老又上了一课。”
  “我一阵风虽然长相猥琐,却能堂堂正正做人,心安理得做事。其貌不扬——又于我何损?”
  “是是……有道理。”
  “像你吴公道,纵拥一副堂堂仪表,却真个是一面孔天官赐福,满肚子男盗女娼,如果光看外表,谁敢断定你是一个蒙上欺下,玩法弄权,造成无数冤狱,搜刮无数血腥钱的伪君子、真小人。”
  “是是……骂得好!骂得妙!”
  一阵风冷笑道:“你镇定得令人可恼,是不是认定我不敢杀你?”
  吴公道苦笑道:“你一阵风还有甚么不敢的,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此身已不能自主,如果你要杀我,向你哀求也没用,是不是?”
  “唔……”
  “所以,我只好故装镇定,要死也死得像个一品大员的样子。”
  “放心,我不会杀你。”
  “噢……”这下子,吴公道可真的镇定下来了。
  “本来,二十年前,我就该杀你的。”
  “难道你也是我玩法弄权下的受害者?”
  “不错。”一阵风一挫钢牙,道:“二十年前,你贪赃枉法,害得我家破人亡,当时,我恨不得食你的肉,寝你的皮。”
  吴公道呐呐自语道:“当时,为甚么不杀我?”
  一阵风道:“是我恩师劝阻了我,当时,你是苏州知府,我恩师说,知府的官位虽然不大,却也是朝廷命官,朝廷命官是不能擅自杀戮的,他老人家要我忍耐,要我等,等你退休之后再下手,想不到一等就等了二十年。”
  接着,长叹一声道:“我自己也觉得奇怪,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却不想杀你了。”
  “那是为甚么?”
  “不为甚么,也许是年纪大了,想法跟年轻时不同了吧!”
  吴公道默默无语。
  “不过。”一阵风语声一沉,道:“死罪虽免,活罪难饶!”
  吴公道脸色一变,道:“你打算怎样整我?”
  一阵风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我要你这下半辈子永远见不得人,也永远受自己良心的谴责。”
  话落手起,寒芒闪处,吴公道的左右两耳和鼻子都已不翼而飞。
  吴公道痛极之下,禁不住发出一声凄厉惨呼。
  一阵风冷笑道:“别鬼叫,死不了的。”
  吴公道的惨呼固然有如鬼叫,他那满头满脸血污狼藉的模样,也跟厉鬼好不了多少。
  一阵风却视若无睹地道:“还有,你所搜刮来的造孽钱,我也照单全收,不过,我自己不用一文钱,目前,黄河缺堤,河南灾民超过百万,你这批财物,正好可以做为赈灾之用。”
  说完,他走近那棺材边,打开棺盖,只见棺中全是黄金白银和珠宝,令人目为之眩。
  一阵风连忙将棺盖盖好,回身将被制的那七个人的穴道解开,并沉声说道:“一客不烦二主,劳驾你们七个,将棺材抬到运河边去,快!”
  那七个人喏喏连声,抬起棺材,在一阵风的押解之下,很快就消失于微风细雨的沉沉夜色之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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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7 20: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拘魂小组》(鬼镇群英衍生作品。联合早报1984年8月22日-28日连载)



  拘魂小组不是森罗宝殿派出来的索命无常所组成,而是由偏安于临安的宋廷枢密院所派出的一个敌后工作小组。
  小组中人都是精挑细选、千中选一的武林菁英,不但个个身手高强,而且头脑灵活,反应敏捷。
  拘魂小组中人虽然不是拘魂索命的无常,但对作奸犯科的夕徒,武林败类、江湖宵小来说,却远比索命无常更为可怕,尤其是对处于三不管地区的鬼镇黑道人物来说,更有谈虎色变的威胁。
  xxx
  华丽的双套马车平稳地滑行着。
  跟文胜男并坐车厢中的牛一心,很不乐意地向身边的文胜男斜睨了一眼,他自己也分辨不出来心中是什么滋味。
  文胜男本来是他的未婚妻,却被飞虎帮的老大上官华横刀夺爱,而成了上官华的六夫人。
  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牛一心就是为了湔雪夺妻之恨才混入飞虎帮的,目前,是他第一次跟文胜男单独相处,但文胜男已真个将他当成了素不相识的“路人”,尽管现在他两人是并肩坐在马车的车厢中,但文胜男却不过是以“六夫人”的身份,代表她的“老大”丈夫,接待一个手下人而已。
  此情此景,抚今思昔,对牛一心来说,又何止是感慨万千而已。
  半响,牛一心才冷冷地问道:“六夫人,妳要带我去哪儿?”
  但文胜男却答非所问地,幽幽一叹,道:“大爷的意思,方才那任务,本来是要派你的把兄杜子文去执行的。”
  “是妳改变了他的主意?”
  “不错。”
  “多谢栽培!”其实,牛一心的语气中,一点儿“多谢”的味道也沒有。
  文胜男却一点也不以为忤,反而淡淡地一笑道:“我也不是要栽培你建甚么功,只是便于任务完成之后,带你去见一个人。”
  “见甚么人?”
  “你最关切的一个人。”她的俏脸上掠过一抹现不出是俏皮还是凄凉的笑意。牛一心铁青着脸,沒接腔。
  文胜男好像毫无所觉,仍然娓娓地说道:“驾车的是我的心腹,有甚么话,可以放胆直言。”
  “妳的意思,足特别安排这么一个让我放胆直言的机会?”
  “也可以这么说。”
  “我不领情,我很后悔,不该为了一个不值得的女人混进飞虎帮来。”
  “如果你此行的目的,只是为了一个文胜男,是值得的,至少,我个人是这么认为。”
  牛一心扭头注视她那美好的側面,冷笑道:“老天爷也未免太混帐了,有着这么美好的軀壳,却賦予一个卑贱的灵魂。”
  “牛一心,你在骂我!”
  “骂妳,我还想宰了妳哩!”
  “牛一心,如果你真的宰了我,你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我只后悔不该认识妳……”
  “牛一心,当我带你去见那个人之前,可別说得那么绝。”
  “那个人?就是妳方才所说,我所非常关切的那个人?”
  “不错。”
  “很可惜,现在,世间已经没有值得我关切的人了。”
  文胜男俏脸一正,扭头注目,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牛一心,请冷静一点,在见到那个人之前,我不愿再多费唇舌。”
  牛一心冷冷地一笑,道:
  “见到妳口中的‘那个人’之后,就以证明妳是一个非常高贵的人了。”
  “至少,可以证明我不是卑贱的。”
  “好!我且拭目以待……”
  那驾车的女侍娇声说道:“夫人,已经到了……”
  那是一幢位于鬼镇西郊的独立二层精舍。
  精舍中只有一个看门的门房老周,但所有房间,都收拾得点尘不染。
  在精舍的地下室中,牛一心看到了文胜男所说的“那个人”。
  可惜那是一个死人,而且是已经死了很久的死人。
  但由于尸体经过特殊药物的处理,虽然已经死了很久,却还能保持生前的绝代姿容,透过楠木棺材的水晶棺盖,看起来就象是在睡觉一样。
  这个“人”,就是牛一心以为已经移情别恋了的未婚妻文胜男。
  这,对初睹乍见之下的牛一心,可说是难以相信的事,但经过“六夫人”的说明之后,他又不能不信。
  “六夫人”告诉他,她叫完颜美玉,跟文胜男是双胞胎姐妹,她们不足一岁时,身为妹妹的完顏美玉被一个金国人拐走,就顺理成章地成了金国人,这些,还是那个拐走她的金国人老来天良发现,当她被军方派到鬼镇来做间谍工作时,暗中告诉她的。
  由于飞虎帮在鬼镇的势力很大,金国军方有意笼络,也由于完顔美玉跟飞虎帮老大的六夫人长得一模一样,于是这任务就落到了完颜美玉的身上。
  于是,真正的六夫人文胜男被秘密处死,由完颜美玉所顶替。
  在军方的淫威下,她不得不顺从,并完成了争取飞虎帮的任务,她唯一所要求是:保存乃姐的遗体,以便大局平定之后好好安葬,以稍减她内心的负疚。其实,她真正的用心,也就是等待象今天这样的机会,完成为自己的祖国尽一分心力的心愿。
  因为,凭她的工作经验,她知道临安派来的拘魂小组在鬼镇很活跃,她也意识到,乃姐的未婚夫牛一心也必然到了鬼镇。
  皇天不负苦心人,她已经等到了这个机会,只是,她也苦笑着告诉牛一心,飞虎帮的老大上官华虽然跟她已有夫妻之实,她却还不曾见过上官华的真面目,因为,当上官华跟她同房时,不但戴着人皮面具,也显然服过变音丸。
  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还不知道上官华究竟是什么模样……
  同时,她也告诉牛一心,她今天带他到这儿来,是奉命行事,由于金国军方还不知道牛一心和他的把兄杜子文的真实身份和混入飞虎帮的企图,却断定他们是别有用心,因而准备在这儿做一次摊牌性的谈判。
  她劝牛一心说服杜子文伪为忠于飞虎帮,以便能打入核心组织,伺机为祖国效力,为乃姐复仇,并说,杜子文也快要到这儿了。
  经过这一番恳淡,牛一心接受了完颜美玉的建议,而这时候,杜子文也赶到了,出人意外的是,飞虎帮的二爷刘有恒也以前后脚之差跟了来,并且还带了两个手持七孔黄蜂针的劲装大汉。
  杜子文还没有跟牛一心等人说话的机会,那两个劲装大汉就在门口以七孔黄蜂针对准室内的人,并同声劲喝:“不许动!”
