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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 龙乘风 《剑王传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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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5 09: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wordman790106 于 2025-9-30 09:28 编辑

继续给大家带来龙乘风后期未结集作品《剑王传奇》

(武侠世界杂志 第36年24-30 期连载,感谢论坛大神 helloworld666 提供杂志PDF )


(Q群7649715 中华武侠小说群,锋惊形大侠OCR 并一校,轩辕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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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5 10: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英俊剑王饶杀手 挑灯刀王战堡主
  雪如鹅毛,漫天飞舞。
  长街冷寂,一片萧索。
  一个长途跋涉而来的陌生人,用古铜刀柄掀开了酒铺的帘幕,甫入店堂便嘶声大叫:“老板,给我酒!我要最烈的酒!”
  回应他的却是一把银铃似的嗓子:“客官,这里只有老板娘,老板早就醉死了,这里也没有最烈的酒,只有最香最醇的女儿红。”
  这陌生人抬起头,看着这个老板娘。
  老板娘也看着他。
  四道目光交投,似是在冰冷的酒铺店堂内燃起了热烘烘的火。
  这个远道而来的人,大概三十二、三岁左右吧,他个子高大,但并不迟钝,尤其是一双灵活的眼睛,充份显示出他绝对不是一个呆子。
  只要不是一个呆子,就一定懂得欣赏像南宫金丽那样标致的女郎。
  南宫金丽就是这店铺的老板娘。
  店铺内,只有她这么一个女人,但却有数之不尽的美酒佳肴。
  “这位大爷高姓大名?”
  “游四海。”
  “贱妾南宫金丽,来自南方。”
  “看你似是大家闺秀,为甚么会流落到这荒凉小镇?”
  “贱妾命途崎岖,天生命苦,此事不提也罢。”
  “老板娘既不愿重提伤心往事,在下也不便勉强,此际即将夜幕低垂,咱们共醉于此,却又何妨!”
  “醉,贱妾是不怕的,就只怕我这个山村之妇,难登大雅之堂,伴君共饮。”
  “嗯,这算是什么话了,来,咱们今晚就喝个痛痛快快!”
  游四海是一个江湖客,更是一个以杀人为业的独行杀手。
  这一次,他北上边疆,也正是为了杀人而来。
  干他这一行买卖的,雇主买的是仇人的脑袋,而杀手卖的却是自己的命!
  不卖命,又怎能割掉别人的脑袋,去换取黄澄澄、白花花的金子银子?
  想不到在这里,游四海遇上了个绝色佳人——南宫金丽!
  南宫金丽的衣衫很单薄。
  她把酒菜一坛一坛一盘一盘的捧了出来。
  那些酒果然是第一流的好酒。那些菜也是热腾腾,是很香滑、很可口的小菜。
  “是淮阳菜!”
  游四海大为赞叹:“想不到老板娘的厨艺竟然精妙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他一面赞叹不已,一面牢牢地凝视着南宫金丽。
  南宫金丽在陪他喝酒。
  她的呼吸均匀而细长,游四海不禁问了一句:“老板娘练过内功吗?”
  南宫金丽柔声回答:“练过一点点,那是用来强身健体的。”
  游四海笑了笑:“你很好看,肤色很健康,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那么好看的女子。”
  南宫金丽垂下了脸,嫣然一笑:“游大爷取笑了。”
  游四海连忙摇头不迭,道:“不!我是说真心话,我是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生意人,决不会口是心非……”
  游四海从来没见过这样迷人的女子。
  南宫金丽笑了笑,道:“游大爷,贱妾酒力不胜,有点醉了,失仪之处,还望大爷包涵包涵。”
  游四海忙道:“不,老板娘若是真的醉了,在下……在下告辞。”
  “我醉了,你却一走了之,这就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生意人本色吗?”
  “不,不,在下并不是这样的人,但……但男女授受不亲,要是在下还不离去,只怕……不怎么方便……”
  “要是我今晚不想再做生意,提早关门打烊,那又怎样?”
  “这……这当然是方便一点的……”

  ※  ※  ※
  店铺提早关门打烊不再做生意。
  游四海望着南宫金丽,忽然说道:“我是个寂寞的男人,你明白吗?”
  南宫金丽轻轻依偎在他的胸前:“我也和你一样,都是个很寂寞很寂寞的人,你的心意,我又怎会不明白?”
  她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
  游四海梦中的美人就是她这个样子的,也许,她比起他梦里的美人还更娇媚可爱一些。
  但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人用力拍门。

  ※  ※  ※
  南宫金丽无奈地打开了门。
  在门外,站着了一个白衣如雪的剑客。
  “这里已经打烊了,这位客官……”
  “我是来找人的。”
  “找谁?”
  “我要找的这个人,是个没出息的杀手,他要去杀一个他绝对杀不了的人,这无异是自寻死路,所以,与其让他前往送死,不如让他死在我的剑下,最少,也可以让我磨练磨练一下剑法!”
  这白衣人的语气,听来十分狂妄。
  南宫金丽却笑了起来:“你这个人很有趣。”
  白衣人道:“但我的剑并不有趣。”
  南宫金丽道:“你的剑,会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吗?”
  白衣人道:“会!而且现在就杀!”
  他的说话才说到一半,南宫金丽的手已从发髻里抽出一撮细如牛毛的暗器,更在他把这句话说完之前,把这些暗器射向白衣人的脸庞、胸口等致命要害。
  她这一手暗器功夫已足可列为当世一流高手之列。
  但她的暗器,却全都给白衣人闪了开去。
  南宫金丽脸色一变,正要回身变招出击,白衣人的剑已抵在她的粉颊上。
  “你可以动,但只要再动一下,你以后就再也动不了!”
  白衣人轻描淡写地说道。
  南宫金丽冷冷一笑:“好快的‘变形流星剑’,你是‘剑王’孙秋笙的什么人?”
  白衣人淡淡一笑:“我就是孙秋笙,但我从没有认为自己是什么‘剑王’!”
  南宫金丽的脸色又变了。
  她当然早就听说过孙秋笙这一号人物,可是,她却未曾料到名满天下的“剑王”孙秋笙,竟然是一个如此年轻,如此俊俏的年轻人。
  “为什么还不动手?”
  南宫金丽冷笑着:“你不是说过会杀女人的吗?”
  孙秋笙道:“要杀你易如反掌,但你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要是就这样把你干掉,未免有点可惜。”
  南宫金丽瞟了孙秋笙一眼:“你想怎样?不妨直说!”
  孙秋笙道:“我只想你看清楚我的剑法,认识清楚我这个人,然后抛开一切,跟着我闯荡江湖!”
  南宫金丽道:“我若不依从,那又怎样?”
  孙秋笙道:“你会的,因为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出色的男人!”
  在这段时间之内,游四海一直都在瞧着孙秋笙,也在听孙秋笙的每一言每一语。
  他实在再也无法忍受这个狂妄青年对自己的侮辱。
  “决战吧!”
  他厉声大喝。
  孙秋笙的回答却是:“我们不可能有什么‘决战’的情况存在。”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因为你我的武功相差太远,你向我动手,并不是‘决战’,而是送死!”
  “放你娘的屁!”
  游四海大怒,挥刀疾劈孙秋笙。
  他这一刀极快,极凶猛,也极准确!
  他常用这种刀法把别人的脑袋砍成两片!
  这一刀大有名堂,是失传已久的“裂头刀法”!
  但他这一刀才劈出去,脸上已连续给孙秋笙打了五六记耳光!
  这五六记耳光打得极是重手,竟把游四海打得险些昏倒过去。
  虽然,最后他还是硬撑了下来,但第二刀无论如何已没法子再劈出去!
  因为孙秋笙的剑尖,已抵在他的咽喉上。
  “你这种刀法大概只可以在街头卖武讨两个赏钱,要是靠它去刺杀柳浣天,和送死又有什么分别?”
  孙秋笙叹了口气说道:“我实在不认为你有可能在柳浣天的手底下使得上一招半式!”
  游四海呆住了,脸色灰白得像个死人!
  孙秋笙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柳浣天的武功有多厉害,游四海的确是懵然不知的。
  他只知道雇自己去行刺柳浣天的人出价极高,对一个职业杀手来说,那是极大的诱惑。偏偏游四海很需要一笔巨大的财富,为一个债台高筑的老朋友解决财务问题,所以,他决定接下这桩买卖。
  可是,他还未曾找到柳浣天,已在这里败得一败涂地,而且,击败他的人,赫然正是名震天下的“剑王”孙秋笙!
  游四海没话说了,他索性闭着眼睛,等待孙秋笙的剑尖刺入他的咽喉。
  但孙秋笙没有杀他,只是冷冷地说出了两个字:“快滚!”
  游四海呆了!
  他没有死,但却已再没有信心去刺杀柳浣天。
  经此一役,游四海在武林中除名,再也没有人能找得到这一个职业杀手。

  ※  ※  ※
  烛光柔和,南宫金丽的肌肤闪动着诱人的光泽。
  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
  她每一个动作,看来都是那么优美。
  孙秋笙手里有杯,杯中有酒。酒芳香,美人更是活色生香。
  他对南宫金丽说:“你可以把自己变成一条母狗,但我不会随时随地和你胡混!”
  南宫金丽的眼神立刻变了,变得像是毒蛇一样。她的欲火,在转瞬间化为怒火!
  她的眼神充满怨毒!
  因为孙秋笙的话,就像一把锋利的剑狠狠地插中了她的要害!
  孙秋笙意犹未足,接着又补充了几句:“你若不怕冷,要把衣服脱掉,就请你滚出门外去!”
  他的话绝对不留半点情面余地。
  南宫金丽咬了咬牙,突然用力把大门打开,冲了出去。
  外面风雪渐大。
  她脱掉了身上所有衣服,然后站在雪地上,动也不动。
  这女人果然很绝,而且绝得妙不可言!
  但孙秋笙更绝。
  他把大门关掉,然后吹熄了所有蜡烛,接着盘膝而坐,修练内功。

  ※  ※  ※
  翌日,风雪已停。
  酒铺的大门又再打开。
  打开这大门的是南宫金丽。
  她已穿上衣服,还披上了貂裘大衣。
  她打开大门之后,把八个少女推入门内。
  孙秋笙仍在里面,他在喝茶。
  他这杯茶还没喝完,就已给八个少女包围着。孙秋笙笑了起来,对其中一个少女说:“你已多久没有亲近过男人?”
  这少女红着脸,垂下头回答:“我……我还是个处子。”
  孙秋笙“啊”一声,又问另一个少女,问的仍然是那一句话。
  第二个少女的回答,竟然也和第一个少女的回答完全一样。
  最后,八个少女都异口同声地表示,她们全都是玉洁冰清的处子。
  孙秋笙呆住。
  南宫金丽这个女人果然很不简单。
  孙秋笙咬了咬牙,突然把其中一个少女抱入怀中。
  少女的脸立刻红得像是给火烫一样。
  孙秋笙问她:“你这样做可以得到什么好处?那个女人给你什么报酬?”
  少女回答:“金丽姐姐没有给我们任何好处,但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很愿意为她做事。”
  “做任何事?”
  “嗯,是的,就算她要我们八个人一起跳河,我们也不会留下一人在岸上。”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因为她是我们这条村镇的再生父母。”
  少女由衷地说:“若没有金丽姐姐,我们这一条村镇里的村民早已给盗匪劫杀得片甲不留!”
  孙秋笙恍然地点了点头,然后轻轻把这少女推开:“你回去吧!你们全都回去!”
  少女吃了一惊,急得连眼泪也掉了下来:“不!我不能走!”
  其余的少女也齐声说:“我们都不能走,我们是属于孙大侠的。”
  孙秋笙叹了口气,道:“你们既然称呼我是孙大侠,就应该明白真正的大侠决不会乘人之危,趁火打劫。”
  “但……我们是自愿的。”
  “难道孙大侠嫌弃我们长得太丑陋吗?”
  “孙大侠,我们真的自愿陪伴……”
  “够了,够了!”
  孙秋笙挥着手,朗声说道:“你们都是很漂亮的女孩子,我很喜欢,每一个都喜欢……但我更喜欢你们的金丽姐姐!”
  “是真的?”
  “那太好啦……但金丽姐姐知道吗?”
  孙秋笙笑了笑,道:“她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但却也很糊涂,有许多事情,她是看不出来的!”
  “那容易得很,我们去告诉”她,提点她便是!”
  好不容易,孙秋笙才把这八个少女送出门外。
  不久,大门又再打开。
  身披貂裘大衣的南宫金丽又回来了。
  她什么也没有说,孙秋笙一个问题也没有问。
  他只是轻轻一掌把南宫金丽身上披着的貂裘大衣震碎。
  南宫金丽把身上其余的衣裳褪下,然后才说:“你若再把我赤条条地赶出去,我会脸红的,因为现在已经是白天。”
  孙秋笙叹道:“好!好一个淫妇!”
  “你杀不杀淫妇?”
  “不杀,若把淫妇杀掉,世间上还有什么乐趣?”
  孙秋笙终于英雄难过美人关。南宫金丽令他知道,一个厉害的淫妇的手段到底是怎样的。

  ※  ※  ※
  八十里外有一个游四海曾经准备前往的地方。
  这里有一座堡垒,堡主就是柳浣天!
  “兵器王”柳浣天!
  柳浣天名震北方,擅使一百零八种大大小小的兵器,由逾千斤的仙人担以至细如牛毛的夺命金针,都能使得出神入化,罕逢敌手。是以,在他四十岁那年已被武林中人称为“兵器王”!
  正午时分,柳浣天正在练武厅中舞刀。
  他的刀法亦刚亦柔,快如电闪,沉若奔雷,轻如柳絮,重比泰山。
  他练刀既罢,便沐浴于“兵器池”。
  “兵器池”遍布兵器,重兵器、外门兵器以至神兵利器,触目皆是。
  不但池边的兵器架上遍布兵器,就连池底也布满各种各样的兵器,池底甚至还有铁蒺藜,要是一脚踩下去,可不好受得很。
  “兵器王”不愧是“兵器王”,他曾大言炎炎:“无论是谁想刺杀柳某,根本不必带兵器来,这‘兵器堡’中,随手拈来皆是杀人利器!”
  柳浣天不但狂傲霸绝,而且好看。
  他每次沐浴都有四个绝色美女相陪,正是:秀色可餐。

  ※  ※  ※
  柳浣天的堡垒,也有人称为“兵器堡”。
  无论如何,柳浣天都可算是江湖上一号了不起的人物。
  了不起的人物通常都有仇人,而且越是了不起的人物,仇人也就越多。柳浣天当然有仇人,“挑灯刀王”傅峥嵘就是其中一个。
  傅峥嵘的刀法独特,在武林中罕逢敌手,他有“刀王”之誉,理所当然。
  但是“挑灯”这两个字的来源,却又是怎样的?
  关于这一点,江湖中人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人说,傅峥嵘的乳名叫“挑灯”,因此被称为“挑灯刀王”。
  也有人说,傅峥嵘的刀法之中,其中一招名曰“挑灯看月”,因此便称为“挑灯刀王”。
  但也有人说,傅峥嵘年轻时风流成性,身边有无数佳人可供选择,但结果却娶了一个河东狮回来做妻子,虽是“刀王”,却给一个女人欺压得连头也抬不起来,此谓之“千挑万挑,挑了一盏烂灯笼”。这就是“挑灯”这两个字的来源。
  但不管别人怎样说,傅峥嵘对“挑灯”这两个字从不解释,也从不向任何人反驳。
  他似乎只要“刀王”这两个字就已很足够了。

  ※  ※  ※
  这一天天气很好,兵器堡外终于出现了一个极恐怖的人。
  “挑灯刀王”傅峥嵘来了。
  他身形高大,衣服残旧,身上披着一件破旧的皮袍,但在皮袍下斜斜挂在腰间的一把刀,却是名震武林的“削命”。
  “削命”的意思是一刀削命!
  削的当然是敌人的性命!
  没有人能计算得清楚,每年给这把刀削掉的性命究竟有多少!
  也许,根本就连傅峥嵘自己也算不出来。
  例如在上个月,他单人匹马直闯荡雁峯九盗寨,那九个大盗头领固然是全数被杀,其余盗匪的死伤更是不计其数。
  事后,有人在荡雁峯上点算死尸数目,发现在这一天之内,死在“挑灯刀王”刀下的盗匪竟有一千二百零九人!
  在一天之内,凭个人之力,一个人手持一把刀便把一千二百零九条性命取去,简直是一件令人无法想像的惨事!
  傅峥嵘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一个也许不能算是“人”的“人”!
  现在,这样的一个“人”已来到了兵器堡外。
  他要决战柳浣天。
  理由是柳浣天太好色。
  但这当然只是表面上的理由,甚至根本不能算是个理由,而真正理由却是傅峥嵘很想杀一个不易杀的人,来证实他自己有极出色的杀人本领!也许,这个真正的理由也不是真真正正的理由。
  最真真正正的理由是根本不必讲理由!
  他是为决斗而决斗,为杀人而杀人而已!

  ※  ※  ※
  堡门大开。
  这堡垒气象森严,而且名为“兵器堡”,它令人产生一种肃杀的感觉。
  堡门大开,若按照常理,大门两旁必然会站立着一些雄赳赳的武士。
  但现在并不如此。
  站在大门两旁的,并不是武士,而是两列令人为之目眩的美女!
  每一个美女的容貌都是上上之选。
  足以令人为之瞪目结舌的美色,一个又一个呈现在傅峥嵘的眼前。
  傅峥嵘却只是冷笑。
  他步履沉稳,手握刀柄,一步一步进入堡内。
  他又冷冷地说了一句话:“谁敢走近我身边两尺,杀无赦!”
  四个美女笑嘻嘻地围了上来。
  五尺,四尺,三尺。
  在三尺之遥的距离外,四个美女停止了脚步。其中一个说:“你就是一名满天下的‘挑灯刀王’傅大侠吗?看来真的很帅!”
  另一个笑着说:“天气好冷,咱们身上衣衫太单薄,傅大侠可以把身上的皮袍借给我们取暖吗?”
  又有一个说:“哟!你这个男人,你的话真吓人,说什么只要走近两尺,便会大开杀戒,难道你的心肠是用钢铁铸造出来的?”
  最后一个说:“照奴看,他是金刚怒目菩萨心肠,我可不相信,他会向咱们这些弱质女流下毒手。”
  这个美女的说话才说完,刀光已起!
  那是傅峥嵘的刀!
  一刀劈下,这个美女的脑袋立刻被劈开两半!
  其余三个美女,显然已给这一刀吓得花容失色,急急向后倒退。
  “她还没有走近两尺的范围,你怎么把她一刀杀了?”
  “难道你是个不讲信用的人?”
  “她犯了什么错?”
  傅峥嵘的回答却是:“别再问我,杀她的不是我,这是‘削命’的主意!”
  “削命?削命在那里?”
  美女尖叫。
  傅峥嵘把刀一晃,刀锋有如一泓秋水,虽已杀人于电光石火间,但刀锋并不沾血。
  这是好刀,绝世好刀!
  它的名字,就叫“创命”!
  傅峥嵘冷冷道:“你们现在明白了没有?”
  美女们回答:“明白了。”
  “既已明白,还不快滚?”
  傅峥嵘厉声大喝。
  “不必了!”
  一把柔和的声音突然响起:“我的命令一向都是铁一般的命令,没有人能违背我的命令!”
  这人的声音虽然柔和,但整个人却并不柔和。
  这一个人看来就像是一块坚硬的钢铁,又像是团可怕的烈火。
  他手里虽然没有兵器,但整个人的本身就是兵器。
  因为他就是兵器堡的主人柳浣天!

  ※  ※  ※
  当年柳浣天赤手空拳,但胸怀大志。
  二十年前,他年仅弱冠,已有着过人的野心,狂傲的气魄。
  兵器堡本来绝对不属于柳浣天这个人。
  但柳浣天坚信四个字:人定胜天。只要肯去干,敢去干和确确切切地去干,一定有志者事竟成!
  当年和他在一起的朋友,全是酒肉朋友。当这些酒肉朋友知道他有这种野心的时候,都讥讽他是个疯子。
  但不久,这些人就知道自己的眼光,实在是太差劲了。
  柳浣天真的干了!他在三年之内,做了三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第一件事,是杀了兵器堡的“兵书老人”!
  第二件事,是杀掉“兵书老人”所有弟子,所有亲戚和一切的朋友!
  第三件事,是杀了“兵书老人”唯一的妻子,“蝴蝶婆婆”于荷荻!
  至于第四件事,就是他成为兵器堡的主人,但他既然已做了前面的三件大事,那么第四件事,早已被视为顺理成章,毋庸惊诧。
  当柳浣天成为兵器堡的主人之后,自然有不少强敌向他挑战。
  这些挑战的人,各有目的,有些是为了印证武功,有些是为了替亲友报仇,有些是要杀了柳浣天,然后把兵器堡据为自己有。
  甚至有些人,根本是自寻短见之辈,反正都是求死,不如向柳浣天挑战,死也死得轰轰烈烈。
  总而言之,这二十年以来,死在柳浣天手底下的武林高手以至武林庸手,不计其数!
  只是,在最近两三年,柳浣天已很少亲自出手杀人,因为没有这个必要。就算是有人想前来送死,也不能轻易地接近柳浣天。
  然而,傅峥嵘是例外的一个。
  因为柳浣天相信,这个姓傅的刀客会是一个很好的对手。
  他相信傅峥嵘最终还是要败在自己手下,但在这人伏诛之前可得大费一番工夫。
  柳浣天认为如此最好。
  因为杀人这件事对柳浣天来说,是一种无以上之的乐趣,尤其是杀一些武功高强的武林高手,那种乐趣更是无可代替的。
  傅峥嵘既已送上门来,又岂可轻易错过!

  ※  ※  ※
  傅峥嵘的刀,名为“削命”。
  “削命”当然是一把好刀,但能否砍得下柳浣天的项上首级?
  柳浣天冷冷一笑:“出刀吧!别让时间冲淡了你的斗志和信心。”
  傅峥嵘道:“我的刀已在手中,你的兵器呢?”
  柳浣天道:“这是兵器堡,我又是兵器堡的主人,我要在这堡中杀人,还愁没有兵器可用吗?哈哈哈……”
  傅峥嵘道:“好狂妄的柳浣天,可是今天你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柳浣天笑道:“我几乎每天都在犯错,但到了今天,我仍然活得比任何人都更愉快!”
  傅峥嵘冷冷道:“笑吧!尽情地笑吧!你现在若不笑,等一会就再也没法子可以笑得出来!”
  柳浣天不再笑了。
  他只是问:“傅老兄,你认为我犯了什么样的错误,而且是那样严重的?”
  傅峥嵘道:“你毕生中最大的错误,就是明知道我今天会到这里来把你一刀一刀的宰杀,但你仍然盼望会出现奇蹟,可以在傅某刀下侥幸不死!”
  他一面说,一面把刀尖指向柳浣天的心脏。
  柳浣天立刻用手一挡。
  两人的距离,最少还有三丈之遥,但这两个人的每一个动作,却似已到达了短兵相接,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凶险程度。
  毫无疑问,这两位武林大豪都是当世名重一时,声威显赫的一流高手。
  高手决战,倘若彼此功力并不悬殊,互相在伯仲之间,那么,天时地利人和便成为了胜负的重要关键。
  若论天时和地利,柳浣天定必占尽优势。
  他早已习惯了这寒苦之地的天气,而这兵器堡更是他最熟悉不过。的地方,他几乎知道每一块地面上有多少块石砖。
  但人和方面又如何?
  单对单的决斗,有“人和”这问题存在吗?
  当然有!
  最简单的,就是在柳浣天的背后有高手如云,虽然这是单对单的决斗,但只要柳浣天真的屈居下风,又有谁能保证他麾下的战将、武师、杀手,以至喽罗不会蜂涌而上,先杀了傅峥嵘然后再作道理?
  反观傅峥嵘,此人勇则勇矣,但毕竟只是孤身犯险,形势对他并不利。
  所以,这一战看来虽然只是单对单的决斗,但无论在天时、地利,以至人和方面,占尽优势的一方,必然是柳浣天,而决不会是个千里迢迢到此求战的傅峥嵘。
  但傅峥嵘是不是一个笨人?就算笨,是否笨到这一个地步?
  他也是个老江湖,难道这些关键,他真的一点也看不出来吗?
  刀已出鞘,强敌就在眼前,兵器堡中,杀气腾腾,令人不寒而栗。
  但并不是整个兵器堡都是杀气滔天的。
  最少,在小月轩中,就并不如此……

  ※  ※  ※
  兵器堡大得像个迷宫,甚至像梦幻中的迷宫。
  要是不懂得门路,很容易会被困在这迷宫之内。
  偌大的一座堡垒,堡主又是一个狂傲霸绝的武林大豪,在这巍峨的房宇中,自有许多隐秘。
  江湖上很少人知道,柳浣天有个女儿,而且是一个极之漂亮的女儿。
  她叫杏嫦。
  这时候,她正穿着一身淡紫色的衣裳,瞳孔中闪动着美丽而温柔的眼波。
  她的腰纤细、柔软,但胸脯已发育得很丰满、很动人。
  就连她自己沐浴后照着铜镜自我欣赏的时候,都对自己的身段感到很满意。
  小月轩是整座兵器堡中,唯一完全没有摆放着任何武器的地方。
  她讨厌暴力,讨厌兵器,讨厌任何足以杀伤人类的一切东西!
  但她的父亲偏偏就是杀人如麻,满手血腥的兵器堡主人——柳浣天。
  世间上许多事情都可以选择,最少是有机会可以选择,唯独亲人是命中注定的,做皇太子的不能把事实改变,做小乞丐的也不能把事实改变。
  杏嫦也不能。当然,她没有怨恨自己的父亲,她只是无可奈何。
  柳浣天虽然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给予杏嫦,但她始终寂寞。
  她身边并不乏人,最少有六个侍婢、两个老妈子,还有厨子、花王、奴隶,甚至是猫猫狗狗之类的宠物也养满了一大屋子。
  但她还是寂寞,甚至是越来越寂寞。

  ※  ※  ※
  兵器堡中,有杀气,也有香气,还有酒气。
  杀气来自傅峥嵘和柳浣天。
  傅峥嵘已出刀!
  刀光一闪,带着不可思议的高速,直往柳浣天的头顶劈了下去。
  他这一刀是全力出手,还是牛刀小试,抑或只是虚晃的一刀?
  柳浣天在这一刀之下居然笑了,笑得像只修练了三千年的老狐狸。
  他竟似是早已盼望着傅峥嵘会如此这般的一刀直劈下来。
  刀光一闪,柳浣天已向上拔起,他一拔起就是丈八!
  他手上的青筋突然凸了出来,原本赤手空拳的一双手,竟已抓满了两大把暗器!
  人在飞跃时,暗器也已出手!
  “千梅迸放!”
  傅峥嵘大喝一声:“你果然已练成了这种绝技!”

