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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朱羽《大刀阔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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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羽《大刀阔斧》

  第一章
  风在林间,人在归途。
  冶荡的春风吹落一地桃花,此景,颇有“踏花归去马蹄香”的境界,可惜马上人儿却缺少这份诗情画意的心情。就像有一把无情的野火在他马后追烧,迫使他不顾一切地抖缰策马,趋蹄前进。
  唐群最爱马,小时候,为了他父亲枪杀一匹失蹄折腿的马儿他曾恸哭了几天几夜,也为此有好几年都在暗暗憎恨他父亲的残忍和无情。他胯下这匹“追风赶月”是他化了五百五十块大洋钱从一个蒙古马贩子那儿买来的名驹,一年多来,这匹爱马成了唐群唯一的精神寄托。进围场,他宁可眼见受伤的猎物逃窜,也不愿骑着心爱的马儿穿过荆棘,踏过崎顺的山道去追逐;出远门,只要马儿的颈项一出汗,他就要下马小歇;他爱马胜过爱护自己。而现在,他却骑着爱马不分昼夜地连赶了二百四十里地,马儿早就浑身汗湿淋漓,四蹄发软。可是唐群却依然丝毫不肯放松地迫使它全力前进。为什么呢?
  唐家有一座规模相当庞大的牧扬,每当草原新绿,数以千计的羊群和牛群就在偌大的草原上展露了唐家的财富。牧场中有一百多个牧童及枪手,管理及保护唐老爷子的财富。马贼、牛贼、散匪,从来没有谁敢在唐家牧场的头上打歪主意。
  唐家牧场卖牛卖羊也卖马,当然他们也卖皮毛,每当羊毛收成季节,附近的妇孺都来参加剪羊毛的活儿,一天下来,羊毛总会堆得像小山一般高。唐老爷子的脾气很倔,他可不愿受那些皮毛贩子的控制和剥削,因此在省城里开了一家“唐记皮毛店”,当然,掌柜的这个职务毫无疑问地落在他长子唐群的身上。
  唐群生长在一望无垠的天草原上,他的心胸是宽阔的,性格是粗犷的。他喜欢玩玩刀枪,练练拳脚,但他对作生意也有一套。他顾到自己的利益,但也顾到别人的利益;他讲信用,说一不二,因此唐记皮毛店往省城虽然开创不到两年,却已是声名远播。对实足年龄尚不超过二十三的唐群来说,这已经是相当难能可贵的成就了。
  昨天傍晚,一场春雨过后,有点儿凉飕飕的,这时店门口来了一匹快马。一看马匹的狼狈劲儿就知道它已经尽力赶了不少路;马上人也是灰头土脸。这个人唐群从来没见过,对方也没说出来历。他只在唐群的身边轻轻地说了四个字火速回家。然后转身就走。当唐群微感惊愕,再回过神来时,这个人已经走得不见影儿了。
  唐群并不像一般年轻犯那样冲动,他冷静地考虑了好几个钟头,他还是决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唐家牧扬有百来个人手,不管发生了任何危急情况,都不可能将传信的工作委托一个外人,这是有违常理的。尽管如此,唐群还是决定回去一看究竟。午夜上路,一口气马不停地赶到现在。清晨,他和马儿路过一处山泉时,一起喝了几口水。除此以外,他没有吃过任何食物,马儿没有嚼过一根草。
  现在,“追风赶月”正以他的余力爬过十字坡,下坡之后,转过坳口,就可以看到唐家牧场那连绵一里多长的好几十幢屋子了。风儿迎面吹来,唐群已经嗅到了牲口的粪便味儿;那种气息也许会使别人掩鼻,对唐群来说,却有无比的亲切感。
  这种亲切感使唐群心中的焦虑扫除了不少,正当他精神抖擞地夹马要冲下十字坡时,突然,一个挽着菜篮的中年妇人斜刺里冲了过来。若不是唐群马术精湛,立刻挽缰勒骑,必然会一头撞上。
  “唉呀!”那中年妇人虽然吓得失魂落魄,依然是兴奋的大嚷大叫:“果然是唐家大少爷,我从清晨就在这儿等,等了你一个上午,总算把你给等到了。”
  唐群并不认识这个中年妇人,到唐家牧场来干过零星活儿的人太多,他未必每一个都认识。那中年妇人像是在摘野菜,稀稀落落的几根野菜还铺不满菜篮底儿。
  “大娘!辛苦你啦!”唐群也只得装着熟络似的回话:“你说你在这儿等我……”
  “是呀!老爷子教我来传话,他知道你要回来,老爷子说,教你走老路……”
  “大娘!牧场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呀?”
  “我也不知道……”那中年妇人匆忙地回身钻进了路旁的林子里,似乎唯恐走慢一步就会沾上足以丧身的瘟疫。
  春阳耀眼,日正当中。唐群仰起头看了一眼;似乎在白云苍狗之间映现着无数童年的回忆。那条老路他走过千百回了,后来为了方便那些牲口贩子大车的进出,才开了这条宽做的新路。不过,唐群对那条老路却有无限的依恋。父亲特别派人来传信,教他走老路,为什么?
  难道是新路上有人埋伏着要狙击他吗?
  由于那次杀马事件,曾使唐群暗暗怀恨他的父亲。后来年事稍长,懂得世上有太多无可奈何的感情之后,唐群才谅解了他的父亲。从此,他对父亲的话唯命是从。一抖缰,“追风赶月”冲下了十字坡,唐群一带缰辔,将马儿弯进了路边的枣树林。
  老路由于好多年没人走动,生长了许多杂树和野草,其间当然也有荆棘,刺痛了马儿,它发出低沉的嘶鸣。唐群下了鞍子,现在,他发现已经给予爱驹太多的委屈,应该要让它歇歇腿了。
  将爱驹留在枣树林中,他取下了鞍边的一个白布卷儿,抖出了一把白闪闪的大刀,用这把刀披荆斩棘,把旧有的老路给“劈”出来。
  提到这把刀,唐群又勾起了往日的记忆。
  在他十七岁那年,牧场里来了一个年迈体衰的老和尚。老和尚好像害了很严重的病,唐群生就一副悲天悯人的胸怀,亲自为老和尚准备斋饭,侍奉汤药。老和尚过了三个月后还是病死了,临终时将这把刀留给了唐群。和尚没说出这把刀的来历,也没教给他用这把刀的招式。和尚只说这把刀的名字叫做“无痕”,这是一把无鞘的刀,只是用一块白布裹着刀身。
  为了这把刀,唐群还特地请了好几个用刀的武师,他们都还有点儿名气。可惜当他们手拿这把刃时,却始终无法将他们毕生修炼的精湛招式施展出来。后来,唐群也就没有积极地去在这把刀上求功夫。刀是常带在身边的,它似乎变成了唐群的护身符。
  终于,唐群走到了老路的尽头,他看到草原上围起来的万千牲口,也看到了牧场上的庄院,当然他也看到了一些不寻常的现象:大门旁边场子上的拴马桩上拴了十几匹没有落鞍的健马;有几个灰衣汉子坐在壩子上眼睛对着牧场的那条笔直大路……他接着又发现牧场的各处都零星地散布着一些灰衣汉子,他们腰间都隐现殷红的苏络,那表示他们都带着匣枪。牧场里那么多人却是一个影儿也没见着。
  唐群心头暗暗一惊,一个意念立刻闪过他的脑际:牧场已经被歹徒劫持。
  是吗?他又暗暗发出疑问:牧场上有百来个人,有长短好几十支枪,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十几个歹徒劫持了?果如此,他父亲又如何能教那个中年妇人在路上向他告警?到省城皮毛店去通知他的人又是谁?
  唐群将右手的大刀交到左手,右手去摸摸腰间的匣枪,以他的枪法,这一梭子火泼洒出去,十粒枪子儿就能撂倒十个恶汉。
  老路通向牧场的后门,这原是牧场的前门,因为开了新路,前门反倒成了后门。唐群仔细看了看,在后门附近没有一个灰衣汉子的踪迹。这倒是一个好机会。其中有一段约莫二、三十步长的距离是没有掩蔽的,唐群打算爬行通过那段路。父亲教他走老路,也就是教他施展奇袭,化解危机。
  他弓着身子,再看了最后一次,正打算冲刺而出,突然一道红影在他面前出现。
  那是一条腿,一条女人的腿,若不是女人,怎会穿着鲜红的裤子?
  那条腿斜斜地伸过来,挡住了唐群的去向。
  唐群惊讶、愤怒,但他也很冷静,他弓着身子的姿态丝毫没有变动,只是缓缓地歪过脖子,翻眼往上看去。
  他看到了一个身材非常健壮的女人。
  她的两腿很长,由于他是仰视的关系,使唐群有一股被压迫的感觉。她生了一张鹅蛋脸,一双明媚的眼睛,肤色也很柔净,虽然她身材健壮,仍然不失其秀丽。
  她穿了一身红衣,镶滚着黄边,浓艳中透现几分雅致,她没说一句话,当她触及唐群的目光时,只是轻缓地摇了摇头。
  她在阻止唐群,阻止唐群去挽救牧场上的厄运。
  “你是谁?”
  她没有回答,甚至没有看唐群一眼,她的目光望着牧场那边,她似乎和唐群同样关心牧场上的变化。
  唐群再次打量她,发现她背着一个小包袱……不!那不是包袱,而是背着一把短斧,斧头是黑色的,在开刃处显现一道约半寸宽的白光。这个姑娘为什么身背利斧?难道她是一个樵夫?世界上那有这么美艳秀丽的女樵夫?
  “姑娘!我叫唐群,是牧场的小主人。”
  她点点头。
  “牧场上发生了事故……”
  她又点点头。
  “我从省城赶回来,正想法子挽救牧场上的危机。”
  她摇摇头。
  “姑娘!牧场上有我的父母,我的弟妹,你即使不能帮我的忙,也不应该阻止我呀!”
  她以食指竖在唇间,示意唐群不要声张。
  其实,他们置身之处虽然能将牧场内的一动一静都看在眼里,他们说话的声音牧场那边是听不到的。
  有人从屋里走了出来,是他父亲。
  不过,唐老爷子是被两个灰衣汉子推着走的,另外,还有一个身穿皂色短衣裤的男子跟在后面。唐老爷子不时回过身来向那皂衣汉子述说什么,从他两手的动作看来,唐老爷子似乎非常激动,也像是有所恳求,可是,那个皂衣汉子却一个劲儿地摇着头。
  突然,唐群的母亲也出现了;她是冲出来的,看她的行动,似乎已经疯狂了。
  她冲向那个皂衣汉子,跪下,抱着皂衣汉子的腿,无助地哀求,唐老爷子木然地望着他的老伴,皂衣汉子抬动无情的腿,将唐群的母亲踢开。
  唐群飞身纵起,只要是稍有血性的人都无法忍受,他恨不得一冲就冲到那个皂衣汉子的面前去,挥动手中的大刀,砍掉那条踢过他母亲的脏腿。
  一股强大的压力将唐群压了回来,红衣女郎的两只手搭在他的肩上。她一句许也没有话,只是轻轻地摇晃着脑袋。
  唐群想问一句:你为什么如此压制我?但他的声带像是失去了作用,发不出一点声音。现在,红衣女郎挡住了唐群的视线,牧场上的情形他已经看不到了。
  突然,一声枪响破空传来。任何人都想象得到牧场那边发生了什么情况,唐群再度冲出,却又被红衣女郎紧紧地抱住,他的头部紧贴着她那丰满的胸膛,姿态颇似母亲拥抱着爱儿,只是强烈而又缺乏温馨。唐群全力挣扎,而她却愈抱愈紧,紧得几乎令唐群窒息。她的臂力惊人,不管唐群使出多大的劲,都挣脱不出她的怀抱。
  砰!又是一声枪响。
  稍停,又响起了几声乱枪。
  接着,是急遽的马蹄声。
  那十几个灰衣汉子及那个皂衣汉子已经策马而去。
  牧场中的场子上躺着五具尸体,一个是唐老爷子,另一个是他的老伴;她的右臂前伸着,似乎想接触到老爷子身体上的任何一部份,可惜她临死前都没法子如愿,还差了那么几寸。
  唐群的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则躺在屋前的石阶上,东倒西歪,他们如此稚嫩的生命就受到如此冷酷的摧残,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天空中始终没有眨过眼的春阳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求求你,姑娘!”唐群还在嘶叫:“放开我!求求你放开我……”
  红衣姑娘仍然将他紧紧搂着,丝毫也不放松。
  一片死寂!
  那十几个灰衣汉子已经去远了,蹄声已渺,红衣姑娘为什么还不让唐群看一看业已铸成的悲剧?
  牧场上的百来口人又上那儿去了?
  蓦地,一声尖锐的口哨破空响起,紧接着,又有几声口哨应和。
  牧草中、丛林里、山沟处,一匹一匹的马儿出现,马上人也都是一色的灰衣汉子,总有四、五十之众,在呼啸声中,在奔雷般的蹄声中远飏。
  难怪红衣姑娘要紧紧地抱着唐群,压制他的冲动,如果他刚才冲出,必然要死在乱枪之下。
  在唐群来说,也许生不如死。可是,那个红衣姑娘的想法又如何呢?
  唐群已经力竭,红衣姑娘的拥抱也松了一些。
  “唐群!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我恨透了你……”
  “唐群!即使你恨透了我,想要将我碎尸万段,你也要答应我这个要求。”
  “你说,你说!你好像是那个洞里钻出来的妖孽,把我缠得死去活来,你说!你说!”
  “站起来,转过身子,跟我走,不要向牧场看一眼……”
  “为什么?”唐群用力将她推闲。
  “唐群!只要你答应我这个要求,以后我会答应你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的任何要求。”
  “为什么?”
  “不要问……”
  唐群突地将红衣女郎推开,他看到了整个牧场……不!应该说是屠场。耀眼的春阳在唐群的眼里变成了黑色,整个世界在他眼里也变成了死城。他恨,他恨他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过度的刺激使得疲累不堪的唐群彻底崩溃,他向后倒下,倒进了红衣女郎的怀里。
  红衣女郎紧紧将他抱住,凝视着唐群的脸,两颗热泪滴落在他那冰冷的面颊上。

  第二章
  那堆旺火已经逐渐微弱下去,春寒逐渐逼进这座破败的小庙。唐群睡卧在火堆旁边,头枕着马鞍。他睡得很沉,疲累加上悲恸,就是铁打的汉子,也会变得异常软弱。余烬的暗红映射在他的脸上,使他看起来似乎比以前苍老了许多。
  红衣女郎从外面快步跑了进来,她怀里抱着一大堆枯枝。她的脸上有兴奋的神采;似乎只要她能延续这股旺火,使这座破庙保持温暖她就感到很高兴了。
  枯枝投入火堆,烈火又旺炽起来。
  火上架着一个用三根树枝绑结成的三角架,上面吊着一口漆黑的吊锅,锅里有八分满的粥,粥在冒泡,那显然是为昏卧的唐群所准备的。
  春寒甚重,红衣女郎的额头却在冒汗,显然,她为捡拾这些枯枝曾经化费了不少心力。
  现在,她在唐群身边坐下,摸摸他的头,然后将唐群在地上的一只手抬起来放在他的胸前。看上去,她的年龄并不大,最多也是像唐群那样的二十二、三岁;但她的举止却显得成熟而又稳练,而且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忸怩。当然,她也有几分神秘;她为什么会在那种节骨眼儿上出现?她为什么会阻止唐群出面,宁可让他亲眼看到他的全家老小死在暴徒的手里?她为什么如此体贴入微地照顾唐群,这都是一个接一个的谜团。
  万籁俱寂,只有庙前那条小溪发出潺潺的流水声,像是在述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不管故事中的情形发生了什么变化,它的声音始终是那样平稳而缺少变化。可惜,庸俗的人们不懂得它在说些什么。
  红衣女郎的眼睑垂下,先前,她还能保持稳重的坐姿,逐渐,她的身子开始倾压在唐群的身上。她也累了,她毕竟不是下凡的仙子,也是一个血肉之驱的凡人。
  突然,唐群发出一声嘶鸣:“不要——不要——求求你们!”
  他吼叫着,突地坐起,将倾压在他身上的红衣女郎推了出去。
  “唐群!唐群!”她爬起来,跑过去,一只手搂着他,另一只手拍着他的胸口:“冷静点!冷静点!唐群!冷静点!”
  唐群的意识逐渐由混乱中澄清,也逐渐从梦呓中回到现实。
  “这?!这是什么地方?”唐群的语音很僵硬,显示他的神智还没有恢复正常。
  “这里距离清风坪约摸二十里地,在风宁古道上。”清风坪就是唐家牧场的所在地,可是,那个红衣女郎绝口不提“牧场”这个令人伤心欲绝的字眼。
  “你?!你是谁?”
  “忘了吗?”她轻缓地推着唐群躺下去,“如果你能将所有的事都忘得干干净净,那也是好事……”
  “忘不了,我永远也忘不了,”每一个字都像石头那样坚硬。“尤其是忘不了你,你让我活着,让我羞惭地活着,让我痛苦地活着。你为什么要拦着我?为什么不让我跟我的家人死在一块儿?为什么不让我杀几个歹徒……?”
  “你饿了吧?!”红衣女郎好像根本就没有听见唐群所说的任何一个字。
  “你不关心我身上担负着多少血海深仇?只关心我饿不饿?”
  “唐群!你是个男子汉,你承不承认?”
  “男子汉?!”唐群捏紧拳头捶打自己的太阳穴,“狗屁男子汉!当我的父母弟妹被歹徒枪杀的时候,我将我的脸埋在一个女人的怀里,我是什么男子汉?”
  红衣女郎并没有阻止唐群用拳头捶打自己,她站起来,取下吊锅,倒在碗里,用近似命令的语气说:“喝点粥,然后你才有精神说话。”
  唐群坐了起来,以讶异的目光看着她;他似乎没有想到在这旷野古庙还有热食让他填肚子。
  红衣女郎显然明白他的讶异,连忙解释:“三里外有个小村子,我跟村民买了点米,借了碗与锅……唐群!把我当朋友,听我的话,喝点粥。”
  “我们是朋友?”
  “当然是,”她的语气很肯定。
  “我连你的名姓都不知道。”
  “我叫沈琳。”她拿起一根枯枝,在地上画出她的名字。
  人类的欲望就像贪婪的妖魔,尽管唐群悲愤欲绝,有生不如死的感觉,但他仍然忍受不住饥饿的压迫、一口气竟然将半吊锅的粥喝光了。
  “沈琳!我的马……?”
  “拴在外头,马儿只有疲累与饥饿,很好侍候;你除了疲累与饥饿之外还有悲恸与愤恨……唐群!我不知道如何侍候你……”
  “沈琳!不管怎么样我都很感激你。”饥饿的压力消除后,唐群的神态与言语都和先前不同了。“当时如果你不拦阻我,也许我早就死了。牧场上有好几十支枪,都没法子挡住歹徒闯入,可见歹徒的实力是多么强大……沈琳!现在我这条性命是你赐给我的,你可以看到,或者你可以听到,我不会糟蹋你给与我的这条命。”
  “你要上那儿去?”
  “回牧场,我总要办我家人的后事。”
  “后事有人办,牧场上还有百来个人,当时他们只是被关进了地窖,一个也没有伤亡。”
  “难道我不该在父母弟妹的灵前……?”
  “不要急于一时。”
  “我也应该回到省城去收束那家皮毛店啊!”
  “也不能去。”
  “为什么?”
  “唐群!这还需要我说吗?你这条漏网之鱼成了杀人行凶者的心腹大患,在这方圆百里之内最少有几十双眼睛在搜寻你的下落,你一露面,就会成为他们的枪靶子。”
  “沈琳!难道你就教我永远躲在这座破庙里?”
  “唐群!你信任我吗?”她的目光盯着他;她也许认为她的目光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别这么看我。”唐群闪开了她那慑人的目光。
  “回答我的问题。”
  “你要我怎么回答呢?”
  “实话实说。”
  唐群犹豫着,终于,脱口而出:“沈琳!我无法信任你。”
  “唐群!这才是我要听的一句话。我来得如此突然,言行又如此神秘,你怎能轻信?现在,我只能告诉你几个重点:我救了你并非出于事先的安排,只是凑巧;不过,我出现在牧场附近却是有原因的。你目前最迫切了解的只有两件事:歹徒是什么来路?他们为什么要杀害你们全家,对不对?”
  “是的,你一定知道。”唐群显得很激动。
  “不错,我知道;虽然我并不了解得十分透澈,却比你知道的要多些,不过,我现在什么也不会告诉你。”
  “为什么?”
  “唐群!我不希望你单独行动,我想:扣住这个秘密该是最好的方法。唐群,把我当朋友,对你,对我,都会有好处。”沈琳的语气极为诚恳。
  唐群的目光原有祈求的神采,现在,他的目光突然转变得非常冷冽,与身边那一堆旺火成了强烈的对比。
  “沈琳!你很有几分傲气。”
  “是吗?”
  “你随心所欲,也许你以往从来没有遇到过不遂心愿的事。不过,今天你就可能尝到失败的滋味。你以为你扣住我想知道的秘密就能把我留在你身边,像哈巴狗似的摇着尾巴跟着你,对不对?错了,你一千个错,一万个错……!感谢你的一片好心,我要走了。”唐群站起来,向外走出;他昂视阔步,宛如君临天下。
  “唐群!”她轻唤。
  “怎么?!还想留住我吗?”
  “唐群!我只是想告诉你一句话:不想让你去单独行动只是为了你好,并没有任何目的与企图。”
  “是吗?”
  “信不信由你。”
  唐群也许相信,可是他的倔强性格逼使他走出了破庙,进入了漆黑的夜色。而且,灭门的血海深仇也不容许他蹲在温暖的火堆旁边,或者躺在女人温馨的怀抱中,他要找到那群疯子,将他们撕成碎片。
  三春夜寒胜十冬,迎面一阵冷风扑来,使得唐群猛地打了一个寒噤。他振作起精神,先辨明了方向,然后就向牧场方面奔去,不管沈琳给了他多少警告,他还是决心先回牧场去一看究竟。
  刚抬腿,竹林中就窜出来四个大汉,他们都是一色黑衣,在脖子上却又扎了一条不很显眼的红巾,那仿佛是一个记号。星光虽幽暗,唐群却看得非常清楚,他们都空着手,并没有携带兵器。
  此刻,唐群并没有去思索这四个黑衣汉子是什么来路;凡是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不明来意的都是他的敌人。因此,他挥刀就砍了过去。尽管他在那把刀上并没有什么独特犀利的招式,那毕竟是一把能够杀人的利刀。
  四个黑衣大汉并没有回击,只是分别向两边闪让。当唐群的刀一收回时,那四个黑衣大汉再度复合,阻挡住他的去路。
  显然,面前这四个黑衣汉子只是封住他的去路,并没有其他的意图。
  唐群突然想到:这一定是沈琳的人。对!一定是,她曾说过:方圆百里之内最少有几十双眼睛在搜寻唐群的踪迹。如果她没有安排警戒,怎放心在庙内生火煮食?
  唐群回过身子,果然看见沈琳站在庙门口。
  他愤怒地冲过去,沉声嘶吼:“你这个魔鬼!放我走,行吗?我自己的血海深仇我自己报,不需要别人帮忙,更不需要你这个妖魔帮忙……”
  沈琳突然以左手勾住了唐群的脖子,右手捂住了他的嘴巴,将他倒拖着闪入了竹林。沈琳像是一头苍鹰,唐群却变成了鹰爪下的小鸡。
  另一边,传来了急遽的脚步声。
  有五、六个灰衣汉子从山道上逐渐出现,唐群的行动被沈琳所控制了,但他的视觉仍然是自由的。他看得很清楚,与他在牧场上所见到的那些灰衣汉子的打扮一模一样。
  那几个灰衣汉子的行动非常机警,保持了距离,相互掩护,以备遭遇任何突发的情况。
  有一个人掩掩闪闪地溜进了破庙,其余的埋伏在破庙的外面;眨眼间,那个进入破庙的人很快地冲了出来。
  “喂!刚刚走掉。”
  他的同伴也纷纷冲进了破庙。
  沈琳在唐群耳边轻轻地说:“唐群,现在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放过实在很可惜,不过,你一定要听话。”
  “教我怎么听话?”
  “蹲在这儿瞧热闹,要是我死了,你就赶紧开溜。”
  “不教我替你收尸吗?”唐群一向都很厚道,而他此刻说话却很刻薄。不知什么缘故,他对沈琳总有那么一点儿恨意。
  “像我这种人,死了喂野狗都不可惜……听话!就这么蹲在这里。”沈琳按着唐群的肩膀,使他坐在冰冷不平的地上。她还轻轻地在他颊上亲吻了一下,毫无绮丽的气氛,只像母亲在亲吻他的爱子。
  那几个大汉又在庙口出现了,其中一个还在指手划脚,好像是在指挥他的手下如何去追捕他们的猎物。
  就在这一瞬间,那四个黑衣大汉缓缓向破庙走过去,在他们的眼中,似乎根本就没有那群灰衣汉子的存在。
  他们显然是在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真正的袭击者是沈琳。唐群仔细地观察她的每一个动作。此刻的沈琳变得比一个妖魔还要可怕。她比狐狸狭黠,比雄狮凶猛,比山豹灵巧,而且比任何一个残忍的人还要残忍。她无声地掩闪到那群灰衣汉子的身后,突然挥出她的利斧,唐群自以为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但他却没有看清楚那把原本是背在背上的斧头怎会突然到了沈琳的手上。
  那把斧头立刻决定了好几个人的命运;它没有生命,却宣告了好几条生命的终结。利斧如闪电般劈击,四个灰衣汉子立刻惨呼倒地。有的天灵盖被劈开,有的自肩头一直裂到腹腔,人变成两半。竹林中的唐群,自有生以来还没有见过如此惨烈的景象。他目瞪口呆,遍体冰凉。
  剩下一个灰衣汉子很快就被那四个黑衣大汉所挟持,显然,沈琳要故意留下他这个活口。
  沈琳到了那灰衣汉子的面前,斧头反挑,由下而上,嗤地一声,灰衣汉子的上衣裂开了,露出他那满是体毛的健壮胸膛。
  “兄弟!”沈琳冷冷地说:“刚才你已经看过大劈活人,你还想看看细剥活人吗?”
  “姑娘!我……我……”那灰衣汉子已经失落了三魂七魄。
  沈琳手中的斧头突地一挥,那灰衣大汉胸前的体毛竟然像雪花般飘落下来;斧头在她手上竟然像有了生命。
  “说!你们是谁的爪牙?”
  “灰……灰狼!”
  灰狼?!这个名字像一把重重的铁锤敲击在沈琳的心坎上。这个人在边塞一带是个凶恶非常的土匪,谁要惹上了灰狼,比惹火了阎王爷还要可怕。阎王爷还得依据生死簿上的指示来索取活人的性命,灰狼却不必,他高兴教谁什么时候死,谁就得在什么时候死。
  可是,灰狼为什么要作下这件灭门血案?他不可能与唐家牧场结下血海深仇呀?!
  “灰狼如今在什么地方?”沈琳又问。
  “在十里屯。”
  “你可知道我是谁?”
  “瞧姑娘一身打扮,好像是火凤凰沈琳。”
  “不错,正是火凤凰沈琳。传句口信:我要见你们瓢儿把子一面,时间、地点由他决定,愈快愈好。”
  “姑娘!小的要活着才能传这句口信呀!”
  “放心!你会活着的。”
  “那……我怎么给你回信呢?”
  “在明日日落西山之下将回信丢在这间破庙里,如果灰狼到时候打算设埋伏我也不在乎。”
  “这……?”
  “把信儿带到就没有你的事儿。”说到这儿,沈琳歪头作了一个暗示。两个汉子一松,那失魂落魄的灰衣汉子,一溜烟似地跑了。
  这位号称火凤凰的沈琳沈姑娘的口气大、胆子也大,她在杀了灰狼四个弟兄之后竟然还有胆子要跟对方见面。如果她不是活得不耐烦,就一定是她吃得住灰狼这个凶残的人物。
  她真能吃得住灰狼吗?
  如果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当灰狼在唐家牧场进行屠杀时,她为什么不出面阻止?
  在竹林中看得目瞪口呆的唐群,这时才回过神来,冲出竹林,有些怯弱地说:“对不住!沈姑娘!”
  “唐群!你不必在我面前说道歉的话,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你吩咐。”唐群很谦恭地回答;他好像突然改变了对沈琳的印象。
  “在我没有决定放你单独行动之前,你不可以在我面前提起报仇这两个字。”
  “为什么?”
  “因为你还不知道灰狼为什么要作这件灭门血案。唐群!是非曲直要有明断,他们糊糊涂涂地杀过来,你又不明就里地杀过去,你岂不和他们一样?”
  “好的,我答应。现在,我能要求你一件事吗?”
  “你说。”
  “灰狼的本名叫什么?”
  “他姓彭,单名一个霸字,他也的确称得上是边塞一霸。”

  第三章
  十里屯距离唐家牧场约莫三十里地,是个牲口集散地,除了骡马栈房、草料店、铁匠铺外,几乎没有别的行业,从头到尾一条街,两旁罗列了百来间店铺,这里除了牲口的粪便味之外,几乎毫无特色。
  彭霸将他的队伍留在这里当然有他的道理,一来,他们的马匹需要修蹄整补;二来,就近可以搜捕唐群那条漏网之鱼。最重要的是:省城还有一支实力不算太弱的保安大队,唐家牧场发生了灭门血案,他们绝不可能不闻不问。十里屯人杂、牲口多,彭霸这支队伍就不容易露痕迹。
  狼性凶残,饥不能耐时,噬食同类。在动物群中,会噬食同类之肉的除了野狼之外,恐怕没有第二种。彭霸以“狼”为绰号,可以想见他的残忍成性。
  不过,大家也知道,灰狼彭霸并不无缘无故杀人,去惹怒他的人自然难逃一死,可是,唐群的幼弟幼妹也曾惹怒他了吗?
  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十里屯最大的一家骡马栈名叫“御马居”,据说清末慈禧被八国联军逼得出京,西奔时曾在这家骡马栈房小歇,店主人视为无上荣誉,就改了这个名儿。如今彭霸可能就坐在慈禧曾经坐过的椅子上。
  天色已经大亮。
  彭霸已经在那把椅子上坐了一整夜,他的神情略显困顿,但他的两眼依然露出逼人的凶焰。
  三、五成群的小股队伍分从各个不同的地方归来向这家骡马栈集中,每到一批,都有一个“头头”级的人物进去向他们的总瓢把子提出报告。当然他们的报告都是一样的:没见到唐群的影儿。
  那个衣服被挑开、胸毛被剃割的汉子也终于回来了,他当然也没见着唐群的影子,而他却与众不同地带回了惊人的消息。
  彭霸的长相就是个容易冲动的人,他很轻易就动怒,一匹马跑得不太顺,他也会发脾气;一大早起来有乌鸦在他头顶鸣叫他也会发脾气。总之,他发脾气暴跳如雷比起一日三餐还要来得顺理成章。可是,当这个惊人的消息传到他的耳里时,他竟然坐在那儿一动也没动。
  半晌,他才嗤出三个字:“火凤凰?!”
  “是的。”
  “没错吗?”
  “小的以前没见过她的人,却听说过她的斧头。”
  “人很漂亮吗?”彭霸可真有兴趣。
  “挺标致的。”
  “很凶悍吗?”
  “杀人不眨眼。”
  “够劲儿!”彭霸霍地站了起来,脸上露出兴奋的神色;他似乎有与众不同的嗜好,专门喜欢那些凶悍野泼的娘儿们。
  “霸爷!我该怎么回话?”
  “回话?”彭霸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火凤凰是什么东西,还够格教我回话?毛六!你今儿给我丢了四个兄弟,明儿晌午将功折罪,你明白吗?”
  “请霸爷明示。”
  “多带几拨人马过去,埋伏在山庙,把那娘儿给我捕回来,可别伤着她的细皮白肉。明白了吗?”
  “是!是!霸爷!小的一定能达成这个任务。”
  “毛六!先别吹牛,好好去睡一觉,养足精神,明儿晌午好办事。”
  “是!是!”毛六连忙抽身退出;他打算回来挨一顿臭骂,挨一顿鞭子,却料不到彭霸竟然大异寻常,轻描淡写就过去了。
  毛六刚一离开,一个身材像竹气,面色像石蜡的人一溜烟似地飘了进来。用“飘”字来形容他的行动是非常恰当的,他身子轻,似乎一口气就能把他吹得浮起来。
  这个人名叫卢也白,名字倒很雅,读过几天书,也教过几天书,满脑子的鬼门道,如今是彭霸的军师爷。像彭霸这种草莽英雄,对读过书的人倒是很敬重的。
  “卢师爷;”彭霸的大手一招:“坐!坐!我正有事要请教,你倒来了。”
  “霸爷!我好比是你肚内的蛔虫,”卢也白说起话来是一点儿也不雅。“你的心事我还会不知道吗?霸爷!我为你运筹帷幄,有许多话一定要直说,霸爷你可不能见外啊!”
  “直说,尽管直说,说话那能拐弯儿。”
  “霸爷!听说你对那位火凤凰起了兴致?”
  “他奶奶的;”彭霸扬起了巨灵掌在大腿上拍了一下。“这种娘儿们不好好待在屋里头当闺女,要跑到江湖道上来撒野,我就教她到俺彭霸的床上来野,这……这难道有什么不对?”
  “霸爷!从毛六的报告中来分析,唐家牧场那条小雏马漏了网,与火凤凰那娘们多少沾了点儿边,不过,目前没把她的来龙去脉査个一清二楚之前,不宜对她有啥轻率的举动。”
  “怎么?军师爷,在这方圆百里之内,我彭霸会把谁看在眼里?唐家牧场以往有人胆敢在他们的牛羊身上拔一根毛吗?我就把他给卷了。火凤凰小有名气,没错,我要拿她,她还能把我怎么的?”
  “霸爷!你把话扯远了,如今你不是在逞英雄,比本事啊!如今你是在作买卖,你的活儿还没干完哩!”
  “嘿嘿!我只要把火凤凰治服贴了,她还不把唐群那小子交出来吗?”听口气,彭霸似乎对征服女人有十足的信心。
  “霸爷!我可要提醒你,到目前为止,那匹小雏马是否在火凤凰的手里,可没有十足的证据啊!”
  彭霸突地站了起来,双拳握得紧紧的。
  “他奶奶的!”彭霸咬牙切齿地说:“提到这码子事我可又要怪你了……我本来打算派几个人摸到省城去,一阵乱枪,就一切顺利,你偏偏不准……”
  “我的霸爷!不是我不允准,凭我卢也白,也能管你霸爷的事吗?那是咱们和省城保安队的萧队长订好的协议啊!咱们不管怎么个霸道,怎么个凶狠,也绝不能在省城作案,霸爷你忘记了吗?”
  彭尔紧握的举头轻轻放开,指节骨儿格格作响。
  “师爷!你说吧!咱们该怎么办?”
  “对火凤凰那个娘儿们要客气。”
  “怎么个客气法?难道见了面要我喊她一声亲娘祖奶奶?”
  “霸爷!我有一计,只要你照计行事就成了。”
  “什么计?”
  “附耳过来。”卢也白神秘兮兮的。
  彭霸立刻将脑袋瓜儿凑了过去,卢也白轻声细语地说了起来。彭霸的两眼原先像一对铜铃,到最后竟然眯成了一条线。
  “霸爷!千算万算,还是我卢也白这一算最神,照计行事,准成!”
  “师爷!你的胆子也太大了。”
  “这叫做‘胆大心细,险中弄险’,放心,那小子没生翅膀,他也没有飞天的本领。”
  “好!就这么办,毛六那边……”
  “我去教导他如何行事……霸爷!你也该歇会儿,人的精、气、神要是一缺,就啥事也甭想办啦!”
  “师爷!一切悉听吩咐。”彭霸竟然也打起哈欠来了。
  卢也白正要退出,突然有一个大汉跑了进步。
  “霸爷!客栈来了一个陌生人。”
  “什么陌生人?”彭霸问得轻描淡写的。
  “一个年约二十五、六的年轻人,骑了匹毛驴,一身衣服脏兮兮,三两骨头四两肉,才指头一弹,他的浑身骨头就会散掉。”
  “这种人也要向我报告,嗯?”
  “霸爷!你听我说呀!客栈主人告诉他,你在这儿,教他上别处去,这小子竟然说了句狂话出来。”
  “他说什么来着?”
  “他说,彭霸是老几?凭什么因为他在这儿,我就不能歇歇脚,喝杯茶?”
  “哦,他是这么说的?”
  “是啊!”
  “去!把他给剁了。”
  “慢点!”卢也白连忙阻止,“对付这种人有的是法子,可就是不能来硬的,我去会会他,摸清楚了他的底子再说。”
  卢也白说完之后,就开门出去。门一打开,他又缩了回来,原来门口站着一个人。
  就是那个说狂话,身上没有三两骨头、四两肉的年轻人。
  这个瘦得出奇的年轻人尽管只有一身皮包骨,却不会让人有瘦骨嶙峋的感觉,黄菊虽瘦,却不减其风姿。他也正是如此,任何人见到他,都不会产生不足为畏的轻视;除非那人是个毫无阅历的嫩货。
  卢也白回头望向他的主子,彭霸也正在望向他,二人在这一瞬间,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
  卢也白的脸上在刹那间就浮现了谄媚的笑容;这种笑容在他来说,是毫不值钱,多用一些也无妨。
  “请坐!请坐!”卢也白弯腰肃客,就好像他打开房门,本来就是要请这位年轻人进去坐坐的。
  那个三两骨头、四两肉的年轻人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就大摇大摆地晃了进来,没跟谁打招呼,大马金刀地坐下,跷起了二郎腿。
  “贵姓?大名?”卢也白上去攀问。
  “卢也白!”那小伙子一开口就叫出了他的名字。“少在我面前摆你军师爷的架子。出去,我要跟你主子单独说几句话儿。”
  卢也白回头以请示的目光望向彭霸;后者摆头示意,卢也白连忙像条夹尾狗似地跑了出去。
  “老弟一向在那条在线得意?”彭霸个性暴躁,火气十足,但他现在却十分客气。他心头有底:这小子不太简单。
  “彭霸!咱们不说废话,行吗?”这个瘦瘦的年轻人竟然对彭霸直呼其名,而且态度傲慢。
  “行!行!”彭霸竟然接受了。
  “你卷了唐家牧场,杀了多少人,卷了多少财物,咱们不问。”一开场,那小家伙就单刀直入。“咱们也不干黑吃黑的行当,只问你要一样东西,希望你别小气。如果你真的不够大方,开个价也行,咱们照价收购。”
  “老弟!你可得先听我把话说清楚……”
  “姓彭的!别想卖弄你的三寸不烂之舌,那不管用,你就是在唐家牧场卷到了千车金、万斗银,咱们也不眼红,咱们只要那把刀。”
  “刀?!”彭霸不禁一愣。
  “那把在江湖道上被人朝思暮想,名叫‘无痕’的宝刀,你难道没听说过?”
  “我当然听说过,不过,那样一把名贵的宝刀怎会落在唐家牧场?”
  “也许你真不知道这件事;也许你在故意装迷糊,反正那把刀已经到了你的手上。”
  “老弟!关于唐家牧场的事我现在不想作任何说明,我只想说一句话:咱们没在唐家牧场带走一根羊毛。”
  “哼!一根羊毛又有什么用?”
  “老弟!我已经把话说明白了,我手边没有那把名叫‘无痕’的宝刀。如果你是为此而来,你可以走了。”
  那瘦瘦的年轻人站了起来,他缓缓地走到彭霸面前,一根手指头点在彭霸的鼻尖上,冷冷地说:“你给我听清楚,不交出那把刀,天一亮我就要你的人头落地。”
  彭霸一向听信卢也白的话,因为卢也白方才制止他的冲动,他才能心平气和地跟这个陌生家伙周旋到现在。如今这个狂傲小子竟然想砍下他的脑袋瓜儿当尿壶,彭霸又如何受得了?
  彭霸一伸手,扣住了那小子的右腕,他出手非常快,劲道又十足,就算是阎王老子的手也休想缩回去。
  不错,那小子的右手结结实实地被彭霸扣了。
  “小子!你可知道我是谁?”
  “你是彭霸。”这四个字说来平静异常。
  “有谁敢在彭霸的面前指着鼻子说这种狂话?”
  “我就敢。”
  “你可知道说这种狂话的后果?”
  “当然知道。”
  “说来听听。”
  “姓彭的得乖乖给我听着。”
  彭霸的火气已经弥漫全身,他那杀人不眨眼的凶性开始升腾起来,他的右臂猛地往下一沉,用意很明显,他要面前这狂傲的小子先受点儿教训,双膝落地,或者右腕被折断。
  结果使得彭霸大大地吃了一惊。那小子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他不是在拗动一只手,而是在拗着一根粗大坚硬的铁条。
  彭霸松了手,他浑身突然冒出冷汗,他现在发现自己作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没有摸清对方的底细就蓦然出手,现在真不知道如何善后。
  “彭霸!还是那句话,明儿一大早,要是没那把‘无痕”宝刀,你的人头就落地,……天亮我就来。”
  “请……请留步。”
  “还有什么事?”
  “我想请教你的贵姓大名。”
  “嗯!我是应该留个名姓,最少也应该有人知道彭霸是死在谁的手里,我姓雁,北雁南飞的雁……”
  “雁!”彭霸的两眼睁得溜圆。“江湖一孤雁,飞翔白山黑水间,你莫非就是黑龙江畔赫赫有名的雁云?”
  “彭霸!想不到你这个粗鲁的家伙,还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远从白山黑水来,跋涉千里,如果入宝山而空回,我是不会甘心的。所以,你千万要拿我的话当话,明儿一大早……”
  “雁兄……”
  “我不跟你称兄道弟。”
  “那么,雁大侠……”
  “少肉麻!你可以直呼姓名,我这个人喜欢直来直往,不拐弯儿。”
  “我托大,就称你一声雁老弟吧……”
  “我方才就打过招呼了,咱们不称兄道弟。”
  “好好!算我高攀,雁云!既然你也是道上的朋友,我可要跟你说句实话。我在唐家牧场没带走一根羊毛,这是可以査,可以问的呀!”
  “彭霸!你结帮拉队,作的是什么生涯?”
  “我承认我是个土匪,单是在这边塞地区,悬赏缉拿我的招贴,算起来怕有百十来张。”
  “彭霸!你拉队卷了唐家牧场,杀了老少五口,不为劫财,是为了什么?”
  彭霸哑然,他的发声器官好像突然丧失了作用。
  “你倒是说呀!”
  “雁云!江湖道上有许多规矩……”
  “彭霸!”雁云那根盛气凌人的手指,又到了彭霸的鼻子上:“我并不追问什么,我只是问一句话,你既然卷了人家牧场,杀了人,却不劫财,是为什么?”
  “雁云!这是一笔买卖。”
  “买卖?”
  “这本来是不能随便对别人说的,为了怕你误会,又不得不向你解释明白,我受人之托,作了这件灭门血案。凭良心说,这不是我的本行。酬劳太高,教我推拒不了。”
  “多少钱?”
  “十万老光洋。”
  “两万块钱一条命,这种价码也很高了,钱呢?”
  “还没到手。”
  “为什么?”雁云的问题老是紧接着而来,令彭霸想透口气都没有时间。
  “因为,唐家的长子唐群成了漏网之鱼;也就是说,买卖还没有完全作成,所以还收不到货款。”
  “这位化钱买刽子手的大爷是谁?”
  “雁云!你就别再逼我了,方才那些话本来就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就让我保留这一点,行吗?”
  雁云那张削瘦的脸原本没有任何变化,现在,眉毛在耸动,眸子在滚动打转,薄薄的嘴唇时而紧抿,时而扭曲,显示他正在思索一连串复杂的问题。
  良久,雁云才开了口:“你说唐家长子唐群成了漏网之鱼?”
  “是的。”
  “你是老江湖,照说不该有这种疏漏。”
  “他在省城主理毛皮店,我派人去传信,引他回牧场,但他始终没有露面,好像是被什么人将他拦住了。”
  “彭霸!”雁云的口气缓和了一些:“根据我得到的可靠消息,那把‘无痕’宝刀在唐群的手上,如果他还没有死,刀当然不可能落在你的手上。”
  “是啊!”
  “那么,你现在正在四处追査他的下落了?”
  “是的。”
  “记住一件事:不管你想怎样处死他,那是买卖,我不管。如果我不在旁边,你就绝不能下手。”
  “为什么?”
  “因为我要追那把‘无痕’宝刀。彭霸!夜已很深,我不久留,千万记住这句话,你的命绝对不比那把刀更值钱。”雁云话声一落,人已走了出去。
  卢也白虽然没有留在房内,但他对这儿的情况了如指掌,他也曾在外面先作了一番布置,可是,没有得到彭霸的暗示他绝对不敢轻举妄动。
  等到他亲眼看到雁云离开了骡马客栈的大门,他才几个大步冲了进来。
  “霸爷!”卢也白的语气有些儿责怪:“你方才的态度太软弱了,咱们少说有几十支枪,怕他个鸟!”
  “哼!”彭霸没好声地说:“你倒会放马后炮,你跟我走腿闯道这么久,敢情没听说过雁云这个人?江湖豪杰,草葬英雄,那么些人,谁又敢惹他?我彭霸算老几呀?”
  “霸爷!你可知道你在他面前这么一软弱,往后的麻烦可就大啦!”
  “师爷!你别在这儿练嗓门,首先,咱们得合计,合计正事。那小子没躺下,十万大洋的花红变成了镜花水月,看得见,捞不着……”
  “霸爷!我说句话您可别泄气,先有了火凤凰,如今又来了这个雁云一搅和,你想撂倒那小子,完成这件买卖,可是千难万难啦!”
  “为什么?”
  “霸爷!江湖道上的事儿从表面看是一码事,从骨子里去揣摩,又是另一码事……霸爷!我先问你,你对火凤凰沈琳打算采取什么姿态?”
  “师爷!你这话问得可真稀罕,是你在给我出主意,不是我在给你出主意啊!”
  “我赞成跟她先见面,露笑脸,说软话,摸清楚她的动向再说。”
  “师爷!咱们好几个兄弟被她撂躺下了,你反而教我对她露笑脸,说软话,她敢情真是我彭霸的亲娘祖奶奶?”
  “霸爷!提起火凤凰,江湖中人谁也不敢小看她,人在江湖,命就在刀口上,谁去计较死伤呀?那几个弟兄算他们命短,甭提啦!”说到这儿,卢也白的嗓门突然一压:“霸爷!你可千万记住一件事,等到你跟那娘儿们见了面,尽量让我多说话。”
  “教我当哑巴?”
  “霸爷!谁教你当哑巴来着,你只要跟着我的话锋转,跟着我的话尾接,准没错。”
  “那我岂不成了应屁虫?”
  “唉!霸爷!这辞儿有多难听呀!”
  智慧永远胜过暴力,因此,慓悍、凶狠的彭霸就只得听任卢也白的摆布。一般粗人,总是听信那些所谓有“点子”的人。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而且,卢也白还作了一个大胆的安排,所有人马都停留在三里之外,只有他和彭霸前往那座破廊赴约,当然,还有一个带路的毛六。
  沈琳居高临下,打老远就看见了。心中不禁暗暗的嘀咕:“不错,彭霸是个粗人,有股儿冲劲,但他就不怕别人设陷算计他吗?”
  经过毛六的引介,双方就在破庙中见了曲。从表画上看去,仍豢是沈琳居弱,因为她只有一个人。也许她另有安排,但在表面上却看不出来。
  在路上,卢也白也教了彭霸一些开场白,现在他就搬出来了。
  “火凤凰!你昨儿在这里撂倒我好几个兄弟,我姓彭的在那儿得罪你啦?”
  “彭霸!咱们见面可不容易,”沈琳冷冷地说:“争取时间,谈点正事怎么样?”
  “正事?!咱们之间有什么正事?”
  “有,有一件天般大的正事。”
  卢也白连忙接了腔:“沈姑娘!你想必早就听说过咱们霸爷的脾气,你撂倒了他的兄弟,他反而亲自跑来跟你见面,那可不是一件寻常的事儿……”
  “你是谁?”沈琳斜睨了他一眼。
  彭霸接过去说:“他是我的军师爷。”
  “军师?!这头衔可真唬人!他能代表你说话吗?”
  “当然可以。”
  “那可好……”沈琳开始面对新的谈判对象。“军师爷!咱们谈谈唐家牧场的事。”
  “唐家牧场又怎么样?”卢也白是以不变应万变。
  “你们卷了唐家牧场,却没带走一根羊毛,外行人看不懂,行家可明白是怎么回事。”
  “沈姑娘看来是怎么回事呢?”
  “你们的霸爷作了一次黑心的刽子手。”
  “高明!高明……”
  “军师爷!你别夸我,”沈琳的辞色都很冷。“该夸夸你们自己,人说隔行如隔山,你们拉帮干匪的都改行干了杀手,可真不简单。”
  “哎呀!沈姑娘!你别挖苦咱们啦!羊肉没吃着,反倒惹了一身腥。”
  “这话怎么讲?”
  “咱们背上了杀家灭门的恶名,却还没捞着一个铜子儿。”
  “那是必然的事,因为你们有了一条漏网之鱼,唐家六口之中只死了五口,你们当然拿不到钱。”
  彭霸再也忍不住地插上了嘴:“火凤凰!要不是你在中间这一搅和,这宗买卖我们早就办妥啦!”
  沈琳似笑非笑地说:“彭霸!真人面前不说假,漏网之鱼唐群的确在我手里,我要见你,就是要谈谈这条鱼,坦白说一句,我救他,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
  卢也白唯恐彭霸说错了话,连忙接腔:“奇货可居,待价而沽,沈姑娘这一着棋下得真是绝妙,那条鱼儿打算拿出来卖吗?”
  “鱼儿久藏不卖,是会臭的。”
  “好!说个价,俗话说得好,江湖一把伞,准吃不准攒。咱们霸爷是爽快人。只要你开口,这宗买卖就成交啦!”卢也白眉飞色舞,他暗暗在想:天下没有不爱钱的人。
  沈琳的嘴角处流露出冷冷的笑意,那股笑意分明是在揶揄卢也白自以为能看穿别人的心意,其实,他就没看透火凤凰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事实上也是如此,卢也白现在甚至没有发现沈琳脸上那股子冷嘲的笑容,他又加上一句:“沈姑娘!只要你开价开在刀口上,咱们霸爷一定是满口答应。”
  “我不要钱。”
  这四个字就像秋霜冬雪,立刻使得卢也白脸上的谄媚笑容全冻住了。
  卢也白和彭霸迅速地交换了一个眼色,仍然由卢也白发言:“那……沈姑娘要什么?”
  “一句话,”沈琳似乎怕对方不懂她的意思,又加了一句:“也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名字。”
  “谁的名字?”彭霸与卢也白异口同声地问。
  “那个化十万大洋买唐家六条命的人。”
  像一记闷雷突然在彭霸的头顶上炸开,彭霸只感到一阵昏眩,若不是他那火爆样的性格支撑着,他一定会瘫痪下去。
  卢也白的脸色也发了青,他勉强在脸上挤出了一个笑容,结结巴巴地说:“沈姑娘!你知道江湖道上的规矩,这……这……?”
  沈琳冷冷地说:“我不懂什么规矩不规矩,唐群活着,你们就领不到酬劳,我想要的没有得到,就不会交出唐群,你们看着办吧!”
  彭霸的火爆性格开始显现了,他气咻咻地说:“火凤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中打的什么主意,好拿唐群作幌子,目的是想把那位化钱的主子弄清楚,是不是!”
  “错了。”沈琳神情冷漠地摇着说。
  “你不要不承认。”
  “彭霸!只要你答应咱们的交易方式,唐群立刻就会被带到你面前,任你杀、任你宰。”
  “不要我先说出那位主子的名字?”
  “不必先说。”
  “你不怕我事后耍赖?”
  “你会吗?”
  “沈姑娘!我会不会是另外一回事,好歹总该有所防范,是不是?”
  “彭霸,你不敢在我面前耍赖。”
  “哦?!你如此有把握吗?”
  沈琳突然有了动作,手一招,背上的斧头已经到了她的手中,然后又飞快地挥出。
  彭霸没有闪躲,事实上他躲也躲不掉,他背后刚好有一根木柱,“嗖”的一声,利斧砍在木柱上,只要再低几分,就会削去彭霸的脸皮。
  “就凭这,”斧是留在木柱上,沈琳的手落在彭霸的肩头上。“霸爷!你在我面前还敢耍赖吗?”
  彭霸出了一身冷汗,耳闻不如目见,这娘们比起传说还要厉害得多。
  嗖地一声,那把利斧又回到了沈琳的背上。
  “怎么样?彭霸,”沈琳已经占住了绝对的优势,“成不成,在你一句话,我可没时间跟你穷磨菇。”
  “火凤凰!”彭霸喘过一口气,神色开始趋向平静。“看起来这宗买卖我非跟你谈谈不可,不过,有一点我可要弄清楚:你要知道这个人是谁,到底是为了什么?”
  “彭露!你似乎没有必要问这么多。”
  “火凤凰!我非问不可,因为我要考虑到后果问题,如果泄漏出去,那位主子可以借故不付钱,而且,传扬出去,我也别在道上混了。”
  “彭霸!我也不能过份逼你,有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件事永远都不会泄漏出去。”
  “永远?!”
  “是的。只要你不说,这位军师不说,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这件事。”
  “好!我能跟我的军师到一边量一下吗?”
  “请便。”
  彭霸和卢也白走出了那座破庙。
  “也白!你看这娘们在弄什么诡?”
  “霸爷!你当真很在乎她吗?”
  “你是说……?”
  “先教她把唐群交出来,先斩草除根再说,那把斧头唬不了咱们。”
  “也白!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啊!”
  “霸爷!她不是说,只要咱们答应这宗交易,她就先交出唐群,任咱们杀、任咱们宰吗?”
  “是呀!”
  “杀人、宰人,是不是要用枪?”
  “当然。”
  “霸爷!你拔出枪来之后,先给她一枪,然后再去料理唐群那小子,不成吗?”
  彭霸两只大眼珠的溜溜地转,他心中一定暗暗在想:我这个人真混球,为啥没有想到呢?
  “霸爷!你还有什么顾忌?”
  “也白!据毛六说,她手下还有几个悍将,咱们方才一个也没见着,万一她暗暗埋伏着;到时候咱们没撂倒她,反被她撂倒了。”
  “霸爷!这娘们心高气傲,不可能再有什么埋伏,这样好了,你现在进去跟她扯东拉西,我在四周瞧瞧。”
  “也白!你千万看仔细。”
  “放心吧!跟你这么久了,江湖门槛我也懂得不少,如果她布了网,设了陷,绝对逃不过我的眼睛。”
  彭霸再度回到庙内,可是,火凤凰沈琳却不见了。
  他的身子转了一个圈儿,真的不见了沈琳,突然,一股劲风自头顶袭来,在一刹那间,彭霸只看到了一把晶光闪动的大刀。
  无痕宝刀!彭霸立刻浮升了这个念头。
  那么,这个挥舞无痕宝刀的人岂非就是唐群?
  彭霸是个武夫,拉帮为匪,经历过太多的血肉搏斗,虽然是变生仓猝,他还是闪过了这凌厉的一击。
  大刀接二连三地劈来,劲道威猛,虎虎生风,然而却也暴露了执刀者的弱点——毫无招式。
  彭霸腰间有一支九连珠,他原本想拔枪制敌的,现在,他决心不再去动那支枪。用他的一双肉掌,就足以对付这个毫无武功基础的娃儿,而且还可以享受猫儿戏鼠的乐趣。
  果然,他毫不费劲地扣住了唐群的右腕,无痕宝刀呛啷一声落在地上。
  “你是唐群,唐家牧场的少东,对吗?”
  唐群的双目透射出两股灸人的火焰,他无力杀死面前这个凶悍的仇家,但愿能用他的怒火烧死对方。
  “你为什么要杀死我的父母?为什么要杀死我的弟妹?”唐群嘶吼着。
  “那是命!”
  “命!命!你要了五条命,你这一条狗命不够赔。”
  彭霸露出了森森白牙,他在笑;笑眼前这个娃儿是多么幼稚,他以为沈琳救了他,其实,沈琳有她自己的目的。她明明知道唐群绝非彭霸的对手,却唆使这个傻小子挥刀寻仇,自寻死路。
  “唐群!我跟你们唐家无怨无仇,这是买卖,懂吗?我是为钱而杀人,别怨我。”
  “告诉我,是谁化钱雇你的,我作鬼都要缠住他。”
  “放心,我会在你断气之前向你说个明白……现在,我要问你一件事。”
  “问吧!”
  “这把刀叫什么名字?”
  “无痕。”
  “无痕?没错吗?”
  “是一个老和尚送给我的,他告诉我,这把刀名叫无痕。”
  “那就错不了啦!现在,我容许你选择一种死法。”
  “你真有那种气度吗?”
  “放心,对付你这种苗星的绿芽儿——嫩货,我说话是不会失信的。”
  “好!你不用刀,也不用枪,你用你的一双拳头打死我。”
  彭霸一脚将地上的无痕宝刀踢得远远的,然后他松开了唐群,又将腰间的九连珠扔掉,挥动着双拳,喊了一声:“小子!来吧!”
  唐群像猛虎扑羊般冲了过去,彭霸挥拳捣向唐群的小腹,唐群身子灵巧地一翻,抓住彭霸的手腕,趁势一带,将彭霸摔了一个元宝大翻身。
  唐群自幼专门斗野牛、狂马,尤其对于摔跤,更是下过一番功夫。
  彭霸躺在那儿没有动,脊背着地的疼痛使得他的运动神经感到麻痺。他看看离他约莫八、九尺距离的九连珠,恨不得那支枪就在他的手中,一连九响,将唐群的胸脯轰成小蜂窝;他也巴望卢也白会适时进来,他只要一声令下,唐群就会挨黑枪。卢也白身上也藏了一支掌心雷。
  卢也白如今的滋味也不好受,他的两臂分别被四个大汉架着,上衣敞开,火凤凰那把厚重的斧头紧贴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胸膛上,那股子冰凉、冰凉的感觉令他浑身泼抖。
  “军师爷!”沈琳口气冷冷的:“你不算是什么江湖人物,你只是一个土匪头子的跟班,所以,你不必顾忌什么江湖规矩,说!那个化十万大洋买唐家牧场六条性命的黑心鬼是谁?”
  “姑奶奶!”卢也白告饶地说:“我算那头葱呀?这种事都是咱们当家的自己儿去接头的,我不知道啊!”
  “军师爷!过去听说过我火凤凰这个人吗?”
  “听说过,当然听说过,真可以算得上是如雷贯耳,闻名已久。”
  “我这个人一向很干脆。”
  “是的,不让须眉……嘿嘿!有男儿之风。”
  “是很霸道。”
  “是是的。”
  “别人如果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认为是对方不给我的面子,我会不高兴。”
  “姑奶奶……”
  平贴在卢也白胸瞠上的利斧突然立了起来,刃角紧压着他那只有一层皮似的肌肉,轻轻的拉动。他的胸膛上先出现了一道白印,然后,鲜血从白印中喷泄出来。
  卢也白咬着牙,没有叫痛,黄豆般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沁出。
  “军师爷!你如果再不回答我的问题,我会更不高兴,这把斧头也就更不讲情面了。”
  “姑奶奶!我实在不知道……”
  斧头又拉动了,卢也白的胸膛又出现了一道血口子。
  “军师爷!我再问最后一次,现在,这把斧头要割断你的喉咙管儿……”
  “姑奶奶!我说,我说……”
  “说吧!老老实实地告诉我,那个黑心鬼是谁,你不但可以活着,而且,往后如果有人欺负你,你也可以来找我火凤凰帮忙。”
  “姑奶奶!化钱的主子是谁我的确不知道……”
  斧头倏地挥动。
  “慢点!姑奶奶!你听我说呀!化钱的主子是谁我真不知道,不过,跟咱们大当家的接头的人我可知道,是江湖上还有点儿名气的铁算盘姜二奶奶。”
  “姜二奶奶?!”
  “你没听说过,她如今在省城开了五家钱庄,七家当铺,就是当年在城道上闻名的追命杀手姜二的遗孀啊!”
  沈琳沉默不语,而她的眉头却皱了起来。
  卢也白在庙外活受罪,彭霸在庙内受活罪,他绝没有想到只因为一时起了猫儿戏鼠的残忍心肠,却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他更没有想到自己的拳脚功夫竟然无法施展,一近身,就被唐群摔倒,如今已将他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先前,他还不时在找机会,希望把九连珠弄到手,现在,那支短枪在什么地方他都看不见了。
  他索性闭上眼,养精蓄锐,一方面使对方产生轻敌的观念,另一方面待机作最后的反扑。他心中暗骂:毛六和卢也白这两个混帐东西死到那儿去了。
  卢也白半死不活地躺在一条干沟里,毛六早就被火凤凰手下的四个大汉敲昏了。
  突然,彭霸的脸上有一股冰凉的感觉。
  他睁眼一看,黑压压的,他挺腰,想翻身跃起,一只脚突然踩住了他的胸膛,他从眼角余光中看到了一只红色的裤管。
  斧头压在彭霸的脸上,脚踩在他的胸脯上,彭霸大概还不曾如此窝囊过。昨晚,他还想将火凤凰这般消遣一番哩!
  “彭霸!我问你一个人。”
  “谁?”
  “追魂杀手姜二。”
  “他?!他早就死了呀!”
  “他是你结拜的大哥,是吗?”
  “是的。”
  “姜二奶奶这个做嫂子的有了好买卖上门,当然挑她的兄弟,这叫做肥水不落外人田,对不对?”
  “火凤凰!你在说些什么呀?”
  “彭霸!光棍眼里不揉砂,我可是一条女光棍,别想在我面前打马虎眼儿,是姜二奶奶给你拉的线,对不对?”
  “火凤凰!你到底打算怎么样?”
  “说出来,那个化钱的主子是谁。”
  “不知道。”
  “彭霸!你要我去逼问姜二奶奶吗?”
  “你尽管去逼问她好了,十万大洋她抽三成,到现在我连一个铜板都没见着,你去逼问她好了,谁是化钱的主子只有她知道。”
  沈琳没有再逼问下去,她转头望向唐群;后者坐在地上,他已经使尽了浑身的力气,似乎连说一句话的力量都没有。
  “唐群!”沈琳轻唤一声。
  “嗯!”唐群似乎有些茫然。
  “你打算将他如何发落?”
  “放了他。”
  “什么?!你不打算报仇了吗?”
  “灭门之仇,岂能不报?”
  “那……?”
  “我不要借助别人的力量报仇,有一天,我会将每一个参与这个阴谋的人都赶尽杀绝。”唐群像在发誓。

  第四章
  省城的“唐记皮毛店”合上了门板,有好几天没作生意了;可是,省城其他的百行百业还是同往常一样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它们和太阳每天升起一样地毫无变化和更改。
  唐家牧场那家皮毛店开在东观附近,一边约莫有二十几家皮毛店,串联成一个皮毛市场。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生意竞争,彼此难免交恶。不过,皮毛业的一些掌柜们倒是相处得非常的愉快。对外,价钱一致;对内,相互支援、交换,它们的情况风那句“同行是冤家”的俗话倒是恰巧相反。
  其中一家最大的店家是“顺成”,掌柜的名叫万百顺,年龄约莫在五十左右,马术精湛,玩得一手好枪,每到皮毛收成季节,他就拉着车队到草原上的各家牧场去收货,他为人非常和气,在作买卖的时候也不是个非常计较的人,久而久之,他成了皮毛行业中的领导者,产生一股向心力,使他的同行以他为中心地团结在一起。
  “唐记皮毛店”关上了门板当然引起了他的关心,紧接着,一些流言传进了他的耳股,万百顺简直不相信这是事实。他见过唐群的父母,那样一双和霭可亲的老夫妇,怎会遭到如此悲惨的下场?
  他交游广阔,三教九流的各方朋友也很多,化点儿精神一打听,总算得到了一点尚可告慰的消息——唐群还活着。
  可是,这孩子上那儿去了呢?
  边塞的春寒,胜过江南的隆冬,一到夜晚,西北风刮来,更是令人发抖。“顺记皮毛店”已经合上了店门,万百顺坐在冷冷清清的店堂里,叭叽叭叽地吸着旱烟袋儿,他心里反复不停地在想着那个问题:唐群上那儿去了?
  唐群一向很敬重他,爱马、玩枪,二人又有相同的爱好,如果不是年龄有一段距离,彼此可能会成为相当要好的朋友;尽管他们之间相差了二、三十岁,他们还是处得不错,万百顺有这份自信,发生了如此悲惨不幸的事,唐群一定会来找他。
  可是,唐群并没有来找他。因此,他才反复不停地想:唐群这孩子上那儿去了?万百顺陷入沉思之中,有人到了他的身边,他都没有感觉。
  “掌柜的!”一声轻唤在耳边响起。
  “哦!”万百顺微微一惊。
  “有客。”
  “那来的客?”他一边问,一边向前柜望去。
  店堂真够宽大,他坐的地方与前柜最少相距十来丈远,但他在不算很辉煌灿烂的灯光下,一眼就看清楚了来客。
  是省城保安队的队长萧子冰。
  他来干什么?
  一个维护地方上治安的首长,却并不十分受人欢迎,这倒是一件稀罕的事。万百顺脑海中闪电般产生了疑问,但他同样也很快有了答案:萧子冰夤夜来访,一定与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有关。
  他还来不及迎过去,萧子冰倒是几个大步赶了过来。
  “万大掌柜!”萧子冰一脸严肃,开门见山:“有点小事要跟您聊聊,能找个僻静点的地方说话吗?”
  “请!”万百顺摆手肃客。
  进入内厅,小伙计沏上茶,万百顺亲自将门窗都关好,萧子冰就有些迫不及待地开了口:“万大掌柜!我是为啥而来,想必您早就有了底儿啦!”
  万百顺没吭声,也不知是个什么缘故,他对这位在省城中很有点儿份量的人物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万百顺不接腔,萧子冰只得主动地揭开话题:“真惨!一门五口,您……听说了吧?!”
  “嗯!”万百顺很沉重地点点头。“萧队长!您打算如何破案缉凶呢?”
  “万大掌柜,您问起这码子事我真有点儿惭愧,不过,我也有一肚子的苦水,保安队有百来个好兄弟,几十支破枪,其中还有些是‘单打一’,四乡八镇,迤逦了那么远,我可没有齐天大圣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能耐,能保住省城不出漏子我就要多谢上苍保佑了,我凭什么去破案?又凭什么去缉凶?”
  万百顺点点头,没接腔。他又能说什么?他只记得去年为了添增保安队的枪枝,“顺记皮毛店”还摊派了九块老光洋。他不知道那些雪花花的大洋钱都弄到那儿去了。
  “唐家的长子没有遇难。”
  “听说了。”万百顺始终保持被动的地位。
  “他现在成为歹徒的追杀对象,我真为他捏把冷汗。”
  “他在那儿?”
  “不知道。”萧子冰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神色。“唐群那孩子没来找过你?”
  “没有。”
  “听说他跟你走得很近,是吗?”
  “没错,按常情说,他遭遇到这种不幸的事一定会来找我,但是他没有来……我猜想:他可能不在省城。”
  “他那家皮毛店也不管了吗?”
  “据我估计,店内的存货加上生财家具,少说也值个三、五千大洋,可是,与五条人命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我猜想:唐群那孩子一定在寻找凶手。”
  “唉!他凭什么呀?这不是老鼠舔猫儿鼻梁骨——自己见找死么?”萧子冰皱起眉头,缩起鼻子,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儿。“人家还在黑处找他哩!斩草不除根,春后心萌芽,你想:人家会放得过他吗?”
  “萧队长!难道你就不能出面主持一个公道?”
  “万大掌柜!你教我如何主持公道?歹徒的额头上没刻字,我只是听说,省城来了好几个凶神恶煞,他们整天守在‘唐记皮毛店’的附近,只要唐群一露面,就是好几泼乱枪射过去。”
  万百顺一向对萧子冰没有太好的印象,此刻虽然见到萧子冰一副情急的样儿,仍然不相信对方会有什么好心意,因此没有接腔。
  “万大掌柜!唐家牧场出事之后,唐群没来看过你吗?”萧子冰的语气小心翼翼显然是在巧作试探。
  “浪有。”万百顺回答得斩钉截铁。现在,他对萧子冰的来意已经摸清楚了;说不定这个明正暗邪的治安首长正在帮忙歹徒找唐群的下落。
  “我看,唐群终归会来找你万大掌柜的。”
  “找我干啥?”
  “不管唐群多么老成,他总是一个孩子,会有许多事情想跟你商量,他平时不是很敬重你的吗?”
  “萧队长,把你的来意直截了当地跟我明说吧!”
  “如果唐群来,你就立刻派人来告诉我。”
  “然后呢?”
  “然后我就派人护送他离境,我不能眼看唐家的一条命根断送在我的面前。”
  万百顺心中暗暗好笑:你护送唐群离境,歹徒不会跟踪吗?到时候你的人一撤走,歹徒就杀了唐群,你萧子冰可以一推六二五,反正唐群不是死在你的管辖区内,你就没责任啦!
  “万大掌柜!你心里在想什么呀?”
  “我在想:唐群那孩子要是回到省城之后,不先来找我,那可怎么办?”
  “那也只有靠天保佑啦!万大掌柜!我也不多打扰你啦!只要唐群一来,你立刻派人来通知我,准没错。”
  萧子冰走了,万百顺的心头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影,他对唐家每一个人都没有道义和责任,现在,他突然觉得唐群的生死存亡都落在他的肩头上,他应该将这副担子挑起来。
  万百顺也不知在店堂中坐了多久,最后,睡意终于爬上了他的眼皮,也才困顿地站起来,懵懵懂懂地回到他的睡房。
  万百顺上了年纪,早年就养成独睡的习惯。回到房里,也没上灯,只脱了脚上的靴子,就和衣倒向床榻。
  突然,一个轻轻的声音在门角落处响起:“万伯伯!”
  “谁?”万百顺从床上一跃而起。
  “是我,唐群。”
  唐群?!他怎么会偷偷地躲在房里?这小子……
  万百顺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彼此来往也很密切,但他们之间毕竟没有什么太亲密的关系,现在,万百顺竟然赤着脚奔过去,将唐群紧紧地拥在怀里。
  “孩子!真难为你!”万百顺心中有千言万语要说,而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唐群的神情很平静,他缓缓将万百顺推开,冷冷地说:“万伯伯!有一件事想麻烦你……”
  “好!我来点灯,有话慢慢谈。”
  “不!不要亮灯。”唐群立刻喝阻。
  “孩子!在我这里什么都不必怕。”
  “万伯伯!我知道你平时对我很好,所以我不想连累你,我在省城也交了不少朋友,但是我想来想去,没有一个人可以信赖,万伯伯,我只有来找你,你务必要帮助我……”
  “孩子!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我作得到的,我都会尽力去作。”万百顺突然想到萧子冰的话。“对了!你去过店里吗?”
  “没去,我不会那么傻。”
  “听说有歹徒埋伏在那儿等你。”
  “万伯伯!麻烦你出面把我那爿店处理掉,目前我需要一笔钱。”
  “你说,你要多少钱?”
  “我那爿店,还有好多的皮毛,能值多少钱?”
  “孩子!不管你那为店能值多少钱,我只问你需要多少钱,在我这儿先拿,以后再算……”
  “不行。以后可能永远也没法子还你这笔钱。”
  “为什么?”
  “我可能会死掉。”
  “孩子!快别这么说,你是唐家唯一的命根,你死不得,死不得啊!”
  “万伯伯!你无法了解我此刻的心情……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会平白无故地死掉,我一定会找到仇家,把他撕成一片片,拿去喂狼,拿去喂鹰。”
  “孩子!别说这些气话,说吧!你目前需要多少钱?”
  “五千块大洋,”
  “哦?”万百顺似是非常惊异。
  “万伯伯!我估计过,我店里的皮毛存货绝对值这个数。”
  “好!好!你是要现大洋?还是要庄票?”
  “万伯伯!我不要钱,只是要用这笔钱来办事,麻烦你为我买五支崭新的快慢机,这大概要化上千把块钱。”
  “嗯!一千块足够了。”
  “再麻烦万伯伯为我找四个枪法好,肯拼命的汉子,我需要这么四把好手,每个人先给他们一千块钱的安家费,事后我还会重谢。”
  “孩子!仇家是谁都没有着落,干吗就摆出这大的阵仗呀?!”
  “目前我已经有了线索,我要刻不容缓地循线追下去……万伯伯!这些事你多久可以给我办好?”
  “最少要一天的时间。”
  “那么,我明天夜里再来。”
  “孩子!”万百顺慈祥地抚摸唐群的头。“听我一句话,待在这儿,那儿也别去……”
  “不!万伯伯!还有朋友在等我。”
  “谁?教他也到我这家来……”
  “不!万伯伯!我明儿夜里再来,我给您叩头道谢。”唐群跪下去,冲着万百顺叩了三个响头。
  夜还是那么静,百行百业都早已关门收店。现在,只有一种行业还在营业,那就是专卖消夜的小吃店。
  这些专卖消夜的小吃店中要数“五元居”的买卖最好,不到深更半夜,客不散,火不熄。“五元”这块招牌的由来没人能说得出它的典故,不过,“五元居”的羊肉汤泡却远近驰名。喜欢喝两盅的人,葡萄美酒绝对能使他们醺醺然摇晃着归去,葡萄美酒夜光杯,那正是边塞地区独有的风景。
  夜已很深,“五元居”的炉火正炽,那一大锅羊肉汤正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三十堂座头满了七八分,火凤凰坐在一个角落里,她那四个手下并不在她那副座头上,也许分散在其他的座头,她的面向里,手里端着一只盛满红色美酒的玻璃杯,一个劲地在手里旋着,显然,她是在这里等人。
  等谁?
  那个人已经进来了,是唐群。
  唐群勾着脖子,在火凤凰对面坐了下来。
  “去过了?”她问得很简洁。
  “嗯!”唐群将沈琳手里的酒杯接了过去,一口气喝干。
  沈琳连忙又为他斟了一个满杯。
  “唐群!我不勉强你照我的方法去寻找仇人,可是,有许多情况我需要告诉你。”
  “我在听。”唐群又喝下了第二杯。
  “皮毛店的四周最少有十支快枪在等你。”
  “我早就猜到了。”
  “万百顺宅子附近也埋伏了人,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进出的。”
  唐群笑了笑,没说什么。他那种笑容简直比哭还要难看。
  “姜二奶奶好像已经提高了警觉,行踪不明,要找她,恐怕很难。”
  “还有么?”似乎这些消息对唐群都起不了刺激作用。
  “还有一件最可怕的事。”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更可怕的事了。”
  “这件事,我认为相当可怕,省城保安队队长萧子冰这几乎一直是姜二奶的奶入幕之宾,也是在她背后撑腰的人。”
  “没错吗?”尽管唐群微感惊异,但是他的语气仍太非常平静。
  “千真万确。”
  “那就好办了。”
  “那就好办了!唐群!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不喜欢找女人,萧子冰既然是姜二奶奶背后撑腰的人,我岂不是正好找他?”
  “唐群!你弄清楚没有?姓萧的是省城的保安队除长,手底下有百来个兄弟,几十只枪,弹有无上的权柄,你可知道?”
  唐群冷冷地说:“但他也只有一条命。”
  “唐群!”沈琳幽幽地说:“你怎么如此任性呢?”
  “沈琳!”唐群的神态和语气依旧非常冷漠:“当我的父母和弟妹被彭霸枪杀时,你制止我出面抢救,你甚至不让我看。当时你说,只要我听你的话,以后你就会答应我一千个、一万个任何要求,对吗?”
  “没错……”
  “那么,现在我要求你同意用我的方法去寻仇雪恨,你答应吗?”
  “我当然答应,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当我发现其中有危险存在时,我总不能不向你提出警告呀!”
  “不必。我根本不怕什么危险,人的生命非常脆弱,我如此,我的敌人也如此……沈琳!我并不坚持要你守信,如果你认为我的作为有危险,甚至会连累你,你可以随时离我而去,我并不勉强。”
  “唐群!”沈琳本是一个火爆性子,在唐群面前却变得非常柔顺。“别说这些孩子气的话,我应该帮助你,而且……”
  “沈琳!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我自己的事由我自己去做。说实话,我也的确需要你这个朋友,但我只需要你为我作一件事。”
  “什么事?”
  “当我死后为我收尸,把我葬在我父母弟妹一起。”
  沈琳猛地打了一个寒噤,唐群变得好冷酷,仇恨的腐蚀性太大了,它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的性格和本质,她心里诅咒着:人间为什么要有仇恨呢?
  羊肉汤泡送来了,唐群默默地吃着。他只是将食物送进肚里,以充实他的精力,他并不是在欣赏美食美味,也许,他的味觉已不辨酸甜苦辣了。
  沈琳也默默地注视他,等他快吃完了,才轻轻开了口:“今晩先歇息,我有熟识的朋友住在省城……”
  “不!你去找地方安歇吧!”
  “唐群!你难道不累吗?”
  “不累。”
  “如果这儿有镜子,我一定教你去照一照,瞧你的双眼满布红丝,两腮削瘦,你已经变得不成人样了,唐群!人生有无数个明天,不要……”
  “沈琳!闭上你的嘴!”唐群手上的筷子差点戳进她的口腔:“我不稀罕你那种婆婆妈妈的照顾,你只消告诉我你打算在那儿停脚,如果我有用得着你的地方我好去找你。”
  “唐群!对待一个朋友也不必用这种态度。”
  “是你自找的,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一脚插进这个烂泥潭?”
  门外传来一声马嘶,如此深夜,这一声马嘶即使对一个心中无事的人都会引起注意,何况唐群?他抬头向门外看去,只见他的目光一凛,仿佛看见了什么令他惊讶的事。
  沈琳是背对着店门的,她又不便回头去看,只有低声问道:“唐群!是什么人来了?”
  唐群没有回答她,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听见沈琳在说什么,两眼仍然一不稍瞬地看着门外。
  接着,沈琳听到皮鞋声,那是一双很特出的皮靴,靴跟钉了铁钉,踩在地上发出了铿锵的声音。
  “爷们!吃点什么?”小二上去迓迎。
  “你这里不是专卖羊肉汤泡吗?”嗓门很粗哑。
  “是的,您请坐!”
  沈琳很技巧地回过身去打量了对方一眼,身子像座塔,进门都得弯腰儿,一脸络腮胡子,坐下去的时候,板凳都发出咯吱的声响。
  她不认识这个人,她对自己的记忆相当有信心。
  同时,她以征询的目光望向她的手下,他们之间的默契相当密切,回复立刻过来,也是不认识。
  唐群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线,像是在思索什么。
  “怎么回事?”
  “我见过这个人……不!不!”唐群又连忙修正:“我见过他那匹马。我喜欢马,所以我对任何一匹好马的印象都特别深刻。”
  沈琳又回头看了一眼,马儿就栓在门口,那的确是一匹好马,难得一见的“雪里拖枪”。(浑身雪白,唯独马尾是黑色的,称为“雪里拖枪”。)
  这种好马的主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沈琳再去搜索她的记忆,仍然是毫无印象。
  “想想看:你在那儿见过?”
  “想不起来了,好像已经相隔了两三个月。”
  “那就不要去想它吧!何必伤精神?”
  “不!这匹马,这个人,好像与好多事情有关连……和尚……无痕宝刀……对了!一个多月以前,这个人曾经去过咱们牧场。”
  “没错吗?”
  唐群没有回答,人已站了起来。
  沈琳想阻止,唐群却已向那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去。她只得向她的手下作了一个要他们戒备的眼色。
  唐群在那人对面坐了下来,直截了当地说:“朋友!咱们见过,你还记得吗?”
  “在那儿见过?”那人反问。
  “大草原上的唐家牧场。”
  那两只铜铃大眼突然向两侧扫动了一下,大嗓门也变得低低的:“你可是唐家牧场的小主人唐群?”
  “是的。”
  “咬呀!你可知道有多少支枪在找寻你这个活靶子,你怎么还敢在这种地方晃荡?赶紧离开这儿,东城有座土地庙,在那儿等我,我随后就来……”
  他的话声未落,店门口又进来了三个人,腰里都插着红苏樱络的匣枪,好像是骡马贩子,也好像是专押皮毛大车的趟子手。
  马贩子?趟子手?这都是一般人的看法;在沈琳眼中,这三个人就像刺向她心脏的三把刀。眼光一转,她那四个手下立刻就有了行动。
  他们很快地站起来,走向柜台付帐,东掏掏、西摸摸,其实,他们是很技巧地将唐群围了起来,形成了一道肉屏风。这叫做“软贴”,那三个大汉根本拔不出枪。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又低声说:“快去啊!”
  唐群回到座上,抓起那把用白布包裹的刀,大踏步向外走去。
  沈琳全神贯注在那三个带枪汉子的身上,当她发现唐群走出店门,想阻止已来不及了。
  沈琳吗什么要阻止呢?只因为她突然发现了一件可疑的事:这三个带枪的汉子行迹为何如此嚣张?为任如此明目张胆?莫非……?
  她这个念头还没有想完,门外就传来一响爆裂的枪声。
  刚跨出门的唐群像是被一根巨大的木柱撞了一下,踉跄后退,撞翻了好几张桌子。
  沈琳像一支箭簇般射了出去,她不关心唐群中枪的部位,也不去察看唐群的死活。她只想到一件事:绝不容许一个阴险狡诈之徒在她面前得逞之后安然逃脱。
  呼呼两枪。
  但是,以沈琳那种冲刺的速度,即使百发百中的神射手也难以瞄准。
  沈琳背上的利斧脱手飞出,快得像一道划过天际的殒星。
  一声惨呼传来,狙击者竟然被利斧活生生钉在街檐下一根木柱上了。
  一切都配合得很好,一个大汉冲过去为沈琳取回那把斧头,沈琳转身扶起中枪倒地的唐群。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以及另外三个挂枪的汉子也许与这件狙击行动毫无关连,他们也许是引诱的“幌子”,可是沈琳现在已无法去追究,她必须立刻脱离现场,因为唐群的伤势严重,需要紧急治疗。
  沈琳平时对手下一定训练严格,她没有发出任何命令,但是那四个大汉却表现良好,有条不紊地掩护沈琳背负着唐群离开了这家小吃店。
  那三个挂枪的汉子互望了一眼,耸耸肩,找座头坐下了,似乎这种杀戮的事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怪。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双手捂着脸,似是非常痛苦,连面前那碗热气蒸腾的羊肉汤泡都不想去动了。
  他们到底与这次狙击行动有没有关连呢?
  在目前来说,这是一个谜。
  其实:这个谜在目前根本就不需要解开。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唐群是否已经中枪毙命?这是太多、太多人所关心的。

  第五章
  户外,春寒料峭;户内,春意盈然。
  红色的帐幔更增添暖意,屋子的四角还各放着一个精致的铜火炉。姜二奶奶刚刚兰汤浴罢,披着一件轻纱,走过了这间春意盈然的屋子,她的身后跟着两个十四、五岁的小丫环。
  在微带酡红灯光的映射下,姜二奶奶那一副玲珑浮凸的胴体分外显出了它的诱惑力,可惜,在场并没有男人,否则一定会神魂颠倒。
  姜二奶奶绝对够格称为美人胚子,老天爷对她似乎过分偏爱,给予她的每一部份都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也许老天爷不愿意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所以,给了她一颗邪恶、歹毒的心。
  可是,涂满了蜜糖的毒药谁又看得出来?