  刘有恒也冷笑道:“六夫人,你们这些人,都被捕了。”
  完颜美玉俏脸一变,道:“什么罪名?”
  “通敌叛国。”
  “有何证据?”
  “当然有证据……”
  “说!可不许含血噴人。”
  “绝不含血喷人,一定让你口服心服……”
  杜子文很平静地插口问道:“二爷,我跟牛一心又是什么罪名?”
  “跟六夫人一样。”刘有恒冷笑着接道:“杜子文,你够沉着。”
  在歹毒、霸道的七孔黄蜂针威胁之下,杜子文的沉着,的确是令人可疑。
  杜子文目光如炬地在刘有恒的周身上下扫视着,并淡淡地一笑道:“二爷,如果我不沉着,你就能放我一马?”
  “毋须放你一马,事实上,你们三个都可以不死。”
  “你会那么慈悲?”
  “也不是我的慈悲,我只是准备用药物控制你们,乖乖地为我效命。”
  “唔……这主意很不错。”
  “老夫的主意,一向就是很不错。”
  “你以为,我会听你的摆布!”
  “此时此地,可由不了你。……”
  “我偏不信邪……”
  杜子文于话声中,疾加电掣地以“大接引神功”将刘有恒吸到身边,作为“挡箭牌”,同时也点了刘有恒的穴道,并含笑接道:“二爷,牛皮不是吹的吧?”
  刘有恒脸色大变地,骇然惊呼道:“传说中,只有拘魂小组长能施展‘
  大接引神功’,你……你就是拘魂小组的小组长?”
  “不错,现在,我可以坦白告诉你。”杜子文目光深注地接道:“我就是拘魂小组的小组长,也是蝙蝠中的老大。”
  这当儿,完颜美玉、牛一心二人也为之精目中异彩连闪不已。
  因为,他们两人也是到目前才知道杜子文的真实身份。
  刘有恒颓然一叹道:“杜子文,我可以请教一些问题吗?”
  “不忙,”杜子文漫应着,却是目光如利刃地盯着刘有恒的面孔,淡淡地一笑道:“二爷,你所戴的这张人皮面具,真够得上称之为武林一绝的了。”
  刘有恒脸色一变,道:“谁说我戴有人皮面具?”
  “我说的。”
  杜子文边说边伸手由刘有恒的脸上揭下一张真个是薄如蝉翼的人皮面具来,紧接着,并扬指凌空点了完颜美玉的三处要穴,然后向牛一心低声说道:“兄弟,门口那两个交给你……”
  牛一心不等他说完,已扬手射出两粒铁莲子,将门口那两个捧着七孔黄蜂针的汉子制住,并身形如电,接过对方手中的七孔黄蜂针,才向杜子文发笑道:“大哥,完颜姑娘真的是自己人……”
  “很好。”杜子文再度凌空扬指,解了完颜美玉被制的穴道,道:“有请二弟与完颜姑娘暂时守住门口。”
  “得令。……”
  牛一心,完颜美玉二人欢呼声中,杜子文却向刘有恒笑问道:“二爷,不,现在,该叫你大爷了,上官华,上官大爷,你的疵漏出在甚么地方,你知不知道?”
  现出原形后的上官华,约莫五旬出头年纪,面貌平凡,但由于经常戴着人皮面具,肤色显得很白,下巴也刮得光光的。
  这片刻之间,他像是一个绑赴刑场的死囚,充满了绝望的沮丧神色。
  不过,他不愧是一代枭雄,经过片刻缓冲之后,立即镇定下来,並冷冷地一笑道:“老夫正想请教。”
  “听着。”杜子文含笑接道:“首先是你的行踪太神秘,整个飞虎帮中,只有刘有恒一个人知道你的行踪,所以,我很早就有一个大胆的假设,你跟刘有恒,就是一个人……”
  “你很聪明……”
  “可是,以往,我没有接近刘有恒作近身观察的机会,而你所戴的人皮面具,又足以乱真,所以,我一直没法子肯定。”
  “一直到方才,才有近身观察的机会?”上官华居然越来越镇定了。
  “是的,但你的最大的纰漏不在人皮面具,而是你的左手。”
  “我的左手怎样?”
  “你的左手小指旁生有枝指,虽然已经割掉了,却还留下疤痕……”
  “啊……”
  “这一发現,对我这个有心人来说,自然是一切疑问都为之豁然贯通了。”
  “真没想到,这小小的疏忽,竟然导致我阴沟中翻船。”上官华轻轻一叹之后,又注目问道:“年轻人,你究竟是什么人?”
  杜子文一挫钢牙,道:“老贼听着,我是利民盐行的少主,十五年前,发生在扬州的那宗谋财害命的血案,你应该还记得,現在,我要收回自己的产业,并替先父复仇雪恨。”
  上官华平静地一“哦”之后,道:“原来你是焕章兄的令郎,请恕我托大,叫你一声贤侄,贤侄呀!当时你年纪太小,你可千万不能听信別人的挑拨离间,含血喷人……”
  “闭咀!”杜子文截口一声怒叱之后,才冷笑道:“我娘亲口告诉我的事实,还错得了!”
  上官华沉声说道:
  “贤侄,我特別提醒你,当年令尊之死,虽然一般人以讹传讹,沸沸扬扬地传为疑案,但府衙仵作的检验,大夫的证明,目前,仍然是有案可査的……”
  杜子文又截口冷笑道:“我娘说,钱能通神,官府仵作,主治大夫,都被你的银子摆平了,所以,那些官府文件,不能算数。”
  “好!就算你所言属实吧!当时,令堂并未提出异议,难道说,令堂也被我的银子摆平了?”
  “当时,我娘受到生命的威胁,不能不忍气呑声,暂时屈服。”
  上官华只笑着一叹,道:“杜子文,你一定要这样横扯,我就没甚好说啦!”
  杜子文切齿怒叱,道:“血债血还,老賊,你根本毋须再说什么了!”
  上官华长叹一声道:“杜子文,老头虽然珍惜与令尊的交情,但如果你一定要执迷不悟,自甘被別人利用,使我们两家的名誉受损,那我就只好以壮士断腕的心情牺牲你了。”
  “别说梦话了,”杜子文披唇一哂,道:“你忘了,目前你已成了我手中的鸡蛋。”
  “是谁成了谁手中的鸡蛋目前还言之过早。”上官华冷冷地一笑,道:“杜子文,有关完颜美玉忽然变成你的‘自己人’的经过,牛一心和完颜美玉二人都没机会向你说明,你想不想知道?”
  “想,如果你知道,就劳驾你代说一遍吧!”
