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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重圆《银雕》梦,代剖“紫烟”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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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1 22: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uycabletv 于 2025-9-26 01:49 编辑



  四十年前今日,先生饮尽他人生最后的一口酒,之后带着一丝不甘,放下手中的笔,放下未完成的《银雕》和《财神与短刀》,以及他念兹在兹,希望多用五年时光完成的“大武侠时代”。
  严格来说,狭义上的“大武侠时代”自公元1985年四月起,于台北《时报周刊》每期连载,而这一个“大时代”的指针最终定格在同年的八月八日,我们如今看到的《银雕》是有心人从故纸堆中翻找出来的香港玉郎旧籍,而在此之前,哪怕是几乎拥有最多古龙后期作品版权的台湾万盛出版社,他们的《大武侠时代》也只限于《猎鹰》和《群狐》,硬是缺少了“银雕”的迹踪。
  关于《银雕》更多细节,风云时代出版社陈晓林主编生前曾经撰下追忆文字——《最后一剑的风华与惆怅》,其中就有提及古龙原本设定的《银雕》结局,当时先生身体状况颇显不佳,更隐隐有向晓林主编嘱托之意,不久后,古龙在家中昏迷(这时候离先生去世还有一个多月),丁情匆匆为《银雕》完成尾声,以应付《时报周刊》连载结局需要。
  换而言之,我们现在看到的银雕“鸿飞冥冥”,并非先生创作原意。
  五六年前,陈主编托我代圆《银雕》旧梦(那时候陈主编还没有让我重写《名剑风流》结局的想法),我也一时技痒,遵照古龙留下的提纲,然后自己也略微增加了一些想象,大概用了半年时间,最终把我这个版本的《银雕》交到风云手上,我记得当时的电脑还没有简体字转换繁体字工具,晓林主编收到之后,他需要另外请人逐字逐字转为繁体,只可惜弹指光阴,白驹过隙,陈主编已于数月之前病逝,他一直萦绕在心的《古龙作品全集》新版,大概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每年的九月廿一日是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日子,不过我向来散淡,虽则每有季鹰先生莼鲈之思,却也没有硬性规定自己必须要在这一天为先生做些什么,总之,有好的想法我自然会当仁不让写下来,然后投诸网络古迷之间,如果没有的话,那也就是在心中多念几句先生安好,以此罢了。
  但今年不同,今年是先生四十周年忌辰,甚至很多侠友也有了重现露头的迹象,所以我想把当年交给陈主编的《银雕》拿出来,于我而言,这不会有违版权,反正风云版“银雕”应有结局早已是网上公开的内容,而每一个古龙书迷也可以按自己的理解来把它完成,至于我现在所做的,那只是提交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方案。
  ——我一直在想,先生乘鹤去后,无论是《白玉老虎》续集还是《名剑风流》结局,他们都应该不是唯一的,应该鼓励更多的书友按他们自己的想法进行创作,百花齐放,多多益善,这才是古大侠心中最为欣慰的事,大家不妨想一想,为什么先生收了这么多公开或者不公开的弟子?我知道,在先生心中,他真是希望见到武侠文学继续发扬光大的。
  有鉴于此,我这个版本的《银雕》等同是一种投石问路,希望更多的书友同样参与进来,他们也会写下属于他们的“银雕”或者“大武侠时代”,从而迸发出更多更绚丽的花火。
  当然,我代为完成的“银雕”部分并不仅限于结尾,前中后都有些微调整,尤其是中段“林屋洞”,我更是揣测着古龙生前的意思,重新作了自己的改写(原版的太湖林屋洞只写了一个起式,之后就变成了故事里头的背景板、NPC,这显然不是先生的作风,唯一猜测,就是那时候的古龙早已精神体力不济,原本大有可为的“林屋洞”,最后只能草草化为现行版本的样子)。
  从今天起,我会每日连载这一个版本的《银雕》,大家也不妨对比着原版,看看都有哪些不同。
  对了,在这期间我大概还会另外穿插“紫烟之谜”。
  ——真正的《紫烟》,也许未必就是我们通常以为的“紫烟”, 几年前我就曾经和陈主编讨论过这件事,无论正确与否,也算是为先生的大武侠时代,添上些许不同的色彩吧。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22: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银  雕
  
  
  据说群山之巅有一种银色的巨雕,它比鹏雄壮尊贵,比鹰灵动剽悍,甚至比虎豹还要凶猛残忍。
  可大多数人认为银雕是不存在的,它不过是传说中偶尔出现的神物,但也有人说,银雕遗世而独立,你看不见它,是因为它平时一动不动地伫立在雪山之巅,它的羽毛和利爪早已跟周围的银岩素树融为一体,只有最智慧的头脑和最敏锐的眼睛,才可以预先知道它的存在……
  
  
  
楔子
  
  京城刑部衙门的最后一重院落,这里没有长亭矮树,没有溅瀑鸣泉,只有几间不大起眼的石砌平房,巨大而厚重的石砖据说全部由西山运来,只要有一个人守在屋里,外面的人就很难攻进去。
  平房是灰色的,坐落在东面的高墙下,每到春天,墙角就会开出一些不知名的红色小花,为这个终年死气沉沉的院子带来几分生动。
  现在已经是春天。
  程小青背负着双手,把一只断腕藏在深蓝色的袍袖里,慢慢穿过院子。
  他的脸是苍白的,带着淡淡的青灰色,就像是墙角边那些还没有完全溶化的积雪。
  在刑部正式当差之后,程小青脸上的笑容就更少了,身体也瘦弱了很多,可他的眼睛却越来越亮,在他的眸子深处,仿佛随时都闪动着一种凄艳而诡异的火光。
  ──在他钢条般的身子骨里头,是不是也有同样的火焰在随时燃烧?
  程小青去的地方就是那排阴森而灰暗的平房,那里积存着很多轰动一时的档案,关系着很多名闻已久的人,其中又有不少重犯大犯曾被刑部严令缉捕,但到了最后却变成泥牛入海,结案无期。
  尤其是一个叫做“银雕”的人。
  在江湖各大门派各大帮会中,“银雕”是一个非常秘密的代号,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沈重就是银雕。
  也只有在这间刑部后堂的小屋里,才可以查看到天底下最详细、最完整的沈重档案。
  
×                        ×                        ×
  
  姓名:沈重。
  代号:银雕。
  年龄:四十五。
  家世:四明沈家之长门独子,父:沈石田,母:王氏。
  学历:授业诗文由沈氏家塾王老夫子启蒙,幼时所学第一套武功为“梅花神拳”,习自少林外家大弟子万年青师父,十四岁后,经由万年青推介,转入武当名宿钟先生门下学剑,十七岁时兼修“华山医隐”独门武功金线神针及金丝绵掌。(注:“华山医隐”为武当钟先生之挚友)
  专长:拳、掌、腿、剑,皆已入门,尤擅“重楼飞血”一类之内家掌力,伤人内腑于无形无影,惟平日绝不轻露。
  损伤记录:无。
  杀人记录:无。
  儿女妻子:无。
  疾病记录:无。
  死亡日期:四十五岁生日时,卒于饮酒过度,血管猝裂,当时无救。
  辅录:沈重死后,沈家将其堂房侄子沈自清入继,延承香火家业,至今犹在;又及,沈重母王氏,为淮阳鹰爪王氏之次女。
  
