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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贺双春__《倪匡早年奇遇自述[倪匡传奇]》倪匡著.初载于《香港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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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篇.黄海之滨异趣事】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又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山或在山上生活,和近水或在水上生活,各有好处,不能定夺那一种更优越,只好照各人的性情兴趣来作自行决定的。
       由于在黄海之滨筑海坝,自然和海时有接触。黄海之滨,在那五六十里范围之内,根本没有沙滩可言,真怪,为什么会没有沙滩,至今不明。
       不过虽然没有沙滩,嬉水是一样可嬉的,而且,海滨水产极丰富,最奇妙的是,从一处地方出发(名字忘记了),划小船,划出三四里,就在海面上,有一股高出海面不到一公尺的喷泉,水势甚粗,喷泉的水自海面冒出来,海水何等咸苦,可是这股喷泉出来的水,竟是清甜无比。这样的异事,未见有任何纪录,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渔船在经过这股泉水时,每喜补充食水,取之不竭,不知已有多少年了,如今不过事隔三十余年,那股清泉,应该还在海水中冒出,展示着大自然的奇迹。
       渔船,大都以陈家港作集散地,陈家港只是一个十分破落的小镇,据说,在民初军阀混战时期,曾畸形繁华过一阵子,但也了无遗迹可循。不过,停泊在陈家港的渔船,气派倒是极大,一日见一艘新船下水,大放爆竹之余,把一头大公鸡斩了,血滴在船首,这可能是当地渔民的习俗。
       生性好见识新奇,去得陈家港次数多了,和当地干部混得相当熟之后,就由他们安排,上了一艘渔船,跟着出海捕鱼去,那次的经历,有趣之极,渔船原来的任务是去捉黄鱼的,正是秋季黄鱼的汛期。
       渔民因为长期在喜怒无常的大海上讨生活,生命没有什么保障,所以各种各样禁忌特别多,一上船,就被警告,双脚不能悬空,吃完饭,筷子不能搁在碗上,说话之间,决不能带「翻」字之音,吃鱼,吃完了一边,要将中间骨头挟走,再吃另一边,而不能将鱼身翻转;碗、碟、盆之类器物,看见翻转,那简直要立时被扔下海去!
       这些禁忌虽然花样繁多,但只要紧记一条即可:不能有任何言语或行动,涉及船只会发生危险的暗示。
      上船出海之后,和渔民闲聊,听他们说起海上,大量的鱼类出现之际的情形,像是听天方夜谈一样,说什么黄鱼、带鱼每年两次过黄河去朝龙王,鱼群过时,只见鱼不见海水,鱼和鱼之间挤擦发出的声响,如同雷鸣,比潮水声还要大,又说那时,渔船只有远远避开去,直到大队鱼过了,在鱼群尾上下网,已经可以大有所获,若是贪心,在大群鱼中下网,连网带船,都会被拖走去云。
       这种说法,自然不能尽信。船一开航,渔民立时忙碌起来,把一篓一篓的盐,倒进船舱之中,一旦网了鱼上来,就倒进舱中,使鱼在跳跃之际,和盐混合。心中一直存着一个疑问:这样一来,不是所有的鱼都变成咸鱼了吗?那么,鲜鱼从何而来?或许,只是这一带渔民,才是这样作业的,由于没有机会再和别的渔民接触过,所以,疑问一直无法解决。
      这个船队一共有四艘船,本来的任务是去捉黄鱼的,可是船行当晚,茫茫海面之上,忽然出现了奇景,只见月色之下,极目所望,海面忽然变成了一片银白色,而且,不是静止的银白色,而是翻动的银白色,而船上的渔民,一起大叫起来。
       当晚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以为有什么灾祸发生,在甲板上,不知如何才好之际,已看到一个渔民,一竹篙刺向海面,挑起了老大一团银白色的物体来,原来是一只好大的水母。
       再一看海面上,绵延至少好几公里的银白色,原来全是一只堆一只,不知多少只水母所造成的!那些水母,小的也如面盆,大的竟如大圆台,真是奇观中的奇观。
       我是局外人,只管欣赏奇观,渔船上其它人,却已忙了起来,吆喝声中,纷纷下网,网初下之际,简直被水母托住了难以沉得下去,原来领队的决定不捕黄鱼,就捕捉水母算了。
一网一网的水母被倒进舱中,人手不够,也参加了倒盐的工作,一层水母一层盐,一直忙到天亮,好像有人下命令一样,所有水母在极短时间内,一下子全沉进了水之中,海面上一个也看不见了。
      水母经过腌制之后,就是美味可口,营养极高的海蜇皮和海蜇头,现在市面价格颇高,不过那年头,这东西十分贱,不值钱,所以四艘渔船,虽然超载而归,但事后听说,下令捕海蜇的领队,由于不捕黄鱼,而捕海蜇,在渔民群众大会中,捱了不少批斗。
       在水母发现之后若干日,午夜在沉睡,被人推醒,海上有异声大作,立时几个人飞奔到海边去,约有三五里路程,到了海边一看,远处海面上,有极阔的一道银白色水流,当地乡民也有赶来看热闹的,说那是带鱼群,真是有异声,像是无数东西在挤压一样,而且看起来,鱼群简直如海中的一道河流!到此才知道渔民所说的或有夸大,但也并没有夸大多少,海岸真是美丽而又神秘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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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篇.打野猪】

       大兴安岭林区中的野猪,出没无常,初次见到时,绝难把这种凶猛威武,动作敏捷无比的动物和「猪」字连在一起,但它的而且确,是家猪近亲,是猪而不是其它动物。
       山中的野猪,尤其是公的,不但有十分锐利的獠牙,而且有庞大的身体,超过一百五十公斤是等闲事,甚至有超过二百斤者,力大无穷,最厉害的是,野猪喜欢常年累月,用力在松树干上擦它的身子,松树上有松脂分泌,久而久之,成年野猪的皮肤上和松脂结合,变成又硬又滑又厚又韧,像是披上一重坚甲一样。
       东北山岭中本来是有老虎的(著名的「东北虎」),不过后来逃来逃去,现在只怕己濒临绝种了。就算在老虎多的时候,山林间的猛兽之王,也不是老虎,而是野猪,因为虎爪再锐利,也抓不开野猪那层如同铁甲一样的厚皮——后来,打倒了一只野猪,在宰割时,竟在它的厚皮之中,割出了十来粒步枪子弹来,可知这野猪,在若干时日之前,曾被人用步枪射击过,但是普通步枪的子弹,竟然无法穿透这重厚皮。
       说到这里,一定有人会不服气,步枪子弹都射不穿厚皮,那你们是用什么来打野猪的,莫非用地对空飞弹不成?