  “老夫正有这个意思……”
  上官华一顿话鋒之后,随即将午一心、完颜美玉二人在来此间的马车中,和文胜男停灵的地下室中所有的对话,几乎是一字不漏地复述了一遍。
  这一说,固然使杜子文恍然大悟,却使牛一心、完颜美玉二人满头玄雾,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地楞在当场。
  上官华很得意地一笑,道:“美玉,我没说错吧?”
  “没错。”完颜美玉强行抑平心中的激动,注目反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嘛!看似神秘,说穿了,可不值一文钱。”上官华含笑接道:“因为,你视为心腹的侍女和门房老周,都早就被我收买了。”
  “该死的忘八蛋!”完颜美玉怒叱一声之后,又楞了一下,道:“不对……”
  “有何不对?”
  “在地下室中的谈话,绝对不可能被窃听。”
  “如果我在地下室的旁边,再挖一间可以窃听的地下室呢?”
  完颜美玉苦笑着一叹,道:“高明。”
  “过奖!”上官华转向杜子文笑笑道:“现在,该说到你跟牛一心二人了。”
  杜子文淡淡地一笑道:“我正在听。”
  “老夫虽然事先不知道你是拘魂小组中的小组长,却早已断定你跟牛一心投效本帮,必然另有目的。”
  “所以,老夫一直在暗中注意你们两个的一切,可是一直没什么发现。”
  “现在,你已发现了,却可惜已经太迟了。”
  “不太迟。”上官华神秘地一笑道:“杜子文,方才,我为什么派人把你请来,你明白个中原因吗?”
  杜子文精目一转,道:“难道说,你是准备把我请来,以便一网打尽?”
  “完全猜对了。”上官华扬声问道:“刁老弟,外面都准备好了?”
  外面,传来刁拱北的语声,道:“是的,都准备好了。”
  上官华得意地笑道:“杜子文,我知道你们两个的武功都很高明,所以,我准备了六枝火铳,六枝七孔黄蜂针……”
  杜子文截口冷笑道:
  “很可惜,这些,都救不了你的命。”
  “至少,可以拼个同归于尽,你愿意同归于尽吗?”
  “看情形,你还打算谈谈条件?”
  “是的,如果你同意,咱们可以罢战言和,另订时地,再决胜负。”
  “我不同意。”
  上官华一怔之下,注目反问道:“你要同归于尽?”
  “我当然不想同归于尽。”
  “你自信能以血肉之躯抗拒火铳和七孔黄蜂针?”
  “都不是。”杜子文含笑接道:“你忘了,我是拘魂小组的小组长,而且,来到鬼镇已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已经知道。”
  “但你却不知道,拘魂小组的人员,个个神出鬼没,无孔不入。”
  上官华没接腔。
  杜子文扬声问道:“刁兄,我们的人员来了几位?”
  外面传来刁拱北的语声道:“包括邱七、王五,一共来了五位。”
  杜子文向上官华笑笑道:“上官帮主,上官大爷,现在,你该完全明白了?”
  上官华脸色如土,颓然一叹道:“这些人,都早就被你收买了?”
  “不错。”
  “既然如此,你随时都可置我于死地,又何必等到今天?”
  “因为,以往我还没查出你的身份,同时,你跟金邦那个间谍头头速将军,在暗中所建立的毒药中心,我一直没査出来,那是军国大事,比我的私仇重要千百倍。……”
  说到这里,他长叹一声,道:“本来,我是打算全部查明之后,一次解决,但现在变出意外,我只好先解决你这老贼再说,虽然,先私后公,未免令人遗憾,但事急从权,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完顔美玉插口说道:“杜公子,你所说的那个毒药中心,我知道。”
  杜子文欢呼地说道:“那太好了,咱们打铁趁热,解决上官老賊之后,马上就去摧毁那个毒药中心。”
  接着,又扬声问道:“刁兄!外面情况是否能完全控制?要不要请公子帮忙?”
  刁拱北的语声很肯定的说道:“不必,外间情况,我已经完全控制住了。”
  “那很好。”杜子文转向像斗败公鸡似的上官华,冷笑一声,道:“老賊!现在,是你接受报应的时候了!”
  上官华长叹一声,道:“老夫已经认命,杀剐任便,请吧!”
  “我不屑打死老虎,我要解开你的穴道给你公平一战的机会。”
  “那一定会后悔……”
  “少废话!”杜子文扬指凌空连点,解了对方的穴道,并沉声说道:“老贼,为示公平,我再给你盏茶工夫,以便活动筋骨。”
  上官华一面伸展四肢,活动筋骨,一面皮笑肉不笑地道:“虎父无犬子,你,的确是一个很可爱的仇人,只可惜……唉……”
  杜子文讶问道:“好好地,为什么叹气?”
  上官华又长叹一声,道:“我想起那个被你以蝙蝠身份杀掉的儿子……”
  杜子文截口冷笑道:“你那个小杂种,跟你一样,无恶不做,死有余辜……”
  上官华也截口冷笑道:“但他毕竟是我的骨肉……”
  话声中,他就着“活动筋骨”,右臂伸展之际,顺势一个疾旋,向他右后方的完颜美玉当胸抓下——
  上官华的用心不难想见,他心知目前生机已断,只有抓住完颜美玉做为盾牌,才有死里逃生的希望。
  而且,他更深知,这一招成功的希望极浓。
  因为,完顏美玉的位置,就在他右后方不足五尺处。
  象这样的距离,凭他的高明身手,自不难一击奏功。
  所以,他才假藉跟杜子文胡扯的机会,出其不意地猝然发难。

(校对注:联合早报连载大概是因版面问题,到此就结束。其实后面还有一段,用武侠世界的连载补全。)

  但他遗憾的是,他的用心,并没有逃 过杜子文的法眼,同时,虎伺一旁,待机 而动的牛一心,也正好逮住了机会。
  因此,他的身形才动,杜子文已后发 先至,刺斜里,一脚踹上他的腰间,右手也 挥拳猛击,一招双式,雷霆万钧。
  同时,逮住机会的牛一心更是双掌齐 挥,迎头痛击。
  更出上官华意外的是,完颜美玉也是 深藏不露的练家子,而且,身手也很高明 ,对上官华的突击,也是不闪不避地迎头痛击。
  在三面夹击之下,“隆”然巨震声中 ,上官华的身躯被震飞丈外,撞在青砖墙 壁上,脑浆迸射,当场毙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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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7 20: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神掱》(鬼镇群英衍生系列。民族晚报於1983年9月10日连载全一集。新加坡联合早报1983年10月5日-16日连载。)



  鬼镇,不是阴曹地府的镇甸,而是一个位于长江北岸,有着千户以上人家的大镇甸。
  这儿,本来不过是一个十多户人家的小村落,自从高宗南渡,大宋偏安于临安(杭州)之后,由于这儿地点适中,各路英雄好汉,不约而同地向这儿集中,时势造“英雄”,短短二十多年中,这个本来不过只有十多户人家的小村落,就扩张成现在的规模了。
  所谓各路英雄好汉,包括宋、金双方的地下工作人员,武林豪侠、江湖宵小、唯利是图、贩卖违禁品的奸商、私枭……林林总总,不一而定。
  长江以北,本来是金人的天下,但金人的势力在“点”而不在“面”,对于鬼镇,想管也有鞭长莫及之感。
  而且,站在金人的立场,起初对于像鬼镇这样的不毛之地,根本就不曾放在眼中,等到鬼镇渐成气候时,基于本身的利益,就干脆放纵不管了。
  金人不管,大江远隔的宋廷,更是没法管。
  于是,鬼镇成为三不管地区,也成为亡命之徒和冒险家的乐园。
  鬼镇这名称的由来,已无从考据。
  明明是乐园而被称为鬼镇,不但是匪夷所思,也够得上称为神来之笔。
  试想:像这样一个只有暴力,没有王法的三不管地区,名之为鬼镇,谁曰不宜?
