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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古龙楚留香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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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9: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9: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夜,春夜,又在下雨。
离愁的春雨格外令人感到凄凉。
那条泥泞满途的窄巷里,黑得像被黑漆所漆过那样。
简陋的竹棚已不见了。
那盏被火熏黄的风灯也不见了。
那个面摊与卖面的老板和老板娘,当然也不见了。
谁都不知道,这个人站在这窄巷的密雨下,究竟为了什么?
这个人已很老了。
照理说,老人是不适于风吹雨淋的,尤其是这个老人,非但没有雨具,而且连一顶草笠都没有。
雨水淋湿了他苍老的脸,湿透了这老人身上单薄的旧衣。
可是,这老人仍旧屹立在密雨中,仿佛落在他身上的并不是带着寒意的密雨,而是阵阵香风。
楚留香的衣服也湿透了。
他已足足盯住这个老人看了半个时辰之久。
楚留香的忍耐性似乎比不上这个老人,于是他踏重着脚步,在这泥泞的窄巷那端,朝老人走了过去。
“雨还不停。”楚留香站在老人身边说。
“嗯。”
“你喜欢雨?”
“嗯。”这老人还在鼻中哼出这简单的答复。
“你全身都淋湿了。”
“嗯。”
“我也全身淋湿了。”
“嗯。”
“淋湿的滋味不好受。”
“嗯。”
“如果现在去喝酒,总比给雨淋好得多。”
“嗯。”
“我请客。”
这老人不再出声。
可是楚留香却摸了一下鼻子,拔足就走,一边嚷道:“你不去,就是土狗!”
*******************************************************
酒,是三十年前的女儿红。
在这家破旧的酒馆,居然还拿得出这种好酒。
可是菜却只有一碟卤蛋和一碟豆腐干。
“酒不错,”楚留香与这老人对坐着,“可是没有好菜。”
“谁说没好菜?”角落边,那桌而坐的,也是一个老人,上一碟豆腐干,喝的也是三十年前的女儿红,他举杯一饮而尽,就放下了酒杯,昂首而道。
楚留香笑了,笑得好似从天上掉下来无数宝贝那般,就朝对面坐的老人说:“一碟豆腐干也算是好菜,何况我们桌上多了这碟卤蛋,倘若你不吃,你该算是如假包换的土狗!”
与楚留香同桌而坐的那位老人,仿佛很怕听到“土狗”两字,立刻举箸夹了一双卤蛋,直朝嘴里送去。
楚留香呆瞪瞪的盯住了这老人,将这只卤蛋吞入口中,突然角边的那个老人跃身而起,手持乌剑,捷向楚留香后腮刺来。
那位吃卤蛋的老人,眼见他已将这整只卤蛋已然吞入了口中,蓦地用气一吐,直朝楚留香劈面袭来。
剑是乌剑,剑风劲捷。
蛋是卤蛋,劲道更激。
剑尖已到楚留香腮后,堪堪在这刹那当儿,楚留香微微一仰,反手伸出双指已然夹住了剑尖,那只卤蛋却沿着劲力袭来,刚刚定在剑尖之上。
“土狗就是土狗,这么好的卤蛋,竟然到了嘴里也无福消受!”
“楚留香?”
那个持剑的老人,脸色顿变,喃声而问。
“嗯。”
“胡铁花呢?”
“你找他干什么?”
“找他喝酒。”
“胡铁花最近酒量很差。”
“胡铁花居然也会失信。”
“他醉得已经不省人事。”楚留香说:“好朋友尚且要寄妻托子,何况是一个喝酒的约会,胡铁花醉倒前,叫我来替他赴约。”
“你不能替代。”
“我的酒量比胡铁花好。”楚留香放下手指,摸了下鼻子说,“那个土狗嗅到酒已醉了一半。”
“我们约的不只是喝酒,酒后尚有余兴。”
“余兴我也可以奉陪。”
“你不会。”
“我可以学。”
“土狗学吹笛,岂非笑死了人。”胡铁花突然踏入这家酒馆。笑弯了腰说:“楚留香手脚灵巧,依然天下闻名,若说吹笛乐器,却是十足的门外汉。”
“我知道你装醉。”楚留香说,“交到你这种朋友,总算是交了运。”
这家酒馆里的老板,年纪并不大,坐在柜上的那个老板娘长得更年轻,一袭布衣,脂粉不擦,却越发显出她清丽娟秀。
老板在柜边后叠酒坛,老板娘居然挥动她夷白的玉臂,五指拨动着算盘,完全不将店堂内的纠纷放在眼中。
“唉,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胡铁花叹了一口气,若有所思的喃道。
“怎么未醉已出醉语”楚留香说。
“你瞧,这酒馆如此破残,这老板和老板娘却如此年轻有为的,似乎太不公平。”
“天下不公平之事太多了。”楚留香说,“你总不能全理。”
“不过眼不见为净,如今眼见了却看不过去。”
“那么你准备怎么?”楚留香问。
“拆了这间酒馆,另外再造新的。”
“岂非要花许多金钱?”