       当然不必出动到飞弹,这是为什么林区工人,要向当地□□情商参加猎野猪的原因:猎野猪,一定要使用手提轻机枪,不然的话,非但打不死野猪,当野猪发狂,冲过来时,碗口粗细的树,都会被撞折,铁金刚叫它撞上一下,也就变了废铁!
       那次,去和□□联络,□□是一个□,开始时,□□一口拒绝,好在生来口舌便给,一轮理论过去,又是「□□关系重要一切」哩,又是「人民□□必需为人民□□」哩,说得那位□□双眼翻白,无可奈何之下,只好答应下来。回去一说,皆大欢喜,双方派出代表,讲明由工人负责「照明」,□□负责射击。
       所谓「照明」,就是趁夜间狩猎时,用强力的电筒,对准野猪照射,使它在一时之间,看不清前面的东西,这才可以射击,这据说是猎野猪的唯一方法,不然,它行动极快,就算有手提轻机枪在手,你未曾杀死它之前,它已冲过来把你撞死了!
       在他们讨论的时候,或之前,已经听说过不少野猪凶恶的事迹,心理上也早有准备,可是等到真正面对野猪之时,还是吓得冷汗直流!
       当时,自告奋勇,和其它四个人,组成「照明队」,用的是五节电池的那种电筒,全换上了全新的电,任务是栖身树上,离地大约两公尺,用一种爬树的绳套,使身子固定。五个人的距离不能太远,动作要一致,一声令下,五支电筒要一起亮,射向同一个目标。而两名提着手提机关枪的射击手,就在我们照明队的后面。
       当然,有打野猪经验的人,先勘察好野猪出没的地点,野猪相当死心眼,若是它相中了几株松脂多的松树,就会一株一株,排日去摩擦自己的身子,被它摩过的松树,树干上有明显的痕迹,可以测知它的行踪,除了参与任务的人外,其余人都远远避开,以免发生意外。人猪之间,简直就在进行一场小型的战争。
      天色入黑之前,五个人的照明队,已经上了树,那种爬树的绳套,有一个兜,可以承载体重,并不是十分辛苦,发号令的是一个老工人。天色迅速黑了下来,大家都不出声,两个射击手是站在平地上的,不能在树上居高临下射击,因为猪背上的皮厚,平地射击,可以一下子射中头部,容易奏效。
       在黑夜中静候,森林在黑夜中十分寂静,鬼气森森,等候的滋味,极不好受,大约等了两小时,就听到有如同锯木一样的声音,自远而近传来。早就受过教导,那是野猪猪身擦树干的声音,可是做梦都想不到,声音竟会和锯木头一样。
      声音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响,终于,听起来简直就像是在黑暗之中,有人在用拉锯锯树一样,老工人一声下令,五支电筒齐着,一起射向声音发出之处。这是第一次看到野猪,心中骇然莫名,又黑又大的庞然大物,强光反射之下,一双小眼,发出妖魔一样的暗绿色光芒,正为强光的突然出现而抬起头来。而就在那一刹间,震耳欲聋枪声响起,野猪猝然遇袭,发出闷雷一样的叫声,迎着光向前疾冲了过来。
       枪声一直在继续,野猪也一直向前冲着,它分明已不知中了多少枪,可是也直冲到了照明队栖身的树前,重重撞中了一株树,才算倒了下来。一切过程虽然只有几十秒,但已经吓得冷汗直流,喊神叫佛了。
       战利品共重一百六十余斤,剥皮拆骨之后,净肉达到一百斤,分到手三十斤,以为一定很好吃,谁知大谬不然,又老又韧又腥,真不知化那么大的劲去打它,真正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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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0: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篇.草原大火惊险记】

      垦荒,自然要把荒地开出来,荒地上本来是长满了草的,先要把草割掉。曾提出,草干得很,放一把火烧掉多好,草灰还是上好的肥料;可是才一提出,几乎没有立时被乱棒打死。
       原来内蒙草原上,最怕就是草原失火,不去放火,草原尚且会无缘无故,自然失火燃烧,主动去放火,那还了得!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火,倒也见识过不少,最危险的一次,是赴往呼和浩特的途中。
       草原小火,所有人都放下任何工作,救火为先,救火的方法是用草把来拍打,也有用受过训练的马,拖着树干压过去,最要紧的是割草,把火场附近的草,迅速割掉,令火烧无可烧。
      火景在晚上看来,十分壮观,处处火龙蜿蜒,但如蔓延到了不能控制的程度时,则十分可怕。
      那次在赴呼和浩特途中,遇到的大火,就属于已失去控制的那一类。那次,搭乘的是一辆中型吉普车,属于□□,同车的人是几个新疆来的□□,那几个□□,肤白、眼碧、鼻高,看起来全然是外国人,可是又穿着中国□□的制服,他们自己互相交谈时,使用全然听不懂的一种语言,但是个个又讲得一口好汉语,大为惊讶之下,一问,回答是,我们是第□□的。
      驻新疆的第□□中,有不少维吾尔人,维吾尔人一向少与外族通婚,那么他们典型的样貌,没有什么改变。我是搭顺风车,与他们说说江南风光,也颇谈得来。
