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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uycabletv

[原创] 重圆《银雕》梦,代剖“紫烟”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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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11: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贵客?恶客?
  
(一)
  
  鱼总是有人吃的,这世界上也总有吃鱼的人。
  有人千里猎鲨,为的就是鱼身上的一对鳍翅,有人杀鱼取卵,为的就是做几钱重的鱼子酱……
  对鱼来说,这实在是一件很不幸的事。
  如果饭桌上有一个不吃鱼的人,然后霸道地不允许任何鱼类水产上桌,这对于喜欢吃鱼的人来说,同样是一种“不幸”。
  现在两个有幸吃鱼的人正在热切地讨论那个不吃鱼的人。
  
×                        ×                        ×
  
  “这次紫丁香聚会,一定请了一位难得请到的贵客。”卜鹰跷着腿,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为什么?”聂小虫立刻问卜鹰。
  “因为南宫玉。”卜鹰继续道:“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公子爷是花钱大王,而且从来不按预算花钱,如果紫丁香打算用三万两银子办聚会,请了南宫玉做提调之后,开销至少要多上四五倍。”
  “很有可能。”
  “所以紫丁香不管是装穷也好,真穷也好,都不该请他来做提调的,除非……”
  “除非他们这次的贵客非同小可。”
  “对。”
  “这个贵客会是谁呢?”
  “不知道。”卜鹰沉吟着道:“我想来想去,最多只想到一点线索。”
  “什么线索?”
  “这个贵客大概很不喜欢吃鱼。”
  “为什么?”聂小虫惊奇地瞪着卜鹰。
  “太湖白鱼冠天下,现在正是白鱼大出的时候,尤其是一种叫‘时里白’的,分外肥美嫩滑,还有软壳虾和银鱼,这些都是人间的美味。”
  卜鹰无疑是一个对美食很有研究的人,他接着说下去:“我们现在这个村子就是盛产白鱼的马山,平时如果有人大宴宾客,早几天就已经有人来提前预订了,可明天已经是丁香大典,现在来采购鱼虾的人却仍然很少,就连平日罕有的‘时里白’也乏人问津,可想而知,紫丁香这次的贵宾对鱼虾一定不感兴趣。”
  “有道理。”
  “你记不记得,江湖中的名侠大豪有哪几位是不吃鱼的?”
  聂小虫叹了口气,反问道:“真正还活着的名侠大豪,你又能数出几个?”
  卜鹰苦笑。
  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赌局”的江湖人物档案都不会漏掉他们的饮食喜好,其中也的确有好几位不近鱼虾,可这几天之中,又有谁会到太湖来呢?
  卜鹰想不出来。
  江湖名人的行踪通常都不是秘密,也很难保守秘密,这几天有可能来太湖的名人却几乎连一个都没有。
  聂小虫忽然道:“不吃鱼的那位仁兄,也许不是客人。”
  “不是客人,那是什么人?”
  “主人。”
  ——不是客人,自然就是主人了,如果主人不吃鱼虾,客人们当然要入乡随俗,这种事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常常都会发生。
  “你不要忘记,紫丁香总盟主隐迹多年,说不定他准备要重现江湖了。”聂小虫意犹未尽,又补上了一句。
  事实上,紫丁香总盟主的身份一直是江湖中的秘密,如果这次聚会他真的来了,那所有的事当然都要以他为主,如果他本身不近鱼虾的话,别人自然也要客随主便。
  “不可能。”卜鹰摇头道:“就算主人不吃鱼,多少也要为客人准备一点的,正如这世上总会有不怕老婆的老公和不爱喝酒的男人,可是,不喝酒的男人都不是男人——就算他不喝酒,也要在家里准备一点酒,随时请客人喝的。”
  “你说得好像也有道理,所以这个不吃鱼的人只能是别人,只不过他自己不吃鱼,别人就同样不许吃鱼,世上若真有这种人,那就不是贵宾,而是恶客了。”
  聂小虫忽然笑得像一头刚吃了三只小母鸡的老狐狸。
  “据我所知,以金大小姐的脾气,这样的客人她绝对受不了。”
  
(二)
  
  金碎心不喜欢吃鱼,因为好吃的鱼通常多刺,可她现在就在吃,拼命地吃。
  她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大碗小碟,那些鲜美的鱼虾贝蟹只是被她吃了几口,然后就晾到了一边。
  ——韩浪对她说过,到了紫丁香正式宴会的时候,饭桌上绝对不会有鱼虾之类,于是金大少爷这一顿饭就点了很多很多的水产,就像是向某个人示威一样。
  这就是大小姐的脾气,别人只有看,只有苦笑,也只有不吃。
  只不过金大小姐想要挑衅的那个人却不在这里。
  据说那个不吃鱼的贵客已经在昨天子夜时分上岛,而他就在钱东权安排的处所休息,一直没有出来见人。
  这个神秘的贵客连韩浪都不愿意见,就只有钱东权见过一两次,出来的时候钱东权说:“客人准备在晚上戌时用饭,要我一会把今晚的菜单送过去。”
  韩浪没有说什么,金碎心已经在不停地咳嗽,不停地冷笑。
  这个客人实在太霸道了些,简直比主人还像主人,钱东权却好像连半点感觉都没有,甚至心平气和地对大家说:“贵客要我们查一查,最近江湖中有什么好角色也到了太湖,例如程小青或者卜鹰之类的,能够请来的,我们就去把他们请来。”
  金碎心忍不住道:“不肯来的呢?”
  钱东权没有说话,韩浪却偏偏替他把话说了出来:“这个世界上好像只有死人是请不来的。”
  金大小姐原本气红了脸,现在却忽然笑了笑,然后像男人那样背起双手,施施然道:“那我们为什么不赶快找程小青,告诉他这里有一个不吃鱼的贵客,指名道姓,一定要他过来呢?”
  
×                        ×                        ×
  
  这时候已经是四月十一日的午后,程小青和聂小雀刚刚登上太湖东侧的西山岛,一个打着赤足,梳着两根朝天辫的小孩子就在山石下面看着他们笑,笑得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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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11: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第九洞天
  
(一)
  
  山石雁行,如比雁南飞,后山有个洞窟,一定要俯低身子才可以走进去。
  梳着冲天辫子的小孩子远远看见聂小雀就迎了上来,然后笑眯眯地说:“你是小虫子叔叔,还是小麻雀叔叔?”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
  “我知道了。”孩子拍手笑道:“你是小麻雀叔叔,因为只有麻雀才会这样叫的。”
  “猜对了。你呢?你也是我们聂家的人?”
  “才不是!我姓邬,邬小龟。”
  “邬小龟,小乌龟。”聂小虫也笑了起来:“你肯定是五姐那个宝贝儿子。”
  孩子又笑了,笑得真甜。
  “这里就是林屋洞,老祖宗正在里面等着你们哩。”
  
(二)
  
  林屋洞在洞庭山。
  洞庭山不在洞庭湖,严格意义上的洞庭山也不是一座山,而是太湖东南毗连陆地的洞山半岛、庭山半岛和内湖西山岛屿连成的区域。
  道家崇尚修真炼元,以林屋为天下洞天之九,洞内顶平如屋,足下石立如林,穴窟绵长幽远,洞中套洞,仿佛永远走不到尽头,当年吴王阖闾遣使入穴,“十七日不能尽,因得禹书”。
  据说林屋洞的洞穴一直绵延到太湖底下,“众洞相连,七涂九便,四方交达”,《郡国志》甚至说:“洞庭山有宫五门,东通林屋,西达峨眉,南接罗浮,北连岱岳”,在传说中,只要沿着林屋洞走下去,就能够无拘无束地去到天底下任何一个地方。
  对大多数人来说,地脉传说的真假是没有关系的,也不会真的有人试图走进那条存在于上古记忆之中的暗道,可这时候阴森黑暗的洞窟里却住着一个人,他就像是一个被世人遗忘的洪荒遗民,又像是一只刚从幽魂阴域中逃出来的猛鬼。
  而他过的日子,却像是野兽。
  这人的头发和胡须已经连在一起,坐在又湿又冷的地上,周围没有床榻,没有桌椅,没有日用器皿,甚至连灯都没有,却不知怎样在洞穴里头住了下来。
  洞外就是世外桃源般的渔村,老人却情愿缩在黑暗里,过着这种不知寒暑,不知晨昏,连什么都没有的生活。
  
×                        ×                        ×
  
  “他就是老祖宗?”
  程小青怔怔地望着老人,忍不住又问了一次:“他真是你们的老祖宗?”
  聂小雀一脸肃穆,压低声音道:“他不但是我们聂家的老祖宗,也是所有下五门的老祖宗。”
  “他就是传说中二十年前兵解成道的大解真人?”
  “是的。”
  