×                        ×                        ×
  
  根据这份资料,沈重这个人非但已经死了,而且还死了十七年。
  不管“银雕”这个代号曾经多么神秘可怕,也不管江湖中的帮派为什么要用传说中的猛兽来代替他的真实姓名,有一点是绝对无法改变的。
  ——死人就是死人,不管用的什么代号都一样。
  从刑部资料来看,沈重家世很好,父母属于知书达礼的人,所以他自小走的就是正道,练的武功也是名门正宗,授业恩师更是赫赫有名的侠义之辈,成长之后的沈重几乎没有涉足江湖的记录,也从来没有牵扯入江湖上的恩怨仇杀,江湖人那些诡变复杂的勾心斗角,他可以说是完全未曾了解,他的死纵然不是寿终正寝,起码也算是无牵无挂。
  可是,堂堂的新任刑部主事,兼领南七北六十三省总捕头的程小青,为什么偏偏对一个死人大感兴趣,又为什么把这个死了很久的人,当作是他入主刑部之后的第一个目标呢?
  
×                        ×                        ×
  
  在一份更详细记录着所有悬而未决案件的绝密文件之中,银雕这个名字至少出现了九十七次。
  ——九十七件悬案,每件悬案至少列出了三个以上的涉嫌凶手,而这九十七份疑凶名单里,银雕的名字总是排在第一位。
  案件发生的时间,既有沈重四十五岁之前,也更多地出现在他四十五岁生日之后。
  一个死人,为什么会被刑部列为多宗大案的嫌疑对象?这是不是因为真正的银雕另有其人,还是说有人混淆视听,企图以假乱真?
  又或者说,沈重的死,只不过是出于某个目的的假象?
  
×                        ×                        ×
  
  程小青点起油灯,将所有记录重新翻阅了两遍。
  这时候他眸子里的火焰仿佛又在燃烧。
  看来他已经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这东西可能是一条沉没在千头万绪之中的线索,也可能是某个匪夷所思的大胆猜想,只可惜谁也不知道程小青找到了什么,他也好象完全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表露出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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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22: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紫丁香
  
(一)
  
  暮春三月,天是淡的,云也是淡的,在一片开满杜鹃花的山坡上,黄鹂低叫着,飞过一排用几十根毛竹搭成的茶棚。
  编织细密的茅草叶棚顶,疏落有致的黄榉木茶几,竹台竹凳仍然保持着新砍时候的青翠,灶边的海碗正弥散着可见的茶香,茶棚虽然简陋,却有种不太真实的浪漫感,仿佛随时都会从这里走出一个落难中的王子。
  没有王子,只有一个穿着蓝布长衫的年轻书生,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上山坡。
  跟在后头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的书僮,他挑着扁担,扁担上是一个用小羔羊皮制成的葫芦形盒子,可识货的人就会知道,这是西域龟兹贵族王公们装琵琶用的琴匣,单只一个琴匣的价值,就已经抵上京城最繁华路段的一栋巨宅。
  ——难道那一个仿佛终年不见阳光的文弱书生,真是某位微服出游的王孙公子?
  
×                        ×                        ×
  
  蓝衫书生走上山坡的时候,太阳刚刚从后山升起,在这个时候,你已经可以在茶棚里看到各种各样的人。
  无论哪一种人都可能在这个茶棚里出现,无论哪一种事,都可能在这个茶棚底下发生,茶棚虽小,它的迷人之处也就在这里。
  现在茶棚里的客人还不算多,臃肿迂缓的老板正在茶水炉边洗涮碗筷,他洗得很仔细,洗了一次又一次,他那能干而健康的妻子正在外面张罗饮食,照顾客人。
  客人有两桌。
  靠门边桌子的客人只有一个,那是一个身穿灰布大褂的老头子,随身的行李就是一个黄布包袱,用一把铁骨伞横挑着放在桌上,他身上虽然穿得邋遢,但脚上的草鞋却很干净,似乎并没有走过太远的路。
  这时候老人家已经在喝着早酒,下酒的菜是一碗咸水煮蚕豆和一碟油炸花生,他喝得不快,一口就小半杯,看样子,他绝对可以从早上喝到半夜。
  只可惜连瞎子都可以看得出来,这个老头子至少有着三十年以上的精纯内力,手边那把铁骨伞专打人身三十六大穴七十二小穴,说不定还会跟当年游戏风尘,名振天下的异人“铁伞先生”有些什么关联。
  邻近山边的竹桌上有三个人,可严格来说,客人总共是四个。
  一个丈夫,一个妻子,一个奶妈,还有奶妈怀中的婴儿。
  妻子啜着茶,雪白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翠绿色的玉镯,丈夫又黑又土,看样子是个家中有些田地的小富农,新娶了一个标致可人的小媳妇,刚生了一个传宗接代的小男丁,过着一些舒服滋润的小日子,估计他对他自己也十分满意。
  奶妈抱着婴儿,沿着靠山边的栏杆来回地走,嘴里哄着别人的孩子,心里掂记着自己的娃,眼睛里瞅着别人的丈夫,心里头偷怨自家的老公,茶棚外面的山坡一片青翠,家里的菜园想必也已经绿了大半个田畦。
  一个春天过来,一个春天过去,一朵从半山上飘过的白云随风而至。
  风过处,奶妈居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有着一对很结实的乳房和一双很长很长的腿。
  
×                        ×                        ×
  
  穿蓝衫的年轻人似乎对这一切都不感兴趣,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他似乎没打算吃点什么喝点什么,正如他自己似乎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走进这座茶棚,倒是他身边那个小猴子一样的书僮对什么事都感兴趣,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不停地东张西望,可如果别人也想瞧他一眼,他就立刻像小姑娘那样低下头,一副害怕见到生人的样子。
  仔细一看,这个小猴子长得眉清目秀,居然是个很漂亮的小伙子。
  可如果再看得仔细些,你就会发现,最近江湖中每当有大事发生,总会有这么样一个小伙子出现在附近。
  奇怪的是,每次他出现的时候,身份不是人家的仆役就是出卖汗水和劳力的贩夫走卒,而更奇怪的是,只要有人知道他的真正身份,就会马上表现出一种刻意疏远的尊敬,不到必要的时候,绝对不会再看他一眼。
  ——如果说那个总是把另一只手藏起来的书生像极了新官上任的程小青,那他身边奇奇怪怪的小书僮,又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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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2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太阳已经爬得很高,空气中分明带着撩人的暖意,这时候山坡之下传来了喊镖的声响。
  “四平八稳,天下太平。”
  喊镖的趟子手显然经过特别的挑选,声音嘹亮,中气十足,听到的人绝对会精神一振。
  江湖人都知道,趟子手要想镇住场子,喊镖的口气就绝不能小,可如果一家镖局居然敢喊出“天下太平”,那绝对有它的道理。
  因为老江湖们都会知道,太平镖局的总镖头诸葛太平来了。
  