      车行到下午,已看到右方,浓烟蔽天,难道是草原失火了,好在距离还远,也不在意。草原上风大,虽然只是秋天,但气温已很低,好在有羊皮大衣,足可以御寒。车子一直在向前驶,突然之间,一阵风卷过来,挟着大量的草灰,向车后一看,真是不得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车后面的草已经着火燃烧,而且就着风势,正在向前,以极高的速度卷过来。
       草灰是「先头部队」,接着,便是滚滚来的浓烟,火头躲在浓烟之中,忽高忽低,草被燃烧之际,发出大量的「霹啪」声,来势之快,简直像是无数喷烟喷火的怪物,正在车子后两边卷过来一样。车速估计不会慢过每小时六十公里,可是火的来势更快,眼看越来越近,车子已经在烟的笼罩范围之内了。
       车上几个人都吓呆了,驾驶员倒够镇定,竭力提高车速,车子总算冲出了浓烟的范围,看出去,左右都起了火,只有拼命的驾驶,才能逃出去,可是看起来,车速始终没有火势快,真是急得人不知如何才好。
       那驾驶员又拼命令车子冲出了一程,然后,突然停下了车,并且,迅速掉转车头,对准了火的来势,当他这样的时候,车上所有人都叫了出来,直问他意欲何为。有两个□□还大声用维吾尔语叫着,虽然听不懂,看神情也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在叫的,不会是对那驾驶员的恭维语。
       车子才一掉头,火势接近,已不到十公尺了,驾驶员陡然大叫一声:「把头遮起来!」
       大家还不知道他下这样的命令,是什么意思,但其时处境危急,人心慌乱,驾驶员的叫声之中,又充满了威严,人人自然而然,迅速拉起大衣,罩在头上。才一罩上,就感到车子已在向前疾驶而出,当时心中打了一个突:车子向前驶,岂不是冲进火中去了?多半是驾驶员不想活了,却拉了我们几十个人要赔命!
       当心中有这样的念头之际,真想跳下车去,可是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只是转了转念,车子已经停了下来,耳际又听到驾驶员呼喝道:「好了!」
       连忙掀开罩在头上的大衣一看,才知道这驾驶员真非同小可。
       原来,草原大火,由于风大,火一直向前,顺着风势烧,形成了一条火带,火带的长度,可以连绵几里,但是阔度却不是十分阔,只不过十多公尺,车子在迅速之下,狂冲而过,一冲过了火带,就到了已被烧过之处,没有火头,只剩余烟 ,就安全了。
       这时,车上人人松一口气,在松一口气之后,自然而然,又再大口吸一口气——一定是那驾驶员在报复我们刚才对他行动的误解,他竟然没有告诫我们,不能大口吸气!这一吸气,空气中的草灰余烬,一股脑儿到了口中,呛咳了足有十来分钟,喉间还兀自在发痒,而驾驶员却笑眯眯地看着我们!
       这场大火,据说烧了二十来天之久,直到第一场大雪下来才止住,烧死草原上的牛马羊无数,但却未闻烧死人。又说,著名的诗人田间,其时正在草原上体验生活,他就被草原上的大火,追了一天,才能脱困。
       草原大火,不是人为的,而是自然起的,这只怕是一种自然调节,烧了的草,成为明年生长的草的肥料。其实,控制得好,放火烧草比人工割草又好又快,只不过人人谈火色变,自然也只好参加割草的行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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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0: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篇.盐场见闻录】

       在苏北海边,有一次赶路赶得口渴,恰好经过一条小河,看见河水甚清,乡下日子,口渴了就饮河水,还会有什么健康饮料不成?
       所以一见小河,立时俯身,整个头埋进河水之中,同行者一把没拉住,已经喝下了一大口河水,那一口河水入口,整个人一震,几乎没有一头栽进了河中,待得直起身子来,张大了口,除了喘气之外,什么声都出不了,那河水之咸苦,简直不是任何文字言语所能形容!
       同行者顿足不已:「你这人,怎么见水就喝,这是盐河!通到盐场去的,引海水到盐场去晒盐的,你——」
       当时喉际,像是有火在烧一样,如何还分辩得半句,幸而河上恰有小船摇过,同行者叫道:「这蛮子不懂事,喝了一口盐河水,老乡帮帮忙!」
      (江南人到长江之北,是「蛮子」,到了岭南,又变成侉子了。)
       摇船的靠了靠岸,舀了一瓢清水,简单地吩咐:「一口气喝下去,会拉三天肚子!」
       一口气将那瓢水喝了下去,后来,果然大泻三天,而且,脸上积下来的盐花,好几天都洗不去,连喝清水,都像在喝盐汤一样。
       那条盐河,是通向中国有数的盐场,淮北盐场去的。不多久,就跟着总务科的一个管理员,去盐场要求供应食盐,见识了盐场中的一切。离盐场还老远,就看到了一堆一堆,又高又大的物体,上面铺着芦席,乍一看来,像是无数小型的金字塔一样,每一座,高度超过二十公尺。再也想不到,那是盐堆,俗语说「堆积如山」,那真是堆积如山,一点也不夸张!