  xxx
  醉仙居,是鬼镇中首屈一指的豪华大酒楼,这儿不但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名酒和山珍海味,也有绮年玉貌的江南佳丽和北地胭脂殷勤伺候。
  醉仙居虽然是有钱的大爷们的销金窟、安乐窝,但,想到这儿来逍遥一番的人,除了要准备大把的银子之外,还得先行衡量一下,自己的胳臂、拳头是否够粗、够大,否则,不但很可能会乘兴而去,败兴而返,更可能会送掉老命。
  在鬼镇中,送掉老命是没人替他伸冤的。
  xxx
  华灯初上。
  醉仙居酒楼的楼上楼下,早已高朋满座,猜拳喝令、笑语喧哗声,远达户外。
  二楼上,一个临窗位中,一对年轻男女,正互相依偎着,浅酌低斟,喁喁细语,有如一对正在热恋中的情侣。
  那男的约莫二十三四的年纪,面貌很平凡,是属于随时随地都可以见到的那种大众脸,但,平凡中却透出几分颇不平凡的气质,衬托上那一袭青衫,倒也显得颇有帅劲。
  那女的约莫双十年华,论姿色,顶多只能评个八分,但却具有十二分的媚劲——是那种媚在骨子里,令人心痒难搔的媚劲。
  她,就是醉仙居酒楼的首席红牌女侍,也是风靡整个鬼镇的名女人水仙姑娘。
  今宵,她穿着一身剪裁最合身的紫色衫裙,薄施脂粉,淡扫娥眉,真个是名副其实,有如一枝清丽脱俗的水仙花,显得特别淡雅宜人。
  尤其是她此刻喁喁细语,浅笑轻颦,看来令人如沐春风,如饮醇酒,不自觉地陶醉其中。
  不错,目前陪着她的这位青衫客,就已经醉了。
  当然,青衫客醉的不是酒。
  只见他,脸上透着幸福的光彩,目光痴迷地凝注水仙的俏脸,好像已经忘记今日何世,今夕何夕。
  紧邻着这一对的是身着白衫的年轻人,他的年纪跟青衫客不相上下,但面孔比较俊秀,肤色也很白皙,而且,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算得上是一个标准美男子。
  但,这位美男子却打单,他的桌面上,除了四色小菜,一壶美酒之外,身边并无女侍陪伴。
  而且,桌面上的小菜不曾动箸,酒也是浅尝即止。
  他,大部份的时间是双手环抱胸前,漫无目的地游目四顾,偶尔也向他的芳邻——青衫客跟水仙那一对儿瞟上一两眼,好像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特别到这灯红酒绿的场所来,冷眼观察一下人生百态。
  一个酒楼管事快步走近青衫客身边,含笑躬身道:“公子爷,很抱歉,水仙姑娘必须……必须……”
  “必须”了半天,却是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那青衫客显得很不耐烦地,哼了一声:“有话直说,不要吞吞吐吐的。”
  那管事咽下一口口水,苦笑着道:“是是……公子爷,水仙姑娘必须……必须离开一下。”
  那青衫客脸色一沉,道:“为什么?”
  “因为……因为……有位贵客也要叫水仙姑娘。”
  “那个人的银子比我的银子值钱?”
  “那当然不是。”
  “那个人没看到水仙正坐在我身边?”
  “这个……”
  “他不懂得先来后到的规矩?”
  青衫客的词锋咄咄逼人,那管事招架不住,只好搓着手,哭丧着脸道:“公子爷请多多帮忙,小的实在……实在……”
  青衫客冷然截断对方的话道:“实在怎样?”
  那管事神色一正,道:“公子爷如果不能通融,出了麻烦,小的我可担待不起。”
  “你这算是威胁?”
  “公子爷言重,公子爷,小的我是为您好。”
  “好意心领,你回去告诉那位贵客,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青衫客这一发横,逼得那位管事只好苦笑着走进两步,俯身贴着青衫客的耳边,悄声说道:“公子爷,他们是鬼镇上势力最大的帮会首领之一的吕三爷。”
  青衫客“哦”了一声,然后平静地问道:“是飞虎帮的吕老三吕大成?”
  那管事连连点首谄笑道:“正是,正是,公子爷认识吕三爷?”
  青衫客披唇微晒,摇摇头道:“不认识,现在,我再说一遍,就算是天王老子要叫水仙,也是不行!”
  一只扎着绑腿,着多耳麻鞋的巨足,忽然踏上青衫客所坐的椅子边上,并发出一声冷哼。
  那管事脸色为之大变,骇然退了三大步。
  青衫客却是神态自若地,头都没抬一下,只是斜睨着那只巨足,淡淡地一笑道:“瞧这条尊腿,倒是满有点儿武士的味道,不过……”
  依偎在他身边的水仙,一脸惶恐神色地拉了一下他的衣袖。
  也可能是由于水仙的这一拉,使得青衫客没有继续说下去。
  那位以右足踏在青衫客座椅边上的不速之客,是一个年约三十出头,身材高大,满脸横肉,着黑色劲装,右颊上还有着一道刀疤的彪形大汉。
  他,以右手手肘撑在膝盖上,托住自己的下额,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不过怎么样呀?”
  青衫客仍然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也仍然连头都没抬一下,淡笑如故地道:“不过……狗腿子毕竟还是狗腿子……”
  他的话没说完,那刀疤大汉已挥拳猛击,并怒叱一声:“小子找死!”
  拳影落处,发出一声杀猪也似的惨号,并传出青衫客的一声劲喝:“水仙,退到一旁去!”
  原来发出惨号声的,竟然是首先出手揍人的刀疤大汉,他那巨大的拳头,正被握在青衫客的左掌中。
  别瞧那青衫客个儿比刀疤大汉小,他的五指,却是长而有劲,刀疤大汉的拳头,就像是被铁钳钳住,痛入心脾,难以移动分毫。
  由于那刀疤大汉的一声凄厉惨号,楼厅中所有猜拳喝令、笑语喧哗和打情骂俏声,都像刀切似地戛然而止。
  邻近座位的男男女女,更是满脸惊惶,纷纷起身退避。
  原先紧邻青衫客的那位白衫客,也退立二丈之外,刚好跟水仙姑娘并肩站在一起。
  那位管事满脸惶急,又是打拱,又是作揖地连声央求道:“二位大爷,有话好说,可千万别动手!”
  “没你的事。”青衫客向那管事投过冷厉的一瞥之后,才向那刀疤大汉沉声喝道:“叫吕大成来!”
  一串沙哑语声由一旁传出道:“三爷已经来了,还不放手!”
  青衫客循声投注,只见五个彪形大汉,簇拥着一位五短身材,年纪四旬上下,留着两撇八字胡的灰衫汉子,缓步而来。
  这一行六人,个个衣履光鲜,意气风发,一副不可一世的神态。
  当然,那被簇拥着的灰衫汉子,也就是飞虎帮中坐第三把交椅的吕三爷吕大成。
  青衫客目光一扫,冷笑一声,道:“没这么简单。”
  吕大成那一行人在青衫客前八尺处停了下来,其中一个劲装大汉沉声叱道:“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鬼镇撒野!”
  青衫客左手真力微凝,那首先被他制住的刀疤大汉又一声惨叫,当场矮了半截。
  青衫客却没事人一样,爽朗地一笑道:“别行大礼,老子身上没带红包。”
  不等有人接腔,又冷笑一声,道:“老子已经撒野了,谁又能将老子怎样?”
  青衫客这一副目无余子的狂态,是任何人都没法忍受的。
  俗语说得好:泥人也有三分土气。
  何况,他的对手不是泥人,更不是普通人,而是在鬼镇中炙手可热的飞虎帮中的吕三爷。
  因此,本已镇慑得鸦雀无声的楼厅中,更是寂静得落针可闻,静待好戏上演。
  但,出人意外的是:吕大成居然一点都没生气。
  吕大成不但没生气,反而制止即将发作的手下人,向青衫客含笑说道:“请教阁下尊姓大名,仙乡何处?”