“乌氏兄弟富甲东北边陲,造一间酒馆何足道哉。”胡铁花说,“何况乌氏兄弟慷慨为怀,造一间酒馆乃小事耳。”
“如果乌氏兄弟不肯呢?”楚留香问。
“如果他们不肯,我今后就不再陪他们吹打乐器。”胡铁花说。
那两个老人不待胡铁花说毕,双双掏腰,各自摸出了一锭足有十两重的金锭,放在桌上。
“想不到胡铁花还有这么有钱的朋友。楚留香笑笑说。
“我早就已言明,乌氏兄弟慷慨为怀。”“胡铁花又说:“如今这两锭金子,已足够再造一家酒馆了。”
“那么为人为到底,我们替这位老板和老板娘先拆掉这家破酒馆。”楚留香说。
砰嘭声下,酒馆刹那间已然倒塌。
老板居然双手捧叠了六坛女儿红跃身跳出,老板娘娇躯一闪,连人带算盘也紧随着老板跳出灰尘一片的残馆,在她左手中却捏着适才乌氏兄弟放在桌上的两锭金子。
“不好!”胡铁花说着,拔足就跑。
“不逃才是土狗!”楚留香也随着跑去。
“唉!”持着乌剑的乌老大对乌老二说:“看来我们兄弟俩真是如假包换的土狗了。”
“还有我们夫妇。”哪个老板放下酒坛,叹道:“也该算是土狗!”
************************************************************
雨停了。
可是路上仍旧泥泞一片,
春夜虽不寒冷,但是,依旧寒风刺骨。
乌氏兄弟一前一后蹒跚而行,仿佛懒得像刚喂饱了的猪。
“人言乌氏兄弟富甲一方,怎的拆塌了我们夫妇的酒馆,留下这两锭假金子,一走了事。”
那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却钉在乌氏兄弟后面,老板娘似乎讥讽的说。
“大哥,这回非但强盗遇见了贼伯伯,而且撞到了敲诈。”乌老二停下了脚步,将手中那柄乌剑一横,对着乌老大说。
“清平世界,哪里会有这等事。”乌老大淡淡地说。
“吁,掌柜的。”那老板娘却若笑含嗔的朝老板说:“这回咱们还真撞见了顶头啦,拆塌了咱们的酒馆,留下了两锭假金子。居然还要怪咱们敲诈,这么看来,有钱人可不含糊。”
“唉,那个占卦算命的果然准得很,”老板叹了一口气说,“他占算我们今年三月三有祸临头。小则毁家,大则人亡,如今毁了酒馆,总算人还平安,我看还是算了吧。”
“大哥。”
“嗯。”
“看来咱们兄弟走不掉了”,乌老二不禁叹了一口气说:“楚留香真是害人不浅。”
“人言乌老二聪明绝顶,果然不虚。”老板娘笑得格外娇媚,说“天下哪里有无端端毁了人家的酒馆,就这么一走了事,拆毁酒馆有你们兄弟的份,假使你认为被楚留香陷害,不妨配了银钱,径向他去算帐便是。”
“大哥。”乌老二说:“你身上可有之前的东西?”
“我已一文不名,那两锭假金子,还是那个骗子留给我们兄弟俩的。”乌老大沉着脸,呈现出一股尴尬不已的神情,怏怏地说,“这该如何是好?”
“大哥,如今逃既逃不了,赔又赔不出,我们全被楚留香所害,就算有朝一日找到他算帐,今晚却如何脱身?”乌老二说,“依我之见,出于无奈,只能有劳这柄乌剑了。”
乌老二话刚说毕,剑已出鞘。
“常言道得好,路急无君子,富甲一方的乌氏兄弟亦不例外。”
蓦地一阵笑声,在那密林中传出这阵讥语。
“咱们兄弟又上了这骗子的大当。”乌老二说:“大哥,冤有头,债有主,咱们追。”
乌氏兄弟双双径向密林中扑去。
老板娘捂着肚子,简直笑弯了腰。
“乌氏兄弟这个当可真上得不小。”老板莞尔。
阴霾已散。
春月已露。
皓白如雪,银光万里,照耀得洁白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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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23: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路,本来就是给人走的。
可是这条路似乎不像给人走的样子。
因为路面上洒满了铁钉。
士急马犹要行田,何况是途人。
绕过这条洒满铁钉的道路,胡铁花仅仅跟在楚留香的后边,锲而不舍的盯紧着他。
雨后的春天,格外娇艳。
迎面吹来的春风,寒意已消,好似丝绸那般柔暖。
路旁的木棉树,包蕊初放,阵阵清香,混夹在春风里吹来。
阳光半遮在云层中。
雪白得像小姑娘的夷膀,稍带半点酡嫣。
如此清新的春风。
如此娇艳的春晖。
胡铁花真想浮三大白,可惜,楚留香约法三章,不得不分开走,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不得招呼。
因此,胡铁花眼巴巴的错过了三家酒馆,一家透出阵阵菜香的饭铺。
胡铁花的心情很坏,使他心情坏的理由是:如此娇艳的春天,还要在赶路,非但没有喝,而且更没有吃。
人,的确很奇怪,尽管他是个酒鬼,可是在吃喝之间的选择,吃还是重要过喝,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或者他真的疯了。