       这些盐堆,据说有自清朝就堆起来,未曾动过的,一路上,蔚为奇观。
       然后,就看到了盐田。引海水晒盐,那是小学课本上都有的,可是一看盐民收盐,又不禁傻了眼。一方一方的盐田,海水深可及膝,一大铲一大铲的盐,竟是从海水中铲起来的——一直以为是,海水全部蒸发晒干了,盐才可以出现,原来大谬不然!
       盐田在引进海水之后,还要「下种」,就像种田一样,盐种是十分细小均匀的盐粒,洒下去之后,海水中的盐份,就依附着这种盐晶种结晶,变成了大上几十倍的颗粒,然后,再由海水中捞起来,真是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在盐场住了三天,本来还可以住多几天的,但是被勒令立即离开,驱逐出境。
       倒也不是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而是看着盐结晶好玩,闪闪生光,十分奇特,所以把一根有很多哑枝的树枝,浸入盐田中,过了一晚,取了出来,树枝不论粗细,都附上了盐的结晶,可爱好看之极,正在到处炫耀给人看之时,喊打之声已经四起。
       原来给这根树枝一浸,这一方盐田中,就不再出盐,或是只出灰黑色的劣质盐了,所以,盐民上下,尽皆大怒,想与他们理论,说不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又怎说得过他们,只好抱头而窜,落荒而逃,那根满是盐花的树枝,自然也在混乱之中,下落不明了。
       不过在那三天之中,见闻倒也不少。盐十分重,初见壮汉,挑了两小挑盐,还走得十分吃力,感到惊讶,自己一上阵,才知道厉害,每挑皆在一百六十斤左右,根本站都站不直,别说挑着走了,而盐场上的女工,也有可以挑起一百四十斤者,一挑一挑的盐堆起来,就是一路上看到的「金字塔」了。
       盐民的年龄,十分难凭外表来判断,由于长年累月和海水、盐、海风接触,个个皮肤又黑又粗,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可以看起来不像三十八岁,而像五十八岁,生活之清苦,真正令人吃惊。而同样是靠盐为生,盐商的生活豪奢,是历史上著名的!
       盐的成本极便宜,只及售价的百分之一,其余全是各种各样的税,所以走私盐是极佳的营生,也不知造成了多少帮会、多少残杀。在盐场中,见到一位老人家,据说是当年走私盐的,而且还是盐枭的首脑。
       (官方把走私盐的人称为「盐枭」)。
       当然,想在他的口中探出一些盐枭活动的情形来,可是老人家不甚肯说什么,只有一次,买了酒请他喝,他才敞开上衣,给我看他胸腹间的疤痕,一道道的疤痕交错,而且虽然已结了疤,还给人有皮开肉绽之感,十分可怖。
       他一面喝酒,一面叹:「多少人全死了,活着就算了!哼,不明情理的,以为走私盐能发财,只见过走私盐死在道上的,没见过发财置了地的,一趟私盐,从海边走到洪泽湖,三百斤不失不散,赚得了三块大洋?那还是用命拚来的!」
       言来欷歔不已,由于有这一段经历,所以有一篇早年的民初武侠小说「盐枭」中,倒是有不少场面,全是十分真实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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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0: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篇.东北三宝和几种怪食物】

        乍到内蒙时,正值隆冬,早上九点天才亮,下午三时,已是黄昏,无所事事,很快就学会了设陷阱猎兽,主要目标是狐狸,一公尺左右(连尾)的红狐,一只卖给土产公司,可以卖二十五到三十元人民币。
       狐狸在动物中,一向是被认为狡猾的,但其实甚为蠢笨,并不难捉,初学时,就有一个捉三只的纪录,不过全是普通的红狐,至于白狐、玄狐,连见也没有见过。
       未出关之前,常听说,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及乌拉草,在捕到了狐狸之后,雄心大发,想捉貂鼠,当时就被人嗤之以鼻:我们来了好几年了,见是见过,仍然没有碰到过,你想捉?