  ※  ※  ※
  正当柳浣天使用“千梅进放”这一手暗器绝技之际,杏嫦正倚在一株梅花树下看书。
  她身上散发着芳香之气。
  连她手里捧着细看的书也是香的。
  但忽然间,她闻到了一种从未在小月轩嗅过的气味。
  那是酒气,而且是极浓烈的酒气。
  她惊讶地环视四周,她知道,侍候自己的侍婢、老妈子、奴隶们,都很清楚自己的脾气。
  她不喝酒,也不喜欢别人喝酒,但是,对着她父亲柳浣天,她是无可奈何的。
  是谁胆敢在小月轩里喝酒?
  杏嫦惊讶地环视四周,不见任何人。
  她正要呼叫,原本四周无人的小月轩,忽然就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这人既年轻又俊俏,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什么也不在乎,就算是天崩地裂,他也会无动于衷似的。
  杏嫦怔住了:“是你?”
  这年轻人的手里捧着一个铁葫芦,那些凛冽的酒气当然就是由这个铁葫芦里散发出来的。
  杏嫦认得他,而且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个人。他叫康超群,是一个很出色的剑客。
  在三个月前,他秘密挑战柳浣天。
  这一场决战,很秘密很秘密,别说是外面的江湖人,就连兵器堡内,也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过这么一场的决战。
  因为柳浣天不想别人知道,康超群也没有对别人说出来,至于杏嫦更不会向任何人提起。
  为什么呢?
  其中当然大有内情……
  康超群不但是个出色的剑客,也是一个著名的偷心贼。
  他偷取女人的心,就像是战场上的猛将摘取敌人首及一般,易如探囊取物。
  杏嫦早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
  但这样的人偏偏还是可以让很多女人为他倾情,为他朝思暮想,甚至是为他而死。
  这就是康超群这种人最不可思议的魅力。

  ※  ※  ※
  杏嫦的卧室,窗明几净,布置雅洁。她是个很爱干净的千金小姐。
  但她的心是否也同样很干净?可是,怎样才算是心里干净?她又不是一个尼姑,她只是一个凡人。虽然,她是那么漂亮。
  她的容貌清丽可人,她连走路时的姿态都是说不出的曼妙,就像是舞姿迷人的下凡仙女。
  她的鼻梁笔直而美丽。
  她的眼睛永远黑白分明,就算她没有撒娇,脸上的神情也足以令男人为她怜惜。
  她美艳如花,但谁会是惜花人?
  康超群是惜花人吗?
  一个偷心贼也会懂得怜香惜玉?也会惜花?
  这可难说得很了,只视乎每个人的看法怎样吧。

  ※  ※  ※
  床上有一个拳头般大小的玉像。
  那是羊脂白玉,价值不菲。
  但这一个玉像,也可以算是两个玉像。
  那是一如二,二如一。
  怎会这样的?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一块玉,是雕着两个个人的。
  那是一男一女,赤裸裸抱着的一男一女。
  雕工很精细,男的威猛有劲,女的艳态撩人。
  任何人看见这雕像,都难免心跳加速,脸红耳赤。
  更何况是千金小姐杏嫦?
  这是康超群送给她的礼物。“喜欢吗?”
  康超群低声说道:“这是西域巧匠的杰作,有人出三千两金子也买不到手。”
  杏嫦一笑:“你又是怎样把东西弄上手的?”
  康超群淡淡道:“三千两金子不行,用六千两金子就不一样了。”
  杏嫦吃了一惊:“你疯了么?用六千两金子去换这东西,值得吗?”
  康超群道:“值得!怎会不值得?只要你欣赏,只要你喜欢,就算用六万两金子换它回来,也是物有所值!”
  杏嫦眨了眨眼:“这六千两金子,到底又是那一个羊牯的?”
  康超群道:“别人可以说他是个羊牯,但你万万不能,因为他若是个羊牯,那么你就是羊牯的女儿!”
  杏嫦吓了一跳:“你疯了?竟然盗取我爹的黄金!”
  康超群道:“六千两金子对他老人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你用不着心痛吧!”
  杏嫦嘿嘿一笑:“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我爹上次饶了你一命,你不但不感恩图报,还要盗取他的黄金,实在太不讲义气!”
  康超群道:“你错了,上次柳堡主放过我并不是因为看在我的份上,而是因为你这个千金小姐为我求情,否则……
  “算了,别再说我爹的坏话!”
  “令尊今天要跟傅峥嵘决战,你可知道吗?”
  “知道又怎样?”
  “你不担心吗?傅峥嵘是一个很厉害的刀客,就算不是天下无敌,恐怕也已相差不远。”
  她柔软的发丝贴在他的脸上,当他对她不大规矩时,她推开了他:“不,现在是白昼……”
  康超群笑笑:“你害羞吗?难道你不怀念我的‘武功’?”
  杏嫦咬了咬唇:“我的确是有点怕……要是将来有了身孕,怎办?”
  “若生男的,改个名字叫‘君侠’,若生个女的,名字由你来定!”
  “荒唐!”
  杏嫦吸一口气。

  ※  ※  ※
  南宫金丽本是个风一般的女人。
  说她像是风,并不是说她轻柔飘忽,而是刚劲凛冽。
  因为她并不是微风,而是大风、烈风、不可抵挡的狂飙!
  但孙秋笙却好像很有一套办法,能够把这个烈风狂飙般的女人收服得妥妥贴贴。
  但这是否暂时性的?这就得看以后的发展了。
  孙秋笙似乎像个牛郎,南宫金丽却并不是织女,而是一条给牛郎牵着鼻子,走在冰天雪地里的母牛。
  但她心甘情愿给牵着鼻子走。
  孙秋笙并不是个寻常的人,他并不过份霸道,但却又偏偏有着恰到好处的霸气。
  他不但有霸气,也有英气。
  他英气勃勃,好像永远都是神采飞扬,自信十足的样子。
  孙秋笙带着南宫金丽来到了一座巨大城堡的门外,两人一起仰视着这静静躺在冰天雪地里的“巨兽”。
  孙秋笙深邃的眼神闪动着奇特的光芒,忽然道:“这就是兵器堡,柳浣天的王国。”
  南宫金丽道:“听说傅峥嵘要找柳堡主决战。”
  孙秋笙点点头,道:“不错,而且决战已开始。”
  南宫金丽讶然地问:“你怎会知道决战已开始?”
  孙秋笙指着自己的耳朵:“听出来的。”
  南宫金丽又是一愕,孙秋笙接道:“傅峥嵘的刀名曰‘削命’,此刻‘削命’正在怒啸,啸声震动得连堡垒大门都巍颤颤地,好像随时都会塌下来的样子……要是我连这样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可以休矣!南宫金丽又是一阵怔呆,但随即咬了唇道:“我就偏偏听不出这声音来,是否可以休矣?”
  孙秋笙冷冷道:“你这人早就可以休矣,何须等到今时今日!”
  南宫金丽的脸陡地一阵苍白,眼神就像是一条刚给断掉尾巴的青蛇。
  但她努力在掩饰心中的愤怒,不旋踵间又微微一笑,道:“我们是不是继续在这里‘听刀’?”
  孙秋笙摇了摇头,道:“不!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非做不可。”
  说完,他带着南宫金丽绕过山坡,奔向兵器堡东南方半里外的一间客栈。
  孙秋笙要了一间上好的客房,不由分说便把南宫金丽拖了进去。
  南宫金丽大为奇怪,眨眨眼问孙秋笙:“你怎么了?”
  孙秋笙道:“一切正常。”
  南宫金丽眉头一皱:“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孙秋笙道:“意思很简单,我只是想你脱掉身上每一件的衣服。”
  南宫金丽更为讶异:“你怎么了?又想把我赤裸裸的赶出冰天雪地之外吗?”
  孙秋笙摇摇头:“不,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南宫金丽冷冷一笑,道:“我明白了,以前你并不需要,所以我当作一条母狗看待。”
  孙秋笙这次点点头,道:“聪明!”
  南宫金丽的脸忽然呈现激愤之色:“我只不过是一条母狗,又怎么得起名震大江南北的孙大侠?”
  孙秋笙道:“大侠也有禽兽嘴脸的时候,你就把我当作一条野兽好了!”
  南宫金丽咬了咬牙,但却并不是生气,而是有点赌气地把身上的衣裳脱下。
  她的裸体是令人怦然心动的。
  她瞥着孙秋笙:“孙大侠,我的身体怎样?”
  孙秋笙由衷地赞美:“你是难得一见的女人,足以令世间上任何男人陶醉。”
  “但你看来还很清醒。”
  “我这个人有点奇怪,”
  孙秋笙淡淡一笑:“当我碰见普普通通的女人,往往会糊里糊涂,反而遇上美丽女人的时候,却会越看越清醒。”
  南宫金丽黛眉一皱:“那么,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清醒得快要落发为僧、戒色戒欲?”
  “和尚嘛,我是一定做不来的,就算去做和尚,恐怕最少也得七八十岁以后才能考虑。”
  孙秋笙伸手抚摸着她的小腹,觉得又平又滑:“至于你……你固然很美丽,但越美丽的女人,也就越是危险……”
  “你害怕什么?”
  孙秋笙忽然掏出六颗骰子,道:“权衡利害,不如不问苍天问鬼神,用这几颗小东西来算一算,是否应该和你共赴巫山……”
  南宫金丽一怔:“这算是什么玩意?”
  孙秋笙道:“这是我师父遗留下来的宝贝,百试百灵。”
  南宫金丽奇怪地盯着他手里的骰子,问:“怎样算法?”
  孙秋笙道:“我随手把这六颗骰子一撒,且看看它的点数有多大。”
  南宫金丽道:“是不是点数越大越好?”
  孙秋笙笑了一笑,道:“果然聪明!这六颗骰子一撒下去,要是加起来只有六点,那便是小得不能再小!”
  南宫金丽道:“反过来说,要是六颗骰子的点数加起来有三十六点,那便是大得不能再大!”
  孙秋笙又笑了一笑,道:“又说对了!”
  南宫金丽道:“那么,你要掷出多少点数,才会和我干……干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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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2 15: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名妓从良他人妇 以酒消愁醉一场
  孙秋笙道:“只要能够掷出七八点,已经很不错了,除非连七点、八点也掷不出来,那就只好一切作罢!”
  南宫金丽不禁暗自好笑。
  六颗骰子加起来,又怎会连七点、八点以上的点数也掷不出来,除非六颗骰子的点数都是一点,那才只有六点而已。
  岂料孙秋笙随手一掷,掷出来的点数竟然真的只有六点!
  六颗骰子都只有一点,无一例外!
  南宫金丽呆住了,孙秋笙也好像呆住了!
  两个人呆呆地瞪着这六颗骰子,呆了好一会,孙秋笙才叹了一口气,道:“天意!天意!正是天命难违,你穿回衣服好了!”
  南宫金丽的眼睛好像有点红了起来:“这骰子有鬼!你在作弊!”
  孙秋笙道:“你若认为这骰子是灌了铅或者是水银的,你拿去掷几把试试看好了!”
  南宫金丽鼓着腮,抢过六颗骰子,也是随手一掷,却是三颗六点,两颗五点和一颗三点,合共三十一点。
  孙秋笙轻轻叹一口气,道:“看来,你的手气比我好得多,早知如此,不如由你来掷!”
  南宫金丽再掷了两把,点数也有二十几点……
  看来,若要掷出六颗都是一点,就算是掷它一年半载,也不一定能够掷得出来!

  ※  ※  ※
  兵器堡之战经已结束。
  傅峥嵘败了!他死在“千梅迸放”这一手暗器工夫之下!
  柳浣天不愧是柳浣天!连傅峥嵘那样的高手也给他轻易解决!
  一般武林中人都预料这一战将会是势均力敌之战,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柳浣天的实力远比别人想像中更强,更不可轻视!
  傅峥嵘的尸体被吊在兵器堡大门外示众三天。
  决战之后,柳浣天命令律青竹为他准备一个特别的女人。
  律青竹是兵器堡的总管,他三十出头,尚未娶妻,做事勤快,而且对柳浣天绝对忠心。
  柳浣天只是说要一个特别的女人,但却没有说明要那一种类型的,换而言之,这是对律青竹的一个考验。
  但这绝对不会难倒律青竹。
  律青竹是个心细如发的人,他早就看出柳堡主曾经看上过一个特别的女人。

  ※  ※  ※
  月色迷濛,柳浣天又在池中沐浴。
  忽然间,在他背后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影子。
  这庞大的影子缓缓地向柳浣天移近。
  柳浣天沐浴,每次都有少女赤裸裸地相陪,唯独这一次例外。
  浴池中,只有他一个人和这个庞大的影子。
  但柳浣天似是浑然不觉,任由这庞大的影子一直向自己靠近过来。
  倏地,这庞大的影子彷佛矮了一大截。
  原来是这人忽然在柳浣天背后跪了下来。
  一把甜美的嗓子同时在柳浣天背后响起:“贱妾欢喜,向柳堡主柳大爷请安。”
  柳浣天陡地大笑,缓缓地转过了身子。
  跪在他眼前的,是一个相貌和声音都很甜美的女人,她还很年轻,看来只有二十出头。
  但她却很胖!
  她是一个极美丽,也极肥胖的女子。
  每一个年代的审美眼光都有分别。
  每一个人的审美尺度也有不同。
  有人喜欢娇小玲珑的女子,越是娇小,越是显得珍贵可爱,最好便是“掌上可舞”,更是奇货可居,难得之至。
  男人看女人,以至女人看男人,道理都是一样的。
  正是燕瘦环肥,各有特点,也当然各有其突出之处。
  眼前出现在柳浣天的胖女子,的确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不但很美丽,也很胖很胖。
  柳浣天的眼睛亮了。
  他的喉咙里发出阵阵怪异的“咯咯”声响,忽然一手把欢喜的衣襟扯下。
  欢喜的脸露出了惊悸之色,但却还是跪着不敢动。
  柳浣天捧着她的脸,越看越是兴奋。
  这是律青竹为他挑选的女人,不但完全合乎他的心意,而且令他喜出望外。
  但欢喜的心里是否也和他同样地欢喜?
  柳浣天不知道,也毋须知道。
  他需要的并不是这个肥胖女人的心。
  他乐不可支,如获瑰宝,这真是他垂涎三尺的肉。
  燕瘦环肥,各有所好,这是半点不假的。

  ※  ※  ※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寒冬已在春风下悄悄地溜走。
  这里是徐州,与兵器堡相隔千里。
  徐州是大地方,大地方当然很热闹。
  南宫金丽跟着孙秋笙辗转南下至此。
  孙秋笙忽然改变了主意,没有去兵器堡找柳浣天决战,也不打算出其不意,一剑把柳堡主暗杀。
  他没有解释原因,她也没有问。
  她只是跟着这个男人,就像个跟班。
  孙秋笙在荒山野岭狩猎,她便生火烤熟猎物来吃。
  孙秋笙在狂风暴雨中赶路,她便跟在后面,有如一只美丽的落汤鸡。
  孙秋笙在溪涧里沐浴,她便蹲在岩石上为他洗衣服,也为他擦背。
  孙秋笙在茅厕外练剑,她便索性在茅厕内进行茅厕内应该解决的事情。
  孙秋笙笑,她陪笑。
  孙秋笙醉,她醉得更早。
  孙秋笙在狭路上遇着山贼,她立刻躲在他背后,嘴里大叫:“救命哪!”
  心里却笑得连眼泪都迸流出来。
  有一晚,她在孙秋笙睡熟了的时候喃喃自语:“我并不是个淫娃荡妇。”
  第二天早上,当她睡醒之后,头顶上就挂着了一块大木牌,上面写着“贞节牌坊”四个大字。
  由外表看,孙秋笙这个人并不奇特,他只是很英伟,很结实,很好看。
  但他却能令她神不守舍,脸红心跳,甚至是荡气回肠、方寸大乱。
  而且越来越乱。
  她真的想一刀杀了这个男人,免得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但她既下不了手,也杀不了他。
  看来,她除非退而求其次,自己杀了自己,否则,她万劫不复是势难避免的了。
  左右筹谋,并无善法,只好为他作跟班,烤猎物和洗衣服。
  他把她带到徐州,不知所为何事。
  似乎,第一件事就是要带她到客栈里,然后……
  “你要改一改装束,女扮男装。”
  “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要去逛窑子,你若不肯改装,我便把你卖给老鸨,让你在窑子里做个第八流的娼妓。”
  她大吃一惊,急急叫嚷:“宁愿做个尼姑。”
  孙秋笙冷笑:“你可以吃多少天斋菜豆腐?你可以忍得住几天不想男人和不要男人?”
  她答得很快:“少说也撑得住三五天!”
  孙秋笙没有笑,只是一脚踢向她的屁股。

  ※  ※  ※
  南宫金丽变成了书僮阿九。
  她的装扮很成功,最少瞎子是看不出来的。
  但孙秋笙并没有挑剔。
  他带着这个脸如白玉,唇若樱桃的“书僮”阿九,大摇大摆地来到金粉楼。
  金粉楼并不是第八九流的窟子,能够在这里花天酒地之人非富则贵。
  孙秋笙不像富家公子,也不像达官贵人,但他有金叶子、有银票,还有一把好剑。
  有了这些宝贝,鸨母岂敢怠慢。
  他还未坐下,已有美女奉上上好的碧螺春。
  孙秋笙在茶几上抓起了一把象牙摺扇,轻轻一晃张开,摇了又摇:“我是来嫖妓的,并不是来喝茶的,要喝茶,老子家里是开茶庄的,这些草渣似的劣货,没一百也有八九十担。”
  南宫金丽大为钦佩。
  她不是钦佩他家里开茶庄,是钦佩他家里开了个牛场。
  茶叶是种出来的。
  牛却是吹大的,吹牛!
  但不管他吹牛也好,吹大象也好,他的金子和银票却货真价实。
  天下间所有鸨母都是见钱开眼的,金粉楼又岂能例外。
  她急急陪笑弯腰,继而挥手召唤五个粉头围了过来。
  什么春莺、红桃、迎梦、绿柳、紫叶,个个争相献媚,但脸上的表情却像是苍蝇找到了蜜糖。
  南宫金丽差点想呕吐。
  却听得孙秋笙嘻嘻地笑:“好漂亮的娘儿们,快给我脱掉裤子!”
  那个春莺“哟”的一声叫了起来:“在这里怎么行哟……”
  话犹未了,孙秋笙突然板起了脸孔:“既不敢在这里脱掉裤子,快滚!”
  他一翻脸,便不假辞色,似是觉得大煞风景。
  红桃、迎梦还想说一两句,孙秋笙已向鸨母咆哮着叫道:“这五个是什么东西?是你的祖母?还是你养着来耍把戏的母猴子?”
  鸨母的脸色变得像青蛙一样难看。
  鸨母都是势利的,但不一定刻薄。
  偶然也有极少数的鸨母,既不刻薄也不势利,但这种罕有的同行,十居八九早早便给饿死。
  就算不饿死也给别人笑死、骂死。
  但这金粉楼的鸨母,既势利更刻薄。
  孙秋笙的话刻薄,她反击过来的唇枪舌剑,势必凌厉恶毒十倍、百倍、千千万万倍。
  但一物治一物,欢场中最厉害的武器并不是三寸不烂之舌,而是白花花的银子、黄澄澄的金元宝。
  就在鸨母开口施以还击前的一刹那,孙秋笙右掌一翻,一手拍在茶几上。
  他这一掌倏拍倏收,右手收起之后,紫檀木的茶几上已嵌着了一块大大的金元宝。
  这金元宝最少也有五十两。
  金光一现,鸨母立刻把第一句骂人的话临急扭转,由“老娘操你这个瘟生”,火速变作“大爷你待我真好”……
  然后,当然是风月场中千载百世流传不变的媚谄谀词,就只差在未曾把她那张老脸搁在椅上给孙大爷当作坐垫。
  什么春莺红桃,一律被当作烂柴破铁,统统给赶回后院去,免得孙大爷瞧涩了眼。金丽心中冷笑,但这冷笑却有点怪怪的味道。
  她不肯向自己承认,这味道是酸的。
  她对自己说:“我可以是个淫妇,但决不能是个妒妇,万万不能。”
  孙秋笙却对鸨母道:“我要最好的女人,你若年轻四十八岁,你就一定是最好的。”
  鸨母暗骂这人的祖宗十八代,但嘴里却笑得非常愉快:“大爷是人中龙凤,绝代天骄,要找女人,当然是要找最好的。”
  “我要芳舞。”
  孙秋笙忽然点名召妓。
  鸨母一听见“芳舞”这个名字,一张老脸立刻拉长起来:“大爷,她……她不行……”
  “她是不是已经咽了气?”
  孙秋笙眼睛望定老鸨母,嘴角有笑意。
  他的笑意极残酷,有如烈阳下觊觎着一堆尸肉的食尸鹰。
  老鸨母若比现在年轻四十八岁,她早已昏厥倒地。
  但她活到这把年纪,已在脂粉丛中迎送生涯的人肉阵上身经百战,眼前这个跋扈嚣张的男人,还未致于令她心惊胆颤。
  “大爷说笑了,不瞒您老人家说,芳舞已从良嫁了人,而且身怀六甲,腹大便便,更兼脚肿身浮,看见也倒胃心恶……”
  一轮数说,就算这芳舞本是天香国色,如今也被说成血肉模糊,再无半点魅力。
  但孙秋笙却顽固如石:“她嫁了谁?如今何处?”
  鸨母心念电转,在这刹那间,她可以有三个选择。
  第一:守口如瓶,托词拒答。
  第二:胡言乱语,把芳舞的夫家说在千里之外。
  第三:实话实说。
  她很快就选择了后者,她要这放肆的男人知难而退。
  她拉长了嗓音,慢吞吞地说道:“芳舞姑娘如今已是金粉楼丁大老板的爱妾,丁大老板外号人称‘金粉搜魂客’,但更多人叫他‘杀人祖宗’,每年中嘛,一两百条人命给这丁老板祖宗砸得尸骨无存,那是少不了的……”
  言下之意,明显不过。
  金元宝再重再诱人,一旦扯到了丁大老板身上,它就不再是财富,而是催命帖、勾魂柬。
  “杀人祖宗”的人,谁敢稍碰?
  但孙秋笙偏偏就是冲着丁大老板而来的人。
  “不管芳舞嫁给了谁,今晚我要定了她,也不管她肚子里怀着谁的骨肉!”
  鸨母楞住了。她呆楞楞地盯着这个狂妄的男人。
  “疯子!你不要命!”
  鸨母气得连皱纹都绷紧了。
  “只要快活,不要命!”
  孙秋笙简短地回答。
  鸨母冷笑:“你不要命,金粉楼还得做生意,你要死也好,要活也好,都得离开这里再说。”
  “既然是做生意的地方,怎么见了黄澄澄的金子也不敢赚?”
  “这不是黄金,是给你上路的冥镪、溪钱。”
  鸨母的话,越来越刻薄。
  这也难怪,因为在她身边左右,已来了四个孔武有力,杀气腾腾的大汉。
  左边两个是飞豹、白熊。
  右边两个是山狗、青狐。
  他们都是金粉楼最凶悍的打手,甚至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四人之中以青狐看来最不起眼。
  但他却是四人中的首领。
  他不喜欢说话,但一开口便语气辛辣,狠毒如刀。
  行动最敏捷的是飞豹,攻击力量最霸道的是白熊。
  还有山狗,他最阴险,每每在别人全不提防的情况下施以突袭。
  一如伏在墙角里,突然飞扑出来噬咬别人大腿的无声狗。当孙秋笙和鸦母针锋相对的时候,山狗站立的位置原本最偏远,但忽然间,一条快如闪电的身影已扑向孙秋笙背后的俏书僮——南宫金丽。
  山狗果然阴险。
  不但阴险,也目光锐利。
  乍一眼已看穿这书僮是个女的。
  她不但是个女人,而且对孙秋笙这个嫖客很关注,甚至是在嫉妒。
  她嫉妒自己心中关注的男人跑到青楼,在她面前公然召妓。
  而且在嫉妒的另一面,还有恼怒。
  她恼怒自己心中的男人,不但召妓,而且对象竟然是个腹大便便的孕妇。
  这是天理难容的丑事。
  但她不敢发作,只是把一双原本秀长的凤目不由自主地睁圆。
  这“书僮”和这“嫖客”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
  要对付嫖客,还有豹、熊、狐三个好兄弟,山狗专检便宜货,毫不考虑便拣选了这个女的来下手。
  山狗不常杀人,只喜欢把别人的肢体摧残。
  但他不摧残女人的肢体,尤其是美丽女人的肢体。
  再美丽的女人,要是缺少了某些肢体就不再值钱。
  所以,山狗只摧残女人的心,和摧残女人身体上不容易给人看见的地方。
  山狗不但阴毒,而且聪明。
  他甚至认为自己比老大青狐还要聪明一点点。
  对付女人是山狗最擅长的一种本领。不论是他自己的女人,抑或是别人的女人。
  他是女人的煞星。
  今天当然也不应该例外。
  想当然的人通常都是自以为是的人。
  想当然的狗自然便是自以为是的狗。
  山狗出手,无论对付男人或是女人,他的手背定必青筋暴现。
  他练的是“青竹手”,能折人筋骨,残人肢体于电光石火间,也可以用来闪电般制服一个女人。
  这俏书僮,亦即是这个美丽的女人,在青竹手之下便如砧上的鱼肉。
  岂料一道剑光突如飞虹般亮起。
  “飒”的一响,剑已入鞘,众人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一切动作已突然凝结、停顿。
  然后,大厅上的波斯地毯上就出现了一对手。
  这对手依然青筋暴现,但却已和主人的身体永远分开。
  那双是青竹手,是山狗的一双手。
  山狗扑向书僮的动作,瞬间停顿。
  不但动作停顿,连呼吸也似已停顿。
  山狗脸白如纸。
  惊骇、悲伤、难以置信的表情,满布在这张惨白如纸的脸上。
  大厅中本来早已有杀气。
  杀气来自熊、豹、狗、狐。
  但此刻众人才真正领略到巨大杀气的存在。
  这杀气来自孙秋笙和他手中的剑。
  这杀气无坚不摧,无孔不入。
  而且诡秘。
  鸨母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彷佛在这剑光一闪之后全都打了结。
  她从没见过山狗失手,但这一次她亲眼目睹了。
  那是名副其实,不折不扣的“失手”。山狗失去了一双手,只剩下快要咬碎的牙齿。
  但他的牙齿并不如一条真正的狗那么尖锐。
  山狗竟在一刹那间变得比狗还不如。
  孙秋笙挥了剑,遏止了山狗对南宫金丽的侵袭和无礼。事情似已解决,再也不必把锋利的剑由剑鞘里拔出来。
  飞豹、白熊、青狐呢?
  难道山狗一败,这三个结拜把子的兄弟竟会袖手旁观,完全没有为山狗作出报仇的打算?
  是的。
  因为青狐是老大。
  他的话就是命令。
  他只说一个字:“走!”
  这个字就是命令,而且命令必须立刻彻底、迅速地执行。
  熊、豹、狐三人随即急退。
  脸色惨白的山狗也在颤栗中急退,但在他急退之际,那俏丽的书僮竟欺身飞掠过来。
  那书僮就是南宫金丽。
  好一个金丽,香气袭人。
  山狗虽受重创,双腕断口处血如泉涌,但他心里仍然有着一个残存的念头:“这女人若然沦落青楼,她的艳色一定把这里所有妓女都盖了下去。唯一例外的,也许只有一人,她就是芳舞。”
  山狗也走了,失去了一双手之后,他知道大厅上这嫖客决非等闲人物,否则,青狐决不会下令:“走!”
  但山狗仓皇离去之前,俏丽的书僮却把两件东西用出神入化的手法塞进他的裤裆里。
  那是他的—双断手。
  金丽温柔的腔调在山狗耳边响起。她道:“你的手很脏,带回去好好洗干净吧。”
  山狗的脸色立刻由白变绿。
  他不敢哼半声,不敢说半个字,用裤裆夹着两只断手狼狈地走了。
  鸨母的脸更难看,她身边的手全部溜掉,彷佛连她的裤子都一并带走,令她无地自容。
  她的脸色不好看,但金丽却立刻风骚起来。
  “怎么了?你刚才不是还很神气吗?怎么忽然变得威风扫地啦?”
  女人的舌头,总是比男人更尖锐,更辛辣。
  老老嫩嫩的女人都一样。
  甚至连女婴的哭啼声也比男婴尖锐刺耳一些。
  欢场是残酷的,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鸨母倒也是个能屈能伸的女中丈夫,摆架势,比工夫,她既然一败涂地,只好索性扮演败军之将的脚色。
  她的一张老脸,立刻就装出了可怜兮兮的神情:“都是老身老得糊涂了,老得连东南西北都分不出来……换句话说,那是有眼不识泰山。该打!该打!”
  说着,果然劈劈啪啪,接二连三在自己脸上抽打了几下耳括子。怪异莫名的指痕。
  金丽却没同情她。
  像她这样的鸨母,又有什么样的手段耍不出来?
  她可以用三分力把自己打得红又肿,但却也可以用十二成重手,把一些可怜的雏妓用鞭子抽挞至血肉模糊,奄奄一息。
  这鸨母不是省油的灯。
  可惜她遇上了金丽。
  金丽也许会出卖自己,但从不出卖别人。
  出卖自己,远不如出卖别人那么痛苦。
  世间上有两大类人,第一类人宁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
  第二类恰恰相反,最著名的典型代表是三国时代的曹孟德。
  金丽是第一类人。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
  鸨母的表情功夫做得十分到家,结果却换来一记“鸳鸯穿心腿”。
  这是行走江湖的女子,常见的第三四流功夫,但用在鸨母身上已经是游刃有余。
  老鸨母胸口给狠狠的踢了一脚,接着又是一脚。
  鸳鸯腿、连环脚,就算踢不死她,也已半死。
  孙秋笙皱了皱眉,倏地冷喝:“阿九,休得无礼。”
  金丽饶舌、腼觊地退下。
  鸨母给她踢得血气翻腾,两眼翻白,气喘不休。
  她急急靠近孙秋笙,大叫饶命。
  孙秋笙却只顾对金丽骂道:“区区一个小书僮,怎可以用脚踢老婆子?”
  鸨母如获大靠山,暗松一口气。
  但孙秋笙又再补充一句:“以后只准用拳。”
  鸨母一呆,还以为自己的耳朵没洗干净,堵住了听不清楚。
  惊诧间,书僮的拳头已像流星锤般直飞过来,鲜血飞溅。
  孙秋笙再补充:“不得超过三拳。”
  凡事不过三。
  好家教。
  鸨母再吃两拳,眼前一片漆黑。
  书僮很乖巧,也很听话,三拳就三拳,既不多也不少。
  鸨母倒下,生死未卜。
  孙秋笙长长叹一口气:“阿九,这样的拳法又怎登得大雅之堂?还是不如跟我走走,再去见识其他人其他事罢……”
  “阿九”遵命。
  她早已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孙秋笙走到什么地方去,都跟定了!
  未几,“剑王”孙秋笙带着她进入了一间说不出的宽敞,说不出的瑰丽堂皇的房子。
  房子门外有梧桐,有斜柳,花影绰绰,雅致清幽。
  房子里,布置得讲究整齐,打扫得一尘不染。
  一个丽人神态安详地坐在梨木椅上,身不动、眼不动、眉毛也不动。
  她安详,但也冷傲。
  她没开腔,孙秋笙也没说过话,但金丽已知道,这丽人就是芳舞。
  芳舞是一个身在青楼的女子。
  她还没有腹大便便,但她是否真的已怀孕?若真的早已身怀六甲,孩子的父亲又会是谁?
  是金粉楼的丁大老板,还是金粉楼的某一个嫖客?
  又会不会……是孙秋笙?
  想到这一点,金丽险些咬破了下唇。
  这丽人并没有身浮脚肿,无论怎样看,她都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但她沦落风尘,而且更嫁为人妇,成为丁大老板的女人。
  这是她不幸中之大幸,还是更大的不幸?
  金丽无法分析,只能瞧着孙秋笙走。笙,看看他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但这到底是一件怎样的事?南宫金丽有如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
  孙秋笙与芳舞互相对望。
  这一瞬竟似已幻化作千年、万世。
  “你终于回来了。”
  芳舞终于幽幽地叹一口气。
  “我说过三年内,一定回来。”
  三年。
  南宫金丽暗吁一口气。
  原来这对冤家已睽别三载,那么就算芳舞真的身怀六甲,也绝不可能会是孙秋笙的骨肉。
  “我有孕。”
  芳舞直言,也证实了老鸦母的话,虽然过份夸张,但并非全无根据。
  “是丁大老板的?”
  “他以为是的。”
  芳舞淡淡地说。
  “不是他的,又是谁的?”
  “一个在青楼外讨饭吃的叫化子。”
  “你故意作贱自己?”
  “讨饭吃的叫化子,不见得就比我这种女子更低贱。”
  “但总非两情相悦。”
  “薄命红颜,只配面首三千,不配两情相悦,厮守到白头。”
  芳舞顾影自怜。
  “你身怀叫化子孽种,是为了向谁报复?”
  孙秋笙苦笑:“为了丁大老板,还是为了我?”
  “什么都不是,只是天意,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但我回来了!我说过三年内一定会回来!”
  孙秋笙握紧拳头,一张脸涨得通红。
  “三年转眼即过,但一转眼间,已可由沧海变桑田。”
  “沧海!我是曾经沧海。”
  “但我已是丁家之妇。”
  “却身怀乞丐之骨肉。”
  “孙秋笙,你讥笑我?”
  芳舞眼神突转冷厉。
  “不敢!不敢!”
  他苦笑,苦比川莲。
  芳舞轻挥柔荑:“缘已尽,誓已灭,你走吧!我不想再见你。”
  “你不想见我,但丁大老板呢?”
  “他不在金粉楼,他在五湖四海中。”
  “我会等他回来。”
  “但我不能让你在这里等,就算我是个娼妓,但不会是个淫妇。”
  芳舞的语气转趋冷酷、决绝。
  孙秋笙向来都是个很有办法的人。
  但他一遇上芳舞就一筹莫展。
  正如南宫金丽遇上孙秋笙一样。
  最后,孙秋笙带着“书僮”走了。
  走得失魂落魄,甚至连手也在颤抖。
  一代剑王,他的理智何在?
  唉。