×                        ×                        ×
  
  姓名:诸葛太平。
  年纪:三十五岁。
  身高:六尺九寸。
  体重:二百六十九斤。
  专长:武功非自家传,擅使一对银光卍字夺,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和“一手三暗器”源自针神李冰梅真传,接掌太平镖局之后,江湖中已经极少有人见过他的出手。
  有关诸葛太平的档案,赌局和刑部的记录都差不多,说明这些资料不但正确,来源也绝对可靠,可一个几乎三百斤重的巨人,用的居然是女人的小巧功夫,这无疑是一件很滑稽的事。
  ——那是不是因为他从小就胖得不象话,所以不得不舍弃父辈赖以成名的外门正宗,转而向女人专习巧劲?
  现在这位从里到外都是“四平八稳”的诸葛先生就端坐在一张特大号的太师椅上,由八个精壮的大汉像抬轿子那样抬着,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大红缎子长袍,前胸和后背分别用纯金丝线绣着“太平诸葛”和“天下太平”几个大字,光芒闪烁,耀人眼目,绝对下足了本钱。
  队伍最前面的是十六个趟子手,一色的大红劲装,一色的倒赶千层浪裹腿,一色的搬尖大洒鞋,精神抖擞,意气风发,六个鲜衣怒马的镖师守在镖队最后,个个品貌堂堂,长相体面,他们就算不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至少也有一身硬碰硬的真功夫。
  唯一奇怪的是,太平镖局的这趟镖居然没有镖车,只有一顶青罗小轿在男人们的保护下缓缓走上山坡。
  帷幕低垂,轿子里不时传出女人的咳嗽声。
  ——难道太平镖局的英雄好汉们劳师动众,为的就是保护轿子中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病得很重的女人?
  
×                        ×                        ×
  
  镖队在茶棚外面停了下来,当诸葛太平从那张四平八稳的太师椅走出来的时候,他那只漂漂亮亮小小胖胖的手上居然拈着一朵小花。
  一朵小小的花,一朵浅紫色的紫丁香。
  现在这朵小花已经插到太平镖局的镖旗上,看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多情的少年刚刚把一朵鲜花插上他初恋情人的鬓边。
  这时候青罗小轿也放了下来。
  一只手从轿子里头伸出,掀起了门上的珠帘。
  那是一只很特别的手,手指很细,很长,带着一种病态的苍白色,在阳光下看来,这只手几乎就是透明的,连皮肤下每一根筋络和血管都看得清清楚楚。
  这样一只充满特别魅力的手,它的主人当然也是难得一见的人。
  她穿的是男装,腰却束得很高,显得她的身形如同她的手指一样秀美纤长。
  新鲜的阳光和空气反而让她咳嗽得更加厉害,可这样一个满是病态的瘦弱女子,眼神里却充满着刚烈男儿才有的英气。
  她的脚步迈得有些大,走得也太快了些,但进退举止之间却有一种奇特的韵律,时而刚健霸道,时而柔美优雅。
  造成这种矛盾而又融和感觉的原因,也许就在她的腰肢之间。
  她的腰肢苗条修长有力,就像是山上流下的春水,风中转折的柳枝,又像是一柄绕在名家指中的剑。
  只可惜她实在太过羸弱,美好的青春和泉水般的力量正随着每一声的咳嗽消失,就算她已经坐到茶棚里,面前也堆起了各式各样的“路菜”,她还是不停地咳嗽,不停地喘息。
  可无论在什么时候,她的眉头从来都不曾皱起过。
  
(三)
  
  诸葛太平终于连同他的太师椅一起坐了下来。
  老板娘松了一口气,因为她知道茶棚里所有凳子叠起来也承受不了诸葛大镖师的份量,这时候诸葛太平又从手上变出了一朵紫丁香,闻了闻,然后插入自己的衣襟。
  他的嘴里居然还哼着一首山歌:
  “送你一朵紫丁香,
  插在你的鬓发上,
  带着你的嫁妆来,
  一匹绫罗十丈长。
  送你一朵紫丁香,
  插在你的香腮旁,
  胭脂红了你的脸,
  快来让我尝一尝。”
  想不到这位长得极有福气的总镖头,居然还是一个非常有情趣的男人。
  
×                        ×                        ×
  
  就在诸葛大人的小曲声中,那个长得很像程小青的年轻书生端起茶碗,心里在想:“角色已经到齐,好戏是不是也要上演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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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2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好戏
  