  根据推算,她应该已经三十出头了,可是,即使一个最会挑剔的人也找不出姜二奶奶有什么年华渐老的迹象。因此,她永远握有两样最犀利的武器:歹毒的心机与迷惑性非常强烈的美色。
  她靠在躺椅上,那两个小丫环立刻蹲下,为她的肢体轻轻地摩挲捏拿。
  “萧爷来了吗?”姜二奶奶轻轻地问。
  “早来啦!”
  “让他候着。”
  这一“候”,最少候了一个钟头,姜二奶奶这才卸下轻纱,换了衣服走出了那间春意盈然的屋子。
  不是传说萧子冰早就是姜二奶奶的入幕之宾了吗?他怎么还不能登堂入室呢?
  外间是客堂,陈设也是富丽堂皇,在在都显示出这位姜二奶奶的阔气。
  萧子冰在负手踱步,看样子,他已经在这间客堂里踱了千儿八百个圈子了。
  一见姜二奶奶露了面,真好像阴霾日里突然见到了大太阳。
  “二奶奶!”萧子冰又甩头、又跺脚:“你可真会磨蹭,可把我给急死了。”
  “我说萧队长!”姜二奶奶口气冷冷的:“这儿不是你的保安队,少在这儿跺脚、摆谱。”
  “二奶奶!别编派我行不行?”
  “好啦!深更半夜我可没工夫听你说闲话,说吧!简单扼要,别啰嗦!”
  “二奶奶!办啦!”
  “办成了吗?”
  “成不成眼面前还不敢说……”
  姜二奶奶一个箭步冲过去,狠狠给了萧子冰一个耳巴子。在省城,敢掴萧子冰耳光的恐怕还找不着哩!
  萧子冰捂着脸,发着愣,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嗨!这可真邪门。
  掴了耳光不算,姜二奶奶的一根手指还戳在萧子冰的鼻头上,冷冷地问:“你说你已经办妥了?”
  “是嘛!”
  “你说,你是怎么个‘办’法,怎么个‘妥’法?”
  “我在万百顺那儿放了线,姓唐的来省城一定会去找他,他就来给我报个信儿……二奶奶!这不就成了吗?”
  “十拿九稳?”
  “差不多。”
  “城里有什么事儿你会知道吗?”
  “二奶奶!我萧子冰可不是聋子的耳朵——摆饰,城里如果有个什么风吹草动,我还会不知道吗?”
  “萧子冰!别在我面前吹牛,我可是早就把你看扁了。你好比是毛坑里的蛆——混虫一条,我告诉你,唐群那小子在擦黑光景来到了省城。”
  “哦!”萧子冰猛地一惊。
  “不多久以前他还在‘五元居”吃东西……”
  “二奶奶!我立刻带人过去。”
  “慢着!”姜二奶奶一声冷叱就将转头要向外走的萧子冰叫住了。
  “二奶奶还有什么吩咐?”
  “你带人赶去‘五元居’干啥?”
  “嘿嘿!那当然是按照二奶奶的吩咐办事……”
  “狗屁!”一声臭骂,接着又是一个轻脆响亮的耳光。
  “二奶奶!你……?”
  “萧子冰!你连当一条混虫都不够资格,唐群在‘五元居’的门口挨了别人的黑枪,深更半夜,省城出了这种事,你都不知道呀!”
  “二奶奶!这是多早晚的事?”
  “约莫半个钟头以前。”
  “哎呀!二奶奶!我上你这儿已经一个多钟头了,我那能知道头发生的事?”
  “我可是坐在洗澡盆里,我又怎么知道的呢?”
  “二奶奶!你是肩膀上能跑马,肚子里……”
  “闭上你的臭嘴……”姜二奶奶击小嘴真是比刀子还利:“萧子冰!我化钱养条狗,那条狗还会对我摇摇尾巴,我化在你身上的钱可不是白化的……连夜为我査明三件事,天亮前我就要消息。”
  “是是是!一定照办。”
  “打黑枪的人已经被火凤凰用斧头劈死了,我要知道幕后的主使人是谁。”
  “行,行!”
  “再査,唐群是死?是活?如今在什么地方?”
  “没问题,绝没问题。那小子中了枪,还能走远吗?一定还待在省城,他飞不了。”
  “最后一个问题可能会把你难倒。”
  “二奶奶!你又要说我吹牛了,天下虽大,还没有难倒我的事,尤其是你二奶奶交代要的,我拼了老命也得去査个青红皂白呀!”
  “萧子冰!这可是你亲口对我说的,到时候如果没有交代,我就敲碎你一嘴老狗牙……査一査,火凤凰沈琳到底是怎么跟唐群摔到一股去的,有没有什么背景?……我的萧队长!有五百大洋的花红等着你来领,也有好几个耳巴子等着你挨,你看着办吧!”
  萧子冰真像一条狗,不是摇尾狗,是一条夹尾巴的狗。
  姜二奶奶嘴角处流露出一丝冷冷的笑意,然后又退入了那间春意盈然的房间。她一摆手,那两个丫环立刻退去。
  然后她又一拍手。
  她这间屋子里好像是个魔宫,里面隐藏着无数的神秘,她这一拍手,立刻又有人出现。
  是一个健壮年轻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上去只有二十三、四岁光景,刚刚修剃过的两颊发青,他没有年轻男人的爽朗与活泼,显得非常阴沉,他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太阳。
  任何人在姜二奶奶的面前都要矮半截,可是,这个男人却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有什么打算?”姜二奶奶轻轻地问。
  “听命行事。”
  “现在的情况有了变化。”
  “嗯!”
  “你的使命改了。”
  “悉听吩咐。”
  “如果这一枪没有使唐群丧命,我要唐群活着。”
  “要一个人死很容易。”
  “难道要一个人活着还更困难吗?”
  “是的。所以,你要付更多的钱。”
  “你除了钱之外,还知道什么?”
  “除了钱之外,我还是认识钱,世界上唯有金钱最可爱,姜二奶奶!告诉你一句听起来不好听的话;金钱比你漂亮千万倍。”
  美二奶奶现在的神态与方才回然不同,她倒很能适应各类型态的人。
  “说吧!多少?”
  “一千块大洋。”
  “如果唐群已经死了呢?”
  “这一千块钱就算你白化了。”
  姜二奶奶没吭声,她的涵养工夫真到了家,立刻打开了钱柜数了十张百元面额的庄票,递给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接过去,仔细地检点了数目,将庄票揣了起来,然后冷冷地说:“明天,我还要再来吗?”
  “我会通知你。”
  “那我去啦!”
  只不过一眨眼之间,那个年轻人又不见了,这间屋子似乎还有密门出入。
  姜二奶奶这才坐了下来,现在,她那张媚态十足的脸看起来格外阴沉。
  保安队这一夜很忙,灯火通明,人员进进出出,他们不是忙于巡逻缉盗,也不是忙于除暴安良;而是在忙着为省城闻人姜二奶奶在打听消息。
  鸡已三唱,晓色也在东方的天际初露。
  世上最无情的是时光,它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分半刻,而且,它在悄悄溜走的时候还不动声色。
  萧子冰已经逐渐沉不住气了,姜二奶奶一向铁令如山,她说天亮要消息就一定要……不过,话又得说回来,萧子冰毕竟是省城有份量的人物,就算他平时揩了姜二奶奶一些油水,也不必怕到这种程度呀?这内中恐怕还大有文章。
  一拨拨的人马去而又回,他们根本就没带回什么消息,他们只有挨骂的份儿。
  整个保安队忙了下半夜的结果只有一样收获:那就是搁在门板上用白布覆盖着的尸首。可惜那具尸首在挨了沈琳的斧头之后就将所有的秘密都带走了。
  萧子冰在骂遍所有的人之后仍然只有一条路可走:准备去挨姜二奶奶的骂。
  姜二奶奶还没睡,她的精神可真好,萧子冰一见到她那双黑白分明、亮而有神的眸子时心眼里就发毛。
  却料不到姜二奶奶见面不但没发脾气,反而是和和气气。一面请萧子冰落坐,一面吩咐丫环去端人参、燕窝什么的。如此一来,萧子冰非但心里头不舒坦,反而更加发毛了。
  “我的萧队长!”姜二奶奶笑眯眯地说:“昨儿夜里我的火气实在也太大了一点,大人不记小人过,改天我约几个朋友,摆酒向你陪不是……”
  “二奶奶:快别这么说,都怪我萧子冰没能耐,才惹你发火……你吩咐我査的三件事……”
  “有眉目了吗?”
  “二奶奶!我是来领责的,前后只不过三、四个钟头,省城又这么大……”
  “别说啦!”姜二奶奶的脸上仍然挂着笑意。“昨儿夜里我在气头上,所以才逼你逼得紧,这么难査的事儿,就是三、两天掏摸到了底儿也就不错了。”
  “唉呀!我的二奶奶!你要是早这么说我心里可就舒坦啦!”萧子冰正格地喘了一大口气。
  “如果你肯宽限个三两天,我包管给你査个一清二楚。”
  “好!别急,慢慢来。不过……”一直笑意盈然的姜二奶奶突然皱起了眉头。
  她那里一皱眉头,萧子冰的心里也跟着皱了起来。
  “不过,有一件事情你倒是应该立刻办一办。”
  “二奶奶尽管吩咐。”
  “万百顺那个老家伙我觉得他有些儿古怪。”
  “哦?”
  “随便找个磕儿,把他先关进保安队,关个三、五天才把他放出来。”
  萧子冰两眼发直,这种规规矩矩的大商家他真不敢动。
  “怎么!”姜二奶奶的眼珠子又抡了起来。“办不到?”
  “二奶奶!你别发脾气,听我细说根苗,”萧子冰把语气放得柔柔的,生怕触怒了这位女太君:“万百顺是个规规矩矩的买卖人,很不好找他的磕儿,你能不能告诉我个底儿,我再合计合计。”
  “坦白告诉你,我有密报,唐群在你走后就去找过他,很明显,他在防着你。”
  “噢!”萧子冰还在等待下文。
  “我有个小小的计划,怕他碍事,所以才教你把他关起来,也许是我瞎疑心,如果你照我的话去办,我就会安心一些。”
  “好!我去……”
  “我的萧队长!这件事一定要办妥,放心,我不会让你白跑腿。”
  “是是是!我一定全力而为。”
  萧子冰虽然有一千个难,有一万难,他还是要把姜二奶奶的话当着圣旨一般去办,如果万百顺真是把唐群的行踪加以隐瞒,的确有些恼人,萧子冰也想出口气。
  带了几个随从,来到顺记皮毛店,一进门,萧子冰就将脸色沉了下来。万百顺心头也有鬼,他强装笑脸地迎了上去。
  “万大掌柜!你眼中还有我这个姓萧的保安队队长吗?”一开口,萧子冰就盛气凌人。
  “萧队长!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心里明白。”
  “我不明白,还请队长明示。”
  “我问你,昨儿我一走,唐群就来找你了,是吗?”
  万百顺不禁一愣,但他的脑袋瓜儿还是摇得很快:“没有,绝对没有。”
  “万大掌柜!你把我当瞎子?还是当聋子?”
  “真的没有呀!”
  “我是干保安队的,可不是卖哈密瓜的,你还在睁眼说瞎话?”
  “真的没有呀!我连唐群的影儿都没见着。”
  “我是保安队队长,是想保护他,不是想害他,你把我当成什么样的人?”
  “萧队长!你听我说……”
  “你现在说什么都太晚了,唐群已经死了,是被你害死的。”
  “你说什么!”
  “唐群昨夜在五元居门口被人打了黑枪,已经死了。”
  “真的?”
  “不信你去问问呀!”
  两行热泪从万百顺的眼眶中滚出,他的双膝一软,膝盖着了地,嘴唇在蠕动,可是谁也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
  “万大掌柜!麻烦你到队上去一下,有许多话要问你。”萧子冰很顺利地完成了姜二奶奶交代的使命。
  万百顺一听说唐群已经遇害,整个精神都好像在一瞬间崩溃,那里还会去想到萧子冰的阴谋和狡计。话也没说,站起来就要跟萧子冰走。
  萧子冰暗暗冷笑,只要万百顺一进保安队的大门,要留他三天五天,那就要看姜二奶奶高兴了。
  正当萧子冰如意算盘打得起劲儿的时候,忽地有人闯进了顺记皮毛店。
  是雁云。
  萧子冰不认识他,而且萧子冰绝不可能将这个身材瘦弱的男人放在眼里。
  雁云却一个劲儿地走到萧子冰面前,而且,还很恭敬地行了礼。
  “萧队座长远不见啦!”像是老朋友之间的寒暄。
  萧子冰不禁一愣,他实在想不起在那儿见过这个人,可是,对方又这么客气。
  “你是……?”
  “队座,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一进城,就去了队上,听说你在这儿,又连忙赶了来,千里迢迢,只为了送你一宗富贵。”
  “富贵?!”
  “队座!这宗富贵一到手,你也不必这么忙,这么累啦!”雁云嗓门突然一压:“也用不着受那种娘们的鸟气啦!”
  最后这句话是一枪中的,打得萧子冰毛焦火躁,但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来意,只得忍住了。“有事到队上去谈,我这会儿正在办案子。”
  “队座!唉呀!你可认真啊!公事交给你的手下去办,又何必要你亲自出动?走!咱们先去喝一杯,让我慢慢告诉你。”
  萧子冰的火气终于上来了。
  “喂!你到底是谁?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一回生,二回熟,不打不相识,不是冤家不聚头,队座!是不是?”
  萧子冰的那一丁点儿涵养功夫已经用尽了,他不耐烦地挥着手说:“滚!快滚!你要是再搅和,就带你回队上去打板子。”
  “队座!”雁云慢条斯里地说,“我可是一番好意,您这样穷嚷嚷的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我说过,我这会儿正在办案,你要有事可以随我到队上去谈,你要是一定要碍着我,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队座!我可不是一定要和您过不去,但是机会一失,就很难再来,到时候您别怪我没通知您。”
  “既然如此,你就快说呀,还等个屁!”
  “说是可以,但是队座,这是一宗让您享用不尽的终生富贵,您要先答应我放了万大爷。”
  “你说吧!”萧子冰有点动心。
  雁云附身过去,在萧子冰耳边嘀咕了几句,只见萧子冰脸色一沈,也不再光火了。
  他僵立的身子突然震动了一下,像是有人用尖针在他身上戳了一下。
  他什么话也没说,手一挥,转身走了出去,他的手下也跟着走了。
  真怪!雁云到底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呢?
  “万掌柜!我是唐群的朋友,有几句话要告诉你。”
  “哦?”
  “唐群的确被人打了黑枪,据我知道,他的福大命大,没有死。”
  “真的?”万百顺的精神又来了。“他在那儿,找伤科大夫没有……”
  “请不要问我任何问题,只请你记住我说的每一句话……唐群现在好像是瘟疫,谁沾上,不死都要脱层皮,你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更是惹不得。这两天,你可以将店务交给别人,你到别处去避一避。”
  “避谁?”
  “不是避谁,是躲避不祥。”
  “你是唐群的朋友?”
  “不算是朋友,但绝不是敌人……还有,萧子冰这个人你格外要提防,他绝不是好人。”
  “我……只想见见唐群。”
  “对你无益,对他也不好……”
  “可是,他托我的事……”
  “不管他托你办了什么事,眼前都没用,他即使没死,也得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一切以后再说吧!”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呢?”
  “万大掌柜!你必须相信我的话……方才萧子冰要带你回保安队,那就是一个阴谋,他在省城,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我悄悄几句话,他就夹着尾巴走了,所以,你该知道我也不简单。”
  万百顺没有接腔,他毕竟是老实人。
  “我没时间多停留,记住,你一定要避一避,瘟疫沾上身,你就死定了。”话声一落,雁云就走了出去。
  在店外,好像还有人在等待他。
  那几个人并没有和雁云打招呼,只是暗暗地跟着雁云走,他们之间似乎有相当的默契。
  雁云似乎对省城的环境相当熟悉,他没有问路,也没有绕圈儿,很顺畅地来到了一条僻静的街道,原来,他要来找一个伤科大夫。
  门是掩着的,他推门走了进去。
  “那儿坏了?”伤科大夫就坐在堂屋里,他大概总是习惯问这句话。
  “良心坏了。”雁云的口气像在逗趣。
  “我只能治跌打损伤,可不会治心病。”
  笃地一声,一把明亮的匕首插在伤科大夫面前那张桌子上,雁云不必说什么,这把刀就说明一切了。
  “大夫!这不是打劫,比打劫却更严重,问你三句话,你可得老老实实地回答,假一个字,你就死定了。”
  伤科大夫那张脸就像木板刻的,一丝儿表情也没有;他治过太多的刀伤,因此那把刀对他毫无威胁作用。
  “唐群的伤势怎么样?”雁云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你是他的朋友?”
  “朋友要双方承认,就算我认为是他的朋友,他也未必肯承认,我可以告诉你,我关心他的伤势。”
  “子弹穿过腹腔,从背后出来,没有留在身体内,算他走运;差一点没穿过腰子,又算他走运,死不了,也残不了,床上躺多久,要看他的体力如何。这样的回答令你满意吗?”
  “第二个问题:唐群如今在那儿?”
  “不知道。”
  “你为他疗伤,怎么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为了安全起见,他养伤的地方随时都在变换,需要我去换药的时候,他们就会派人过来接我。”
  “我相信你。我原先要问的第三个问题决定放弃,问一个新的问题:下一次来接你是什么时候?”
  “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
  “没错,也许他从此不再找我,去找别的大夫,你说是不是?”
  雁云没有再逼问,他一眼看出这个伤科大夫是有原则的人,用威迫利夸的方法是行不通的。
  “大夫!但愿你说的都是实话。”
  “我是大夫,是救人的,不能害人,就算我说了假话,也情有可原,是不是?”
  雁云拔起桌面上的刀,掉头走了出去;似乎他再说任何一句话都是多余的了。
  伤科大夫坐在那儿没有动,在他的身后有一道隐藏的暗门,这时候,暗门转动,有人走了出来。
  是火凤凰沈琳。
  “他是谁?”伤科大夫问。
  “管他是谁……大夫!刚才你谈到了唐群的伤势,真像你说的那样乐观吗?”
  “那是假话,能否活命,还要看他能不能够捱过今晚,他流血太多,元气大伤,就算他能活着,也将要等个一年半载才能恢复过来。”
  “只要能活着,什么都无关紧要了……还要请大夫多费心力。”
  “我一定会尽力能为,沈姑娘!我能向你要求一点酬劳吗?”
  “那是应该的,我早就说过,诊金加倍。”
  “沈姑娘!我并不要求诊金加倍,我只希望要一件东西作为纪念。”
  “你说,你要什么?”
  “唐先生带着一把没有鞘的刀,我能请求你们赏赐那把刀给我吗?”
  沈琳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件事她未必能作主。
  不过,沈琳并没有把她心中的顾虑说出来。在某一方面,她的个性极刚;但她在某一方面也极柔。即使她要拒绝那位伤科大夫的请求,她也会拒绝得非常婉转。
  “大夫!你喜欢刀?”
  “我经常希望有一把好刀。”
  “那么,你懂刀?”
  “沈姑娘!你是问我懂得鉴赏?还是懂得使用?”
  “也许这两个问题我都想得到回答。”
  “我两样都不懂。”
  “真的吗?”
  “沈姑娘!你看我是一个说假话的人吗?”伤科大夫的每一句话听起来都非常具有技巧。
  “如果你说的都是真话,我倒要奉劝大夫另求别的酬劳,不去请求那把刀。”
  “为什么?”
  “大夫!那把刀已经没有刀鞘了,唐群还把它随身带着,可见他是多么爱那把刀,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沈姑娘!你的责备似乎太重了。”
  “大夫千万别误会,我只是……”
  “沈姑娘!别解释你的心意,我倒要解释我要求那把刀的动机;那把刀带在唐群身边,对他不吉不祥,我是为他好。”
  沈琳真想大笑,关于不祥之物的说法她一直都认为那是迷信,她从不相信;在她的看法中:这位伤科大夫也不应该相信那种迂腐的传说才对。
  “大夫!一件东西真能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吗?”
  “是的。那把刀就改变了唐群的一切。”
  “哦?”
  “我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详情我一时还不便说,如果你对唐群有影响力,最好劝他放弃那把刀。”
  伤科大夫的态度很认真,沈琳的神态也跟着严肃起来。
  “大夫!你能说得更明白一点吗?”
  “我不想说。”
  “为什么?”
  “即使我说出来你也未必信。”
  “大夫!我把一个生命垂危的人交到你手里,就足以表示我是多么信赖你,我怎么会不相信你的话?”
  “你相信我的医术,因为我是省城有名的伤科大夫;你不相信我将要说出的话,因为我不是江湖中人。”
  “不,伤科大夫最少也可算是半个江湖人。”
  “怎么讲?”
  “因为到你这儿来求治的十中有九是江湖人物,你一旦接触多了,自然会对江湖中的人、事和物都有了相当的了解和认识。”
  “沈姑娘!你的说服力实在很强,如果你去说服唐群放弃那把刀一定会成功……”伤科大夫停歇了一下,又接着说下去:“现在,江湖中有许多人在找这把刀,唐家的灭门惨祸也许与这把刀有关……我只能说这些了。”
  沈琳不相信伤科大夫是为了想得到这把刀而故意危言耸听,“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句古话已经有过太多的印证。可是,那把看起来异常平淡的刀竟然是一件万人争夺的奇宝,可能吗?
  “大夫,方才那个名叫雁云的人,逼你交出唐群的行踪,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那把刀。”
  “大夫!你怎能如此肯定?”
  “唐群在江湖上无藉藉之名,与人也无仇无怨,别人没有理由找他,除了是为那把刀……”
  “大夫!咱们不必再谈下去,关于索刀的事我无权作主……我想连夜将唐群换一个地方。”
  “为什么?”
  “他的行踪已经多多少少泄漏,要不然,雁云不可能找到这儿来。”
  “沈姑娘!我不赞成将唐群移到别处去,理由有两点:一是换药不便,那样将更容易引起别人的追査;另一个缘故是唐群目前还在危险边缘,不宜移动……沈姑娘!只要伤势不起变化,我保证他平安无事地离开这儿,行吗?”
  “你保证?”
  伤科大夫点了点头。
  “大夫!追査唐群行踪的人都是江湖人物,他们满怀煞气,不讲道理,你能应付吗?”
  “方才那雁云一进门时不也是来势汹汹吗?结果他还是乖乖地走了。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定都有他的生存法则……我一向都在和江湖人物打交道,了解他们的心理,我相信我有法子应付他们。”
  “这么说来,我更应该快些将唐群移到别处去了。”
  “这是什么意思?”
  “也许你比那些江湖人物更可怕。”沈琳真够直爽,也许她是在试探。
  “我?!”
  “也许,大夫你也爱那把刀。”
  “沈姑娘!你弄错了,我的本意是……”
  “大夫不必解释!人常常被人误会,就算我误会你好了……唐群伤势严重,暂时不能移动是事实,我只好听你的。唐家有的是钱,你可以索取巨额的酬劳,但是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提起那把刀。”
  “这大概就是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吧!”
  “大夫!有一点不情之请,还希望能够答应。”
  “你吩咐。”
  “从现在起,你的访客都要受到我的管制。”
  “不行。”伤科大夫一口拒绝。
  “为什么?”
  “唐群若有三长两短,由我负责,安全方面的问题我会小心,由不着你劳神。”伤科大夫的态度非常严峻。“沈姑娘!你多管闲事也许会管出麻烦来。”
  沈琳突然发现这位保科大夫性格非常倔强而又自负,凡是有成就的人多半自负,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沈琳退让了,她没有再和那位伤科大夫争执下去,。
  她暗暗作了一个决定,现在,连她在内有五个人手,这五个人只要有一个人活着,唐群就不可能受到任何伤害。
  她进入了唐群疗伤的暗室,唐群睡得很沉,那把用白布包着的大刀就放在床边。
  原先,她从来没有留意过那把刀,现在,她不禁好奇地想拿起来看看。
  一到手,她就发现这把刀比一般同样大小的刀来得沉重,解开白布之后,她却又看不出这把刀有何异常之处,凭良心说,沈琳并不懂刀。
  唐家的灭门惨祸真与这把刀有关吗?
  她正在思索这一问题,突然,暗室的房门上敲起了暗号,三长两短的敲动声,这是她与手下连络好了的。
  她连忙从暗室中闪了出来。
  一个黑衣大汉站在门口。
  “什么事?”
  “有人进入了后院。”
  “多少?”
  “有四、五个。”
  “人在何处?”
  “蛰伏在后院的阴暗处,似乎在俟机而动。”
  沈琳想了想,然后沉声下令:“两个留在此处,两个跟我来。”
  暗室的门外是一条长而狭窄的过道,在过道尽头站着一个人,就是那位伤科大夫。
  当沈琳的目光与他接触时,他只作了一个动作——轻缓地摇晃着他的脑袋。
  沈琳冲过去,低沉地吼道:“有人进来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伤科大夫的语气很稳定,“可是,你不能出面。”
  “为什么?”
  “这就叫做‘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如果你一露面,岂非告诉别人,唐群在我这儿?”
  沈琳不禁一怔,她竟然没有想到她出面之后的结果,即使她能一举将那几个人劈死,她也无法一举灭尸毁迹,别人从伤痕上就可以察看出谁是凶手啊!
  “别露面,我会应付。”伤科大夫说完之后,掉头就走了。
  沈琳打了一个手势,那个黑衣大汉立刻跟了出去,他明白沈琳的意思。
  伤科大夫缓缓走向后院,在院中站定,轻轻地说:“是那条道上的朋友,深夜来访可不能开这种玩笑,当心吓着人啊!”
  他好像在和老朋友说话,一点儿也不紧张;看起来,这位伤科大夫还不是个简单人物哩!
  果然,从阴暗的墙角里冒出一个人来。那人并未趋前,就站在原处,很客气地说:“大夫!打扰了!”
  “是那条在线的朋友?”
  “大夫!”那人的言语依然很客气。“咱门目前有难言之隐,还不能报名亮万儿,请大夫多多原谅,不过,有一点咱们可以声明,在此逗留并无恶意。”
  “并无恶意?”伤科大夫的口气却不太客气了。“这话太笼统,能说得更明白一点吗?”
  “咱们在此是为了保护一位在大夫这儿疗伤的人。”
  “谁?”
  “是谁咱们彼此心里都明白,也不必提名道姓了。”
  “朋友,有一件事希望你们弄清楚,在我这儿疗伤的人都是半死地进来,鲜蹦活跳地出去,绝不会在我这儿出漏子,朋友们过份操心了。”
  “大夫!这位也许不同……”
  “在我余百通的眼里,任何人都是一样,都是一条命,而且这条命需要我来妙手回春……我不希望我的后花园里鬼影幢幢,令人生疑。请朋友们火速离去,若是伤者有半点差池,唯我是问好了。”
  那人在犹豫。
  “若想在敝宅逗留,请到前厅侍茶……”
  “不必了!请恕打扰!”那人说罢转身一挥手臂。
  立刻有五条黑影闪过了后院墙。
  黑衣大汉先回到沈琳的身边,报告了方才的所见所闻。紧接着,伤科大夫也露面了。
  在沈琳的印象中,这位大夫永远都是充满了信心,他的眉央都不曾皱过,然而他此刻的脸色却非常凝重,像是有非常重大的难题压在他的心头上。
  “大夫……”
  “沈姑娘!情况不妙。”
  “哦?”
  “唐群在我这儿已经泄漏了,方才雁云来,现在又有人来。这帮人说得倒好听,说是保护唐群,可能吗?”
  “不可能。”沈琳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唐群根本就没有江湖道上的朋友。大夫!那帮人走了吗?”
  “已经离开了后院,不过,依我的猜想,他们还逗留在附近……沈姑娘!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请讲。”
  “唐群留此继续疗伤,你和你的手下离开此地,咱们半月以后再见。我敢以身家性命向你保证一件事:唐群在此,绝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我留在此处难道对唐群有害吗?”
  “你和唐群联手的消息已经传遍江湖,如果你留在我这儿,我反而不好抵赖,会增加许多困扰,请沈姑娘三思才作决定。”
  沈琳沉吟不语,这的确是个恼人难决的问题。
  半响,沈琳才开口:“大夫是边塞地区唯一的疗伤高手,江湖人物绝不敢轻易开罪你,你说唐群在你这儿绝不会受到别人的伤害,我相信;但他可能受到你的伤害。”
  “我?!”
  “人心难测。”
  “如果沈姑娘对我放心不下,这事就难办了。”
  “大夫!我决定遵照你的意思暂时离开……”
  “那敢情好!”
  “我还有未尽之言。”
  “请讲。”
  “我火凤凰沈琳是个嫉恶如仇,睚眦必报的人,如果有人胆敢在我面前玩花样,我是绝不会放过他的,除非对方能在我动手之前使我一命呜呼。”沈琳说这些狠话,无非想产生一些吓阻作用。
  “我不怪沈姑娘说这种难听的话,所谓人心隔肚皮,虎心隔毛。好!咱们就这样说定了。”
  “我还要带走一件东西,就是大夫所说的‘延祸之刀’。”
  “沈姑娘!你能听我一句忠告吗?”
  “忠言逆耳。”
  “唉!沈姑娘既然如此多疑,我再说也是多余的了,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那把刀如果与你随行,也许会为你带来太多的困扰和危机……”
  “我不在乎,就让我为唐群分担一些困扰和危机吧!”
  伤科大夫没再说什么,只是轻缓地摇着头。
  经过一番安排,沈琳和她的四个手下钻进了一辆车帘低垂的套车,驶出了这位伤科大夫的诊所。
  如此安排,是为了避免引人注目,其实,这是掩耳盗铃,一辆套车深夜驶出,而且又是车帘低垂,怎会不引人注目呢?
  套车从东门出了省城,它的速度逐渐加快,就在这时,车把式突地勒马停蹄,将套车煞住。
  原来,官道中有人拉起了绊马索。
  车一停住,道路两旁就涌现了十几个大汉,他们每人手中都拿着一件奇怪的武器——尖锐雪亮的钢枪。
  为首一个大汉沉声喝问:“是那家的车子?”
  车把式略显慌乱地回答:“是余大夫的套车。”
  “深夜出城干啥?”
  “去接一个从崖顶上跌下的伤者……”
  “车厢里有人吗?”
  “没……没有……”
  那为首的大汉倏地打出一个手势,套车两旁的十几个大汉立刻发动了可怕的攻击,十数根尖锐的钢枪穿进车厢,他们的分隔非常均匀,别说是人,就是一只小兔子,也别想在枪尖的空隙逃去。
  钢枪再拔出,重复来了三次。
  在为首大汉的手势下,这一批人迅速地撤退。
  坐在车座上的车把式浑身在发抖,车厢中的五个人毫无疑问已经死于非命,他真不知道如何向他的主人回报。
  在一阵惊愣之后,车把式还是兜转了马头,将套车驶回省城,他猛力挥鞭策骑,恨不得立刻就回到仲主人的身边。
  余大夫诊所的大门竟然敞开着,似乎早就预料到这辆套车会疾驶而回似的。
  套车一驶进院落,大门很快就关上了。
  伤科大夫就站在院子里,四面八方还站着十几个手执火把的大汉,车还未停稳,车把式就飞身跃下了车座。
  “大夫……”
  伤科大夫一挥手,像一把刀似的将车把式要说的话硬生生给切断了。
  十几个手执火把的大汉团团将套车围住,一个管牲口的半桩小子,以快速的动作解下了拖车的马匹,然后,那十几支火把一齐扔向套车,车厢立刻噼噼啪啪地燃烧起来。
  车把式愣愣地站在那儿,他想说话,喉咙管儿却发不出声音来。
  只听伤科大夫喃喃自语地说:“火凤凰!火凤凰!现在你真的成了一只火凤凰啦!”
  有人在伤科大夫耳畔轻声提醒:“大夫!那把刀……”
  “哼!如果那把刀连一阵烈火都抵挡不住,那把刀又有什么价值?”
  稍有头脑的人就会想出是怎么回事了,方才途中那次出奇不意的狙击原来是这位伤科大夫所安排的。他为了那把刀不惜将五条生命消除,真够残忍的。
  如果沈琳不坚持带走那把刀,也许还不会引起余百通的杀机。
  一向精明刁钻的沈琳怎会有此疏漏呢?
  也许她没有想到这位以济世救人为本的大夫竟会生了一副如此残忍的心肠吧?
  由这件事可以证明: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人性是多变而又可怕的。
  烈火旺炽,终于剩下了余烬,那些大汉们开始以铁钩在火烬中寻找残物,非常奇怪,除了灰烬,再也没有别的东西。没有人类的骨骼,更没有那把刀。
  伤科大夫阴险得意的神态突然变得非常紧张,他一把抓住了那个车把式的领口,沉声吼道:“快说!在路上发生了什么情况?”
  车把式结结巴巴地将途中所遭遇的情况叙述了一遍。
  “说!火凤凰是不是带着她的手下先下了车?”
  “没……没有呀!车根本就没有停过。”
  “笨蛋!笨蛋!连我在内,都是笨蛋!”伤科大夫跺脚大骂,他的镇定功夫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
  旁边站了不少人,但他们谁也不敢出一声大气。
  一阵暴怒之后,伤科大夫又静了下来,他自言自语地说:“幸好唐群还在我手里。火凤凰!我承认第一个回合栽在你手里了,可是,下面几个回合你仍然要败在我手里……哈哈……”
  一阵狂笑之后是一阵冗长的死寂,庭院中站了不少人,但他们谁也不敢吭声;他们似乎怕触怒暴戾的主子。
  伤科大夫抬头看了一下天际的晓星,缓缓向屋内走去,没有人跟着,他似乎也不希望有人跟着。
  他一直走向唐群疗伤的密室,现在,唐群成为他的护身符,如果他想保护自己,就必须先保护唐群。
  一切的变化出乎这位伤科大夫的意外,唐群竟然不见了。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正要回头叫人,蓦见一道修长的影子投射在密室的墙上。
  人在身后。
  那是谁?难道唐群已经复原从床上爬起来了吗?
  余百通猛地转身,似乎他全身的力量只够支持他作这个转身的动作,当他回过身来之后,就再也无法动弾了。
  那人并不是唐群,而是在余百通心中最令他感到不自在的人。
  火凤凰沈琳。
  沈琳的两眼如冰窖,散发出冷冽的光芒,冷冽的光芒却使得这位伤科大夫浑身如火,汗流浃背。
  他心里只想到一件事:你还能活着看到明朝的太阳吗?
  “大夫!”沈琳的口气是冷如寒冰的:“你离去时曾经说过一句话——人心难测,你还记得吗?”
  余百通的嘴唇在动,他似乎想说什么,而他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大夫!请坐!”沈琳倒变成了主人。
  余百通乖乖地坐下了,实际上,他那两条腿已经无法支持他身体的重量。
  “现在,不会有任何人进来打扰我们,我们可以剖心挖肝地谈一谈。”
  这“剖心挖肝”四个字只是形容词,可是听在伤科大夫的耳中却使他打了一寒噤。沈琳的话已明显地表示出,他已求援无门。
  沈琳将那把以白布包裹的刀放在几上,冷冷地说:“大夫!刀在这里。”
  余百通仍然是瞠目结舌。
  “大夫!我只想明白一件事,只是为了这把刀,而没有别的原因吗?只是为了一把刀你就不惜杀人焚尸?”
  “沈姑娘!其中有太大的误会……”
  “大夫!不必解释什么了,我对一个人,只相信一次,绝不会相信第二次……现在我们要谈的是:如何收拾残局。”
  “沈姑娘!害你受惊,我愿意赔偿。”
  “用金钱方式赔偿?”
  “是的。我愿意奉送你大洋一千元。”
  “大夫!我砍断你一条手臂,再赔偿你大洋一千元,可以吗?”
  她不像是在开玩笑,她真的将背在背上的那把利斧解了下来。
  “沈姑娘!”余百通拼足余勇嘶吼着:“你到底要什么?”
  沈琳一字字如敲金击玉般说:“我要你隐藏在心中的秘密。”
  “我没有什么秘密。”
  “有没有,我剖开你的心就会看得见。”
  “沈姑娘!”余百通快要哭出来了。“我这只手除了会提笔开张药方之外,别无能耐。你杀我这一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也不见得光采呀!”
  “我不要什么光采,”沈琳的神色始终很冷。“别人也同样不要光采,若要光采,那会有暗杀的事情发生?大夫!你一定要弄清楚一件事,我是个女人,却不是个心肠软弱的女人,我问一句,你答一句,别说半个字的假话,也别想隐瞒什么,这几天,我的情绪很坏,这只握着斧头的手也格外难以控制……你只是一个小角色,被威逼、或者被利诱,我要知道隐藏在你背后的大掌柜是谁,快说!”
  “沈姑娘……”
  “来人!”沈琳低叱一声。
  立刻有两个黑衣大汉出现在余百通的左右,他们不待吩咐,就架住了余百通,其中一人伸出巨灵掌捂住了余百通的嘴,他捂得很技巧,余百通想说话可以,想大叫绝不行。
  “沈姑娘……”
  “大夫!我不想听废话,快说!谁在背后指使你!”冰凉的斧头点上了余百通起伏的胸膛。
  “沈姑娘!这……完全是误会……完全是误会……我没有任何企图和用心,只是……”
  沈琳轻声问道:“门户都把守好了吗?”
  “放心!”一个黑衣大汉回答:“不可能会有人闯进来,”
  “这家伙太狠了,我要开他的心……”
  “沈姑娘!”突然有人说话:“当心鲜血弄脏了你的衣服。”
  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此时此地,怎会有别人在这儿插嘴?
  阴暗的角落里坐着一个人,那人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坐在那儿了。小小的身材,一双大得出奇的眼珠子,投射出慑人的光芒。
  是雁云。
  沈琳暗暗吸了一口长气,她多少有点儿自责:由于心浮气躁,才会有这样的疏忽。
  “你是谁?”沈琳在明知故问。
  “江湖一孤雁。”
  沈琳故意胡扯:“你为啥不叫做黄泉一孤魂?想瞧热闹也要选地方,趁你现在两条腿还能走路,快点离开此地吧!”
  “火凤凰!你用这种口气对雁云说话,管用吗?”
  人在发现自己的疏漏之后难免会激愤,在滤愤中又会再出疏漏,是所谓恶性循环。沈琳毕竟是经过磨练的人,在这紧要关头,她竟然能够立刻抑制情感,使自己冷静下来。
  江湖一孤雁,翱翔白山黑水间,这两句歌谣流传已久,那么,雁云就绝非浪得虚名,自己怎可以小看?
  “雁云!”沈琳又改换了一种口吻,气势是温和了一些,措辞依然很严厉。“你是关外成名人物,以你的身份就不应该在这种是非场所露面。”
  “沈姑娘!并非我雁云不懂规矩,不识进退,只是凑巧遇上了,躲又躲不脱,怎么办?”
  “凑巧?”
  “事实如此,你不信就拉倒。”
  “我信。不过,请你静静地坐在一边,少管闲事,可以吗?”
  “沈姑娘!我雁云不是个好管闭事的人,你火凤凰的闲事别人也休想管。不过,人命却不算是闲事。”
  “这么说,你要替这姓余的王八羔子撑腰?”火药气味突又浓厚起来。
  “沈姑娘!难怪你有‘火凤凰’的绰号,原来你的性格是如此暴躁,像余百通这种人,死了一百个我也不会心疼,你那把‘紫云斧’曾经劈倒过不少英雄豪杰,再多加这么一条冤魂也算不了什么,我只是想提醒你,如果逞一时之怒,劈了余百通,你想知道的秘密岂非永远也无法知道了吗?”
  沈琳的两道眉毛皱了起来,在江湖道上,很少人知道她那把斧头各叫“紫云”,雁云远居关外,怎能一口就叫了出来?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具备了重大的意义。雁云如果要去接触某一个人,他一定会把某一个人的一切都摸得清清楚楚。
  果如此,这个人岂非变得非常可怕?
  对付这样一个人,倒要费点心机。
  “我不打算在他口中知道什么秘密。”沈琳逞强地说。
  “真的吗?”
  “信不信由你,有你这样一个人在旁边,他口中说出来的秘密就不成为秘密了。”
  雁云彬彬有礼的站了起来,以极为温和的语气说:“我这个人最怕成为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你慢慢去逼问你想知道的秘密吧!其实,我方才提醒也是多余的。你身上的红衣服也许就是很多人的鲜血所染成的,再喷上一层鲜血只不过多增加几分艳丽,不会弄脏的。”
  说完之后,他就掉头走了出去。
  现在,沈琳的脸比她身上的衣服还要红了。
  从没有人如此讽刺和奚落过她,在雁云的口中,她成了一个杀人的女魔。不错,那把利斧剥夺了太多鲜蹦活跳的生命,但她认为那些人都是该杀的、该死的。
  就拿余百通来说吧!他为了想得到那把刀,竟然施展了如此狠毒的计策,难道不该杀吗?
  雁云已在她视线中消失,怒气却在心中郁结,沈琳将怒气全部凝结在利斧上,斧头仍然紧紧地贴着余百通急促起伏的胸膛。
  “余百通!”沈琳声色俱厉地说:“我只问最后一遍:是谁教你这么作的?”
  “沈姑娘!即使我说了实话,你也未必会信。”
  “我分得出真话与假话。”
  “有人告诉我,那一把刀可以卖一万块大洋,我救了唐少爷的命,理应索取这把刀作为报酬。”
  “是谁这么告诉你的?”
  “我说不出这个人的名姓,只认得出他的面貌。”
  “男的?女的?”
  “男的。”
  “多大年纪?”
  “年纪很轻。”
  “外地人还是本地人?”
  “好像是外地来的。”
  “他有什么特征?”
  “人长得很漂亮,很英俊,是个美男子,说话声音沙沙的,他特别交代一件事,任何人都可以伤害,绝不能够伤害唐群。”
  “余大夫,感谢你为唐群疗伤,我会给你合理的诊金,你设埋伏要杀我,还要放火焚我的尸体,照说你该死一百次,可惜你这条命不值钱,杀你脏我的斧头,我只给你一点点薄惩,从此以后,城里就多了一个‘无耳大夫’了。”
  她的利斧飞削,手法利落,就像刀削面似的,将余百通的两只耳朵削了下来。
  在撤退中,沈琳又恢复了她的老练和镇定。
  “雁云可能还在附近,咱们五个人分散,而且不要直接去那个新的安身之所,以免泄漏唐群的行踪。”
  难怪密室中的唐群不见了,原来她早就暗中先将唐群移到别处去了。
  明月当空,大地宁静。谁又知道宁静中有多少杀伐?有多少血腥?
  果然不出沈琳所料,一出诊所大门,雁云就到了她的身边。
  “看样子,你入宝山并未空回。”
  “你很关心吗?”
  “我只是怕我的出现会破坏了你的大计。”
  “雁云!你的心意我明白,你想要那把刀,是不是?”
  “那把刀?”雁云反问了一句。
  “别跟我装迷糊,就是唐群随身携带的那把刀。”
  “沈姑娘!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是人的生命重要?还是身外之物重要?”
  “当然是生命重要。”
  “如果我答应在唐群康复之前保护他的生命,而向他索取那把刀作酬劳,行吗?”雁云真够爽快,竟然单刀直入,毫不拐弯儿。
  沈琳早就了解雁云来此的企图,因此她并不惊异;其实,能够令沈琳惊讶的事实在很少、很少。
  “雁云!我相信你没有吹牛,你的确有能力保护唐群的生命安全,可是,我难道就没有这种保护他的能力吗?”
  雁云一愣,他当然听得出话中有骨头。
  “如果我也能保护唐群,我为什么要听任你进行勒索、敲诈?”
  “沈姑娘认为这是勒索?这是敲诈?”
  “难道不是?持仁为侠,保护别人的生命而索取酬劳,这是什么侠?”
  “我没有说我是什么侠。”
  “非侠即盗,难道我火凤凰会与盗贼之流打交道?”
  沈琳这话说得很冲,在此之前,她对“江湖一孤雁”的印象还不算太坏,现在她却认为雁云的人品太卑劣,她一向嫉恶如仇,自然是出言不逊了。
  雁云并没有激怒,这一点涵养功夫他还是有的。
  “沈姑娘!你的嘴很利。”
  “我的斧头更利。”
  “有一件事我也许该顺便跟你说一声。”
  “我在听。”
  “据我知道,目前想得到那把刀的人很多。”
  “我也听说了。”
  “那么,我参与‘夺’刀的行列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夺!哦!你先是巧取,巧取不成,就豪夺,是吗?”
  “你喜欢用什么字眼就用什么字眼好了。”
  “在唐群没有康复以前,我有责任保护他的一切;在他康复之后,我依然有责任保护他的一切,因为他是我的朋友。在火凤凰没有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之前,任何人想夺取那把刀都不会太容易。”
  “豪语!豪情!”雁云竖起了大拇指,而他下面所说的话却非常阴沉:“不过,豪情除了增加气势之外,并不能增加实际的力量。不管有多少敌人面对你,你都可以不在乎,加上一个雁云却使你有了大麻烦。”
  “恐吓?”沈琳停住了脚步。
  “是忠告。”
  “谢谢你的忠告。”
  那个“告”字还在舌尖滚翻,利斧已经抽了出来,她心中的决定下得快,手上的动作更快。她的决心下得也许有道理,如不可避免地要为敌,那就该趁此机会将眼前这个凶狠的敌人解决。
  这未必是人类生存的法则,至少这是在江湖道上生存的法则。
  利斧一劈出去,就直取雁云的要害。沈琳的出手绝不是虚声恫吓或示威,而是全心全意要伤敌。
  几乎同时,暗影中麻出两条黑影,他们并没有参与攻击,而是封锁了雁云的退路。如果翱翔白山黑水之间多年的江湖一孤雁死在边塞这条满是黄尘的街道上,他一定会死不瞑目的。
  退无路,利斧当头,雁云面临了极大的死亡威胁,好个江湖一孤雁,他的身子竟然一动也没有动。
  沈琳的利斧丝毫没有撤招的趋势,笔直地朝雁云的天灵盖劈了下去。
  雁云双掌突地上扬,硬生生接住了斧柄,斧刃已经压住了他的头发。
  叭!事实上雁云除了这一招硬打硬接之外,也没有别的应变之策。
  沈琳微怒、微讶,但也深深佩服对方,她还没有见过这样一极大胆的人。
  “雁云!你好大胆!”
  “我的确非常冒险。”
  “你身后还有两个人。”
  “我知道。”
  “他们身上都有锋利的匕首。”
  “我也知道。”
  “这时候,他们两人任何一个以匕首攻击你,你都难逃一死。”
  “这是实情。”
  “你在跟死神赌博?”
  “火凤凰!关于你,我了解得很多,过去,有不少人死在你的手下,但他们都是死于你的利斧,如果你要谁死,你不会假手于人,这是你的习惯。成名的人都很倔强,也都很自负,他们绝不肯改变他们的习惯。”
  沈琳早就想到了,当雁云要去接触某一个人的时候,一定会将某一个人的一切都摸得一清二楚,果然是如此。
  双方相互缓慢地卸劲,沈琳的利斧抽了回来。
  “我承认一件事:有你这个敌人的确很麻烦?”
  “我也必须承认,有你这样一个保护者,我想夺刀只怕也不容易。”
  “那……何不知难而退?”
  “沈姑娘!在咱们彼此心中,只怕没有那个‘难’字。”
  “雁云!这把刀虽然有不少人想得到它,在唐群的心目中也许毫无价值。现在我还没有得到他的同意,但我相信我可以作主。如果换一种方式,也许可以达成交易。”
  “愿闻其详。”
  “唐家牧场的血案你听说了吧?”
  “当然。”
  “谁是主谋者?”
  “不知道。”
  “想法子去打听出来,如果你能査出幕后的指使人,这把‘无痕’宝刀就是你的。”
  “沈姑娘真是冰雪聪明,要我以十倍的代价去换取那把刀。”雁云很傲气地说:“不过,我很想试试,但愿到时不要变卦。”
  “雁云!我说的话就像我手中这把斧头一样……”话声中,沈琳手中的斧头突然脱手飞出。
  斧头如流星,雁云本能地向后连退了三步。但他立刻发现沈琳动斧的目标不在他。
  斧头飞向阴暗的街檐下,没有落地,却有重物倒地的声音;几乎同时,沈琳那两个手下已如苍鹰攫食般冲了出去。
  那两个黑衣汉子旋即奔回,带回了沈琳的斧头。夜色漆黑,雁云看不见斧北上的斑斑血迹,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
  沈琳以一块黑布揩抹了斧刃之后,利斧又回到她的背上。
  “真是高明。”雁云表示了由衷的赞佩。
  “雕虫小技。”
  “我佩服的不是你那招飞斧杀人的技巧。”
  “那又是什么?”
  “说句良心话,我雁云行道江湖已经不少年了,身畔有任何动静都难逃我的听觉,但我方才并未发现街檐下有人。”
  “也许我特别注意我处身的环境。”沈琳并没有因为对方的夸赞而显出傲态。
  “是那一路派来的呢?”
  “人已死,就不必再追问了……雁云!咱们的协议,我保证不会外泄,是不是就这样说定了呢?”
  “我方才已经答应愿意试试。”
  “时限呢?”
  “三天如何?”
  “好!三天后此刻,我在东城的关帝庙前等你。”
  雁云转身就走,他的消失像是一阵风。
  沈琳伫足良久,她似乎对这个江湖一孤雁也有佩服之感,她只是摸不透雁云到底是坏人还是好人?
  其实,好坏又那有一定的尺度和标准?
  沈琳一到省城就安排了落脚的地方,现在,唐群就安顿在那儿。
  那儿是一座酒坊,是沈琳一个表舅开的;那几乎是她唯一的亲人。她表舅前两年一场大病而聋了耳朵,沈琳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也许曾经为她表舅难过一阵子,而此刻她却在暗暗庆幸,这样该不会泄漏任何秘密。
  酒坊占地很大,沈琳要了一间僻静得几乎荒废的偏院耳房,一张大坑,供那四个手下睡眠,她自己准备了一张躺椅。她和四个手下虽是男女有别,而她和他们却有一股子特殊又微妙的感情,因此他们在生活起居方面是不需要顾忌什么的。
  偏院有侧门,那就是沈琳的出入之路。很快地,她就看到了犹在昏睡中的唐群。
  唐群的嘴唇干焦,沈琳用棉花沾了水去浸濡唐群的嘴唇。她为什么对唐群如此关心,如此照顾?莫非她已对唐群有了感情?有了爱意?
  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全心贯注的时候,除了认为她对那个男人有了爱意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

  第六章
  客栈的喧哗终于渐渐消逝,夜深,人终也静,跋涉于旅途的人固然寂寞,需要追逐欢乐,但他们也需要睡眠。除非是那种心事重重的人才会夜长不寝。
  雁云就是其中的一个。
  一坛山西汾酒已经快喝完了,摆在他面前的四碟小菜却分毫未动,他在喝空酒,这样喝法最容易醉。
  但他并没有醉,他的酒量显然很好。
  最后一滴酒终于又流进了他的喉咙,他将酒壶倒过来,然后目光又望向门房,似乎想叫店小二再送酒来,而他又顾忌到夜已深沉,将那份冲动抑压下去。
  他和衣倒向床榻,两手枕在脑后,这不是一个准备入睡的姿态,事实上,他的两眼还炯炯有神,酒意又不浓,一时间根本就不可能入睡。
  突然,长廊上有了脚步声。
  这种脚步声雁云很熟悉,是店小二,因此雁云躺在那儿没有动。
  “爷!”店小二轻轻敲门,轻轻唤着。
  “干吗?”
  “有客。”
  有客?!这个时候怎会有客?而且,雁云在省城并没有熟人呀!他从床上弹跳而起,打开了房门。
  “客在那儿?”
  “在店堂,已经来过好几次了,爷都不在。”那店小二的口齿很灵巧。“这会儿我又怕爷已入睡,所以教他们在店堂里坐着,我先来看看。”
  “他们?!难道还不止一个人?”
  “是的。一共有三个,一个带头的,另两个好像是下人,抬了不少东西。”
  “哦?!我去看看。”
  店小二形容的一点也不错,一个带头的,两个下人,东西就摆在桌上,一眼就看出是两大坛葡萄酒。
  那个带头的一见雁云露面就站了起来。
  “是关外来的雁爷吗?”
  “不敢,在下正是雁云。”
  “家主人听说雁爷来了,特地送两坛好酒来,以解旅途寂寥……客栈中家主人也交代过了,所有用度雁爷不用付分文……”
  “哦?!尊主人是谁?”
  “姜二奶奶。”
  雁云笑了笑:“姜二奶奶?!我不认识呀!”
  “二奶奶是咱们女主人,也许先主人姜二先生与雁爷有过交情……”
  “不!我从没有姓姜的朋友,也许,你们家二奶奶记错了,礼物请你们带回,这是不能乱收的。”
  店门外突然涌进许多人来。
  一只孤雁,面对一群尖喙利爪的老鹰是会张皇失措的。可是,雁云却相当镇定;他是一只不惧怕老鹰的孤雁。
  这一群人有七、八个,都是纠纠武夫,而他们却簇拥着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
  姜二奶奶。
  雁云嘴角处流露出一丝很难觉察的笑意,他似乎也知道这位娇滴滴的美人儿是谁。
  “雁爷!”人未到,绷脆的声音已先飘了过来:“我亲自来拜候你啦!”
  “这位是……?”雁云应付这种场面可真惊练。
  “这就是咱们家主人姜二奶奶。”
  “哦?!咱们熟吗?”
  “雁爷!”姜二奶奶真个是一块老姜,连忙接上了腔:“你是走腿闯道的英雄好汉,我是足不迈二门的妇道人家,怎么会熟呀?!不过,先夫姜二在关外走过几趟,一定跟你见过。”
  “没见过。”雁云非但语气冷,脸色也是冷冷的。
  “真的呀!”姜二奶奶的脸色一点儿也没改变,仍然是笑呵呵的:“那你俩可真没缘份,先夫和逸老还是叩过头的拜把兄弟哩!”
  雁云的脸色倏地一变。
  雁云的师父熊五爷,号叫逸松,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这位熊五爷的名号,称他逸老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熊五爷是个不正不邪,也正也邪,毁誉参半的人,若说他与姜二有金兰之谊,那也是非常可能的。
  果如此,雁云就不能以冷漠的态度对待这位姜二奶奶了。
  “客居旅栈一定很不方便,”姜二奶奶那张嘴可真会说话:“照说,我应该接雁爷到家里去住,只因为我是寡居,有所不便,只有委屈雁爷了……不过,这两箱葡萄美酒,你是一定要收下的。”
  “这……?”
  “赶明儿我还要在‘正阳居’摆酒给雁爷你接风,晌午时候我会派人来接雁爷的……时候不早,你也该安歇啦!”
  姜二奶奶打了个手势,她,以及她的十来个手下转瞬间都走得干干净净。
  店小二不待吩咐,就将那两箱酒搬到雁云房里去了。
  雁云愣在那里,自出道以来,他还没遇上自己认为颇为扎手的人物。如今他是遇上了。
  就是这位姜二奶奶。
  再接上姜二奶奶提到了他的师父,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去应付这位扎手的寡妇了。
  夜已很深,雁云打算先好好睡一觉再说,一切问题都留待明天再作思量吧!
  一只脚才跨进房里,他的肢体就突然僵住了。
  为什么呢?
  只因为他的房里突然多了一个年轻美艳的女人。
  桌上陈列了几碟小菜,两副杯筷,一瓶葡萄酒已经拔开了瓶塞,红色的酒液已经注入杯中,香气四溢,好一幅引人遐思的画面。
  那女子看上去绝不会超过二十岁,容貌、打扮、衣着、姿态,几乎没有可以挑剔之处。若说她是专门串客栈的流莺,雁云绝不相信。
  那么,她又是何种身份呢?
  雁云不但肢体僵住,他的思想似乎也僵住了。
  “进来呀!”她的语气非常自然,就像在招呼熟朋友。
  雁云的另一只脚也不由自主地跨过了门槛。
  “把房门带上。”她的语气非常柔和,却有一股使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坐呀!”
  到现在为止,雁云完全在听她的摆布。
  “咱们是两朵流浪的‘云’,在这边塞地区碰上了头,也许这就叫作缘。”她笑了笑;她的笑实在很美。“叫我秋云,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秋云姑娘!”尽管雁云有过一阵子的昏眩,而现在他却是神智清朗,毫不糊涂。“最好让我先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你难道不是男人?”她有些嗔怪,这时候她的眼睛格外好看。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是男人,怎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秋云姑娘!你的确很美,美得令人目迷神惑,美得足以令任何男子倾倒,我雁云是血肉之躯,当然也难免。不过,我有自知之明,既没有魁梧的身材,也没有英俊的面貌,所以你的出现令我怀疑。”
  “不必怀疑。”秋云脸上那股子甜美的笑容倏地消失:“也不必自作多情,你是个男人,在江湖上也有英名,但是你绝不是那种吸引女人一见倾心的男人,我只是奉命作陪,解除你客居的寂寥而已。”
  “奉命?奉谁之命?”
  “姜二奶奶。除了那两箱葡萄美酒之外,我也是她奉送你的另外一项珍贵的礼物。”
  这位姜二奶奶的花样可真多。
  “秋云姑娘!你方才用了‘珍贵’两个字……”
  “我的确很珍贵,最少我自视甚高。”
  “既然自视珍贵,又怎肯让姜二奶奶把你当作路柳墙花般为人侑酒,甚至伴人枕荐?”
  “雁云!你这张嘴真利,本来我不需要向你解说什么,为了使你能安心享受我这份礼物,只得向你略作说明:我欠了姜二奶奶的恩情,这是一种报还的方式,从此以后,我就没有欠人情债的负担了。”
  “秋云姑娘!你请回吧!对女性,尤其是对你这种貌美如花的女性,我有强烈的自卑感,恕我消受不起……”
  “雁云!在你的面前,我现在只是一件物品而已,不算是一个人,把你的自尊和自卑都收起来吧!”
  秋云的话很激烈刺激,也许这正是她引诱雁云入谷的另一方法。
  可惜雁云的毅力很坚定,那一阵目迷神惑的感觉已经过去,他已下定决心不接受姜二奶奶这份礼物。
  “秋云姑娘!请你离开这儿,不然我要教店小二来撵你了。”
  秋云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后面好像隐藏了两股泉源,此刻突然涌了出来。
  任何男人都怕女人哭,尤其是很少接近女性的雁云。
  “你哭什么呀?”
  “我……”秋云抽噎着说:“我……作梦都没有想到会有男人……拒……拒绝我……”
  “秋云姑娘!你听清楚!”雁云使他的声音、语调,听来非常柔和:“我拒绝你,并没有轻视你的意思,我也怕欠人情债,尤其不能欠姜二奶奶的人情债……秋云姑娘!你没有理由为了解脱你的债,而让我变成欠债的人呀!”
  “这么说,我是个自私的人啰?”
  “我没这么说……”
  “雁云!我只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好吗?”
  “你说。”
  “你上床睡你的觉,我在椅子上坐一宿,天亮就走,行吗?”
  “不行。”雁云说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
  “不行就是不行,不要问理由。”
  “好吧!”她似乎将她那股子委曲求全的心情隐藏起来了。“我立刻就走,看在萍水相逢的份上,咱们干了这杯酒,你多少给我一点儿自尊,总行吧!”
  她端起面前的杯子,一口气喝干了杯中之酒。
  雁云没有动,他太了解江湖的奸险,尽管面前这个女郎看上去是那样纯朴,他还是不会掉以轻心。
  “怎么?连这点面子也不赏吗?”
  “对不住!我是滴酒不沾唇的。”
  “葡萄酒根本就不算是酒。”
  “秋云姑娘!不要勉强别人作不愿作的事,好吗?”
  “哦!我知道了,你怕人家算计你,你们在江湖上闯荡的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从来都不相信别人……”
  她将雁云面前的酒端起来一饮而尽,掏出一块雪白的绢帕将那只酒杯擦拭得干干净净,然后又将两只空杯注满了酒汁。
  “雁云!现在你该放心了吧!酒是从一个瓶子里倒出来的,如果有毒,我也会死。”秋云端起面前的酒杯。“只求你喝下这杯酒,我这一生都会感激你。”
  雁云无法再坚持了,秋云看来很可怜,他为什么要去伤害这个无辜女孩子的心?他端起酒杯来,喝干了杯中的酒。
  秋云的脸上流露了笑容;那是诡谲而又极为得意的笑容。
  “你笑什么?”秋云那股子诡谲的笑容使得雁云打了一个冷噤。
  “能够说服你喝下这杯酒,我难道不该笑吗?”
  “秋云姑娘!我们都错了。”
  “是吗?”
  “我不该喝下这杯酒,你也不该骗我喝下这杯酒。”雁云缓缓地站了起来。
  “是吗?”她仍然坐在那儿没有动。
  “这杯酒很贵,我也许要以生命作代价。”雁云的脸色已经泛白。“不过,你也要付出相同的代价。”
  “是吗?”秋云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雁云猝然出手,尽管那杯酒已在发挥它的作用,并不能减缓雁云攻击的速度,他一动,手就到了秋云的耳边;原先还是一只空手,等到了秋云的耳边时,那只手中又多了一把刀。
  这把刀足以贯穿秋云的咽喉。
  秋云仍然坐在那儿没有动,而她的手却动了;她的手中拿着筷子,不偏不倚地用筷子夹住了那柄锋利短刀的刀柄。刀尖在距离她颈项约莫半寸的地方停住。
  雁云没有再攻击,他的上身伏在桌上,没有再动。
  秋云用筷子夹住那块先前用来擦拭酒杯的绢帕,移向油灯火苗,燃烧起来。
  酒中无毒,绢帕有毒,擦拭酒杯的时候将毒性留在杯子上了。好阴险!这么一个年蚪美艳的姑娘家,怎么会如此阴险呢?
  房门缓缓推开,有人蹑手蹑脚地在房门口出现,头一个就是姜二奶奶。
  “成了么?”姜二奶奶轻轻地问,其实,她是多此一问,她早就看到结果了。
  “嗯!”秋云的反应很冷淡。
  姜二奶奶打了一个手势,背后有人朝秋云走过去,递上了一个信封套。
  秋云将装在信封套里的东西抽出来看了一下,那是一张钱庄的庄票,原来她是为了钱才干这种事。
  姜二奶奶见她将信封套收了起来后,就轻笑着说:“秋云姑娘!你可以请便了。”
  “姜二奶奶!咱们之间的约定你不会忘记吧?!”
  “当然不会。”
  “我看还是再提醒你一次,你说,你只要雁云丧失十天到半个月的行动自由,并不想残害他的性命,希望你记住这些话。”
  “你放心好了……”
  “我胡秋云最痛恨别人欺骗我,利用我,如果有这种情形发生,我是要报复的,除非你不喝水,不吃东西,甚至不洗澡,要不然你就绝对逃不了我的报复……记住,半个月之后,我要亲眼见到雁云在省城的大街上摇来晃去,鲜蹦活跳的。”她说完,就扬长而去。
  姜二奶奶那双修长的眉毛不禁皱了起来。
  胡秋云离去不久,一乘软轿抬进了这间厢房,昏沉不醒的雁云被置放轿中,立刻就抬走了。
  一个接近中年的男子将嘴吧凑到姜二奶奶耳根边,轻声嘀咕:“二奶奶,咱们真要听那小丫头片子的?”
  “不听成么?”姜二奶奶耸了耸肩膀。“你方才没有听见吗?除了我不吃饭、不喝水、不洗澡……这丫头片子是用毒的专家,她要下手,咱们可是防不胜防啊!”
  “那……?”
  “在雁云醒来之前,先将他的手脚钉上锁链,关照下去,就说是奉了秋云姑娘之命囚禁他,哼!先来一招嫁祸江东之计再说。”
  “是!”那中年男子立刻离去。
  姜二奶奶又亲自搜査了雁云的行囊,并无所得,然后才由几个壮汉簇拥着走了。
  一切归于沉静,似乎这儿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突然,有人闪了进来。
  那人的身法极快,是男,是女?是老,是幼?别人都看不清楚。他进房来,只为了拿一样东西。
  那只雁云用过的酒杯。
  现在,真的一切归于沉静了。
  在前面的店堂里,萧子冰和掌柜的在一个角落的座头上喁喁细语,掌柜的只有点头的份儿。
  萧子冰突然提高嗓门:“掌柜的!你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啦!您交待的事,我还不放在心上吗?”
  这样的答复似乎还不能令萧子冰满意,他仍然铁青着脸,严厉地说:“若是有半点风声传出去,唯你是问。”
  “是是是!”掌柜的连连答应。
  萧子冰这才大模大样地走了出去。
  没星,没月,这般光景走在不见人影的大街上倒有些令人发寒,不过,萧子冰却没有怯意,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就是恶鬼也怕火气旺的人。
  萧子冰才走了几十步,他就发现有点儿不对劲了。
  有人跟着。
  他猛地回头,却又不见人影。
  萧子冰的心头顿时升起了一股寒意。
  他再走,仍然感觉有人跟着。他可是初出茅芦的小伙子,这种感觉是绝不会错的。
  他原本要去姜二奶奶那里回句话,现在,他决定先回保安队,把背后那个阴魂不散先甩掉再说。
  心中决定既下,脚下的步子也就加大了。
  穿过一条小巷子,就到了省城的保安大队,萧子冰在转进巷子的时候还顺便看看身后,根本就不见人影,他心里想,莫非是我疑心生暗鬼?
  心里想着事,又在注意后面,却没有留意前头路,竟然一头撞在别人怀里了。
  明明跟在后面的,怎么又跑到前面来挡道,这不是鬼是什么?萧子冰的魂灵儿立刻就出了窍了。
  萧子冰毕竟上了年纪,而且这几天又被姜二奶奶折腾得没好好上床睡过觉,这会儿一紧张,顿时两腿发软,人就要栽下去。
  一只手适时地抓住了他的衣领口。其实,他的两腿还站在地上,而他的感觉却像整个身子都悬了起来。
  在漆黄的夜色里,萧子冰只看到两只绿油油的眼睛,那不是幽灵用以照路的两盏鬼灯笼吗?
  萧子冰四肢发软,透体冰凉,唯一尚在活动的是他的思维,他想:这大概就是恶贯满盈的时刻到了吧?!
  “萧队长!”声音轻轻的,柔柔的;“你平日神气巴啦的,这会儿是怎么啦?连站都站不住了。”
  鬼话服会如此轻柔?萧子冰的胆气立刻又壮了起来。他沉声喝问:“你是谁?”
  “喝!你又凶起来啦!”
  脖子上一凉,萧子冰可明白是怎么回事,有一把锋利的刀子点上了。他也听出来对方是个女人。女人要么不动刀,一动刀一定比男人还凶。
  “姑娘!别闹着玩……”
  “谁跟你闹着玩?萧子冰!以你的为人作事,我实在可以捅你三刀六眼,不过,我还不想弄脏了我的刀子,弄脏了我的衣服……听着:有几件事情你交代,你得乖乖地听我的话去作,要是有一丝半点的违抗,你可就死定了。”
  “好好!”萧子冰只有连声答应:“姑娘你尽管吩咐。”
  “第一,从此刻起,不准你和姜二奶奶打照面,她找你,你就躲,办得到吗?”
  “办得到,一定办得到。”
  “第二,明儿一大早,江洋大盗彭霸会来到省城,我知道,他跟你暗中有勾结,虽来他不敢在城里明目张胆地干一票,你也不敢跟他作对。不过,为了某种原因,你得把姓彭的抓起来关在你那保安队的大牢里。这……办得到吗?”
  “姑娘!彭霸头上又没刻着字……”
  “你少耍赖,彭霸的狗头军师一直在你面前走动,你以为我不知道?”脖子上的短刀突然加了劲儿。“说!办得到吗?”
  “办!办!一定照办!”
  “记住!只能抓彭霸,他的狗头军师,以及他的手下一个也不许动。”
  “是是是!不过,要关他多久呢?”
  “等到我教你放人,你才能放。”
  “是是是!”
  “萧子冰!如果这两件事有一件没照我的话去作,你就死定了。”
  那只手突地一松,萧子冰竟然跌坐在地上,等他爬起来时,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
  到底是人?还是幽灵呀?萧子冰当真迷糊了。

  第七章
  桃花已谢尽。
  暮春的脚步太短暂,它才美妙地在原野上跨出了几步,就被初夏的大脚丫子赶走了。
  边塞的初夏与暮春并没有很显著的分别,可是,对许多人来说,却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譬如说唐群吧!他的枪伤已愈,尽管别人看不见他内心的创伤是否已经复合,但在外表上看去他已经是行动自如,非常朗健。
  这半个月来,感到度日如年的是火凤凰沈琳,她每天看着唐群在变:身子一天比一天变得朗健;相反地,他的脸色却变得一天比一天阴沉。
  沈琳不但在注意身边的唐群,也在注意外边的动静。而外界的动静却像突然被一股浓雾所包裹着,完全与她隔绝了。最令她感到不安的是:雁云像是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丝毫没有他的消息。
  酒坊也没有受到任何干扰,似乎所有的人,包括那些爱他们和恨他们的人,早就把他们忘掉了。
  偏院的那一小块空旷地是他们唯一的空间,唐群自能下床走动之后,白天多半在这块小小的空间活动,晒晒太阳,或者轻缓地打几趟拳。他很少和沈琳交谈,当沈琳问他什么时,他也以点头或摇头来表示。
  他的目光始终是那样冷冷的,沈琳分不清他心里对她的印象是憎恨还是……她怕透了唐群那种冷冰冰的目光,甚至不敢去接触。
  唐群从没有主动去和沈琳谈过话,这一天,他却主动地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还要在这儿住多久?”
  沈琳毫无心理准备,她只得以一个无聊的问题作搪塞:“你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吗?”
  “好了。”他很文静地回答。“如果回到牧场上,我的力量足以制伏一匹野马,或者一头起了性子的疯牛,把你的手下找一个来,我跟他摔摔跤。”
  “唐群!”沈琳艰涩地笑着。“你恢复得很快,这是你的底子厚……你想到那儿去?”
  “那儿也不去。”他仍然是那样文静。
  “唐群!你也许没弄懂我的意思,我是说……有什么打算?有什么计划?”
  唐群那两道冰冷的目光突然投射到沈琳的脸上,沈琳连忙避开了。
  “沈琳!我要说句心里的话……你救了我两次,我是非常感激,可是,这种感激之情变成一根无情的绳索,缚住了我的手脚……”
  “你是说,我成了累赘,我成为你的负担?”沈琳显然有些吃惊。
  “是的。”唐群坦承不讳,“有你在身边,我就放不开手……沈琳!我只要求你一件事,让我单独行动,可以吗?”
  “不!”沈琳说得很用力,她似乎鼓足了勇气。
  唐群并没有惊讶或盛怒,他还是那样文文静静地:“你是说,我一直要在你的保护之下过日子?”
  “唐群!”沈琳痛苦地说:“不要用保护这两个字,是照顾,是朋友之间的相互照顾,我只是觉得以目前的境况来说,你太软弱,而敌人又太强悍……”
  “我很软弱?”
  “唐群!别逞强,你在身心两方面都受了极大的创伤,这是事实。”
  “沈琳!你有雅量吗?”
  沈琳一愣,她感觉到这不是好兆头,但她仍然点了点头。
  “如果我说,你跟我在一起,我反而没有安全感,你会生气吗?”
  “我不生气,但是我会吃惊。”
  “你不应该吃惊的。”他的声音非常轻柔,但是听在沈琳的耳中这话却非常重。
  “唐群!你是故意要找机会跟我吵架吗?”
  “不!”
  “那为什么要说出这种无理性的话?你明明知道我对你完全无害,咱们之间绝没有任何利害冲突……”
  “沈琳!别激动!”唐群抬手指着胸脯挨枪的地方。“我这一枪是在什么地方挨的?”
  “五元居的门口。”
  “请问:除了你我之外,还有谁知道咱们要在五元居碰面?”
  沈琳的两眼突然瞪得很大,不管她有多么世故,有多么成熟,她的脸上都显露了既惊且怒的颜色。“唐群!难道你认为那是我安排的陷阱?”
  “我没那么说。”
  “我为什么不怂恿你冲出去救你的爹娘,好让你死在彭霸的乱枪之下?我为什么小心翼翼地照顾你的枪伤?唐群!连疯子都不会有那种想法,你竟然……唉!你是存心呕我吗?”
  “沈琳!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那样激动,我只不过是提出心中的疑问请教你……”
  “唐群!你不该有这种疑问,我,和我的手下,谁都不会出卖你。现在不会,将来不会,永远都不会。”
  唐群脸上竟然有了笑容,是因为沈琳的答复使他满意?还是因为他刺伤了沈琳而使他开心?
  “唐群!”沈琳把太多的委屈都隐忍起来,一切都是她自愿的,又何需计较。“把我当朋友看待,行吗?”
  “当然,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爽朗地说。突然,话锋又一变:“我想起了五元居的羊肉汤包,真够味儿!”
  “我教人去买些来解你的馋……”
  “不!”唐群两道目光又变冷了:“我要亲自去五元居吃一大碗,要热呼呼的,沈琳!咱们现在就去,我想,我的运气不会那么坏,又会有一个杀手在门口等着我。”
  沈琳虽然性格刚强,但她毕竟是女人;她的感情看上去是那样坚强,其实是非常脆弱。十数日积压下来的操劳她不在乎。可是,唐群现在所给予她的委屈她却受不了。泪腺不自主地打开,两行热泪也就夺眶而出。
  “沈琳!你哭了?”唐群问得真天真。
  沈琳用衣袖将眼泪擦干。
  “唐群,咱们没仇,干吗故意用这些恶毒的言辞伤害我?”
  唐群好像不再是血肉之躯,不再有感情,不再有理性,仇恨似乎已经腐蚀了他的一切,一层冷漠的躯壳所包蔵的除了仇恨之外,仍然是仇恨。
  “沈琳!珍惜你的眼泪好吗?”
  “我已经没有哭了。”
  “也许有一天你还需要大量的眼泪,那是当我死的时候,也许就是稍等一会儿在五元居的门口……”
  “唐群!求求你别再去那个地方。”
  “我偏要去。”
  “唐群!你是在跟谁呕气?你心中有太多的愤恨,你尽管拿我来出气好了;你尽管用任何的言辞伤害我好了。只求你别伤害你自己,行吗?”现在,沈琳再也遏制不住夺眶而出的两行热浪了。
  痛苦的神色在唐群的脸上显现,他并非丧失良知,并非泯灭人性,而他为什么要如此对待沈琳呢?这个答案似乎将永藏他的心底。
  他虽然痛苦,却没有趋前去慰抚沈琳,或者说些悔悟的话,他只是一咬牙根,背转了身子。
  就在此时,突然传来了一声轻脆的口哨。
  沈琳脸色一变,因为这声口哨是她手下向她告警的讯息;表示有不明身份的人在附近觊觎,或向这里接近。
  “唐群!”她低叱,挥着手。“快进屋里去。”
  唐群没有动,他以无言表示抗议。
  “唐群!”沈琳过去拉他。“快啊!求求你,好不好?”
  “沈琳,我告诉你,我不要再躲躲藏藏了,就是因为你一迳的要我躲着,藏着,我才恨透了你……”
  两个黑衣大汉飞快地从角落处跑了过来,就好像有什么凶神恶煞在后面追赶他们。
  “怎么回事?”沈琳低声喝问。
  “有人在墙外徘徊不去……”其中一个疾声回答。他们仍然跑回墙边,似乎想在那儿布下一道防卫线。“你们快进屋里去。”
  沈琳的目光迅速掠过墙头,而她嘴里也突然沉叱一声:“站住!”
  那两个黑衣大汉立刻煞住去势。
  他们的反应也很快,立刻就明白了女主人喝阻他们行动的原因。
  敌人已经出现在他们眼前了;当然,此时此境,任何不速之客都会被他们看成敌人。
  敌人坐在墙头上。
  墙不算高,却也不算矮,没有丈二,也最少是一丈出头,在那么高的墙头上坐着还能保持优美的姿势可不简单,何况她还是个年轻轻的女人。
  是胡秋云。
  她脸上所浮现的微笑使那两个黑衣大汉惊愕,使唐群迷惘,使沈琳愤怒;在沈琳的心目中,那种姿态,那种笑容,都是极为严重而又具有侮辱性的挑战。
  以火凤凰的威名,她绝不能忍受这种挑战。
  她迅速地作了一个手势,调整了她那两个手下的位置,以确保唐群不会受到伤害,然后她冷冷地喊了一声:“下来!”
  毫不啰嗦,胡秋云就从墙头上跳了下来。
  在这极短的一刹那间,沈琳作了极快的判断;对方肯只身前来,必定是自视甚高的人物;从对方一跃而下的姿势看来,当然是个会家子。不过,以沈琳的见闻来说,她还不曾听闻江湖道上有这么一个目中无人的丫头片子。
  胡秋云当然一眼就能看出眼前的情势是多么火爆辛辣。而她却依然面带笑容,似乎有十足的把握以应付沈琳那股子咄咄逼人的气焰。
  “你就是火凤凰沈琳吗?”她的语气也是不卑不亢的。
  “不错。”
  “我是胡秋云,江湖中人人厌恶,人人怕的那位翘胡子胡三的独生女儿。”这一段自我介绍倒是挺有味道。
  胡秋云这个名字沈琳也许没听过,若说连胡三她也没听说过,她就未免太孤陋寡闻了。胡三以用毒见长,而且是无孔不入,防不胜防,难怪江湖中人人厌恶,人人怕了。
  但是,胡三也并非十分邪恶的人。他喜欢钱,常常为钱而下毒,但他还没有达到利令智昏的程度,因此,沈琳对这位不速之客的态度稍稍改变了一些。
  “有何见教?”
  “沈琳!我只是前来跟你谈一宗交易;最近我得罪了一个人,怕他报复,所以想请你帮忙说个人情,放我一马。如果他坚持要报复,那我也只好跟他拼个高下。当然,我也有些酬劳,如果你答应,我就会奉告一些你非常想听到的宝贵消息。”
  胡三恶名在外,他的女儿似乎也应该具备了挟人之技,得罪了一个人却又怕那人的报复,这似乎不像是毒王胡三的后代呀!
  “咱们进屋里慢慢谈,好吗?”
  “我最好就站在这儿,如果我进过屋里,所有的东西你们都不敢动,甚至换洗衣服都不敢穿了。”她说的是实话,胡家下毒的方法少说也有千万种。
  “好吧!站在这儿谈谈也行,先告诉我得罪了谁。”
  “江湖一孤雁。”
  “关东雁云?!”
  “是的。最近他在我手里栽了一个跟斗,一方面我是贪图重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名声太大,傲气太重,我存心想煞煞他的威风……他中了我下的毒药之后,会遭到别大的软禁,时间是半个月,明天他就会再度出现在省城……”
  “也许他已经死了。”
  “不会。我下过严重的警告,那人绝不敢伤害他,而且也不敢多囚禁他一天。”
  “你有把握?”
  “是的。就像我控制千百种毒药一样有把握。我了解雁云这种人,他一定非常气愤,不过,请你告诉他,如果不是我向那个囚禁他的人下过严重警告,他不可能活着,算是我救过他一命,功过两抵,两不欠。”
  “好!我可以替你把话传到,只是,你怎么知道我会见到雁云呢?”
  “因为他在丧失自由之前最后,一个见到的人是你,你们之间是有来往的,对吗?”
  “你知道的事情真不少。”
  “还有一件,是你最感兴趣的。”
  “我在听。”
  “除了你之外,还有人受雇保护那位唐少爷,这半个月来,唐少爷能静静地在这儿养伤,那位身居幕后的保护者厥功至伟,在以后的日子里,像在五元居门口打黑枪的事情是不可能再发生了。”
  “哦?!那人是谁?”
  “这……你就不需要知道啦!”
  胡秋云说完之后,转身走向墙角,她似乎还想循原路离开这儿。
  “胡姑娘请留步。”唐群突然高喊了一声,人也向前冲出。
  沈琳连忙横身拦住了他,她当然不会过份信任胡秋云。
  “什么事?”胡秋云连头都没有回。
  “你什么事都知道,你可知道是谁要悍匪彭霸去杀害我的父母弟妹?”
  “不知道。”胡秋云回答得非常冷漠,而且还飞快地跃上高墙,又纵向墙外,唯恐慢走一步就会被唐群缠住不放似的。
  唐群双眼空洞,一瞬间激起的希望又幻灭了。
  沈琳一挥手,那两个黑衣大汉立刻疾步离去,他们似乎还要巡视一下环境。
  “唐群!”沈琳的一只手搭在他的肩头上。“信任我,这个答案我一定会替你找到的。”
  “沈琳!听我说句良心话好吗?”
  “我在听。”
  “复仇是我的责任,我不愿加在你的肩上。”
  “我们是朋友,对不对?我们曾经在古朝、旷野、黑夜,共过患难,是不是?你受了枪伤之后,我们的友谊又向前迈进了好几大步。你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你的愤怒就是我的愤怒,这有什么不对?”
  “沈琳!在没有遇到我以前你一向很快乐……”
  “错了,在遇到你以后,我才感到快乐……”
  “沈琳!你在骗我。”
  “唐群!我也许会骗自己,但我不会骗你。我说的都是真话……以往我非常孤独,愈有名气的人愈孤独,因为别人跟他在一起就会抑低自己的尊严,因此,几乎所有的人都远离他……现在我有了你这个朋友,我是真的很快乐。”
  “沈琳!我总觉得你是在可怜我、同情我……”
  “唉!”沈琳用手背去抚慰他的脸颊,没有半丝邪恶的成份。“你怎会有这种想法呢?你有毅力,也有生命潜力,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根本就不需要别人怜悯或同情,我只是帮助你,一切的一切都要你自己去决定,自己去作,譬如说,如何处置彭霸,我不是听你的吗?”
  “真的吗?!”
  “唐群,相信我,这是最重要的。”
  “我真后悔……”唐群捂住了他的面孔,似乎羞于面对沈琳。
  “唐群!不用说了,什么都不用说,我全了解……你怕拖累我,所以你故意拿话气我,好教我愤而离去……幸好我还沉得住气,记住!以后再别这样傻了。”
  唐群有一股想拥抱沈琳的冲动,在牧场遭到浩劫的时候他们不是紧紧地拥抱过吗?而他现在却不敢,他认为那样对沈琳是一种亵渎。
  他愈不敢,那股子冲动却愈强烈,两相制衡之下,他的脸变得血红。
  “怎么啦!唐群。”汲琳惊讶地问。
  “没什么。”唐群掉盘向房内走去。
  沈琳蹙眉不解,突然,她的两颊也变成绯红色,她一定是猜到了唐群方才的心情。
  她咬咬牙,突然向唐群的厢房冲去,这时,一个黑衣汉子匆匆跑进了院子。
  “什么事?”沈琳的嗓子有些沙哑。
  那黑衣大汉跑到她面前低声细语了几句,沈琳的脸色突然大变。
  她不是一个很容易惊慌的人,若不是发生了极为严重的情况,她的脸色是不会骤变的。
  沈琳那四个手下几乎已被她调教得没有喜怒哀乐,他们只是为沈琳而活着,因此,他们没有私人的感情,他们甚至没有欢乐与恐惧。可是,现在这个前来报讯的大汉发现他的女主人勃然变色时,他的脸色,也跟着大变。
  沈琳吸了一口气,神色稍稍恢复镇定,然后以极为轻微的声音问道:“不会错吗?”