    ※  ※  ※
  三更鼓响,孙秋笙醉了八分。
  心情不好,酒不好,但他却不断在叫:“好!好,真好!”
  好在何处?何好之有?
  南宫金丽不懂。
  她只知道,自己必须在客栈之中,斗室之内,好好地照顾着“剑王”孙秋笙。
  孙秋笙忽然搂着她的脖子:“你可知道,在一间房子里陪着一个醉汉,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她点头:“的确很危险,因为你随时都会把秽物呕吐在我身上。”
  “不!不是指呕吐!呃……”
  “不是呕吐,便是揍人!”
  金丽黛眉轻锁:“但就算你要揍我,我也不能把你抛在一旁置诸不理。”
  孙秋笙一拍桌子,厉声道:“少装糊涂!我是个大男人,大丈夫,你是个小女子,小人物,我若要操你祖奶奶,你怎办?”
  “我的祖奶奶早已入土为安。”
  “那么,我只好操你这个淫妇了?”
  “我不是淫妇,”
  南宫金丽突然激动起来:“就算以前是,自从跟着你之后就再也不是。”
  她是很认真的。
  她对一个醉汉说出了很认真的话。
  孙秋笙大口喝酒,不介意酒劣如醋。
  然后,他突然紧紧拥抱着南宫金丽。
  金丽的脸上,倏地露出了一种娇羞脉脉,惹人怜惜的韵致。
  她也许曾经很放任自己。
  但她并不是个真正的荡妇。
  就算以前是,现在已不是。
  岂料孙秋笙忽然摇头:“不!不能是你!决不能是你!”
  金丽一呆。
  这是什么意思?
  “醉话!都是醉话!”
  南宫金丽跺了跺脚。
  “众人皆醉我独醒!”
  孙秋笙咆哮起来:“你的脑袋,绝对及不上我十分一那么清醒!”
  “我是跟定你的了!也许我真的是一条糊涂虫,但我知道,你现在……需要一个女人!”
  “我……我真的很需要女人,还有酒!”
  “我是女人。”
  “但你不是一般的女人,你是南宫世家的金枝玉叶,我不能随便和你苟合。”
  “我明白了!”
  金丽笑了,笑得苦涩,有如一个饱受委屈的小女孩:“你对我好,是因为我是南宫世家的人,你早已知道一切……但要是我和南宫世家毫无纠葛,那又怎样?你是不是早已把我丢开一旁,不屑一顾?”
  “胡说!放屁!荒天下之大谬!”
  孙秋笙眼睛满布血丝:“在别人眼中,南宫世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家族,但在我眼里,上天下地,只有我手里的剑,才最神圣,最最不可侵犯……”
  “但你为什么要对我好?”
  “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喜欢你这种像是婊子的女人!”
  “那么,你就把我当作真正的婊子好了。”
  “犯贱!”
  孙秋笙大怒,一记重重的耳括子打在她脸上。
  这一巴掌把她的头打得向后面转了过去。
  她回头过来的时候,半边面颊已红得像是给火烤烙过一样,但她笑,笑中有血。
  鲜血夺目地由她的嘴唇边溢出,可见这一掌好重。
  但她笑,笑靥如春风中艳阳下的一朵红玫瑰。
  她在这一笑间,脱掉身上最后的衣服。
  “你说得很对,我犯贱,我是南宫世家数百年以来唯一的婊子。”
  她搔首弄姿,撩人的体态逼近孙秋笙的眉睫:“你是男人,我是女人,你满肚子是烈火,我却是一块干柴,你若不燃烧我,你会痛苦,我会空虚,而这种无奈的煎熬,又跟南宫世家有什么相干了?”
  孙秋笙倏地瞳孔大亮,如遭当头棒喝。
  金丽的浪态、胸脯、玉臂、小腹、脐孔……
  全都在他伸手可及之处。
  当头棒喝,本是令人清醒过来的手段。
  但此刻,他却有着更迷糊的感觉。
  金丽有她独特的风情,与别不同的狠劲。
  她咬着牙告诉他:“我心里热得很难受!”
  他回应道:“你着魔了。”
  “你就是我的魔。”
  她哀怨地把脸贴向他的脸。
  缠绵的人,缠绵的深夜。
  酥胸、玉腿、气喘咻咻的春意。
  她并不因为脸颊上的五道指痕稍减丝毫媚态,但她是有傲气的。
  不然,她也不会离开有皇宫殿宇宙般的南宫世家,子然一身独闯天下。
  曾几何时,她在俗世凡夫眼中只是一个卑微的村镇荡妇。
  她不但不能算是颗明珠,甚至比不上一颗米粒。
  最少,米粒也是可塑之材,能制成“米雕”。
  而她甚么都不是。
  就连她也渐渐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甚至连婊子都不如。
  可是,他忽然像旋风一般遽尔闯入了她的生命。
  “剑王”孙秋笙就是眼前斗室里的醉汉。
  醉是一个美丽的字眼,也是讨厌的字眼。
  醉可以是潇洒,也可以是一场痛苦的噩梦。
  酒醒如梦醒。
  酒醉,酒醒,梦来,梦散。
  人生便是酒和梦的结合,而在酒中和梦中往往都离不开一个“色”字。
  “色”并不是庸俗的字眼,尤其是“女色”。
  纵使“论语”曰:“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
  但色相入眼,色欲燃心,又有多少人能保持清醒?
  孙秋笙感觉到她像是-团火焰,毫不保留地扑入自己怀里。
  但在这团火焰般的肉体底下,却又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颤抖。她赤裸地呻吟,赤裸地哀求,她在他面前付出感情上和肉体上最大的消耗。
  那是凄美绝伦的挑逗。
  谁能在她如此多娇的身体下不心乱如麻?
  在他眼前似有阵阵浓烟升起,在酒、色交煎的斗室中,谁能拥有最后的一点理智?
  也许根本无人能够。
  孙秋笙非神非圣非仙非佛,不是菩萨、罗汉、四大天王,他也不能够。
  但天意能。
  天意令他在无法自控前的刹间,让他在不经意间,右手突然触及了他的剑。
  剑王的剑。
  剑冷漠如千年不变的磐石,无论剑的主人遇上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剑还是剑。
  人有情,再寡情薄幸、冷酷、孤独、无情的人,只要此人一息尚存,总有最后一点点的情义埋藏在连此人都不知道的心坎深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云涯怕有藏春坞。”
  前人“蝶恋花”这两句千古传诵的佳作,透彻地刻划出“情”字的威力。
  但天无情,因此不老。
  既无情,也不老,亦不出错。只有真正的无情才能保持绝对的冷静。
  人不能永远无情,因此人总有错,连大圣大贤亦不能免。
  但天能。
  剑亦如是。
  无论剑的主人如何出错,剑仍是剑!
  有如自古以来便已矗立在大地上的磐石。
  孙秋笙的手,在他的欲火燃烧至脑顶之际,天意令他触及此剑。
  剑冷酷,任教天崩地塌,风云色变,剑仍然冷冷地傲视宇宙,既不动情,也不出错。
  剑若能幻化成人,这人定必绝对冷静,绝对理智。
  孙秋笙心里经常这样想。
  他的手触及剑,也就等如找回了理智。
  有如醍醐灌顶。
  他推开了南宫金丽充满诱惑的胴体。
  “你走!让我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
  金丽没有失望,没有不满,甚至没有泄气。
  她反而更欣赏这个男人,“剑王”孙秋笙。
  “我明白你心里只能容得下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芳舞。”
  顷刻之前,她还是欲海中的饥渴者,但转眼之间,她竟能神情平静,有如正在庙宇神坛下作福求签许愿的信女。
  那个男的不平凡,而女的亦如是。
  欲海翻腾的巨浪似已悄悄退下。
  但他仍有八分酒意。
  又过了一更,到了四更天。
  南宫金丽离开了客栈,然后又再回来。
  一个人出去,但有两个人回来。
  和她一起回来的,是莺燕里碧棠楼第一名妓——小如意,年方十八,琴棋诗画无一不精。
  美人谱有评头品足之句,判定女人容貌之美,在于“臻首、杏唇、犀齿、酥乳、远山眉、秋波、芙蓉脸、云髯、玉笋、荑指、杨柳腰、步步莲、不肥不瘦,长短适宜”。
  江南文人雅士亦有文字言明女子服饰之重要。
  “饰不可过,亦不可缺,淡妆与浓抹,惟取相宜耳。首饰不过一珠一翠,一金一玉,疏散散,便有画意。如一色金银簪钗行列,例插满头,何异卖花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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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14: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多情公子助祛毒 俊俏书僮忙护法
  正是“淡妆浓抹总相宜”。越是清丽淡雅,越更令人陶醉着迷。
  小如意是名妓,也是大美人,她总有她的一套。
  无数达官贵人,走马章台的富豪子弟,欲一亲芳泽而未能如愿。
  但今夜她来了,而且并非出于强逼,而是自愿到这客栈来。
  是谁的力量?
  是孙秋笙吗?
  不!他纵然未曾全醉,也已醉了一大半。
  他虽有满肚子的欲火,满胸的郁结,但他并没找人发泄。
  金丽离去后,他自困斗室之中自斟自饮。
  于是,他的酒意更甚。
  倏地,一个美丽的女子有如天降谪仙一般出现在孙秋笙眼前。
  “谁?”
  他瞪目喝问。
  “浔阳江头女,飘零梦中人。”小如意幽幽地答。
  答了等如没有答。
  他愕然地道:“你是名妓小如意?”
  她颔首,也暗为这男人充满醉意的神采而心折。
  他只是听这两句话,便已猜出眼前绝色乃是名妓小如意。
  这两句话已不啻是小如意专用的“口头禅”。
  孙秋笙仰首喝了一口劣酒,酒入喉中,眼神却突转明亮。
  他低吟:“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搵英雄泪!”
  这是大词人辛弃疾千古传诵名句。
  人生不得意,唯醇酒、美妓是归宿。
  小如意稽首轻和:“拥婵娟,烹酒肉,愿为君唱一曲。”
  孙秋笙击桌大笑:“花能解语,曲可怡神。自当倾听倾听。”
  小如意落落大方地一笑,以“昆腔”清唱:“明璫解赠,故故露春纤。怎挡他心地热,话儿甜。慰勋翠袖半凭肩,恍疑是醉挟飞仙。想三生有缘,怕人窥未遂于飞愿。他秦楼凤既许身乘,我扬州鹤肯惜腰缠……”
  这是描写文人在仕途中对青楼妓女眷恋之情的散曲“代怀嫣然”,小如意别出心裁,转化为“昆腔”腔调清唱,竟能唱出无穷韵致,大有优色与情文并丽之妙。
  孙秋笙情难自禁,轰声喝采。
  虽已酒意直涌脑顶,但如此佳词妙唱岂不令人拍案叫绝。
  “多谢公子赞赏。”
  小如意美目流盼,神态温婉。
  孙秋笙却在这时叹息一声,道:“姑娘名噪江南,孙某一介武夫,何德何能使芳驾夤夜至此?”
  “公子是武林‘剑王’,贱妾有缘今夜识荆,乃是快慰生平之事,请公子休生疑虑。”
  小如意挚诚地答道。
  孙秋笙面容稍宽,但仍有些忐忑之色。
  小如意轻轻靠近他。
  桌上仍有酒,她为他斟满一杯。
  她风姿绰约,玉腕凝脂,香气沁人腑肺。
  孙秋笙再饮。
  她再轻唱:“碧梧初出,桂花才吐,池上水花微谢。穿针人在合欢楼,正月露,玉盘高泻。蛛忙鹊懒,耕慵织倦,空做古今佳话。人间刚道隔年期,指天上,方才隔夜。”
  曲词细腻感人,一字一句出于杏唇贝齿之间,令孙秋笙听得为之神驰物外,浑然忘我。
  她艳绝人寰,处之泰然对孙秋笙的忐忑之色。
  她一身皮肤宛若羊脂白玉。
  她只是一首歌,一篇诗,又或者是一杯可以让他忘掉烦恼的美酒。
  不管她是什么,总之不是“诱惑”。
  诱惑是刻意的,不管安排得如何巧妙,怎样天衣无缝,诱惑总有利害冲突的存在。
  但小如意并不是一个“诱惑”。
  她是一场“及时雨”。
  远处传来鸡鸣报晓声。
  天快亮了。
  但金鸡报晓,并未使孙秋笙睡梦中清醒过来。
  也许因为他根本未曾睡过,也根本没有造过梦的缘故吧!
  他一身酒气,却十分温柔。
  酒能令人如在梦中,温柔烫贴的一双手亦然。
  孙秋笙是武人。
  酒能令温文雅尔的人变成粗暴,但不一定会使武人变成可怕的暴君。
  酒能改变人。
  但每个人对酒的反应都不一样。
  不克自持,在酒精上脑后胡作胡为之辈固然大有人在。
  但孙秋笙却是例外。
  人酒醉还有三分醒。
  纵使必须把积压着的欲火宣泄,也得有点君子风度。
  撮合这一段缘的是奇女子南宫金丽。
  孙秋笙虽有酒意,并不糊涂,她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他心中有数。
  但在这黎明之前,酒醉之后,他怀中的艳女却是举止风流,柔情缭绕的小如意。
  她星眸回盼,杏靓微涡,腰肢纤细,玲珑动人。
  她柔若无骨,娇嫩玉体白晰无瑕。
  这是沉醉的黎明。
  酒意不会消散。
  谁不恋栈春宵。
  在房子隔壁,南宫金丽独坐着。
  金丽天生丽质难自弃。
  但孙秋笙今夜不选择她,她只好为他选择了另一个女人——小如意。
  她深信小如意能令他深深如意,她深信如此,也盼望如此。

    ※  ※  ※
  又是一个热闹的晚上。
  只要是有女人,有醇酒,有赌博的地方,就一定不会寂寞。
  女人、醇酒和赌博,都是驱走寂寞的最好方法。
  当然,也是驱走金子和银子的最佳方法。
  金粉楼的隔壁是常胜赌坊。
  但在这里赌博的人,又有几人能够常胜?
  常胜者只是赌坊的老板。
  这一晚,赌坊里早已挤满了赌客。
  赌徒是世间上最忠实的顾客,不管输赢,只要赌瘾发作,就算偷抢拐骗,也要弄些赌本溜进来赌一两手。
  赌徒的格言是:“不赌下去,谁晓得什么时候会手风转旺?”
  是以赢也赌,输也赌,总之一定要赌!
  有句老生常谈:“不赌即是赢钱。”
  但对这些赌徒来说,却是:“戒赌最要命。”
  一些赌瘾大得出奇的赌客,只要有两个时辰不赌博,便会心痒、手指痒,痒得魂不守舍,团团乱转,仿如世界末日。
  忍无可忍之下,当然又得找寻赌本再赌下去。
  常胜赌坊也和天下间所有赌坊一样,什么样的赌徒都有。
  但今天,不管是什么样的赌徒,恐怕再也没有法子在这里赌下去了。
  因为有人前来捣乱。
  他们是一个剑法快如闪电的男人,和他身边的一个俊美书僮——阿九。
  天下间只有一个人能令南宫金丽变成一个书僮。
  这男人当然就是“剑王”孙秋笙。
  孙秋笙带着金丽直趋金粉楼之际,金丽以为他要找芳舞。
  但不是。孙秋笙直入赌坊,而且一进入赌坊就扯直嗓子大叫:“我是来砸场子的!”
  当那些打手、荷官还以为自己听错的时候,孙秋笙已抽出了他的剑。
  那是“剑王”的剑。
  剑挥动得潇洒流利,剑气纵横。
  坚实的赌桌给剑划开,一分为二。
  剑再挥展,赌桌二分为四。
  剑尖再动,赌桌四分为八。
  竟似在削一块嫩滑的豆腐。
  一桌的赌具、金锭、银两,统统散落地上,有如仙女散花。
  这里有仙女吗?
  南宫金丽若不是乔装变成书僮,她可算是仙女一般的美女。
  孙秋笙只是随随便便地挥动了两三剑,整个赌坊立刻就乱作一团。
  “可恶的小子,你不想活了!”
  一些打手已恶狠狠地围了上来。
  但孙秋笙却用第一流的剑法,闪电般削掉了这些人的右耳。
  都是右耳!人人被削,无一落空。
  “快滚!”
  孙秋笙冷笑:“再也不识相,下一剑就削掉你们的东西!”
  东西?什么东西?又会是什么好东西了,当然男人身上最重要的种东西。
  没有人再怀疑他的剑法。
  既能在一眨眼间把十几个大汉的右耳削掉下来,当然也有本领更进一步……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但这些大汉,平时又是靠什么混饭吃的?
  他们是赌坊的打手,是老板的爪牙,如今有人来砸赌场,要是就此溃败退下,简直成何体统?要是以后还可以再吃这一口饭,真是天下奇闻。
  一时间,他们进退两难。
  但就在众大汉面面相觑,进退维谷之际,有人冷冷地在笑:“好一个孙秋笙,好一位当今武林上鼎鼎大名的剑王。”
  剑王孙秋笙!
  这些赌坊的打手差点没有给这几个字唬吓得当场昏倒过去!
  但在震骇之余,却又有着几分自我安慰的想法:“原来是孙剑王,栽倒在他的手里可不算是丢脸的事。”
  人在江湖,脸皮比一只耳朵重要得多了。
  少了一只耳朵,日后还可以威风凛凛地对别人说:“这是当年老子勇战某某的伤痕。”
  但若连一张脸皮都挂不住,那就会无面目见江东父老!
  人人心中都在这样想:“幸好他是孙剑王!幸好丁大老板及时出现了!”
  丁大老板就是那个冷笑着说话的人。
  从外表看,丁大老板并不像个老板,而是像一个衣着讲究,神采奕奕的公子哥儿。
  他很年轻,比孙秋笙还要年轻一两岁。
  他也很英俊,是个风度翩翩的青年公子。
  但他却是常胜赌坊的老板,也是金粉楼的老板。
  丁大老板姓丁,叫丁人凤。
  丁人凤最大的本领,是令人无法知道他最大的本领是什么样的本领。
  但人人都知道他的本领非同小可。
  “剑王”孙秋笙以剑法名动天下,丁人凤又以什么武功来对付孙秋笙?
  岂料丁人凤却对孙秋笙道:“我并不想和你动手,这并不是胜负的问题,而是我一直都很欣赏阁下的为人。”
  他说的话很奇怪。
  丁大老板并不是这样的人,最少,他平时处理事情的手法和现在的他全不一样。但丁人凤今天却像是换了另一个人。
  甚至连说话的语气都是怪怪的,怪得令人感到可怕。
  毫无疑问,丁人凤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但孙秋笙并没有感到意外。
  虽然他并不认识丁人凤,但却不等于对这个人的性格毫不了解。
  要了解自己的对手可以透过各种方法,也许有某些方法比自己长期和对手相处在一起更为有效。
  例如在敌人身边布下卧底!
  但孙秋笙并没这样做,他只是在来此之前,神不知鬼不觉地去找一个人。
  那人是丁人凤的心腹,一个老仆。
  老仆对主人通常都是忠心不二的,但却不一定。
  丁人凤的老仆只对丁人凤的父亲忠心。
  丁人凤本来也是老仆必须忠心耿耿地侍候一辈子的少主人,但为了一件事,这种思想已被彻底地改变。
  丁人凤在去年中秋之夜强奸了老仆唯一的孙女儿。
  老仆的孙女儿,本是冰清玉洁的黄花闺女,但丁人凤却把她强奸了三十二次!
  每一次都是尽情的蹂躏!每一次都把她折磨得不似人形!
  丁人凤每一次都有付出代价,他总会在事后给她一百两银子,也给她的爷爷一百两银子。
  但这是不是一个合理的价钱?
  没有人敢讨论这件事。
  每一个人都知道,无论是谁为了这种事向丁人凤讨回公道,结果一定会生不如死。
  老仆很了解少主人的一切。
  他不敢轻举妄动,也叫自己的孙女儿必须忍辱偷生。
  但最后,他这个孙女儿还是投井自尽。
  她不能忍受第三十三次的强奸!
  老仆仍然哑忍了。
  丁人凤给了他一千两银子去办理由后事。
  他也接受了银子,就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直至今天,一个叫孙秋笙的人找他,向他问及有关丁人凤的一切。
  老仆毫不保留地对孙秋笙说了。
  他知道,这一个姓孙的人也许就是唯一可以对付丁人凤的人。
  他本来并不是一个“卧底”。
  但丁人凤所做的事令他变成了最可怕的“卧底”。因为这个“卧底”是亲眼看着丁人凤出世,亲眼看着丁人凤怎样长大成人的。
  又有谁能比这老仆更了解这位丁大老板?
  所以,孙秋笙虽然还是第一次遇见丁人凤,但对这个人的武功、性情、喜恶、习惯、才智,以及种种优劣,堪称了如指掌。
  但这些却是丁人凤毫不知情的。
  但不管怎样,这位青年的丁大老板,当他出现的时候,仍然是震人心弦的风云人物。
  最少赌坊里的荷官和打手都认为孙秋笙这一次死定了。
  虽然他是“剑王”,但在这些人的眼中,管他是剑王也好,刀王、枪王也好,只要遇上了丁大老板就一定必败无疑。
  是耶是非?
  答案即将揭晓……

    ※  ※  ※
  丁人凤在某种场合里是既高贵、又优雅,谈吐十分得体的人。
  只有在弱质纤纤,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面前,他才会变得狂暴、凶残、判若两人。
  在有必要的时候,又何妨把自己的身份抬高一些?
  可是,他始终是个无赖,是个流氓,是个流着野兽般血液的残暴畜生。
  只要稍为了解这位丁大老板就很容易看穿他的伪装。
  他是个衣冠禽兽。
  但他在孙秋笙的面前却表现得十分大方得体。
  “你是名满天下的‘剑王’,只要是你想要的东西,丁某随时都可以双手奉送。”
  他说到这里,轻轻拍了拍掌。
  立刻有四个汉子,扛着一口巨大的铁箱走了出来。
  铁箱打开,箱子里蜷伏着一个女人。
  一个脸色苍白,但却美丽极了的女人。
  芳舞。
  孙秋笙重回徐州就是为了她。
  但如今,她却在众目睽睽下蜷伏在一口铁箱里。
  孙秋笙的脸上没有表情。
  “书僮”阿九却已按捺不住,倏地踢腿、飞掌,身如穿花蝴蝶般袭击四个把铁箱扛来的汉子。
  孙秋笙没有阻拦她。
  他只是把铁箱盖阖起来,然后把它扛起,放在肩之上。
  丁人凤悠然地在笑。
  南宫金丽的穿心掌、连环腿已接二连三把那四个汉子打得惨呼哀号。
  但丁人凤却连眼角也不看这“书僮”一眼。
  他要对付的人并不是这个女子,而是名震武林的“剑王”孙秋笙。
  但孙秋笙扛起了铁箱之后,掉头便走,连半句话也不说。
  南宫金丽追了出去,丁人凤也不强留。
  这口铁箱子和铁箱里的女人都可以双手奉送。
  “书僮”打伤了他的手下,也不追究。
  丁大老板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

    ※  ※  ※
  孙秋笙扛着铁箱展开大步,直趋金粉楼。
  但平时热闹非凡的烟花脂粉地,此刻竟然阒无一人,有如死域。
  他把铁箱扛入房子里。
  芳舞的房子。
  也是丁大老板的房子。
  金丽跟到门外,没有再跟入。
  她知道孙秋笙的心里只有芳舞,不会再有别的女人。
  所以,这房子是孙秋笙和芳舞的天地,她不想进去,也不能进去!
   
    ※  ※  ※
  铁箱又再打开。
  芳舞仍然蜷伏在箱子里,脸色却变得更苍白。
  她已怀孕,但却是一个叫化子的孽种。
  可是,此时她一开口便对孙秋笙道:“怀孕是假的,根本没有这一回事。”
  孙秋笙抱起了她,凝视着她。
  “我知道你骗人。”
  他无限怜惜地看着她,“你骗他,也骗我,但却一定骗不了你自己。”
  芳舞摇了摇头:“不,我最想骗的人,是我自己……但……但你也没有说错,我是骗不了自己的……”
  孙秋笙抱着她,看着她。
  她的生命已即将走到尽头。
  她服了毒。
  不是丁人凤逼她服毒,只是她已不想再活下去。
  她没有面目再见孙秋笙。虽然,她并没有存心对不起他。
  他为了要修练他想练成的剑法,三年前离开了芳舞。
  他说过三年之内一定会回来。
  现在他回来了。
  桃花依旧,人也在。但她变了,她已变成了另一个男人的女人。
  不是她心之所愿,但她还是丁大老板的人。
  孙秋笙不在她身边,她应付不了江湖的阴诈。江湖阴诈,是因为人心阴诈。
  “江湖”本来就是由无数阴诈人心蓄聚起来的。
  孙秋笙问她:“是什么毒?”
  芳舞凄然一笑:“蜀中唐门的‘子午断肠散’、千毒谷的‘腐尸花毒’,还有慕容老人的‘腑肺五裂丹’,我把这三种东西混和,和酒服下……”
  这三种毒药中的任何一种毒药都是无药可解的剧毒。
  三毒齐服,纵使大罗金仙下凡,恐怕也救不了她的性命。
  但孙秋笙怎能让她死?
  他也笑了笑:“不要紧,不要紧……”
  她领首:“千古艰难唯一死,既然非死不可,的确是不要紧的。”
  孙秋笙摇头:“不!你不会死,也不能死,只要我有一口气,你就决不会单独离开我!”
  芳舞叹一口气:“别再想傻事了……生死由命,缘份由天……这话原是错不了的……”
  “不!我要你活下去!”
  他固执地说。
  “根本不可能有这些解药,那又何必白费心机?”
  “没有解药,不一定等于没有办法。”
  “你还有什么办法?”
  “内力!”
  他毅然地说道:“我要用内力,把你身上三种毒力逼出体外!”
  “不!你疯了,这是没有用的!”
  她惊诧地在叫。
  孙秋笙不理她,疾点了她身上七个大穴和三十六个小穴,又要她盘膝而坐。
  他运功,以背对着她的背。
  她盘膝而坐,他也盘膝而坐。
  南宫金丽在外面,她不想偷窥,但最后却还是忍不住看了。
  因为她有事要告诉孙秋笙。
  丁人凤又来了,还有他的爪牙!
  原本空荡荡的金粉楼,忽然又挤满了人,全是凶神恶煞般的汉子。
  丁人凤很潇洒地在调动人手,吩咐他的爪牙怎样张罗布网,一定要把孙秋笙这个人拿下来。
  金丽并不害怕,但她认为这件事必须及早告诉孙秋笙。
  她知道孙秋笙是很醒觉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此时此地的情况。
  但她还是不能不亲自进来,把自己亲眼看见的一切告诉孙秋笙。
  她轻轻推开大门,就看见孙秋笙已身无寸缕地盘膝而坐,背对着也是赤裸裸的芳舞。
  他正在运功把内力自背门逼向芳舞。在他的头顶上开始冒出了一阵白烟。
  这是极危险的关头,他必须要有人护法。
  但他并没有叫金丽为了此事而护法!
  是他认为不必要,还是认为凭金丽的本领,根本不配做这护法?
  金丽焦急极了,她只是急,但并没有生气。
  就在这时候,丁人凤已走了进来。
  进来的只是丁人凤,他的爪牙都在外面。
  金丽一看见这人立刻便怒火上涌,她娇喝一声:“畜生,快给我滚出去!”
  她生气,但丁人凤却在笑。
  他的表情很奇特,就像是一条看见骨头的狗。
  他眼中的骨头是俏俊的“书僮”。
  “你叫什么名字?”
  丁人凤笑吟吟地逼近金丽。
  金丽并不是个胆小的女人,但这人的目光却能令她在憎恶之余,更从心底里泛起了不可言喻的寒意。
  她心里在怒叫:“你这畜生……不怀好意……”
  她的心既愤怒,也害怕。
  她并不是轻易会感到害怕的人,也正因为这样,她心里的惊惧更显得事情绝不寻常。
  丁人凤把门关上,房子里只有两男两女。
  孙秋笙正在全神贯注为芳舞疗毒。
  他的剑就在他的身边,但他不能用剑,甚至不能伸手去触及自己的剑。
  他已全身冒汗,黄豆般大小的汗水,自他发梢一直淌下来,沾湿了他整张脸,沾湿了他整个人。
  他头顶上的白烟越来越浓……白烟其实并不是烟,是水气。有如沸锅冒出来的水气。
  他全身的血气都在沸腾,有如烧沸了的一锅热水。
  丁人凤得意极了,简直从来没有这样得意过。
  他知道“剑王”孙秋笙一定会来找自己算帐。
  无论是谁抢走“剑王”的女人都是一件麻烦透顶的事。
  但丁人凤不怕麻烦,因为他认为麻烦的事往往也是惊险刺激的事。
  这些事可以带来困扰,但同样也可以令人感到刺激和痛快。
  “剑王”孙秋笙是大有名气的高手,现在正是杀害这高手的大好良机。
  只要杀了孙秋笙,“丁人凤”这三个字立刻就会轰动天下,无人不识,无人不晓。
  丁人凤一向都认为,人在江湖,只要有名,就很容易攫取其他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包括财富、权力,以至是世间上最好的女人。
  芳舞固然是出色的美人儿,但放眼天下还有数之不尽的天香国色。
  就以眼前这个俏“书僮”来说,她不也是一件上好的“货色”吗?
  龙游浅水,虎落平阳。
  孙秋笙这一次死定了!