  青衫客也笑容可掬地答道:“在下贱姓牛,草字一心,小地方临安。”
  “临安是京都重地,大地方,也是好地方。”
  “好说,好说。”
  “朋友此行,该不是冲着本帮而来吧?”吕大成精目深注,好像要看透对方的五脏六腑。
  牛一心淡淡地一笑,道:“咱们不是朋友,我牛一心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无名小卒,哪有资格跟吕三爷高攀。”
  他,话锋略为一顿,又道:“至于这趟鬼镇之行,完全是游览性质,没有任何目的,但,在下并不讳言,在下固然没有冒犯贵帮的企图,却也不容许任何人欺负我。”
  吕大成打了一个“哈哈”道:“牛老弟,请恕我托大,如此称呼你,凭你的高明身手,即使有人要欺负你,也办不到啊!”
  牛一心冷然接口道:“少装马虎,牛某人不吃这一套。”
  吕大成蹙眉苦笑着问道:“那么,尊意是——?”
  “你的手下,横蛮无理,出手揍人,你这做头头的,至少该摆句话过来。”
  “哦……牛老弟是要我先行道歉,才肯放人?”
  “不错。”牛一心昂着头,目注天花板,侃侃而谈地说道:“而且,水仙姑娘今宵已经由我包下了,不得我的同意,谁也别想横刀夺爱。”
  “小子放肆!”
  中途插嘴怒叱的是吕大成身边的另一个劲装大汉。
  也不知是吕大成来不及阻止,还是有意纵容,再称称牛一心的斤两。
  只见那劲装大汉叱声出口,人也跟着飞扑过来。
  牛一心顺手将被他制住的刀疤大汉向前一推,但听“砰”地一声,刀疤大汉被他的同伴一拳揍得一声惨呼,双手抚胸,踉跄后退。
  那出手揍人的劲装大汉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地呆立当场。
  牛一心却强忍着笑意,道:“干嘛打起自己的同伴来……”
  他的话声未绝,又有三个劲装大汉,虎吼着扑了过来——
  牛一心视若无睹,一直到对方的拳头即将着体的刹那之间,才滑如泥鳅似地,由对方三人的空隙间一闪而出,并朗声笑道:“当心!别打了自己人。”
  但事实上,那三个劲装大汉不但各自挨了自己同伴的一记狠击,而且由于去势太急,一时之间,没法控制,而互相撞在一起,滚作一团。
  牛一心目注铁青着脸的吕大成,笑笑道:“吕三爷,贵属这种壮烈的自杀式的打法,一定费了不少的调教功夫。”
  这两句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话,使得吕大成火上加油地,怒火高涨,挥手劲喝:“再上四个!”
  如响斯应,立即有四个劲装大汉扑向牛一心,展开一场无比激烈的恶斗。
  这后来的四个,显然比以前的几个要高明得多,尽管是四对一也还是不曾占到上风,但却已能拳来脚往地打得有声有色。
  “砰、砰”不绝的拳击声,配合着桌几倒地、杯盘碎裂的“唏哩哗啦”声,使得旁观者惊心动魄,目瞪口呆,也使得酒楼的老板哭丧着脸,搓手顿足,叫苦不已。
  牛一心却在对方四人的围攻中从容挥洒,并扬声大笑道:“吕三爷,如果你身边还有像样一点的角色,最好是叫他们一齐上,咱们可以尽兴地玩玩。”
  吕大成冷笑一声,道:“好!我成全你……”
  话落,拳手一挥,又有四个劲装大汉扑了上去,加入战圈。
  目前参战的四个,属于短小精悍型,身手矫捷、攻守腾挪之间,显得非常灵活,而且,这四个的手中,还都握着一支雪亮的匕首。
  由于增援的人一批强过一批,又动用上了兵刃,因此牛一心尽管仍然有如生龙活虎似地,有攻有守,但脸色却凝重得多了。
  不过,吕大成的神态,也并不轻松。
  因为,飞虎帮不但在鬼镇中气焰万丈,即使是鬼镇周围三五百里地区的道上人物,对于“飞虎帮”三字,也都是如雷贯耳。
  像这样的一个帮会,此刻,出动了十个以上的高手,去对付一个初出茅庐,名不见经传的小子,不但不曾将对方摆平,反而给自己弄得灰头土脸,这消息,传开来可绝对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因此,目前,这位在飞虎帮中坐第三把交椅的吕大成吕三爷,其心中的沉重感,是不难想见的。
  也就当吕大成心情沉重,脸色阴晴不定之间,只听“叭”地一声,牛一心已将一个徒手的劲装大汉,踢得飞射丈外。
  紧接着,又一个劲装大汉被牛一心抓住,当作盾牌,而挨了同伴的匕首,发出一声惨呼。
  牛一心连克强敌,不由精神大振地,拳脚兼施,将剩余的六个对手,逼得连连后退。
  吕大成怒目之下,顿足怒吼:“都是饭桶!”
  六个围攻大汉中,有人苦笑道:“三爷,这小子实在太扎手了,恐怕得请三爷亲自下场才行。”
  吕大成怒声道:“凭这小子也配!”
  牛一心朗声大笑道:“三爷毕竟是聪明人,凭你吕三爷的身份地位,亲自对付我这个无名小子,胜之不武,败了可就不好意思再在鬼镇混下去啦……”
  “叭”地一声,又一个劲装大汉被他踢飞丈外,并连声歉笑道:“失礼、失礼……”
  牛一心得意忘形地“失礼”声中,忽然一股无比强劲的潜劲逼得他外围的五个对手踉跄后退,同时,觉得背脊骨一凉,一支匕首已抵上他背后的“灵台”大穴,并传出吕大成的冷笑道:“小子,乖乖地跟我走!”
  是吕大成亲自下场了。
  吕大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运用本身内功,逼退五个手下,并夺下一个手下手中的匕首,制住正在得意忘形的牛一心。
  这一手,够得上称为干净利落,既快又准,不愧是飞虎帮中坐第三把交椅的人物。
  如果说,要作求全之责,说什么美中不足的话,那就是不够光明磊落。
  因为,他不曾出声招呼,形同偷袭。
  这下子,牛一心可傻眼了。
  但,就当牛一心“傻眼”的同时,另一串清朗语声,又使目前局势作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三爷,对不起,请将匕首丢下。”
  这位“半路里杀出来的程咬金”,是那位白衫客,也就是原先紧邻牛一心、水仙二人的座位,那位打单的白衫客。
  也许是所有在场的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激烈的恶斗场面上,也可能是这位白衫客的行动太快速了。
  因此,谁也没看到他是如何欺近吕三爷身边去的,即使是一直站在他身边的水仙姑娘也不例外。
  妙的是,他制吕大成时,手中竟然还持着一个盛有大半杯美酒的酒杯。
  现在,他左手持着酒杯,右手搭在吕大成的左肩上,一脸的神秘笑意,显得无比地潇洒、安详。
  吕大成的匕首,仍然抵着牛一心背后的“灵台”大穴,口中漫应道:“凭什么?”
  那白衫客答得很轻松,也很含蓄:“三爷应该心中有数,是不是?”
  不错,对目前的吕大成来说,真有如寒天饮冰水,点滴在心头。
  因为,对方搭在他肩上的右掌,已经真力渐增,就像是被扣上一只钢爪,痛入心脾,连手中的匕首,也几乎把持不住。
  但,吕大成毕竟是老江湖了,尽管已经受制于人,他的外表上却依然镇定如恒,并冷然一晒,道:“形同偷袭,算甚么英雄好汉。”
  白衫客一口喝干杯中美酒,洒脱地一笑道:“在下本来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至于目前这形同偷袭的行动,也还是由三爷你方才的行动中学来的,现买现卖,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吕大成本来是为了自己受制于白衫客,才说对方形同偷袭,替自己遮羞。
  没想到白衫客不但身手奇高,嘴皮上的功夫也高人一等,三言两语的反言相讥,使得吕大成求荣反辱,一下子僵在那儿,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地接不上话。
  少顷过后,那白衫客又平静地说道:“我说三爷,你该丢下家伙了。”
  吕大成色厉内荏地冷笑一声,道:“至少,你得先拿点像样的东西出来。”
  “你认为,我现在露的这一手还不够?”