×                        ×                        ×
  
  “不是的。”老人忽然大笑起来:“我不是大解,我是大粪,猪粪、狗粪、人粪,随便你把我当做什么粪都行。”
  ——为什么好好的一个人要做大粪?
  ——如果说这位早已印证仙果的高人在故意作贱自己,那会不会是因为江湖中人对“下五门”一向的蔑视打压,所以才造成他心中的忿懑?
  “你呢?”老人忽然问:“你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他虽然问了,却不让别人回答;他虽然不让别人回答,却又偏偏问了下去:“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四月十一。”程小青恭恭敬敬地回答。
  “四月十一?糟了,糟了!”老人忽然睁开眼,紧紧地盯着程小青,一双衰老的眼睛仿佛突然合而为一,变成了东方的某颗大星。
  一颗主宰凶杀的星。
  “四月十一,你不该来的。”老人喃喃道:“无论是谁都不该来的,不管是谁来了,都只能看见一件事。”
  “看见什么事?”
  “死。”
  
(三)
  
  四月十一,值变死会,重日,大凶不吉之兆,诸事不宜。
  诸事不宜的日子,总是宜于“死”的。
  就在这时候,卜鹰刚刚看到他此后将会见到一连串死人中的第一个受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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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第一个死人
  
(一)
  
  死的这个人姓王,叫王疯子。
  王疯子是个女人,是个寡妇,早年就死了丈夫,无儿无女的,平时喜欢在半夜里带上一壶酒,然后跑到湖边钓鱼,有时候她还会画几张画,写几句诗,自己娱乐一下自己。
  这种日子对她来说也不是不好,但如果换成是一个死了老婆几十年的老头子来做同样的事,那这个老头子通常会被大家称为高人或者隐士。
  只可惜王寡妇是个女人。
  如果她恰巧是一个又漂亮又年轻的女人,过的又是这种率性自由的日子,那她身边不知会有多少男人甘作裙下之臣,为士林章台平添无数佳话,只可惜她是个又老又丑的女人,还是个长年的寡妇,所以她就变成了王疯子。
  
×                        ×                        ×
  
  王疯子看起来是昨天晚上死的,尸体随波逐流,最后漂到了马山村。
  她的死因应该是酒后失足落水,而且她本身不大会游泳,可村子里的人还是议论纷纷,卜鹰在旁边听了半天,然后转头问聂小虫:“小雀呢?”
  “他大概还是跟程小青在一起。”聂小虫笑着道:“程大捕头这次可是花了八百两银子一天,专门请他做向导的,本来他还嫌少不肯干。”
  “后来他怎么又肯干了?”
  “好像是他想沾一点刑部的光,打听某个人的消息。”
  “现在他们到哪里了?”
  “应该还在林屋洞,拜访我们那位老祖宗去了。”聂小虫笑了笑,接着道:“这可是程小青自己要去的。”
  “他们去见的就是那位自称为大粪的聂老仙?”
  “对。”
  “程小青为什么要找他?”
  “程小青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林屋洞有一条四通八达的地脉,可以通向紫丁香的内部中心。”
  “看来程小青对紫丁香还真有点兴趣。”
  “他的兴趣还不止一点。”
  “难道他也认为这次紫丁香聚会一定会有几个特别人物要出场吗?”卜鹰沉吟着道:“不管这个特别的人物是客人也好,是主人也好,一定都是程小青或者刑部感兴趣的人。”
  聂小虫点着头道:“程小青新官上任之后,似乎很有心思要做几件轰轰烈烈的事,恰巧紫丁香沉寂了几年,也该有些动作了。”
  “程小青的志向本就不小。”
  “可他对你却有些不满。”
  “为什么?”
  “还不是为了寡妇庙天弃庵那个案子。”聂小虫笑着道:“程小青认为你偏心,大家一起做事,最后出风头的却是白荻。”
  “可白荻也挨了他三四十刀。”
  “挨刀的事,只有挨刀的人自己才会记住,拿刀砍人的那一个,很快就会忘记的。”
  聂小虫笑眯眯地又补充了一句:“天下的事很多都是这样子的,鹰哥又不是不知道。”
  
(二)
  
  湖滨忽然传来一阵骚动,一条渔船用几乎比快艇还快的速度破浪而来,后面还拖着一叶薄薄窄窄的扁舟。
  现在正是“时里白”渔汛的时候,渔人们通常会利用这段时间赚一赚外快,好为家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买点胭脂花粉头油布料,为永远都管不住嘴的小孩子准备一点糕饼糖果,也为自己买点酒解馋,正常情况下,不到第二日日落丰收,出去的渔船通常是不会回来的。
  可这条渔船却破了例。
  他们拖回来的不是满船的水产,而是一叶扁舟和两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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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                        ×                        ×
  
  死者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女的健康活泼,男的精壮结实,只可惜他们的面目已经因为长时间的浸泡而变得肿涨难看。
  “是阿土和阿秀!”
  “他们昨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死了?”
  ——这两个人都是昨天晚上驾船出去的,计算时刻的话,正好跟王疯子死的时候差不多。
  “阿土的水性很好,昨天晚上又没有风浪,怎么可能会淹死?”
  “要淹死也只是在水里淹死,我找到他们的时候,尸体就在船上。”
  “也许就因为在船上,所以才出事,两个年轻人,血气方刚的……唉,阿秀的娘也真是的,大晚上乌灯黑火的,怎么就放心让女儿出去呢?”
  一直都很镇静的卓二姐忽然变了脸色,连嘴唇也在发抖。
  “阿莲呢?”她的声音忽然嘶裂:“阿莲和大海呢?”
  阿莲是卓二姐的私生女,是一个宠坏了的漂亮小姑娘,她跟大海之间的感情就像阿秀跟阿土一样。
  ──他们的遭遇会不会也一样呢?
  昨天晚上有人看见阿莲大海和阿土阿秀相约着一起出去,现在阿土阿秀出事了,为什么阿莲或者大海却连一点消息都没有呢?
  卓二姐慌了神,她紧紧捉住卜鹰的手,这时候湖上再次传来消息,有人在马山脚下的芦苇丛里发现了死尸,而且死的人还真不少。
  “死了多少人?”
  “八个,可能还不止八个,现在已经确认的是八具尸体,可那边的搜索还没有结束。”
  “死的都是什么人?”
  “都是我们这边的人……”
  这几个人的对话还没有说完,卓二姐已经晕了过去。
  
×                        ×                        ×
  
  这是一条平和宁静的渔村,一年到头也死不了这么多人,可就在一夜之间,这里至少已经有十一个人永远失去了生命。
  没有仇恨争斗,死者的身份年纪也各不相同,他们全都是一些不该死,也不大可能会溺毙水中的人,为什么却在同一天内相继遇难呢?
  ——在昨天晚上风平浪静的祥和夜色底下,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卜鹰的浓眉几乎拧成了一条线。
  “走,我们去西山。”
  
  
  
第九章  验尸
  
(一)
  
  “马山这边的渔村死了人,我们为什么要到西山?”
  “因为程小青是个肯用心的人。”卜鹰解释道:“他进了刑部之后,就学会了一件事。”
  “什么事?”
  “验尸。”
  “验尸?那不是仵作才做的事吗?”聂小虫觉得有些奇怪,事实上,在过去很长很长的时间里,仵作被视为贱役,他们的后代甚至不能参加科举考取功名。
  “是的,验尸的确属于仵作的事,可一个大捕头就应该什么都懂,而且还不能只懂得一星半点。”卜鹰看着湖面上被船橹捣破的千峰倒影,继续道:“刑部有个老仵作,今年八十九岁,据说他验过的尸首已经有三千口,别人验不出的死因,这个老仟作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把人是怎么死的说个八九不离十。”
  “你说的是不是计瞎子?”
  “就是他。”
  “据说他人瞎心不瞎,金针打穴的功夫也是万无一失。”
  “是的。”卜鹰笑了笑,继续道:“日行千里马跛脚,明察秋毫计失明,其实他的眼睛比谁都亮。”
  “程小青的仵作功夫就是跟他学的?”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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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                        ×
  
  要找程小青并不难,就在大解真人邀请他们吃晚饭的时候,聂小雀和程小青就逃了出来,刚好在岸边遇上了卜鹰和聂小虫。
  橹桨拨动湖水,小船顺着晚风,驶回太湖南端的马山村。
  聂小虫问他弟弟:“有人请你们吃晚饭,你们为什么要走?”
  “因为那些菜实在太好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无福消受。”聂小雀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都是些什么菜?”
  “活吃蚯蚓。”
  “没有熟食吗?”
  “有,熟食是蚯蚓烧泥鳅。”
  ──难道他们那位老祖宗平时吃的就是这一类的菜?
  幸好程小青没有吃午饭,他若是吃了,现在只怕要全部吐出来。
  
(二)
  
