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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古龙熊飞生平首个完整拼图[2025.6.13古龙武侠论坛首发]:渡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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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04  1948年春南下交通之本质困难

       京广铁路北平至武汉段在1948年初仍由国民党控制,理论上可通行,但实际运行极不稳定。黄河铁路桥当时位于郑州邙山头,是必经咽喉,但该桥建于1906年,老化严重且常因军事行动中断。
       当时由于内战导致难民激增,历史资料显示郑州站“每日前方逃来难民不下三千”,车厢超载严重,平民需长时间滞留车站或挤占货运车厢。
       若平汉线中断,理论上可绕道津浦线(北平-天津-徐州)转陇海线至郑州,再南下到武汉甚至到广州。
       但1948年春,解放军在华北发动攻势。石家庄已在1947年解放,平汉线北段(保定至石家庄)处于拉锯状态,列车可能遭空袭或被迫停运。
       作为中原主战场的郑州,实际作为枢纽,屡遭争夺,国军为阻滞解放军常破坏铁路,南下旅客可能被困于战区。
       而且列车沿线补给困难,饥饿普遍。如苏集村儿童团需昼夜碾米供军需,平民更难获食物。
       另外难民聚集地卫生恶劣,寒冬中冻伤、传染病高发,如当时报纸报道中年幼者“手脚冻裂仍撕布包裹”),体弱旅客风险极高。
       尤其是,铁路沿线盗匪横行,败退的散兵游勇抢劫财物事件频发;
       不要说古龙母子单独行动,即使是有男性亲戚陪同,依然困难很大,因为男性平民常被强征劳役或误认为“可疑人员”扣留;
       就算男性亲戚不被强征劳役或扣留,乘坐挤满难民的列车南下,需多次转车(如北平→郑州→武汉),任一站点遇战火或管制即前功尽弃,面对战火中断、饥寒伤病、散兵土匪劫掠等多重致命威胁,古龙母子1948年春通过铁路线南下,成功概率不高。

       如果采取铁路线以外的交通线路(如公路),成功概率更低于乘坐火车,光散兵土匪劫掠已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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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假如资金充足,古龙母子1948年春能否通过坐飞机南下?
       1948年3月起,国民党在华北、华中实施严格空中管制。北平西郊机场(主要民航机场)实际由军方管控,普通民众靠近机场都面临盘查,更无渠道进入候机区。
       民航机票需提供官方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函件、军政要员担保,普通平民无法满足购票条件。
       同期记载中,仅有少数高级官员、外交人员或特殊任务者可能申请航空通行,但需多层审批,特例是钱学森1948年筹划归国时。
       且从北京起飞,南下目的地一般是广州。
       假如是武汉、长沙等,可能性极低。以武汉为例。

       1948年春季,北平与武汉之间并无固定民用航线。当时的中国航空公司主要运营沿海及国际航线,如上海到香港,华北内陆航线因战事基本瘫痪。
       民航资料显示,武汉的民航机场(南湖机场)在1948年3月因徐家棚机场关闭才临时启用,但仅有限开放给中航、央航的少量航班,且目的地主要为上海、广州等南方城市,未恢复至北平的航线。
       而且内战期间,国府将民航运力优先用于军事运输和要员转移。1948年武汉南湖机场虽名义上开放民航,实际由空军控制,民航航班需经军方批准且频次极低。平民几乎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购票登机。

       综上所述,《古都残梦》中文字于“是我们出走了,那是在一个春天的晚上……”大概率只能是1947年春天
       假如《古都残梦》中描述是实际事件,则只能是1947年一个春天的晚上古龙母子坐火车南下,具体可以是坐平汉铁路的火车武汉,也可以是再乘坐粤汉铁路的火车到广州,等等。

       由第7楼,古龙有可能在1944年9月份开始在“古都”读小学。
       如果1947年一个春天是在2月1日之后,那么古龙已经读完小学四年级即“初小”毕业。参考民国当时的小学教育体制的“四二分段制”,古龙已经“初小”毕业,离京恰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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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05  对“购料委”熊飞案件之考证总结