胡铁花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原因,也没有疯,所以他现在觉得吃比喝重要得多,他实在饿了。
不过楚留香还是脚不停步的在赶路。
胡铁花在嘀咕,因为这不是楚留香的性格,不喝酒情有可原,不吃些东西,饿了肚子怎么赶路,似乎不太对劲。
胡铁花实在按捺不住,他脚下加速,迎赶上去。
“你似乎太过分些吧。”胡铁花终于与楚留香并肩而行说:“就算不喝,也该吃呀。”
“刚才我提出的条件,你忘了么?”楚留香叹了一口气,“你自己答应的。”
“老臭虫,我就算答应,你也该为我的肚子着想一下。”胡铁花说,“你是要保护我,把我活生生的送到那里去,假使你不给我吃,我不能活生生到目的地。”
“说得也有道理。”楚留香摸了一下鼻子,但,他的手却又指到胡铁花的鼻子上,说:“前面有一个小镇,我们先吃一个饱。”
“嗯!这才像话。”胡铁花精神为之一振。
这春天,这渐渐从云层里露出来的太阳,份外可爱了起来。
春风更觉可人。
*****************************************
几颗柳树。
柳枝像小姑娘的纤腰。
柳叶青翠,在微露的春晖下,反射出绿油油的光彩。
胡铁花让楚留香走在前面,好在那棵小镇已然在望。
人的心理总是这样,对望不可及的东西往往格外关切,所以这个已然在望的小镇,在胡铁花的眼中,宛似沙漠中的绿洲,倍觉可爱。
胡铁花心中已在盘算着,进了小镇,第一件大事,必须好好的吃上一顿,即使没有酒,也毫不在乎。
“你把我们兄弟俩可害惨了。”
乌氏兄弟蓦地分从两旁柳树中走了出来,分别左右和胡铁花并肩而行。
“和尚逃跑了,”胡铁花说:“你们该去找老臭虫。”
“可是逃不了庙,”乌老二淡淡的说:“我们找到了你。”
“哦!如此说来,这笔帐全在我身上了。”
“不错,”乌老二说:“偷的、骗的、诈的,全得跟你算帐。”
“好吧,”胡铁花笑了笑说:“既然如此,欠债还钱,我要赔你们多少?”
“连本带利总共五万六千二百四十八两纹银,”乌老二说:“再过六个时辰又须利上加利。”
“不多,不多,”胡铁花还是笑着说:“还不到十万两,如此看来,乌氏兄弟算盘精明,吝啬刻薄,还讲三分交情。”
“不必浪费口舌”乌老二说,“还钱来。”
“不过我要先问你一件事。”
“什么?”
“你知不知道那家被我拆塌的酒馆,这个老板娘是谁?”胡铁花问。
“我怎么知道?”
“她娘家姓褚,闺名兰佳,她妈妈娘家姓徐。”胡铁花说。
“你告诉我这些干么?又不关我事。”乌老二说。
“就是关你的事,我才告诉你,”胡铁花又说“这个老板娘的妈妈人称千日醉徐七娘。”
“什么?”乌老二惊问:“那个老板娘就是徐七娘的女儿?”
“如假包换,半点不假。”
“大哥,”乌老二急道:“我们快走吧!”
“慢着,”胡铁花却又说,“我救人性命,市价每人要纹银十万两,你们兄弟两人,总共二十万两,看在好朋友的份上,两个当做一个,十万两整,我既欠你五万六千二百四十八两,欠债还钱理所应当,扣除此数,你们还需找我四万三千七百五十二两。”
“老大,”乌老二脸色大变:“我们又受了他的诓骗。”
“我早就告诉了你,”乌老大叹了一口气,说:“这种朋友交不得,你总不听我的话!”
乌老大话犹未了,身子一飘,已捷向柳树那边窜越而去,乌老二的身形也是迅捷无比,刹那间已经跟着窜去。
“六个时辰后若不找此数,利上加利是你们的规矩,我可也要如此结算。”胡铁花说着,朝前探望,已然失去楚留香的影踪,于是加紧脚步,直朝小镇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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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4 23: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富贵客栈已经够大,够气派了。
可是住在这家客栈最大那个跨院中的两个年老客人,他们的气派可更大。
或许读书人会嫌这两个老年人满身铜臭,不过这家客栈的掌柜却感到这两个老年客人可爱至极,至少这两个老年客人在今天晌午时分,一声不响,扔了一张名满天下的景泰金号面额十万两足银庄票,这种气派够唬人的了。
因此,掌柜特地选了一间最大最幽静的跨院给这两个老年客人,并且特地又派了一个鉴貌辨色,脚头勤快的伙计小六子,专门伺候。
这两个老年客人,年纪较大的那个,神情严肃,自从晌午踏进富贵客栈后,连一句说话都未曾说过,只是端坐在椅上,怔怔的对着跨院中那棵老槐树出神。
那个年纪比较轻的,也是沉默寡言,不过,他倒开口吩咐小六子,沏了一壶茶,点了八菜一汤的饭菜,饭后又嘱咐小六子去拣两斤从亲历路程飞骑运来,价格高昂的“挂绿荔枝”。
就从这两斤荔枝,掌柜立刻知道这两个老年客人非富即贵,而且绝非爆发之辈,因此,掌柜再三嘱咐小六子,就算这两个客人没有什么差遣,也要打醒精神,等候在跨院外,以便随时闻唤伺候。