       当时,也还之以「哼」然一声:总有人捉到的,不然,貂皮由何而来。
       可是,几个月下来,才知道貂鼠之难捉,难于捉一切,这种小动物,对人的警惕性奇高无比,老远见到人影,飞跑如电,一下子就没有了影踪。不论陷阱设得多巧妙,诱饵再香,永不上当,一只也没有捉到过。
      有传说,说貂鼠心地好,所以捕貂人赤裸躺在雪地中,等大群貂鼠围上来救人之际,趁此捕捉之。捉貂人为免冻死,事先吞服烈酒加红砒云云,虽然曾把这种传说,写入一个电影剧本之中,但那实在是无稽之谈。在那样的严寒之下,任你事先吞多少烈酒红砒,在雪地上赤身裸体,就算貂鼠真会来救人,它未曾赶到,人已变成僵尸了。
      人参的事,已经说过,乌拉草也算是一宝,实在相当勉强,说这东西能御寒,怎及得上羊毛棉花?实在是没有法子,才利用它而已。
      乌拉草能贴地连绵而生,处处皆是,从采下来到可以使用,过程相当复杂,晒干之后,要放在木皮上,用木槌子来敲,把草身敲成丝丝缕缕的纤维,然后再要一团一团搓,搓出些许毛茸来,才能使用。
       用的时候,将之包住脚,再把臃肿了的脚,塞进一种被称为「 鞑」的牛皮鞋中,这种牛皮鞋有点像凉鞋。才一穿上,倒有一暖烘烘之感,那次穿了之后,一上雪地,不到半小时,脚已被冻得麻木,赶紧回住所,才免了脚趾冻掉之虞。
       乌拉草也被用来塞进「毯疙瘩」之中——一种羊毛毯做的长靴,作这个用途时,倒相当有用,它能吸脚汗,可以保持毯靴内一定程度的凉爽,但是也比不上马鬃、鸡毛,被普遍使用,自然是生活水平实在太穷的原故,不足称之为宝。
       捉貂鼠捉不倒,用来捉貂鼠的陷阱,却捉到了意想不到的不速之客,多是刺猬,其次是田鼠——关于田鼠,还有故事。
       刺猬的大小,缩成一团时,有排球般大小,那是连刺,若是将刺除去,直径大约只有十二三公分,这玩意,本来捉到了就扔掉,后来有人告诉,这东西好吃得很,就是难弄。
       听说有异味可嗜,自然请教族人有何办法,其人笑说:「想吃,倒简单,难是难在如何将它的肉弄出来!」
        在恳求之下,那人倒真是示范了一会,但虽学会了,都也只此一遭,不是它的味道不好,而是经过过程,不但复杂,而且十分残忍。先要把它抛进热灰之中,由热灰的热力,将它的刺全部烧去,在这种过程之中,它会发出异样的臭味——那恐怕是它的刺在燃烧时发生的异味。然后,未能剥皮,剥皮要放在滚水中烫,等到厚厚的皮剥掉,一只刺猬的肉,最多一口就吃掉,麻烦之至,肉味相当可口,吃过一次之后,也不想再吃了。
      【此处略去402字,过节后再复原】
       刺猬偷西瓜时虽然可恶,可是样子十分好玩,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用火活生生把它的刺烧光,试过一次自然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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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 09: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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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3 07: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3-1-23 07:48 编辑

                                                                                    【第二十八篇.美丽的白天夏日草原】

       初次听说要在内蒙种水稻,自然觉得新鲜之至,原来有一种新的稻种,生长极快,一百天之内就结穗成熟,而且又耐寒,可以在北纬四十九度地带种植,产量也相当高。(一位农学专家,曾竭力否定有这种可能,虽然曾经种过,也没法说得过他,真冤!)
       隆冬之时是不能开垦的,土地冻得比铁还硬,放牧割草,整理地基,引水河是早挖好了的,还要清除积雪,把积雪全都堆到引水沟里去。忙完了这些,已是阳春五月,早晚水一样结冰,但中午阳光照射,雪已开始融化,大堆的雪,融起来会发出「吱吱」的声响来,而且一堆雪,只不过变成了千疮百孔,犹如玲珑剔透的太湖石一样。
       到那时候,在中午一段时间,就可以开垦了,垦荒,倒是用拖拉机的,大小拖拉机齐集,什么样的型号全有,还记得有巨大的一种,叫「斯大林八十号」。拖拉机垦地,人力负责砌田梗,根据引水沟的位置,砌好了田梗。那是真正的处女地。最怪的是,照理,各种各样的草,一样在生长过程中吸取土中养份,和土地上种粮食是一样的,何以种了粮食地会瘦瘠,长草的地,却是无比之肥,翻出来的泥土中,全是草根,打碎,尽量把草根检出来,小说中常有「土肥得像是会冒油一样」,并非夸张,至少给人在色泽上,有油润的感觉。
       忙到五月底,绰儿河的水解冻了,通过引水河、引水沟,滚滚流入田中,那还只是白天一段时间才到,早晚,一样结冰的,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水才不会结冰。稻种也已运到,生产队的技术员,通知六月下旬,可以下种,根本不要先育苗,插秧这种江南种水稻方式,稻种撤进水中就算。
       六月下旬,大约是六月二十五日左右,下种的时候,早上,还是要踏破引入田中的水的表面上一层薄冰,才能下种,水冷彻骨,浸上半小时,还得立刻上来,跳上十来分钟才行,而且,下田之前,一定要喝一点酒,不然,无法抵御。
       内蒙的天气,说热就热,下种后不到两星期,看看田中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冒出来,天就热了,开始早晚还凉,但到了七月中,连晚上也热不可当,不过热的时候极短,只有五六天左右。
       在那段时间中,被调了去种西瓜,稻田的情形如何,不是很清楚。
       在河滩边的沙地上种西瓜,真是过瘾之极,西瓜十分占地,一株瓜的瓜藤,可以蔓延一大片地方,所以在大片的田地上种西瓜,给人有可以充份发挥之感,不必局处一隅,一筹莫展。