       诚如2025-04-19之帖《民国省府秘书熊飞与被法办采购组长熊飞[同名者] 历史资料》所言,“笔者多年前已得到交通部特派员办事厅采购组组长熊飞的历史资料,但因为是不光彩的记录,一直希望证伪,心中无限纠结,哪怕珍贵资料放弃不用。”
       此帖希望通过将“民国省府秘书熊飞”往古龙父亲靠拢,使得“被法办采购组长熊飞”是另一个人,但“民国省府秘书熊飞”重合度低,只好放弃此帖努力。
       2025-04-19之帖主要的考证结果之一是发现了比“采购组组长”更重要的概念“购料委员会”,此帖第4楼写了 “武汉区铁路管理局购料委员会采购组组长熊飞”

       也如后在《古龙出生于内地可能性分析.住过内地城市_街道范围猜测》第39楼中所言“就像毒药也是一种药,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可能:不排除熊飞有一定概率是‘采购组组长’——这不就是民国国府中的行政职务吗?虽然感情上很无奈,非常非常希望熊飞不是‘采购组组长’”。
       在前帖《民国35年以前的4个熊飞[2025.5.1古武论坛首发]:古龙内地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笔者不得不接受现实:虽然第4个熊飞(被法办的熊飞)与第1个熊飞(100%的古龙父亲)未必完全重合,但已经不得不承认有两处重要的重合度(年龄与籍贯)。
       正当笔下为此感到百般无奈时,依据坛友的信息新发一帖《采购组长熊飞案历史重演[2025.5.29古武论坛首发]》,发现《古龙评传三部曲之1 评传古龙》(*新修版)作者覃贤茂已经将将时任交通部特派员办事厅采购组组长直接写上为古龙的父亲熊飞,而郑小龙先生显然正视被作者覃贤茂揭示的这一历史现实,并没有因为该主体是古龙的父亲而回避。
       得知郑小龙先生已经认可了这一历史,笔者不由对郑小龙先生的辩证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所折服。此帖第1楼笔者写下了:

       看了郑小龙先生的意见,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看来即使笔者考证得到的“同名者熊飞”就是古龙父亲,郑小龙先生也不会意外。
       何况笔者的观点发现了“同名者熊飞”可能背负了历史罪名“勒索”(当然其有过错),是在错误的时空做了错误的事(加了字是责任心驱使本意为好);
       笔者也浓墨加上,“同名者熊飞”在庭审时声称自己“并没有犯罪”;笔者认为此“贪污勒索”罪名尚有辨析必要,“涉嫌”未必确认。。
       相信郑小龙先生倘若日后有机会看到笔者的考证报告,也会感受到笔者对古龙先生一直的尊敬、发“同名者熊飞”考证帖背后的善意和苦心
   
      进一步,笔者在新帖《“购料委”熊飞1945年及前趋之时空轨迹》,借助历史资料,挖掘了古龙父亲当年在职场可能的为国家所作贡献。
      “购料委”熊飞在庭审时声称自己“并没有犯罪”,笔者认为有一定可解释性,其于其时是一个悲剧人物。
      可以解释熊飞所称自己“并没有犯罪”之内容,详细见《采购组长熊飞案历史重演》、《“购料委”熊飞1945年及前趋之时空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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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06  武汉一条街的“奇迹”

       所谓“武汉一条街的奇迹”来源于《Miracle on 34th Street》即《第34街的奇迹》,1947年原版影史经典,共获得三项奥斯卡奖。
       用于解释古龙熊飞(古龙父子)生平考证的一系列完整片段,可以由于武汉一条街而出现“奇迹”,将多个考证片段,无缝拼合成完整的生平。
       在帖《古龙出生于内地可能性分析.住过内地城市_街道范围猜测》中,其中“§17  古龙在港居住时间不长的可能性”笔者得到考证结论:
       古龙在港居住时间不长,居港期未形成连续完整的小学学籍记录。
       在帖《一条街道两间小学[2025.5.5古武论坛首发]:古龙小学毕业前缺失信息补缺》 中  笔者进一步考证得到,古龙的小学阶段实际很可能是读了两间小学。
       在本帖前4楼,笔者考证得到“古龙有可能读过幼稚园,最起码是有完整的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籍”,在12楼,进一步得到古龙很可能在北平读完小学四年级即“初小”毕业。
       在香港实际是读“高小”部分,相当于小学5到6年级。
       但从北京的“初小”毕业,到香港去读“高小”,需要一个衔接。

