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是现在的人被赋予的权力比较大,现在的人也比较自由,比较重视「人」或是自己的价值,受的教育比较普遍,也比较高,对法律也有一定的认知,比较会为自己抗争。然而本质上确实是没有分别。” 权利与自由既不是被赋予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是争取来的。 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2、“普通法系”也称为“英美法系”,与之相对应的是另一法系──“大陆法系”,二者之间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前者的判例具有拘束力,也就是说承认判例法;后者对判例法是不认可的,只认可成文法。
习惯是什么?打个比方来说,习惯就是拿一把锁配一把钥匙,而不是拿一把钥匙配一把锁。 习惯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它具有滞后性。 法律虽然也有以上特点,但法律还应当具有预见性,也就是适当的超前性。 所以说法律和习惯并不完全等同,当然,这只是不同的一个方面,其他方面,不再多说了。 3、“ 三皇五帝只是传说中的上古人物,那个时代也只是故老『口耳相传』下来的一个理想化的社会。当然如果是真的存在过,根据现在的划分,它确实是要归入原始社会的。
孔子所认为的大同世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社会以至于理想化的乌托邦,相隔了几千年,他们的理论、细节或许不同,但是他们思想的本质却是没有不同的。我们难道能说孔子不是古代人吗?
正如楚留香的那种「人文思想」一样,因为这些思想观念都是人类对于理想的想象和企盼,所以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只要是有智能的人都有类似的理念或是想法。” 大同世界、空想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之间并不是没有本质区别。 事物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不能说墨子的飞鸟和现在的飞机是相同的,也不能说中国古代的烟火和现代的火箭没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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