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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古龙]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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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2 20: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王不留行 隶属:热血古龙

一 女人来袭
月光轻盈的洒入杨狰的小木屋里。杨狰闭着眼,欣赏屋顶上破洞中的墨色夜空。柴门被轻轻推开,一个白衣如雪的女人像一抹幽灵潜入屋子。女人是美丽的,脸色是苍白的,鼻梁是挺直的。她的侧面告诉杨狰一件事,她是个有毅力有决心的女人。
杨先生吗?她问。
是我。杨狰回答。
请你替我杀一个人。
可以。
他的名字叫张富贵。
好的。
那么你的价钱呢?杨狰问。
我没有钱。女人说。
她突然褪下自己的衣服,露出修美的胴体。她说,我的本钱,就只有我的身体了。我还是个处女。
等等。把衣服穿上。杨狰说,你有一文钱吗?
一文钱?女人点点头。
你可以用一文钱,几枚铜板来买别人的命。我是个杀手,不是妓院的老鸨。我做的向来都是钱的生意。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有人用一筐鸡蛋请我杀人。
那你可以再破例一次。
不能。杨狰说。你知道这一筐鸡蛋的代价是什么吗?
我差点就是个死人。我在床上整整休息了四个月。三十多个鸡蛋,我要对付三十多个高手。从那天起,我发誓,只为钱杀人。
你怪他吗?
为什么要怪?
像我这样的人,死不足惜。唯有金钱,才可以买到别人买不到的荣誉。
她一定是个女人。
是的。杨狰说。她很美,和你一样的美。后来她把钱还给我了。三百两。并不算多,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她怎么付得起?
因为她后来去做妓女了。
我身边有十两银子,是我的全部家当了。女人披上衣服后说。
不。虽然说,再贱的价格我也收,但是,你认为他的命值多少,你就得出多少。杨狰说。
我曾经替街上卖面条王老头杀了四个地痞,收了他八文钱。因为他们在他心中只值八文钱。
你认为你要杀的人值十两吗?杨狰问。
女人不作声。我不知道。她沉默了许久说。
如果值得,十天之后,我就能杀死他。如果不值,对不起,这票生意我不能接。钱并不是越多越好,关键在于价值。我不能违背我杀人的原则的。
他值三千两。女人说。
三千两在我的杀人记录钟,不算很贵。可以接受,但你必须拿出一半的预支来。杨狰说,这也是我的规矩。
我一定会拿出来的。我一定要他死!
想听听原因吗?女人问。
我并不强求每个买家说出杀人的理由,这是别人的隐私,是对是错,我绝不能过问。但若别人当我是朋友,想要告诉我,我也从不拒绝的。
我的弟弟在张富贵家打短工。每个月回家一次,但近来三四个月,他却失踪了。弟弟曾告诉我说,张富贵是个奇怪的人,不好女色,却喜欢男宠。我的弟弟就是其中的一个。只是他发现张富贵有了其他的男人,且对他失去了兴趣。所以他失踪了。
你怀疑,你弟弟被他杀了?杨狰问。
是。
但你只是怀疑,你根本没有证据。
关于男人与男人之间做出这样的事情,我想起来就觉得恶心。我和弟弟相依为命,现在他竟然沦落成这副样子,不管他现在是否尚在人间,我都要张富贵死!