    ※  ※  ※
  丁人凤所练武功极为杂博。
  十六岁那一年,他已精通十八般武艺。
  年二十,精益求精,在拳、掌、腿三方面齐下苦工。
  他最引以为傲的拳法是凤凰拳。
  孔传记载:“雄曰凤,雌曰凰。”(凰凤相通。)
  凤凰是神鸟。
  箫韶九成,有凤来仪。
  凤凰拳也就是神的拳。
  要杀孙秋笙,当然要用最上乘的拳法,这才杀得痛快,杀得堂皇。
  丁人凤常认为,杀人可以是一件很优雅的事。尤其是高手杀人,更不应有失武林宗师的身份,否则又与一般市井之徒何异?
  因此,杀孙秋笙那样的人物,必须使用最上乘、最高贵的武功。
  凤凰拳就是丁人凤认为最典雅、最符合一代宗师身份的武功。
  因为这武功是他经过五年宝贵光阴,苦心钻研出来的拳法。
  他是人中凤凰,他是凤凰拳的始创者。
  凤凰无宝不落。
  他自觉是世间上最高贵的人,他自创的武功当然也是世间上最高贵的武功。
  他时常引以为傲,这是徐州的一个秘密,绝少人知道,除了他自己,还有一个老仆!
  一个曾经对他忠心耿耿的老仆!

    ※  ※  ※
  丁人凤出拳了,他在出拳之前,还贪婪地看了芳舞一眼。
  芳舞是美丽的,诱人的。
  她的皮肤永远光滑如绒。
  她的腿纤秀、娇嫩,连足踝都雪白迷人。
  她有最动人的腰,腰细,小腹平坦。
  那是毫无瑕疵的胴体,晶莹有如夜空上遥远的星星。
  可惜,在丁人凤眼中,她是个婊子。
  只不过是一个姿色不错的婊子。
  他要多少便有多少,得来完全不费工夫。
  但那个可笑的“剑王”孙秋笙,却把她当作宝贝,甚至是一件无价之宝。
  太可笑了,孙秋笙竟然为了这样的女人不惜虚耗功力,为她驱除身上的剧毒。
  真是一念不可及!他是个愚蠢的笨人,笨得不能再笨,笨得无以复加。
  丁人凤鄙夷笨人,他会利用各式各样的笨人来为他做事。
  世上的笨人太多,所以,要利用笨人来为自己做事容易极了。
  利用笨人容易,杀一个笨人更容易。
  孙秋笙是个不折不扣的笨人,他死定了,天下间再也没有人能救得了他。
  就连他自己也救不了他自己。
  因为他正全神贯注运功为那个婊子逼毒,不但不能出手,连稍一分神都有走火入魔之虞。
  这比起缚住他的手脚还更要命。
  但这笨人却为了一个婊子甘心奉献自己的功力,甚至不惜用生命来作为赌注。
  可是,他这一注是必输的。必输!必死!没有任何人能改变他的命运。
  除了“俏书僮”阿九,亦即南宫金丽。

    ※  ※  ※
  金丽是个女人,不是一般女人可以比拟的女人。
  她是南宫世家的金枝玉叶,但她绝不甘心在父兄的羽翼下平淡地长大,无奈地嫁人,屈辱地渡过她的一生。
  她不是不喜欢男人,但她不甘心在别人的安排下,随随便便地跟着一个男人,便在人海中无声无息地湮灭。
  别的女人可以这样了结一生,但她不甘心。
  她要选择自己的路,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
  她并不是个三贞九烈的“圣女”。
  她鄙视世上每一座“贞节牌坊”,她认为这都是男人弄权的把戏,这种牌坊与其名为“贞节”,何不说是“愚昧”?
  男人有两只手,一双腿。
  女人也是一样。
  男人都是由娘亲肚子里孕育出来的,十月怀胎,腹大便忍受着妊娠苦楚的都是女人!男人凭什么会比女人更尊贵?不合理!绝不合理!既不合理,何以千百年以来,千千万万世世代代的女人都只能屈服在男人淫威之下?骗局!一切都是男人摆布出来的骗局!她要冲破这种枷锁。
  她要把世间上所有男人的假面具一一揭开。
  可是,造物弄人,她遇上了“剑王”孙秋笙。
  有人说,在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个尅星。
  命中最大的尅星。
  假如这是真的,那么毫无疑问地,孙秋笙就是她的尅星。
  她一遇上这个男人,整个人就软了下来。
  软的并不是她的身子,而是她的一颗心。
  她的心向来像是钢铁,她甚至曾经肯定自己决不会为男人而动情。
  任何男人对她来说,都只是一件东西。
  都是没法子可以燃起感情火焰的东西。
  但她错了,因为世间上的男人何只千千万万?终于,她遇上了一代“剑王”孙秋笙。他整个人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剑,但却能藉着剑锋散发出来的魅力,把她的一颗芳心牢牢地缚住,而且缚得不留痕迹,令她无法挣脱,无法自拔。
  孙秋笙是个怎样的男人?
  此刻,他以毕生功力为他心爱的女人逼出体内的剧毒。
  强敌犹如狂暴的野兽,已逼近毫无防御能力的“剑王”。
  只有金丽可以一拚。
  她肯拚吗?
  当然肯!她明知道丁大老板并不是省油的灯,但她还是不顾一切地扑了过去。
  她仿似扑火的一只飞蛾。
  可怜的蛾,盲目的蛾,不顾一切地扑向残酷的火焰。
  为了孙秋笙,她拚尽了命,她是死而无悔的。
  丁人凤诧异地望住这个“俏书僮”,他为她的凶悍而惊讶。
  卿本佳人,何以竖眉突目,一若疯子?
  疯子是可怕的。
  但丁人凤是何许人也?他是开妓院和赌场的,这都是最多疯子出没的地方。
  就算不是疯子,当一个人床头金尽,又或者是辄得一败涂地,永远翻不了身的时候,也会在一夜之间披头散发,目光呆滞,又或者是凶性大发,变成一个真真正正的疯子。
  尤其是在妓院,发疯的不一定是嫖客,还有那些可怜的妓女。
  妓女可以令嫖客疯狂,但迎送生涯,还有鸨母、打手,种种恶势力的无情鞭挞,也同样可以把她们逼疯,甚至是活活逼死。
  既是销金窝,也是人间炼狱。
  在这里往往返返出没无常的鬼魂,也许曾经是艳帜高张、媚香四溢的绝色佳人。
  烟花地,风流无限,青春却十分有限。
  情郎一去不返,可以疯。
  人老珠黄两手空空,可以疯。
  钜贾强豪,魔掌逼人,更可以疯。
  但最可怕,也最莫名其妙的,就是好端端的一个人,一觉梦醒,忽然就不明不白地疯掉了。
  别人不知道为什么。
  疯了的人更不知道。
  疯了就是疯了,没有正确的原因,没有正确的解释。
  眼前的“俏书僮”彷佛就是这样子忽然“疯掉了”的。
  只是,在丁大老板眼中,这“俏书僮”就算是在发疯的时候,她也疯狂得十分好看,十分美丽。
  疯狂可以燃烧起疯狂者的内在力量。但这种力量,不一定是可靠的,也不一定是无坚不摧的,因为世上有许多经验丰富的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这些疯子制服。
  就例如丁人凤,他很快就制服了南宫金丽。
  她的武功,也许在一般人的眼中算是十分了得,但在丁人凤看来,她扑过来的姿势倒有点像是一个欲火焚身,饥渴地急于要男人拥抱的女子。
  既然这样,他又何妨满足她?
  他用最快的应变招数把杀伤力极大的凤凰拳改为“风流十八摸”。
  在青楼里,“十八摸”是一首名曲。
  丁大老板是青楼的大老板,他当然很清楚“十八摸”是怎样摸的一种功夫。
  女人摸男人讲究功夫。
  如果功夫上乘,男人如痴如醉,乐此不疲。
  男人摸女人,道理相同。
  但丁人凤的“风流十八摸”,并不是要令女人感到舒适愉快,而是用来制服不肯就范的女人。
  他的“十八摸”,摸的都是麻穴,女人身上最不堪一击的麻穴。
  这是摸穴功。
  他摸她的穴又快又准。
  麻穴被摸被扣,她全身酥软。不但酥软,最后甚至连动都不能动。
  她瘫软在地上,全身的骨骼似已散裂开来,再也无法行动,更遑论可以出手对付丁大老板。
  丁人凤怪笑,他瞧着她:“你别着急,只要等片刻,鄙人自然会陪你一起风流快活。”
  房子里,除了他之外只有三个人。
  两个女的早已不成气候,武功最厉害的孙秋笙,却已自己缚死了自己。
  丁人凤愉快极了,他吸气运劲,再度凝聚凤凰拳力,他决定要一拳就把孙秋笙震死。
  凤凰无宝不落。
  凤凰拳是必胜必杀之拳,孙秋笙已无路可逃,他是死定的了!
  凤凰拳已发出,丁人凤这一击,其力量之猛,就连他自己都感到又惊又喜。
  他惊喜的是:他的功力又比从前精进了!
  又有谁能抵挡他这一拳?
  凤凰拳已准确地击出,这一击以雷霆万钧之势击向正在盘膝而坐的“剑王”孙秋笙。
  这是威力无比的一拳,也是乘人之危的一拳。
  岂料他这一拳忽然和他的身体完全分开,血淋淋地分开。
  丁人凤的脸由惊喜变成了惊呆,他惊呆地望着自己的右掌。
  他的右掌已跌落在地上,右腕却有大量鲜血向前怒喷。
  怎会这样的?他在那弹指之间完全无法明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后,他看见一张微笑的脸。
  微笑的人是孙秋笙,他的眼神冷静,手更稳定。
  他掌中有剑,剑动人不动。
  但他的剑动得极快,一动就停,是以看来根本没有动过。
  凤凰无宝不落。
  凤凰拳如是,但凤凰剑法也如是。
  孙秋笙微笑着对丁人凤道:“这是凤凰剑法,始创人就是我。”
  丁人凤骇然倒退,鲜血已洒遍了地,也湿透了他的衣衫。
  孙秋笙使诈。
  他并没有真的运动为芳舞逼出剧毒,他头顶上冒烟,看来他全神贯注把功力逼送到芳舞体内,这一切一切都是一种伪装。
  丁人凤的脸白得十分可怕,他上当了,他以为自己只是上了孙秋笙的当……
  岂料芳舞回眸望了过来,她也在笑,笑意痛快而冷酷。
  “丁大老板,还记得怎样对待你的一个老仆吗?”
  孙秋笙冷笑:“你的底细,你的武功,他全都告诉了我,别怪他,这都是你自己一手造成的恶果!”
    丁人凤明白了!在这时候他才终于明白!
  孙秋笙的剑倏地绞动!他绞动的是丁人凤的肌肤,丁人凤的每一寸生命。
  极快、极凶狠的剑法。“剑王”的剑法绝不是一般武林中人能够想像出来的剑法。
  即使丁人凤也万万想像不出来的。
  但孙秋笙只发出了一剑,无坚不摧的一剑。他只能惊呼,在惊呼中溅出晶莹鲜红的血珠。
  血是从他身上多处地方溅出来的。
  芳舞咬着唇,冷冷地看着丁人凤的下场。当孙秋笙的剑回鞘后,丁人凤已瘫痪在血泊中。
  他的脸居然还很完整,只是表情极痛苦。他败了,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他竟然会败得这样彻底。
  他的双手,曾经染了多少英雄的血,但现在流血的并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的。
  孙秋笙站了起来,冷冷的看着他,忽然问了一句:“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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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14: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脂粉窃贼施暗袭 剑王中毒困破庙
  还能迸出生命中最后的一句话。
  他道:“好……好剑法。”
  然后,他的表情就僵硬了,永远的僵硬!

    ※  ※  ※
  这里并不是徐州,而是西北八十里外的一个市镇。
  这市镇不大不小,但却有不少可以花钱的地方。
  这市镇内最著名的食肆是锦上苑。
  锦上添花,纸醉金迷,便是人间乐土。
  在这里,无论吃吃喝喝,甚至只是到这里逛一逛,都能花掉不少银子。
  吃喝昂贵是不在话下的,怎么只是逛一逛,也能花掉身上的银子?
  道理简单极了,因为锦上苑的小二全是技俩一流的“空空妙手”,要是有人存心搞事,或者是故意溜进来然后又拍拍屁股溜出去,身上的银两极可能会不翼而飞。
  所以,锦上楼并不是个简单的地方。
  然而,一个更不简单的人,就今天的黄昏带着一个绝不寻常的女子,施施然地登上了锦上苑二楼的雅座。
  他们就是“剑王”孙秋笙,还有来自南宫世家的千金小姐南宫金丽。
  但却不见芳舞。
  芳舞呢?她到什么地方去了?

    ※  ※  ※
  当天,芳舞的确是中了剧毒的,孙秋笙若不施以内力把剧毒逼了出来,她必死无疑。
  但事有缓急。
  逼出剧毒虽也是急不容缓之事,但如不能先行解决了丁人凤,局势定必更危险,更不可解救。
  孙秋笙是聪明的,也是奸狡的人。
  他布下了一个骗局,一个连南宫金丽都没有察觉出来的骗局。
  终于,丁人凤上当了。
  他以为孙秋笙已在运功,正在为危在旦夕的芳舞逼毒。
  但那是孙秋笙在故弄玄虚,诱骗他上当。
  等到他骤然惊觉堕入陷阱的时候,一切都已太迟。
  孙秋笙出其不意地击败了他,骤眼看来,似乎胜得并不光明磊落。
  但要杀丁人凤那样的恶魔,又何必光明磊落?
  丁大老板毕生谋算别人,最后也给孙秋笙谋算了一把,这本来就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只要解决了丁人凤,以后要怎样为芳舞逼毒都是轻而易举之事。反正稍迟片刻,芳舞也不致于毒气攻心,非死不可。
  一天后,芳舞从鬼门关里活过来了,但她再也不愿意跟随孙秋笙。
  她已不再是三年前的芳舞。
  三年对一个女子来说,可以是眨眼即逝的岁月,但往往也足以决定她以后一生的命运。
  孙秋笙明白。
  芳舞已不再是芳舞,一切都已改变,悄悄地改变,无情地改变。
  能够杀了丁人凤,她已很感激。
  她只是对孙秋笙说:“将来有缘再会。”
  将来,她把今天的事委诸将来……
  孙秋笙无言以对,他了解芳舞,远比丁人凤更了解芳舞。
  她说的话就像是她的心肠一般硬。
  女子也并不是没有心肠硬的。
  孙秋笙只好离别了她。
  他知道以后已没有人敢欺负芳舞。
  于是,他又带着自己的剑和背后的一个女人,继续踏上了他的征途。
  南宫金丽曾问他:“你是不是漫无目的四处飘泊?是不是这样就叫闯荡江湖?”
  她知道他不是个漫无目的的人,但却偏偏明知故问。
  孙秋笙也知道她是在明知故问,但却也装作很认真地考虑着,考虑着……
  他似乎正在考虑着应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
  但他却只是一直在考虑、考虑、考虑又考虑。
  渐渐地,他已彷佛不是考虑这个问题,而是好像考虑是否应该老是让金丽一直跟着自己。
  他这种充满着犹豫的表情吓得金丽再也不敢问下去,她害怕孙秋笙会把自己赶走。
  这一天,他俩来到了锦上苑。
  二楼雅座气派堂皇,却不见得怎样高雅。
  金丽忍不住咕呖了一句:“这地方不好。”
  孙秋笙问她:“你是来吃食物,还是来吃地方的?”
  她立刻鼓起了香腮,狠劲忽发,冷冷道:“我只是想一口把你吃掉。”
  孙秋笙并没有感到意外,只是叹了口气:“你想由那一个部份开始吃?由左手开始?抑或是右边大腿?又抑或是从头开始?”
  说着,把脑袋伸向她的嘴边。
  她怪笑起来,用粉雕玉琢般的拳头,打他的头。居然打得“咚咚”有声。
  一个小二瞧得连眼都直了。
  他连忙上前劝止:“姑娘,不要打了……打脑袋打得凶了,他会疯掉……”
  金丽没好气地在笑:“他本来就是个疯子!”
  小二叹了口气,一脸无可奈何地走了。
  但他才走了三步,已给孙秋笙抓了回来。
  小二一怔,忙弯腰陪笑:“这位大爷,有什么吩咐?”
  孙秋笙“唔”一声,想了片刻才道:“这里除了我的脑袋之外,还有什么好吃的?”
  小二又是怔呆半晌,才又继续陪笑下去,道:“小号最著名的是爆羊肚、烩羊片、汁烧羊脑,还有羊脸子、信子和羊眼,用来下酒最好。”
  南宫金丽眨眨眼问:“什么叫信子?”
  小二道:“是羊舌,用来下酒最是美味不过……”
  孙秋笙道:“小二哥说的绝制羊肉大全,我全都点上一份,除此之外,还想要……”
  小二忙道:“大爷还想要什么,尽管吩咐……”
  “也没什么,我只要要回这位姑娘的绣荷包!”
  孙秋笙的目光忽然冷厉如刀。
  刀锋直刮在小二的脸上,彷佛厨子正在用刀把羊脸肉一片一片的切割下来。
  小二的脸立刻拉长了,拉得比羊脸还要长。
  “朋友,你也不瞧瞧这是什么地方,说话可得小心点!”
  小二的脸变了颜色,语气也变得不再像是奴颜婢膝,还有他的身边不知何时已涌现出十几条精壮的黑衣大汉。
  人多势众,人人胆大。
  反观孙秋笙只是一个男的,却还牵着一个女的,看来正是势孤力弱,难有作为。
  小二虽然还是一身店伴装束,但胆子一大,那份架势便立刻判若两人。
  根据以往经验,收拾一男一女大概只用三个大汉已是游刃有余。
  但人多一点总是优胜一点的。
  孙秋笙只好叹了口气,问:“你愿意把这位姑娘的绣荷包交出来吗?”
  小二没有回答,只是恣意地纵声大笑。
  这种笑无异也是一种清楚的答覆。
  他笑,在他左右的黑衣大汉也同时大笑,他们彷佛看见了世上最可笑的人,世上最可笑的事。还有金丽,她笑了,笑得连眼泪也迸流出来,但却一面笑,一面躲在孙秋笙的背后大叫:“救命哪!救命……这是黑店……这是谋人店……”
  孙秋笙忍不住皱了皱眉,回头望向这古怪而美丽的女人:“你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
  “我在啼笑皆非。”
  她笑得弯低了腰。
  她是迷人的女子,孙秋笙并不是不动心的。
  但很奇怪,他竟一直抑压着自己的情和欲。
  他的脸才转过去,已有七八件兵器向他身上招呼。
  短斧、斩骨刀、铁棍、尖叉、软鞭、钢戟……仿似大杂会耍杂技般直涌而至。
  但怎及“剑王”的剑?
  只是轻轻一剑,毫不在意的一剑,已把这些长长短短、形形式式的兵双格开。
  剑尖一晃,已抵在那小二的咽喉上。
  小二连脸都白了,迅速把绣荷包双手奉上。
  孙秋笙接过绣荷包,小二连忙叩头认错,大叫:“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到最后,竟声泪俱下跪在孙秋笙脚尖前。
  孙秋笙把绣荷包还给南宫金丽,却问了一句:“里面有什么东西?”
  她答:“只是一个梦。”
  很奇怪的回答,很奇怪的女人。
  但那个小二更奇怪,他突然一拳打在孙秋笙的脚背上!
  他自始至今,看来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他连偷窃的技俩都不怎么高明,不但孙秋笙明察秋毫,甚至瞒不过金丽的眼睛。
  她佯装瞧不见,只是想看看孙秋笙怎样处置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怎样解决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直至这小二突然一拳打在孙秋笙脚背的时候,他俩才发觉这错误有多严重!
  这小二不是一般的小二。
  他这一拳看似笨拙,其实却是一炁化三清,变幻无定,出神入化的“一炁神拳”。
  一拳使出,十步之内定必难逃被击中的命运!
  当然,这只是对一般的武林人物而言。
  孙秋笙是高手中的高手,是名震天下的剑王,一炁神拳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一击必中。
  可是,这小二却用这不世奇功,无声无息地,甚至是在摆布着骗局之下,才卑鄙地向孙秋笙下手。
  如此处心积虑的一击,功效也自然不同。
  孙秋笙中了暗算。
  一个不可能出手暗算他的小人物,突然用出神入化的一炁神拳向他偷袭。
  一拳便已击中了脚背!左脚的脚背!
  这一拳看来并不沉猛,就算中了拳,又能对孙秋笙造成多大的伤害?
  南宫金丽起初也并不怎么担心,但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
  小二一击即中,也一击即退。
  一退丈二,神情洋洋自得。
  他不再看孙秋笙,只是笑吟吟地望着自己右手的无名指。
  他的无名指有铁戒指,铁戒指上有尖刺,尖刺上泛着湛蓝、诡异莫名的寒芒。
  孙秋笙中拳的地方也就是给这淬了毒的尖刺刺中的地方。
  这一拳只击中便已大功告成,根本不必凶猛沉重。
  与其一拳震碎他的脚背,还不如在他脚背上轻轻一刺!
  孙秋笙中伏了,这是江湖中最阴险的一种偷袭。
  他的脚背在冒血。
  血冒得并不多,但冒出来的血并不鲜红,而是瘀黑色。
  好毒的一拳!
  南宫金丽吃惊了,她可没想过“剑王”孙秋笙也会给人暗算得手,而且暗算他的人,只不过是一个店小二。
  但店小二真的是个店小二吗?
  不!当然不!这是一个陷阱,小二并不是小二,他本来是一个很有气派的大贼。
  一个采花大贼。
  这小二赫然竟是康超群!
  康超群是青年人,他年轻、俊美,他自负倜傥风流。但无论他自己怎样看自己,有一个事实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他是个采花贼!自命风流的采花贼!
  他不但采花,也杀人!
  为了女人而杀人,这是他经常都采用的方法。
  他常作一个比喻:女人是花,要采花,必须披荆斩棘,除去一切障碍。
  而那些“荆棘”就是那些在“花”身边的人。
  但他这一次暗算孙秋笙,又是为了什么?是不是为了孙秋笙身边的南宫金丽?
  不!这一次他出手伤人却与女性无关。
  也许,他在杀了孙秋笙之后会把金丽据为己有,但这并不是他出手的最大理由。
  他对孙秋笙解释:“我快要成为兵器堡的女婿,柳堡主也就是我的未来岳丈,他不大喜欢你在江湖走来走去,因为你总有一天会走到兵器堡的门前撒野!”
  康超群居然解释得十分详尽,唯恐孙秋笙不明白。
  孙秋笙是心中有数的。
  康超群不厌其烦,详细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是要孙秋笙了解事实的真相,而是故意在拖延时间。
  孙秋笙脚背中毒,时候拖得越长久,对他越是不利。
  孙秋笙心中有数,但表面上完全不动声色。
  但却有一人,突然俯伏在他脚背上,用舌头把他脚背上的剧毒吸吮出来。
  吸吮一口,吐出一口!
  每吐出一口瘀血,血色渐见鲜红。
  这人是金丽,漂亮动人的南宫金丽。
  康超群怔呆住了,他楞楞地瞧着这个美丽的女人。这女人竟然愿意为孙秋笙做这种事!
  孙秋笙也任由她吸吮着,彷佛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康超群不禁气得发抖。他生气,是因为从来没有女人愿意为他做这样的事。
  但孙秋笙的身边却有一个。
  南宫金丽昂然地瞪视着康超群,彷佛正在向这个采花贼挑战。
  孙秋笙微微一笑,对金丽说道:“要解这毒,不能单靠你的舌头。”
  金丽仍在瞪视着康超群,脸上的表情就像是那一只愤怒的小母鸡。
  但这小母鸡是很美丽的,美丽得足以令人为之窒息。
  康超群盯着她,不自觉地瞧得有点痴了。
  金丽忽然叱喝:“我要把你的贼眼珠挖了出来!”
  这话说到一半,右手已双指如钩,“霍”声插向康超群双目。
  康超群嘻嘻一笑,右手轻轻一拨,把金丽的玉指顺势压下,再施展巧妙的小擒拿手,不到两招已把她右手紧锁……

    ※  ※  ※
  锦上苑隔邻是豪门客栈。
  这客栈最华丽的厢院在后花园侧,与锦上苑毗邻紧贴。
  只是一墙之隔,却是两个天地。
  锦上苑那边杀机四伏。但在这厢院里却是春色无边。
  一个威武的男人正紧抱着一个脸貌姣媚的少女,一对眼睛似已喷出火焰来。
  那是饥渴的欲焰!
  而在他怀中的少女却是媚态动人。
  这男人赫然竟是兵器堡堡主柳浣天!
  柳浣天竟然也在这个市镇里!
  他是色欲魔王,每到任何地方都要最好的女人侍候他。
  他怀中的少女是这地方方圆百里内最著名的女飞贼,她偷男人的财帛,也偷汉子。
  淫娃女飞盗郝宝雯看似少女,实则媚功绝顶,是色欲海中的小荡妇。
  要怎样取悦男人,她有不传之秘。
  对付不同的男人,她有不同的手段。
  有时候她弱小可怜,有时候她风情万种,有时候她甚至会抓起长鞭,把男人抽挞得皮破血流,伤痕累累。
  但这都是取悦男人,满足男人的方法。
  只是因人而施,各有各的喜好,也各有各的优劣。
  郝宝雯比谁都更了解男人,各种各类的男人。
  柳浣天是武林大亨,江湖大亨中的大哥。
  他早已知道有郝宝雯这个女人,也叫自己的手下特别眷顾这个女人。
  女飞贼总有失手的时候。
  上个月她失手了,被囚在大牢。
  柳浣天的一个秘密猛将单人匹马闯入大牢,杀了二十几个狱卒,然后把这些狱卒的首级摆放在知府大人的床褥上。
  知府大人给吓坏了,一病半月。
  他立刻放人,以后再也不敢追究此事。
  柳浣天的秘密猛将并非别人,正是把他女儿玩弄于股掌间的康超群。
  康超群和杏嫦的事,柳堡主早就了如指掌。
  女儿任性,做父亲的根本无可奈何。
  只好匆匆办理婚事,招郎入舍,让康超群入赘柳家。
  康超群也乐得做其女婿,有柳浣天做靠山总比孤身一人在江湖中乱闯为妙。
  女婿风流,岳丈是淫魔,倒是一拍即合。
  岳丈看上了郝宝雯,做女婿的自是义不容辞,立刻妥善安排,不到三两个时辰工夫一说即合。
  柳浣天虽然年纪较大,但毕竟是一代武林枭雄,功力绝非等闲之辈可比。
  郝宝雯本是淫娃,她知道,一旦能令柳堡主对自己痴迷起来,那怕只是一年半载,甚至只是短短两三个月,她也可以在这男人身上得到极大的好处。
  男人最阔绰的时候,往往都是在他心境最愉快的时候,因此,无论怎样,她必须令他感到愉快。
  她用最能挑动男人情欲的方法挑逗他。
  她有信心可以令柳浣天陷入烈火狂燃的境界,她令他迷失方向,眼前只有她诱人的胴体和淫邪的眼神。
  淫邪的眼神有很多种。
  最下流最淫邪的眼神只会令人鄙夷、倒胃、远而避之。
  但她的眼神,却是淫邪而聪慧,放荡而美丽。
  那是对男人的一种挑衅,甚至是一种挑战。
  但柳浣天是不世枭雄,虽然身处此地,但他的头脑还是十分清醒。
  他并没有忘记,康超群就在隔壁的锦上苑,也没有忘记“剑王”孙秋笙已来到了这里。
  康超群无疑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年轻高手,但他可以收拾孙秋笙吗?