  “主人!绝不会错的。”
  “约莫有多少人?”
  “总有十来个。”
  “听着:留两个人在前面抵挡,绝不能让他们通过二门;另外两个赶紧过来,开侧门,替我和唐群杀开一条血路……”
  “是!”那黑衣大汉立刻衔命而去。
  “慢点!”沈琳又叫住了她的手下。“如果还有人活着的话,今晚起更时候到东城城隍庙前会合……”
  “是!”
  似乎已经太迟了,那黑衣大汉刚刚转身,偏院已经有人进来了。
  这个人很年轻,有一张算得上英俊的面孔,身材也很魁梧,只可惜在他的目光中散发着太多的邪恶之气。相书曾说,眼光不正,心必邪,这个人大概就是如此。
  他曾经在姜二奶奶那间春意盈然的香闺中出现过,姜二奶奶曾经交给他一个差使:不许任何人再去伤害唐群。那么,他今天的出现,应该是对唐群无害的。
  沈琳现在所想的问题不是这个人来此的目的,她想的是这个人如何闯过了她的警戒线。她还有三个誓死效忠的手下,这个人不管有多么大的本事,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过关。
  “火凤凰沈琳?”那年轻人抱拳一拱,很有礼貌。
  “不错……”沈琳心头已经有些慌,但不得不强作镇定。“你是谁?”
  “敝姓夏,夏天的夏,单名一个健字,身强体健的健。”对方报名报得可够清楚。
  夏健?沈琳的心猛地往下沉落,这个人她没见过,这个名字她却听说过,是江湖道上闻名的勾魂使者,在这个人的心中永远没有道义和公道,也没有感情,他只认识利益和权势,近两年似奇迹般出现江湖。黑白两道,正邪两途栽倒在他手下的英雄好汉真是太多、太多了。
  现在,沈琳的心情倒是平静了许多,她那三个不见影儿的手下毫无疑问已经躺下了。那三条铁铮铮的汉子在夏健的手下,再威猛的生命也都会变得像蝴蝶般脆弱了。
  沈琳,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却感到伤心,费尽心力,保护唐群,到头来仍然是功亏一篑。
  “你要什么?”她轻轻地问;其实,也是多此一问。
  “我要唐群。”夏健倒爽快。
  “哦?你要唐群?那样一个毛孩子,也值得要你这样个大将来下手?”沈琳的嗓门很大,她也许是想借机给予唐群一点警告。
  “沈姑娘!”夏健还很客气:“我在十多天以前就知道你和唐群躲在这儿,一直没来打扰,是因为唐群的枪伤未愈。现在,他总算康复了。沈姑娘!你有保护他的心意,却没有保护他的能力……说来你也许不信,连我自己都不信,以往我夏健都是受雇去杀人,而现在我却受雇去保护一个人,这比我以往担负的差使都要难。为了不出漏子,确保唐群的安全,我觉得把他放在手边会使我安心些。”
  沈琳突然想起了胡秋云方才说的话……如果不是暗中还有人在保护唐群,这半个月来不会这么安静……
  “夏健!”沈琳开口说:“你很狂,不过,你的确有狂的条件……夏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可以,但是我不一定会答复。”
  “是谁雇你保护唐群?”
  “对不起,不能奉告。”
  “那么,我问另一个问题:我还有三个手下,是不是全都死了?”
  “他们还活着,他们只是被我的人软贴住了。沈姑娘!你也许对我还不太了解,我喜欢穿锦衣华服,喜欢吃珍肴美馔,我喜欢享受,这些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我不是富豪,也不赞成用偷窃和劫掠的手段去取得财物,所以我才挑选了目前这种行业,没人付钱,我并不愿意杀人,甚至不愿与人发生任何冲突。”
  “夏健!你很直爽!”
  “希望你也爽快,把唐群交给我,咱们之间最好不要留下任何不愉快的印象。”
  “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什么问题?”
  “我相信你的说法,事实上我是非相信不可。但唐群却未必会相信,因为他已经成了惊弓之鸟……”
  “那是我的事……”夏健大踏步向那间厢房走去。
  唐群刚走进那间厢房,门是半掩着的。
  夏健用脚尖点了一下房门,房门就全荡开了。
  夏健没有进房,也没有退回来,就愣愣地站在房门口,似乎他看见了什么令他惊讶的事。
  沈琳一个箭步纵了过去。
  原来房中空空的,唐群并不在房中。
  沈琳立刻又发现了另一件事;那把药白布包着的刀也不见了。
  当她与唐群来到院子里散步时,那把刀还放在枕头边,除非唐群已经离开,不然,那把刀不会不见。
  可是,唐群是从那儿溜走的呢?
  这间厢房只有一扇门,一扇窗户,为了安全起见,那扇窗户早就用木条钉死了。
  沈琳一眼就看见钉在窗户上的木条丝毫没有损坏,除非唐群有飞天遁地的本事,要不然他不可能突然从这间屋子里消失。
  “人呢?”夏健的声音很轻,而他的目光却变得比方才更加明亮。
  “方才还在这儿……”
  “方才?你所说的‘方才’是多久?”
  “就在你出现之前的一刹那。”
  “唐群知道我要来吗?”
  “不知道。”
  “那么,这间屋子另有暗门,通往一间常人不容易察觉的密室?”
  “没有。”
  “唐群有些什么随身携带的应用物品吗?”
  “没有。他只有一把刀,是一把长刀,没有刀鞘,用白布包裹着的。”
  “刀呢?”
  “不见了。”
  “那么,他是自己离开了这儿,不是受外来的诱力,要不然他不会带着那把刀……”夏健似乎债沉得住气,他没有勃然变色,也没有大吼大叫。他细心地用手去敲动墙壁的每一处,甚至检査了那张床榻,又仰首察看屋顶,不过,他没有找出任何蛛丝马迹。
  “沈琳!你在说谎吗?”
  “没有,我没有必要说谎。”
  “我也相信凭你火凤凰的名气,的确没有必要在我面前说谎。可是,唐群的突然失踪却没法解释。这里没有地道,没有暗门,没有任何通路……”夏健边说边摇头,似乎这是一件难以令人相信的事。
  “这件事情发生得太离奇,太巧。”
  “太巧?什么意思?”
  “刚刚在你要人的时候,人却离奇失踪,这不是太巧了吗?”
  “沈琳!一见面我就把话说明白了,我是受人之托保护唐群,这和你的心意相同,所以咱们没有必要发生冲突而成为死敌。现在,唐群既失踪了,我对你的话不能全信,所以,在唐群没有被我找到之前,你和你的手下都暂时不能离开省城。”
  “我可以答应。”
  “别以为我钉不牢你的行踪。”
  “我没有那样想,老实说,没有唐群的下落,我也不甘心离开这儿。”
  “如果唐群遇害,我认为那是由于你的疏忽所造成,你要偿命,你的手下也要偿命。沈琳!如果是你在玩弄什么花样的话,在我没有发现之前你还来得及补救。”夏健说完之后,掉头走出了这小小的偏院。
  他是那样地趾高气昂,似乎他的话就是法律,有无上的权威;他有把握别人会加以信服、遵从。
  夏健离开酒坊之后,沈琳的四个心腹手下立刻回到了她的身边。他们五个人又作了一番周密的检査和搜寻,那间破旧的厢房几乎被他们捣毁了,只差没有用镐铲之类的铁器来挖掘。以沈琳的经验来判断,绝不可能有什么秘密的道路让唐群逸去。然而对唐群的平空消失实在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且根据当时的心理分析,唐群也绝对没有离去的理由;若说唐群是在发现夏健之后才产生闪避的动机,那么,事后他是否应该再出现呢?
  沈琳左思右想之后,作了一个推断:姑不论唐群是如何离开这儿的,他绝对不是出于自由意愿,换句话说,他的行动一定受到了别人的控制。
  那个“别人”又是谁呢?
  如果沈琳是个富翁,她一定愿意倾其所有来换取这个她极想得到的答案。
  在遍寻无着之后,沈琳去找酒坊的主人,酒坊大都有地窖用来窖藏陈酒,也许这偏院的地下有一座废弃的地窖,而唐群又无意间触动了地窖的暗门。
  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在间酒坊有一个地窖,是在酿房的一个角落里,这偏院以前只是堆放过木柴,别说储酒,就是酒槽也没有在这儿储存过。
  半个月来,沈琳虽然非常辛劳,却还没有到心力交瘁的地步,现在她突然感到力竭,似乎所有的生命力都在这一瞬间耗尽了。
  人在心理空洞的时候很容易感到疲劳,沈琳正是如此。
  四个手下奉命到墙外去勘察,他们很认真,很细心地去搜寻任何迹象,但他们连一个令人起疑的脚印都没有发现。唐群若不是腾空飞去,就是从地底遁走。但是,那可能吗?
  绝不可能。
  沈琳让自己冷静下来,也让她那四个手下去充份休息,她深信自己必然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她倒在躺椅上闭起了眼睛,这张躺椅就是她的床榻,她在这张床榻上已经睡了半个月了。
  猛然,她听到了脚步声;脚步声正在通过拱门,走向这小小的偏院。
  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戴了一顶遮阳草帽,似乎存心要掩饰自己,因此帽沿压得很低。
  “沈姑娘在吗?”他一跨进偏院就扬声发问。
  “你是……”
  “我姓万,是顺记皮毛店的掌柜,这儿的主人认识我,也知道我不是坏人,不然,那会让我进来?”
  是万百顺,沈琳听唐群谈起过他。
  “哦!是万掌柜,有什么事吗?”
  “我要见见唐群。”
  “唐群!……”
  “沈姑娘!别说他不在这儿,为了打听唐群的下落,我化了不少钱,我不心疼那些钱,我只担心见不到他。沈姑娘!你行行好,让我见见他,有很重要的事情。”
  “万掌柜!我听唐群提起过你,我也知道你不是坏人,可是,唐群真的不在这儿。”沈琳可没那种好性子,一句同样的话她从来不喜欢说两遍,而她现在却将声音尽量放得柔柔的,希望能够取信对方。
  “沈姑娘!你别骗我,连酒坊的主人都说唐群在这儿,我只说几句话就走,你可以在一旁听着……”
  “万掌柜!唐群在这儿待了半个月,这半个月你都没来找他,而他刚刚离开了这儿,你就来了,真巧……哦!是真不巧,一个前脚,一个后脚……正格的,万掌柜!他刚走。”
  “他没说上那儿去吗?”万百顺相信了沈琳的话。
  “没说。”
  “他什么时候再回到这儿来呢?”
  “他可能不会回来了。”
  万百顺泄气地在院子的地下坐着,没说话,也没打算离去的迹象。
  “万掌柜!你方才说,有很重要的事情?”
  “是的,非常、非常重要,是人命关天的事,如果今天见不到他……沈姑娘!告诉你也没有用……”
  “当然,你也不会随便告诉我。”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万百顺忠厚地解释:“你对唐群太好,差不多关心唐群的人都知道,并不是不放心你……我本来也是关心唐群的,后来萧队长警告我,我吓得躲起来,后来想找唐群却又找不到了……”
  沈琳突然发现这位老人家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也许这半个月来的紧张与担忧把他的心神都弄乱了。
  “万掌柜!你刚才提到人命关天的事……”
  “哦!那不是我说的。”
  “万掌柜!您怎么啦?我方才明明听到你这么说的,我不会听错呀!”
  “哦!是别人对我这么说的,一个大胡子。”
  “一个大胡子?”
  “是的,那个人生了满嘴、满腮的大胡子,他跑来找我,交给我一封信,说是人命关天,一定要将那封信交给唐群,要立刻交给他,而且,他告诉我唐群在这儿。”
  “信呢?”
  “在……”万百顺一只手抬起来捂住胸口,那封信似乎就藏在衣服的内层,但他张口之后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半晌,他才开了口:“沈姑娘,可是那个大胡子一再交代,信一定要面交唐群本人。”
  “万掌柜!你应该可以信任我,万一真是很紧急的事,我可以想法子去找唐群,即使找不到他,我也许可以替他代难……”
  “你是说,把这封信交给你?”
  “是的。”沈琳伸出手去。“请你交给我。”
  万百顺稍稍犹豫了一下,就从怀中拿出了那封信。沈琳快速地拆阅,信上只有一句话,可是那句话使天空中的太阳都变了颜色。
  本是艳阳高照的晴朗天气,却突然来了一层乌云将艳阳给挡住了。
  这个时候,姜二奶奶卧室里那座德国制的大钟敲响了十一下,当最后一响的余音在空中缓缓消失时,姜二奶奶也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真是控制得太准确了,她的眼睛刚睁开,门轻启,两个小丫环就进来了。
  姜二奶奶过的是豪华、舒适,而又无比权威的生活,隔壁,温度适当的洗澡水已经准备好。沐浴、更衣、梳头……这一连串要使姜二奶奶更年轻、更漂亮、更出众的整容行动足足化了一个小时,当她对着镜子表示出满意的眼色时,那座德国制的大钟又敲响了十二下。
  她走到另一间屋子,就是那间陈设格外华丽、格外奇特的屋子。不管外面是阴晴雨雪,也不管外面是春夏秋冬,这间屋子总是让人感觉春意盈然,当然,在她发脾气的时候是例外的。她在那张代表权威性的椅上坐下,服侍她的丫环退出,关上了门。
  她轻轻地拍拍手,立刻有人出现了。这间屋子里似乎装置了什么极为巧妙的机关和密道,但是,眼光如何锐利的人都无法看出端倪,人总是突然出现或消失。
  是夏健!也就是受命全力保唐护群的人。
  他方才在沈琳面前是一种神气,现在,他在姜二奶奶面前又是一种嘴脸。
  “听说,唐群的枪伤已经全好了。”
  “是的。”夏健的声音很不自然。
  “那么,我教你将唐群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你办妥了吗?”
  “唐群突然失踪了。”
  姜二奶奶的身子似乎震动了一下,很轻微,几乎难以觉察,她脸上那股子笑容也只消逝了一刹那。
  “小子!你真会说笑话。”
  “真的,二奶奶,就在我向沈琳要人的那一刹那,唐群不见了。”
  “沈琳会变戏法?”
  “二奶奶!我向你保证,唐群的失踪与她绝对没有关系。”
  姜二奶奶勾动着食指,轻佻地呼唤着:“小子,你走过来一点。”
  “二奶奶!你放心,”夏健一面走近,一面说:“虽然唐群的突然失踪很离奇,但是我仍然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査明原因,而且也要找到唐群……”
  姜二奶奶的双手捧着夏健的脸,不停地摩搓,声音像是加上了一斤蜜:“小子!不加犒赏,你办事就不卖力,不加惩罚,你就不会滋生警惕……”
  她的手指甲突然划过夏健的脸颊,脸颊立刻出现了三道血沟,鲜血涔涔流出,但是夏健吭都没有吭。这是犒赏?还是惩罚呢?
  不管是犒赏,还是惩罚,夏健都得乖乖地接受。一个刀尖舔血的杀手为什么要如此听命于姜二奶奶?答案应该是很简单的:像他这种人只会受屈于两种人,那就是能控制他生命以及能控制他生活的人。姜二奶奶能控制夏健的生命吗?也许不能,但她绝对可以控制夏健的生活。像夏健这种贪图享受的人,生活也许比生命更重要。
  鲜血顺着面颊流进了夏健的衣领里,而他仍然没有动弹一下,他显得那样柔顺,以他现在的表现,似乎连一只蚂蚁都踩不死。
  姜二奶奶嘴角处流露了一股残忍的笑意,这三道血沟对夏健也许不算什么痛苦或折磨,但她却彻底折磨了夏健的自尊。这往往也是统御的秘诀,丧失自尊的人是最容易控制的。
  “夏健,这只是小小的惩罚。”
  “我知道。”
  “这是小小的犒赏。”姜二奶奶将手腕上的玉镯褪下来,塞在夏健的手里。
  “谢谢。”
  “如果唐群有了意外,就会有更大的惩罚落在你身上;如果你很快找到了他,对我交待的使命完成了,就会有更大的犒赏。”
  “我知道。”
  “去吧,今晩起更时再到我这儿来。”
  “遵命。”
  夏健转身走去,他才走了两步,他的人就消失了,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姜二奶奶又在那张高背椅上坐了下来。
  约莫又过了十几分钟,这间屋子里突然飘来一股檀香的味道,接着,烟雾也出现了。那些烟雾好像从每一个角落里涌现,转瞬之间,这间屋子都被烟雾笼罩着了。
  姜二奶奶仍然坐在椅子上,她已被包围在烟雾中,在寂静而又神秘的气氛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似乎具有无比的权威。
  “姜二奶奶!这半个月来你作了些什么?”
  “我都是遵照主人的吩咐在行事。”
  “我在问你,你到底做了些什么?”
  “我软禁了关东雁云。”
  “胡秋云只准你囚禁他半个月,在今天日落之前你就必须释放他,是不是?”
  “是的,我不敢惹胡秋云。”
  “还作了什么?”
  “我派夏健全力保护唐群。”
  “可是,唐群却失踪了。”
  “我正派夏健在追査这件事。”
  “有一件最大的疏漏你竟然忽略了。”
  “请主人指示。”
  “萧子冰本来在你的控制之下,所以你才能在省城为所欲为,可是,他已经落入了别人的掌握之中。”
  “应该不可能有这种事发生。”姜二奶奶竭力分辩。
  “你不信任我得来的消息?”
  “不是不信任,只是……”
  “不要狡辩,彭霸一来到省城就被萧子冰关了进来,你曾经教萧子冰如此作吗?”
  “没有呀!”
  “那么,他为什么会擅作主张?”
  姜二奶奶噤口无言。
  “彭霸已在沈琳的面前招了供,因此你才泄了底,唯一的办法就是杀彭霸灭口,萧子冰将他关了起来,无异是在保护他。”
  “主人!我会立刻追査这件事。”
  “已经来不及了。”
  “那该怎么办呢?”
  “不动声色,我要你亲自去处理这件事,要不露痕迹,你应该知道怎么作,将彭霸消除掉,立刻就行动,明白吗?”
  “我明白。”
  “再就是将胡秋一要的动态打听出来,这个女人一定要加以彻底的控制。”
  “是的。”
  “姜二奶奶!绝不能再犯错误,任何一点点轻微的错误,都可能会把你从权威的宝座上摔下来。”
  “我知道。”
  “这几天我会与你保持密切的联系,时间仍然是在白天任何时候,你要随时等着我。”
  “是的。”
  一阵冗长的寂静。
  那阵烟雾逐渐消失,散去,屋子里又恢复了原先的样子,只是那股子春意盈然的气氛也跟着消失了。
  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只知道那是一个男人,无法从他的声音去揣测他的年龄,或者捕捉他的形象,他的声音显然经过伪装,是不真实的。
  “来人啦!”姜二奶奶大叫了一声。
  一个丫环应声而进。
  “把雁云带到我这儿来。”
  “是!”丫环退去。
  过了好几分钟,传来了一阵镣铐声,接着,雁云出现了。他本来就很瘦小,在一大堆铁链与镣铐中他显得格外渺小。
  十五天的囚禁使他显得更瘦弱,他的两眼下凹,充满了怨恨的光芒,他的嘴唇干焦,两腮下陷,几乎已经不成人形。
  他每移动一寸,就好像用尽了全身的气力,一条英雄好汉竟然被折磨成这个样子。
  “雁云!你不认得出我是谁吗?”
  “你是姜二奶奶!”雁云说话竟然还十分有力。
  “那么,你还记得你是被谁害成这副样子吗?”
  “当然记得。”雁云仍然说得铿锵有力。
  “说说看。”
  “你买通了胡秋云下毒使我昏迷,事后我才想到,她是毒王胡三的女儿。”
  “雁云!你只说对了一半。”
  “姜二奶奶!我不想听你解释什么,我只想提醒你,你已经犯了一连串的错误。”
  “哦!我犯了什么错误?”
  “你应该在我昏迷的时候就下手将我干掉,你放过那个机会是你所犯的第一个错误。如果我的记忆不错,今天已经是第十五天,半个月来你大概是在享受折磨我的乐趣,这是你犯下的第二个错误。如果你现在还不下手,你就犯了第三个错误了。也许每一分钟我都可能改变我的处境。主客一旦易位,你就死定了。”
  “雁云!我了解你说这些话的动机,因为你生不如死,所以用激将法要我杀你,对不对?”
  雁云没有吭声,他的眼睛瞪得很大,眼珠上布满了血丝。
  “雁云!现在我准备犯下第四个错误。”
  “哦!”
  “立刻释放你。”
  “姜二奶奶!如果我是你,一定不会犯这个错误,这个错误简直就无法弥补。”
  “雁云!也许这十五天的囚禁已经使你丧失了理性,我发现你的耳朵还管用,所以有几件事要向你说明。至于你能否运用正常的理智去判断、去相信我说的话,那我就不管了。”
  雁云白了姜二奶奶一眼,那意思仿佛是说:你就是说破了嘴唇我也不会信。
  “你说我买通胡秋云,这是你的推断错误,胡三在江湖上是何等份量,没有人不怕他,而他却不怕任何人,他的宝贝女儿谁敢收买?”
  雁云没吭声。
  姜二奶奶又接下去说:“葡萄美酒中并没有毒,是胡秋云在你的酒杯中动了手脚。当我听说有个不明身份的女人在你房里出现、逗留,我就立刻带人赶了去,可惜还是慢了一步,你已经中毒不省人事了。”
  雁雪很留意地在听。
  “当时是一个僵持的局面,我说你是我的客人,我应该维护你的安全……雁云!如果你当时清醒的话,就知道那是一个非常难以解决的场面……你的生死操在胡秋云的手中,而她却在我的围困之下。僵持许久,才有了折衷的办法。由胡秋云提供解药,但是她坚持你要丧失十五天的自由。为了救你的命,我只有答应。结果她的解药有效,如此一来,我也不得不遵守我的诺言。”
  “哦?这么说来,我还得谢谢你姜二奶奶的救命之恩啰?”
  “那倒不必,”姜二奶奶笑着说:“本来想交你这个朋友,结果咱们可能会成为冤家,你一定会找胡秋云,她也可能有另一番说辞,到底真实情况如何,那只有靠你自己去判断了。”
  “你都说完了?”
  “说完了,信不信由你。”姜二奶奶吁了一口气,又接着说:“我要蒙着你的眼睛派人送你出去,到了外面我的人会为你解开桎梏,你要保证一点,绝不向我的人诘讯我住的地方。”
  “我答应。”
  “好!你立刻就可以自由。”
  姜二奶奶唤来了人,她用一块黑布扎上了雁云的眼睛,很快地,雁云就离开了这间屋子。
  姜二奶奶也很快地离开了这间屋子,约莫半个钟头之后,她出现在保安队中,萧子冰非常意外,因为她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
  “二奶奶!有什么吩咐你只管差人来叫我,又何必亲自跑来呢?”
  “莫非有什么不方便吗?”
  “没有,没有。”
  “萧子冰!最近咱们很少见面,那并不表示咱们疏远,咱们的关系一向都是很亲蜜的,是不是?”
  “当然,当然。”
  “我问你一件事,你最近是不是逮到了一名江洋大盗?”
  萧子冰似乎早就有了心理上的准备,回答得非常顺溜:“姜二奶奶!你可真是闭门家中坐,能知天下事,啥也瞒不过你。”
  “有吗?”
  “有哇!”
  “那个江洋大盗叫什么名字?”
  “彭霸。”
  “萧队长!有人托我向他转告一句话,你能让我见见他吗?”
  “那还有什么问题,不过……”
  “又不过什么啦?”
  “姜二奶奶!真是不巧得很。”
  “萧子冰!我可不喜欢这么拖泥带水的,今天我是耐着性子在跟你说话,你要识趣点!”
  “姜二奶奶!是这么回事,彭霸从来没有在城里作过案,刚好又有江湖上的朋友为他打过招呼,我就把他放了。”
  “放了?!”
  “是呀!”
  “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刚才,只差那么一步,彭霸前脚刚出,你后脚就进来了。”
  姜二奶奶立刻察觉这种凑巧绝不是偶然的,暗中似乎有一个相当厉害的人物控制着一切。
  若是在以前,她的巴掌早就掴上了萧子冰的脸,但她此刻却觉得非常冷静。这件事打从一开始就不顺利,而且阻碍愈来愈多,这使得姜二奶奶猖狂的态度也收敛起来。
  “我说萧队长!你有多久没上我那儿去啦?”姜二奶奶没有显露丝毫火药味儿。
  “怕有十来天了。”
  “为啥不去呢?”
  “姜二奶奶!你没召见我呀!”
  “萧队长!你这么说可就太客气,太见外了,我虽然脾气不好,倒很念旧,咱们的交情究竟不是一天两天,今晚上我准备一点酒菜,咱们叙叙。”
  “这……?”
  “怎么啦?咱们的交情就被那几个耳巴子给打跑了吗?”姜二奶奶还是笑眯眯的。
  “没那话,没那话……”
  “好啦!可别让我久等。”姜二奶奶晃动着她那婀娜多姿的身材,走了。
  她才一转身,萧子冰脸上那股子挤出来的笑容突然消失,人如其名,他的脸上真的蒙上了一层冰。
  他愣了一愣,又追上去探头向外张望,确定姜二奶奶已经走远了,他才回过身来,哭丧着脸说:“瞧吧!姜二奶奶的断魂酒已经给我准备好了,姑奶奶!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奇怪?萧子冰在跟谁说话?他在喊谁姑奶奶?这屋子里并没有别人。
  若说这屋子里除了萧子冰之外再没有别人,那就错了。这间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谁也看不出这个人置身何处,但她却突然出现在萧子冰的面前。
  是胡秋云。
  她脸上那股子甜美的笑容与萧子冰哭丧的表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姑奶奶!方才姜二奶奶那番话你可是都听见了啊!”
  “嗯!我是都听见了。”
  “那你总该给我作个主张吧!你教我怎么的我就怎么的,一丁点儿也不敢违抗,如今姜二奶奶已经为我摆下了断魂酒,你可不能不管啊!”萧子冰已经快要哭出来了。
  “萧队长!你这是干吗呀?”胡秋云丝毫没有同情的味道。“一个大男人,差一点就要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了,这种酒你也不知道喝过了多少回,明明是销魂酒,你偏偏说是断魂酒,你是得了巧还要卖乖,是吗?”
  “姑奶奶!别逗啦!不管是断魂酒也好,销魂酒也好,今晩我是死定了。”
  “萧子冰,像你这么坏的人,阎王都不会收,你放心,死不了的。”
  “姑奶奶!你还在消遣我呀!”
  “我可没那种闲工夫来消遣你,今晚你只管去,我包管你一点纰漏也没有。倒是有一点你要小心,若是彭霸出了半点差错,你才真是死定了。”
  “姑奶奶!彭霸交给你带去吧!关在我这见,我可真不敢保险。”
  “这是什么话?人关在保安队里,没你点头答应,谁还敢把他怎么样?”
  “那可难说,我的手下有好多人早就被姜二奶奶收买,吃里扒外啦!”
  “萧子冰!”胡秋云的语气非常强硬:“以你的罪行来说,就是死十次、八次也没人会落一滴眼泪,不过,目前你还有赎罪的机会,也只有一个人才能救你。”
  “谁?”
  “你自己。”
  “哦?”
  “萧子冰!听说你以前还在正规军里干过管带,挺起脊梁骨来,像个大男人,也像个保安队队长。这是省城大伙儿的保安队,不是那个有钱有势的人所养的看庄护院,凡事想想公理,摸摸良心……你可能还可以多活几天。”
  “姑奶奶!你的话是至理名言,可是,对我来说,已经太迟了,真的太迟了!”
  “只要你信我的话,就绝不会太迟。”胡秋云将态度放缓和了一些。“挑选几个你信得过的人,教他们好好看牢彭霸,夜里照样到姜二奶奶那儿去,她一定会逼问你许多事情,你不妨都推到我头上来。”
  “那……你是怎么个称呼呢?”
  “你不是叫我姑奶奶吗?”
  “就是姑奶奶也得有名有姓呀!”
  “我叫胡秋云。”她抓起桌上一支笔,点着墨汁就在桌面上写下了她的名字。“记住,彭霸绝对不能出差错,不然,你就真的死定了。”
  胡秋云说完之后,大步走了出去。
  她没有走保安队的大门,而是从侧门溜出去的,她似乎也有什么顾虑。
  她走的尽是僻街小巷,一直到出了城,都不十分惹人注意,现在,她已到了荒郊野外,除了她之外再也不见别的人。
  前面有一条小溪阻路,溪水很清澈。她弯下腰来,用手捣水洗面,她倒是一个很爱干净的女人。
  溪水清澈得可以当一面镜子,当她准备借这面镜子照照她的面容时,却发现水中的倒影是两个。
  另一个似乎是魔影,那个魔影丑陋得令人触目心惊。
  胡执云正待回头,一股凉飕飕的劲风已经到了她的耳帘,她没有动,没有闪躲。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永远也不作徒劳无功的事情。
  那是一把短刀,一把极为锋利的短刀,冰冷的刀锋贴在她的耳际,她深深明白,那把刀随时会穿透她的心脏。
  她深深吸一口气,使自己镇定下来,她必须很快地想一个清楚,这种事情怎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她实在想不通;她想不通雁云为什么一见面就动刀,虽然这其中有点儿误会,却不至于严重到这种程度。
  人总难免会聪明一世,懵懂一时,胡秋云应该想到,雁云在姜二奶奶那里待了十五天,那位精明厉害的姜二奶奶可以灌输雁云多少可怕的思想。
  胡秋云不敢妄动,可以想象得到那把锋利的短刀操在雁云的手里有多么令人战栗的威力。
  “胡秋云!”雁云开口了:“我不欠人,也不愿意别人欠我;我不喜欢啰嗦,也不喜欢别人跟我不干脆。你会用毒,可是你眼前没有机会。现在我问一句话,你答一声,要真、要快……咱们之间过去有仇有恨吗?”
  “没有。”
  “既无仇恨,为什么要害我?”
  “那是买卖——”
  贴在胡秋云耳根后面的刀锋往下挪动了一寸,她感到热热的血液立刻就流进了颈项。
  “这轻轻的一刀是对你说第一句假话的惩罚。你每说一句假话,我的刀就向下拖一寸,一刀比一刀深,如果你不在乎,就尽管瞒天过海,我雁云从来不会怜香惜玉,别心存侥幸。”
  “雁云!我说那是买卖,你凭什么认为那是假话。”
  “假话!胡三的女儿不会为钱而听人摆布。”
  “那是你高估,也是你估计错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的确需要钱,可是我并没有听姜二奶奶的摆布……”
  “注意:你的话又使我手里的刀要往下沟动了。”
  “雁云!我不怪你,十五天的囚禁日子的确不好过,仇恨、报复的意念已经烧昏了你的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你想了解事实,就请你耐着性子听我说几句话。弄清楚:我可不是在哀求。”
  “我不要听废说!”
  “我也不说废话。”
  “说吧!”
  “姜二奶奶给我一笔为数很可观的钱,刚才我已经说过,我很需要钱。不过,我也问得很清楚;她说,只要使那个人暂时丧失一下行动自由,我答应了。没想到那个人竟然是你这位赫赫有名的关外豪客。”
  “如果别人又怎么样?”
  “结果仍是一样,身份各有不同,生命却是相同的。当时我郑重警告姜二奶奶,如果十五天之后我见不到你在省城的大街上摇来晃去,我要找她算帐。”
  “这么说,是你救了我?”
  “那是事实,咱们应该是两不欠。”
  “你的说法与姜二奶奶的说法完全相反。”
  “你相信谁的话?”
  “相信姜二奶奶的。”
  “为什么?”
  “她解我镣铐,复我自由,是我亲身所感受到的,那不会假的。而且,玩花样,酒中下毒,也同样是我亲身所感受到的,也不会假。”
  胡秋云心头在冒寒气了,原以为她在说出实情之后,雁云会冷静地加以考虑,现在她发现别人的行为并不一定符合她的想象,现在她该设想自救之道。
  “雁云!你好像已经定了我的死罪。”
  “你也没有什么好辩驳的了。”
  “雁云!你并不如我想象中那样精明。”
  “如果精明,又怎会上你的当,喝下那杯酒?”
  胡秋云一直在苦苦思索,用一句极简洁而有力的解释来击破姜二奶奶的诡计。终于,那句话很顺溜地往她口中冒了出来。
  “雁云!你是喝了我的毒酒而昏迷的,当时只有我们,没有第三者,对不对?但是当你醒来之后却在姜二奶奶的监禁之下,而且还身带铁链,足挂镣铐,想想看,是她的说法较接近事实,还是我的说法较接近事实?再想想如果我要杀你,酒一入喉便致命,你还可能再醒来吗?最主要的是,咱们没有利害冲突,没有深仇大恨,我为什么要杀你?像你这种人,如要杀你就必须有绝对把握致你死命,我又何必留下这样一条尾巴?”
  雁云缄默,这表示胡秋云的解释已经有了效果,她不禁暗暗松了一口气。
  久久,雁云才轻轻地问道:“姜二奶奶给你多少钱?”
  “一笔为数很可观的巨款。”
  “我要你告诉我详细数目。”
  “五千块大洋。”
  “我雁云只值五千块钱?”
  “你还好好地活着。”
  “胡秋云!我也给你五千块钱。”
  “干什么?”
  “就像你对付我一样,再来那么一次。”
  “对付谁?”
  “火凤凰沈琳。”
  “雁云你这样作我就不佩服你了,姜二奶奶算计你的仇恨你不报,也不去追究姜二奶奶为什么要囚禁你十五天,却要我帮你去算计火凤凰沈琳,你算是什么英雄好汉,江湖豪客?”
  “我从来也没有自诩为英雄好汉,江湖豪客。”
  “不管你怎么说,这件事我不干。”
  “胡秋云!你没有选择的余地。”雁云语气非常冷酷,似乎想以气势压住对方。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可以选择?”
  “因为你在利刃的威胁下,你除了活,就是死,我相信你绝不会选择死亡这条绝路,所以我说你没有选择的余地。何况我同样许以重利,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雁云,你四海为家,我天涯漂泊,咱们同是一朵流浪的‘云’,为什么要互相残杀?”
  “人类相互残杀的例子太多了,胡秋云!别妄想用这些话打动我,那是白费心机。快回答,我缺乏耐性。”
  “我选择死!”胡秋云语气轻淡,死在她眼里似乎不足畏。
  又是一阵沉默,也许胡秋云的回答把雁云唬住了。
  如果这是赌博,无异是孤注一掷,雁云手中的利刃只要往下一带,胡秋云就结束了生命,那是任何力量也无法阻碍或挽回的。
  但她这一注却下赢了,雁云没有立刻采取冷酷的行动就已算她在气势上占了上风。
  那么,雁云岂不成为虚张声势了吗?
  那把刀在他手中岂不成为一般人在茶余饭后叨在嘴上的一根牙签?
  “胡秋云!”一阵冗长的沉默之后,雁云才缓缓施开了口:“我很佩服你!”
  “我以一条性命只换来一声佩服,你那声佩服也未免太值钱了。”
  “胡秋云!你既然选择了死亡,我一定会让你如愿,不过,我有些好奇,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视死如归?”
  “我老子留传给我的一身硬骨头。”
  “姜二奶奶出五千块,你肯了;我也同样出五千块钱,你却不肯……”
  “姜二奶奶是双手捧钱来恳求我,你是用刀子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两者大不相同。”
  “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如果你不骂我一声不要脸,我就打个比方给你听听。”
  “好!说来听听。”
  “我很年轻,也很漂亮,是不是?”
  “这……我不否认。”
  “一个江湖浪子如果用花言巧语,也许可以骗走我的心;一个狂徒如果要用武力强暴我,或者像你这样用刀子架在我脖子上霸占我,那绝对不行,他只能得到一具死尸。两者同样是坏人,只因为他们用的方法不同,所得的结果也就完全不同了。”
  “胡秋云!”雁云冷冷地说:“胡门用毒,天下无双,想不到你的言辞之犀利,也是天下无双,这双绝我都领教过了。”
  “我虽费尽口舌,顽石并不点头。”
  “我方才就说过,我素来没有怜香惜玉的心肠。”
  “那你为什么不快快下手?”
  “时间还多,用不着那么急迫。”
  “我明白了,你已经在我身后割了一刀,血一直不停地流,只要你的刀不离开我的耳后根,血就不会止住,血干我目然会死,这种方法倒也独特。”
  “胡秋云!谢谢你提醒我。”
  “你难道非要如此不能满足吗?”
  “不这样,我就无法找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答案?你想知道一个人身上有多少血吗?”
  “有一个谣言:说火凤凰沈琳正在进行一个阴谋,她暗中还有一个合伙的人。你为什么宁愿死,而不愿答应我去向沈琳下毒?难道你就是那个合伙人?”
  当雁云煞有介事般说出他的想法时,胡秋云真想放声大笑,但她不敢那么放肆,大笑时身体会震动,也许,她耳根后的伤口又会进裂一些。
  “雁云!也许白山黑水的环境可以培养一个人的豪气,却无法培养你判断事物的头脑。……你刚才发表的妙论不是推断,而是武断……不过,你的话倒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雁云!就算你已定了我的死罪,我这条命已经要由你来处置,那么,我请求让我多活三天,行吗?”
  “你刚才说了“请求’的字眼?”
  “是,我是这么说的。”
  “那你可能是冒牌的胡秋云,胡三的女儿绝对不会这样。”
  “雁云!不要过份抬举我爹,也不要把我看得太倔强,其实,我是一个很油滑的人,不过,现在我是很诚恳地请求,我真希望多活三天。”
  “这三天对你莫非很重要?”
  “并不一定很重要,但一定很有趣味。”
  “趣味?胡秋云!你好像在故意引发我的好奇心。”
  “雁云!你刚才提到了火凤凰沈琳,又提到了什么阴谋——什么合伙人,我对这一连串的疑问都感到兴趣,三天的时间或许能够帮你找到答案。”
  “帮我?”
  “是呀!听口气,你似乎正在追寻答案。”
  “只是帮我!你自己并不想知道答案吗?”
  “纯粹地帮你,这三天的时间也许能使你对我更有深刻的认识,更彻底的了解,那么,就可能消除许多误会……那我或许就能再活许多、许多的三天。”
  “但是,这三天你也一定随时随地在找下手的机会。”
  “什么意思?”
  “没有人甘愿服输,没有人甘愿受制。你的专长是下毒,你不可能放过一显身手的机会。”
  “雁云!听清楚,如果你害怕,这个协议就取消,你可以在一转眼之间消除你的恐惧。”
  “我好像听人这么说过,用毒的人都擅长揣测对方的心理,果然这话不错……胡秋云!你这朵‘云’比我强,好!就这么说定了!”雁云收回了刀,他的另一只手立刻递上了一个小纸包。“金毛狮子!疗治刀伤的止血圣品,自己敷上吧!”
  胡秋云一面敷药,一面笑着说:“我上当了!”
  “哦?这话什么意思?”
  “这包金毛狮子拿在你手里已经很久了,你根本就没打算杀我,我又何必请求……”
  “胡秋云!我已经杀了你,我要杀的是你的锐气!……你说白山黑水并不能培养我的智力,这句话恐怕错了,当我一离开姜二奶奶那座牢笼时我就将内情猜透了八九分,所差的只是内中细节——在你们两个人当中,我宁愿相信你,反正我在你手中已经栽过一次。”
  “雁云!方才你是在存心戏弄我?”
  “由于你的戏弄使我丧失了十五天的自由,我不应该报复吗?”
  胡秋云扑过去,用她的拳头敲打雁云的肩头,那是撒娇似的殴打,雁云站在那里,一动也没动。-
  胡秋云突然发现自己的行为过于亲热,爽朗的她,也不禁脸红起来。
  “雁云!”她在柔软的草地上坐了下来。“你相不相信,过去,我对任何的男人都没有过兴趣?”
  “我相信。”
  “为什么相信?”
  “因为你年轻、美艳、又聪明,什么样的男人都不可能进入你的眼中。”
  “对!你说得对,可是……雁云!你蛮讨人喜欢的。”
  “我?”
  “嗯。”胡秋云很认真的。“你个头儿不高,又瘦,而且……而且长得也不好看……可是,你不让人讨厌,我……我发现我蛮喜欢你的。”
  “喜欢我什么?”雁云既不惊、也不喜,反应非常冷淡。“以前我也许曾渴求有女性对我说这种话,也许期待的日子太长久了,现在听起来反而觉得像假话。”
  “真的?”
  “那么,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的鬼精灵,和我一样的鬼情灵。”
  “和你一样?”
  “是呀!”
  雁云没有再接下去,他的目光望向她的耳后:“血止住了?”
  “会留下一个疤。”
  “没关系,你的头发可以盖住那个疤。”
  “可是,我撩起头发仍然可以看到。”
  “你看不到,你不可能看到你耳根后面的部位。”
  “雁云!这就是你的鬼精灵!”
  情感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当它悄悄来临时,那些仇恨、煞气都狼狈地逃走了现在,天格外青,水格外蓝,人也显得格外开朗。
  “走!回城去!”雁云说。
  “一块儿去吗?”
  “当然。”
  他们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刚刚他们还在彼此伤害,而仅仅一瞬间,他们又变得如此亲蜜,情感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
  绕过小溪,是一座丛林,他们穿过丛林,走上了黄泥道,雨后初晴,黄泥道既不扬尘,又很轻软……
  可是,他们的脚踩在黄泥道上并不轻松。
  为什么呀?
  因为有五个人一字排开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四黑一红的衣衫格外显出了一股强劲的压迫力。
  只要有过对敌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攻击性的阵容,当中间那个穿红衣服的人一旦出手,两侧的四个黑衣人就立刻会展开夹击、包抄,一出手就会使敌人陷入重围。
  “雁云!好久不见了。”沈琳先打招呼。
  从口气中就可以听出来,沈琳心目中的敌人似乎不是雁云;因此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转头望着他身侧的胡秋云。胡秋云也正在望着他,目光中明显地浮现着一个大大的问号。
  “雁云!站开好吗?”沈琳又接着开了口。
  雁云必须作一个选择,置身事外?或者和胡秋云站在同一条阵线上?偏偏这是一个很难令人选择的问题。
  胡秋云也许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位在江湖道上以泼辣见称的棘手人物,但她凭借她敏锐的观察力,从对方的衣着、气度和语气之间将对方认了出来。当然,她立刻就有了反应:“是火凤凰沈琳吗?”
  “是的,”雁云以为胡秋云是在问他,就抢着回答。
  “好像有点儿敌意。”
  “是的,”沈琳这一次比雁云先开口:“我现在对每一个人都有敌意,因为敌人一直潜伏在阴暗的角落里,没有伸出头来……胡秋云姑娘!你会赶到省城来凑热闹,真是使我大感意外。你为什么来这儿,我不想过问,也无权过问。但我要问一件事,自今晨日出之后,直到现在,请将你的行踪交代一下。”
  “凭什么?”
  “胡秋云!你问这句话表示你拒绝回答我的问题,是吗?”
  “雁云!打个圆场。”胡秋云似乎不愿将磨擦变得更激烈。
  “沈琳!”雁云不得不开口了:“是有什么误会吗?”
  “雁云!”沈琳的脸色非常阴沉,口气也相当严峻:“你说的这句话表示你太幼稚,在你没有了解内情之前,你怎可冒失地用了‘误会’的字眼?”
  雁云一直和胡秋云牵着手的,这时候他才松开了。他向胡秋云作了个莫可奈何的表情,然后走开。他选择了逆风的方向,而且走了三十多步才停住,在路边坐了下来。这表示他将彻底置身事外,连她们谈话的内容都不想知道。
  “沈琳!我可以问理由吗?”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需要知道你在这一段时间里作了些什么事情。”
  “你未免有点儿强人所难,人都有私事,人都有秘密,有许多事并不一定需要告诉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胡秋云!‘火凤凰’三个字是怎么来的,你大概也听说过,我没有太多的闲工夫跟你泡磨菇!”沈琳的右手似乎轻轻挥动了一下,她身边四个黑衣大汉开始缓缓移动。
  “沈琳!我不想打架。”胡秋云耸耸肩说。
  “你也不会打架,你只会用毒,我现在站在上风的位置,你想利用风向来下毒的机会一点都没有。”
  “好!我说,日出我就起来了……”胡秋云已经妥协。
  她一开口,那四个黑衣大汉的行动就停了下来。
  “你住在什么地方?”
  “我一起身就离开了那个地方,这与你想了解的情况无关。”
  “好!继续往下说。”
  “然后我去五元居吃了一碗羊肉面。”
  “然后?”
  “然后我就去了保安队。”
  “去保安队找谁?”
  “找萧子冰。”
  “我不会査问你去找萧子冰干什么,我只问你在那儿待了多久。”
  “一直待到约莫一个钟头之前,然后就来到这里。”
  “你一直都没有离开过保安队吗?”
  “没有。你可以问萧子冰。”
  “胡秋云!你的话露出了两个很大的破绽:在你所说的这段时间里,萧子冰曾经离开过保安队,他去一家钱庄提领了两百块现大洋,今天是他们保安队发饷的日子,来去加停留大约耗费了个把钟头,在这段时间里他并不能证明你不曾离开过;而且,你不知道这回事,足证你当时并不是一直待在那儿……”
  看样子,沈琳并不是唬人,她不禁暗暗奇怪沈琳如何对别人的行动那么了解。
  “第二个破绽,”沈琳继续说:“你曾经去一家酒坊探问几种酒的价钱,你并没有买,而你刚才为什么没有提这件事,难道这需要加以隐瞒吗?”
  “沈琳,我可以补充说明吗?”
  “我在听。”
  “第一点,保安队不是只有一间屋子,当时我在和另外一个人说话,所以,享冰曾经去过钱庄提领钱的事情我不知道……”
  “你在跟谁说话?”
  “跟一个囚禁在保安队里面的犯人。”
  “嗯!关于第二点呢?你又有什么说明?”
  “我否认,而且坚决否认。”
  “胡秋云!我在江湖道上名声不好,也不好缠斗,但我很讲道理,当你去探问酒价的同一时间内,酒坊出了点小漏子……”沈琳从身上取出了一样东西,一块雪白的绢帕包着一块小木板,她向胡秋云扔过去。“请你闻闻看,那块小木板上残留着什么香味?”
  胡秋云深深吸了一口气,她的脸色突然大变。
  “胡秋云!那是你们胡门的专长之一,五步媚香,该不会错吧?”
  在这一瞬间,胡秋云的脸色有了极大的变化,不过最后她还是恢复了镇定。
  “沈琳!我非常佩服你的见闻渊博,而且我也承认这是五步媚香,是我们胡家的传家之宝,可是……”
  “好了!”沈琳挥挥手打断了对方的话:“胡秋云!你的手指很纤细,手指甲也修剪得非常整洁,又涂上了腥红的蔻丹,你那双手实在很迷人,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你的指甲里还藏着五步媚香……那么轻轻一弹,药粉扩散出去,五步之内,嗅着香味的人就会暂时失去知觉。手法高明,使人防不胜防。不过,这种手法也稍有缺点,药粉会有一部份落下来,落在地上,或者落在屋中的家具上,如果时间很短,不难找到残留的香气……那块木板是从一张床的边缘部份撬下来的,你大概也看得出来。”
  这番话真长,沈琳述说却非常平静,就像在述说一个非常熟悉的故事,可是,听在胡秋云的耳中却使她脸色变了又变。
  “沈琳!你对五步媚香的了解就好像你也是我们胡家一份子,可是……”
  “就在那个时候,曾经睡在那张床上的一个人突然不见了。尽管到现在为止我还弄不清楚你是如何进去,又如何把那个人弄走的,但我已经肯定,在那个时候你曾经在那儿出现过。”
  “没有。”胡秋云用力地说。
  “胡秋云!你是有身份的人,单单用‘没有’两个字来回答是不够力量的,你必须推举有力的反证……不过,我看是不必了。胡秋云!胡门的绝活儿五步媚香会落到别人手里,这话会有谁相信?”
  胡秋云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显示她已经无法镇定了。
  “沈琳!我暂时不想解释。”
  “你想……?”
  “不过,你要给我时间,我要査。”
  “胡秋云!我也要查,而我是要争取时间,每拖延一分钟,就对那个人的生命多增加一分威胁,我给你的时间是立刻,立刻给我一个交代。”
  “沈琳!我否认,我否认去过那家酒坊,否认用过五步媚香,否认一切一切……”
  “你所说的否认应该说成狡赖。”
  “沈琳!如果我曾经作过什么,我不必狡赖,半个月前我曾经在雁云的酒里下毒,我就没有否认……”
  “那要看你面对什么人。”
  “沈琳!不要逼人太甚!”
  “胡秋云!这话应该由我来说。先交出那个人,然后我们再来解决这个纷争的善后问题。你必须承认这次行动的失败,你不要一心想保持全胜的纪录。”
  “这么说,你是认定了?”
  “不错。”
  “那我是百口莫辩了,但我不会束手就缚,因为我要査出谁在使用五步媚香。”
  雁云决定置身事外,而且站在逆风的方向,他当然听不到双方谈话的内容,但他可以看到双方的举动和神色,现在,他走了过来,而且很快地横在她们中间。
  “你们好像发生了争执。”他的态度是无私的,可是他是面对着沈琳的,这很明显地表示了他的立场,他是在护着胡秋云。
  “雁云,方才你表现的气度很好,现在怎么突然想起要当护花使者来啦?”沈琳的语气有点儿奚落。
  雁云的神色很认真,语气也很严肃:“沈姑娘!你大概也听说过,我并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可是此刻不同,坦白地告诉你,胡秋云是我此生中第一个正正经经喜欢上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她的生命现在由我主宰。”
  “挺新鲜!”沈琳在冷笑。
  “沈姑娘!你一定会相信我说的是实情,现在,我不容许任何人伤害她。”
  “雁云!你不容许?!当然,你有权利这么想、这么说、这么作,可是,你作得到吗?”
  “尽力而为。”
  “好!我给你一个‘尽力而为’的机会,不过,我要先把情况告诉你一番,让你先作一个判断……”
  “不必。”
  “不必?!你一向行事都是如此冒失吗?”
  “沈姑娘!我有必要解释:如果我知道了内情,那么,我的行为似乎是因为那件‘事’,现在,我单纯地只为了这个‘人’,她的命是我的,我不容许别人伤害她。请你务必要了解我的动机;我不是保护胡秋云,只是保护我自己的‘权益’。”
  “凭什么她的命是你的?嗯?”
  “私事,不想解释。”
  沈琳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投向站在雁云身后的胡秋云:“那么,你已决定在雁云的庇护之下……”
  “沈琳!我不赞成你用的字眼,雁云说的是实情,在三天之内,我的性命是他的,我无话可说。”
  “三天?!对我来说,是个无法忍受的时间……雁云!在我心里的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该杀的,一种是不该杀的。你是第二种,如果你不立刻改变你的决定,我就要将你列为第一种,永远如此,绝不因任何情况,任何情势而改变。”
  “沈琳!你的话不小心把你心内的秘密泄漏出来了,你要将我列在该杀的男人之内,永远如此,这表示你并没有把握能将我一举击败,一举歼灭,是吗?”
  “我承认,我从不轻敌,就算是一只蚂蚁,我也不敢说一抬脚就可以踩死它。”
  “沈琳!我好像是一条蛇,一条奇毒无比的蛇,有句古话:当你发现一条毒蛇时,如果你没有把握一出手就将它打死,你最好立即离开它远远的,别去招惹它。这句古话也许能使你重新再作一个决定。”
  沈琳背上的斧头到了她的手中。
  她性烈如火,火能使人温暖,但也能将人焚毁。“火凤凰”是敬畏的封号。现在,她已经将雁云列入第一种——该杀的男人。
  沈琳的斧头一出手就要伤敌,从她的背上到她的手中,再砍在敌人的身上虽是两个阶段,却总是一气呵成,间不容发,她从不留下让敌人招架还手的余地。
  现在,她将这两个阶段分开来,显然是存心给雁云一个“尽力而为”的机会。
  沈琳的右手斜斜地伸着,就像一个樵夫在伐木疲累时小歇的姿态,斧刃处显现一条白线,雁云非常明白,那细细地一道白线可以在顷刻之间使他变成一具尸体,江湖一孤雁也就从此销声匿迹。
  死亡是丑陋而又令人厌恶的,但它却具有无比的权威:它能使君子变成小人;使英雄变成孬种,使豪气干云者变成颤抖、畏缩。古今面对死亡而无惧者有几?
  雁云也禁不住打了个寒噤,这个寒噤表示他外表的冷漠和倨傲只是一个面具,他毕竟是一个真实的人。
  他已无可选择,也只有“尽力而为”了。这就是人性的愚味,常常因不必要的争执而发生争执。
  他的右手缓缓举起,轻轻摆动,在那只手的摆动下,胡秋云退后了好几步;雁云也许需要较为宽敞的场地。
  那一道白线在一瞬间变成了万千道闪光,沈琳的斧头这时成为予取予求的掠夺者;而雁云的身子也变成了一段扭曲的形象,旁观的胡秋云看不清楚那是他的头部,那是他的胴体,那是他的四肢。他像一根烧红的铁条,可以任意弯曲,穿越、扭动在那万千道闪光中。
  这精彩而又令人触目惊心的杀伐在顷刻间终止,沈琳的斧头又回到了她的背上,可是,雁云身上的衣服已经变成了布条,他那半个月来没有沐浴的肮脏躯体有一大半部份都露了出来。
  他脸色苍白,喘息不住;他的确尽了力,而且尽了全力。他目光中浮现着极大的疑问:如果沈琳再多劈出一斧,他就死定了。沈琳为什么突然收手?
  “雁云!”沈琳平静地说:“我这把斧头有十八招精锐的招式,没有人可以抵挡三招,而你却在我十八招都用完之后还活着,而且你手里还没有兵器,这使我很佩服。我明白,只要我再重复我的招式,也许只要一抬手你就会血溅五步,但我不愿那样做。火凤凰不是魔徒,不以杀人为争,给你一个机会,好好揣摩一下,也许你这只江湖一孤雁会变成天下一飞鸿。记住一件事,下次不管何时、何地碰到,我都会猝然出手,不会事先打招呼的。”
  沈琳一挥手,带着她的四个手下走了。
  “雁云!”胡秋云嚷了起来:“你是死里逃生!”
  “我承认。”
  “难怪江湖道上不管多有名份,多有地位的人都对火凤凰畏惧三分,她的确有使人畏惧的威力。”
  “她像一个谜,”雁云喃喃地说:“像一个没有谜底的谜,你想猜破却永远猜不破。”
  滙云这番话令人莫测高深,也许只有他自己才了解真正的涵义。
  “现在怎么办?”胡秋云变得非常关心他了。“看看你的身上,怎么能见人啦?”
  “那边有一座林子,我去林子里歇着,你去城里为我买一套衣服——对不住,我身上没有钱……”
  “我有。”胡秋云打量着他:“让我瞧瞧……”
  “瞧什么?”
  “瞧瞧你的身材呀!”
  “你不用瞧了,买现成的衣服我穿起来都很大。”雁云对他的身材过份瘦小似乎并不感到自卑。
  “我会买一套刚合身的!”
  胡秋云是个很细心的女人,她去估衣店买了一套衣服,她说是买来给她十五岁弟弟穿的,果然,穿在雁云身上非常熨贴,不过,这个小秘密她并没有说出来。
  当骄阳已经偏过了当中,逐渐西斜时,他们两人才来到了五元居,吃晌午是太晚了一些,不过,也有好处,他们不会吸引太多好奇的目光。一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和一个身材不相陪衬的男人在一起,而且状极亲密总是会引人侧目的。
  其实,胡秋云根本不在乎别人以何种目光看她,她打从心眼里喜欢这个男人。她觉得雁云心地善良,充满勇气,最重要的是:他需要一个女人去爱他,胡秋云很乐意作那个女人。
  雁云没有施展任何手段,而胡秋云就完完全全地被他征服了;男女之间的情愫本来就是如此奇妙。
  五元居宽敞的店堂里连他们俩只有三个人,另外一个是个大胡子……对!就是那晚在唐群要挨黑枪之前突然出现的那个大胡子。严格地说,唐群被打黑枪他有责任,如果不是他教唐群去赴什么约会,也许就……
  “也许”的事情实在太多,也许那只是一个巧合。
  那么,他此刻在这儿吃过了时间的晌午,又是一个巧合吗?
  他仍然坐在靠进门的那副座头,通常客人不喜欢那个座位,而他却偏偏喜欢。
  胡秋云旁若无人地对雁云百般亲热,低声地说话、轻轻地笑,替雁云把他碗里浮在汤上面的过肥羊肉挑掉,当雁云想吃生蒜时,她为他剥去蒜瓣的外表,她把他像个王子似的侍候得无微不至。
  大胡子并没有望向他们,而他却不时在皱眉,而且都是在胡秋云对雁云表现得过份亲热的时候。他好像有些厌恶,也似乎在嫉妒。
  雁云是背对着门坐的,他应该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大胡子的表情,而他却突然说:“好了!别对我这么亲热!”
  “为什么?!你不喜欢?”
  “不,不是不喜欢,是因为有人在吃酷。”
  胡秋云竟然毫无忌惮地笑了起来:“哈哈……你说的话好好玩,有人在吃醋?谁会吃醋?谁又够格吃酷?”
  雁云连连瞪了她两眼,却没法子将她那一长串像是放鞭炮的话声加以制止。
  那个大胡子竟去走过来了,在他俩中间打横一坐,冷冷地说:“我在吃醋。”
  “你?!”胡秋云并没有生气,也许这会儿她的心情格外好。“你在吃醋?羊肉泡馍加上醋,滋味并不好。”
  “你们小两口要亲热为啥不在家里关着房门亲热?偏要跑到这里来?让我瞧着好不顺眼!”这个大胡子似乎是存心在找磕儿,他应该知道这番话可能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果然,胡秋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你看不惯为什么不闭上你的狗眼?”
  挨骂了,接下来是破口大骂?还是摩拳擦掌?
  都不是。
  大胡子偏过头,望着雁云,没见他嘴动,却听到了他的声音:“听说你在找一把刀,一把名叫‘无痕’的宝刀,是吗?”
  情势转变之突然,就好像在揉面粉擀面条时,突然咔嚓一响,面粉团里出现了一块玻璃的楂子。
  胡秋云愣了,雁云也愣了。
  大胡子的声音又响了起来:“答话呀!”
  “是有这档子事。”雁云答话了。
  “你是想巧取?还是豪夺?或者化点儿小钱,毫不费劲,顺顺利利地到手?”
  “因何动问?”
  “买卖。”
  “刀在你手里?”
  “不在。”
  “没货谈什么买卖?”
  “先找买家,这是我一向的原则。”
  胡秋云傻了眼,她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谈什么。
  “你有把握可以弄到那把刀?”雁云继续在发问。
  “当然。”
  “用什么方法?”
  “不劳动问。”
  “如果你用巧取,用豪夺的手段得到那把刀,而我却要化费一笔钱,我为什么自己不去巧取或豪夺?”
  “你没那种本事。”
  “你很自豪。”
  “也很自信。”
  “好!这笔买卖可以谈谈,你要什么价码?”
  “先听听你付得起什么价码。”
  “你知道我是谁?”
  “江湖一孤雁。”
  “那你就该知道我雁云一无祖产,二无行业,三不掠夺,不会有太多的钱,这笔买卖可能谈不成。”
  “我不要钱,只要一条命。”大胡子说得好轻松。
  “要我拿我的性命去换那把刀?”雁云瞪起了眼珠子。
  “别逗!”大胡子一斜眼。“买卖没这么个作法,当然不是要你的命!”
  “那又是要谁的命?”
  “这话可得从头说起……”大胡子眯起眼睛想了一想;“半个月前——不成,应该说得更正确一点,是十六天前,那天夜里这五元居都已经快要封炉了,火凤凰沈琳,还有唐群……雁云!关于那姓唐的,他的来龙去脉还用得着我再说一遍吗?”
  “不用!往下说吧!”
  “他们就坐在这副座头上,我呢?就坐在靠门边。那把‘无痕’宝刀就抱在唐群的臂弯里,不瞒你说,我想那把刀已经想了很久,我不爱刀,也不用刀,只是听说那把刀很值钱……我这个人不算是个好人,如果有人说我的老婆很值钱,我都可能把她给卖掉。”大胡子人很直率,他似乎是个没有心机的人。
  雁云虽然稍嫌对方的叙述太细腻了一点,但他还是很有耐性地听着。一旁的胡秋云自然是更不会打岔了。
  大胡子喘了一口气,又说了下去:“我想那把刀想得很久了,可是我的消息却得到太晩,妈那巴子被别人先下了手……雁云!当我看见那把刀还抱在唐群的臂弯里,你说我有多高兴呀!”
  “听说那把刀已经缺失了刀鞘,姓唐的用一块白布包着,你怎么一眼就认出他抱着的刀就是你心里的那把‘无痕’宝刀?”由此可见,雁云听得很仔细,他还不时在对方的叙述中挑破绽。
  “雁云,我这个人可是实话实说,那把‘无痕’宝刀是个什么样儿我压根儿就没听说过,可是,我一赶到这儿,唐家牧场的事我可听说啦!又传言火凤凰保了姓唐那小子的驾,他俩同时一照面,就不全都摆明了吗?”
  “嗯!”雁云没再打岔。
  “我当时找了个机会跟唐群私底下讲了一句话,约他到关帝庙见面,凭良心说,我要动脑筋巧取也好,豪夺也好,我都有把握把那把刀弄到手,但是我另有打算。如果姓唐的愿意把那把刀送给我,我就答应他把灭门血案的幕后主使人找出来,你说,这公平不公平?”
  雁云只是点点头,不答一腔。
  “唐群立刻就答应赴约,他连东西都没吃完就往外走,似乎对我的约会非常重视,不料到他一跨出这五元居的大门就砰地一响挨了冷枪。”
  “这样一来,把你的计划也给破坏了。”雁云禁不住插了一句。
  “那倒没什么,就算我跟唐群在关帝庙见了面,买卖也未必谈得成,如果他不肯,我绝不会动手枪——可是,那打冷枪的小子当场被火凤凰一斧头劈死了,死无对证,也没法子追査,我可背了黑锅啦!”
  “你背什么黑锅呀?”
  “这半个月来有人传说,我跟那打黑枪的野杂种是一路的,我用计引诱唐群出门,他等在对面放枪,真窝囊!”
  雁云的神色一直很平静,他那张半月未经修剪的面孔,即使有什么异样的表情,也很难令人察觉出来。
  “你很在乎那种流言吗?”
  “当然在乎,”大胡子回答铿锵有力:“在没有听到这种流言之前我就已经在追查那打黑枪的野杂种的来路了,可就是査不出,妈那巴子真邪门、就是査不出。如今我成了追命阎罗,务必要把那个躲在背后,不敢露面的人追出来。”
  “你要的那条命莫非就是指那个幕后指使打黑枪的人,是吗?”
  “这回你又说对了!”
  “那条命可不在我手掌心里。”
  “你可以帮我査呀!”大胡子翻翻眼,总算被他找到了一句贴切的辞儿:“我是孤掌难鸣,想找个帮手,当然要找像样儿的,你一进门我就把你给看上了,你帮我査那个令我背黑锅的野杂种,我呢?帮你弄那把‘无痕’宝刀,这位大姑娘!你说,这公平不公平?”
  胡秋云飞快地答应:“相当公平,相当公平!就这么一言为定好了。”
  “咱们分头办事,明儿夜里上灯时候,咱们再在这儿碰面,不见不散。”大胡子说着就站了起来,“对了!咱们也不必客套,你们后走,我的酒菜钱也麻烦你们一起付一付,明儿夜里再由我作东。”
  大胡子用手一抹嘴,走了。
  雁云有些儿不快地说:“秋云!你为什么要替我作主答应他?”
  “你打发他快点儿去呀!”
  “就这个缘故?”
  “雁云!倘若还有别的缘故也瞒不了你,是不是?别把我看成黄毛丫头!”胡秋云脸上透现着诡谲的笑容。
  “你那么快就把他打发走了,想必还有缘故。”
  “对!我在他的言谈中发现了三个破绽。”
  “哦?那三个破绽,说来听听。”
  “头一个,他没自动报出他的名姓,有蔵头缩尾之嫌,这种人一定不够光明磊落。”
  “嗯!还有呢?”
  “第二,这半个月来我在省城也听到不少传言,当然,这些传言都与唐家牧场的血案有关,却从来没听人提到过这个大胡子。”
  “嗯!第三呢!”
  “他说,他孤掌难鸣,要找联手的人,当然要找像样儿的,你一进门他就看上你了……这话只有鬼才信,你额上又没刻着字,而且你的外形也不是那种引人注目的人,由此可见他根本就是在信口开河。”
  “秋云!你的观察很细微,我还要考一考你,他要跟我打交道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这……”胡秋云的眉尖轻蹙了一下:“总而言之,一句话,他是不怀好意。”
  “不怀好意?这四个字太笼统,我们对任何引起我们怀疑的人都可以用上这四个字,你说对不对?”雁云似乎在存心挑毛病。
  “哎呀!雁云!你不要找我的碴儿好不好?像我这种年纪轻,阅历浅的姑娘,能找出这三个破绽已经很不容易了。你说,他接近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
  “哼!说了半天,原来你也不知道。”
  “不过,我可以确定一件事;他跟我打交道,不是为了我的利益,而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有一件事很令我安心,他不是争夺那把‘无痕’宝刀的对手。”
  “何以见得?”
  “心里在想那把刀的人,嘴上一定不会提到它;我们想去接近一个人,或者是想去巴结一个人,一定多谈那个人心里想的事,多谈那个人喜欢听的事,不会只谈自己心里想的,或者自己喜欢听的事,对不对?”
  “哇!你真是头老狐狸呀!”
  “秋云!我不喜欢这个称呼。”
  “那——那就算我没说。”
  “好啦!你还要吃什么吗?”
  “不要了,吃得好饱、好饱!”
  “现在,你还要作东付钱,加上大胡子的那一份,我没去客栈取行囊,我身上仍然是一文不名。”
  “咱们这就去客栈……”
  “好!你一个人去,我在那儿等你。”
  “雁云!这话什么意思?”
  “秋云!所谓这三天性命是我的,是个笑话,在你与姜二奶奶之间,我当然相信你的话,你对我的损害和伤害,我也可以原谅。方才你和沈琳说了些什么,我半句也没听到,真的,我不是个喜欢探听别人秘密的人……”
  “我可以告诉你……”
  “别告诉我!秋云!静静地听我说下去……我没有听见你们说什么,但我可以看得出你们之间可能有误会,因为我听见你说,你要去査——那么,忙你的去吧!别管我……”
  “我……”
  “别说!秋云!这已经很够了,从来没有一个姑娘家对我这么好过,从来没有一个姑娘家愿意牵着我的手在众目睽睽下行走自如,这顿饭是我生平最舒坦的一顿饭,如果没有那个大胡子来搅和,那就更美妙了……秋云!就算我能顺利得到那把刀,认识你!还是我这次入关来最大的收获。”
  “雁云!”胡秋云拉起他的手,合在自己两手之间。“听我说,我们是朋友……”
  “我们永远都是朋友……秋云!我是江湖一孤雁,你该明白那个‘孤’字的意义。”雁云将他的手抽了回去,他起身,大步向外走,连头都没有回。
  胡秋云想站起来追出去,但她没有那么做。
  胡秋云热情、大方,教她主动去喜欢一个男人,甚至主动表示出来她都无所谓,但她绝不会去缠住一个男人。雁云已经说得够明白了,如果她再追上去,那就真是“缠”人,喜欢缠人的女人是令男人生厌的。
  在这一瞬间,胡秋云并没有去怀恨雁云,她反而觉得雁云更可爱;女人绝不会喜欢哈巴狗似的专会摇尾巴,伸舌头的男人。
  她没有立刻离开那儿,她静静地坐着,因为她曾经和一个她所喜欢的男人在这儿共进一顿稍迟的午餐,她不让那股子甜蜜、温馨的滋味很快就溜走。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坐了多久,反正店堂里也没有客人,五元居的主人也不会撵她。
  终于,有客上门了。这时,胡秋云才发现店堂里已经亮了灯,面汤上那一层羊油都已经凝冻了。
  这个客人是沈琳。
  就她一个人,她那四个手下并没有跟随着。
  沈琳的表情很冷静,也可以说是很冷漠,当她发现胡秋云时没有任何反应,就像不认识胡秋云似的。
  “沈姑娘!”胡秋云先打了招呼:“我能跟你谈谈吗?”
  “谈什么?”沈琳向前多走了几步,并没有坐下来的打算。
  胡秋云将方才那个大胡子的话重述了一遍。没有加添什么,也没有遗漏什么。
  “你告诉我这些干什么?”沈琳的反应仍然很冷淡。
  “沈姑娘!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件事:唐群失踪了,那把刀带在他的身边,如果那个大胡子不知道唐群的下落,他怎敢用那种肯定的语气和椎云打交道,谈交易?”
  “胡秋云!我也要提醒你一件事,在五步媚香没有获得合理的解释之前,我仍然将你看成第一号嫌犯……”
  “我会査。”
  “要査就快去査,别老是坐在这里。”
  胡秋云很不喜欢沈琳那种盛气凌人的态度,但她此刻却能忍受,因为她今天的心情一直很愉快。
  今天是个好日子!
  在她个人来说,今天是一个令她永远纪念的日子,她不希望在今天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
  她以最和蔼的笑容去对待沈琳,然后以最轻快的步子离开了五元居。
  街头上灯火辉煌,人群拥挤,每个人都在欢笑,远处的夜空中还流动着五彩的烟火,今天不但是个令她要终身纪念的日子,似乎也是大家都要纪念的日子。
  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胡秋云突然发现了萧子冰,她连忙迎了过去。
  “萧队长!没想到在这儿遇上你。”
  “我要到姜二奶奶那儿去……”
  “萧队长!我请问你,到处都是人潮,到处都是欢笑,天空空还有五彩烟火,今天是个什么好日子呀?”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迎神庙会呀!”
  “哦!”
  “胡姑娘?我要到姜二奶奶那儿去了。”
  “那就赶快去呀!”胡秋云还兴高采烈地拍拍萧子冰的肩膀。
  “可是……”
  “萧队长!大伙儿都那么高兴,你干吗愁眉若脸的呀?!笑、大笑、欢笑,笑能治百病、解千愁,你知道吗?”
  “想到姜二奶奶那个如蛇蝎一般恶毒的女人,我脸上想挤一点儿笑容都挤不出来了。”
  “放心大胆地去,我上午就跟你说过了,去吧!没事的。”
  “胡姑娘!真的没事?你不是在宽慰我?”
  “我说没事就没事,你放心大胆地去吧!”
  “她如果再问起彭霸……?”
  “还是那句话——已经放了。”
  “好!胡姑娘!我一直都在听你的话,现在,也只有托你的福啦!”
  “放心吧!我是个最有福气的人。”
  胡秋云笑着走了,虽然雁云已经不在她的身边,她还是要享受这个美好的日子。
  过不了多久,萧子冰已经站在姜二奶奶的面前了,他很想使自己心情轻松一点,但他想尽了方法都办不到。姜二奶奶的目光像利箭似地射中了他的要害。
  “萧子冰!你来早了!”
  “姜二奶奶的传唤,我能早来,当然就尽量早来呀!”
  “由此可见你近来根本就不拿我的话当话,根本就没把我瞧在眼里了。”
  “姜二奶奶!这是误会。”
  “萧子冰!你跟谁借了胆子?说!”
  “没那个事,就算我向天老爷借了胆子,也不敢顶撞你姜二奶奶呀!”
  “彭霸呢?”
  “我不是回过您的话了吗?就在你去找我的前一步,把他给放啦!”
  “胡说!我已经派人在城里找过他,不见他的影儿,他就是会飞,也没那么快呀?!”
  “姜二奶奶!我说的是真话,你不相信……”
  “我当然不相信……”姜二奶奶站起身来,手指尖儿戳在萧子冰的鼻头上。“萧子冰!我看你是寿星佬佬吃砒霜——有点儿活得不耐烦了……现在还来得及说实话,等我下了决心要处置你的时候,你想后悔恐怕都来不及啦!”
  萧子冰浑身发毛,他太了解姜二奶奶,他知道只要这个狠毒的女人把她那珠光宝气的脑袋瓜儿轻轻一摆,他的老命就休矣!
  现在,他有点儿怨恨胡秋云了,他觉得自己似是受了那个年轻女娃子的利用和戏弄,她根本就一点也不负责任。
  就在萧子冰暗暗诅咒胡秋云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小丫环在帷幕处闪动了一下;她似乎有什么事要报告姜二奶奶,却又没有那个胆子进来。
  “干什么?”眼尖的姜二奶奶发出一声沉叱。
  “二奶奶!有……有一封信。”
  “是一个当铺里的小伙计送过来的,说……说是立刻就要交给二奶奶,不得耽搁片刻。”
  “信呢?”
  “在这儿。”小丫环双手把一个大大的信封套呈给了姜二奶奶。
  姜二奶奶挥挥手,那小丫环又连忙退了出去。
  萧子冰如今将希望寄托在那信封上,他并不认为那封信是来救援他的,他只希望有什么急事先把姜二奶奶绊住,使他先松一口气。因此,他很留意姜二奶奶看信时的神色。
  姜二奶奶一接触到信笺上的字,她的两道眉毛立刻就挑了起来,似乎那封信上的每一个字都在挑起她的愤怒,等她把信看完,怒火已将她焚烧得面目全非了。
  萧子冰是忧喜参半,喜的是:已有另外一个人,或者另外一件事吸引了姜二奶奶的注意力;忧的是,姜二奶奶很可能将怒气发在他的身上。
  他胆倾心惊地等待着,但是结果却大出他的意料之外,姜二奶奶浑身的怒火突然在一瞬间熄灭,她挥挥手,有气无力地说:“萧队长!坐呀!”
  这一声“队长”的称呼使得萧子冰松了一口大气。就他记忆所及,除了开始姜二奶奶跟他接触时的几次之外,姜二奶奶还不曾对他如此客气过。
  “萧队长!”姜二奶奶的语气听来十分柔和:“咱们俩来往可不是一天半日,我姜二奶奶对你怎么样,你心里应该有数……萧队长!你可不能连络外人来欺负我。”
  “没那回事,美二奶奶!我那敢,我那敢呀!”
  “彭霸你说已经放了,我相信,我也不追究这档子事了。以后咱们还要来往,你呢!想找油水也找不到像我这样肥的;我呢?总要找个靠山,你萧队长总算是个合适的人选,往后,响们别再闹不快,行吗?”
  “姜二奶奶!你说的是,你说的是!”
  “我要托你两件事,尽尽心,尽尽力好吗?”
  “姜二奶奶你尽管吩咐。”
  “要是你有机会再见到彭霸,给他梢个信儿,就说我有事要找他,教他跟我照个面儿……”
  “一定、一定!”
  “另一件事,你可曾听说过一个名叫胡秋云的女人?”
  “胡秋云?……”萧子冰将尾音拖得很长,他在观察姜二奶奶的反应。
  “你一定不认识,她如今在省城,可能住在那家客栈里,要是你去査号子,也可能遇上这个女人。”
  “也是要我梢个信给这个女人吗?”
  “嗯!一个相当重要的口信。”
  “如果姜二奶奶你真是有相当重要的口信要捎给她,我就立刻去猛査号子,务必把这个女人给找到……”
  “告诉她,如果想找油水,尽管找我开口,别老是找我的碴儿。”
  “姜二奶奶!这可不行,”萧子冰还在假戏真作。“我得保护你的权益,别人想诳诈你,我不能不管!”
  “算啦!萧队长!你唬唬活老百姓还管用,遇上扎手的狠角脚色,你只有站一边凉快去……好啦!你把这两件事放在心上,回去吧!”
  片刻之后,萧子冰已经走在冷清清的街上了,清凉的夜风吹拂在他脸上,使他的头脑格外清醒。
  他走着,想着,突然在他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萧队长!恭喜啦!”
  回头看,真是他心头想到的人——胡秋云。
  “姑娘!恭喜什么呀?”
  “你逃脱了一劫,还不该恭喜吗?”
  “姑娘!我明白,是你那封信救了我,你真行!在边塞,能制住姜二奶奶的人真还不多。不过,我可要提醒你,姜二奶奶可不是很好对付的人,你得提防着一些。”
  “谢谢你的提醒,说起来我倒该提醒,提醒你,如今,姜二奶奶已经把你恨透了,只因为她有些害怕我,所以暂时把你搁在一边,我可不能老是保你的驾,这是客地,我总有一天会离开这儿的,那时候……”
  “说的是呀!”萧子冰的屁股上又着了一把火。“我……我该怎么办呢?”
  “除非能在我离开这儿之前把她除去。”
  “姑娘!可没那么简单……”
  “简单得很,只要你肯帮忙。”
  “姑娘!别拿我寻开心,我可不敢跟姜二奶奶那种人去斗;再说,我还得伸手跟她拿钱,我干吗要把一座金山往大海里推?”
  “既然你还有这种贪图那就算了,如果有一天你死在姜二奶奶手里,可别怨我。”说完后,胡秋云转身就走。
  “姑娘!”萧子冰一伸手抓住了胡秋云的胳臂。
  “别拉拉扯扯的。”
  “是是是!”萧子冰连忙松开了手。“姑娘!你说说看,要我怎么帮忙?”
  “你刚才还见过姜二奶奶,是不是?”
  “是呀!”
  “要见她可不容易,因为她比兔子还狡,狡兔三窟,她倒有九个窝,你只要告诉我,方才你在那儿见到她的,用什么方法进入她住的地方,就行了。”
  “姑娘!没那么简单,我虽然知道在那儿能见到她,可是,中间还要经过许多关卡,经过好多盘问,不容易,太不容易了。”萧子冰说完后,还在频频摇头。
  “容不容易混进去见到姜二奶奶,那是我的事。你刚才是怎么个去法,你只要详细地告诉我就行了,别的你不用管。要是出了毛病,我绝不会扯上你。”
  萧子冰犹豫了一阵,还是照着胡秋云的意思作了。他说得很详细,胡秋云听得也很认真,不过,她的眉头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她的表情不像方才那样乐观了。
  她和萧子冰分了手,街头上的人群仍然在挤来挤去,兴奋的浪潮依然汹涌着,烟火的绚烂也不时在天空出现,真是到了城开不夜的境地。
  终于,她看到了那块“信城当铺”的招牌。门口那盏写着一个火红“当”字的油纸灯笼在晚风中摇曳着。胡秋云一直都很纳闷,那个“当”字为什么一定要用红色,现在,她终于找到了答案:因为当铺老板喝了太多穷人的血。这个答案似乎太刻薄了一些。
  当铺并没有因为迎神庙会而休市;也许有更多的人为了敬神拜佛而来当当。
  胡秋云大步走了进去。
  坐在高高柜台后面的老朝奉朝她看了两眼;多看她一眼,大概是因为她穿着华丽,不像是个上当铺当当的穷人。
  胡秋云脱下了腕上的玉镯放上了柜台。
  “当多少?”老朝奉的声音显得非常冷漠。
  “你看能当多少?”那只玉镯少说也要值个三、五十块大洋。
  “十块钱。”
  “加一点。”
  “加一块钱。”老朝奉又朝她看了一眼。
  “再加一点。”
  “好!再加一块钱。”
  “当了。”
  老朝奉开始写票,当票递出来了,另外还附了一张庄票,面额是十二块大洋。
  胡秋云暗暗高兴,这第一关已经通过了,区区十二块大洋,照常规,是不会开票的。
  “老先生!我要急着用哩!”
  “你可以连夜去兑啊!今儿夜里,钱庄子要到二更才关门哩!”
  胡秋云按照地址很快就找到了那家“信诚钱庄”,这都是姜二奶奶经营的“信”字号买卖。
  庄票递进去,现洋立刻兑了出来,设想得很周到,十一块大洋,外带一块钱的钢角子。
  就这么样吗?那又如何能见到姜二奶奶?
  当她退出钱庄子的时候,谈然发现有个十五、六岁的小童在门口等着。
  “姑娘!你一直往前走,馅右手边,有家‘信风茶楼’,这家茶楼也卖茶叶,你进去,买二两杭菊花,可别多说话!”
  姜二奶奶可真神秘,她连络、盘查的方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这儿,就起了变化。不过,不管怎么变,胡秋云都深信她今晚一定能见到这位神秘的姜二奶奶。
  街头上太热闹,茶楼的客人寥寥可数,小二们都在那儿打哈欠。
  “买二两杭菊。”胡秋云扯高了嗓门嚷着。
  “要什么价钱的?”
  这一问,可把胡秋云给问住了。
  “姑娘!这人有贵贱,货有高低,同样是杭菊,品种却不一样,自然价钱也就不一样啦!”
  这会有什么差别呢?胡秋云暗暗思索着。
  柜上的人又说了话:“姑娘!咱们这儿的杭菊有好几十种,你还是亲自来挑挑选选吧!”
  “就买二两还那么麻烦。”
  “买多买少都是主顾呀!”
  柜上的人说完之后就走进了柜台,向后面走去。胡秋云猜想这可能是个过门,一通过那道拱门,可能就别有天地,另有曲径。因此,她毫不犹豫地跟着那人向后面走去。
  一通过拱门,是一座宽敞的天井,两旁各有两间厢房,却都是房门紧闭,不见灯火。那领路的人向右边摆摆手,又径自在前领路。
  通过短短的回廊,前面是一条横廊,领路的人向右一拐,是一座别院,院子不算小,却是空空荡荡的,不见一株花,不见一棵树,当然也不见一个人。
  领路的人说话了:“姑娘!你不是当真要买二两杭菊吧!”
  胡秋云没答话,也没必要答话。
  “那就请姑娘在这儿等会儿吧!”领路的人退了出去。
  这儿的气氛有些阴森迫人,不过,胡秋云不是个雏儿,如果说这是姜二奶奶的故弄玄虚,那也吓不倒她。
  突然,有几条人影飞快地出现。这里用“飞快”的字眼绝不过份,因为那几个人是打那儿冒出来的,胡秋云根本就没看清楚。
  她转了个圈儿,数了数,一共是五个,一色的黑衣,只有十只眼睛珠子闪闪发亮,他们是梅花状将胡秋云团团围住,却又保持了相当的距离。
  胡秋云立刻作了必要的防范,她从怀中摸了一样东西放在手心里,论打斗,她是一点本事也没有,她只擅长用毒,她经常也是用毒物来对付敌人。
  她现在已经把情况摸透了;她的一举一动都落进了姜二奶奶的眼中,她今晚必定能见到那位姜二奶奶,但是要在什么地方见面,那可要由姜二奶奶决定;也许就是这个地方。
  那五个黑衣大汉就是姜二奶奶所作的安全措施,胡秋云很开心,这表示姜二奶奶很怕她。
  别院是个三合院,对面那间正房的门打开了,有人走了出来,胡秋云稍稍感到失望,那并不是她所想见到的姜二奶奶。
  是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男人,很年轻,在星光照射下,他的脸显得很白,很白,他看起来非常文弱。
  那个面色苍白,非常文弱的年轻人是姜二奶奶派来对付她的吗?胡秋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了这么一个想法。但她立刻又否定了这个想法。根据她的了解:姜二奶奶的身边虽然有一些武夫、莽汉,却没有这样一个人。
  那个文弱的年轻人缓步走到了胡秋云的面前,很礼貌地行礼,然后又将身子一侧,弯腰摆手说了声:“请!”