(一)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诸葛太平走镖,镖车可以少,镖师也可以少,但路菜是绝对少不得的。
  这一箱子的路菜足足拼了四张桌子才放得下,卤蹄膀、咸猪脚、酱牛肉、熏青鱼、烧牛舌……要什么就有什么,样样都不缺。
  诸葛现在哪里还有空闲唱歌,没想到他不唱了,有人却替他唱了下去:
  “送你一朵紫丁香,
  插在你的耳朵上,
  大大的耳朵好下酒,
  送给老娘尝一尝。”
  刀光一闪,一把又轻又薄的柳叶刀向着诸葛太平的脑袋劈下。
  使刀的是茶棚的老板娘,蹲在地上洗碗涮筷的老板也没有闲着,甩手掷出了二三十双毛竹筷子,十六个趟子手和六个镖师马上倒下了一半。
  这个其貌不扬的茶棚老板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只可惜他的武器在诸葛太平这里就变得不中用了,尖锐锋利的毛竹筷子不是被诸葛身上的肥肉吸住,就是被他一身的内劲弹走。
  这时候老板娘已经劈出了追风二十四刀,却连对方的耳朵边都没有碰到,诸葛太平就在太师椅上施展出闪、展、腾、挪的小巧身法,胖大的身躯竟然比小鸟还要灵活。
  打斗一开始,那个穿男装、爱咳嗽的大姑娘反而不咳嗽了,一双眼睛神采奕奕地看着咫尺呼吸间的生死搏杀。
  只听一声轻叱,一声惊呼,紧接着“呛”的一声,老板娘的柳叶刀已经跌落到地上。
  诸葛用一根“借”来的竹筷刺入老板娘的手腕,另一只手忙里偷闲,抓向了桌上的猪蹄,几乎同一时间,七点寒星从他的腕肘之间射出,飞向茶水炉边的老板,老板连人带盆跃起,洗碗用的木盆正好成为他的护身盾牌,“突突”几声,七枚银针全部钉在木盆底部,就在老板将要窜出茶棚的时候,木盆中间突然碎裂,一块猪脚打破了木盆,紧接着一点金光飞过,在老板的背上一闪即没。
  老板又跑了几步,然后整个人仆在栏杆上,过了半晌,背上的衣服才有鲜血渗出。
  诸葛太平看着十几个躺在地上的镖师,抚掌大笑道:“原来我这身肥肉不但保暖,而且还可以救命,奉劝大家有肉吃的时候就一定要多吃肉,莫待无花空折枝,莫待无肉空叹息。”
  这时候病美人又开始了咳嗽,茶棚外却有人鼓起了掌:“好诗,好诗,这两句诗,我们兄弟一定会好好记在心里。”
  说话的人白衣胜雪,长得又斯文又规矩,但如果真要挑出毛病的话,那大概就是他脸上的笑容太多了些。
  在这个人的旁边还站着一个样貌身形几乎是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人,只不过那个人看上去正经刻板,笑起来就跟没有笑一样。
  “弟子南宫喜,舍弟南宫方,奉家叔之命,特来迎驾。”南宫喜当先走入茶棚,抱拳道:“我们两兄弟来迟,还请金大少爷和诸葛镖头恕罪。”
  金大少爷当然就是那位明明是女人,却穿着男装,学男子走路的病美人,她咳嗽的时候通常就是全心全意的咳嗽,其他的事一概漠不关心,别人的话她也是毫无反应。
  诸葛太平用手巾擦了擦手上的鸡油,道:“你们是南宫家的人?”
  “是的。”
  “你们的叔叔是南宫玉?”
  “是的。”
  诸葛太平一边摇着头,一边道:“你们也真沉得住气,直到现在才露面,也不怕我这只耳朵被人割了去。”
  “因为我们兄弟知道,有诸葛大叔在这里,不管什么事,最后一定都是天下太平的。”南宫喜转过头,向着蓝衫少年身边的小书僮眨了眨眼,笑眯眯地说:“如果聂老大不出手的话,那就更太平了。”
  小书僮笑了,道:“你确定,你们没有认错人?”
  南宫喜依然满脸堆笑:“聂老大就算想出手,看见吕老爷子在这里,多少总要收敛一下锋芒的。我说的对吗?”
  小书僮点着头,正色道:“那倒是一点不假,有铁伞先生在,当然轮不到下五门的人作主,只可惜你弄错了一点。”
  南宫喜笑容不变,继续道:“不知我弄错了哪一点?”
  小书僮道:“我不是老大,我是老二。”
  一直在门边喝闷酒的老头子忽然皱了皱眉,道:“聂老二?聂小雀?”
  “吕老爷子果然见多识广,我就是聂家的小麻雀。”
  老头子大笑起来:“怪不得,有人一路上接连换了八种面目,可还是被人盯到这里来,原来是遇到了真正的行家。”
  聂小雀笑了笑,没有否认。
  易容术原本就是下五门的绝技之一,车、船、店、脚、牙,下五门中藏龙卧虎的高手虽然多,当今天下却没有比得上聂家的。
  听到聂家的名字,金大少爷总算抬起头看了一眼聂小雀和他身边的书生,然后又大声咳嗽起来,蓝衫少年轻轻叹了一口气,从自己的桌子走到金大少爷的桌子前面,用一只手,在怀中掏出一盒药丸。
  “这是京城济仁堂治咳嗽最好的药,姑娘不嫌弃的话……”
  “谁说我是女的!”明明是女人的金大少爷一手拨去蓝衫少年手上的药盒,大声道:“听清楚,我是金玉侯家的大少爷!”
  茶棚突然静了下来。
  药丸滴溜溜的在地上滚动,最后滚到老板娘的脚下。
  茶棚老板死了,老板娘的脸上却没有悲哀伤感的神色,她捂着手上的伤口,冷冷道:“金碎心,金大少爷,你就不想知道是谁要杀你吗?”
  “我不需要知道。就算我想知道,也用不着你来献殷勤。”
  “好,金家的人果然有种。”
  老板娘一步一步退出茶棚。
  没有人拦她,正如没有人理会掉在地上的那把柳叶刀。
  老板娘的手还在滴着血,等她快要走到茶棚外面的时候,她突然从怀中掏出一对蛾眉分水刺,飞身扑向正在低头咳嗽的金碎心。
  就在蛾眉刺即将刺入金碎心后背的时候,原本在旁边吓成一团的丈夫和妻子突然出手,两柄短剑一先一后插入老板娘的胁肋。
  老板娘软绵绵地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地面,杀手夫妇向着金碎心的背影跪倒,齐声道:“属下参见大少爷。”
  金碎心的手朝后摆了摆,然后又开始咳嗽。
  奶妈原本在哄着孩子,现在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之前她贪图雇主给的钱多,没想到那对富农小夫妻给钱的时候不眨眼,杀人的时候同样不眨眼,更要命的是,怀中的婴儿也不知是不是人家的儿子,害得她走也不是,躲也不是,这时候婴儿似乎也感染到奶妈的恐惧,突然用尽全身力气哭了起来,奶妈好几次想用自己的乳房塞住婴儿的嘴,可茶棚里这么多的人,她实在不好意思把那对沉重涨大丰硕多汁的果实掏出来。
  姓吕的老头子对于茶棚的变故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他一边解开铁伞上的包袱,一边道:“聂二倌想必早已看出他们是‘紫丁香’的人,也知道紫丁香三年一次的盛会,所以才会一直盯到这里,我说的对吗?”
  “那吕老爷子呢?”聂小雀笑嘻嘻地反问:“老爷子到这里来,又有何贵干呢?”
  “人老了,想改行也已经太迟,我还是来干我的老生意。”
  “老生意就是杀头的生意?”
  “不错。”
  “据说二十万两以下的生意,吕老爷子从来不接。”
  “从来不接,这是我的规矩。”
  聂小雀眼珠直转,道:“我还听说,老爷子做生意的时候,从来不肯背后偷袭。”
  “这也是我的规矩。”
  金碎心忽然道:“不知你要的是谁的人头?”
  老头子停下手,慢条斯理道:“当然是你。除了金家的大少爷,这里还没有谁的人头值二十万两。”
  诸葛太平原本在吮吸着手指上的鸡汁,现在也插嘴道:“铁伞先生这样说我就不高兴了,难道我的头也不值这个价吗?”
  老头子淡淡道:“值倒是值的,只可惜没有买家要货。”
  金碎心不咳嗽了,她站起身,将一根毛竹筷子平平伸出,道:“请出招。”
  几乎同一时间,精钢为骨的铁伞突然撑开,高速旋转着迫向金碎心。
  铁伞先生用的是一种很奇特的外门兵器,伞尖伞柄不但可以打人穴道,而且每一根伞骨都可以变成脱手飞出的利刃,撑开的伞面更是如同一面盾牌,虽然运转腾挪的时候有所凝滞,但别人想要攻入他的伞阵却也是千难万难。
  谁都没有想到,就在“嘶”的一声轻响过后,万千伞影断绝,那位来头不小的吕先生连退几步,咽喉上已经多了一根毛竹筷子。
  “好功……”
  吕铁伞还未说完,整个人已经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金大少爷又再开始咳嗽,她扶着桌子,咳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就在这时,她身后的富农丈夫和他温柔娇美的妻子突然出手。
  妻子用链子枪远攻,丈夫用匕首近袭,两人的武器一长一短,一柔一刚,配合得恰到好处,这时候金碎心刚刚对付完吕铁伞,旧力已衰,新力未生,这对夫妻搭档选择出手的时机更是妙到毫巅。
  就在咳嗽声中,金碎心后脚反踢,地上的两张竹凳凌空飞起,分别打在丈夫的胸口和妻子的手臂上,丈夫倒退几步,撞在栏杆上当场毙命,妻子的颈脖也被自己的链子枪勒住,一张雪白的脸孔憋得通红。
  金碎心慢慢转过身,沉声道:“你是我们的人,为什么也要杀我?”
  妻子颤声道:“杀你的人,何止我一个。”
  “除了你,还有谁?”
  “还有……”
  妻子的话还没说完,一截剑尖已经从她胸前透出。
  奶妈不知何时出现在妻子身后,她一只手抱着婴儿,另一只手紧握着一把短剑。
  剑尖还在滴血,妻子的头已经垂下。
  奶妈摇着头,叹息道:“我早就告诉他们,叫他们一定要等机会,绝对,绝对不要轻举妄动,金家大少爷从来都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她的名字虽然叫碎心,但心碎的往往只是别人。”
  金碎心冷冷道:“你呢?你又是谁?”
  “我?”奶妈吃吃笑了起来:“我只不过是一个替人抱孩子的奶妈。”
  这时候婴儿又哭了起来,奶妈叹气道:“小孩子就是这样,烦也烦死了,我又不是真的奶妈,哪有奶水喂你!要不,你来抱抱看?”
  她居然把婴儿抛了过来,抛给了这个本应该是金大小姐的金大少爷。
  孩子突然离开奶妈的怀抱,哭得更凶了。
  金大小姐杀人的时候向来面不改色,但看到这个越来越近的小孩子却慌了起来。
  她从来没有抱过孩子,甚至连泥娃娃布囡囡都没有抱过,从她四岁开始,陪伴她午休夜眠的就是她的剑。
  奇怪的是,聂小雀居然比金碎心更着急,他大声道:“小心!不要碰!”
  一个婴儿而已,为什么不能碰?难道一个两三岁都不到的小孩子也能够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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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01: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                        ×                        ×
  