       种西瓜是相当轻松的劳动,辛苦在晚上要守夜,不然偷西瓜的小动物甚多,田鼠、狐狸等等,都喜欢偷西瓜,最拿手偷西瓜的是刺猬,刺猬偷西瓜的方法十分奇特,咬下瓜来之后,会利用身上的刺,刺进瓜皮去,然后,它的身子也缩成了球形,向前滚动,带着西瓜一起滚,省时省力之至。
       第一次在月色之下,看到西瓜纷纷「自动」滚离瓜田,真看得目定口呆,以为那些滚动的西瓜,全都成了精,吓得好半天不敢动,后来看仔细了,才看清楚西瓜之下,都有毛茸茸灰褐色的一团,才知道是刺猬干的好事。
       夏天,白天的内蒙草原,真是美丽之极,各种各样的野花,开得遍地皆是,雨后,各种菌类植物,像变魔术一样冒出来,只要拣颜色不起眼的采来,无不鲜美绝伦——颜色艳丽的,碰都不能碰,一律有毒。有一种似雪白的菌,碰一碰就会张开来,喷出粉末,沾在皮肤上,就得红肿半天方消。
      而这时,骑术也已经很可以了,无鞍马也骑惯了,或无目的地策骑驰骋,或赶了马车送西瓜到场部,真是逍遥得很,唯一的禁忌,是远远望见蒙古牧人把牧杆竖插在地上时,避开一点,别撞上去就行。【此处删去39字】
       这时,在距离大片稻田之际,真无法不吃惊,事缘根本分不清田里长的是稻还是草,草和稻是一起长的,只见放眼皆绿,还夹杂着不少颜色娇艳的野花、蒲公英的花,可以大如儿掌,鲜黄夺目,在阳光之下,几乎令人眼也睁不开来。
       夏天,白天的草原,美得难以形容,可是一到黄昏,就不是很妙,蚊子实在太多,西瓜田里守夜,人也要躲在绿色方形的蚊帐之中,要不然,只怕西瓜保住了,人就叫蚊子抬走了。
       那两三个月,倒是快乐无比,而且瓜田只由五个人打理,大家一懒,也不整天开会,直把西瓜当饭吃,还尝试过用西瓜来酿酒,不过没有成功,想到瓜田一结束,自然又再回稻田了。那一年,就是保安治农场的稻田,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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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3 07: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3-1-23 07:42 编辑

                                                                                【第八篇.半日「采人参」记】
 
       曾经在大兴安岭的一个林区,生活过一个月左右,经历极有趣。大兴安岭是一个总称,纵横数百里,就算是在林区出生,活到八十岁的老人,也不能走遍。那一个月,是在大兴安岭南端处,活动的范围,也不会超过二十公里——进入林区之前,就曾接受严厉的警告:千万别往林中乱闯,再有经验的人,也会在森林中迷路,怎么走都走不出来,死在林子里。
       在我进入林区的前一年,就有一个中、苏合作组成的勘察队在森林里失了踪,怎样找都找不到,几个月之后,才发现了他们的尸体,就在森林边上,完全没有道理走不出来的。老年人不敢公开说,私下偷偷告诉:「林子里,是有妖魔鬼怪的!」
       森林中迷路以致丧生的事,的确时有发生,而且神秘莫测,全无原因迹象可循,所以没有经验的人,绝不能到林中去散散步,不然,只怕有去无回。
       不过,却曾跟了一组采人参的人,走了几里山路。一般认为人参只长在长白山,其实北方的山岭中都有野山的人参,这情形,和来自河北省的毛蟹,都被称为「江苏洋澄湖大闸蟹」差不多。
       那一组采人参者是一家人:两兄弟和他们的三个儿子。由于好奇,坚持要跟了去,把半个月工资拿出来买酒大家喝,才算答应。
       那一家人都很健谈,告诉上路之后的禁忌,第一是绝不能在背后拍他人的肩头。原因十分骇人,因为山中有一种青狼,惯于直竖起来,用前腿自背后搭在人的肩头上,当人回头时,就一口咬在人的咽喉上。
       所以,当地人一觉得有人在背后搭上肩头,立时用随身携带的十分坚硬的硬棍,向后就敲,决不犹豫,若是中了一棍,定然脑浆迸裂而死!
       这种说法,始终以为可靠性不大,以狼吻之大,狼齿之利,到了人的背后,只要对准人的后颈咬上一口,人就非死不可,何必还要使狡计去搭人的肩头,等人回过头来,再咬咽喉。不过当时提出这个疑问来时,对方脸一沉,大为恼怒,「叫你别搭人肩头就别搭!」
       诺诺连声之余,又一项的禁忌,是山中不能举火,这是为了防火,倒也简单。再者,我是绝不能把「人参」两字,出诸于口,而要改称「棒槌」。这不知道是什么理由,说是人参通灵,你一说出来,人参知道你的目的是要找它,它就会躲起来,叫你找不到。这自然是由于人参本来就很难找的原故。
       然后,在一天早上上路,在狭窄崎岖的小路上,他们五个人走在前,我跟在后,只见他们走路的方式,奇特之极。山路并不好走,必需全神贯注,才不会失足,我走得小心翼翼,可是他们五个人,除了一头一尾两个之外,三个排在中间的人,一直抬头向天在走山路,五个人的排列次序,时有改变,但在中间的三个人,一直是抬头向天,有时显然要头尾两个人的照顾。
       当时,心中的疑惑,真是无可名状,好几次想问又怕讲错话,忍得喉咙都发痒,好不容易等到休息,忍不住问了一下,他们的回答倒十分轻松:「我们在找棒槌鸟。」
       再问下去,方知端由。原来偌大一座山岭,那里长着人参,全然无法去找,要找,只有靠「人参鸟」的带引,人参鸟专吃人参的花,而且目光十分锐利,在高空就可以看到山缝里长着的人参,于是就在上空盘旋,由高而低,看准了就落下来吃人参花。所以,发现了人参鸟,就可以证明附近有人参。
       这种鸟,身体不大,飞得又高又快,所以一定要极小心,用尽目力,才能看得到它——这种人参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缘悭一面,别说未见过真的,连标本图片也没见过,而且,问来问去,这种鸟,似乎只存在于采参者的口中,别的人,即使是鸟类专家,也是闻所未闻!
       自然,没有看到人参鸟,也是没有见过人参如何被采出来的原因。休息期间,恰好有另一组采参者回来,自忖没有抬着头走路的本事,又怕遇上了青狼,反应迟钝一下子送了命,所以我就跟着那组人回来了。
       那组人倒是有收获的,一到市镇,就直扑土产公司的收购站,跟进去看热闹,两支手指粗细,枝,叶根齐全的野人参,用红线密密绑着,解开红线来,看起来也不过是像干了的萝卜一样的植物,可是有几乎起死回生的功效!土产公司以每支八十元人民币的价格收下,出售者也很满意了。这两支参,在经过泡制之后,怕可以值两三万人民币!