其实,小六子不用掌柜叮嘱,他也早已心中有数,像这种客人,真是十年中难得遇见一个。晌午时分,这两个老年客人在进来的时候,小六子沏了一壶茶端进书房,那年纪比较轻一些的老年客人,就塞了一锭纹银给他,小六子虽是服侍客人的伙计,在客栈中也干了近二十年,见多识广,已然不在话下,若论打赏之多,这次确为首次,这锭银子,小六子暗在手中一戥。少说也有五两,暗忖自己在富贵客栈干了将近二十年,每月也只不过拿一两五钱的月规,就算过往客人打赏,一个月加起来也不过一两纹银,如今这两个客人一出手,就打赏五两,足足抵得自己两个月的收入,因此,小六子唯恐这两位客人不差遣,当然不必再用掌柜吩咐,专心守候在跨院外,聚神伺候。
***************************************
晚饭依旧八菜一汤。
这八菜一汤却是经过掌柜亲自嘱咐厨司精心烹调的。
八碟菜是:
冬笋丝炒腊肉丝,
红煨鳝块塞鸡腿肉,
生边草头炒虾仁,
清爆鸡肝腰片,
网油火腿胴片清蒸鲥鱼,
虾子炒海参,
鸡油煨宛豆,
炸砌山鸡。
汤则是由厨司亲手端来一个大磁锅,用事先熬好的上汤,汤上洒了少许香菜,另外一碟砌得似纸般薄的生鹿肉片,当着这两个老年客人的面,将碟中的生鹿肉片夹在滚烫的汤中,轻轻一调。
年纪比较大的那个老年客人,对着那个年纪比较轻的努了努嘴。
这个年纪比较轻的客人就在囊中掏出了一片比那生鹿肉片厚得多的金叶子片,仍在桌上,说:“有赏。”
“谢啦!”厨司的手轻巧的迅速拿在手中,兴高采烈的嚷声道谢。
小六子却愕住了。
由于这片金叶子片,少说也有一两开外!
忽然,小六子想起了,他转身就朝外奔去。
未及片刻,他端来了一个有盖的磁锅,恭而敬之的放在桌上,然后揭开了磁盖说:“这是咱们的掌柜给您两老的敬菜甜品,冰糖炖燕窝荔枝肉。”
那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又努了努嘴。
年纪比较轻的那个又掏出了一片金叶子片,仍在桌上说:“有赏。”
“谢啦!”小六子踌躇满志,清清脆脆的恭敬道谢。
“院外伺候去吧。”那年纪比较轻的老人向小六子与厨司说。
“是。”小六子与厨司,不约而同齐声而应,就恭敬退下。
“大哥,”那年纪轻的老人说:“你认为楚留香和胡铁花可会来这里?”
“商百楷自命诸葛再世,算无遗策,”那被称为大哥的老年人淡淡的说:“他算定楚留香与胡铁花准来这里。”
“但愿如此,”那年纪较轻的老人苦笑了一下说:“人称我们乌家富甲一方,总不能被人认为为富不仁,何况,大哥你素向厚道,以仁待人,就算有人负你,你也不会负人。”
“嗯,”乌老大点了点头,说:“我就算受了楚留香与胡铁花两人之骗,可是那个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可无辜,我们拆了他们的酒馆,理应赔偿。”
“大哥,其实我们找的应该是这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赔偿给他们的损失,如今你一定要找楚留香与胡铁花两人,钱落光棍手,用去没回头,岂不是又要受他俩所骗。”乌老二说:“因此,依我所见,还是不要找他们两人,免得又生麻烦。”
“你懂得什么?”乌老大说:“我自有道理。”
说到这里,乌老二盛了一碗冰糖炖燕窝荔枝肉给乌老大,不再出声。
跨院中寂静一片,只有一阵轻微的嬉笑弦乐之声,越墙而来。
华灯已上,这家富贵客栈已热闹了起来。
不过乌家兄弟却相对以待,仿佛对墙外的那个欢乐世界并不发生任何兴趣。
*********************************************
晚上,通常都是一样的。很少会有不同的情形,尤其是在这不足半里见方的富贵客栈。
可是,今晚,偏偏出现了同样的晚上,异样的情景。
乌氏兄弟所居住的那间大跨院的东边,也是一座大跨院,在跨院中,抬头昂仰,也可以看到半轮明月,也有阵阵微风拂来,不过,这个跨院却没有乌氏兄弟所住的跨院那样孤寂冷静。
这个跨院的厅上,摆着一桌筵席,分坐着九个粉头,正中的主位上,却坐着一个年轻的书生。
书生虽然年轻,可是气度不凡,只看他坐在主位上,环顾左右这九个粉头时那种顾盼神色,已然显出他并非是一个初出道的竖子。
这九个粉头,虽然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浓妆艳抹,可是若论姿色,却没有一个可以称得上美艳漂亮。
这个书生确实斯文,九个粉头虽然姿色平庸,可是有三个还年轻得很,尤其是坐在他左边的那个名唤可盈的粉头,年纪刚满二八,长得虽然不算美艳,然而清秀得很,而在群芳之中,只有她未曾施粉抹脂。
方盈伺酒卖笑而不卖身,这是富贵客栈从隔街那家春芳馆妓院请来的,陪来的乌师,毕恭毕敬的坐在一旁,随时听候遣侍,这完全是典型的妓女出堂差规矩。
这个书生浅啜了一口酒,缓缓说道: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为何仍有不屑之徒,躲在院墙之外偷窥,敢情是不怀好意么?”