  原来,他是来带路的。
  胡秋云没有丝毫犹豫,就大步向中间那间屋子走去。
  那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屋子,没有一桌、一椅,只是在正中间摆着一座屏风。当她跨过门槛的那一刹那,屏风分成两片,向左右滑开。
  又是一道门出现在胡秋云的眼前……不!那不能算是一道门,只能算是一个洞;一个漆黑而又深邃的洞。
  年轻人又快步赶到胡秋云的身边,姿态如前,仍然是恭恭敬敬地说了声:“请!”
  现在,胡秋云不禁产生了一丝犹豫,摆在她面前的这个漆黑、深邃的洞窟很可能就是一个死亡陷阱;因为,这和萧子冰所描述的路径完全不一样。
  “请!”年轻人礼貌地催促。
  “前面带路!”胡秋云很有派头地挥挥手。
  “是!”年轻人立刻快步进了那个漆黑的洞。
  就像一个魔法师存心在胡秋云面前炫耀他的神奇魔法,年轻人的身子一进洞,那原本漆黑的洞窟突然变得明亮起来。虽然那种光亮只不过与微弱的星光相近似,但已经可以看清楚洞里的一切情况。
  那是一条经由人工修筑出来的暗道,笔直而平整,以胡秋云的眼力,可以看到三十来步的距离,除了地上略显潮湿之外,简直就和一般的道路没有什么两样。
  胡秋云心头多少有点儿在冒寒气,已经到了这里,她也无法再怯弱地后退了,她只有往前走了。
  她一振精神,迈腿走了进去。
  走在那条幽暗的走道里,心情比站在外面又舒坦多了,那年轻人以不疾不徐的步子在前面带路。走道约莫有一百多步长,终于,胡秋云看到了几层石阶。
  登上石阶,通过一道门,又是一间小小的屋子,屋子里只有一把很精致的藤椅。
  年轻人摆摆手,仍是很恭敬地说:“请坐!”
  胡秋实也就大大方方地坐在那把精致的藤椅上,她刚坐定,椅子突然转动,就那么一眨眼的工夫,眼前的景象全变了。
  她从来也没见过这么一间陈设华丽的屋子,那好像是天上仙子们所居住的寝宫,而她现在就是传说中的仙子。
  一阵环珮叮当,走出来四个丫环,她们手中各自托着一个漆盘,盘中放着香茗、甜点、果子之类。胡秋云心中暗暗赞佩,这位姜二奶奶真会摆谱,在气势上,她已经先声夺人了。
  一个丫环乖巧地说:“姑娘请先用茶,咱们二奶奶就要来了。”
  如此殷勤的款待,如此柔和的气氛,应该不会使客人有任何恐惧的感觉一,然而胡秋云却正好相反,她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姜二奶奶不让她离开这儿,她恐怕就很难离开这儿。
  丫环们退去,胡秋云猜想,女主人一定在暗暗观察她的举止神色,她也就落落大方地取了一片哈密瓜放进了嘴里。她是个专门用毒的人,她不相信姜二奶奶会用这种方法对付她。
  吃了好几片瓜果,姜二奶奶现身了,并没有施展什么感人的手法,她是慢慢走进来的。
  “胡姑娘!欢迎光临舍下。”姜二奶奶很客气地说。同时,递上一样东西。“你的镯子!”
  这表示她的组织严密,功能发挥得非常迅速。
  “这些钱,”胡秋云也将那十一块大洋及一堆零钱取了来,“我也该奉还啦!”
  姜二奶奶在胡秋云对面坐了下来,她的笑容收敛了,很正经地:“胡姑娘!说明来意吧!”
  “来意?!那当然是礼貌性的拜访。”
  “我不是问你今晚的来意,我是指你来到省城,到底是为了什么?”
  “姜二奶奶!你好健忘,不是你把我给请来的吗?”
  “活儿已经干完了,钱也拿了,你早该走了,可是你还蘑菇在这儿,而且管闲事管得挺有劲儿,当然有你的目的,是不是?”
  “二奶奶!你说我活儿干完了,钱也拿了,早该走了,……可是你没想到,你能化钱请我活干儿,难道别人就不能化钱请我吗?”
  “哦!”姜二奶奶似乎没有想到这一层。
  “二奶奶大概不会再往下问了吧?”
  “当然,我问你也不会说。不过,我得问问你现在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拜访,刚才我已经说过了。”
  “胡姑娘!我对你算是很客气,就拿现在来说吧!这一路上我可以安排不少埋伏,咱们没深仇大恨,犯不着那样,是不是?”
  “二奶奶待我真好……”
  “胡姑娘!我可是个爽快人,如果你认为我给你的那笔钱太少,还想刮点儿油水,你尽管开口,只要在谱儿上,我不会小气。若是想要我这条命,那可是不成,命只有一条,不能给,只能拼。”
  “二奶奶别把话说得那么严重好吗?我给你干活儿,你二奶奶给我多少钱来着?”
  “两千大洋。”
  “对!两千大洋。庄票还在这儿,分文未动。”胡秋云将庄票取出来放在茶几上。“请二奶奶收下。”
  “这是什么意思?”
  “你化两千大洋教我为你干一件活儿,难道我就不能化两千大洋请你为我干一件活儿吗?”
  姜二奶奶愣住,她似乎没有想到胡秋云会如此刁钻难缠。其实,这怪她的接触面不够广泛,对各形各色的人并不完全了解。毒物早就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江湖上走腿闯道的人也都知道毒物是最犀利,最阴狠的武器;可以杀人于无形,令人防不胜防。为什么擅长用毒而又极具威力的人物因何那样少呢?只因为凡是用毒到家的人必需具备下面三个条件;对各种毒性有精确的了解;反应敏锐;心机深沉。想想看:这种人是好对付的么?
  在姜二奶奶发愣的时候,胡秋云又说话了:“我不缺用,可是当你化钱雇我干活儿的时候,我还是答应了,那是因为我有那种本事。二奶奶!你可不能拒绝,除非你是高高在上,只化钱雇别人,而从来不愿被别人雇。”
  “胡姑娘!我可真是把你估不透,就像估不透你那只百宝囊里藏着多少种要命的毒药一样。说吧!要我干什么活儿,我得估量一下,看我可有本事把那两千块大洋赚回来。”
  “替我打听一个人。”胡秋云说得很轻松;好像那个人就缚在姜二奶奶的手心里。
  “这我可要套句武家坡里头的戏辞儿啦!有名便知,无名不晓。”
  “你一定认识。”
  “可别说得那么铁定。”
  胡秋云原本是坐着的,这会儿她站了起来,从姜二奶奶的目光可以看出来,胡秋云的行动对她产生了一股莫大的威胁。
  胡秋云慢条斯理地向前走了两步,脖子往前一伸,轻声细语地说:“造成唐家牧场灭门血案的那位大牌角儿是谁?”
  话说得轻,听在姜二奶奶的耳中,却好像一连串霹雳,将她震退了好几步。
  吸口气,定定神,姜二奶奶才开口:“胡姑娘!令尊除了教你用毒之外,有没有告诉你,出门在外,少管闲事?”
  “姜二奶奶!人总不能十全十美,我样样都还不赖,就是有这么一点毛病……”
  “你有毛病是你的事,我可不是瞧病的大夫。”
  “姜二奶奶!我可要用你说过的话回过去啦!如果你嫌这两千块大洋太少,你尽管开价,只要在谱儿上,我胡秋云不会小气。”
  “胡秋云!一个姑娘家,何苦惹这种麻烦?”
  “咦?你又怎知我会惹麻烦?你看见路上有条长虫,看见地上有条蜈蚣,你是不是会躲?因为它们身上有毒。我跟长虫,蜈蚣没两样,没人敢惹我。”
  “好!胡秋云!姑奶奶!我算怕你行不行?请吧!别跟我蘑菇,我姜二奶奶外表看起来很风光,实际上日子并不好过,你就让我多活几天吧!”
  “哼!我倒很想让你多活几天,只怕到时候你自己不要活。”胡秋云的话中明显地表露了弦外之音。
  “这话什么意思?”姜二奶奶虽然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听起来仍然像是在大吼、大叫。
  “姜二奶奶!你今年贵庚多少啦?”胡秋云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这么一句。
  “怎么?!你要给我算命?”
  胡秋云退后了一步,似在端详站在她面前的姜二奶奶。
  “胡秋云!别太过份!”
  胡秋云根本就没有去理会姜二奶奶的恫吓,自顾自地说:“推算推算,你可能有三十六、七了吧!不过,看起来,你只有三十靠边的样子。脸蛋儿漂亮,身段保养得又好,再加上有钱、有势,你所以才活得很愉快,也许你还能活个三十年、五十年。如果你突然变得又老、又丑,你还有勇气活下去吗?”
  “胡秋云!你……?”
  “姜二奶奶!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对你都有莫大的关系,你一定要耐着性子听仔细……如果你的眉毛脱落,头发也丢个精光,脸上逐渐溃烂,慢慢地蔓延到全身,发出一阵阵的恶臭,那时候你还有勇气活下去吗?”
  “你?!你?!……”姜二奶奶抬手指着胡秋云,那只手却在发抖。
  “姜二奶奶!古有圣贤,能前知三百年,后知三百年,我可没那个本事,而我却知道三天后将要发生的事情。三天后的早上当你起床时会发现一枕头都是落发,而你却光着一个大脑袋,脸上有红斑,眉毛不见了,到了第四天,那些红斑变成了脓泡……”
  “住口!住口!”姜二奶奶发疯般地吼叫,同时抬起双手捂住了耳朵。
  “姜二奶奶!这些话听起来都令人难受,一旦发生在你身上那就更不是滋味了。”
  “胡秋云!”姜二奶奶那张迷人的面孔突然变得像厉鬼般狰狞。“我刚才就说过了,我只有一条命,不能给,只能拼!”
  “姜二奶奶!别激动,如果你不够冷静,你先生死了之后,你那能创出这样一番基业?我明白,这是你的天地,你的王国,只要你一声令下,我可能就会死在这儿。不过,你也得想想:我活着,三天以后将要发生的事情也许可以避免,我一死,只怕华陀再世也救不了你啦!”
  “胡秋云!你好卑鄙!”
  “用毒的人玩的是阴招,永远也得不到光明正大的赞誉,我不在乎你用‘卑鄙’的字眼来骂我!”
  “你这样对待我是为了什么?”
  “方才已经说过了,我只想知道造成唐家牧场灭门血案的大牌角儿是谁。”
  “我不知道。”
  “也许等你掉光了头发之后你才愿意告诉我。到时候,我可以保住你那漂亮的脸蛋,可没法子使你的头发再长出来,我要先声明。”
  姜二奶奶浑身的发抖,她差点要哭出来了。
  胡秋云是在虚声恫吓吗?或者她已经在姜二奶奶的身上下了毒?她用的是什么诡秘手法呢?就算她是在虚声恫吓,也同样会收到效果,因为她的确是一个无孔不入的用毒行家。
  姜二奶奶已经被胡秋云彻底击败了,她的威严荡然无存,甚至她身上佩挂的那些珠宝首饰也失去了光彩。
  “胡秋云!”她有气无力地说:“我承认你厉害,可是你用这种手段对付我,你是大错特错了。”
  “在结果还没有显示出来之前我也不知道是对是错。”
  “错了,一千个错,一万个错。胡秋云!信不信由你,我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姜二奶奶!毒性还没发作,就算发作了也不会影响你的神智呀!你怎么胡言乱语起来了?我可不是三岁小孩子啊!”
  “我真不知道啊!”
  “唐家牧场灭门血案的刽子手是江洋大盗彭霸,对不对?”
  “没错。”
  “是你教他去的,是不是?”
  “我承认!”
  “那你怎会不知道那位大牌角儿是谁?难道就是你?”
  “不是我,不是我……”
  “是谁?”
  “胡姑娘!老实告诉你吧!”姜二奶奶的泪水滴了下来。“我是个木头人,是个傀儡,背后一还有牵线拉扯我手脚的主子。我在省城那些当铺,那些钱庄子,那些茶楼酒馆表面上是我的,其实都不是我的,,自从姜二过世之后,那个人就在背后控制了我……”
  “二奶奶!就算你说的是真话——他总要向你发号施令,是不是?”
  “是呀!”
  “那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谁?”
  “真的。到现在已经好多年了,他是个什么长相我都不知道。”
  “鬼才信。”
  “我说的是实话……”
  “他是个男人,对吗?”
  “当然是个男人。”
  “你也算是个大美人,他难道不动心?他难道从来没有跟你亲近过?”
  “没有,压根儿没有,他连手指尖儿都没有碰过我一下,他宁可把我往萧子冰那个老鬼的怀里送……胡姑娘!我说这些话给你听,我可能都会遭到横祸,可是,我不愿掉头发,不愿浑身溃烂,臭气冲天,我只得冒险。胡姑娘!你务必要相信我的话。”
  现在,胡秋云皱起眉头了。如果姜二奶奶说的都是实话,她岂不是白忙了一场?
  足足思索了好几分钟,胡秋云才开了口:“姜二奶奶!我尽量相信你说的一切,不过,有几个问题,你可要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当初,他指定彭霸行凶,还是由你去挑选刽子手?”
  “他并没有指定什么人去动手,只教我找妥当的人把唐家老小全杀光。”
  “你没有问他为什么?”
  “向来不许我提出任何问题。”
  “照说,应该将彭霸杀之灭口,才不至于秘密外泄,他为什么没有想到?”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从来不许我参加意见。”
  “他的原意是要将唐家一门除绝,可是,唐群成了漏网之鱼,他为什么不下令教你派人去追杀?”
  “本来有这个命令,后来他突然改变了主意,反而教我全力保护唐群。”
  “这倒很奇怪——如令唐群失踪,他知道吗?”
  “知道。”
  “他怎么说?”
  “他限令我时间找到唐群的下落。”
  “在五元居门口打唐群黑枪的人是你的手下吗?”
  “不是。”
  “那会是什么来路?”
  “他没教我査。”
  “你的手下有个大胡子吗?”胡秋云将那个大胡子的模样又刻意描述一番。
  “没有。”‘
  “你派出追杀唐群,后来又保护他的是同一个人吗?”
  “是的。”
  “谁?”
  “夏健!”姜二奶奶真是无话不答。
  “嗯!我知道这个人——姜二奶奶!你突然变得很合作,难道不怕他知道了会惩罚你?”
  “方才我就说过了,我要冒险,也许,他还要用我为他办事,即使惩罚我也不会太严重——胡姑娘!我已经尽力了,你得给我解药……”
  “现在不行。”
  姜二奶奶脸上浮现了绝望的神色,胡秋云当然不愿逼对方挺而走险,连忙又说:“为了防你一手,待会儿我会把解药留在茶楼的柜上,就是我要去买二两杭菊的那家茶搂……”
  “胡秋云!你说话可要算话。”
  “放心,杀人不遍头点地,我不会讹你的……二奶奶!虽然你没有说出那个人是谁,你毕竟告诉了我不少事情,这两千块大洋是你的,不过,我要麻烦你顺便带个口信。”
  “带给谁?”
  “带给你背后那位大掌柜的。”
  “你说!你说!我一定把口信带到。”
  “离开这儿之后,我会住在长升枝,请他来跟我照个面,这样对彼此都有好处;要不然,他就想法子把我除去,那样看他有没有这个种!”胡秋云转头看了看左右,然后说:“现在,请二奶奶送我出去吧!”
  “请坐!”
  胡秋云仍旧坐上了那把椅子,椅子一转,她就离开了那间华屋。
  那个领路的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早在那儿等着了。
  胡秋云只想赶紧离开这儿,方才她是在放诈炮,她根本就没有施展什么毒计,她一直都在担心姜二奶奶会弄诡,所以先下手为强,想不到有极佳的效果。
  不过,她背脊处早就汗湿淋漓了。当她经过茶楼的柜台,疾步向外走时,那面色苍白的年轻人突然提醒她:“姑娘!你没忘记什么吗?”
  “我是空着手来的……”
  “我是说,你没忘记留下什么吗?”
  “哦!解药?”
  “是的。”
  “包二两杭菊,加冰糖,早晚喝一杯,连喝三天就没事了。”
  “杭菊也能解毒?”
  “小兄弟!你又学会一招啦!”
  那年轻人还在发愣,胡秋云已经快步走了出去。
  一些粗胳臂、粗腿的赳魁武夫,亮亮斗大的拳头也能把人吓死,毒王胡三的女儿即使真的没有施放毒药也应该可以唬唬人的。
  胡秋云方才在吓唬姜二奶奶的时候觉得很紧张,现在她却非常轻松,她认为那是顺理成章的事。
  她方才提到长升枝,那是让姜二奶奶安心的缓兵之计,她永远都不会去住那家客栈。那位在背后耍阴险的大掌柜有千百种方法对付她,而她只有一种方法——毒药。
  不管毒药有多么厉害,却永远胜不过另一样东西——奸险的人心。
  夜色已阑,街上的行人已渐稀少,胡秋云钻进一条幽暗的小巷,立刻就被夜色呑没了。就像姜二奶奶所说的——她真是令人估不透。

  第八章
  唐群小时候听说过“拍花党”的故事;不过,他总认为那是大人用来吓唬小孩子,用来哄骗小孩子行为的方法。一个人,扬手在你脑门顶上一拍,你就迷迷糊糊地跟他走。女孩子被卖到烟花巷,男孩子被卖到有钱人家当奴才。唐群头一次听到这种故事的时候,很新奇;再多听几次,他就暗暗地笑。他绝不相信有什么“拍花党”。
  但是,他今天却遇上了。经过的情况和母亲所说的故事一模一样,他的记忆中留下了大段空白,他不知道是怎么离开那家酒坊,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也许只是一刹那,也许已经过去了很久,他甚至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完全清醒的。
  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有灯,有床,有桌,有椅,床上还有华丽的铺陈……不,这话说溜了嘴,屋子应该有门窗,而他却没有看见,四周都是墙壁,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当他“突然”发现他置身在这个地方时,他是坐在一张藤椅里,那把用白布包裹的大刀还拿在他的左手里,好像他刚刚才进来,刚刚才坐下。
  他并没有惊讶,也没有害怕,半个多月来他已经历了太多的突变,他变得异常冷静。他静静地在观察四周的环境,最后,他在高高的屋顶上发现了一个气窗。
  为了防止雨水渗进,气窗是斜的,但是,站在适当的角度也可以看到一小块天幕,唐群看到了亮闪闪的星星。他这才知道中间经过了一段不算太短的时间,最少也经过一整天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摸摸肚子,瘪瘪的,可是并没有饥饿的感觉,他伸伸胳臂、弹弹腿,毫无异样的感觉……他懒得去思索这些恼人的问题,这个世界太深奥,他永远也摸想摸透。他重新在那张很舒适的藤椅上坐下,闭上眼睛,他并不累,闭上眼睛只是想使自己冷静。
  一闭上眼睛他就想到了沈琳;她对唐群的维护已经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唐群不是没有良知的人,他自然深深感激。可是,唐群总认为她过份小心,过份维护他,反而阻碍他的复仇行动。一个初生之犊,再加上仇恨之火的猛烈焚烧,他根本就不了解周遭环境的险恶;其实,在唐群的心目中,那里还有什么令他感到畏惧的事?
  他好像听到屋内有响动,但他懒得睁开眼睛;他知道自己目前不会有什么危险,要不然,他不可能还好好活着;可是,当他闻到一股很熟悉的味道时,他不得不睁开眼睛了。
  那是一股奶酪茶的味道。
  这是唐群最喜欢的饮料,他喝过许多、许多牧场的奶酪茶,他总认为他母亲作的最香,最不腻人,而他这一辈子再也吃不到了。
  桌上突然多了一个银光闪闪的食盘。
  银盘中放了一杯奶酪茶,盛在透明的水晶杯子里显得格外纯白而又诱人,唐群大步走过去,这才发现盘中还有一大块烧牛肉,两个大馒头。
  很令他惊奇的是:床边坐了一个老妇人,一头银发,两眼透射慈祥的光芒,脸上浮着亲切的微笑。
  一切都像梦中,可是,唐群知道这不是梦。不需要任何言辞的保证,唐群都会深信这位老妇人绝不会作出伤害他的事情。
  “孩子!吃点!”那柔柔的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唐群有一大堆的问题要问,但他没有开口;老妇人的目光令他不忍拒绝,即使他不饿,他也要把这些食物吃下去。当他喝了一大口奶酪茶之后,他发现自己很需要饱餐一顿。
  这一餐吃得真够饱,唐群将银盘中的食物吃得精光。
  “孩子!什么也别问,别问这是什么地方,也别问我是谁;别问你怎么来到这儿,也别问你在这儿还要待多久——孩子!答应我。”
  那声音仍然令唐群不忍拒绝,但是有一股冲力逼他说出了一句话:“我一定要知道我还要在这儿待多久?”
  “不!孩子,别问任何问题,我也不会答复你——来!”老妇人拍拍床边。“你到这儿来坐着。”
  唐群柔顺地坐了过去。
  “孩子!”老妇人拉着唐群的手。“我要跟你闲话家常——你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吗?”
  “小时候?”
  “从你懂事,从你有了记忆力之后……”
  “十岁时候的事情我都记得,就是那年,我爹才买了牧场那块地——爹说,买下地之后,咱们家只有两条乳牛,一批马,七只羊和三条狗。”
  “你真好记性!”
  “因为爹常常放在嘴边讲——过了五年,就是我十五岁。头一次开始摸枪的那一年,咱们牧场上单是看羊的狗就有二十几条。”
  “打十岁到十五岁那五年当中,牧场上的一些事情你还记得吗?”
  “记得。”
  “那五年当中,你爹出过远门吗?”
  “没有。”唐群回答得很快。“尤其是前两年,咱们牧扬根本就没啥好卖的,也没有钱买什么,爹也就没上城里来,说来好笑,咱们家有最大的牧场,爹跟妈还要到邻近的牧场去干活儿,要不然咱们就没吃的。”
  “后三年呢?”
  “到了我十四岁那年,咱们有羊毛收成了,爹进过一次城,好像也就是那么一次,我爹买了一支枪,还跟我娘吵了架。”
  “孩子!想想看,”老妇人问得可真仔细:“那一回你爹到省城里来,前后耽搁了几天?”
  唐群不禁觉得奇怪了,这老妇人问这些干吗呀?
  老妇人显然一眼就看出了唐群的怀疑,她连忙又说:“孩子!别把我当坏人,只要你记得起来的事,都老老实实告诉我,嗯?”
  唐群当然不会把这位慈祥的老妇人当坏人,他憨直、善良,他从来没有以怀疑的态度去对待任何人。
  他很认真地想了一想,才回答说:“那一次我爹来省城,好像耽搁了好几天,那几天刚好有十几头母羊生下了小羊,害得我妈都忙不过来。”
  “嗯!来省城一趟,路上要一天半,或者两天,再待上一天,三天就够了,是不是?”
  “是的。”
  “你爹没告诉你们,他为什么事多耽搁了几天吗?”
  “没有。”
  “之后,你爹时常单独行动吗?”
  “单独行动?”唐群不禁皱起了眉头。“老太太,我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譬如说,他常常一个人跑开了,但是后来家人问起来他又没说出来上那儿去了,或者去干什么……”
  “这……老太太!这种事情是常常发生的,爹常常会出去蹓马,刚套上笼头的马总有点儿野性,驯马的工作早几年都是由爹去作,到后来牧场的马多了,才请来几位驯马师傅。有时候,爹也会赶着一群小马到远处去放牧,牧场附近的草原要留给羊群、牛群吃……爹有时候一大早就出了门,黄昏才回来哩!”说到这里,唐群不禁又想起了儿时那段快乐的时光。倾听草原上传来的蹄声,然后是一顿丰富的晚餐。
  “孩子!现在,我们要来谈谈那个和尚了。”
  “就是死在咱们家牧场的那个和尚吗?”
  “是的。”
  “当初,你们家收留那个有病的和尚,是谁决定的?”
  “我。”这个问题唐群答得非常快。
  “你爹曾经反对吗?”
  “我爹当时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咱们是规规矩矩的老百姓,不能跟江湖人沾上边。”
  “那么,你爹当时肯定那个和尚是江湖人物了?他凭什么肯定?只因为和尚有把刀吗?”
  “我没问,我根本就不了解‘江湖’两个字的意思,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弄得太明白。”
  “到最后,那个和尚还是留在你们唐家牧场了。”
  “是的。因为我小时候看见爹枪杀一匹折了蹄的马,我恨了我爹好多年,所以当时爹就没有坚决反对。不过,一直到那和尚死了,埋葬掉了,爹都没有再跟和尚见过一次面。”
  “孩子!听说你对那个和尚照料得无微不至,是吗?”
  “我觉得我照顾他并不算很尽心,要不然,他可能还要活得久一些。”
  “和尚很感激你吗?”
  “我并不需要他的感激。”
  “听你的口气,那个和尚好像从来没有对你说过感激的话,是吗?”
  “他根本就很少说话。”
  “是病得没有精神说话吗?”
  “不!和尚的精神一直很好,到临终的那一刻他还是精神很好,我有时陪他一整天,有时陪他一整夜,好几个月,他除了告诉我这把刀名叫‘无痕’,除了说要把这把刀送给我之外,再也没说别的。”
  “他从来不开口吗?”
  “他有时会自言自语,可是,我始终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孩子!这把刀本来是没有名字的,和尚为它取了‘无痕’的名字,你可知道这两个字的意义?”
  “不知道。”
  “孩子!刀是用来杀人的。”
  “嗯!”
  “但是,这把刀从来没有残害过任何生命,它没有沾过血,所以老和尚叫它‘无痕’。”
  唐群听得津津有味。
  “孩子!你第一次见到和尚的时候,他像个什么样子?”
  “又老又病,好像连路都走不动了,……老太太!我是说他的体力。他的精神一直很好,尤其是那两道目光,好亮好亮。”
  “孩子!你看错了,如果那个时候老和尚用这把刀屠害生命的话,你们唐家牧场的人畜都会死在他的手里。”
  “真的吗?”唐群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
  “孩子!有句古话: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横祸临头的时候躲过了一次,却躲不过第二次。”
  “老太太!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孩子!你曾经救过你们一家老小,你知道吗?”
  “我……我……”
  “那是由于你的善心和怜悯心,不然,唐家牧场的血案早几年就发生了,你也不会活到现在了。”
  “老太太,我不明白。”
  “我现在可以向你透露一点隐情,当初那个老和尚到你们牧场去并不是贫病不依,他是要去杀害你们全家的,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
  唐群产生了强烈的反应,他嚷了起来:“老太太!枉冤!天大的冤枉!我不愿意看到那个老和尚躺在坟墓里还要受冤屈,所以我要顶撞你,你说错了,要不然你就是听错了,绝不可能!绝不可能!”
  “孩子!”老妇人抓住唐群的手,抑制他的激动。“你务必要相信我的话,你瞧我是说假话的人吗?孩子!是因为你对那个老和尚太好,才使他改变了初衷……真的,你得相信我。”
  “不!”唐群绝不相信。“我绝不相信,他慈眉善目,不是个坏人,而且,你刚才也说过,他手里的刀从来没有杀过人……”
  “孩子!你可知道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有相互残杀的事?”
  “我知道,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仇恨,而且,人会为了欲望而手夺……”
  “孩子!你说得对,仇恨、欲望……原因太多,总括一句来说,是好人在杀坏人,坏人杀好人!”
  “好人杀过人之后,他岂不是也变成了坏人?”
  “孩子!你一直就有这种想法吗?”
  “不!我是刚才突然想到的。”
  “那么,你要不要杀死你的仇人为你的父母、弟妹报仇?”
  “要。”唐群说得非常有力。
  “那么,你岂不是也变成了坏人?”
  “老太太!你这么说太不公平,他杀死了我的全家,他该死呀!”
  “孩子!你说得对!”老妇人的手抚慰着他的肩膀,平息他的激愤。“可是,别人不会这么想;每个人都认为他杀人的动机是正常的,他要杀的那个人也是该死的。所以,你不能说,老和尚不是坏人就不会杀人。”
  唐群的反应非常快,一句话立刻从他嘴里冲了出来:“难道老和尚认为我爹是该死的?”
  “他可能有那种想法。”
  “为什么?”
  “如今老和尚已经身故,是死无对证了。”
  “老太太!你说,我爹是该死的吗?”
  老妇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当然,这也是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
  “老太太!你说呀!一个牧场的主人,一个被他的长工,被他的孩子所崇敬的牧场主人,一个一天到晚和牲口、草原、砂土接触,与人无争的牧场主人,他是该死的吗?”
  “孩子!如果你能心平气和,也许我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
  “好!我心平气和,你说、你说……”
  “孩子!天有好生之德,我不能说你的爹该杀、该死,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爹不是好人;最少在他买在那块牧场草原之前他不是好人。”
  老太太的话给予唐群的震惊,胜过当初他亲眼看到父母、弟妹被杀。他父亲不是好人,如果老太太的话是正确的,唐群就会认为天底下简直就不会有一个好人。
  唐群倏地抽回自己的手,猛地站了起来。他的震惊,他的愤怒,明显地浮现脸上,他甚至想将刚才吃下去的食物呕吐出来。
  “孩子!我的话伤害你了吗?”
  “老太太!我不想说什么,”唐群在尽量克制他的激动。“我只想立刻离开这儿……”
  “孩子!如果你想知道一切,你就必须心平气和,这对你很重要,真的,请相信我。”
  “老太太!”唐群很痛苦地说:“要我相信你,那岂不是要我相信我爹是个坏人?”
  “孩子!让我把所有的话全部说完之后,你再去判断我说的话是真,是假,好吗?”
  “不!你的头一句话我就没法子接受。”
  “孩子!如果你种了一棵果树,等树上结了果子时,不管果子是酸的,或者是甜的,你都必须接受,因为那棵树是你种的来!坐在这儿。”老太太仍然拍拍原先唐群所坐的位置。
  唐群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并没有坐到床边去。
  “在晚清的时候,边塞一带是个强权与暴力横行的地方,谁有实力,谁就称王,那时候,有一个姓秦的土匪在边塞横行,他的势力甚至扩充到华北、西北地区,清廷派了好几个剿抚官,带着千军万马也对他没有办法。”
  唐群从小就没有听过有关强盗的故事,所以,他对这位老太太所述说的情形完全陌生。
  “这个姓秦的土匪头子手底下有好几千人,都是无恶不作的亡命之徒,他手底下有两个得力的助手,这两个人精武术、马术,而且头脑灵活,反应敏捷,他们去作案也好,带人抵抗清兵也好,都从来没有失败过。他们两个人有一个姓什么,叫什么,我暂且不说。我先来说另一个,那个人姓唐,名叫四标,就是你爹。”
  “不!我爹不叫唐四标!”
  “孩子!姓名可以更改的啊!”
  “不!不!我爹绝不会是土匪,绝不可能……”
  “孩子!你心平气和地把话听完,好吗?”
  “你不必再说了,我不会相信的。”
  “孩子!故事既然已经开头,就不能中断了。”
  “你高兴说就尽管说吧!反正你就是说破了嘴唇,说干了喉咙,我也不会相信。”
  “孩子!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你爹前半生的野性血统并没有传给你,后半生的刻苦、求善却给了你一个榜样。所以你正直、诚恳,等我把整个故事说完你会相信的。”
  唐群又不吭声了,不过,他心里却暗暗喊着:我绝不能相信这个老太婆的满嘴胡言,她是“拍花党”,这种人那会说真话?
  老妇人等了一会儿,等到唐群的脸色比先前平静了一些,她才接着说下去:“姓秦的土匪头子有个女儿,他就这么一个女儿,偏偏他两个得力助手都喜欢她,这教姓秦的土匪头子很为难。问女儿,她也不知如何选择,问那两个得力助手,他们又都互不相让。比马术,不相上下,比武术,又是不分高低。他们各有亲信,眼看这帮土匪就要一分为二,姓秦的土匪头子急了,就决定让他们两个人来一场不死不休的决斗,存者不但可以娶他的女儿,还可以承继他的头子地位。”
  唐群本来打算充耳不闻的,可是,紧张的情节却又深深吸引了他。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谁知道就在决斗的前夕,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那个姓秦的土匪头子被杀,你爹的对手也被杀,他们都是在睡梦中被暗杀的。”
  “哦?”唐群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声惊呼。
  “谁都会猜疑这是你爹暗下毒手,甚至连他的亲信都不耻他的行为。而你爹呢?只是站在姓秦的土匪头子的尸体前发誓,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他的罪名被认定。虽然还有人不相信他会作这种事,那毕竟只是少数,抵不过大伙儿的意思,于是你爹的命运也就决定了。”
  唐群的额头上在淌汗,显然,他已经开始相信这个故事了。
  “大伙儿决定要把他剖肚取心,用来祭奠他们的头儿,时间定在第二天的清晨,当时就把他绑在一棵大树上,派了好几个强壮凶悍的人看守着他。”
  唐群抬起手臂,以衣袖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
  “第二天一大早,你爹不见了,那几个看守你爹的人全部被杀,而且,土匪子的宝贝女儿也不见了。”
  “哦!”
  “当时大家猜想,一定是你爹杀死了那几个看守者,然后又劫走了姓秦土匪头子的女儿。不过,这种猜测应该是错误的,我猜想是姓秦的姑娘帮了他的忙。”
  “难道是……?”
  “是姓秦的姑娘救了他。也许,那位姑娘不相信您爹会杀害她的父亲,根据以后的情况来判断,我的猜想应该是正确的。因为那个姑娘就是你的母亲。”
  父亲是土匪,母亲是土匪头子的女儿,那怎么可能?
  “不!”唐群用力地嘶吼。
  “孩子!你必须相信这是事实,那并不会对你产生羞辱。以后,你爹买下那块地,辛苦了下半辈子,你仔细想想看:你爹是不是待人非常和善,从来没有暴戾的情绪和行为,是不是?”
  “是啊!”
  “别以为那样你就不相信我的故事,我猜想,你爹定下了决心洗心革面,以报答你母亲的恩情。孩子!自从买下那块地之后,你爹的一举一动,都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以前的唐四标好像死了,他已变成了另一个人。”
  突然静寂下来。
  唐群没有再开腔。老妇人也没有接着叙述她的故事;故事似乎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对唐群来说,并不因为老妇人对他父亲的好评而感到轻松,他的心情反而更沉重。如果老妇人所说是实,那么,他父亲就曾经有过一段不名誉、不光明的过去,他因此也就缺乏那种理直气壮为父报仇的理由……不!他的弟妹无辜,为什么要一起被杀?他一想到这里,他的头又再度昂扬起来。
  “老太太!你告诉我这些,是想阻止我为父母报仇雪恨吗?”
  “孩子!我没有这个意思……”
  “就算我父母该杀、该死,我的弟妹呢?他们为什么要惨遭杀戮?老太太!我感谢你告诉我这个故事,我也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
  “孩子!这个故事一共有两段,一段已经说完了,你还想听到另外一段吗?”
  “老太太!那段故事与咱们唐家有关吗?”
  “有一点关系。”
  “好!我听。”
  “从前有一个姓胡的人家,有一个儿子,名叫胡望祖,因为望祖的父亲是参加义和团对抗蛮夷死在乱军之中,所以他拼命钻硏武学,简直到了废寝忘餐的地步。望祖生了三个儿子,老大名叫念武、老二名叫维武、老三名叫继武。从他们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父亲对武学迷到什么程度。他们的母亲也会武术,而且还懂岐黄之术,她选中了老三继武,暗暗地将她的医术传授她的三儿,希望继武将来能济世活人……等到儿子们成年之后,胡望祖就教他的儿子一个个地出去闯荡,一方面吸取经验,一方面考验他们所演练的武功到了什么程度。想不到,这三个儿子不分先后地远离家门,却一个也没有回来。”
  唐群听得很出神,也很认真,他没有放过这个老妇人所说的任何一个字。
  “游子未归,胡望祖丝毫没有感到沮丧,还是继续浸淫武学,有一天,他在练一种独门武功时,不幸练得过份而伤了腰脊,在床上躺了半个月之后,死了。最伤心的当然还是他的妻子,夫死,三个儿子又是踪迹不见,她终日以泪洗面。虽然她很悲伤,但她也很坚强,并没有倒下去。几经托人打听,她那三个儿子总算有了消息,却不是好消息。”
  “哦?”唐群显然也在分担那位可怜母亲的哀伤。
  “老大胡念武作了土匪,孩子!就是那个跟你父亲争斗秦姑娘的对手,也就是大家怀疑是被你父亲杀害的那个土匪头子的得力助手……”
  “老太太……”
  “孩子!不要插嘴,静静地听下去……那个老三继武精通他母亲所传授的医术,却没有济世活人,反而专门硏究毒物四处害人。孩子!你想想看,这个可怜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该有多伤心!”
  “她那第二个儿子呢?”
  “关于她的次子,有各种不同的消息传来,但是没有一个消息是可靠的。后来,消息传来,老大离去,凭良心说,那位可怜的母亲并不十分伤心。至于老三呢?她随时都可以找到他,但她却故意躲避,她四海奔波,到处流浪,她一定要找到她的次子,看看她的儿子们是不是全都令她失望。许多年来,她几乎是为她的第二个儿子在活着。”
  “找到了吗?”唐群关心地问。
  “说也奇怪,她有时候可以说是已经掌握了她次子的行踪,等到快要见面时,却又突然消失了。或者,就是阴错阳差,不断有她二儿的消息,却始终见不了面,但她一直不气馁,一直的在找,她甚至暗暗发誓,没见到二儿子的面,她就不罢休。所以她现在的年纪虽然很大,还是四处探寻着。”
  唐群听到这里,不免向那老妇人多看了几眼。
  “可是,到了前几天,这位可怜母亲的心碎了。”
  “为什么?”
  “因为她的次子维武也同样令她伤心。”
  “是……是……”
  “孩子!那个可怜的母亲听到人说,胡维武为了替他哥哥报仇,作下了唐家牧场的案子。”
  “不!这个消息不确实,”唐群大声疾呼:“不是他,是个叫彭霸,是个下三流的土匪,他落在我手里,我都懒得对付他……”
  “孩子!为什么?”
  “因为他是操刀的人,幕后还有主凶。”
  “那就对了。胡维武就是主凶,他只是没有出面罢了。”
  “老太太,我从没听别认这样说过。”
  “现在,我不是告诉你了吗?”
  “老太太!我绝不能轻信你一面之词,那样可能会使我误入歧途,也使真正的主凶逍遥于法外,我一定要握有铁证……”
  “孩子!是胡维武干的,绝对没错,天下没有那个母亲会诬赖她的儿子。”
  听到这句话,唐群并不显得过份吃惊,因为第二段故事在进行一半时,他已经就猜到这位老妇人在故事中的身份了。
  但是,一个问题却立刻浮现在唐群的脑海:她为什么要宣布她儿子的罪状?母爱是天性,不因任何是非、曲直、善恶的观念而改变。如果母爱不是那样深厚,不是那样执着,人类的生命也许延续不到今天。
  这位可怜的母亲为什么不掩饰她爱儿的罪行?反而要在唐群面前抖露,为什么?
  为什么?唐群被这个问题深深困扰着。
  老妇人并不去注意唐群在想什么,她似乎只要把心头抑压已久的故事说完她就经松了。
  “老太太!还有第三段故事吗?”唐群显得异常平静,他将脑海中困扰他的问题暂时抛开。
  “没有了,我不喜欢去打听与我本身无关的故事。不过,有两个人的动向我一直猜想不出。譬如说,那个和尚吧!他为什么要去杀你的父亲?……”
  “老太太?我不相信这种说法,……”
  “孩子!你必须相信。你想想看:我连我自己儿子的恶行都不隐瞒,我怎么可能去捏造一个与我不相干的人的恶行呢?孩子!当时你看那个和尚大约多少年纪?”
  “很老!”
  “很老究竟是多少岁呢?”
  “我说的很老是指他的体力很衰老,和尚都不留胡须,而且他到咱们牧场之后,他都每天用一把小小的剃刀自己剃头,自己刮脸,甚至他后来病重时都没有停止过,我根本就没有看见过他的头发。老太太,你说,我怎么去推断他的年龄?”
  “他说话的口音呢?”
  “老太太!我没去过什么地方,也听不出他说的话是那儿的口音。”
  ““他有什么特别习惯吗?”
  “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老太太!你既然肯定他到牧场去是想杀害我的父亲,甚至你还知道是因为我待他很好,才使他改变了主意。你对他的一切都很清楚,怎会不知他的动向呢?”
  “孩子!我是在追查我的二儿维武的行踪时无意中听到了那个和尚的事,我当时还以为那就是我要找的维武。但是等我赶到牧场去,和尚已经入了土。我也曾在你们牧场附近打探了许多情况,……说他本来要去杀你父亲是我听别人说的,至于后半段情况就是我推测的了。”
  “令郎当时有多大年纪?”
  “应该和你父亲差不多。”
  “四十多吗?”
  “嗯!”
  “那个和尚绝不止四十多岁,虽然不是很老,最少也有五十多岁。”
  “后来我已经知道那个和尚不可能是维武,如果是他,就绝不可能到了牧场,还会放过你父亲……”
  “老太太!你刚才提到两个人。”
  “另一个是‘火凤凰’沈琳。”
  “沈琳她怎么样?”
  “这位姑娘在江湖道上很有点名气,也很有点本事,但是,她不是属于古道热肠那类典型的人,听说是她救了你,而且,这半个月来她对你呵护得无微不至,为什么?”
  “老太太!难道在你眼中,凡是热心去帮助别人的人,一定会有什么目的吗?”
  “孩子!她不是一般人,她是江湖人物。”
  “江湖人物也是人,他们有血、有肉、感情,他们也会明辨是非、善恶……”
  “孩子!你的想法太天真了,你以为驰骋在江湖道上的都是英雄侠客,他们打抱不平,替天行道,锄强梁、制恶霸、济困扶弱?他们没地、没田、不务农、不作工,不经营买卖,他们吃什么、喝什么?他们是人,不是神仙。没有五谷杂粮他们也会饿死,没有衣裳也会冻死。没有钱,就不能买马,就不能住店……孩子!你心目中的英雄侠客不是没有,只是太少、太少。奔波在江湖道上的人因为长期受艰险日子的刺激,他们变得毫无安全感,绝不去相信别人,更不会去帮助别人……孩子!你去问问他们,他们的回答一定是早就厌倦了江湖生涯,但愿有一片农庄,安安静静地过下半辈了。可是那片农庄需要一大笔钱去买。因此,大伙儿都有一个想法:狠狠地捞一票就洗手归山,退隐林泉。唉!可惜天不从人愿,他们都是在狠狠捞到一票之前就横尸山野,客死异乡了!”
  老妇人这番话使得唐群连连打了几个寒噤,照她这么说来,江湖人物岂不是沾不得了吗?
  “孩子!我上了年纪,口上不会无德。我可以铁定地对你说,沈琳对你那么好,一定有她的目的。”
  “也想狠狠捞一票?就拿她这半个月来对我的辛劳,我就是把整个牧场送给她,我也心甘情愿。”
  “孩子!咱们别把话题扯远了……在天亮之前,你要离开这儿。”
  “谢谢老太太!”
  “不必谢,我把前因告诉你,只是希望你明白内情,不要作一个糊涂人。后果如何,我不打算去过问……顺便有一件事我想请你帮帮忙。”
  “老太太说说看……”
  “我的孙女儿胡秋云也在这儿,也就是我那老三的女儿,这孩子仗着一身数不清的毒药横行江湖。她到这儿来是为了什么,我不想过问,我对我的孙女早就伤透了心。不过,我却为她惹了点小麻烦。”
  “哦?”
  “秋云那孩子现在有一种‘五步媚香’的迷药,其实那是当年我用来为人治箭伤、刀创,使伤者暂时晕迷而减少痛苦的。早晨,我带你离开那家酒坊时当场使用了那种媚香……”
  “难怪我最睡了一整天。”
  “当时,站在院子里的沈琳也昏迷了一刹眼的工夫,就在那一刹间我把你带走了。”
  “听起来很神奇。”
  “沈琳真不愧江湖阅历丰富,事后,她竟然找到了一些媚香残迹,因为这是胡门中的独门迷药,所以,沈琳就找秋云那孩子要人,这是冤枉的。你离开这儿之后,一定还会遇上沈琳,跟她说一声,教她别再追究了。”
  “老太太!除这以外,其余的事要不要提呢?”
  “你看着办吧!”
  “老太太!我还是希望你作一个明确的指示。”唐群绝不是玩弄什么心机,他很尊敬那位老妇人。
  “孩子!虽然你在我的眼里是这么幼小,你毕竟已经是个大人了。你有能力选择朋友,你有能力决定你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你还需要问我吗?”
  “那么,我再问一声:老太太把我带到这儿来就是为了告诉我那些故事?”
  “是的。”
  “告诉我那些故事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
  “没有。”这个问题老妇人想了一下,才回答的。
  “我再慎重问一次:老太太真能肯定唆使杀害我全家的是您的二少爷维武?”
  “没错。”她说得非常有力。
  “老太太没打算为您的二少爷求情?”
  “不!我不会为维武求情,那样做对你不公平,而且也不见得有用……孩子!既然你如此善意地提起,我也就顺便为维武说几句话。老大和老三都做过不少坏事,也可以说坏事作绝,维武这些年来是压根儿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老太太!我会把您的话记在心上。”唐群站了起来,明显地表示了辞意。突然,他的目光一亮,一句话不由自主地冲了出来:“天下没有不爱儿子的母亲,你可以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我除去,那样令郎维武就不会再遭受任何威胁,您为什么没有那样做?”
  老妇人脸上的慈祥之色顿时间一扫而空,一股严峻之色浮现在她的眉宇之间。
  “孩子!你怎么问得出这样一句话?我一大把年纪怎么可能有那种卑鄙想法?”
  “对不起,请恕我失言。”唐群惶恐地说。
  “唉!这也不能怪你,你直爽,才没把这个疑问埋在心里……孩子!把眼睛闭上!”
  “哦?”
  “不要吃惊、我已决心把自己封闭在一个不会被外人闯入的小天地里,所以,这座房子在建造时按装了巧妙的机关,你闭上眼睛,我好送你出去。”
  “老太太,”唐群突然有了一股依依难舍的情绪。“我还能再见到您吗?”
  “那就要看缘份了……孩子!闭上眼睛吧!”
  唐群顺从地闭上眼间,他无意去窥探老妇人刻意想保守的秘密。
  他没有任何感觉,只感到夜风扑面,格外清凉,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他已置身在荒郊野外了。最奇妙的是:附近并没有一间房子。
  一些神奇流传的故事立刻出现在他的脑际。他好像遇到了一个神奇的魔法师,也好像是遇上了那一路神仙,在刚刚那一瞬间,他也许超越了广阔的空间。
  不过,唐群绝不会真的以为是那样子。他确信那位老妇人是个人,有血、有肉,也有感情的人。

  第九章
  顺记皮毛店的门板已经上上了,只留下一扇小小的角门,檐下分别写着“顺记”两个字的油纸风灯仍在夜风中摇晃着。店堂里也是灯火通明。账房在结算一天的帐目,小伙计有的在擦拭柜台,有的在扫地,一天的工作已经快接近尾声。
  只有万百顺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一把用紫筋藤编织的太师椅上。
  旱烟杆是玉嘴子,仍然衔在嘴里,只是烟袋锅里早就不冒烟了,可是,万老爷子一点儿也不觉得,还在叭叽叭叽地吸着。
  莫非他在想什么心事吗?
  啪地一声,有人划了一根火柴,把万老爷熄了火的烟袋锅又引燃了。
  那人生了一把大胡子……对!就是在五元居两度露面的那个大胡子。他跑到这儿来干啥?真奇怪?
  还有更奇怪的哩!万百顺好像跟他很熟,旱烟杆那么一比划,那个大胡子就坐下了。
  “万老爷子,我来讨消息。”
  “别急!别急!”
  “老爷子!不是我急,是另外那几个兄弟急,一磨就磨了半个月,要是没活儿干,他们也好干别的事去。”
  “樊高!”万百顺竟然还叫得出这个大胡子的名字。“你这么说可就缺理啦!有没有干活儿我都照样付钱,可没耽搁他们呀!”
  “老爷子!”樊高陪着笑脸。“您不了解,这档子事可不是论天算工钱的,早干完了早卸担子,早松手您说是不是?”
  “麻烦你跟那几位朋友捎个口信,耗费了他们时日,我再加钱。”
  “老爷子!您要是这么说,可就见外啦!”樊高将上身倾过去,嗓门也压低了:“我说老爷子!当初不是说得十万火急的吗?怎么事后又松了劲儿?”
  “樊高!不是我要用,你说,我作皮毛买卖,又不押货走关内,我要人要枪干吗呀?是别人托我代办的,当初也是说得十万火急,没想到人影儿也不见了。”
  “莫非他又不需要了?”
  “不会的。如果不用了,一定会跟我打声招呼,想必是被什么别的事绊住了。反正安家费已经先付过了,赖不了他们,麻烦你捎个口信,不管有没有活儿干,照样付钱,要是耗费了时日,我再加。”
  “老爷子真慷慨,我代他们谢啦!”大胡子站起来很恭敬地行了礼。“我告辞啦!”
  大胡子刚走,万百顺就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在角门处一闪。
  就像有一根尖细的针在万百顺的臀部上扎了一下,任何人都会本能地弹跳起来,而他却忍住了;他毕竟上了年纪,有了相当火候。
  他沉住气把一杆烟烧完,这才站了起来。尽管他并不怎么累,他还是装模作样地伸了一个懒腰,,这才穿过店堂,越过拱门,走向后院。
  庭院的阴暗处,起一个声音:“掌柜的!”
  万百顺以锐利的目光向前后左右看了看,才疾步走向庭院。
  “唐群!我找得你好苦啊!听说你……?”
  “老爷子!我不想给您增添麻烦,所以要长话短叙……我托您的事……”
  “唐群!你听我说,你的铺子我已经找人看守,铺子里的货,我想了想还是暂时搁着,等到将来……”
  “不行,我等着用钱呵!”
  “钱我这儿有。”
  “那怎么行!”
  “唐群!你也别跟我客气,有帐将来还可以算,只要我拿得出。”
  “老爷子!您既然这么说,我也不好拒绝了,赶明儿我会找人送张字据来,写明铺子里的人物归您处理。”
  “这都是小事……唐群!你半个月前托我找的人,买的枪,如今还用得着吗?”
  “当然有用,我就是为了这件事……”
  “人枪都齐备了,不过,……我还是要问你一声:唐群!非得如此不可吗?”
  “老爷子!仇深似海,您说,我能丢得下吗?”
  万百顺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他叹了一口气:“唉!既然你已下定决心,我也不必劝阻你了,唐家就剩下你这条根,你多小心点。”
  “谢谢老爷子!”
  “唐群!东城有家‘浮云客栈’,你知道吗?”
  “不知道,我会找到的。”
  “那儿住了一个客人,姓樊名高,你去找他,人,枪在他的手里,只要提提我就行了。”
  “老爷子!大恩不言谢,希望有报答您的一天。”
  “唉!你教我说什么呢?”
  万百顺的话还没有说完,唐群已经借着墙边那棵大树翻墙出去了;从牧场出来的孩子都会玩枪,也都精于马术,万百顺似乎没想到唐群的身手竟然如此矫健。
  唐群今天在城外的一条干沟里睡了一整天,此刻,他正是精力充沛,很快地,他就找到了那家“浮云客栈”。
  不错,客栈里住了樊高这个人,小伙子立刻带路,当他站在樊高面前时,他不禁大吃一惊。
  是那个大胡子!
  是那个在五元居神秘出现的大胡子,那天晚上的情景又突然在唐群的脑海中出现。
  唐群跨过门槛,用脚后跟踢上了房。
  樊高在微微一愣之后,立刻以豪情万千的姿态迎了上去:“嗨!老弟台!可真没想到呀!”
  “站着别动!”唐群冷冷地叱呼了一声,微微一提握在左手中的刀,其实,那把刀在他手里并没有多大的威力,那只是下意识的动作。
  “干吗呀?”樊高脸上的笑容也结了冻。
  “有一点小误会要弄清楚。”
  “误会!咱俩之间会有误会?”
  “当然有。那晚在五元居,跟我订约会,当我一出门就挨了黑枪,这不是太巧了吗?”
  “难道你认为那个枪手是我埋伏的?”
  “换了你,你也会这么想。”
  “老弟台!我不妨用你刚才说的话来答复了,的确是太巧了,也可以说是我跟你订约会订的不是时候。如果我想杀你,根本就不需要在对街埋伏枪手。当时你离我很近,不必用刀枪,我用手都可以捏死你。”
  樊高顺手抓起一只茶盏,在手掌心里一捏,茶盏就碎了,他在以行动印证他的话。
  “你的回答并不令我满意。”
  “哦?”
  “你也许真能用手捏死我,但是你不敢那么作,因为你行凶之后绝对逃不过‘火凤凰’沈琳的利斧。”
  “我可不敢吹牛说我不怕火凤凰,这……这教我如何解释才会令你满意呢?”
  “说出你当时约我,要和我单独见面,是为了什么?”
  “谈一宗买卖。”
  “你难道是个皮毛商人?”
  “皮毛商人?哈哈!老弟台!你又说对了!我不作牛皮羊毛的买卖,只收集人的皮毛,懂了吧!你身负血海深仇,你当然需要人手帮助……懂了吧!就是这么回事。”
  “真是这样吗?”
  “我用不着说谎,当时你已准备赴约,我有机会下手,不必派人打你的黑枪。现在,你来兴师问罪,气势汹汹而来,我仍然有机会除掉你。”
  “你当真那么有把握?”
  “老弟!我可没瞧不起你的意思,你到底是个规规矩矩的买卖人,咱俩要是动手,我的胜面要占七成。”
  “你真的肯帮忙?”
  “当然,不过,不是白帮忙,要有代价。”
  “请问:万老爷子是怎么找上你的?”
  “是我找上他的。”
  “哦?”
  “万百顺在招人,买枪,我一合计就知道他是受了你的托请。你是大主儿,海水足。我可不干芝麻豆般的小差使,要干就干大的。”
  “你有多少人?几支枪?”
  “你要多少人?你要几支枪?”
  气氛已逐渐融洽,唐群也坐了下来。
  当唐群坐下来,开始和樊高商谈细节的同时,姜二奶奶那间华丽的屋子里也来了客人;他是夏健。
  夏健的脸上有汗污,一脸的胡渣子,衣服也肮脏不堪,显然,他没有时间去休息或者洗剃。但他的目光却充满了兴奋的神采。
  “二奶奶!唐群的行踪被我査到了。”
  “哦!在那儿?”
  “在东城的‘浮云客栈’。”
  “他投宿在那儿吗?”
  “他是去探访一个人。”
  “谁?”
  “说出来二奶奶也未必知道,那个人跟我是同行,不过,那个人并非一流的脚色。”
  “火凤凰沈琳没跟他在一起吗?”
  “没有。他们之间可能已经断了线。”
  姜二奶奶陷入沉默之中,一时没有说话。
  “我派人把他钉牢了,特地赶来请示,现在我该采取什么行动?”
  “有一件事我想有必要告诉你,”姜二奶奶的声色都很严肃,“我背后还有大掌柜,我当不了家,目前我只能教你把他钉住,不能让他闪掉。”
  夏健突然皱紧了眉头。
  “有困难吗?”
  “二奶奶!一旦被我钉上,他想闪恐怕不太可能。如果时间拖久了,会被他发现,我担心的只有这一点。”
  “我想,不可能拖得太久的,咱们那位大掌柜也灵得很,说不定你前脚走,他的指示立刻就到了。”
  “那么,我稍晩再来一趟。”
  “那倒不必……你全力钉牢唐群,我会派人去跟你碰头。”
  “好吧!那……我走了。”
  “最近我的心情不好,脾气也不好。”姜二奶奶走过去,抽出腋下雪白的绢帕,为夏健擦拭脸上的汗污。“所以讲话也就难听了,你该不会气我吧?”
  “不会,当然不会。”
  “那就好……等这一阵子忙完了,我会为你安排一点乐子。”姜二奶奶可真行,她泼辣、横霸、猖狂,但她也有柔媚的一面,她毕竟是一个懂得男人心理的女人;她更懂得如何利用她天赋的武器。
  “谢谢二奶奶……”夏健的呼吸有些浊重。
  “你去吧!”
  夏健转身的时候,姜二奶奶抓起了他的手,将那块已经弄脏的绢帕塞进了他的手里。赠帕之情,那是非比寻常的,她的手法真是够细腻、够精致。
  她坐下来,静静地等,她深信那个紧紧地抓住她,摆布她的人会很快地出现。她已决定要施展一些试探和反击,她已不甘长期像木偶似地被摆弄。
  她的估计很正确,那位神秘人物又出现了。
  这座宅子是姜二奶奶名下的产业,这间屋子是她跟外人接触的地方,作了一个会旋转的机关门。一方面是故弄玄虚,另一方面也是保持高度的私密性。可是,那位神秘的“大掌柜”每次在这儿进出似乎都不是利用那道旋转门。姜二奶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但她依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来,好像那位“大掌柜”只是一个影子,一眨眼皮,他就突然出现了。
  “有什么事需要报告我了吗?”他的声音在沙哑中透着几许苍老,猜他年纪应该在四十几到五十之间。
  “唐群的下落已经找到了,我已派人牢牢地钉住他。”
  “好!好!还有吗?”
  “胡秋云方才到我这儿过,她太猖狂,我觉得咱们不能老是伸长了脖子挨打呀!”
  “算啦!姜二奶奶!胡秋云是年幼无知,别跟她一般见识。”
  “年幼无知?如果她早嫁人,儿女都恐怕有好几个了。”姜二奶奶大胆地展开了反击。“你好像对她格外好,是怎么回事?”
  姜二奶奶话一出口,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在以往,她绝没有勇气说这种话;因为这个神秘人物牢牢地控制了一切,甚至包括她的生命。
  “你好像很愤怒!”反应竟然非常轻淡。
  姜二奶奶的精神立刻振奋起来,她曾猜测对方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强人,也必定有他的弱点,看来,她是猜对了。
  “你不知道她刚才是怎样摆弄我?她简直把我不当人,你难道不应该为我生气吗?”
  “我说过了,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可是,她现在已经妨害我的活儿了,她管这管那,管得我什么事也干不了。”
  “姜二奶奶!你不要火上加油,情况没那么严重!好了!我要跟你谈谈正事,你认识手法高妙的神偷吗?”
  “不认识。”
  “你以前不是说,你随时可以找到各式各样的人物吗?”
  “掌柜的!”姜二奶奶一思对方并没有厉言厉色,态度更明朗了:“我以前的确是那样说过的,不过,现在情势改变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因为你并没有保障我的安全,让我整日生活在惊悸恐怖之中,所以……”
  “姜二奶奶!别跟我使性子,这几年来你的产业一天比一天多,势力也一天比一天大,这都是拜我之赐,如果你想摆脱我的控制,你所得的一切恐怕会在一眨眼之间消失,你还是乖乖听话吧!”
  姜二奶奶并不想进攻得太急,进攻得太猛,她懂得适可而止的妙用,对方没有指责她在胡秋云面前说的那些话,这表示对方并非对她一举一动完全的了解。有了这种认识,她又可以待机而图,不必过份激进。
  “你如果有法子不让胡秋云那个泼妇来找我的麻烦,我还可以像过去一样为你作很多很多事情……”
  “好!由我来对付胡秋云,好吗?说正格的,你能立刻找到我要的人吗?”
  “妙手神偷?!”
  “是的,一个能偷任何东西的神偷。”
  “找得到。”
  “绝对有把握吗?”
  “最迟不超过明天晌午,我就可以找到这个人。”
  “好!好!教他去偷火凤凰沈琳的那把斧头。”
  姜二奶奶有好一阵子没有说话,据她知道,沈琳的那把斧头是从不离身的,不知道有没有这样一个高手能达成使命。
  “重赏,你一定要把赏金提得很高,很高,才有人愿意冒险去干这件事。”
  “掌柜的!我记得你是一个不怕任何厉害人物,不怕任何困难事情的人,现在,胡秋云,沈琳这两个毛丫头你也在乎起来了,这不是怪事吗?”
  “姜二奶奶!你今天犯了太多的规矩,不要惹我发脾气,赶快照我的吩咐去作。”
  “掌柜的,几年来,我从没有开口的机会,今天既然冒犯了你的规矩,说了好多不应该说的话,那我就索性把话说完,好吗?”
  “好!你尽管说。”
  “你从来不跟我打照面,是不是因为你的面貌非常丑陋?我每天照镜子,当然知道自己的模样儿,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只要他是男人,见到我都像掉了魂,拿那个杀手夏健来说吧!年轻、英俊,我还没让他沾边,只是给了他一点甜,他就心甘情愿地为我卖命了,我对男人有相当的诱惑感力,是不是?”
  “没错。”
  “可是,你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莫非你不是男人;或者你虽然是男人,但却不是真正的男人”
  “姜二奶奶!你今天太放肆了,要不是我念及多年来你对我的忠心耿耿,你就惨了……少说废话,有两件事要立刻去为我办妥:第一件就是找一个神偷,把沈琳那把斧头偷来;第二件,我不管用什么方法,务必要在日出之前把彭霸除掉,这个人不能让他活着。”
  姜二奶奶没有吭声。
  “听见了吗?”
  “听见了,我都会尽力去作,不过,我有一个请求。”
  “什么请求?”
  “让我见见你的卢山真面目,看看我是在为谁办事。”
  姜二奶奶这种行为非常冒险,她很可能惹来杀身之祸,但她也有几分把握知道对方不会遽下杀手,因为她还有利用价值。
  “不许胡闹!”这一声沉叱虽然不如万钧般的雷霆,却也相当严峻。
  姜二奶奶的行动仍然被一声沉叱喝阻了,她的试探,反击都暂时告一段落,她总算看到了那位神秘人物面貌上的一部份特征——那是唇上的一撮胡子;胡子是花白的,那么,对方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人。
  “姜二奶奶!”语气中揉合着愤怒与威胁。“咱们彼此不要照面是为了你好,你可明白?因为我绝不容许见过我的人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幸好你及时停止了你的愚蠢行为,你再上前几步,你就死定了。”
  “你舍得杀我吗?我为你作了不少事……”
  “你也在我这儿得到了不少利益,这是公平的姜二奶奶!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如果你再违反咱们之间的协定,你就只有死路一条。记住!不要太好奇,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要分道扬镳,愉快地分手不是很好吗?”
  “掌柜的!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违反过你的规定,可是,最近的情况跟以前不同了,接二连三地有人对我威胁,而你……”
  “方才我就说过了,胡秋云由我去处理,所有对你产生威胁的人都交给我,你专心去做我所交代的事就行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彭霸,你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妥……我可以提供你一个正确的消息,彭覇还在萧子冰的手里。”
  “他告诉我已经将彭覇放掉了。”
  “那是假话,人还在他那儿。”
  “如果彭覇真的还在他那儿,我就有把握。”
  “还是多化点儿心机,别太自信,萧子冰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听话了。”
  “这一定是胡秋云那个丫头在萧子冰背后撑腰,我有可靠的消息,她常常跑到保安队去。”
  “好了!别再把胡秋云的事放在心上,她不会再来麻烦你了。”
  “真的吗?”
  “姜二奶奶!你不应该对我的话表示怀疑……好了!立刻去进行我交代的两件使命。如果你将这两件事办妥,就大功告成了。”
  “我会尽力去办的。”
  “闭上你的眼睛好吗?”
  姜二奶奶暂时将她的好奇心收藏起来,她听从对方的吩咐闭上了眼睛,只不过一瞬间,那位神秘的大掌柜就消失了。
  姜二奶奶又回到原先的座位上坐下,她很冷静地想了很久,终于,她决定了一件事。
  把自己的生命财产置于别人的控制下总是一件靠不住的事,她决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晨鸡三唱,东方已白。
  唐群和樊高这一谈竟然长谈了整个夜晩,他除了在一开始的时候,对樊高的动机有所盘问之外,其余的时候他多半在听。樊高说得很多,略有酒意的樊高叙述了他的过去,也说了些他所梦想的未来,最后,还侃侃而谈他将如何帮助唐群去推展复仇计划。一整夜的时间不算很短,但是唐群却不觉得累,他很仔细地在聆听樊高所说的每一句话,最后他下了一个结论:樊高不算是什么嫉恶如仇的侠士,但是可以信任。
  现在,唐群开始有了倦意,枪伤初愈,他的身体还不算十分硬朗。樊高建议唐群在席上去躺会儿,他可以负担起警戒保护的责任。
  唐群接受了樊高的建议,他必得去相信这个新的朋友。他将那把大刀夹在两腿之间,和衣侧卧,面向床里。由此可见,他潜意识中仍然采取了戒备。
  其实,这在樊高的眼里只算是雕虫小技而已,当然,樊高不会责怪他。樊高很有耐性地坐在一边,等待唐群睡着了,樊高才悄悄地带上房门走了出去。
  长廊上有人在走动,那似乎是樊高的手下,有一个还跑过来向樊高耳语了几句,樊高点了点头,然后向店堂内走去。
  天已亮,时间还很早,店堂里只有一个人在进朝食。空的座位很多,樊高偏偏在那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久违了!”樊高像是对熟朋友般打着招呼。
  那个人是夏健。整夜辛劳,好不容易等到店家开了炉,坐下来吃碗热腾腾的羊肉面,偏偏麻烦又来了。以夏健的阅历来说,他绝不会把眼前这个大胡子当成是他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怎么?不认识啦?”樊高脸上挂着笑。
  “老兄!我不认识你。”夏健冷冷地说,然后低下头去吃他的面。
  “喂!夏健兄!你这是干吗?”樊高指名提姓地说:“如今你在姜二奶奶跟前跑腿,抖起来了,就不认穷朋友了吗?”
  夏健年纪虽轻,却是年轻一辈中的狠手,他明白这个大胡子可不简单,整夜坐在屋子里跟唐群嘀咕没完,怎么反而把自己摸得如此清楚呢?
  依照夏健以往的脾气,遇到这种场面他一定是先下手为强,现在他却不能如此作。一来是地方不对,二来是姜二奶奶没发号施令,他不可以自作主张,这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不便之处。
  夏健只抬起头来投以冷冷的一瞥,又低下头去吃面,他的涵养功夫还不算太差。
  “夏健!姜二奶奶给你多少钱?咱们在江湖道上闯荡,命可以卖,人不可以卖。咱们也只给别人当杀手,不能给别人当奴才,是不是?”
  夏健再度抬起了头,这一次,他的眼中喷出怒火来了。
  樊高一脸络腮胡髭,让人一眼看上去似乎是个粗人,其实,他极富心机,他的用意很显然,想逗起夏健的怒火,现在,他已经办到了。
  夏健虽然已经怒火高炽,但他还在竭力克制,平心而论,他算得上是一个忠于职守的人。现在,姜二奶奶交给他的任务是钉牢唐群,他绝不能中计上当。
  “老兄!我不认识你,你还要我说几遍?”
  “你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你,你叫夏健,是个卖命的杀手!这没错吧?!如果我方才说的话你没有听清楚,我可以再说一遍,咱们只能卖命,不卖人,更不能当奴才。你不但想当奴才,而且还是给一个女人当奴才,你不觉得可耻吗?”
  这种侮辱性的言辞任何人也忍受不了,夏健终于站了起来。危险的讯号已经显露了,可是,樊高仍然在笑,好像站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具有危险性的杀手,而是一头温驯可爱的小猫。
  “夏健!姜二奶奶到底给你多少钱?使你这样服服贴贴?”
  “老兄!咱们到后面院子去说话,好吗?”
  “行!我就知道你有什么苦水要向我倾吐,对!后面院子没有人,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说个痛快。”
  夏健冷笑在心,他了解樊高;他曾经在姜二奶奶面前评估樊高并非一流的脚色。现在,他决心给樊高一点教训;乱说话可能会闪了舌头。
  樊高如此作的目的又何在呢?想把夏健引开?监视唐群的绝非夏健那一双眼睛,必然有一张密密的监视网,单单把夏健引开又有什么用?
  真不知道樊高在耍什么花样精。
  后院一遍空旷,有时候车马也会从侧门停歇到这里来;有时旅客也会在这儿散散步,活动一下筋骨。现在,这里倒很冷清。
  夏健走在前面,一个劲儿地往侧门附近走,侧门有锁,不过,樊高一眼就看见侧门上面的锁已经撬开了。
  “夏健,可以停住啦!”
  樊高站住,夏健也只得停住;而他并没有转身,谁都想得到,他一转身,就是一场火爆炽烈的打斗。
  突然,有一样东西从夏健的肩膊头上伸了过来。
  那是一张折叠成细长形的纸片。
  是书信?是警告性的小简?是……?
  不管是什么,夏健一扬手抓了下来。同时间脚下滑开了好几步。很显然,他对这位虽非一流的对手仍然保持着高度的警觉。
  谁都想不到,那竟然是一张钱庄的庄票。
  票面是一万块大洋,是本地的庄票,走几步路就可以兑换到白花花的大洋钱。夏健愣住了,半晌,才迸出一句话:“这……这干什么?”
  “送你买杯茶喝,小意思,可别嫌少。”
  好大的口气!一万块大洋只不过买杯茶喝,樊高怎会有如此大的出手,他本身不是还在赚卖命的钱吗?
  夏健可没有将那张庄票揣起来,他不是初出道,心里明白得很,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没有一分钱是可以白收的。
  “老兄!我倒把你小看了。”
  “夏健!朋友相交,贵在相知。相知就是相互了解。不相处是无法相互了解的,以后你会明白,我这个人还算得上是个好朋友。”
  “你老兄很会说话。有些话可以气死人,有些话也可以乐死人。”
  “我说的都是实话。”
  “请教一个问题,不妨也请你说实话。”
  “有问必答,答必实。”樊高突然文绉绉起来了。
  “这一万块大洋要教我干什么活儿?”
  “小事一桩。”
  “你可知道我如今身上还有买卖?”
  “当然知道。起先,你是奉命杀害唐群,后来你又奉命保护他,如今你是奉命钉牢他,对不对?”
  “你老兄很了不起!”夏健对樊高真有些佩服。“干咱们这一行讲究信用,最忌讳倒打翻天印,如果你所说的小事一桩不是要我去对付我现在的雇主,这一万块大洋我倒很想赚。”
  “也许,你早晚会接到杀害唐群的命令,只请你在下手之前先送个信儿……”
  “不行。”
  “夏健!你拒绝得太快了,教你送信,可不是要唐群先逃,或者找人保护唐群……”
  “那又是为什么?”
  “我好在旁边,等他一断气,我就去拿他那把从不离手的刀。”
  夏健再次愣住了,他心里一定在想:这个大胡子的花样可真多。
  “怎么样?只一句话,就赚进一万大洋,这比姜二奶奶的钱好赚多啦!”
  “我不信。”
  “夏健!如果你不信,你就是放弃了已经拿在手中的一万块钱了,那岂不成了天下第一号傻蛋?”
  夏健自然不愿意当傻蛋,最重要的是,他不可能放弃这垂手可得的一笔财富。
  终于,夏健将那张庄票收了起来。
  “老兄!咱们把话先说明白,在我接到命令到我下手之间也许只有很短的时间,如果我找不到你,可别怪我,到时候我也不会退钱的。”
  樊高在笑,似乎只要夏健接受这笔交易他已经就很愉快,夏健是否履行,他都不在意了。
  夏健掉头向前面店堂走去,樊高仍然站在那里,瞧他的神色,他好像在思索一件什么事。
  侧门突然打开,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来人使得樊高的目光一亮,是胡秋云。
  胡秋云笑着向樊高打招呼:“早啊!”
  “早!你也住在‘浮云客栈’吗?”
  “我是专程来拜访你的。”
  “哦?!那我岂不是有点儿受宠若惊了吗。
  “请你帮个忙。”
  “别客气。”
  “让我见见唐群。”
  “他一夜没睡,等他睡足了……”
  “我只跟他说几句话,而且,你可以待在旁边,这你总该放心了吧?!”
  樊高竟然爽快答应了,不过,他留了一条尾巴:“咱们先说好,要是唐群不愿见你,你可不能勉强。”
  “好!我相信他不会这么作的。”
  胡秋云料得很准,唐群一听说是胡秋云,就立刻迎了出来。
  胡秋云开门见山的说:“唐群!你前天在沈琳的保护下突然失踪,为了这件事,我受了点冤枉,所以,想了解你突然失踪的内情……”
  “胡姑娘!是关于有人冒用你的‘五步媚香’,对吗?”
  “是呀!你怎么会知道?”
  “胡姑娘!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我见到沈琳时,会告诉她,教她不要再追究这件事。”
  胡秋云冷冷地说:“她不追究,我要追究,你只要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就行了。”
  “对不起,我不能说。”
  “说了对你也无害呀!”
  “我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因为那个人一再叮咛,教我不要泄漏的。”
  “唐群!为人代守秘密是很困难的。”
  “我可以作到。”
  “你真的那样有把握吗?”
  唐群坚决地说:“我一定可以作到。”
  “唐群!我是不愿那样作,如果我在你身上下了毒,不给你解药你就会死,你也不吐露秘密吗?”
  “你可以试试。”
  “如果我用另外一个绝大的秘密与你交换呢?”
  “哦!”唐群愣住了。
  “如果我知道谁是唐家牧场灭门血案的幕后元凶,你愿意跟我交换吗?”
  唐群的呼吸开始急促,胸脯也起伏不定,显示他的内心上面临最大的冲激。最后,他仍然是用力说了一声:“不!”
  “那我就没法子了,”胡秋云无可奈何地摇着头。“我一定要査明这件事,有一天你可能会回心转意,把内情原原本本告诉我的。”
  “胡姑娘!你最好打消这种念头,凡是经我决定的事情,我永远都不会改变。”唐群说完之后,就转身走进了屋子。
  胡秋云有点失望,在她想象中的唐群也许只是一个软弱的大孩子,没想到他竟然如此刚强。
  樊高原先离得很远,似乎要表现他“不窥人私”的君子风度。现在,他才走了过来。
  “谈完了吗?”
  “完了。”
  “现在,该我们谈谈了。”
  “哦!”胡秋云冷冷的。“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
  “我要找江湖一孤雁。”
  “我可能见不到他。”
  “胡姑娘!别说笑,昨天你们在五元居,那么亲热,怎么可能……?”
  “那是昨天。”
  “哦!江湖男女的感情会变得那么快吗?”
  “我不想答复你这个问题……”秋云那两道犀利的目光突然钉在樊高的脸上。“对你,我还真化了点儿功夫;你名叫樊高,在关洛道上,是个二流的杀手,对不对?”
  “胡姑娘!咱们这一行的等级很难分,尤其是用价钱去分等级更是不智的事。如果有一天你听说有个八流的杀手在找你,千万莫掉以轻心。也许,他比一流的杀手还难缠。”
  “这算什么?警告吗?”
  “不!忠告。”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我也要向你提出一个忠告。”
  “谢谢。”樊高表现得彬彬有礼。
  “如果你想在唐群身上打什么主意的话,你就会惹祸上身。”
  胡秋云走得很快,在樊高深深吸进一口气没来得及吁吐出来之前,她已经就不见影儿了。
  有一个身材极为魁梧的男人缓步来到樊高的身后,他大概是樊高的朋友,也就是为了赚钱来帮唐群复仇的那一帮人当中的一个。
  他轻轻地说:“毒王胡三的女儿。”
  “小蔡!你对她了解多少?”
  “你吃过蜂蜜吗?”
  “吃过。很香很甜,听说也很滋养。”
  “那么,你一定喜欢吃蜂蜜。”
  “最少并不讨厌。”
  “樊大哥,就算你很喜欢蜂蜜,也一定不会喜欢蜜蜂,甚至你还会怕它。”
  “被那玩艺儿钉一下可不好受。”
  “对的,那滋味比起挨一刀还要难受,所以,谁也不愿意去招惹蜜蜂。胡秋云就是会钉人的蜜蜂,而且还是一只蜂王。”
  樊高没说什么,他只是耸耸肩头。

  第十章
  夕阳将坠,碧绿的草原被映射成红中泛金,原是雪白的马匹,此刻也变成了桃红色。马上人一身征尘,满脸汗污,尽管晩霞鲜丽,也改变不了她那满脸的疲惫。
  沈琳不像是在赶路,好像在赛马;而且还像最后一圈的冲刺,她显然一点也不怜惜胯下的座绮。
  她这一口气至少也奔行了约莫三十里地,眼看就要进城了,她才松缓下来。
  距离省城大约二里地的路口上有一座茶棚子,这个时候棚子里卖茶的老头已经收拾家俬回去了,不过,棚子里却还有四个歇脚的……不!他们不是歇脚,是在等人;要等的人就是沈琳。
  沈琳下了马,缰绳往栓马桩上一套,大步走进了棚子。木桌上还放着一小桶茶,一只海碗,她没用碗,端起桶来就喝,一口气喝了小半桶。
  “城里的情况怎么样?”沈琳还没坐下,她的话就跟那口长气一起吐了出来。
  “唐群冒头了。”有人回答说。
  “哦?他在什么地方?”
  “浮云客栈。”
  “跟谁在一起?”
  “那个大胡子,就是……”
  “我知道。雁云呢?”
  “不见踪影。”
  “那倒有点奇怪,胡秋云呢?”
  “很忙。”
  “很忙?!忙什么?”
  “不知道。只见她一天到晚四处跑,忙得没有停过脚。她今天上午还去浮云客栈跟唐群打过照面。”
  沈琳看着棚子外的天色,暮霭渐合,城里的灯火已经清晰可见了。
  久久,她才说话:“城东的‘甘家车店’你们知道吗?”
  “知道。”
  “去租一辆大车,要双辔,轮子包钉皮的,再去骡马栈选两匹健壮的大麦骡,套上,在车店门口等我。”
  四个大汉立刻起身向外走去。
  “对了!你们先去饱餐一顿,多带几壶水。”
  “要带干粮吗?”
  “带点熟肉,带两张饼,我恐怕没时间吃饭。”
  “知道了。”
  四个大汉并没有座骑,他们飞快地向城里跑去,也许他们是怕劲装疾服,又骑健马,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其实,他们健步如飞,短距离,并不比牲口的脚程慢。
  沈琳用海碗舀起一碗茶,喝光,这才站起来走出棚子,向那边白色的健马走去。
  突然,一道黑影从路边的草丛里窜了过来。
  沈琳站在那儿一动也没动,只有裙裾在晚风中飘飞着。这就是她的独到之处,她能够在最初见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判断出对方的行动是不是攻击;这种判断绝不能出错,稍有失误,不是使自己丧命,就会损失掉一个好朋友;或者一个好消息。
  对方的身材显得非常修长,速度快,落脚轻,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也没有踏飞一些尘土。当他站定之后,才可以看出以“修长”的字眼来形容他的躯体并不十分恰当,应该用“瘦长”比较贴切些。
  他不但瘦,也很老,头发已经发白,脸上皱纹密布,门牙也掉了一颗。而他的目光却有如鹰隼,行动犹如山豹,与他的年龄并不相称。
  他们谁也没有张口说半个字,那个瘦长的老人双脚一落地之后,又向茶棚子后面扑去,接连几个纵跳,就消失在暮色中了。
  不过,一截圆细的竹筒已经到了沈琳手里。
  两个人的手法都相当细致,即使有人站在他们旁边,也不可能发现他们曾在此一眨眼还要快的时间内传递了一件东西。
  那截竹筒具备什么意义?那个瘦长的老人是谁?这两个问题在目前是没有答案的。一阵轻嘶后,尘烟升,白色健马再度扬蹄前进。
  沈琳以近乎君临天下的气势策马进了省城,但是却有人将她的座骑拦住了,这个人一定非比寻常。
  是雁云。
  沈琳没有下马,就坐在鞍上冷冷地说:“我一刻也不能停留,有话快说!”
  “一件重要的消息,换取三个问题的答案。”
  “快问。”
  “这一天一夜,你到那里去了?”
  “唐家牧场。”
  “彭覇在什么地方?”
  “在省城。”这个答案有点儿投机。
  “你的手下在租车租骡马,你要上那儿去?”
  “双十集。”沈琳将马缰突地一勒紧。“现在轮到你啦!”
  “有人要偷你的斧头,千万小心……”
  沈琳的座骑已经松轻冲了出去,突然又转了回来,若非具有精湛的骑术,那是办不到的。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有人要偷你的斧头!”
  “雁实!你真无聊。”话声未落,那匹白色健马已经冲出了一箭之地。
  任何人都会认为这是雁云在耍滑头,也许他主要的问题是在找彭覇,他却故意拿另外两个问题作陪衬,然后,又捏造一个“惊人”的消息来虚晃一招。
  有人要偷她的斧头,在沈琳的心目中,就好像听说有人要偷天上的太阳。
  甘家车店门口的双辔套车早就套好了,那四个黑衣大汉有两个坐在高高的车座上,另两个分别站在车辕处,只等沈琳一到,就可以扬鞭赶路。
  沈琳将座骑交给车店小僮,叫他好去洗刷,好去喂,然后跳上双辔套车,长鞭一响,套车又开始另一段神秘的施程。
  沈琳为什么要舍马用车,谁都知道马比车快,而且灵巧,那显然只有一种解释,她是去装载某一种东西,是马匹无法驮运的东西。
  也许这都是猜测,沈琳弃马用车?是为了要好好休息,可能是,因为她上车之后并不是坐在车上,而是直挺挺地躺下了。
  背上的斧头解了下来,作了个临时性的枕头。
  路不平、车行又快、一路颠簸,可是,沈琳却是睡得又沉又稳。她是否真的睡着了,无人知道,但她的眼睛却一直是闭着的。
  双十集在省城东南方八十里处,那里是进入内地的必经之处,不大,却很热闹,那里的份子也很复杂。如果他们不打算作太久停留,天亮就可以赶回省城。
  原先是条直路,现在有了岔道,驾车者,接受指示,所以停下来请示沈琳,大车往何处去。
  “你高兴走那一条就走那一条。”沈琳的回答令人莫测高深,好像她并没有目的地,她不是告诉雁云说她要去双十集吗?
  那么,她说她这一天一夜到唐家牧场去了一趟也是欺人之说了?
  很可能,她的绰号应该改为“火狐狸”。
  但她没有想到,雁云告诉她的消息却是真的,的确有人要偷她那把斧头,那位神偷已经出动了!这位神偷有过光荣的过去,他曾经偷过几乎不可能偷到手的东西,这一生中他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他的妙手空空非但不令人鄙视,反而令人钦羡,令人叹为观止。
  他就是江湖上闻名粉“七妙手”齐春。试想:一般人只有两只手,而他却有七只手,而这七只手又是极为奥妙的手,他当然会无往不利了。
  姜二奶奶怎会找到这样一个高手?
  这样一个高手怎会接受姜二奶奶的委托?
  这两个问题在目前同样没有答案。
  不过,那一截圆竹筒的秘密已经揭发了,那是一个“信筒”,竹筒中装了一张小简。
  小简上如此写着:
  ‘狼已出洞,正循着肉香步向陷阱,擒狼之时机业已成熟。”
  藉着星光,沈琳看完了这张小简。然后,她撕成碎片,丢向车外,像是一阵雪花。
  夏天没有雪花,这个道理就和沈琳现在不是走向双十集一样的明显。
  “狼”是指什么人?“肉香”又是指什么?现在,沈琳是在展开擒狼行动吗?