  裹在婴儿身上的襁褓在空中松开,露出他瘦小赤裸的上身,他咧着嘴,呲着牙,手脚乱舞乱动,哭声也越来越响。
  金碎心脸色变了。
  婴儿的脸越来越近,他的皮肤的确有些粗糙,毛孔也不算小,他的手虽然在空中胡乱挥动,却始终握成一个拳头,只可惜这时候的金碎心就像是失了魂一样,因为她实在不知道如何应对一个飞向自己怀中的小孩。
  她当然可以选择躲闪,但如果她避开不接,那个小小的婴儿就会摔落地上。
  就在这时,婴儿原本握成拳头的小手突然松开,一点寒光飞出,射向茫然失措的金碎心。
  几乎同一时间,茶棚里忽然亮起一道银色的刀光。
  
(二)
  
  新月般的刀光,带着一种奇特的弧度,如同一弯新月凭空出现在金灿灿的阳光底下。
  婴儿手中飞出的寒芒落入到银色的刀光里,就像是一块石头撞入湖面,激起了阵阵涟漪。
  水波粼粼,水中的月影也有了一种极平常,却又极诡秘的变化,仿佛在扭动,在伸展,又仿佛在扩散,但石子的所有能量也随着这一圈圈的涟漪渐渐消失。
  一颗小小的弹丸从空中落下,银色的刀光顺势一拨,弹丸打到茶棚老板娘的尸体上,顿时升起一团火焰。
  还在半空中的婴儿忽然桀桀笑了起来,他的去势也顺着刀风改变,变成飞出茶棚,这时候刀光又再亮起,划向孩子的腰间。
  这时候所有人都已经知道,这个婴儿非但不是小孩子,而且还是一个顶尖的杀手,但没有人想到,这个婴童一样的杀手竟然举起自己白藕一般的手臂,向着刀光迎了上去。
  血花飞溅,化作一片血雾,顷刻间血雾扩散到整个茶棚,在茶棚内外笼上一层血红的轻纱。
  血雾来得快,消失得也快,眨眼之间,奶妈和那个可怕的婴儿已经消失不见。
  
  
  
第三章  天魔大法
  
(一)
  
  蓝衫书生石像般站在那里,铁青的脸上,每一根线条都像是用他自己的刀雕琢出来。
  他的刀是一柄弯刀。
  刀锋上干干净净,一点血迹也没有留下,仿佛刚才的一切从未发生,就连那条小小的婴儿手臂也在阳光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子母天魔,分身化血,魔教大法,果然盛名无虚。”蓝衫少年手腕一翻,弯刀无声无息地滑入袍袖,就像这把刀也同样未曾出现过一样。
  “等一等。”
  金大小姐木无表情地走到蓝衫书生面前,冷冷道:“魔教有二三十年未现江湖,你认得魔教的人?”
  “不认得。”
  “既然不能确定他们就是魔教,你怎么能够对一个小孩子下手!”
  “魔教三十六大法,每种本事至少都要下三十年的苦功,如果我连这都看不出来,那真的应该把我的眼珠子挖掉。”
  “如果你错了呢?”金碎心阴沉着脸,厉声道:“那婴儿也可能是无辜的,他可能只不过是被人在手里塞了‘散花天女’那一类的武器。”
  “我若不出手,说不定‘丁香盟’的大护法已经变成一滩脓血了。”书生的嘴角弯出一个刀刃般的弧度,这让他的每句话总是不期然地带上讥诮的意味:“女人跑江湖本就不易,我不想看见有女人因为自以为是的善良而死在我的面前。”
  金大小姐铁青的脸色因为愤怒而变得嫣红,她想反驳,却忽然又吃力地咳嗽起来。
  这一次她咳得十分厉害,原来仰起的头也因为咳嗽而不得不扭过一边。
  书生看着她,死水寒潭般的目光中忽然露出了一点温柔。
  “你下次真要长点眼睛了,几岁不到的婴儿,怎么可能满口长牙?”
  ——襁褓在空中松开,瘦小的婴儿上身,他咧着嘴,呲着牙,手脚乱舞乱动,哭声也越来越响……
  
×                        ×                        ×
  
  没有人看见书生眼中的温柔,因为他已经走了,就在他心中稍稍露出一点温柔的时候转身走了。
  过了很久,金大小姐问诸葛太平:“这人是谁?”
  “他?他叫程小青。”
  “你说的是‘生裂虎豹关玉门’的外甥?”
  “就是他。”
  “他的手……”
  “他的手腕是自己砍断的,因为他是一个多情的人。”
  金碎心的左手似乎也动了一下。
  ——每次紫烟升起的时候,就会有一条生命走到尽头,爱念痴,苦望一墙阻隔,但仇恨却比爱更难磨灭,纵使记忆褪色,那片带着血的紫色烟雾却永远笼罩心头,驱之不去……
  “我好像听过他的名字。”
  金碎心看着程小青消失的方向,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缓慢和轻柔。
  “这人已经渐渐变得有名起来,而且最近还进了刑部,当了总捕头。”诸葛太平笑了笑,继续道:“他要是我的外甥,我就真的太平无忧了。”
  “刑部?”金碎心的瞳孔突然收紧:“他的目的,是不是为了紫丁香?”
  诸葛太平叹了一口气,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从他有了那把刀之后,天下就越来越不太平了。我真不懂,令狐不行为什么非要把刀传给他,这不是让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吗?”
  他又看了一眼金碎心,苦笑道:“尤其是你,你的日子一定更不好过。”
  “为什么?”
  “因为你的剑一定很想碰他的刀,可他的刀却是一把毁灭一切的刀,它会灭了你的剑,灭了你的尊严,甚至灭了你这个人。”
  金碎心没有回答。
  她是不是想起了那张苍白得几乎没有血色的脸,想起了那双黑暗如死亡本身的眸子?还是说,她想起了那曾经在黑暗之中一闪即逝的温柔?
  ──她非但看见了,而且很难忘记。
  诸葛太平看着金碎心,忽然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幸好这种事总比我想像中好得多。就算你想试他的刀,程小青却未必想碰你的剑。”诸葛太平撕下一条鸡腿,放在鼻子上闻了一下,继续道:“他最多只会想……”
  剑光一闪,诸葛太平手中的鸡腿断成两半。
  金大小姐的脸色又变了。
  这一次她的脸色是因为愤怒而发红,她盯着诸葛的鼻子大声道:“我告诉你,下次我一见他的面,就要杀了他!”
  诸葛太平的鼻尖在冒汗,但还是笑眯眯地说道:“你要杀的是他这个人,还是杀他的威风?”
  金碎心冷冷道:“我杀的就是他这个人。”
  “为什么?”
  “因为我高兴。”
  