    ※  ※  ※
    锦上苑杀机四伏。
  孙秋笙已中伏,他的脚背中了剧毒,毒力正在蔓延。
  这正是康超群取胜的最大本钱。
  他要杀“剑王”孙秋笙!这并不是他今天的主意,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已暗中下了的决定。
  只有杀了孙秋笙,康超群的名字才会在武林中轰动爆响。
  杀一千个无名小卒也不及杀了孙秋笙这个“剑王”更易声名大噪。
  柳浣天的头脑清醒,康超群的头脑也像是夜空高峯上的猫头鹰,比任何人都更清醒,比任何人的眼睛都更明亮。
  杀孙秋笙,这一击绝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只要能够成功地杀了“剑王”,不管用的是什么法子,什么样的手段,都在所不惜。
  刺杀孙秋笙的计策已接近成功的阶段。
  上天下地,再也没有人能救得了“剑王”。
  孙秋笙已中了剧毒,而且强敌环伺,锦上苑四周都是天罗地网。
  当然,康超群知道柳浣天就在隔壁。但他绝对有信心,毋须岳丈大人出手,孙秋笙今天已注定会变成个死人!
  还有,南宫金丽也将会成为自自己的猎物!
  他的手肆无忌惮地抓住金丽……
  她已没有化解这一招的能力,她整个人都已落入康超群的指掌中。
  孙秋笙看着康超群的动作,居然没有反应。
  他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为什么?是他动不了,还是不敢动?
  不!都不是!他没有任何反应,是因为根本没有这个需要。
  当孙秋笙中了暗算的时候,他也同时瞥见锦上苑对面一座屋檐上,掠过了一个闪电般快速的身影。
  快如闪电的身影,还有一件金黄的披风!
  孙秋笙只在这一瞥间已知道这人的来历。
  他心中笑了,暗暗地在笑。
  他知道今天一定有人会大大的倒楣!
  不管是谁,只要有人在这时候得罪南宫金丽,就合该注定倒楣。
  康超群无疑是个很厉害的年轻高手,但他既已得罪了南宫金丽,也就绝不能例外。
  正当康超群的手快要抓南宫金丽乳房上的时候,金黄的披风又再闪现。这一次,这人并不在锦上苑对面的屋檐上,而是鬼魅般溜进了锦上苑楼上的雅座。
  康超群已有警觉,急急放开南宫金丽。
  来者不可轻侮!
  但他这时候才放手已嫌太迟。
  金黄披风旋转而下,在这披风中似是包裹着一个人,一个脸容冷漠,秃顶银髯的老者!
  光秃秃的头顶泛动着油腻腻的光采,他的银髯似乎远比他的秃头好看。
  康超群乍然看见这老者,不禁脸色大变。
  他也和孙秋笙一样知道这老者是谁,只是孙秋笙早已看见,而他却直至这一瞬才驣然警觉。
  这老者赫然竟是已经在江湖销声匿迹了二十五年的“金旋风”南宫东北!
  那一件金黄披风,那一个油腻赋的秃头,还有这一身轻功“金风送爽”,再加上这一招“风里穿云掌”,都已证实了眼前这位不速之客,除了是“金旋风”南宫东北之外,绝不可能会是任何别的武林中人!
  康超群大骇,他在惊骇中放弃了南宫金丽,全力对付南宫东北的侵袭。
  但南宫东北既已冲着他而来,又岂容他有抗衡的余地?
  好一个“金旋风”,只见金黄披风乱舞,“风里穿云掌”却在披风中连环怒击而出。
  一掌,两掌,三掌!
  一击,再击,三击!
  一连三掌都击中了康超群!一掌比一掌更快,也一掌比一掌更沉猛可怖!
  康超群一退再退!
  第三退,他已是身不由己!
  不再是他自己跄跟地后退,而是南宫东北掌心抵住了他的胸膛,凌厉无匹掌劲有如排山倒海般逼着他直向石墙撞了过去。
  石墙本很牢固,但石墙竟被这一撞之力震得四分五裂,当场倒塌了一大半。
  石墙之后是豪门客栈的厢院。
  厢院中有九男九女。
  陡然之间,墙塌石飞!
  突然间竟有人在隔壁厮杀,一直杀到客栈这里来。
  是巧合吗?还是这可恶的老头儿存心这样地捣乱?
  康超群本是不可一世的兵器堡女婿,但他连中三掌后立刻变得像是死狗般瘫软在败土碎石中。
  南宫东北喝道:“柳小狗,你在这里搞什么鬼?”
  柳浣天的脸色立刻变了,变得有如给烈火烧烤着一样。
    柳小狗!这人竟叫他小狗!
  在不明内情的人听来,这是恣意的侮辱。但柳浣天自己当然知道“小狗”其实是他的乳名。
  在他十二岁之前,凡是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小狗”,但他不喜欢这个称呼。
  到了十三岁,柳浣天为了这乳名而杀人。
  凡是叫他一声“小狗”的人一律杀无赦!连他的舅父、舅母、姨丈、亲朋戚友一律杀!
  到了十六岁那一年,他已把所有知道他叫“小狗”的人统统杀得干净净净。
  想不到数十年后,竟然还有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中直呼其“柳小狗”之名!
  这是柳浣天绝对无法容忍的。
  江湖之中还有谁知道柳浣天数十年前的乳名“小狗”?这些人不是已经给柳浣天赶尽杀绝,一个也没留下来吗?
  不!最少还有一个!就是眼前的“金旋风”南宫东北!
  柳浣天的眼睛红了,红得像是火焰!他发誓,一定要把这可恶的老东西杀掉!
  但这人并非等闲人物,而是南宫世家第一高手南宫东北!
  柳浣天要杀这老人,但这老人却在叫了他一声“柳小狗”之后,突然撒出一蓬五彩缤纷的粉末。
  彩色的粉末诡异地散布在厢院中。
  柳浣天怒道:“堂堂南宫世家长者竟施展这等下三滥手段,简直不要脸!”
  南宫世家的“七情六欲五幻彩”奇毒无比,但据说早在百年前便已失传。
  直至今天,赫然又再呈现在柳浣天眼前!
  柳浣天急退,他抱着郝宝雯,身形双双倒退出厢院之外。
  南宫东北也急退,他退回锦上苑,护着孙秋笙,拉着南宫金丽,夺门而逃!
  南宫东北的轻功令人叹为观止。他倏然而来,忽尔而去,来无影,去无踪,简直完全无法估计。
  但孙秋笙却感觉得到这老人并不如外表那么强壮,那么厉害。
  南宫东北已有喘息声,而且声音混浊,也十分短促。
  “他老人家生病了!”
  孙秋笙心想。
  但南宫东北仍然硬撑着,他知道只有自己才能突如其来地把康超群收服,也只有自己才能把孙秋笙和金丽带出险境。
  他不错是一代武林怪杰,武功深不可测,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现在,他老了,功力虽然有进,但人却多病。
  病能使英雄气短。
  他只能蓄锐一击,把康超群杀个措手不及。
  他能把康超群重创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已看穿这狡狯的年轻人武功的底子,但康超群却对骤然杀至的“金旋风”毫不了解。
  出其不意,蓄锐以待的一击,立奏奇效,但隔壁尚有大敌隐伏。
  那是兵器堡的柳浣天!南宫东北早就知道这个人,也曾见他为了“小狗”这个乳名而滥杀无辜。
  只是,当年的南宫东北心境和平,胸中并无杀机,虽不值“柳小狗”所为,但此事与自己无关,也就并不理会。
  事隔数十载,柳浣天已是威震天下的兵器堡主人。
  南宫东北纵使没有生病,也决不是柳浣天对手。
  南宫东北知自己内力已有阻滞,如不及时抽身而退,一旦与柳浣天短兵相接,必败无疑。
  是以他施用“七情六欲五幻彩”,但这却是骗人的技俩。
  “七情六欲五幻彩”的确早已失传,即使南宫东北也不懂如何炮制,也没有这种毒彩雾粉可供使用。
  但他是老江湖,深知自己的功力不比从前,是以早有准备,炮制了一些假的雾粉,以备不时之需。
  在这一役,雾粉大派用场。
  即使老辣如柳浣天,在这混乱场面中也不免为其所惑。
  这正是南宫东北要争取的一刻。
  形势险峻,南宫东北必须把握每一个机会,才能带着孙秋笙和金丽脱离险境。
  不能稍慢,一慢即死!
  柳浣天是老狐狸,那些假冒的“七情六欲五幻彩”只能把他迷惑片刻。
  果然,柳浣天很快就看穿了这种技俩。
  “南宫东北已黔驴技穷,火速追杀!”
  他迅速发出了命令。
  命令一发出,前后最少有逾百杀手,脚尾穷追不舍!
  “杀南宫东北赏黄金五千两,杀孙秋笙赏黄金一万两,活擒南宫金丽赏黄金五百两!”
  活的金丽只值五百!
  死了的孙秋笙却值黄金万两!
  这是柳浣天的赏格!也是柳浣天的命令!
  南宫东北带着半死不活的孙秋笙和忧心忡忡的南宫金丽,一直逃窜到镇外一座破庙里才停下。
  后有追兵,形势依然危急,但南宫东北力气已尽,不能不停下来。
  南宫金丽看着孙秋笙,只见他的脸靥已开始透出紫气,形势不妙之极!
  南宫东北望着金丽,叹道:“你太任性啦!”
  金丽苦着脸,但却楚楚可人:“爷爷,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剑王,你救救他吧!”
  南宫东北又叹一口气:“你怎不说害苦了你的爷爷?”
  “爷爷是最疼金丽的,无论金丽做错什么事,你都会原谅我的,对不?”
  金丽把脸庞靠在老人的胸膛上,一脸凄酸,却又是说不出的妩媚艳丽。
  南宫东北笑了,笑得慈祥,笑得亲切。
  不错,他最疼爱的孙女儿只有一个,就是此刻依偎在他怀中的金丽。
  孙秋笙对南宫东北来说只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但他却是金丽心目中最重要的男人。
  金丽认为最重要的男人,在南宫东北心目中也顺理成章地变得十分重要。
  否则,他也不会甘冒奇险,把孙秋笙在重重围困下极力救出来。
  但救人须救到底,孙秋笙中了暗算,那种奇毒是非同小可的!要怎样才能起死回生?
  忽见老人自怀中取出一个碧绿瓷瓶,对金丽说道:“这是‘一元万象散’,药性霸道,可解任何奇毒,但……”
  金丽忙道:“爷爷,给我……无论你要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南宫东北摇了摇头,道:“孩子,爷爷还会向你提出什么条件吗?我只是说,这药性太霸道,虽可解救奇毒,但同时也会把服用者的一身功力完全散掉,变成一个完全不懂武功的人!”
  金丽呆住了。她知道爷爷不会骗她。
  “剑王”孙秋笙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他最引以为荣的本领就是他的一身武功,他怎可能变成一个完全不懂武功的人?
  金丽的身子立刻颤抖,剧烈地颤抖。
  “不!爷爷,我了解他,他不可能变成一个废人!”
  “不懂武功并不等如是是个废人!”
  南宫东北抚慰孙女儿,但却连他的声音也在颤抖着。
  他也是个武者,他这一生和“武功”这两个字结下不解之缘,他当然比谁都更了解,被废除了一身武功对一个练武者来说,简直是比死亡还更难以忍受的事情。
  但孙秋笙的脸色已更恐怖,他已陷入半昏迷之中,只能由嘴里发出毫无意义的呻吟声。
  形势已极凶险,急不容缓。
  若再延误下去,他非死不可!
  金丽迟疑着,她的手在颤抖。
  破庙里残破的神像,彷佛正在嘲笑她的软弱,又彷佛正在无限怜悯地注视着孙秋笙。
  孙秋笙的眼皮渐渐肿胀,又胀又紫,毒力已向他全身蔓延!
  金丽终于咬着牙,含着泪,把药性霸道绝伦的“一元万象散”送入孙秋笙的嘴里。
  忽然天降大雨,雨点泼泼刺刺地打入破庙内。
  天色一片漆黑。
  破庙外人影幢幢,都是柳浣天的手下,柳浣天的杀手。
  但金丽心无旁惊,她只关注一个人。
  孙秋笙!
  将会丧失一身武功的“剑王”孙秋笙!

    ※  ※  ※
  柳浣天来了!
  他手里撑着一把纸伞,披上了衣服,笼罩着一脸可怕的杀机。
  杀南宫东北!杀孙秋笙!强奸金丽!
  这是他今晚之内一定要做的事情!
  破庙已被重重围困,外面有逾百手持毒弩的杀手,严密地监视着破庙内外的任何动静。
  “南宫老头,快给本座滚出来!”
  柳浣天在破庙外冷笑。
  南宫东北很快就从破庙里走了出来。
  大雨滂沱,他一站出来,人已浑身湿透。
  但他说的话对柳浣天来说,仍然是那么可恶可恨,他道:“穿了衣服的小狗还是一条小狗!”
  柳浣天这一次没有动怒,最少,在外表上他冷静异常:“南宫东北,你已不比当年盛势!”
  南宫东北道:“却还有一身硬骨头。”
  柳浣天道:“孙秋笙是个很麻烦的武林败类,你老人家犯不着包庇他!”
  南宫东北道:“谁是真正的武林败类,我老人家心中有数,用不着你这条小狗提点!”
  柳浣天笑了笑,神情越来越见平静。
  “曾听人说过,早在三四年前,你会因练功走火入魔,结果害了一场大病。”
  这是试探。
  “道听途说之事,你要相信便相信,若不相信,也毋须问我老人家!”
  南宫东北并不透露半点口风。但柳浣天却是个眼神如电的老江湖。
  他已看出南宫东北已不再有一代武林宗师的神采,这老人太老了,也受过很大的折磨、有伤病……
  要杀此人绝对不难!
  “嘿嘿!说得好!”
  柳浣天冷冷一笑:“问是多余的,只有在手底下见个真章,才会有最真确的答案!”
  不等他说完,南宫东北已抢出手!
  一掌,两掌,三掌!
  掌影快如闪电,但都是虚招!
  柳浣天又冷笑:“怎不使出南宫世家的真材实学?”
  南宫东北狂吼连声:“匹夫,休且狂妄!”
  连环五刀,刀自袖中贴肉而出,竟是一把尺许长短的软刀。
  软刀虽短而薄,但刀锋锋利无匹。
  每一刀都削向柳浣天咽喉,那是南宫世家的“五环十字刀法”!
  可惜刀法虽快,却力虚势浮,与昔年之南宫东北判若两人。
  柳浣天沉腕、绕步、转身、截指、扣指,五着反击疾扑南宫东北。
  柳浣天一反击,南宫东北立居劣势。两指暴伸疾戳咽喉。
  南宫东北急忙回刀削向柳浣天右腕,欲连消带打,但却已迟了半步。
  高手比拚,迟了半步已致命!
  柳浣天指尖如刀,已在电光石火间戳穿南宫东北咽喉!
  鲜血激射!南宫东北两眼怒凸,软刀松脱堕地,雨水迅速把他咽喉间喷射出来的鲜血冲掉。
  柳浣天已放手,不再理会南宫东北。
  无论是谁中了他这一着“扣喉绝命锁”,必死无疑。
  既是一个死人,何须理会!
  他最大的目标是“剑王”孙秋笙。
  他知道,这年轻高手绝对是自己的尅星,此人不除日后势难安寝。
  斩草除根!孙秋笙是非杀不可的!
  孙秋笙在破庙内,他与南宫金丽已成瓮中之鳖!在这天罗地网下,这一对男女已是插翅难飞。
  柳浣天既杀南宫东北,遂肆无忌惮地杀入破庙之中,他要杀孙秋笙,活擒南宫金丽!
  但柳浣天杀入破庙,却不见任何人的踪影。
  柳浣天脸色一沉,怒道:“这地方有古怪!”
    他立刻下令手下彻底搜查破庙,一定要找到机关所在!
  柳浣天不愧是老江湖,一眼就看穿这古庙并不寻常。
  但机关在哪里?他的手下并不能在片刻间便翻查出来。
  答案是在神案下的一条地道。
  这地道十分隐秘,但南宫东北知道,如不拖延一些时候,柳浣天还是很快便会追上孙秋笙和金丽。
  孙秋笙中了剧毒,又服下“一元万象散”,凭金丽之力,能否助他逃出险境,还是很难说的。
  但无论怎样,总要尽力争取机会。
  南宫东北牺牲了,南宫金丽挟带着孙秋笙,咬着牙在黝暗的地道里逃命。
  这是她有生以来最狼狈的一天。
  但她并不埋怨,为了孙秋笙,无论吃什么苦头她都甘愿接受!
  可是,孙秋笙的身子越来越沉重,她感到越来越吃力。
  而且,她已听见柳浣天的手下终于还是找到了秘密地道的入口,而且正追了上来。
  地道内前路茫茫。
  金丽又急又怒,她快要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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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14: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剑王保命失武功 堡主饮恨永除名
  金丽不是个喜欢哭的女人,但为了孙秋笙,她会哭个天崩地裂。
  就在她旁徨无策时忽然眼前大亮。一个身高八尺,手持火炬的巨人,突然在地道中出现。
  他瞳孔中闪动着野兽般凶厉的寒芒,喝道:“你是南宫世家的什么人?”
  金丽吃了一惊,随即回答:“我是南宫东北的孙女儿,我叫金丽……”
  巨人眼色一变,随即俯伏地上,又跪又拜:“奴才南宫犬叩见小姐。”
  金丽怔了一怔:“你就是南宫犬?”
  巨人恭声回答:“奴才正是。”
  金丽明白了,南宫犬是南宫世家最忠心的仆人,但却犯了家规,被逐出南宫世家之外。
  只有一个人愿意照顾他,那是南宫东北。
  此际,金丽掺扶着一个脸色灰白的男人,而且后有追兵。
  南宫犬明白形势危急,急急带着金丽,在纵横交错的地道里逃命。
  这地下秘道,竟如蜘蛛网般,有如一座地道迷宫。
  穿过了无数地道后,南宫犬带着两人来到了一条大河流旁边。
  一叶渔舟停泊在地道外的河边。
  南宫犬背着孙秋笙登上渔舟,然后摇橹。
  金丽怜惜无限地伴在孙秋笙身边,柔肠百结,欲语无言。
  他本是叱咤风云,剑气纵横天下的“剑王”。
  但如今他已服下了“一元万象散”,他再也不是武功盖世的武林高手。
  他仍在昏迷中。
  一旦他苏醒过来,一旦他知道这件事,他将会变成怎样的样子?
    金丽不敢想下去。
   
    ※  ※  ※
  柳浣天穷追孙秋笙,但却在秘道中迷失了方向。
  别说是追杀孙秋笙,即使如何离开这个地底迷宫,也是大费周章之事。
  最后,柳浣天总算重见天日,但却再也追不上“剑王”。
  柳浣天大动肝火,回到市镇上胡乱泄忿。
  但杀人只能泄忿,并未能宣泄他身体里积压着的欲火,于是,他把郝宝雯找回来,把她带到锦上苑的帐房中。
  帐房先生只是看了柳浣天一眼,已给这魔头一掌震碎天灵盖,有如死狗般被抛出门外。
  郝宝雯“啊”的一声,娇声在叫:“柳爷,你怎么啦?”
  柳浣天脸色一寒,喝道:“贱妇,少在本座面前装模作样,快脱掉衣服!”
  他一叱喝,郝宝雯不敢违命,匆匆忙忙把身上所有衣裳褪下。
  她的艳色是罕见的。
  她是个标致的美人儿。
  但柳浣天心情大坏,虽然面对着如此娇娃,却仍然怒气难消,不由分说,突然一脚踢在她小腹上。
  他这一脚又快又凶狠,也大大出乎郝宝雯意料之外。
  但郝宝雯的反应,却也同样出乎柳浣天意料之外。
  她是女飞盗,轻功上佳。
  柳浣天不问情由恶狠狠一脚踢了过来,她可不甘愿逆来顺受。
  她轻巧地闪开了,眼神惊诧地盯着柳浣天。
  柳浣天更怒:“臭婊子,本座偏要消遣你,看你还能逃到什么地方去!”
  两手十指箕张,竟向郝宝雯施展毒辣杀着。
  再也不是男欢女爱的游戏!
  郝宝雯冷冷一笑:“堂堂兵器堡主人,竟是胸襟狭隘得不能容物的男人!”
  她一针见血,把柳浣天刺得无地自容。
  这女子可恶,绝对不能容她再活于世上!
  柳浣天已决心要杀郝宝雯!
  兵器堡堡主要杀的人,又有谁能拯救得了?
  郝宝雯似乎已注定非死不可。
  但世事奇幻,在此形势极端凶险之际,却又突然天降奇兵。
  他们就是一对少年!
  一个身穿白衣,一个身穿黑袍,各眇一目。
  穿白衣的眇去右目,穿黑袍的眇去左目。
  两个俊美少年,虽然都只有一只眼睛,但却眼神锐利如箭!
  两支利箭,同时射向权势薰天,武功绝顶的不世枭雄脸上!
  柳浣天楞住了。
  他从没见过眼神如此锐利的少年,而且一上来便是一黑一白,好不夺目的两个独目少年高手。
  这两人虽未出手,但柳浣天已肯定他俩的武功修为,决不会是弱者。
  “什么人?”
  柳浣天眉毛倒竖,疾声喝问。
  白衣少年冷冷一笑:“白鹫。”
  黑衣少年接道:“黑鹫。”
  柳浣天神色一凛:“黑白鹫?”
  两少年齐声道:“正是黑白鹫!”
  “两位贵庚?”
  “都十七岁,比你年轻!比你拥有更多更多的明天!”
  白鹭道。
  柳浣天宁笑:“要是本座立刻便杀了你们,倒不知道谁会拥有更多的明天?”
  黑鹫冷冷回答:“你是绝对不敢动手伤我们一根寒毛的。”
  柳浣天嘿嘿一笑:“简直荒天下之大谬!”
  他正要动手大开杀戒,忽然脸色惨白,气得连话也说不上来。
  因为他忽然看见帐房门外,站着了两个人。一个少女、一个老人。
  少女又年轻又漂亮,老人又丑陋又肮脏。
  老人穿一袭长袍,齐中分开两种颜色。
  左边黑,右边白,黑白分明。
  他是黑白鹫的义父,他姓白,名穹苍,绰号“黑白不分”。
  白穹苍是武林十大怪杰之一。
  他成名比南宫东北更早,年纪也比南宫东北更老。
  但南宫东北体弱多病,白穹苍却是老当益壮,更有“江南老顽童”之称。
  柳浣天气得脸色惨白,是因为在白穹苍身边,还有一个少女。
  这少女显然正受制于白穹苍。
  她满脸都是惊惶之色,她一看见柳浣天,便叫:“爹,救我……”
  这美丽的少女赫然是柳浣天的。掌中明珠——杏嫦!
  杏嫦只是叫出了这三个字,就已给白穹苍疾点了她的哑穴。
  他点了她哑穴之后,兀自眉头大皱,咕嚟着说道:“这是什么鸟汉生下来的小母鸡,声音竟比乌鸦放屁还更难听?”
  柳浣天怒不可遏,喝道:“快放了她!”
  白穹苍道:“要老夫放了你的宝贝女儿,有何难哉?但你最少得先退开十里!”
  柳浣天道:“先放了她再说!”
  白穹苍嘿嘿一笑:“老夫操你祖奶奶十八代灰孙子!你再不带着手底下的狗腿鹰爪退开此地十里,老夫先杀了她再说!”
  他鸟爪似的手已抓在杏嫦头顶之上,只要轻轻吐劲,柳浣天这个女儿就得报销了帐!
  投鼠忌器,柳浣天不敢轻举妄动。
  白穹苍是个怎样的人,柳浣天是知道的,此人绰号“黑白不分”,一旦发起狂来,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他只好答允这城下之盟,自己先退开去再说。
  他道:“本座在此地东方十里外扎营驻候,限你们两个时辰内把她交还!”
  白穹苍道:“好!——言为定,快马一鞭!”
  这是江湖人的信诺,柳浣天立刻带着兵器堡的人走了。
  瞬息间走得干干净净!
  白穹苍仰天大笑,轻轻一拍手掌,背后又出现了一个身高八尺的大汉。
  “白奴,这小妮子就由你送去,你可害怕?”
  白奴道:“奴才很害怕……奴才害怕到时会忍不住手,大开杀戒……”
  白穹苍哈哈大笑!

    ※  ※  ※
  柳浣天是兵器堡堡主,近年以来声势与日俱增。
  岂料在此一役阴沟里翻船。
  他的东床快婿康超群惨受重创,继而给南宫东北大骂为“小狗”。
  最后,更杀出了白穹苍与黑白鹫师兄弟。
  对柳浣天来说,这是可耻的失败。
  他不能忍受,绝对不能忍受。
  到后来,杏嫦虽然被安全送返回来,但柳浣天的脸色仍然极其难看。
  他要雪耻!他要报复!他要把白穹苍、黑白鹫、孙秋笙、南宫世家中人一一赶尽杀绝!
  然而,江湖风浪既已掀起,又岂唯独柳浣天才才是世间仅有的枭雄?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本来就是群雄并起,天下纷乱的混乱时代。

    ※  ※  ※
  柳浣天决定先回老巢,再作计划。
  回兵器堡,必经曲水池、扶天壁、万仞峯、望北坡四地。
  柳浣天带着手下及女儿,怒气冲冲地渡过曲水池,攀越了扶天壁,横过万仞峰,终于到了望北坡。
  只要穿过了望北坡,兵器堡已历历在目。
  柳浣天在望北坡下一个小市集独自离羣,大喝闷酒。
  他下令谁都不能近他三丈之内,否则杀无赦。
  柳堡主严令一下,人人莫敢不从。
  一辆驴车自柳浣天眼前缓缓驶过。
  驴车上,一个满身污垢的老妇带着一个十八九岁的村女,没精打采地在赶路。
  柳浣天把酒焰用力一敲,焰裂酒泻。
  老妇近在咫尺,吓了一大跳,那村女更畏怯地蜷伏在车上。
  柳浣天已身如怪鸟,飞扑到老妇身边:“她是不是你的女儿?”
  老妇摇头,脸色苍白:“回……回大爷,她是我孙女儿……”
  “女儿也好,孙女儿也好,都得卖给了俺!”
  “卖?怎可以?”
  老妇大吃一惊。
  柳浣天怒形于色,喝道:“你这老太婆算是什么样的东西?俺要买的女人,谁敢不卖!”
  不由分说,他把一锭十两重的金子放在驴车上,揪起那少女便走。
  老妇呼天抢地,直缠上来。
  柳浣天更怒,反手一掌,便把这老妇震开数丈,直摔跌在地上。
  少女大哭。
  柳浣天又是一记火辣辣的耳括子打在她的脸上:“你再呱呱乱叫,俺一掌震碎你的心脉!”
  少女更是惊惶,泪如泉涌,但再也不敢叫出一声来。
  柳浣天嘿嘿一笑,挟持着她,找到了一间小石室,也不管里面有什么人,破门便进。
  一个赤条条的大汉正在澡盆里淋浴,给吓得脸如土色,喝道:“什……什么人?”
  柳浣天冷笑:“你的老祖宗带着你娘亲风流快活来了!”
  这大汉一怔,随即大叫一声。“放……”
  下面那个字还没叫出口,柳浣天已一掌怒轰过来。
  掌势快速势劲无伦,牢固结实的木制浴盆倏地四分五裂。
  掌力余劲未消,大汉胸膛“噗”声中掌,登时双目凸出,吐血身亡。
  少女乍然目睹惨状,脸色大变,却又不敢发出惊叫,一口气刺在心头,随即晕迷过去。
  柳浣天并不怜香惜玉,竟然立刻正反反在少女脸上打了五六记耳光。
  “快醒过来!再像条死尸一般,俺把你撕碎再送去喂狗!”
  少女悠悠醒转过来。
  他抱着她,神态狰狞可怖,看来就像是残忍的野兽。
  他也许比野兽还更恐怖,还更狠毒。
  柳浣天的心情一直都很坏,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才愉快。
  但这种愉快,却是建筑在弱者的身体上和心灵上的痛苦。
  只是,柳浣天永远不理会任何女子的感受,他是个绝对自私的男人。
  她越脆弱,他越洋洋得意。
  他是个武夫,却也是武夫中最令人齿冷的衣冠禽兽。
  可是,柳浣天毕竟还是个人,而且并不是个神!
  这一次,他错了,而且是他毕生中错得最厉害的一次!
  他眼前忽然出了一张脸,这脸孔其实平凡之极,那只不过是一个老太婆的脸!
  这张脸的皱纹,又深又密,似乎正在刻划着无数匪夷所思的过去,无数光怪陆离的故事。
  她正是在驴车上给柳浣天一掌震飞开去的老太婆。
  柳浣天绝不是个仁慈的人,尤其是在今天!
  他当然很清楚,那一掌的力道有多大!
  那一掌绝对足以把这种老太婆的心脉腑肺全都震碎!除非……
  除非这老太婆不是一般的老太婆!
  不是一般老太婆的意思,也就是等于非常了不起的老太婆!
  但这老太婆是什么人?
  当柳浣天骤然看见这张老脸的时候,他的震惊是难以想像的。
  柳浣天在那刹间已感到自己已堕入了一个陷阱之中!
  这老太婆绝非常人!
  柳浣天无法不震惊,但他仍然在震惊之中悍然出掌。
  这一掌,他并不是击向笑容诡异的老太婆,而是击向少女!
  少女睁着眼,看着柳浣天这一掌向自己的脸庞直击而下。
  柳浣天算准她非要闪躲不可。
  但她竟然眼睁睁地看着这一掌击向自己的脸庞,完全不闪不避!
  一声闷响,柳浣天沉重如山的掌力已击中少女的脸颊。
  少女的脸立时变得歪曲,最少有五六枚牙齿被击脱,鲜血狂涌不止。
  但她竟然笑得出来。
  她的笑意也和老太婆的笑一般诡异,甚至是更加诡异骇人。
  柳浣天一掌震碎少女半边脸庞!
  但却已平白虚耗了一招的工夫!
  一招的工夫可以是眨眼即过,毫无任何意义可言。
  但也可以判生死,分胜负,扭转一个人甚至是整个武林中所有人的命运。
  少女拚着硬受一掌,死缠着柳浣天不放,目标正是要换取柳堡平白虚耗这一招的工夫!
  因为在这一招功夫施展之际,柳浣天简直全身上下都是空门,都是足以致命的破绽。
  老太婆当然早已觑准这千载一时的良机,不等情况转变,整个人都已变得像是老刺蜡打滚般扑向了柳浣天。
  说她像个老刺蜡,并非言过其实,而是十分贴切的形容。
  只见她双手握刀,刀不长,各有一尺一寸。
  但在双肘之内,却暗藏毒弩匣。
  人未动,毒弩先射,一射十支,左右各五。
  在她背上有九把剑鞘。
  身一动,内劲急发,以气劲御剑,霎眼间九把剑仿如天网,凌空向柳浣天疾插下。
  九把剑尚在空中,老太婆嘴里一吐,一颗毒珠“霍”声吐射而出,直射柳浣天的后脑。
  老太婆腰系铜环锦带,铜环内置毒针,也已像蝗虫般汹涌射出。
  连环杀着,着着凶狠恶毒,不但对柳浣天绝不留情,也对少女之生死毫不关心,大有一并杀了才算干净俐落之势!
  柳浣天已给少女缠住,虽仅缠住了一招工夫的光景,但已足够老太婆向他痛下毒手有余。
  眼看柳浣天已成网中之鱼,再也难以逃脱,半空之中突然飞来一个巨大黑影。
  这黑影来势之快着实匪夷所思。
  老太婆但觉眼前一阵花乱,所有暗器、刀、剑,竟然悉数给这巨大黑影卷走。
  那是什么东西?定睛一看,只是一袭青袍。是谁出手救了柳堡主?