  尸首已经增加到十六具,十六个死人就像是排队一样摆在程小青面前,每具尸体的头顶上都挂了一盏“气死风”。
  灯光照射在这些青紫死黑肿胀扭曲的脸上,显然每个人都在水里泡了很久,有些人的躯干甚至已经开始变形。
  要把这些死尸逐个逐个地检查一遍,那种滋味绝不好受,可程小青却连一点异样的感觉都没有,他脸色宁静,呼吸平稳,那些死人的尸体在他眼中看来,就跟躺在地上的布娃娃没有什么区别。
  他好像还看得津津有味。
  一个多时辰之后,程小青宣布了检验的结果。
  “这些人全都死了,没有侥幸救活的可能。”
  ──这不是废话,而是必须要首先肯定的一点。
  “这十六个人之中,只有五个人是淹死的。”
  话音刚落,立刻就有人问道:“程老总怎么确定只有五个人是淹死的?”
  “因为只有这五个人的肚子里有水。”程小青解释道:“如果人死之后才落的水,肚子里是不会进水的。”
  “所有人的肚子你都验过?”
  “全部都验过,如果有需要的话,我甚至可以知道他们昨天的早饭、午饭和晚饭都吃了些什么。”
  问话的人脸色都变了,另外一个接着问道:“那其他不是淹死的人,又是怎么死的?”
  “有八个是被一种十分阴柔的内力震断心脉而死。”程小青的语气十分肯定:“还有三个人,被金针之类的暗器扎入死穴。”
  他摊开手掌,掌心间有几枚金针在闪闪发光,只不过这些针要比平常的针短上一些,针头也不是圆的,而是一种三角的形状,就像是一根缩小了的三角锉。
  “这一类暗器直接打入肌肤里头,而且全部喂过毒药,见血封喉,必死无救,那边有三个尸体腐烂得最厉害,这就是中毒的迹象。”程小青把那几枚金针用手帕包好,仔细放入怀里,又继续说道:“据我所知,近五十年来,江湖中已经没有人用这一类暗器了,我相信各位大概连见都没有见过。”
  聂小虫皱了皱眉头,道:“老实说,我连听都没有听过。”
  旁边的聂小雀苦起了脸,卜鹰也转过头低声咳嗽。
  ——如果连下五门聂家和卜鹰都没有听说过的暗器,那几乎等于说,这种暗器根本没怎么在世上出现过。
  不管如何,程小青的结论已经有了:
  十六个死人当中,有十一个被人用内力或者暗器击毙之后再抛入水里,好让别人以为他们的死因是失足落水。
  ——这些人活着的时候并不是住在同一个村落,彼此间也没有太密切的联系,为什么却会在同一天晚上死于非命呢?
  ——凶手既然要杀人,为什么又要伪造出类似自然死亡的假象呢?
  程小青的结论还不止一个。
   “根据我的推测,这些人出事的时候应该聚集在一个五六十丈方圆的区域之内。”
  “这一点你又是如何判断的?”聂小虫忍不住问了一句。
  “这些人几乎是同一时间死的,凶手发射金针,应该是为了对付外围的人,像这种又轻又小的暗器,最远的发射距离是四丈。”
  聂小虫点了点头。
  “死者出事的时候大概是在四月初十和四月十一的交汇之时,也就是子夜后的半个时辰之内。”程小青稍微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另外,这十六个人前后气绝的时刻,不会有三百指以上的差异。”
  程小青说的一“指”就是一弹指,六十刹那为一弹指,三百指大概就是通常说的“一盏茶”工夫。
  ——这种计算时刻的方法虽然由楚留香草创,可近年来却逐渐被大家广泛应用,尤其是需要快速计算较短时刻的时候,在当时还没有人有更好的法子,比香帅留下的办法更准确,更便捷。
  
×                        ×                        ×
  
  就在普通人用普通速度喝完一盏茶的时间里,十六个原本还在鲜蹦乱跳的人就这样死在太湖的夜色底下,这里面当然有很多值得深究的地方。
  值得探究的问题至少有三个。
  ──他们为什么会死?谁杀了他们?凶手杀人的动机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回答,但答案却可能很简单,十六个毫无关系的人,忽然莫名其妙地同时死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发生这种事的原因通常只有一个。
  ──这些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方看见了一些他们绝不应该看到的事,凶手杀死他们,当然是为了灭口。
  
(三)
  
  卜鹰在沿着湖边闲逛。
  只要能够不说话,又或者没有人逗他说话,他通常都会把嘴闭起来。
  他一向觉得,如果一个人用嘴吃肉喝酒的时候比用嘴说话的时候多,那他的麻烦就会少很多。
  不能忍住说话的人通常是聂小雀和聂小虫。
  “十六个村民被杀灭口,他们应该是看到了一些不该看到的事,又或者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人。”聂小虫想了想,又继续道:“这个不该看到的人,说不定就是那个不吃鱼的怪客。”
  “有道理,不过也有可能是那个神秘的紫丁香主人。”
  “凶手平日的行踪一定很隐秘,所以他才会在子夜时分出没,没想到他的行踪却被夜渔的村民撞破,于是他就下了狠手。”
  “完全合理,这人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杀人动机,就用了一些外表看不出来的手法。”
  “丁香大典就在明天,而这些命案却发生在昨天晚上。”
  “水面不比平地,再高明的轻功到了水上也施展不开,凶手却可以在湖面上纵横游弋,杀人如割草,这样的本事,江湖中有几个人能比得上?”
  聂小雀叹气道:“不止是功夫,这人的辣手无情,我看江湖中能够比得上的人也不多。”
  聂小虫没有接下去,因为有人在后面说道:“我知道凶手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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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秘技传音
  
(一)
  
  卓二姐的声音在嘶哑中带着一丝哀伤。
  她一向是很会控制自己的人,现在她的情绪也已经稳定下来,甚至还有闲暇在略显浮肿的眼睑周围抹上了一点脂粉。
  每个人都知道她悲伤的原因。
  ——她的女儿仍然没有消息,而在大解真人预言的大凶之日里,她的女儿会不会和那十六个无辜的死者一起遭到了毒手?
  没有消息并不是好消息,但在某些时候,没有消息至少比坏消息要好一些。
  
×                        ×                        ×
  
  这是个清爽晴朗的晚上,月光悄悄地升起,照亮了湖水,也照亮了卓二姐身上那条绣满了粉红色莲花的百褶裙。
  卓二姐居然穿着一条花裙子,她的腰肢仍然如少女般纤细柔软。
  卜鹰看着她,忍不住道:“你真可以把凶手找出来?”
  卓二姐身子一转,粉红的百褶裙就像睡莲花一样展开。
  她的脸上居然还挂着笑:“你说,我这裙子好不好看?”
  “好看。”卜鹰在微笑,他的声音也充满着赞美和欣赏:“非常好看。”
  卓二姐虽然也在笑,但她的目光却已经望向远方。
  她的眼波中,带着一种迷离般的梦幻。
  “这条裙子我已经有十八年没有穿过了,到了下个月的端午,刚好就是十八年。”
  卜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道:“这段日子实在够长的。”
  “幸好再长的日子都会过去。”
  “是的。”
  卜鹰看着她,眼中的赞赏之色更浓。
  他赞赏的不是卓二姐的笑靥或者柔软的腰肢,而是她独自藏在心里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感情。
  “这条裙子既然藏了十八年,今天你为什么要把它拿出来?”
  “因为我要出门。”卓二姐妩媚一笑,道:“女人出门作客,总要穿件漂亮衣服的。”
  “你要到哪里去?”卜鹰两道浓眉又皱了起来。
  “到丁香岛见一个人。”卓二姐微笑着道:“我要见一个老朋友,一个很老很老的朋友。”
  “你要见韩浪?”
  “除了他,还可以有谁?”
  “你认为杀害村民的凶手就在紫丁香?”
  “这次的事,二十年前就已经发生过。”
  “丁香岛戒备森严,岛外百丈已经是禁区,我怕你还没找到韩浪,就已经被岗哨的人乱刀砍死。”
  “那我就在外面叫他的名字,或者拼命地哭,孟姜女能够做到的事,我也可以。”
  卜鹰沉默下来。
  卓二姐的娇笑仍然如少女般甜美,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声音听起来却比夜啼的杜鹃还要哀伤。
  “你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他,不是吗?”卜鹰看着卓二姐,就像是看着一个倔强而骄傲的孩子。
  卓二姐的声音就像湖上的晚风那样轻柔:“我的阿莲,她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小人儿,那么漂亮的眼睛,那么善良的孩子,我知道她绝不会死的,绝不会……”
  她忽然抓住卜鹰的衣襟,声音再次嘶裂。
  “我知道你不会阻止我的,是不是?你一定会帮我的,是不是?”
  卜鹰没有说话,程小青一直在旁边看着,他的眼圈也在发红:“卜鹰当然会让你去的,可如果韩浪在不在岛上呢?又或者他不肯见你呢?”
  聂小虫的神情看上去也有些难受,他大声道:“我去问韩浪,我要他出来见你。”
  “你怎么问?韩浪又不在这里!”
  聂小虫笑了。
  “聂家的人,总会有些稀奇古怪的法子,不是聂家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二)
  