×                        ×                        ×
  
  天大的理由也比不上“我高兴”这三个字,尤其是对女人来说,再没有比这个理由更好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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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01: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一座山坳,一坞桃花,聂小雀懒洋洋地倚在一株桃树下,看上去居然很有点卜鹰的样子。
  ——要学卜鹰别的事也许很难,但要学他的懒,那简直比吃白菜还要简单。
  “看样子,你好像不准备往下走了?”程小青忍不住道。
  “走是肯定要走的,只是我们已经不用再盯那位杀人如捡豆的大姑娘了。”
  “你怕她杀了你?”
  “那倒不是。”聂小雀笑得眼睛都快要眯了起来:“现在她心里若想杀人,那个人一定不是我。”
  程小青阴沉着脸,冷冷道:“你想说,我救了她,她却反而要杀我?”
  “怪就怪你多说了一句话,好说不说,偏要说她是不长眼睛的女人!”聂小雀嗤笑一声,继续道:“得罪女人,鸡犬不宁,不懂女人,死罪一条。怪不得你……”
  聂小雀忽然闭上了嘴,程小青也没有再说话,可他的眼神却变得空洞起来,甚至有些痛苦,也有些迷惘。
  ——他是不是想起了那段求而不得的苦恋?是不是想起了那个总是一身素白,用却自己的名声色相来寻找凶手的苦命人?
  聂小雀似乎知道自己刚刚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所以马上转了话题。
  “我们不用盯金碎心,是因为南宫喜已经把紫丁香聚会的地方告诉了我。”
  “想不到你这人交朋友的本事可真不少。”
  “他是聪明人,知道我迟早可以找出来,索性就卖我一个交情。”聂小雀叹气道:“南宫世家的人,最近好像变得一个比一个聪明了。”
  “聂家的人呢?”
  聂小雀笑了。
  “聂家的人当然不笨,只不过聂家的人最近变得有些懒而已。”
  程小青忽然皱起眉头,沉吟道:“难道南宫世家也加入了丁香盟?”
  “绝对不会!这种事他们还做不出来。”
  “可是南宫家的人专门过来接金碎心……”
  “那是因为南宫玉。这一次紫丁香聘请了南宫玉做他们聚会的总提调,到时候迎宾、纳礼、接待、住宿、膳食、宴客这类的事,全部由南宫玉负责安排。”聂小雀笑了笑,接着道:“这种事,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南宫玉更合适的人了。”
  ——南宫世家一向注重礼仪规矩,也最讲究饮食服饰,排场更是一向最大,只可惜世事如花开花落,有人时来运转,也有人盛极转衰,南宫世家在渐渐没落之后,他们的子弟纷纷被新贵豪门重金礼聘为家宴酬宾的提调撰司,这已经成为这一代南宫家最基本的营生手段。
  程小青居然也叹了一口气,感叹道:“南宫玉确实是这方面的人才,只可惜他的武功却要因此而埋没了。”
  “他的武功很不错吗?”
  “他练的也是刀,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落雁刀,灵动轻妙,刀刀占敌机先。”程小青微微一笑,继续道:“我刀法练成之后,本来也想找他试一试的。”
  “幸好他的志趣不在于此,否则他可能已经死在你的手上。”
  “是有可能。”程小青淡淡回应了一句,就连半分谦虚恭让的意思都没有。
  聂小雀长长吐出一口气,悠然道:“天魔神刀,纵横如意,魔刀重出江湖,这当然是天下所有练刀人的不幸。”
  “是不幸,也是大幸。”
  “为什么?”
  “如果有人选择避开魔刀的锋芒而把自己的刀意藏了起来,这样不幸反倒变成了大幸。”
  “只可惜很多人都不会这样想,因为他们天生就不是这种人。”聂小雀看着天上多变的云彩,喃喃道:“例如——”
  “例如?”
  “例如那位金大少爷,她就绝对不是这种人。”
  程小青的瞳孔突然收缩,过了很久,他才用一种很冷淡的语气说道:“你是说,就算她明知自己的武功比我差很多,可她还是会用她的剑来试我的刀?”
  “一定会。因为她的剑法就跟她的人一样,绝不服输,绝不留情。”
  “不错,剑下若是有情,又如何成为紫丁香的护法和大杀手?”
  聂小雀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只可惜她的身子太弱,除了杀人之外,无论要她办什么,她连一点力气都没有。”
  程小青冷笑:“被人杀的时候,是不用力气的。”
  “你不会杀她的。”
  “我为什么不会杀她?”
  “因为你不忍。”
  “我不忍?”
  “女人通常都会认为男人们不忍心杀女人。”
  “这是她的想法。”
  “可是女人的想法往往很正确,因为她们的直觉往往也准得要命。”
  程小青又再开始冷笑,每当这个时候,他的嘴角就会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只可惜笑容背后往往渗透着一种残酷冰冷的意味。
  这时候聂小雀又摇了摇头,很肯定地说道:“你一定不会杀她的。只要有一丝温柔,就会变成万般不忍,只要有一丝不忍,就会变成无限的牵绊,无限的温柔。”
  程小青毫无表情的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就像是在思考着某件极为重要的事,过了很久,他才用一种特别沉静的语气说道:“我的确不想杀她,可她却会死在我的刀下。”
  聂小雀不信。
  “呛”的一声,弯刀从袖中出鞘,程小青的声音变得更沉,更冷。
  “这是因为我的刀!”
  ──如意天魔,如意魔刀。
  “刀在我手,纵横如意,天上地下,任我杀戮,但有时候我却觉得,这把刀并不完全受命听话于我!”
  ──是不是因为这把刀早已被天魔控制,名义上它是人类的工具,但实际上用刀的人只不过是天魔的奴仆?
  “龙有逆鳞,我的刀也有,只要有人在它面前拔剑,就会引动刀上的杀机。”程小青正色道:“到了那时候,就算我不想杀人,我的刀也会迫使我杀人!”
  聂小雀身体忽然僵硬,背脊上也有一股寒意升起。
  他似乎感觉到程小青刀上的魔灵就藏在自己背后,正冷冷地择人而噬,只要有合适的牺牲者,这个人就绝对逃不出饮血刀下的厄运,成为魔刀献给如意天魔的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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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11: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                        ×                        ×
  
  也许从程小青接过这把魔刀的一瞬间,悲剧就已经开始。
  关于这柄刀,江湖上有着各种各样神乎其神的传说,只不过那些事早已成为过去,就连这把刀也接连换了好几代的主人,可就在大家淡忘它,以为刀的魔性已经慢慢消失殆尽的时候,悲哀伤感的故事却又在无声无息中静静上演。
  ——也不知是令狐不行选择了程小青,还是刀上的魔灵选择了新的主人,总之,刀的故事已经重新开始,却没有人知道何时才是真正的结束?
  