    ※  ※  ※
  一个三十左右的男人,一身劲装,气定神闲地站在已破烂的门外。
  他越是气度不凡,越是显得柳浣天猥琐狼狈!
  他救了柳浣天,但柳浣天并不同他投以感激的眼神。
  柳堡主只是恼恨自己的运气太坏,这副狼狈相竟然落在这人的眼中。
  这人是兵器堡的总管律青竹。
  律青竹来了,他是突如其来的。
  柳浣天在死里逃生之余,却不免大为诧异。
  他喝问:“你怎会在这里?”
  律青竹没有回答,甚至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是冷冷地问那老太婆:“你今年几岁了?”
  老太婆颤声道:“老……老身今年七十九……”
  “很好!能够活到七十九,总不能算是短命!”
  “堂主……饶命!堂主,饶……”
  老太婆竟牙关打颤,甚至向律青竹跪了下来讨饶。
  柳浣天的脸色却已变了,变得一片铁青。
  他再度喝问律青竹:“你是什么堂主?”
  律青竹本是兵器堡最能干的总管,平时,他对柳堡主是最恭顺,也最忠心!
  但这时候,他竟然对威震天下的柳堡主不理不睬。
  彷佛柳浣天已经是一个死人。
  柳浣天大怒,他不能忍受律青竹这种骄狂的气焰。
  他要出手惩治这个叛徒!
  这未始不是一桩怪事——律青竹在一瞬之前曾出手救了柳堡主一命,但不到两三句说话间的工夫,忠心的律总管竟然成为了柳浣天眼中的判徒!
  但柳浣天尚未出手,律青竹已一掌劈在那个老太婆的天灵盖上。
  老太婆闷哼也发不出来便已当场惨死。
  柳浣天寒着脸:“为什么杀她?”
  律青竹淡淡道:“她太老了,而且头脑毫不清醒,她的暗器绝对杀不了你,但却一定会把柔柔杀掉。”
  少女已脱离了柳浣天的魔爪,她站在律青竹的身边。
  律青竹叹了口气:“这样的美女,倘若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岂不可惜?”
  少女的脸早已给柳浣天骇人的掌力击碎,她满脸都是血污,人已神智不清。
  但她竟然靠在律青竹肩膀上,笑了又笑。
  她的笑意,并不凄楚,倒似乎是大功告成,打了一场大胜仗的战阵先锋。
  律青竹缓缓地伸手,无限怜惜地对她说:“柔柔,你的脸碎了。”
  她吃吃一笑:“脸碎了不打紧,我只害怕心碎。”
  “不,有我在,你又怎会心碎?”
  “当然,青竹哥,你是对我真心的。我知道,我一直都很明白……”
  律青竹用充满挚诚的语气道:“柔柔,我会记住你的,天下间没有任何女子可以和你相比,绝对绝对没有!”
  柔柔陶醉极了,她似乎已浑然忘却柳浣天那一掌。
  她也许真的已忘记。
  但律青竹却看得很清楚,他知道这个愚蠢的少女快要死了。
  他的嘴角忽然露出了一个怪异而残酷的微笑。
  在这怪异残酷混杂的笑意中,他一掌推开了柔柔。
  柔柔仰面倒下。
  她在倒下之前,呼吸已断,但她仍然是脸陶醉之色。
  柳浣天瞪着律青竹。这位兵器堡的主人,他本也是个衣冠禽兽,但这时候他才突然发觉,一向他认为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律青竹,竟然是另一头可怖的狂兽!
  “堂主!你是什么堂主?”
  “刑堂!”
  “兵器堡刑堂堂主是敖绝刀!”
  “敖绝刀又怎能和大权帮刑堂堂主相比?”
  “大权帮?你是大权帮的奸细?”
  柳浣天震惊了。
  大权帮,已在十年前成为天下第一大帮。
  其帮众之多,势力之大,竟犹在丐帮之上!
  大权帮帮主凤穿云绝对是一个可怖的人!
  因为凤帮主大权在握,统领帮众数万,其中不乏武功盖世,才智绝顶的武林之士。
  律青竹果非池中物。
  他在兵器堡赫然竟是大权帮帮主凤穿云所布下的一枚棋子!
  柳浣天实在想不到,万万想不到!
  大权帮势力之崛起早已令武林黑白二道侧目,但由于兵器堡位居塞北寒苦之地,山高皇帝远,柳浣天并未料到大权帮早已在堡中布下了极厉害的一着棋子——律青竹!
  律青竹深沉冷静,样子看来老实可靠。
  他老实得连柳浣天都以为他很老实。
  他可靠得连柳浣天都以为他很可靠。
  但今天柳浣天知道了,大错特错!
  他本来布下天罗地网要擒杀“剑王”孙秋笙。
  但不到一转眼间,他自己却反而陷入别人的网罗中。
  “律青竹,你好大的本领!嘿嘿……嘿嘿……”
  “在大权帮中,我也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脚色,但要对付阁下已很足够!”
  “真的足够吗?”
  柳浣天怒极反笑。
  他十指指骨格格作响,决意先杀律青竹,然后再想办法对付大权帮。
  柳浣天出手了。
  他一出手,半空中陡然响起了一阵惊人的风声。
  在风声中,却又混杂着一丝尖锐的怪声,直向律青竹卷了过来。
  律青竹只是笑着,站着,全身上下动也不动。
  他知道这是柳堡主的独门绝艺“狂飙飞针”。
  掌风中,夺命毒针连环射出,又快又准,任谁都无法抵挡。被攻击者只能闪避,要是避不开,只有死!
  那个老太婆的暗器功夫,若跟柳堡主相比,只好叹一句“萤光比皓月”。
  简直连比都不能比!
  但柳浣天如此致命、可怕的一击,律青竹竟然不闪不避,莫非另有阴谋?
  “狂飙飞针”一击即中!
  三十六枚飞针,针针都射入了一个人的身体。
  律青竹似乎死定了。
  但就在那三十六枚飞针没入那身体之际,柳浣天陡地脸色骤变!
  那些飞针竟然全都射入了一个人的身体。
  那并不是律青竹!
  律青竹一直都衣履整齐,犹如在店铺堂前规矩地招待顾客的生意人。
  那身体绝对不是律青竹的身体。
  定晴一看,赫然是那个本已倒毙地上的少女——柔柔!
  柔柔确已死了,但她忽然又“站”了起来,把柳浣天的暗器用身体全部没收。
  死人不可能复活,除非她没有死。
  但她确已死了,她这么一“站”,只是律青竹在施展魔法。这种魔法类以轻功身法中的“移形换影”,但却比“移形换影”更诡秘莫测。
  连柳浣天那样的绝顶高手,也无法在事前看出任何破绽来。
  眼前的律青竹在刹那间变成了柔柔。
  律青竹不见了。
  对柳浣天来说,他这一次不见了也就等于是永远不见了。
  然而,真正消失在武林中的人并不是律青竹,而是柳浣天!
  曾经不可一世,雄踞塞北险关堡垒中的兵器堡主人,终于遇上了最可怕的尅星!
  而且,这尅星也正是他一直以为极老实、极可靠的律青竹。
  就在柳浣天惊觉眼前人已变作一条女尸之际,一块三寸长,边缘极锋利的竹片已在他颈侧右方轻轻划过。
  竹片上有题诗,诗云:“征鞍转战酒千觞,醉插梅花旧葫芦,霹雳云起远山上,耿将圣火替夕阳。”
  题诗人署名——大权帮,凤穿云。
  这竹片是凤穿云亲自削下,并即以指甲凝聚功力题诗刻字。
  字迹龙飞凤舞,虽是草草书就,却是大气浑成,令人叹为观止。这是大权帮的“战诗”。
  律青竹是凤穿云麾下的战将,其首要职责尽在击破兵器堡。
  要杀柳浣天,对大权帮而言不难办。
  但把兵器堡收归大权帮化为己用却不简单。
  倘若柳堡主在精明之外,不暴戾,不好色,不任意妄为,要拿下这座堡垒最少要多费三年工夫。
  但柳浣天既暴戾又好色,更任意妄为,其人就算原本再精明,也得大大打个折扣。
  就在这一役,律青竹以刻上大权帮战诗的竹片,划破了柳浣天的颈上血管。
  柳浣天大量流血。
  兵器堡堡主就此饮恨,在武林中永远除名!
  律青竹把竹片上的血抹干。
  战诗原本没有什么颜色,经此一役,诗上每一个字都增添了一赭色。
  那是柳浣天流出来的血。

    ※  ※  ※
  江湖大势,迭有变更。
  但不管形势怎样演变,金陵依然是名妓与名士荟聚之地。
  金陵于战国时为楚地,东晋时谓之金城,乃至唐朝武德八年,改名为金陵。
  金陵又名建康,昔有吴、东晋、宋、齐、梁、陈先后建都于此,合称六朝。
  六朝金粉,佳丽万千。既是历朝帝王建都之地,自必市肆繁闹,无数贵族官吏、骚人墨客在此侈靡作乐,各擅风流。
  在此秋高气爽的时节,金陵城内更是游人如鲲。每至入夜,秦淮灯船无不高朋满座,盛况空前。
  秦淮名姬,风靡天下,正是罗绮芬芳,翠袖随风,沁人心脾,又怎不令英雄低首,如痴如醉?
  这一夜亦如常。
  秦淮灯船中有一船名为“瑶仙舫”。
  舫中最负盛名之名妓首推文韵秀。
  她丰姿俊逸,脸若桃红,更兼能歌善舞,嫋嫋动人,曾有音律名家品评秦淮曲子,以文韵秀最佳,评之为:“喉珠串串,曲婉盈盈,流津芳香,余音不尽。”
  她芳年十七,阅历不多,游客名士无不望而倾醉。
  秦淮水静,夜空明月高悬,只听瑶醉舫中,伊人轻奏琵琶,悠然唱起:“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方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泣。念去去,千里烟波,暮蔼沉沉楚天阔。”
  曲至半途已赢得满船热烈掌声。
  今夜,文韵秀束发垂脑,翠袖凝香,更显艳色卓绝,远非一般庸脂俗粉可比。
  歌声稍遏,乐韵紧接不绝。未几,文韵秀续唱:“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全曲既终,舫中更是掌声雷动。
  便在此时,在月色普照之下,一条潇洒的影子自河畔飘然飞越过来,瞬即已登上瑶仙舫中。
  舫中豪客尽是武林人物。
  这人甫入瑶仙舫已遭三人拦截:“这画舫已给包下,请回!”
  只是三个人,却有四件兵刃亮了出来。
  一把剑,一条熟铜棍,还有一对驾驾刀。
  闯上瑶仙舫之人却背负双手,也瞧不见他身上有什么武器。
  这人站在三人中间,姿态娴恬,一脸笑容。
  好一个美男子。
  他看上去只不过二十来岁,容貌英伟挺拔,眼神清澈如水。
  他衣着煌然,青袍玉带,气度优雅,一望而知是个富家子弟。
  在风月之地,原本就只有腰缠万贯的有钱人才能玩耍得起,玩耍得痛痛快快。
  但这一晚,就算有金山银海,只怕也难以在瑶仙舫内征歌逐舞。
  因为这画舫已有人包了下来。
  把瑶仙舫包了下来的人并非等闲之辈。
  金陵城北“天尊府”。
  天尊府势力庞大,掌门是威名赫赫,武功震惊五湖四海的“鼓神天尊”濮阳残。
  近十年来,濮阳残不在金陵天尊府。
  这位功业显赫的武林大豪,也许是隐退于密,也许是另有图谋,但真相如何,无人知晓。
  濮阳残虽不在天尊府把持大局,但府内府外,依然人材鼎盛,高手辈出。
  濮阳残有五大弟子,依次为金轮王、木郎君、水月姬、火天王及土杀手。
  五大弟子,一女四男,金陵府人称为“四王二后”。
  今夜,包下了瑶仙舫的,正是火天王。
  火天王,年四十。他手掌大、眼睛大、肚皮大,火气更大。
  他花了一大箱银子,要在这瑶仙舫上醉生梦死,更要一亲名妓文韵秀的芳泽。
  登船之前,火天王曾向左右夸下海口,自言必可把文韵秀擒于胁下,享尽人间艳福。
  火天王容颜并不丑陋,出手也极豪阔。
  但此人粗暴残酷却是人人皆知。
  正当他陶醉于笙歌醇酒,美人顾盼之际,竟有人不识时务地闯入瑶仙舫!
  火天王定必大发雷霆,绝不客气。
  但来者更不客气。
  三个拦截这人的打手,还没弄清楚怎么一回事,已给这人每位喂了一拳。
  三条壮汉竟给这拳力轰出瑶仙舫外,“噗通”连声地堕入水中。
  火天王瞬即像一团烈火般扑出。
  他身穿赤袍,双目烟烟有威,神态悍锐猛烈。
  “什么人?”
  火天王怒喝。
  这青年衣饰煌然的男人淡然一笑:“和你一样,都是个嫖客。”
  “嫖客?”
  “不错,你叫我做‘嫖客’好了。”
  “好小子,只怕今晚你要嫖也嫖不起来!”
  “有这等怪事吗?”
  嫖客似是目露诧异之色。
  火天王怒火中烧,一声大叫,突然在身边抓起一根通体赤红的巨杵,“呼”声怒砸嫖客。
  火天王没有小觑嫖客,因此抢先出手。
  给嫖客打落水里的三个武师,武功根底十分扎实,但在嫖客的拳头下,十分扎实的武师却变得像是纸扎的东西,完全不堪一击。
  这嫖客看来像个纣袴子弟,但却绝对是个一流好手。
  面对好手,火天王永远先发制人。
  巨杵卷起骇人的呼啸声,直砸嫖客。这一击没有任何变化,它最可怕之处并不在于变,而是在于烈火般的凶悍,烈火般的霸道。
  骄厉无匹的杀着往往都是最威猛的明刀明枪!
  烈火之威宛如炽热的烘炉,无坚不摧,无人可挡!
  这是火天王的烈火神杵。
  但就在烈火神杵已把嫖客完全罩住之际,一条窈窕的身影从火天王竟想不到的方位飘了过来。
  这身影似乎来得不快,但偏偏一眨眼间已飘到火天王右侧。
  一阵沁心幽香随着这窈窕的身影飘入火天王的鼻孔。
  火天王大为惊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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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7 10: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春色无边瑶仙舫 造物弄人女弑父
  瑶仙舫内竟有这等轻功佳妙的高手,但在这一刹那之前,他竟毫无警觉。
  火天王惊异间,嫖客却在吟吟地笑。嫖客只静静地伫立着,脸上的笑意看来越发神采飞扬。
  这只是一瞬间之事,但火天王必须在这瞬息间作出抉择。
  继续攻嫖客,还是变招自保?
  在最后一弹指间,火天王闪电般变招。
  烈火神杵“嗤”地折转了方向,疾向身侧那人砸了过去。
  那人身形再飘,烈火神杵在她腰际刺了个空。
  火天王错愕极了!
  他整个人震惧着,怔呆着。
  他想破口大叫,但却什么声音也叫不出来。
  他看见了那一个人——文韵秀!
  文韵秀竟有这等身手!她绝不是一个弱质纤纤的名妓!但她是谁?那个嫖客又是谁?
  火天王不清楚,而且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弄清楚了。
  因为在这刹那间已有一件利器,“飒”声刺入了他的心脏!
  那是一把剑!一把悄悄而来,悄悄地刺入火天王身体里的剑!
  火天王的身子动晃不已。
  他捂着胸,鲜血从指缚间流。出。
  他看见了文韵秀,还有她的琵琶。
  除了琵琶之外,还有一把锋利的剑,竟然是从琵琶里刺出来的。
  既是一曲琵琶,也是一招剑法。
  这是火天王毕生所听的最后一曲!
  “为……什……么……杀……我?”
  火天王终于豁尽最后一口气问。
  文韵秀为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不去看他。
  她只是婀娜地走到“嫖客”身边,脸露有如彩蝶般灿烂的笑容:“凤哥哥,这一剑你看怎样?”
  嫖客淡淡地回答:“我是来嫖妓的,可不是教你练剑的教头。”
  火天王又惊又怒,又是绝望。
  凤哥哥!什么凤哥哥?这嫖客的名字叫“阿凤”么?
  又抑或他姓凤?
  天下间姓“凤”的人,一如其姓,堪称凤毛麟角。
  传闻于上古时代,有凤鸟氏为“历正”。
  “历正”是官职,专司掌管日历。其后代以官名为姓,即姓“凤”。
  汉有名医士凤纲。
  而当世武林更有大权帮帮主凤穿云,无论武功才智都是出类拔萃,傲视天下群雄的。
  但这嫖客才二十出头——他怎么是统领数万帮众,声势如日方中的大权帮帮主?
  不!
  这是绝不可能的!
  火天王不相信!至死也不肯相信!
  但无论他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对他来说那已是无关重要的事。
  对于一个死人来说,连他本身的性命都已不再属于自己,又有什么事情会是重要的?

    ※  ※  ※

  瑶仙舫不再喧闹。
  偌大的一座画舫只賸下两个人。
  一个是嫖客,另一个是妓女。
  嫖客是“凤哥哥”,妓女是金陵第一名妓文韵秀。
  这“凤哥哥”是谁?他真的是凤穿云吗?
  瑶仙舫不再喧闹,火天王的尸体已被抛入水里,舫中的所有其他人都给赶走。
  只有文韵秀的凤哥哥是例外。
  凤哥哥柔情无限地捧住她的脸。
  她有独特姿色,星眸中隐透着足以令人发狂的魅力,但看来却只是那末漫不经意,毫不矫作的一瞥而已。
  琵琶带剑,但无论是琵琶,还是那一把曾经刺穿火天王心房的利剑,都已被搁置在一旁。
  此刻再不是用剑的时候。
  凤哥哥的眼神,在面对火天王之际,曾经一度射出凛冽的寒芒。
  但他此刻的眼神,只有两个字才可以形容,那是——多情。
  多情的眼,温柔的嘴。
  他是她一直崇拜的人。
  十二年了,自从她开始懂事的那一年至今,他一直是她倾慕的人,崇拜的人。
  除了他,她心中再也放不下别的男人。
  凤哥哥!没有任何字句能把他形容得透彻的一个男人。
  她心里每天都为他喝采。
  世上有玩世不恭的男人,他似乎是而非而是。
  她在金陵灯船高张艳帜,非因家贫为钱,更不是贪慕虚荣,只是因为她玩世不恭。
  男人可以在花花世界十丈红尘中恣意风流快活,女子为什么不可以?
  文韵秀看来不像这种女子,但她却偏偏就是这种女子。她要玩,尽情地玩。
  她玩弄权贵,玩弄江湖豪杰,玩弄一些人人都公认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她是故意这样玩的。
  她要玩给凤哥哥看。
  但有一点是很重要的:一直以来,都只是她在玩弄男人,绝对没有任何男人能玩弄她。
  火天王今晚就想玩弄文韵秀,甚至是毫不留情地蹂躏文韵秀。
  但文韵秀却用琵琶里的利剑款待他。
  这是最彻底的死亡款待。
  火天王死了,对他来说,他是死得不明不白的。
  但对文韵秀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由火天王的脚步一踏上瑶仙舫开始,这个混帐的男人就注定看不见明晨的太阳。
  文韵秀是个很奇怪的女子。
  她不大喜欢出剑杀人,但只要凤哥哥在场,她却反而很想表演自己的剑法。
  她要凤哥哥知道,她的剑法正在不断进步中。
  这三年来,尤其是在最近半年,文韵秀的剑法的确大有精进。
  但凤哥哥从不赞誉她的剑法,纵使在今夜,她轻而易举地刺杀了火天王。
  凤哥哥抱着她,令她的身体又烫又酥软。
  酥软。
  这是一种极奇妙的感觉。
  她不但年轻美丽,而且有与众不同的气质。
  她轻轻呼唤:“凤哥哥,你可知道我一直都在想念着你吗?”
  这并不是“妓女”对“嫖客”的虚伪情意,而是她的真情正在流露。
  凤哥哥不住的在点头。
  “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他一面说,一面吸啜她的乳蕾。
  因此,他的语声是模糊不清的,但却更能令文韵秀心动。
  她的心跳得很快,和她杀人时候那种冷静的神情相比,完全判若两人。
  她的胴体是迷人的。
  她扭动着水蛇般的腰肢,散发出少女最醉人的艳态。
  他有千般爱意,万般浓情。
  他醉了。
  他陶醉在少女的艳色中。
  他俩的身子紧贴着,她的脸渐渐开始涨红。
  画舫中,春意销魂,她抱住他的头,两颊红得火热。
  凤哥哥好不风流。
  缠绵无限,既欢且愉。
  “凤哥哥,你太好了!”
  她满足地叫。
  “但你的剑法进步不多。”
  凤哥哥眉毛掀动,神情渐渐若无其事。
  文韵秀仰视着他俊朗的脸:“你能不能在金陵多躭一两天,陪陪我?”
  他摇头。
  “不能。”
  他的答覆很直接,很干脆,绝不拖泥带水:“火天王已死,战幔已掀开,濮阳残决不会袖手不理。”
  文韵秀叹息着。
  她明白凤哥哥的性格,更明白凤哥哥的处境。
  高处不胜寒。
  凤哥哥正在高处,甚至是极高极高之处。
  她的凤哥哥并非别人,赫然正是名惊宇内,威震五湖四海的大权帮帮主凤穿云!
  凤穿云。一个绝不简单的名字。
  他既然已亲自踏上瑶仙舫,火天王又焉还有活命之理!

    ※  ※  ※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江湖仇杀也一幕一幕地紧接着展开,彷佛永远不会停顿下来。
  但在深山之中,却有一个神情平静的人悠闲地在看书。
  这人盘膝坐在溪涧旁的一块巨石上,四周古木参天,怪鸟不时在半空盘旋嘶鸣,景致倒也不俗。
  溪涧流水淙淙,沿着两旁嵯峨的怪石,滚滚地自北向南蜿蜒而下,直注入一个清潭之内。
  潭水清澈美丽。
  潭水绿波掩映,一个诱人的胴体更是美丽得动人心魄。
  彻头彻尾是天生的美人胚子。
  而且,她彷佛越来越见美丽。
  她足以令男人痴狂,她是罕见的人间美色。
  她在潭水中的身影晃动,艳色迷人。
  巨石上那人却一直只是专注地在看书。
  只要他的脸轻轻稍移,潭水中赤裸的丽人,即可一览无遗。
  但他一直目不斜视,只是看着手里的一本书。
  这是什么书?
  他不知道,因为那本书无名。
  但纵使书有名,他也不会知道。
  因为他的眼睛虽然在看书,心里想着的却不是书的内容,而是剑。
  他想着他的剑。
  但他的剑并不在身边,而是在这潭水之下!
  剑已沉埋在潭里。
  是以,人虽在世间,却似已魂归极乐世界,对眼前诸色诸相只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但会几何时,他还是武林中威震黑白二道,一伸手便足以令风云色变的“剑王”!
  他就是“剑王”孙秋笙!
  他已不能再用剑!他已武功尽废!
  他只能兽在这荒山野岭上看书度日。
  他看来神情平静,无比的平静。
  但他的一颗心又怎样?有谁能看穿他的一颗心?
  潭水中的女人也许能,因为她是南宫金丽,一个跟随着孙秋笙已很久很久的女人。

    ※  ※  ※
  书中是否有颜如玉?孙秋笙不知道。
  他也不知道脸容如玉,赤裸而美丽的南宫姑娘,已悄悄靠在他的背后。
  直至她的柔荑在他的胸膛上。
  “孙大哥,这本书你已看了二十八天。”
  “不,只是二十六天,你算多了。”
  “已渐秋凉,你的衣衫太薄。”
  “衣衫再薄,不及红颜命薄。”
  “不,我很好,我很满足。孙大哥,我是说真心话!”
  “去年、前年、三四年前,人人都景仰我的剑法,都赞羡我的武功,他们说的都是真心话。”
  “孙大哥,别再提江湖事,我们已不再置身江湖中。”
  南宫金丽俏丽的脸庞怜惜地俯靠在他的肩膊上。
  孙秋笙的肩膊依然宽敞,他的身体是那样结实、好看。
  只是已废掉一身武功。
  他不再是武林中人人侧目的“剑王”,甚至不再是一个武者!
  他笑了,笑意平淡,平淡得不像是在笑,但偏偏这还是笑。
  他在笑什么?
  她没有问,她只是轻轻地把脸、庞搁在他的肩膊上。
  她自潭水中出来,她的长发湿透,身体也湿透。
  她全身上下都是水。
  已是秋凉,水很冷。
  只有两行悄悄淌着的泪水,烫热地滚动着。
  巨石如若有知,不免为之叹喟。
  只是天地无情,岁月无情,巨石也同样冰冷无情。
  这里是荒山野岭,向来人迹罕至。
  但就在她珠泪淌下的时候,参天古木的丛林内,突然人影绰绰。
  九个人,十八只可怜的眼睛,正在这荒山野岭中不断搜索着。
  终于,一个柔细动人的声音轻轻地叫了起来:“啲!好一对痴男怨女,啲!就在那边!在那边啲!”
  声音很悦耳,很动人,但语气却怪怪的。
  然而,更怪的还是这个人。
  这声音竟然是由一个九尺大汉发出来的。
  这大汉脸皮光滑,没有一根胡子,也没有眉毛。
  他的头顶也没有头发,只是在脑后拖着一根粗大乌亮的辫子。还有,他的双耳都吊着金光闪烁的大耳环!
  九个人中,除了这怪异大汉之外,其余八人一言不发。
  他们都是装束奇特,面目可怖的男女。
  九个人,共有六男三女。
  除了这个身高九尺,秃头束辫的大汉之外,其余五汉高矮参差,服饰也标奇立异,不似是中土人氏。
  还有三女,所穿服饰更是花枝招展,色彩缤纷。
  说丑陋,倒也不算。
  但远远谈不上“漂亮”这二字,充其量只能说是三个“健妇”!
  九条或高或矮的身影,在丛林中迅速闪动。
  这九个男女各持独特兵刃。
  长矛、弯刀、铁索、匕首、狼牙棒、钢斧……
  他们无不杀气腾腾,骇人至此。
  片刻间,孙秋笙和南宫金丽已陷入重围。
  金丽仍然把脸庞靠在他的肩膀上,这样的依偎,已令她感到很满足,都不重要。
  但怨女紧靠着的是不是痴男?谁能定夺?