九个粉头听见这书生这几句说话,个个都露出了诧异不已的神情,纷纷侧过头来,去向着院墙那边望去。
可是跨院中,寂静一片,墙院外却发出一阵叹声,说道:“老大,这次我们又上了楚留香和胡铁花两人的大当,那商百楷定是给他们两人买通了。”
“咱们还是快快走吧!”墙外又传出低沉的答话之声。
这书生哈哈一笑,环顾这九个粉头笑说:“人言,赌能赢钱,嫖能倒贴,乃人生第一营生,我虽然不赌不嫖,可是今天有人给我一千两纹银,只要我在酉未时辰,说这句话,这确比第一营生还要容易。
晚风微拂,这富贵客栈中的热闹方兴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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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09: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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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热闹的夜。
另一个则是寂静的夜。
可是,夜深了,却往往只有一种情况而已。
它是:——死寂一片。
至少人都要睡眠,连畜生都如此。
但,除了夜猫子!
***********************************
这个女人就像夜猫子一般,潜伏在屋檐上。她的眼睛也似夜猫子一样,发出精锐的光芒,完全像夜猫子那样,盯住着它眼中的猎物!
女人应该是温柔的。
一个纯洁的女人,在这死寂一片的深夜,早应该在她的闺房中入了梦乡。
即使她有一个心爱的情郎,她也应该偎依在情郎的怀抱中酣畅的入睡。
可惜,这个女子却并不在她的闺房的绣榻上入睡。
也不在她情郎的怀抱中酣睡。
而是在这既凉又硬的檐瓦上潜伏着。
这个女子有着一副美好的身材,虽然她全身俯伏在瓦上,可是仍旧将她波浪式的身材凸出无遗。
唯一可惜的是,夜晚的月光已被乌云所遮盖,看不出这个女子的面貌。不过,以这个美好的身材来说,这个女子即使不是美艳绝伦,也不见得会太丑。
月亮终于从乌云中钻了出来。
这个女子非但不丑,而且漂亮。
她何止漂亮,简直美艳绝伦!
令人稍嫌的是,这个美艳绝伦的女子的脸上显出一段冷酷的杀气。
这股杀气,将她的美艳,全部抹煞殆尽!
蓦地,这个像夜猫子的女子双足一挺,她的整个美好娇躯,顿从瓦檐上朝庭院中的那棵老槐树上扑了过去。
只听得轻微以及“嗖”的一声。
仅这么轻微的声音。
但,他已将躲在这棵老槐树上的一个黑衣人置于死地。
使这个黑衣人致命的所在,是他的前胸。
手法很清脆,很利落,可是手段却极凶暴,极残忍!
这个男子死了。
他死得虽然很残酷,不过倒也没有痛苦。
好似在电光一闪之间,了结生命。
这个女子将死者的头发拴在桠枝上,迅速的反身窜出,又窜扑到刚才的瓦檐上,又像适才那般,俯伏着不动。
所唯一不同的,这个女子的眼神更为凶暴。
如果再要用“夜猫子”来形容他,已不适合。
她现在像一头豹子一般,活似一头生性雄才的雌豹。
她俯伏在檐瓦上。
分明在猎取更重要的猎物。
忽然,月亮又被乌云吞没了。
******************************************************************************
夜,现在却只存下这一种情况。
它是死寂一片。
简直在空气中,可以嗅到一阵死味。
何况在片刻之前的确已死了一个人。
在死味中,犹带着血腥味道。
有人把生命当做朝露晨雾。
也有人把生命视为夕阳晚霞。
可是,不管怎样,生命是美丽的,不然的话,就不会有人要说“好死不如恶活”。
人,什么体验都会有,都能有,就是不会有死的体验,其实,也不能有死的体验。
因此,“好死”这两个字是否能成立?是一桩悬疑的事。
这个身材优美的女子,就是能够使人获得“好死”,如果这“好死”两个字能成立的话。
她从不使对方有任何不死的余地和机会。
她除了身怀这一招致死的“摘心撄喉”,她还另有一招是:——“反摘自撄”。
她的原则是:敌死我存,敌存我亡。
她不给任何一个对方一个机会,这机会是能避过她这一招,由于她从不发第二招,如果发第二招的话,这第二招是对付自己。
她杀死了许多人,都是在这一招之下,因此她活到现在,也没有用过第二招。
她有一副美妙的身材,
有一副美艳的容貌。
她更有一个漂亮的名字:——诗诗。
女人的名字有一个诗字,已足以衬托出她多么娟秀文静,何况两个诗字叠在一起。
可是,她却丝毫没有诗意。
她非但缺乏诗意,而且凶残至极。
因此,她被称为:“绝命女”!
“绝命女”在江湖上,谁都没见过她的真面目,即使是被她杀死的人,在临死前的一刹那,也没有这个机会。
所以,江湖上都认为,如果能够见到“绝命女”的话,那么这个“绝命女”一定已然绝命,看到的是她的尸体!
绝命女杀死的人,有老有小、有男有女、有侠士、有恶徒,她似乎正邪不分。
她唯一能分的是她不变的原则!
现在,她仍旧俯伏在瓦檐上。
活似一头雌豹!