(三)
  
  “紫丁香这次聚会的地点在哪里?”
  “太湖,丁香岛。至于丁香岛在哪,那就连南宫喜都不知道了。”
  “原来真在太湖。”
  程小青又再开始冷笑,眼睛深处的火焰也已再度燃起。
  聂小雀拨了一根青草含在嘴里,忽然道:“听说卜鹰也去了太湖。”
  程小青“哦”了一声,道:“你觉得卜鹰知不知道紫丁香这一次的聚会?”
  “那就很难说了,任何人做的事我都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只有卜鹰是例外。”
  “紫丁香三联十八舵,有没有人和他关系密切呢?”
  “应该没有,不过太湖里面就一定有。”
  ——太湖横跨江浙,方圆内外不知有多少高僧名妓和浪子骚客,又怎会没有卜鹰的知交好友呢?
  “所以卜鹰很可能已经身在太湖。”
  “完全正确。”
  
  
  
第四章  吃鱼的鹰
  
(一)
  
  江南,太湖。
  太湖不比西湖,如果说西湖秀丽如美人,那太湖则属于英雄豪侠,以七十二峰之苍翠,矗立在三万六千顷的波涛中,试问谁家男儿有此等气概?
  无论是谁,当他面对着太湖浩瀚烟波的时候,很难不会感觉到人类自身的渺小。
  ——或许只有一个人例外。
  那是一个吃鱼的人。
  他吃得十分专心,当他吃鱼的时候,周围的湖光山色或者杂音百戏,全都无法扰乱他一分半毫。
  
×                        ×                        ×
  
  清泉湾的湖水仿佛自成一区,口阔三里,内湾九里,湖水澄澈,晴阳映照着湖水,反照着那个在岸边水榭吃鱼的人。
  这人肩宽腰窄,顶秃如鹫,披着一身宽大柔软的黑色长袍,一双亮如点漆的眼睛更是锐利如鹰。
  “太湖白鱼冠天下”,卜鹰吃的正是白鱼。
  这人仿佛永远都有最好的东西,仿佛天生就该拥有最好的一切。
  就连他的仇敌往往也是最好的仇敌。
  他甚至说过:“一个好的仇敌,比十个好朋友更难得。”
  ——只有经历过无数次生与死、血与火考验的人,才能够真正体会这句话背后的含义。
  无论多少次风波危难,他还是活了下来,生命是如此美好,能活着就已经很不错了,何况这里还有天底下最好的鱼!
  能被他吃的鱼也是运气,他的人虽然长得粗豪,鱼却吃得十分仔细,一条鱼吃完,整副鱼的骨头还是好好地摆在那里,就连鱼骨上的刺也没有断上一根。
  
(二)
  
  这是张临窗的桌子,桌临着窗,窗临着水,水临着天,远处水天混然一色。
  卜鹰吃鱼的桌子上放着一叠材料,厚厚的卷宗封皮上写着“紫丁香联盟”五个大字。
  
×                        ×                        ×
  
  紫丁香总盟主:(资料缺)
  麾下分三联十八舵。
  天字第一联:营。
  堂主:韩浪,男,四十一岁,风流倜傥,擅使一对“莲花白”,江湖人称“莲花浪子”。
  目标:谋利为主,经营苏州、无锡、宜兴、吴兴等太湖周边城镇之各种生意,下设八舵,八大舵主皆为江南有名之花花公子,身负武功,嫖赌弹唱堪称冠绝。
  地字第二联:杀。
  堂主:金玉侯,男,五十七岁,武功家数不详,筑有“藏剑阁”,收获名剑十余器,乃浙东巨族,资财亿万,江湖人称“富可敌国”。
  目标:护法、立威、杀敌。设分舵六支,舵主皆为个中好手,手段毒辣,经验丰富。
  (注:金玉侯近日病危)
  人字第三联:成。
  堂主:钱东权,男,六十三岁,江湖人称“老谋深算”。
  目标:负责内务组织,分配调集人手,下设分舵四支。
  
×                        ×                        ×
  
  有关“三联十八舵”的大致资料就是这些,问题是连号称记录最详最全的赌局档案里头也缺少了那位总盟主的资料,就好像这个人根本没有在紫丁香出现过一样。
  ——对赌局这样庞大而严密的组织来说,任何重要资料的缺失或者遗漏,都是一种不可接受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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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11: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卜鹰喝干了他的第三壶酒,掩起卷宗,然后望向坐在他对面的一个人。
  一个望着窗外发怔的女人。
  女人清清爽爽的一张鸭蛋脸,不着脂粉,满头柔亮的青丝,却随随便便地挽了一个孀妇髻。
  ——她不是寡妇。
  一个还没有用“三书六礼”嫁出去的女人是做不成寡妇的,可她的一头秀发却偏偏梳成了令人伤感的式样。
  如果她的年纪小上几岁,如果她的脸上稍稍抹一点胭脂,如果她不是整天都锁着眉头,到哪里才能找得到这样的美人?
  卜鹰心里头在轻轻叹气,脸上却露出了他独有的明朗笑容:“卓二姐,我知道你不会伤心的。”
  卓二姐回过头,轻声道:“什么事我不会伤心?”
  “韩浪。如果我现在问你韩浪的事,你一定不会再伤心的。”
  “你错了,我还是会伤心的。”卓二姐幽幽道:“韩浪是浪子,一个令人爱,又令人恨的浪子,也不知伤过多少女人的心,只不过我已经不怕伤心,我唯一害怕的,是没有伤心的事可以令我伤心。”
  ——只有心如古井,情如槁木的人才会不再伤心,这个道理卜鹰当然明白。
  “你还恨他吗?”
  “我不怪他,因为我本来就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他从来不曾伤我的心,那我只会比现在更伤心。”
  ──情之一字,为什么总是这么复杂,总是让人分不清对与错,是与非呢?
  “你尽管问吧。不过,我猜你真正想问的是紫丁香。”卓二姐菀尔一笑,继续道:“在我见过的男人之中,没有谁比韩浪赌得更精,也没有谁比他更懂女人,由他来负责紫丁香的营利,这绝对是最聪明,也最正确的做法。”
  “钱东权强于内务,金玉侯堪敌万人,紫丁香一向组织严密,用人也全部在节骨眼上,本应该日渐壮大才对,为什么最近却有了没落的迹象呢?”
  “那是因为他们接连做错了好几件事,在几宗大生意上失了手,白白损失了不少人力物力。”卓二姐眼波流转,微笑道:“你们‘赌局’突然崛起,韩浪在你那里就送掉了不少,再加上‘财神’南来,紫丁香的失势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紫丁香损失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呢?”
  卜鹰像是在问卓二姐,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大概他也知道卓二姐不可能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所以又补上一句:“凌玉峰、潘其成、铁罗刹,这些人和紫丁香有没有关联呢?”
  “这几个人不是都死了吗?”
  “是的,都死了。”卜鹰双手枕头,身体后仰,继续道:“最近每件案子侦破前后,都有关键人物被人杀了灭口,之后留下一大票赃银,既不知来源,也追查不到去向。”
  “所以有人怀疑紫丁香?”
  “不错。”
  “你想想看,如果这些案子真是紫丁香在幕后主使,那些赃银肯定也是被他们收了回去,那紫丁香还会这么穷吗?”
  “装穷是人人都会的。”卜鹰忍不住笑了。
  卓二姐摇着头,吃吃笑道:“你呀,我看你最近的疑心病是越来越大了。”
  “疑心病最大的人不是我。”
  “不是你又是谁?”
  