  聂小虫用几根小棍子在地上一插,再用帆布往上面一撑,一个小小的简易的帐篷就做好了,只可惜这个帐篷实在太小,大一点的猫狗也未必能够钻进去,可聂小虫一钻,整个人就钻进了帐篷。
  帆布紧紧合上,不留一丝空隙,过了一会儿,帐篷里面就传出了一阵奇怪的声音,既像是风啸,又像是虫鸣,有时候又变成了浪潮起伏或者是鸟兽的嘶喊。
  人在近处听,这些声音还有些混浊模糊,可到了远处却变得清清楚楚。
  这么多声音混杂在一起,而且全都是从一个小小的帐篷里面发出来,偏偏帐篷里头只有一个空着手进去的聂小虫,谁也想不通一个人怎么能够同时发出那么多的声响,大家几乎忍不住要掀起帐篷,看看里头是不是还藏着一营的小鬼,可是聂小雀守在外面,他大声说:“各位千万不能偷看,一看的话,把戏就不灵了。”
  卜鹰在苦笑。
  聂家兄弟虽然总是一副鬼鬼祟祟、神神秘秘的样子,可他们的功夫实在有些门道,尤其这种千里传音的绝技,越到远处,声音越清晰,如果没有很深的内功和专门的训练,绝对使不出来。
  帐篷里的声音终于停止,外面的人屏息静气,生怕破坏了聂小虫的“法术”,又过了半晌,湖岸另一边也有声音传了过来,可如果不是特别留心的话,这些声响就和大自然的野外天籁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在聂家人的耳朵里,所有这些都有它特殊的寓意。
  帆布揭开,聂小虫一脸疲倦从帐篷里面走了出来。
  “紫丁香那边是不是也有你们聂家的人?”
  “的确有那么一两个。”
  “他们是不是给你回讯了?都说了些什么?”
  旁边的聂小雀一脸得意,眉开眼笑道:“韩浪那边的回复说,明早卯时,小丁香,老地方。不过,这老地方又是在什么地方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只有卓二姐才会知道,正如“小丁香”肯定也是一个只有她和韩浪才能够意会的名字,现在卓二姐已经走得很远,飞扬的彩裙在月光下看来,就如同是一朵盛开的粉色莲花。
  程小青沉思着,忽然说了一句:“韩浪年轻的时候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
  “是的。”
  “叫什么?”
  “粉莲花。”
  
  
  
第十一章  人吃人的菜单
  
(一)
  
  夜,夜已深,距离天亮已经不远,屋内的灯光仿佛也开始黯淡下来。
  灯光虽暗,韩浪整个人却是亮的。
  他穿着一身粉缎子做的紧身衣裳,一流的质料,一流的剪裁,越发衬托得他身型修长,仪容俊美。
  在他面前是一方长可及地的铜镜,镜中的人影看着韩浪,同样怡然自得。
  南宫玉就在韩浪身后喝酒,陪伴他的是桌上的六色精致小菜和一个小小的暖锅。
  他的手中当然有酒,只不过他通常喝得很慢,所以他总是可以喝到天亮。
  ——有太多往事的人,不入醉乡,如何得入梦乡?
  “想不到她还是来找你了。”南宫玉在浅酌低叹:“一别十多年才来找你,所以我经常说,女人的心若是硬起来,总会比男人硬很多。”
  “女人的心若是变了呢?”
  “那就糟了。”南宫玉正色道:“男人的心虽然同样善变,可总还有救,但女人的心若是变了,那就真的是六亲不认,翻脸无情,神仙都扳不回来。”
  韩浪看着镜中的人影,镜中人也怔怔地出了半天神,最后两个人一齐摇了摇头,黯然道:“她一直没有嫁人。”
  “我知道。”
  “这么多年来,无论多么苦,她都没有依附别的男人。”
  “我也知道。”
  “她这次来找我应该不是为她自己,应该是为了她那个宝贝女儿,说不定她想替女儿找一个好人家,那就需要一个混得还算体面的泰山大人镇一镇场子。”
  南宫玉看着杯中的琥珀色美酒,悠然道:“你叫粉莲花,卓二姐的女儿叫阿莲,她的宝贝女儿,不也是你的宝贝女儿吗?”
  韩浪不说话了,南宫玉叹了一口气,道:“我陪你去。不管怎么样,她也算是我的老朋友了,我也想看一看她。”
  “你不能去!”韩浪霍然转身:“丁香盛典一定要靠你安排,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错失。”
  他们说话的声音本就压得很低,现在更是停了下来。
  外头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脚步声一直走到离门四尺的位置停下,有人用硬物之类的东西扣了几下门扉,然后传出一把略带沙哑的声音。
  “开门,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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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                        ×                        ×
  
  韩浪拉开门,这时候天上的月轮和星光已经全部隐去,天地间最明亮的大概就是金碎心的眼睛了。
  金碎心抱着一把半已离鞘的剑,沉声道:“带我去杀一个人。”
  “你要杀谁?”
  “杀那个明天你和我都要服侍的那个人。”
  “你疯了。他是我们的贵客。”
  “那又怎么样!要我侍候他,还要我看他的脸色,我做不到!相信那个人也不想看到我对他横眉竖眼,与其这样,倒不如我现在找他,看看我们两个之中,谁可以活到明天的天亮!”
  南宫玉忽然笑了。
  “有件事我总是觉得很奇怪,只怕这一辈子都未必能够想得通。”
  “你有什么事想不通?”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又聪明,又年轻,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仪容打扮,却天天想着打架杀人呢?”
  “叮”的一响,南宫玉手里的酒杯整整齐齐地从中间断开,但南宫玉的手还是好的,就连手臂上的汗毛也没有断下半根。
  就在两片裂开的酒杯快要坠地的时候,仿佛又有寒光一闪,南宫玉手上一个汉时入土的白玉斑指也从中间崩裂,然后这道寒光就到了他的咽喉之间。
  一柄剑,就像柳叶般轻细软薄,窄而长的剑身不停颤动,剑刃的寒光就打在南宫玉的眼睑上。
  南宫玉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
  他不是一个轻易就被吓倒的人,可是韩浪的脸色却变了。
  金大小姐又在开始咳嗽,锋利的剑尖在南宫玉的喉结间不住颤动。
  “金碎心,你不要忘了这是什么地方。”韩浪压住怒气,沉声道。
  “我没有忘。”
  “南宫玉是我的朋友。”
  “那是你的事。”
  “他也是你父亲的朋友。”
  “那是我父亲的事。”金碎心冷冷地补充一句:“你们的事,跟我全无关系。”
  南宫玉点了点头,缓缓道:“什么事才跟你有关系?杀人?”
  “不错,就是杀人。”金碎心一边咳嗽,一边说道:“你可以随便说话,我就可以随便杀人。”
  南宫玉又叹了一口气,道:“口不择言,空逞口舌之快,这不是聪明人该做的事,因为随便说话而伤害到别人,哪怕他是无意的,这种伤害往往比刀剑伤人更深,所以,你对,我错。”
  金碎心看着南宫玉的眼睛,掌中的剑却在慢慢垂落。
  就在这时,一个人在金碎心的咳嗽声中大步走了过来。
  
(二)
  
  一个身穿七色锦绣长衫的年轻人,涂着一张白净俊秀的脸,头上身上可以装饰打扮的地方都嵌满了珠宝翠玉,他笑盈盈地站在门口的宫灯下,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中有钱的公子哥儿,刚刚把自己打理得灿然一新,然后准备走入名气最大的红牌花魁家中,喝那些最贵的却不一定最好入口的酒。
  他当然不是真的花花公子,这里已经是紫丁香的核心地界,世上也绝没有一个花花公子能够逛到这里来。
  韩浪听说过这人,他就是那个不吃鱼贵客的徒弟,在最近崛起的武林新秀之中,这人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好手,据说他的轻功和剑法就和他精心选配的衣饰一样耀眼,而当他炫耀武力的时候,就像是孔雀在展开自己的羽翎。
  他正好姓孔,孔雀的孔。
  在这种情况下,若要江湖中人不把他叫作“孔雀”,那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何况他自己也很喜欢“孔雀”这个名字。
  ——孔雀是一种珍禽,银雕也是,他们之间会不会有些特别的联系呢?
  