  “不错。”
  “三爷,我不能不提醒你一声:我已经给你很大的面子了。”
  由表面看来,白衫客这几句话,也算是对吕大成的冷嘲热讽。
  毫无疑问,像白衫客这种“给很大面子”的方式,绝对不可能有人乐意接受。
  但仔细想想,白衫客确是给了吕大成很大的面子。
  因为,只要白衫客右手中的真力再增加那么一点儿,吕大成手中的匕首,就绝对把持不住。
  但,白衫客并没有这么做,而只不过是叫吕大成“丢下家伙”。
  屈从对方“丢下家伙”,固然是没面子,但比起由对方真力微增之下,“家伙”自动掉下来,却是比较有面子得多了。
  这道理,吕大成自然懂得,所以,他没接话,也没丢下家伙。
  白衫客也没说话,但他左手中的酒杯,却发出轻微的爆裂声。
  接着,一蓬“细沙”由白衫客左手的指缝中泻落地面。
  于漫不经意之中,将一只细磁酒杯握成一蓬细沙,这一份精湛的内功,不但使吕大成脸色为之大变,连那位被匕首胁制着的牛一心,也为之悚然动容。
  “三爷,我不相信人类的肩头骨比这细磁杯更为坚硬。”白衫客的语气,还是那么平和得不带一丝火气,但他的右掌中,却又增加了少许真力。
  吕大成强忍着逐渐加强的剧痛,也平静地道:“朋友,我可以问你几句话吗?”
  “可以。”
  “阁下跟这位牛朋友是一路的?”
  “不是。”
  “跟本帮有仇?”
  “没有。”
  “有怨?”
  “也没有。”
  “那你为何要淌这塘浑水?”
  “打抱不平。”
  “有什么不平?”
  白衫客淡淡地一笑,道:“三爷,你想想看,方才对待牛朋友的情形,能算是公平吗?”
  这时,吕大成的手下人中,已经有三支长剑,两把鬼头刀对准白衫客跃跃欲试,并有人沉喝说道:“小子,放开咱们三爷!”
  白衫客却向吕大成笑问道:“三爷,你说呢?”
  吕大成苦笑着沉喝一声,道:“都给我退下。”
  “是。”吕大成的手下人同声恭应,退了开去。
  白衫客收回搭在吕大成肩上的右手,含笑点首道:“三爷,你手中的家伙也该收回了。”
  “丢下”改为“收回”,并自动收回控制对方的右手,白衫客对吕大成该算是给足了面子。
  吕大成是聪明人,自然懂得见好就收。他收回匕首之后,也向白衫客笑问道:“朋友,能否请教你的尊姓大名?”
  “在下杜子文,够了吗?”
  “够了,青山不老,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二位请。”
  xxx
  相偕奔向长江边的牛一心和杜子文二人,显得非常开心,杜子文并边走边笑道:“牛兄,方才,我真耽心你不能得手。”
  牛一心笑笑道:“费了多大功夫,制造出这么一个接触吕大成的机会,如果还不能得手,我这‘神掱’的招牌,就该丢进毛坑中去了。”
  “别吹,我已经服了你啦!”杜子文正容接道:“奸相通敌的亲笔函件既已盗回,算得上是铁证如山,这回,我倒要看他如何在皇上面前自圆其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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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5 21: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隆中客《华丽客栈》(联合早报1983年10月28日-11月8日连载,布衣钦差系列)


  华丽客栈,名副其实,是一家相当豪华的大客栈。
  不过,尽管它是一家相当豪华的大客栈,但在天子脚下的长安城中,却是顶多也只能列为三流客栈而已。
  可是,别瞧它只不过是一家三流客栈,但在长安城西区,却是大大有名的一家客栈。
  可惜的是,它在长安城西区的大大有名,不是好名,是恶名。
  至于它为什么在长安城西区大大有名,且请耐心瞧下去。
  现在,正有一幕使它恶名昭著的闹剧,在进行着。
  xxx
  是彩霞满天的黄昏时分。
  华丽客栈的餐厅中,已上了六成座,而且,顾客还在逐渐增加中。
  华丽客栈的生意鼎盛,作为它厨房附近的芳邻,可就有得受了。
  因为,浓厚的煤烟和炒菜的油烟,在西北风的助威之下,大灌而特灌,附近邻居,即使关紧门窗,也没法拒绝这种强迫给于的“享受”。
  这情形,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
  附近的邻居,自然会有反应。这所谓“反应”,包括向华丽客栈抗议和向官府陈情,但都没有结果。
  不但没有结果,而且还换来恶意的奚落和一肚子的闷气。
  其实,这也没啥稀奇。钱能通神,是不分古今中外的。
  长安地区,天固然高,皇帝可并不远,但皇帝老儿忙不完的军国大事,不可能去管这些鸡毛蒜皮小事,该管这些鸡毛蒜皮小事的有关官员,不是被白花花的银子蒙住了眼睛,就是被有力的上司唬得不敢管。于是,身为小百姓的,就只好活该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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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秀才装束的年轻人,脸色凝重地步入已上了六成座的华丽客栈的餐厅中,店小二连忙笑脸相迎,并道:“客官请坐。”
  那秀才摇摇头,道:“我不坐,我不是来吃东西的。”
  店小二一呆,道:“不是吃东西?”
  那秀才道:“我要见你们李掌柜的。”
  “我就是!”
  接话的是一个身材瘦高,皮肤黝黑,著宝蓝长袍,显得很神气的中年汉子。
  此人就是华丽客栈的掌柜李阿狗,他不等那秀才接腔,就立即注目接问:“你,找我李阿狗干嘛?”
  那秀才堆下一脸笑意道:“很冒昧,区区必须打扰您一下……”
  李阿狗脸色一沉,截口冷笑道:“怎么?你要打我一下?”
  此言一出,附近座位中,不少人为之“噗嗤”出声。
  那秀才禁不住心中暗叹着:“满身铜臭,胸无点墨,怪不得大门口那‘喜庆筵席’四字,居然写成了‘喜庆宴蓆’……”
  但他外表上却还是满脸堆笑地道:“不不……您误会了。”
  李阿狗寒着一张马脸道:“有什么误会?”
  那秀才道:“区区的意思是说,有件事情,想跟您打个商量。”
  “噢……”
  “区区是贵宝号厨房旁的邻居。”
  “怎么我以前没见过你?”
  “区区才住半个月。”
  “噢……”
  “关于贵宝号厨房排出的煤烟和油烟问题……”
  李阿狗冷然截口道:“那是风要向你那边吹,我有什么办法。”
  那秀才失笑道:“区区了解,那是风向问题,但这问题不是不可以解决的。”
  “怎么解决?”
  “将烟囟加高就行了。”
  “你说得多轻松!”
  “做起来也并不难,贵宝号只要花少许银子,附近的邻居,就受惠不浅,又何乐而不为哩!”
  “你知不知道,烟囱加高,会被风吹倒?”
  “可以加强固定。”
  “还有,烟囱顶上会灌入雨水。”
  “防雨水灌入,可以加盖。”
  “不行,如果可以这么做,老早就这么做了。”李阿狗不耐烦地连连挥手道:“你走吧!我很忙。”
  那秀才苦笑如故地道:“那么,区区只好找贵宝号的老板了。”
  李阿狗道:“找老板也没用,而且,老板也不常来。”
  说到这儿,李阿狗忽然眼睛一亮,道:“哟!老板已经来了。”
  李阿狗马上换上了一副嘴脸——一脸的谄笑道:“甄爷您好。”
  华丽客栈的老板甄长寿是一个福福泰泰的中年汉子,由于他八面玲珑,长袖善舞,在商场中很吃得开,除了华丽客栈之外,在长安城中,还有一家钱庄,两家当铺,两家绸缎庄,在长安城的商场中,是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亨字号人物。
  因此,有人戏称他为“真长袖”。
  甄长寿皮笑肉不笑地向那秀才道:“这位弟台,你们的谈话,我都已经听到了。”
  那秀才冷笑说道:“那好极了,免得区区再说一遍。”
  甄长寿道:“事实上,你方才说的那一遍,就已经是多余的了。”
  那秀才殊感失望地“哦”了一声。
  甄长寿道:“弟台是租住的房子,既然住不惯,何不换租一家呢?”
  这是什么话?!