×                        ×                        ×
  
   “是程小青。”
  
×                        ×                        ×
  
  这话不是卜鹰说的,而是一个离岸边水榭还有很远的人,可就在这句话之后,人已经在窗边出现。
  尖尖的脸,配上一双精光闪亮的眼睛。
  “聂小虫!”卜鹰居然一眼就分得出聂家的三胞胎,他直接问道:“你已经跟聂小雀通过消息了?”
  “不错。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那就先听坏的。”
  “程小青果然来了,金玉侯果然病得很重,然后就是魔教中人,他们果然又出现了。”聂小虫越往后说,他的眼睛也就越亮:“我说的这三样够不够?”
  这样的坏消息只听一样就已经很够了,所以卜鹰先问相对不算太坏的那一件。
  “你怎么知道金玉侯病得很重?”
  “因为金玉侯没有参加紫丁香的聚会,来的人是他女儿,还有就是金玉侯专门替金大小姐请的大号保镖。”
  “大号保镖?”卜鹰的脸上不禁露出笑意:“你说的是诸葛太平?”
  “答对了。”
  “据说金玉侯的女儿人称金大少爷,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小雀说,从见到她开始,金碎心就不停地做两件事。”
  “哪两件事?”
  “咳嗽、杀人,不停地咳嗽,不停地杀人。”
  “是有人要杀她,还是她天生就喜欢杀人?”
  “都有。金碎心看上去瘦弱得连一阵小风都可以吹倒,却偏偏有很多人想杀她,杀她的人除了他们紫丁香的属下,还有魔教。”
  “你说的是子母天魔?”
  聂小虫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的?”
  卜鹰笑了。
  “你们聂家有你们暗通消息的法子,我当然也有我自己的窍门,你的法子我不想知道,我的窍门也同样不想被你们学了去。”卜鹰笑得愉快极了:“这样我们才算扯平。”
  聂小虫也笑了:“鹰哥的本事我是知道的,但好消息是什么,鹰哥一定不会知道。”
  “有什么好消息?”
  “程小青看上了金大少爷。”
  聂小虫直接就说了出来,就连半分的迟疑或者不好意思都没有。
  现在轮到卜鹰吓了一跳,几乎反应不过来。
  这样的“好”消息的确让人吃不消,没想到聂小虫接着道:“还有第二个好消息,紫丁香为了庆祝他们三年一度的聚会,特地请了一个最会花钱的人。”
  “最会花钱的人?”
  “聚会少不了迎宾待客那些繁文缛节,这种事总得有人负责张罗安排,恰巧有那么一个人,气派大,手面阔,花钱凶,别人用一两银子办好的事,他至少要花五两,可只要是他办的事,就绝对办得比别人漂亮,你想不服都不行。”
  “你说的是南宫玉?”
  “除了他,还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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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11: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不吃鱼的人
  
(一)
  
  南宫玉,三十三岁,身高六尺九寸,虽然离理想身高还差了一些,可是江南最好的裁缝再加上最好的靴匠,使得他的身材修长挺拔,看起来至少比他的实际高度多了三寸。
  他的身形也一直保持得很好,没有一分多余的赘肉,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一寸多余的裁剪,从任何角度看都是完全贴身的。
  就连同样讲究衣着打扮的韩浪也说过:“我这一生中,从未见过比穿在他身上更合身的衣裳。”
  一个三十三岁的男人,正是他人生走向成熟的时候,像他这样的独身优秀男人,更不知是多少女人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那当然不仅仅是结婚的对象,也可以是偷情的对象。
  只可惜南宫玉对这些全都不感兴趣,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让自己永远保持最亮丽、最光鲜的一面。
  自从南宫世家最后一队海船在扶桑遇难沉没之后,他做专心做起仪注提调,从少林寺达摩佛像的开光到武当掌门真人的移交,从陆上神仙玉老太爷的葬礼到玉三小姐的婚典,所有的进退俯仰登降折旋,一概由他包揽筹备,所以这位南宫公子认得的巨亨大豪之多,放眼江湖,还真没有谁能够比得上。
  这一次他来到太湖,当然是为了把紫丁香三年一度的聚会办得有声有色,可南宫玉想来想去,却始终想不出嘉宾名单中最后一个没有名字的贵客到底是谁?
  
(二)
  
  聚会当然离不开筵席,除了主人家之外,每位客人的饮食习惯甚至每顿饭的菜单,全部都经过南宫玉的精心安排,一定要做到每个人都满意为止。
  幸好客人们的饮食喜恶大致总是差不多的,陈年的泸州大曲也肯定比老白干更受欢迎。
  真正难伺候的是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客人。
  据说这位贵宾不喝酒,不喝茶,不碰任何一点带刺激性的饮料,甚至连新鲜水果榨出来的汁液都不碰。
  他只喝水,纯净的清水,而且一定出自有限的几处名泉。
  好在“天下第二泉”就在无锡,离太湖并不远,所以这一点还算容易对付,真正棘手的是这位客人一定不吃没有脚的东西,也不吃只有两只脚的东西。
  韩浪甚至再三关照,绝对不能让这位客人忌讳的食物出现在桌子上。
  
×                        ×                        ×
  
  “鱼就是没有脚的。”
  “不错,所以他绝不吃鱼。”
  “鸡鸭鹅之类的家禽只有两只脚,他也不吃?”
  “不吃。”
  “虾和蟹呢?”
  “虾蟹的脚太多,同样不要。”
  “剩下来可以吃的,除了蔬果,大概就只有牛羊猪犬了。”
  “完全正确。”
  “听说这人是一个十分讲究饮食的人。”
  “不但讲究,而且本身就精于此道。”
  “只用牛羊猪犬,能做出什么特别的菜?”
  韩浪微笑着拍了拍南宫玉的肩头。
  “这方面你是专家,所以这位客人的饮食安排就要靠你多多费心照顾了。”
  
(三)
  
  这位贵客是谁?紫丁香为什么会对他礼遇有加?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是不是紫丁香内部有某些特别的事,需要向这位贵客求助呢?
  直到目前为止,这些问题的答案南宫玉全部都不知道,韩浪也没有给过他什么明示暗示,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个客人首先是一个不吃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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