***************************************************************
一千两纹银赚得的确容易,所惋惜的是,这个书生却无福消受,这一千两银,由于他已死在这“绝命女”的“摘心撄喉”之下。
两个时辰之前,他尚端坐在九美环绕之间,不过现在他却躺在庭院的血泊之中了。
常言说得好:“三两黄金四两福”,这个书生命中缺乏一千○一两纹银的福分,所以他无福消受这一千两纹银,反而赔上了自己这一条薄命。
可是这个薄命的书生尚有一些祖上积德。在寂静的庭院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少女,她走到这书生的尸边,叹息了一声,似乎很怜惜地轻说:“唉,世界上真是有这么多的贪婪之辈,连饱读书经之士也不例外,年纪轻轻,却死于非命,落得如此下场,看在你适才对我并无轻侮的份上,让我将你埋葬在这庭院之中,免得你暴尸土上。
这少女手中拿了一柄铁铲,一边说,一边在尸边挖土。
“陆姑娘。”
适才陪她应笺召来的那个“乌师”,手中还是提了那把胡琴,打从庭院月牙门中,走了出来,笑吟吟的对这个少女说:“往日善唱黛玉葬花,想不到今晚你在这里葬尸。”
“唉,”挖土的少女又喟叹了一声,幽幽地说:“这个书生看他年纪轻轻地,竟为了贪些身外之物,连条性命都送掉了,暴尸于地上,我甚不忍心,看他适才倒非一个轻薄之徒,故而我就将他草草埋葬。
休看这个烟花少女娇小玲珑,弱不禁风,可是手持这柄铁铲确实足有二十斤重,只见她纤手挥动之下,依然掘了一个足以埋尸的地洞。
乌尸先生帮他将尸体放下地洞,结果铁铲覆上了泥土,就将这个书生草草埋葬。
人!
生存很难,可是死却极易。
因此,每个人只知道自己的生日,而不知道自己的死期。
如果上苍让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死期的话,那么每一个都不能活到死期。
所以只能知道生日,而不能预知死期。
书生之死,就是他不知道这一千两纹银,送了他的终,在他临死前的一刹那也不知道,即使他知道,他也不会相信,因为这张一千两纹银的银票还在他囊中,分明取他性命的人,并不是谋财害命。
不过令人诧异的是,杀死书生之人,究竟为了什么?
杀死一只蚂蚁,也有小小理由,何况杀死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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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09: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奇怪的事,即使你活到一百二十八岁,也见不完。
就拿这富贵客栈的伙计小六子来说。
他在这家客栈中干了这么多年,可以说什么人都见过了,就算十五年前,当自己年轻的时候,暗恋隔邻衣铺的朱二娘。
说起朱二娘,小六子可乐了,二娘那年三十一岁,长得体态袅娜,容貌标致,她是衣铺朱老板的续弦,而朱老板每年总得出门两次,去采购绸缎布匹。
那年,当朱老板出门后的第二天晚上,小六子正在他后院那间小房入睡,突然被窝中多出一个既滑又嫩的娇躯。
小六子到现在非但终身不能遗忘,而且犹有余香。
因为这个滑嫩嫩、热烘烘的娇躯就是朱二娘!
小六子为了朱二娘这个意想不到的投怀送抱,不知道扭青了自己身上多少处,由于他始终不敢置信这是事实。
可是这的确是事实!
有几次,小六子还登堂入室!
可惜的是:不久朱二娘怀了孕,朱老板不再出门。
这一段艳遇,对小六子已告结束。
今晚。
那片乌氏兄弟打赏给小六子的金叶子,使小六子又撩起了一缕相思。
特别是朱老板的那个越来越酷肖自己的儿子。
小六子准备去银楼打铸一面金锁门,一串金铃铛,尤其是他现在自己怀着这片金叶子的时候,就算朱老板的这个儿子不像自己,小六子也准备偷偷的送这笔礼。
何况这个小孩越来越像自己。
今晚,小六子躺在床上,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有味道。
蓦地,在他的被窝中又发现了一个既嫩又滑的胴体,滑得像一匹绸,嫩得好像刚煮熟了的剥壳鸡蛋!
小六子这一惊,真的是非同小可,他知道十几年来,朱二娘虽然养尊处优,可是总已徐娘老去,女人那里差得十五六年,现在躺在自己身边这个娇躯,绝对不会是朱二娘。
正在疑惑思索之间,身边这个娇躯却向小六子贴了过来。
“谁?”小六子大概已失去十七年前的年轻朝气。
“我也姓朱。”声音很嫩、很甜,而且很娇,又说:“不过我不是朱二娘。”
小六子一怔,由于这段私情,根本无人知道。
“你别害怕。”对方好似看透了小六子的惊慌,说:“这是你跟朱二娘之间的一段情,不关我的事,我又不会说给人家听的。”
“你要什么?”小六子急忙问。
“你真奇怪。”对方似乎生了气,轻嗔道:“半夜三更,我钻到你的被窝中来,你还要反问我要什么?”
假使早十七年前的话,小六子那里会得讲这些话,可是今非昔比,何况小六子又自知之明,因此忙不迭朝里床缩去。
“咦,你这个人倒是奇怪得很。”对方轻笑了一下又说:“难道你以为我是个鬼么?”