       回到林站宿舍,讲起经过,被人嘲笑一场,几工人又交头接耳一番,忽然交给我一个任务,要我去和附近的一队□□联络,他们今晚打野猪,工人要求参加。当时奇怪,林中有的是野猪,又没有规定谁能打谁不能打,何必要求参加□□的狩猎队?但只管去说一声。当夜,才知道打野猪的阵仗之大,若是没有□□,真正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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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3 07: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3-1-23 07:42 编辑

                                                                                            【第七篇.可怕之极的蝗群】

       种田人最怕提起蝗虫,这种虫,是「虫」字边加一个「皇」字,由此可知真是虫中之皇。在农村,小规模的蝗虫出现,见过无数次,不足为奇,大规模的蝗群,见过一次半,这种可怖,至今犹有余悸。
       一次半见蝗群都在苏北,近黄海之滨处。一日,正当盛夏,炎阳高照,正在耕作,「汗滴未下土」之际,忽然听到一阵急骤的乱锣声,自远而近,迅速传来。
       在田间工作的,本来都不是农民,只是被集中起来办国营农场的,自然也没有什么经验,但乱锣声是农村中有紧急事故的信号,这是谁都知道的,于是抬头看去,先是看到相当远的地方,像是有一片乌云在移动,并不以为意,因为在苏北平原上,天说变就变,连龙卷风也隔几天就可以看到一次。
       可是那片「乌云」,移动得很快,突然向下一沉,就看不见了。
       正在奇怪是什么事,乱锣声更急,有农村干部踏着脚踏车,飞快赶来,一面叫着,蝗群来了,蝗群来了!快准备对付!
       当听到他在这样叫的时候,仍然是蓝天白云,朗朗乾坤,那干部叫了两遍,又骑着车子,向前赶去,又去向前面报警去了。
       知道蝗群要来了,可是蝗群在那里呢?大家虽没有见过蝗群,但总听说过的,蝗群来了,当然要将它打死,于是,就有人折下连枝叶的树枝,有人扎了草把,以备抗蝗之用。
       大约扰攘了二十分钟,还未见有什么动静,队长正待呼喝各人继续耕作,突然之间,眼前不远处,刚才沉下去的那片〔黑云〕,陡然又向上升了起来,转眼之间,真是如同世界末日一样,不知有多少只蝗虫组成的蝗群,飞得并不高,但真正有铺天盖地,万马奔腾之势。
        那种身长不超过十公分的昆虫,双翅在飞行之际,发出的声响,已经足以令人目定口呆,而且,重重叠叠,在天上飞着的亿万蝗虫,不知有多少层,眼前也陡地黑了下来,只见地面上,光影乱闪,情形之诡异,像是突然之间,使人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之中一样。
        蝗群在腾空而起之时,一定尽量飞高,然后,在飞了一段距离之后,又开始俯冲降落,整个蝗群的面积之大,当蝗群降临之际,根本看不到它的边缘,天上除了蝗虫,没有别的东西。
        然后,转眼之间,亿万只蝗虫,俯冲而下。准备来对付它们的工具,在准备时,想想对付小昆虫,那是足够了,可是到了这时候,才知道根本没有什么用,大群蝗虫冲下来,撞在身上,已经够痛的了,而且,它们一碰到东西就咬,牙齿又利,一面咬,一面还有一种黄色的液汁分泌出来,弄得全身痛痒不堪,而且最可怕的是,望出去,遍地皆是蝗虫,密密麻麻,
       奔逃几步,不知道可以踏死多少只,身上,头上拨下来的,不可胜数,人根本已经吓呆了,也不知道可以逃到什么地方去,身际只听到〔沙沙沙〕的咀嚼声。
       在如同恶梦一样的一段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蝗群又纷纷腾空而起,在远处的先飞走,近处的后飞,等到蝗群离去,前后不过半小时,大地之上,所有绿色的东西全不见了,
       不论是庄稼青草或树叶,所有的植物上,都没有了绿色,全都进了亿万只蝗虫的肚子之中,而所有在田中耕作的人,个个都呆若木鸡般站着,蝗群已经飞走了,可是一切经过,就像做了一场不醒的噩梦一样!
       蝗虫一面不断嚼吃各种植物,一面进行交配,产卵,卵深入泥土之中,而且可怕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从土中冒出来,全然没有规律,防治起来,也特别困难。那一群蝗虫,后来在飞出了一百多里之后,才被消灭——有了准备,在农田之中,架起许多草堆,等蝗群一降落,立时几百个火头齐举,把蝗虫烧死了八九成,不然,还不知要肆虐到何时。
       另半次,是在第二年初夏,突然之间,田地间多了成亿上万的蝗蝻——尚未成熟的幼蝗,只会跳,不会飞,数量之多,看得人头皮发麻,当时就主张立刻放火烧,可是队长不同意,说是蝗虫不回头。意思是说,蝗虫长大了会飞走,不会回来的,吃不了多少农作物,为害不大,一放火,所有农作物就完了。当时据理力争,说明不趁早消灭之祸害,但权在他手,再主张放火烧,一顶大帽子压下来,只怕不得了,也只好听之。
       过了大约四五天,幼虫就已经长齐了翅膀,果然没吃掉多少农作物,在一个黄昏,就成群结队,振翅飞走了,果然〔不回头〕,可是成熟之后,不知有多少农作物,要被它吞噬掉,最后,还不是一样要放火烧!