  这张小简虽然寥寥数语,却充满了紧张和兴奋的气氛,可是,沈琳阅后却没有什么强烈的反应,似乎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双辔套车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不是牲口的脚程软了,而是道路愈来愈崎岖,驾车的大汉心头一定在暗暗埋怨:既然火凤凰说了随便走那一条路,自己为什么偏偏走这一条呢?
  沈琳突然伸出一只手去打了一个手势,套车停了下来。旷野的夜晚显得格外沉静,除了牲口的喘吁声之外什么也听不到。
  稍稍过了一阵,牲口的喘吁声也逐渐平息了。远处却传来了一阵很轻脆的蹄声,蹄声并不急骤,而且还时有时无,显然,那是在走走停停。
  沈琳从车厢中跳了下来。
  “你们猜,那边来了几匹马?谁要是猜对了,我有奖赏。”
  没有人开口,他们经过长期的训练和管束,早就将人类好大喜功的通病改掉了。他们只知道对女主人忠诚,奖赏对他们似乎毫无诱惑。
  “有两匹马。”她自己说出了答案。
  她充满了自信的语气表示她一向对任何事物的判断都不会出差错。
  沈琳突然挥挥手说:“好,歇够啦!你们可以上路了!”
  套车继续前进,沈琳没有上车,她用了“你们”的字眼,就表示她要留下。
  那四个大汉谁也没有发问,套车很快就在夜色中消失,不过,车轮声还清晰可闻。
  沈琳的猜测非常正确,那两匹马逐渐来到了他们方才停车的地方。
  马上人穿着黑衣,头上戴着边塞地区防范风砂的套帽,除了面部留有少许浅色的部份外,从头到脚都是一身黑,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那就更无法分辨了。
  两匹马在他们停车的地方踏着碎步绕圏子,显然,马上人想找出他们停车的原因。
  最后,在其中一个的手势下,两匹马又调整了方向,继续跟着前面的套车前进。
  沈琳呢?当套车在她视线中消失之后她就不见了,她一定在暗中监视这两人两骑,让他们尝尝黄雀在后的滋味。车、马的速度都不快,她徒步都可以跟上。
  情况突然有了改变——
  远处响起一阵奔雷般的蹄声,稍有经验的人就可以从蹄声中听出:这是一支实力相当庞大的马队。
  马队转瞬就到了眼前,粗估最少也在十五骑以上,马上人跟原先出现的两个打扮完全相同,他们毫无疑问是一伙的……不!后来的竟然将先前那两个围住了。
  这下可有热闹瞧了!掩藏在暗处的沈琳会有这种幸灾乐祸的想法吗?
  很可惜,她并没有看到什么精彩好戏,好像是马队围住那两人两骑,也好像是他们混入了马队之中,只不过一瞬间,那支马队又向来路奔驰而去。
  这是怎么回事?
  沈琳百思不解,情况一旦超越了常规,那就教人无法判断了。
  马队的蹄声消失之后,那辆套车的车轮声也听不见了,大地显得格外宁静,就在这一瞬间沈琳猛地打了一个冷噤,就好像有人在她心房上抽了一鞭。
  她的感觉倒是相当敏锐,因为,在她背后约莫十步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人。
  那是个一出手就可以攻击倒沈琳致命部位的绝佳位置,而那个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沈琳没有动,因为当她有所感觉的时候就已发现自己处在不利的地位。
  “这是一场豪赌。”那人说了话,声音低沉、缓慢,好像是在故意改变自己原先的腔调。
  “赌什么?”沈琳在竭力保持平静。
  “人生在世,什么最宝贵?”
  “就是你现在说的那个‘生’字。”
  “生命?!对,很对,这场豪赌的赌注就是生命。”
  “谁跟谁赌?”
  “我并不认识你。”
  “赌徒与赌徒之间并不需要认识。”
  “不过,一些经验老到的赌徒会遵守一些戒律;其中有一条——熟赌生不赌。”
  “有时候,入了局的赌徒无法再作选择。”
  “是吗?”
  “因为赌注太诱人了。”
  沈琳一直在找寻一个转身的机会,只要她能面对对方,情势就可改为持平之局,可惜她一直都没有找到这个机会。不动还具有震慑的威力,轻举妄动反而会给予对方可乘之机。
  “怎么赌法?”
  “嗯!我说得不错,你终于动心了。”
  “你说得的确不错,赌注太诱人,谁都希望自己是大赢家。”
  “也可能是输家。”
  “如果赌徒心目中有那个‘输’字,这个世界上还有赌博吗?”
  “听口气,你似乎是一个老赌徒。”
  “不过,像这种豪赌我还没有尝试过。”
  “人生总难免面临第一次,不过,有许多事情第一次往往都是最后一次。”
  沈琳深深吸了一口气,她从对方的语气中已经掂出了对方的份量:是一个相当厉害的人物。
  沈琳的斧头都是背在背后,如果面对敌人她就能以第一时间出手,现在,她多了一个转身的动作。高手相搏,一瞬间的先机往往就决定了胜负,何况对方还是一个相当厉害的人物。
  沈琳把对方估计得很高是有原因和理由的:方才先出现的那两个人,以及后来的马队都是对方的安排;这个安排只是为了掩护他的出现,经过如此繁复的安排只是为了占取一个绝对有利的攻击位置,这种人还不够厉害吗?
  现在,沈琳开始找他的缺点;她终于找到了,这个人非常自负,他似乎有把握控制沈琳的一切,包括她那把闻名的斧头和生命,要不然他绝不会教他的手下离去。
  “你刚才说,赌注是生命,对吗?”
  “是的。”
  “如何赌法?”
  “如果你我面对面地打杀,虽然也是玩命,却不能算是赌博,因为赌博多少是需要靠一点运气。”
  “如何赌法呢?”
  “由我出题,比方说,我赌你不敢脱下你的衣服,结果你脱了衣服,我就输了。”
  “也就是输你的命,是吗?”
  “对!”
  “我如何收取我的赌注?”
  “有两种收取的方法:一是立刻置我于死地;一是从今以后我为你卖命。”
  “这种赌法不公平。”
  “为什么?”
  “如果你比我厉害,我就算赢了也是输家,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本领去收取我赢到的赌注。”
  “沈姑娘!你这种说法错了,如果我比你厉害,那我就随时可以将你的生命置于我的掌握之中,还要赌什么?赌是为了增加刺激,也是了公平。”
  “我怀疑你在施展诡计。”
  “我?”
  “你一定早就有了必赢的把握,而且你也不怕收不到赌注,显然,你是想驱策我为你作什么事,只是用了这个不显露痕迹的方法。”
  “沈琳!你说我早就有了必赢的信心,这话说错了,赌博没有稳赢的。”
  “有一种人就会稳赢。”
  “除非是玩弄诈术的‘郎中’。”
  “只要有赌的行为,就可能有‘郎中’置身其间。”
  “这么说,你又不敢赌了?”
  “不是不敢赌,是不想赌。”
  “我刚才就说过了,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沈琳始终在找寻适当的机会,她连对方的呼吸都深加留意,当对方吐气时,那绝不是出手的最佳时刻,她终于找到机会转过了她的身子。可是,结果却令她感到万分意外,她的面前并没有人。
  “沈姑娘!”那人仍然在她背后说话。“在你没有赢得这场赌博之前,你休想看到我。谁都知道站在你的面前就好像被你那把斧头架在脖子上一样。”
  沈琳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她转身只不过移动一只脚,对方却要移动许多步才会保持仍然在她的背后,却是同样地快,何必还要和对方比什么速度?
  “我的斧头真有那么厉害吗?”
  “那是令人闻丧胆的。”
  “别恭维我……好了,咱们也别离题太远,赌博必须要面对面,如果你不跟我面对面,我不赌。”
  “我说过,你没有选择余地。”
  “那我倒要试试看,你用什么方法引我入局,”
  沈琳只听得响起了一阵嘘声,接着,天空中就响起了一声爆炸,原来对方竟然放起了一枚烟火,五彩的流光在夜空中煞是好看。
  是用这个信号召回他的马队吗?沈琳暗暗地想。
  “沈姑娘!你在道上扬名,有三个条件:一是你这个人非常冷静;一是你那把斧头上的功夫的确非常高妙;一是你苦心调教出来的四勇士也居功不小……我说对了吗?”
  “你对我非常了解。”
  “那四个勇士经过你严格训练之后,他们的言行、动向几乎变成了一个人,而他们却有常人四倍的力量,想要再训练出那么四个杰出的勇士,恐怕又要费一番工夫!”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沈姑娘!慢慢往下听……你太注重训练他们的服从,所以他们都缺乏独立性,所以,不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显得非常脆弱。”
  沈琳心头突然冒寒意了。
  “不需要我说得过份明白了吧!你的四勇士已经到了生死边缘,如果我再放出第二枚烟火,他们就死定了。”
  这是空言威胁吗?沈琳可不敢心存侥幸,对方的确非常厉害,说的可能是实话。
  “你算得上是一个高手,”沈琳缓缓地说:“但是你永远也无法成为一流的高手,更无法成为江湖道上众所景仰的高手,因为你的品格太低。”
  “这无关品格,这是手段。”
  “使用手段卑劣的人,品格一定低贱。”
  “翦除你的羽毛,这不算是低劣的手段。”
  “这是低劣的手段!”
  “沈琳!你一向以冷静见称,现在却在发怒,你的三个成功条件岂不是已被我破除两个?”
  “我承认,可是我有一个最成功的条件掌握在我自己的手里。”
  “就是那把斧头,是吗?”
  “不错。”
  “沈琳!在我一开口现身的那一刻你没有动你的斧头,我就知道你不会轻易再动……?!入局吧!我的赌瘾已犯,不耐烦等啦!”
  沈琳没有吭声,她的思考力极为敏锐,在她决心冷静下来,好好地想一想的那一刹那,今天一整天所发生的事情都在脑海里显现。有人诱使她跟到唐家牧场去,说有人在那儿洗劫,目的不在财物,像是在搜寻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东西:那件东西显然与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有关。她仆仆风尘地赶去,却使她扑了个空。唐家牧场虽然遭受了空前的浩劫,可是牧场的工人仍然在等待着小主人唐群的出现,并没有被洗劫……在回程途中,又发现了一件怪事……她仔细地往下思索,但她的思索却又被打断了。
  “沈琳,你还在等什么?”
  “等你引发第二枚烟火!”这句话沈琳是脱口而出,丝毫未经思考。
  “你是在试验我的决心和勇气吗?”
  “我知道你有决心,也有勇气,但是我不知道你在杀了我的四个手下之后还有什么更厉害的方法。”沈琳的语气很坚定。“我这个人一向不受别人的威胁与逼迫。”
  “你好像没有吹牛。”
  “我这个人从不说大话。”
  “看来,我是非要改变一下我的态度才行了,你方才说,如果我跟你面对面,你就肯入局,是不是?”
  “是的,赌博必须面对面。”
  “能不能够加一个附带的条件?”
  “可以商量。”
  “请你取下你背上的斧头,放在地上,然后你就坐在斧头上,这样,我才敢在你的对面坐下来。”
  “我这把斧头如此令你不安吗?”
  “没错,我也不是个吹牛的入。”
  “好!”沈琳答应了。
  她现在对这个一直隐藏在她背后的人充满了好奇,而且,她又将白天所发生的事和这个人牵连在一起,因此,她迫切想见见这个人的庐山真面目。
  她拿下了背上的斧头,扔在地上,然后再盘腿坐下去,她的臀部接触到柔软潮湿的草地并没有碰到那把斧头,她用手一摸,斧头不见了。
  就在她将要坐下的那一瞬间斧头不见了,这简直快得令人不敢相信。
  沈琳以手支地,身子飞快地打了一个回旋,她没有看到任何人;就连一个人的形象她都没有看到。
  “有人要偷你的斧头!”雁云那句话突然涌现在沈琳的脑际。
  当时她听到这句话时,曾觉得非常好笑,现在她几乎要哭;其实,她是欲哭无泪。
  她的身体像疾矢般射了出去,穿过一片树林,树枝纷纷断落,但她仍然一无所获。
  那把斧头真的那么重要吗?丢掉斧头的沈琳就像一只断了脚的螃蟹一样吗?
  答案是肯定的。沈琳坐在树林中发愣,她已经不是一只火凤凰,而是一头落汤鸡,羽毛黯然无光。
  黑色的夜具有掩护作用,所以许多人都喜欢在夜晚行动。沈琳在旷野荒郊中丢了与她性命同等重要的斧头,而唐群却在城内大有斩获。
  他和樊高带着他以金钱雇来的帮手,连连突破了属于姜二奶奶名下的买卖、当铺、茶楼、酒肆,每到一处都没有遭遇到任何抵抗。暗暗监视他的夏健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为姜二奶奶只交代他监视唐群,并没有进一步的命令。不过,唐群要找的是姜二奶奶本人,虽然连闯数关,却还没有摸到登堂入室的门路。
  樊高显然是处在“副将”的地位,他只听命行事,从不主动表示意见。
  “怎么回事?”唐群气恼地说,“这娘们莫非会隐身法?”
  “我看,她是闻风躲藏起来了。”
  “她会那么怕我吗?一个牧场中的牧童,会使她那种大人物吓得东躲西藏吗?”
  “唐群!就算你见到了姜二奶奶,你又能怎么样?”
  “逼她说出谁是杀害我双亲、弟妹的主谋。”
  “老弟!你化钱,咱们卖命,所以我一直都不愿意多话……现在,我可不能再装哑吧啦!”
  “难道你还有什么好主意?”
  “老弟!一开始,我还以为你已经摸透了谁是仇家,只要找到他,给他个三枪六眼,你报了仇,咱们的钱也就到手了。到现在才知道你还要在姜二奶奶口里套消息……这么说?你的方法就用错了。”
  “错了?!”
  “是呀,首先,你一定是泄漏了秘密,瞧吧!咱们每到一处,人家连抵抗都没有,这就表示姜二奶奶早就有过交代……老弟!我敢跟你打赌,你就是把省城整个翻过来,你也休想找到姜二奶奶。”
  “那该怎么办?”
  “化明为暗。”
  唐群没有吭声,他当然明白“化明为暗”的特殊效果,但他又有些奇怪,樊高为什么不在事先提醒他。
  “你为什么不早说?”
  “唐老弟!干咱们这一行的有规矩,不作兴东问西问,也不作兴乱出馊主意……”
  “好吧!你们先回‘浮云客楼’去。”
  “你不回去吗?”
  “我要一个人走走。”
  “唐老弟!不是我吓唬你,刚才那一阵子咱们挺威风的,那是因为咱们手里头有好几支快慢机……你一个人落了单,万一姜二奶奶一反扑,你就要吃亏啦!”
  “樊高,不瞒你说,我一点也不怕,并非我不怕死,我好像有点预感,他们去杀害我双亲、弟妹的时候我没有一同遇害,我大概就不会死了。真的,我一点都不怕,你们先回客栈去吧!”唐群说完之后,就一个人走了,显得一副勇气十足的样子。
  樊高赶了上去,低声下气地说:“唐群,我不能让你放单呀!”
  “为什么?”唐群倨傲地站住了。“你是主?我是主?是你听我的?还是我听你的?”
  “唐群!你是主。正因为你是主,咱们才有保护你的责任。万掌柜的再三交代过——最少,让我跟在你身边,行吗?”
  “好吧!”唐群完全摆出一副主人的姿态。“你要跟着你就跟着吧!教他们先回到‘浮云客栈’去。”
  唐群说完后,又自顾自地往前走去。樊高打发了其余的人,就保持了一个适当的距离在后跟着。
  如此一来,樊高竟然和夏健并肩齐步了。
  “姜二奶奶好像不在城里。”樊高像是对身边的夏健说话,也像是自言自语。
  “是吗?”夏健竟然接了腔。
  “姓唐的把她的买卖都捣翻了,她要是在城里她还不露面吗?”
  夏健没有接下去,却提出了一个新的话题:“樊高!今晚的天色很好,你看明天是不是个大晴天?”
  “夏健,这话是什么意思?”
  “樊高!你好像在明知故问,咱们耍狠、耍凶,命却是抓在别人手里,如果别人要咱们今天晚上死,咱们就见不到明天早上的太阳。”
  “夏健!你的话有什么暗示吗?”
  “没有。如果姓唐的教你杀我,你能不听吗?我为了保护性命,就一定会反抗,咱们两个当中必定有一个要死,这是不可避免的,对不对?”
  “这个话题谈下去会使人伤脑筋,我还是超前几步吧!咱们回头见,”樊高加快了脚步,现在,他又和唐群并肩齐步了。
  “樊高!刚才你碰到熟人了吗?”唐群轻轻地问。
  “没有呀!”
  “我好像听见你在跟什么人说话。”
  “一个问路的……”
  “那真巧!刚刚也有人向我问路。”
  “哦?”
  “有人问我如意茶楼在什么地方。”
  “我知道,如意茶楼在西大街。”
  “樊高!你可知道那个问路的人后来跟我说了一句什么话?”
  “哦?!他说什么?”
  “他教我不妨到如意茶楼去坐坐,因为姜二奶奶待会儿要到那儿去,她约好了一个名叫齐春的人在那儿见面,不见不散。樊高!你听说过齐春这个人吗?”
  “难道是‘七妙手’齐春?”樊高的语气中透出惊异。
  唐群并不知道这个“七妙手”刚刚偷走了沈琳的斧头。
  如意茶楼是座三合院,有东西两厢带正厅楼上,还有雅厢,楼下的正厅则有书场。这个时候说书先生正说到扣人心弦处,万头攒动却听不到一点儿声音。
  说书人说的是“武十回”,情节正演变到武松到狮子楼找西门庆一决死战,那真是紧张得令人难以喘息。
  连茶房都听呆了,忘记招呼客人。
  楼上的雅厢几乎都是空着的,十来间,只有一间垂着帘子,唐群选了临街的一间,他大概有个想法;如果姜二奶奶出现他可以先看到。
  茶房送上茶,连忙就走了,因为武松已经和西门庆在说书人的嘴里“打”了起来。
  “樊高!你听说过齐春这个人吗?”
  “鼎鼎大名,怎会没听说过?”
  “他是那一路的英雄好演?”
  “梁上君子。”
  “小偷?!”
  “唐群!你只怕说错了,不是小偷,是大偷,而且是神偷。”
  “姜二奶奶跟这种人见面干什么?”
  “唐群!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就不会去想这种问题。”
  “我该想什么?”
  “那个问路的人为什么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你。”
  对!唐群应该仔细想想这个问题,那个人为什么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那个人又因何知道唐群正在找姜二奶奶?
  唐群的智慧似乎被仇恨所掩蔽,他一听到这个消息就匆匆地赶了来,照说,他应该在来此之前先找到那两个问题的答案。
  “就算是个陷阱好了!”唐群负气地说。唐群已经不在乎死亡他还在乎什么陷阱?
  “也许,你和姜二奶奶见面之后会对什么人有利,所以那个人故意向你泄漏这个消息。”
  “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关心我会不会空等……”
  “你不会空等……唐群!我已经看出来了这里有布置,姜二奶奶一定会来,可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选这样一个地方。”
  “这里有什么不好?”有人在垂帘外说话。
  二人相对喁喁细语,突然有人在垂帘外插嘴,当然会使他们大吃一惊,樊高就坐在门边,他右脚一抬就挑起了垂帘,唐群虽有惊色,却没有动;因为他已经听出来说话的人是胡秋云。
  垂帘挑起的那一瞬间,胡秋云已经进了厢房,打横坐了下来。
  她似乎毫不在意唐群和樊高二人心里在想什么,又自顾自地说:“这里有什么不好?姜二奶奶今晚和‘七妙手’齐春非见面不可,整个省城,以如意茶楼最安全,最可靠,姜二奶奶当然选择这个地方了。”
  樊高冷冷地说:“胡姑娘!楼上还有好几间雅厢是空着的。”
  “怎么?大胡子!你不欢迎我坐这儿?”胡秋云的口吻很不客气。
  “胡姑娘!不是不欢迎,你应该明白你是何许人物,咱们要饮水、喝茶,有你在座,咱们根本不敢动杯子。”
  “你是怕我下毒?”
  “胡姑娘!有人怕你,你应该感到高兴呀!”
  “大胡子!你也应该替我想想,我一个姑娘家,孤孤单单地坐在一间雅厢里不太好看,咱们之间没过节,我保证不在你们的茶盏里玩手脚,行吗?”
  樊高没有再说什么,望着对面的唐群;他希望唐群接下去说几句逐客的话。有胡秋云在座,樊高显然感到有点儿不安。
  唐群缓缓地开了口:“咱们不是为喝茶而来,就是整晚不去碰杯子也没关系,坦白说,我在找姜二奶奶,这就是我来此的目的,胡姑娘!请问你是为何而来?”
  “一定要说吗?”
  “如果你想留在此地,最好说出你的目的。”
  “我想看热闹。”
  “看热闹?”唐群的诧异之色立刻在脸上浮现。
  “唐群!你可知道‘七妙手’是何许人物?”
  “听说他是一个神偷。”
  “对!一个非常神奇的梁上君子,他为姜二奶奶偷了一样东西,待会儿要在这里交给姜二奶奶。”
  “是什么东西呢?”
  “他偷了火凤凰沈琳的斧头。”
  樊高和唐群的眼睛珠子立刻变成了四盏灯笼,瞪得相当、相当的大,他们以为胡秋云在开玩笑。
  半晌,唐群才问:“胡姑娘!你是说,那个姓齐的要去偷沈琳的斧头呢?还是已经偷到了手呢?”
  “凡是齐春答应了要去偷的东西就没有偷不到手的,他约姜二奶奶晚上在这里见面……”
  “胡姑娘!知道这件事的人好像不少?”
  “是的。”
  唐群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说:“胡姑娘!你是个聪明的人,你想想看,这其中恐怕有什么花样。如此秘密的事,怎会弄得尽人皆知呢?”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七妙手’齐春这个人,”胡秋云老气横秋地说:“齐春好大喜功,爱出锋头,他每每完成一次杰作之后就要宣扬得令所有的人都知道,今晩的消息一定是他故意泄漏出去的。”
  “这样对他并不安全呀!沈琳也可能闻风赶来夺回她的斧头,或者施展报复……”唐群说出了他的看法。“依照常情来说,齐春必须将斧头交给姜二奶奶之后,才算完成了他的使命;要炫燿自己的本事也该等到赃脱手之后,胡姑娘!你说对吗?”
  胡秋云皱起了眉头,一时没有接口。
  樊高说:“唐群,咱们是要找姜二奶奶,只要能在这儿见到她,咱们就在这儿等,别的又何必去管?”
  “大胡子!”胡秋云冷冷地说:“我把你这种人的心意摸得透透的。”
  “这话什么意思?”
  “你是唯恐天下不乱。”
  “胡姑娘?咱们没过节……”
  “是没过节,不过,我希望你少说话,要不然,我可要揭你的底儿。”
  “我有什么底儿?”
  “好啦!”胡秋云的目光看着唐群手上的那把刀。“如果我说出你和雁云之间的协订,你在这儿只怕就坐不住了。”
  樊高冷笑着说:“胡秋云!你别想威胁我,情势已经改变了,唐群现在是我的雇主,我绝不会作出损害他利益的事,你想破坏也不行。”
  “你们在说些什么呀?”唐群迷惑地问。
  “唐群!”胡秋云含蓄地说:“是朋友、是敌人,你在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不过,当你发现你原先把他当朋友却是敌人的时候,你又来不及了。”
  唐群张嘴正想说什么,突然楼梯间传来了脚步声,有不少人上了二楼。原本很清静的雅厢,突然喧骚热闹起来。
  胡秋云笑着问:“我可以在这儿坐一会儿吗?”
  “可以。”唐群很干脆地回答;以他的看法,胡秋云不算是一个坏人。
  唐群的位子正好靠窗,他可以俯览街景,也可以看到进门处,这时他看见一乘轿子由远处行来。
  这乘轿子有四个轿夫,他们的步伐一致,因此轿子在空中非常平稳,看样子,轿子里一定坐着一个年纪非常大的人。
  这乘轿子在如意茶楼的门口停了下来。
  轿帘掀起,果然走出来一个白须垂胸的老人,看上去,他最少也有七十岁了。
  这个老人的手里拿着一个包袱,沉甸甸的,包袱里面似乎包着一件很重的东西。
  就在老人出轿落地的那一瞬间,街檐下突然冲出四个黑衣大汉,他们像旋风般卷向那个白胡子老人。
  那四个黑衣汉子一露面,唐群就认出他们是沈琳的手下。当他听说沈琳的斧头可能被“七妙手”齐春偷去时,他心头就不免暗暗着急,相处将近二十天,又是在患难中,唐群和沈琳自然会有相当深厚的感情。现在当他看见那四个黑衣大汉向那白胡子老头如狂风般卷去时,他是非常的高兴。白胡子老头手中那只沉甸甸的包袱中一定是沈琳的斧头,看样子,那把斧头必然可以失而复得。
  那四个黑衣汉子采取的是亡命方式的攻击,其中三个不顾一切地攻向白帽子老头,另一个则向老头手中的包袱下手。
  四个轿伕见危一哄而散,老头儿就成了瓮中之鳖。
  说他是瓮中之鳖绝不为过,在四个亡命而又强壮的大汉袭击之下他幸免的机会应该是零。
  不过,白赭子老头似乎已经料到这四个黑衣大汉的真正目的,他只得丢弃了手里的包袱,身子笔直地跃起,上了轿顶。
  这个老贼的身手倒是挺矫捷的。
  四个黑衣大汉目的就是那个包袱,说得更明显一点,目的就是那把斧头。
  其中一个抓起包袱一抖,斧头立刻显现了
  四个黑衣大汉立刻以飞快的速度撤退。
  这只是一瞬间的事,除了临窗的唐群之外,其余的人也许还没有看清楚门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胡秋云倒是看清楚了。
  她皱起了眉头,喃喃地说:“这个神偷,实在太不高明,到了手的东西怎么又让人家夺回去了呢?”
  唐群冷冷地说:“这位神偷空有七只妙手,但却没有生眼睛珠子,他未免太过份的小看沈琳了。”
  “唐群!你恐怕要空等一场了。”
  “为什么?”
  “消息没有翅膀,可是比老鹰还飞得快,姜二奶奶还会来吗?”
  唐群的两道浓眉不禁皱了起来,他在替沈琳高兴,却忘了这种情势对自己相当不利。
  樊高一直在喝茶,方才茶楼门口发生了什么变故他似乎不知道。
  “你们在说些什么呀?”他突然插口问。
  “姜二奶奶恐怕不会来了。”唐群意兴索然地说。
  “为什么呢?”
  “因为齐春好不容易偷到的那把斧头方才又被沈琳的手下夺回去了。”
  “真的吗?”
  “我亲眼看见的。”
  “唐群!”樊高很认真地说:“即使我没有亲眼看见,我也不相信齐春偷到了手的东西还会再失去。齐老贼出道三十年了,他行窃不下千余次,没有一次失败过,这一次也必定成功的。”
  “我亲眼看到他失败的。”
  “唐群!我打赌那是障眼法,”樊高以一副识途老马的姿态说:“作贼的都会障眼法,你不会懂的。”
  这时,有人上楼,听脚步声还不止一个人,茶房将他们带进了隔壁的雅厢。
  胡秋云探头在垂帘的缝隙间看了一眼。
  “是那四个轿伕。”
  唐群探头从窗户望向街头,那个白胡子老头正叫骂着向长街的另一头追去,他好像在追赶那四个黑衣大汉。
  坐轿子的人被人抢了,没进茶楼,那四个轿伕反倒进了茶楼的雅厢,这不是有些奇怪吗?
  障眼法?!唐群心头不禁一动,莫非真正“七妙手”齐春夹杂在那四个轿伕之中?那个白胡子老头只是假的齐春?
  如此说来,那把斧头也是假的啰?
  唐群立刻站了起来,他飞快地去到隔壁的雅厢,看过去,那四个轿伕是一色的打扮,都是一副土头土脑相,若说齐春混杂其中,那实在没法子找出来。
  “你们是在这儿等人吗?”
  “是的。”四个人一起回答。
  “等谁?”
  “等坐轿的呀!”
  唐群看了又看,实在看不出所以然来,而且,他也看不出谁的身上藏着沈琳的那把斧头。
  他又回到自己的雅厢,疾声问樊高:“你刚才说,作贼的都会障眼法?”
  “没错。”
  “那么,你说说看,齐春刚才玩的是那一套障眼法?”
  “这我就说不上来了,反正你等着瞧,姜二奶奶一定会来,齐春偷来的那把斧头也一定会交到她的手上。”
  “那我倒要瞧瞧,齐春有什么妙计。”
  唐群开始全神贯注在隔壁那四个轿伕的身上,只要他们一动,他就会跟着动。同时间,他发现胡秋云也非常注意这件事情的发展。
  唐群虽然在注意隔壁雅厢的动静,却也以眼角余光在注意茶楼门口,突然,他发现停在门口的那乘轿子有人抬了起来。
  原先那四个轿伕还坐在隔壁雅厢没有动,抬轿子的已经换了另外四个人。
  突然,唐群一切都明白了。
  斧头在轿中,齐春也在那轿中。那个白胡子老头是障眼法,这四个轿伕来到雅厢静坐喝茶也是障眼法,谁也不会去注意那乘停在门口好像没有人去过问的轿子。
  的确高明,的确令人想象不到。
  但是,唐群却发现了一个疑问:为什么要来这么一招障眼法?如果齐春与姜二奶奶进行秘密交易,这些不是没有必要吗?
  胡秋云突地高喊了一声:“唐群!姜二奶奶在轿子里面!”
  姜二奶奶在轿子里?!这怎么可能?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是不近情理的判断。因此,唐群的反应是立刻转过头来望着胡秋云,他显然想在胡秋云的脸上找出真正的答案。
  樊高仍是纹风不动地坐在那儿,他手里端着一碗茶都没有一丝涟漪,他正扮演一个拿钱跑腿的脚色,不必他去操太多的心思。
  而胡秋云不待唐群回头她就快步走了出去。
  “樊高!你替我钉着隔壁的四个轿伕……”
  “你呢?”
  “我去追那乘轿子。”
  “万一那四个轿伕分走四个不同的方向,我怎么办?”
  “随你。”
  “然后咱们怎么碰头?”
  也许唐群根本就没有听到樊高最后的问题,他已经推开窗棂,跳了下去。
  二楼距离地面并不太高,以唐群过去勤练马术的基础自二楼跃下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当他双脚落到地面时,那乘轿子却已经出去五、六十步了。
  他奋起直追,他的腿力是不错的,在草原上长大的孩子,腿力绝不会差,只可惜他是重伤初愈,元气不足,奔跑起来有点儿力不从心,只能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将那乘轿子跟住,想超前拦住,一时还不可能。
  轿子一直朝着南城的方向奔去,这倒使得唐群稍稍安心,因为一出南城就是一条河,即使早有渡船在那儿等着,也要耽搁一些时间,他就可以趁机追上了。
  一出了南城,就看到了水波粼粼,水面上根本就没有渡船等着,轿子也在河边停了下来。
  开轿门的地方原是向前的,桥子停下的时候轿门回转,对准了唐群,唐群恐遭暗算,跑了个有弧度的曲线,在轿子的左侧停下。
  轿伕之一撩起了轿帘,说了声:“请!”
  请什么?当然是请唐群上轿。这时,唐群才发现轿子里面是空的。
  他早就想到姜二奶奶不可能在轿子里,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劲儿追下来呢?也许,这时姜二奶奶已经在如意茶楼露面,与“七妙手”齐春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
  胡秋云为什么要说姜二奶奶在轿子里,她是存心要施展调虎离山之计将唐群调开吗?
  “请!”撩起轿帘的轿伕又说了一声。
  “要把我送到什么地方去?”
  “请!”那个轿伕似乎除了说这个字之外再也不会说别的字。
  唐群有些赌气似的坐进了轿子,他实在跑累了,懒得再走回头路,心想:看你们把我抬到什么地方去。
  轿帘放下,轿子又抬起来走动了。
  唐群将轿帘撩开一条纱,向外张望,原来四个轿伕竟然踏着牛步,抬着轿子顺着河边在溜达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唐群正在迟疑不已,突然耳边响起一声轻轻的呼唤:
  “唐群!”
  唐群突然发现这乘轿子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
  他一坐上来之后就应该发现的。这乘轿子约莫有三尺见方,而他所坐的那块横板并没有接触轿子的底部,后面还有一尺左右的夹板,那是足足可以藏下一个人的。
  “唐群!”唤声又起。
  现在,他听出来了,这个唤叫他的人竟是胡秋云。
  胡秋云是怎么躲进这乘轿子里来的?
  她躲在这儿干什么?
  “唐群。”
  “我听见了,你到底在玩什么花样?”
  “唐群!请相信我……我有话跟你说,却没有适当的机会。”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唐群!在许许多多接触你的人当中,你只能相信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因为我对你无害。”
  “我怎么知道你对我无害?”
  “从你们的牧场出事之后你就一直在冒险,你再多冒一次险又有何妨?”
  “信不信你,是另外一回事,我还是愿意听听,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
  “从今天起,远离沈琳。”
  “我已经离开她了。”
  “但是以后还有打照面的机会,你要尽力避免跟她碰头。”
  “还有呢?”
  “你不能太信任万百顺。”
  “哦?!”
  “因此,他替你找的那些人你也不能轻信,你要想法子摆脱樊高那一伙。”
  “你是要我完全孤立?”
  “孤立反而对你安全。”
  “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暂时停止调査一切,时机一到,一切都会显露的,你再追査下去,对你的生命有危险。”
  “还有吗?”
  “都说完了,我心头好轻松。”
  “胡秋云!如果我不追下来,你的心血岂非白费?”
  “我料定你回追下来,我猜准了你的心理。”
  “那么,你再猜猜,我会相信你的话吗?”
  “你一定会相信。”
  “错了,胡秋云,我绝不会相信,因为我对你的一切一切都太了解。你不算坏人,但你也不算好人。”
  胡秋云的声音突然沉寂,她好像是哑然无语。
  “胡姑娘!”唐群有些得意地说:“在这许许多多的人当中,只有一个是十恶不赦的坏人;那人就是杀害我父母、弟妹的主使者。我一定会找到他,而且会很快找到他。”
  胡秋云仍然没有答话。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唐群回转头,超越背后的靠背木板,向后看去。木板后面是空的,没有人,胡秋云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离去了。轿子的底层也是空的,胡秋云方才并不在轿子上,她只是从轿子的底部钻进来,脚在地上走,半个身子在轿子中而已。
  那么,这四个轿伕一定是胡秋云安排的,唐群恨得直咬牙,他认为胡秋云破坏了他的计划。
  错过这个机会,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姜二奶奶了。
  这时,轿子前进的速度已经快了起来,唐群掀开瓶帘一看,轿子已经走向回城的路上。
  他很想问问轿伕,但他忍住了,因为他明知在他们的口中问不出什么来。
  轿子又进了南城,轿伕放下轿子,走了,他们的任务似乎到此为止。
  唐群下了轿,有顷刻的犹豫,他不知道是应该再度赶去如意茶楼,还是应该回到浮云客栈。
  最后,他还是决定到如意茶楼去看看。
  时间已是二更将起,一般店铺都已上了店门,如意茶楼却还是人潮涌扰,说书先生的故事正在高潮处,现在是春末初夏,茶楼不到午夜,是不会关店的。
  唐群站在茶楼门口看了看,毫无异样,似乎在他离去后这里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他正打算回到浮云客栈去,突然有人到了他的面前,
  这个人是奉命监视唐群的夏健,他方才是不是一直跟着唐群呢?如果他一直跟着的话,他是否发现四个轿伕抬着轿子走的时候,下面竟然有十只脚呢?
  “你是唐群,对吗?”夏健的态度很客气。
  “不错。”
  “听说你一直想见姜二奶奶,是吗?”
  “不错。”
  “想见她的目的何在?”
  “请问你是什么人,问这些干什么?”
  “我也许可以带你去见姜二奶奶。”
  “那就走吧!”
  “不过,姜二奶奶在见你之前想知道你见她的目的。”
  “我想问她一些事情,也可以说是想请她指点迷津。”
  “你身上有武器吗?”
  “有一刀一枪。”
  “如果你要见她,我立刻就可以带你去,不过,你要将身上的刀枪交给我保管。最近姜二奶奶的运气一直不好,她不希望惹麻烦。”
  唐群根本没有考虑,立刻就将藏在靴筒里的一把匕首和插在腰间的一支崭新的快慢机拔了出来,交给了夏健。他迫切地想见到姜二奶奶,任何后果他都不去顾忌了。
  夏健领先走去,唐群紧紧在后跟着。
  仍是那家茶庄,仍是胡秋云方才去见姜二奶奶的那条老路,仍是那张会旋转的椅子……就那么轻易地,唐群已经坐在姜二奶奶的面前了。
  “从上灯之后,你一直在找我,为什么?”姜二奶奶单刀直入地问。
  “你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什么。”
  “我不想猜,还是由你自己说吧!”
  “半个多月前,悍匪彭霸带人去了我家牧场,杀害了我的父母和弟妹,两天后,我找到了彭霸,他说,他是为钱杀人,雇主是你。”
  “我跟你们家无仇无怨。”
  “我不知道。”
  “唐群!你一定想知道真实的答案?”
  “是的。”
  “可是,我的答复你会相信吗?”
  “信不信是我的事。”
  “唐群!不要闹意气,如果你相信我的答复,对你对我都有好处。”
  “但愿我能相信。”
  “我跟彭霸一样,只是棋盘上的一颗棋子。”
  “那么,下棋的人是谁?”
  “我不知道。”
  “姜二奶奶!你这种答复难以教我满意。”
  “这是实情——当你和沈琳来到省城时,我曾奉令杀你,之后,你莫名其妙地挨了黑枪,我又奉令保护你。——方才带你到此地的那个人就是一直在保护你的人,——方才我又突然接到命令,要我见你,把我所知道的实际情况告诉你。”
  “那个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命令你,你竟然不知道他是谁?”
  “这是实情。”
  “你为什么要接受他的命令?”
  “因为他控制了我的生命财产'、富贵荣辱。”
  “我不信!”
  “唐群!你必须相信——照说,你早该死了,可是你到现在还活着,连我都弄不清这是怎么回事,唐群,活着总是好事,你要珍惜!”
  “我活着,就是要为父母、弟妹报仇;如果我不能为他们报仇,我宁愿死!”
  “唐群,我要送你出去了。”
  唐群冷冷地说:“姜二奶奶,我的刀枪已经被你的人搜去了,可是我还有两只手,这两只手依然可以捏断你的颈子,告诉我,那个人究竟是谁。”
  “唐群!我说句老实话,要论逞勇斗狠,数你最嫩了,拿点耐性出来,迟早都会白云飘过见青山的……”
  “姜二奶奶!你说我嫩,你会后悔你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轻鄙的话!”
  “唐群!我劝你还是回到你的皮毛铺子里去,合计合计买卖,把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忘掉吧!你还活着,这已经就是很愉快的事啦!”
  “姜二奶奶!你们视人命如草芥,到头来还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唐群都快发疯了,他要站起来,准备冲过去,扭断姜二奶奶的脖子。
  他坐着的那张椅子突然转动,他又离开了那间华屋,外面是一间死冷冷的巷道。
  他进来时,巷道还有光亮,现在却是一遍漆黑。
  环境突变,使得唐群突然冷静下来,他发现:方才姜二奶奶给了他太好的忠告。
  逞勇斗狠,他是差得太远了。
  他愤怒、他痛恨,那又有什么用?只不过是加速自己的死亡。活着,报仇的希望就还没有幻灭。对!他决定要改换一个方式。
  当他心平气和地站起时,夏健适时出现在他的身边。
  “见过姜二奶奶了吗?”
  “见过了。”
  “谈得还好吗?”
  “很好。”
  “我送你出去。”
  唐群默默无言,最后,又到了大街上,这时,街道上已经很冷清了。
  “夏兄!你替姜二奶奶作事,有很大的好处吗?”
  “好处谈不上,生活奔波而已。”
  “夏兄!你们这些江湖人物,终日辛劳,有时还在拼命,仅仅是为了糊口吗?”
  “唐群!这个问题我没法子答复。”
  “你有没有想过,找个机会终止这种不安定而又危险的生活?”
  “当然想过,只是永远也不可能。”
  “为什么?”
  “除非我突然富有,我不愁下半辈子的生活,我就会隐居……”
  “只要你愿意,你立刻就可以富有。”
  “唐群,……”
  “夏健!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街道上走着,没有任何人知道咱们的协议,怎么样?”
  “唐群!你所说的富有是多少钱?”
  “这——我只能粗略地估计,大概不会少于大洋十万元。”
  “这倒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我想问问你,要教我为你作些什么事呢?”
  “我也许会教你替我作一件事,也许什么事都不教你作,你只要记住,随时都等着……”
  “好!唐群!别往下说了,先告诉我,这笔钱怎么付法?”夏健的呼吸有些急促,金钱对任何人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在三天之内我会付你半数,全是省城各大钱庄的庄票。”
  “唐群!如果您真想收买我,最好是愈快愈好,三天是个太长的时间……”
  “那么……”唐群想了想,然后很快地说:“最迟明天天黑之前,我会先付两万块钱……”
  “好,你先回客栈好好睡一觉。”
  浮云客栈已经到了,唐群走几个大步,就进了客栈。现在他突然发现,玩弄心机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樊高在中庭等他,迎上来,关心地问:“唐群!你总算回来了!”
  “樊高!今晚我要好好睡一觉,”唐群摆出作主人的姿态,“希望你能保护我不让我受到任何骚扰……”
  “放心!”
  “那么,明儿见!”
  樊高似乎还想说什么,但他没有说下去。
  唐群回到了自己的房里,闩上房门,和衣倒上了床,他要仔细想想今后的计划,他要将他的复仇计划作彻底的改变。
  他刚躺下,就闻到了一股香味;那是属于女入的胭脂花粉的香味。
  “唐群!别吃惊,是我……”
  是胡秋云。
  唐群本能地要从床上跳下来,胡秋云的一只手突然将他按住了。
  “你在这里干什么?”
  “等你。”
  “等我干什么?”
  “想问你几句话,……你见过姜二奶奶了吗?”
  “见过了。”
  “她对你说了些什么?”
  唐群的口气非常平和:“胡姑娘!你问得太唐突了,你也不想想,我会把很重要的消息告诉你吗?”
  “听你口气好像在姜二奶奶那儿很有收获似的。”
  “我的确没有白跑这一趟。”
  “你的仇家到底是谁?”
  “胡姑娘!你没有必要打听……”
  “唐群!你听我说,我是关心你走错了路,姜二奶奶根本就不可能知道什么,如果她告诉了一些你想知道的事情,也一定是信口胡调,你千万不能轻信……”
  “胡姑娘!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
  “因为你喜欢我,是吗?”唐群的口气突然轻佻起来。
  黑暗中,胡秋云突然笑了起来:“唐群!你真有自信,你凭什么认为我喜欢你呢?”
  “这是夜晚,这是客栈的厢房,有一个年轻的男人住在这里,你又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如果你不喜欢我,怎会选在这个时候……”
  “你错了,唐群!我来向你提出忠告,向你提出劝告,与我是否喜欢你完全无关。”
  “那……与什么有关呢?”
  “唐群!你不必追问,反正我没有恶意就是了。”
  “没有恶意并不见得就一定有善意;就像我对你的评估一样:你不算是坏人,你也不见得是好人。”
  “我从来就没自夸我是好人……对了!你对我的一切都非常了解。”
  “是的。”
  “你到底了解一些什么?”
  “我知道你是毒王胡三的女儿……”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
  “我还知道你大伯父作过强盗。”
  “哦?!”胡秋云似乎非常惊异。
  “你还有个二伯父,他现在行踪不明,老实说,他也可能是我要找的嫌疑元凶之一。”
  “唐群!你这些消息打那儿得来的?”
  “对不住!来源我不会告诉你的,我要遵守我的诺言。”
  “唐群!你化钱买枪,化钱雇枪手,毫无疑问,你也是化钱在买消息。不过,我要泼你的冷水,你这笔买消息的钱化得很冤枉。”
  “是吗?”
  “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大伯父、二伯父。”
  “如果你父亲没有两个哥哥口,他为什么叫胡三。”
  “他就是叫胡三,并不是排行第三。”
  唐群不想再多说什么,胡秋云并不定会了解她的家世。严格说来,她的家早就散了,胡三也许没有将他们胡家的情况告诉他的女儿。
  唐群绝不会去怀疑那个老妇人的话,她不可能去编造那样一个故事;最主要的是,她没有理由去编造那样一个故事。
  “唐群!你应该相信我的话。”
  “我会试着去相信。”唐群决心改变他的作法之后,连语气都非常圆滑了。
  “谈谈你那把刀,好吗?”
  “你想知道些什么呢?”
  “有很多人想得到你从不离手的那把刀,说句你不要生气的话,你实在没有力量去保护那把刀,但是,很奇怪,竟然没有一个人想用暴力从你手中将那把刀夺去,为什么呢?”
  “我知道为什么。”
  “能够告诉我答案吗?”
  “这个答案很简单,刀一到了另一个人的手里,就会引起争夺、杀戮,所以,那些想得到这把刀的人都在等待第一个下手的傻瓜。”
  “这个答案正确吗?”
  “很难说,这只是我的猜想而已……不过,有一个问题我却一直想不通,这把刀并不值钱,如果不是我和那老和尚有一股难以舍弃的感情,我也许早就将这把刀扔掉了,为什么会有很多人想得到这把刀?真奇怪?”
  “唐群!”胡秋云缓慢地说:“我也知道这把刀的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不过,这把刀好像,有一个很有价值的秘密。”
  “秘密?什么秘密?”
  “我也不知道。”
  “胡秋云!老实告诉我,你想得到这把刀吗?”
  “我不想要这把刀,不过,我却想得到关于它的秘密……”
  “你回答得真妙,其实你跟别人一样还是想得到它。这就是你接近我的原因吗?”
  “不是,保证不是。”
  “没关系,胡秋云,我喜欢坦白、豪爽的人,如果你真想得到这把刀,我可能会送给你。”
  “唐群!你在引诱我。”
  “不是引诱,我说的可能,几乎是铁定,胡秋云!只要你表示想得到它就行了。”
  “唐群!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人。”
  “你说‘曾经’是什么意思?”
  “因为那段感情已经过去了。”
  “真可惜!”
  “但愿你这句话不是讽刺,那个男人就是雁云。”
  “白山黑水一孤雁?”
  “就是他。”
  “这个人还在省城,这段感情应该还没有过去。”
  “过去了,因为他不需要女人的感情,那将成为他的羁绊——唐群!他这回入关来到边塞,目的就是为了你手中的那把刀。”
  “是吗?”
  “如果你肯将这把刀送给我,我倒愿意拿去转送给雁云!”
  “作你们的订情表记吗?”
  “唐群!你好像在挖苦我。”
  “胡秋云!一个会用毒的人,一定很有心机。我只是一个牧童,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你在我身上化费那么多的心机实在很多余,说吧!你的目的是什么?”
  “唐群!我没有任何目的,也没有对你用心机!”
  “说吧!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唐群的语气突然变得咄咄逼人。
  “她的目的我知道。”突然有人插嘴,那个人不是突然出现的,他似乎已经在黑暗中待了很久的时间。
  这是非常令人吃惊的,胡秋云伸手抓住了唐群的手,在这一瞬间,他们有了良好的默契,没有动,也没有出声。
  不过,唐群的脑子却在动,他确定:他以往绝没有听过这个声音,是一个他绝不会认识的陌生人。
  黑暗中的声音又缓缓响起:“胡秋云的目的就是想得你那把刀,如果你当真要送给她,你就上当了。”
  胡秋云的嘴巴贴上了唐群的耳朵,说话的声音轻得不能再轻:“跟他说话!”
  “你是谁?”
  “一个喜欢看戏的人。”
  “这里并不是戏园子。”
  “人生如戏,所以处处都是戏园子,处处都有精彩的好戏可看。”
  胡秋云已经暗暗地溜下了床,唐群在全力掩护她的行动。说实话,他对这个人并没有好恶的观念,那只是好奇心所使然。
  “看戏就应该安份地坐在台下,不该插嘴的。”
  “这大概是我的毛病……!你应该仔细想一想,你的生命非常脆弱,在险恶的敌人环伺下,随时都会消失,为什么你还活着?那是因为你是一条线,这条线将会引导一些人寻到一个天大的秘密,所以凡是接近你的人都有他们的目的。”
  这番话很长,胡秋云应该已经很接近那个人了,但是,唐群还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你的话使我胆颤心惊,”唐群还得继续扯下去:“你能告诉我以后我该怎么办吗?”
  “我告诉你也没有用,因为你绝对作不到。”
  “你先说给我听听。”
  “忘掉仇恨,远走他乡,痛苦地活下去……”
  那是唐群绝对办不到的事。
  突然,那人发出一声低吼:“胡秋云!你可以站住了,你再移动一步,也许就有一把利刀穿过你的胸膛。”
  胡秋云大概是停止了行动,不过,她的嘴却没有闭上。
  “别说大话,我点上灯,咱们对对盘儿,怎么样?”
  对方没有回应。
  “我很想见识一下你这位神秘的人物,你很了不起,摸进房来这么久了,咱们竟然都没有发觉。”
  仍然没有回应。
  胡秋云突地划亮了一根火柴,唐群看得很清楚,那个人已经不在房里了。
  燃上了灯,胡秋云检视房门,仍是好好的,那人一定是从窗户进出的,是她为了预留退路而拔下了窗户上的木楔子。
  她的眉宇显得很不开朗,这是难免的,因为方才那个人给了她极大的羞辱,而她却没有报复的机会。
  “胡秋云!”唐群笑着说:“别不高兴,我不会相信他的话,如果你真想要我这把刀,我就送给你,而且不管你要再拿去送给谁。”
  “算了,你还是把刀留着吧!”胡秋云懊恼地说:“我也不打算拿去送给谁,那把刀对我并没有丝毫意义。”
  很显然,方才那个神秘人物给予她的自尊很大的打击。
  “其实,这把刀根本就不算是一把刀。”
  “不算是一把刀?这话是什么意思?”
  “刚才我去见姜二奶奶的时候,她的手下曾经将我携带的一把匕首和匣枪暂时收去,却并没有收去这把‘无痕’宝刀,好像这把刀对任何人都不会产生威胁。而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用这把刀去杀人。当我和姜二奶奶有争执的时候,我也只会说,我要用两只手捏断你的脖子。你说,这不是很可笑吗?”
  “也许,它只是具备了刀的形式而已。”
  “如果你这么说,那就错了,实际上它仍然是锋芒毕露的。”
  唐群解开了包着刀身的布,将那把大刀展现出来。
  刀身呈黑蓝色,既无光芒,也无锈迹,但是,在刀锋处却有一道细小的白线,白线并不是很亮,却有一股慑人的威力。
  “唐群!我可以仔细地看看它吗?”
  “当然可以。”胡秋云拿起了那把大刀,掂掂,约摸十来斤重,她挥舞,发出呼呼的劲风,然后,她又细看刀柄及刀身,除了给予她一种莫名的感受之外,实在也看不出有什么出奇之处。
  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谁?”唐群喝问。
  “是我。”樊高的声音。
  “有什么事吗?”
  “有人要见你。”
  “谁?”
  “雁云。”
  唐群转过头去看胡秋云,他眼光里浮现着问号。
  “去店堂里见他,我不想跟他打照面。”
  唐群又将那把刀用布包了起来,拿在手中,他轻声问:“你呢?”
  “我在这儿等一会儿,也许……”
  “胡秋云!你猜,雁云来找我干什么?”
  “当然是为了你手里的那把刀。”
  “他会使用武力来抢吗?”
  “不会。你放心,绝没有任何人会使用武力去得到这把刀……唐群!我决定留下来等你,很想知道他跟你说了些什么。”
  “好!你一定要等我。”唐群说完后开门走了出去。
  胡秋云很快地关上了房门。
  店堂里空空的,四盏吊灯也只有一盏亮着,雁云坐在角落里,显得孤零零的。
  唐群在他对面一坐下,他就开了口:“唐群!我们不熟,你无法相信我的话,不过,我要求你一定要相信我的每一句话。”
  “雁云!对你的一切我都非常了解,你远从关外来就是为了这把‘无痕’宝刀,我也知道你不会使用武力去得到它。”
  “唐群!咱们现在不谈这把刀,也不谈你,也不谈我,行吗?”
  “那么,你深夜来此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沈琳。”
  “沈琳?”
  “唐群!有一件事你不会否认,这十几二十天,沈琳为你可说相当辛劳,对不对?”
  “那是事实。”
  “不管她这么作的目的是什么,站在你的立场你总会感激她。”
  “我一辈子都会感激她。”
  “想必你已听说,她那把斧头被人家偷走了。”
  “我听说了。”
  “唐群!你也许不了解这件事对沈琳有多么的严重,最近几年,她在江湖道上非常跋扈、剽悍,树敌甚多,一旦没有了称手覇道的兵器,随时都会有生命的危险。”
  “她不会再找一把斧头吗?”
  “唐群!你不是练武功的人,所以才会说出这样一句轻松的话,情况并不如此简单……她目前需要帮助,你应该不会袖手旁观。”
  “我能帮得上什么忙呢?”
  “你先要答应,是否愿意帮忙。”
  “雁云!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沈琳过去曾和我谈过你,她和你好像并没有什么交情。”
  “但也没有什么仇怨……在她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我们就不应该吝啬。”
  “你倒是个正人君子……好吧!我答应帮忙,不过,我真不知道我能帮什么忙。”
  “现在已经査明,斧头是被一个神偷名叫‘七妙手’齐春的人偷去的。”
  “我已经听说了。”
  “这个人住在城西的‘上宾客栈’。”
  “他没有躲?”
  “他为什么要躲?”
  “雁云!你的话真叫人纳闷,他偷了沈琳的斧头,沈琳难道不会去找他算帐?”
  “齐春不为自己偷,专为别人偷,斧头早就转手了,找他也没用,就是把他杀了,又能怎么样?而且,齐春公然住在那儿也可能是个陷阱,沈琳去找他,很可能就遭到杀身之祸。”
  “那该怎么办呢?”
  “你去找他。”
  “我?”唐群不禁愣了一愣,“难道我去找他,他就会将沈琳的斧头着我吗?”
  “你去找他根本就不提那把斧头的事。”
  “那……?”
  雁云很快地说了下去:“姓齐的老头儿可说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别人跟他提‘偷’字,一提到那个字他就会技痒难煞,你请他帮你偷一件东西。”
  “哦?”唐群兴趣十足地追问:“教他去偷什么?’
  “姜二奶奶那间陈设华丽的屋子方才你去过了,是不是?”
  “是的。”
  “屋子里的样子你还记得吧?”
  “记得七八分。”
  “正中间是不是有一幅王羲之写的‘兰亭序’的真迹?”
  “雁云!我只是一个牧童,没有读太多的书,对于书画我完全外行,不过,那儿倒是挂了一幅字。”
  “在那幅字的背后,有一个暗柜,里面藏了一个铁箱子,就教齐春把那个铁箱子偷出来。”
  “铁箱子里面放着什么呢?”
  “谁知道。”雁云耸了耸肩头。
  “我不明白,这样作就算帮了沈琳的忙,就能替她找回失去的斧头吗?”
  “没有。”
  “雁云,你最好把其中缘故说清楚。”
  “唐群!你不要问那么多,如果我说出了其中缘故,你反而会怀疑我在引诱你。”
  “你最好说出来。”
  “沈琳并不急于要找回她那把旁头,她急于要找的,是姜二奶奶出高价要齐春偷她斧头的原因……那个铁箱子里藏着许多秘密,说不定,你父母和弟妹被杀的秘密也在其中。”
  “哦?”唐群的精神振奋起来了:“雁云!你怎么知道那儿有暗柜,暗柜中有铁箱子?”
  “钱能通神,姜二奶奶身边的人也有贪财而不忠心的人。”
  “齐春会答应去偷那个铁箱子吗?”
  “只要你许以重利,他一定会答应的。不过,你也要施展一些激将法。”
  “好!我就去,……对了!沈琳在那儿?”
  “唐群!是因为你不信任我,还要见过她之后才肯去找齐春吗?”
  “不!不!我只是觉得当她有困难的时候我应该去安慰她一下。”
  “最好你先去找齐春,我会在‘上宾客栈’的门外等你,然后我带你去见成琳。”
  “好吧!你先走一步,我还要回房去换件衣服。”
  唐群和雁云分了手之后回到房里,胡秋云还在等待他,他就把雁云所谈的事源源本本地说了出来。唐群有一个直觉:胡秋云与他接近,似乎没有什么不良的企图。
  唐群说完和雁云谈话的内容后,又接着说:“现在,你可以走啦!”
  “不!我要跟你去。”
  “那不行……”
  “唐群!我并不是要跟着你去见‘七妙手’齐春,我是想暗暗跟在你身后,看看雁云有没有玩什么花样。”
  “哦?!你在怀疑雁云?”
  “是的,因为他并不是那种古道热肠的人;他会帮助沈琳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再说,沈琳丢了那把斧头,与那个铁盒子又有什么关系?”
  “那个铁盒子与我有密切的关系呀!”
  “唐群!我知道雁云的话对你发生了极大的诱惑,就这么办,我一定要暗暗跟住你,你也拦不了我。”
  “我希望你不要坏我的事就行了。”
  “放心,任何人都不会发现我的行动,好!我先走一步……”胡秋云推开窗户,跳了出去。
  唐群换了一件衣服,他不愿使得雁云看出任何破绽,因为他说他回房来是要换件衣服的。
  一出房门,樊高就露面了。
  “樊高!你还没睡吗?”
  “唐群!我有责任保护你。”
  “樊高!我化钱雇你们,是要你们作杀手,为我复仇诛凶,不是作保镖来保护我的性命。”
  “如果你不活着,那又如何复仇?”
  “好了,樊高,去睡吧!我要出去走走。”
  “不要我陪着你吗?”
  “用不着,我常常喜欢单独行动,要不然,我也不会和沈琳分开了……樊高!你要弄清楚一件事:是我化钱雇你干活儿的,你应该听我的吩咐,不是由我来听你的安排。”
  “我明白——请你多小心。”
  “我知道。”
  夜的确已经很深,街上已是行人绝迹,连如意茶楼的书场子都散了。
  以往,唐群也曾去过“上宾客楼”,那是省城里最讲究的一家客栈,一些大盘的皮毛商都住在那儿。以往唐群去那儿是为了谈买卖,今天也是为了谈广卖,只是买卖的性质不同而已。
  客栈早已关门,店家开门的时候以惊异的口吻嚷着:
  “哦?!是唐少爷呀!”
  很显然,关于唐群的遭遇在省城里早传就遍了。
  “我要找一位齐老先生,不知他睡下没有?”唐群很安详地说。
  “没有,没有,他还在喝酒哩!这位老人家的酒量真海,已经喝了二斤半白干了,现在正在喝第六壶酒。”
  这家客栈的上房都是内外双套,睡房是暗的,外面还有一间屋子作起居之用。齐春坐在藤椅上,酒菜摆在茶几上。店家说他已经喝了两斤半白干,唐群在他脸上却找不出一丝醉意;听说这位齐老头的年龄已不小,在他的头上却找不到一根白发。
  唐群一进门的感觉是:仿佛在草原上突然发现了一匹矫壮的野马。
  “齐爷!”店家很恭敬地说:“这位唐少爷要见您。”
  “坐!”齐春摆摆手。
  店家殷勤地问:“要不要加一副杯筷……”
  “不用了。”唐群打了一个眼色。
  店家连忙退了出去。
  齐春仍在剥他的花生,喝他的酒,对唐群的突然光临,丝毫也没感到惊奇,好像他早就预料到了。
  “齐老先生……”
  “小子!别那么文绉绉的,叫我名字,或者叫我一声齐老头都行,至于你高兴怎么给我取浑名,我都不在乎……说吧!找我干什么?”
  “谈买卖。”
  “你可知道我是干那一行的?”
  “当然知道。”
  “好……谁家?”
  “姜家。”
  “姜二奶奶?!”齐春手里的酒杯放了下来。
  “你不敢去?”
  “小子!别跟我耍激将法,想当年,连你老子还在你爷爷腿肚里抽筋的时候,我就在皇宫大内里偷过紫禁城房顶上的琉璃瓦,没有地方我不敢去,没有什么东西我偷不着,说吧!要我偷什么?”
  “一只铁箱子。”
  “放在那儿你可知道?”
  “待会儿再慢慢告诉你。你得先接下了这宗买卖。”
  “价钱多少?”
  “由你开!”
  “小子!你真阔气,唐家牧场骡马成群,皮毛店一年卖出去的皮毛也在万斤以上,我可要狠狠地敲你一竹杠。”
  “由你开,只要我拿得出。”
  “我也不会乱开价,两万大洋,这个数目你一定拿得出。”
  “好,两万就两万。”
  “先付一半,这是规矩。”
  唐群愣了,他身上只有零钱,教他此刻拿十块大洋他也拿不出来。
  “不相信我吗?”唐群讪讪地说:“等你把东西偷到手之后,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不行吗?”
  “小子!我信是信得过你,万一到时候你已经翘了辫子,我跟谁去要钱?你保证你拿得出两万大洋,你可不敢保证你走出这家客栈之后还活着呀?”
  “如果我走出这家客栈之后就死了,你也用不着去偷那只铁箱子……”
  齐春一本正经地说:“我收了你的订钱,一定会去完成你所托付的事,我会把那只铁箱子送到你的坟前,至于另一半酬劳我只有认倒霉啦!”
  这位老人家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态仍然十分轻松,他好像只是为钱而活着,生命在他眼中看来并不比一粒花生米更值钱。
  “一定要先付一半吗?”
  “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我身边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小子!你手里这把刀就很值钱,但是我不要,我只要现钱,一万块大洋太笨重,你可以开庄票,要本地钱庄的票子,你都听清楚了吗?”
  “好!我去想法子,来去需要一个钟头。”
  “小子!我喝这种半斤一壶的白干,喝到第十壶就会醉倒,那时候你就是来十大车的雪花老光洋,我也没法子接下这宗买卖啦!要快,知道吗?”
  “我会尽快。”
  唐群出了客栈,站在冷清清的街道上,吸了一口凉凉的空气,他思索着,该如何去弄到这笔钱。
  去找万百顺应该没有问题,可是,胡秋云教他不要去信任万百顺。这句话多少使得唐群受了点影响,他决定回自己的皮毛铺子看看。凑出一万大洋的庄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当他站在自己那家毛货铺子门口时,却发现有了困难,大门锁上了,他没有钥匙可以开启。同时他也想到,既然铺子已经交给万百顺去全权处理,他就不能私自再闯进去。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找万百顺。
  夜已很深,万百顺已经入睡,一听说唐群来找他,他还是很快地披衣起来见客。
  “有什么急事吗?”万百顺睡眼惺怯地问。
  “万掌柜!你帮我请那些人,买那些枪弹,一共化了多少钱?”
  “老弟!问这些干吗?”
  “那么,我那间铺子值多少钱?”
  “老弟,铺子里的现金,庄票,帐簿,还有毛货,我都封了起来,没敢乱动。我帮你的忙,并不是想要从中牟利,……老弟!如果你需要甩钱,尽管说,只要我办得到。”
  “今晩我需要用一万块钱,开本地的庄票,可是,我不知道我那间铺子……”
  “老弟!别提你那间铺子,我可是要问问:这一万块钱拿去干什么?”
  “正用,也是急用。”
  “不能对我明说吗?”
  “万掌柜!这要请你原谅,目前我不能跟您明说,以后您一定会明白。”
  万百顺站起来兜了几个圈子,然后在唐群面前站住,面色凝重地说:“老弟!只要是正用,急用,我都不能不管,请人、买枪,已经化了七八千块钱,再加上这一万块大洋,我的力量差不多已经用尽了,再往后……”
  “万掌柜,您可以赶紧将我那间铺子处理掉,连房子带货,本来柜里还有些钱,总共加起来最少也该有三万块钱以上……”
  “老弟!我不会去处理你那间铺子,你父母过去了,唐家牧场不能就这么散了,你还是要挑起重担将牧扬振兴起来的,往后买卖还是要作的……老弟!我只想跟你说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万掌柜!我真是感谢你的教训,不过……”
  “好啦!咱们别再说下去,以你现在的心情,跟你说什么你也听不进去……你等着,我去给你写庄票。”
  万百顺将唐群丢在冷清清的店堂里,他又回到了内院。唐群的心中不禁感到一丝愧疚,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人,自己竟然还因为胡秋云一句话而感到怀疑,真是太不应该了。
  不多一会儿,万百顺就将庄票开来了,另外还拿了一个羊皮作的钱袋子,袋子胀鼓鼓的,大概装了百来块现大洋。
  “这给你零用!”
  唐群差点感激得落下泪来,在边塞,过新年的时候,大人都是用这种羊皮袋子给小孩子们压岁钱,如今他父母已丧,往后再也享受不到这种天伦之乐,唐群怎能不激动呢?
  “万掌柜!我真不知道如何感激您……”
  “说这些干啥呀?老弟!你只要记住一点,你是个牧人,不能跟那些江湖道上的混混一样终日杀杀砍砍,你要回到牧场去,不能让你父母辛辛苦苦创立起来的牧场就这么荒废掉,什么事都可以丢开,为什么仇恨不能丢开?我的话不一定对,你自己琢磨啄磨吧!”
  “我会记住您的教训。”
  “好!我不留你啦!”
  唐群辞了出来,向上宾客楼疾步赶去,刚转过一条街,胡秋云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唐群!你又去找万百顺了?”
  “嗯!”
  “我告诉过你,姓万的不能信赖,你为什么还要去找他?”
  “胡秋云!我凭什么要相信你的话?”
  “唐群!我是为你好呀!”
  “每一个人都这么说,为我好!为我好!我怎么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地为我好?胡秋云!别老是跟着我,我求求你,行吗?”
  “唐群!我令你讨厌吗?”
  “胡秋云!我不讨厌你,也不喜欢你,你用不着关心我,我不稀罕任何人的关心,你还要我把话说得多明白?”
  “唐群!”胡秋云在遭到一顿抢白之后,并没有发脾气,态度仍旧非常温和:“你的心情不好,所以言行都太冲动,我不怪你……唐群!我只求你相信我这一句话:不要太相信万百顺。”
  “胡秋云!到现在为止,姓万的并没有在我身上沾到任何利益,他也没有向我要求什么,只有我欠他的钱,如果我不幸死亡,他这些钱就收不回去,我怎么可以容许别人说他的坏话?”
  “我也没有说他的坏话……”
  “好啦!胡秋云!咱们以前并不认识,更谈不上有什么感情,我遭遇到什么样的下场都与你无关,谢谢你的关心,往后别再缠着我,行吗?”
  “唐群……”
  “好啦!你什么都不必说,你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要办事去……”话声没落,唐群就向前冲去。
  胡秋云愣愣地看着唐群的背影,半晌之后,才跺了跺脚,真不知道她在抱怨什么。
  唐群疾步赶到上宾客栈,齐春还在喝酒,还好,这位老人家还没有醉。
  “庄票在这里,一万块,天一亮,你就可以兑现。”唐群将庄票递了过去。
  “嗯!”齐春虽是醉意迷离,说话倒还挺清楚的:“大地的庄票,你还真有点本事,晌午,你到如意茶楼来,别忘了带另外一半钱来。”
  “晌午?如意茶楼?”
  “是呀!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为什么要选那个人多眼杂的地方?”
  “我作贼从不偷偷摸摸,这是我的臭毛病……”
  “万一姜二奶奶事后发现,派人赶了来……?”
  “小子!你看我今年有多大岁数?”
  “六十多了吧?”
  “七十二,要是那些被我偷过的人都有法子来找我报复,我还可能活到今天吗?小子!你去吧!天亮之前你还可以好好睡一觉,晌午,如意茶楼,记清楚啊!”
  唐群不得不辞了出来,他真想不明白,齐春已经醉得差不多了,他那里还能去偷东西,只怕他连姜二奶奶那间陈设华丽的屋子都进不了。
  唐群在一阵忙碌之后突然松懈下来,缓步在冷清的街头,那种感觉相当特别,孩提时每当夏夜他也曾在漫无边际的草原上漫走,那时,他并没有孤单无助的感觉,反而认为自己非常的了不起,那么一大遍草原都属于他,他可以跃马驰骋,他可以仰卧数着星星……现在,却有一股孤寂的感觉袭上他的心头。
  他需要朋友,沈琳和胡秋云都曾向他伸出友谊之手,而他却拒绝了,为什么?为什么他对雁云又言听计从呢?难道他对女性有天生的排斥性吗?
  街边突然有人在叫唤他:“唐群!”
  是雁云。唐群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雁云的身子格外瘦小。
  唐群知道雁云是来问消息的,所以他不待对方问什么,就说:“都妥了。”
  “妥了?”
  “明儿晌午如意茶楼。”
  “齐春这老贼真够狂的……唐群!现在跟我去一个地方。”
  “去那儿?”
  “你不是想见见沈琳吗?”
  “对!”
  “那就跟我走吧——对了!胡秋云一直跟着你,是为什么?”
  “她是好意,别去管她就行了。”
  “她是个很奇怪的姑娘家。”
  “是吗?”唐群未置可否。
  “我跟她第一次见面,她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她很喜欢我,我们在一起吃过一顿饭,然后就分手了。”
  “你不喜欢她,是吗?”
  “我很喜欢她。”
  “那为什么?……哦!我明白,”唐群自作聪明地说:“因为她的身都是毒,你不敢喜欢她。”
  “不是这个缘故。”
  “那又是……?”
  “以往,从来没有姑娘家喜欢过我,我的长相既不英俊潇洒,身材又不高大魁梧,我的态度更不是热情洋溢,所以我不相信她喜欢我是真的。”
  “那……你这一辈子都不打算成亲了吗?”
  “很难说,也许我将来会讨一个相貌跟我差不多的老婆,胡秋云太漂亮了。”
  唐群没有再说什么,以往,他还没有涉猎到男女之情,对这一方面,他可以说是完全没有经验。
  在雁云的引导之下,两个人转近了一条小巷,此刻雁云教唐群走在前面:“巷底那一家,门是开着的,推门进去就是了,我要在巷子里。”
  “雁云!你不会对胡秋云怎么样吧?”
  “不会的,即使她是我的敌人,我都会对她礼让三分的。”
  唐群一走到巷底,就看到了一个黑衣大汉,那是沈琳的四个手下之一,他绝不会认错。
  他一进门,门就关上了,他又见到了另外三个黑衣汉子。
  “沈姑娘呢?”唐群问。
  “在里面那间屋子里。”
  唐群见到沈琳时,不禁愣住了,才两天之隔,沈琳好像苍老了十岁,一把斧头难道对她如此重要吗?
  “坐!”沈琳的嗓子也哑了。
  “沈琳!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唐群!我只问你一件事,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请回答我,要说老实话。”
  唐群的目光突然变得十分明亮,他振声说:“沈琳!你提到‘朋友’两个字倒使我想起那个老和尚临死前对我说的两句话来了。”
  “他说什么来着?”
  “他说: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敌人。”
  “哦?!”沈琳一愣。
  “密谋杀害我父母、弟妹的元凶是我此生的死敌,这个立场永远也不会变,可是,别的关系都会因情势改变而改变,我承认把你当朋友又有什么用,有一天,你会把我当敌人。”
  “唐群!不要谈得太远,只谈眼前,说,你把我当朋友吗?”
  “没有。”
  “哦?!”沈琳脸上浮现了失望的表情。
  “沈琳!你拼命救我,又为我找到彭霸,在我受伤的时候你尽全力照顾我,我非常感激,这份情我将来一定会报答。我把你当恩人,却无法把你当朋友。”
  “为什么?”
  “朋友应该互信、互谅、互助……”
  “难道你还不信任我?”
  “沈琳!你是一个在江湖道上闯出了万儿的名人,你为什么那么热心地帮主我?你一直没有说明一个理由,我猜想:你一定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我。”
  “既然你有这种想法,那也不必将我当作恩人。”
  “不!有仇必报,有恩也当报,这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应有的原则,——好啦!沈琳!我来看你,最主要的是不太信任雁云,要亲自来问问你……”
  “你去见过齐春了吗?”
  “见过了。”
  “你没提到我的事?”
  “我是绝口不提,他也没提。”
  “他要多少钱?”
  “两万大洋,已经先付了一万。”
  “他什么时候把那只铁箱子交给你?”
  “明天晌午,如意茶楼。”
  “好!你回去吧!”
  唐群转身要走,沈琳却又叫住了他。
  “唐群!有一句话我不想说,却又不能不说。”
  唐群转过身子,冷冷地望着沈琳,一副无所谓她说不说的表情。
  “唐群!你不相信雁云,是对的,你不把我当朋友也是对的……没有一个人会是你的朋友,你真可怜!”
  “我不可怜!”唐群坚定地说。
  “唐群!你根本就不明白……”
  “我明白,我只是一个饵,唐家牧场很不幸地卷进了一次江湖的纷争之中,是不是?沈琳!你听明白我现在说的话:血债血偿,有许多人要对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负责。”唐群说完之后,大踏步走了出去。
  边塞的初夏,天气格外煦和,几乎是十日十晴,雨水成了稀罕之物,水更是成了宝贝,人们大都是喝牛羊的奶水止渴,上茶楼变成奢侈,一盏茶要五角大洋,只冲三回,同样的价钱可以买一大桶羊奶。
  不过,茶有茶的滋味,何况还有迷人的书场,因此,未到晌午,如意茶楼就有了七八成座,有的人为了占一个好座位,索性把响午那顿饭也带到这儿来,一张饼、一块牛羊肉、一撮咸菜,没汤没水的,携带也挺方便的。
  唐群今儿没上楼,他带了樊高,还有四个连姓名他都懒得过问的汉子,占据了临门的一副座位。隔壁就是吃食铺子,稍稍吆喝两声,吃食铺子的伙计就会送过来,只要外赏多给就行了。
  时间是用太阳来计算的,太阳将要到当中的时候就算响午,稍为偏过一点还算晌午,所以,这晌午的时间还不算太短。
  说书先生终于扯开了他那略略沙哑的嗓门,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了,只有他们这六个人没去听书,唐群看看茶楼外扬尘的街道,樊高等五个人则目不转睛地看着唐群。
  樊高心里还在嘀咕另外一件事;他今天没有见着夏建,姓夏的今天怎么没钉着唐群了呢?真怪!
  远远响起蹄声,有两匹马朝着茶楼这边以小碎步跑了过来。
  在边塞地区,骑马的人从不被人注意,连十来岁的小伙子也能骑着一匹光背马奔驰,不过,这两匹马却令人感到好奇心,因为马上的人是两个大姑娘。
  两个人都是一身碎花的褂裤,颜色非常鲜明,打老远就让人起眼了。
  这两个大姑娘的年纪都不大,约莫二十岁上下,梳的是辫头,那表示还待字闺中:两匹马竟然在如意茶楼门口停了下来。
  说书先生的故事正说到精彩之处,而他只能挂住那些茶客的耳朵,所有的目光都望向门外去了。
  两张粉脸上全是汗污,这表示她们还跑了不少路,身上也有汗水浸出来。不过,明跟人却能看出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比方说:她们明明是出远门,但她们却没有带什么行囊。
  两位大姑娘进了茶楼,就吆吃喝喝地要凉茶,茶房说明了价钱,大海碗的凉茶要五角大洋一碗,两位姑娘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各自干下去一大海碗。
  然后,砰地一声,一块老光洋放在桌面上。
  茶房伸手去拿钱,他的手却被一个姑娘的手按住了。茶房挺不好意思,可是他的手又抽不回来。
  “借问一声,”那位姑娘笑嘻嘻地开了口:“你们掌柜的贵姓呀?”
  “咱们掌柜的姓马。”
  “不管他姓马还是牛,”另外一个姑娘相继开了口:“教他出来,咱们有话跟他说。”
  说话的口气相当不客气,茶房愣了一愣,没吭声,然后向里面走去。
  说书的先生也停了下来,因为茶客几乎全部都已不去注意他的精彩故事了,看样子,这两个年轻轻的姑娘是来找磕儿的。这倒是一件挺新鲜的事!
  马掌柜上了年纪,总有五十几快六十了,平时很少上店堂里来,其实,茶楼也没什么事情要他亲自处理的。此刻大概由于那位茶房报信时说得严重了,所以他跑起来有点儿喘。
  “两位姑娘要找我?”马掌柜堆着一脸的笑。
  “你是这儿的掌柜?”
  “是是的。”
  “你这间茶楼一天能作多少钱的买卖?”
  怎么?这不是江湖混混打抽丰的口气!也没听说过还有女混混哩!
  “有时好,有时坏……楼上楼下一天总可以收进三、五十块大洋,小买卖、小买卖!”
  “马掌柜!”另一个帮上了腔,“别念念混混的,三十就是三十,五十就是五十,到底是多少?”
  “这……就算五十块好了。”
  先前说话的那个姑娘又开了口:“马掌柜:如意茶楼咱们包了,从现在开始,到明天这个时候,整整一个对时,咱们付你一百块老光洋。”
  “这……!这……!”大概马掌柜从来还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因此一时回不上话来。
  “掌柜的!这一天一夜当中你只要派人照顾茶水就行了,别的事你都别管……”那位姑娘向她的同伴一歪头,“去拿钱付给掌柜。”
  另一个立刻跑了出去,在马鞍旁边的革囊中抽出了一个羊皮袋子,又跑了回来。她在羊皮袋中取出一张当地钱庄的庄票交到马掌柜的手里。
  “这……?这……”马掌柜面有难色地推拒着。
  “马掌柜!买卖上门也不要吗?”
  “姑娘!承您看得起,只是……只是……这些茶客都是老乡亲,也都是老顾客,这样,对大伙儿不好意思……这笔钱……”
  “马掌柜!”那位姑娘这时将脸色沉了下来。“咱们可是照着规矩来,你要是……”
  立刻有一个茶客过来打圆场:“掌柜的,这两位姑娘一定是要借你这间茶楼办什么事儿,才一天功夫,咱们没听书,没喝茶也不算什么……收下,收下,咱们都回家去。”
  都是老街坊,老顾客,当然不会给马掌柜出难题,不多一会儿,所有的茶客都走了个干干净净。
  唐群那一桌却没有动,他和齐春约好了在这儿碰头,此刻,他当然不会走。
  “这几位……?”马掌柜堆着一脸笑容走了过去。
  “掌柜的!”唐群冷冷地说:“我的耳朵没聋,都听见了,咱们要等一个朋友,等着了,立刻就走。”
  “行么?”马掌柜又转头去望着那两位姑娘。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摇着头。
  “这几位爷……可不可以……?”
  “掌柜的!”唐群站了起来:“我可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事先咱们也不知道有人要包你的茶楼,如今朋友已经约好了……”
  “你们可以在大门外头等呀!”两个姑娘也走了过去,面对这六个大男人,她们竟然毫无怯意。
  “姑娘!”唐群虽然脸色不好看,说话倒还有分寸:“你教咱们站在大门外晒太阳,这好像不大合适吧?!作买卖也该讲个先来后到,彼此都退让点,咱们朋友一到,就不再待在这儿了,误不了你们的事儿。”
  “不行,咱们不能让你们老坐在这儿。”另一个说话很冲的开了口。
  樊高始终没答腔,他将他的身份扮演得恰到好处,他一切听唐群的,在唐群没有作出指示之前,他绝不胡乱出饮主意。
  “好!”唐群终于决定退让:“咱们到外头去!天气不算太热,晒晒太阳也没关系。”
  “我可以给几位搭个座儿。”马掌柜热心地说。
  那两个姑娘也没反对,茶房在门外栓马的地方放了两张长条凳,唐群一行六个人果真坐到门外去了。
  看看太阳,稍稍斜了一点,这会儿还算是晌午。
  齐春为什么还没有来?唐群一直嘀咕着这个问题。
  “樊高!这两个妞儿是江湖上混混的吗?”唐群轻轻地问。
  “不像。”
  “一般姑娘家有这么大的胆子吗?”
  “嗯!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
  “跟咱们响午的约会有关系吗?”
  “不知道。”樊高的语气很保守。
  “如果咱们坚持要坐在那儿,局面会变成什么样子?”
  “也不会怎么样。”
  “我看,这两个妞儿是在耍花招。”
  “花招?!什么意思?”
  “她们主要的目的是要驱散别的茶客。”
  “咱们还不是被她们撵出来了吗?”
  “那只是作作样子,如果咱们可以例外地在茶楼中坐下去,那就太明显了。她们希望咱们坐下去,我猜想,她们是冲着我来的。”
  “唐群!你今天到底要跟谁见面?”显然,樊高并不知道内情。
  “别问,到时候你就知道——樊高!你们五个人,是这两个妞儿的对手吗?”
  樊高瞪大了眼睛,似乎唐群的话对他是个莫大的侮辱。
  “我在问你话,樊高!”唐群却在很认真地追问。
  “唐群!”樊高的声音虽然很轻,却是一脸怒容。“如果我没有接受万掌柜的请托,如果我没有拿你的钱,我一定挥拳打得你流鼻血。别说咱们五个人,就是我一个,也能把那两个妞儿揍扁。”
  “真的?”唐群的态度仍是非常轻鄙,他似乎是存心在呕人。
  “唐群!要不要……”
  “用不着、用不着,倒用得着的时候我自然会告诉你……现在,我想问你一句话,当着他们的面,可以吗?”
  “没什么不可以的。”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跟现在一样,也是卖命的杀手。”
  “是第几流的人物?”
  “我说我是第一流也没用,到时候由你去评估。”
  “樊高!我可不能等你躺下了再去评估你的等级,雁云你对付得了吗?”
  “很难说。”
  “樊高!你不能这样含含糊糊地回答我。”
  “唐群!雁云的确是个非常厉害的人物,如果我计算他,他也逃不了,明枪容易躲,暗箭最难防,你应该懂得这两句话的意思。”
  “你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现在已经过了晌午。”
  “樊高!我要你去替我找一个人。”
  “找谁?”
  “找‘七妙手’齐春。”
  “可是这里,……?”
  “樊高,别担心这、担心那的,我教你去,你就赶紧去,我在这里等你。”
  “好!好!”樊高立刻走了,在服从这两个字上面,他表现得非常精彩。
  等樊高去远,唐群又冲着那四个大汉说:“你们回浮云客栈去,这儿已经没你们的事了。”
  那四个汉子更是绝对服从,站起来扭头就走,他们眼光中连个问号都没出现。
  唐群把他们全遣走了之后,又向如意茶楼的店堂走去,他好像拟订了什么计划,正在逐步实施。
  那两个姑娘家就坐在进门处的座头上,瞪着眼看着唐群走进如意茶楼,没说话,就好像在看什么引人入神的把戏似的。
  “二位姑娘,我叫唐群,不是什么大人物,可是这二十天来我这个名字却老是被人挂在嘴边上,二位姑娘要是冲着我来的,就请明说吧!”
  那两个姑娘竟然噗哧一声笑了,唐群的言语、姿态大概很逗。
  “二位笑什么?”
  “笑你说话好好玩儿!”
  “好好玩儿?我可说是正格的。”
  “唐……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叫唐群。”
  “唐群!不瞒你说,咱们还是头一回听到你的名字,真的,因为今天咱们第一天来到省城,而且,咱们也不是冲着你来的。”
  “真的吗?”
  “咱们干吗要骗你呀!如果你一时不走,待会儿你就可以看见,后头还有大批人要来,他们要在这儿歇脚,要在这儿商量事情。”
  “真的吗?”