小六子欲言又止,他知道今晚这个娇滴滴的女子钻进自己被窝里来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我倒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情,”那女子说:“你跟朱二娘私生的那个孩子,真是聪明得很,听说他年仅十六,已经考中了秀才,说不定再过三年进京赶考,可以高中魁首。”
“你究竟要什么?”小六子更觉惊慌地问。
“怪不得你能生出一个十六岁就考中秀才的儿子,”这个女子叽叽的笑道:“你居然猜中了我要向你要一样东西。”
“我可以给你,只要你不对人家说。”小六子急忙回答。
“我要的就是那两个老年兄弟打赏给你的那片金叶子。”这少女就说。
“可以,绝对可以。”小六子忙不迭回答,一边就把深藏在怀中的那片金叶子掏了出来,塞在那少女的手。
“谢啦。”这少女笑着又说:“人言。破财挡灾,何况这片金叶子也是你垂手的来的,好吧,我且瞧在你并不贪婪的份上,姑且让你活下去,让你告诉那些江湖侠士,武林恶霸,能够在我绝命女的手中犹能生存,而且与我共枕过。”
“你……你是绝命女?”小六子虽然不是江湖侠士,也非武林恶霸,可是既然做了这么久的客栈伙计,什么大人大物虽未见全,却已听闻得清楚,绝命女三个字在正邪之间早已名驰天下,如今听她自报姓名,又说出这番话来,真是惊吓得几乎昏了过去。
“也罢。”绝命女已然跃身下床,幽幽道:“好人做到底,我且留下一个记号,使你将来有一个证据,免得你被人当作你在吹牛,也免得他人说你在说疯话,至于这片金叶子,我自有用处,日后我会将这片金叶子的价值连本带利给你的那位秀才儿子,我话已经说完,你好好记住。”
绝命女说毕,竟然手拉下一只白绸衣袖,只见她伸出右手尾指在绸袖上写着:“能在绝命女手下留命,唯小六子一人而已。”
这几个字,写得娟秀端正,竟是朱砂般的细小红字,想必在她尾指甲内藏了朱砂。
可是绝命女又说:“这几个红字,普通人或许会认为是朱砂,不过那些在江湖上薄具名声之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我的标志,他们就会置信你的说话并非虚言。”
绝命女说着,小六子却根本在黑暗中,不知她做些什么?等待一阵微风拂来。窗门蓦地打开,一条黑影已然逸窗窜出,小六子方始如梦初醒,急忙燃上盏油灯,却已失去了绝命女的影踪。
这只写着密细小字的白绸丝袖,却在窗外拂来的微风中飘幌。
小六子愕住了。
他狠狠地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
很痛,这当然不是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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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09: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钱!
是天下间唯一使人不能满足的一样东西!
其实只是一个及其普通的一个名词。
可是,这个“名词”却使千千万万的人着迷。
甚至有许许多多人为了这个“名词”,将自己出卖,即使仅能卖到一文钱。
有许多人在拥有了钱后,他们会变,也有许多人在得到了钱后,也去收买其他人的一切。
乌氏兄弟就是一个很佳的例子。
虽然他们兄弟两已富甲西域边疆,休说是钱财,就算拥有的土地,据说骑一匹良驹驰骋整天仍旧还未越出乌家的土地。
然而,乌氏兄弟有了这么多钱,他们也不满足。
因此,他们依旧耽留在这间富贵客栈中。
即使乌氏兄弟已经嗅到了危机四伏。
或许会不值得。
或许根本得不偿失。
或许会把这两条老命送掉。
但,他们兄弟俩却不顾。
由于他们走了的话,会后悔一辈子,就算所获得的仅是自己已经拥有的财产一千万分之一,他们兄弟两也感到值得。
同时,使他们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最大的目的无非也是为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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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命女蹑伏在屋檐顶上。
她似乎完全配合屋檐与顶儿之间的那条弯槽,恰巧将她美好的身体遮藏。
唯一遮藏不掉的,是她一双晶莹闪亮的眸子。
她盯视着院子里的一切。
她的纤指紧紧攀住了檐头沿边。
她的身子微微弯曲,将她诱人的臀微微挺起。
她的足尖,顶在瓦上。
这是她出击前的一贯步骤。
十足像一头凶悍的豹子,在捕噬其他动物一般。
夜,已经深了。
院子里就只有一道从厅房里散映出来的微光。
但,院子里却是黑沉沉的一片。
何况连天际的那轮弯月也被乌云遮没了,只有一股轻微的晚风,缓缓拂来。
蓦地,绝命女的娇躯从屋檐上朝院墙外窜扑了过去。
这是一个迅捷无比的动作。
快得连窜过微风,都未曾震荡。
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绝顶迅捷动作。
这世上大概只有西门吹雪的剑法,能有这种速度。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例不虚发是决定在快与准。
若论速度,绝命女的确不输于小李探花。
假使绝命女以这种凶悍急速的动作去袭击楚留香。
我们的这个“老臭虫”,是否能够躲过?
是否能够仍以双指这么一夹?
如果胡铁花看见绝命女现在的凶悍一击。
大概胡铁花的反应是,立刻掉首而去,替楚留香购觅一副上好的棺材。
这并不是胡铁花肯定楚留香必死无疑。
而是他知道楚留香这一辈子也未曾见过这么快速凶悍的一击。
果然,虽然距离绝命女匿身的屋檐有一墙之隔。
而且有两丈的高低距离。
还有一棵三丈四尺的槐树。
可是绝命女却似一艘孤舟,像狂飙吹袭下的海涛一般在一沉一起之间,已然扑上槐树。
绝命女的双臂已然左右分开。
她的纤掌像佛手那般攫抓。
她没有呼吸。
由于这是她最主要的一环。
躲在这棵槐树上的两个人也没有了呼吸。
由于他们两人在这刹那间已失去了生命。
而刹那之间,今后西陲的那片辽阔土地,就算一头蚂蚁在行走,也很快越过了乌氏兄弟的土地。
乌氏兄弟就这么死了!