×                        ×                        ×
  
  “天色未亮,孔公子这么早就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呢?”
  听韩浪的语气,他对这位紫丁香贵宾的亲信明显不算亲近,但孔雀却似乎听不出来。
  “这里有一份菜单,家师稍后要用,就请两位特别费心了。”孔雀的嘴角似笑非笑,继续道:“菜单上有几样特别食材,韩老哥一会出去的时候,就请特别费心给带回来。”
  韩浪皱起了眉。
  “老哥”这两个字他已经听得很不入耳,更让韩浪心生不忿的是,为什么他准备私下外出的事居然被孔雀知道?
  ──负责丁香岛安全的人是谁?又是谁走漏了他要到小丁香去的消息?
  韩浪暗下决心,回来之后就找些人开刀,尤其是那几个准备船只的人,也只有他们才会知道韩浪打算在什么时候出岛。
  孔雀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悠悠道:“韩老哥若是要修理管船的老廖,那就大可不必了,因为消息绝对不是他传出去的。”
  “不是他是谁?”
  孔雀的神情更加得意,甚至挤眉弄眼道:“家师和小弟不管到了什么地方,总会有些特别的法子,先把那地方的消息全部弄清摸透,我可以保证,各位在这里的一举一动,没有一样躲得过家师和小弟的法眼。”
  韩浪一向是涵养功夫很好的人,可现在连肚子都快要气破了。
  ──一个本来就很讨人厌的人,他自鸣得意时候的样子往往令人更加憎恶,可是这种人春风得意的时候却偏偏比大多数人多很多。
  幸好讨厌的人也会有不幸的时候。
  ——如果孔雀把菜单留下来就走,那最多就是让韩浪生一生闷气,当一回噘嘴葫芦,可他千不该,万不该,居然在临走之前回头,向金碎心献一献他的殷勤。
  “金小姐,咳嗽是很伤人的,幸好我有一个秘方。”
  金碎心正在咳嗽,南宫玉替她说道:“金小姐不需要你的秘方。”
  “她要的,我这个独门秘方就是男人。”孔雀笑得很愉快:“我可以保证,一个长得又好看又有情趣的男人,绝对可以把十个大姑娘的咳嗽都治好。”
  
×                        ×                        ×
  
  南宫玉笑了,韩浪也在笑。
  当知道有好戏看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子笑的。
  
×                        ×                        ×
  
  寒芒一闪,剑锋已在眉间。
  一柄用缅刀工艺打造出来的软剑,精钢百炼,薄如柳叶,凭空一剑刺出,剑尖剑刃可以在空中任何一个角度改变方向,从某种意义来说,金碎心的剑和程小青的刀都属于同一类,同样是一招出手,神鬼莫测。
  孔雀居然也在笑。
  “好剑,好剑法。”
  就在短短五个字之间,孔雀身法展开,他的剑也同样出手。
  他喜欢炫耀自己的武功更甚于炫耀自己的服饰,只不过他通常都找不到值得自己炫耀的人,正如山林间的孔雀也不是随便就肯打开它灿烂绚丽的翎毛。
  现在他的机会终于来了。
  孔雀好整以暇,脚踩七星步,连续避过金碎心的封喉七剑,然后剑走轻灵,三剑齐发如孔雀屏开,剑刃将满堂的灯光射向金碎心的眼睛。
  金碎心情不自禁伸手挡在眼前,这时候孔雀已经游走到金碎心身后,他的手和剑从金碎心的右胁绕出,毒蛇一样缠上她握剑的手,同时左臂前伸,揽住了金碎心的腰肢。
  孔雀笑得很开心,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制住了这个美丽和难以驾驭的女人。
  就在下一刹那间,他忽然不笑了。
  金碎心手中的剑如新月般绕了过来,刚好从孔雀的腋下气门刺入。
  青碜碜的剑锋弯出一个弧度,就像是青青的弯弯的娥眉。
  
(三)
  
  一串血珠先是涌上剑脊,然后滴落到地上。
  孔雀已经倒下,南宫玉不笑了,韩浪的脸容也同样凝结。
  他们原本只是想看一个讨人厌的家伙吃些苦头,可现在一剑毙命,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真的杀了他?”
  “杀人不会有假的。”金碎心冷冷道:“假的杀人,自己被杀。”
  “你就不想想后果?”
  “一剑出手,没有对错。你若杀了人,那就是对的,你若被杀,那就是错的。”
  南宫玉长长叹了一口气。
  “练剑的人有很多种,有的可以称为剑仙,有的只能称作剑客或者剑士,你觉得你属于哪一种?”
  金碎心没有理会,还剑入鞘。
  南宫玉接着道:“你哪一种都不能算,自从西门吹雪仙去之后,江湖中好像已经没有你这种人了。”
  韩浪忽然插嘴道:“我不担心她是哪种人,我只担心她的剑。”
  “她的剑怎么了?”
  “刚才她使出的那一剑,绝对不是金家的金风舞柳剑。”韩浪说:“那一剑虽然和舞柳剑很像,但神髓一定不是。”
  “你觉得那是什么剑?”
  韩浪沉思着,脸上忽然带着一种很古怪的表情,缓缓道:“如果说程小青已经练成了魔刀,那金碎心的剑……”
  他说得本来就慢,说到这里的时候更是停了下来。
  金碎心忽然又开始了咳嗽。
  南宫玉居然没有再追问下去,他俯下身,从孔雀的怀中掏出一个信封。
  那是孔雀带来的菜单,上面已有血迹半染,幸好菜单的字还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                        ×                        ×
  
  仿京城盛月斋盒子酒菜一品。
  小炒六式随意。
  大菜四式。
  ——清蒸程小青。
  ——红焖聂小虫。
  ——细烩聂小雀。
  ——活杀卜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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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                        ×                        ×
  