  “唐群!我为什么要骗你呢,怎么?!你要等的朋友不会来了吗?”
  “大概是不会来了。”
  “要不要留句话?”
  “不用了……”唐群回身走了几步又回头问:“二位姑娘叫什么名字呀?”
  “咱们姓胡,我叫胡荷,我妹妹叫胡梅,因为我是夏天生的,我妹妹是冬天生的。”
  原来是姐妹俩,唐群仔细看看,倒有几分相像。
  当他在心底重复这两个名字的时候,心头突然一动,不由自主地问道:“对了!你们认识胡秋云吗?”
  “胡秋云?”
  “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家。”
  “没听说过。”两姐妹都摇着头。
  如果她们连胡秋云都没听说过,那她们一定不是江湖上的人物。唐群心里暗想:也许自己的盘算错了。
  这时,街道上传来了麟鳞车声。
  一辆双辔套车在如意茶楼门前停了下来。
  “瞧!咱们的人已经来了……这只是一部份,后头还有哩!”
  胡荷、胡梅也立刻迎了出去。
  车上先跳下来,两个丫环打扮的年轻姑娘,看样子,套车里面坐的还是一个妇道人家。
  唐群连忙走出了茶楼,如果全是妇道人家,他待在这里也不太合适。
  他疾步离去,可是,好奇心又促使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很想看看,从那辆双辔套车下来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儿。
  那两个丫环模样的姑娘撩起了车帘,有人下车来了。
  当唐群看清楚下车的那个人时,不禁暗暗一怔。
  是个老妇人,就是那个自称是胡秋云祖母的老妇人。
  怎么会是她呢?唐群仔细再瞧瞧,没错,就是她,这个曾经表示不过问世的老妇人竟然又出现了。
  唐群还没有来得及打招呼,老妇人已经看见他了。
  “唐群!你过来!”她召唤着。
  “老太太!”唐群连忙走了过去。
  “我问你几件事情。”老妇人把嗓门压得很低,好像怕有人偷听似的。“听说沈琳她丢了斧头?”
  “是的。”
  “是谁偷了她的斧头?”
  “是‘七妙手’齐春。”
  “齐春还在省城,也没躲藏起来,沈琳为什么不去找他?”
  “这……我不知道。”
  “你在这儿等谁?”
  唐群一直对这位老妇人的印象很好,因此,他就实话实说:“我在等齐春。”
  “想替沈琳要回她的斧头吗?”
  “不是……”接下来,唐群又将实情相告。
  “年轻人!你为什么那么相信别人呢?”
  “老太太!因为雁云说那只铁箱子里面可能藏着我父母,弟妹被杀害的秘密。”
  “齐春不会来了。”
  “老太太!你怎么知道呢?”
  “齐春被姜二奶奶关起来了。”
  “他失风了?”
  “如果用‘失风’这个字眼,对那位神偷真是莫大的侮辱,他不是在作案的时候失风,是姜二奶奶派人在客栈中把他逮了去。”
  “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早上快天亮的时候。”
  “老太太!您好像什么事情都知道。”
  “有好多事的确瞒不过我。”
  “那么,您能不能告诉我,我要找的元凶大恶究竟是谁?”
  “快了。”
  “快了?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个元凶大恶就快要露面了——唐群!你知道沈琳躲在什么地方吗?”
  “老太太,您怎么说她在躲呢?”
  “她丢了斧头,当然要躲,因为她已经没有称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攻击敌人。”
  “既然此如,我就不便泄漏她住的地方了。”
  “我并没有教你泄漏。”
  “可是,您刚才在问我……”
  “唐群,我只是要你为我传一句话,做得到吗?”
  “如果我还能见到她,我乐于从命。”
  “告诉她,斑鸠上了笼。”
  “斑鸠上了笼?”唐群有些迷惑地重复着。
  “对!斑鸠上了笼,就这么简单,你多一个字也不用说,也不用告诉她是谁教你传的话,行吗?”
  唐群在省城待了好些年,对省城的环境非常熟悉,尽管昨夜来见沈琳是在漆黑的夜晚,但此刻,他还是毫不费事地找到了那条巷子。
  也找到了巷底的那一家。
  门是掩着的,一推就开。
  屋里好像没有人,唐群轻轻地叫了一声:“有人在吗?”
  没人回应。
  他往里走,这间屋子不算很小,有八九个房间,唐群找遍了,一个人也不见。
  沈琳已经走了。当然,她此刻已不是火凤凰,只是一只惊弓之鸟。
  他想:他应该赶回如意茶楼去,向那位老妇人作一个交代。
  刚要退出,突然有一样冰凉的东西点上了他的脖子。
  那是一把刀,唐群看到了寒光闪闲的刀尖。
  “你来找谁?”一个粗暴的声音,很陌生。
  “找沈琳。”
  “找她干什么?”
  “有人教我给她送个口信。”
  “告诉我也是一样。”
  唐群发现自己的嘴太直、太快了,现在该怎么办?万一那句“斑鸠上了笼”代表很重大的意义,那么不是有负那位老妇人的托付?
  “快说!”
  “对不住!这个口信一定要面告沈琳本人。”
  “唐群!有一把刀架在你脖子上。”
  “我知道。”
  “这把刀可以割断你的喉咙管儿。”
  “我知道。”
  “那就快说,我并不愿意在你的脖子上开一个洞。”
  那把“无痕”宝刀在唐群的左手中,尽管唐群一直没将那把刀看成是一件武器,但他此刻下意识地看了一下露在白布外面的刀柄。
  “唐群!别想动刀,那样只会自讨苦吃。”
  “老兄!你也不能强人所难。”
  “不是强人所难,你把口信告诉我,我好转告沈琳,免得误事,我是她的朋友。”
  “我怎么知道你真是她的朋友,还是……?”
  “如果我不是她的朋友,怎会守在这儿?”
  唐群不敢动武,他将他的生命留着和那个元凶大恶相拼,但他真不知道自己如何摆脱眼前的困局。
  “快说!不说是不成的!”
  如果自己会说谎,岂不是就没有了眼前的麻烦?一想到这里,唐群心里突然一动。
  “好!我告诉你吧,只有一句话——麻雀进了窝,就这么简单。”唐群把老妇人交代的那句话擅自改了。
  “麻雀进了窝!”
  “没错,还要我再说一遍吗?”唐群的语气非常镇定;人都有说谎的天性,只要存心说谎,就不可能露出破绽。
  “我听清楚了,”背后那人收起了匕首
  ,拍拍唐群的肩膀,“你现在可以走了,一直走,别回头,跟我打照面对你没好处。”
  唐群站在那儿没有动,他暗暗在想:要是他说了那句“斑鸠上了笼”,结果又如何呢?两句话的意义好像差不多,说不定暗中却有很大的差别……
  “走呀!”背后那人又在唐群的肩头上拍了一下。
  唐群快步走了出来,却想不到在巷口遇到了胡秋云。
  “胡姑娘!走!咱们找一个僻静的地方说几句话。”
  胡秋云向左右张望了一眼,拉着唐群就走。虽然这是省城,四周并没有城墙,胡秋云拉着唐群很熟练地穿越巷道,离开了闹区,到了郊外,这才停了下来。
  “唐群!有话说吧!就是大声嚷嚷,也不怕被别人听见。”
  “有两个年轻的姑娘,好像是姐妹,一个名叫胡荷,一个名叫胡梅,你认识吗?”
  “不认识。”
  “我再问你,‘斑鸠上了笼’和‘麻雀进了窝’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
  胡秋云的目光一动,立刻反问道:“唐群!你这两句话是打那儿听来的?”
  “怎么啦?胡姑娘!你好像很紧张。”
  “唐群!快告诉我,这两句话你是打那儿听来的?”胡秋云紧紧地追问。
  “有人教我带个口信给沈琳……”唐群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不过,他略过了那位老妇人的身份。“……原本应该说的是‘斑鸠上了笼’,我临时改成‘麻雀进了窝’。”
  “唐群!幸亏你临时改了辞儿。”
  “怎么呢?”
  “那句‘斑鸠上了笼’是土匪惯用的切口,意思是教沈琳把你留下来。”
  “是吗?”
  “唐群!你胡诌的那句还不曾听人说过,——教你带口信给沈琳的人是谁?”
  “是个老太太。”
  “果然,沈琳对你是有目的的,这个老太太就是她的同党,说不定沈琳一切行动都要听这个老太太发号施令……唐群,她在那里?”
  “胡姑娘!你说沈琳对我有目的,我不相信。”
  “唐群!你不是江湖上的人,不知道江湖人物的阴险,好人坏人你根本就分不出来……快告诉我,那位老太太如今在什么地方?如今你是一个朋友都没有,我是存心想要帮你的忙,你知道吗?”
  “胡姑娘!我相信你的话,但是,请你听我的劝告,这件事你不要管,你也不能管。”
  “为什么?”
  “理由我暂时不能告试你。”
  “唐群!你完全不了解事态的严重和情势的危险,你以为你在寻找杀父的元凶大恶,就像在大草原上套一匹野马那样轻松吗?快告诉我那个老太太如今在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不能管这件事呢?”
  “胡姑娘!那位老太太就是你的祖母呀!”
  “你说什么?”
  “那位老太太就是你的祖母,你还要我说几遍?”
  “唐群!你昏了头了,我上次就告诉过你了,我根本就没有奶奶了。”
  “也许你不知道……”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奶奶就过世了,清明节我还到奶奶坟前烧过香,这还假得了吗?”
  “如果她不是你的祖母,怎么会用你们胡门独传的‘五步媚香’?”
  “五步媚香?”
  “是呀!”唐群既然说了个开头,当然就将那天的遭遇,以及那位老妇人所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唐群!我的家事,我的亲人,我一定比你清楚,那个老太太说的是假话,快告诉我,她在那里?”
  “胡姑娘!如果说老太太和沈琳是同党,那就不对了。”
  “怎么不对了?”
  “如果她和沈琳是同党,何必还要使用‘五步媚香’把我弄走?”
  “唐群!江湖道上的花样太多、太多,有许多事教你作梦都想不到——快告诉我,那位老太太在什么地方?”
  “在如意茶楼。”
  “唐群!你先回‘浮云客栈’,待会儿我再来找你。”说完,胡秋云扭头就走。
  “你要上那儿去?”
  “如意茶楼。”
  “她们有许多人,我说的胡荷与胡梅也是那位老太太的人。”
  “唐群!别为我操心,为你自己操操心吧!在我见到你之前,务必要好好保护自己。”
  “放心,我的运气很好。”
  “靠运气是靠不住,最好你连浮云客栈都不要去,,就在野外待着,好吗?”
  唐群皱起了眉头,没有回答。
  “唐群!你一定要活着,今天就是水落石出的日子了,而旦你要寻找的元凶大恶今天也要现形了。”
  “好!就冲着你这句话,我一定找个地方好好躲起来,待会儿咱们再在此地见面。”
  胡秋云走得很快,一副勇往直前的模样儿。

  第十一章
  如意茶楼好安静。
  晌午过后,日头渐斜,正是如意茶楼上客的时刻,今儿却是静悄悄的。套车还停在那儿,牲口的尾巴刷刷地赶着苍蝇,那似乎是唯一的声音。
  没有一个客人跑到如意茶楼来,消息显然传播很快,谁也不愿意上门来惹麻烦。
  那位老妇人斜靠在一张竹椅上,那个丫鬟在她身后用蒲扇轻轻地搧着,老妇人好像在打盹儿。
  那两个叫做胡荷、胡梅的姑娘,背靠背地坐着,她们显然是一个对内,一个对外,在留意四周的动静。
  茶房突然出现了。
  他手里端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放着一把精致的茶壶,六只杯子,那种精细的茶具可不是招待一般客人用的。
  “这是上等毛尖,跑了好几十里路运来的,”茶房轻巧地将托盘放在桌上。“不是贵客,是不用的。”
  “谢了。”胡荷冷冷地说,同时挥挥手。
  茶房很识趣地退了下去。
  “唐群去了多久啦?”老妇人在问,她仍然眯着眼睛。“有个把时辰了吧!”
  “有了。”胡荷在回答。“要喝一杯茶么?”
  “主人的盛情,怎么能不喝呢?”
  胡荷斟了一杯茶,递给老妇人。
  老妇人端着茶,让热气蒸着她的鼻孔,显然,她是个品茗的行家。
  “嗯!真不赖!”老妇人赞赏着。“你们也喝一杯吧!”
  胡荷与胡梅都各自斟了一杯茶,丫鬟可没份。
  “小荷!你经手办的事都妥当了么?”老妇人又在询问,她的声音,在温和中还透着严峻。
  “都办妥了,您放心。”
  “小梅呢?”
  “也都办妥了。”
  “嗯!这可是不能有丝毫差错的,现在,这里是静悄悄的,再过一会儿,这里可就够热闹的啦!”
  “老奶奶!”胡梅口气有点儿迟疑地问:“那些人都会来吗?”
  “一定会来的,谁也不会放过这次机会。”老妇人很有信心地说。
  有谁要来?老妇人所说的“机会’又是什么意思?如今似乎还是一个谜。
  突然,又有人出现了。
  胡荷与胡梅都不约而同地将视线转移过去,那个老妇人却没有动,她稳得很。
  这个人是胡秋云。
  她锐利的目光快速地一扫,然后轻盈地问道:“这壶茶还够香吗?”
  胡荷与胡梅的脸色微微一变,显然,她们也知道胡秋云是何许人物,更明白胡秋云话中的弦外之音。
  老妇人依然是稳稳的,她毫不在意地说:“极品毛尖,又加上了一些别的东西,怎么可能香呢?”
  胡秋云冷冷地说:“会喝茶的人都不喜欢喝太香的茶,因为香气会破坏茶的韵味,这壶茶的香气破坏力更大,它很可能使喝下去的人五脏迸裂,七孔流血!”
  “姑娘!别吓人!行吗?”
  “老太太!吓着你了吗?”
  “来!姑娘。”老妇人拍拍身旁的椅子,“到这儿坐着,咱们俩好生聊聊。”
  “咱俩是应该聊聊。”胡秋云大模大样地在那老妇人身边坐了下来。
  “胡秋云!你终于露面了!”
  “好像是你在等我露面似的。”
  “我教唐群打过招呼,关于‘五步媚香’的事……”
  “老太太!关于‘无步媚香’的事我要追究,你冒充我的奶奶,这我也要追究。”
  “秋云!你怎么把话说得这么肯定?说不定我真是你的老奶奶……”
  “老太太!别想占便宜,我上过我奶奶的坟,这假不了……而且,你编造的故事也有破绽,我的奶奶根本不懂什么歧黄之术,也不识草本,用毒炼药,我爹不是得自家传,他是在闯荡江湖的时候学的,再加上他老人家自己的钻硏,你没弄清楚。”
  “秋云!你也许真的上过你奶奶的坟,可是,你怎么敢肯定你的爷爷只娶了一个奶奶?”
  胡秋云不禁一愣。
  “秋云!如果我真是冒充的,那倒罢了,如果我的确是你的老奶奶,你就犯了忤逆不孝之罪了,你想过吗?”
  “哼!你别唬我!”
  “秋云!你为什么不想想我为什么会使用‘五步媚香’?茶里放了‘亡魂香’,对不对?是用亡魂草和麝香一起提炼的,对不对?我明明知道茶里有毒,我为什么还要喝下去?秋云!你乖巧聪明,你应该仔细想想其中的道理呀!”
  胡秋云的脸色变了。显然,老妇人的每一句话都像利刃似的刺中了她的心坎。
  “秋云!你伤害不了我,可是,我也不会伤害你,不用怕,安安静静地坐着。”
  胡荷与胡梅突然叫了起来:“老奶奶!我的头在发昏,肚子也有点疼……”
  “来!”老妇人扔了一个纸包过去,“把这两粒药丸服下去,一人一粒,服下去就没有事情了。”
  胡秋云目光锐利地看着那两个姑娘解开了纸包,那两粒药丸的色泽和太小都与她的解药一模一样,胡秋云怔住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难道这个老妇人真跟胡家有什么关系吗?
  胡荷与胡梅立刻吊下了老妇人给她们的药丸,只片刻时光,她们的痛苦之色就消失了。
  胡秋云傻眼了,如果她足以挟持别人的毒药在这位老妇人面前毫不管用,她还待在这里干什么?
  “秋云!我只问你一句话:你到这里来干什么?”老妇人又补了一句:“我不是指这间如意茶楼,我是指省城。”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好!我也不强迫你回答,那么,你不要待在这里。待在这里对你没有好处,也会防碍我的事。”
  “就凭你三言两语要将我打发走了,你也未免将事情看得太简单。你有解药,破了我的亡魂香,并不见得就能唬倒我。如果你的确是咱们胡家的人,你要拿出凭据来,如果不是,你就要回答我,为什么要冒充?”
  “秋云!不要胡闹,我早晚会给你一个交代,不是现在,现在我有许多正事要作。”
  “不行,你现在非给出答复不可。”
  “如果我不理你呢?”
  “我就在茶楼门口一站,只要有我在,就没有任何人敢进来,我用毒的功夫已经在江湖上有名了。”
  “秋云!你这孩子太任性了。”
  “老太太!你说这些都没有用,你必须给我一个明确的交代,这对我可说太重要了。”
  老妇人陷入了沉吟,良久,她才扬声说:“荷儿、梅儿!你俩站动外面去,有人来就吆喝一声。”
  胡荷与胡梅很柔顺地走了出去。
  “秋云!你爹是什么时候离开你的,你还记得吗?”
  “在我七岁那年。”
  “他离开你多久?”
  “三年多一点,”
  “他在离开你的时候会用毒吗?”
  “记不得了。”
  “我告诉你,你爹在离开你的时候还不会用毒,这一门功夫他是跟我学的,为了要得到我的真传,他叫我妈,还娶了我的女儿,胡荷与胡梅就是你爹跟我女儿生下的孩子。”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秋云!荷儿今年十八岁,梅儿今年十七岁,你今年二十六岁,算算看,有什么不对?”
  “可是,爹回家以后就从来没有提过。”
  “他当然不会提,当时,他是和我女儿吵架忿而出走的……不过,我却不这么想;他已学到了我的独门用毒功夫,又想念你这个宝贝女儿,所以他就找一个借口离开了。”
  “可是,你为什么不来找我爹呢?”
  “我那宝贝女儿也是个倔脾气,她非要等到你爹来找她,这一等就是十多年,荷儿、梅儿大了,问起爹来,我那宝贝女儿才沉不住气,……唉!谁知道你爹已经过世了。”
  照这种说法,若说这位老妇人是胡秋云的老奶奶,倒也说得过去。
  “老太太,你有什么凭据吗?”
  “凭据?那还不简单……我问你,你爹将他的本事全部都教给你了吗?”
  “是的。”
  “我可以把你爹教你的本事全部说出来。”
  “好!你说!”
  “毒物当中,分五大毒、五小毒。大毒使人致命,小毒使人昏迷。五大五小共有七十三种,内中有九种是靠气息传播,另外六十二种都是用在酒、茶、饭食之内,我说对了吗?”
  胡秋云顿时目瞪口呆,如果这位老妇人不是她父亲真正的传人,怎会说得如此清楚呢?
  “秋云,你现在相信了吗?”
  “老太太……不,老奶奶,我刚才冒犯了您,您可千万别见怪呀!”
  “瞧你这孩子!不知者不怪罪,我不会怪你的……现在告诉我,你跑到这儿来干啥?”
  “找我爹。”
  “你爹不是过世了吗?”
  “当时也只是听人这么说,也没见到爹的遗体,上个月突然有人告诉我,说爹没有死,而旦会在此地岀现,所以我就赶来了。”
  “是谁告诉你的呢?”
  “一个黑惚惚的人影,半夜突然出现在我的床前,他只说他是爹的好朋友。”
  “哦?!”
  “前两天这个人又出现了,他说唐群是个善良的人,唐家就剩这么条根,教我用尽全力保护他。”
  “秋云!你可知道唐家牧场灭门血案的起因?”
  “我不知道。”
  “八个字——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哦?!莫非唐家还有什么宝藏吗?”
  “唉!当年你大伯和唐群的父亲都曾干过土匪,你大伯被杀,就有好多风言风语……最近,江湖上突然流传着一件事情,说是有一笔巨大的宝藏埋在唐家牧场附近的大草原上……”
  “哦?!难道唐群的父母、弟妹就为这个缘故……?”
  “你听我说呀!据说这笔宝藏,有一张藏宝图,这张图的一半在沈琳那把斧头柄上,另一半就在那把‘无痕’宝刀的刀柄上,两下一合,藏宝图就出现了。”
  “可是,唐群整天都拿着那把刀,却没有人去打那把刀的歪主意……”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老妇人说到这里,突然压低了声音:“现在唐群手里拿的那把刀是假的,也就是说,刀柄上没有藏宝图,是用来遮人耳目的,另外一把可能还藏在唐家牧场。”
  “这种说法不可靠吧?”胡秋云表示了反对的意见。
  “为什么?”
  “因为从唐家灭门血案发生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月了,从没有人去捜过牧场的任何一个地方。”
  “唐家牧场的幅地若是包括那片大草原,面积总在千顷以上,如何搜法?其实,各帮各派的人都派了能人高手监视牧场的动静,大家都在等待……”
  “等待什么?”
  老妇人作了一个不可理解的手势,然后,她又将话题转开了。
  “孩子!现在应该谈谈沈琳了。”
  “老奶奶!根据最近一些迹象判断,你跟沈琳显然是合伙人。”
  “是的,我跟她是合伙人,因为藏宝图的一半就在她那把斧头的斧柄上,我去找到那把刀,将藏宝图合二为一,按图索骥,找到宝藏之后,我们平分……孩子!你老奶奶是个老江湖,是用很巧妙的方法在和沈琳连络,我知道她是我的合伙人,而她并不知道我是她的合伙人。”
  “现在的情势好像变了。”
  “孩子!这话是什么意思?”
  “沈琳的斧头已经被人偷走了呀!”
  “沈琳的斧头的确是被人偷去了,但是那半幅藏宝图却仍然在她手里。”
  “这话怎么说呢?”
  “孩子!沈琳早就暗暗地将斧柄换过了,你明白吗?现在被偷去的那把斧头的把柄上并没有什么图。”
  “据我知道,她一旦丢了斧头,就好像丢掉了性命,这样子合伙人对你来说,岂不是一个累赘?”
  “没关系,我派了人在保护她。”
  “谁?”
  “雁云。”
  “是他?”胡秋云不禁暗暗吸了一口长气,这是她绝对想不到的。
  “孩子!你没想到吧?雁云是我的人,在这省城中,还有不少人都是听你老奶奶指挥的。”
  “老奶奶!你对唐群采取什么态度?”
  “唉!他是个可怜的孩子。”
  “老奶奶!你刚才教唐群去跟沈琳传话,是吗?”
  “是的……你怎么知道?”
  “老奶奶!你教唐群对沈琳说:‘斑鸠上了笼’,这话是什么意思?”
  “孩子!告诉我,你怎么知道的?”
  “不!老奶奶?我要你先告诉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斑鸠上了笼!我是教沈琳把唐群暂时软禁起来,一方面是保护那孩子,一方面是怕他的报复行动破坏了我的计划。”
  “那么‘麻雀进了窝’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老妇人的两颗眼珠子突然瞪得溜圆,面现紧张之色。
  “孩子!”老妇人一把抓住了胡秋云,神情非常紧张,“这句话你打那儿听来的?”
  “老奶奶!有什么不对吗?”
  “快说!这句话是打那儿听来的?”
  胡秋云就将唐群告诉她的情况都说了出来,如何去找沈琳,沈琳已经不在,又如何遇到一个陌生的大汉,又如何擅自改了这样一句话……
  “孩子!你确定是唐群自己胡乱编出来的?”
  “是呀!”
  “糟了!糟了!”
  “怎么啦?老奶奶!”
  “我本来就一直担心唐群这孩子会破坏我的计划,如今果然被我料到了,糟了!这简直是糟透了!”
  “老奶奶!瞧你急成那种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也许还来得及补救呀!”
  “那句‘麻雀进了窝’是一个重要行动的代号,现在还不到那个行动的时候,如果沈琳提早发动,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那……就赶紧设法补救呀!”
  “孩子!告诉我,唐群在什么地方?”
  胡秋云一时没有回答,她似乎对这种只顾自己利益而不关心别人死活、痛苦的想法非常不赞成。
  “孩子!快说呀!”
  “老奶奶,你找唐群又有什么用?你要赶紧找沈琳,阻止她的行动。”
  “不行,我现在没法子连络沈琳……孩子!如果你知道唐群在那儿,一定要告诉老奶奶,孩子!我不会对唐群怎么样,但是,我要约束唐群的行动,不能再让他这样胡闹下去。”
  “老奶奶!他要为父母、弟妹报仇,这怎么算是胡闹呢?”
  “孩子!他这种报复行动无异是以卵击石,是起不了作用的呀!”
  “老奶奶!那是因为伸张正义的人士太少了……”
  “孩子!你说这些又有什么用?现在大家都被那笔庞大的财富迷昏了头……”
  “老奶奶!难道你也是这些昏了头的人其中之一吗?”
  “秋云!”老妇人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我不许你在我面前说这种话……现在赶紧去给我办一件事。”
  “去找沈琳吗?”
  “不是,你去找顺记皮毛店的掌柜万百顺。”
  “哦!我早就料到这个姓万的有点儿问题。”
  “秋云!我不许你说老奶奶的坏话,尤其不许你说万掌柜的坏话……快去!只告诉他两个字——绵羊。”
  “绵羊?”
  “是的,绵羊,就是这两个字,多一个字也不许说,知道了吗?快去快回,老奶奶在这儿等你。”
  胡秋云没有再提出任何问题,飞快地跑了出去。
  胡秋云相信这位老妇人所说的她与胡家的关系吗?即使胡秋云完全相信,她又同意那位老妇人只为夺取宝藏而对唐群漠不关心的那种态度吗?
  回答是否定的。胡秋云有心机,也出生于用毒之家,但她富于同情心,也有正直的观念,从她在雁云身上施毒,而后又在姜二奶奶身上加以压力来保护雁云生命安全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来她不是一个邪恶的人。
  那么,她此刻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听从老妇人的调度和差遣呢?答案很简单,她好奇。她早就对那个姓万的有了怀疑,现在已经获得了证实。但她还想进一步了解姓万的到底在整个事件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脚色。
  绵羊?胡秋云实在想不透这两个字代表什么意义。老妇人已经用过“斑鸠”、“麻雀”之类的飞禽作连络的代号,现在用的“绵羊”是走兽。胡秋云目前所能了解的是:老妇人用飞禽走兽,作为两组不同的连络暗号。这两组不同的连络暗号一定是分别连络两组不同的人——对,一定是如此;老妇人虽然和沈琳是合伙人,其实她暗中另外还有一组合伙者。
  胡秋云的步履很快,她的思潮更快,还没有来到顺记皮毛店之前,她已经作了这样的结论。当然,这种结论并不一定完全正确。
  顺记皮毛店是敞开店门的,但是并没有客人在进行交易,店堂中只有一个小伙计在伏案打瞌睡。
  胡湫云进入店堂,屈起中指,翻转过来用指节骨儿在桧木制的柜台面上轻脆地敲了几下。
  小伙计醒了,有些慌张地问:“这位姑娘要买什么吗?”
  其实,他是多此一问,大热天,没人会来买皮毛。要有,也是谈大宗买卖,等到秋后才来提货。
  “掌柜的在吗?”
  “哦!您要见头柜、还是二柜?”
  “万大掌柜万百顺万老爷子!”胡秋云打听过,省城的人对万百顺都是这么称呼。
  “哦!万老爷子刚巧出去了。”
  “没说上那儿去吗?”
  “没留话。”
  “没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也没留话。”
  “那——我在这儿等他好了。”胡秋云落落大方地在那接待客人的藤椅上坐了下来。
  也许是他们谈话的嗓门大了些,有人闻声走了出来,是个瘦瘦精精约莫四十来岁的男人。
  “这位姑娘要找万老爷子?”
  “是的。”
  “我是小号的头柜,有事找我也是一样。”
  “不一样,这非得跟万大掌柜当面说不可。”
  “那就难了,咱们大掌柜在澡堂子洗澡,那是个姑娘家没法子去的地方。”
  胡秋云笑了笑:“没有什么地方我不能去,说:万老爷子在那家澡堂子?”
  “就在‘浮云客栈’的旁边,一家叫‘万沸汤’的澡堂子……”
  那位头柜的话还没说完,胡秋云已经扭头走了出去。老妇人教她快去、快回,那表示情况紧急,她当然不能在这里坐等。事实上胡秋云并不是尽职忠心,只因为那股子好奇心实在太浓了。
  她去“浮云客栈”找过唐群,因此对“万沸汤”那方招牌有些印象,当时她对那三个字还有些纳闷,现在才知道那是澡堂的招牌。
  来到澡堂子门口,胡秋云倒有点儿犹豫了,她当然明白澡堂里面的情况,一个姑娘家怎么能跑进去找人呢?她探探头,又没看见有人在澡堂子门口守着,她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突然看见有人从澡堂里面出来。
  这个人竟然是雁云。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两个人都怔住了。
  “雁云!你在里边洗澡吗?”胡秋云很快就恢复了自然的神情,尽管老妇人曾说雁云是她的人,可是胡秋云却没有因此对雁云重新估价。
  “秋云!你到这里来干什么?”雁云却皱起了眉头。
  “找人。”
  “找谁?”
  “顺记皮毛店的大掌柜万百顺万老爷子。”
  “哦!万百顺!他不在。”
  “你怎么知道他不在?”
  “他刚才走了。”
  “你认识他?”
  “哦!我当然不认识他,不过,我听见好多人叫他万老爷子……”
  “那就糟了!我有紧急的事情要找他哩!”
  “秋云!你跟那种买卖人搭不上边,你找他干吗?”
  “雁云!”胡秋云言外有意地说:“有许多人,在表面上看起来是不可能有来往的,其实暗中又如何呢?谁也猜不透……对了!听说你和沈琳在一起。”
  “秋云!这‘在一起’三个字好像不大妥当。”
  “为什么?”
  “因为我是孤男,她是寡女。”
  “雁云!你也想得太多了……”
  “沈琳丢了斧头,这是人所皆知的事,现在,她不但丧失备击能力,甚至完全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所以我才挺身而出,略尽棉力……”
  “我知道,你在保护她,火凤凰沈琳现在需要别人的保护,却也是千古奇闻……雁云!这是出于你自己的本意呢?还是别人教你这样作的?”
  “秋云!你认为江湖道上还有人能够教我雁云作这作那吗?”雁云说话仍然是傲气凌人。
  胡秋云突然有一股冲劲,她决心要证实一下那个老妇人的话有几分可信。
  “雁云!”胡秋云柔柔地说:“我们曾经是朋友,只因为我们都是一朵流浪的‘云’,所以我们又分开了,可是,我还是关心你的。”
  “秋云!”雁云将目光望向别处,“不要说这些好吗?”
  “女人就是女人,总是有些婆婆妈妈……雁云!我听到了一些流言;一些令我难以相信的流言。”
  “与我有关吗?”
  “有关。”
  “是好的还是坏的呢?”
  “那……要由你自己去评判好坏了。”
  “说来听听吧!”
  “为什么人家都叫你白山黑水一孤雁呢?”
  “因为我一向独来独往,独断独行;无拘无束,无牵无挂。”
  “那么,你根本不可能和人家联盟结党了?”
  “绝无可能。不过,有时候我和别人也可能有一些来往,譬如说沈琳;那只是基于道义,绝无利害因素。”
  “流言中提到的不是沈琳,而是另一个人,说你受那个人的控制,摆布,甚至说成你是一个人的奴才,你来此地是受他之命。”
  “天下有那么一个人吗?”
  “我相信应该不会有那么一个人,可是传说却是活灵活现的……是一个来路不明,,身份神秘的老妇人。”
  “很有意思。”雁云的反应竟然非常淡漠。
  “雁云!你听到这种中伤你的流言只是觉得很有意思?”
  “秋云!你要我怎么样?勃然大怒,暴跳如雷吗?我没有娶妻,他们为什么不说我听命于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他们为什么不说我受命一个天下无敌的高手,因为我要仰赖他而苟活于世?却说我受命于一个老妇人,这不是很有意思吗?”
  “不过,这个老妇人却不是等闲人物。”
  “她是王母娘娘下凡吗?”
  “雁云!别打趣,这个老妇人可能很有财势,而且她有无比的权力,操纵着别人的生命,所以,这个流言才会传播,才会使别人相信。”
  “秋云!听你的口气,这个老妇人是实实在在有这个人啰?”
  “是的。”
  “在此地吗?”
  “在。”
  “带我去见见她。”
  “雁云!这不是我的目的。我只是想了解,有没有这回事?如果有,你是为了什么?图利?或者是迫于无奈,真的,我只是想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谣言止于智者!”雁云冷冷地说。
  “雁云!这就是你的答复吗?”
  “秋云!”雁云的口气有些不耐烦了。“你还要我怎么说?要我发誓吗?即使我愿意发誓,你又会相信吗?秋云!这是流言,散布这个流言的人是何居心,我不明白……秋云!我可以用一句最简单的话回答你: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女人可以摆布我……”
  “谁?或者,是那一种女人?”
  “我的母亲。”
  “那……那个老妇人说不定就是你的母亲。”
  “我没有母亲。”雁云的脸上出现了伤感的神情,“我的母亲已经过世了。”
  “雁云!我觉得,我们似乎应该谈得更坦率一点。”
  “这么说,你还隐瞒了什么?”
  “我刚才对你说的那些话还不能算是流言,因为流言必须已经传布很广,事实上这件事除了我之外,还没有别人知道,是那个神秘的老妇人亲口告诉我的,她说你是他的人,这就是她的口气……她还说:是她教你来保护沈琳的,而且……”
  “说下去!”
  “而且,她还说,你和沈琳已经展开了一项行动,她现在已经无法找到你们的行踪。”
  “她好像是书场中的说书先生,倒是挺会编故事的……告诉我,她在那里?”
  “如果你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你又怎么样呢?”
  “我要问问她,她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雁云!真的没有这回事吗?”胡秋云以乞求的口吻说。
  “秋云!如果你不相信我,又何必问我?”
  胡秋云就像进入了迷阵,一时找不到方向了,如果那个老妇人说的是假话,那么,她对唐群和对自己所说的岂非也是假话?她编造这么一大堆的假话,目的又何在呢?
  “雁云!我想请求你一件事。”
  “说说看。”
  “带我去见沈琳。”
  “不行。”
  “为什么?”
  “沈琳这个时候的生命非常脆弱,任何人都可能伤害她。”
  “我不会伤害她,因为我没有理由伤害她。”
  “秋云!江湖道上太多、太多的相互残杀,伤害都是没有理由的。”
  “雁云!在你的监视下让我见见她也不行吗?”
  “秋云!别把我看得太高,对你,我的监视又有什么用?也许你轻轻一弹指、一挥手,或者吹那么一口气,你的武器就施展出来了……秋云!我们曾经是朋友,而且是我唯一感到心动神驰的女人,不要逼我作不愿作的事,好吗?”
  “雁云!我没有逼你,我是在求你,也许有一天,你会后悔你现在所作的决定。”
  雁云淡淡地一笑:“古人说:人生常恨,这个‘恨’字就表示悔恨,人是常常在后悔的,后悔的滋味说起来也算是一种享受。”
  “你是一个怪人!”
  “幸亏你爱我不深。”雁云说完就掉头离去;他不是怕胡秋云追上来,是怕自己再转回去。
  胡秋云没有追上去,她很快地闪进了一条僻静的巷子;她必须静下来将眼前的情况仔细想一想。她用尽了她的智慧,但她却无法钻出这个迷阵。那个老妇人似乎撒下了瞒天大谎,而雁云的说法也未必能使人完全相信……胡秋云在漫无头绪的情况下,她决定先去和唐群碰头。炎阳已经变成夕阳残照,绿草染成一遍金黄,胡秋云刚刚走进旷野,唐群就从一条干沟中跳了出来。
  胡秋云却又拉着唐群藏进了干沟,晚风吹不到干沟里面来,热得有些教人吃不消,不过,藏在这里比较安全。
  “胡姑娘!是在躲避什么人吗?”
  “唐群!我要和你仔细聊聊,不希望有人来打扰。”
  “哦?”
  “唐群!你仔细想想,那个老和尚在你们牧场出现时,你在场吗?”
  “那天我去大草原套野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和尚就已经在牧场门口了,爹不想收容他,可是爹还是教人煮了斋饭,给了老和尚一些零钱,还送他一匹马。”
  “你爹没有说明不收容那个老和尚的理由吗?”
  “爹说,一个带着刀的和尚一定不是安份的出家人,爹说,收容那个又老又病的和尚很可能会给一向安祥的牧场带来麻烦。”
  “还有呢?”
  “胡姑娘!你是在追査什么事情吗?”
  “我等一会儿会跟你说明的……当你回到牧场的时候你就发现和尚身边带着这把刀吗?”
  “当时我根本就没有留意这是一把刀,白布包得紧紧的,这头没有露刀柄,那一头也没有露刀尖,后来听我爹提起,我才注意到那把刀。”
  “后来呢?”
  “后来和尚吃了一些斋饭就上马走了。”
  “他没有请求你们让他暂住几天吗?”
  “没有,他没有说一句话。”
  “可是,后来他又为什么再度回到牧场呢?”
  “你听我说呀!和尚上了马,走了才十几步,他就从马上摔了下来,……我跑过去看他,发现他脸色焦黄,而且身子也不停地发抖,再去请求我爹,收容他几天,等他的病况稍有起色,再让他走……我爹点点头,叹口气,勉强地答应了。”
  “以后,你一直陪着那个老和尚吗?”
  唐群想了一想,才回答:“我不能说是一直陪着他,我只是一直在照顾他,从那天起,到他病死,我都没有去过大草原,也没有作过牧场中的任何事情。”
  “除你之外,还有没有别人和那个老和尚接触过?”
  “这……很难说。”
  “不能确定,是吗?”
  “是的。因为我不可能随时随刻都守在老和尚的身边,我也要吃饭、也要睡觉。”
  “唐群!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些情况……有许多人想得到你手上那把刀,据传说,刀柄上隐藏着一幅地图,指示出一笔巨大宝藏的埋藏位置。”
  “哦?!有这回事吗?”
  “可是,这把刀一直在你的手上,为什么没有人使用武力抢走呢?……又有另一种说法:你手上这把刀只是一个幌子,刀柄上并没有藏宝图;真正有藏宝图的那一把刀现在还藏在你们家牧场里,”
  “哦?!”唐群的脸色变了,“难道,这就是我的父母、弟妹被杀的原因?”
  “看起来好像是如此,其实又不是如此。”
  “这话怎么说呢?”
  “因为并没有任何人去你家牧场搜过。”
  “当时血案发生时,我就在现场,我虽然没有完全看清楚父母、弟妹遭到屠杀的全部经过,也看到了一部份。刽子手彭霸并没有逼问什么,而且事后彭霸也只说这是一笔买卖,也没有提到藏宝图的事。”
  “唐群!现在我要提到沈琳了,她有一把斧头,斧柄上也暗暗隐藏了藏宝图,根据传说,将斧柄和刀柄上的图形拼起来,那幅藏宝图就完整了。”
  “哦?!难怪沈琳的那把斧头会被人偷走。”
  “可是,跟这把刀一样,也有另一个传说:沈琳早就知道这个秘密,所以她曾暗暗将斧柄换过,斧头是丢了,可是那半幅藏宝图还在她手里,而且,她接近你,保护你也是有企图的。”
  唐群几乎有点昏眩,这种突如其来的说法的确令他承受不了。
  “唐群!你对这些传说有兴趣吗?”
  “胡姑娘!我想请问你,这些传说你是打从那儿听来的?”
  “告诉我这些传说的人你也见过。”
  “是谁?”
  “就是那个自称是我祖母的老妇人。”
  “哦!是她?!她是你的祖母吗?”
  “我方才和她谈了很久,根据她的说法,如果真是我的祖母也未尝不可,问题是:她的话怎么能令人相信呢?”
  “如果她的话不能教人相信,那么这些传说也岂非无稽?”
  “我本来想暗中把她所说的一切加以求证,一开始就有人把她的话推翻了。”
  接下来,胡秋云将她和老妇之间接触的情况很详细地说了一遍。
  唐群听得很仔细,胡秋云的话刚一停住,他立刻就有了反应。
  “雁云和那位老太太两个人必定有一个人在说假话。”
  “可是,我们不能确定谁在说假话。”
  “老太太说她早就和沈琳有协议,我们也可以假设这是实情。”
  “嗯!你还有意见吗?”
  “至于说万老爷子和她有连络,我可就无法相信了,万老爷子是个典型的买卖人,他不可能会……”
  “唐群!这件事情很好证实,我还要去找姓万的传话的,只要看看他的反应,我就知道真假了。”
  “那么,你就应该立刻去找万百顺,我还是在这儿等你的消息……对了!胡姑娘!我能请教你几个问题吗?”
  “唐群!你如果有疑问,就尽管提出来好了。”
  “胡姑娘!我从小到大,不仅对任何一个人都充满了友善与和蔼,即使对于那些牲口的生命也非常珍惜,小时候,因为我父亲枪杀一头折了腿的马,有好几年我恨透了他老人家。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心肠狠毒的人任意去摧残别人的生命,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因此我下定了决心,要用同样的方法去对付他们。”
  胡秋云没有说话,她静静地听着,凝神看着唐群那张因愤怒而充血的面孔。“胡姑娘!我虽然痛恨那些人,却也怕那些人伤害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我的心情?”
  “我了解。”
  “那么,我要幼稚地问一个问题,你会伤害我吗?”
  “不会。”胡秋云说得非常肯定,她的头也用力一摇,这表示她说的是肺腑之言。
  “听说你是一个很会用毒的江湖人物,樊高说,大多数用毒很成功的江湖人物,心机都很深沉,这种人不会讲道义,他们只讲究利害……”
  “樊高说得对。”
  “那么,你……?”
  “唐群!你一定是要问我,你胡秋云为什么又会例外?……唐群!你我之间毫无利害冲突,我没有必要去伤害你,而且,我一直很痛恨这种江湖生涯,严格说来,我是一个反叛者,我鄙视那些打着替天行道的头衔,却是暗争自己的利益的那群混帐东西……唐群!不管内情如何,你总是一个受害者,我要站在你这一边,如果我发现有两个人在打架,我会不问青红皂白就去帮助那个力量弱小的人……唐群!请相信我,我绝对不会作出伤害你的事,永远不会。”
  “胡姑娘!我相信你。”
  “唐群!你仍旧在这里等我,好吗?如果天黑尽之后,我还没有来的话,你就回到浮云客栈去,我希望我们还能见面,如果我们不能再见面,你要多保重。”
  “胡姑娘,我明白你说这句话的意思,难道……?”
  “唐群!江湖人物经常会有一种预感,我想,现在我去找万百顺,也许正有一个死亡陷阱挖好了等我掉下去。”
  “胡姑娘!我相信万老爷子不可能跟任何江湖人物沾上边,如果说他会伤害你、陷害你,那绝不可能,绝不可能。”
  “好了!我不应该在你面前说这些的,为什么要你心头上增添压力呢?”胡秋云探头看看挂在西天的斜阳,又接着说:“我希望能在天没有黑尽之前回到这儿来,咱们要找一个地方好好吃一顿饭。”
  “好!我一定等你,即使在天已经黑尽了,我还是等你。”
  胡秋云一跃出了干沟,快速地跑开了。当初她父亲胡三曾经一再告诫她,用毒的人必定要作到冷漠、冷酷,否则有时候就可能下不了毒手。她没法子达到这个要求,她生来就是一个感情丰富而又脆弱的女人。
  短暂的接触,使她对唐群有了相当程度的好感,也可以说是有了感情。不过,她对唐群的感情和她对雁云的感情却是不同的。对雁云,她有些崇拜英雄的心理,少女总是暗暗在心仪某一个男人,雁云在江湖道上是小有名声的,因此胡秋云就把他暗暗当成精神寄托的对象,等到见了面后,在一阵火烈的激荡之后,她又理智地和雁云分开了。想象与现实毕竟有着相当的距离。她对唐群的感情却又不同了,她希望自己能像姐姐照顾弟弟一样地照顾他,一个刚刚失去父母弟妹的人不是正迫切地需要这种以金钱也买不到的宝贵亲情吗?
  感情是毫无理性的,它也不接受预约,也没有时间观念,它总是在你需要它、期待它的时候深藏不露,却又在你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闯入你的生活领域。
  严格地说,胡秋云是个缺乏理性的人,她完全以她的喜爱来评定人的好坏,事物的是非,不过,她的性情却是喜爱善良,远离罪恶的。
  她快跑地离开旷野,迈向人口稠密的省城,夕阳从她背后照射过来,使她的身影成为一条细长的直线,那条直线仿佛就是一条指引她的路标,而她却不知道直线的尽头是在何处。
  突然,她发现面前的直线多了好几条,显然,有人在她的身后跟着她。
  胡秋云猛地煞住去势,飞快地旋转身子。
  是四个黑衣大汉。
  胡秋云一眼就认出这四个黑衣大汉都是沈琳的手下,在发现有人跟着她的那一刹那,她曾经暗暗为唐群担心,现在她稍稍松了一口气,沈琳的手下只有这四个,他们全都在此,不会有人去作出对唐群不利的事。
  胡秋云锐利的目光快速地向那四个黑衣汉子扫了一眼,她没有说话,她静静地等待着。
  “胡姑娘,请你不要误会,火凤凰沈琳想见见你,只想跟你说几句话,不会耽搁你太多的时间。”
  胡秋云本来就想跟沈琳见面谈谈,她曾请求雁云帮她安排一次会面的机会,但却被雁云拒绝了。显然,雁云当时不敢自作主张,只是将这件事转告了沈琳。
  胡秋云对雁云和沈琳之间的“交情”作了新的估计,绝非单纯地是雁云在保护沈琳,首先他的地位非常明显,凡事雁云都要听沈琳的。他们是旧搭档?还是新的组合?雁云曾透过那位伤科大夫耍了点花招,夺取唐群手里那把“无痕”宝刀,那么,他们应该不是新的搭档,一定是基于情势所迫才携手联盟的。
  “胡姑娘!时间不多,请勿犹豫……”那人又说。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胡姑娘!这一点请勿深究。”
  “我不喜欢别人跟着我。”
  “如果有冒犯之处,”那领路的汉子很有礼貌地说:“待会儿咱们的女主人一定会当面向你请罪。”
  “她在那里?”
  “请胡姑娘一直向前走,在丁字岔口向右拐,那儿有一片酸枣林,女主人在林子里。”
  “还有别人在吗?”
  “没有别人,而且在你们晤谈的时候,小的们会在林子四周巡守,不容许任何人打扰。”
  胡秋云没有说什么,又转头向原来奔行的方向行去。她在丁字口的岔口向右转了个弯儿,进入了酸枣林。
  林子不深、不广、不密,一入林子,胡秋云就看到了沈琳,她也很清楚地搜査了她目光所及之处,的确再也没有别人。
  “胡姑娘!雁云转达了你的口信,所以我在此地候教。”沈琳开门见山地说。
  “沈姑娘!你太客气,当雁云告诉我要和你约晤时,你有没有想过,我的目的何在?”
  “我没有去想这些,听你的口气似乎对我非常关怀,我当然不能辜负你的好意。”
  “沈姑娘!我现在突然发现我想与你面谈,实在是件很多余的事。”
  “你这话的意思是……?”
  “有一些流言,我想在你这儿获得澄清,如果是别人凭空捏造的,你会否认;如果是千真万确,你也同样会否认。既然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个结果,我约你见面的行动岂不是很多余吗?”
  “那……?”
  “既然我们已经见面了,当然还是有些话要跟你谈谈……不过,我要先声明,我没有任何目的,也不要求你拿出十分的诚意,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是古训,你只要对我有三分诚意,我就心满意足了。”
  “胡姑娘!试试看我究竟会拿出几分诚意,好吗?”
  “我想先问问你那把斧头,你为什么会选那种武器?因为江湖道上的女人很少练硬功,用重兵器。还有,那把斧头是打从那儿来的?”
  沈琳的回答来得很快,不过她的口气却极为缓慢:“关于这一个问题,若是在前两天,我不会给你任何回答,现在不同,因为我那把斧头丢了。你在此刻提到它,一定有相当程度的意义。我的回答也许很简洁,却是十分真实……我选用那把斧头只是因为我的师父喜欢那种兵器,他在斧头上面下过几十年的功夫,有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当然那把斧头也是我师父遗留下来的。”
  “遗留?这么说,令师已经过世了?”
  “是的。生命必定有终结的时候。”
  “他是怎么样一个人呢?”
  “她是个女匪,马上马下,打家劫舍,剽悍劲儿并不比男人差,人家都叫她疯婆子,江湖道上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她。”
  “那把斧头不是一般樵伕用来伐木的工具,你知道它的出处吗?是古代传流下来的?还是你师父请那一位高手匠人打造的?”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它在你身边多久了?”
  “八年,整整八年。”
  “那真是一个不算很短的日子。”
  “但是那把斧头却已经离开我了。”沈琳的语气有些黯然。
  胡秋云当然还不会去关心沈琳与斧头之间的特殊感情,她很快地将话题又转上那把斧头。
  “斧头分两个部分。斧身与斧柄,”胡秋云的口气像是一个兵器专家。“斧身当然是精钢打造,至于斧柄,当然是采取坚硬的木料制成的。为了使用的人牢牢握住斧柄,不至滑落,通常都会在斧柄上镌刻精致的花纹,我说的对吗?”
  “你很内行。”
  “那么,你那把斧头的把柄上刻了花纹吗?”
  “当然有。”
  “是什么花纹呢?龙凤虎豹?还是花卉翎毛?”
  “不是,什么也不是,好像是工匠随意刻划的,说不出是幅什么图样。”
  “把柄会断裂吗?”
  “应该不会,至少在它跟我在一起的八年当中还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可以将原先的把柄换掉,另外安装一个新的把柄吗?”
  沈琳立刻反问:“为什么要这样作呢?”
  “也许你不喜欢把柄上的花纹,也许因为你握住把柄的时候不太顺手,每个人的手掌结构都不同,用力、使劲的方法也因人而异,如果你想将这把斧头的威力发挥到极限的话,你就可能会考虑……”
  “胡姑娘!你的问题问得很奇怪,但是我仍然愿意回答你,这些问题都不曾发生过,而且,师父留给我的东西还有别的意义,我不可能随便换掉斧头上的把柄。”
  胡秋云原先的估计是:如果她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一定不会得到正确的答复,因此她采取旁敲侧击的方式。结果,她发现自己虽然绕了一个大圈子,却仍然回到了原地,心中那份懊恼,真是难以形容。
  “胡姑娘!你好像有什么顾忌?”
  “你认为我会有什么顾忌呢?”胡秋云很狡猾地反问。
  “你想见我,分明是想了解某些事情,而你又不肯从正面提出问题……”
  “沈琳!在你我之间,你算得上是个老江湖,我有些小问题向你请教……班鸠上了笼,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哦!这好像是散匪们用的切口。”
  “它的意义呢?”
  “不太明白。”
  “那么,另外一句话:麻雀进了窝,又代表什么意义?”
  “胡姑娘!这些切口据我所知,是活用的……你问我这些,有什么特殊的用意吗?”
  “还有一句:绵羊,就是两个字,又代表什么?”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
  胡秋云突地将话锋一转:“你跟唐群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昨天夜里。”
  “在什么地方?”
  “一座民宅,是临时借用的。”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那儿的?”
  “今天一大早。”
  “那儿还有人吗?”
  “房子是给人住的,当然还有人。”
  “唐群在晌午过后又去那儿找你,差一点送了命。”
  “哦?!”
  “好了,沈琳!我们的谈话到这儿应该结束了……瞧!天都黑了。”
  “胡姑娘!我原以为跟你见面之后会使我明白许多事情,想不到我比先前更迷糊了。”
  “有一个地方也许可以助你解答许多问题。”
  “什么地方?”
  “如意茶楼。”
  “哦?!”
  胡秋云不待沈琳再度提出问题,就已经转身走出了那座林子。鱼的腥臭味很臭,单独地去观察两条鱼,很难认定那一条鱼比较新鲜,如果将两条鱼放在一起,那就很容易看出来了。
  天已黑尽。胡秋云又走了回头路,她不愿将唐群一个人丢在旷野里,说不出什么缘故,她突然觉得自己对唐群有一种责任。
  来到干沟边,她叫了一声:“唐群!”
  一道人影从干沟中窜了出来,像一头窥伺猎物的野兽般凶狂,直扑胡秋云的身前。
  这个人当然不是唐群,当对方从干沟中窜起的那一刹那,胡秋云就发现了。
  动拳脚、玩刀枪,她当然不行,但她也绝非那种坏人用手指一捏就破的纸糊灯笼,虽然发起仓猝,她还是有足够的时间运用她的看家本领去制服对方、攻击对方,她的身子一方面以最快的速度向一侧闪让,同时间,她右手的食指屈起用力一弹,必然是弹出去了什么“宝贝”。
  她刚稳住身形,对方也跟着到了她的面前,闪亮的匕首也抵上了她的咽喉。
  这一回,她的“宝贝”怎么失效了呢?
  原来,那个人的口鼻用绢帕包了起来,整个面孔只露出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
  自出道以来,胡秋云没有这样栽过,竟然有人能够挡住她的“五步媚香”,对方事先以绢帕遮住了口鼻,显然早有预谋,现在,唐群的遭遇又如何了呢?胡秋云本身在遭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她还能想到唐群,可以想见这个人的本质还算不坏。
  那人没有说话,事实上他也无法说话,他侧着面孔,以眼睛的侧光监视着他的敌人,那把匕首很有分寸地在增加压力,使得胡秋云缓缓后退。
  胡秋云突地一脚踏空,人向后摔进干沟。妙得很,那把匕首没有离开过她的咽喉;而她也不是摔在坚硬的泥土上,而是落在两个人的怀里,她发觉有四只手抱住了她。
  接下来,抱着她腰肢的那两只手仍然紧紧抱着她,另外两只手松开了,在做另一件事,开始解脱她的衣裳。
  胡秋云开始冒冷汗了,走腿闯道,占过上风,也屈居过下风,却还不曾遭遇过这种事。
  “干吗呀?想霸王硬上弓吗?”胡秋云虽然心头慌,嘴里还在强装镇定,“告诉你们,我一身都是毒,碰不得的。”
  那两只手并没有停下来,现在,她也看清楚了,另外两个人也只露出了两只眼睛,他们的手竟然全都用布条儿裹了起来。
  看样子,他们并不想污辱她,那又为什么要脱她的衣服?
  动作非常利落,胡秋云的上身立刻精光,连束腹都没有给她留下。
  那两只手又开始去解她的裤带,她想挣扎,那柄抵在她咽喉上的匕首却使她无法动弹,腰上那两只手也像是一道铁箍。
  她快要哭出来了,哭也没有用,她的裤子也迅速地被脱掉,然后是鞋袜,她变成了一丝不挂,她突然想到“绵羊”那两个字,她现在就像一头绵羊,一头剪了毛的,光光白白的绵羊。他们到底要作什么?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这么下流?
  胡秋云的门牙咬着下唇,咬出了鲜血。
  接着,一只厚厚的棉布袋子从胡秋云的脚下套进去,她这才明白了,脱光她的衣服是怕她用毒,她突然有一种自嘲性的安慰:最少这些人都在怕她。
  她被装进了那只棉布袋了,袋口用绳子扎了起来,她并不感觉闷,袋子一定有透气的地方。
  这三个人对她并没有施以轻薄,可是,教她在他们面前赤身露体,这种侮辱已经够瞧了,胡秋云暗暗发誓,她将来一定要用慢性毒药,慢慢地折磨这三个家伙。
  这时,那三个人又用另一块布将胡秋云的衣物都包了起来,然后才解下捂住口鼻的绢帕,原来,那两个潜伏在干沟里的人是胡荷与胡梅,那个向胡秋云动刀的人则是一个面容狰狞,头发花白的老婆子。
  胡秋云应该庆幸,至少她没有在男人面前赤身露体。
  “胡秋云!”胡荷开了口:“现在我们可以谈谈了。”
  “你是什么人?”胡秋云的声音从棉布袋子里传出来,有些浑浊。
  “我是胡荷。”
  “哦?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
  “因为你没有按照奶奶的吩咐行事。”
  “我……?”
  “教你去和万掌柜见面,传达奶奶的口信,你却是东边跑跑西边跑跑,跟这个见面、跟那个碰头……”
  “我……?”
  “别说什么,我只问你一件事:方才你跟沈琳碰头,谈了很久,到底谈了些什么?”
  “闲话。”
  “你不说是不是?”
  “真的只是聊了些闲话。”
  “胡秋云!东城的骡马栈房你是知道的,那儿的大统铺里住的全是赶牲口的苦力,要是你不说,咱们就把你送到那儿去,好几十个喝得大醉的脏汉子,我不相信你就受得了。”
  “你们奉了谁的命令,这样对付我?”
  “当然是奉了奶奶的命令。”
  “在名份上,她也算是我的奶奶,她怎么忍心这样对待我?”胡秋云又想起了另一层关系。“而且,我们还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呀!”
  “胡秋云,提起这件事我们只会更加恨你,爸爸就是为了你,才把我们母女三个丢下去不管的。”
  “那,你们也不应该把这种罪过加到我头上来呀!”
  “秋云!”胡梅接了腔,她的口气比胡荷婉转得多,“我们也不想和你过不去,只是奶奶的命令谁也不敢违抗——说吧!你到底跟沈琳谈了些什么。”
  “真的没说什么。”
  “我不信,”又是胡荷开口:“可别把我们姐妹当作苗圃上的绿芽儿——嫩货,说!要不然我们只有依照奶奶的吩咐行事。”
  “我们提到那把斧头的事。”胡秋云终于妥协了。
  胡秋云宣在不敢想象当她赤身露体置身在一群醉汉之中时将会是何种情状。
  “往下说。”
  “我问沈琳,她是不是暗中换过斧头的把柄。”
  “沈琳怎么说?”
  “她说没有这回事。”
  “你把奶奶告诉你的事,都告诉了沈琳,是不是?'”
  “没有。”
  “真的没有吗?”
  “真的没有。”
  “她现在去那儿了?”
  “我教她去如意茶楼,奶奶不是正在找她吗?”
  “唐群在什么地方?”
  胡秋云不禁暗暗一愣,听口气,唐群显然并没有遭到什么不测,那么,唐群为什么会离开这这儿呢?
  “说呀!”
  “他原先就藏在这条干沟里面的,你们没有看见他吗?”
  “别见鬼了!除了沈琳,以及她那四个手下之外,再也没有看见别人。”
  “那我就不知道了……”
  “胡秋云!”胡荷一字字如敲金击玉般说:“你听着:如果你控制着唐群的行踪,你就是破坏了奶奶的计划,快说,唐群到底在什么地方?”
  “我跟唐群约好在这儿见面的,要不然,我跑到这儿来干什么?”
  胡荷打了一个手势,与胡梅走到一边去了,那个面容狰狞的老婆子一直站在一边玩着那把匕首。
  “这下可糟了!”胡荷轻轻地说:“如果她说的都是实话,唐群一定就在附近,他看到了,也听到了,他还会露面吗?”
  “我倒有个法子。”
  “说说看。”
  “咱们将胡秋云扔在这儿,掉头离开,唐群一定出面去解救胡秋云……”
  “不妙!”
  “为什么?”
  “唐群已不再是个放牛牧羊的毛头小伙子,他已经很有经验,也很沉着。如果咱们走远了,回头来不及,没走远,唐群又未必会出面……”
  “那怎么办?”
  “你先回如意茶楼,”胡荷说:“告诉奶奶说沈琳可能去如意茶楼,再把这里的情况告诉奶奶,看奶奶怎么说?”
  “唐群呢?”
  “现在暂时不去管唐群……奶奶不是说过吗,事情是死的,人是活的,我等你的回话,快去快回。”
  “好的。”胡梅点点头,然后快步离去。
  胡秋云此刻就像作茧自缚的蛹,但她比蛹要强得多,因为她还可以听外面的动静然后以头脑去判断周遭的情况。
  有人离去,却不是全部离去,如连珠炮一般的诘询停止了,很显然,荷梅双姝无法处理眼前的局面,因此,有一个人回茶楼请示那老妇人去了。
  胡秋云浑身赤裸,但她的“武器”并没有完全被解除,在她的头发里还藏了一件法宝,而她困在布袋里却无法施展,她暗暗地在寻觅机会。
  她不感觉气闷,显示布袋留了气孔,于是她打算先将气孔找出来,孰料她刚刚一蠕动,就有一只脚踩上了她的腰肢。
  那只脚很有力量,一踩上胡秋云的腰肢她就无法动弹,一定是那个面目狰狞的妇人,想不到她真有几分蛮力。
  由于腰肢有了压力,她的肢体很自然地向两端伸张,突然,她的顶部顶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她用手一摸,原来是一节竹管,她这才明白,在布袋的扎口处夹着一节竹管,那就是通气的气孔。
  胡秋云现在很平静地躺着,气口她已经找到了,现在只要等机会来临。
  当她一旦松弛四肢时,踩在腰上的那只脚也松开了。由此可见,那个面目狰狞的妇人具有相当灵敏的反应,胡秋云暗暗告诉自己,这人千万不能小觑。
  “胡荷!”胡秋云试着叫了一声。
  “干什么?”是胡荷在回答,距离那道干沟约莫有十来步。
  狰狞妇人就在胡秋云身边,这两人一远一近,胡秋云根本就没有机会下手。
  “胡荷!你想将我闷死吗?”
  “胡秋云,放心,闷不死你的。”胡荷仍是站在原地,并没有移动过来。
  “胡荷!你有问,我必答,而且答的都是实话,你这样对待我算什么呀!”
  “对不起!胡秋云,我是奉奶奶之命行事,你就委屈一点吧!”
  “你刚才说,如果唐群的行动不加以控制,可能会破坏老奶奶的计赏,那你就应该让我立刻去找唐群,你不把我放出来,唐群是不会露面的。”
  “对不起,我不能作主,一切都要听从老奶奶的命令,你就暂时委屈一下吧!”
  胡秋云无计可施了,她根本就没有半点机会。她索性闭上眼睛准备好好睡一觉。说也奇怪,她竟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布袋原先是平放着的,现在突然被人抱着直立起来,胡秋云猛地醒来,她暗暗盘算,自己可能睡了一段不算太短的时间。
  袋口的绳索松开,她看到了天上的星星。
  当然她也看到了环伺着她的三个人影。
  胡荷走向她,递给她一个小布包袱:“赶快把衣服穿起来!”
  胡秋云打开包袱,里面有内衣,也有外衣、还有鞋袜,当然不是她原先穿的衣服。
  胡秋云不禁暗暗冷笑:设想是太周到了,以为这样就使得她毫无攻击力量,其实,她的头发里还有花样。
  胡秋云很快地穿上衣服,她很希望唐群在暗中已看到一切,也听到了一切;但她又真怕唐群看到了她那种赤身露体的狼狈劲儿。
  “胡秋云!”胡荷说:“别跟咱们姐妹俩为难,现在,老奶奶要教你去,路上安份点,这位大姐的拳脚你是受不了的。”
  胡秋云冷冷地说:“别说废话,这就走吧!”
  胡荷、胡梅一左一右地将胡秋云夹在中间,那面目狰狞的妇人跟在后头,胡秋云绝没有机会逃走,而她也没有打算逃走。
  如意茶楼的店堂里灯火明亮,门也敞着,只是门口的灯笼没有亮,老奶奶仍然稳如泰山般坐在那儿,沈琳没有来,老奶奶所要等待的那些人好像也没有来。
  “秋云!过来坐着。”老奶奶的声音相当柔和,可是她的神情却相当严峻。
  胡秋云没有说话,淮老奶奶的身边坐下。
  “秋云!你这孩子是不相信我说的那些话?还是存心要跟我过不去?”
  “我不明白您这句话的意思?”
  “你不明白?我教你去跟万掌柜送口信,你为什么没有去?”
  “我去了呀!万掌柜刚巧到澡堂子洗澡去了,我赶去澡堂子,他又刚好离开,我没法子找到他呀!”
  “那你就该去继续找万掌柜,或者回来给我回个信儿,你却跑去跟雁云、沈琳、唐群这些人七啰八嗦的,为什么?”
  “您不是在找沈琳吗?我就顺便……”
  “秋云!这些我都不追究了,只告诉我一件事,唐群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
  “你还嘴硬!”
  “我是真的不知道。”
  “张开嘴!我看看你的牙齿。”
  胡秋云张开了嘴,老奶奶的手法可真快,一颗药丸立刻扔进了胡秋云的喉咙眼儿,老奶奶的右掌迅速地在她嘴上一压,药丸就顺着喉管进入了肚内。
  “秋云!你知道那是什么药丸吗?”
  “您又何必如此对我?”
  “没法子,咱们没有血亲关系,你未必就肯听我的话,我只得用这颗药丸来控制你的行动,再过一会儿你就会明白这颗药丸对你会有什么威胁,你也会明白要在多少时间内找到唐群才能不使药丸的毒性蔓延,现在你可以走了。”
  胡秋云一听说她可以走了,心头不禁一松,她才不在乎方才那粒毒丸会给她带来什么威胁;固然,玩蛇的人经常死于蛇口,而她却有自信,她绝对有办法将体内的毒性袪除。
  一出如意茶楼,她就想到原先约定相见的地方去找唐群,不过,她很狡滑,故意走相反的方向,以免被那老妇人揣测出她的动向。
  转一个弯,她又经过了五元居,食物的香味提醒了她,还没有吃晚饭哩!她意识到今晚将是一个不寻常的夜晚,饱食一顿是有必要的。
  她刚要打算走进五元居,暗中有一个男人快速地擦过她的身边,在那一刹那之间,对方丢下了一句话:“沈姑娘找你!”
  那个黑衣汉子继续向前走,胡秋云当然就跟了上去。
  弯进一条黑巷,胡秋云看见火凤凰沈琳静静地站立在黑暗中。
  “胡秋云!我要问你一件事,”沈琳的口吻很急迫:“你刚才从如意茶楼出来,是不是?”
  “是的。”
  “茶楼里有多少人?”
  “四个。”胡秋云回答之后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不包括茶楼里的掌柜跟伙计。”
  “错了。”
  “哦?”
  “我不会去猜想是你故意在骗我,一定是你没有留意,茶楼的楼上有伏兵。”
  “你确定吗?”
  “胡秋云!我在江湖道上闯荡这么些年了,什么事能瞒得了我?茶楼的灶房中正在忙碌,两口大锅在煮饭炒菜,少说也够二十个人饱吃一顿的。”
  “老妇人说有许多人要来,那群人也许还没有来。”
  “已经到了。”
  “沈姑娘!你刚才提到‘伏兵’两个字,那必须未被人发现才有效果,一大群人进了茶楼一定会被别人看到,那还有什么作用?”
  “我告诉你,的确有人埋伏在二楼,人是怎么进茶楼的,我还没有弄清楚……胡秋云!方才我们见面的时候你问了我许多问题,我也都答复了,可是,你到最后只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教我到如意茶楼去,胡秋云!你还隐瞒了一些什么?”
  “有两件事:第一,那位老妇人说她跟你是合伙人,正在谋夺一笔巨大的宝藏;第二,老妇人说,雁云是她的人,……是真是假,你应该清楚。”
  沈琳深深吸了一口气,没有说话。
  “沈琳!我并不需要你的答复……我可以走了吧?”
  “胡秋云!你能见到唐群吗?”
  “也许能见到。”
  “尽你一切的力量保护他。”
  胡秋云心头暗暗一惊,而她的口气倒还很轻松:“保护他的用意何在?是为了道义?良心?或者,他如果死了就会影响某些人的利益?”
  “胡秋云!我曾经尽力保护过他,这孩子很倔强,他对我似乎总有些隔闵,据我了解,他对你好像很信任……在日落之前,他的生命不受丝毫威胁,可是天黑之后,情势已经变了。”
  “哦?”
  “有人要追杀他。”
  “沈琳!不瞒你说,我能不能见到唐群还不知道。”
  “哦!你们不是一直有连络吗?”
  “方才有些意外,已经把我们冲散了。”
  “你所说的意外,是什么意思?”
  “那位老太太已经对我下手了。”
  “胡秋云!我们不要站立在这里说闲话,你赶快去找唐群,我派一个人跟你去,等到唐群有了下落之后我再决定我的行动。”
  “我真弄不明白,你的行动会与唐群有关系吗?”
  “有绝对的关系。”
  “那,我就要请你把话说明白了。”
  “很简单,不管是任何人,如果以唐群的生命为要挟,我就会低头。”
  “真的吗?”
  “这一点请你务必相信我,所以,我一定要了解唐群的下落。”
  “说实话,我现在已不相信任何人,而我又不得不信任你一次。”
  胡秋云说完之后,掉头就走,果然,有一个黑衣汉子暗暗地跟着她。
  这一搅和,她又忘记肚子饿的事了。
  出了城,到了荒郊野外,这一路上除了那个黑衣汉子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人跟着她。看来那位老太太对于她的毒丸很有把握,根本就没有控制胡秋云的行动。
  她找到了那条干沟,但是却没有见到唐群;按照常理推断,唐群见到她一定会出面的。
  她又在四周搜索了一遍,仍是毫无踪迹。
  不过,她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刚才束缚过她的那只布袋子和绳子,事后胡荷与胡梅并没有带走,胡秋云听得很清楚,口袋和绳子就扔在干沟里,可是现在已经不见了。
  那表示有人来过。那人还带走了口袋和绳子。
  这个时候不可能还有什么人跑到这儿来闲荡,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
  她正在思索,跟着她的那个黑衣汉子来到她的身边,悄声说:“胡姑娘,我还要赶回去向沈姑娘回话。”
  “告诉她,我跟唐群断了线。”
  “不可能再找到唐群了吗?”
  “只怕不可能了。”
  “我知道唐群在那里。”黑暗中响起一个冷冷的声音。
  这不是令人喜悦的声音,这个时候出现的也绝不是朋友,胡秋云不禁暗暗打了一个冷颤。她以前一身都是法宝,而现在,除了头发里还藏了一点小花样之外,是再也没有什么予人以威胁的东西了。
  人影缓缓地移到他们面前,是雁云。
  “雁云!是你?”胡秋云并没有将她那颗心放下去,此时此刻出现在此地的人恐怕不会是朋友。
  “可不是我!”雁云的语气极为轻松。
  “你刚才说,你知道唐群在什么地方?”
  “是的,我是这么说过。”
  “告诉我,他在那里?”
  雁云伸出了右手,五根手指先是竭力伸张,然后又是猛力一收:“唐群在这里。”
  意思很明显,唐群在他的掌握之中。
  胡秋云向那黑衣汉子打了一个手势,很平静地说:“你回去吧!就这么向沈姑娘回话。”
  黑衣大汉点点头,转身就走。
  “站住!”雁云却将那黑衣汉子叫住了,然后又转到对方的面前,“跟你的女主人把话说清楚:从现在起,她不可以采取任何行动,她唯一要作的就是到如意茶楼,好好地坐着,有人招待她吃饭、喝茶!”
  “我会转告。”
  “我这么说,她是否照我的话去做,由她!”
  黑衣大书掉头就走,他显然也明白情势似乎有了急转趋向。
  等那黑衣大汉去远了,胡秋云才缓缓地说:“雁云!我没有想到你会如此卑鄙!”
  “卑鄙?秋云!这两个字你没有用错吗?”
  “这话应该这么说,凡是在江湖道上走动的人都卑鄙。”
  “是吗?”
  “雁云!我不想问你为什么要控制唐群,不必问我也知道答案;我只想弄明白一件事:你究竟是不是那位老太太的奴才、走狗?”
  “秋云!你用的字眼全是最恶毒的,为什么?”
  “别忘了我是个用毒的人。”
  “可是,现在的胡秋云是最干净的人,身上一点毒也没有。”
  “所以,你就毫无顾忌地露出了你本来的面目,是不是?”
  “秋云!我一直都没有将本来的面目遮掩起来……我以前是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秋云,你的遭遇我全了解……”
  胡秋云的脸立刻红了,那表示雁云也曾看到她赤裸身体的模样。
  “不过,其中有些情节我还连不起来……那位老太太为什么会放你自由行动?难道你们之间已经有了什么协议吗?”
  “雁云!你很想了解这个情况吗?”
  “是的。”
  “如果我不愿意答复你呢?”
  “秋云!我想你会回答这个问题的,也许,你愿意提出什么交换条件……”
  “先让我见见唐群……”
  雁云飞快地阻止:“不行!这个条件太重了。”
  “最低限度你要告诉我,唐群是否还活着。”
  “他当然还活着,人,一定要活着才有价值。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
  “老太太给我吃了一粒药丸,那是一颗有毒的药丸,毒性会慢慢发作,我必须在毒性发作之前将唐群带到她那儿去,我才能得到解药活命。”
  “这真是天下奇闻,毒王胡三的女儿也会被人家在身上下毒。”
  “你是在幸灾乐祸呢?还是……?”
  “我是感到意外……秋云!如果你所说的都是真话,你可能就死定了。”
  “为什么?”
  “你先别问我为什么,我要问你,那位老太太在你身上所用的慢性毒药,最迟要多久才会发作?”
  “大概是一个对时。”
  “也就是明天这个时候,对吗?”
  “是的。”
  “秋云!你在一天一夜之内绝对找不到唐群在什么地方……你不是死定了吗?”
  “雁云!你可能会将唐群交给我。”
  “我会吗?”
  “会的。”
  “为什么呢?”
  “一个人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什么事都可能做。”
  “秋云!你真可爱,竟然想到了这种方法,请问:你用什么方法威胁我的生命呢?”
  “一个字——毒!如果你认为我现在身上是干干净净的,你就错了。”胡秋云所说的是实情,她的确还有一样可以致人于死地的“宝贝”,不过,她并没有决定用在雁云的身上。
  雁云不自觉地退后了一步,语气也有些迟疑了:“真的吗?”
  “雁云!我没有骗你,不要逼我那样做。”
  “秋云!我认为你是在恐吓我,方才在这里,你受了相当大的侮辱,如果你稍有反扑的机会你都不会放过,由此可见,你已经丧失了一切攻击的力量……”
  “雁云!你也许把我估计错了,一个在江湖道上闯荡的女人难免都会遭遇那种情况,那不算是什么侮辱,而且那还是三个女人……不瞒你说,我还藏着最后一件毒物,但我也坦白告诉你,我并不打算用在你身上,我们可以好好地谈一谈,是不是?”
  “谈什么?”
  “雁云!我跟唐群没有仇恨,也没有深厚的关系,我也没有打算在唐群身上图谋什么利益。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跟任何人订下什么协议,我的立场是超然的,你可以告诉我,你的目的是什么,我也许可以帮助你。”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
  “非要一个理由吗?”
  “人没有理由去做一件事是随时会改变的。”
  “就算我喜欢你,不算是理由吗?”
  “我发现你也喜欢唐群。”
  “那是不同的,喜欢你,那是因为你是我一直仰慕的男人;喜欢唐群,那是因为他的稚气未脱,他的天真无邪,我好像把他当成我的弟弟。”
  雁云走动了两步,似在犹豫思考,他是向横走动的,不敢以侧面或背面对着胡秋云,由此可见,他对胡秋云还是防范了几分。
  “秋云!到目前我可以告诉你两件事:有人在追杀唐群,我不希望他死在别人手里,请不要问我理由;另外,我很想得到那把‘无痕’宝刀。”
  “刀你已经得到了。”
  “还没有。”
  “刀在唐群手中,你控制了唐群就等于得到了那把刀。”
  “唐群手中的那把刀只是副刀,也可以称为雌刀,‘无痕’有雌雄二把,合二为一,共享一鞘,这就是唐群手上那把刀没有刀鞘的缘故。”
  “那你最少也得到了一半。”
  “不能那么说,价值完全在那把雄刀上。”
  “传说中,刀柄上隐藏着藏宝图,这么说,你的目的并不在刀,而是那幅藏宝图。”
  “秋云!你要如此说也未尝不可。”
  “我还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问由你问,我不一定会答复。”
  “你去照顾沈琳,也可以说是接近沈琳,你的目的何在?”
  “你可以去猜。”
  “你的回答很妙,我也不用再问了……那么,你也相信传说藏宝图有一半在沈琳那把斧头的斧柄上了?”
  “你自己去猜。”
  “好了!这些问题实在没有必要去找出正确的答案,最重要的是:目前是谁控制了全局。”
  “你说呢?”
  “可能是那位老太太。”
  “是吗?”雁云未置可否。
  “难道不是?”
  “我认为控制全局的并不是她。”
  “是谁?”
  “是我。”回答这个问题的不是雁云,而是沈琳。
  沈琳实在来得太快,那黑衣大汉一定是全力飞奔,她赶来也一定是用了最大的速度,再加上胡秋云一直在和雁云说话才使她没有扑空。
  她一出现,她的四个手下也立刻站好了攻击位置,将雁云和胡秋云围住了。
  沈琳的出现应该是胡秋云开心的事,而她并不开心。沈琳以这种姿态出现显然又不是朋友。
  雁云的表情非常沉隐,他的双眼看着自己的脚尖,似乎对面前的敌人不屑一视。
  半晌,他才开了口:“沈琳!你刚才说,控制全局的人是你?”
  “没错。”
  “拯制全局是需要实力的。”
  “难道我的实力还不够吗?”
  “以前,你带着这四个莽汉,打着火凤凰的旗号,的确是威风八面,有些人把你们这五个人唤做梅花阵,现在,梅花阵却缺了心。”
  “什么意思?”
  “因为你丢了斧头。”
  “雁云!不要多啰嗦,这几天承你的照顾之情,我是非常感激的,所以我不希望彼此把脸撕破,把唐群交给我,我们还是好朋友。”
  “为什么要将唐群交给你?”
  “只有我才有力量保护他。”
  “沈琳!你说这种话也不怕人家笑掉大牙?”
  “哦?!”
  “以前你的斧头在手,唐群还挨了人家的黑枪,现在你赤手空拳,自己还要躲躲藏藏,又遑论去保护别人,岂不是要被人家笑掉大牙?”
  “雁云!不要把话说绝……”
  “沈琳!为了节省时间起见,我们不妨来一次非常幼稚的游戏,你要是能胜我,咱们再谈唐群的事。”
  “真的吗?”
  “如果你连我这只孤雁都胜不了,你又怎能大言不惭地要保护唐群?”
  “好!我们就请胡姑娘作个见证。”
  “沈琳!你手无寸铁,我允许你的手下一起上,若是我输了,我不会说你以多胜少。”
  “雁云!在以往,我对敌时都是五个人一起上的,今天我要单独斗你。”
  “哦?!”
  “不过,你一定要说话算话,一落败就要交出唐群。”
  “当然。”
  “胡姑娘!你是见证人。”
  “好!我希望点到为止。”
  雁云并未小看沈琳,他没有客套,立刻抢先攻击,两强对峙,先动手的人总要占几分便宜。
  江湖中的所谓英雄人物多半狂傲,他们经常在过招时表现出狂态和傲劲,但是一向在外狂得出名的雁云,此刻却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为什么呢?冷眼旁观的胡秋云立刻找出了两种可能的答案:一是在雁云的心目中,沈琳的份量相当高,即使在她手无寸铁的情况下他也不敢轻视;一是唐群对他太重要,宁可小心谨愼,也不能大意出纸漏。
  雁云也没有亮出武器,他抢攻的位置是沈琳的心侧,他的左手似握未握,似张未张,五指微曲,活像一把铁爪似的。
  这种连抓带拿的手法虽然非常辛辣,但是,一般正派练武的人在应对一个年轻女人时多半舍弃不用,因为心侧接近乳部,有轻薄之嫌。
  雁云竟然一出手就用了这一招。
  沈琳是既惊且怒,她口中骂了一声:“好下作!”
  同时侧身跨步,左臂格向雁云的左腋,右掌一翻,想将对方那只“禄山之爪”一举打出。
  沈琳手上虽然缺少了那把斧头,但毕竟是沙场上的老将,身法、手法、变法,都是一流的,具备了劲道与速度。
  但是她绝没有想到雁云的攻击还配合了心战,那只“禄山之爪”只是诱饵。
  重点在他的右手。
  沈琳的侧身迎着雁云的正面,而且她的左臂已经全力格出,从腋下到腰部这一段部位完全暴露,犯了“门户大开”的兵家大忌。
  雁云的右手倏抬,手掌之间也闪现了一道寒光。
  原来他的右手还隐藏了一把锋利绝伦的短小匕首。
  胡秋云看得暗吃一惊,沈琳当然也发现了,但她此刻已绝无闪让的机会,她只有选择身体上不重要的部位去挨这一刀了。
  那就是她的背部。
  寒光闪过,她背后的衣衫立刻出现了一道裂缝,至于刀创有多深,由于天色很暗,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两人相搏的这一招,经过的情况相当繁复,却只是一瞬间的事,两人在一进一退之间,沈琳已经吃了暗亏。
  沈琳气得大骂:“雁云!你好卑鄙!”
  雁云冷冷地说:“兵不厌诈!”
  “雁云!”胡秋云也嚷了起来:“刚才我就说过,双方点到为止的。”
  “秋云!那只是你的建议,我并没有答应接受你的建议啊……”
  “火凤凰是大人物,相当有风度,我那一刀也很有分寸,只不过开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敷点刀伤药,三两天就没事了。”雁云说完后就转身离去。
  那四个黑衣大汉心中也许相当气愤,但他们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没有主人的命令他们从不自作主张。
  “雁云!”胡秋云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秋云!”雁云站住了。“你难道还要多事吗?”
  “雁云!你刚才同意我作见证人的。”
  “没错。”
  “那么,我这个见证人认为你们方才的比划不公平。”
  “哦?”
  “沈琳手无寸铁,你却动了刀。”
  “事先双方并没有说明不可以动刀。”
  “是没有说明,但是你应该在动手之前,就要表明态度,不该暗中动刀,这表示你不够光明磊落。”
  “秋云,你的意思是……?”
  “再比划一次。”
  “秋云!你的年龄已不是黄毛丫头了,而你的想法还是那么天真、幼稚,再比一次,也只是多消耗时间,再增加伤害而已!”
  “雁云!”沈琳低叱了一声,“我输了服、栽了认,本来不想再说什么,你的态度竟然这样狂妄,我倒要讨教讨教!”
  “沈琳!我们好像还没有到了非拼个你死我活的程度不可呀!”
  “少说废话!”沈琳已摆出了搏斗架势。
  “沈琳!你的刀伤要紧吗?”胡秋云假装去察看沈琳背上的伤势,却趁机在她耳边悄声说:“我是为了唐群,希望你全力而为。”
  “我了解。”
  “要我帮忙吗?”
  “不必!”沈琳轻轻将胡秋云一推。
  就借这一推之势,沈琳已扑了出去。
  虽然是赤手空拳,沈琳依旧是威风八面,雁云当然也不是省油灯,尤其是他的手里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处处都予沈琳致命的威胁。
  一上来,胡秋云还士气如虹,经过十几个回合之后,她泄气了,沈琳的拳掌运用尽管矫若游龙,却无法对雁云造成伤害。
  这样拼缠下去,除非将雁云缠得力竭不支,否则到最后落败的还是沈琳。
  胡秋云急了,她教那些大汉趋前帮忙,可是,他们都只对他摇摇头。
  逐渐,沈琳已经显露不支的现象。
  突然,沈琳大叫一声:“斧来!”