如果单单是这个原因,三千两太贵了。
你误会了。女人说,三千两只是用来买我弟弟的命,我要为他讨个公道。
杨狰沉思了一会儿突然大笑,我现在明白为什么有的人的命可以值三万两。
为什么?女人问。
从某种情况来说,因为仇恨而杀人的生意,我接了十之八九。价格的高低,有时并不在于被杀者的身份地位,而是被死者所杀死的人在买家心中的分量。
你的弟弟,在你的心中恐怕三千两只是一个底价吧。
嗯。他对于我来说本该是无价的。女人回答。
满天的星光在闪烁,似乎也在暗暗的发笑。屋外的落叶被风吹起,飞扬的到处都是。

二 杀手规则
杀手的面目──
杨狰五官精美,剑眉星目,高鼻薄唇,国字脸型,白面微须。
杀手的手──
杨狰的手,修长有力,干燥稳定。左利手,刀不离手。
杀手的身材──
杨狰有一副好身材。好身材对于女人来说,便是挺胸,翘臀,长腿,细腰。但男人的好身材有两种,一种是肌肉发达型的,一种则是杨狰这样肌肉紧致,张持有度,仿佛身上京城华服斋的布料和手艺一样,紧贴到天衣无缝。
杀人的兵器──
刀。
在某个年代,刀曾经已经占据过主流,当时出现过傅红雪,花错,丁宁,姜断弦,杜雷,狄青麟等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但刀的时代仅仅如同秋天的飞萤,微火而过。剑又重新归位。
杨狰用的仍然是刀,用他自己的话说,不管时代怎么变化,我始终坚持用刀说话。只要一件兵器可以杀人,它就是优秀的,没有主流次流之分。
杀人原则──
不论杨狰相貌如何,武功如何,只要能严格遵守自己原则人都值得别人尊敬。他什么人都杀,只要出的起这个人价值的酬劳。杨狰从来不免费杀人,因为他相信这世界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
杨狰杀人,先收一半,事成之后再收一半。十两以下者,一次付清。十日之后,取人性命。若不成功,……
杨狰至今未曾失过手。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他是丁卯年出道的,两年时间,他杀了六十九个人。平均每十六天一个人。有时,他可以挥霍酬劳花天酒地几个月,有时他也穷的揭不开锅。
杀人于杨狰来说,不是种乐趣,也不是刺激,只是职业,谋生的手段。一个人只有靠专长谋生,才可能做出些成就。杨狰的专长是用刀,用快刀,杀人,杀世人。
五天后,杨狰收到了女人预支的一千五百两。他不用问也知道这钱从何而来。一个美丽女人的大半资本无不来源于身体,而若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的至爱出卖贞洁,这个女人也是值得尊重的。
杨狰有些后悔自己的原则有时为什么那么不近人情。杨狰决定,干完这票之后,洗手退出。他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女人。
爱是一种奇妙的东西,爱能让人发病,发疯,发狂。

三 真正高手
秋阳渐渐西下,杨狰步入张富贵的豪宅之后,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萧条感。在达官贵人的光鲜外表下,又有多少人知道这其中的悲凉呢?杨狰看见了张富贵。一个面色祥和的中年人坐在庭院的凉亭里,手指上戴着白玉戒指。他只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平庸暴发户,杨狰要杀他,易如反掌。可怕的人是,站在他身后的年轻人。他们都叫他小傅。
小傅最大的特点是冷静。他背负这四尺五寸的长剑,不动声色的立在张富贵的阴影里面。杨狰也很冷静,他曾遇见过各种各样的高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风格,冷静也是大多高手的风格。
杨狰径直朝他们走去。
杨狰的杀人原则钟也有一条很重要,他从来不在别人背后出手。他向来都是先告之来意,再出手的。杨狰的观点是:杀人也是一门学问,你要在杀人之后,还要让别人尊敬,就算被杀,也觉得心悦诚服。
我是来杀人。杨狰说。接着他出手。斜刺,走偏锋,怪异辛辣。但他没有想到小傅的剑更诡异,他背后是一把寻常的剑,仅仅见长。但他却左手反手从肋下抽出剑尾,原来那剑是倒背的,右边肩头的剑柄是个噱头。杨狰大惊,急退。接下来的事情,他更加意料不到,小傅没有继续攻击,而是轮到张富贵出手。这才是必杀的招式。杨狰始终没有注意到张富贵,在他的调查中,小傅是唯一对他具有威胁的人,虽然他只是个刚刚出道,没杀过人的少年──原来他整个人都是噱头。
张富贵笨重的身体此刻就像一只轻浮的气泡,迎着杨狰的面飞来。杨狰只有退,他退到古树下,无路可逃。而张富贵的拳头在一霎那出了七招。这七招每一招若碰到杨狰身体,他就该是个死人了。杨狰咬了咬牙,挥刀──到了拼命的时候,他绝不退缩。
刀光如同刚刚升起的一抹新月,平凡而普通。这正是杨狰用一招行走天下的“举火烧天”。凭借着它,杨狰不知闯过了多少次鬼门关。但杨狰立即发现,他的刀快不过拳头。
杨狰在背贴大树的情况下本该是个死人了,但他没有死。
死的是张富贵。
小傅的剑刺穿他的心脏。那柄剑却又竟然不是小傅左手的剑尾,而是他肩头的噱头。张富贵再不信也没有办法,因为他看见了胸前的剑尖。
谢谢你。杨狰说。
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救你?