       在帖《大光明戏院汉港迁移史[2025.5.18古武论坛首发]:熊飞的40年代后期》中,笔者考证得到,40年代后期,古龙父亲熊飞,被汉口的创业者,聘请到香港的油尖旺区,一起从事戏院、电影放映业务,最早可能属于流动电影放映、临时租赁场地的电影放映,类似80年代内地的录像带放映业务,由于武汉已不必使用汉口大光明戏院的招牌,被搬到香港,在可以使用“大光明戏院”名称时,熊飞一度的衔头是“经理”。
       考证得到:“熊飞作为‘国学系’的毕业生,在当时能发挥专长。”
       但是,从内地公职人员到香港“大光明戏院”,需要一个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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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这避无可避的衔接,需要公布“购料委”熊飞的“送达地址”。
       每个案件当事人都有个送达地址。为了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接收法院的诉讼文书并推动诉讼进程,当事人必须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通知地址变更,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延误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在前帖《民国35年以前的4个熊飞[2025.5.1古武论坛首发]:古龙内地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笔者在第9楼记载:熊飞的送达地址在今武汉的合作路;(当时的地名叫界限路

       围绕熊飞、胡家驹案件的“送达地址”,出现一条武汉的老街道,可以对多个历史片段构成衔接——它就是武汉的胜利街,因此在《民国35年以前的4个熊飞[2025.5.1古武论坛首发]》对合作路加注:合作路(胜利街)
       所谓武汉一条街的“奇迹”,就是“胜利街之夷玛街片段的奇迹”(注意没有任何讽意,仅指“得来全不费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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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料委”熊飞的“送达地址”为汉口界限路,历史资料显示,“界限路形成于清末民初,系英俄两国租界交界路,故名界限路。1927年收回英租界后,取‘中外合作’之意更名合作路。”
        界限路不是“购料委”熊飞的办公地址,是住址,因为同一案件的胡家驹,另有一个“送达地址”,两者有距离,显示不是同个单位“购料委采购组”熊飞、胡家驹的办公地址。
        具体而言,熊飞、胡家驹的住址,因为汉口“胜利街”而得以连结。

        胜利街是武汉汉口的一条主要历史街道,1946年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而统一命名,它贯穿原五国租界区(英、俄、法、德、日)。
        但与古龙熊飞生平考证有关的,仅仅是胜利街的很小一部分——胜利街被现在的合作路至车站路所截部分;
        该段胜利街在民国时期曾被称为玛琳街或夷玛街,是俄租界的核心道路,1946年后统一纳入胜利街体系。
        周边地标包括黎黄陂路(原俄租界夷玛街)和武汉红色机关旧址(胜利街与黎黄陂路交界处),均位于此段。

        “购料委”熊飞的“送达地址”界限路,现在称合作路,在左端;右端为威尔逊路,现称“车站路”。
        而汉口的“光明大戏院”正好是位于原俄租界界限路(现合作路)与威尔逊路(现车站路)交汇地带。
        推测熊飞当时因为妻子小孩没在身边,单独到武汉从事“铁路修复”工作,晚上没事时,经常步行几分钟到临近的“光明大戏院”看电影,当时这类电影院,基本由原国府人员甚至前“情治部门”人员,接手承办,由于同为原公职人员,因此逐渐熟悉。
        到“购料委”熊飞“保外就医”之后,因为失去公职,不排除此熊飞也在“光明大戏院”找到临时的差事,赚钱养家。
        而后来,当汉口的创业者,到香港的油尖旺区一带,从事戏院、电影放映业务时,此熊飞也一同赴香港创业。

       该段胜利街(玛琳街或夷玛街),第一是连结“购料委”熊飞的“送达地址”——1945年第四季度的地址,第二是连结香港40年代后期在香港当经理的企业“光明大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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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07  古龙父子一度分开之文字证据

       古龙在《古都残梦》写道:
      “战争的骚扰宛如一阵带着血腥味的旋风,粉碎了我们美梦般的生活,也粉碎了我对未来生活的美梦,这时,父亲远在他乡;我和母亲这脆弱的一群,除了逃难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避免战争的蹂躏呢,于是我们出走了,那是在一个春天的晚上……”
       前已述考证结果:“在一个春天的晚上”就是1947年的春天。
       注意此段文字中的“这时,父亲远在他郷;我和母亲这脆弱的一群”,非常明确,在1947年的春天之前,父亲远在他乡,古龙母子和古龙的父亲不在一起。