    ※  ※  ※
  巨石很巨大。
  在它上面,绝对可以容得下三十人。
  如今,总共只是十一个男男女女,或坐或站居于其上,当然不算挤逼。
  但逼人的说话,却自六男三女口中有如连珠炮发。
  首先开腔的还是那个九尺大汉。他的声音像个女子,甚至比许多女子的声音还更动听。
  他首先“哟”一声叫了起来。
  “哟……”
  找到了!终于给咱们找到了!”
  另一个看来很矮小的女子,却偏偏有一个血盆大嘴。
  她的嘴一张开,似乎连那巨汉的嘴巴也给她比了下去。
  “这个很有气势的男子,不就是当年一剑杀了咱们族长的‘剑王’孙秋笙吗?”
  另一个女子又高又瘦,像是一支竹竿。她阴恻恻一笑,道:“当年的他真是不可一世哪,连咱们的族长在他剑下竟走不上两招!”
  巨汉又“哟”的一声,叫道:“不要提咱们的族长了……哟!他自负英雄,但却只不过是一株空心大树,一推便倒。”
  九人之中,长相最丑陋的还得数一个秃顶大汉。
  这秃顶大汉比巨汉略矮数寸,身形也是魁梧之极。他脸上的疤痕纵横交错,再加上一对三角眼,朝天鼻孔,牙齿又尖又黄,活脱脱是一个鬼怪自阴曹地府钻出来的模样。
  秃顶大汉嘿嘿一笑,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这姓孙的,咱们还等什么?”
  眼中似是正在冒火。
  南宫金丽清澈的眼睛缓缓地闭上。
  她知道孙大哥已不再是以往的孙大哥。
  他再也不可能施展上乘武功把敌人击退。
  这九个装束奇异的人,显然都是武功极厉害,杀人不眨眼的凶星。她会在最后一刹那间出手,全力捍卫孙大哥。
  但她也知道那是无补于事的,她恐怕连他们其中一人也打不过。
  她打算出手,只是因为他们没有理由就此坐以待毙。
  她的身子赤裸着,她的眼前有九个杀气腾腾的怪人。
  这九个怪人找到这里来,是要杀孙大哥的。
  孙大哥的朋友遍天下,但也同样仇敌遍天下。
  可惜,来的并不是朋友,而是仇人。
  孙秋笙杀了他们的族长,他们是来为族长报仇雪恨的。
  孙大哥这一次死定了。
  她也死定了。
  但很奇怪,她的心境居然很和平。
  她仍然赤裸地把脸庞靠在他的肩膊上,而且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
  她心境平和,孙秋笙也纹风不动,但只怕这一对痴男怨女的厄运就在眼前。
  那巨汉又再“哟”的一声怪叫:“哟!不要再等啦,咱们统统都跪下来吧!”
  “噗”的一声,巨汉首先双膝一屈,向孙秋笙恭恭敬敬的跪下。
  其余八个男女也相继“噗”声一一跪下。
  九个怪人竟齐齐向“剑王”孙秋笙叩头膜拜。
  金丽愕然。
  但孙秋笙仍然是那副样子,似乎是对这六男三女的怪异举止毫不惊异。

    ※  ※  ※
  夜凉如水,又届中秋。
  中秋原始于古人拜月。
  古有祭月、拜月之风。“礼记”有云:“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
  正是:“十二度圆皆好看,其中圆极是中秋。”
  今夜,圆月如盘。
  在金陵彩月轩,早已高朋满座,热闹异常。
  彩月轩是金陵最豪华的酒家,尤其在这中秋佳节,更大事装饰门庭,处处张灯结彩。
  其时,菊花盛开,螯蟹肥美。
  彩月轩庭院深广,厢房数十,占地百亩。
  在轩北梧桐树林深处有个婵娟小筑。
  “婵娟”一词,最著名者莫如出自苏东坡《水调歌头》一词中最末二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婵娟者,色态优美也。
  唐代进士孟郊,于《婵娟篇》写道:“花婵娟,泛春泉;竹婵娟,笼晓烟;妓婵娟,不长妍;月婵娟,真可怜。”
都是一派悲天悯人的叹喟。
  在此中秋良夜,婵娟小筑有个艳妓也叫婵娟。
  婵娟小筑俏婵娟。在金陵,她的名气,只有比灯船画舫上的文韵秀更响亮,而决不会稍有输蚀。
  今夜,无数豪门富户,骚人墨客,都争相邀请婵娟,但愿能与此名妓共渡佳节。
  这些邀请都给她一一推却。
  只有这婵娟小筑内的佳客能得美人眷顾,移玉投怀送抱。
  小筑外有花园水池。
  在此瓦檐露台上,金风送爽,丹桂飘香,正是:“幕府有佳客,风月知人意。”
  今夜能令婵娟垂青之人是谁?说出来,并不有趣。
  那是一个灰袍老人。
  这灰袍老人倒也精神壮健,只是他太老了,一点也不好看。
  他配不起婵娟的美色。
  但婵娟迎逢着他,不敢稍露不悦之色。
  因为这老人赫然正是天尊府的“鼓神天尊”濮阳残。
  濮阳残已离开金陵多年,谁也想不到他会突然回来!
  婵娟没见过濮阳残,她只是听人说过,这人是万万不能得罪的。于是,她今夜只好在这婵娟小筑,陪伴这个不同凡响的老人。
  天上的月正圆,濮阳残的目光也是一片明亮。
  他须眉银白,一脸肃然。
  他用干枯的手抓住婵娟粉藕般的玉臂。
  他问婵娟:“你在金陵多久了?”
  婵娟答:“八年。”
  濮阳残再问:“你从何处来?”
  婵娟答:“星星峡。”
  濮阳残笑了,笑得诡异,却又似是笑得苍凉。
  “星星峡!好一个从星星峡来的女子。”
  他忽然又长长叹息一声,半晌才接着道:“也只有星星峡星星夫人的女儿,才配与老夫共渡此中秋佳节。”
  婵娟不再说话。
  她知道濮阳残是个怎么的人,这老人是万万不能开罪的。
  但可以杀了他!
  这老人不能开罪,只可出其不意的把他送入黄泉。
  婵娟没有撒谎,她确然来自星星峡,她是星星夫人的女儿。
  她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世,是因为濮阳残早已知道了她的身世。
  既然没法子可以隐瞒,只好说老实话。
  但说过了老实话之后,还是可以出手杀人的。
  婵娟从没有见过濮阳残,但她在金陵八载,寄身于青楼风月之地,她要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
  一个可以刺杀濮阳残的机会。
  今夜是最好的机会,她一定要刺杀濮阳残。
  她怀中有柄匕首,那匕首极锋利,只要刺入濮阳残的心脏,濮阳残必死无疑。
  她终于出手。
  她选择了她认为是最适当的时刻出手。
  她不知道这一击能否成功,但不管成功抑或成仁,这一击是绝对无法避免的。
  她已等了八年,绝不能再等。
  她可以失败,她可以死,只是绝不能再多等一天。
  因为她绝对无法忍受仇人站在自己的咫尺之间而不出手刺杀的耻辱。
  匕首藏在婵娟衣袖中。
  匕首一出袖,已闪电般插入濮阳残的胸膛。
  根据她的推算,这一击最多只有两成把握。
  但纵使连一成把握还不到,她还是不会迟疑。
  不但不可以多等一天,便连多等一刻也万万不能!
  匕首的寒芒飞闪,一闪之间已插入濮阳残的胸膛!
  她得手了!
  也正因为她太顺利得手,因此她惊愕住,不可置信地盯着濮阳残的脸,然后又盯着他的胸膛。
  濮阳残的脸并没有惊诧和愤怒,他仍然在笑,苍凉地笑。
  他的胸膛却已染满了血。
  血渍在他衣襟间迅速扩大,触目惊心。
  婵娟早已打定主意,只要一击得手,立刻便要逃!拚命的逃!
  她并不怕死,但她并不是自杀,而是杀人。
  自杀有自杀的一套,杀人也得有杀人的一套。
  不怕死的人,并不等于赶着去死的人。
  这是她的战略!冒险归冒险,战略归战略,只要有机会能够活下去,她一定会一天一天的咬紧牙关,在风雨飘摇的江湖上继续渡过她未来的岁月。
  可是,刺杀前的战略,到了短兵相接之际,竟无法依计完成。
  不是有挫折,而是太顺利。
  这人是谁?他真的是濮阳残吗?
  婵娟怔住。
  用匕首刺中仇人的人陷入了慌张惊诧之境。
  给匕首狠狠刺中胸膛的人却镇定如常,虽然他笑意苍凉,但瞳孔却也露出了慈祥之色。
  婵娟听见这满胸血渍的仇人对自己说道:“女儿,你没有刺中我的心,最少相差了一寸!”
  女儿!
  他叫她“女儿”!
  婵娟震动了,她摇头,不断的在摇头:“不!你不是我爹!我不是你的女儿!我们是仇人,我们的仇恨,三生三世都化解不了!”
  濮阳残的目光仰视着天际一轮皎洁的明月,他呛咳了两声,咳出了大口浓浓的血:“女儿,你若要我死,我这便死了,却又如何?只要你知道我并不是存心害死你的娘亲,别说死一次,便是死一千次死一万次,却又何妨?”
  婵娟的脸庞,霎眼间再无半点血色。
  彷佛给匕首插入胸口的人,并不是濮阳残,而是她自己。
  就在这时,濮阳残把匕首抽了出来。
  他把血淋淋的匕首递给婵娟,道:“女儿,只要你相信我的话,就算再给你刺一百次,一千次,都很值得。”
  婵娟抓住了匕首。
  匕首湿濡,匕首恐怖,人无情,它更无情。
  但婵娟并不是一个真正无情的人。
  她知道濮阳残是谁,早就知道。
  她只有一个父亲,也只有一个仇人。
  但造物弄人,她的父亲和她的仇人同是一人。
  匕首湿濡,她的眼睛更湿濡。
  她忽然发觉自己做了一件很错很错的错事。
  她不该由星星峡到这里来。
  她浪费了八年光阴,去杀一个根本不能杀的人。
  他就是她的父亲!

    ※  ※  ※
  从这一晚开始,金陵名妓又少一人。
  文韵秀不见了,婵娟也不见了。
  但濮阳残却回到了天尊府。
  他是在八月二十六那一天回到天尊府的。
  他的脸色很苍白,人也苍老了不少。
  但他是天尊府的主人,他的事,谁敢问?
  他仍然是武林中最可怖的人。

    ※  ※  ※
  九月二十五日,天尊府内张灯结彩,布置焕然一新。
  濮阳残广邀天下英雄豪杰前来观礼。他要收徒。
  这一位新徒儿,姓康名超群。
  他曾经是兵器堡堡主柳浣天的东床快婿。
  但柳浣天死后,康超群很快便杀了他的女儿杏嫦。
  这个狠毒的年轻人,曾被南宫东北重创,就连柳浣天都以为他命不久矣。
  岂料也不但活了下来,而且很快就脱胎换骨,大有作为。
  不知为何,这人竟蒙天尊府的“鼓神天尊”濮阳残另眼相看,宣布收纳康超群作为关门弟子。
  内里因由没有人知道。
  只有康超群心中有数,暗中洋洋自得。

    ※  ※  ※
  夜晚,风很大,而且天气转趋寒冷。
  在天尊府的后园有几座房舍。
  最精致的是青萍阁。
  康超群在青萍阁中醉拥美人。
  那是已失踪多天的“名妓”婵娟。
  婵娟没有回星星峡,她在天尊府里呆了下来。
  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前往天尊府,而且还在天尊府里居住。
  天尊府是她父亲的地方。
  她会极痛恨濮阳残。
  濮阳残是一代枭雄,也是一个、风流多情客。
  在他的生命里,有太多女人,而婵娟的娘亲只是其中一个。
  这些事情都是星星夫人对女儿说的。
  婵娟一直深信不疑。
  星星夫人曾告诉女儿:“你父亲是一个极刻薄、极奸险的小人,他骗了我!他不理会我有了他的孩子,他只顾和那些下贱的女子风流快活,他又杀了你的姨母、舅母,和许多叔伯……”
  几乎一切罪状都套在濮阳残的头上。
  直至八年前的一个晚上,星星夫人终于在怒恨煎熬中服毒身亡。
  她写下了遗书,说她一生的幸福都断送在濮阳残的手里。
  满纸都是仇恨和血泪。
  婵娟很伤心,也很愤怒。
  她要为娘亲报仇!她要把那个可耻的男人杀掉!
  她为了这个报仇大计,安排自己在金陵最有名气的妓院中工作。
  妓院有名,但她更有名。
  她在这青楼烟花之地打出了名堂,继而安排香饵,使人游说“鼓神天尊”濮阳残与自己亲近亲近。
  一切准备就绪,刺杀老父的行动终于展开。
  而且,她一出手就刺中了濮阳残。但濮阳残没有死,他只是流了大量血,同时用这件事告诉婵娟:“你的老子并不如你娘亲形容的那么卑鄙!”
  婵娟是否明白过来?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再也不要回到星星峡。
  星星峡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但也是一个孤寂沉闷的地方。
  她的娘亲星星夫人就是在那个孤寂得如同死域般的地方长大的。
  也许,濮阳残的闯入是星星夫人生命中最灿烂、最丰富的一页。
  可惜到了最后,她还是含恨而殁,而且把这激烈的仇恨转移到婵娟身上。
  仇恨是一种力量,人类最可怖的力量!
  身有仇恨的人,会干出一些任何人都无法了解、无法忍受的事情。
  稚嫩的婵娟也不例外。
  但她的仇恨似已随着濮阳残胸前涌出来的鲜血而消逝。
  她成为了天尊府的“银铃护法”。
  鼓神天尊赐了她一串“天尊镇魔银铃”,那是天尊府至高无上权力的象征。
  一个青楼奇女子,在一夜之间成为天尊府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康超群观准了这一点,突然闪闪电般向婵娟下手。
  康超群是谋定而后动的,但婵娟却是疲态毕呈。
  她疲惫、孤寂,虽然处身在热闹荣华的天尊府中,但她没有快乐的感觉。
  她想依靠在娘亲的怀抱里。
  她的娘亲是星星夫人。
  星星夫人的眸子像是夜空中最闪亮的星星。
  但婵娟知道,她在许多许多个晚上,都只是孤单地仰视苍穹。
  苍穹有夜星,星星峡上有星星夫人。但夜星再明亮再闪烁,也不能慰藉星星夫人的心。
  是不是夜星太遥远,根本永不可能触摸?
  星星夫人是婵娟的娘亲,以前,她只要伸出白白胖胖的小手,就可以触及娘亲身体上每一处的地方。
  但那已经是许久许久以前的事。
  今天,她的手仍然白晰,但已不再是白白胖胖的小手。
  她的手肤色晶莹,擅奏琴瑟,能书字画。
  她更能轻歌曼舞。
  举腕嫌衫重,回腰觉态妍,情绕阳春吹,影逐相思弦。
  以往在青楼的岁月,不甘寂寞的男人都争相找她作伴。但今天,时移势易。
  谁敢对她说半句风情不羁的说话?
  她是天尊府“鼓神天尊”濮阳残的女儿,更是天尊府执掌着“天尊镇魔银铃”的“银铃护法”!
  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没有人敢,也没有人能,唯独康超群例外。
  他用攫取柳浣天女儿的手段去对付婵娟。
  杏嫦是美女,但不及婵娟那么艳绝人寰。
  他在没有人敢碰婵娟的时候,悄悄接近婵娟,打动婵娟。
  婵娟太疲惫了,也太孤寂了,她很想有个伴。
  不管这是男的,还是女的,有伴总比孤孤单单的好。
  康超群及时而来,打动了她的芳心。
  在一个月色迷蒙之夜,他用最好的酒,最甜蜜的谎言,诱惑婵娟。
  婵娟并不是初出道的雏儿,康超群是个怎样的人,她心中有数。
  但她还是任由他拥抱着。
  他恣意地挑逗婵娟。
  他在迷蒙月色下,展现出男人的魅力。
  他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说话,都很能令女人为之陶醉。他成功了,她只是半推半就。
  男女间的欢愉是一件神圣的事,但也可以是罪恶的事。
  康超群无疑是个满身罪恶的男人,但婵娟已不想再深入探讨世间上的男人,包括她的父亲在内。
  是神圣也好,是罪恶也好,她已置诸不理。
  她变得放浪形骸。
  今朝有酒今朝醉。
  明天的烦恼,明天再算。
  康超群挑逗她,她突然有极炽热的反应。
  她那娇人的豪乳破衣而出。
  她那迷人的叫声令康超群为之迷醉。
  她反客为主,险些令经验丰富的康超群为之进退失据。
  自此一夜,康超群与婵娟形影不离。
  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婵娟的影子,她身边必然有康超群的存在。
  这是天尊府最轰动的绯闻。
  不久,“鼓神天尊”濮阳残一不作二不休,反正女儿已和这风流客厮混得难分难解,便索性把康超群收归门下,成为他毕生最后收纳的一位关门弟子。
  但风风雨雨并未停下。
  更狂暴的风风雨雨即将降临。
  江湖中人,江湖中事,每每风云起伏,变幻莫测。
  永远没有人能知道,明天的江湖将会变成怎样。

    ※  ※  ※
  潭水侧的巨石原本无名,但孙秋笙已给了它一个名字。
  他把这巨石命名为“结义台”。
  那怪异的六男三女就在这结义台上跟孙秋笙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姊妹。
  九个怪异的男女皆以孙秋笙为兄长。
  不是孙秋笙的年纪最大,而是孙秋笙最得人心。
  依次顺序,这十兄弟姊妹排名如下——老大“剑王”孙秋笙、老二大眼、老三长辫、老四豹头、老五猫婆、老六狼毛、老七竹妹、老八弯刀、老九斧侠、排名最末是矮娘。
  这九个男女都是苗疆七十二仙洞中,势力最强大的“神皇族”护法。
  神皇族族长是苗疆三百年以来法力最高强的巫师。这位族长,其能力足以操控数万苗人之生死。
  他就是惊人的“神力”沙天力。
  沙天力是族长,神圣的族长,法力无边的族长。
  他本是苗族中力量最强大的领袖。
  可是在三年前,沙天力与苗疆第一天魔巴斯斑法师斗法,历时整整一百天!
  到最后,沙天力险胜巴斑,但却在七十二大小仙洞中造成了极可怕的灾劫。
  无数族人为了这一场大斗法丧命,或者是变成残废!
  本来,九大护法是首当其冲的,但很奇怪,这九个怪异的男女并没有受到半点伤害。
  巫师比拚,玄妙异常,旁人绝对无法能够理解。
  可是,沙天力战胜巴斑之后,性情大变。
  一连十五天,沙天力不断杀人!
  他什么人都杀,但只是不杀九大护法!
  九大护法在惶恐中紧紧跟随着这个性情大变的族长。
  他们都知道,沙天力出了事,而且这是极严重极可怕的变化。
  但凭他们的力量,根本没法子可以制止族长疯狂的杀戮。
  这是苗族前所未有的悲剧。
  悲剧一天一天不断的上演,直至有一天,沙天力忽然清醒了一阵子。
  他这一阵清醒并不长久,只能让他说了两句话:“快杀了我!这是唯一可以解除巴斑魔咒的方法。”
  仍是巴斑的魔法在作祟!
  巴斑虽已战死,但他的魔咒却在这一场不可思议的大比拚大斗法中,深入了沙天力的脑髓!
  要解决这可怕的魔咒,只有一个法子,就是杀了沙天力。
  九大护法知道,族长的说话是真确的。
  但他们下不了手!
  而且,就算这六男三女的九大护法真的肯下手,也绝对杀不了沙天力。
  可是,一天杀不了族长,惨剧将会无穷无尽、永无止境地继续爆发!
  正当九大护法进退两难,束手无策之际,一个奇怪的人改变了一切。
  这人看来并不怎么特别,但他剑法却很特别。
  他的剑只是平平淡淡地向沙天力刺过去。
  沙天力狂性大发,伸手抓住这人锋利的剑刃。
  这人没有和沙天力拚搏,沙天力要抓他的剑,他就把剑送给了沙天力。
  沙天力的手掌染满了鲜血,狂性更甚。
  他疯狂地在挥舞利剑,见人便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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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9 09: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濮阳残孤掌难鸣 凤穿云权倾天下

  转瞬间,已有十几名族人死在沙天力剑下。
  沙天力不断杀人,似乎将会毫无止境地斩杀下去。
  但忽然间,他沉静下来,呆呆地看着手里的剑。
  沙天力不再疯狂,但脸上的神态极其怪异。他的眼神时而混浊,时而清朗。
  他一忽儿在笑,在痴笑。
  但不旋踵间,却又似是神情深沉,若有所思,甚至喟然长叹,摇头晃脑。
  九大护法全都惊呆不已,心里都在想:“这是一把怎样的剑?来的又是个怎样的人?”
  但这九大护法的九颗脑袋,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最后,沙天力长长的叹了口气,把剑交还给物主。
  “好一把王道神剑!”
  沙天力由衷地敬佩他:“阁下年纪轻轻,竟能把王道之法,王道之心感染在剑上,委实难得!难得!”
  “这只是应天之命行事而已。”
  “侠士高姓大名?”
  “孙秋笙。”
  “好!能死在孙大侠之手,总比死在邪魔毒咒之下光荣得多!来吧!”
  沙天力把剑交还给孙秋笙。
  “剑王”孙秋笙接回王道神剑,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剑锋已“飒”声贯穿过沙天力的咽喉。
  沙天力死而无憾。
  他脑髓内的魔咒也随着这一剑的刺入而被消解。
  九大护法人人亲眼目睹此事。
  这一个来自中原的侠士,一剑杀了他们最尊敬的族长。
  但这一剑带来的并不是仇恨,而是解决了最难解决的问题。
  往事如烟,往事已消逝。
  但孙秋笙的名字,却在九大护法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  ※  ※
  结义台上,人人热血沸腾。
  这九大护法原也有人倡议,南宫金丽也一起在此结义,但金丽坚拒不从。
  九大护法中最少有八人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
  唯独老五猫婆看穿个中关键。
  正当老三长辫兀自絮絮不休,劝金丽也一并加入结义成为兄弟姊妹的一份子之际,猫婆再也忍耐不住,在他的耳边大吼道:“你滚开去!”
  长辫大怒:“哟!你怎不劝劝你?哟!你不劝你也还罢了,怎么地……哟……还叫我滚开去哟?”
  老五猫婆叉起腰来,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有如黑夜里的大山猫:“你连个屁都不懂,却在金丽妹子面前噜苏,老娘叫你滚开去,已算是他妈的十分客气!”
  长辫更怒,但他的声音仍然是相当悦耳动听:“啲!恼人须有理,我怎么连个……什么都不懂了?啲!你且说个道理来听听!”
  猫婆“哼”一声:“金丽妹子如花似玉,长得比我还要漂亮……”
  话犹未了,已有人作势欲呕。
  猫婆可不理会其他护法的反应,只是自顾自地继续道:“咱们这一番结义,结的乃是兄弟之情,姊妹之义,要是金丽妹子也跟着咱们结拜,她便成为了孙大哥的妹子,将来又怎能成亲拜堂?”
  长辫等一听这分析,方始恍然大悟。
  “啲……这是好事!拜堂才是最好的事!啲!金丽妹子不要结拜了,拜堂才对!”
  众皆大笑。
  但金丽却哭了。
  她在眼泪还没流下来之前转身跑掉。
  她跑得很远,一直跑一直跑,直至疲累了才停下。
  她在林木苍郁的树林中,四周都一片黝暗。
  她伏在树干上,一双眼睛早已在奔跑时哭得又红又肿。
  当别人都在大笑的时候,她却哭了。为什么?
  金丽哭得很伤心,她伤心是因为孙秋笙决不会和她成亲拜堂。
  但那九个来自苗疆神皇族的浑人,竟以为孙大哥会娶她!
  要是孙大哥真的会娶她,那九个浑人这样说,她也会哭,也会流泪。
  但却是因为高兴而哭,因为高兴而流泪。
  然而,事情并不是那样。
  但九大护法却偏偏如此这般“认定”了。
  那六男三女在笑,却惹得金丽悲从中来。
  她再也忍受不住,她哭了。她一面狂奔,一面流泪。
  她没有痛恨任何人。
  她并不痛恨九大护法,更不痛恨孙大哥,她只是在痛恨自己。
  女人也许本来就是脆弱的动物。
  她们的心远比弱质纤纤的外表还更脆弱。
  所以,女人容易哭,容易流泪,就连南宫大小姐,她本来以为自己并不是那样的女子,但到头来,似乎也没有什么两样。
  她哭了多久?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的哭泣,是给一只充满怜惜的手掩在嘴唇上后,才停顿下来的。
  她的脸一片苍白,苍白而美丽,美丽而楚楚动人。
  她愕然地转过脸。
  她知道这只手是谁的。
  她认得这一只手。
  这手掌,手指修长有力,它干净,连皮肤都散发着男人的魅力。
  它在执掌利剑的时候,稳定而灵活。
  但它在轻抚南宫金丽脸庞的时候,却柔软而可爱。
  孙秋笙!是孙秋笙的手!
  他来了,他在她最伤心也最孤单的时候,捂住了她的嘴唇,不让她再哭泣下去。
  “孙大哥!”
  她仰起脸看着他。
  他却不说话,只是用力抱紧她的身体。
  她的身体是美丽的,和她的脸庞一般美丽。
  他吻她的香肩。
  她的身子开始颤动。
  她不再孤单。
  她知道,她等待了很久的一刻终于来临……
  他好像忽然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很疯狂,疯狂得远在她的意料之外!