  韩浪苦笑:“这四式大菜,看上去不太像好吃的样子。”
  南宫玉拍着韩浪的肩膀道:“恭喜你,看来我们那位不吃鱼的朋友,对你真是信任有加。”
  金碎心忽然道:“他为什么要杀程小青和聂家的人?”
  “我怎么知道?”韩浪皱着眉头。
  南宫玉微笑道:“我大概知道一些。”
  “你真的知道?”
  “我们那位贵客大概是刑部大牢的重犯,又或者欠了卜鹰的赌局很多钱,所以就躲上丁香岛,然后顺便借你的手,免除自己的后患。”
  韩浪摸着自己的脸苦笑:“那他真是太抬举我了,这上面四个人,随便哪一个都不容易对付。”
  “客人既有所命,主人家当有满足之谊。”南宫玉觉得玩笑开得差不多了,正色道:“现在孔雀死了,这报丧的事,总得有人去做。”
  金碎心扬起眉毛,道:“我去!”
  韩浪马上制止道:“你不能去。还有五个时辰就是紫丁香重开盛典,你是大护法,不能有闪失。”
  “他要杀我的话,我就杀了他。”
  “你不能杀他!我听钱东权说过,这位贵客身上有一份老盟主的密函。”南宫玉转身看着韩浪,沉声道:“不知道是不是真有此事?”
  “是真的。”
  “我还听说这位贵客和老盟主有着很深的渊源,老盟主多年未现侠踪,可每隔一段时期,这位贵客就会带着老盟主的信上丁香岛,到他走的时候,也会提走一笔价值不菲的金银财物。”
  “这是钱东权告诉你的?”
  “老人家的嘴,难免比较碎一些。”
  “他还说了些什么?”韩浪咬着牙,狠狠蹦出一句。
  “就这些了。所以金碎心不能死,那位贵客也不能死,因为他还要在丁香大典上宣读老盟主的信。”南宫玉凝视着金碎心,柔声道:“这报丧的事,女孩子家总是不大适宜,但我可以去,何况这里头真正该死的人又不是你,死的只不过是一只禽兽。”
  金碎心看了南宫玉一眼,然后把脸别过一边。
  ——她一直都认为自己的血是冷的,天生就是如此,所以她的生命就是不停地学剑,不停地杀人,除此之外,她从来没有感受过人世间的感激、愧疚、羞涩甚至更多的感情。
  可现在她的心里却忽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上次有这种特别感觉的时候是半个月前,也就是程小青救了她的那一次。
  韩浪忽然握住南宫玉的手。
  “你要小心,那个人喜怒无常,来到丁香岛之后,除了钱东权,任何人他都不见。”
  “就是因为钱老板和他在一起,我才敢见他。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紫丁香高价请回来的人,相信他还不至于对我怎么样。”南宫玉笑了笑,继续道:“最重要的一点,我大概已经知道他是谁了,既然知道他的身份,我就有应对的法子。”
  “你真的知道他是谁?”
  “我知道他,是因为两样事。”
  “哪两样?”
  “第一,江湖传言,紫丁香联盟的崛起,是因为有一个人,暗中为紫丁香扫除了很多障碍。”
韩浪没有否认。
  “第二,我收到消息,就在这位不吃鱼的贵客上岛之前,见过他的十几个人都死了,恰巧我知道一个人,他从来不愿在人前露脸,凡是见过他面目的人都必须死。”
  “你说的那个人是谁?”
  “一个本该死了十多年的人。”
  南宫玉拉起韩浪的手,在他手心里写了两个字:银雕。
  “有句话我一直没有说,就是怕说出来你会担心。”
  “你说。”
  “卓二姐突然提出找你,那时候我就在想,会不会是你女儿出事了?”
  韩浪咬着牙,压着声音道:“我本来还不敢确定的,只可惜现在已经非信不可。”
  “我没记错的话,二十年前,同样是太湖之滨,那里接连发生了几宗血案,死的都是一些无辜的人。我相信,历史不会无缘无故地重来。”
  韩浪的拳头在握紧。
  南宫玉看着韩浪的眼睛,缓缓道:“你有没有想过,老盟主这么多年没有露面,会不会是……”
  “绝对不会!”韩浪大声道:“我可以肯定,银雕带来的信,全部都是老盟主的亲笔。”
  “那如果老盟主不幸身体抱恙,又或者武功尽失呢?”
  “你是说,老盟主一直受到胁迫,而那个银雕是在狐假虎威?”
  南宫玉哑然失笑:“你这词好像用得不太妥当,不过意思我倒是很清楚——你说的那只老虎,现在只怕已经是虎落平阳了。”
  “那我该怎么做?”韩浪紧紧皱着眉头。
  “你想不想把老盟主的真相揭开?”
  “想!”
  “那你带上这份菜单去小丁香,我没猜错的话,程小青和卓二姐应该在一起。”
  “然后呢?”
  “银雕既然想借你的手对付程小青,那说明程小青就是他的敌人,接下来,你就把程小青带回紫丁香。”
  “把六扇门的人招来丁香岛,这好像不太好吧?”
  “刑部查案是职责所在,我们虽然是江湖人,也同样懂得奉公守法的道理。”南宫玉举起手中的菜单,继续道:“更何况,银雕原本就要你把程小青带过来,你只不过是按他的要求去做。”
  “他们见面的话,程小青肯定就会和他打起来。”
  南宫玉笑了。
  “两虎相争,这对你岂非更好?说不定你就可以解开疑团,知道老盟主的真实情况。”
  “只可惜程小青绝不是银雕的对手。”
  “你说得没错,可是你忘记了一个人。”
  “我忘记了谁?”
  “你忘记的人是她。”
  南宫玉转头望向金碎心,微笑道:“银雕从来不见外人,这是他的弱点,所以他肯定没见过金碎心,我们就请她充当程小青的临时助手,用刑部的名义,与银雕一战!何况,金大小姐原本就想打这一架的。”
  韩浪摇头道:“她的武功和经验连程小青都不如,我敢打赌,十三招内,程小青就可以把金碎心打倒。”
  南宫玉走到金碎心面前,轻声道:“金小姐,如果你和程小青性命相搏,你认为胜负将会如何?”
  金碎心的脑海中闪过茶棚里的漫天血雨。
  ——那已经不像是人间的刀法。
  “程小青的刀法,似乎带着一种魔气。”
  ──不是霸气,也不是杀气,而是魔气。
  ──程小青的刀,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小楼一夜听春雨”?那把魔刀的主人,会不会就是当年无敌于天下的如意天魔?
  金碎心举起手中的剑。
  “武功他比我高,但生死的事谁都无法预算,因为我练的本就是不死不休的剑法,只要不死,我就会斗下去,直到我和他之间只剩下一个人,又或者,两个都不剩!”
  南宫玉笑了。
  “你错了,你们两个都错了。”
  “我哪里错了?”
  “程小青赢不了金碎心,他的刀遇到你的剑,就会像楔子嵌进了木槽,泥水倒进了模子,再简单来说,他和你刀剑缠斗的时候,就像是男人碰到了称心合意的女人,一下子就被套牢了,扯都扯不开。”
  “我不懂。”
  “程小青一刀出手,无论招式多么巧妙,变化多么复杂,他的刀只会落入金碎心剑法的包围,就像铁遇到了磁,可世上的事很奇妙,金碎心明明占了上风,却偏偏杀不了他,因为当她的剑套住程小青的刀的时候,她就会发现,原来她自己同样也被程小青套住了,就像是磁吸住了铁的时候,她也同样被铁吸住了,怎么都分不开。”
  ——“斗智曲金发,知剑杜黄衫”,这是江湖人都知道的名言,没想到南宫玉品评武功的时候,居然也有几分前辈高人的风范。
  韩浪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说说看。 ”
  “金碎心用的虽然不是魔刀,却同样带着魔气。”
  南宫玉点头。
  韩浪继续道:“她和程小青的武功是完全独立的,可实际上,刀法和剑法的主人却是一对。”
  南宫玉笑了。
  “不错。‘小楼一夜听春雨’,程小青的魔刀和魔教白小楼有着很深的渊缘,而白小楼的爱人就是仇春雨,她手中用的就是一把春雨剑,我还听说,当年这两个人相爱极深,后来却又互相憎厌,甚至缠斗不休,到了最后,白小楼和仇春雨双双失踪,还真的应验了那一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现在知道当年细节的人已经一个不剩,没想到他们的刀法和剑法却分别传了下来。”
  韩浪看着金碎心的剑,沉声道:“金碎心就等于是仇春雨,所以程小青和金碎心刀剑相搏,永远都不会有胜负之分,可如果他们联手一击,就会像当年的白小楼夫妇一样,纵横江湖,无敌天下。”
  “天刀地剑,天伤地绝,天地交泰,神魔无敌,卅三年后,我教重尊。”南宫玉长叹一声,道:“昔年小楼先生的咒语,只怕真要应验了。”
  韩浪的目光从金碎心的剑移到她的眼睛。
  “金碎心,我求你一件事。”
  “你说。”
  “南宫玉绝对不会看错,如果你和程小青联手,绝对可以把银雕制伏,但我希望你不要杀他。”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我知道你剑下从无活口,但我一定要从银雕身上问出老盟主的下落,哪怕是你用我的命来换,我也心甘情愿。”
  南宫玉拍着韩浪的肩头道:“看不出,你居然还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你对老盟主的好,比你对任何一个情人都要好。”
  “如果不是老盟主,二十多年前我已经烂死在苏州河上。”韩浪咬着牙,大声道:“我韩浪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也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
  南宫玉拉起韩浪的手,然后又拉起金碎心的手,缓缓道:“好,为了紫丁香,为了老盟主,我们就赌一赌,赌银雕再厉害,也斗不过‘小楼一夜听春雨’。”
  韩浪一脚踹开孔雀的尸体,大声道:“不错,我们就狠狠地赌他娘一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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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ycabletv 于 2025-9-25 01:14 编辑

  
第十二章  真人不真
  
(一)
  
  卜鹰对韩浪不感兴趣,对那个杀人如麻的贵客也不感兴趣,现在他唯一有兴趣的就是找个舒舒服服的地方睡上一觉。
  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喜欢睡觉的。
  也许人到中年,曾经的热血就会变凉,熬夜后的身体也要尽快补上一觉,否则一整天都会脑袋发昏,浑浑噩噩。
  这时候黎明的天空刚刚现出一点灰蒙颜色,一艘快艇已经飞快地划过黑黝黝的湖面。
  程小青和聂家兄弟就在船上,他们都是年轻人,年轻人的血总是热的,不像卜鹰,友情和义气居然比不上自己的睡觉重要。
  可是卓二姐的船一走,卜鹰的精神马上就好了起来。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好好吃了一顿。
  这一次卜鹰吃的不是鱼,而是肉,大块大块的无锡酱肉,用烙得酥软香脆的干馕夹着吃,再加上两大碗熬得浓浓的黄豆猪脚汤,他的肚子很快就鼓了起来。
  卜鹰一口气吃了这么多,简直就是一副吃完这一顿,下一顿就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的样子,接下来他又找了一条小船,从水路直奔林屋洞。
  船不是他自己找的,而是很早就有人替他准备好,至于这一个替卜鹰做事的人是谁,那就不清楚了。
  平时的卜鹰绝对不肯自己花力气划船,现在他居然亲力亲为,从这样的表现来看,要说他没有阴谋诡计,那才真是有鬼了。
  