  但那位秀才强忍着没发作,只是苦笑道:“甄老板,你是长安人,当知道,长安居,大不易。”
  “这倒是实情。”
  “区区是来京赶考的,目前,各地前来赶考的举子云集,要想租一间房子,更是难如登天,能到哪儿去另换一家。”
  “说的也是,看来弟台只好勉为其难,多多忍耐了。”
  甄长寿说的不疾不徐,不温不火,真教那秀才有啼笑皆非之感。
  而且,甄长寿还不等对方再接腔,就向那一脸奴才相,哈腰待立一旁的李阿狗沉声说道:“阿狗,代我送客。”
  “是。”李阿狗转身一把拉住那秀才的手臂,奸笑道:“小老弟,我送你……”
  话说得好听是“送你”,但实际上却是强行拉着向外走去。
  这情形,好有一比:秀才遇着兵,有理讲不清。
  但平心而论,目前这位秀才所受到的“礼遇”,比起以前那些向华丽客栈抗议的邻居来,已经是相当的“客气”了。
  李阿狗拉着那位秀才走没几步,就被人“挡驾”了。
  这位中途“挡驾”的是一位比那位秀才年略长的青衫文士。
  这位青衫文士,约莫三旬上下年纪,虽然是一袭布质青衫,文质彬彬的,但却别具一股慑人英气。
  他,一把拉住那位秀才,未语先笑道:“嗨!兄弟,好久不见,今宵,愚兄做东,咱们痛痛快快地喝几杯。”
  边说并还边向那秀才连连施以眼色。
  那位秀才虽然不认识对方,但却能于对方的眼色中有所颖悟,因而微微一怔之下,立即含笑点首道:“小弟理当奉陪。”
  天子脚下的长安城,多的是“惹不起”的王孙公子。
  李阿狗天生一双势利狗眼,尽管他已瞧出对方于连施眼色中意识到事有蹊跷,却慑服于对方那股子慑人英气,深恐对方是大有来头的人物而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他只好向他的老板投以乞援的眼光。
  甄长寿虽然长袖善舞,但对于真有来头的王孙公子,却也得罪不起。
  于是,甄长寿在跟李阿狗同样心态的情况下,微微点了点头。
  于是,李阿狗如释重负地松了手。
  于是,青衫文士跟那位秀才把臂走向一副空着的座位。
  在甄长寿的示意之下,李阿狗亲自向前,向那位青衫文士哈腰笑问:“公子爷要吃点什么?”
  青衫文士却向那位秀才笑问道:“兄弟,你说吧!”
  那秀才笑笑道:“我是客随主便,你这位做主人的点什么,我就吃什么。”
  “好!”青衫文士仰脸悠悠地道:“听说你们这儿有两道招牌菜?”
  话,当然是向李阿狗说的,但却连眼角都没向李阿狗瞟过一下。
  李阿狗天生的奴才胚子,你越是端足架子,显得莫测高深,他却越是表现出一副奴才相,而连忙谄笑道:“是是……不不……小店的招牌菜是四道……”
  那青衫文士截断他的话道:“我只要两道。”
  “是是……公子爷要点哪两道?”
  “青燉狗腿子,红烧奴才头。”
  李阿狗虽然胸无点墨,但对于青衫文士口中的这两道谑而且虐的菜名,却也能意识到,对方是冲着他李阿狗而来。
  对于一向作威作福,惯于欺负别人的李阿狗来说,目前这情形,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此,他脸色一变,一张马脸,也好像一下子拉长了一倍。
  但一旁的甄长寿却不等他发作就挺身而出,冷冷地说道:“很抱歉,本店没有这样的菜。”
  那青衫文士抬手一指李阿狗道:“这不是现成的材料吗?”
  甄长寿皮笑肉不笑地道:“朋友,你太过份了。”
  “咱们不是朋友,在下一介寒士,也高攀不上你这位财雄势大的大亨。至于过份不过份嘛!”那青衫文士悠悠地接道:“在下认为,比起你甄大老板对贵宝号的邻居来,可实在算不了什么。”
  甄长寿的涵养功夫很不错,此情此景之下,他居然还是很平静地问道:“阁下是存心找碴而来?”
  “不是找碴,是要替这儿的邻居向贵宝号讨一点儿公道。”
  “就凭你?”
  “是的。”
  “你知不知道,我早就有了消息?”
  “不知道,但我胆敢断定,你甄大老板所获得的消息,还不够正确。”
  “我也有了万全的准备。”
  那青衫文士笑笑道:“我相信你甄大老板说的都是实情。”
  甄长寿目光深注地冷笑道:“现在,你还要不要吃那两道菜?”
  那青衫文士道:“当然要……”
  “不后悔?”
  “决不后悔。”
  甄长寿沉声劲喝:“阿狗,好好教训这小子一顿!”
  “是……”
  蹩足了一肚子闷气的李阿狗,就像一枝满引待发的弓弦上的箭矢,“是”字声中,人也像箭矢似地疾射而前,挥拳直捣那青衫文士的前胸。
  “砰”然响中,发出一声闷哼。
  挨揍的青衫文士端坐如故,夷然无损。
  但出手揍人的李阿狗,却反而呲牙咧嘴,抱拳就地蹲了下去。
  而且,他那只揍人的右掌,也立即“胖”了起来。
  那青衫文士向李阿狗斜睨了一眼,然后向甄长寿淡淡地一笑道:“这只狗爪子清炖起来,也一定很不错的,只可惜,我对狗肉,实在没多大兴趣。”
  甄长寿脸色大变之下,脱口问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青衫文士笑笑道:“我是一个对狗肉没多大兴趣的人。”
  “很好!”甄长寿震声大喝:“来人,将这小子抓起来!”
  四个彪形大汉应声而出,以包围之势,将青衫文士的座位围了起来。
  这情形,只吓得那位秀才脸色大变,全身不断地在发抖。
  那青衫文士却泰然自若地向那位秀才道:“老弟台,你有没有看过耍狗熊?”
  那秀才道:“没……没有……”
  那位秀才不但全身发抖,连牙齿也在捉对儿厮杀着。
  那青衫文士道:“那你就好好瞧瞧愚兄耍狗熊的游戏,别怕,天塌下来,有愚兄给你顶着……”
  他的话没说完,两只巨灵之掌,已搭上他的双肩,但他却状如未觉地向甄长寿笑问:“甄大老板,你知不知道,这是天子脚下的长安城?”
  甄长寿冷笑道:“我当然知道。”
  那青衫文士道:“也知道这是有王法的地方?”
  “当然……”
  “既然知道,那你私雇打手,欺压善良百姓,你心目中还有王法吗?”
  “我就是心目中有王法,才要抓你送往京兆尹衙门!”
  “送我去京兆尹衙门?”
  “不错。”
  “我犯了什么法?”
  甄长寿一个字一个字地沉声说道:“你,藉机讹诈,出手伤人。”
  那青衫文士精目环扫,朗声笑问:“诸位乡亲,方才,是在下藉机讹诈,出手伤人吗?”
  没有人接腔。
  不是没人接腔,也不是那些顾客没有正义感,而是慑于华丽客栈的淫威,不敢说公道话。
  那青衫文士禁不住喟然长叹,道:“甄大老板,你,不愧是长安城中一霸……”
  甄长寿向那各以一掌搭在青衫文士双肩上的两个彪形大汉呶呶嘴,道:“带走。”
  那两个彪形大汉之一,沉声喝道:“小子,起来吧!”
  那青衫文士冷笑道:“甄长寿,方才,你说过,你早就知道我要来?”
  甄长寿也冷笑道:“不是知道你要来,是知道有人要来讹诈。”
  “你也说过,你已有了万全的准备?”
  “不错。”
  “那很好,把你的‘万全准备’统统使出来吧……”
  话落,双肩一抖,那分别以手掌搭在他双肩的两个彪形大汉,被震得踉跄后退,跟另外两个彪形大汉撞成一堆。
  那四个彪形大汉,撞得一个个痛呼连声,一时之间,爬都爬不起来。
  那青衫文士却没事人一样,披唇一哂,道:“狗爪子毕竟是狗爪子,上不了枱盘。”
  甄长寿气得脸色铁青地呆了一下之后,才怒喝一声:“朱捕头何在?!”