    ※  ※  ※
  岁月匆匆,转眼又是腊月。
  寒风怒吼,在长江中游的青石矶上,濮阳残率领天尊府逾百高手,恭候着北方黑道上第一把交椅的人物——欧阳鸿六。
  欧阳鸿六是濮阳残唯一的同门师兄。
  这数十年来,欧阳鸿六与濮阳残各霸一方,虽然份属同门,但一直绝少来往。
  偶有相遇都不在金陵天尊府,也不在欧阳鸿六一手创建之“豪杰山城”。
  豪杰山城是北方第一大帮派“豪杰门”的总舵重地。
  豪杰门门主,也就是豪杰山城城主,江湖中人称“忘情圣手”之欧阳鸿六!
  今天是腊月二十。风寒刺骨。
  濮阳残身披轻裘,胯下骑着一匹五花马,左有康超群,右有水月姬,随从武士等逾百对精光闪烁的眼睛均向北而望。
  江风急劲,一艘巨帆终于徐徐南下。
  巨帆上的黑旗飘扬,而在旗帜上的徽号都是白骷髅!
  濮阳残的脸一直都紧绷着。久违了的师兄终于南下。
  他在这里等师兄南下,并非心之所愿。
  但形势逼人,他比谁都更清楚,要对抗大权帮的凤穿云,必须与豪杰山城联手,否则必败无疑。
  濮阳残可以给女儿刺杀而不还手,但除了婵娟之外,谁不给他面子,谁就必死!
  其中包括康超群在内。
  但康超群利欲薰心,而且自以为把形势看得很清楚。
  只有水月姬明白,这品格鄙劣的男人走错了路。
  正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水月姬的心一直都在冷笑,冷笑复冷笑。
   
    ※  ※  ※
  水月姬是天尊府的金、木、水、火、土五大高手之一。
  她有一张冷傲的脸,不算很美丽,却能令无数男人看得牙痒痒,心更痒痒。
  她已二十八,但一开腔,声音却嫩稚有如小女孩。
  这更添魅力。
  但她并不是随便的女人。
  康超群是个品格卑下的东西,他自命风流,不但老是在脂粉丛中打滚找寻利益,更要征服每一个他看得上眼的女人。
  他看上婵娟,是为了要潜入天尊门,让“神鼓天尊”濮阳残成为自己的大靠山。
  他自觉此举大可名、利、权力与美色并收。一箭四雕,何乐而不为?
  他似乎已成功了。
  然后,他饱暖思淫欲。
  婵娟固然是艳绝人寰的美女,但女人对他来说就像是金银财帛,岂有嫌多之理?
  水月姬冷艳,却另有一番独特风韵。
  在天尊府的日子里,康超群不断把握机会向这个冷艳的女人挑逗。
  虽未致于明目张胆,却也在水月姬眼底之下极尽淫邪露骨之能事。
  无疑,他是个出色的男人。
  但出色的只是外表,他的心却比沟渠下的污水更肮脏。
  水月姬早就看穿他的底细。
  她没有立刻对付他,甚至偶然敷衍着,向他展现一些有风情的笑意。
  在天尊府,人人都知道水月姬不好惹。
  人人都知道,她永远是个冷若冰霜的女煞星。
  但她却在康超群面前姣媚地笑。
  虽然次数不多,只是一次、两次,却已令他有着神魂飘荡,连骨头也轻了几十斤的感觉。
  他心里开始有点着急。
  这女煞星竟令他睡不着觉,嘿嘿,这未始不是一桩奇事。
  “忘情圣手”欧阳鸿六率领着三百六十八名山城子弟、战士谋臣,乘坐巨船自江北南下中土。
  豪杰山城高手如云,其实力之强绝不逊于金陵天尊府。
  濮阳残瞧着欧阳师兄,他在众下属的拥簇中,施施然在青石矶登岸。
  欧阳鸿六年事不轻,但须眉仍然黑得发亮,望之仅似五旬之龄。
  他戴高冠穿锦袍,衣履华丽,腕戴黑玉镯,腰系玛瑙黄金带,垂着三络长髯,顾盼左右目光如炬。
  濮阳残抱拳拱手,道:“师兄,久违了。”
  欧阳鸿六吟吟地一笑:“阴崖二苍鹰,养子黑柏巅。”
  濮阳残先是一怔,随即接着咏吟:“白蛇登其巢,吞噬恣朝餐!”
  欧阳鸿六前两句的意思,是说阴崖上有两只苍鹰,在黑柏树的树顶上养育幼子。
  后两句的意思,是说有白蛇爬上鹰巢,把幼鹰恣意吞噬。
  欧阳鸿六不再吟哦,却发出一声喟叹:“当今武林,谁是白蛇?”
  濮阳残道:“白蛇不一定便是白蛇!”
  欧阳鸿六瞳孔大亮,旋即轰然笑道:“师弟说得好,苍鹰也不一一定便是苍鹰!”
  雨师兄弟相视而笑,但这笑意并不浓烈,甚至是转眼即逝。
  欧阳鸿六的目光瞬即转移到水月姬脸上:“月儿,你长大了。”
  水月姬“噗”地跪下来:“月儿无礼,在此叩见师伯。”
  欧阳鸿六呵呵一笑:“好侄儿请起,你要什么,只要师伯能力所及,无有不允。”
  以欧阳鸿六之身份,竟当众对水月姬许下这等诺言,就连濮阳残也大感意外。
  但也只是感到一阵意外而已。
  水月姬是个聪颖的女子,她既乖巧又善解人意,虽对一般男子冷若冰霜,但在前辈、师父、师伯面前,却往往又是另一副截然不同的脸孔。
  水月姬盈盈一笑,缓缓站起才道:“月儿斗胆,欲向师伯讨取一物。”
  欧阳鸿六的脸上仍有笑意:“但说不妨!”
  水月姬道:“月儿想要的,是一颗人心。”
  欧阳鸿六的双目一眯,脸上笑意倏地僵硬:“师侄,世上人心千万万,你要谁的人心?”
  水月姬道:“是一颗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忘情负爱、居心叵测、厚颜无耻的人心!”
  欧阳鸿六的双目瞪视着她:“月儿,师伯明白了。”
  濮阳残倏地厉声喝道:“月儿,你怎可对师伯如此无礼?快给我师滚开去!”
  水月姬站在江边,纹风不动。
  濮阳残大怒,“呼”一声挥掌迎头怒击水月姬。
  水月姬依然不动,甚至连眼睛也不眨动一下。
  濮阳残这一掌竟似是绝不留情,要是这一掌击实下去,水月姬便有十颗脑袋也得完全爆裂,脑肝涂地。
  但却有一股大力后发先至,横互其间,为水月姬挡住这凌厉无匹的一掌。
  赫然是欧阳鸿六出手!
  环顾青石矶,除却欧阳鸿六之外,还有谁敢挡下这一掌?
  濮阳残怒声道:“师兄,这畜生无礼已极,我非要毙了她然后再向师兄请罪不可!”
  欧阳鸿六沉着脸,沉着声道:“月儿是欧阳某师侄,有我在此,谁敢杀她?就算她非杀不可,也该由我这个师伯亲自下手!”
  欧阳鸿六此言似乎有理,实则大不合理。
  一门一户,各分尊卑,师伯虽然地位尊崇,但师徒毕竟是师徒,徒儿犯错,师父绝对可操惩处大权。
  但欧阳鸿六却横加干预,恃老卖老。
  师兄要干涉,濮阳残立时垂手恭声应道:“师兄所言甚是!”
  是与非,往往就只在于一句说话的分别。
  青石矶上高手如云,但谁也想不到欧阳鸿六甫自巨帆登岸,即有此意料不到的演变发生。
  水月姬在打什么主意?
  欧阳鸿六将会如何处理此事?

    ※  ※  ※
  欧阳鸿六的目光如刀。
  水月姬仿如晨霞般艳丽,青山般葱翠。
  欧阳鸿六注视着她,用刀锋般的眼光直勾勾地盯着她,任谁都认为她是有惧意的。
  但她无惧。
  她的眼神无惧,心中也无惧。
  反而另一个人自心底里冒出了寒意。
  他就是康超群。
  康超群从没想过,水月姬会在今天,在这片地方对付他!
  而且,他更万万料不到,水月姬并不是自己亲自出手,而是用最毒辣的手段,当众借刀杀人!
  她当着天尊府逾百高手,当着她师父濮阳残面前,挑拨欧阳鸿六!
  她挑拨欧阳鸿六,说想要一颗人心!
  一颗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忘情负爱、居心叵测、厚颜无耻的人心!
  她在说谁,康超群心中有数。
  他既是心中有数,也是作贼心虚。
  果然,水月姬的眼光冷冷地瞟在康超群的脸上。
  欧阳鸿六的眼光也随着水月姬的眼光转移,转移到康超群的脸上。
  康超群的心慌了,但腰肢仍然挺得笔直。
  虽在大白天,但他却忽然感到自己像是失魂落魄的灵魂,忽然一下子掉落在漆黑的深渊里。
  他是个聪明的人,一向自负聪明。
  但在这一瞬间,他却只能在欧阳鸿六刀锋般的眼光下,干瞪着眼,呆楞楞地咬着牙不知所措。
  青石矶上,江风突趋凛冽。
  但更凛冽的是欧阳鸿六的眼神。
  康超群似是正在给一把锋利的刀,一下又一下凶狠地剜刮着身体里的每根骨头。
  欧阳鸿六厉视着他,一直看了很久很久,才问:“你是谁?”
  康超群道:“弟子康超群……”
  “够了!”
  欧阳鸿六冷冷道:“我只须知道你的名字便已足够!康超群急道:“弟子是……”
  欧阳鸿六没有让他说下去,倏地暴喝如雷:“此人墓碑之上,只须涂上‘康超群之墓’五字即可!”
  濮阳残的脸色沉了下来……
    但他只是沉着脸,甚至没开口说半句话。
    欧阳鸿六一出手已插入康超群的胸膛。
    他出手不快,但极其霸道。极其霸道的意思,就是绝对不给予对方任何活路。
    康超群也不是没有闪避,在那短短一刹间,他已左闪三次,右避三次。
    但他在左右闪避之下,还是闪避不开欧阳鸿六这极霸道的一击。   
    康超群陡地发出了一声凄厉绝伦的惨嘶!
    青石矶高手云聚,人人都是久历江湖风浪,屡经大仗大阵的战士。
    但从没有人见过这一幕恐怖万分的情景。
    欧阳鸿六的手掌竟然直插入康超群胸膛,然后抓出了他的心脏,手掌和心脏一起透体而出!
    一颗活生生的心脏,兀自在欧阳鸿六的指掌间跳跃!
    康超群瞪大了眼,嘶叫声戛然气绝。
  他瞪大了眼,并不是瞪着欧阳鸿六,而是瞪视着水月姬!
  天下最毒妇人心。
  水月姬竟用这样的手段,在绝不可能杀康超群的时候公然借刀杀人!
  濮阳残的脸色很难看。
  欧阳鸿六甫下江南,竟当着自己的面前杀了康超群,要是他的脸色还很愉快,那就很吓人了。
  但又有谁知道,濮阳残的心里怎样想?
  没有人知道。
  只有水月姬知道。
  她比谁都更了解师父。
  这一刻,师父的脸色再难看,也只不过是师父的脸色而已。
  当言有道:“鉴貌辨色。”
  然而,看别人的脸去猜想别人的心,永远都是最靠不住的事情。

    ※  ※  ※
  日落西山,天边血红,一片赭红之色洒向大地。
  暮色渐临。
  在青石矶外一座小丘上,律青竹的脸看来也像是天边红霞一般。
  他在这小山丘已大半天。
  他在远处监视天尊府、豪杰门之动静。
  他藏身之处并不隐蔽,有可能给敌人发现。但他不怕。
  他不怕,是因为在小丘背后有一座山谷,山谷中隐伏着三千名大权帮帮众。
  这三千帮众并非大权帮精锐之师。
  大权帮的精锐之师还轮不到律青竹来发号施令,统率上阵。
  但这并不等于三千人都是饭桶。
  大权帮中没有饭桶。
  纵非精锐之师,也有一战之力。
  濮阳残、欧阳鸿六都是久历江湖,经验老练的老狐狸,纵使知道有三千大权帮众隐伏此间,也不一定会在此时此刻轻启战端。
  豪杰山城一众高手,远道而来,阵脚未稳,不宜大动干戈。
  况且除了这三千个大权帮帮众之外,四周是否另有大权帮的精锐高手虎视眈眈,亦是未可逆料之数。
  一旦全面爆发大战,濮阳残、欧阳鸿六虽强,未必便能稳操胜券。
  欧阳鸿六素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与其轻率动手,不如先稳固城池,布置阵势再行图谋大计。
  果然,欧阳鸿六、濮阳残以首尾互相呼应之态徐徐走于道上。两大门派的高手互为奥援,人人提高警惕,步履沉实的前进,丝毫不作节外生枝的打算。
  律青竹远远眺望,敌不动,他也不动。
  他知道欧阳鸿六、濮阳残也同样在远处眺望过来,只是眺望得漫不经心,不着半点痕迹。
  夜幕低垂,两大派系虽未交锋,但已算是“过了一招”。
  距离律青竹大权帮帮众雄师集结之地约两里,有一孤峰耸立于草原上。
  在此同时,孤峰上站着了三个人。
  一老二少。
  老者身穿长袍,齐中分开两种颜色。
  左边黑,右边白,黑白分明,那人赫然正是“黑白不分”白穹苍。
    在他身边的一对少年,一个穿白衣,另一个穿黑袍,各眇一目。
  白衣少年眇去右目,黑袍少年眇去左目。
  他们当然便是“黑白鹫”!
  白穹苍本是个很怪异的老人,但在这时候却一脸正经,神情肃穆。
  他在黑鹫的身边指向远方:“你瞧怎样?”
  白穹苍伸手所指之远处,正是天尊府与豪杰山城联合之师。人数不算多,但阵势却有条不紊,绝无半点破绽呈现于敌方眼中。
  黑鹫据实而评:“有首有尾,步履沉实稳固,全无半点松散迹象。”
  白穹苍皱眉抚须:“濮阳残已是一方枭雄,再加上他这位大师兄,实力不可轻视。”
  他转眼视向白鹫,又伸手一指,指向大权帮那一边:“小白,大权帮人马众多,但至今按兵不动,依你所见,律青竹会否发动攻击?”
  白鹫摇头:“绝不会。”
  白穹苍道:“何以见得?”
  白鹫答:“凤穿云不在阵中,谁敢捋欧阳鸿六的虎须?”
  白穹苍笑了,笑得很满意。
  黑白鹫都是他的干儿子。
  他们既是父子,也是师徒。
  要在武林中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决不可单靠匹夫之勇,更必须有冷静的头脑,和高瞻远瞩的见地和策略。
  凤穿云不在此地,他在何方?

    ※  ※  ※
  凤穿云不在长江,他在洛阳。
  洛阳北靠黄河,南以洛水、伊水为襟带,地方繁盛,市面热闹非常。
  凤穿云独自来到洛阳,首先投宿在城南的德富客栈。
  客栈老板是老许。
  老许年约四旬,瘦小而懦怯,平时总是躲在厨房里,甚少亲自出现在店堂上招呼顾客。
  凤穿云似乎早已熟知老许习性,一上来就前往厨房,一下子就找到了老许。
  老许立刻弯腰陪笑:“梁大爷,久违啦!”
  凤穿云并不姓梁,他姓凤。
  不少人都以为凤穿云是一个绰号,但这是错误的想法。
  凤穿云姓凤,名穿云,他绝对不是什么梁大爷。
  但凤穿云却点点头,眼神有意无意间瞥了老许的右腿一眼。
  老许的右腿有伤,而且伤势不轻,他对伙计们解释:“晚上有鼠摸窃贼潜了进来,我心里一慌,急急逃跑,却又生怕窃贼看见,连蜡烛也不敢拿着,岂料天上没有月色,心一慌之下,根本瞧不见道路,终于一脚踩入沟渠,还弄伤了右脚。”
  老许的解释笨笨拙拙,也正因为他这副笨笨拙拙的样子,因此人听了都不禁为之捧腹大笑。
  在捧腹之余却又深信不疑。
  凤穿云“唔”了一声,对老许道:“我要一坛上好的高粱。”
  老许忙道:“这个容易,上个月赵老爹那里送来了几坛好酒,其中有两坛高梁,听说是一流货色,小人这便带梁大爷前往取酒。”
  老许一面说,一面匆匆带路。
  凤穿云在背后跟着,老许随即悄悄向他禀告:“凤帮主,天字第三号房子那边来了一个恶汉,要是属下没瞧错,他准是洞庭湖的乔千信!”
  凤穿云的瞳孔收缩:“果然是他!”
  老许已带着凤穿云进入地窖。
  地窖内到处都是酒坛。
  老许指指点点,向凤帮主报告:“都是劣货,好货色在那边。”
  他把凤穿云带到地窖一角。
  墙角有一个破烂铁瓶,似乎只是随随便便地摆放着。
  老许把破烂铁瓶向左一扭,地窖一角打开了一道石门。
  这破烂铁瓶竟是机关枢钮。
  地窖一角背后赫然另有洞天。
  凤穿云在这时候冷冷一笑:“好一个乔千信,竟敢杀入洛阳!”

    ※  ※  ※
  在天字第三号房内,乔千信正瞳孔暴张!
  他自夸是洞庭第一条好汉,自号“洞庭战神”!
  乔千信年方三十,长相威武,刀法霸绝洞庭一带,未逢敌手。
  但很少人知道他的身世。他真正的身世,是金陵府天尊府主人“神鼓天尊”濮阳残的外甥。
  濮阳残只有一个妹子,也只有乔千信这么一个外甥。
  天尊府如要稳固其势力,必须采取若干战略。
  与天尊府对抗最劲的唯独大权帮。
  大权帮帮主凤穿云虽则年纪轻轻,却有大气魄和过人胆色。
  若论才智武功以至胸襟器量,他更是百年难得一见之人中龙凤。
  短短数年间,大权帮鹊起于北方武林,而且声势元自与日俱增,已有隐隐盖过天尊府之凌人气焰。
  濮阳残是老江湖,更有霸主野心和枭雄手段。
  近数年以来,武林中鲜有人知其踪迹,甚至有人以为这位天尊府的天尊已悄悄归隐山林,再也不问江湖中事。
  但这是极错误的想法。
  “神鼓天尊”的雄心仍在,他在这数年间独来独往,甚至易容混迹于各大门派和各州各县之间,正是要为天尊府的未来而打天下。
  拢络强权来联手抗衡大权帮,这是濮阳残的策略。
  唯有如此,始有尅敌制胜之机。
  欧阳鸿六固然是一个极重要的关键人物,“洞庭战神”在洞庭拥有强大势力,这个外甥也一定要拢络在己方阵营之中。
  洛阳位于汉北之西,与关中广大的地域相连,乃兵家必争之地。
  非但兵家如是观,江湖上无数惨烈争杀也在洛阳城中爆发。
  洛阳最著名的是牡丹与美人。
  牡丹娇艳,美人如玉。
  乔千信的好色名闻洞庭水域,这一次到了洛阳,又岂有独自喝闷酒之理。
  他有的是金子和银子。
  在这斗室之中,乔千信拥抱着一个活色生香的名妓——夏牡丹。
  夏牡丹是城中著名的艳妓,她最懂得怎样讨好男人。
  她最明白男人心中的欲望。
  乔千信是腰缠万贯的钜富,这男人既然愿意大洒金银,她也乐于彻底奉陪。
  夏牡丹蜷伏在他的身边,脸上仍绽放着足以令男人为之销魂蚀骨的笑意。
  就在这时候,木门穿了一个洞!
  一把刀刺穿了木门!
  木门甫穿开一个洞,整道门立刻就随之而四分五裂!
  乔千信用闪电般的手法把一袭长袍披在身上!
  他怒瞪着一双凶厉的眼睛,喝道:“什么人!”
  木门粉碎后,他看见了一个很潇洒的男子。
  这男子微微一笑:“在下凤穿云,忝为大权帮帮主!”
  “大权……”
  乔千信的脸色倏地大变!
  他做梦也想不到,凤穿云竟然会在这时候杀上门来!

    ※  ※  ※
  乔千信自号“洞庭战神”,他的武功当然不是白练的!
  他一披上长袍,已随手在长袍下抓起他的镇铁追魂拐。
  他的镇铁追魂拐黝黑而沉重,重达五十六斤,而且能暴伸一尺以至六尺,端的威力惊人,无与伦比。
  凤穿云在微笑着。
  他微笑着说了一句:“你配称为战神吗?”
  乔千信右腕一抖,镇铁追魂拐倏地向前怒刺!
  他身形一展动,铁拐一抖开施展招式,几乎已将整个房间霸占着。
  但凤穿云却叹了一口气,道:“你的肋骨碎了!”
  乔千信“呸”一声,他的肋骨完整无缺,怎会碎了?
  他正待反唇相稽,却在这一瞬之间,突然听见了一下“喀勒”之声!这是骨裂的声响!
  他左边的肋骨,竟然在这时候突然给一只手抓碎!
  乔千信又惊又怒,猛然回头!
  暗算他的,赫然是赤裸的夏牡丹!
  “妓子!你是什么人?”
  乔千信怒喝。
  夏牡丹哈哈一笑:“老娘是大权帮第十六分舵的副舵主!”
  乔千信这才如梦初醒,却已太迟了!
  这一次,乔千信在狂怒中全力击杀夏牡丹,但凤穿云既已来了,又怎容他有机会得逞?
  夏牡丹一击得手,随即功成身退,躲在凤穿云背后。
  乔千信怒叫道:“姓凤的!你是个懦夫、卑鄙小人!”
  凤穿云却在摇头叹息:“在战场上,永远都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难道你到这把年纪还没弄清楚吗?”
  乔千信的确没有弄清楚!
  他是个色欲薰心的莽汉!
  凤穿云要杀他,根本用不着夏牡丹向他施以暗袭!
  夏牡丹的出手,并不是为了要协助帮主一臂之力,只是因为她极憎厌这个姓乔的男人!
  乔千信是濮阳残的人!
  但这一战,乔千信死在凤穿云的刀下!
  凤穿云用最简单,也直接的刀法,一刀砍下了乔千信的脑袋!
  凤穿云是剑道高手,也是刀法上的大行家。
  无论他用剑也好,用刀也好,要杀乔千信都绝对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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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势一天比一天紧张!
  大权帮虽然并未发动全面性的攻击,但类以刺杀乔千信的狙击却是无日无之。
  在金陵府,濮阳残一直都稳守阵地,连他的大师兄欧阳鸿六也没有轻举妄动。
  这一天大雪纷飞,天尊府门外积雪盈尺。
  濮阳残突然接到了一张黄金帖。
  黄金帖是凤穿云派人送来的。
  凤穿云要见“神鼓天尊”濮阳残,而且帖随人到!
  大雪中,凤穿云身披千金轻裘,足踏鹿皮雪靴,神情自若地在门外恭候濮阳残!
  他竟然单刀赴会!在他的身边,没有任何大权帮的人!
  就连附近的大街小巷,也没有大权帮帮众的踪影!
  濮阳残又怎能不出门应战?
  濮阳残是名震武林的一代枭雄。
  枭雄虽老,但雄风仍在!
  门外既然只有凤穿云一个人,濮阳残也不愿意以众欺少。
  他力排众议,摒退左右,独自走出门外。
  长街都是皑白积雪,在严寒天气下,连狗也不愿意出门,一片冷清清。
  只有凤穿云傲然卓立在雪地上。
  濮阳残的腰间系着一个兽皮大鼓,这一个鼓就是他赖以成名的独门武器。
  他已很久没有使用这皮鼓。
  但今天,他把这皮鼓带了出来,迎见武林中崛起得又快又劲的青年高手——凤穿云!
  凤穿云经常转换武器。
  这一天,他用的又会是什么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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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雪怒号,濮阳残只是在门外站了片刻,已全身都是雪花。
  “凤帮主,果然英雄出少年!”
  “但人人都说:姜越老越辣。”
  “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胜旧人!”
  “濮阳前辈,请容在下冒昧进言:你我这一战,武林中千万英豪,人人都说绝对难以避免,只争早来与迟来,未知濮阳前辈是否也”是这么想?”
  这一问,令濮阳残怔呆在雪地中,良久无法作答。
  凤穿云叹一口气,接道:“濮阳前辈为了与在下抗衡,不惜甘冒引狼入室之险,把欧阳鸿六引入金陵府中,难道你以为欧阳城主真的会受你这个师弟所利用吗?”
  濮阳残摇摇头:“凤帮主,疏不间亲,咱们好好歹歹总是同门师兄弟,你要在我这块老姜面前挑拨离间,只怕是浪费唇舌了。”
  凤穿云也摇摇头:“濮阳前辈此言差矣,濮阳、欧阳两大派系长久不和,此事天下皆知,又何须在下挑拨离间?”
  濮阳残的瞳孔收缩,目光如电的射向凤穿云的脸上:“就算咱们师兄弟要自相残杀,也必然会在彻底毁灭大权帮之后!”
  凤穿云却长长地叹息,道:“真想不到,如此一代枭雄竟然也有此愚不可及的想法!”
  濮阳残陡地向前逼近两步:“凤帮主,远来是客,老夫先让你一招,快出手吧!”
  凤穿云傲然道:“天下间没有任何人能让得起在下一招半式,纵使濮阳前辈也不例外,更何况……”
  他没有说下去,但濮阳残的脸色却突然变了。因为天尊府内突生异变!
  大门外的一战尚未爆发,天尊府内竟然已经打得天翻地覆!
  濮阳残脸色一寒:“好一位凤帮主,原来早已布下精锐之师从后突袭!”
  凤穿云摇头道:“濮阳前辈,你弄错了,在下此行,除了一名信差之外,并无任何大权帮帮众跟随至此!”
  濮阳残的脸色一变再变,突然吼叫道:“是欧阳老鬼在窝里作反?”
  话犹未了,已有数名天尊府武士跟踪而至。
  “门主!欧阳城主……向咱们的人动上了手……咱们……抵挡不住……”
  濮阳残又惊又怒,他这一次果然是引狼入室!
  凤穿云胆敢孤身犯险,显然是早已和欧阳鸿六互相勾结!
  濮阳残在惊怒之余,不禁仰天长叹,道:“老夫真是……愚不可及……”
  他没有再理会凤穿云。
  凤穿云的挑拨,到了这时候已变得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他要返回天尊府与欧阳鸿六这个大师兄决一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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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日,天尊府一片混乱!
    府中积雪皑白,但鲜血却比冰雪还更刺目!
  欧阳鸿六不顾一切,率领豪杰山城杀手在天尊府中大开杀戒!
  濮阳、欧阳两大派系不睦,虽然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又有谁能料得到,双方竟然会在这时候展开舍死忘生的决战?
  这一战惨烈无比。
  在鼓神院落中,欧阳鸿六决战濮阳残。
  欧阳鸿六手中掣剑,朗声道:“师弟,你我之战势难避免,你进招吧。”
  濮阳残瞳孔收缩:“师兄,你真的如此痛恨我吗?”
  他的声音露出了疲惫之态。
  雪下得更急更密,但在这两大高手的体内,都有炽热的火在燃烧。
  欧阳鸿六的声音渐渐变得沉浊:“师弟,君子不夺人之所好,而你竟横刀夺爱!”
  濮阳残默然无语,似是心中惴然。
  欧阳鸿六冷冷道:“二十年来,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天!等待这时机!”
  濮阳残突然摇首,大声道:“星星夫人并不喜欢你!我不能算是横刀夺爱!真正横刀夺爱的人是你!是你先杀了星星秀士,星星夫人才会一度落入你的魔掌之中!”
  欧阳鸿六发出一声长啸狂吼,他愤怒地抓住长剑,瞪着满布血丝的眼睛,须眉俱翘,形态可怖已极!
  “到了今天,你竟然还敢向我说风凉话?”
  他挺剑逼进一步。
  就在这时,濮阳残以掌击鼓,鼓声沉实如雷,节奏一下比一下更急更厉!
  欧阳鸿六不再等待,剑势倏地展开。
  他挺剑刺向濮阳残的眉心,这一剑,随着他心中多年的愤懑一起涌向他的师弟,也即是他的仇敌!
  但濮阳残却犹如巨大鹰鹫一般,身形飞扑而起。
  欧阳鸿六一剑不中,再刺一十八剑!
  这种连环剑法是他独步武林的绝技,终于在第十八剑那一招,一剑刺入濮阳残眉心!
  但这一剑刺得多深?是否已足够杀了濮阳残?
  不!濮阳残身形闪动得奇快无比,他中的这一剑,剑尖只是入肉两分,并不致命。
  而且,他是故意让他师兄一剑刺中自己的。
  他以招换招,腰际的兽皮大鼓突然爆裂,无数暗器有如飞蝗般自鼓中暴射出来!
  欧阳鸿六那一剑虽刺中濮阳残的眉心,但却未能即时取掉他的性命,早已心知不妙。
  兽皮大鼓尚未爆裂,他已闪电般急退。
  但还是太迟了!
  大鼓爆裂,暗器飞射,其实都不是真正的杀着。
  真正的杀着来自一个人的拳头!
  “砰”然一拳,一拳击中了欧阳鸿六的咽喉!
  这才是意料不到的杀着!但这一击并非出于濮阳残之手,而是出自一个眼神冷酷的青年高手——凤穿云!
  凤穿云竟然出其不意地出现了,他没有用任何武器,只是用他的拳头!
  欧阳鸿六中拳,身如败絮飞退,退得脚步轻浮,退得跟踪难看。
  他再也没有武学大宗师的气度。
  他一直退开五丈,才勉强稳定身形。
  他的脸变得和雪花一般的颜色!
  他惊惧而迷惑地看着这一个青年高手,他知道这人是谁,但却没法子叫出凤穿云的名字。因为他甫张开口,吐出来的并不是片言只字,而是有如泉涌般的鲜血!
  凤穿云很冷静,冷静得像是一块钢铁,一块石头!
  欧阳鸿六的脸色固然像是死人般难看,就连濮阳残的一张脸也同样变得灰白、迷惘。
  濮阳残没有理会欧阳鸿六,因为欧阳鸿六中了那一拳后,已不是个死人。
  他连一个字都叫不出口,只能狂喷鲜血!
  血没喷完,人已僵硬在冰天雪地之中。
  他没有倒下,但再也不可能有任何动作。
  欧阳鸿六死了,只是给凤穿云在咽喉上击了一拳,便已死在冰天雪地中。
  濮阳残注视着凤穿云。
  他本是纵横大江南北,独霸武林的大枭雄。但在今日,他在凤穿云这个后生小辈面前,竟变得面目无光。
  濮阳残苦涩地笑起来:“好!有种!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凤穿云淡淡道:“我本不想插手你们师兄弟之间的事,无奈天气太冷,只好活动活动,免得给这冰雪冻僵了手脚!”
  濮阳残陡地双目一睁。
    这算是什么话?
  但他几乎立刻就想到了,这些说话只配出自胜利者之口。
  这本来就是意气风发的话。
  只有胜利者、真正的强者,才有资格这样说话!
  以往,濮阳残也经常这样说话,但那时候,他浑然不觉这些话有多刺耳,有多伤人!
  直至今天,他总算明白过来。
  用刀宰割别人,和给别人用刀宰割自己,永远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感受。
  雪下得更大。
  濮阳残看着大权帮帮主凤穿云的脸,这张脸,依稀就像是他当年的脸。
  当年的濮阳残也是个说不出如何意气风发的人。
  但今天,他的雄心突然在这场风雪中泯灭。
  他黯然地告诉凤穿云:“这天下已不再属于咱们师兄弟,大师兄死了,我老了,而且我孤掌难鸣。”
  凤穿云傲然卓立在风雪中:“你可以归附大权帮!”
  濮阳残的脸上一阵抽搐:“数十年来,只有别人为我卖命,从没有人能令我倒转过来。即使是你也不能!”
  凤穿云并不感到诧异。
   “我明白。”他悠然地说道。
  濮阳残的脸渐渐回复平静,半晌才道:“我愿意退出江湖,你要什么条件?”
  “濮阳前辈要退出江湖,那是濮阳前辈的事,在下又有什么条件了?”
  “如此,老夫不胜感激。”
  濮阳残叹了一口气,道:“凤帮主,咱们后会无期。”
  他的身形一展,在大风大雪中悄然退下。
  以后,江湖上再也没有人见过濮阳残这一号人物!

    ※  ※  ※
  武林大势,迭有变更。
  欧阳鸿六与濮阳残联手对抗大权帮,未见其利,先见其害。
  这两股原本不容轻侮的势力,竟在一天之内完全崩溃!
  因此,大权帮更是权倾天下,似是无人能敌。
  但中原仍有一股不寻常的势力正在蔓延。
  这一股势力,为首一人正是武功已失,但声望反而与日俱增的“剑王”孙秋笙。
  孙秋笙也和凤穿云一般抱负远大。在表面上看,今天的“剑王”决不足以撼动大权帮分毫。
  但明天又如何?明天的江湖自有另一番风云际会!

  (全书完)
  2025锋惊行OCR一校,轩辕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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