  她好像具备了呼风唤雨的邪术,胡秋云根本就没有看清楚那把斧头是从那里来的,可是,千真万确的,斧头已经捏在她的手里。
  就是那把令江湖人物听到就亡魂丧胆的利斧。
  斧头飞快地砍向雁云的左肩,雁云就是天兵神将,这只左臂也断定了。
  雁云的左臂并没有离开他的身体。
  而他的身子却矮了半截,原本就瘦小的雁云此刻几乎令人难以发现他的存在。
  原来他是被斧头的压力压得蹲了下去。
  “雁云!”沈琳冷冷地说:“刚才那一刀你留了分寸,现在我也留下了你的左臂,我这个人不喜欢欠帐。”
  雁云一声也没有吭,胡秋云的心头却不是滋味,江湖道上的人物似乎没有一个不耍奸诈,沈琳丢了一把斧头,而她仍然还有一把,这多阴险呀!
  “沈琳!”雁云似在惋惜。“你的忍耐功夫还是差了一点。”
  “是吗?”
  “你这把斧头出现得太早了。”
  “是吗?”
  “你的行动竟然完全被人家料中,神偷偷你的斧头,你佯装中计,其实,他只偷走了一把无关紧要的斧头,你装得很像,我跟在你身边那么久,都没有发现任何破绽,但是,人家还是把你看得透透的,人家也料定你在此时此刻会亮出斧头,唉!都被人家料中了。”
  “你说的人家是谁?”
  “就在附近,你早晚都会见到他的。”
  “这么说,你雁云只是人家利用的工具?”
  “也可以说是试金石。”
  “雁云!”沈琳收回了斧头,“我可怜你,你快些滚吧!”
  雁云站了起来,他并没有十分感觉羞愧,也冷冷地回了一句:“沈琳!你应该可怜可怜你自己!”
  雁云回身要走,胡秋云连忙叫住了他:“雁云!唐群在什么地方?”
  “秋云!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我就告诉沈琳。”
  “我会相信。”
  “那么,我也不知道唐群在那里。”
  “可是……?”
  “秋云!我不知道你会不会下围棋,黑白双方各有一百八十颗棋子,却只有两个人在下棋,我只是一百八十颗棋子当中的一颗而已。”
  “真的吗?”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屈辱,我还会捏造吗?”
  “为什么?”
  “人,常常都会莫可奈何的,有一天,当你身临亲受时,你就会了解这种感觉。”
  “雁云!只冋答我一个问题:你所说的下棋的那个人,是那位老太太吗?”
  “不是。”雁云的语气很肯定,“真的不是。”
  胡秋云愣在那里,雁云却飞快地转身走掉了。
  “胡姑娘!”沈琳轻柔地说:“你应该立刻离开这里,为了你,也为了唐群,你赶紧去浮云客検,也许你可以在那里找到他。”
  “他会在浮云客栈吗?”
  “如果不在,就一定在顺记皮毛店万掌柜那儿,我刚才仔细想过,唐群现在很精明,而且身上有洋枪,落在别人的手里的机会可能很小。”
  “如果他在万掌柜那里就不妙了……”
  “我知道,你不必细说,快些去吧!”
  “沈琳!你刚才说,快些离开这里,也是为了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因为这里很快就要发生一场罕见的厮杀。”
  “那你也应该走呀!”
  “那场大厮杀是因为我而来,我走到那里就会在那里发生,我又何必走?”
  “沈琳!我也请求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好吗?”
  “好!快问!”
  “你会作出伤害唐群的事吗?”
  “胡姑娘!你是女人,当然了解女人,我用一种婉转的方式回答你这个问题好了……我跟唐群相处了一段不算很短的时间,已经产生了感情,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年纪小了我好几岁,我也许想嫁给他,结束我的江湖生涯……胡姑娘!我的回答还能令你满意吗?”
  “你真坦白!”
  “好了!还是那句老话,尽全力保护唐群!”
  “我会的。”
  胡秋云飞快地走向灯火明亮的城里,她根本就不打算去浮云客栈,她认为如果唐群还是自由自在的话,他去找万掌柜的成份很大。
  不!不对!她立刻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唐群很信赖她,她曾经警告过唐群,说姓万的可能不是好人,那么,唐群就不应该去找姓万的。
  她索性在路边坐了下来,情绪紊乱,很可能会误入歧途,此刻是一步错路也不能走了。
  夜风拂面,分外清凉,胡秋云将每一个疑问都逐一地去寻找尽可能正确的答案……经过一段长时间的思考,只有一个疑问使她委决不下:老妇人说雁云是她的人,而雁云却否定了,那老妇人为什么要撒这样一个谎?雁云背后的主使人又是谁呢?
  有人顺着大路走过来,速度很快,转眼就到了面前。
  是夏健。
  他喘着气说:“胡姑娘,要找你可真不容易。”
  “找我?”
  “是呀!从天快黑的时候一直找到现在。”
  “你又是怎么知道我在郊外呢?”
  “有贵人指点呀!”
  “贵人?贵人是谁?”
  “是白山黑水一孤雁,他教我到这儿来试试看。”
  “说吧?找我干什么?”
  “姜二奶奶要见你,”夏健的嗓门压得低低的:“又是一宗买卖。”
  胡秋云站了起来,借着星光,她打量夏健的神情,看看有几分真实性;她发现:夏健是很认真的。
  “买卖?!”
  “是的。姜二奶奶特别要我告诉胡姑娘,这是一笔大买卖。”
  “姜二奶奶是聋了吗?”
  “胡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在省城是耳目最灵通的,她应该了解我目前的处境;一只缺了脚的螃蟹还能横行吗?”
  “这我不明白。”
  “告诉姜二奶奶,我眼前没辙儿;要是你不懂,我就说得更明白一些,我的本事就是我那一身毒物,现在全没了。”
  “哦!难怪呀!”夏健拍拍额头,嚷了起来。
  “难怪什么?”
  “我告诉你,当我奉命出来找你的时候,姜二奶奶正教人去把省城里各家药铺子的炼药师傅全找去……嘿嘿!姜二奶奶一定早就明白你的情况了。”
  “真的吗?”
  “胡姑娘!事不宜迟,你快跟我去见姜二奶奶,见了面才详细地商量。”
  这真是一个极大的诱惑,虽然时间很迫切,有许多奇异的药材在一般的药材铺子里未必买得到,可是,有了讦多富有经验的炼药师傅帮忙,也可以配出几样“东西”来,虽不说得心应手,最少也可以派上用场。
  姜二奶奶就在那家茶馆后面的雅厢里跟胡秋云见面,在座还有四个男人,有三个都是五十出头,只有一个是三十多岁。不用问,胡秋云闻得出他们身上的药味儿。
  姜二奶奶笑嘻嘻地说:“胡姑娘!这就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人啦!总是有再见面的机会……”
  “二奶奶!别拐弯儿,有话直说。”
  “水帮鱼,鱼帮水,另外我还有花红奉赠。”
  “我的情况你了解吗?”
  “当然了解,瞧!这些都是省城最有名的炼药师傅,也是我的人,看看他们能够帮得上你什么忙……”
  “姜二奶奶……首先我要提出一个问题,在午夜之前,你绝对有把握不让我们几个受到任何攻击吗?”
  “没问题。”
  “咱们可不是老待在这里,他们三个人要各自回到他们平常炼药的地方去,其中有一个可能会到野地里去,我呢?要在他们炼药的地方跑来跑去,你要保护咱们是挺费事的。”
  “的确有点费事,”姜二奶奶皱了一下眉头,“不过,我还应付得了。”
  “好!就这么说定了,等我把要用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咱们再谈。”
  “能快就尽量快。”
  “我知道。”
  萎二奶奶走了出去。
  胡秋云先询问那几个炼药师傅能供应那些药材,她很快地报出药材的名称,他们有时点头,有时摇头,结果比胡秋云预期的要好得多。
  有些药材需要焙干碾粉,有些又要熬成胶膏,有些还要加以熬炼,还必须去野地去采集一些特殊的野草,胡秋云开始了分工的调配。她很精明,除了她,那些炼药师傅根本就算不清楚他们所炼制的药物到底有什么作用。他们只了解大部份都是具有毒性的。
  炼药师傅都去忙了,胡秋云反倒闲了下来。
  夏健在门口一露脸,她就将夏健叫了进来。
  “你奉命在保护我吗?”
  “胡姑娘,我那够格呀?我只是在陪着你罢了!”
  “不是监视我?”
  “不敢、不敢。”
  “我向你听一件事,见过唐群吗?”
  “你是说今天?”
  “嗯!”
  “没见过。”
  “也没听人提起过他吗?”
  “没有。”
  “怎么?连姜二奶奶也没再提起他啦?”
  “监视唐群的任务已经取消了。”
  “什么时候取消的?”
  “晌午过后。”
  “她有说理由吗?”
  “这是买卖,姜二奶奶不会说,我也不会问。”
  “夏健!要不要赚点外快?”
  “胡姑娘,您别逗啦!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快些天亮。”
  “天亮之后又怎么样?”
  “我就可以离开这儿了,不瞒你说,这一趟我赚了五、六千块钱,要活着才能享受那笔钱,是不是?”
  “五、六千块钱可以风光多久?”
  “很难说,像我这种人总是赌,赌命,也赌钱,要是手风不顺,说不定一夜之间我又成为穷光蛋。”
  “然后呢?”
  “然后再去赌命。”
  “夏健,钱太不经化,所以你要趁机会多赚几个。”
  “胡姑娘!您别逗我!”
  “我可是很正经的,你说过,这是一笔大买卖,你估计一下,我可以从姜二奶奶那儿得到多少钱?”
  “三千、五千,还不是随你开价吗?”
  “不管我在姜二奶奶那儿能得到多少钱,都给你,行吗?”
  “胡姑娘!我心动了,你要我干什么呢?”
  “帮我去找唐群,找到他的人、或找到他的尸体、或者找到他的消息:这三样不管你找到什么,就算成了。”
  “好!我干了。”夏健的目光闪闪发亮。
  天上的星星也在闪闪发亮。
  沈琳静静地坐在没有水露的草地上,那四个黑衣汉子散布在四周,她好像在等什么。
  而她所说的那场大厮杀却还没有发生。
  人,常常会预感会发生什么事情,也常常会疑心将要发生什么事情。预感将会证实,疑心却是一场虚惊。
  沈琳是预感?还是疑心呢?
  不得而知;至少在目前答案是如此的。
  那把斧头一向都是背在她背上的,现在却是放在她的腿上,似乎她预料敌人会突然从地下冒出来。
  她不时仰头看星光,那是辨识时间的一种方式。今晚无月,下弦,要很晩很晚才能见到月牙儿。
  只有等待的人才会随时留意时间,那么,沈琳在等待什么呢?
  答案似乎立刻就揭晓了。
  有一匹马,踏着小碎步,慢跑过来。
  这里已经偏离了道路,这匹马当然不是迷失了方向,马上人挺着腰,他的身影衬着蓝色的天幕给人一种挺拔的印象,这种人是不会迷失方向的。
  沈琳没有动,只是,她的眼睛也突然和天上的星星一样闪亮起来。
  马儿在沈琳面前停下,马上人却没有下马,沈琳也没有动。
  “时候到了!”语句很简短。
  这个人在前两天的傍晚也是在一家野铺子里和沈琳碰过头。
  “此刻吗?”沈琳反问。
  “今夜。”
  “我要正确的时间。”
  “午夜过后。”
  “还有什么要告诉我的?”
  “腹背受敌是不是很可怕?”
  “当然。”
  “那么,你今晚面临的情况是三面受敌。”
  “警告?”
  “火凤凰!这种局势很微妙,如果善加利用,到最后你就只需要面对一个敌人。”
  “我了解。”
  “有一点你更需要了解——没有任何支援。”
  “我也了解。”
  “希望我说点吉利的话吗?”
  “不必了。”
  “我还是要说,只有两个字——顺风。”
  “谢谢!”
  马就兜转,仍旧是以小碎步走了。
  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是沈琳的探子?是她的伏兵?或者他是另一个隐身在幕后的操纵者?
  这是一个谜。

  第十二章
  如意茶楼仍然是灯火辉煌。
  灯火要加油,也要添换灯蕊,可是,那位老太太的坐姿似乎都没有改变过,如果有人在暗暗偷窥,一定会深深佩服她的镇定和耐性。
  战荷端上来一杯酽酽的茶,茶倒是换了好几杯了。
  她以盖子撇着浮在茶面上的泡沬,姿态非常优雅,就像坐在自己家的客厅里,在享受起床后头一杯茶似的。
  “荷儿!”她轻叫了一声。
  “奶奶!”坐在门边的胡荷立刻起身趋前。
  “什么时候啦?”
  胡荷从腰间摸出来一个精统的荷包,从荷包里街拿出一只黄潦澄的金链挂表,看了一看。
  “十点钟,按咱们老法计算,现在是亥时二刻。”
  “该点上门口的灯笼啦!”
  “好!”
  胡荷拿起了桌上的火柴盒,胡梅帮忙她搬了一张长発子,四盏灯笼立刻亮了起来。
  那四盏灯笼原本分别写着“如意茶楼”四个字,现在灯笼上的字竟然变了。
  是“见我生财”四个字。
  这四个字是什么意义?
  是连络的暗号?还是……?
  “很亮吗?”老太太倒是很关心。
  “很亮,”胡荷说,“在大路那头就能看见了。”
  “梅儿,告诉灶上多烧水,准备沏茶,打点赏,人家茶房也够辛苦的。”
  “知道了。”
  胡梅向里面跑去。
  这个时候,茶楼门前那条街道已经很静了,这时,突然响起了一阵马蹄声。
  是三匹马。
  这三匹马都在茶楼门口停了下来,马上那三个汉子的年龄都差不多,二十几三十不到,穿的衣服并不一样,但他们的前胸处都有一个相同的标帜——一枚金钱。
  是一枚用黄色丝线绣的金钱。
  这枚金钱,和灯笼上那个“财”字倒有点连带关系。
  拴上马,进了茶楼,三个汉子跟谁也没有打招呼,就自顾自地坐了下来,老太太、胡荷也没去理会他们。
  不过茶房却很快地送上了三杯热茶。
  老太太真够镇定,这三个人的来临并没有令她的神色有任何改变。
  “荷儿!”老太太又在叫唤了。
  “奶奶!”
  “请掌柜的跑一趟,找家像样的馆子,给咱们准备消夜,要酒也要茶,差不多十几二十个人吃的,赏钱多给,教他们别嫌麻烦!”
  老妇人就像是一个大家庭的家庭主妇,正逢家有喜事,在指挥她的儿孙张罗着接待客人,她的神情,她的语气是那样安祥,温和。不管谁来猜想,都一定认为今晚如意茶楼将有一场热闹的聚会,绝不会猜测这儿会有一场厮杀;这样一位慈祥的老妇人,怎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的厮杀?不可能,一千个不可能,一万个不可能。
  胡荷又衔命而去,她对她的老奶奶始终是唯命是从的。
  门口又有人出现,这个人并没有骑马,因此,他的出现,使人多少感到有点儿突然。
  当然,他原本就在城里,到茶楼来并不需要骑马。
  这个人是雁云。
  老妇人曾经对胡秋云说,雁云是她的人,从她见到雁云那一刹间的神情来推断,她显然对胡秋云说了谎;她对雁云的突然出现,多少有点儿错愕,说得更严重一点,她甚至有点儿疑惧。
  雁云的态度是相当从容的,这大概与他一向孤独的习惯有关系,经常孤独的人对恐惧的反应就不会太敏锐。他只站在茶楼的门口稍稍犹豫了一会儿,那一会儿对他来说,似乎只是为了选择一个稍好的座位。
  他坐下,稳稳地坐下,就坐在老妇人的对面。
  胡荷、胡梅姐妹俩同时从里面出来,她们看到了雁云的背影,立刻将目光望向老妇人,当然是希望在老奶奶的眼光中得到某种暗示。可惜,老妇人只是轻轻的挥挥手,淡淡地说了一声:“砌茶!”
  仿佛雁云本来就是她预算中的客人,其实,从各种迹象看来,雁云都是一个不速之客。
  老妇人一声吩咐,胡荷又连忙向内跑去。
  “今晚这里好静!不像平常那样吵吵闹闹的。”雁云的口气很平常,就像他是如意茶楼的常客。
  “你是来喝茶的?”
  “到茶楼来当然是来喝茶的。”
  “你难道没有发现,茶楼的招牌并没有亮,你难道没有发现,这儿的茶房并没有站在门口迎客?”
  “嗯!你这一提我倒想起来了,茶房换成了两个大妞,挺新鲜!”
  “她们是我的孙女儿。”
  “失敬。”
  “茶楼我包下了,不接待外客。”
  “哦?”雁云欠动了一下身子,似乎想站起来。“这么说,我有点儿冒失啦!”
  “坐着!你并不算是外客。”
  “哦!”雁云的眉头皱了一下,好像是在故意表示他的惊异。
  “你今晚要来,早在我意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你会来得这么早。”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早逢春……”雁云竟然吟起诗来了,“凡事早一步,就占三分先。”
  老妇人的脸色却已经沉了下来。
  茶房送上了一盏热茶,胡荷、胡梅已经从老奶奶的脸上得到了暗示,她俩一左一右地站在雁云的身后,似乎随时准备出手。
  雁云却毫不在意,揭起了茶盏的盖子,冲着热茶直吹气,有些迫不及待的样子。
  “雁云!我没把你名字叫错吧?”老妇人的语气不像先前那样和悦了。
  “没错。”
  “我从晌午过后就坐在这儿没动过,不过,对外面的任何事情我都清楚得很,如今,唐群在你手里,对不对?”
  雁云仍然没有抬头,他还是冲着热茶直吹气,显然,他在回避这个问题。
  “雁云!任何问题你都可以不答复。”
  “我也没打算答复你任何问题。”
  “有一个问题你非答复不可。”
  “哦?”雁云终于抬起头来了。
  “你要多少?”
  “什么我要多少?”雁云反问。
  “雁云!”老妇人冷冷地说;“别在我面前装蒜,我这么一大把年纪可不是白白活的,凡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赶到省城来凑上一脚的,谁不是冲着那个教人眼红的‘利’字?你在关外小有名气,也的确有点儿份量,我算是看得起你,让你插上一脚,别给脸不要脸。”
  雁云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笑容,那种笑容却无法给人温和或友善的感觉。
  “小伙子!我在等你的答复。”
  “老太太!我刚才就说过了,我不准备答复任何问题,所以,你问了也是白问。”
  “那么,你这会儿跑到这儿来,真是为了要喝一杯热茶?”
  “病从口入,我并不打算喝这杯茶,”吹了老半天,雁云却将可以入口的茶轻轻推开了。“我来,只想告诉你两件事:一是我雁云从不给人跑腿打杂,以后你要吹牛,别把我扯上;一是我到省城来既不为名,也不为利,我是为了报恩……”
  “报恩?”
  “老太太,我说话请你别打岔……没错,我来,是为了报恩,谁要是跟我的恩人为敌就等于是跟我为敌,我一定尽全力一拼……好,我已经说明白了。”
  “谁是你的恩人?”
  “没有必要告诉你。”雁云站了起来。
  “你专程跑来告诉我这件事,好像已经预见我要跟你的恩人为敌,是不是?”
  “只要是问题我都不答复……老太太!尽管这杯茶我没有喝,我还是照样要向你道谢。”雁云把话说完,就转头向外走去。
  那三个大汉动了,动作迅速、动作一致,他们飞身而起,封住了雁云的去路。
  雁云没有去注视面前这三个壮汉所排出的阵势,也没有去揣测这三个人一旦动手时将会施展何种凶器,他的目光却盯在他们衣襟上用黄色丝线所绣的那枚金钱。
  如果说,那枚金钱代表了他们的身份,标出了他们的门派和来路,雁云应该不会陌生。
  其结果却完全相反,以他这么多年来在江湖上的所闻所见,他根本就不明白这枚金钱标帜代表的是什么。
  “雁云!”老妇人冷冷地问:“你懂不懂敬老尊贤?”
  “请指教。”
  “在年纪大的人面前要懂得礼貌,我没有叫你走,你就不可以走。”
  “你也没有叫我来,是我自己来的。”
  “茶楼由我包下了,你不请自来,已经很冒失,我敬茶以待,你就是我的客人,未经主人许可,你扭头就走,又再度冒失,岂不是很失礼吗?”
  “老太太!此时此地,讲究礼貌好像太多余了。”
  “雁云!你最少要回答我一个小小的问题。”
  “老太太!我一再表示过了,我不打算回答任何问题。”
  老妇人的脸色铁青,但她并没有立刻发作,她似乎在思考摆在眼前的情势:雁云只是因为他的性格倔强,还是存心来考验自己的决心和实力呢?这只是单纯的个人事件,还是背后尚有别人在观望呢?
  她打了一个眼色,胡荷、胡梅立刻快步出了如意茶楼,只不过一瞬间,她们又再度折回。
  她们轻缓地向老妇人摇着头,这表示:她们已经在茶楼附近仔细搜査过,并没有发现别的可疑人物。
  “雁云!如果你坚持要走,你就走吧!不过,你先要教你面前那三个人躺下才行。”
  “老太太!你是在考验我?”
  “我不是存心考验你,江湖道上一些忌讳你也明白,他们既然封了路,你也只有硬闯了。”
  “老太太!何必白送他们三个人的性命?”
  “人到江湖,就随时准备送命,他们想必也不在乎。雁云!你要是真给面子,就回答我一个问题,彼此都留个余地。”
  “好!试试看。”
  “唐群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这三个字似乎是雁云用来回答任何问题的答案,因为他回答得非常快,几乎毫未思索。
  老妇人的头微微一偏,这个动作极不显著,也许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也许是一个暗示,或者是一个命令。
  答案立刻出现,那是一个命令。
  三个彪形汉子的动作仍然一致,很难分得出他们动手的先后,一只手五指箕张,抓向雁云的咽喉,另外两只手则分别抓向雁云的腰侧,从他们出手的速度以及袭击的部位看来,他们丝毫未留余地。
  雁云应该早就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他要施展凌厉的反击?还是飞身闪退呢?他当然选择了后者。这是一个大错误,还有两个虎视眈眈的妞儿在他身后,他怎会没有想到呢?
  果然,雁云刚刚一退,胡荷与胡梅立刻就欺身而上,从她们矫捷的动作看来,显然也曾练过几手硬桥硬马的功夫。
  雁云的闪避动作就像他的单名——那个云字,显得极为飘忽,他是在退,可是别人却看不出他是要退往那个方向,三个粗汉的动作有了犹豫,那两个妞儿的去势也缓缓煞住,就在这一瞬之间,雁云的身法变了。
  一个疾旋,接着叭叭两响,胡荷与胡梅的手腕都落入了雁云的掌握之中。
  一直坐在那儿没动弹过的老妇人也不自禁地站了起来,两眼圆睁,面现惊愕之色。
  雁云冷冷地说:“老太太!麻烦你的两个孙女儿送我一程,行吗?”
  “雁云!”老妇人的脸色铁青,语气极为僵硬。“你这一手太不漂亮了。”
  “不漂亮?这话我不明白。”
  “凭你雁云,也要挟持两个幼女才能行动吗?”
  “老太太!不要把我抬得太高,也不要把你的孙女儿贬得太低……放心,只要远离茶楼二十步,我就放她们回来……”
  话声还未落,雁云就拖拉着胡荷、胡梅向茶楼门口走去,她们手腕被扣,痛澈心肺,根本就没有挣扎的余地。那三个大汉没见老妇人有任何明确的表示,也就向两旁闪开了。
  雁云正要拖拉着两个妞儿夺门而出,突然,有三个人提着食盒迎面走来。
  那显然是前来送消夜的,食盒里有菜、有饼,还有热气升腾的汤碗。
  领头一个,还边走边嚷嚷:“消夜来了,搁在那儿呀?”
  雁云的去路被挡住,只得侧身往旁边一让。
  头一个过去了,第二个也过去了,第三个可真是有本事,两只手竟然端了六碗冒着热气的面条,而且还行走如飞。
  雁云的目光突然一亮,他发现端面的那个壮小子的右臂上有一块刺青,也是一枚金钱。
  雁云的眼睛相当快,当那枚金钱的刺青闪入他眼帘的那一瞬间,他心中已经起了警号,不幸的是,他还是稍稍慢了一点。他还来不及应变,一碗滚烫的面条已经覆盖在他头上,汤汁顺着脸面滴下。
  不管多么有功夫的人,也抵挡不了滚烫的汤水,和炽热的焰火,雁云被烫得失声大叫,黏呼呼的面条贴在他的脸上、颈项处,他本能地用双手去撩拨,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情势就完全变了。
  雁云的双臂被两个大汉夹住向后扭曲,另一个人勾着他的脖子,再用强而有力的膝盖顶住他的腰干,使他身子后仰成为弓形,他一点也无法动弹了。
  “荷儿!”老妇人轻轻地说:“拿块巾帕,给人家擦擦脸。”
  胡荷从身上掏出一块绢帕,醮着茶汁,将雁云脸上的面条、汤汁擦拭干净。那张脸变得像关公,满脸血红,眼脸部还起了水泡。
  “雁云!”老妇人阴沉沉地说:“那个小伙计太冒失了,幸好还不太烫,虽然烫破了皮,烫起了泡,一双眼睛总算没伤着,现在,你该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唐群在那儿?”
  “不知道。”雁云的态度仍是非常强硬。
  老妇人一挥手,胡荷飞起一脚踹在雁云的小腹处,这一脚踹得真够劲,雁云立刻将晚间的食物都呕吐出来了。
  “雁云!我再问一遍:唐群在那儿?”
  “不知道。”没别的话,这小子真够种。
  胡荷又要一脚踢过去,老妇人却止住了。
  “荷儿!别把这儿弄脏了,把他带到后面去给我好好收拾。”
  三男两女,五个人架着雁云离开了店堂。
  那个向雁云泼面的壮小子到了老妇人的眼前,悄声说:“咱们的人全到了。”
  “来了也是白来。”老妇人没好声地说。
  壮小子发了愣。
  “你们亮了相,还有啥用处?”
  “方才小的是逼不得已才亮相的——咱们只亮出来三个,还有好几个藏在暗处!”
  “好啦!你们去那边坐着。”
  这三个人就在原先那三个大汉坐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看起来,老妇人手底下的实力还真不弱,眼前已经有十几个人,身手都不错,说不定还有后援,她调集了这么多人马到底要干什么呢?
  隔了一会儿,胡荷出来了,她在老妇人耳根处低语;“老奶奶!不行了!”
  “什么不行了?”
  “雁云罩不住啦!再收拾下去,他就没命了。”
  “没说新鲜辞儿吗?”
  “现在已经没法子说话了,只怕他真不知道唐群在什么地方,老奶奶!咱们该怎么办?”
  “把他从后门拖出去,扔掉。”老妇人真够阴狠。
  “扔到那儿去呀?”
  “随便,就扔在后门口也可以。”
  胡荷又去了,接着,那三个大汉走了出来,在老妇人目光的指示下,他们在门边一副座头上坐了下来。
  这时,茶楼门口突然人影一晃,有人走了进来。
  是火凤凰沈琳。
  就她一个人,她那四个手下并没有跟着她。
  老妇人直愣愣地看着沈琳,其实,她是直愣愣地看着沈琳背上那把斧头。
  沈琳大马金刀地在老妇人面前坐下,一坐下,就先喝下了一大碗茶。
  “你如何收拾雁云我不管,”沈琳冷冷地开了口,“我这个人不喜欢管闲事,也不爱打抱不平,不过,有几个问题,你可以详详细细地答复我。”
  “可不可以让我先问一个问题?”
  “可以。”
  “你的斧头不是丢了吗?”
  “没错。”
  “可是你背上……”
  “那没有什么稀奇,铁匠铺里多的是,化不到一块大洋就可以买一把。”
  “是吗?”
  “现在,”沈琳以护肘搁在桌面上,身子向前一倾。“轮到我提问题了:你跟唐群说,我是你的合伙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用这句话激你前来找我。”
  “我现在来了。”
  “咱们从现在起开始合伙。”
  “合伙干什么?”
  “别明知故问,当然是合伙共谋那批财宝。”
  “怎么分法?”
  “沈姑娘!你真干脆,放心,我也干脆,当然是一人一半。”
  “我的斧柄上有半幅藏宝图,你有另外半幅藏宝图吗?”
  老妇人笑嘻嘻地说:“当然有。”
  “哦!这倒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把‘无痕’宝刀已经到了你的手上?”
  “不必提什么宝刀,反正,那半幅藏宝图在我手上就是。”
  “要两张图并在一起才有用,是不是?”
  “所以我才要找你合伙。”
  “你可知道,省城有多少人在窥伺那笔藏宝?”
  “有不少人,不过我不在乎,难道你火凤凰会在乎吗?”
  “当然我也不在乎。不过,我很在乎你,你呢?恐怕也在乎我吧。”
  老妇人那张皱纹密布的脸显得变化多端,不过,变来变去最后还是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
  “沈琳!听说你的性子刚烈如火,果然,说起话来好冲,听你口气,你好像在生我的气,是吗?”
  “老太太!”沈琳扳着脸说:“你是最后一个露脸的人,不过你比起任何人都好像要厉害几分。你玩弄的花样也最多,你跟别的人一样,也想发笔横财,不过,你连边儿都还没有摸着,那半幅藏宝图是个什么样儿,恐怕你还没见着影子哩I”
  “沈琳!我不明白你说这些话的用意何在,只要你答应跟我共谋,我就立刻会将那半幅图亮在你的面前。”
  “合伙是可以的,不过有两个先决条件。”
  “不妨说来听听。”
  “第一,我要知道杀尽唐家牧场一家四口的真正元凶是谁?为了什么?”
  “第二呢?”
  “第二,唐群的生命要受到相当的保障。”
  “沈琳!关于这两点,不是我不答应,是我根本就没法子答应,第一,唐家牧场的血案我只是听说;第二,唐群如今在什么地方我都不知道。你信吗?”
  “我信。”
  “那就好办了!”
  “老太太!唐家牧场的血案的元凶是谁,咱们可以想法子找出来;唐群如今身在何处,也不难找到。把这两件事都要弄妥了,咱们再决定合伙的事。”
  “沈琳!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老太太!看起来你好像是无所不能,这对你,恐怕没有什么困难——请问:我多久来听回话?”
  “沈琳!我可得防你一着,你那半幅藏宝图还在你手上吗?”
  “当然还在。”
  “先亮亮相,如何?”
  “财不露白。”
  “那不是财。”
  “不是财也离财不远。”沈琳站了起来:“请问:我什么时候来听回话?”
  “沈琳!你好像一点也不懂得尊重老人家。”
  “我只尊重慈祥和蔼的老人家,对于使奸弄诈的人用不着去尊重。”
  “沈琳!”老妇人的睑色完全变了,语气当然也变了:“你给我坐下!”
  “老太太!你想用对待雁云的方法对待我吗?我和雁云可不一样,他是一只失群的孤雁,任你宰割。我可没那么容易听你摆布。”
  “沈琳,我知道你还有四个手下,不过,那四个人在我眼里比不上四只蚂蚁。”
  “蚂蚁有时候可以制服螳螂——老太太!我提醒你一下,你那两个宝贝孙女儿呢?”
  老妇人愣住了,她教胡荷、胡梅把雁云带到后门口扔掉,已经去了很久,早就该回来了,莫非?
  “老太太!”沈琳冷笑着说;“这是你失算的地方,怎么样?还打算把我强留下吗?”
  “沈琳!我真是太小看你了!”
  “老太太,轻估对手是江湖大忌,像你这种年龄照说不应该犯这种错误……我再问一次:我什么时候来听回话?”
  “此时此刻。”
  “哦?”沈琳反倒愣住了。
  “如果你有耐性,你就等,最多等到拂晓之前,唐家牧场灭门血案的元凶就会露面。”
  “唐群呢?”
  “我们可以分头去找。”
  “你并没有答应我保障他的生命安全。”
  “沈琳!只要你真有诚意跟我合伙,这些问题,我都可以将就你……”
  “老太太!我相信你的话——好了!我去找唐群,找到他之后再说。”
  “我的两个孙女儿呢?”
  “放心,你不为难我,我也不会为难她们。”沈琳说完之后,就扭头向外走去。
  当然,她不会受到任何阻拦。
  隔不多久,沈琳就和她那四个手下碰了头,仍是在那家酒坊,不过,他们都是从后院翻墙进去的。
  那四个手下将奄奄一息的雁云带来了。
  “雁云!”沈琳冷冷地说:“感谢你曾经来陪我,现在轮到我来报答了。”
  “沈琳!”雁云软弱地说:“报答不敢,只求你给我一些伤药。”
  “怎么?你连伤药都没有准备吗?”
  “我大概没想到我会落到这种下场。”
  沈琳用她灵巧的双手,详细地检査了雁云的伤势。伤势不算很轻,所幸都是筋骨皮肉之伤,还没有损及内腑。
  她取出伤药,喂进雁云的嘴里。
  “我真不明白,那个老太婆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你。”
  “她要逼问唐群的下落。”
  “你知道唐群的下落吗?”
  “不知道;即使知道,在那种情况之下,我也不会告诉她。”
  “你去找她,又是为了什么呢?”
  “告诉她几句话。”
  “能告诉我吗?”
  “不必了,与你没有关系的,……沈琳!我可以在这里静静地调息一会儿吗?”
  “需要多久?”
  “约莫一个钟头。”
  “好!一个钟头之后我再来看你。”
  沈琳一挥手,又和她的四个手下越墙而出。她向他们四个人低声嘱咐一阵,那四个大汉又各自散开,显然,他们还要在暗中保护雁云。
  沈琳一个人向浮云客栈的方向走去,正巧和胡秋云碰上了。
  沈琳脱口就问:“胡姑娘!找到唐群没有?”
  “很奇怪!”胡秋云一副疲累不堪的模样儿,“唐群好像突然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不在浮云客栈吗?”
  “没有。”
  “樊高呢?”
  “没见到影子。”
  “胡姑娘!除了你我之外恐怕还有三起人马在找唐群:一是姜二奶奶,据我知道唐群不在她那儿;再一起就是坐镇在如意茶楼的那位老太太,她也在找唐群……”
  “第三起呢?”
  “说句实话,这第三起人马到底是那些人我都不知道。”
  “是雁云吗?”
  “不会是他。”
  “是不是那个姓万的?”
  “顺记皮毛店的万百顺?”
  “根据老妇人的说法,姓万的跟她好像有连络……”
  “胡姑娘,我们暂时不要去硏究唐群的问题,我想请问你一件事:据说,那位老太太也会用毒”
  “是的。”
  “那么,她跟你们胡家的确有关系?”
  “我不敢确定。”
  “听说,你已经中了她的毒,是吗?”
  “好像是。不过,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这么说,这位老太太可真不好对付。”
  “沈姑娘,你怕她吗?”
  “我也许并不怕她,可是我怕你呀!”
  “怕我?我并没有跟你作对呀!”
  “胡姑娘!如果那位老太太真跟你们胡家有关系,你就不可能会袖手旁观,而且你被她下了毒,你袖手旁观也不可能。”
  “沈姑娘!对于这件事我早就有打算了。”
  “哦!如何打算能告诉我吗?”
  “我有一个预感,多年不见的父亲也许会突然出现。如果他老人家卷进这件争夺宝藏的漩涡里,恐怕我就不能置身事外了。”
  “我了解你的立场,如果令尊不出现……”
  “那我就不可能受任何人的胁迫,我只关心唐群不要受到伤害。”
  “胡姑娘!你是不是很喜欢唐群?”
  “这与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这是一种很特殊的感情。”
  “不必再作什么解释,”沈琳挥挥手:“你的心情我了解……胡姑娘!我希望你能在午夜来临之前找到唐群。”
  “万一找不到呢?”
  “你就赶快离开省城。”
  “为什么呢?”
  “别问,我是为你好。”沈琳说完之后,就匆匆走了。
  沈琳刚一转身,胡秋云的嘴角处就流露出一丝冷笑,天色甚暗,就是当着沈琳的面,沈琳也未必会发觉。
  等到沈琳的身影在黑暗中消失了,胡秋云才转头奔去。她不是不想去找唐群,而是她此刻没有时间,姜二奶奶的厚利未必能引诱她,那几位炼药师将要炼出一些什么样的毒药,实在太令她关心了。
  她还要去忙着巡视那些炼药师的工作情形。
  当沈琳向东,胡秋云向西,各自在黑暗中消失之后,黑暗中又冒出来两个人影。
  “沈琳的斧头不是丢了吗?”一个沙沙的声音在问。
  “没错,不过,咱们明明看见她的背上还背着一把斧头。”
  “这件事,咱们要不要去报告二奶奶?”
  “算啦!别多管闲事,二奶奶教咱们干啥咱们就干啥,千万别自作主张。”
  “你呀!就像算盘珠子,人家拨一下,你就动一下。”
  “兄弟!听我的准没错,咱们要找的是那位保安队队长,闲话少说,咱们赶紧去找人吧!”
  “我看啦!咱们那位队长又不知道躲在那个相好的怀里去了。”
  “就算他躲进了牛肚子,咱们也得把他找出来。”
  两个人说着说着,又快速地隐入了黑暗之中。
  长街又陷入了一遍沉寂。
  沉寂只是片刻间的事,一会儿工夫,就发现有人在街檐下窜动着,为数总在十个人上下,但他们移动时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们是照如意茶楼方向潜行过去的。
  今晚的情势似乎有点儿扑朔迷离,令人莫测高深。
  这十来个人移动到了如意茶楼却各自找地方隐藏在暗处,只有一个人向茶栖里面走去。
  当他进入灯光的照射之下,他的面目才显露出来,竟然是樊高!
  樊高在门口稍稍犹豫了一下,结果还是一大步跨进了店堂。
  胡庄立刻横身拦住:“请问你要找谁?”
  “我是来喝茶的。”
  “对不住,如意茶楼咱们包了。”
  “哦?没听说呀!”
  老妇人立刻吆喝道:“花儿,赶紧教人沏茶,不许这么没礼貌地盘问别人……坐呀I”
  老妇人很和气地招呼着樊高。
  樊高坐下了,他没有说一句话,从他冷静的态度上可以看出,他显然是有备而来。
  热茶沏上来了,在老妇人的目光暗示之下,胡荷、胡梅以及那几个衣服上绣着金钱标帜的壮汉都走了出去。
  从这些迹象看,老妇人并没有把樊高看成危险人物。
  焚高喝了口滚烫的热茶,然后轻言细语地问:“我可以开口了吗?”
  “有话快说。”老妇人一副命令的口气。
  “一切情况都在控制之中,唯有一件意外。”
  “哦?”
  “胡秋云又被姜二奶奶收买了。”
  “没关系,那丫头已经是只无脚蟹。”
  “老太太!事实并非如此。”
  “别跟我辩嘴,那丫头的百宝囊已经被我拿过来了。”
  “老太太!你坐在这儿猛喝茶,外面的情况你也许不明白,现在,姜二奶奶已经集中了省城各大药铺子的炼药师傅帮助胡秋云在炼药……老太太!胡秋云并不需要什么百宝囊,她只要三、五样令人防不胜防的玩艺儿,咱们就够瞧了。”
  “消息确实吗?”老妇人脸上出现了惊色。
  “千真万确。”
  “立刻采取行动……”
  “老太太!的确有立刻采取行动的必要,不过,没您的吩咐,咱们可不敢冒失行动。”
  “炼药的地方都査明了吗?”
  “大概有个三、五处,不难査出。”
  “立刻将这几个炼药的地方摧毁,将炼药师格杀。”
  “关于胡秋云……?”
  “不许伤害她!”
  “老太太!不是我多嘴,这位姑娘脾气很倔,不好控制。”
  “放心!我已经在她身上下了毒,她非接受我的控制不可,我用的毒药,不会使她有任何痛苦,可是她却不能吃东西,不管是什么食物吃下肚去就会立刻呕吐出来,再有本事的人也抵挡不住饥饿的威胁。”
  “老太太,事儿办完之后还要来向您复命吗?”
  “我等你的消息。”
  当樊高衔命离开如意茶楼的同时,夏健正走进了东城“一帖堂药铺”。
  药铺已经上了门板,只有角门还半掩着,守门的不是铺子里的小伙计,而是四、五个劲装疾服,佩带武器的彪形大汉。
  夏健是奉到姜二奶奶的命令保护胡秋云的首脑人物,他当然可以通行无阻。通过店堂,是一间客室,这里通常是接待贵客,或者商谈大笔买卖的地方。
  胡秋云坐在这儿喝茶。显然,她也刚刚才来到这儿,茶杯里的热茶还是满满的。
  夏健在她对面坐了下来,胡秋云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将面前的热茶推了过去。
  夏健没去碰茶杯,背脊往椅背上一靠,吁了口长气,一副非常疲累的模样儿。
  “夏健!”胡秋云冷冷地说:“情况好像不太顺利,是吗?”
  “我没有找到唐群的人,也没有看到他的尸首,更没有打听到他的消息。”停顿了一下,夏健又说:“好像这个世界上压根儿就不曾有过唐群这个人。”
  “他可能已经离开省城了吗?”
  “我也这么猜想,可是他不可能徒步离开,我査过所有的车马店,没人买过车马……没有任何线索。”
  胡秋云的门牙紧紧咬着下唇,没有说话。
  “我也査过好几起跟姜二奶奶作对的人马,唐群也没有落在他们手里。”
  “夏健!你打算放弃了吗?”
  “不!”
  “你不应该放弃的,酬劳是很高的。”
  “胡姑娘!我不肯放弃并不是因为那笔很高的酬劳,而是很不服气,过去,我接过这样的买卖:对像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只那么一个影儿,我都能找到。干我们这一行的,找人是很有经验的,我就不相信找不到唐群。”
  “那就快去找吧!”
  “胡姑娘!刚才你并没有提到时限,你要限我在什么时间之前找他才算……”
  “在午夜之前。”
  “午夜之前?”夏健的眼睛珠子瞪得很大。“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吗?”
  “快要交子时了。”
  “对!用洋时间的算法,还有一个多钟头了,这……时间太紧迫了。”
  “你既然知道时间紧迫,就不该坐在这儿说闲话。”
  夏健端起茶杯一口气喝干,放下茶杯,正要转身走出去,突然一个大汉疾步闯了进来。
  “有什么事?”夏健沉声喝问:“这么慌慌张张的?”
  “南门‘太和药铺’遭到猛烈的攻击,二奶奶派人来报信,教咱们小心。”
  这个消息非但使得夏健大吃一惊,连胡秋云也吃惊地站了起来,这种攻击并非单纯对付姜二奶奶,事实上也是在对付她。
  胡秋云立刻问道:“太和药铺受损了没有?”
  “据来人说,攻击虽然猛烈,咱们的人还是抵挡住了,不过,姜二奶奶吩咐说,一定还有一连串的攻击发生,教咱们格外注意。”
  “攻击事件发生多久了?”夏健冷冷地问。
  “就在刚才发生的。”
  “没听见枪声呀!”
  “姜二奶奶吩咐过,如果敌人没用洋枪,咱们也不许用。”
  “咱们在这里布置了多少人?”
  “十几个,明哨暗卡布了两层,敌人休想闯进来。”
  “胡姑娘!”夏健转过头去说:“你如果想在这儿歇歇,我赞成,不过,我建议你最好熄了灯,把门关上。”
  “夏健!别担心我,最好能转告姜二奶奶,在炼药没有完成之前,我不希望任何一个炼药师受到伤害。”
  “我知道。”夏健很快地走了出去。
  夏健虽然暗中接下了胡秋云的委托,在全力寻找唐群,他也没有忽视姜二奶奶交给他的保护任务,他将“一帖堂”的前后巡视了一遍,就走了出去。
  刚走了几步,就听街檐下有人招呼:“夏健兄!我找得你好苦啊!”
  夏健听出的说话的人是樊高,他虽然不知道樊高就是带人攻击“太和药铺”的首脑,但他对樊高仍恃着几分戒备。
  “你找我干什么?”夏健冷冷地问。
  “有一样东西给你瞧瞧。”
  “什么东西?”
  “不必问,看过之后自然明白。”
  “拿到街心来看,街檐下太暗了。”
  “夏兄!除了你之外,这样东西我并不希望被别人看到,请快过来吧!”
  夏健固然对樊高保留几分戒备,却并不怕他,论樊高在黑道上的声望远比夏健落后许多。一种好胜心和优越感所使然,夏健还是毫不犹豫地向街檐上走去。
  一踏上街檐,夏健就看到樊高一个人倚墙而立,两只手环抱胸前,一副懒散的模样儿。
  “樊高!我还有事,有什么东西给我看,就请快一点。”夏健催促着。
  樊高手一扬,虽然天黑,也能看清楚他手里拿着一张庄票。
  一见面就先亮出庄票,实在不需要再作进一步的说明,夏健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此时此刻,夏健当然不可能和樊高谈什么交易,不过,他很想知道樊高要的是什么。
  “庄票是给我的吗?”夏健冷冷地问。
  “是的,时常麻烦你,聊表心意。”
  “多少?”
  “小意思,两千大洋。”
  “要我帮你什么?”
  “帮忙把对面那家药铺子的侧门打开。”
  “办不到。”夏健一口回绝。
  “是夏兄不肯帮忙?还是有困难?”
  “有困难。药铺子的侧门上了锁,没有钥匙,怎么打得开?”
  “夏兄!我也是在替人跑腿,如果你嫌这两千块大洋太少了,没关系,我可以……”
  “樊高!希望你把情况弄清楚,我跟你没什么两样,也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有好多事情我也帮不上忙,如果你想进入一帖堂玩什么花样,你就无妨拿出你的本事试试看,我没法子作你的内应,这话说得够明白了吗?”
  樊高冷笑了一声:“哼,夏兄真是爽快人,不过你好像有点儿不识好歹,我是念在同道,给你留了余地,你难到不明白?”
  “好意心领,我看你还是不要留余地吧!‘太和药铺’那边也是我夏某人的保护范围,你还不是照样动手了吗?”
  “哼!你的消息倒是很灵通的。”
  夏建并不敢肯定攻打“太和药铺”的攻击者是樊高,想不到这一试探倒有了肯定的回答,不过,樊高公然承认也必定是因为他有了控制全局的把握,因此,夏健也就暗暗提高了戒备。
  “樊高!咱们是同道,私底下是朋友,在阵前因为各为其主,难免要成为敌人,没法子,只有碰运气了。
  “夏兄,我不敢碰运气。”
  “哦?”
  “既然拿钱买不通你,现在我就不能放你走。”樊高立刻就将态度摆明了。
  夏健没有任何反应,他观察四周,樊高是否已经作了周密的埋伏,要不然,樊高绝不敢说出这种狂妾的话。但他并没有任何发现,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杀手,如果他连环境的险恶都看不出来,他还能活到今天吗?
  夏健几乎可以肯定在这条街檐之下除了他和樊高之外,再也没有第三个人。
  以一对一,樊高敢说这种大话?那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若在平时,夏健立刻就要教对方瞧瞧颜色,现在他却木敢冒失,他宁可高估敌人也不敢轻估。
  “樊高!你不让我走,我就不走,咱们就站在这儿?还是找地方喝酒去?你说!”
  樊高突然嘿嘿连声地笑了起来。
  在夏健的眼中,樊高只是一个八流的脚色,但是江湖人物的变化是难以预料的;再经过一次磨练之后,小人物也可能变成不可一世的大人物。还有,背后撑腰的人也可能使他们变得高深莫测,不可轻视。现在,樊高阴阳怪气地一笑,使得夏健更不敢小看对方了。
  他只是轻轻地问:“你笑什么?”
  “夏兄!我笑你的话,今晚你还有时间,还有心情喝酒吗?”
  “你不让我走,我又怎么办?”
  “腿生在你姓夏的身上啊!”
  “樊高!如果你没有十成十的把握,你敢说这种大话吗?”
  “那倒不一定,司马懿带着十万大军压境,诸葛孔明只有几十个老弱残兵,他还不是照样坐在城楼上饮酒抚琴?”
  “樊高!你也配比那诸葛孔明?”
  “当然不配,可是我可以学他的空城之计……”
  樊高的话声未落,“一帖堂”药铺那边突然传来了几声厮打的响动,夏健猛地一怔,自己显然中了樊高的声东击西之计。
  夏健的手法相当快,心念一动之间,左手已经捏住了樊高的咽喉,右手中的匕首也抵上了樊高的小腹。
  樊高竟然一动也没有动,事实上,他想动也动不了。
  “樊高!你奉了谁的命令攻打药铺?快说!”
  樊高的语气非常冷静:“夏兄!你问这些不是太多余了吗?夏兄!你的名气比我大,可是你并不比我多一条命,洋枪子儿只要一粒,你照样要去阎王老子那儿走一遭,是不是?”
  “樊高!你少唬人!”
  “夏兄!我绝不唬你,离你二十步的地方就有一支快慢机瞄着你,我只要一张口,枪嘴子就会冒火。”
  夏健绝不敢说樊高是在吹牛,他早就盘算过,樊高的手底下最少也有四,五支崭新的洋枪。
  “这么说,咱们只有一命换一命啰?”夏健虽然心头有些儿寒,嘴上却还不能示弱。
  “夏兄!你真是死脑筋,照说,咱们本来可以趁这个机会捞上一票的。”
  “樊高!你有什么好主意?”
  “好主意要咱俩心平气和地商量。”
  “好吧!你先开个头。”
  “我刚接下这笔买卖,要把胡秋云炼药的计划彻底破坏。”
  “那可巧,我的买卖正是要保护胡秋云的炼药计划不遭到破坏。”
  “夏兄,照说咱们是水火不容,如果咱俩暗中合计合计,弄点诡,使点诈,也许咱俩用不着拼死拼活,反倒有大笔油水好捞……”
  夏健也许听得太入神了,枪管抵上他的背脊他都不知道。
  樊高一脸大胡子,看起来是个粗线条的人物,不像是一个喜欢弄点儿诡,使点儿诈的人,却料不到他弄诡使诈的本事还真不错,夏健在不知不觉中着了他的道儿。
  那年头,一些江湖人物虽然瞧不起洋枪火炮,却也很含糊那种玩艺儿,谁都了解,一粒小小的枪子儿也能穿心透肺,令人立刻蹬腿了帐。
  硬硬的枪管抵上背脊的那一刹那,夏健不禁透体冰凉,整个肢体都僵住了。
  “夏兄!我先告一声罪。”樊高皮笑肉不笑地说。
  “樊高!同道上的兄弟不作兴来这一套的。”
  “没法子!实在十万火急,软的你老兄不吃,兄弟我只有来硬的时间不多,请夏兄指示指示一条明路,兄弟我要进‘一帖堂’,怎么个走法?”
  “没路。”
  “夏兄!请不要逼我走绝路。”
  “樊高!信不信由你,姜二奶奶可不是省油灯,方才攻打‘太和药铺’想必也是你老兄的杰作,你已经尝到滋味了,现在,这几家药铺子的防守非常严密,外人休想进得去……”
  “由你夏兄领路,也进不去吗?”
  “我进得去,跟在我后面的人恐怕进不去。”
  “试试看,怎么样?”
  “樊高!你有多少人?几支枪?”
  “五六个人,五六支枪。”
  “我看你还是省省精神吧!”
  “夏兄!我也想安安稳稳地待在屋子里,抱抱娘儿们,喝喝老酒,可惜我没有那么好的命,非跑出来拼命不可,——夏兄!咱们是同路人,也不用我多说了,麻烦你领个路,先带我闯进‘一帖堂’再说。”
  “你拿枪逼着我,我能不点头吗?不过,那样作,只是在黄泉路上多添几个冤魂而已。”
  “不管是死是活,都要靠你领路。”
  樊高说完之后,就走出了街檐,横过街心,向对面的“一帖堂”大门口走去。
  药铺子的大门关得紧紧的,樊高抓住闪亮的铜环,轻轻敲了几下。
  “找谁?”里面有人沉声喝问。
  “夏健教我来传句话。”
  “说吧!”
  “他教你们敞开大门……”
  “大门早就用木条钉死了,要敞门也只能打开角门。”
  “那就立刻将角门打开,……有五六个人要跟着他进来,是自己人,夏老大教你们千万别误会。”
  “知道了。”
  吱呀一声,角门立刻打开了。
  樊高不禁暗暗好笑,夏健把这里形容成固若金汤,其实也是稀松平常,那帮粗汉,绝不会用头脑去明辨敌友的。樊高在得意之余,连忙又闪到亮处,向对街挥了挥手。
  立刻有五六个人横过街心走了过来,夏健走在最前面,有两个人紧紧贴在他身后,手法太拙劣,任何人都看得出夏健是被武力挟持了。
  一进门就是一座天井,天井里放着一座鼎,平常,这座鼎里总是燃着芬芳的檀香,现在,鼎里也是升腾着袅袅的轻烟,散发出一阵阵的香气。
  角门砰地一声关上,就在这一瞬间,连夏健在内,这一伙人都倒了下去。
  在暗影中,有好几个人闪了出来,胡秋云就在其中。
  她轻轻地说:“把你们的夏老大抬到风口上去,再拿一块湿布放在他的口鼻上。”
  立刻有人将昏迷的夏健抬走了。
  胡秋云拿了一块木板,将鼎口盖了起来。鼎里面烧的当然不是檀香,一定是她玩弄了一点小花样。
  有一个大汉趋前请示:“胡姑娘!这帮家伙怎么收拾?”
  “把他们身上的家伙缴了,四马躜蹄地细绑起来,扔到地窖里去。”
  她吩咐之后,连忙又赶去探视夏健,夏健已经苏醒过来了。
  “胡姑娘!还是你厉害。”
  “哼!牛刀小试罢了!那个大胡子是谁的人?”
  “可能是那位老太太的人。”
  “确定吗?”
  “不会错。”
  “那么,你立刻到如意茶楼去一趟。”
  “干什么?”
  “就说我教你去传话的,告诉那位老太太,樊高和他的党羽都落在我的手里,只要老太太证实一下樊高是他的人,我就放他们走。”
  “胡姑娘!这是没有必要的,我可以肯定樊高是她的人——我看,现在,最重要的事还是尽快找到唐群,老实说,我很想赚到那笔钱。”
  “你现在就去找吗?”
  “是的。樊高这群人既然解决掉,炼药的地方就不再受到威胁,在午夜来临之前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利用,我不想把这段时间浪费掉。”
  “你确定了找人的方向吗?”
  “老太太也在四处找唐群,樊高又是老太太的人,那么,唐群的下落范围又缩小了,如果我的猜测不错,唐群应该在顺记皮毛店。”
  “万百顺那里?”
  “是的,我想去看看。”
  “夏健!根据各种迹象看来,万百顺这个人大有疑问,你可千万要小心。”
  “放心吧!我对付这种人太有经验了。”
  差不多每个人都有说大话的毛病,尤其像夏健这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当他来到顺记皮毛店的大门口时,他才发现像万百顺这种人事实上并不好对付。
  首先,夏健就面临一个难题:他如何进去?
  店门是关着的,他应该敲门,冠冕堂皇地作一个访客?还是偷偷地溜进去暗中勘察呢?
  他正在犹豫,背后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年轻人!站着不要动,我有话跟你说。”
  声音很柔和,却具有无比的慑服力,夏健果然静静地站在那儿,连回头看看这个人是谁的好寄心都没有产生。
  “你是谁?”
  “别问我是谁,快回答我,你到这儿来干什么?说实话对你会有好处。”
  “我在找一个人。”
  “找谁?”
  “我在找唐群。”
  “是你要找他?还是别人委托你来找他?”
  “是别人委托我找唐群。”夏健竟然是句句实话。
  “这个人又是谁?”
  “胡秋云。”
  “莫非又是一笔买卖?”
  “是的。有钱财送上门我总不能不要。”
  “年轻人!我不妨告诉你,唐群不在这儿,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就立刻离开这儿。你也顺便告诉胡秋云,教她少管唐群的事,她也管不了。”
  “你,——你是谁?”
  “别问我是谁……年轻人!一个人不要太贪,不要老是吃着碗里又想锅里,你老老实实把姜二奶奶交给你的任务办妥就不错了——赶紧回去吧!别以为樊高那帮人落在你手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告诉你,在午夜来临之前,你最好还是小心一点……”
  夏健猛地旋转了身子,因为对方的话使他常非吃惊;对方好像是无所不知似的,听口气也仿佛是和姜二奶奶站在同一条阵线上的。
  从对方说话的声音来判断,那人就站在夏健左后方约莫十来步的地方,可是当夏健飞快旋转身子之后,他什么也没有看到。
  夏健背脊透凉,出了一身冷汗。
  不管是身法多么高明的一流高手都不可能这么快,除非——除非那是一个鬼魂。
  夏健绝不相信有什么鬼魂,他肯定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心想:那人一定有什么奇特的身法,才会如此飘忽,使人难以捉摸。
  他正在惊魂甫定,顺记皮毛店的角门,却突然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小伙计,当他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时,也不由自主地吃了一惊。
  “咦!你是谁?深更半夜地站在这儿干吗呀?”
  “哦!我要找万老爷子,我正在犹豫是不是应该敲门哩!”
  “找咱们掌柜的?有什么重要事情吗?”
  “要不是有重要的事,那会在这个时候来呢?……万老爷子睡了吗?”
  “你请进来吧!我去里面瞧瞧,要是咱们掌柜的已经上了床,我是不敢替你回话的。”
  “好好好!”夏健勾着脖子进了角门。
  他并不是不相信方才那个神秘人物的话,而是小伙子既然已经看见了他,他又不能不说出他站在门口的理由。
  小伙计进到里面没一会见就出来了,后面还跟了一个五旬老者,边走边扣着衣服上的钮子,毫无疑问,他就是夏健要找的万百顺。
  “你要找我?”
  “您是万老爷子?”
  “是啊!你贵姓?”
  “我姓夏,想跟您打听一个人……唐群有没有在您这儿?”
  “他不是宿在‘浮云客栈’吗?”
  “他不在客栈里……打从天黑之后,就没有见过他了。”
  “哦?”万百顺坐了下来,皱皱眉,然后问道:“夏老弟,你怎么会跑到我这儿来找唐群的呢?”
  “听说万老爷子很关照他,又听说唐群很信任您,而以我猜想,他跟您一定有连络。”
  “唉!唐群是个可怜的孩子,我是应该帮助他,可惜,我是一个老老实实的生意人,帮他也有限……他今天没有来找过我……对了!有好几个江湖好汉跟在他身边,那些人也一起都不见了?”
  “万老爷子!听说那几个江湖好汉也是您帮他找的,对吗?”
  “嗯!是的。”
  “内中有一个名叫樊高的,对不对?”
  “没错。”
  “我能够冒昧地问一声:老爷子是怎么找到樊高那一帮江湖人物的呢?”
  “我作皮毛生意,以往也曾请过江湖人物替我押运货物,有点儿来往。”
  “哦!万老爷子对樊高这种人了解多少?”
  “我只知道他是拿钱卖命的血性汉子。”
  “万老爷子到底是生意人,对江湖人物所知不多,樊高不算是什么血性汉子,这种人有奶便是娘,他表面上是在帮唐群,其实,他暗中还另有主子。”
  “真的吗?”万百顺显得很吃惊的样子。
  “当然是千真万确的事,所以我才为唐群担心。”
  夏健不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只因为刀口舔血的生涯处处都可能有杀身之祸,因此,无形中也就养成了高度的警觉。此刻,他很想在万百顺的神态中看出一些破绽,但他并无所得。他还暗暗下了一个结论,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分析,今夜必定是一个纷争之夜,必定是一个险恶之夜。如果万百顺也想在其中“争”什么的话,他就不可能上床睡觉了。
  “你跟唐群是很要好的朋友吗?”万百顺提出了反问。
  “不是的。”
  “既不是朋友,你为什么要为他担心呢?”
  “有人化钱请我保护他,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我要负责任的。”
  “我还以为唐群孤苦伶仃,没有人帮助他,却想不到还有人在关照他,能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吗?”
  “姜二奶奶!她是省城有名的富婆,老爷子一定会认识她的。”
  “认得、认得,我只是没有料到姜二奶奶跟唐家还有关系,……小老弟,我不耽搁你的时间了,赶紧上别处去找找看……”
  “老爷子!我也不敢再打扰您啦!”
  “如果唐群待会来了,我教他上那儿去找你?”
  “若是在午夜之前,麻烦您叫一个小伙计到‘一帖堂”药铺去给我送个信儿;若是在午夜以后就不必了。总之,唐群只要来了,您就千万留住他,别让他乱跑就对了。”
  “知道了,知道了!”万百顺连声答着。
  夏健辞了出来,时间已经紧逼午夜,他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当那小伙计关上角门之后,夏健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在店里当学徒的小伙计都必须遵守严格的店规,顺记皮毛店已经关上了店门,那个小伙计怎敢再打开店门?私自开门,那是严重违犯店规的。
  这个问题也只是像流星闪过天际似的,在夏健脑中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就算夏健打算顺着这条线索追下去,也追不出个什么名堂来。
  他很快地在好几处炼药的地方巡视了一遍,一都很安静。姜二奶奶显然已派出了全部精英来防守这几个地方,而樊高那群人落网之后,敌对的一方好像再也派不出任何攻击的力量来了。
  如果不是答应了帮胡秋云找到唐群,夏健今晚应该是很愉快的,不管今晚此地会发生什么事故,会死多少人,都与他不相干。天一亮,他就拿钱走人,先去逍遥一阵再说。
  偏偏他又贪婪地接下了这笔买卖,金钱是一大原因,而且他也不忍心拒绝胡秋云。再说,他当时认为这是一件很轻松的事。
  他绝对没有料到这件差使会如此麻烦,唐群好像已经化成了灰,被一阵风吹散了,找不到唐群,得不到那笔钱,对夏健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他只是觉得脸上有些挂不在。
  夏健又回到了“一帖堂”,他应该给胡秋云一个明确的交代,而且,炼药的工作看来也将要完成了。
  距离“一帖堂”正门还有二十来步的时候,夏健就突然有一种感觉,那是一个杀手本能的感觉,他没有发现何异状,而他却感觉得到危险正在等待他。
  夏健在表面上并没有显露任何动静,而他的步履却不由自主地犹豫了一下。
  如果敌人是强敌,如果敌人埋伏在这儿真是为了等他,夏健的一丝丝犹疑也会被对方发现,而且,绝不会让他有纵逃的机会。
  果然,敌人立刻采取了行动。
  是沈琳,和她的四个手下。
  夏健一动也没有动,并不是他冷静,而是他明白一件事实:当死亡降临到头上来时,纵使千方百计,也是逃避不掉的。
  当他看清楚站在他面前的人是火凤凰沈琳时,夏健稍稍松了一口气,最少沈琳还不是一个杀人狂。
  “夏健!等你很久了。”沈琳的语气如冰。
  “哦!有何指教?”
  “问你一件事:唐群是不是被你干掉了?”
  “没有。”
  “真的吗?”
  “我没有必要骗你。杀人是我干的行业,如果我杀了谁,我就不会赖帐。”
  “再问你一件事:胡秋云在里面,是不是?”沈琳指指一帖堂药铺。
  “是的。”
  “刚才我碰到她,她说她要去找唐群,结果却闷在药铺子里……”
  “她教我帮她找唐群。”
  “有下落吗?”
  “没有。”
  “胡秋云在干什么?”
  “她在药铺子里,干什么你想也想得到。”
  “夏健!我也在找唐群的下落,现在好像只有一种可能:唐群中了樊高的算计。”
  “是吗?”
  “所以我想盘问、盘问樊高。”
  夏健没有接腔,沈琳虽然没有明说,却已经和说明白了一样。
  “夏健!这要你行个方便。””
  “沈姑娘!不管什么事好像都瞒不过你。”
  “那是实话。”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你就该明白我的苦衷,我无权让你和樊高见面。”
  “所以,我在请你行个方便。”
  “沈姑娘,真的办不到,我在为姜二奶奶跑腿办事,你是知道的,我的一言一行都不能违背她的命令。”
  “夏健!我并不是闯不进去,我只是不想那么作而已……夏健!行个方便,我会非常感激你的……”
  “沈姑娘!也许胡秋云就要离开‘一帖堂’了,她一走,我就将樊高那帮人全部交给你,行了吗?”
  “听你的口气,胡秋云在药铺子里好像跟姜二奶奶还有点关系。”
  “沈姑娘,我也不瞒你,秋云和姜二奶奶又定下了新买卖,而且还是一笔大买卖。”
  “夏健!打从唐家牧场遭到横祸开始,我就一直护着唐群,他的生死存亡无形中变成了我的责任,我在午夜之前一定要知道他的下落;在目前,似乎只有樊高能给我满意的答复。所以,我迫切地需要见到樊高,不能再等,不能再拖延。夏健!如果你不答应帮忙,我可能会发疯,一个疯子就可能作出令人不敢想象的事……”
  “沈姑娘!你在威胁我!”
  “不是威胁,是恳求。夏健!请相信我,我并不愿意作出伤害别人的事,尤其是不愿意去伤害那些不该被伤害的人!”
  “沈姑娘,你还是在威胁我,你也应该明白,像我这种人,可以收买,可以笼络,就是不能威胁……”
  “夏健!难道要我双膝跪下才能算是恳求吗?我能够想出来的好话我都已经说尽了,……我把我的手下留在外面,我一个人跟你进药铺子,最好连胡秋云都不要让她知道,你悄悄地带我去见樊高,我只问他简短的几句话,绝不多耽搁。”
  “沈姑娘,在这种情况下,樊高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回答你的问题。也许樊高想趁机脱逃,他明明不知道唐群的下落,也故意说知道,然后向你开出条件,你还是免不了要跟我打商量,那时候我们恐怕还是翻脸……”
  “夏健!你有多少份量,你能作多少主儿我可清楚得很,放心,我不会作过份要求使你为难的。”
  “沈姑娘!现在你就已经使我为难了。”
  “夏健!省城你可以不来,江湖路你却不可能不走。看你是愿意在我这儿放点交情?还是宁愿为了对姜二奶奶忠心耿耿而得罪我这个朋友?”
  “沈姑娘!我们并不是朋友。”
  “如果你愿意放点交情,我们以后不就是成为朋友了吗?”
  夏健在考虑了,沈琳说得不错,江湖路他是不能不走的。
  “沈姑娘!你刚才说,只有你一个人跟我进去?”
  “没错。”
  “我能再提出一个要求吗?”
  “你说!”
  “把你背上的斧头解下,留在外面,如果你愿意徒手跟我进入药铺子里去,我心头所感受的威胁就小一点。”
  “好!我都依你就是。”沈琳立刻就将背上的斧头解了下来。
  夏健已经无法反悔了,而且,赤手空拳的沈琳也没有放在他的眼下,在方才那一阵子拖延的时间里,他也仔细盘算过,沈琳应该不会玩什么花样才对。
  他带着沈琳来到“一帖堂”门口,照着预订的记号敲门,角门立刻就开了。
  “夏老大!”开门的那个汉子说:“你这一去可真久哩!胡姑娘已经问过好几遍了……咦?你还带着什么人呀?”
  夏健冷叱一声:“少管闲事!”
  “夏老大,二奶奶交代过……”
  “这里谁是当头儿?出了漏子我一肩挑,不干你们的事。”
  “夏老大!你别发火,小的只是提醒、提醒你。”
  夏健一面领路,一边轻声说:“樊高在马房,我们从这边走……说句老实话,安排在这里的人有一半都是姜二奶奶的心腹,他们未必就会听我的。”
  沈琳还是闷不吭声。
  突然间,胡秋云从屋子里冒了出来:“夏健!你这一去可真久呀!我还以为你躲到那儿去睡觉了,时间差不多了,另外几家药铺子里的炼药师傅该到这儿来跟我碰头了呀……”
  她的话就像连珠炮,不过,这挂连珠炮在放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住了。有一段时间的静默。
  沈琳语气冷冷的,还有点儿刻薄:“你说你要去找唐群,却偷偷躲到这来炼药!”
  “沈姑娘!”夏健不悦地开了腔:“你说你急着找唐群,我才答应你跟樊高见见面,问他几句话,可不是要带你来跟胡姑娘抬杠的。”
  “夏健!你以为樊高真的知道唐群的下落吗?”
  “咦?这话是你自己说的呀……”
  “夏健!要是斗心机眼儿,你实在太嫩了,告诉你一句老实话,唐群的生死存亡,完全落在我们这位胡大妹子的身上。”
  “沈琳!”胡秋云毛了:“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沈琳一字一字很用力地说:“胡秋云!我是半个字儿也没有胡说……”
  “好了!”夏健冷叱了一声:“沈姑娘!到此为止,两个山字相叠,请出!”
  “入宝山岂可空回!”
  “得罪!”夏健语出如风,拳出如电,一捣一扫,两只铁拳猛烈地向沈琳攻击过去。他似乎有相当的信心,可以对付赤手空拳的沈琳。
  夏健并不想得罪火凤凰这号人物,但当他发现沈琳好像有什么企图的时候,他就不得不出手了。在抢攻的那一瞬间,夏健还暗中庆幸,早有先见之明,教沈琳解下了那把斧头,要不然他连动手的资格都没有。
  一动手,夏健的攻势就相当猛烈,因为他面对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只攻不守,毫无顾忌。
  既然名为凤凰,当然就有展翅飞翔的本领,沈琳身手果然不凡,竟然一飘身闪开了。
  “住手!”沈琳一声冷叱,凛厉无比。
  “沈姑娘!我对你敬畏三分,而你却对我使了诈术,方才就告罪了……”
  “夏健!我念你是个血性汉子,而且年纪还轻,才不忍伤你、残你,不要自讨没趣!”
  “刀口舔血,黑道卖命,伤残死亡早就置之度外,却不能受人戏弄……沈姑娘!请自退,以后彼此还有见面的余地。”
  其实,他们的争执已经惊动了别人,早有几个劲装疾服的汉子现身,布好了包围的态势。
  夏健右臂猛一挥。
  那几个劲装汉子立刻各自亮出了兵刃,围了上去,几乎同时,沈琳那四个手下像幽灵似地分自不同的角度掠了进来,那把斧头也越过了人墙,飞落到沈琳的手里。
  只见沈琳的身子一个飞旋,立刻响起几声惨呼,那几个围攻的汉子都遭到相同的悲惨下场,拿着兵器的那只臂膀都不见了。
  夏健被这种突然的变化震慑住,胡秋云也吓呆了。
  沈琳的动作并未停住,一起一落,人已到了胡秋云的背后,左臂勾勒住胡秋云的频项,后手中的斧头紧贴在胡秋云的臂膊处。
  胡秋云不禁嚷了起来:“沈姑娘!这……这是干什么呀?”
  沈琳冷冷地说:“胡大妹子,我刚才就说过了,唐群的生死存亡落在你的身上。”
  “可是,我并不知道唐群在那儿呀?”胡秋云仍然在嚷嚷,她也的确有也迷惑。“我还是跟你一样关心唐群的安危。”
  “胡大妹子!到降候你自然会明白是怎么回事,现在,委屈你啦!”沈琳说到这里,吆喝了一声:“开道。”
  那四个汉子立刻分成两组,一组在前,一组殿后,沈琳推着胡秋云走在中间,一伙人向大门口走去。
  夏健急急地说:“沈琳!这就是我放交情的下场吗?”
  “夏健,我欠你一份情,有机会我会报还的。”最后一句话出口,沈琳已经到了“一帖堂药铺”的门外了。
  夏健站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他已看出情势难以挽回;再说,胡秋云的性命又在沈琳利斧的威胁之下。现在,他要想的只有一件事:如何向姜二奶奶交代。
  这里就是药铺子,有药材,也有大夫,那几个断臂的汉子立刻获得了急救,落了个残疾,幸而保住了性命。
  夏健进入了胡秋云方才休息的那间小厅,他静静地在思索,而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透沈琳为什么要劫走胡秋云;为什么沈琳说唐群的生死存亡落在胡秋云的身上。
  一乘青衣软轿在两个健步如飞的轿伕杠抬下进入了“一帖堂”,轿帘掀起,姜二奶奶走了出来。她很快地走进了那间小厅。
  夏健站了起来,他本来可以逃,但他不逃,这种人重名甚于惜命,讲究的就是这个调调儿。
  “伤了多少人?”姜二奶奶冷冷地问,好像这里刚才发生的事她早就知道了。
  “七个。”
  “火凤凰的斧头真厉害。”
  “胡姑娘被她劫走了。”
  “我知道,”姜二奶奶的口气竟然非常平稳。
  “二奶奶!我向你请罪。”
  “好了!夏健,就算抹了你的脖子又能怎样,你的本事不如人,这也不能怪你!”
  姜二奶奶坐了下来,“我已派人传话,几处人马立刻要在这里聚集,你去看看,挑选十来个精干的,其余的都教他们回去睡大头觉。”
  夏健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就好像赌牌九,作庄的拿了一副至尊宝,明明是通杀的一副大牌,庄家却喊了一声通赔,这有多邪门呀?
  “怎么啦?夏健!你没听见我说什么吗?”
  “二奶奶,我快昏头了,你下了那么大的工夫,好不容易快成了,被沈琳搅了局,我要负全部责任,你就这样轻言细语地带过去了……这是怎么回事呀?”
  “夏健I”姜二奶奶站起来,走到他的面前,轻佻地在他脸上拧了一下。“我对你好,你还不愿意?难道非要我教人把你剁了,你才开心吗?”
  夏健的确对姜二奶奶有过非份之想,而姜二奶奶也曾许过诺言好教他卖命。如果说姜二奶奶真是喜欢他,杀了他也不会相信。
  “快去呀!”姜二奶奶推了他一把。
  夏健这才向外走去,他的脚步有些飘飘的,真的有些昏头,因为他仿佛进了迷阵。
  “一帖堂”的天井里聚集了不少人,总有三四十,夜风使得夏健稍稍清醒了一些,他很认真的挑选八个精干的汉子,教其余的人都回去睡觉。
  然后,夏健又回到那间小厅去向姜二奶奶请命。
  姜二奶奶却已经不在小厅里了。
  她去那儿了?夏健嘀咕着。刚要转身,一个轿伕走了进来,轻声说:“夏老大!二奶奶留了话,教你在这儿等她一会儿。”
  跟姜二奶奶相处过一段时期之后,夏健对他的女主人有了相当的了解:姜二奶奶始终保持高度的神秘性。因此,夏健也就不以为意,很泰然地在小客厅里坐了下来。
  果然,隔不多久,姜二奶奶又出现了。
  照理说,她此刻不会有太好的心情,但她的态度却使夏健没有受到丝毫压迫的感觉。
  “夏健!情况很糟,”她在夏健的身畔坐下,缓缓地开了口:“不过,这也不能怪你,对手太多,也太强了。”
  夏健没有说什么,在省城待了一个多月,他已经学得很世故了,更懂得如何与这位二奶奶相处。
  “人都挑好了吗?”
  “挑好了。”
  “如意茶楼你去过吧?”
  “去过。”
  “茶楼对面有一间香烛铺,这会儿铺子的角门已经打开了,你带人去那里潜伏着。要注意,你们的行动不能让茶楼那边的人发现。”
  “好的,有下一步行动的指示吗?”
  “也许,待到天亮都没有任何差使落到你的头上。”
  “哦?”夏健很感意外。
  “夏健!你虽然不算是道上的一流高手,可是,你是个很讲江湖道义的血性汉子,脾气也很好,如果你不想跟我聚一聚,叙一叙的话,天一亮,你就可以撒腿走人,我姜二奶奶一向说话算话,有两千块钱的程仪,我已经交到香烛铺子的柜上了,到时候自然有人给你。”
  “那我就多谢了。”
  “不过,在天亮之前,也许还有拼命厮杀的任务落到你的头上。”
  “那也是应该的,我绝不含糊。”
  “夏健!我刚才就说过了,对手太多,也太强,所以,咱们要往最坏的方面去想。”
  “二奶奶,你有话请说吧!”
  “你说不定会遭到杀身之祸。”
  “那我只好认命。”
  “可是,你身后还遗留了一笔钱,那当然就不止两壬块了,我待人一向宽厚的——夏佳,那笔钱应该交给谁呢?”
  夏健倒是很认直地想了一想,才回答说:“奶奶!我没有亲人,那笔钱就送给你买花粉好了!”
  姜二奶奶笑了笑:“夏健!这只是说说罢了,我相信情况不会那么糟的——好了,你可以上路啦!”
  夏健大踏步走了出去,他甚至没有多看姜二奶奶一眼,不错,以前他曾被姜二奶奶的风韵迷惑过,而现在姜二奶奶给予他的感觉却是冰冷无情的。
  姜二奶奶坐在那里没动,她聆听着夏健的脚步声,当她确定夏健业已远去,她突地一挥手,扬熄了桌上的油灯。
  黑暗中响起一个冷冷的声音:“怎么样?”
  那声音虽然冰冷,姜二奶奶听起来却是非常熟悉,因为这个声音造成她在省城里不可一世的局面,这个声音也使她成为奴隶。
  “想必你也听到了。”姜二奶奶的声音听起来也并不热情。
  “别管我是否听到了你们的谈话,”那声音有叱责的意味,“我要听你的判断。”
  “夏健这人可用。”
  “不会因威迫利诱而反叛你?”
  “不会。”
  “为什么如此有信心?”
  “因为夏健很重视道义和道上规矩。”
  “好!我相信你的判断,不过,你要为夏健的行为负责。”
  “大掌柜!现在局势已经非常紧迫,你还在神龙见首不见尾地保持神秘,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我的习惯。”
  “大掌柜!我觉得我们应该见见面了……”
  “还不到时候……姜二奶奶!别对我存着好奇心,我们之间的来往是非常公平的,这么些年来,你也学会了不少花样,我猜想,你早就为你铺好了退路,即使今晩我失败,你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是不是?”
  “大掌柜!最少你也应该告诉我一点点情况,你到底在争什么?酒色财气四个字,你在争那一个字?”
  “好吧!我回答你这个问题,酒色我是毫无兴趣的,我争的是另外两个字。”
  “财?气?”
  “不要再多问了。”
  “我也不想再问什么了。”
  “现在,按照我预先告诉你的行动计划,展开下一步吧!”
  “大掌柜!一定非要我亲自出马不可吗?”
  “是的。”
  “以往,我从来没有露过面。”
  “这一回不同,也可以说是成败在此一举。”
  “大掌柜!不瞒你说,我有点怕。”
  “姜二奶奶!你说这句话,实在让我吃了一惊,在我的印象中,你比姜二先生在世时还有魄力、还更有种,你会怕什么?走吧!午夜就快来临了,你的行动关系到我全盘计划的成败,托付你了。”
  这位大掌柜一向都是以命令的语气说话的,现在居然也来了一句客套。
  姜二奶奶没有说什么,她走出小客厅,钻进了那乘青衣软轿。
  那两个轿伕不待吩咐就抬着轿走出了“一帖堂”。
  药铺的角门关上了,这里还躺着好几个断了手臂的伤者;这里在不久之前也发生浴血搏斗。可是现在从表面上看去却是非常沉静,似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整个省城看起来也是非常沉静。
  辛勤的居民早就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偌大的省城都在黑沉沉的夜色之中。唯有如意茶楼仍然是灯火通明。距离茶楼约摸十来家店面的小吃店,若在平时,也早就封炉上门了,此刻为了应付茶楼方面早就预订的消夜饮食,炉火仍然熊熊,只是当炉的师傅已经坐在那儿打盹了。
  老太太仍然坐在茶楼中间那张八仙桌的旁边,手里端着一盏茶,轻轻地旋动着,胡荷、胡梅也随侍在侧,另外好几个汉子也都分散在座头间。夜已深沉,但他们的精神却非常旺盛,没有丝毫疲累的迹象。
  “什么时候啦?”老太太像在自问。
  胡荷、胡梅两颗脑袋瓜子凑在一起,观看那只金链怀表,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已经交子时了,照洋时间算,还有五个字到十二点。”
  五个字就是二十五分钟,午夜就快来临了。
  突然,有一个气喘呼呼的大汉在茶楼的门口露了面。这个大汉以前没有亮过相。
  老太太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但是,这一瞥仿佛是一个暗示,或者是一个命令,那大汉立刻到了老太太的跟前。
  “干吗?”老太太的声音极低。
  “姜二奶奶露面了。”那汉子也是轻轻地回答。
  “在那儿?”
  “在唐记皮毛店。”
  “那儿?”老太太翻起了眼皮子。
  “在唐记皮毛店,”那汉子重复了一次,再加以补充:“就是唐群经营的那家皮货铺子,好像在翻箱倒柜,搜查什么。”
  “她带了多少人?”
  “就只看见两个轿伕。”
  “哦?”老太太又投射出怀疑的眼神。
  “没错,除了两个轿伕之外再也没看见别人。”
  “她是怎么进铺子的?”
  “她有钥匙,开锁进去的。”
  “你怎么知道她在翻箱倒柜?”
  “两个轿伕一个跟她进了铺子,一个坐在轿杆上打盹儿,使我有机会走到门口偷看,姜二奶奶手里拿着蜡烛,她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她怎么可能一点儿警戒也没有哩?”老太太的口气又像在自问,她没有等谁回答,又扬起头来问:“你那一组共有多少人?”
  “三个。”大汉说:“另外两个伙计正在那儿盯着,从这边去,一口气可以跑到,老太太您快下定夺。”
  “你这一组的字号是……”
  “我是‘玄’字组的。”
  “听着,‘地’字组和‘黄’字组的人就在那家铺子的附近,照规定的连络记号赶紧跟他们连络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把那个婆娘给我拿下,可不许伤了她的细皮白肉。”听老太太的口气,她手下的组织似乎相当庞大。
  那大汉应了一声,一溜烟似地跑了出去。
  在这段过程中,胡荷与胡梅一直没插过口,好像这件事与她们没有任何关系,而她们却不好奇,也不关心。
  “梅儿!”
  “老奶奶!”胡梅趋前候示。
  “吩咐灶上烧水沏茶,客人快要来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果然有个人影在店门口一闪,是火凤凰沈琳,这位老太太好像有料事如神的本领。
  沈琳落了单,她那四个手下没见影儿,不过,她的神情却十分镇定,显然是有备而来。
  “坐!”老太太含笑以对,在不久之前,她和沈琳曾经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她好像已经忘记了。
  沈琳就在老太太的对面坐下,她这个位子选得很不妙,因为那几个大汉都坐在她的后面。而她却一点也不在乎。
  “沈姑娘!”老太太很和气地说:“咱俩合作,如虎添翼,彼此无伤,你又何必别扭呢?”
  “老太太!我收到一张请帖。”
  “哦?请帖?是红白喜事的帖子吗?”
  “不是的。古时候有过一次宴会,叫做鸿门宴,那场宴会真是教人胆颤心惊,想不到现在又有人设下‘刀斧宴’,时间是今晚午夜,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叫做“刀斧宴’。”
  “沈姑娘!那张请帖可以给我看看吗?”
  “不行,请帖上特别有一行字加以注明:不可以将此帖在别人面前展示。”
  “哦?那么设宴的主人是谁呢?”
  “老太太!难道你没有接到这样的请帖吗?”
  “没有。”
  “那就怪了!”沈琳耸肩冷笑了一声:“要不然,请帖是你发的,你年纪大,记性不好,事后又忘了。”
  “沈姑娘!别逗了,要是我发了请帖,怎么会忘记呢?”