  “在这儿。”
  语声来自一间隔离的雅座中。
  只见门帘处,四个公差装束的人鱼贯而出,迳自走向那青衫文士身前,为首的朱捕头沉声喝道:“小子,乖乖地跟我走!”
  那青衫文士端坐如故地冷然向甄长寿问道:“甄长寿,你所说的万全准备就是这些?”
  甄长寿得意地含笑反问:“难道还不够?”
  那青衫文士道:“是不够,不但不够,而且,还差得太远了。”
  不等对方接腔,又道:“我不妨老实告诉你,除非我自愿跟他走,能‘叫’我跟他走的,长安城中,还没有这样的人。”
  朱捕头一声怒叱:“你想造反!”
  “哗啦”一声,锁人的铁链已飞上那青衫文士的头顶。
  那青衫文士一把抄住铁链,扭头向那一脸得色的甄长寿道:“甄大老板,我没功夫跟你啰唆,劳驾去将胡图叫来。”
  简短的三句话,使那本来是一脸得色的甄长寿,一下子变得脸色阴晴不定起来。
  那青衫文士悠悠地道:“怎么?没听清楚?”
  甄长寿强抑住心中的不安,注目问道:“你说的是京兆尹胡大人?”
  那青衫文士依然是悠悠地道:“你以为,长安城中有几个胡图呢?”
  是的,长安城中,只有一个胡图,那就是官拜京兆尹的二品大员胡图。
  胡图胡大人,一般小百姓暗中谑称他为“糊涂”。
  因为,他跟甄长寿是连襟——他的三姨太是甄长寿的小姨。
  不过,甄长寿这位小姨,可不是甄长寿老婆的妹妹,而是为了巴结胡大人,而特别由栏院中,精挑细选而来的乾妹妹。
  这,本来是长安城中的小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助资料。
  但不知是胡大人真个糊涂,还是被甄长寿老婆的乾妹妹的狐媚功夫迷糊住了,他居然把甄长寿当成了真的连襟。
  影响所及,本来就是地头蛇的甄长寿,就更加如虎添翼,为所欲为,连带使他手下的爪牙们,也变成气焰万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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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长寿的脸色一直在阴晴不定,没接腔。
  很显然,他已意识到,可能已经为他的连襟惹上麻烦了。
  如所周知,京兆尹这个职位,虽然位高权重,却不是容易干的。
  天子脚下的京城中,多的是比京兆尹更位高权重的王公大臣,甚至太多的王孙公子也不好伺候。
  所谓“顺得公心拂婆意”,由于“公婆”太多,所以,做京兆尹的人,不论他的手腕如何圆滑,都不可能做得尽如人意。
  一不如人意,就有被摘纱帽的可能。
  而这,也就是所谓“五日京兆”这句成语的由来。
  这也就是说,做京兆尹的人,随时都得准备“卷铺盖走路”。
  目前,甄长寿之所以一直脸色阴晴不定,没接腔,就是担心这位青衫文士,是一位惹不起的“公婆”。
  因此,他呆了一下之后,立即换上一副笑脸,道:“是是……公子爷能否请赐示尊姓大名?”
  那青衫文士道:“没这个必要。”
  甄长寿苦笑道:“那……小的如何向胡大人说呢?”
  那青衫文士道:“你怎么说都可以,我只提醒你一声,除非你那位连襟,不想再保有那顶京兆尹的乌纱帽,否则,就必须在半炷香的功夫之内,乖乖地到我这儿来,这儿距胡图的公馆不远,有半炷香的功夫,应该是够往返了。”
  “是是……”
  甄长寿连声恭喏着,转身向朱捕头打了一个同前往的手势,相偕匆匆离去。
  剩下三个公差和曾经受过薄惩的李阿狗等人,一脸的尴尬,呆立当场。
  坐在青衫文士对面的那位秀才,显得颇为不安地,嘴唇牵动了一下,却是欲言又止。
  那青衫文士淡淡地一笑道:“老弟台,你什么都不用说,只管看我耍狗熊就是……”
  由于方才的闹剧,而为之鸦雀无声的餐厅中,起了一阵“嗡嗡”地窃窃低语声。
  最幽暗的一角中有人轻叹一声,道:“常走夜路,终于碰上鬼了。”
  另一个却悄声问道:“你认识那位青衫文士?”
  “不认识,但我知道他是谁。”
  “你这话好新鲜,既然不认识,又怎会知道他是谁?”
  “我当然有道理,约莫个多月之前,刘尚书父子俩被人整得灰头土脸的事,你总该听说过吧?”
  “当然听说过,据说,那宗大快人心的事,是一位叫布衣钦差的人干的?”
  “那是一位游戏风尘的奇侠,由于他没有官衔,也不支皇家俸禄,但却佩有代表皇上身份的御剑,逢官大三级,又喜欢打抱不平,所以,一般人都尊称他为‘布衣钦差’。”
  “也所以,一般暗中作奸犯科的贪官污吏,莫不提心吊胆,深恐他会忽地找上门来。”
  “不错。”
  “据说,他跟皇上的交情,是由一次皇上的微服私访中建立起来的?”
  “是的,那是皇上于一次微服私访中,受到不长眼睛的黑道人物的欺负,连护驾侍卫也吃了大亏,如果不是这位青衫文士适时路过,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于是,由于他救驾有功,皇上才以佩剑相赠,成为布衣钦差?”
  “是的,由于皇上经常微服私访,深知武林奇侠不可能被功名所羁绊,乃赠以佩剑,请他以在野之身,协助朝廷整顿吏治。”
  “真想不到,咱们这位皇上,还是这么一位妙人!”
  “是的,有妙人才有妙事呀!”
  “对了,方才,你说你不认识他?”
  “是的。”
  “那你怎能断定他就是那位布衣钦差?”
  “因为,刘尚书父子俩被整的那一天,我很荣幸,也是旁观者之一。”
  “噢……”
  “倒很遗憾,到目前为止,好像还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来历,以及他的尊姓大名。”
  “皇上会不会知道?”
  “皇上当然知道。”
  “老兄,你看,待会,胡大人会不会被摘乌纱帽?”
  “这很难说,就事论事,目前这回事并不严重,却也是可大可小的。待会,胡大人的乌纱帽会不会被摘掉,就要看他的运气好坏而定了……”
  贵为京兆尹的胡图大人来了。
  由于是夜晚,又是在民间的客栈中,胡图是穿便衣来的。
  但,做大官的,总有做大官的气派,目前的胡大人,虽然是便装,却除了甄长寿和朱捕头外,还另有四个彪形大汉护驾。
  那青衫文士不等对方开口,就沉声问道:“胡大人,要不要我请出御剑来?”
  请出御剑来,这位胡大人就得当众下跪,山呼朝拜,那有多尴尬。
  所以,胡大人连忙摇首,道:“不必了,下官已经知道您就是天子不能臣的布衣钦差杜立人大侠。”
  杜立人“唔”了一声道:“那么,目前的事,你打算如何处理?”
  胡图躬身谄笑道:“但凭杜大侠吩咐。”
  “好!听着。”杜立人一个字一个字地沉声说道:“华丽客栈妨碍邻居的厨房,限三天之内彻底改良,否则,封门停业。”
  “是。”
  “仗势欺人的李阿狗、甄长寿,各杖一百,充军三千里。”
  “是……不……杜大侠……”
  杜立人冷然截口道:“你想替他们求情?”
  胡图一脸苦笑道:“下官不敢。”
  甄长寿、李阿狗二人都已脸色如土地跪了下去。
  杜立人沉声说道:“胡大人,你该多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如果我要追究你的责任,可没人替你求情哩!”
  胡图躬身垂首,没接腔。
  杜立人又道:“我说的话,不打折扣,明天,我会去贵衙门,亲自看你处理这个案子。”
  胡图只好连连点头道:“是!下官一切遵办。”
  “很好。”杜立人拉着那位秀才,含笑而起,道:“老弟台,咱们换一家餐馆,好好地醉上一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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