×                        ×                        ×
  
  船一靠岸,那个可爱的小乌龟就出现了。
  “谢天谢地,你总算来了。”小乌龟夸张地用手比划着,大声道:“你再不来的话,整个村子的人都要被活活臭死不可。”
  卜鹰看着他圆圆的笑脸,忍不住道:“你以前见过我?”
  “没有。”
  “可是你知道我是谁?”
  “我当然知道。划了半天船,脸不红,气不喘,衣服也没有乱,这么英俊好看的男人,除了卜鹰还有谁?”
  卜鹰笑了。
  “我真有这么好看吗?”
  小乌龟一脸认真地说道:“你不好看,怎么会有那么多漂亮女人喜欢你?”
  卜鹰忍住笑,正色道:“你说说我有哪些地方好看?说得出来的话,一两银子一个。”
  小乌龟上上下下打量着卜鹰,最后一本正经道:“凭良心讲,我还真说不出来。”
  卜鹰大笑,这时候那个长得既像刺猬又像活鬼的大解真人也出现了,他一边走一边说道:“凭良心讲,我也看不出他好看的地方在哪里,可那位香香公主看到他就像看到活宝一样,恨不得把他捧在手心,含在嘴里。”
  “你不会懂的,你又不是香香公主,你最多不过是个臭臭王子而已。”卜鹰板起脸损了大解真人一道,然后又开心地搂住他的肩头。
  这位臭臭王子脸上的肌肉没怎么动,眼睛和腰却笑得快要对折起来,原本的大解真人现在变得一点都不“真人”,反倒有点像一个假人了。
  卜鹰问他的话也让人觉得很奇怪。
  “程小青没有怀疑你?他没有看出你是谁?”
  “当然没有。如果他看得出来,早就又用刀砍我了。”
  ——大解真人为什么说了一个“又”字?他是不是曾经和程小青交过手,而且还从他的魔刀之下逃生?
  “看来程小青的江湖经验还是不够,要不就是他把聂家的人看得太过神秘。”
  “也可能是他练刀练得晕了头。”这位大解真人外加臭臭王子继续说道:“以他的武功,做刑部总捕头是绰绰有余,但世上的事,光靠武功是绝对不够的。”
  “是谁帮你易容的?你这次的易容只能说是不过不失,如果不是林屋洞里面光线太暗,只怕未必瞒得过程小青。”
  “是我!”
  小乌龟原本已经不知溜到哪里去,现在又忽然从树后伸出他小小的脑袋。
  卜鹰吃了一惊,忍不住道:“是你?”
  “绝无花假,童叟无欺。”小乌龟笑嘻嘻说道:“和尚、女人、小孩子,跑江湖的时候遇到这三种人,没事就千万不要惹他们。老话总是有道理的。”
  “你今年到底几岁了?”卜鹰皱起了眉头。
  “十一了。”
  “十一岁就已经懂这么多东西?”
  大解真人一边拉着卜鹰往林屋洞走,一边说:“他不但会易容,江湖中千奇百怪的点子,他多少都懂一点。”
  “这是哪家的孩子?真亏你找得出来。”
  “我问你,当今江湖,哪一家的规矩最大,家教最严?”
  “那当然是太原李家。”
  “答对了。他就是李琦李相公的独生子,太原李家的小少爷。”
  卜鹰又吃了一惊,然后笑得眼泪水都快要流了出来。
  “这可真是个报应,当年对聂家最不满,一定要把他列入下五门的就是李琦家的老太爷,想不到他们这一代……”
  “他们这一代的小少爷最佩服的就是‘聂门双小,五花七巧’,这次缠着我带他出来,就是为了见一见聂小虫聂小雀双生兄弟。”
  “你呢?”卜鹰突然停住脚步,一把搭着大解真人的肩头道:“我看你也不是好人,否则怎么跟李家搭上关系的?你不会胆子大得去惹李家那几个姐妹吧?”
  大解真人滴溜溜一转身,从卜鹰的胁下钻了出去,整个人居然比水里的游鱼还要灵活,他跑出很远之后才大声说道:“我这身衣服臭也臭死了,先去湖里洗个澡。”
  “等一等,林屋洞是不是真的有暗道?”
  “不错,我总算是把它找出来了,鹰哥不妨先进去逛一逛,欣赏一下里面的人间仙景。”
  卜鹰还想再问,那个一点都不真人的大解真人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这小子,”卜鹰不停地摇头苦笑:“迟早不是被吃醋的丈夫们打断腿,就是被喜欢他的女孩子打破脑袋。”
  “不怕不怕,只要跑得快,哪怕做祸害。”
  一个人在洞外把头伸进来,居然又是那个可爱的小乌龟。
  “不错,他的确是那个祸害。那你知道这个祸害是谁吗?”
  “我当然知道。他叫白荻,白色的白,荻花的荻。”

  
  
  
第十三章  密道
  
(一)
  
  白荻是大盗,也是浪子,更是江湖中有名的美少年。
  在“天弃庵”一役中,白荻就是用他的“美色”打入寡妇庙,揭穿了铁罗刹的真面目,只不过白荻也没少遭受“活罪”,偏偏这些“活罪”有很多男人做梦都想遇上,只可惜真到他们美梦成真的时候,男人们估计又会呼天抢地,变成“生不如死”的煎熬了。
  现在白荻已经洗过澡,赤着上身,光着脚走入林屋洞,一身的细皮白肉上面至少有十七八道各式各样的伤痕。
  跟着白荻一起进来的是四个花朵一样艳丽娇嫩的妇人,小乌龟一看到她们,马上变得又乖又听话,最后还老老实实跟着那几个娇滴滴的丽人走了。
  卜鹰看着她们的背影,叹息道:“她们专程从山西过来,应该就是为了紫烟一案吧?”
  白荻点着头道:“不错,太原李家就是红红的外家,当日李南红为了查出凶手,不惜屈身为妓,李家的人深以为耻,两家人就断了来往,现在红红死了,仇也报了,李家总算做了些该做的事。刚才她们假装不认识你,你不会介意吧?”
  卜鹰笑了。
  “我当然不会介意,我通常只会介意自己的日子太无聊,太无事可干。”
  白荻也笑了,他举起火把,悠然道:“那你愿意走入林屋洞穴,和我一起寻幽探秘吗?”
  “乐意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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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1: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ycabletv 于 2025-9-25 01:16 编辑


  
(二)
  
  没有去过林屋洞的人,绝对想象不出这地下的溶洞有多大,洞穴有多深。
  卜鹰和白荻已经走了大半个时辰,洞内的景色几经转换,却依然阴森森的看不到尽头。
  从行进方向来看,他们已经走到太湖底下,头顶的石壁不时传来浪涛拍击的声响。
  洞穴越深,积水就越多,这些水有的来自脚下的泉眼,有的却在洞壁穹顶不停滴落,淅沥沥的化作漫天雨雾。
  一湾河水,静静地从布满石芽石堑的河床上面流过,水流也变得缓慢起来,波平如镜,倒映着白荻手中的火把,也倒映着岸边那些千姿百态的奇岩怪石。
  “不愧是人间胜境,神仙府第。”卜鹰赞叹道。
  “你看那块石头,像不像一只狮子?还有那边,人参、灵芝、方士捣药炼丹的臼灶,还有仙人床,全都齐了。”
  卜鹰忽然停下脚步,死死盯着远处一块人形的石头。
  那是一个天然的钟乳石,但人的须眉眼鼻皆在,衣袂衫角也是栩栩如生,甚至高度大小也和真人无异,再加上七八只石狗围在脚下,俨然就是一个惯于发号施令的君王,正准备巡游行猎于天地之间。
  更有趣的是,石人头顶高处刚好就有一块石头,严格来说,石头本身的形象并没有去到惟妙惟肖的地步,可如果把那块既像斗鸡,又像蝙蝠的石头和底下的石人联想在一起,它就会毫无争议地变成一只天外的神鹰。“神鹰”踞停在山梁上,羽翼微张,睨视众生,仿佛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它就会振翅而起,杀尽世间的虎豹豺狼。
  “吓了一跳,不是吗?”
  白荻拍了拍石人的底部,拍击的声音一直传入到洞窟深处。
  “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因为它太像一个真人了,哪怕我明知它是一块石头,可每次从它身边经过,我都会看着他,想看清楚他的样子会不会和昨天、前天、前几天有什么不同。”
  “你担心它会活过来?”卜鹰叹息道:“天工造物,有时候真的超出人力的想象。”
  “走吧,再不走的话,如意魔刀大战重楼飞血的好戏就赶不上了。”
  白荻举起火把走在前头,卜鹰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时候石人和他的石鹰石犬已经完全隐没在黑暗之中。
  
×                        ×                        ×
  
  七绕八拐之后,山洞的景貌再度开朗,白荻突然蹲下身,从旁边一个低矮的洞口钻了进去。
  他的声音也从洞穴后面传了过来。
  “刚才我们走的路其他人也可能走过,但我敢保证,现在你要走的是一条绝路,只有神仙才过得去。”
  卜鹰又笑了。
  “我不是神仙,最多就是一个鬼,那我可以过去吗?”
  “那就要看你是什么鬼了?”
  “我一定是饿鬼投胎,而且还是一个懒鬼,酒鬼。”
  “酒鬼就行。烧酒本是五谷精,既然你有这样的神通,还有什么路是过不去的呢?酒鬼先生,请。”
  
(三)
  
  白荻没有说错,这里果然是绝路。
  一道残崖绝壁横亘面前,底下是黑幽幽的潭水,周围死一般的寂静,黑暗中的深渊如同山魉鬼怪张开大嘴,又或者是巨人眼里的瞳孔,冷冷盯视着试图靠近它的生人。
  火把上的松脂已经烧掉大半,卜鹰忍不住道:“怎么走?”
  “终点已经不远。”白荻微笑着,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从这里跳下去,顺着水下的石壁往下潜,在第七个石眼旁边就有一个刚好容纳一个人出入的洞口,我们走进去,然后在七百四十四记弹指之前走出来就可以了。”
  “为什么一定要七百四十四指?”
  “因为你不是鱼,也不是楚留香。”
  卜鹰在等白荻的解释。
  “整个过程是在一个无法呼吸换气的水底洞穴里面进行,正常人最多在二百指内屏住气不呼吸,就算你不是普通人,但八百指已经是人力的极限,何况人在水中活动,体力的消耗绝对要比平时快很多,所以,这八百指还必须打上折扣。”
  “换句话说,如果在三百七十二指之前还没有走到路程的一半,我就必须立刻原路返回,否则就会憋死在水里。”
  “完全正确。不过,真正的问题还不在这里。”
  “在哪里?”
  “真正的危险是水下黑暗一片,而且那里有无数的洞穴暗道,可正确的路却只有一条,只要你走错了一条岔道,就再也没有机会退回去,最后活活憋死在这水下的迷宫。”
  “看起来,我不但要紧跟着你,而且还要自己记住迷宫的走法,万一在黑暗中走散了,至少我可以从原来的路退回去。”
  “不错。你要记住,如果真的出现险情,我不会救你,也救不了你。”
  “我明白,当断不断,死的人就会变成两个。”
  “这次的行动是名符其实的向死亡挑战,卜鹰,你真的决定好了?”
  “我只奇怪一样事。”
  “什么事?”
  “这么刺激要命的事,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有试过!”
  