死在绝命女这凶悍的一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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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是天下间唯一使人不能满足的一样东西!
可是对死人而言,它已失去了效用。
因此乌氏兄弟,就算富甲一方,钱已随着生命逝去。
****************************************
杀人,总该有一个理由。
究竟,绝命女杀死乌氏兄弟的理由何在?
这个答案,只有绝命女一个人知道。
绝命女早乌老大的怀中掏出了一样东西。
它不是金。
也不是银。
更不是钱财。
也不是值钱的珠宝与古玩。
而是一枚残旧生了锈的铁钥匙。
在她冷漠的脸上迅速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她将这枚铁钥匙放进了自己的怀中。
绝命女又似海涛那般起伏,窜回到适才藏身的屋檐上。
她还是像适才那样蹑匿着。
仅隔这么短短的浅酌一杯时间。
乌氏兄弟的生命却在绝命女手中逝去。
************************************
这的确是一个长夜。
在富贵客栈中,已发生了这么许多的事。
也在这个夜晚中丧失了四条人命。
如果将人命看得重些,这是名副其实的:“人命关天”。
可是在这家富贵客栈中,却尤轻于踩死一只蚂蚁。
当然,这几条人命中,还包括两个富甲西陲的乌氏兄弟。
这几条人命都死在绝命女手里。
绝命女为什么这么凶悍残虐?
何况她还是一个姑娘。
这般年轻,如此娇美。
她不可能有这份残虐的个性。
同时,也不可能怀有这身超过她年龄几倍的武功。
但是,铁一般的事实是。
她既漂亮,但又凶悍,
她既年轻,却又残虐。
这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她唤作:——绝命女!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中间没有任何妥协,已是成了她不变的定例。
而唯一的例外,却是绝命女让这间富贵客栈中的伙计小六子保全了性命,非但让小六子活命,居然还亲留绸袖,同时将姑娘家的清白娇躯偎在小六子身上。
绝命女仅在弹指之间,杀死乌氏兄弟,取得乌老大怀中那条生了锈的铁钥匙,亦是易如反掌。
倘若绝命女为了小六子的那片金叶子,绝对不可能以这种方式,何况小六子是一个不懂武功的客栈伙计。
小六子年轻的时候,曾经风流过,但是,他现在已经老了,绝对不是绝命女的对象。
究竟为了什么?如果这件事让楚留香知道。
这个答案,就算让楚留香揣猜十年,也没办法猜到。
所幸的是,楚留香对这件事根本不知道。
他稍微感觉得到的是,这个长夜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
绝命女依旧伏在屋檐上。
檐瓦很冷,晚风尤凉,可是她的心头比檐瓦与晚风尤冷。
两年四个月另九天,她跑遍了西北边陲,闯尽了关里关外,走遍了江南江北。
她杀死了九个名重一时的侠士。
她杀死了十七个江湖恶霸。
也杀死了六个跳出尘间是非地的僧尼。今晚,她又连杀了四个人。
这三十六条人命,并不是一个少数。
如果说是杀人要偿命,绝命女唯有再活三十六次。
何况,绝命女匿伏在檐瓦上,目的是还要杀人!
她凝视着院子里窗内的一切。
她企图杀樱子吗?
抑或胡铁花?
甚至她要杀的是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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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09: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鱼!
有几千种。
甚至有几万种。
鱼!
有生长在热带的。
也有生长在结冰的河流中与凝结冰块的海洋中。
鱼!
有被人吃的。
也有吃人的。
但,鱼却有两个共同之处。
其一是,必须生活在水中。
其二是,它必须依赖水而活。
********************
楚留香。
只有一个。
他有许多与鱼共同之处。
他时常遭受到突如其来的危难。
他像一条活在清潭中的鱼一般。
仿佛有许多渔人要他上钩。
楚留香有一个很严重的毛病。
他往往明知是一个饵。
而这个饵并不好吃,可是他却完全不顾,傲然吞噬。
这就是楚留香的性格。
可是,绝命女的性格,恰与楚留香相反。
她从不吞饵。
即使这个饵是天下最丰富的饵。
如果绝命女是一条鱼。
她将比虎鲨更凶暴、尤机灵。
她噬同类,也噬异类。
这就是她的性格。
***********************
银钩般的新月已渐渐升起。
好似将整个的大地披上了一袭银袍。
晚风微拂,轻柔的将这袭银袍微微拂动。
绝命女又蹑手蹑伏在屋檐上。
她又在等。
还是像一头雌豹那般。
还是以她一贯的身形。
她已完全准备好。
她无异将施出致命的一击。
不过,绝命女却在她的脸颊上露出前所未有的紧张神情。
她仿佛知道,今晚的这一击,将是她一生中最困难的一击。
由于,被袭击者是一个高手。
他不是等闲之辈。
他的名字唤作——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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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6 00: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手录辛苦了!这是哪一部阿?我怎么觉得有些句子不太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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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0: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我把四上录完再细说吧,细心的朋友应该有所察觉了,面摊与卖面的老板和老板娘,樱子,富贵客栈等等都是《新月传奇》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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