       而古龙1955年(17岁)第一篇拿稿费的小说《从北国到南国》,其中写了:
       “晚上我委屈的在妈房里诉苦,妈安慰我,告诉我爸爸来的信上说侵略阴谋逐渐进逼,叫我们到汉口去避一下风头”
       “到了汉口后,父亲已为我们准备了一个家,在一德街,房子也很精美”

□□□□□□

       虽然是小说,但可能是以生活实践为基础,因为其中有太多巧合。“妈安慰我,告诉我爸爸来的信上”即是父亲远在他乡,和第一人称主角的“母子”不在一起
      同时,第一人称主角的“母子”到了汉口,新的家就在“一德街”。

      “一德街”是个奇妙的地名,只存在于某些某些年期,后来已经废止此名,但40年代的老街坊依然称之为“一德街”。
       如果不是当时住过“一德街”或与“一德街”打过多场交道,都不会说出“一德街”这个地点。

      “一德街”位于原德租界北侧边界,是德租界与华界(今江岸区老城区)的分界线,东西走向。
      而“胜利街”对应于德租界段原名“汉中街”,位于一德街南侧约200米处,平行延伸,与“一德街”同为东西走向主干道(西起一元路,东至六合路)。
      “胜利街(汉中街)”与“一德街”在西端有个交汇点:两街均与一元路(原皓街)相交。两街在东端也有交汇点:两街均连通六合路(原实街)。

       所以,古龙笔下的“一德街”,有可能真的是古龙母子1947年“春天一个晚上南下”之后,在汉口的一个住址。

       故,第三是“胜利街(汉中街)”连结了古龙母子从北平南下到武汉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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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7: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胜利街”的历史,是与汉口地皮大王刘歆生,联结在一起的。
       刘歆生曾对时任鄂军大都督的黎元洪说:“都督创建了民国,我则创建了汉口”。
       刘歆生是通过投资买地皮发展到运土填地、筑路建街、经营房地产而发迹的。
       1861年3月11日,英国驻华海军司令贺布与外交官巴夏礼率军舰抵汉,以坚船利炮威胁湖广总督官文,迫使清廷履行《天津条约》中开放汉口为通商口岸的条款。
       通过《汉口租界条款》,英国获得土地初始为458亩,范围包括江汉路—鄱阳街—合作路—长江边。熊飞所住的合作路(前名界限路)在1861年已是英租界。
       1898年8月31日        由于《英国汉口新增租界条款》,英租界新增337亩,从而西扩至现在的中山大道。
       英方为了繁荣租界,需要修一条街以接通湖南街(今胜利街)、湖北街(今中山大道江汉路以下),而修路需占用的土地属刘歆生所有。刘的全部土地都挂有法国保护旗——法商兰行旗。英方为此先后向刘歆生提出了买、租或借这块地皮的要求,起初刘是坚决拒绝的。后来经过法英租界当局协商,刘歆生才同意了。
       因此,1898-1901年,通过与刘歆生秘密协议,英国非法扩展265亩,囊括扬子街及江汉路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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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8: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当年蚕食武汉,还包括俄、法、德、日四国。
      从江汉路(原歆生路)到至合作路(原界限路)属于汉口英租界,名为湖南街。
      从合作路到黎黄陂路(原夷玛街)下首原属汉口俄租界,名玛琳街,收回后改名四民街。
      从黄兴路(原巴黎街)口以上至中山大道(原西贡街)属于汉口法租界,原名德托美领事街。
      从一元路(原名皓街)稍上至六合路(原名实街)稍下,属于汉口德租界,旧名汉中街。
      从陈怀民路(原名上小路)至芦沟桥路(原名大正街)属于汉口日租界,以郝梦龄路为界,南段旧名中街,北段旧名大和街。

      1946年元旦,国民政府在收回全部租界后,为庆祝抗日战争胜利,统一命名为胜利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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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4 08: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古龙母子真的于1947年春天某日到汉口,此时“购料委”熊飞在哪?
       笔者在帖《民国35年以前的4个熊飞[2025.5.1古武论坛首发]:古龙内地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第12楼已讲述考证结果“此熊飞实际在1947.3.3之前以保外就医名义保释出狱、恢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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