       蝗虫十分美味,怎样吃都可以,尤其是满腹虫卵的母蝗虫,一口咬下去,甘香脆腴,兼而有之,曾发梦想,要消灭蝗虫,其实也不难,只要提倡人类吃蝗虫就行,到时,蝗虫吃光了,说不定还要人工繁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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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3 07: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3-1-23 07:42 编辑

                                                                  【第二十二篇.到内蒙】
 
       在苏北的农场初具规模之后,上级要抽调人手到内蒙古去办农场,决定在新场址种水稻,调人的消息一传出,就奋勇报名。
       生性好动,对于没有去过的地方,极其向往,当时来苏北农场「招兵买马」的外地单位甚多,有内蒙古的,有青海省的,有新疆的。当时订下的「旅行计划」是由东而西,由南而北——先到内蒙,住上一两年,再到青海,然后,再到新疆。这个计划,自然未能实现,在内蒙过了两个冬天之后,关山万里,到了香港,一住就近三十年,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报名到内蒙,一下就准,心里大是高兴,可是没料到出发之前,吃了一次大大的苦头。所有到内蒙去的人,都要接受防疫注射,心想打一两针,也不算什么,怎知一打就打了十五种防疫针,连鼠疫防疫针都要打,一种针防一种病,十五针打下去,不但手臂、屁股疼痛,而且反应起来,发了三天高烧,烧得全身骨头发酸,真是苦不堪言之至!真不明白为什么打那么多针,难道内蒙草原上疫症横行乎!到了那里,也不觉得怎样,这十五针之苦,恐怕是白吃的了,
       从农场到镇江,一路坐火车北上,由于带了一批□□□□,列车是专车,不载其它旅客,而且开开停停,没有正常班次可言,这才是十分有趣的行程,有时在一个地图上都难找得到的小地方,一停就是半天,对这地方的风物,自然可以从容了解,对这个地方的特产,也可以尽情欣赏。最记得是两次吃鸡,到符离集,烧鸡已吃得连舌头都咬破了,到德州,往店里一坐,扒鸡拿上来,顺手一抖,所有鸡肉都抖下来,手中只剩鸡骨,更是香味滑嫩之极。
       火车出了关,来到了关外,风物更是不同,所发的御寒衣物,绝不够用,又增发老羊皮大衣一件——这种老羊皮大衣,只有皮板,没有布面的,毛长三四寸,重量惊人,至少有十多二十斤(肥马轻裘,重到这样,自然不是什么好货,那是粗毛巾似的粗毛)。不过,老羊皮大衣,真有御寒作用,白天可以穿,晚上可以盖。重,还不是它主要的毛病,最大的毛病是它有一股极浓烈的羊膻臭,一节车厢之中,几件老羊皮大衣一抖开来,那股膻臭,几乎能把人熏死!然而什么事都讲习惯,久而久之,也全然不觉得了。
       出了关,一路向北,拿着地图看看,越向北去越是冷,在郑家屯,火车预算要停七八小时,就雇了马车去逛,第一次载上了大皮帽子,冒着寒风,听着赶车的「拍拍」挥着皮鞭,心中大有「异地风情」之感。总共搭了一个多星期的火车,才到了火车的最终目的地:黑龙江省的泰来县。
       从泰来县到位于蒙古自治区的赉特旗,就要靠原始的交通工具了,骑马,体弱者乘搭马车,而大多数人是步行。
       那三天行程,第一天是骑马的,真是兴高采烈之至,因为是生平第一次,蒙古马个子不高,十分容易上马,只可惜马多鞍子少,都是在马背上铺上一条旧毯,就骑了上去,一路快慢驰骋,真是得意非凡,恋在马背上,怎么也不肯下来。
       等到入黑投宿,一下马,才知道不对头了,屁股痛得如同刀刺针扎一样,两条大腿内侧,全都磨到出了血,连站都站不稳,根本一步都不能走了。那次受伤的,来自南方的人,超过十个——全部在北方大汉的哈哈大笑中,弄得狼狈不堪,要人扶着才能行动。
       第二天,自然没有了在马上的顾盼雄姿,而全都成了哼哼唧唧的病汉,坐在车上,接受北方大汉嘲弄的目光。
       这是一次十分难堪的经历,但是人,什么都可以锻炼出来,想当年,第一次穿草鞋,还不是一天下来,脚上多了十几个血泡?第一次抓锄头,一天下来,掌上的血泡也是一层叠一层,屁股磨破了,又算什么,一到定了下来,忍痛日日骑马,不到半个月,也就没有事了。
       内蒙古生活,不能没有马,而马又多又不值钱,印象最深的一次,忽然来了一群马,约有七八十匹,自然留下来养着。若干日之后,内蒙牧民,找上门来,说马是他们的,说得出络印的样子,自然马归原主,不过代为饲养了许多天,草料费,总要算一下,一算之下,大约也不过三五十元人民币,牧民一商量,宁愿不要马了,马之不值钱,可想而知,贵的是鞍子,有一副马鞍,就神气非凡,其人一定大有来头,所以骑的大都是无鞍马,此所以会屁股磨到「大出血」也。
       在内蒙,还有一个大好处,就是不忧肉食,食堂中出售马肉,三分人民币一大碗,味道和牛肉殊无分别,不过肉质较粗,营养想来也差不多。最不好的,自然是寒冷,那种冷法,真是超乎想象之外,好在御寒设备够,冻死的人反倒极少。知道寒冷而有预防的准备,比暗箭式的突袭寒流,要好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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