×                        ×                        ×
  
  冰凉的水,浸过卜鹰的头顶。
  他忽然有一种死亡临近的感觉。
  这种感觉当然很不好,但对卜鹰来说却是一种难得的体现,充满着对无法预知未来的恐惧和期待。
  ——无法预知,这往往才是恐惧的真正来源。
  有人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还在远处的时候,他已经在担心失去,担心失去自己的名誉财富,担心失去自己的家人和情感,与其说是恐惧死亡,倒不如说他在为死后的事忧虑,这就正如武器最大的威胁不在于斧头砍入骨髓,利剑刺在身上,而是双方剑拔弩张,冲突随时触发的危险时刻。
  黑暗同样使人畏惧,因为没有人知道黑暗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无尽的黑暗,往往代表着无尽的可能。
  卜鹰虽然同样感到畏惧,但更多的却是刺激。
  就因为他是卜鹰,独一无二的卜鹰,哪怕他早已拥有十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可他从来不肯安安分分地让自己稳定下来。
  对他来说,平淡和稳定的生活就意味着堕落。
  卜鹰在水里睁开眼睛,回望那一个刚刚从上面跳下来的悬崖。
  白荻的火把就插在崖边,那是整个洞窟唯一的光亮,可惜隔得太远,那些摇曳夺目的火光已经变成一个若有若无的红点。
  绑在腰上的绳索一紧,卜鹰知道,白荻开始钻入水道。
  绳索牵引着卜鹰,现在他的手也摸到了水道入口的岩石。
  这时候的卜鹰和一个瞎子完全没有分别,但他并不担心,因为他信任白荻,就像他信任“赌局”里的每一个搭档。
  白荻前进的速度并不算快,但这无疑是最正确的做法,只有合理分配体力和时间,才可以保证自己安全走出这个完完全全封闭在水底下的洞穴。
  水道很窄,卜鹰半猫着身,只要稍稍抬起头就很容易碰到头顶的洞壁,在这个绝对黑暗和宁静的环境里,人的眼睛反而是多余的,只有触感和听觉才是安身保命的法宝。
  卜鹰的手不时摸到一些冰冷的石壁,可更多的时候,触手之处是完完全全的空旷,水流的方向也因为周围洞穴太多而变得毫无规律起来,在这时候,人对空间的感觉完全滞后,很容易就会出现误判。
  对卜鹰来说,这个水底世界就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一边记忆着前进的方位,一边将自己的心跳尽量放慢,他很清楚,惊慌和彷徨只会加快身体内部的消耗,绝对捱不过七百记弹指。
  也不知过了多久,卜鹰的头皮开始发麻,肺部就像是要裂开一样,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血液在血管里急速流动的声响,就在这时,卜鹰感觉到白荻停了下来,他用二只手指在自己身上戳了一下,然后又换成了五只手指和一只手指,卜鹰知道这是白荻在提醒他,从跳下深潭到现在总共只过了二百五十一记弹指,他在问卜鹰要不要先退回去。
  卜鹰轻推白荻,示意继续往前走。
  他知道自己仍然可以坚持,也相信自己对艰难困苦环境的忍耐程度。
  无声的旅途在黑暗中继续,卜鹰开始想一些有趣的人,有趣的事,好让自己暂时忘记生而为人,总是需要呼吸的。
  例如他会回忆起在哪里吃过最好的菜,又在哪里喝过最有风味的酒,当那些有趣的经历逐渐变得没那么有趣的时候,卜鹰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要把白荻安排到林屋洞?
  ——因为卜鹰和程小青一样,认为林屋洞里藏着一条通向紫丁香联盟核心的暗道。
  这不是求神问卜或者突如其来的拍脑袋决定,而是用无数资料汇总得来的结论。
  ——有一些事,只有这条密道的事实存在才能够解释得通。
  知道沈重是银雕的人不多,但知道淮南鹰爪门是沈重外家的人绝对不少。
  二十年前,一场关于银雕的围捕在太湖展开,每一个参与围捕的人都相信,银雕已经被困在太湖中央,脱身的方法只有水路,可所有的小船快艇早已被刑部征用,银雕武功再高,轻功再好,也飞不过茫茫的湖水。
  当时沈重就在太湖的某个岛上参加鹰爪门第三十四代掌门人女儿的于归喜宴,对刑部来说,他们明明知道沈重就是银雕,可一直缺少证据,这一次他们确信,只要把太湖里所有的人都控制起来,然后逐一排查,如果其他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银雕,那剩下来的沈重就是银雕!
  在那个时候,紫丁香联盟只不过是苏州城里的小堂会。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婚宴当天的晚上,银雕在太湖之外现身,重创南天神剑卓行云于他苏州的家中。
  ——几天之后,卓行云伤重不治,刑部再三验证,排除了别人仿冒银雕行凶的可能,换句话说,银雕早已逃出了刑部的包围圈,而这时候的沈重却一直滞留岛上,所以他不可能是银雕,这道理就像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可事实上,沈重就是银雕。
  ——沈重到底用了什么方法,从刑部的天罗地网之中逃了出来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沈重暗中泅水到附近的丁香岛,丁香岛有地下暗道通往林屋,所以沈重就从这里逃出了太湖,而在苏州痛击仇敌之后,他又从原路返回,用卓行云的死来证明沈重和银雕是不同的两个人。
  一年后,紫丁香联盟的势力逐渐庞大,成为江湖上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紫丁香盟主的身份始终是一个秘密,但所有人都知道,紫丁香的迅速壮大,背后绝对少不了某种力量的支持。
  没有谁比卜鹰更清楚那些武林轶事,他绝对相信,当年就是紫丁香盟主带着沈重走出地下暗道,林屋洞的地脉传说,未必完全不是空穴无风。
  为了证实这个猜想,白荻在五天前来到林屋洞,他一边化身为途人掩鼻的大解真人,一边探索那个神秘得几乎无边无际的水底洞穴,而同样对林屋洞有所怀疑的程小青也被白荻吓走。
  白荻是浪子,是美少年,更是一个破解机关暗道的好手。
  无论什么路也好,只要有人走过,就一定会留下痕迹,现在白荻不但把暗道找了出来,而且还指出要用七百四十四指才能走出水道,换句话说,林屋洞的秘密已经接近解开,甚至白荻很有可能已经进入到紫丁香的核心。
  ——据说紫丁香的核心就叫“花蕊”。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按照卜鹰的设想,韩浪会把程小青和卓二姐他们带上丁香岛,而卜鹰就从暗道突入,堵死了银雕最后的退路。
  银雕已经是笼中的鸟,网中的鱼,这一战虽未开始,卜鹰几乎又再一次稳操胜券。
  问题是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由于持续的缺氧,卜鹰的头变得有十个那么重,他的手脚只能机械地移动,他知道自己必须保持清醒,可无数乱七八糟的想法在他脑海中起伏蹦跳,譬如说他会突然怀疑白荻是杀手,又或者突发奇想,认为紫丁香盟主和银雕根本是同一个人,可事实上卜鹰自己在很早之前就否定了这个猜想。
  到了最后,卜鹰再也无法承受,他拼命摇头,可就连最后一口浊气也吐不出去。
  所有的意识已经涣散,然后又忽然凝聚成一定要活下去的渴望。
  卜鹰抽动鼻尖,试图从水中吸入一点空气,冰凉的水一下子突入他的鼻腔,然后进入他的肺部,这时候卜鹰忽然清醒过来,他知道自己的情形很危险,肺内的水也必须马上排出,可是他已经无能为力,数不清的水正从他的耳鼻口舌间源源不断地倒灌进来!
  这一次卜鹰终于有了死亡的感觉。
  就在这时候,有人拖着他的手臂往上一抬,卜鹰整个人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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