不用了。因为我还活着。
你是个奇怪的人。
这是我的原则。杨狰说。
我听说你从来没有失过手。小傅说。
那是今天以前的事情了。
你知道今天为什么失败吗?
为什么?
因为你不够阴险。你虽然是个杀人的人,但做事还不够卑鄙。
那么你呢?
我也是个杀人的人,但我更危险。小傅说。
你的调查对了一半,我是刚出道的人,从来没有人见过我出手。自然,你也不知道我的剑先从剑柄拔出。你也绝对想不到,我的长剑是双剑的剑匣。
杨狰苦笑一下,你很神秘。
我不神秘,神秘的是他。小傅指了指张富贵。我们两人加起来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你怎么会潜入他的身边的。杨狰问。
一个少年,他请我杀死张富贵。
杨狰惊叫道,女人的弟弟。
可能是吧。这一次,我免费杀人。如你所知,我初出江湖,无名无势,只要建立起声望,我不在乎用什么方法。我要做杀手界中的第一人。
少年其实对于他也恨之入骨,但无能为力。恰好,他遇上了想要成名的我。我说,如果你要杀张富贵,就要借你的命。
他同意了?!
是。他已经失去了尊严,还会怜惜自己的生命吗?
他是为了杀张富贵,才甘愿去死的?杨狰说。
是的。你知道张富贵有断袖之欢吗?
杨狰点点头。
你是女人派来的杀手吧。你现在也一定可以想到,她弟弟所说的另外一个男人只是一个骗局。
张富贵没有别的男人吗?杨狰说。
不是。他有。
那个人就是我。
正因为是我,我才可以让这个谎言继续下去,才可以杀死他。我答应过这个少年,不论付出多少代价,一定助他杀死张富贵。
你何必委屈了自己呢?杨狰叹了一口气。
小傅的眼里突然流出一股悲哀。他说,我说过,这就是你失败的原因了,你太注重尊严,太恪守陈规了,你总喜欢堂堂正正的去杀人。
你的尊严和人格呢?杨狰问到。
小傅望向远方,悠悠的道,我的尊严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没有了。只要可以达到目的,手段根本不重要。
杨狰也感到一些哀伤从心头浮起,这个年轻人的过去一定受到过很大的打击,要不要他应该是何等的骄傲自负。
小傅笑了笑,现在有件事情是真的,张富贵已经死了。
杨狰说,是的,他是个死人了。




发表于 2005-6-17 02: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还不错,只是开篇的交易过程太过罗嗦,情节似乎有些老套。丁鹏不懂,瞎说的,别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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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3 09: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文标题格式已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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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3 16: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先灌一把~~~~~但是文章也蛮好~~~呵呵~~~闪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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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4 08: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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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1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這鸡蛋杀人事件, 好像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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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7 17: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俺喜欢这种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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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8 09: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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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21: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欣赏,标题颜色已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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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8 12: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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