  “老太太!时间是今晚午夜,地点就是这儿,主人没有具名,只在帖子上画了一枚金钱,我发现,这里有好多人的衣服上都有那种标帜,门口的四盏灯笼上又写着‘对我生财’四个字,那个‘财’字不正是和‘金钱’有关系吗?如意茶楼今晚又被你包下了,老太太!‘刀斧宴’的主人除了你还有谁?”
  老太太的脸色沉了下来,语气也非常不悦:“沈姑娘,我不相信会有这种事,要不然,就是你编造这个故事来捉弄我的,如果我设宴请客,帖子都发给你了,现在我又何必赖帐?”
  “那就怪了?”沈琳似乎有些相信老太太的话了。
  “沈姑娘!我说的都是真话,你说的话也都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我是在刚刚离开这儿之后才收到请帖的,传帖子的人身法非常高明,我只见到他一个背影儿。”
  “你也知道如意茶楼今晚被我包下了?”
  “这话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沈姑娘!如果你说你是来赴宴的,就请你将请帖给我瞧瞧,要不然,我就认为你在说谎;我们刚才谈过合作的事,如果你有意,那么,你就成为我的客人……除此以外,你没有权利坐在这儿……沈姑娘!这话说得够明白了吗?”
  有茶房送上一杯滚热的茶,这使得沈琳可以有时间去应付这位老太太下达的逐客令。
  “老太太!合作的条件是相等的,我的意思是,权利与义务都是平等的。”
  “那当然……”
  “请问:我有斧头,你有什么?”
  “我有刀。”
  “刀!”沈琳很想保持平静,但她难免吃了一惊。
  “就是那把万人争逐的‘无痕’宝刀。”
  沈琳突然笑了:“哈哈!这么说来,我俩倒成了‘刀斧宴’的主人啦!”
  “沈姑娘!别打哈哈,时间不多,合作与否,你要立刻作个决定。”
  “老太太!我的斧头已经在你的面前亮出来了,你的刀呢?”
  “我那把刀如果亮相,这儿就没有那样平静了。”
  “好!我尊重你、信任你,因为你的年岁比我大,我暂时不想验看那把‘无痕’宝刀,不过在我答应合作之前,我有一个条件。”
  “你说!”
  “摒退闲人,关上店门。”
  “为什么?”
  “有许多合作上的细节需要商谈,说穿了也只有四个字——财不露白。”
  “摒退闲人可,关上店门则不可。”
  “为什么?”
  “因为我在等人。”
  “老太太!你在等谁我知道,他来了自然会敲门。”
  “沈姑娘!火凤凰的名号是非常响亮的,不过,你要说连我等谁你都知道,那又未免太夸口了。”
  “我当然知道。”
  “说说看,是谁?”
  “如果我说中了呢?”
  “我服你。”
  “老太太!我并不稀罕别人服我……如果我说中了的话,你就立刻摒退闲人,关上店门,行不行?”
  老太太这一回却没有立刻回答,她那两道锐利的目光将沈琳打量了许久,才傻傻地点头说:“好!我都依你!”
  沈琳调整了她的坐姿,然后才一字字如敲金击玉般说:“老太太!你要等的人是江湖上有名的毒王胡三。”
  老太太突然变成了一尊石像似的动也不动,良久,她才轻轻地唤了一声:“荷儿!”
  “奶奶!”胡荷趋前候示。
  “教所有的人都到后面去,没有我的召唤绝对不许露面,再去把大门关起来,你和梅儿守在门外,若有人来,先通报我一声。”
  “是!”
  顷刻之间,偌大的店堂上只剩下了这位老太太和沈琳,茶楼的店门也关上了。
  “沈琳!我是打从心眼里服了你,你还知道些什么?”
  “很多、很多。”
  “说来听听,好吗?”
  “你说那把‘无痕’宝刀万人争逐,你也是万人中的一个,刀还没有到你的手上。”
  “哦!”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午夜过后不久,那把刀就可能到你手上。”
  “沈姑娘!你可真不简单,那么,你知道那把‘无痕’宝刀如今在何处吗?”
  “在胡三手里。”
  宠太太的眼睛里露出惊异的目光,以往,她似乎过份小看了沈琳。
  “老太太!你跟唐群说了一个故事,你跟胡秋云也说了一个故事,把这两个故事揉合起来,其中有一半倒是真的。”
  “沈姑娘!你能把其中的真假分清楚吗?”
  “老太太!你是毒王的毒王,这没有错,胡三的本领是跟你学的,他娶了你的女儿,生下胡荷、胡梅之后,他突然想念他另一个女儿秋云,可是你限制了他的行动,终于他偷偷溜走了……你的女儿很爱他,思念成疾,郁郁而终,你勃然大怒,誓言杀胡三为女儿报仇,害得胡三不得不假装死亡,连他女儿秋云也不敢接近,因为他怕连累他的女儿……”
  沈琳端起来想喝茶润润喉咙,似乎有什么顾忌,她又将茶杯放回桌上。
  “说下去吧!”
  “这些年来,你一直在找胡三,胡三则在全力躲藏,岁月催人老,却也冲淡了你的恨意,最近几年,你东奔西走,表面上看起来,你还在追踪胡三,其实,你已经将目标移到那笔宝藏上去了。”
  “是吗?”
  “老太太!其实,你对那些金银珠宝并无兴趣,而是另一样东西吸引了你。”
  “世上难道还有比金银珠宝更贵重的东西吗?”
  “一件东西的价值是因人而异的,佳人爱脂粉,英雄爱宝剑,像你这样一个毕生研究本草,深山大泽里采集药材的人,‘龙胆’这样东西,对你岂不是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贵重吗?”
  老太太的目光中掠过一丝惊异之色,但她的语气却是极为轻鄙的:“沈姑娘!你对‘本草纲目’这本书好像太陌生了,那本书上并没有记载这一味药材。”
  “也许是这味珍贵的药材,太稀罕了,著那本书的人并没有见过,所以不敢肯定地记载在书中,其实,这味药是有的。”
  “就算有吧!你知道它的药性吗?”
  “我外行,我甚至连甘草的药性都弄不清楚……”硬硬的板凳似乎不太舒服,沈琳又调整了一下坐姿。“老太太!你懂药性,更懂得毒药,你可以使一个鲜蹦活跳的人在顷刻间死亡,你可以使一个人在痛苦的折磨中缓慢地死去,你可以使一个人暂时昏迷,使一个人终身瘫痪,或者使一个人发疯,但是你却没法子用药物去控制一个人的心灵和意志,使他听你摆布……终于,你在一部古书上发现了一个秘方,其中的药材虽然非常稀奇、珍贵,但是你却收集齐全了……不!应该说是差不多都齐全了,唯独缺少这一味‘龙胆’。”
  沈琳歇了一口气,又继续说下去:“后来,你又听到宝藏的传说,这批宝藏很独特,不仅有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竟然还有传说中具有神奇功效的‘何首乌’、‘龙胆’等等珍贵药材。于是,你精神来了,倾全力在寻觅这批宝藏,在没有到手之前,即使阎王派小鬼来拘你,你都会抗拒不去的。”
  “沈姑娘!你这些鬼话是打从那儿听来的?”
  “老太太!别忙!我的故事还没说完哩!”
  “好!往下说吧!”
  “年岁一天一天地大,终日躲藏的生活也挺难受的,尤其是想念女儿,胡三终于透过中人要向你妥协了……这个时候,你已经了解寻觅那批宝藏的方法,你向胡三开出条件,只要他能把‘无痕’宝刀找来,你就前嫌尽弃,既往不咎,让他和他的两个女儿团聚……”
  “沈姑娘!我能打个岔吗?”
  “请!”
  “有了刀,没有斧,图缺一半,宝藏仍是在那云深不知处,你的故事似乎不太完美。”
  “斧头在我这儿,凭你一身的毒药,你还把我火凤凰沈琳看在眼里吗?”
  “你既知如此,为什么还敢来我面前摇来摆去?”
  “我在赌运气。”
  “这话怎么说?”
  “斧头在我背上背着,但是你没有把握说这把斧头的把柄上隐藏了半幅藏宝图,因此你不敢对我用毒……”
  “时间不多,我不想听废话。我要与你合作,宝藏一人一半,你不肯。那么,你今晚来此的目的到底为什么?”
  “想得到一个答案,以及连结在后面的无数个答案。”
  “你想知道什么?”
  “老太太!午夜来临时,胡三要将那把‘无痕’宝刀送到你面前,我的消息正确吗?”
  “我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首先,我要看看,胡三是否真能拿出那把‘无痕’宝刀?如果他拿出来了,我就进一步想知道另外几个问题的答案:刀是那里来的?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与这把刀有关系吗?唐家的人都被杀了,为什么单单要留着唐群?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在唐家牧场血案发生之前,有人通知我,等我赶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
  “是谁通知你的呢?”
  “这也是我今晚想知道的答案……”
  “好了,沈姑娘!”老太太突然一扬手制止沈琳再说下去,“等我把我要说的话说完,午夜已经来临了,你几乎没有时间多作考虑。答应跟我合作,你就是我的贵客,如果你不答应,就请立刻离开……我如何弄到你那把斧头柄上的半幅藏宝图那是我的事……沈姑娘!如果你这两条路都不走,只有走另外一条路了。”
  “什么路?”
  “死路。”老太太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阴沉。
  “老太太!我年纪轻轻,是不想走死路的。”
  “那你只有答应跟我合作了。”
  “至少我现在没有拒绝。”沈琳真是非常狡猾,“老太太!你方才说过,合作是对等的,在没有见到那把‘无痕’宝刀之前,我岂能轻率答应?”
  老太太愣住了。
  “老太太!你还要坚持赶我走吗?”
  茶楼的大门突然开启,胡荷在门缝间露脸,她扬声说:“奶奶!有客到了!”
  “请!”
  胡荷、胡梅一人一边地推开了大门,只见走进来四个黑衣汉子,一进门,就一边两个站定,没有再深入。
  接着,一乘软轿抬了进来。轿子落地之后,两个轿伕各自闪开,垂帘没有撩起,也不见有人走出来。
  老太太作了一个手势,大门又关上了。
  整个茶楼都静悄悄的,仍不见有人从轿子里走出来。
  沈琳不禁发了愣,连老太太也愣住了。

  第十三章
  笃笃笃!轿子里的人似乎用指节骨儿在敲轿辕。一个轿伕立刻趋前,偏着头,似乎在聆听轿中人的指示。
  沈琳凝神屏气地倾听,但她什么也没有听到。
  而那轿伕却煞有介事的点着头,这一招,把沈琳和那位老太太都弄迷耕了。
  这个轿伕在聆听了一番指示之后,立刻走到老太太的面前,先施礼,后说话:“老太太!家主人要我提醒你当初有过协定,今晚见面不得有第三者在场,可是……”
  轿伕把话停住,转头望着沈琳,下面的话也没有必要说下去了。
  沈琳装作没有听见似的,将脸望在别处。
  老太太沉吟着,似乎很难回答这个问题。
  过了一阵子,老太太站起来,走到了轿伕前面,低声说:“胡三!她已经知道是你了,出来吧!你放心,这丫头片子跑不过我的手掌心。”
  轿中人仍然没有说话,笃笃笃!又在轿辕上敲了几响。那轿伕又立刻趋前聆听主人的指示。
  老太太在此时此地当然要端起她的身份,不能杵在那儿也想听听轿中人说些什么,只得又回到原先的座位坐下。
  轿中人到底说了些什么,别人依然无法听见,只看到那个轿伕不住地点头。
  主人的指示好像完了,那个聆示的轿伕轻轻地拍了一下巴掌。
  两个轿伕立刻将软轿抬了起来,以极为灵巧的姿势将轿子掉了一个方向。
  要走么?只因为有第三者在场,胡三就不肯露面吗?
  在这一瞬间,老太太脸上的表情僵住了,她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来处理这个局面。
  沈琳却突地纵起,拦住了轿子的去向。
  她当然是站在轿子的侧面,轿子正好挡在她和那个老太太的中间。
  她的两脚还没有完全落地,一只手已撩起了轿帘。
  可是,那轻飘飘的轿帘却像是被风吹拂了一下似的,一闪动,又恢复了原状。
  在这一瞬间,沈琳什么也没看见,只看见两道闪闪发亮的目光。
  “胡三爷!”沈琳的语气疾如风:“时间不多,我只问你一个问题:宝刀真在你手里吗?”
  无回应,这是必然的。如是胡三坐在轿中,他怎会对一个极可能是敌对者的人回答这问题?
  “胡三爷!”沈琳也没有等待对方回答,得不到答案似乎是她预料中的事。“你的嘴巴可以不说,你的耳朵却不能不听,你的宝贝女儿在我手里,她的死活完全在你。”
  轿中人似乎有了极大的震动,因为两个轿伕的脚步都摇晃了一下。
  沉而有力的声音也从轿中传了出来:“你要什么?”
  “唐群。”
  “唐群?”
  “胡三爷!什么事都别想瞒我,唐群在你手里,我明白,你更明白唐群是活的,你的女儿就是活的,我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
  沈琳话一说完,就飞身闪开。
  当她将注意力从轿子那边收回之后,她才发现茶楼中的情势已经改变了。原先,店堂中是空的,此刻已有好几个汉子出现了。在大门旁,也就是在那四个皂衣汉子的身后也出现了不少人,老太太已经将她的实力亮出来了。
  轿子仍然悬在半空中,那两个轿伕好像在等待主人的命令。
  “胡三!”老太太叱喝了一声。“我教你放心,你难道还放心不下吗?”
  轿子落了地,又是那个轿伕上前聆听指示。在一阵煞有其事的点头晃脑之后,轿伕又到了老太太的面前。
  “老太太!家主人要小的提醒您,当初的约定,您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
  “家主人把他应该交给您的东西已经带来了,家主人这样作是为了要和他的三位千金小姐团聚……”
  “没错,荷儿、梅儿都在这里,他可以立刻带走。”
  “可是,还有秋云小姐……”
  “秋云那丫头又不在我身边,怎么冲着我要人呢。”
  “秋云小姐的确不在您的身边,不过,在擦黑光景她来过如意茶楼,而且她还是被您派去的人带来的……”
  “她已经走了。”
  “可是,打那以后,就没有人再见过秋云小姐了。”
  “她在姜二奶奶那里。”
  “家主人的意思是,请老太太干脆帮忙帮到底,送佛送西天,只要秋云小姐一露面,家主人就……”
  “什么!要我等那丫头片子露面?”
  “不是等,是要老太太派人去找一找。”
  这一段对话沈琳听得清清楚楚,她不禁暗暗奇怪,胡三已经明明知道胡秋云落到了自己的手里,他为什么不点破呢?反而故意出难题去为难老妇人,胡三的用心又何在呢?
  老太太站了起来,她的长相本来是慈眉善目的,此刻看起来却相当可怕,她似乎已经真的发了脾气了。
  “胡三!”她冲着轿子吆喝了一声。“你在我面前是个晚辈,自己坐在轿子里教轿伕传话,这成何体统,你下来,到我面前来坐着,想玩什么花样就当面来跟我玩好了,”
  轿辕又响起了笃笃笃的声音。
  那个轿伕又连忙跑过去,和他的同伴抬起了软轿,转了一个方向,使轿门对着店堂,停了下来。
  然后,他又撩起了轿帘。
  这时,轿中人才缓缓露了面。
  那里是什么胡三,他是顺记皮毛店的掌柜万百顺……不!其实,胡三就是万百顺,万百顺就是胡三,他们是同一个人。
  沈琳静静地站在那儿,丝毫没有吃惊的表现,这种情况她显然早就明白了。
  但她也有一些意外,胡三两手空空,他来了,但他并没有带来什么宝刀。
  胡三的脸上丝毫没有表情,也许这正代表他内心的沉着。在表面上看来,控制局面的是那位老妇人,在胡三看来,他也许认为自己才真正是局面的控制者。
  他在老太太的对面冷冷坐下,不发一言。
  老太太已经不像先前那样态度从容了,她的态度表现得有些急躁。
  “刀呢?”
  “没有刀。”
  “没有刀你还来干什么?”
  “不是没有刀,而是在这种情势下我已经无法拿出刀来了,我们早先有约定:这是秘密的交易,不能被第三者知道……请看看,这里现在有多少人?”
  “胡三!有句古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已经不是秘密——你不妨问问火凤凰沈琳,她也许早就知道这件事了。”
  “不!在没有听到你告诉我之前,我并不知道。”沈琳好像存心在搅局。
  “胡三!在场的人都是自己人……”
  “沈琳不是你的‘自己人’。”
  “她会成为我的‘自己人’,如果她不愿意,她就会成为一个死人。”
  “沈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秋云下落不明。”
  “她如今是姜二奶奶的上宾,你还要我说几遍?”
  “连姜二奶奶都成了你的阶下囚,秋云又怎么可能成为姜二奶奶的上宾?”
  “胡三!你在鬼扯些什么呀?”
  “你如果没有听清楚,就索性用眼睛去看好了,只要你下令打开大门,你就可以看见了。”
  “梅儿!”老太太大叫一声:“把门打开。”
  茶楼的大门立刻打开,立一刻就有好几个汉子簇拥着姜二奶奶走了进来。
  老太太怔住了,听说姜二奶奶在唐群的皮毛店里翻箱倒柜,好像在捜査什么,她立刻就派人去了,她当然不会感到意外。令她发怔的原因是:胡三怎么会晓得这么一回事。
  姜二奶奶嚷嚷叫叫的:“你们是强盗还是土匪呀?好几个男人对付我一个妇道人家,这可是有王法的地方啊!”
  “二奶奶!我只想请教你一件事,”老太太倒是挺能随机应变的:“胡秋云那丫头如今在什么地方?”
  “奇怪?她在什么地方,我怎么会知道?”
  “二奶奶!别跟我装迷糊,她接了你的买卖,不多久以前,她还在‘一帖堂药铺’里炼药,你怎么会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
  “老太太!您敢情是老眼昏花了吧!不瞒您说,我已经有两天没见过这位秋云姑娘了。”
  怪事又来了,姜二奶奶明明知道胡秋云被沈琳架走了,她为什么不说呢?也许只有一个人知道她的腹内玄机,就是那个在幕后指使她的大掌柜,那个人又是谁呢?
  沈琳表现得非常沉着,也许,她认为已经用她的符咒镇住了胡三,她相信胡三绝不敢轻举妄动,而胡秋云正是她用来镇住胡三的符咒。
  那位老太太突然要将她的精力分开来对付眼前的三个人,使她心头突然增添了压力。姜是老的辣,这话一点也没错,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立刻就稳住了。
  她将严厉的辞色收了起来,温和地说:“给姜二奶奶看座!”
  姜二奶奶可不领她那份情,仍然是叱叱呼呼的:“别那么客气,我要回去!”
  “二奶奶!”老太太嘴角处流露一丝冷笑。“别再跟我装迷糊啦!你深更半夜,只带了一两个人,就到唐记皮毛店去翻箱倒柜,是什么用意呢?目的就是要引我上钩,如今我已经把你请了来,你又何必急着要回去哩?”
  “你在说些什么呀?”姜二奶奶不是装迷糊,她委实不明内情。幕后那位大掌柜只交代她去唐群的铺子里翻箱倒柜,至于为何如此,那位大掌柜并没有说明。
  “二奶奶!别磨蹭啦!请坐吧!”老太太看姜二奶奶没有反应,又说:“二奶奶!省城里的人都知道你有一个靠山,就是那位保安队的萧队长,其实,我可是明白得很,姓萧的只不过是你的奴才、你的走狗!”
  幕后那位大掌柜并没有交代姜二奶奶如何与这位老太太应对,因此,她不敢随意答腔。
  老太太稍稍停了一下,又接着说下去:“二奶奶!其实你也算是半个江湖人,在江湖道上闯荡,钱财来得容易,要收住可不容易。像你,有那么多产业,有那么多的钱,而且还没有退隐收山的打算,你当然需要一个靠山。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那个靠山不够扎实、不够硬,你眼前这些财富还是会在眨眼之间就溜走的。”
  “老太太!咱们没仇没怨呀!”姜二奶奶不由自主地开了口。
  “江湖道上不讲仇怨,只讲利害的人可多着哩!”
  “咱们也没利害……”
  “那可不一定,……二奶奶!我心里要说的话已经明说了,现在,我要问你两个问题,一五一十地答复我,然后回家睡你的大头觉,天亮之后,省城就清静了,你呢,阔少奶奶也当定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麻烦……二奶奶!请你听仔细,这头一个问题:在背后给你撑腰的那位大掌柜究竟是谁?”老太太两眼炯炯地逼视着姜二奶奶,等待着答复。
  沈琳和胡三静静地待在一旁,他们当然很注意老太太和姜二奶奶之间情势的发展,但是他们在表面上却显示出一副漠不关心的神情。
  “老太太!说句实话,自从姜二过世之后,我一个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的确受够了别人的欺负,”姜二奶奶很正经的,好像是跟一位长辈在叙述苦衷。“如今我在省城很兜得转,如果我硬说没有人给我撑腰,别人也不会相信。有的,是有这么样的一个人,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你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老太太!江湖道上这种神神秘秘的人物多的是,不稀罕的。”
  “没错,我相信你的话……这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跟他说过话,听嗓门应该是男人。”
  “多大年纪?”
  “没照过面,据我猜测,应该是四十靠边。”
  “他给你撑腰,贪图什么?”
  “他只有一个条件:要我听他的话……有时候也替他办点小事。”
  “好了!我现在要问第二个问题了:你教彭霸去唐家牧场,杀害唐家老小,就是这位大掌柜吩咐你作的,是吗?”
  “是的。”
  “说下去。”
  “他只教我找一个合适的人……当初我并不知道彭霸要去干什么,我只是教彭霸带人带枪,到指定的地方去等着,到时候自然会有人出面教他去干什么……过了几天,我才知道彭霸干出了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
  老太太目不转睛地盯着姜二奶奶,她那两道目光太狞厉,逼得姜二奶奶不敢正视。
  “二奶奶!我虽然老了,却还没有老眼昏花,我最大的本事就是能一眼看出对我说话的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二奶奶,你没有说谎。”
  “老太太,我并不想得罪您!”
  “二奶奶!谢谢你看得起我……我猜想,你刚才在唐记皮毛店的行动,就是那位大掌柜吩咐的,我还猜想,他一定还有别的交代……你自己合计合计,如果你听我的话,立刻回家去睡你的大头觉,那么,这许多年来你就不算白辛苦。若是你不听我的劝,还要照那位大掌柜的吩咐干下去,我看好了!你是见过世面的人,吓也吓不倒你,你自己斟酌吧!不留你啦!”
  姜二奶奶立刻就往外走,唯恐那位老太太会突然反悔似的。
  当如意茶楼的大门在她身后砰然关上时,姜二奶奶好像突然从一场恶梦惊醒,猛地打了一个冷噤。斜对面就是那间香烛铺子了,她的伏兵还安排在那儿,按照那位大掌柜的吩咐,她此时应该……
  这时,有人向她走了过来。夜色漆黑,她看不清来人的面貌。但是,从身形以及走路的姿态她可以看出来人是夏健。因此她连忙迎过去。
  果然是夏健。
  “谁教你露面的?”她轻声叱斥。同时推了对方一把,二人快步闪进了对街的檐下。
  “二奶奶!有个人交给我一封密函,教我交给你……”
  “什么人?”
  “连影儿都没见着。”
  “信呢?”
  “在这儿。”夏健将那封密函塞在姜二奶奶的手里。
  姜二奶奶用手一摸,心头就有了底,桑皮纸的封套,封口加上了火胶,她明白这又是那位大掌柜的密示。
  “夏健!你眼力好,看看四周有人在注意咱们吗?”
  “二奶奶!街上连个鬼影儿都没有。”
  “走!咱们到香烛铺子里去。”
  夏健带路,二人闪进了香烛铺,除了那个照看角门的汉子之外,再也没有见到别人。
  “咱们的人呢?”
  夏健神秘地笑了笑:“二奶奶!要是你看得见,别人也看得见,那就不算是埋伏了。”
  姜二奶奶没有再问什么,就着油灯,拆开了那封密函,夏健识趣地走开了。
  一张信笺,密密麻麻地写了不少字,姜二奶奶一面看,一面锁紧了眉头。看了一遍又一遍,足足看了五六遍,似乎已将密函的内容全都记下了,这才将信封信笺趋向火苗,付之一炬。
  她坐了下来,眉头仍然皱得很紧,很显然的,她正面临重大的考虑,也许,她现在的深思熟虑与她未来的祸福荣枯息息相关。
  老太太劝她急流勇退,可是那位大掌柜又来了新的指示,现在,姜二奶奶必须有一个精确的估算:到了明晨日出,那位老太太和那位大掌柜谁还能够活着。
  终于,姜二奶奶的眉头舒展开来了,当然,她已经有了决定。
  “夏健!”她轻唤一声。
  “二奶奶!”
  “神偷齐春的行踪,你应该明白吧!”
  “是的。”
  “还有那姓萧的混球,如今他窝在西城半开门小草驴的家里,她家对面有三棵柳树,那地方叫三柳沟……”
  “我知道,前几天有兄弟带我去小草驴那儿坐过。”
  “那敢情好!”姜二奶奶突地嗓门一压:“你一个人去,把齐春跟那姓萧的两个老小子都给我做了。”
  夏健并没有立刻就衔命而去,他低着头,明显地表现了他的犹豫。
  “怎么回事?夏健!”姜二奶奶的口气非常不悦。
  “二奶奶!我不得不提醒你,当初我们的口头约定中,并没有包含这两件差使。”
  “夏健!我也要提醒你,当初我们的口头约定中,昨天亮之前你都要听我的命令,而且,只要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你便不能拒绝我再交给你的新差使……放心,不是白干,我会照样付酬。”
  “二奶奶!你刚才说,只要是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就不能拒绝,是不是?”
  “没错,当初我们就是这样约定的。”
  “二奶奶!事实上这两件差使已经超过了我的能力范围。”
  “那真是天大的笑话,这两个人一个是老掉了牙,而且每天都是醉醺醺的;另一个则是大脓的,除了一支可以唬唬人的假枪之外啥也没有。他们两个会在你夏健的眼下吗?”
  “二奶奶!萧队长是地方上的治安长官,是官府中人,咱们这一行有一个严格的规定,不可以杀害官府中人,我不能犯禁。”
  “算了吧,姓萧的是个贪官,只会鱼肉善良百姓,听一些有财势的人指使,这种人难道不该杀?”
  “姓萧的也许该杀,可是轮不到我去杀他,我是个杀手,为钱卖命,为钱害命,可不是替天行道的侠客。”
  “夏健!你到底在怕什么?”
  “不是怕什么,老实说,干了姓萧的比干掉那个老贼还要容易。干我们这一行的,有一个原则,不跟六扇门中的公人作朋友,但是也不故意去跟他们作对。”
  “如果他在追杀你,你不杀他便不能活命呢?”
  “那又另当别论了,在作困兽之斗的时候,只有一件事最重要:要让自己活着,别的就不重要了。”
  “夏健!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原委的,现在我不得不明说了,我教你去把姓萧的干掉,正是为了要你能活着。”
  “哦?”
  “姓萧的奉到了狙杀你的命令。”
  “二奶奶?他奉到谁的命令狙杀我?”
  “下命令的人是我背后那个神秘的大掌柜,时间就在你明天离城的时候。姓萧的杀你是官兵杀强盗,名正言顺,就算你还有死党,还有兄弟,也不会找谁报仇……”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你知道太多的秘密,而且,我喜欢你,你对我也有染指的意图,这都被那位大掌柜发现了。”
  “二奶奶!我希望你没有骗我。”
  “你可以不信我的话,不过,那一定会赔上你的性命。”
  夏健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地说,“差使办好之后,我仍然回到这儿来吗?”
  “当然,”姜二奶奶的嗓门突然明朗起来。“你预计大约多久可以回来?”
  “二奶奶!你教人到炉上去烧一壶水,沏一杯热茶,我回来刚好进口!”
  “好!这壶水我一定亲自烧。”
  夏健开门走出了这家香烛铺。在清凉的夜风中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决定先去三柳沟;他相信姜二奶奶没有骗他。齐春那老贼算老几,先解决了那个姓萧的再说,他临时编了一个且我安慰的理由:就算是替省城的善良百姓除去一害吧!
  像夏健这号人物都是精力过剩的,每到一个地方都一定先找到发泄精力的地方,像三柳沟这种娼寮集中地当然是他熟悉的。小草驴是此界中的老手,如今是半收山场面,手底下豢养了十来个雌货,在三柳沟是大门户,夏压此番而来,所不同的是:以前来,是为了杀时间、杀精力,杀情欲,此刻却是要去杀人。
  三柳沟早就沉寂了,那三棵柳树正抖动枝叶等待朝露,夏健毫不费事地翻进了小草驴那座三合院。
  这里一共有十几间房间,小草驴住在那一间呢?这个问题并没有难倒夏健,只要捞个雌货是什么都会说的。
  两旁耳房的灯光全熄,正面有一间厢房的灯光却是亮的,而且还有人声隐隐约约地传出来。
  “我说萧大爷,喝完了这一杯,你也可以安歇啦!”说这话的娘们是不是小草驴,夏健可拿不准,
  只听另外一个男人在说:“我今晩不睡了,明儿天不亮我就有事,睡下去怕起不来。”
  这可好,夏健的问题全部解决,这个男人正是姓萧的,他说天不亮就有事,这不是跟姜二奶奶的说法完全符合吗?
  夏健把地形视察了一番,仔仔细细地在院子里每一个角落都搜査了一遍,看看姓萧的有没有安排暗卡,他可不愿意死在乱枪之下。
  没有,什么都没有。
  他现在决定从房门进去,真妙,连房门都没有关上,姓萧的似乎太大意了。当然,他绝对想不到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夏健一抬脚,房门就荡开了,他一个虎步就跃了进去。姓萧的和小草驴正并肩见坐在一张八仙桌的旁边举杯儿,一支匣枪摆在姓萧的右手边,夏健太有把握,姓萧的这一辈子也用不下那支洋枪了,等他一伸手,夏健的袖筒里的犀利短刀就已经扎进他的心窝了。
  那娘们有些吃惊,嘴半张着,想叫却又叫不出来的一副怪模样儿。
  姓萧的瞪着眼瞧着这位不速之客,仿佛见着一个挺面熟的人,一时又想不起来在那儿见过。
  夏健没有动,生杀大权操之在手,他又何必操之过急呢。
  死般的沉寂显得非常可怕,每一个人的呼吸都清晰可闻。
  夏健仍然没有动,他似乎在等待对方的扑击,在那种情况下才能表现他的狙杀绝技。
  “这位老弟好面熟,”姓萧的开了口,丝毫没有受惊的样子,“咱们好像在姜二奶奶家里见过面吧?”
  “萧队长!我们见过好几次面了,不过,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对!你姓夏,你是二奶奶手下一个得力的大将,是二奶奶教你来传话吗?这位二奶奶可真神,不管我在什么地方她都有法子找到我。”
  “萧队长!我想请教一件事,”夏健的语气非常温和,听不出一点杀气。“刚才我进来的时候听说你天亮就有事要办,能告诉我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还用得着你起早摸黑吗?”
  “哦!”姓萧的笑了笑:“除了二奶奶交代的事之外,还有谁能够教我起早摸黑?”
  “萧队长!我知道是二奶奶交代的差使,我只是想知道是什么差使?”
  “收尸!”
  “替谁收尸?”
  “谁知道。”姓萧的耸耸肩,又喝了一口酒。
  夏健非常注意,不过,姓萧的压根儿就没打算去碰那支搁在桌面上的匣枪。
  “收尸的地点在那儿?”
  “如意茶楼。”
  这么说,完全是两回事了。
  “萧队长!明天一大早我就要离开贵宝地了。”
  “哦?不多玩几天?”
  “想多玩几天,有人不欢迎我。”
  “谁?”
  “你!”
  姓萧的瞪起一双牛眼,先有些惊讶,随后又笑了:“夏老弟,你太抬举我啦!我算个什么东西?看起来真个能唬人,其实我像个皮球似的被姜二奶奶踢过来,踢过去。老弟!你要在这儿住一辈子,我也不会吭一声呀!”
  “你从来都不敢违抗姜二奶奶的命令是不是?”
  “当然不敢。”
  “那么,她教你杀我,你也一定听从,是不是?”
  姓萧的很顺当地要点头承认,可是,他的头刚一扬起就那么僵住了。虽然他有几分酒意,却也意识到眼前的危机。
  “老弟!你好象话中有话啊!”
  “萧队长!酒色财气使你失了格,丧了德,可是你还是个官府中的公人,干我们这一行的不愿意得罪公人,可惜我没法子选择,因为我想活着离开这里……为了不使你在黄泉路上不至于孤单寂寞,我会替你找个伴儿。”夏健已决定同时干掉小草驴,他不能让这个雌货活着去作一个见证人。他袖筒里有两把刀,刚好够用。
  姓萧的约莫有个四、五分酒意,在这一瞬间他的酒意全部消失了。
  “慢点!老弟!我们把事情弄清楚。”
  “事情已经够清楚了。”
  “事情已经够清楚的地方……听你口气,好像是说,姜二奶奶要我在你离城的时候杀你,是不是?”
  “没错。”
  “既然她教我杀你,为什么此刻又教你先来杀我?”
  夏健愣了一下,心中暗想:这家伙并不真正是一个混球。
  “你怎么知道是姜二奶奶教我来杀你?”
  “老弟……这个道理很简单,我在这儿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若不是她告诉你,你不可能找到我。”
  “萧队长!二奶奶背后还有一个指使她的人,她叫他大掌柜,教你杀我灭口是那位大掌柜的意思,二奶奶又偷偷将这件事告诉我,事情就这么简单。”
  “照你这么说,二奶奶已经决定背叛那位大掌柜了?”
  “大概就是如此。”
  “老弟!你可得仔细用用脑筋,二奶奶绝对没有这个胆子,——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他利用你来杀我,你杀害了官府中的公人,既不见容于官府,也不见容于江湖,到最后你一定是走投无路……老弟!我跟二奶奶相处了好多年,你才跟她相处几十天,你不可能比我更了解她,她只会利用别人,不可能用真情真意去对别人,老弟!你想想清楚吧!”
  “萧队长!你以为就凭你这几句话就能使我掉头离去,不杀你了吗?”
  “老弟!祸福全在一久之间,我后悔都已经来不及了,你要后悔还来得及……”
  “萧队长!你一定自以为聪明,自以为狡猾,其实,你是天底下最笨的人,你想用这种方法来打动我,大错而错,像我们这种人是从来不后悔的。”
  “老弟,我保证你会后悔。”
  “绝不。”
  “那我就什么也不必说啦!”
  “萧队长!拿起你的枪!”
  “干吗?”
  “你只敢用那支枪去吓唬善良的人,从来没有用那支枪去对付歹徒强人,在你临死前不妨表现一下,就是作作样子也可以使你的死相好看一点。”
  “老弟!你设想得太周到,不过,我实在用不着去动这支枪。”
  “你以为我是说着玩的?”
  “不!我知道你很认真,不过,我有把握你在最后一瞬间会改变你的主意。”
  夏健绝不会改变主意,他要求生,他要保护自己,何况姓萧的又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他的双臂缓缓抬起,就在这一瞬间,一把柳叶刀架上了他的颈项。
  柳叶刀薄而锋利,这种刀极为轻巧,在对搏砍杀时不一定有多大的威力,可是当它距离人身要害只有几寸距离时,它就变得相当可怕了。
  现在那把柳叶刀平贴在夏健的咽喉处,只要手心一翻,然后一带,夏健的喉管就被切断,所需要的时间并不比眨一下眼皮的时间来得多。
  一股凉意从夏健的心底升起,现在他身上的温度和那把柳叶刀比起来,刀似乎要热一些。
  萧子冰并没有显出得意的神色,当然也没有吃惊,他只是向小草驴打了一个眼色,两个人站起来,从夏健的身边绕过,走了出去。
  好静好静,夏健听得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夏健!”冷冷的声音自背后响起。“希望你别逞英雄,姜二奶奶玩弄你于股掌之上,你对她也没有什么道义可讲的,自己活着最要紧。你还没有到必死的地步,我们可以谈谈。”
  这人竟然是雁云。
  “你是雁云?”此刻,夏健对自己的感觉似乎全都丧失了信心。
  “夏健!将你袖筒中的短刀丢掉!”
  夏健双腕一抬,那两把短刀同时飞出,扎在那张八仙桌的边缘上。
  柳叶刀离开了夏健的颈项,现在他可以转过身来了,是雁云,一点也没有错。雁云是那么瘦小,那么衰弱,可是夏健绝不敢低估他的对手,在江湖道上,短小精悍的能人高手太多了。
  “雁云!这好像是个陷阱!”
  “不错,是个陷阱,这个陷阱是姜二奶奶布下的,你杀了萧队长之后,恐怕你这一生都要受她的摆布,是我将你从陷阱边缘抓了回来。”
  “你是为了救我?还是救萧队长?”
  “两个人都要救。”
  “为什么?”
  “我不喜欢逼人走上绝路,而且,我也需要你们帮助我。”
  “帮你复仇?帮你雪恨?或者,帮助你争名夺利?”
  “都不是。”
  “那又帮你作什么?”
  “夏健!你会看到一切,你也会听到一切……当然你还要把你的所见所闻经过你那聪明的脑子仔细地分析,也许你会发现:人生在世,除了名利之外,还有许多值得追求的东西。”
  “雁云!如果我发现你所作所为跟你说的不一样,我可以反悔我现在所作的承诺吗?”
  “你随时可以反悔。”
  “好!我跟你走。”
  雁云收起了柳叶刀,伸出手去,用力地握着夏健的手,他的手稳定有力,看起来,他所受的伤害没有影响他什么。
  如意茶楼桌面上的茶盏已经撤走了,现在摆上了酒菜,老太太很亲切地在殷殷劝酒,沈琳是绝不敢动杯筷的,要不是她手里扣了一张王牌,她甚至不敢在这里坐着。
  “胡三!”老太太轻声埋怨着:“你的毛病还没改,还是喜欢玩花样。”
  “我没有玩花样……”
  “不要辩啦!你根本就没有将那把刀带来。”
  “因为我没有见到秋云……我想、我想……”胡三站了起来,“我想跟沈姑娘单独谈一谈,行吗?”
  “哦?”老太太的目光的溜溜地在打量他们,她心量一定暗暗在想:他们两个已经联上手了吗?
  “可以吗?”
  “你是要我走开吗?”
  “不,我可以跟沈姑娘到楼上去,楼上有人吗?”
  “我看还是不要到楼上去,”老太太指了一指,“那边有一间雅厢,我保证不会有人偷听你们的谈话。”
  胡三看了沈琳一眼,她也立刻站了起来。
  “要很久吗?”老太太问。
  “不会很久的。”
  胡三和沈琳进了雅厢,胡三关上门的时候,故意留了一道缝,这样,他可以看到店铺里的动静。
  “沈姑娘!时间不多,我们的谈话要简明扼要,而且还要谈出结果……秋云真的是在你手里?”
  “是的。”
  “你能给我看点凭据吗?”
  沈琳从怀里掏了一样东西给胡三,那是一块女人用的手帕,里头包了一副翡翠耳环。
  胡三将手帕和耳环都收了起来。
  “说吧!你要什么?”
  “我问,你答,行吗?”
  “问吧!”
  “那把‘无痕’宝刀真的在你手里吗?”
  “在。”
  “从那里得来的?”
  “唐家牧场。”
  “这里发生问题了,姜二奶奶教彭霸去唐家牧场杀人,是为了什么?”
  “就是为了那把刀,为了刀柄上的半张图。”
  “彭覇杀了人,而刀却落在你的手里,这是怎么回事?”
  “渔翁得利。”
  “这么说,你在现扬?”
  “没错,我早就知道那把刀放在什么地方,只是没有机会下手,彭霸血洗牧扬,替我造成了机会,使我唾手先得。”
  “你千方百计要那把刀的目的何在?”
  “换得和我女儿团聚的天伦之乐。”
  “好了!最后一个问题:唐群在你那儿吗?”
  “在!”胡三回答得很爽快。
  “那很好,一个对一个,如果你能保障唐群的安全,我就可以保障胡秋云的安全,现在我们出去,你也可以把那把‘无痕’宝刀交出来了。”
  “沈姑娘!我要提醒,那把刀的刀柄上只有半幅图,还有半幅藏宝图在你的斧柄上,刀一旦到了那个婆子的手里,你的处境就很危险了。”
  “是吗?”沈琳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也许你不在乎,而我却在乎,因为秋云那孩子还在你手里。你有了危险,也就是等于她有了危险!”
  “你能明白这个道理,令我太高兴了。”沈琳说完之后就拉开雅厢的门,抢先走了出去。
  店堂中的情况丝毫没有变,这证明那位老太太相当有耐性,大凡有耐性的人,成功率都很高的。
  沈琳回到原来的位置坐着,胡三也跟着归座了。
  “胡三!我不管你们在商量什么,”老太太缓缓地说:“我们的约定该要了结了……”
  “我跟沈姑娘商量的就是你们合作觅宝的事……”
  “我们的事我们自己可以商量,刀呢?”老太太伸出了瘦骨嶙峋的手。
  “我交出刀就可以把荷儿、梅儿带走吗?’
  “当然。”
  “可是,她们看起来对我好像很陌生。”
  “那是你们父女间太生疏了,又是多年不见,感情要慢慢相处的。”
  “希望你能讲信用,要不然,沈琳就不敢跟你合作了。”
  “放心!我绝对守信。”
  胡三打了一个手势,有一个轿伕立刻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恭恭敬敬地送到胡三的手里。那就是万人争逐的‘无痕’宝刀吗?倒像是一块布包着两个馒头。
  胡三放在桌面上,推到了老太太的面前。
  老太太惊愕地看着,半晌,才问了一句:“这是什么呀?”
  “这就是我答应交出来的宝刀。”
  “这是刀?!这怎么会是宝刀?”
  老太太忙不迭地打开布包,一个长约七寸,宽四寸,高三寸的精巧木盒子出现在她的面前,盒面上写着“刀贵无痕”四个字,书法倒是铁划银钩,苍劲有力。
  老太太打开盒盖,里面那里有什么宝刀,只是一段木头……不!那应该是一把刀柄。
  “这就是‘无痕’宝刀?”
  胡三冷冷地说:“你多想想‘无痕’这两个字的意思你就明白了,没有刀身,只有刀柄,是一把看不见的宝刀。”
  老太太拿起那截没有刀身的木柄,放在灯下细看,逐渐地,她的脸上出现了狂喜的神色。挥挥手,说道:“胡三……你可以走了,没错,这正是我所要的东西。”
  沈琳突然冷叱了一声:“胡三!你恐怕要耽搁一下才能走!”
  “哦?”胡三猛地转过头去,“什么意思?”
  “有些疑问需要得到解释,有些风风雨雨也需要澄清,几乎所有的人都露面了,只还差一个人……”
  “沈姑娘!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变的约定。”
  “沈姑娘!秋云若有三长两短,我还有两个女儿,唐群一死,唐家就断了香火……”
  “我又不是唐家的什么人,唐群死不死又干我什么事……胡三,帮帮忙,那个人一定要找出来。”
  “谁?”
  “那个躲在背后操纵姜二奶奶的大掌柜。”
  “沈姑娘!”老太太开口打岔:“找出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吗?”
  “相当重要。”
  “胡三!你可以帮帮沈姑娘的忙吗?”
  “无能为力。”
  “胡三!”沈琳很用力地说:“只要你暂时坐在这儿别动,你就算是帮忙了。”
  “什么意思?”
  “因为你就是那位幕后的大掌柜。”
  胡三身子一震,那位老太太也是大吃一惊,不过,胡三的惊色很快就消失了。
  “沈姑娘!你太抬举我啦!”
  “胡三!你用不着狡赖,江湖道上双面人相当多,你却三面人,毒王胡三是你,省城有名的大好人万老爷子也是你,在姜二奶奶背后耍把戏的大掌柜还是你……”
  “沈姑娘!说话要有凭据。”
  “当然有!”
  “拿出来让大家看看。”
  “胡三!彭霸在唐家牧场杀了人,他是奉姜二奶奶之命,而二奶奶是受那位神秘的大掌柜之命,他们为什么杀人?是为了那把‘无痕’宝刀,对不对?可是,唐家血案发生之后,牧场并没有遭到搜査,为什么?”
  胡三没有说话,他显然不想被沈琳抓到把柄。
  沈琳又继续往下说:“这个答案很简单,因为那个大掌柜所想要的东西已经到手了……彭霸的行动应该是个秘密,怎么会被你知道?因为你就是大掌柜,你想利用彭霸这种草包掩护你的罪行。”
  老太太的态度相当冷静,她似乎想保持中立,尽量不介入他们的纷争中。
  “胡三!你杀姓唐的,可能是为你哥哥报仇,你也许一直认为你的哥哥是被唐群的父亲所杀的,江湖人物心狠手辣,报仇雪恨都采用斩草除根的残酷方法,你为什么偏偏留下了唐群,这使我很不明白,你可以解释一下吗?还有,为什么事先会有人通知我,要我赶到现场?那个通知我的人又是谁?他的用意何在?”
  在沈琳一连串地质问下,胡三的脸色时时都在变化,到最后,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阴沉,就像暴雨将临的天空,不过,沈琳还是神定气闲,有恃无恐。
  “沈姑娘!”胡三的语气也森冷了:“与自己无关的事,知道得太多对自己并没有好处。”
  “这原本是与我无关的,由于有人通知我赶到唐家牧扬去,而后保护唐群的责任又莫名其妙地落在我肩上,就变成与我有关了。”沈琳的语气仍然咄咄逼人。
  “老太太!”胡三突然又转变了一个方向:“我应该如何称呼你老人家?是丈母娘呢?还是师父?”
  “我女儿已经死了,咱们姻亲的关系已断;再说,你没有拜过师,也从来没有把我当师父看待。所以,这两种称呼都不相宜。看得起我,就叫我一声老太太,要不然,喊我一声老婆子也可以。”老妇人的口气很冷漠,唯恐与胡三沾上什么干系似的。
  “好!我是招呼先打过了……,沈姑娘!你刚才提出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有答案的。如果你不勉强我回答你的话,由于我们的默契,当你受到某种威胁时,还会有个帮手。如果你一定要我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很可能要反目成仇了。”
  “胡三!我了解这层利害关系,不过,我这个人的好奇心很重,得不到答案我会很难过。”
  “好!”胡三倏地站了起来。“唐家已灭门,唐群不能死,因为他不是唐家的骨肉,他是我大哥的遗腹子。”
  沈琳为之一震,这是她作梦也想不到的事。
  胡三又接下去说:“当时大哥和姓唐的都爱上了土匪头子的女儿,不过,那个臭娘们却爱姓唐的,土匪头子决定让两人比武,胜者为婿,我的大哥走错了一步,他在比武的前夕将那娘们强暴了,因此引起姓唐的杀机,将我大哥杀死,带着那娘们逃走。姓唐的一门该灭,当然,我的侄子绝不能死。如果单单留下唐群,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所以利用你去保护他,来遮人耳目。”
  “胡三!你能确定唐群是你大哥的亲骨肉?”
  “当然能确定。”
  “凭据呢?”
  “唐群的母亲亲口对二哥说的。”
  “你二哥?”
  “就是死在唐家牧场的那个和尚。”
  “哦?”沈琳再一次意外。
  “我二哥找到唐家牧场,也是要为我大哥报仇,他毕竟是出家人,最后竟然改变了主意。”
  “是什么原因使他改变主意呢?”
  “唐群的母亲发现了二哥的目的,就苦苦向他哀求,有一件事打动了二哥的心,姓唐的明明知道唐群不是他的亲骨肉,他一样视为己出,待唐群很不错,出家人总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句话,就把姓唐的放过了。”
  “胡三!有一件事情你恐怕没有弄清楚,那个和尚到唐家牧场的时候已经病得相当严重,他凭什么替大哥报仇?唐家牧场人枪众多,宰他比宰一头牧羊还要省劲儿。”
  “因为姓唐的曾经答应过那个贼婆娘,买下那块地,建立牧场之后绝不再杀生害命,二哥虽然重病在床,但他不能杀我二哥。”
  沈琳沉吟着,很显然,她已经相信了胡三的话。
  “沈姑娘!为了彻底满足你的好奇心,有些你没有提出的问题,我也愿意让你知道答案。”
  “那笔宝藏是士匪头子的,本来准备金盆洗手之后作养老之用,可是因为党徒太多,一直逼得他无法收山,为这件事,他和押寨夫人因争吵而仳离,当时他将藏宝图一分为二,他拿一半,另一半给了他的老婆,如果二人有缘再复合,就掘宝以享晚年,如果无缘,就让那批宝藏长埋地下……沈姑娘!以下的情节我不说你也明白了,你的师父就是唐群的外祖母。”
  “胡三!你发誓没有说假话。”
  胡三毫不犹豫地说:“我若说了假话,不得好死……最后一丁点儿小秘密也说出来算了,我答应这位老太太两个条件,用来换回我的两个女儿。一个条件是将‘无痕’宝刀找来给她;另一个条件就是将你引来……好了!到此为止,再也没有任何秘密了。”
  老太太笑了笑,她并没有否认胡三的话。
  “老太太!”胡三又转过头去:“有一件事你要对我负责,秋云在火凤凰的手里。”
  老太太和颜悦色地说:“沈姑娘!唐家与你无亲无故,何况这又是循环报应,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我们来谈谈掘宝的事吧!”
  “老太太!我看你还是不要太急……”沈琳说了一句,又转头对着胡三:“杀人者死!这是铁定不移之律,姓唐的当初杀了你的大哥,他该当抵命,他的老婆是惹祸的根苗,一起被诛,也还勉强,请问:唐家的两个孩子为何要死?”
  “斩草不除根,春后必发芽!”
  沈琳如敲金击玉般说道:“你的侄子就该活着,唐家的两个孩子就该死!这是你定下的规矩吗?”
  “沈姑娘!你的意思是……?”
  “我赶到唐家牧场去援救生灵,没有救下唐家那两个无辜的孩子,却救下了凶手的侄儿,我不甘心。”
  胡三冷冷地问道:“不甘心又如何?”
  “杀人者死,我要替那两个无辜的孩子报仇。”
  “去找彭霸。”
  “老太太!如今你是这儿的主人,你总不会眼见我胡三被杀而不管吧?”
  “胡三!别把责任加到我头上来,我只遵守我们之间的协订,别的事我一概不管,我也管不到你的……两个女儿我答应交给你,”说到这里,老妇人阴险地笑了:“不过,你一定要活着才能把她们带走,是不是?”
  胡三突然放声大笑,他的笑声非常响亮,尤其在深夜听来,格外刺人耳鼓。
  胡三的笑声未落,如意茶楼的大门砰然撞开,好几条身影飞闪而进。他们的身手异常矫健,各自占据了有利的位置,他们手里拿的东西是江湖人物不屑一顾却又非常害怕的匣枪。这些大汉站定之后,又进来一个人,是莲步轻移的姜二奶奶。
  胡三的伏兵到了。美二奶奶到这个时候还在听这位神秘大掌柜的指示办事,倒是有点儿教人纳闷不解。
  “老太太!”胡三阴森森地笑着:“喊你丈母娘,你不认,叫了一声师父,你也不认,称你是这儿的主人,你还是不认,没法子,我只得反客为主了……盒子炮的威力你们是知道的,练了几十年的功夫,也挡不了一颗枪子儿——老太太!把你面前的盒子推过来……沈琳,请你解下你那把宝贝斧头……快!”
  老太太虽然目光中闪现了惊色,而她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却还在笑:“胡三!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你是锅里、碗里全都要,也不怕撑坏你的肚子吗?”
  “老太太!你别故作镇定,这些年来你创立了一个‘钱社’,手下也有不少徒众,据估计,你在这茶楼的里里外外也埋伏了不少高手,那不管用,你数数看,有几支匣枪,一支枪里有几粒枪子儿你也明白,见钱眼开,见枪逃命,不要丢人现眼啦!”
  “胡三!你知道我有多大岁数啦?”
  “快七十了吧?”
  “你也不想想看,我这么大把岁数,是白活的吗?”
  “老太太!你是我女儿的外婆,我可不愿意当着她们的面杀了你,站起,走出去,大步离开省城,你还能活到一百岁。”
  “姜二奶奶!这位大掌柜说什么来着?”
  姜二奶奶摇摇头说:“我没听见。”
  “胡三!她没听见,我年纪大,耳朵聋,就更没有听见了,你说了半天还是白说。”
  “二奶奶!”胡三沉叱一声。“放一枪,把老婆子的发髻射掉,教她知道咱们不是说着玩儿的!”
  没动静,胡三的命令似乎不管用。
  “二奶奶!你听见没有?”
  “唉!你大呼小叫地干啥,姑奶奶可不听你的啊!”
  胡三脸上的表情非常奇特,就好像一个寻芳揽胜的游客,正在赏心悦目地观看蝴蝶翩翩穿花间,却有一只大黄蜂偷偷地在他屁股上螫了一下。
  又是一阵狂笑,不过,这一次发出笑声的不是胡三,而是那位老太太。
  沈琳很冷静地坐在那儿,在郊外,有人曾经跟她谈论过“敌我消长”的战略,她现在也许正在观察这种战略所引起的微妙情势。
  笑声戛然而止,偌大的店堂里静寂无声。
  胡三脸上的表情不是惊讶而是迷惑,当他发现他的战友突然变成他的敌人时,他总不愿去相信这是事实。
  事实就是事实,谁也改变不了。
  “大掌柜!”姜二奶奶的声音冷冽如冰,与她那张艳若桃花的面孔极不相称。“咱们的合作到此为止了!这些人枪突然出现不是用来对付别人,是用来对付你的。”
  “二奶奶!为什么?”他竟然还想明白发生变化的原因。
  “很简单,大掌柜。”姜二奶奶侃侃言道:“人可以走,我的产业却没有脚,离开这儿,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寡妇……这么多年来我也许什么都没有学会,却学会了观察情势,你已是孤掌难鸣,而这位老太太却是实力雄厚,像我这种可怜的寡妇,除了找个有力的靠山之外,大概也没有什么别的生存之道,大掌柜!多多包涵啦!”
  胡三吸了一口气,这一口气吸得又深又长,借着这口长气,又使他逐渐平静下来。见过了太多的大风大浪,当然不会慌成一团的。
  “老太太!你打算如何处置我?”胡三问得非常直率。
  “胡三!我了解你,你不安份,太有野心,你不可能将藏宝图交给我之后,就带着你的女儿一走了之。在宝藏没有出土之前,我不容许有任何人可能破坏我的计划,所以只有暂时委屈你一下……胡三!我说得够明白了吗?”
  “很明白了!”
  老太太将头轻轻一点,姜二奶奶也跟着将头一歪,立刻有两个手执匣枪的大汉同时走到胡三的面前,其中一个说:“请宽衣!”
  “有女士在座……”
  “请宽衣!”那个大汉再一次重复。
  胡三只得将外衣脱下,大热天,外衣一脱就只剩下一条灰布短袴,沈琳虽然是个年纪轻轻的大姑娘,却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地避开目光,她不容许任何轻微的事物逃过她那锐利的目光。
  胡三的鞋子也被脱掉,短袴是保留了,不过有一个大汉还很细心地伸手到短袴内搜査了他的股间和袴下。他是毒王,这种措施当然是为了肃清他身上携带的毒物。不过,据沈琳的推断,他的身上似乎没有可以携带任何毒物的装备。
  胡三被那个大汉带到后面去了,他显得非常温驯,毫无抗拒,当然,他也无法。
  “沈姑娘!”老妇人笑着说:“现在,该我们来谈谈合作掘宝的事情啦!”
  沈琳的表情很镇定,内心却并不镇定,她一直估算胡三才是控制一切的主宰,胡秋云在她手里,她也就控制了胡三,这是她敢于单刀赴会,勇闯龙潭虎穴的原因,现在,这种情势完全改变了。她从主动变成了被动,从有利变成了不利。
  “老太太!你用‘谈谈’两个字很不恰当,你用‘合作’两个字更不恰当。”
  “我不明白沈姑娘的意思。”
  “洋枪环伺,气势逼人,这不是适宜‘谈谈’的场合,至于‘合作’,是两厢情愿的!”
  “沈姑娘!我并没有逼你呀!”
  “老太太!如果我不答应合作,我能全身而退吗?”
  “应该是可以,不过……”老妇人的眉头皱了一下,“我会认为你瞧不起人,沈姑娘!上了年纪的人难免倚老卖老……”
  “老太太!这只是说法好听一点而已,其实,实际情势很明显,我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沈姑娘既然这么说,何不给我面子,落个皆大欢喜?”
  “老太太!我在想,斧头交出之后,我会落个什么下场。”
  “沈姑娘!你太多疑啦!”
  “老太太!唇亡齿寒,兔死狐悲,胡三的下场教人心寒,卸斧就等于投降,投降就是死路一条。”
  “这么说,咱们还得费一番手脚了?”老妇人将目光望向姜二奶奶。
  “老太太!在你发出命令之前,最好多三思。自从洋枪传到江湖道上来之后,许多练了几十年功夫的老前辈都不得不承认那玩艺儿实在教人害怕,不过,在我死在乱枪之下的前一刻,我这把斧头最少还可以宰杀一个人……老太太!你也知道我会选谁在黄泉路上替我开道。”
  老妇人端起了面前的茶盏,很明显,沈琳的话发生了吓阻作用,她真的要三思而行。
  “沈姑娘!我死你亡,大刀、阔斧都在这儿,那岂不是让第三者捡了便宜?”
  “这倒是实话。”
  “所以说,咱们犯不上鹤蚌相争……”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帛是令人心动的,不过,换一个场合,改一个时间,咱们也许可以谈谈。”
  “不行,江湖路只有一条,岔道却太多,迎面相逢的机会不大,错过今晚只怕没有来日,我年纪比你大好几十岁,你可以等,我没法子等。”
  “照这么说……?”
  “我只有挺而走险!”
  情势很难控制,沈琳有些慌了。她没有吹牛,她的确可以先发制人,可是她仍无法善终,这不是上策。
  恫吓的手法用过了,沈琳只得再用诈骗的手段。
  “老太太!如果我说我这把斧头的柄把上并没有什么藏宝图你相信吗?”
  “我不相信。”
  “一个人总最会为自己留下一些余地,如果我很聪明,我就不会……”
  “沈姑娘,你的花招大概也用完了,我方才说过了,情势逼人,我不得不挺而走险,如果你那把斧头的柄把上真没有什么藏宝图,那也只算我没有横财之命,我只好认了…”老妇人说到这里,突地打了一个手势。
  只见人影飞闪,立刻出现了十来个大汉,一字排开,形成一道人墙,将她的身子遮了起来。这些大汉的衣襟上都有金钱的标帜。
  沈琳的心头不禁一凛,这位老妇人实在够阴险,现在,她连一拼两亡的念头都休想了。
  她可以挥斧伤人,但是绝对伤不到那个老妇人。
  “沈姑娘!现在你还有机会答应合作。”
  “如果我不答应呢?”
  “你将死于乱枪之下,是你自找的……”老妇人似乎已经下定决心要速战速决。“二奶奶!你数数看,从一数到十,到时候这位心高气傲的火凤凰如果还没有解下她的斧头,你就下令用盒子炮给我轰!”
  “沈姑娘!”姜二奶奶冷冷地说:“你可是听见啦……!”
  这个“一”字是沈琳的催命符,当姜二奶奶连喊十声之后,那几支匣枪就要集中向她开火,沈琳有飞天遁地的本事,也难逃此劫。
  沈琳已发现自己已无法挽回劣势,除非出现奇迹,她却从来不相信“奇迹”这个字眼。现在,她背上那把扬名江湖道上的斧头已毫无威力可言,如果她想作困兽斗,也只不过可以砍杀几个无名小卒而已。
  “二!”姜二奶奶轻脆的声音再度响起。
  “二奶奶!”沈琳不愧是经验老道的江湖人物,身在生死边缘,但她还在找寻求生的机会。“省省你的精神吧!不必从一数到十啦!你就干脆下令开枪吧!”
  “三!”姜二奶奶根本就没有答理她。
  沈琳故意摆出必死的决心,无非想看看那位老太太的反应,可惜老太太被人墙挡住,沈琳已经见不到老太太任何表情了。
  “四!”姜二奶奶继续数着她的数目字。
  从姜二奶奶的神情看来,那位老太太显然没有作任何改变,因为姜二奶奶一直在注意老太太的神情。
  沈琳当然不愿坐以待毙,可是,她可利用的时间实在太短,她的右臂开始有轻微的抽动,她似乎想动斧头,然而,轻举妄动只不过加速她的死亡而了。
  “五!”
  大门突然晃动了一下,有人进来,是雁云,难道这就是沈琳所期待的奇迹吗?
  雁云只有一个人。
  虽然这位不速客的出现并没有对那位老太太带来什么压力,最少也为她带来一些困扰,沈琳发现:间歇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姜二奶奶并没有把那个“六”的数目字喊出来。
  老妇人的确被雁云的出现困惑住了,雁云的伤势不轻,他怎么能短短的二个小时内复元呢?现在情势似乎改变了,如果雁云和沈琳有默契,有约定的话,老妇人就感受到威胁了,问题是:雁云有战斗力吗?
  “雁云!”老太太非常镇定:“请说明来意好吗?”
  雁云就站在进门处,这是他的高明处,那几支匣枪现在正瞄准着沈琳,如果掉转枪口来对付他,沈琳就有了机会。当然,那些大汉可以分一半的火力来侍候他,那还需要姜二奶奶的命令,在那一瞬间他还可以应变。高手临阵,那怕只有一眨眼的时间也是相当宝贵的。
  “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雁云这句话很有学问,暗示他并非和沈琳有什么默契,其实,他们也真的没有任何默契。
  “没关系,”老太太的语气很温和:“来了就是客,我当然要问问来客有何贵干。”
  “我来找一个人。”
  “找谁?”
  “我来找万百顺万老爷子,据店里的小伙计说,他们掌柜的到如意茶楼来了。”
  “客人倒是有的,不是什么万老爷子,是江湖道上有名的毒王胡三。”
  “我找的不是什么胡三,是顺记皮毛店的东家万百顺万老爷子。”
  “雁云!难道你不知道万百顺就是胡三,胡三就是万百顺吗?”
  “我不知道。老太太!请回答我:万老爷子在不在这里?”
  “我只承认胡三在这里,这是有差别的:万百顺是个殷实商家,咱们要是把他怎么样的话就是欺压善良了,胡三是江湖中人,我要是把他怎么样也只是冤冤相报,恩怨纠结而已。”
  “老太太!我曾经向你表示过,不管你们这些人到这儿来干什么,我都不想管。我来,是为了报恩,如果谁要跟我的恩人过不去,那就是我的敌人,你大概没有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吧?”
  “哦!莫非胡三是你的恩人?”
  “我不认识什么胡三,只认识万百顺万老爷子——老太太!我这个人不太会记仇,人家打过我一个耳光,踢过我一脚,或者捅过我一刀,我都会忘记。别人对我有一点恩惠,我却不会忘记的……老太太!把人交出来吧!”
  沈琳此刻心中舒坦多了,她方才放过雁云,那也算恩惠吗?最少,雁云的话已经给她强烈的暗示了。
  沈琳在稍稍放松之后,立刻又全神贯注,因为雁云只有一个人,她必须和雁云作最适当的配合。
  “雁云!你坚持要找胡三吗?”老妇人在沉静片刻之后又开始发话。
  “我已经说过无数遍了,我要找万老爷子。”
  “反正是同一个人……如果你找不到他,打算怎么样?”
  “我找不到这个人就不会罢休,如果他死了,我就要找到杀他的凶手。”
  “雁云!我不容许任何人破坏我的计划。”老妇人的态度突转强硬。“你方才遭到痛殴,现在还好好地活着,你就应该珍惜你的生命。听我的话,立刻离开这里,关外,海阔天空,足够你这只孤雁飞翔的。”
  “对不住!我一定要找到万老爷子。”
  “二奶奶!给这小子一点教训!”老妇人吼了起来。
  羡二奶奶立刻就打了一个手势,在这瞬间,沈琳的斧头到了手上,横在胸前,其实,她那种保护性的措施并没有多大的作用。而雁云却依然地站在那儿,一动也没有动。
  有两个大汉倏地转身、扬臂、拔枪……砰砰,立刻就响起枪声怒吼。
  雁云还是直挺挺地站在那儿。
  那两个动枪的汉子却是右臂下垂,腕部流血,匣枪也落下了地。原来雁云还安排了伏兵。
  伏兵并没有露面,当然,一露面就不算是伏兵了。
  姜二奶奶脸色变了,她一直把这几名枪手当作她最后的盾牌,想不到这面盾牌竟然破碎了。
  “老太太!”雁云轻缓地说:“江湖人物动手相搏,虽然也有杀生害命的情况发生,不过多半都是受到还可以复元的伤害,这种洋枪可不同了,吃上一粒,多半是死路一条,所以我不赞成用这种太过霸道的玩艺儿了……老太太!教他们把枪放下,好吗?”
  其中有一个莽撞的汉子自作主张地突然掉气枪口指向雁云,他的动作相当快,可是雁云的伏兵比他更快,砰地一响,他的遭遇和他那两个同伴完全相同。
  砰砰砰砰又是一阵乱枪,都射在另外几个大汉的脚边,现在,不需要姜二奶奶下令,他们都自动地将手上的匣枪扔掉了。
  沈琳也立刻展开了行动,在她那把锋利斧头的挥舞下,原先排成人墙的那一群大汉纷纷地闪开了。
  几乎同时,有人从房顶上一跃而下,是夏健,他手里有两支匣枪。
  姜二奶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二奶奶!”夏健冷冷地说:“绝不是我这个人不讲道义,你想要我的命,我如果还规规矩矩地听你的话,我就变成一头驴了。”
  沈琳的利斧已直逼老妇人的面门,她冷冷地说““老太太!我们现在来谈谈合作的事,怎么样?”
  大势好像已经不妙了,可是,老妇人还是相当的镇定;她似乎不相信自己会败在这一群毛头小伙子的手里。
  “沈琳!你以为你已经占上风了吗?”
  “最少我不会被人强迫着谈合作的事。”
  “沈琳!你还有最大的麻烦,你知道吗?”
  “哦!”
  “唐群的母亲是你师父的女儿,杀她的人是胡三,你一定会为她报仇,而且,你刚才也表示过,一定不放过狠心造成唐家灭门血案的罪人……不过,这个罪人却是白山黑水一孤雁的恩人,雁云绝不会让你得手,何况雁云及时救了你……唉!恩怨纠结,真是太复杂了,我看你要如何处理。”
  “用不着你操心,老太太!我们现在谈合作掘宝的事……”
  “沈姑娘!我没有你那么倔强,现在,我没什么说的,你怎么说我怎么依。”
  “真的吗?”
  “沈姑娘!别打哈哈了!你吩咐吧!”
  “留下胡荷、胡梅,带着你的人到城外野地上等着。”
  “等着?”
  “是的,只要你有耐性,你可以一直等到一百岁,两百岁,我会去寻宝藏,挖出来之后我会分你一份,你为这件事毕竟也费了不少心血。”
  “好吧!也只有这样了。”
  老妇人显然非常识趣,她并不想竭力去挽回颓势,挥挥手,跟那些衣服上绣着金钱标帜的大汉离开了店堂,向后面走去,她甚至连大门都不敢用了。
  夏健将地上那些匣枪集中在一处,然后向姜二奶奶说:“二奶奶!你可以走了,在省城,你还是富婆,不过,有一个人你可得好好应付。”
  “谁?”
  “萧队长!”
  “哼!”姜二奶奶打从鼻孔里喷出一股冷气。
  “别冷笑!姓萧的以前是你的奴才,现在可不是,当他发现你竟然派我去杀他,就是一头懒猫也会变成一头老虎。”
  姜二奶奶一挥手,带着她的残兵败将走了。
  沈琳突然说:“雁云!我要提醒你,你要找的人在后面,老婆子可能会将他带走。”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应该跟去看看。”
  “你为什么不跟进去看看?我要找的人难道不就是你要找的人吗?”雁云话中的弦外之音太明显了。
  “雁云!你认为我们之间真的会起冲突吗?”
  “那要看你对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保持何种态度。”
  “雁云!我方才已经想过了,为了不使眼前的局面变得太复杂,我打算将这件事情交给唐群去处理,说来说去我们总是局外人,你没有理由阻止唐群为父母弟妹报仇。”
  夏健听他们谈论的事情与他无关,就冷冷地坐在一旁没有插嘴。
  “沈琳!”雁云想了一想才开口,“你说得不错,我没有理由阻止唐群为父母报仇,可是,那不是他真正的父亲,而且,胡三是他的叔叔,这个叔叔又是为他的生父报仇行凶的……你这样作,不是让唐群为难吗?”
  “每个人都会面临难题,可是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方法去解决,你又何必操心呢?”
  “唉!我实在不应该为别人操心的。”
  沈琳拿起了桌上锦盒扬了一扬:“这个暂时由我拿着,你该不会反对吧?”
  “我没有意见,反正,我不是为了藏宝来的。”
  “那我就先走一步了。”沈琳将锦盒揣进了怀里。她算是最得利的人,一笔庞大的宝藏落进了她的手中。
  “沈姑娘!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
  “雁云!麻烦你提醒我吧!”
  “胡秋云……”
  “放心,我一出门,她就会来,我不会把一个浑身都有毒的人老是带在身边的。”
  “我信得过你。”
  沈琳再度向雁云和夏健挥手告别,向大门外走去。
  等沈琳的背影消失后,雁云轻轻地拍拍手,胡三、胡荷、胡梅走了出来,老妇人真的如此守信吗?原来是萧队长带了一小队枪兵在场,她想不守信用也不行。
  “这里还用得着我吗?”姓萧的问。
  “如果你急着要赶到什么地方去,就先请便吧!”雁云毫无表情地说。
  “不错,我正要赶着去会一个人。”
  夏健紧跟着说:“我也想跟着去看看热闹。”
  他们离去之后,店堂内有片刻的沉静。
  “二位姑娘!”雁云缓缓地说,“你们在大门口去等胡秋云,她是你们同父异母的姐姐,见面之后好生聊聊,我有话要跟你们父亲聊聊。”
  胡荷、胡梅双双走了出去。
  “雁云!谢谢你!”胡三很诚恳地说。
  “不必谢,”雁云的态度却很冷淡,“我是在还债。”
  “雁云!不要那么说……”
  “万老爷子……”
  “不!我应该,恢复姓胡了。”
  “不!我还是要称你万老爷子……刚才,沈琳的话,你都听见了吗?”
  “听见了。”
  “我希望你能好好对待唐群,也要好好应付唐群。”
  “你放心,他是我的侄子。”
  “但愿他也把你当成他的叔父。”雁云说完之后,就掉头向外走去。
  “雁云!我们应该好好地聚一下……”
  “不必了!我们以后永远都不会再聚了。”
  雁云的话非常决断,他的行动更加决断,一转身就走了出去,他似乎不想让胡三有挽留的余地。
  胡三愣在那里,一个他思念已久的映影缓缓在他眼帘中出现——是胡秋云。
  胡秋云对她父亲的印象是模糊的,她此刻内心也许非常激动,而她表面上却相当冷静;步履犹豫,口气迟疑,目光中也闪烁着问号。
  “是爹吗?”
  “秋云!”胡三轻缓地说:“这是胡荷、胡梅,她们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
  胡秋云似乎想打一声亲切的招呼,而她的嘴吧张着,却发不出声来。
  胡荷与胡梅大概是被她们的外祖母管束得太严格了,她们缺乏热情与活泼,环境变了,而她们冷冷的表情依然没有变。
  “秋云!”胡三又说:“带你的两个妹妹到城外灵宝塔下等我,天亮前后我会来,如果我没有来,我就永远也不会来了,你要好好待她们。”
  “爹!您?”
  “快去吧!”
  乍见即分,那滋味绝不好受,可是,胡秋云并不激动或悲哀,她的感情早就能控制自如了。
  她招招手,胡荷与胡梅无言地走到她身边,三个人很快地走了出去。
  偌大的店堂里只剩下胡三孤单的影子。
  一切进行的过程似乎都被一个有着无比权力的人控制着,只不过一眨眼的宁静之后,就有一个重而缓的脚步声在茶楼门口响起。
  是唐群,那把无鞘的刀在他身上,原先包裹的白布已经扬弃了,不显眼的刀身此刻看起来却是透现锋锐的杀气,使它成为一把能使人感受威胁的刀。
  胡三冷冷地瞥了唐群一眼,低沉地说:“沈琳和雁云都认为你……”
  胡三的话突然停住,因为那把锋锐毕露的刀已经横在他的颔下。他抬头看看唐群,伸舌湿润了一下干焦的嘴唇,然后吐出一句话:“你会杀你的叔父吗?”
  “你说你是我的叔叔,那只是你的说法,”唐群的声音和语气似乎比以前成熟多了。“没有凭据,没有证人,也许是你的谎言和手段……就算你所说的话全是真的,我也不承认我是胡家的人,母亲经过十月怀胎,才孕育出我,我在唐家长大成人,躺在唐家牧场的那具尸体才是我的父母,还有我的弟妹,而这些都是你造成的,所以,我要杀你为他们报仇。”
  “唐群!我有许多机会可以杀死你,而我并没有……”
  “那是因为你还想利用我,你把我安排在暗处,成为一支伏兵,却让我有机会把你认识得更清楚。我的刀法不好,却能对付你这个没有练过兵器的人,你现在还可以对我用毒,不过,倒地之前你的人头会先落地。”
  胡三好像发生了轻微的颤抖,也只是微微一下,并不显眼。
  “看在秋云的份上,难道你也不能……?”
  “关于令媛,我只有愧对她,她如果要为父报仇,我会毫不反抗的……”
  唐群话声未落,刀已动。胡三本能地弹跳而起,挥出右臂去抢那把刀。刀真利,唐群并不成觉自己用了多大的力,胡三那只右臂已离开了他的身体。
  唐群又挥出了第二刀,可是,他又突然将刀收了回来。
  断臂的痛苦使胡三的脸孔变了形,但他并没有喊叫,并非他有种,而是恐惧完全控制了他的神智。
  “胡三!这把刀是你二哥留给我的。同时,他也留给我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胡三,我只是不忍心用胡二先生送给我的刀去杀害他的弟弟,胡三!算你运气!”
  唐群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
  胡三的左手飞快地伸向怀里,抓出一把茸茸的药草,堵在断臂的创口处。
  天快亮了。
  在郊外,格外能感觉到曙色将临,雨露重了,柯枝间的鸟儿已发出吱吱叽叽的叫声。
  沈琳似乎在等什么人,她的四个手下站在她的四周,以他们站立的角度看来,似乎是在保护她。
  那匹快马又到了,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刺而来。
  “东西到手了吗?”马上的人问。
  沈琳将手里的锦盒扔过去,马上人接着,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盒盖,盒子里立刻冒出了一阵轻烟,在他还没有分辨出有一股什么样的味道正钻进他的鼻孔时,他已经从马背上栽了下来。
  四个大汉要往外冲,沈琳一个手势使他们又终止了他们的行动。
  沈琳在等待着,等待那阵轻烟在晨风中消逝。
  马上人栽倒在地之后,就没有再动过。
  “毒王胡三是那个老婆婆造就出来的,”沈琳喃喃地说:“东西经过她的手之后怎么可能没有暗动手脚呢?还好,有人为我作了替死鬼!”
  她走过去,再度将落在地上的锦盒揣进怀里,招招手,将她的手下召集过来。
  “你们分成两组:一组去査看姜二奶奶的结果,另一组去打听唐群的情况。天亮之后,你们去雇一辆骤车,买几把锄头、铲子,然后出城,随便往那个方向走都行,我会找到你们的。”
  四个大汉点头应声,然后掉头离去。
  沈琳稍稍等了一会儿,当她也正要离开这旷野荒郊时,突然发现约莫二十步之外,有一个人影静静地站在那儿,冷冷地注视着她。
  她的手已经搭上了斧柄,但她并没有发动攻击,那个人影很瘦小,她认出来是雁云。
  雁云像幽灵似的站在那儿,他似乎已经来了很久。
  “雁云!”沈琳扬声说:“恩报过了,你就该走,你还在这里等什么?”
  “我在看。”雁云的声音听起来像洪钟。
  “看?”沈琳也不由自主地向四下看了一看。“看什么?”
  “看‘天理循环、报应昭彰’这句话是不是应验?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是不是每每不爽?”
  “雁云!你好象话中有话?”沈琳不经意地打出了一个手势。
  “沈姑娘!你能听出话中有话,那算你有福气。”
  “雁云!不要一心一意想作大侠客,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你管不了那么多。”
  “沈姑娘!别误会我是要管什么闲事,我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有些人不喜欢潇潇洒洒地过日子,偏偏要作‘名’与‘利’的奴隶……”
  “雁云!你应该适可而止!”沈琳再度挥了一下右臂。
  “沈姑娘!我看你的神智已经不太清朗了!”雁云向前走了几步。“你一再挥手作势,是教你的手下包围我,然后好将我杀死吗?你难道已经忘掉你已经派他们去雇车和购买掘宝的工具了吗?”
  沈琳猛地打了一个冷噤。她有些惊慌地观看前后左右。
  “沈姑娘!刚才从马上栽下来那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我当然知道。”
  “你未必知道。”
  “哦?”沈琳的信心动摇了。
  “他就是胡秋云的父亲胡三。”
  “什么?他是胡三,胡三不是明明……?”
  “在如意茶楼出现的是万百顺,多少年来,他一直被真正的胡三以药物控制着作他的替身,他们的面貌本来就有几分像,再被胡三逼着他模仿,长时间下来,他自己都以为他是胡三,而不是万百顺了。”
  “不可能,”沈琳猛烈地摇着头。“这个中毒死亡的人绝不可能是胡三。”
  “为什么你说绝不可能?”
  “他号称毒王,怎么可能中毒而死?”
  “善泳者溺,玩火者终必自焚,他的本事是那位老太太教的,当师父的人总会为自己留一手的。”
  沈琳又打了一个寒噤,晨风太凉了吗?
  “沈姑娘,连号称毒王的胡三碰了一下那只锦盒,就立刻中毒死亡,你还能躲得掉那个老妇人的算计吗?”
  沈琳飞快地将原已揣在怀中的锦盒扔了出来。
  “沈姑娘!只怕来不及了……”
  雁云的话声未落,另一个声音紧接着响起:“是来不及了……这时候,毒性恐怕已经进入内腑了。”
  说话的人就是那个老妇人,沈琳立刻回手就拔取背上的斧头,她突地发现那把斧头有千斤之重。
  她几乎使尽了浑身的力气才将背上的斧头拖了出来,不过,斧头已经不再是杀人的利器,只是沈琳撑持身体重量的一根拐杖了。
  她嘶声说:“雁云!胡三为什么要选上我?他为什么要选上我?我本来的生活过得多潇洒自如,他为什么要选上我?为……?”
  “为”字使沈琳的嘴形张大,她没有说出下面的字,一道血箭喷射出来,她的人倒了下去。
  老妇人发出一声爆笑。
  死亡!爆笑,竟然丝毫没有影响到雁云,他站在那儿,动也不动,好像他早就不关心这一切了。
  老妇人先捡起那把根本见不到刀身的“无痕”宝刀,又拿起沈琳的斧头,这才回过身来说:“小子!你还在等什么?你看到那么多人死亡,还不过瘾吗?难道你也要看到我死去,你才甘心回到你那白山黑水的老窝里去吗?”
  “老太太!有一件事我是很不明白。你这么大一把年纪,早就可以享享清福了,为什么还要这样……?”
  “雁云!你还没有到我这把年纪,等你到了六十、七十的时候,你就会了解我的心情,人不会数日子等死,总是认为自己会比别人活得久,总认为自己还有一番作为。我平生钻研药性,制造出千百种立刻致人于死的药物,却始终没有完成一种控人心志,听我摆布的药物,听说,那笔宝藏中有一味‘龙胆’,是我所需要的一种极为珍贵的药引子,我要完成那种控人心智的药,所以,我要尽各种手段取得那笔宝藏,明白了吗?”
  雁云没有回答,一阵杀伐之声代替了他的回答,沈琳那四个手下又回了头,正和那一群衣襟上绣着金钱标帜的大汉展开了厮杀。
  人数是十一对四,可是,沈琳那四个手下异常勇猛,完全采取了拼命的打法。厮杀终于结束,沈琳那四个手下悉数被歼,另外那十一个大汉也没有一个是站着的。
  雁云仍然是无动于衷,他到底在关心什么?
  “小子!愿意替我挖掘那笔财富吗?事后你可以分到一些贵重的东西。”
  “老太太!你忘记一个人了。”
  “谁?”
  雁云用力地说:“唐群。”
  “唐群?”
  远处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我经常会被人遗忘,而我却又老是会在那些忘掉我的人面前出现。”
  唐群迎着阳光走来,那把光秃秃的刀拿在他手里,由于阳光的照射,刀身还闪烁着熠熠的亮光,看起来也像一把刀了。
  老妇人喃喃地说:“最后的一个竞争者……雁云!你们俩约好的吗?”
  “没有。”雁云冷冷地回答。
  “那就请你先走一步。”
  “不!如果唐群死了,我要为他收尸。”
  “如果是我死了呢?”
  “你不会死。”
  “为什么?”
  “唐群不会残忍得去杀害一个老妇人。”
  这时,唐群已经走到面前,他接下去说:“是的,我不会杀死一个像你这般年纪的老妇人,何况你并没有直接作过伤害我的事,而且,我还感谢你告诉我一个多年前的秘密,使我对我的家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孩子!你要什么?”
  “我要我外祖母留下来的东西——那把斧头,当然还有那一截刀柄……老太太,真正的无痕宝刀在我手里。”
  老妇人点点头,将右手伸进怀里,当她再将手抽出来时却洒出了一遍粉末。
  唐群的刀飞快扫动,老妇人的右掌齐腕而断。
  “老太太!晨风不小,我是背风而立,你的毒药吹不到我面前来……我只说过不会杀你,却没有说过不会伤你……”
  话未落,刀又出,那老妇人的左手又齐腕而断。
  雁云大叫道:“唐群!你不觉得你太残忍了吗?”
  “雁云!如果你想想这一双手曾经制造过多少害人的毒药,你就不会责怪我了。”
  老妇人终于昏倒在地上,唐群撕下一幅衣襟包着手,在老妇人怀里拿出那一截刀柄,又从一个囊袋中取出一些止血药草敷在伤者的断腕处,然后和雁云离开了。
  两天后,在一个幽静的山谷,唐群终于在一个深达十尺,广达十五尺见方的土坑里挖出了一个木箱子。雁云自始至终都坐在一旁观看,唐群累得快发昏,他也不会帮上一点忙。
  撬开箱盖,只见里面放着一块牌子,不是金牌,也不是玉牌,而是一块木牌。木块的正中刻着“知足常乐”四个字,旁边还刻着一行小字——留给后世的子子孙孙。
  唐群禁不住大笑,笑声震动山谷,一直都很冷静的雁云终于也受了影响,也跟着大笑起来。
  他们不停地笑,笑痛了肚子,笑出了眼泪。
  当他们笑够了之后,又开始填平那个坑,这一回,雁云不再袖手旁观了,唐群将那把刀和那把斧头一起放在坑里埋掉了。
  知足常乐!那是最贵重的,他已经拥有,他还要企求什么?
  (全文完)
  Q群7649715中华武侠小说,古陌阡2025.11.25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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